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2024-07-02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精选5篇)

1.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篇一

由于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在无法与单位协商解决时,他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申请认定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以直接到各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领取格式表格;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条、工牌、同事证言);

4.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应证据,比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可以直接到工商局网站查询打印;如果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事故现场同事出具的证言,并附上提供证言同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核算工伤赔偿费用了(详细核算办法,此文不细述)。这时候可以据此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签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篇二

发布时间:-04-01

家中有房空着,总有一种资源浪费的感觉。精明的人想到,如果租出去,既能方便住房有困难的人,自己又可以有一笔不小的`收入。然而,有两个该注意的地方,您注意到了吗?

首先,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租;2、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3、将房屋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的;4、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以及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行动的;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2、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要注意合同期限。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篇三

劳动合同

方法/步骤

1.工作时间

我们也是商人,我们卖出的是自己的劳动时间,这点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我们的工作时间是多久就是我们卖出多少自己的私人时间为公司做贡献,一般说来国家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过长,你卖得是你的生命,过短,你卖得是你的魅力。因此,我们作为平常人我们卖得不多不少只有8小时。

2.休息时间

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工作,如果你连基本的休息时间都没有,那么如果公司连基本的法定假日都没有,我们与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就会减少,这个影响到你的相亲,你的结婚,你的家庭和睦,你与小孩在一起的时间,因此,在签写合同时需要添加法定假日这么一栏,这关系到自己的后半生呀。

3.劳动期限

劳动期限就是为其服务的时间长度。过长你就直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好了,过短,那你签什么劳动合同。因此,小编认为第一次可以签一年或者两年。你做的好你已在续期继续签个一两年,第三次签的时候就直接签无固定期限吧,这么爱这个公司我们就把自己卖给公司吧!省的花心思再去签。

4.报酬

我们出来混为了什么?归根到底还不是被生活所迫,出来卖自己的时间,既然都这么明显了,你就撕破脸皮和老板说工资吧,你看下你的同学是什么样的工资你就大胆的和你老板谈吧,反正都师出同一个地方,有什么好怕的,不一定你的潜能比你的同学更富有造化之处,你应该大胆的说出比你同学更高的价格,既然去了,何必畏首畏尾。

5.约定事项

这个约定事项一般是试用期、服务期和医疗期。不过你要想好签多久的劳动合同,你就干多久的试用期。你为这个企业服务了多久就会有成正比的医疗期。至于服务期是用人单位对你的器重情况,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6.劳动合同的生效

我们记了这么多,现在该说劳动合同的生效了,小编当时看的合同就是用人单位的盖章,我就这样傻傻的签了该签的名字,写了该写的事项,傻傻的就把自己给卖了。呵呵。言归正传,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这份合同就算生效了。如果你与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那么就按约定生效吧!这个就是双方的事项,就像你娶老婆,你愿意对方还不一定喜欢呢。

7.劳动合同的解除

协商解除是最好的方法。以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如果你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显得你刷大牌,如果你不事先告知解除,那么你也是很不明智的手法。因此,如果你想解除,你还是好好的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用人单位也是如此,不过小编这想说的是一般来说“谁做错事,谁就会先提出解除,此时就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因此,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想好措施。”

注意事项

多读经济法,小编的注意事项是在读了不少的经济法的基础下完成的

4.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篇四

张某通过上海某中介公司租到了离公司较近的合租通勤房,价格为2400元/月,张某只独有其中一个次卧,厨房、卫生间、客厅均需要与他人合用。租房合同中约定为租客付中介费,张某向中介支付2400元,不过,根据合同约定,当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租客)仍继续租赁的,需再次向丙方(房产经纪公司)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10月续签租房合同时,房产中介将房租涨到3100元/月,中介方称行业内规定中介费为一个月房租,租金上涨中介费自然上涨。张某在支付首次中介费用时就有些郁闷,但由于是格式条款,不支付费用就无法租用该房屋,而且张某认为中介在当中仅仅是给自己和房东一个沟通的区别而已,并没有提供什么服务,对于第二年却要再收一次钱,张某不愿意交纳,但由于搬家成本过高,再次租房依然要支付一笔中介费,张某无奈之下只得答应。

近几年,一些大城市逐渐兴起了长租公寓,如城家公寓、相寓等,会将保洁费、宽带费、维修费等统一打包成服务费,不管是第一年签约还是之后续约,服务费都要交纳,金额大致相当于一个月房租。一直居住在上海火车站附近的长租公寓租客陈某表示她居住的公寓房租为7000元每月,一年的服务费为6000元左右,服务费包含了专属管家、保洁服务、维修服务、客服电话、免费WIFI等。“服务费中能经常用到的项目,也就是免费WIFI和双周公共区域保洁,一年6000元仅买到这些服务,陈某认为不是很值,但相比于长租房的中介费而言,公寓的服务费加个更低,也提供了一些实用服务,好歹更易于让人们接受。陈某表示说。

续约中介费合规吗

一般而言长租公寓类型的房源,每月都收取月租金10%的服务费,提供双周保洁、免费WIFI等。普通租赁房源是租户与房东签署合同,中介方收取居间费为一个月的租金,不提供其他服务。至于佣金的支付方式,有的为租客支付,有的为房东租客各支付一半。

对于普通租赁房源续租时是否收取中介费,当这个问题问到中介时,大部分中介闪烁其词,只是说“您先看房子,这个我们可以谈”。“签一次合同,就收一次钱。如果能长住,建议一次签两三年。”

实际情况中,有一些房东长期在外地,将房屋钥匙就直接交给中介方保管,如有人需要看房租房由中介方直接带看就行,甚至将房屋的管理全权交给中介公司,租客想要租房续约根本无法联系上房东,只能找相关经纪人沟通。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能会被再收一次中介费。将房子长期托管给房产中介的情况越来越多,也给中介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

中介市场行为监督面临新的挑战

中国房地产经纪同业联盟主席胡景晖认为,租客续约的时候,中介并没有提供新的服务,收取居间费是不合理的。他说:“续约居间费一直处于行业灰色地带,租客们也不是很清楚该不该交。遇到不懂的租客,房产中介会理直气壮地去收取;遇到强势点的租客,就可能不收或者打折收取,而且折扣力度不小,有的能打5折。” 至于公寓的服务费则与所提供的服务明显不匹配,这种服务费更像是变相的中介费,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同时,这些服务是租客不能选择、不能拒绝的,属于附加强制消费。

经营租房业务是有明确规定的,即房产经纪公司要么吃差价,要么收中介费,但不能两者都有。从严格意义上讲,长租公寓两者都收费是有问题的。

续约收取中介费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网友在各大媒体平台上均有反应这一现象,除了一些小的中介公司,不少大型房产经纪公司亦在投诉之列。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印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不过,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仍未下发。

5.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篇五

这8种情况,不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在我们HR日常工作中,与劳动者初签和续签劳动合同也是一件比较费心费力的事情。特别是续签,即使借助一些软件,在员工人数多的情况下,还是容易忘记。特别是劳动者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当下,一言不合就仲裁,一言不合就诉讼。“没签订劳动合同,你得支付我二倍工资,发了我就辞职!”我们HR的小神经快承受不起来自这个世界的恶意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在我们的印象里的确是这样,这也使得我们更加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但也存在以下情形,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01超过仲裁时效HR可不会提醒你这个~~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它具有惩罚性赔偿金的性质,是针对企业未按照法定要求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措施。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又分为两种情形:(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次日,即入职一年以内满一个月,今天离职,明天起算,到明年今天,为仲裁有效期。(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长于一年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如2015年8月1日入职到2016年7月31日满一年,从8月1日起算,到17年7月31日为仲裁时效期。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须在上述法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主张,否则会因超过仲裁时效期间,而得不到仲裁庭与法院的支持。02、补签了劳动合同有没有主管吓你说补签不行在现实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未能在法律规定的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一段时间内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将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倒签在实际用工之日,即将已经实际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包含在补签的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但签订日期为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日期。这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订立该份书面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则应视为劳动者自愿放弃了向用人单位主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的合法权利。劳动者在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合法权利已通过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视为放弃;在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之日后的合法权利通过已补签的书面劳动合同来保障。此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对劳动者合法权利予以保护的立法目的已经实现,故用人单位无需再向劳动者支付未在法定期间内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03、劳动者授权他人代签本人是六娃,你找不到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并没有一一和劳动者面签,尤其是劳动者工作地点较为分散时,这就存在两种可能:其一,劳动者为了便利而请其他人代为签字;其二,劳资人员为了便利而请其他劳动者代为签字。对于代签的劳动合同,有劳动者在离职后以劳动合同文本上并非自己签字为由,主张二倍工资。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委托他人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应支持二倍工资。劳动者授权他人代签的书面文件很重要。04、合同法定续延期间,员工处于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等法定续延期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动变更延长,直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法定续延期间是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基础上的续延,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在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需要再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予以确认。二倍工资的形成是因为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女职工“三期”等期间,职工事实上没有提供劳动,双方实际上没有产生用工关系,自然就不存在二倍工资形成的基础。故用人单位在上述劳动合同法定续延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以此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05、单位积极磋商签订劳动者就是装逼不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表述非常清楚,劳动者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唯一的选择只能是“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在一个月内没有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等。但是,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如果一个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是想用的的,那就准备二倍工资给他得了。这个逼装的值了。06、签订有合同效力文件别小看你发出去的OFFER首先,聘书、入职通知书、录用通知书,只要其具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可以作为劳动合同。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发出的聘书入职通知书、录用通知书自然由用人单位盖章,但如果劳动者本人未在聘书、入职通知书、录用通知书上签字,则认为劳动者已按照聘书、入职通知书、录用通知书的内容履行,视为双方实际订立了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二倍工资的主要也不会得到支持。07、特殊身份劳动者二倍工资可不是牟利的行政主管、人事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立法目的是对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也是对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但绝对不是让劳动者凭空取得劳动报酬以外的额外经济利益。行政主管、人事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职责是根据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负责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当然也包换其本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终止、解除及其他相关事宜,来避免用人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虽然其不能自己代表用人单位与自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提请用人单位委托他人与自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是其重要工作职责。行政主管、人事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若没有提请用人单位委托他人与自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其在主观上存在较大的过错,在客观上也表现为其工作上的失职。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应由劳动者本人承担,而不能由用人单位为其过错来埋单。行政主管、人事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向其支付二倍工资。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同于法人,更不同于法人代表。他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对内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管理。其在对用人单位事务进行全面管理时,对其本人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负有一定的过错与责任(此时,负责人事工作的负责人也负有一定的过错与责任)。故其无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未满十六周岁以上劳动主体不适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然无需支付双倍工资。08、劳动合同存在问题有问题的合同好过没合同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为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就成立,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已完成。至于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这是法律对其效力的评价,但并不影响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订立的客观事实。因此,即使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由于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实际上订立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为有瑕疵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缺乏《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项或几项必备条款(此时不包括全部缺乏)。瑕疵劳动合同因不同于无效劳动合同,也不等同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法律、法规对瑕疵劳动合同所苛以的法律责任也不同于无效劳动合同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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