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审计报告

2024-07-03

幼儿园审计报告(精选9篇)

1.幼儿园审计报告 篇一

根据××审综字[19××]×号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小组于19××年×月×日至×月×日,对××市幼儿园1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总金额××万元,违纪总金额为××元。应缴金额为××元。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1.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给×××路仓库发奖金8000元。l9××年末,幼儿园决定日杂站和生活站给××路仓库承担8000元劳动分红奖。该款应该在税后留利中支付,而两站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在1月份分别用转账支票,从销售款中套出现金给仓库,分别用仓库开出的两张4000元“苫布”假的有关发票列入费用,该仓库没有入账,直接给职工发奖金,严重违反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挪用流动资金22万元,建造营业楼。该幼儿园××日杂大楼属于用自筹资金搞的基建项目。由于专项贷款不足,19××年从日杂和生活两站借用流动资金24万元,扣除两站19××年×月末自有资金账面余额2万元,实际挪用22万元用于基本建设。

3.挪用流动资金22000元,为职工买有奖储蓄。该幼儿园动用现金和转账支票(流动资金),从农行买有奖储蓄22000元。其中,生活站19××年×月和×月共买ll000元,日杂站19××年×月和19××年×月共买11000元。此款存期为一年,利息以中奖形式支付。现已全部还本。该储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但幼儿园一直挂在往来账上未扣回。收到的330元中奖款,企业没有入账,直接给职工搞福利。

4.鞭炮回扣收入款未进决算,随匿利润81164.07元。该幼儿园19××年末鞭炮回扣收入112704.28元挂账,未进当年决算。按年末鞭炮库存额81 3505.15元和厂方进货回扣率4%(最高)计算,库存应留回扣32540.21元,实际多留了80164.07元未进决算,影响了当年利润的真实性。

5.截留出租收入列账外3620元。该幼儿园出租门前摊床一事,经查财会账目,没有反映有关租金收入。经多方查证和有关人员证实.租金由行政科收到。其中.19××年×月到×月收入1105元。l9××年×月至×月收入2515元,分别在保卫科和行政科有关人员手中。

二、处理意见

1.对该幼儿园弄虚作假套取现金给××路仓库发放奖金8000元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十款具体规定,应将违纪金额全部收缴,并处以50%罚款。合计应缴金额12000元。

2.对挪用流动资金22万元建造营业楼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四款和第九条,应_itit整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并按违纪额的l0%罚款22 000元。

3.对挪用流动资金22000元为职工买有奖储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九条,按违纪额10%罚款2200元,中奖330元全额上缴,合计应缴金额2530元。

4.对截留鞭炮回扣收入80164.07元,隐匿利润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四款和第六条,调整有关账目,并按违纪额的10%罚款8016.40元。

5.对截留出租摊床收入列账外3620元问题,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应全额上缴。

2.幼儿园审计报告 篇二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 (或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 在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后, 向本级人民政府 (或委托部门、单位) 提交的评价被审计对象在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专题报告。

二、审计报告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其他审计报告相比, 内容不同, 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审计依据。包括实施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法律法规、委托、授权等依据。

2.审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 是明确该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和审计实施的整体状况。

3.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者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业务范围, 隶属关系、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被审计人员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等内容。

4.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发现问题的事实、原因, 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等。

5.审计评价。根据审计结果, 综合评价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 指出应由被审计人员承担的主要经济问题及应当负有的责任。

6.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三、审计报告的主要特点

1.内容的针对性

审计报告的内容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这一具体内容来进行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本文简称《审计规定》) 已明确规定,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及报告都应针对“经济责任”这一主题展开。

2.评价的专业性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机构要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审计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计的职责必须统一, 要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围绕财政收支、财务账支, 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所体现的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 决不能超出审计的职能范围去作评价。审计评价的依据、方法、标准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要求。

3.报告的定向性

《审计规定》明确要求“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 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单位”。可见,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是特定的, 审计机关不向不特定的使用者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4.报告用途的特定性

《审计规定》中规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这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特定的用途, 必将成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监督领导干部管理的有效手段, 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审计结果的表现形式, 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 审计报告为干部离任提供审计鉴证。

为官一任其政绩究竟如何, 不仅是组织部门需要掌握的, 也是离任者自己所关心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使离任者走得清楚, 继任者接得明白。

(2) 审计报告为任用干部提供考核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与组织部门考核相结合, 相互弥补, 相得益彰, 通过审计结果评价成绩, 指出不足, 依据政绩对干部进行任用、奖惩, 丰富充实了考核干部的内容。

(3) 审计报告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提供决策信息。

通过实施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 变事后审计为事中监督, 加强事前防范, 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任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为组织部门日常管理干部提供决策信息, 可以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 在一定程度上对干部起到保护作用, 增强领导干部的自身免疫能力。

(4) 审计报告为惩治腐败、查处大案要案提供线索。

廉政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十分重要的。对领导干部任期内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予以揭露, 为纪检、检察部门提供案件线索, 清除腐败分子, 已成为纯洁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有广泛的用途, 这些最终都体现在审计成果的运用上, 因此, 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就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标。

五、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主要因素

(一)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 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全面运用

《审计规定》中明确要求, 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 联席会议制度在落实上往往流于形式, 表现在审计任务的安排上多由组织部门提出, 其他部门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计划的制订和审计重点的把握缺乏主动参与意识, 在重视和利用审计成果方面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 会议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够完善,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和深化。

(二)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中的不透明, 影响了利用效果的发挥

按照规定, 各级党政应当建立健全经济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 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关部门根据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重要依据。目前, 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 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 审计结果运用缺乏细化的标准, 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现象。

(三) 责任界限不好划分, 影响审计成果质量

目前,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还缺乏一套较为系统的规范标准, 如何正确标价领导者的经济责任, 关键是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 有历史的, 有现实的, 有主观的, 有客观, 有班子集体的, 有领导干部个人的, 履行经济责任具有多层次、多目标、复杂性等特征, 造成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增大。影响到了审计成果质量, 也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

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建议

(一) 完善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加强协调配合, 着力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运用

各级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规划、指导和协调的职责, 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 完善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的正常运作机制, 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另一方面,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 在审计成果分析运用上要各尽其职, 协调一致。有关部门要作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后续分析研究, 对审计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 充分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中去。

(二) 建立审计成果利用机制

一是建立与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相关的制度和办法, 明确专人负责, 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做到有章可循。同时积极进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有效方法, 如:组织专人专题研究开发审计成果, 并积极推广运用, 建立审计成果信息库等。为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奠定制度基础。二是推行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审计规定》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 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如果能够选择对各级组织和群众比较关注、涉及面较广的审计结果予以通报, 指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及不良后果, 将会起到扩大审计影响力, 曝光被审计单位, 警示其他单位的作用。

(三) 搞好审计队伍建设, 提升审计成果质量, 确保审计结果可用

一是建立科学的用人制度, 充实经济责任审计人员。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准入机制。二是进一步研究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提高审计质量。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审计评价要以审计结果为基础, 从而准确界定领导者的经济责任, 确保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和可用。

参考文献

[1]侯绍林, 吴占利, 程军.经济责任界定的思考.中国审计, 2011, (6) .

3.央企审计报告后续调查 篇三

《审计绩效报告》指出,一些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借道”第三方民营企业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牵涉到洗钱套现、高利放贷、骗保骗贷等违规手段。“犯罪花样翻新、手法更为隐蔽,查处难度加大”。这些成为央企利润“漏勺”的新缘由。

除了上述“刻意违规”外,在此前的审计中发现的央企经营风险,大都是因为企业为了做大规模,不顾宏观调控,违规上马项目所致。

国资委曾强调,如果央企做不到行业前三,就有可能被重组。随着大限的逼近,央企做大规模的压力越来越大,而这正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扩内需保增长的热情不谋而合。

在央企做大规模的背景下,“走出去”出现的海外投资、扩张风险,给部分央企带来的影响程度,高于早年的问题。

从近几年曝出的数据来看,因投资不当,中信泰富约147亿港元巨额亏损、国航在燃油套期保值上账面亏损68亿元、中铝海外并购失利造成的巨额亏损、中钢88.07亿元的资金黑洞以及中国铁建投资沙特轻轨项目亏损达人民币41.48亿元等损失,最终均由国家“埋单”。

央企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企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近几年来,随着央企改革呼声的提高,央企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面对庞大的国有资产,如何监管是摆在国资委面前的一道难题。

4.审计报告审计期间 篇四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 关于审计报告日期的规定,中注协已经历三次规定,前两次具体规定如下::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1995年版)第十九条:“审计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等3个准则的通知(财会[2003]11号)对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十五条“审计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对“完成审计工作”作了明确界定:完成审计工作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了所有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足以支持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在界定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应当实施的程序已经完成;(2)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的事项已经提出,被审计单位已经作出或拒绝作出调整或披露;(3)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已经正式签署会计报表。

从中注协对审计报告日期的规定演变可以看出: 1、2003版已删除了关于“外勤”结束日的相关规定,规定为“审计工作完成日”,并增加“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2006版最新规定只规定了“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由此可以肯定,最新规定中审计报告日并不是“外勤结束日”。

2、审计报告日与“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在正式签署审计报告前,通常把审计报告草稿和已审财务报表草稿一并提交给管理层。如果管理层

批准并签署已审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即可签署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的日期通常与管理层签署的已审财务报告的日期为同一天,或晚于管理层签署已审财务报表的日期。本人认为提交给管理层的报告草稿应当是经过质量复核过的报告,因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第二十九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既然审计报告草稿发给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后,若管理层签署报告,即可出具,那么本人认为该草稿应该是经过质量控制复核过的草稿。

因此经过上述分析,本人认为项目质量复核应该在审计报告日之前。

赵星伟

2010-6-13篇二:审计报告七大注意点 出具审计报告七大注意点 一忌事实不清,武断下结论。

事实是审计调查报告的基础,是作出审计结论的根据。事实部分是审计调查报告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离开了事实的审计结果和结论将成为“无本之木”。叙述事实时要从审计事项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等方面入手,揭示审计事项的本质,使分析与事实一致,结果与事实一致。偏面、虚假、歪曲的情况是审计调查报告之大忌。

二忌泛泛而谈,重点不突出。

审计调查报告重在反映情况,揭露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所以报告内容要突出审计事项的重点,抓住问题的本质,剖析产生问题的关键原因,做到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突出重点,张弛有序,防止罗列现象、报流水账。

三忌浅尝辄止,停留于表面。

要对审计调查所取得的大量资料来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加工、分析和提炼,层层深入,把握事物的特点,不能就事论事,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注意发现光环后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漏洞和隐患。

四忌堆砌数字,没有活情况。

审计调查报告只有把“死数字”与“活情况”结合起来,相互印证、补充,才有说服力、可信度。如果只是数字的堆砌、指标的罗列,必然是软弱无力,这种空洞无物,枯燥死板的报告肯定不会受欢迎。

五忌内容单一,报喜不报忧。

审计要发挥“免疫”功能作用,成为领导的“参谋”,就应真实、准确、客观,敢于揭短,敢于暴光,才不会贻误“病情”,才能“对症下药”。审计调查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揭露问题;既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客观因素,又要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找原因。

六忌缺乏文采,专业味太浓。

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的最终成果,是服务于经济发展,为领导决策当参谋,让群众知实情的载体,主要服务于外部。所以要淡化专业味,少用专业语言,多用大众词汇,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要善于把复杂的事情用简洁的语言表述清楚,文字要精炼,用词要准确,避免口语化。

七忌千篇一律,文章格式化。

不同事项的审计调查报告应有自己的特色,形式上多样、灵活、新颖是审计调查报告生命力的重要条件。形式呆板,千篇一律的八股式文章,可读性必然弱化,很难进入领导的视角。

总之,审计报告的质量高不高,将最终影响到审计效力效果,因此在出具报告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上述注意点,才能保障审计报告能切实发挥作用。篇三: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规范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活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的内部审计活动,可结合行政管理程度的要求,参照执行。第四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体现内部审计项目目标的要求,并有助于组织增加价值。内部审计项目目标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方面的评价:

(一)经营活动合法性;

(二)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

(三)组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四)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

(五)组织财务状况与会计核算状况;

(六)组织的风险管理状况。

第五条 正式立项的审计项目应当在终结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如果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当根据组织适当管理层的要求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编制并报送中期审计报告:

(一)审计周期过长;

(二)被审计项目内容特别庞杂;

(三)被审计期间比较长;

(四)突发事件引起特殊要求;

(五)组织适当管理层需要审计项目进展情况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提供中期审计报告的情况。

中期审计报告不能取代终结审计报告,但中期审计报告能够作为终结审计报告的编制依据。中期审计报告不具有终结审计报告的效力。

第六条 编制审计报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审计报告应以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二)完整性。审计报告应当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不遗漏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

(三)清晰性。审计报告应当做到逻辑性强、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阐明事实和结论。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过于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复杂语言。文字应当通顺流畅,用词准确,避免使用“几个、少数、大量”等模糊字眼说明情况。

(四)及时性。审计报告应当及时编制,以便组织适当管理层适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在保证审计报告质量的前提下,审计报告应当在完成现场审计后尽快编制,经过征求意见和补充修改后分别送达各有关方面。

(五)实用性。审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当有利于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有助于组织实现预定的目标。

(六)建设性。审计报告不仅应当发现问题和评价过去,而且还应能解决问题和指导未来,应当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

(七)重要性。在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时,应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相关的风险水平和重要性,对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严重差异和漏洞以及审计风险高的领域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有重点的详细说明。同时,内部审计人员还要考虑被审单位接受审计建议、采取相应措施的成本与效益关系。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岗位的要求和责任。复核层次级别的具体设置应当视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规模、人员配置等各种因素而定。

第八条 审计报告可以手工编制,也可以使用计算机软件自动编制。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需用联系及综合性的思维方式、以高超的沟通与合作技能来组织和编写审计报告。

第二章 审计报告的构成要素

第十条 内部审计报告因审计项目预定目的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的内部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正文;

(四)附件;

(五)签章;

(六)报告日期;

(七)其它。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标题应能反映审计的性质,力求言简意赅并有利于归档和索引。一般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事项(类别);

(三)审计期间;

(四)其他。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一般应当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适当管理层;

(二)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

(三)组织最高管理当局;

(四)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人员;

(五)其它相关人员。

考虑到各个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方式差异,审计报告的送达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正文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项目:

(一)审计概况;

(二)审计依据;

(三)审计发现;

(四)审计结论;

(五)审计建议;

(六)其它方面。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一般应当包括:

(一)相关问题的计算及分析性复核审计过程;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三)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四)记录审计人员修改意见、明确审计责任、体现审计报告版本的审计清单;

(五)需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盖章,并由以下人员签字:

(一)审计机构负责人;

(二)审计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第十六条 审计报告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作为报告日期。以下情况下使用相关的日期:

(一)因采纳组织主管负责人的某些修改意见时;

(二)内部审计人员在本机构负责人审批之后又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新的重大问题时;

(三)内部审计报告存在重要疏忽时;

(四)其它情况。

第三章 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审计概况是对审计项目的总体情况的介绍和说明。一般主要包括:

(一)立项依据。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审计项目的来源:

1、审计计划安排的项目;

2、有关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

3、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项目;

4、其它项目。

(二)背景介绍。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对有助于理解审计项目立项以及审计评价的以下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1、选择审计项目的目的和理由;

2、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业务性质与特点、组织机构、管理方式、员工数量、主要管理人员等;

3、上次同类审计的评价情况;

4、与审计项目相关的环境情况;

5、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技术性文件;

6、其它情况。

(三)整改情况。如有必要,应当将上次审计后的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四)审计目标与范围。审计报告中应当明确地陈述本次审计的目标,并应与审计计划中提出的目标相一致;还应当指出本次审计的活动内容和所包含的期间。如果存在未进行审计的领域,应当在报告中指出,特别是某些受到限制无法进行检查的项目,应说明受限制无法审查的原因。

(五)审计重点。审计报告应当对本次审计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说明,并指出针对这些方面采取了何种措施及其所产生的效果,也可以对审计中所发现的重点问题做出简短的叙述及评论。

(六)审计标准。财务审计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有关部门所颁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其它相关规范制度。管理审计的标准主要是组织管理层已制定或已

认可的各项标准。第十八条 审计依据是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程序是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的。当确实无法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时,应在审计报告中陈述理由,并对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审计结论和整个审计项目质量的影响做出必要的说明。

第十九条 审计发现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与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测试过程中所得到的积极或消极的事实,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发现事实的现状,即审计发现的具体情况;

(二)所发现事实应遵照的标准,如政策、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所发现事实与预定标准的差异;

(四)所发现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所发现事实在目前现状下产生的原因(包括内在原因与环境原因)。第二十条 审计结论是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所做出的职业判断和评价结果,表明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持有的态度和看法。在做出审计结论时,内部审计人员应针对本次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做出评价。内部审计人员提出的结论可以是对经营活动或内部控制的全面评价,也可仅限于对部分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如果必要,审计结论还应包括对出色业绩的肯定。

第二十一条 审计建议是内部审计人员针对审计发现提出的方案、措施和办法。审计建议可以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的改善和纠正的建议;也可以是对显著经济效益和有效内部控制提出的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内部审计人员应该依据审计发现和审计证据,结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审计结论的性质,提出审计建议。审计建议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现有系统运行良好,无需改变;

(二)现有系统需要全部或局部改变:

1、改进的方案设计;

2、方案实施的要求;

3、方案实施效果的预计;

4、未实施此方案的后果分析。

第四章 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确认有较大必要性的条件下编制规范的中期审计报告。一般中期审计报告篇幅较短,应当清楚地说明审计发现的事实、不良状篇四:离任审计报告

北京中天呈会计师事务所

beijing zhong tian 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对北京*****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原总经理*****同志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

中天呈审字[20012]第6008-1号

北京*****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于2012年1月4日开始对北京*****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总经理*****同志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由*****负责,我们的责任是通过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真实反映所约定事项的审计结果。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座谈了解、实地调查、抽查盘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

北京*****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市*****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市产经营公司两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于2003年3月4日共同出资成立,于2009年7月30日变更为北京 xx程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2005年11月15日,吸收北京 xxxx有限公司为股东,北京 xxx有限公司更名为北 xx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变更为北京市xxx 法人独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住所:北京市xx区*****镇北广阳城村,经营地址:北京市8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下设工程技术部、投资经营部、财务管理部、前期开发部、总工办等部

门。总经理:*****,目前公司正式职工45人。

(二)*****同志简介及其主要职责 *****,男,1964年10月生,籍贯北京,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xx中央休闲购物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xx区*****镇镇长助理职务。*****同志曾先后荣获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部级奖、科技进步金奖、优秀小区奖、优秀开发管理奖、1996-1998全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先进个人、第二届北京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家等多个奖项和荣誉称号。

根据2004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聘请*****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

(三)所在单位财务状况

根据*****提供财务报表反映,截止2011年12月31日*****同志离任时,*****总资产139.28亿元,负债总额为138.97亿元,所有者权益3,090.62万元;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收入1.58亿元,利润总额3,039.67万元,净利润2,231.84万元。

(四)本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我们于2012年1月4日组成审计组对*****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账内的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成果、内部控制、重大经营活动和依法经营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另外,审计组对*****部分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了访谈,以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及问题。我们的审计工作得到了*****管理层及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二、任职期间所在单位主要财务状况

(一)任职期间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任期内(下同),*****账面资产增长1,281,770.46万元,增长了11.54倍、负债增长1,281,318.47万元,增长了11.82倍,所有者权益增长451.99万元,增长了17.13%。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1、资产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账面总资产1,392,814.60万元,比2009年年初数111,044.14万元增加1,281,770.46万元,增长了1154.2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任期内土地一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形成在建工程。各项资产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其中:

(1)货币资金:201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26,628.65万元比2009年年初数32,697.91万元减少6,069.26万元,减少了18.56%;减少原因为银行存款余额

减少。

(2)其他应收款:201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是7,479.69万元,比2009年年初7,411.28万元增加68.41万元, 增加了0.92%。大额明细如下:(3)预付账款:2011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是6,342.97万元,比2009年年初13,178.44万元减少6,835.47万元, 减少了51.87%。大额明细如下:

(4)存货:2011年12月31日存货9.12万元,为低值易耗品,从2009年以来一直保持不变。

(5)长期投资:2011年12月31日长期投资367.34万元,比2009年年初267.34万元增加100.00万元, 增加了37.41%。

(6)固定资产: 2011年12月31日期末固定资产原值1,063.08万元,累计折旧483.59万元,净值579.49万元;2009年初固定资产原值313.90万元,累计折旧171.66万元,净值142.23万元;净值增加437.26万元,增长了307.43%,主要是购置了车辆和办公设备。截止2011年12月31日运输设备原值806.76万元,办公设备原值256.32万元。(6)在建工程: 2011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1,351,168.00万元,比2009年年初56,980.18万元增加1,294,187.82万元, 增加了2271.29%,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投入及配套项目回迁楼和周转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入。

(7)无形资产:2011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236.14万元,比2009年年初290.64万元减少54.50万元, 减少了18.75%,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负债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账面负债总额为1,389,723.98万元,比2009年年初总额108,405.51万元增加1,281,318.47万元,增长了1181.97%;主要原因是预收土地一级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款。

(1)预收账款: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1,310,699.97万元,比2009年年初69,724.48万元增加1,240,975.49万元,增长了1779.83%。增加主要原因为*****土地一级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未竣工结转,收到的开发建设款篇五:内部审计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内部审计报告没有固定的项目要求。基本的项目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审计报告的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因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关于对**公司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期间)经营(目标)结果的审计报告;关于对***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经理**离任的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问题的中期审计报告;关于对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对拟并购**公司资产情况的审计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的主送人

根据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的不同而有区别:财务总监;主管总裁(经理);总审计师(审计总监);董事长;审计委员会等。

三、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

开宗明义:根据什么进行审计?本次审计要解决什么问题?审计何时间内、何范围内、何内容?审计工作人员及审计所耗时间。这里不能罗嗦,宜高度概括但不能缺项。

四、审计出的主要问题及问题形成的原因

审计出的主要问题要根据重要性(金额大小、性质、影响程度等)原则,对问题进行排序。如:重大偏离审计目标的违法问题、违规问题、高风险问题、做假帐、上报虚假的财务报告、资产不实风险等。对所有问题都要先定性质后量化。如:虚增**利润300万元;职务侵占公款300万元;现金短款300元;违反投资决策程序造成投资损失300万元;私设小金库300万元等等。然后逐项描述。基本要求是:让所有收到报告的人都能读懂问题的来龙去脉。

问题形成的原因可以单独写也可写在报告里,但一定要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问题的原因应该明确界定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主观原因的表现是:明知故犯;先犯后改、改了再犯;履查履犯。客观原因的表现是:业务流程中设为非控制重点环节;内部控制点制度空白;非常情况下发生;企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所有原因均应引申其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五、被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就已经审计出的问题的整改行动及纠正措施

在审计期间(审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部门审计报告定稿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已经或正在进行整改,有实际纠正行动和结果的,应该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描述。肯定被审计对象对制度的维护和对审计问题的态度所做出的努力。这个信息应该通过审计报告传递到所有能读到审计报告的每位领导。

六、审计结论与审计评价

每份审计报告都要给出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这不仅是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的义务,也是体现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客观性、决策可参照性的必要前提。也是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目标之一。内部审计不参与经营,与经营者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必须确保独立性和权威性。

七、审计建议

国家审计这个位置是要写“审计意见”或“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的,内部审计无执法权,如无公司文件明确规定,则没必要写成“审计意见”。“审计建议”要具备可操作性,基本要求是能够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存在的前提是能够发现问题,内部审计的价值是如何解决已经发现了的问题,最低要求是同样的问题不能再在同一个管理中心或利润中心重复发生。

八、审计报告出具人

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要手书审计组全体人员的名字;审计部的“审计报告”要手书审计经理的名字。这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有明显的区别。

九、审计报告出具日期

打印审计报告形成日期。

十、审计报告抄送人员和部门及报告总份数及存档要求

5.审计署审计报告一般格式 篇五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xxx(审计单位)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审计通知书列明的审计内容)进行了审计(采用跟踪审计等特殊审计方式的,应当写明审计方式),重点审计了****等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简要列明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

(1.本部分主要表述被审计单位的背景信息,如被审计单位类型、组织结构;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相关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情况等。

2.本部分反映的内容应当与项目审计目标密切相关。

3.如果引用的数据未经审计核实,应当注明来源。)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

(1.本部分应围绕审计目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

2.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评价,也包括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简要概括。

3.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评价意见。

4.评价意见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

5.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度,以写实为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1.本部分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或者其他重要问题以及依法需要移送的问题,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除外。

2.反映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的,一般应表述违法违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及相应的法规依据,或者移送处理意见。

3.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合理归类,按照重要性原则排序。如发现以前审计决定未执行的问题,一般列在当年查出的问题之后。

4.每类问题一般应列有小标题。小标题一般应包含对问题的定性和金额。

5.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在引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号、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6.处理处罚意见应当具体、可落实。

7.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已经整改的,应当表述有关整改情况。

8.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根据情况可以在本部分表述,或者另列一类“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予以反映。)

四、审计建议

******************************************************************************************************************************。

(1.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从政策、体制、制度和管理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审计建议的顺序应与反映问题的顺序基本一致。

3.只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特殊情况可简要概括问题后,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4.审计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整改。

5.审计建议的对象一般为被审计单位,如果涉及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单位,对相关问题应提出“建议被审计单

位商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的建议。)

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xxx(审计单位)将作出审计决定。对其他问题,请****(被审计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xxx(审计单位)。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6.审计研究报告-四川审计厅 篇六

第9期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2017年6月2日

最高审计机关在大数据 审计实践方面的经验与启示

——13个最高审计机关在“世界审计组织大数据 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上的大数据审计经验综述

*

* 在本报告的撰写过程中,数据司刘星司长、武汉办张海燕副特派、数据司秦晔、唐志豪同志等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谨此致以诚挚的谢意。

内 容 摘 要

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为加快世界各国大数据审计的发展,实现信息、知识和技术的共享,世界审计组织成立了大数据工作组。本文即基于13个最高审计机关在“世界审计组织大数据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上的大数据审计经验介绍,概括了这些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在大数据审计方面的实践经验、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审计能力建设、以及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展大数据审计业务的特点和要求,列举了部分国家最高审计机关的具体做法,并对我国大数据审计工作提出了研究制定数据标准,是保障大数据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提高数据的时效性,是保障大数据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加强专业技术及业务培训,是提高大数据审计工作水平的基本保障;加强与国外大数据审计经验的交流,是提高大数据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四点启示。

— 2 — 最高审计机关在大数据 审计实践方面的经验与启示

——13个最高审计机关在“世界审计组织大数据 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上的大数据审计经验综述

2017年4月17日至19日,世界审计组织大数据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审计干部教育学院举办,来自18个国家的49位审计专家参加了会议。其中工作组主席、中国审计署副审计长孙宝厚同志做了主旨发言,工作组副主席、美国审计署审计长基恩·多达罗,泰国审计委员会主席猜西·达初坦,印度尼西亚审计委员会委员阿古斯·佐科·普拉莫诺均对大会致辞,来自13个国家的参会代表分享了各自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在大数据时代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相关工作经验以及对未来展望等。本文基于会议材料进行了比较分析和归纳总结,概括了这些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在大数据审计方面的实践经验、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审计能力建设、以及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展大数据审计业务的特点和要求,列举了部分国家最高审计机关的具体做法,并对我国大数据审计工作提出了四点启示。

一、大数据审计的内涵与作用

大数据可以认为是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

— 3 — 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大数据具有四个主要特征,即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巨大的数据价值。大数据时代,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在经历深刻的改变,大数据已成为各类机构和组织,乃至国家层面重要的战略资源,诸多国家提高政府公共治理水平的实践与其大数据战略都密不可分,大数据正有力地推动着国家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2016年世界审计组织第二十二届大会上,主议题是讨论“世界审计组织如何促进履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促进良治,打击腐败”。因此在政府实施大数据战略的背景下,当最高审计组织把自己的使命确定为促进国家良治和全球良治、全球可持续发展时,迎接大数据时代,开展大数据审计,已成为必然的发展方向和现实选择。

大数据审计即依照法律权限采集各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公开的海量数据,利用跨领域、跨层级、跨行业、跨系统的全维度数据,开展智能化的数据挖掘与分析,进行综合审计判断,形成审计结论。

开展大数据审计,不仅只分析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而是会对与之相关的其他部门单位的数据或网络数据等进行综合关联分析,所分析的数据涉及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分析模式由抽样分析发展到了全数据分析,所使用的分析方法也由传统的查询统计分析发展到了大数据分析技术。因此,创新审计方法,扩大审计范围和领域,开展大 — 4 — 数据审计工作,有利于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对于提升国家审计对经济社会风险预警能力,提升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线索的能力,更好发挥最高审计机关在促进和谐包容的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关键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实践经验 为促进国家良治和全球良治、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工作,加强最高审计机关对大数据的知识和经验方面的分享,2016年12月,世界审计组织理事会第68次会议批准了知识分享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成立大数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的动议,世界审计组织第二十二届大会对此予以认可,并将其列为世界审计组织“知识分享”委员会下属的工作组。中国审计署担任工作组主席,美国审计署担任副主席。截止2017年3月,工作组已有19名正式成员和1名观察员。工作组的目标是:研究在大数据时代,最高审计机关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为各国最高审计机关提供建议;总结大数据审计领域的知识经验和相关实践,促进各国最高审计机关提升大数据审计技能;通过编写相关指南和研究报告,分享知识,为大数据审计领域的能力建设活动提供支持;加强最高审计机关在大数据审计领域的双边、区域和世界审计组织框架下的合作等。

会议中,工作组主席、中国审计署副审计长孙宝厚同志提出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需树立“责任观、系统观、数据观、创新观和人才观”五种观念,并对各国审计机关提出了“携手共进,交流互鉴;心怀梦想,勇往直前;认真谋划,脚踏实地”三点主张。工作

— 5 — 组副主席、美国审计署审计长基恩·多达罗,泰国审计委员会主席猜西·达初坦,印度尼西亚审计委员会委员阿古斯·佐科·普拉莫诺纷纷表达了要加强各国之间大数据审计交流合作和知识共享,提高审计大数据获取、分析、管理能力,提升审计在促进国家良治和全球良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此外,来自13个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参会代表所做的交流发言,向我们展示了相关最高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主要做法及未来展望等。各国参会专家一致认同,充分认识到了在大数据时代,提高审计人员大数据分析能力,开展大数据审计分析的必要性及紧迫性,希望借助工作组这一平台,充分实现信息、知识和技术的共享,推动大数据审计的发展。本文对13个发言国家的大数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提炼,概括总结目前有些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的现状与经验。

(一)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为大数据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机遇。

国家层面实施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为大数据审计工作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和政策等,对最高审计机关的大数据审计工作是一大契机,有利于大数据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审计能力、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

2015年,中国政府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通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中国大数据应用与发展;2016年,中国 — 6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2015年,中国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国家对大数据及大数据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大数据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利条件。

2014年,美国发布了《数字问责与透明度法案》(《数据法案》)旨在推动政府工作的数据化,建立政府通用数据标准;2015年,新的《纳税人权利法案》要求预算信息与联邦和合同中雇员的信息以一致格式集中在一起,使政府开支更加规范。这些法案的制定,提高了政府开支数据的透明度和标准化,从而确保了审计机关所采集的政府开支数据的质量,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而更好的服务于联邦政府。

挪威的《挪威审计运行规程》规定挪威审计长公署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任何信息或文件;被审计单位应确保审计获得所需的任何信息,并以审计长公署要求的格式免费提供;审计长公署可以获得任何个人信息。

厄瓜多尔政府签署了《透明度和工作信息法案》、《国家公共数据登记法案》,授权审计署可以访问安全数据门户、国家信息系统门户、公共采购门户,并可获得电力部门、劳工部、财产登记机构、社保机构等信息,为充分利用数据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了重

— 7 — 要保障。

最高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审计机关能够顺利获取工作所需的多源数据集,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二)综合运用多种大数据技术方法,开展大数据审计。大数据审计环境下,审计数据具有数据量大、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特点,对多源数据进行综合关联、挖掘分析等需借助多种大数据技术方法。本次会议交流中,多个参会代表对各自审计中使用的大数据技术方法及相关案例进行了介绍。

中国审计署开展了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数据比对和关联分析,提出了“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以及“中央到省市的纵向关联,一级、二级预算单位的横向关联,财政、金融、企业的数据关联,财政与其他多部门、多行业的数据关联,财政数据与业务数据、宏观经济数据的关联”五个分析要求,并在企业审计、金融审计、资源环境审计中多次运用了云计算、智能挖掘、社交网络、自然语言理解、可视化、词云分析和地理信息技术等大数据分析技术。

美国审计署采用了多种新技术进行非结构化数据的分析以及网页数据挖掘。在具体审计实践中,通过将社会死亡人员名单与领取联邦补贴人员名单相关联,发现了潜在的欺诈行为;通过对健康保险数据的分析,评估支付机制和分析保健趋势;利用地理 — 8 — 信息技术,评估联邦政府的地震风险等。

奥地利审计法院在进行大数据分析时,考虑到R(用于统计分析、绘图等的软件)的免费开源性及较好的统计计算和绘图能力,主要采用R工具,并建立了R工作组及R-辅导计划,R工作组主要讨论审计数据分析工作,并及时跟踪报告R软件的新发展,R-辅导计划是由有经验的R用户辅导新用户,以不断提高R工作组人员的技术水平。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审计法院开展了“对2100个奥地利社区多年来债务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相关性排序,确定要审计的社区名单”、“社区财务关键数据分析”、“医疗保险资金流审计”、“词云分析审计报告”等项目。

英国审计署的大数据分析侧重于增加价值、降低成本,主要采用统计分析、机器学习、文本挖掘和可视化等技术,通过创新自动化的审计模式来降低流程成本、减少时间、提高效率。所做的审计业务分析包括:对政府采购数据和工资数据进行了可视化分析;文本分析方面,通过采用无监督机器学习,使用R对网站上收集到的文本进行建模,并做成可交互的仪表板,允许用户查看不同的主题及他们的相关性,对twitter数据进行了情绪分析,对页面数据做了可读性分析;通过可视化技术,实现了国家住房信息的在线查询等。

芬兰审计署进行财政审计时,从审计计划到报告都系统使用了计算机辅助技术和分析工具,IT系统审计已经成为了财务和合规审计的一部分,在“机构性基金计划的绩效审计”和“基于国际学

— 9 — 生评估项目数据的芬兰移民学生教育审计”中采用了数据分析方法,并在“中央政府的预算和其他财务数据审计”中尝试使用可视化技术,以及正在利用大数据技术寻找试点审计主题。

此外,印度尼西亚、厄瓜多尔、巴西、印度、泰国等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也尝试了一些大数据审计技术方面的实践。如印度尼西亚审计委员会使用crisp-dm跨行业数据挖掘标准流程,将审计业务分为商业理解、数据理解、数据准备、建模、评估、部署六个步骤,并尝试使用了预测分析、仿真技术、文本和多媒体分析等技术;厄瓜多尔审计署开发了诸如“家庭地址查询”、“负债证明”等应用程序;巴西联邦审计法院开发了“财政风险分析模型”;印度审计署使用可视化技术构建了审计计划的标准模型;泰国审计署开展了IT审计等。

(三)各国最高审计机关普遍重视大数据审计的基础设施和审计能力建设。

大数据审计基础设施和审计能力的建设直接影响大数据审计开展的效率和效果。在交流发言中,多个国家参会代表介绍了本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及未来的工作安排等。

中国审计署在2014年10月成立了数据司,建立了可远程互通互联的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同时定期开展大数据审计方面的培训;美国审计署针对大数据审计工作进行有目标的招聘、举办专业培训,建立内部实践团队,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及他国审计机 — 10 — 关的合作交流等;印尼审计委员会采用RDBS(关系数据库服务器),hadoop(一个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文件索引等技术搭建了大数据审计分析总体框架;印度审计署在2016年建立了数据管理和分析中心;芬兰审计署准备招聘数据分析师并与高校开展项目合作,以提高审计数据分析技能;挪威审计长公署建立了数据收集中心,并于2017年4月启动了新的数据服务建设,将采用数据仓库技术、web应用和可视化技术等开发自定义应用模块。

从参会代表交流发言可以看出,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均意识到了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为审计机关开展大数据审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在具体的大数据审计开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的挑战,如审计人员大数据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半结构化及非结构化的多媒体数据等利用较少;大数据审计专业分析模块急需开发;数据安全和数据利用率权衡困难;大数据审计风险难以防范等。

三、对我国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启示

各国参会代表在交流中表示,我国在大数据审计的思想理念、工作模式和技术方法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等方面均位于世界前列。但在大数据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在数据标准制定、人才能力培养、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仍有欠缺。通过对发言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大数据审计方面经验的总结归纳,以及参会代表对当前大数据审计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交流探讨,对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大数据审计建设方面具有以下启示:

— 11 — 一是研究制定数据标准,是保障大数据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标准化的数据是顺利开展数据分析的前提。当前我署所采集到的数据具有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特点,面临着行业内、行业间难以发现数据间关联关系的问题。因此根据各行业领域数据的特点,制定不同系统关联的数据标准,形成固定采集模式,综合考虑实现审计所采数据的标准化,是确保审计多源数据融合使用、综合分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前提。

二是提高数据的时效性,是保障大数据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大数据环境下,数据产生的速度非常快,为及时挖掘大数据价值,审计机关应根据不同部门特点,制定数据定期采集或联网实时采集的数据获取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所需审计数据的及时更新。同时,对于所采集到的数据,加强开发实时或较短时间间隔的数据多维扫描分析等,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问题,发挥审计的事前预防作用。

三是加强专业技术及业务培训,是提高大数据审计工作水平的基本保障。大数据审计工作需综合运用多种大数据技术方法,审计人员只有了解并能较好使用这些方法,才能将技术和业务进行结合,开展有效果的大数据审计分析。当前我国审计系统内既精通审计业务又精通大数据技术的人才较少,在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下,开展大数据审计是未来审计工作的必然要求。开展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应用大数据技术水平,是各国开 — 12 — 展大数据审计的有效经验。因此可在各特派办、司局等部门内选拨一批业务精的人员和一批技术强的人员,分别进行技术、业务方面的高质量培训,为各部门建立一支高精尖的大数据审计业务团队,并通过“强帮弱、老扶新”的团队帮扶计划,带动所在部门其它审计人员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与国外大数据审计经验的交流,是提高大数据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大数据时代,各行各业都在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相关工作,各国最高审计机关也均意识到了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并采取一定行动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我们一方面需积极参加大数据审计相关会议、组建专门科研团队跟踪他国大数据审计工作在组织方式、管理模式、技术方法等方面的最新进展等,加强与他国大数据审计实践的交流,并积极学习符合我国审计工作特点的优秀做法。另一方面需充分发挥好工作组主席的主导话语权,利用好工作组这一平台,采用视频会议、网络交流平台、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加强各国之间的大数据审计经验交流,知识共享,实现互惠互利。

作者: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李培培

报:署领导。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中央

纪委驻署纪检组,南京审计大学。

发:本所所领导、各处,存档。

共印40份

编辑:卢益群

审核:刘力云

7.环境报告审计问题研究 篇七

国外对企业环境报告和环境报告审计业务的发展较早。英国资本市场上的100强公司中有近一半发布了单独的环境信息报告,而且每份报告都附有外部审计人员或专家的外部保证声明。欧盟要求通过EMAS认证的所有企业提供合格的、经第三方验证的年度环境报告。日本也在2000年发布的《环境报告保证业务指针》中指出环境报告必须接受第三方机构审计。可见,开展企业环境报告审计或第三方鉴证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我国,环境报告和环境报告审计业务从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逐渐受到重视,2010年环保部公开征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意见,敦促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2011年6月发布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规定环境报告书中必须附第三方验证。由于我国现阶段对环境报告独立审计的条件并不成熟,我们称环境报告审计为“验证”,而并不是“鉴证”或“审计”,因此,我国对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的研究迫在眉睫。

二、开展环境报告审计的必要性

开展环境报告审计的前提是企业发布环境报告。环境报告由企业披露,同财务报告一样可以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消除道德风险,建立企业良好形象。与之相对应的环境报告审计则可以发挥监督功能,增加报告的可信性。然而,我国大多数的企业环境报告中并未提到鉴证或审计,即使有个别企业的环境报告中提到受到了环境监测部门等外部技术部门的核查,但都没有披露详细的审核程序和审核意见。还有个别企业在环境报告中提及“第三方认证”,但只是一些知名人士对企业所编制的环境报告意义的评价,这些都说明我国企业环境报告审计仍处于起步阶段。综上,发展企业环境报告审计是大势所趋。

三、环境报告审计的基本问题及其实践

(一)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的定义。

我国企业环境报告审计作为审计领域的新秀,目前学者对其定义的理解主要有:一是环境报告审计可以作为治理工具,李雪等(2011)通过分析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的内容和流程,对被审计单位环境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作出评价,并以审计报告的形式供利益相关者使用。二是环境报告审计是一种应该履行的责任,彭菲(2014)的研究认为企业开展环境审计的初期应是政府环境审计,主要是针对企业遵守国家环境法规的情况、环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估环境整治措施等开展审计,而保护环境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理应以民间审计为主,即由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环境报告进行审计,从审计人员要求、审计对象、审计标准、审计目标、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这几个方面来定义环境报告审计。三是环境报告审计发挥着监督和鉴证的作用,张艳等(2014)定义环境报告审计为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独立环境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合法、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并提供具有较高保证程度的独立性的鉴证业务。笔者认为环境报告审计是指具有审计资格的审计组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被审计单位有关环境活动进行监督、评价与鉴证,对被审计单位环境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评价的审计活动。

(二)审计主体。

我国的审计是以国家政府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共同发展。为了保证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要加快环境报告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发展,尤其是对社会审计组织的重视。环境报告的内容不同于以往的财务报告,不仅包括可计量的货币性信息,还包括大量的非货币性信息,涉及众多领域和技能要求。并且环境报告审计的委托人是社会公众,因此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独立性也很重要,否则审计报告就不具有说服力。相对于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人员来说,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更加严格,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不能承担无法胜任的工作等,所以说社会审计组织如注册会计师更具有客观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审计对象。

王艳鞥(2014)和李雪(2011)认为审计对象(内容)即为环境报告,审计内容是环境报告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反映的是企业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包括环境合规信息、环境会计信息以及环境绩效信息等。企业环境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三方面的信息:一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是否具有环保理念,是否曾因为环境受到行政处罚等;二是与企业环境活动有关的资源进入;三是关于环保资金的披露。但目前环境报告信息较为主观,标准不一,因此开展环境报告审计存在很多困难。

(四)审计目标。

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的目标可以分为总目标和分目标。总目标是指企业是否按照既定标准来编制环境报告,环境报告中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公允,以及是否能保证其环境管理取得相应效率和效果。根据欧盟的EMAS,环境审计的分目标具体包括:一是监督检查企业是否遵守了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二是评价环境活动是否科学、合理,以促使其符合可持续发展;三是审验环境报告,对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致性进行鉴证,促进其环境活动的科学发展;四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即环境绩效评价,以促进企业对环境活动的统筹安排。

(五)审计标准。

环境报告审计属于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评价标准是审计的前提条件。在环境报告的编制标准方面,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以及国内近年来出台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等相关制度法规,都可以作为环境报告审计参考的标准,尽管如此,关于环境报告编制的统一标准和披露的评价指标体系还没有形成,所以相应的审计也无法顺利进行。

我国目前只对重污染企业的强制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做出了规定,并没有强制所有企业进行统一披露,并且审计准则上也没有关于环境报告审计的规范,只说明要第三方验证,却没有具体的验证标准。在验证标准方面,我国可以参考国际上早已存在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 14000评价标准,欧盟制定的EMAS标准以及日本发布的《环境报告保证业务指针》等。总之,我国只有先健全环境报告标准,才能制定相应的审计标准,开展审计工作。

四、环境报告审计的程序和方法

(一)审计程序。

一般来说,审计程序的设计以风险导向型为主,以有效控制审计风险。企业环境报告中的错报风险是环境风险的主因,因此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的具体程序为:第一,识别企业环境风险,可以从行业特点、环保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了解。第二,从整体和认定的层面对企业的环境管理系统进行评价,帮助识别之后的程序中在整体和认定层次对企业环境报告评估的错报风险。第三,通过将识别的环境风险和不同层次的错报风险结合起来,识别环境报告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第四,根据不同情况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风险应对程序。

(二)审计方法。

环境审计方法一般可以认为是审计人员在对环境审计对象的检查、分析和评价的过程中,在收集证据、编写报告、做出审计结论和提出审计意见的过程中所采用办法的总称。环境审计方法主要包括:政府环境审计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审阅法、观察法、询问法、核对法等;内部环境审计采用的方法主要有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法、市场价值法等;社会环境审计如注册会计师会采用一些特殊方法,如“红旗”标志法、制造错误法等。

环境报告审计不仅应用到传统财务报告审计中的一些常规方法,还要应用到一些特殊方法,目前主要有费用效益分析法、经济评价法等,还可以通过程序分析,结合近年来企业发展的趋势以及环保意识和环保目标的实现情况等,分析该企业相关环境资产和负债信息的公允性。

五、结论

本文基于已有研究,对环境报告审计做了进一步的总结和研究,提出环境报告审计研究的定义,以及审计主体、对象、目标、程序和方法。我国应借鉴已有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特色的环境会计准则和环境报告内容,并制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指标体系,同时培养环境会计人才,积极有效地提高环境报告及其审计的总体质量。

参考文献

[1]温雪.浅析企业环境报告审计在我国的应用[C].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4学术年会论文集.南京: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4.

[2]彭菲.浅析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的定义与程序[C].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4学术年会论文集.南京: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4.

[3]李雪,王纪瑞.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程序初探[C].中国会计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论文集.昆明: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2012.

[4]王纪瑞.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程序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

[5]曹梅.企业环境信息的审计报告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

[6]李雪,王纪瑞.企业环境报告审计定义初探[C].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1学术年会论文集.宜昌: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1.

[7]刘旭红.环境审计报告比较研究[J].财会通讯,2011,(30):38-41.

[8]李越冬,江纹,李俊.风险导向模式下节能减排环境审计流程研究[J].财会通讯,2010,(31):107-108.

[9]李雪,黄业明.环境审计报告研究:回顾与展望[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6,(01):62-63.

[10]黄业明.环境审计报告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6.

8.我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思考 篇八

摘 要: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后,不仅对美国的审计职业界有深远的影响,而且对如何完善、改进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启示的作用。我国这次准则的修订在很大的程度上借鉴了COSO报告,但仍然有不足之处。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一些解决思路。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

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新审计准则体系中,第1211号对风险评估程序中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规定十分具体。但是我国这次准则的修订借鉴COSO报告却没有采用《全面风险管理——整体框架》的结构。不过,从总体上来说,发布的新审计准则有重大的进步,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我国企业加强内部控制也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但是仍有不足之处。如:没有像SOX404(a)条款那样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门的审计报告,即: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书面评价的责任,没有增强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责任,不利于被审计单位弥补其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将内部控制划分为两个部分(即: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与财务报表无关的内部控制)主要是依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这是否存在主观上的不恰当等。

那么,要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一如新准则制定的初衷般全面地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达到审计目标,进而将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了解上升到鉴证的高度。

1 加强被审计单位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我国的一些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不够,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使得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并没有将其很好的实施。并且,有的企业一味追求利润,消减成本,当然也包括内部控制的成本,从而造成内部控制的失效。这就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设计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该制度,遏制相互牵制人员之间窜通舞弊,分散权利,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2 注重对注册会计审计师的教育、培养,以提高其胜任能力

内部控制评价人员的胜任能力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评价的质量。由于内部控制涉及到企业的财务、人事、生产、经营、技术、质量、信息系统等多个方面控制管理,所以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测试时需要全方面了解测试对象的相关知识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同时,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也是一个分层次的系统程序,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评价方案、执行控制测试、与管理层沟通、出具评估报告,而且,我国准则还要求注册会计师识别哪些是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以提高审计效率,那么,这意味着这一系列活动要求注册会计师能够充分的了解内部控制评价过程并具有全盘把握的能力,并可以为企业内部控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因此,为满足现代审计工作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具有科学、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不仅包括会计与财务、经济学、经济法规,还应包括行为科学、定量分析法、会计与管理制度、程序设计、计算机操作等。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包括市场营销、人事管理、技术管理等。实施审计业务需要更多的具备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3 进一步完善审计准则体系

制定审计准则体系面临两难的境地:如果完全采用“规则导向”,将导致规定过死,注册会计师在评价被审单位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可能会诱发职业界寻求勾划表格之类的“对策”;如果完全采用“原则导向”,这样就为内部控制审核的质量低下埋了隐患;如果将“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相接合,那么结合度又在哪里,哪里采用“原则导向”,哪里采用“规则导向”,“规则导向”的规定细化到什么程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完全借鉴国外的做法显然是不现实的,那么这就需要从我国自身角度出发考虑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审计准则体系。当然,这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为之保驾护航。

4 结语

在现今的国际形势下,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是不可扭转的大趋势,而且,国外的先进理论应

该为我所用,提升我国的理论水平;但是国际趋同不等于同步,需要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这要求我们加快步伐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实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谢盛纹.萨班斯法案下的内部控制审计内容与方法[J].财政监督,2007,(6).

[2]刘霞.对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6,(10).

[3]毛敏.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最新发展及启示[J].财会通讯,2006,(1)

9.审计局审计工作调研报告 篇九

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2010年我区审计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审计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于“三大行动纲领”和“四个优化升级”,立足重点,加快转型,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水平。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注重防范经济运行中的风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审计机关预防性作用,根据应对金融危机的总体要求和经济形势的变化,把防范财政风险放在突出位置。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财政“同级审”。今年“同级审”继续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目标,关注收入进笼子程度,关注支出结构、方向和效益,关注财政增量资金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安排、执行结果及效益情况。同时,结合区人大任务要求,继续公开审计结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通过检查预算外收入管理,关注财政资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银行账户设置多、名目多、账套多问题,检查财政出借资金的规模、方向、结构,关注财政资金安全;通过审计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及支出结构,提出进一步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的建议;开展政府负债专项调查,分析财政资金存贷款分布的合理性、有效性;组织实施2009土地出让金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检查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中的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参考依据和可靠信息。三是认真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及乡镇财政审计调查。对人大确定的教育、贸易、水利等3个部门和下应街道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关注部门预算收入的完整性、正确性,公用经费定额的合理性、支出真实性,专项经费的政策性,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等,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乡镇同步审计,实施部门和乡镇的财政审计工作,促进区、镇两级财政运行安全有效。

二、注重监督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计,重点调查“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落实进展中的履职情况,应享受人员的待遇发放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计,重点调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和模式,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开发应用情况,参保对象缴费与享受待遇,是否存在多头参保、重复报销问题,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衔接”等问题。二是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全面掌握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实施、资金分配使用、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审查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工作是否存在遗漏,工程实施后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理。三是开展食盐专营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我区当前盐业体制改革中存在的矛盾和食盐专营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建设规范、有序盐业市场体系的政策和措施,为下一步制定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审计意见建议,确保按期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三、注重加强工程领域审计监督,促进体制机制完善。继续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提出政策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投资项目审计内涵。从宽度上,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对相关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全覆盖,同时对属于乡镇管理的投资项目加强指导;从深度上,继续对重大项目及时跟进,实施跟踪审计,全程监督。同时在关注工程资金审计基础上,密切关注工程质量。二是认真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重点掌握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投资决策情况,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情况,国家土地政策和矿产资源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使用管理以及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违规违纪案件线索。通过审计调查,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和制度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提

出建议,促进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制度。三是完善中介协审管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开”方式,依托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定期协审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逐渐遴选出一支为我所用、信得过的编外审计队伍。创新对协审机构的现代管理,通过“借力使力”解决审计任务重、人员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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