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调查报告

2024-10-11

同性恋调查报告(精选5篇)

1.同性恋调查报告 篇一

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

课题组任务分配名单

统筹全局(组长):

陆文琼

PPT主讲人和课题报告总结:

王 震

寻找资料组:

李丽花、谢争艳、宋 纠、陈云祥、章施琴、周 冉、徐小丽

制作ppt组:

郑桂萍、王 震

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

一、国内同性恋案例

(一)江苏首场男同性恋婚礼举行 同性恋婚姻权利困局再现(组图)

张真和英梓的婚礼现场,这对恋人收获了300多人的祝福

张真和英梓交换戒指

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

反串女角的英梓在表演

二)北京两老年同性恋者披婚纱完婚,但是被儿子阻挠破坏

京两老年同性恋完婚(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

北京两老年同性恋完婚

(三)10月27日,安徽芜湖第一对les(女同性恋)的公开婚礼,新人自称“吉先生”,那一位叫“雪琴。这对女同性恋在一家酒店举办了婚礼,现场并引来了众多媒体。

二、已承认同性恋合法化的10个国家:

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

荷兰(2001)、比利时(2003)、西班牙(2005)、加拿大(2005)、南 非(2006)、挪威(2009)、瑞典(2009)、葡萄牙(2010)、冰岛(2010)、阿根廷(2010)

以荷兰为例:2001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由“同居法”变成正式的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 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对于同性伴侣来说,登记的同性伴侣 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 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但同性伴侣无权收养子女;对于异性伴侣来说,该法为那些既想暂时结为伴侣、但又不想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实际上是一部“同居法”。

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同性恋者 结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 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同性恋者结婚,而且可以完全享有与 异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权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有资料显示,仅在该法生效的当月,就有386对同性伴侣在荷兰结婚

三、同性恋的合法性分析:

同性恋是人权法的应有之义。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世界人权宣言》称:“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或其他身份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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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区别”。

同性恋不违反宪法。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显然,同性恋者要求其婚姻的合法化和他们作公民享有权利并不矛盾和冲突,同性婚姻不应该被法律所禁止。《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性恋公民和异性恋公民享有平等的婚姻自由,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在法律上保障同性恋者的婚姻自由。现在所缺失的是在具体婚姻家庭立法层面保障这些基本原则的实施。

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从自由和平等的角度出发,支持同性婚姻有理可依。“法不禁止即自由”原则是现代法理的基本原则,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下的自由”已蕴含了“法不禁止即自由”的要义。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同性恋行为加以禁止。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既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同性恋爱、结婚又属于公民私权利的范畴那么法律就应当对此给予宽容、国家权力也不应当不当干涉,同性恋者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

平等与非歧视原则是人权规范架构中的一个基础性原则,它遵循着“人皆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的理念,反对基于任何法定理由的排斥。”法律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权利,它要保障的每个公民的权利。如果一部法律单单是为了维护社会中多数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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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那么这部法律就是不完善的,不能因为同性婚姻不符合大数人心目中的道德标准就否认同性恋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四、辩证看待: 反对同性恋的理由:

第一、同性恋容易导致一些恶性传染病的流行,同性恋往往没有固定的伴侣,或者有多个伴侣,这是导致传播某些疾病的概率大大增加

第二,同性恋行为会破坏正常的婚姻制度,影响人类正常的繁衍。如果一个民族出现大量的同性恋,必然导致人口的衰退,国家的衰亡。

第三,同性恋行为的“公开化”会对许多青少年产生不良的影响。大多数人是没有同性恋倾向,随着同性恋文化的逐渐公开化,许多青少年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很容易受到影响,大多数人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同性恋。

虽然禁止同性婚姻是违反人权的行为,但是,这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同性婚姻这个问题其实牵涉到的是一个个体解放和集体利益的一个关系。首先,人权的发展确实是要求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实现个体需求,但是这个需求存在着一个前提:即这个需求的发展不能妨害社会契约中更多的人的利益。从这个方面来讲,同性婚姻是不得到鼓励的。我们都知道,婚姻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人体种族的延续,也就是维持我们政府论中所说的这个所谓的“社会”的存在。试想,如果

人权法学—关于同性恋人权问题的研究

人类的发展都难以为继了,又何谈什么个体人权?其次,同性婚姻从人类发展的长时间看,他必然缺乏持续的条件,只是在人类精神文化发展的高层阶段产生的一种奢侈型享受性消费,但必然难以取代异性婚姻这一人类本质欲求。政府作为要维持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工具,必然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首先肯定这种与人类本身发展需求不协调的趋势,又鉴于政府很难掌控同性婚姻的发展,所以各国政府对于同性婚姻的态度也是很模糊的。所以,即便我们得出“同性婚姻权是一种人权”的观点,在当代,我们也不能把这种观点整齐划一地推向全世界。随着人权话语地位的提高,人权状况慢慢成为评判行为合法性的普遍标准,人权观念得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认同,人权制度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法律支持。相信同性婚姻也会慢慢地得到人们的认可。

五、如何保障同性恋人权

(一)立法保障。虽然目前我国同性恋群体权利无法保障的根本原因在于主流社会观念对同性恋现象的不认同,但立法的缺失更加大了这种不认同,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的完善来保障其权利的实现,从而实现从制度认同向观念认同的转变。立法的过程应是循序渐进的,通过借鉴国外同性恋立法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认为应分三个阶段。

1、制定专门针对同性恋群体权益保障的单行法律。如《反歧视法》和《同性恋者权益保护法》。同性恋者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的歧视。

2、修改刑法关于性犯罪的若干规定,以保障同性恋者的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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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文所述,刑法规定的模糊使得同性恋者的性犯罪行为得不到法律的制裁,司法部门处理该类案件只能依据少量的司法解释与内部文件,这就给办案带来一定的困难。单纯因为实施非法性行为者与受害者的性别相同就不能对实施非法性行为者进行刑事处罚,这显然不符刑法基本原理,也使同性恋者人身权的保障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状态。

3、制定规范同性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基于中国国情,本组成员认为这类法规范的制定应分两步走。

第一步,制定规范同性伴侣关系的法规。我们这里强调的是伴侣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因为从中国目前对同性恋的社会认同度以及法律环境来看,用立法确认同性婚姻关系的时机尚不成熟,而仿照西方国家制定“注册伴侣法”或“同性伴侣法”来满足同性恋者在婚姻方面的需要,不失为一种折衷的好办法。根据德国慕尼黑大学教授、法学博士M〃克斯特尔对西方国家同性恋关系立法模式的分类,我们认为中国目前宜采用登记伙伴式的立法模式。在此模式下,由专门的登记机关(如民政部门)对有共同生活意愿的同性恋者,予以登记,保护他们之间的合法权利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和歧视。同时规定伙伴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伙伴关系的解除也须向法定部门(如法院)提出申请。这样就为以后制定同性婚姻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步,用婚姻法的形式确认同性关系。这是在人们对同性恋现象和同性恋群体的认识逐渐趋于理性,社会对同性恋群体有极大包容性的情况下采取的立法模式。人们对婚姻主要存有心理、情感、生理、生活四个方面的需求,同性恋者已被证明非医学疾病,其与异性恋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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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存在上述四个方面的需求,所以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法律所保障的婚姻是许多合法权益的源泉,包括优惠税收、继承权和保险资格;移民权和监护权;因他人疏忽导致伴侣死亡后的采取法律行为的权利;到医院探望的亲属优先权,殡葬决定权,等等。这是通过制定同性伴侣法规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将同性婚姻写入婚姻法是大势所趋。

(二)司法保障。在现有立法对同性恋权利的保障出现缺失和空白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通过司法途径对其正当权益实施保障。要做到以下两点。

1、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同性恋者作为一个“自然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可在判案过程中掺杂不正确的道德判断,而影响同性恋者实体权利的实现。

2、法院对涉及到同性恋的案件,依据现有法律规定灵活处理,做到判决结果的合法公正。如对于正在同居的同性恋者来说,他们的利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里是有保障的,他们享有公民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视为共同购臵财产,按照民法中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来处理。至于继承问题,虽然不能以配偶的方式继承,但仍可通过遗赠的方式送给对方。同时,同性恋伴侣还可以对自己财产的归属作约定,比如生前立下遗嘱等,只要这种约定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具有法律效力。

(三)社会保障。立法的完善和司法工作的改进只是制度上对同性恋群体权利的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要改变全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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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态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重视社会保障对维护同性恋者权益的作用。

1、广泛开展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改变人们对同性恋的陈旧观念,消除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歧视,加强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多元化的认知以及兼容心态。只有学会接受别人,学会理解和平等对待少数特殊群体的存在,才有可能真正了解和理解少数族群利益和需求,才能逐渐将包括同性恋者接受到整个社会生活大环境中,2、政府和社会在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对因被歧视而产生心理障碍的同性恋者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有关专家曾对生活在大中城市、受过良好教育、相对年轻和“活跃”的男同性恋者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十分令人担忧。30% 到35% 的同性恋者曾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9% 到 13% 的人有过自杀行为,超过半数的人由于不被理解,感到很痛苦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通过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使他们学会在目前的困境中如何调整心态,规划人生。

3、建立同性恋群体自己的社团。结社自由具有保障公民个人权益的重要宪政价值。

一方面,社团可以为同性恋者提供医学服务和心理指导。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同性恋者从被动接受帮助转变为主动争权、维权。其一,同性恋者的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可由社团出面同侵害方交涉。因为社团是个人的联合,个人做不了的事,社团或许能因其人力、智慧、财富、影响上的优势而轻易实现。其二,同性恋群体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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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社团实现政治参与,影响关系到自身权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 通过民主程序而制定出的法律也可能侵害少数人的利益。同性恋社团作为其成员的利益代言人,可以向公共决策层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政府从同性恋群体的权利和利益着想,对法律政策做出修正,从而从制度层面保障同性恋群体的正当权益。值得高兴的是,我国首个由同性恋志愿者组成的民间组织—浙江同志爱心工作组已于2005年8月14日成立。该组织将协助卫生部门在同性恋人群中进行艾滋病防治干预,同时设立“健康情感热线”,为“圈内人”提供帮助。但这样的组织目前数量很少,而且其组织规模和工作内容都有待扩充。

2.中国高校性恋调查 篇二

节目制作人刚刚说:“在中国大城市,同性恋者其实和你我一样,参加体育锻炼、游泳、上班、唱卡拉OK,他们聚在一起参加各种活动。”

27岁的Didier郑(同志身份)成为这档节目的主持人,曾留学法国的他此前在一家救助艾滋孤儿、防治艾滋病的公益组织工作。

凤凰的这个节目一开播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评论人士认为这个节目的开播意味着中国开始包容这个以前视为禁忌的边缘群体,但更为重要的是“同志”开始正式走入人们的视野。

据了解,在“同志”这个群体中,高校大学生占了很大的比例,去年中山大学批准成立一个被广泛关注的研究同性恋现象的学术性学生社团“彩虹社”,就是高校“同志”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把校园里的同性恋现象称作“校园里的粉红色”。他在2001年对全国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在心理上不同程度地有同性恋倾向的学生占11.4%,其中在男生中占到7.9%,女生的比例则达到16%。

拼命飞却不知飞往何处

小可,23岁,是山东某大学中文系的大四学生,通过QQ志愿者招募,他愿意向我们提供他的境况。

在外人看来他很时尚,十分注意自己的衣着,很有绅士气质。

他告诉记者,他是“精神恋爱”。“我不会为了追求刺激去做那傻事的,我是一个保守的人。”

小可告诉记者,尽管他学习很好,又担任学生会干部,取得了很多荣誉,但是人后的他是很空虚、寂寥的。

“我很矛盾,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那样(同性恋)的想法,在别人面前我都是很积极努力的,我也认识许多和我有一样倾向的人,他们的生活很堕落,我不喜欢那样的人,我一直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尤其是父亲不在了,家里只靠我,我必须为我妈争气。”

“你说你很寂寞,是精神恋爱,那么你有没有真正爱上或者喜欢上一个人呢?”记者问。

“大二的时候,我在QQ上结识了一个人,我们聊得很投机,当时从视频上看,他很帅,很有修养,于是我们就在青岛见面了。”

“见面时,理想中的情形和现实有差距吗?”记者问。

“差距其实挺大的,首先他个子不是很高,长得不如视频上看着帅,但是他很有气质、很有修养,很关心我,比我大5岁。”他已经结婚了,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当天就想走,他拦住我,告诉我他其实并不喜欢他的妻子,但是没有办法。我们在一张床上躺了一晚上,他征求我是否要那个,我拒绝了“临走时我们交换了内裤。”

“现在你们的关系怎样?”记者问。

“不怎么样。我们再也没有联系,因为他欺骗了我,他没告诉我他结婚了,这是我无法忍受的,我渴望纯真的恋爱。他之后又约我,我拒绝了,他很痛苦,我也是。现在我已经对网上交友不感兴趣了,我想在学校里找。”

“你觉得你能找到吗?”记者问。

“‘同志’当然有了,只是没有我想要的那种。”

“你想要哪种?”记者问。

“比较帅,精神支柱。”

小可的世界就像一个阴阳体,白天很上进,晚上很痛苦。

在采访中,小可表示,他没有勇气把这些告诉家人和朋友。

“我的父亲已经不在了,我是家中唯一的希望,如果我妈知道我是这样的,她肯定会痛苦死的。如果我告诉‘直人’(异性恋),他们肯定会不理我,甚至成为他们的谈资,在他们看来同性恋是恶心的,或许他们也就会觉得我恶心,不再理我了。”

“别人没看出你和其他男生不一样吗?”记者问。

“我平时都在极力掩饰自己,晚上宿舍‘卧聊’,谈论的大多是女生和性,起初我觉得挺恶心的,一般不参与其中,后来一个舍友说我要么是假清高,要么是同性恋。我当时很紧张,因为我害怕他们看出我是GAY(同性恋),以后我就有意识地找点两性的东西和他们谈,或者对某个女生评头论足。我其实对那些不感兴趣,没办法,装呗。”

“你没尝试找个女朋友谈谈?”记者问。

“谈是谈过,不过不是真谈。以前我都是和男生一起上自习,并且喜欢去帅哥多的图书馆和自习室,后来同学都有了异性朋友,我的压力就大了。有时我会找个女生和我上自习,尽管很不舒服,但这一招挺灵的,几天后就有同学说我与某某女生谈得火热,对于这种评论我是高兴的,那个女生则很反感,因为她给我的定位就是好朋友,不是那种关系。后来我又找到借口和男生上自习,我说我失恋了。”

要娶漂亮新娘的女生

小单,21岁,现在做着网管的工作,每天晚上上班,“生活自在,无拘无束”。身上是女士香烟的清淡薄荷味道,见面就说:“不要太拘束了,整得大家都不太自然。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换了个坐姿,她继续说着,“我是天生的,很小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将来娶一个漂亮的新娘,但是,其实这个圈里天生的很少,大部分是后天形成的。”

大学时代的小单是学校的焦点人物。她的大学生活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性取向而受到影响。然而,大学的顺利生活并没有这样继续下去。为了一个女生,她决定放弃学业。

“她不算是我的初恋,是我第二个用心爱的人,我们同在一个学校,不同的专业,她的专业是两年,我的是4年,第一年过得挺平常的,彼此都很关心对方,第二年她和我说她要去广州,在那就业,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她父母就她一个孩子,我不能耽误她,所以我离开了学校。我们已经分手了,偶尔还是会联系,我想她现在应该过得很好。”

在聊天的过程中,小单时常提到她现在的女朋友,她比小单大3岁,南方人,现在在另一个城市工作。两人通过手机保持着联系。

“基本上是一天一个电话,每天30多条短信,偶尔也会上网把平时不好说的话发给对方。”

她是唯一一个小单有过性接触的女生,“爱到情不自禁处吧,其实女生不太有那种需求,我们是决定私订终身了,我这个月底去她那里工作,以后就不会分开了。”

父母知道后,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小单认为他们是尊重她的选择的。

“其实我感觉我们这个生活圈子没什么不好,也许我们上一辈的人理解不了,不过,等我们这代人岁数大点,社会就会认同的。”学美术的小单打算把拉拉(女同性恋者)的故事做成FLASH发到网上,并做成个人的网站。

关于未来,自称是“乐天派”的小单并不确定。她说她不会结婚。但是她的恋人有些犹豫。

“她比较喜欢小孩,不过,她喜欢什么都好,如果是她自己生的,和谁,我都无所谓的,我还当我孩子养。”

对一向被认为不够稳定持久的同性关系,小单也同样不是那么满怀信心,但她的乐观仍然占上风。

“现在结婚还有离婚的,我们在一起,也许有

一天也会分开,就当是离婚吧。”

只要幸福就好

见到小凯,他耳朵上戴着的3个银光闪闪的耳钉,引起我的注意,他的个子不是很高,长得很帅,看不出他是20岁的大学生,用他的话说就是“很可爱滴”(网络用语)那种男生。

在外人看来,小凯属于“都市美直男”,穿名牌服装、抽名牌香烟、去高档餐厅、玩惊险游戏,他告诉记者,他就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逃课是家常便饭,期末考试也是在最后一个月“恶补”一下,“只要过了就行”是他的学业目标。

“你是怎么和你的男友认识的?”记者问。

“我们寻找同伴的方法有很多,”小凯告诉记者,“在学校教室的书桌里,常常在隐蔽位置写着带有同性恋含义的‘暗语’,还有QQ号。我和他是在校内网(大学生互动空间网站)认识的。我‘踩’(网络用语,在网页上留言)到他了,他的名字和我一样是特殊符号外加外语,我开始就认定他和我有一样的倾向。”

“你怎么和他进一步发展的?”记者问。

“聊天呗,日久生情嘛,他在某音乐学院学表演,每天晚上我们都通电话,他很关心我,尽管我们不能经常见面,但是听见声音、看到他的照片我就很满意了。”

“你这么时尚,你的父母肯定知道你花钱很多吧?”

“知道,所以我妈每个星期给我打1000多块钱,她不敢把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全部给我,那样不到一两个月我就会饿肚子的。”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对象会打钱给我的。”

小凯喜欢跳街舞和健美操,他经常在学校的这类活动中得奖,这也成为他唯一能让记者觉得他生活积极的爱好。小凯很自我,“我从来不关心别人说什么,只要我高兴,什么都行。”他向记者含蓄地透露了他和他的“男友”以及其他“同好”做“游戏”的事情。“只是玩玩,我们都知道艾滋病,不敢乱来,只是亲吻和抚摩。”

当问及未来的路怎么走时,他犹豫了一下说:“我们可能会坚持下去,在暑假的时候我就和他约定:一生只爱我一个人,不能和异性结婚。”

“你觉得家人和社会会认可你们的行为吗?”记者问。

“这个我不管,他到哪儿我也到哪儿。”

“你觉得这是不是很理想化?”记者问。

“其实我们只是嘴上说说,至少10年内不会结婚,能拖就拖,如果国家允许同性结婚,我会考虑一下,估计不会吧,就算会那时我也老了。”小凯调皮地笑着说。

沉默郁闷的一类群体

在记者采访的10多位校园“同志”中,他们对于自己的性取向大都选择了沉默,这种沉默是一种自我防御,他们担心自己被孤立,被边缘化。他们平时表现出来的是和平常人一样的生活。因此李银河教授在一次采访中表示:要评价中国同性恋族群整体的精神风貌有相当的难度,因为这个族群中有些人生活得极为自信,充满创造的活力;另一些人却很自卑、压抑,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有些人属于社会上层,甚至是精英人物,过着雅致的生活;另一些人属于社会的下层,甚至是底层,在贫困和屈辱中挣扎。他们除了拥有共同的性倾向这一点之外,可说毫无共同之处。

在记者接触的其他“同志”中,他们对感情都是持悲观的态度,大部分人表示他们会迫于道德和风俗压力选择和异性结婚或者独身。

卫生部艾滋病咨询专家委员会政策组成员、青岛大学教授张北川说,他每天都会接到全国各地“大同”(大学生“同志”)的求助电话或信件。他们面临的苦恼和困惑主要包括:担心暴露性取向后受到歧视;希望像一般男女同学那样也找一位恋爱对象(同性的),但或是不敢找,或是没有渠道去找;为未来能否结婚而焦虑,特别是这一代人主要是独生子女,他们很担心将来不结婚要遭受到来自父母的沉重压力;因为希望改变自己却又改变不了而焦虑;偶然出现同性性关系后,担心感染艾滋病和性病。

张北川说,这些焦虑和困惑使“大同”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影响学习,个别人因此出现抑郁倾向,甚至出现自杀倾向。另外,由于校园里缺乏适时适度的性教育,很多年轻的同性恋者只能通过黄色网站等不良渠道涉猎相关知识,这也是同性恋者出现违法行为的重要诱因。

张北川多年来一直对同性恋者进行跟踪调查,他得出了一组沉重的数据:因为歧视,30%~35%的同性恋者曾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9%~13%的人有过自杀行为;同样是因为歧视,21%的同性恋者在身份暴露后,受到异性恋者的伤害(包括当面侮辱、殴打、敲诈钱款等)。

“同性恋不再是个问题”

针对高校同性恋问题,一般高校都是通过学校的“心理指导中心”来进行心理疏导,但是接受采访的同学均表示他们不会去那里,因为尽管老师说他们会保密的,但是在心理上肯定会存在顾虑,并且他们也担心心理指导中心的老师对同性恋也存在偏见,按一个同学的话说,“我们的取向是定了,我们需要的是理解”。

有些学校已经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并进行尝试。2003年11月,复旦大学医学院开设选修课《同性恋健康社会科学》,这在中国高校中尚属首例。据传,这门课也成为复旦大学有史以来,第一个向校党委书记征询报批意见的课。

自复旦大学为本科生在全国首开同性恋研究课程以来,北京高校学生组织了不少这样的主题志愿工作。从2005年10月中央民族大学就同性恋问题展开问卷调查开始,北京林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都举办了同性恋知识论坛等主题活动。

中山大学去年批准成立一个学生社团“彩虹社”,就是一个关注同性恋现象的学术性学生社团,彩虹社负责人廖明珠说,他们不是同性恋组织,社中的成员多是关心同性恋现象的学生志愿者。这个研究社团成立最直接的意义是“同性恋学生也能找到互相诉说痛苦、互相安慰的地方”。

张北川认为,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已经十分必要,关键问题是要弘扬科学,一方面在恋爱、性心理课程及各种讲座中渗透相关知识,并融入有关反对性取向歧视的课程,为大学生同性恋者创造积极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李银河说:同性恋不是犯罪,不是疾病,不是道德低下,而是社会上一部分人的性取向。

《同性相连》制片人刚刚说:“我们希望播出这个节目后,同性恋不再是个问题,社会可以更认识、理解和容忍这一群体。”

3.关于同性恋的原因 篇三

只有极其少数的同性恋是遗传基因因素引起的,即生理上的染色体的构成导致,是可以通过DNA鉴定出来的。

2、后天因素社会、文化、心理因素

A、家庭环境

同性恋者的父母未能为其子女提供适当的性别角色榜样,因此其子女的性别自我认定就不完全。

B、早期性经历

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的后天因素社会、心理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是最初的性经历,即青春期(性朦胧期)的遭遇和经历。多数同性恋者是在青春期前后走上这条路的。

C、异性恋中受到严重挫折

如果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诱导,就会产生同性恋倾向。

D、恋母情结

这概念取自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淫母之意。

以下就是一些同性恋者的说法:“我5岁时母亲就去世了,父亲经常打骂我,我那时小,也不知道反抗,自己有主意了,才开始反抗父亲。我认为自己走上这条路和缺少母爱有关。”

E、性教育被忽视

同性恋在很大程度上是伴随青春期性发育而出现的一系列涉及两性的心理及行为,而家长往往“谈性色变”,更别说给孩子进行性教育了。孩子只能通过自身切身感受和网络等媒体“自学成才”。

F、特殊的性经历、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

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性经历,如童年时受到同性恋者的诱惑或者性暴力等等事实。

同性恋的意义

一、同性恋倾向。或称同性爱、同性吸引等。女同性恋(Lesbian)、男同性恋(Gay)及跨性别女同性恋(Transles)、跨性别男同性恋(Transgay)为性取向的种类,是相同社会性别/心理性别(Gender)之间的个体产生爱慕、情感、性吸引及性行为吸引的现象。

二、同性恋行为。或称同性恋生活模式。基于同性吸引,从而选择这种包括同性之间的情感倚赖及性行为的生活模式。如同安乐死及死刑一样,这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道德伦理课题,特别是男男性行为(或称肛交)。

三、同性恋权利运动。或称同志运动(LGBTsocial movements)。 这是一场高度政治化的社会运动,推动者未必有同性恋倾向或行为。自由主义者及性解放运动人士形容同性恋是一种自我身份认同和社会标签,同性恋曾经被认为是一种性心理障碍,但不被自由主义者认可。

部分国家,如北欧、西欧各国及美国数个州,近几十年的发展趋势是增加同性恋的透明度、认同度、及提高同性恋者的法律权利,包括婚姻、领养、医疗保健等。

以上定义中,社会人士有不同立场的组合:有人全都反对(伊斯兰教,美国宗教右派);有人不反对同性恋倾向,但对同性恋行为及同性恋权利运动有保留或反对(如香港性文化学会及明光社);亦有人虽然反对同性恋行为但仍支持同性恋权利运动(如左派__);亦有人认同同性恋行为但反对同性恋权利运动(如反对同性婚姻的同性恋者);亦有人全都支持。

4.同性恋之歌课程论文 篇四

姓名与学号 3090104136杨威

年级与专业

自动化0901

所在学院

电气学院

作业成绩

同性恋之歌

Chapter1蓝宇

开始的开始是事业有成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陈悍东,故事的另一主角是带着大学生标签为了美国梦迫不得已出卖肉身的蓝宇。第二次碰巧见面的时候蓝宇精准地道出了再有三天他们就四个月没见到了,临走的时候陈悍东把自己的围巾围在蓝宇的脖子上。满荧幕是这样的情节,我是说就像一个女人固执地喜欢上一个男人,不管是在一起互相甜蜜还是分手前彼此的争吵。之间有第三者的插足,说明同性恋之间碰到的感情问题也如异性恋一般正常的同时也让人更加感觉到陈悍东还未意识到他是真正喜欢蓝宇。一个与蓝宇有关的消息让陈悍东挂在心上,陈悍东第一次放下自己大男子的强势去主动关心蓝宇。下一个情节出现:陈悍东遇见一个吸引他的女性,而且他以为它可以给她带来婚姻的幸福,于是陈悍东结婚。再后来是陈悍东生意危机同时已经离婚,再次与蓝宇碰巧见面,彼时蓝宇已经是个工程建筑师重新抱有去美国的最初的梦想,有自己的生活,起码是很正常很阳关的生活。陈悍东出现,他们又重新在一起,像原来一样。或许应该说比原来更好:经历一些事一些其它感情经历陈悍东终于意识到自己是爱蓝宇只爱蓝宇。或许应该说比原来还要坏:陈悍东因经济问题几乎判刑。峰回路转的是蓝宇用以前陈悍东花在他身上的钱救了陈悍东,但就在所有人以为疙瘩解开幸福终于顺利的时候,导演用百用不爽的转折方式——车祸结束了蓝宇的生命。最后的最后是驾车戴墨镜的陈悍东独白说每次经过蓝宇出事的地方他都会停下来看个不停,以及脑海中浮现般镜头切换般翻转个不停的那些让陈悍东伤感让故事伤感让我们伤感的桥段,那一刻我几乎想到命运。

亲爱的你好想在见你一面/为什么留下这个结局让我承受/最爱你的人是我 1 你怎么舍得我难过„„

Chapter2 春光乍泄

第一个场景开门见山地表明了立场:他们就是同性恋。第一次开口就说出了那句著名台词:黎耀辉,不如我们从头来过。我来排一下序,远离台北的地方没有世俗的眼光没有家人的态度没有异端社会的格格不入,何宝荣和黎耀辉却在布宜诺斯艾里斯迷了路。可是他们根本不像要强烈到达目的地的,像寻找瀑布的一路上,慵懒得几乎没有心情。何宝荣依旧是那个浪子形象,游戏人生醉生梦死像阿飞像欧阳锋。梁耀辉挣钱做饭看伤口完全是被依赖者,他就是爱他,任他怎么做都是爱他。他也知道他爱他,于是怎样都敢去放纵。梁耀辉说何宝荣受伤那段日子是他觉得最高兴地,梁耀辉说不知怎么的那个夏天很快就过去。何宝荣只是把送他的表扔给他就走开,只待梁耀辉在他走后看他诱惑的背影。何宝荣只是在想要依赖的时候那么顺其自然好像忘记了之前对他的伤害,“我好想要你陪我一下”。环境是嘈杂的听不懂的鸟语,没有翻译的必要,还有夜景下匆忙的色彩匆忙的城市,只有个角落的小店与梁耀辉换来换去的工作环境。本来就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在梁耀辉眼里何宝荣才是他唯一的世界,电影没有触及任何另外多余的人物故事情节。张宛的出现就是为了离开,让梁耀辉从他人之逃避理由想到自己回归理由。于是“我终于来到瀑布,我突然想起何宝荣,我觉得好难过,我始终认为站在这儿的应该是一对”说的时候是最后的伤感,应该已经决定回去了,或许他再也听不得那句杀伤力极强的“黎耀辉,不如我们从头来过”。梁耀辉回到了那个正常的城市,开始想见到父亲会是怎样。何宝荣在梁耀辉住过的房子里,修了台灯,对着瀑布发呆,抱着毛毯伤心欲绝地哭泣。

Chapter3 断背山

两个牛仔在共同放牧的断背山定情。天空幽蓝 树林有层次感 苍穹 银光泄地 篝火 威士忌 帐篷

烧烤,暧昧的背景里的杰克恩尼斯。最是分别之后,他们又进入彼此的生活。最让人感到压抑与隐忍的就是,彼此隔开过上看起来毫无交集的生活,有各自的家庭有各自的生活中的烦恼。即使明明知道感情一见就喷薄而出,杰克恩尼斯的选择还是在社会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有过相互有见一面的高兴、有过真希望能忘记你该有多好的纠结、有过因为对方工作等耽误而取消见面的无奈、有过面对自己形式婚姻的自责,总是不能够两个人都同时同样勇敢。看恩尼斯和杰克越来越老,感情不变,一样的断背山一样的钓鱼时光一样每月见一次面之后回到原本自己的没有爱的婚姻,一样的期待下一次见面。最后一个场景:恩尼斯去到杰克的旧房子看到那件打架时流血的衬衫,然后在他听到女儿结婚消息之后,对着那件衣服:Jack, I swear„„

最后一行字幕:Love Is The Force Of Nature.这是我目前为止看的三部同性恋电影,花了这么写文字来描述自己理解的剧情,好像与同性恋无关。我觉得我在看电影的时候就是觉得他们的爱情与同性恋的身份无关,也就是说我已经把他们归入了我自己字典中的爱情概念。在我看蓝宇对陈悍东的一举一动每件事情中他的表现,我相信这就是爱;当我看到无论何宝荣怎么做梁耀辉还是会回到他身边,以及最后离开是有多么的泣人泪下,根本就是现实中所谓正常爱情人在做有关爱情的决定;当我看到杰克与恩考斯的共同经历,我觉得我能感受到以前听说的男男之恋比男女之恋更加让人着迷。如果就是因为他们的性别就剥夺了他们相爱的权利,是不是人类主动在同伴身上附加的不公平。谈恋爱时候对于性取向的选择,要比是否真爱要简

单得多。而无关紧要的性生活问题人们又凭什么在哪里凭空想象,与你无关。同性恋只是社会发展到此贴在人们身上的世俗标签,一开始就毫无原因地笼罩着人们,在这个科学发展理性蔓延的社会不问为什么就去相信怎么就没有去怀疑一下这问题本身的荒谬呢。还好,这个社会变得越来越宽容。

同性恋的历史*:

起初的时候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社会现象,并没有引起人们异样的关注。然后是因为宗教的因素,才被贴上罪恶的标签。十二世纪,对同性恋的敌意开始在通俗小说中传播。十三十四世纪是个对任何异端都不宽容的年代,同性恋问题愈演愈烈。到了欧洲工业时代,把同性恋看做医学上的诊断单位。之后因为社会大环境复苏了对异性恋阳刚之气的强调,对同性恋更加偏激。二次世界大战把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以前所未有的数目聚在一起。科学研究表明:众多男人有过同性恋经历,女人亦如此。弗洛伊德也签字支持同性爱运动。正是这个时候卡开始责疑主导的“同性性行为是疾病”的观点。稍后1960年代,同性恋维权运动兴起的导火索成为现代同性恋人群从压抑到抗争、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转折点。

了解同性恋问题的历史对于更客观地理解同性恋以及更好地对待这一社会现象都是有帮助的。同性恋经历了从“正常现象”到“犯罪”到“宽容”的发展历程,期间受到了宗教的影响,以及不同阶段社会环境的不同对待,同性恋是自古形成的风气而不是现实意义的病态。爱有没有规定男女之间,异性恋只是社会长久以来形成的世俗之见的一部分。培根说过,“在你相信任何事物之前怀疑一切”。我们从一开始没人教育就自认以为异性恋才是正常,只是说明这个观念埋入人类思想中太久,按照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来说,是之前社会对同性

恋是正常的思想的排斥太严重太久,导致这种基因慢慢变少,以至于我们没有为什么地从小以为同性恋变态。但是,社会因素的影响并不如表面所显示的那么强大,只不过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使更多的同志走向公开、保守的社会是他们走向隐瞒而已。

同性恋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引起的社会问题。导致作为社会主体的异性恋的形式婚姻;私生活紊乱;健康问题(艾滋病的传播)。我想只要有一天社会足够的宽容来对待同性恋就像异性恋一样,形式婚姻的问题将不复存在;而因此而带来的男男女女私生活紊乱,会自然而然解决的,当然那时候的婚姻会更加复杂;健康问题是需要人类共同面对的,不仅是同性恋。

之前收到qq邮箱里的点名,有一问题是:你对同性恋的看法。我看到的大部分人都是觉得不能理解。对待蔡康永林夕张国荣是同性恋的事实,人们最初的念头大部分是想想他们怎么进行性生活都觉得恶心。所以说人们再谈爱情的时候首先条件反射的是性问题,而不是爱的问题。我非常同意上课时候老师介绍的柏拉图的观点:正常人是由原来的阴阳人繁衍而来,所以每个人都在寻找原本自己身体的另一异性部分。女同是由原来的两个女人分开的、男同是由两个男人分开得到的,就不难解释同性恋的问题。

一个问题的出现,是从侧面反映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社会要进步要发展要走向更美好的将来就必定要解决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是问题越棘手越需要更长的时间更长的等待。现代人觉得难以接受的问题说不定会被以后的人们很好地解决,就像我们现在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样。目前能解决的就是教育问题,对于同性恋者:1.在尽量让别人正确看待自己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正确看待自己。2.不要逃避现实,往往在逃避命运的路上,却与之不期而遇。

不自信、自暴自弃等做法更能反映自己的懦弱。不自己争取,怎样赢得别人的尊重。对于旁观者:1.不要不理解就去表态,厌恶鄙视等等。2.给予尊重,尊重是相互的。首先是思想观念问题,继而才是科技发展问题。

5.青春期 同性亲密不等于同性恋 篇五

我是从美国特意打来电话求助的。您是马老师吗?您好!终于和您通话了。我们生活在美国,但是,我们是中国人,考虑到语言交流的方便,还是想和国内的心理咨询专家沟通。经国内一家权威杂志介绍,与您取得联系。求您赶紧救救我们!太可怕了,我的女儿是同性恋!您千万救救我的女儿!

是这样,女儿4岁的时候,我和她父亲就离异了,女儿由他父亲带。我再婚后和丈夫一起来到美国,又有了一个男孩。其间,我虽然和女儿见过几次面,但女儿一直在国内,主要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今年,才把女儿接到美国和我一起生活。女儿来到这里,有3个多月了。随着我们母女的逐渐熟悉和交流,几天前,女儿跟我说出了一个让我心惊肉跳的秘密:她说在国内的时候,和一个女孩有过性关系。她说非常喜欢那个女孩,她们经常在一起,慢慢地有了亲密接触。有一次,她们两个睡在一起,还相互触摸了对方的私处,有了一种从没有过的异样感觉。这还了得!女同性恋之间的手交,不就是这样吗?我虽然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了,但是,观念上和在国内没有多少差别,所以,对女儿的问题感到心里非常紧张。

我强压住内心的紧张,继续询问女儿有关的情况。女儿说,还是上六年级的时候,就喜欢过一个女孩子,两个人很要好,很谈得来,比亲姐妹还亲。后来小学毕业了,两个不在一个学校了,就分手了。上了初中后,慢慢地又喜欢上了后来这个女孩子。女儿说,我们这不是堕落,我们这是彼此相爱。但是,女儿跟我说起这些的时候,看得出眼神里也有迷茫,有困惑。我就和女儿谈起了做女孩做男孩的问题,试图引导她认同自己的女孩性别。女儿说,您不用担心,我自己不想做男孩子。

可是,我还是担心。我女儿15岁了,长得人高马大,无论从穿戴服饰上,还是言行举止上,都像一个男孩子,一点没有女孩子的小巧可人,也不算漂亮,应该说是对男孩子没有吸引力的那种女孩子。我还是担心,女儿会不会把自己当个男孩子?

又一次我们谈心,女儿说,我也想和男孩子交往,也想和男孩子好,而且,也会幻想和某个男孩子在一起谈情说爱,心里也有过那种异样的感觉。但是,没有一个男孩子愿意走近自己,我知道男孩子不喜欢自己。这样更好,和男孩子交往,不如和女孩子在一起感觉更好,更轻松……

女儿在国内跟爷爷奶奶长大,从小娇纵成性,非常任性,想怎样就怎样。自从我们生活在一起,母女倆也曾有过冲突。现在我非常担心,非常害怕,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和孩子交流了。

现在,女儿在美国的学校里人地两生,他们那所学校里,就有一个也是中国来的女同学。前两天女儿说,想和那个女孩交朋友。听到这话,我又一次心惊肉跳,我真担心她会不会和那个女孩子也发生同性恋?说了这么多,我的问题是,女儿到底是不是同性恋?我现在该怎么办?

心理援助:帮孩子走过性倾向混乱期

综合上述种种情况看,不能说女孩的问题是同性恋。那么,女孩的同性亲密接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女孩正处于性倾向的混乱期。心理学的研究以及心理咨询实践一再证实,青春期是一个性倾向比较混乱的时期。在这个阶段,许多男孩女孩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出现与自身的性别相背离的性心理或性行为。男孩女孩进入了青春期,性生理和性心理的萌动是一种自然的力量。但是,他们还不能通过常态的两性接触和交往来满足性心理的需求,至于性生理的能量更是不能通过两性的性行为得到宣泄。于是,同性之间的一些亲密接触,便起到了缓解性紧张的替代作用。反复强化的结果,性行为与性对象建立了神经联系,于是,性倾向就出现了混乱而指向了同性。这不仅在男孩子中存在,在一些女孩子中也存在。从混乱走向有序,是不少男孩女孩性心理发展的必由之路。经过这样一个阶段,大多告别了性倾向的混乱期,而形成常态的性倾向。可见,不宜把所有的同性的性接触都简单地归于同性恋。

其次,女孩存在同性依恋情结。在性倾向的混乱期,有些男孩女孩还会出现同性依恋情结。这时候的男孩女孩,正处于不能没有朋友的年龄,他们渴望友谊,急切地寻找知心的朋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只能在同性交往中满足交友需要。于是,有些女孩子似乎是个“小妹妹”,渴望有个“姐姐”来疼爱自己,有些女孩则乐意扮演这个“姐姐”;有些男孩子似乎像个“小弟弟”,愿意有个“哥哥”来保护自己,有些男孩则恰好像这个“哥哥”。这在青春期都是十分自然的。因为在这个阶段,异性之间的交往和亲近,最易受到别人的注意和非难,而同性间的接近和亲热,则得到赞许和鼓励。这种同性的友谊也就容易带有爱慕倾向,进而出现同性依恋情结。有同性依恋倾向的男孩女孩,绝大多数很快会发展到常态的两性爱慕,不会发展为同性恋。同性依恋情结与同性恋的区别关键在于:同性依恋的性倾向指向同性只是暂时的混乱,同性恋的性倾向则较稳定地专门指向同性。所以,我们不能盲目地给同性依恋戴上同性恋的帽子。

我们再看这个女孩的情况。她父母离异、母亲远到异国他乡的家庭特点,使她比同龄人更需要友情来补偿亲情的匮乏;她自身缺乏对男孩子吸引力的外貌特点,使她比同龄的女孩,更容易在女孩子这边寻找感情的补偿;她娇纵成性、胆大妄为的性格特点,使她比一般女孩更敢于进行性行为的尝试。这些特殊因素共同作用,促成了她在性倾向混乱期的同性依恋情结,并且有了较明显的性色彩。

如此说来,鉴于女孩特殊的生活情境,女孩妈妈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给女孩帮助。第一,尽最大努力进一步增进母女亲情,帮助女孩更好地融入新的家庭,家庭的温暖是化解许多心理问题的阳光。第二,努力帮助女孩熟悉新的生活,建立新的同性伙伴关系,支持与那个女同学的交往,进而与更多的女同学交往。第三,支持女孩与男孩子的交往,增进女孩的异性伙伴关系。第四,进行常规的性教育,引导女孩约束自己的性行为。至于同性恋问题,不要再和女孩讨论。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对女孩的消极心理暗示,避免强化女孩的同性性行为。这样,在总体心理调节的基础上,会帮助女孩逐渐淡化同性之间的性接触,淡化同性依恋情结,促使性倾向从混乱走向有序,逐步形成常态的性倾向,身心健康地成长起来。

(马志国 应用心理学研究员,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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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对同性恋的看法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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