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2024-06-16

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2篇)

1.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一

小学开展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教体局召开的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科教体局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教学”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工作,将学校安全纳入到全县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这是县政府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应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立即着手组建不同层次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政治气候、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险救护。

(三)设立机构,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设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四)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政部门要根据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出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求

(一)校舍安全。对于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且未能得到改造的中小学校舍,要一律停止使用;对今年新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校舍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复,暂时无力修复的危房,要及时封存,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一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卫生安全。要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存储、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禽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工作。

(四)校园及周边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充当校车。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五)要切实加强对春游等活动的组织管理。四五月份正值春季旅游高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交通意外等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六)加强对实验、实习和勤工俭学等活动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组织纪律、交通法规及劳动防护教育,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七)加强学校的安金保卫工作。高校要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对于重要部位要按相关制度实行‘三铁’,并安装监控设备。

要严格门卫制度,落实责任制,将不适合人员调离门卫岗位。各市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加强节假日、敏感日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总值班制度。

(八)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资质审查。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将教职员工是否具备相关岗位的上岗资格列为整治重点,加强对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格审查。

要加强对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严禁教职工体罚、虐待或采用辱骂、诽谤和其他形式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防止学校教职工侵害学生事件发生。

(九)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要建立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值班,及时删除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清除校园内经营性网吧。

(十)防止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学生把刀具、危险品带到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同时,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做好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四、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内容

一、校舍安全

(一)是否继续使用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

(二)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

(四)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五)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隶。

二、消防安全

(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有效;

(八)学生、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九)学生宿舍外窗是否安装了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十一)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三、卫生安全

(十二)学校医务室人员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十三)学校食堂是否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十四)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十五)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十六)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十七)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十八)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十九)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四、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二十)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二十一)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二十二)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二十三)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二十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

2.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二

“农机平安通”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农机部门与移动通信公司在“平安农机”短信频道基础上,自2009年起联合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惠民新举措,搭建了农机安全教育信息平台,拓展了农机安全监理服务平台,推动了农机手与农机管理部门之间的快捷互动,方便了机手间免费联系。入网农机机手每月只需2元,就可享受天气资讯、农机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活动及跨区作业信息等短信服务,网内农机手还可实现免费互打。此举深受广大农机手欢迎,踊跃入网,当年可为全市农机手节约话费5000余万元。

3.赣州市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篇三

8月16日至18日,赣州市教育局派出8个督查组对全市校园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此举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掌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制情况,督促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是在各县(市、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5所中小学校(其中县城学校2所、乡镇学校2所、村小或教学点1所)和2所幼儿园(其中民办幼儿园1所)。督查内容包括:校内有毒、易爆等危险实验物品保管使用情况,校内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整治情况,以及校园安全防范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赣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构建好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督促限期整改;要保证信息畅通,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陈小兵)◆

4.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四

各县、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市政府《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10〕2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进程。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原材料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行为显著规范;事故隐患明显减少,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要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市重点工程,进行重点排查。

四、治理重点

(一)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工程实体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施工单位是否按图施工,施工结果是否满足有关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各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市场行为。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有效。

(三)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钢筋、水泥、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装饰装修材料、水电安装材料、节能保温材料等建材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林海 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忠良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袁伟局市政处处长

沈立斌局公用处处长

黄澄局建管综合处处长

周燕宁局建筑业处处长

徐维宏局科研设计处处长

季金华局质量安全管理处副处长

严欣春局总工办副总工

王敬东市质监站站长

严景彦市安监站站长

梁刚市装饰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管理处,由季金华任办公室主任。

(二)迅速开展治理工作。

各县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装饰办要相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梳理排查治理工程明细表,成立专项检查组,立即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三)统一思想、真抓实干。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工程建设市场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治理工作。

(四)有序开展治理工作。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4月1至4月10日)。

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照“治理重点”内容,先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材料以便核查。

各县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装饰办要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排查治理工程明细表、专项检查组组成人员,于2010年4月10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处,电子邮箱679369@163.com。

(2)重点检查和治理阶段(2010年4月10至4月30日)。

按照“明确重点、各负其责”的工作思路,各县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装饰办要对监督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确定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进行严肃查处。检查表格见附件1,具体实施中可根据需要调整检查内容。重点排查的工程项目见附件2。

(3)整改总结阶段(2010年5月1至5月10日)。

各单位要汇总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同时形成检查治理通报文件,要表扬一批好的工程,要通报、治理一批反面典型项目。各县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处。我局将于5月中旬进行督察抽查。

(五)强化舆论监督,鼓励投诉举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舆论宣传,以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的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治理成果,及时查处曝光违法案件,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鼓励社会各界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领导小组设24小时举报电话:12319。附件表格请到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附件:

1、工程质量检查表格81号文附件1质量专项治理检查表.doc2、重点排查工程项目表81号文附件2-重点排查项目表.doc

二○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质量安全治理通知

抄报:市政府。

5.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五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200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2006年7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54号)实施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会同质检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摸清了全国氯酸钾生产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基本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药物抽检,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现象得到了遏制;三是一些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城市明确禁止含氯酸钾的产品进入市场,产品抽检合格率提高;四是替代氯酸钾的安全型新药物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应用。

但是,目前仍有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仍然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增加了事故风险;部分地区对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有畏难情绪,持观望态度,对违规使用氯酸钾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氯酸钾销售没有得到有效监管,给不法分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可乘之机。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从原材料供应方面抑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为了巩固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保持高压势态,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提高烟花爆竹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同时从原材料供应方面抑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有效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进一步开展氯酸钾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2007年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治理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督促氯酸钾生产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和完善氯酸钾安全监管制度,有效监控氯酸钾销售流向,严格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降低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预防爆炸事故发生。

1.通过对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氯酸钾行为,促使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从源头上防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通过组织开展药物抽检,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切实落实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规定,降低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预防爆炸事故发生。

3.建立规范的氯酸钾销售、购买、使用登记制度,掌握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氯酸钾销售流向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氯酸钾购买、使用情况。

(二)治理范围

氯酸钾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

二、工作任务

(一)对氯酸钾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流向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有氯酸钾生产企业的地区,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氯酸钾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立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登记档案的情况,有无违规销售氯酸钾行为等。要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氯酸钾生产企业。同时,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重点地区还要组织对氯酸钾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和检查,重点检查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登记档案建立情况以及有无违规销售氯酸钾行为。请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于6月30日前将检查和摸底情况书面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的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抽查。

(二)继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

1.2007年二季度和四季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2-3次烟花爆竹药物抽检,抽检企业数量将比2006年大幅度增加,抽检范围扩大到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2.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制订本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2007年,各地区组织抽检的覆盖率应达到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20%以上。

(三)建立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和登记档案

1.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烟雾类、摩擦类的烟花爆竹企业分别按照《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表》、《氯酸钾购买登记表》和《氯酸钾领用登记表》(见附表1、2、3)建立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登记档案,如实记录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情况,并每月将登记档案报送企业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有关情况汇总后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监管局。

2.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对现有生产烟雾类、摩擦类的烟花爆竹企业的许可范围和生产能力进行认真复核,于2007年6月30日前公告名单,并结合实际采取出具购买氯酸钾证明和限定购买数量等手段,加强对这类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管。

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应对购进产品严格把关、验收,确保不购进含氯酸钾的产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取得政府的支持,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等手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二)要加大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及时公布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和对违规单位的处罚情况,起到警示作用;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对违规使用氯酸钾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安监总危化〔2006〕154号文件的要求,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没有按照要求建立购买、销售、使用登记制度或登记档案记录不真实的生产烟雾类、摩擦类的烟花爆竹企业和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处以罚款,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四)凡是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以及发现使用氯酸钾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都要认真追查氯酸钾的来源。对违规销售氯酸钾的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安监总危化〔2006〕154号文件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再次发现此类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购进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科技部门的支持,鼓励和支持安全型新药物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七)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附表:1.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表

2.氯酸钾购买登记表

3.氯酸钾领用登记表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6.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六

公司安委会:

按照云烟复司„2011‟13号文件通知要求,泸西复烤厂领导高度重视,认真传达了文件精神要求,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为主的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讨论制定了活动方案,针对性开展了一系列“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百日安全无事故”的专兼职驾驶员安全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治理工作,百日期间未发生任何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现将泸西复烤厂开展以“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为主的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严密策划、精心组织。

厂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传达了文件精神,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要通过抓好源头、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广泛宣传教育,落实安全责任,规范交通安全行为,全面推进泸西复烤厂交通安全工作,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的具体要求及目标。结合实际,安排由职能部门办公室、安全保卫科负责拟定以“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为主的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主题、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完善相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职能部门办公室、安保科在原有“三标体系”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国家新出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了收集、整理,完善相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专兼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

三、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法制教育。

按照方案实施步骤,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要求每周开展一次对所有公务用车、生产用车的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对车辆车况、维护保养、规范使用、安全运行(行驶)记录台账等进行检查,规范、完善相关记录。办公室严格派车单制度,每周组织专(兼)职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测评;综合管理科加强对生产用车的管理,督促做好外协维修方做好车辆修理、维护保养;生产用车部门加强了对季节工驾驶车辆的监督管理,每周组织生产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测评;安保科时时对违规操作、超速、超载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共开展专项检查8次,检查出存在的问题10余项,按责任划分到部门督促整改。并实行“安全例会制度”,每周上报安全例会记录到厂安保科,安保科共收到各部门发来的安全教育培训例会报告11份,对检查结果以及评比结果统一整理汇总报至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实现与上报与月考核绩效挂钩,严格兑现了奖惩。3月26日,邀请泸西复烤厂聘请的交通安全宣传员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李增伟,组织公务车专(兼)职驾驶员、生产用车季节工驾驶员开展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讲解了交通安全法规、政策,对交通事故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相互交流行车经验和教训。

四、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巩固成果。按照活动方案实施步骤,4月20日至4月30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兼职驾驶员、生产用车驾驶员共50余人,开展了一次交通安全意识及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评。通过综合评比最终选出公务车专(兼)职优秀驾驶员一名、生产用车驾驶员、季节工驾驶员三名,并给予了奖励。

面对当前生产加工任务重的局势,此次“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为主的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在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圆满结束。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专、兼职驾驶员、季节工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及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为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避免一般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行车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维护泸西复烤厂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泸西复烤厂

7.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七

行动专项方案

项目部各部门、劳务队及各班组:

为了迎接呼和浩特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主抓,安全员牵头,项目部各部门、劳务队及各班组配合,对我项目部内所有施工部位和操作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治理。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机构:

长:王志刚

项目经理 副组长:张秉忠

张晔

畅恒旺

王汉民

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劳务队项目经理

成员:张永刚

李存根

安全员

王俊

闫邦习

王慧民

质检员

劳务队副经理

劳务队副经理

孙凯

混凝土工长

刘汉文

钢筋工长

刘木

模板工长

刘木

模板工长

二、要求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专项整治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希望各部门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防止反复”的工作要求进行部署。同时我们坚持实施整改同步进行,坚持边查边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督促和指导项目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三、排查的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内容是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高处坠落、坍塌倒塌、起重伤害和触电事故。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应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要严把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关。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是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钢管和扣件等必须“三证”齐全,并经检验机构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达不到国家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完善。

2、要重点加强“四口”、“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现场的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基坑周边、楼层边、料台边、阳台、屋面、作业面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洞口及临边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梯井口除按规定设置固定栅栏门外,还应在井内间隔不超过10m设置一道水平网,井内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禁止采用 硬质材料作水平防护。防护设施应牢固、严密、醒目,要大力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设置应保持与施工进度同步,不留死角,在使用中,严禁拆除。

3、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有可靠的操作平台。脚手板满铺、绑扎牢固、无探头板,下方设水平兜网;临边防护牢固、严密;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人员上下有安全通道。

4、各种安全设施安装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员要做好日常巡查,发现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复查和记录。对不听劝阻、不进行整改的,要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或向公司安全处报告。

(三)预防施工坍塌事故,应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基坑、模板、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编审的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要针对工程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制定出具体的监控措施。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制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同时工程项目部应确保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基坑开挖及后序施工中,要设专人对临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监测,并密切注意基坑支护的变形情况,做好观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施工区域内要有排水措施,基坑(槽)内应保证排水系统完 善、畅通。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

4、严格控制基坑(槽)坑边荷载,特别是深基坑边荷载。坑边临时堆放机具、物料,应计算确定,并距坑边不得小于1.5m。

5、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是预防模板坍塌的关键。支撑系统设计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计算,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方案及规范要求施工。超过4m的模板支撑应全部采用钢支撑立柱。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全部设置垫板、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支撑及纵横向剪刀撑,超过4m的模板支撑还应每二步加设一道水平剪刀撑,确保杆件连接牢固,形成稳定的整体结构。

6、严格控制模板上的施工荷载,机具、物料应分散放置,且不得超过方案设计限定的荷载。混凝土浇注时,应按方案要求的顺序及浇注速度施工,发现问题,应暂停施工,及时处理。

7、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施工。基础平整、坚实,垫板、扫地杆设置符合要求;架体主节点处小横杆必须按规范设置,特别是连墙件必须设置齐全、连接牢固、自身刚度满足要求。剪刀撑应正确设置,且确保与施工进度同步。

(四)预防起重伤害事故,应注意排查以下方面:

1、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年检审查。凡属国家、自治区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机械设备以及超期服役、安全装置不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拆装资质等级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拆装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专项起重机械拆装方 案,并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拆装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设警戒区,专人进行监护。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必须履行验收程序,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加强起重机械现场使用管理力度。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机组人员必须配置齐全,严禁酒后和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稳定运行。

(五)预防触电事故,应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重复接地少于3处,其阻值大于10Ω。

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与PE线做电气连接或松动。

3、箱内用电器具损坏,带电导体裸露。

4、用电设备无开关箱控制,与设备距离大于3m。

5、配电箱内放置杂物,箱前堆放各种材料,无操作通道。

6、用各种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保险片。

7、动力、照明滥用,未分设各自控制回路。

8、乱搭、乱拉导线,而且直接挂在刀闸上火处,搭在金属架体上,无任何保护控制(短路、过载、漏电),民工屋内照明线乱拉,接头无包扎。

9、开关箱内使用50mA漏电保护器,漏电开关控制失控,不动作。

10、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无接地保护(与PE线连接),电焊机一次线长,随地拖拉。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工作同步进行。通过此次集中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纪行为,杜绝建筑施工中的高处坠落、坍塌倒塌、起重伤害和触电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初公司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呼市建委10月份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抄报:内蒙古中色建设总公司安全处

8.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八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乡按照县“工作落实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就开展“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治庸治懒”、“铺张浪费”等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指导,按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懒惰平庸”、“铺张浪费”等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规范干部行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信赖和满意。

二、治理重点

(一)解决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重点查找和解决今年以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省市县政府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是否仍在执;水、气、热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是否存在乱收、乱摊等现象;各类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

(二)解决吃拿卡要问题 重点查找和解决是否存在下列行为: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安排;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其它“吃拿卡要”行为等。

(三)解决治懒治庸问题

重点查找和解决干部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服务态度差、工作标准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工作纪律松驰、管理不严等问题。对存在下列行为的要进行认真治理,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效;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超出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更甚的,以及对能够当场办理的事项拖延办理;部门、岗位之间责权不明,推诿扯皮,致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群众满意度低;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 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缺乏改革创新能力,脱离实际,用条条框框限制市场主体合法行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在岗,在岗工作松懈,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情;其它影响工作绩效、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解决铺张浪费问题

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查找治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加强和规范公用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用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购臵和运行费用预算管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规范接待程序,严格审批制度,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严格经费预算管理,推行和完善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接待制度;狠刹用公款吃喝、送礼的歪风,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和工作岗位变动后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宴请上级、亲朋好友和部门之间相互宴请,严禁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违反规定装修办公用房,进一步健全完善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各种巧取巧节庆、研讨会、论坛等过多过滥问题,对这些活动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审批 程序,严格经费审核;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公用经费,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积极推行电子公文,减少纸介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经费,简化会议程序,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营造深厚氛围

把“四项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明确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所属人员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政策,使机关干部了解掌握有关要求,充分认识“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治庸治懒”、“铺张浪费”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

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工作所列问题,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与重点岗位特别是平时群众有反映的人员进行谈话,加强教育引导,自觉查究问题。凡存在所列问题的人员,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积极整改。

(三)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针对自查自纠的情况,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组织有关人员作出防范和抵制这四种行为的公开承诺。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找准症结所在,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找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健全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这四种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检查总结,确保工作落实

在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要对各部门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进行检查。对做表面文章致使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要重新开展自查自纠;对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纠正,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全乡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要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组织安排

根据本方案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内容,提出治理要点。要坚持自我查纠与组织检查相结合,以自我查纠和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坚持开展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主;坚持统一要求与突出个性相结合,以实事求是解决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为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强化日常监管

9.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吉林省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吉安委办明电[2013]10号)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及省和长春市有关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等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全镇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实施专项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跟踪问责,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餐饮场所要采取停产停业等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着力构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设臵和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质监部门对钢瓶出具的检验证明、消防验收意见书等); 3.燃气管线穿越防火墙或阀门、压力表设臵在楼梯间内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臵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臵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臵,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臵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及空钢瓶三者应当分开放臵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臵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使用液化石油气罐应在厨房内或专 用房间内,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6)单个钢瓶供应液化石油气灶具的,不应超过两个以上。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间、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臵,配备ABC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等其他助燃亮剂。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臵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组织领导

组织成立由燃气管理、公安消防、质监、经济、安全监 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建设和市政管理等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会同有关 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气供应 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 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 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 究责任。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消防检查;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 原始标记不清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 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四)经济部门:负责督促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 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 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 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3月至4月上旬)

各村、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后上报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各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于3月底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镇安委会。

(二)联合执法、督促整改阶段(4月中旬至5月)

各村、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 行部门检查或联合检查督导,监督餐饮场所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违反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形成重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6月)

要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对有关部门及下级政 府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7月)。

各村、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7月15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 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部位进行督查检 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各村、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 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 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 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 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 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综合监管。各部门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 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内容,与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 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主线,针对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 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 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 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 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 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10.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十

消防安全,重在防范。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频发和冬季火灾事故易发的特点,结合四川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13日上午,由公司领导带队,分珙电、黄厂两个片区对所属生产和生活区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现将工作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得力。

为了更好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公司消防管理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公司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地进行两厂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负责人评先晋级的资格。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四川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公司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单位、防火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带领检查人员深入两厂生产现场和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等情况。

本次检查共查出珙电片区整改项39项、黄厂片区整改项3项,并迅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全力确保公司消防安全。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公司利用橱窗、门户网站等媒介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了公司各单位和全体职工、家属的消防安全素质。

五、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加强对生产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进一步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11.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十一

电力行业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深入调研行业治理重点,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工作。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电监会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2006年以来,已召开四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明确提出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

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结合起来;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全面建立电力企业自律机制。17个派出机构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分析本区域开展治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理顺工作关系。一是成立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协调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制定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规定、方案措施;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在电监会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二是理顺工作关系。为避免工作重复交叉,明确了职责范围,电监会直接对应中央管理的电力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由集团统一部署,电监会可重点检查指导;各电监局、电监办直接向电监会报告工作,没有电监办的省份的专项治理工作由区域电监局负责;电监会派出机构与所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地方电力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应与所在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沟通与配合,同时受电监会委托,办理辖区内央企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一是成立调研组,进行广泛的摸底调查。围绕制定《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电监会组成了多个调研组,分别到国家电网、华能集团、大唐集团、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电力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电力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和主要表现形式,以及近年来电力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做法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同时听取了电力企业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的调查研究,为起草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二是电监会党组成员在3月份,分别带队到相关电力企业和电监会派出机构,就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进一步的专题调研。三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3月31日,召开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总结了前段工作,布置了下阶段任务,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现已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坚持维护大局、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政策界限、建立长效机制等四条指导原则,确定了行业治理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范围。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包括:(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工程项目概算、结算、决算和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施工单位在项目分包、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2)在购买煤、油等原材料和电力设备、物资时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未按招投标程序指定使用关联企业生产或提供的产品。(3)在产权交易及资产重组时与中介机构、重组和交易对象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4)供电企业在用户报装接电受理审批、提供用户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选购,电费抄表和检查用电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具体工作范围是:县级及以上电网(供电)经营企业;发电企业;水电、火电、输变电等施工企业;电力、水利电力工程设计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和范围的确定,为下一步制定电力行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和探索建立健全电力行业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宣传报道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案件举报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6023679、63028939),做到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又要实行线索集中管理,责任到人,防止案情外泄。三是理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络渠道,做到信息共享,电监会17个派出机构大部分已被列为相关省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篇十二

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鲁农机管字[2010]29号

各市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0〕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办确定近期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 ”活动,强化监管,严查漏洞,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巩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二、时间安排

从8月20日至10月31日,集中2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三、主要内容

此次查纠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四)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五)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六)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和未经工商部门注册,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各市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与提高农机“三率”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

起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二)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一是要突出重点。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格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进行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是要积极协调,通力合作。各市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与安监、公安、交通和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三是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引导,强化指导,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驾驶员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逐步从源头上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机制。要建立与兄弟省、市的信息通报制度和协作查处机制,及时沟通情况,遏止跨行政区域违规办理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现象。

(三)搞好督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成效。各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省农机办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力、整改治理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农机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大宣传,确保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农机部门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手册、开展宣教和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广泛地宣传农机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重点加强对拖拉机车主、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注重发挥乡镇、村社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入乡村、农户,真正把农村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农村的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教育广大农民群众不搭乘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另外,各市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21号)要求,务必于每月底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省办监督管理处和省农机安全监理站。

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请于11月3日前报送省办监督管理处和省农机安全监理站。电子信箱:sdnjglc@163.com;liyanchenl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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