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

2024-06-15

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精选6篇)

1.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 篇一

关于2012年度审判管理开展情况的汇报

xx法院近年来,年均承办案件10000件以上,如何对全院的案件进行时时的管理和态势分析,如何将管案和管人结合起来,如何实现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调动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扎实有效的审判工作实现法院的科学发展,一直是我们探讨和解决的问题。近几年来,通过我们的努力,特别是2011年以来,在上级法院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下,我们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更一步清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进入2011年以来,我院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院党组成员、审委员会委员及中层责任人对省高院及中院关于审判管理的八个文件进行了认真的系统学习,现在已经根据省高院及中院审判管理的八个文件为框架,结合我院的实际及已运行的文件、制度规定等,按照“

1、审判信息采集、2、审判数据综合自动分析、3、审判数据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应用、4、审判实际质量监督、5、信息保障制定了更加全面系统的审判管理制度。其中,“审判信息采集”包括:案件流程信息、法庭审理视频信息、审委员会讨论案件信息、案卷电子档案信息、上诉、信访信息、案件执行信息、案件评查及差错信息。“审判数据综合自动分析”指在制定“审判质效评估数据体系”的基础上,以“审判管理系统”为主自动升成评估

数据。“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指质效评估数要为审判工作服务,及时反馈到各级审判管理人员和审判人员中,并在岗位目标管理职、评先树优、审判人员配置中作重要的依据。“审判实际质量监督”指要防止出现唯数据论的现象,要更加注得基层基础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实际审判工作弥补审判管理数据系统的空缺并促进审判管理的精细化和更高层次化。

2、五个体系统的运行情况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院要求所有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案件均通过立案庭进行立案登记,立案信息全部录入我院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由立案庭负责对立案信息扎口管理,各业务庭庭长负责对案件审判信息进行管理,档案室对归档信息扎口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审限变更等审限工作进行程序性进程管理并进行总体运行情况通报(累计已通报264期,其中2012年通报44期),审判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案件卷宗的归档前质量评查并进行通报(每季度进行通报),上列分段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对案件管理有明显有效举措并具有基层特色。

2012年以来,中院注重着力构建审判质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的“五个体系”建设工作。我们通过系统地学习中院制定的“五个体系”的相关八个文件,以及省高院和中院关于审判管理的八个规范性文

件,感觉有着总揽全局的思路。现已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并修改了我院的相关规定并强化上下级对接以及新旧对接。

由于我院于今年搬迁到新的办公楼,所以,我们在落实“五个体系”上,总体上讲求以人为本,讲求实效,高要求谋划,不断推进的方法,具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新办楼现行的网络建设,体现信息保障,特别是在科技法庭、庭审同步监控、录像、案件电子卷宗的形成,以及审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可以对案件审理时的录音、录像能够即时调取,并确保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客观公正进行,确保审案和讨论案件判案之间的严密对接。同时,强化案件审理的公开,强化裁判文书的公开公示,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案件进程查询的权利,以公开促公正等硬件建设。二是以人为本的制度化建设,确保理念提升和制度建设的更新和提高,进行精细化管理。强化理念的创新、制度的整合、内部管理机构的高效配合、以及和上下级法院的对接。

2.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 篇二

各院、系:

2012—2013学年度“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即日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和评选比例参见学生手册《泸州医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

二、评选结果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星期六)。

三、各院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做好广泛宣传工作,按学院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评优具体办法。自下而上,充分发挥学生民主,严格认真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系批准,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四、上报材料包括:(1)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报告(见共享),并附word形式的评优名单。(2)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审批表(请于10月19日到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领空白审批表)。(3)上传word形式的评优名单、三好学生标兵100—150字简介电子文本。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一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均不参评(毕业年级学生参与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

2、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产生,三好学生总名额应含三好学生标兵名额。

3、各院系三好学生标兵上报人数不超过院系参评人数的3‰,具体上报人数见附表。

4、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寝室室长、各班班委;党、团支部委员、党小组长;校、院系各级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自律会、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学管会、国旗仪仗和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其中学院学生会、自律会、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学管会、国旗仪仗队和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指导部门牵头评选,其社会工作情况由指导部门考核,学习成绩审核由各院系参照本院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进行。

3.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 篇三

常规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广州市以外地区)。

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1月10日,现场审核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2日(只限广州市)。

(三)报名形式、程序及必备资料

1.常规报名

(1)个人报考者可直接向本人所在地级市报名点报名,旅行社、学校报考者在单位报名后由负责人统一到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点地址、联系电话等详见《全省各地报名点/现场审核点一览表》(见附件7)。

(2)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12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及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3)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并加考外语口试或外省加考的考生,除依照以上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各报名点需在2012年1月13日前向省导考办报送以下资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发票汇总表(见附件5)、相册底页(见附件3)等,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2.网络试点地区(广州市)

(1)本次网络试点地区(广州市)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方式,考生个人或单位须登录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办法可参阅《网络报名须知》(见附件8)。

(2)考生网络报名结束后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审核点审核资料。各地现场审核点地址、联系电话等详见《各地现场审核点一览表》(见附件7)。

(3)各现场审核点在审核报考者资料后需通过指定账号登录网页点击确认,并保留1份《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相册底页贴好1份寄省局办证使用。

(4)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站()是本次导游资格考试信息发布(包括报名文件、网络报名和成绩查询)唯一官方网站。

二、培训和教材

(三)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1年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参考资料。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八个科目:

(1)理论与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和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发展历史、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等。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口试指定景点:

(1)中文省景点:广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广东温泉、禅宗祖庭南华寺、广州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阳江海陵岛(五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一个)。

(2)中文市景点:见附件4(三个景点根据试题考其中一个)。

(3)英语、日语景点:广东概况(必考)、珠江夜游、广州六榕寺、开平碉楼与立园、肇庆鼎湖山—森林生态游(四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一个)。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2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考试指南》将在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站()“通知公告” 栏公布,供考生自行下载。

(二)“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3月18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4月1日至30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各口试点须在3月7日前上报口试有关工作计划,并在口试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上报口试成绩及评分表。

(四)准考证领取办法。常规报考者须在3月7日至14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网络报考者须在3月5日至1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页账号,点击“打印准考证”,按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2年6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2012年5月1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将考试工作情况总结报省导考办。

七、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常规报名考生及单位向报名点缴费后索取《报名回执》(作为换发《财政收据》凭证),网络报名考生向现场审核点缴费索取《报名表》(其中有收款人签名,作为换发《财政收据》凭证)。各报名点或现场审核点缴费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请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导考办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考点所在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必须派出有关人员指导和协助考点做好考务工作。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考点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

4.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 篇四

(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年度资助计划,现组织开展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专项、重点支持专项、科技基础性专项、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的项目申请(第一批)工作。

一、自由探索专项

自由探索专项(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以及项目过程管理等工作均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预算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各学院11月19日前将推荐立项汇总表和公示材料各一份报送科技处审核备案。

二、重点支持专项、科技基础性专项、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

重点支持专项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主要从国家及行业重大需求出发,培育重大科研项目(杰青培育、优青培育),以及培育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团队。重大科研项目(项目培育)另行组织,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科技基础性专项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主要支持开展多学科基础性研究、成果培育、实验室日常建设与管理、标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军工项目培育、科普工作等。

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主要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活动。

各专项亚类具体申报要求、资助额度、研究期限以及考核要求见附件1。各单位于1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份报送至科技处。

三、申报要求

1.以上项目类别,每人限申报一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项。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务费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参与申报。3.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部委、地方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经费资助的,不予资助。

4.同等申报条件下,优先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5.请各单位对项目申报人前期研究基础及限项要求等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请书、研究基础证明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获奖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的顺序装订成册。

2.各单位于1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区科技部,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uxiucong@h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顾秀聪 联系电话:2829

附件:

1、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专项申报要求 2、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学院推荐汇总表 3、2019年度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分类)

4、《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5.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 篇五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激发团员青年的历史责任感,把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统一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生活建设,提高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团组织生活的育人功能,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生活的新形式、新载体,调动团员青年积极加入到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去,决定在团员青年中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立足基层、面向团员,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主题团日活动活跃基层团组织,拓展团组织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领域,鼓励和倡导基层团组织的首创精神,突出组织生活的实践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团员参与设计团组织生活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员参加团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生活的时代感和针对性,从而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丰富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团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参加对象

所有基层团支部(毕业班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三、时间及次数

各团支部至少每月开展1次,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活动要求

l、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主题团 1

日活动在基层团支部中广泛开展,使主题团日活动成为基层团支部开展团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

2、突出主题,重在创新。主题团日活动要体现时代特征、系科特色、专业特点和青年特点,使主题团日活动成为基层团支部组织生活的一次创新。尽量避免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开展,同时避免联谊联欢游玩等类似的活动,鼓励举办有特色有风格的团日活动。

3、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各院团委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方式调动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立足基层,面向广大团员,吸引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要寓丰富的教育内容于新颖的活动形式之中,使活动主题得到最充分的体现,达到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把主题团日活动办成团员青年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有效载体,使主题团日活动真正成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4、开展梳理和提炼。主题团日活动是一项持久抓也是开展时间长具有良好延续性的基础团建工作,各院团委要靠着大量的调研、实践和扎实的工作,对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中的方方面面已形成了诸多认识和判断,及时认真总结梳理存在的共性问题,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规律性认识和普遍性经验,将这项工作的创造活力经验化、成果化。

五、活动实施

具体实施过程分为计划、开展、总结三个阶段:

(1)计划阶段:基层团支部在每月初向院团委递交当月主题团日活动的详细计划,院团委根据当月情况,对活动的实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各团支部的活动准备中予以一定的协助和支持。

(2)开展阶段: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过程中,由各院团委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工作,确保主题团日活动的质量。

(3)总结阶段:每月活动结束之后,基层团支部将《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汇报表》及相关材料交至院团委,由院团委汇总后在月末向校团委上报《各学院每月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

六、考评机制

建立两级考评制度,通过考评机制保证团日活动树精品、出实效。每学期末由院团委在基层团支部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各院团委总体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评出院级“最佳主题团日活动”,上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各院团委的上报材料,在权衡全校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最终审核评定校级“最佳主题团日活动”,予以表彰。主题团日活动的考核与评比将作为先进院团委评比的主要考核依据之一,并作为团支部及团干部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

1、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主题菜单;

2、各学院团委每月主题团日活动计划汇总表

3、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情况表

6.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 篇六

2012-2013学年度,我校在班风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2013学年度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工作。请各专业科、各班级根据相关评定条件和比例认真审核评选,整理后在8月25日前以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上交学保科。

一、学校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已交清学费。

2、全学年度各科成绩在65分以上,操行分在85分以上。其中,一等奖学金考试科目平均成绩要在85分以上,二等奖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三等奖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在65分以上。

3、没有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

以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件为基础,优先考虑学生干部、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或其他有突出成绩者。

专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由相关专业科按规定评选。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社会工作,遵纪守法,敢于揭露和批评不良现象。操行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

2、学习好。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年度各科考试成绩平均85分以上(学生干部、团干部80分以上),考查成绩均及格。

3、身体好。能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余体育锻炼,体育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能以身作则,热心工作,做同学们的表率。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各门课程,各科考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考查成绩及格。

3、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批评和抵制不良行为。

4、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同学,关心同学的进步,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能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有开拓和创新精神;

6、操行评定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

四、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组织好。班委会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合作,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在校风建设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风好。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各项纪律,早操、上课、晚自修、实习出勤率高,纪律良好。

3、班风好。班级同学能积极追求进步,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开除学籍的处分。

4、成绩突出。能积极开展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多次被评为“文明宿舍”,班级考核名次名列综合考核前20名以内。

5、第二课堂改革试点班级优先推荐。

五、评选名额。

1、学校奖学金评选名额。校一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总数2%,二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总数8%,三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总数20%。

姚焕洲奖学金:中专生3名(在各班级一等奖学金中评定);司徒鲲奖学金:技工生3名(在各班级一等奖学金中评定)。

2、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占班级学生人数的5%以内。

3、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人数在40人(含40人)以上的班级,推荐2名,40人以下的,推荐1名。学校学生会8名,校团委8名;各专业学生会、团总支5名。

4、先进班级名额为全校共评选8个(制冷、经贸专业科各推荐2个,养殖、环保、信息、海事四个专业科各1个。推荐班级皆在学校班主任综合绩效排名前20名中推荐,附带班级先进材料)。

六、奖励。

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学金600元,二等奖学金4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姚焕洲、司徒鲲奖学金1000元。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设奖金。先进班级奖励为每班奖励500元。

附件: 1、2012-2013学年度学校奖学金推荐表 2、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2012-2013学年度学校奖学金汇总表 4、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汇总表 5、2012-2013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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