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

2024-10-13

如何写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共10篇)

1.如何写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 篇一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

团县委把握试点机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与团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强化“三网两平台”建设,组织乡综治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和各学校,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走访座谈、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14—25周岁的青少年的家庭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预防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深入摸底调查,认真统计,并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科学分析探讨。

一、基本情况

共有口人,其中14~25周岁青少年4352人。近几年,青少年违法犯罪占总犯罪比例居高不下,单亲家庭,特困家庭,家庭暴力等特殊家庭中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居多,违法犯罪率相对较高。

二、原因分析

一是青少年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失学、辍学现象严重。因经济贫困、交通不便等原因,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问题依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他们大多数人失学、辍学后处于失管状态,成为闲散人员,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二是社会原因,社会上存在一些不良因素诱发青少违法犯罪活动。以中小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书”图书屡禁不止;“网吧”在一定程度上死灰复燃,“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年成人、逃避监管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含有反动、色情、迷信等内容的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

三是家庭原因,一些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子女、离异、单亲家庭子女、特困家庭子女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问题日益凸显。其中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

四是青少年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现在的大部分青少年缺乏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家乡文化缺少深入的了解,业余文体活动单一,容易受到不良嗜好和不良风气的侵蚀。

五是失待业青年人数增多,待业和失业青年是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群体。尤其,宽城工矿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多,严重增加了待业人口数。

三、预防措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着千万个家庭的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着祖国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县团委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构筑覆盖全县的教育网络,强化法制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坚持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加强校外法制宣传力度,在青少年当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和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和侵蚀和影响,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二是构筑牢固有力的安全网络,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坚持把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作为重点,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契机,大力推广“警校联建”工作,在各中小学校设立了校园警务室。同时,结合“创先争优”、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净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了“黑网吧”、“黄赌毒”。

三是构筑健全完善的组织网络,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建立各级领导小组、工作站、结成帮教对子,对各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状况清,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网络。

四是搭建家乡文化平台,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体生活,满足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宽城团县委围绕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活动,丰富了青

少年的业余文体生活,使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增强了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并最大限度地远离了不良嗜好和不良风气的侵蚀。

五是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促进失待业青少年成才就业,远离违法犯罪。宽城团县委结合基层团组织创新工作,成立见习基地为广大青年提供见习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宣传青年创业典型以及小额贷款项目,为青少年搭建了一个实现自主创业和就业的新平台。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创建和维护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不断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

2.如何写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 篇二

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徐预青联„2009‟1号

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徐州市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综治办、各县(市)区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局、文化局、广电局、教育局、妇联、团委、关工委:

2007—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措施逐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涌现出一大批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社会各界人士 —1—

进一步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等十六家单位联合开展了评选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经过严肃认真的评选,现决定授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0个单位“2007—2008年度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陆红等20名同志“2007—2008年度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创新的业绩。全市各级预防组织、广大预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热爱本职,任劳任怨、默默耕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呕心沥血、无私奉献的崇高理想境界;学习他们时刻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挺身而出、坚持正义、无私无畏的高尚品德。全市各级预防组织和广大预防工作者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担负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平安徐州”、—2—

“法治徐州”和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07—2008年度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2、2007—2008年度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

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表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决定

抄报:省综治办、省预防办

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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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7—2008年度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20个)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科

徐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徐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

徐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处

徐州市广播电视局

徐州市妇女儿童部

丰县人民路小学

沛县法院刑庭

铜山县三堡镇综治办公室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共青团邳州市委

新沂市关工委

新沂市公安局

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庭

共青团云龙区委

泉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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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九里区人民法院

贾汪区法院少年庭

附件2:

2007—2008年度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20个)

陆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荣辉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助理检察院 王辉徐州市云龙公安分局彭城派出所

李岩徐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杨宁徐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

党志明徐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处稽查队

曹宇徐州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 雷增虎徐州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

刘一共青团丰县委员会

李雨航共青团沛县委员会

祖艳梅共青团铜山县委

王珍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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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邳州市人民法院刑庭 赵敏新沂市教育局

卢岩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王井云龙区政法委综治科 刘卫民

高建华

李锋

3.预防职务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推进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局于2010年10月中旬深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推动文化事业发展、保障文化市场安全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在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学习《条例》以及相关内容。颁布实施《条例》以来,城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设置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和专职宣传员,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在全局定期开展《条例》的学习和研究活动,1

并且印发相关学习资料,以党员带动群众、以干部带头落实,切实贯彻《条例》精神。防患未然阻遏蔓延,推动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观念、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建立思想防线、推动体制、制度、法制、机制建设,建立制度和法制防线,推动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防线。

(二)加强宣传,营造了较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双效监督体制。自《条例》批准通过以后,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十分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了宣传力度。成立了宣传《条例》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宣讲的实施意见,并将2010年作为《条例》的宣传贯彻年。宣传入市场、宣传入社区。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邀请我局宣教人员组织多次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讲座,张贴和悬挂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画,在做好对内宣传警示工作的同时,还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工作深入到所辖区的文化场所和城区各个街道社区,对经营业主和广大群众进行义务宣传,公布文化娱乐场所预报热线,促进社会监督和执法人员自我监督机制的有效结合,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扩大执法人员行为的透明度,提高文化市场执法力度,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三)建章立制,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今年,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拟建立委托书制度。自《条例》颁布后,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条例》精神的具体工作内容之一。执法委托书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处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执法依据,对营业性文艺演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电影发行、放映,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等所辖范围的执法权限、执法职责、执法义务和执法期限等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极大地促进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此次活动是在全区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一次专项调研,目的在于预防,在于结合办案经验,从检察督查的角度帮助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防微杜渐、整章建制,更加完善其预防工作机制。从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在领导组织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实施中还需要和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制定方案,完善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

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预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要注重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创新教育的形式,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加强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通过加强内部检查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社会监督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监督的范围和层次,进一步推动大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研究,增强预防对策的科学性。结合本部门执法办案件的情况或典型案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深入分析新时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不断增强预防对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4.如何预防村级干部职务犯罪 篇四

——以马山县危房改造中村级干部受贿案为例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逐年提高,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当前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村级干部在实施退耕还林、扶贫开发、危房改造、能繁母猪补贴等涉及惠农资金项目之时,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严重影响了党在农村政权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马山县就曾经发生过多起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特别是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时有案件发生。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马山县是中央危房改造政策的受惠县之一,但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却发生了多起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致使危房改造工程大打折扣,农民得不到真正的实惠,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其中比较典型的有马山县金钗镇乐江村村委主任张应等人受贿案,加方乡龙头村、龙头村、龙岗村、龙开村村级干部在协助政府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发生的受贿案等。这些案件已经不仅是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性。前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就曾经说过:“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性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多发案件必然有其规律性原因,正确分析其原因,掌握其发生的规律,在今后实施涉及惠农资金项目工作时,清晰地理清工作思路,周密部署安排工作,防范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使党的优惠政策真正惠及民生,使农村经济发展更加稳定,社会更加和谐,使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殷实。

二、正文

(一)危房改造:一项惠及民生工程

2008年,中央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决定在全国贫困地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通过中央的财政投入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力度,使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住上安居房,改善居住条件,让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地区的人民群众也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危房改造惠及的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

为做好此项工作,中央规定,按照以满足农户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以优先改造困难、最需要群众的危险房屋为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8-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2013-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危房改造采取“整县推进”、“试点先行”的方式进行,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国贫困地区进行危房改造才全面铺开。2008年,试点工作在部分贫困地区开展;2009年,中央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增加危房改造任务,共安排117亿元补助资金,帮助贫困地区完成约204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中央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标准为户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

的具体要求,即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编制村庄规划,对编制村庄规划并按规划进行建设的村屯,优先给予资金安排。三是马山县在《方案》中规定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建设标准,即改造后建设面积不能低于人均13平方米,五保房建设面积不能超过40平方米等要求,同时也明确了全县危房改造户的补助标准,即:五保户、低保户1.9-2.2万元,计生户、贫困残疾户1.7-2万元,一般困难家庭户1.5-1.8万元。

3、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规程。马山县为了使整个危房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了严密的补助资金申请与审批程序,力图通过流程的规范去规避危房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挪用风险。一是规范申报流程。即规定由农户提出危房户改造项目资金补助申请,填写申请表交到村委,村委收到后,进行初审、拍老房旧照等一系列工作,然后上报乡镇。二是公开审批过程。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的申报材料后,根据有关文件确定补助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提出初步意见。在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结果及核查意见一并上报县危改办。三是严格审核程序。即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联审会议,确定补助方对象和金额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确定农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四是资金划拨流程科学合理。户主在工程主体完工后方能向所在村委会提出资金划拨书面申请,填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申请表,递交给村委,由村委上送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接到资金申报表后,上报县危改办;危改办实地考察示,确认房屋改造完成后,拍照存档;由危改办向财政提出资金划拨通知;县财政局接到划拨通知后,从专项经费中直接把资金划拨入农户户头。

4、严格资金管理。马山县还出台了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法,规定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为了能使资金补助到位,使人民群众真正受益,马山县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加强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从中央方面,马山县筹措到补助资金2299.375万元;从自治区方面,马山县筹措到配套资金2303.8万元;从市、县方面,筹措到配套资金809.2万元。市级配套户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需配套资金424.5万元。上级考虑到马山县为国定贫困县,县级配套压力较大,将县级配套户均补助标准由2600元调整为2000元,需配套资金566万元,扣除自治区的倾斜补助资金181.3万元,实际县级需配套资金384.7万元。三项资金合计5412.375万元,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

按理,如此严密的流程规范与制度设计,应该管得住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但是,百密终有一疏,在实施的过程中,马山县危房改造项目还是出现了问题,而且不是一起案件,而是多起案件发生,具有普遍性。研究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找出对策措施,对今后开展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具有借鉴意义。

(三)始料未及:“硕鼠”依然有机可乘

马山县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乡镇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侵吞、挪用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现象,也没有行贿受贿现象,倒是村级干部,出现了大量的侵吞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现象和行贿受贿现象发生,比较典型的两起案件:

案件一:马山县金钗镇乐江村村级干部侵吞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和行贿受贿案。

2009年9月,时任金钗镇乐江村党支部书记张应在接到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危房改造项目通知后,觉得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他召集村“两委”全体成员开会商议,决定对危房改造农户每户收取200—300元不等的照相费、材料费。随后,他们在发动困难群众申报危房改造项目时,妄称要收取照相费、材料费等各种费用,在村民领取申报表格的时候,他们收取了各种费用,由村委副主任黄志文负责保管。

案件发展到这个时候,我们看到,村民对中央的危改改造项目根本不了解。中央惠及农村的危改政策没有宣传到位,存在着宣传上的盲区,村级干部和贫困户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使村级干部有机可乘。作为惠农项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而马山县并没有宣传到位,可以说是忽略了宣传工作。在危房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中,竟然没有宣传部门参与。这不能不说在考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时候,没有把宣传工作考虑进去,思想上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按理,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把宣传作为前提工作进行的,必须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这样,在实施的过程中才不会有宣传盲区的存在,也才不会让“硕鼠”有机可乘。虽然马山县在农户申报危改项目过程中也有公示,但公示只是做到让农民知晓谁能获得补助,农民并没有知道他们所报的材料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如果马山县在项目启动之初,重视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采取地毯轰炸式宣传,让村村户户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知晓实现无逢对接,群众知晓率提高,那么,村级干部就没有下手的机会。可惜,马山县有关领导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忽略了宣传工作。

金钗镇乐江村村级干部一班人马在2009年尝到甜头后,2010年—2011年间,村“两委”成员开始变得更加胆大妄为,变本加厉,除了对危房改造农户收取材料费外,他们还对每个危房改造户吃2000—8000元不等的回扣。张应、黄志文等人分别跟农户说,上级追加的危房改造指标是他们争取得来的,是他们花费钱财请有关部门领导吃饭、送礼得来的指标,需要农户支付相应的费用。很多农户不明就里,他们认为村级干部为他们谋了利益,对村级干部感激不尽。村级干部和他们商定,待到危房改造资金下拨后,每户收取2000—8000元不等的活动经费。此时,危房改造户不仅没有意识到这是村级干部在犯罪,而是认为村级干部在帮助他们;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在送村级干部走上不归路,而是对村级干部感恩戴德,他们给村级干部送钱又送礼,请吃又请喝。此外,张应等人还对受贿方式进行“创新”,因为分配到乐江村的指标有限,他们就通过让两户或三户共用一个指标的方式从中获取私利,在分配资金时,谁给他们钱多他们就分配给谁多一些,这样,造成群众争相给村级干部送钱送礼的局面。2010年—2012年,乐江村委共向危房改造户违规收取款项共计151300元,而这些非法所得,都变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对这些资金,他们先后瓜分充饱私囊,其中:2010年春节前,经村委一班人马商定,对危房改造项目所收取的费用进行分赃,村“两委”5名村级干部每人各分得2000多元;2011年每人各分得3000元;2012年张应、黄志文、黄立明每人各分得7000元,其他3名村干每人各分得6000元;2013年初,村“两委”6人每人各分得2000元,村委其他日常开支24500元,剩余数额由黄志文保管。

2013年初,有部分村民从其它村屯获知农村危改项目不需要交任何费用后,他们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最终,纸还是包不住火,举报信交到马山县纪委。2013年5月16日,马山县纪委责成金钗镇纪委对张应、黄志文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1月17日,在充分掌握证据的情况下,马山县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张应、黄志文、黄立明、马瑞光、梁振基等人。2014年3月,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应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处黄志文有期徒刑十年,其它村干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实施涉及惠农资金项目时发生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宣传不到位,村民知晓率低是案发的主要原因;二是村干素质差,没有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这是内因起作用;三是监督不力,致使“硕鼠”有机可乘。

案件二:加方乡龙头村、龙岗村、龙开村村级干部在危房改造项目中行贿受贿案。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具有普遍性,还体现在马山县另一个乡的村级干部职务犯罪上。

2010年5月,马山县检察院收到了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车荣福批示的一封信件。信件反映,马山县加方乡个别村级干部在协助政府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向农户索要手续费、经办费和好处费等。信是直接寄给时任南宁市委书记的车荣福同志的。车荣福在来信上批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党中央的一项惠民政策,是一项民心工程,决不能让一些村级干部把此项工作变成“离心工程”。车荣福指示,马山县要抓紧时间查处相关责任人,决不能姑息农村-45 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分析问题能力,在今后实施涉及惠农资金项目时有效预防村级干部职务犯罪。

(二)问题症结

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从本案例来看,关键还是在实施涉及惠农资金项目时,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没有考虑周全:一是宣传不到位。在2009、2010年的实施方案中,我们没有见到宣传部门参与此项工作。由于没有宣传,人民群众对项目实施的具体操作内容知晓率低,致使村级干部有可乘之机。二是村级干部素质不高,宗旨意识不强,从思想根源上犯了错误。在调研中发现,村干们大都有谋一份权位、领一份工资、寻找发一点小财的机会的思想。三是机制不健全,流程不规范,使村级干部有空可钻。四是监督不力,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使村级干部躲过监督,胆敢以身试法。

(三)对策建议

通过本案例分析,我们看到,预防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大意不得。建议在今后实施涉及惠农资金项目时,从以下几个方面防犯村级干部职务犯罪: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把涉农资金的申请、审批流程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和网络等手段,把项目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村级干部无可乘之机。二是要注重流程的规范,科学合理的流程可以有效防犯村级职务犯罪。三是加强对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党校主体班课堂和廉政教育基地,教育村级干部要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培育高尚的理想信念和道德风尚。只有从思想上解决问题才是治本之策。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提高村级干部待遇,使村级干部不敢犯、不想犯。

(四)管理启示

马山县在危房改造项目中出现的村级干部职务犯罪,从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一是谋事布局一定要周全。老子在《道德经》里说:“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天下难事必做于易。”本案发生的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关键就是在实施项目之时考虑欠周,没有把宣传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致使村级干部思想认识不足,犯下了错误,教训是十分沉痛的。因此,在今后开展惠农资金项目时,必须谋划好全局工作,做到防微杜渐。二是要提高警惕性,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把村级干部想象成圣人,而应该把他们当成经济人,他们都是为利益而工作的,只有这样,我们在实施惠农项目过程中,在制度设计、流程设计时才会更好地考虑防范他们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三是领导干部必须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本案中,马山县发生了大量的类似案件。马山县没有停留在案件的处理上,而是通过案件本身,举一反三,查找原因,从而在宣传上、制度上、流程上去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七、附录

《马山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节选)

一、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略)

二、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略)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

(四)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

(五)适当集中、节能省地的原则

(六)最危险、最贫困优先的原则

四、农村危房改造内容和要求

(一)农村危房改造村庄的规划和设计

(二)农村危房改造形式

(三)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五)农村危房改造要求

一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严格按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开展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各乡镇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作为“一户一档”的重要内容。

二是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并作为“一户一档”的重要内容。

三是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四是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应结合危房改造,开展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是位于抗震设防区的危房改造,其房屋必须设置地梁、圈梁和构造柱等,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

六是各乡镇要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统筹推进和实施,确保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总任务的比例高于当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占存量危房总数的比例。

七是各乡镇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时,除重点补助对象外,要体现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农村贫困无房的成年孤儿,以及对属于农村危房贫困户的农村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的优先优惠;要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优先照顾1985年前搬迁的农村水库移民危房贫困家庭,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七)时间安排(略)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

(一)投资估算

(二)资金筹措与安排

(三)对农户的补助标准

(四)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审批

六、政策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5.供电企业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篇五

近年来,**供电公司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检察院的指导下,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和配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们公司坚持把加强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供电企业实际,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年来,我们公司未发生违法和严重违纪事件,保证了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促进了企业“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确保了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企业源头治腐的有效途径

供电企业既是国家的基础性产业,又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公司把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企业源头治腐的有效途径。通过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和协调,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确保监督关口前移的目的。

我们公司领导班子非常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去年以来,我们和市供电公司纪委共联合举办了4次警示教育展,警示教育以电力系统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例为教材,展示系统内干部职工职务犯罪行为,由于针对性强,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今年8月份,我们召开了由公司全体领导,中层干部,财务、物资采购等管钱管物的重点岗位人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座谈会,并组织大家现场参观了**看守所,邀请了县检察院反贪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领导和理论专家进行了讲课,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增强了广大干部员工的自律意识。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我们公司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夯实了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同时,通过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为企业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强化监督,重在实效,推动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建设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健全企业肌体,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我们公司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坚持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制度建设,尤其是各项监督制度的建设,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职能,实现有效的监督,从而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

1、建立“六位一体”的监审工作体系。去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和我们公司实际,建立了“党内监督、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经济监督”六位一体的监督工作体系,制定出台了六位一体的监审工作办法,整合了监督主体和监督力量,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监督体系,对公司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尤其是对企业“三重一大”(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数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实行重点监控。加强了对企业招(议)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司招(议)投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操作过程,使公司的招(议)标活动中,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化运作。在企业的资金使用上,我们强化了资金监管力度,起到了“监视器”、“警视器”的作用,堵塞资金管理上的漏洞,维护了资金的安全,清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增强了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2、围绕企业重大经营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近年来,我们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由公司纪委牵头,公司监察室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严格按照“选题立项、调查核实、追究责任、改进管理”四个程序,围绕经营、营销、电力建设、多经发展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尤其是重点抓住农网、城网改造、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劳保用品、设备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等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效能监察工作。首先是从源头入手加强了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招投标活动实施办法》、《二期农网和城网改造工程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废旧物资处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使效能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坚持和延伸厂务公开制度,增强企业管理透明度。我们把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做为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载体。去年以来,我们通过不同形式共向全公司职工公开了17项企业重大管理事项。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坚持“三个围绕”进行公开,即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围绕职工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围绕易发生职务犯罪的“敏感领域”进行公开。如我们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上,坚持了事前公开选聘标准,事中公开选聘程序和竞聘人的情况,事后对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又如对我公司职工比较关心的办公费用、业务招待费、多经企业经营承包情况,及时地进行了公开,获得了较好的效果。

6.如何写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 篇六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学习教育活动报告

根据《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在涉农惠民、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市教监字[2012]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寿阳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要求,现将近阶段我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为保证这次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成立了以许锦平同志为组长、郝振方同志为副组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制定了《松塔镇中心学校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学习教育宣传的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学习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传达《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在涉农惠民、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市教监字[2012]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寿阳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体教师要对这次教育活动负全面责任,带头查摆和整改,带头廉洁自律,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认识是预防的关键,学习是认识的前提。为此,我们采取了多种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取得成效。一是将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文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全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学习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二是在教师队伍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风廉政法规,提高思想认识;三是组织认真撰写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并要求在学校进行交流。在此期间,还组织教职员工观看警示影片;请法制副校长王华同志作法制讲座。通过学习教育,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境界得到升华,认识普遍提高,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严肃纪律,开展自查自纠。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针对问题,认真查摆和整改。针对目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特别是针对校园工程建设、涉农惠民、工程建设领域、重大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工作等热点和敏感问题,查是否有行贿受贿、搞权钱交易,违反财经纪律、“破坏收支两条线”规定等职务犯罪的行为,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廉洁施教。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加以纠正,做到查纠结合,边查边改。

四、建章立制,抓好巩固提高。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们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制度,加强自律机制建设。结合形势,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法规的学习和教育,使广大教职员工真正能够学法、懂法、执法、守法,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构筑起坚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二是建立健全防范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领导“一支笔”审签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协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完善监督体系。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推进校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财务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党内监督、政府、人大和政协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监督,通过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7.如何写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 篇七

征地拆迁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也是社会城市化建设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工作,拆迁工作做的好还是坏对现代城市化的进程、国家的经济增长、社会治安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有着非常大的关系。但是就目前情况来说,我国各个地方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安置的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问题。这是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建设在经济方面有着许多国家的优惠政策,所以,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根据相关数据调查,我国最近几年,由于城市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在征地拆迁安置的过程中职务犯罪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在去年,单单的X地经济区一起征地拆迁补偿案例中就是10多名涉嫌职务犯罪,更是有很多人严重违纪。正因如此,找到目前征地拆迁工作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此基础上积极的去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方法,为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一、征地拆迁安置中职务犯罪的特征

(一)涉及案件的主体多样化

就目前而言,征地拆迁的工作已经不再是政府统一管辖,而是把权力下放到基层机关,由下级部门去完成这些任务。正因如此,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农村干部等一些相关的基层工作人员也就逐渐的成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主要组成人员,他们承担着大量的拆迁工作,逐渐的发现在这项工作中有很多利益可图,所以慢慢的这些人员就发展成为征地拆迁工作中犯罪的主要人员。又因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选择非常复杂,政府方面有临时招聘的人员、村干部等等,甚至还有向别的部门借调的人员,非政府方方面拆迁公司、评估公司等多个单位都有参与。正因如此,在征地拆迁工作犯罪主体有着多样化的特点。

(二)集体犯罪比较多

在对拆迁安置职务犯罪活动的调查之后发现,大部分的征地拆迁安置犯罪中都是集体犯罪,集体作案,很多人使用自身的职务分工的权力和别的犯罪分子职务的权力是无忌惮的对权胡乱使用。经过研究调查发现,这种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案子只要查出来大部分都是一群人犯罪或者一帮人犯罪,就像一条藤上的瓜,一连串的有很多。这种集体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这就说明了我国目前的一个现象,犯罪主体正在由单独的一个人向一群人发展,这种现象是我国目前征地拆迁职务犯罪中的重要表现形式。

(三)犯罪金额大,作案的方式多

在征地拆迁的犯罪活动中往往与此相关的金钱是比较多的。例如,有一次安徽某检查员对Y村的村干部以及其它犯罪团伙进行详细的调查时,发现这个犯罪团伙中拥有与本次案件相关的金额300多万元。从这些村干部和其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段来说,这里面不仅仅有工作人员利用有效的经济管理手段骗取赔偿的方法;还有拆迁工作人员和被拆迁工作人进行合作的方式,对拆迁的面积进行虚报,从而对国家的补偿款进行骗取,甚至还有些拆迁的工作人员对赔偿款直接独吞;还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的工作中,利用自身的职务特权,对于贿赂的情况很多拆迁工作人员都是来者不拒的处理方式,进一步为被拆迁人员谋取国家的钱财。

二、征地拆迁中的职务犯罪原因

(一)干部官员的工作心态消极化

很多地方的干部法律意识不够深刻,并且受到很多不正当官员的影响,从而使得自己的欲望得到极大的扩张,都觉得征地拆迁是一个阶段的工作,没多久就会过去的,所以就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很多官员在工作过程中就是如果能够贪就贪,有贿赂就接受贿赂。有一种非常极端的不负责的心理状态,而且对自身负责的拆迁地区一点都不了解,更不愿意花很多时间去了解被拆迁地区的信息,很多拆迁负责人员对拆迁地区以及拆迁的情况都是从下级人员的报告中了解到的,很少去工作现场审查工作,审核材料。即使有时候会去实地进行考察,但是也只是形式上的走走看看,并不会解决实质性的问题,也不会对征地拆迁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向上级报告,得过且过。

(二)内部的权力非常集中

拆迁工作是一个比较困难而且复杂的工作,有些上级的领导部门,为了使自己没什么事以及为了自身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其它的事情是,他们选择直接把大部分的权利下放给下面的人员。所以,这样就让拆迁的权利相对集中,然后在进行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很多拆迁部门大部分的时候为了方便为主,直接把一些比较有决定性的权力交给下面的人员去做,而且在下面的人进行工作时,上级部门的人完全没有去进行监督,这样就使得很多小部门独自占着拆迁的大部分权力,至始至终导致了腐败的现象的发生。某法院专案组查办的安徽X经济区征地拆迁补偿案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为了补偿工作的方便进行,专门成立了认证小组,想要获得补偿就必须要通过认证小组的认证,而且没有任何机构对认证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不够完善

1.公开的原则不强。虽然当前很多地方的政策都是要求拆迁工作要使用公开性的原则,但是由于我国的制度上存在着一些漏洞,很多地方的征地拆迁工程并没有做到把所有的明细都公开,大部分公开都是一个形式,并没有真正的做到征地拆迁过程透明化。因为有许多地方的拆迁工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的监督权利也就得不到实现,这样就为那些想要犯罪的人员提供了犯罪的空间。

2.工作透明程度低。由于规范性的工作流程比较缺少,特别是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流程,缺少一些公开、公正、透明的制度,有些人员的犯罪活动一直都得不到制止。工作透明度做的不到位,这样在非常大的程度上给一些拆迁工作人员的犯罪留下了很大的犯罪空间。

3.对拆迁工作的监督不到位。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是管理拆迁工作具体实施的主要管理部门,而土地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相关工作中的监督工作。但是这些规定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监督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查。在拆迁的过程中以及拆迁开始之前就缺少对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拆迁开始之后缺少对工作程序的监督,拆迁完之后又没有对工作内容进行监督,征地拆迁几乎在真空中运行,最终使得监管缺位,给拆迁犯罪的出现创造了机会。

三、预防征地拆迁中职务犯罪的对策

根据以上对拆迁工作中犯罪的特征以及对拆迁职务犯罪原因的分析,针对这一系列拆迁安置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提出了以下预防征地拆迁中职务犯罪的方法。

(一)加强拆迁人员的主观世界改造

个人的行为和个人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加强对个人思想的教育,能够对个人行为上有着极大的改变,从而能够进一步的减少拆迁工作中的犯罪活动。在进行个人主观世界的改正时,首先对个人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进行系统性的教育,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人对拆迁工作的认识程度,加强个人修养和个人党的觉悟性,让工作人员树立以民为本的相关理念,进一步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进行端正,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觉悟和工作使命感,让拆迁工作人员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进行有效的树立;其次,拆迁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政府部门对这一方面可以使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从某些层面上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对工作人员的结构进行优化。同时,还要和检察院以及纪委部门进行合作,开展各地检查、图片的展示以及案例的教育等等,从而达到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理念进行普及的作用。

(二)对相关的法律进行完善

依法征地的基础是依照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如果法律存在这缺陷,会直接导致拆迁的工作出现错误。所以在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修改完善的时候,一定要建立在征地拆迁具体问题的基础上面,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不仅仅要包涵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各项因素,还要有对政府征地拆迁的过程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定位,并且对程序和拆迁安置的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对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展开比较合理的规范,坚决做到征地拆迁工作没有任何漏洞可以钻,真正让征地拆迁工作走到有法可依以及规范化的程序上来。

(三)提高拆迁工作透明度以及监督工作

在工作之前预先告知征地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法律程序,防止被拆人员进行抢建或者装修,防止出现隐瞒或欺骗的现象。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合理的完善,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行透明的政策。对各个重点的环节加强监督,对勘察、测量、清点等工作中重要的环节进行严格的审查,在此基础上还要让相关的专业人员随机的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资料进行合理性以及真实性的考察。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机制,相关的部门应该对资金的发放情况加强监督。

四、结语

8.如何写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 篇八

职务犯罪预防科 张晓东

智者宁可防病于未然,不可治病于已发,预防犯罪远胜于惩治犯罪。检察机关多年的反腐实践也表明,打击和惩治只能在一定时间内、一定程度上起到减缓职务犯罪的效果,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只有多角度、多渠道的开展犯罪预防,才是应对职务犯罪的治本之法。而从经济效益、减少犯罪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去考虑,预防职务犯罪所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以及其他资源投入也是最少的,而往往收到的社会效果却是很好的。在以下的篇章里,我将结合自己在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工作的切实体会,谈谈自己对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扩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效应。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人民群众对于检察机关的具体职能不甚了解,有的甚至不知道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机关的一个下属职能部门,而认为反贪局和公安局一样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有所了解的也只知道检察机关有反贪局、反渎局这样的部门惩治职务犯罪,但却不知检察机关同时还设有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肩负着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要更好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就应该让社会对检察机关的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同时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得到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而此时,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就是一个很好的沟通、交流、学习的平台。在我院警示教育基地建成正式投入使用以后,我们预防部门工作人员采取分流参观、引导参观的模式,同时将参观检察机关文化长廊、荣誉室、文化大厅、反贪局办案区、法律问题答疑、法制讲座、检察机关各部门职能介绍等环节融入其中。使参观者在接受警示教育的同时,对检察院的机关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检察机关的职能、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取得了预防宣传、了解检察机关、普及法律知识的多赢效果。有所知才能有所依,以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开展多层次的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的普及工作,可以扩大预防网络的社会覆盖面,更加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

二、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使预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等几大块内容。然而,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明白的是,这几项工作并不是孤立存在的。盲目寻找自然不如有的放矢,在做好传统预防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统一管理的这一工作模式和工作优势,在开展个案预防向发案单位下发检察建议的同时,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制度问题,与发案单位充分协商,积极开展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等多项工作,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保证其长远利益,同时也可以以点带面,促使预防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开展系统预防活动,构建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 检察院负有职务犯罪的侦查和预防职能,把预防与侦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仅有助于查办职务犯罪,更加有助于预防职务犯罪,我院预防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均在反贪局工作过,并有一定的反贪工作实战经验,这点对于做好预防工作非常重要。同时,我院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化的检察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查办职务犯罪一个难点就在于隔行如隔山,对发案单位及涉案人员的职责、日常工作不了解,而此时就可以充分发挥预防工作部门同社会接触面大、信息灵通、捕捉线索渠道广泛的优势,为自侦部门查办案件提供便利。通过预防部门与各单位建立起来的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平台,对各单位的风险点,也就是易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岗位,人员的情况充分摸底,并将所掌握的情况与自侦部门交流,就可以极大的帮助自侦部门查办案件。与此同时,预防部门在走访、预防咨询、预防调查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也是自侦部门查办案件重要线索渠道之一。

除此之外,我院还专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形成“系统预防,惩防结合”的新格局。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内设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多层次的预侦结合、侦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领导小组同时还要求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提高打击腐败的敏锐性,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另一方面注重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发单位及一些行业存在腐败隐患,要及时通报预防部门,而预防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为了使领导小组的指示得以贯彻,我院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并将责任落实在人,真抓实干,最大化发挥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四、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专家协助机制,使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走向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银行信贷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层出不穷,使得这些行业和领域成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但这些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既有共性,又有其各自自身的特点,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工作时,必须在深入研究和分析各行各业的职业特点及职务犯罪易发环节、诱发因素等基础上,兼顾职务犯罪的共性和各行业各领域自身的特性,有的放矢的开展预防。然而,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人员大多是法律专业出身,问及法律问题可能个个都是行家里手,对各个行业的各自特点有所熟悉可能也不是什么问题,但要达到专业化水平,就非常困难了。知己知彼方能对症下药,实现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的专业化是顺利开展此类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预防人员的专业化就要求在参与某项工程监督、某个行业预防时要很懂才行,只有这样提出的建议才能够有深度,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更深层面上思考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此,必须加强预防工作人员的其他领域的专业技能培训,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聘请专家参与其中,确保工作的实质性开展,而不是走形式路线。

9.浅谈如何预防经济犯罪 篇九

2013秋法学专科覃祯田

2015年(6月)

经济犯罪,顾名思义,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为谋取非法利益,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罪处罪的行为。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经济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因此,经济犯罪也就无处不在。

一、我国经济犯罪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伴生物的经济犯罪大量发生,不但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极大地干扰和破坏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而且助长了腐败风气,引发大量的不安定事件,危害社会稳定,其危害之严重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一些预防经济犯罪的机制没有及时跟上,近几年来的刑事审判统计结果显 示,经济犯罪正有越来越猖獗之势,普及社会各个领域。一批震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案、徐才厚案、各部(省、州、县)机关领导干部案等都与经济犯罪密切相关。我国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引发的楼塌、桥垮以及特大火灾、交通事故、爆炸等惨祸也时有发生,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危害国家的经济安全。

二、经济犯罪案件产生的过程及特点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由于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在经济领域内,以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经济犯罪活动日益增多,除了传统的自然人和法人犯罪外,单位犯罪将越来越多,诸如走私,生产伪劣产品,偷税漏税等单位犯罪有可能进一步增加,给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失,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因不诚信而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000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带来的。

从本县法院审结的经济案件来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犯罪分子以权压法、谋取私利。有些领导干部面临“金钱”的诱惑和考验,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观念、理想道德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于是以现有的权力千方百计从工资之外捞取外快、赚好处,直至把手中掌握的权力当 2 作捞取钱财的资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最后被经济犯罪分子拉入贪污受贿罪的深渊,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犯罪分子往往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犯罪分子利用经济领域里我国法制及法规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有的是单位的个别领导与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有的是单位内部人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有的内外勾结编造交通事故,扩大事故险情等进行保险诈骗。

3、犯罪分子结伙诈骗、集团化犯罪。犯罪分子为追求共同的犯罪目的,结成犯罪团伙,有组织有分工,手段专业,往往是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犯罪成功率高,危害极大。

4、犯罪手段复杂化、多样化和现代化。有些经济领域的犯罪使用了高科技手段,使各类经济犯罪的手段更加隐藏,更加狡猾,走向智能型、科技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有的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贪污犯罪;有的利用高科技手段造货币,甚至设立皮包公司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有的模仿领导签字、私刻印章、变造防伪标志,伪造产品提货单;有的采用各种方式拉拢腐蚀开发商、经销商为其套取国家钱财谋取私利。

5、大案要案持续增长。我国司法机关一贯坚持对经济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犯罪分子往往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党的十八大以后,本县一些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越来越高,并且呈现多发的趋势,如原副县长、县、局级领导等经济犯罪案件。

从经济犯罪发展的过程来看,绝大部分经济犯罪案件都不是突发性案件,经济犯罪从犯罪预备到犯罪终止,一般犯罪发展的周期较长。短则十天半月,长则达数年。在较长的犯罪周期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会与工商、税务、金融机构、被侵犯客体之间发生联系和互动。正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联系、互动的环节较多,犯罪的链条较长,故为我们开展经济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从经济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来看,经济犯罪与传统的暴力型、突发型刑事犯罪不同,经济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之前,一般都有一个精密策划、精心准备的过程,其表现为经济犯罪的预谋案件多,突发案件少,因此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能在经济犯罪的预谋阶段,采取各种措施,来控制或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或发展,这是我们开展经济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前提。

三、经济犯罪的预防措施

经济犯罪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研究当前经济犯罪的特点,深入地认识经济犯罪的危害,从而采取经济、法律、文化、道德、管理等方面的手段,达到预防经济犯罪的目的。

1: 超前预防与事后预防并举。超前预防和事后预防是针对发案而言的,超前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前运用各种预防机制,采取 一系列的措施,减少引发经济犯罪的各种可能性,将犯罪的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事后预防是指犯罪行为实施后的预防,针对暴 4 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超前预防可发挥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可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挽救一大批可能走向犯罪的人。事后预防能产生“亡羊补牢”之效。

2:重点预防与普遍预防相结合。重点预防于普遍预防相结合可分为三种:一是根据目前的情况将重点放在党政机关及税务、工商、海关、商检、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而将其他系统和部门作为普遍预防的对象;二是在某一系统或单位将重点放在易发案件的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而将其他部位和一般人员作为普遍预 防对象;三是在预防措施上将重点放在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和改革建制方面。

3: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补充。一般预防措施是通过打击犯罪、教育和警戒社会上可能犯罪的分子,使他们不致走上犯罪的道路;特殊预防是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以预防其再次犯罪。

4: 社会舆论导向预防与法律预防相协调。法律预防在遏制各类犯罪中,较之社会预防更具直接性,它包括立法预防和司法预防两个方面,一要加强行政立法,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从而防范国家行政人员的犯罪;二要加强经济立法,健全和完善经济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违法行为。此外,要建立行政机关的内部控制系统;三要加强刑事立法,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法规。在司法方面,要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执法的严肃性,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同时要加强社会舆论和法制宣传力度,抓住典型案例,通过电台、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深入到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做到警钟长鸣。

10.如何写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 篇十

基层地税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和规定。可以说,基层地税部门在确保国家税收、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建设、委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基层地税部门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多发、频发趋势,不仅严重危害到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更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深入分析基层地税部门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地税部门职务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一)涉案人员握有一定实权,“小官大贪”现象较为突出。从犯罪主体上看,基层地税部门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分布较为广泛,既有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也有不在少数的普通工作人员,但其均在税务征收、资金管理方面具有一定决定权、支配权。同时,基层地税部门职务犯罪涉案金额普遍较大,即便许多小案中涉案人员级别不高,却因手握实权而能够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动辄数十万、上百万元,甚至千万元,给够轻易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二)以经济类犯罪为主,且贪污、挪用案件占较高比例。在征收税金和管理使用这些资金过程中,基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会无法避免地面对来自金钱的诱惑,个别党员干部可能会受欲望驱使,对其管理的资金进行非法侵占或挪用。从查处的相关案件看,绝大部分涉案人员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均有涉及,但仍以贪污、挪用公款为主,受贿案件紧跟其后,而不涉及经济利益目的的渎职犯罪所占案件总数的比例较低。

(三)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且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从犯罪手法看,涉案人员往往采取伪造、涂改、虚开凭证、收款不入帐等作案手段,企图掩盖犯罪事实。同时,由于基层地税部门日常工作很大程度上依靠计算机及网络运行,许多涉案人员的犯罪方法和手段逐渐向技术型发展,通过采取伪造电子凭证、流水记录甚至直接修改业务软件后台程序、数据等方式来逃避监管而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普遍,而且此类犯罪手段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二、诱发基层地税部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法治教育滞后,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许多基层地税部门过度偏重于业务,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提升、法治意识强化被视为“软任务”,更多时候是“喊的响亮、做的乏力”,沦为形式,学习效果根本无法保证。同时,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放任相关人员权力滥用和特权意识滋生,逐渐导致其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偏差,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二)监管落实不力,导致规章制度未能严格执行。目前,基层地税部门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体系,但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单位在落实时“打折扣”,甚至不执行,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使用方面,为贪图工作方便、解决办公经费等,违纪违规管理、使用国有资金的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发案单位普遍存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同时,相关监督管理机制仍不完善,缺少具体的落实措施和保障,导致实际作用的发挥并不理想,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氛围。

(三)案件查处难度大,职务犯罪实际成本较低。地税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且行业相对封闭,而犯罪分子也多会通过各种手段来掩饰其罪行,除非造成显而易见的严重后果,否则其犯罪行为很难被纪检部门、检察机关发现。同时,基层地税部门中部分违纪违法案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而且纪检监督部门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常抱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私自违规降低处罚标准,客观上导致犯罪成本降低,增加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三、基层地税部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干部廉洁意识。相关部门要正视个别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的实际,将加强基层地税部门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作为关键,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发挥检察机关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方面的.优势,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树立符合党纪国法要求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有效规范行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的办法,推动相关规章制度的正式出台,并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规定,确保每项工作的开展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同级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为辅,做实外部监督”的制度体系,有效加强对党员干部职权行使的监督和制约,防止个人权力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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