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共11篇)(共11篇)
1.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一
1.不提供网上签约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得参加毕业设计答辩和领毕业证。
2.有网上签约资格的尽量采用网上签约,最省事,最有效力。网上签约的不用再提供劳动合同。网上签约一般仅针对山东省内的网上注册企业。
3.注意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起始时间最早不超过2012年4月1日,最晚截止2012年6月15日。
4.劳动合同必须采用签订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县级市)或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统一印制的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如单位在滨州,应采用滨州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己印制的劳动合同无效。
5.由于劳动合同签订内容很容易出错,为了减少麻烦,可按合同填写要求,先让用人单位先填好并盖章,其余地方空白,并将此原件复印,在复印件上补完合同其他内容包括你个人的信息,最后只交复制件也可。
6.拟在外省就业的,需问清楚签约单位能签订哪种协议。一般是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在此协议书中一定要让用人单位写清你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如本人不在学校可委托同学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该协议,再邮寄给本人。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充说明]
★ 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及购买说明
★ 毕业生简历表格及说明
★ 简历必须说明的内容
★ 补充协议书
★ 补充简单协议书
★ 情况说明模板
★ 劳务补充协议书
★ 土方工程补充协议书
★ 房屋补充合同
★ 关于补充鉴定申请书范本
2.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二
1 经济风险
1)合作形式选择不当
每一种联营体形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承包商在决定组建联营体后,对联营的目的,当前形势作以及潜在的市场规模缺乏详细分析,随意决定了联营体的形式造成形式选择错误,由此导致了经营风险。
2)投资数量不清晰导致的收益纠纷
联营各方因联营投资数量不清楚、盈余分配不合理、违约责任不明确、债务承担不到位,导致联营协议的履行不当、变更、解除。
3)保函、支付货币形式、税率变化的风险
若投标保函既没有以联营体的名义出具,也没有提到联营体各成员的名称,使得联营体各成员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这样的保函往往在招投标中是无效的。联营体内部商议的支付是以一种货币或以混合货币形式进行,其时间限制造成的货币兑换率变化及利息支付的风险工程所在国税率变化引起的风险。协议未明确将如何分担。
4)过失方导致联营体的损失
联营体中的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蓄意损害而导致联营体的经济损失或亏损,或造成重大的工程变更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不良影响的风险。协议中有没有明确规定由过失方承担主要责任,蓄意损害联营体内部或者第三方利益的,将如何处置。
2 管理风险
1)联营体内部协作、责任模糊
联营体成员在享有协作权利的同时,负有对内部其他成员提供协作的义务。联营体成员之间的业务往来(包括原材料供货,设备租赁,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等),书面形式记录并签字的资料是否齐全。联营体成员之间或与第三方之间的责任是否在联营体协议中明确规定。
2)分工不明确
联营体各方通过分工合作完成工程是合同联营体的特色,但由于不够熟悉项目或工作疏忽导致项目划分的遗漏、分工不清,进一步造成责任不清,因而造成争端。向业主索赔的工期、费用如何分配也是一大争端,这势必影响联营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实施,造成严重的后果。
3)内在文化、组织结构的差异
特别是体现在劳务管理方面,国籍多,语言不通、文化背景、生活习惯、思维方式以及宗教信仰各有差异。劳务供应代理商多,为了利益关系相互拆台现象,不同代理商内部激励机制的差别,劳工待遇与收益各异。再加之劳工素质普遍低下,制造事端、闹事甚至罢工时有发生。同时,在外语应用能力、多元化的工作团队、信息处理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等方面,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
4)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的困难
联营体各方需要及时、动态、准确的信息。在共享的信息平台下,能否运用相同的网络技术软件(P3,梦龙)进行数据的处理、信息的整合及反馈,使之标准化,用于指导各层管理者,同时保证信息传输过程中不会出现信息的衰竭———尤其是在联营体内部交界面处。但实际操作中,这是很难实现的。
3 技术风险
1)工种要求不同
在国际工程承包的工程联营体中,由外国承包商提供设备、技术,工程所在国承包商提供劳务的形式,外国承包商虽可省去对普通劳务人员入境的所带来的各种麻烦,但却带来了由于两国对工种要求不同所导致的风险。即当工程所在国对该工种要求较低而外国承包商所在国对该工种要求较高时,外国承包商使用该技术工种便产生了不符合要求的风险。
2)“特洛伊木马”
尽管联营体对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组织机构的渗透性,联营有可能为竞争对手提供了以很低的代价进入市场、获取新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机会。一方面削弱了承包商的相对竞争力;另一方面减少了市场份额。因此企业在缔结联营体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极大的危险。
3)创新技术产生的后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由于现场施工难度的加大,若需要联营体内部的合作,必须研发新的技术加以解决,或是对现有设备进行改进。由于新技术或改进设备市场前景比较大,那么很可能引起双方对新技术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争夺,影响双方合作关系的深化。
4 条款风险
1)明示条款的不公平
第三世界国家的承包商通常无权独立承担本国的世行代款项目,必须与外国承包公司合作方能投标。这种合作大多是外国公司提供技术,借款国的公司提供劳务。在实际操作时,借款国的承包公司常常是夺标心切,经验较少,协议条款显失公平,在签订协议中处于被动地位。
2)默示条款的存在的不确定性
默示条款是由明示条款推理的必然引申的含义,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仅从职业行为或契约含义中认定即可。也就是说在合同条款中对某些情况未曾提及,而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和当地法律。那么要防止承包商之间利用默示条款转移自己的责任或风险,加大对方的责任和风险,将不利于合作关系的深化。
5 签订联营体协议时风险规避策略
在签订联营体协议时,采用整体风险最小原则——是系统管理理论的要求,即在责、权、利清楚的划分的基础上,更强调各人员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综合;将联营体作为一个系统,则整个系统的高效率为主要目标。以减少不确定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参与方的风险控制和履约的积极性。
1)经济角度:(1)应明确联营体的形式、组织机构、章程和权限分配,管理机构、经营宗旨、范围和规模。(2)各成员公司的投资比例(资金、设备、专有技术人员或知识产权等)和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数额和方式、费用的分担、以及对联营体的贡献度等,以此作为联营体实现利润分配或承担亏损的尺度。(3)保函、保险的办理,违约、纠纷的处理及不可抗力的处理等等。实现各成员公司完成自己负责的工程施工,承担该部分的施工费用,收入该部分的工程款,应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管理方面:(1)应对联营体的管理构架、管理模式、以及监督方式给予明确的规定。保证决策层能够运筹帷幄,有利于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控制。(2)将联营体整体承担的合同责任分配给各成员公司分别承担,各成员之间应相互信任,协调合作;(3)联营体协议还应规定各成员公司在工作中应服从工程项目组或现场经理部的统一协调和领导,并且借鉴其它联营体成功的实践管理经验,争取联营承包的整体成果。(4)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门户(PIP),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对项目组织有很大的影响,降低重复信息调研及数据处理的成本,减少传输过程中的信息衰竭。
3)技术措施:(1)“工种要求不同”的风险,外国承包商应将其对所需劳务的技术要求详细说明后列表交给提供劳务的一方,由提供劳务方详细审查可否提供该劳务,对于技术要求描述有困难的,可通过技能测试来确定是否使用该劳务。同样对于机械、材料的性能要求在协议中都应有详细的描述,以避免类似的风险。(2)在联营体协议中应签订“保密条款”,联营体伙伴不宜选择太多,应建立比较长期的合作关系,防止商业机密和技术诀窍的散播。
4)条款风险的预防:(1)承包商从一开始就应对合作对象有所警惕,在联营体协议的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不平等条款。(2)要预防对方把风险转嫁给自己,如果有则采用相应的条款来抵御。(3)有关解除联营体关系,退出联营体的要求及终止联营的条件等条款也应详细列入协议中。
5)财务管理:(1)联营体为投资(参股)比例提供资金,并规定联营体资金的使用范围。(2)联营体资金平衡表和支付证明书面送达所有联营体成员,欠款的联营体应有责任投入现金以平衡其帐户。(3)帐户平衡后,才予以支付。(4)规定季度财务计划的提交日期。(5)以所有联营成员名义设立帐户的名称和银行。(6)索赔成功后工期和费用的按投资(比例)兼贡献度分配。
6 结束语
联营体协议是解决联营体成员间矛盾的依据,加强对联营体协议的风险管理是减少联营体内在风险的有效途径,签订令各方都满意的协议书,保证各方在联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良好合作,尽量避免纠纷,发扬协作精神,相互支持,并维护承包联营体的经济利益和业务信誉,共同完成联营项目,争取联营承包的整体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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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建设,吕胜普.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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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卢东升.国际工程承包联营体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工业大学,2006.
[5]罗凤,向科.联营体协议中潜在风险的分析及对策[J].四川建筑,2003,23(5).
3.私下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 篇三
我叔叔六十多岁了,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一直非常疼爱我。一天,叔叔拿出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要我签字,协议规定由我给他养老送终,将来他的房产和存款都由我继承。因为我父亲兄弟4人都还健在,我另外两个叔叔也都有孩子,为了防止横生枝节,叔叔让我暂时保密,说等他去世了再把我們的协议公开。这等于协议是秘密签订的呀!我签了字,可心里一直嘀咕,这协议有效吗?
答: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继承法》“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规定,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并没有证人证明的要求,因此,公开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你把与叔叔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压在箱底没有任何不妥,你和叔叔之间光明正大,没有见不得阳光的东西,不存在秘密协议的问题。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的规定,遗赠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只要你今后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对你叔叔生养死葬的义务,你就有权根据协议接受你叔叔的遗产。
4.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四
新全球经销协议的签署是RS Components携手关键战略供应商致力于满足客户需求并着眼于客户未来发展的最佳例证。新协议签署后, RS Components在全球范围内分销的产品将更加全面, 而这正是其实施整体维护战略、保持高水准产品供应的关键所在。同时, 此举也使得RS Components能够以最优惠的价格和最佳的服务为客户供应SMC的系列产品, 包括气动工具传动器、连接器、控制阀以及调压器等。
Electrocomponents集团维护产品部总经理Kevin Thompson表示:“新协议不仅凸显了RS Components和SMC在欧洲范围内合作的重要性, 也凸显了双方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合作的重要性。我们拥有雄厚的高端服务全球分销实力, 而SMC则拥有领先的技术, 因此, 与SMC合作有助于我们为客户提供最先进的气动控制技术, 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此次合作加强了我们在自动化与控制市场的地位, 该市场是我们在维护产品领域重点关注的技术市场。”
5.签订协议能阻止丈夫再婚吗 篇五
我与丈夫崔某共同创办了一个蔬菜特供基地,经济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生活水平提高了,崔某却跟我闹起离婚来。直觉告诉我他外面肯定另有一个女人,他却说没有,还说离了婚就不准备再结婚了。于是,我们就在离婚协议中写进一个条款,规定谁都不能再婚。如果谁违反了“不再结婚”的约定,那么这个基地就没有他(她)的份了,原属于他(她)的那一份就归属对方。请问:有了上述协议,能够套牢丈夫吗?
答:
如果你和崔某签订了这样一份协议并离婚的话,协议中“谁都不能再婚,再婚则丧失全部基地”的内容是一个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只是,这个条款所附的条件是有瑕疵的,或者说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婚姻自由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父母对子女来说是如此,前妻对前夫、前夫对前妻来说同样如此。因此,只要你和崔某离婚,不管你们私下在协议中如何约定,不管崔某对你作出过什么承诺,你都不能阻止崔某再婚,也不能因崔某再婚而实施经济制裁。换言之,“谁都不能再婚,再婚则丧失全部基地”,这以婚姻自由为条件的条款,即便签订也是无效的,对崔某没有约束力。
6.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六
63岁的韩老伯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2011年“十一”假日期间,韩老伯看到一则医疗广告:某医院最新技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可瞬间精确复位。几天之后,韩老伯前往该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治疗中,尽管感到钻心般的疼痛,老人还是咬牙忍过来了。当时病情确实得到了一定缓解。然而,结束治疗出院没几天,老人就开始出现腿脚疼痛发麻、小腹疼痛。腰椎间盘突出病症依然如前没有减轻不说,还出现了双腿、双脚对称麻木等症状。
韩老伯几次找到医院交涉。在未进行医疗事故及因果关系鉴定的情形下,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医方一次性给付韩老伯补偿费1万元整,一次性解决双方之间的医疗纠纷,今后韩老伯无论发生任何问题,均与医院无关。”老人也没多考虑就签了字。
韩老伯虽然得到了暂时的心理平衡,可不久后,因症状越发加重,他到某骨科医院检查,专家认为他的腰椎间盘突出病症已经无法复位,必须要实施手术,其手术费用大约需要8万元。
鉴于病情如此严重,治疗费用如此高,韩老伯再次找到原治疗医院进行协商。医院以有“赔偿协议”在先,而且协议中明确写有“今后韩老伯无论发生任何问题,均与医院无关”的字样,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韩老伯一纸诉状将该医院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双方所签订的不公平协议,并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本病例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法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承担韩老伯后续治疗的全部费用共计10万元,双方相互间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点评』
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属于应予撤销或变更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73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判断一份(协议)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其要素主要有三:一是看合同的结果是否导致双方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二是看合同当事人是否有一方处于明显优势或对方无经验、轻率等事实;三是合同一方是否故意利用了另一方的无经验或自己的优势。
本案中,韩老伯因缺乏专业知识,对自己被误治,仅以为是效果不佳,只是一般性的腿脚麻木,并无大碍,而对“必须再实施手术,其手术费用需要约8万”的严重程度根本不知道,最终导致因医院过错需要再花8万余元治疗费用,却以1万元赔偿了事的不公平结果。可见,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本案给我们的警示与启示是:在处理医患纠纷的过程中,患者一定要首先弄清自己的病情,多向专业人士请教,切忌盲目自信,只看眼前一点小利而损失更大权益。一旦在协议上签字,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反悔的。而且,司法实践中,能够被认定为显失公平的,难度相当大。
7.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七
KM系统是全球应用最广泛的快换刀具系统之一;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 KM系统具有3个有效的接触面, 能够通过机械放大产生3倍到7倍的锁紧力, 密封结合 (橡胶O型环) 的方式可以防止内部零件受到污染。KM系统被广泛应用在车削、铣削、钻削和镗削等领域, 具有承受高切削负载的能力。
KM系统主要适用于重载切削时对刚性的高要求, 能够提供优异的静态和动态刚性, 能够确保在高转速情况下也具有良好的抗弯能力。均匀分布的夹紧力和其巨大的过盈配合保证了连接稳固可靠。前置夹紧系统使得主轴设计和制造更为简单, 充分考虑到高转速需求, 其结构保证了该系统有卓越的动平衡能力。
KM系统的适应范围广泛, 无论是在低转速、高扭矩的工况, 还是在高转速、低扭矩的工况下都具有优异的性能。
8.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八
在美国大豆出口协会举办的一次典礼上, 中粮集团、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的官员与米德兰公司、邦吉集团、哥伦比亚谷物公司及其他企业的代表签订了13项单独协议。
与会的一位贸易商表示, 此批大豆将于当前市场年度发运, 可能会在南美作物在3月开始涌入市场之前进行。美国大豆2013/2014市场年度始于9月1日。
周一签署的意向书并未捆绑销售合同, 但像中国和美国这样已确立的贸易伙伴传统上会履行这些意向书。28亿美元仅为估价, 最终条款将在以后的日期进行协商。
周一签订的采购协议中的大豆数量是中国年度大豆需求的一部分。
9.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九
中标软件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自主操作系统产品专业化研发与推广企业,以操作系统技术为核心,重点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等差异化特性。作为国家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获得了军、民两方面的相关企业与产品资质。
作为全球知名外资IT终端解决方案供应商,戴尔长期致力于满足用户对日益攀升的IT性能和网络安全的访问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方便、更安全、更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戴尔创新的解决方案旨在简化并丰富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让科技更便捷。
中标软件市场及公共关系总监李震宁表示:“中标麒麟(NeoKylin)作为中国自主研发的操作系统首要品牌,为中国市场提供安全和值得信赖的自主可控操作系统产品。戴尔作为国际化的终端用户解决方案提供商,长期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共同的使命让我们走到一起,我们非常乐于与此类国际化品牌建立强强联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中国企业和用户在信息化领域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戴尔大中华区产品市场总监林浩表示:“戴尔非常荣幸能与中国本土操作系统的领军企业中标软件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为中国用户提供安全易用、管理性强并值得信赖的终端用户产品及解决方案。戴尔一贯珍视与各合作伙伴的合作与共赢,此次签约充分证明了戴尔为用户着想,实现与商业合作伙伴共赢的理念。”
10.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十
对口援疆的19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日前分别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签订了《对口支援新疆职业教育协议书》。双方建立职业教育援疆工作长效机制, 搭建省区之间、校际之间职业教育协作平台, 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 确定分管部门和责任人, 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与受援地区共同努力, 确保受援地区2015年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的目标。
根据协议书确定的内容, 19个对口支援省市把支持新疆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教育援疆工作重点, 纳入对口援疆规划项目, 并协调本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前方指挥部落实相关项目, 根据受援地区产业结构和人才需求, 帮助受援地区建设中等职业学校, 加强专业建设, 提高受援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新疆负责发布人才培养需求规划, 协调受援地区在规划用地、专业建设、经费配套、加强管理等方面提供相应条件并做好招生工作。双方共同努力, 加强对受援地区初中后毕业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职业技能和法制培训。
双方共同协商, 选择一批对口支援省市地区重点职业院校与新疆职业院校建立“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对口支援关系。依托对口支援省市职业院校的优质资源, 搭建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共享平台, 在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信息技术、教学科研等方面给予新疆地区职业院校指导和帮助, 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双方合作开展职业院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新疆负责协调受援地区每年选派职业院校校长、专业课教师和实训教师到对口支援省市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进行挂职、学习和培训。双方合作定期组织职业教育协作活动, 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交流。 (据中国教育新闻网)
11.签订补充协议的请示 篇十一
按照协议,中国太平将依托自身在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等领域的业务优势,为东风公司提供在企业财产安全运营、员工福利计划改善、汽车服务业发展、海外市场开拓、保险经纪业务提升等方面的服务。
徐平发言说,中央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国民经济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东风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中国汽车行业骨干央企之一。中国太平是四大国有保险集团之一,是历史悠久的民族保险品牌,也是由中组部直接管理、财政部全资控股的中央金融保险集团。本次东风公司与中国太平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中央企业抱团合作、携手共进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新阶段。希望双方在友好合作基础上,手牵手、心连心,充分利用好各类资源,加强沟通交流,开创双赢合作的良好局面,实现共同发展。
王滨表示,多年来,中国太平一直致力于打造世界金融服务业的杰出中国品牌,并且已经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跨国综合金融保险集团。中国太平十分重视与东风公司的战略合作。近年来,双方的主营业务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双方战略合作、相互支持、携手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双方在坚持科学发展、打造民族自主品牌等方面肩负着相同的历史责任。本次签约将促进双方在企业年金、汽车后市场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员工福利保障、保险经纪业务等多个领域开展更广泛的战略合作,也将为双方携手共进、和谐双赢提供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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