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承制合同

2024-09-04

影视剧承制合同(共10篇)

1.影视剧承制合同 篇一

设备采购合同书(130万海康网络摄像机及电脑、打印机、投影设备)

xxxxx科技

xxxxx四段23号Tel:***

设备采够合同书

(130万海康网络摄像机及电脑、打印机、投影设备)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xx科技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一、总则

1、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汽修厂监控系统及电脑等办公设备(不包含布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方提出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要求负责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不包含布线)。甲方负责投资工程的总费用。

二、规格、型号、配置及工程费用构成:以合同清单附件为准(代表签字盖章)

以上监控/对讲系统工程总费用为《不含税》:

300万 海 康 网 络 摄 像 机 方 案 优 惠 为 元 整

大写:肆万柒仟伍佰圆整人民币 :¥:47500.00

三、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或增加配置,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工程总费用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甲方协助)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2、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的安装方式、位置及种类,由甲方确认后执行。

3、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

(2)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

(3)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4、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及时提供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安装的具体要求,安装场地的施工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规定。

(2)派出一名人员负责施工用电和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及其控制设备用交流电源的配置。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负责提供电源,将电源线拉到并预留适当长度。电源容量由乙方提供数据。

(3)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办证、与有关部门的联络、保卫、消防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4)在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安装、调试开始时,即派出熟悉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系统整体情况并接受现场培训。

(5)甲方应对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的施工提供必须的基础设施,乙方向甲方提出基础工程施工的标准。

五、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免费维修一 年(自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后起算),质保期之后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外围设备的质保期执行供应商的相应规定。

2.若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本身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解决。此前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传真)说明所出现问题的基本情况,以便乙方进行准备。

3.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4.以下情况造成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

(1)监控系统控制用主机挪用,由于人员操作不当破坏了监控控制系统软件。

(2)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线路及设备,由于人员施工、开槽等操作对系统线路和设备造成的损坏。

(3)由于电网浪涌波动,或现场强干扰源造成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损坏。

六、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因交付合同预付款¥_________元.1.监控系统架设完成设备上架安装完毕,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后,甲方在天内将工程款余款 ¥元支付给乙方。

3.甲方在未付清全部工程费用以前,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产权归属乙方所有,乙方具有处置权。款付清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七、违约罚则

1.由于乙方原因,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未能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拖期罚金千分之3/天,以合同总金额计算。

2.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罚金千分之3/天,以合同总金额计算,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除有权将工期顺延外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述因素造成工程逾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未提出其它异议,而无故延迟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有权拆除、拍卖等处置该监控/电脑等办公设备,并拒绝退还已付款项。

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九、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预付工程款到达乙方指定帐号后生效。

2、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传真件同样有效。

5、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全权代理人(签字)全权代理人(签字)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电 话 传真:电 话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2.影视剧导演聘用合同 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制片单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导演所在单位/经纪公司):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正在计划摄制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_________导演为乙方的签约导演,该导演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影视导演,并成功执导了多部影视剧;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的_________导演担任其拍摄的电影(电视剧)的导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3.影视剧本版权转让合同 篇三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下:

1.转让剧本:

1.1 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 》剧本(又名《 》)。1.2 作品长度:分 集/部、约 字。

1.3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1.4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 于 年 月创作。1.5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3)根据 的原著作《 》改编剧本。1.7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 加 学术交流活动/申报 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版权转让:

2.1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 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2.2 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 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 价款总额:

3.1.1 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 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3.2 支付进度:

3.2.1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3.2.2 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 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 款项支付:

3.3.1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 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4.其他事项: 4.1 特别约定:

4.1.1 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 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 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4.2.1 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 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4.3 违约责任:

4.3.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迟延超过 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 元;超过 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 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1)甲方未能按约交付本剧剧本或交付剧本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另行给予宽限期内仍未交付或仍不符合约定时;(2)如约定本剧剧本转让前未予公开,但实际上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已发生了以发表、出版等方式被公开或者发生被其他方已经或准备用于拍摄影视剧;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 争议解决:

4.4.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4.4.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 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4.6 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4.6.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第58章影视剧制片主任聘用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鉴于:

1.甲方正在单独或联合其他投资方组织拍摄、制作电影/电视剧《 》(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映许可证/发行许可证为准)(以下简称“本剧”),需要聘请制片主任参与本剧剧组管理工作。

2.乙方承诺:其具备承担本剧制片主任的各个条件,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拍摄需要,承担本剧相应工作任务;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且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不会因配合引起纠纷、索赔;在签署本合同后不得从事影响其参加本剧工作或对本剧有负面影响的活动、事件及其他事务。

3.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通过甲方介绍等方式了解本剧的基本剧情及全部工作内容。4.本合同不构成甲乙方之间《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是构成《合同法》规定的劳务合同关系。甲方系代表本剧各投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剧投资方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和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由本剧剧组安排和实施。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下: 1.聘用范围及目的:

1.1 双方同意由乙方在本剧中担任制片主任及甲方指定的其他职务。

1.2 乙方受聘的工作范围除应遵循影视业通常的惯例原则外,还应按照本合同书中约定的内容完成。乙方的基本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负责剧组吃、住、行、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管理;(2)在预算范围内按导演要求,进行现场管理和工作安排;(3)在预算范围内负责剧组对外物品、服务采购事宜的管理;(4)具体负责剧组演职人员聘用合同的签约及相应谈判事务;(5)具体负责剧组非演员工作人员的管理;

(6)协助甲方进行预算测算、编制、执行和控制、管理;(7)落实导演、制片人在剧组的各项要求、管理措施;(8)剧组或甲方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事项。1.3 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临时调整乙方工作内容或临时向乙方安排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1.4 乙方作为制片主任,应负责把握本片预算管理的执行,在剧组管理当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成本。

2.聘用期限:

2.1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1)开始于:(A.自本合同签署之日;B.自本剧开始筹备之日;C.自本剧剧组建立之日;D。自本剧开机之日;E.其他)。(2)结束于:(A.于甲方确认乙方工作完成之日;B.于本剧关机之日;C.自本剧完成后期制作之日;D.于本剧取得影视主管机关颁发公映许可证之日;E.于本剧公映之日;F.于本剧完成首轮商业公映之日;G.其他)。2.2 乙方的工作期限的开始时间延期,或者本剧因客观原因延期,则乙方的聘用期限推迟或相应顺延。

3.聘用报酬: 3.1 报酬总额:

3.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税后)。3.1.2 上述报酬作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款项、费用支付义务,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本剧如有所变动,前述费用不需要减少或增加。

3.2 支付进度:

3.2.1 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支付酬金的 %作为定金,该定金在甲方结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自动转为酬金。

3.2.2 本剧开机后 日内支付 %。3.2.3 拍摄中期(开机后 日内)支付 %。3.2.4 本剧关机后 日内支付 %。

(注:本合同约定的开机、关机时间和拍摄以甲方或剧组确定的拍摄进度为准)3.3 甲方支付乙方外景生活津贴(由入组当天起算)每天人民币 元整。4.工作安排:

4.1 乙方在聘用期内享受本片剧组安排的生活标准,具体由甲方或剧组安排,若乙方有超标准要求,则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2 甲方承诺乙方因完成甲方或剧组所安排工作而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具体标准以甲方事先批准或剧组规定的标准执行,超出标准的部分或非因工作原因产生的费用不得向甲方报销,由乙方自行负担。4.3 聘用期内,乙方须服从剧组统一调动安排并不受节假日限制;每日工作时间以剧组现场通知为准。

4.4 甲方有权在认为乙方不适宜或不胜任本片中的工作时,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已领取的酬金外,不再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其余酬金。

8.1 拍摄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脱离剧组,若因乙方离组造成剧组的损失,则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6 乙方完成工作时,应服从甲方或甲方指定剧组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向其上一级管理人员报告工作。

4.7 乙方应协助甲方制作和完善本片制作预算,并对本片拍摄计划、管理措施等进行完善。

4.8 为保证拍摄顺利进行,乙方在拍摄中,应充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协助制片人对剧组全面把关和负责,有权利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9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指派乙方在国内外任何地区进行拍摄制作或宣发工作。4.10 乙方在本片生产周期内,每日工作量、工作时间不限;乙方须认真、严谨、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怠工或为达到个人目的提出无理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无故停止工作。乙方有义务在本片拍摄过程中及制作完成后,参加或配合甲方有关本片的宣传活动。有关行程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

4.11 由乙方经手授权承诺有关本片任何一项费用,必须先经甲方批准或按甲方、剧组相关制度办理;乙方必须自行负担其本人的一切个人开支。

4.12 甲方有权随时转让或授权在本合同中享有的相关权利而无须事前通知乙方,乙方无权转让其在本的任何权利与义务。同时,因本片引进投资方、合作方等,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4.13 乙方须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签订有关本片的任何合同。5.相关事项:

5.1 本剧系由甲方制作出品。甲主对本剧的版权(包括剧本、拍摄素材、完成片、音乐、造型、动作、服饰、对白、剧照等权益)独立享有。乙方在完成本剧相应工作期间,其工作成果均是履行本合同的结果或系甲方委托创作,故涉及的知识产权等完全归甲方,乙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得使用。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前述享有版权的作品进行使用和开发经营(含衍生产品)。5.2 乙方应提供在拍摄期间确切有效的通讯地址及电话或其他有效的联络方式,足以保证甲方能够准确发出书面或其他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期到达拍摄现场,否则即为违约。

5.3 乙方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剧组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不得在剧组内发生是非及打架斗殴、赌博、惹是生非,若违反法律、法规及剧组纪律,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4 乙方应在剧组建立之日,保证剧组具有完备的制作、道具、人员管理制度和拍摄现场、休息场所具有全面消防、保安、作息规范,并应督促此类制度、规范的执行。5.5 在本剧制作过程中,乙方应协助导演、制片人对拍摄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管理各项设备调配、人员工作安置,负责安排剧组人员作息和餐饮供应。

5.6 甲主按照法律规定及乙方工作贡献情况,对乙方在本剧中予以相应署名。5.7 病假: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因重重不能参加或不能完成摄制工作,如双方不能共同确认时,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诊断并以获得的诊断结果作为确认依据;否则,即为乙方违约,并赔偿经济损失,并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公开道歉。

(2)病假期间,不计算报酬并从约定工作期间内扣除,如导致本剧延期,则延期期间不再另外向乙方支付报酬。

(3)乙方在受聘期间因公受伤,应由甲方安排就近治疗,其他原因(如慢性病或违规受伤),医药费由乙方自理。

5.8 中止拍摄;

(1)在本合同有效其内,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本剧临时停止拍摄,每次临时停机的时间不超过10日。恢复正常拍摄后,乙方应按要求回到剧组参加拍摄,本合同有效期顺延。(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有效期间内,若乙方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导致本剧无法拍摄或中止拍摄,则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本剧中止拍摄,不构成甲方违约,约定工作期间及拍摄顺延,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6.保密约定:

6.1 在甲方对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典、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量泄露、披露,均会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6.2 乙方保证与甲方的宣传口径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摄制绷的人员变动、演员更换等情况和本剧内容、拍摄情况向各媒体或其他任何人泄露、披露。

7.违约责任:

7.1 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含保证义务、协助义务),每项或每次违约行为均应向另一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并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上述条款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7.2 如因乙方与其单位存在纠纷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本剧拍摄延期,均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含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延期的损失额按照每日 元计算。

7.3 如因乙方工作失职导致剧组发生人身财产伤害或安全事故,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剧超出预算 %以上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其报酬 %的违约金;如超出预算 %,乙方还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联络:

8.1 本合同各方均书面指定授权代表及其联络方式,以向其他各方履行义务和接受其他各方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其行为即可代表该方承担法律后果;任何一方改变其授权代表或/及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其他方。

8.2 本合同各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及其联络方式为: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争议解决:

9.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9.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 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意向书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与文本:

10.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

5.影视拍摄服务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摄像摄影服务签订以下合同:

一、拍摄所记录的影像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中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摄影摄像服务。

三、服务内容与费用

(一)拍摄日时间、地点

(二)拍摄内容

(三)最终影像制品

(四)费用总计:元(税前)

拍摄定金:元,百分之六十(税前)。

(五)补充说明:

(1)除了约定的拍摄内容外,乙方有权决定如何拍摄镜头和场景。

(2)乙方有权决定如何剪辑最终影像制品。

(3)甲方对最终影像制品如有不满意之处,应提出修改意见,不得作为拒收的理由。(4)甲方对最终影像制品负责保存与备份。

(5)甲方应承担拍摄期间所产生的食宿以及交通费用。(6)乙方需在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影像成品。(7)乙方共为甲方提供10期的拍摄与制作,并加上字幕。

四、甲方需在拍摄结束前付清所有余款。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摄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必须支付100%的全部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拍摄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定金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100%的定金的赔偿金。(2)乙方不能提供最终影像制品:定金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100%的拍摄费用的赔偿金。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只退还定金:

六、合同更改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日期:

: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日期:乙方(盖章)

2013年世界旅游小姐郑州赛区入围选手培训专题影片

摄制方案

摄制单位:郑州佳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3.06.28

2013年世界旅游小姐郑州赛区入围选手培训专题影片

一、摄制标准:

本次项目以电视专题片为摄制标准,采用全高清5D2 影视设备拍摄,最终为甲方呈现入围选手培训专题影片。

二:技术标准:

采用1080P高清格式全程拍摄,制作1080P全高清技术标准制作。

三:摄制分工:

编导:摄制现场与选手、活动策划方沟通对接以及对被摄对象的采访

摄像:主要负责影片的拍摄调度

四:技术标准:

6.影视制作合同书 篇六

甲方:乙方:宁波影像服务中心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宁波农行江北支行育才分理处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提供产品多媒体样本创意、制作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策划方案由甲方审定,通过后不得擅自修改

2、样本由甲方审定,并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若修改完成后,甲方临时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有权酌情收取费用。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策划、三维及二维动画、视频合成、解说、配乐等方全面服务。

2、乙方为甲方制作多媒体视频样本一套。

3、乙方完成多媒体视频样本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条:服务价格

乙方为甲方制作多媒体视频样本一套,价格为人民币计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结算方式

双方合同签定后,甲方首付款为制作金额的二分之一;多媒体视频样本完成后余额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可递交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其他适宜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7.聘用电视剧编剧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鉴于: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暂名为《___________》电视剧(下称电视剧);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电视剧的编剧,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1.根据甲方要求,为电视剧编写原创文学剧本;2.以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__》为基础,为电视剧改编文学剧本。3.对未定稿的电视剧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第二条 乙方创作文学剧本,应按照甲方的总体要求进行,甲方的总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三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此日期为乙方聘用期限开始之日。第四条 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结束。第五条 电视剧规模为_____集,每集片长____分____秒。第六条 甲方指派_________为其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与乙方联络、沟通文学剧本的相关事宜。第七条 乙方创作文学剧本的时间要求如下:1.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故事创意的编写。故事创意应表述出文学剧本的立意,阐明编剧在思想内涵及其外延两个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绘文学剧本的主要事件、基本冲突、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和风格样式等。2.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故事总纲和人物小传。总纲中的故事部分不应少于____字,应能清晰地表达文学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和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纠葛,勾勒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小传的表述不应少于____字,应表述出文学剧本中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在重大事件中的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3.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电视剧分集梗概。分集梗概是以集为单元的故事概述,应完整表达出该集主要戏剧过程的轮廓和人物在其中的走向;分集梗概不应少于____字。4.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第一集至第____集的创作并提交甲方审核。每集不少于____字,有效画面不少于____分____秒(下同)。5.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第____集至第____集的创作并提交甲方审核。6.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第____集至第____集的创作并提交甲方审核。第八条 文学剧本全部创作完成后,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对剧本进行整体修改或补充。第九条 甲方对文学剧本的审核通过以甲方________签字认可为准。第十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因甲方原因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十一条 甲方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应向乙方支付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酬金的支付时间安排如下:乙方完成故事总纲和人物小传并经甲方认可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完成分集梗概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元;乙方完成第一集至第____集剧本并经甲方认可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元;乙方完成第____集至第____集剧本并经甲方认可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元;乙方完成第____集至第____集剧本并经甲方认可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元;文学剧本整体定稿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酬金____元。第十二条 文学剧本著作权的归属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1.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乙方享有,但甲方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拍摄本合同所指电视剧的摄制权,且甲方行使此摄制权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2.文学剧本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由乙方享有,除署名权外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摄制的电视剧的著作权。第十四条 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第十五条 甲方享有文学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乙方若无力完成任务或剧本经修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聘编剧参与剧本创作和修改,有权决定编剧的署名排列,并有权根据乙方后来参与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的情况,酌情减少支付直至不再支付尚未向乙方支付的酬金。第十六条 在电视剧的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无需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乙方应予以配合。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文学剧本修改的地点距乙方居住地达___公里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宜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第十八条 甲方为宣传、推广电视剧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第十九条 若甲乙双方选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壹种方式确定文学剧本著作权的归属,甲方基于文学剧本重新拍摄电视剧、将文学剧本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拍摄成电影片或针对文学剧本进行除拍摄本合同所指电视剧以外的商业开发行为,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签署书面合同。第二十条 若甲方要求乙方以某人的人生经历为基础编写原创文学剧本或要求乙方基于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__》为电视剧改编文学剧本,甲方应确保其已合法获得相应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二十一条 甲方没有以乙方编写的文学剧本为基础拍摄电视剧的义务。若甲方未以乙方编写的文学剧本为基础拍摄电视剧,而乙方已经完成了文学剧本的全部创作工作,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全部酬金。第二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文学剧本的内容、电视剧剧情、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文学剧本或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二十三条 乙方创作的文学剧本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在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内,乙方应专职为甲方进行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工作,不得同时与第三方签署同样性质的合同。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参加与文学剧本相关的协商会或讨论会。第二十四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的合法监护人而解除本合同: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故事创意、故事总纲和人物小传、分集梗概或文学剧本,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连续逾期达____天或逾期酬金累计达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1.乙方聘用期限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或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九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第三十条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作为违约金;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论文学剧本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已创作完成的文学剧本著作权的归属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加以确认;3.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论文学剧本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已创作完成的文学剧本著作权的归属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加以确认;4.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故事创意、故事总纲和人物小传、分集梗概或文学剧本,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另行聘用他人在乙方创作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在此情况下,乙方不能享有文学剧本的著作权;3.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4.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亦无需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有关经济损失,但甲方不必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继续支付酬金,且有权使用乙方现有的工作成果;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关于字数的规定均以电脑统计不计空格的字数为准。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第三十五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第三十六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第三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第四十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签署。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月____日

8.影视剧承制合同 篇八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公司宣传材料制作以及影视素材资料存储管理项目洽谈或开展合作过程中,会相互披露若干专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关联公司的:

(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

(2)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

(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为“接收方”。

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

(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4.“关联公司”,指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依据合同或者其他形

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取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咨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二)保密义务

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收方或代表承诺须采取不低于**公司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项目专业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实施、评估、磋商或咨询项目,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接收方同意,接收方或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三)保密义务豁免

1.根据本协议须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2)并非由于本协议项下未获授权的披露行为或本协议的违反而属

于或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3)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为基础者除外);

(4)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

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

(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

(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

(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四)所有权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专利权或注册商标、设计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五)披露方不对任何保密信息之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担保。

(六)保密信息的交还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七)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

(八)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接收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赔偿披露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名誉损失、律师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及诉讼费。

(九)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十)其他规定

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

9.影视剧承制合同 篇九

影视宣传片制作合同

甲方:签定地点:

乙方: 武汉未来窗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友好协商,遵纪守法的原则,达成如下约定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影视宣传片,片长分钟。要求为:最终交付成片为:

二、双方职责: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原始资料;并保证材料完整、真实,并保证

所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签字的结构和脚本进行拍摄和设计制作工作,并保证制作质量达到合同

约定的质量。

3、在制作期间乙方所做创意及相关文字、图形、影像等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执

行完毕并结清合同款项后,作品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三、制作价格:

本合同涉及总制作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制作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需预付总合同金额的30 %,作为首期付款,即人民币元,乙方即开始进行拍摄工作;

2、拍摄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需付总合同金额的40 %,即人民币元,乙方即开始后期制作工作;

3、乙方在所有制作工作完成后,需将样片交给甲方审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乙方修改完成,甲方在审阅合格后,乙方进行光盘的批量复制和画册的批量印刷工作。乙方所有成品完成后,经甲方签字验收,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 %尾款,即人民币元给乙方,乙方则将所有成品交付给甲方。

五、制作完成时间:

样片交付:乙方在年月日内完成样片的制作工作,并交给甲方审阅。成片交付:乙方在年月日内完成成片制作任务。

六、验收原则:

1、宣传片脚本签字验收后,将作为配音稿交由配音员配音,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

2、宣传片样片和画册设计稿制作完成后,乙方将派专人将样片送达甲方处,在样片收到后

2天内甲方必须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传真或派人传达到乙方处,乙方需遵照此修改意见进

行修改完善,在样片收到后2工作日内甲方没有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此宣传片样片合格。

3、甲方验收成片和洋稿应以甲方签字认可的脚本为依据, 如甲方提出超出原脚本内容以外

武汉未来窗广告设计有限公司的修改,则根据拍摄、配音、制作等的费用酌情加收部分费用,此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双倍。

2、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据情节严重

性要求相关补偿。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视为此合同作废,若某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应给予对方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5、本合同签定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

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6、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7、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乙方:武汉未来窗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027-82824586

地址:地址: 武汉市汉口合作路新丽大厦7FA5武汉光谷(创业街特1栋1单元220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江岸支行

行号:821028

帐号:3202 0010 1920 0205 711

10.影视制作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承揽方)名称:

乙方(承揽方)代码:

甲方业务承办人: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的影视项目(VCR)制作,于甲方所在地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设计制作影片项目(多个影片需分别罗列):

影片(VCR) 一:

影片名称:影片格式:

制作规格:制作长度(秒):

项目语种:交片形式: □网络传输 □数据磁带 □光盘 □其他

背景音乐:制作要求遵照附件及制作脚本。

二、影片制作期限:

1.预计制作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开始制作,至年月 日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

2.如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影片制作相关资料或逾期支付预付款的,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令制作时间顺延,双方友好解决。

三、影片制作资料的提供及影片制作要求:

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影片制作资料所需的全部资料、图片交付给乙方,乙方须签字或邮件确认。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的制作脚本,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制作脚本中应包括甲方的广告制作要求、创意要求、等内容。

3.甲方在制作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甲方相关产品、企业专业文字及影片画面所需的企业文字、图片、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

4.影片制作完成交付甲方后,该影片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享有全部影片的发布权、出版权和拥有原版带素材权。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影片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完成后的影片,其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影片制作要求所确定的标准。

6.乙方负责将全部的脚本创意、翻译、细化、台词(中英文)、分镜头、字幕通过影片展现。

7.乙方保证制作内容版权合法(其中包括:画面、音乐、配音、及演员肖像权等)。

四、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1.项目设计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整(RMB ),由甲方支付。

1.1 项目需要支付预付款,首款为总金额的 %,RMB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合同生效当日支付乙方,以便乙方及早投入制作实施。

1.2 余款为总金额的 %,RMB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按照本合同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下述条款2履行。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加LOGO的样片。经甲方书面审核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制作余款共计人民币整(RMB )。

3.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正式发票,若因乙方未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而导致付款迟延,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出具未提供发票书面情况汇报交给甲方备案。

4.付款方式:甲方应按合同要求采用转账的形式支付款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签字或邮件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的 作为验收标准。

1.1甲方对乙方设计的影视项目文件按照合同的附件,乙方提供的宣传片内容策划方案的标准进行对比,结论为满意。

1.2该影视项目文件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音频、视频(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2.甲方在制作过程中需修改创意、更改制作脚本或增加影片内容以及制作长度或其他新的制作要求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制作期限和增加的制作费用等问题,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品影片小样用 多媒体数据 形式交给甲方审查。甲方审查应当在日内完成,符合甲方影片制作要求的,经甲方书面或者邮件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制作完成片。

4.甲方对该完成品有异议的,在审查期间内以书面或者邮件形式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修改意见完成修改。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1甲方须提供本片所需有关标准文字及图形资料;本片指定的商用道具、公司场景及工作人员(含片中相关产品及相关信息资料)

1.2甲方须在乙方执行过程中及时对制作脚本方案确认,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制作前及时确认会议(PPM)讨论内容。

1.3乙方在收到甲方已确认内容;特别是甲乙双方PPM中已确认内容或甲方已书面确认修改意见后,如果甲方需要新增加内容或再次修改广告片,则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增加的修改费用计算;同时甲乙双方将协调进行再度交货时间及方式.

2.乙方权利及义务:

2.1乙方必须对成片整个实施过程、成片品质及创意表现负责。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创意设计拍摄及制作,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成片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制作,如乙方需改动创意,须经甲方认可。

2.4项目进行期间,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非原则性修改意见对影片制作进行免费修改。

2.5按照该合同规定的要求,使用甲方对该合同影视制作项目的影视文件进行及时浏览。

2.6按照该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内,完成影视制作项目的开发,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7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及时进行修改。

2.8保密义务:

2.8.1、乙方应严格保守本合同以及履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产品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信息等)和商业秘密,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泄露上述信息和秘密。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2.8.2、双方终止合同15日内,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全部返还甲方委托制作影视产品相关的证书、产品规格、图纸等产品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还,视同乙方私自泄密,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供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8.3、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保守秘密,在未正式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文本或内容的全部或部分泄露给第三方(包括机关、企业、组织、集体、个人等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方的泄密责任。

2.8.4、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解除、失效或被确认无效后五年内仍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本合同中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期间每日须向乙方支付未付制作费0.5%的违约金。

3.若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制作或修改,需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延误违约金,直至完成制作项目为止。违约金可从未付款项中扣除。

4.乙方若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若乙方逾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完成制作或修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款项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并依本条第三款约定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延误违约金,延误违约金计至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止。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无法履行的一方在取得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的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的情况通报给对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自行失效。若由双方的代表负责签约并负责此合同的履行、监督和此项目的沟通。乙方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对本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无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签订的供应商合作合同、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守则等文件执行。

5.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十一、合同附件:

影片制作脚本、项目进度控制表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地 址:

乙方:

地址: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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