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2024-07-20

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精选11篇)

1.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一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政府系统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9年,县政府共承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62件。这些议案、建议不仅反映了社情民意,而且对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执政为民宗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实际行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采纳代表建议,认真制定办理方案,严格落实办理制度,以对代表和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实际,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10月底,所有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达90%以上。

一、办理的基本情况

(一)议案办理情况

郭坤勇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对西门河水源地实施重点治理保护”的议案,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对..河水源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河水源地是县城饮用水的主要水源,加强水源地的保护,事关县城市民饮水安全和身心健康。县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水源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了《..县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县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办法》,编制了《..广运用农业科学技术,引导农民规范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加快建设农村沼气池,推进农村圈厕改造,不断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3、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治理保护。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丹治”工程,投资321万元,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加强治理保护,新建垃圾池1座、引水渠80米、排洪渠137米、河堤420米、谷坊9座、拦渣坝12处、挡护15处;栽植经济林218万株、生态林172万株。二是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加大项目申报争取力度,县环保局申报了水源地保护项目、水利局申报了水源地建设项目、县农办申报了扶贫移民项目,将汇集各方力量,整合项目和资金,全力抓好水源保护区治理保护工作。通过以上有效措施,西门河水源地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将按照统一规划,坚持不懈地抓好治理和保护工作,确保县城人民饮上安全、放心的水。

(二)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及办理落实情况不同,建议的具体办理情况分为三种不同类别:

第一类,代表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7件,占承办总数的27%。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所提建议切实可行,对政府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办理落实也较快。如陈龙顺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县卫生系统人才断层问题的建议”,指出了目前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专

算到村,村级补助预算更科学、公平、合理。

第二类,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4件,占承办总数的55%。如杨祥军代表提出“关于做大做强紫阳茶叶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建议”,符合紫阳实际,对于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了具体措施。针对高速公路通车后,紫阳交通环境大大改善,必将迎来旅游发展高峰的实际,围绕打造独具特色的茶乡民俗生态旅游总体目标,招标专业机构正在编制《..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景点建设规划,切实加快了“吃、住、行、游、购、娱”等配套设施建设,为突出紫阳旅游特色,打造紫阳旅游精品,县政府决定建造汉江豪华游轮,开发洞河水上游乐区,建设汉江人行观光吊桥,建设旅游村、打造特色民俗风情体验区。目前,豪华游轮建造已正式签约,设计方案即将完成;洞河水上游乐区方案已基本确定,正在组织招商;汉江人行观光吊桥正在做前期各项工作;旅游村建设正在规划之中。同时,切实抓好茶山开发、北五省会馆维修、真人宫和擂鼓台等景点建设,紫阳旅游发展已初具雏形。在茶叶产业发展上,继续狠抓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标准化生产、品牌打造、宣传营销等关键环节,加快茶叶精深加工和系列产品开发,不断做大做强富硒茶产业。金绍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改善边远乡镇中心小学住宿条件的建议”,主要指出了界岭乡中心小学住宿条件差,大部分学生住在校外,不便于安全管理的问题,这一问题其他乡镇学校也不同程度存在。县政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各承办单位按照县人大、县政府对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紧紧围绕提高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这个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注重工作实效,扎实抓好办理,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各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组织有力。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长对整个建议办理工作做出了批示,对议案的办理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县长对每件建议进行了批办,对一些重要建议还签署了具体办理意见,并经常过问了解建议办理情况;政府其他领导也积极参与了分管部门承办的一些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大事来抓,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对一些涉及本部门职能的建议、办理难度大的建议,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办理,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

(二)层层落实责任,办理机制更趋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为全面抓好代表建议办理,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及时交办。收到县人大转交的代表建议后,政府办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建议内容送各分管副县长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7月3日,县政府召开了人大

来自安康等地,经营成本高、供应紧张。县政府在责成物价部门加大市场管理力度的同时,决定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今年,筹集了150余万元,在县城及乡镇集镇周边扶持建设了10个蔬菜专业村、256个蔬菜大棚;扶持种植了5000亩露地蔬菜,从根本上入手,逐步解决蔬菜价格高的问题。

(四)加强沟通联系,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加强沟通联系,征求代表意见,及时掌握人大代表的真实想法和具体要求,是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方面。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着眼于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汇报办理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促进了大批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如文化旅游局在建议办理前,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召开了座谈会,征求了代表的意见,汇报所提问题的解决措施,同时将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及其思路向代表进行了汇报,既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也使代表了解了全县旅游工作动态。又如今年代表提出关于公路建设的建议比较多,县交通局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上路进行勘查调研,与代表面对面进行沟通,对能解决的列入计划,组织抓好建设,对暂时不能解决的,从实际出发作出规划,向代表解释说明,赢得了代表的理解,代表比较满意。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的质量

2.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二

今年由中国科协承办的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共3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22件,与去年相比增量很大。内容主要涉及学科发展、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社会建设等方面。

程东红在讲话中强调,“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要,党组、书记处高度重视。一定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的任务安排,认真办理、郑重答复,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当作推动工作的机遇,确保办理工作取得良好

成效。

程东红指出,办理“两会”建议、提案,第一,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国家事务提出建议、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代表委员充分反映民意、积极参政议政的有效手段。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权,是中国科协义不容辞的职责。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办理任务。第二、要把办理建议、提案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针对性。“两会”建议、提案总量逐年增多,涉及科协工作的建议、提案也逐年增多,一方面体现了代表、委员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科协事业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联系越来越紧密。要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同时也要深入分析,把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取得突破。要着重做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参与,专人负责。第三,要加强领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班子要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指导、精心组织。二是要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可通过走访、约谈、座谈会等方式直接听取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搞清问题症结,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措施;注重同类建议、提案的普遍性研究,深入把握相关问题的根源和实质,科学提出解决对策。四是要加强协调配合,既要做好科协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也要做好科协内部的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对于一些综合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不推诿、不拖延,及时推动在领导层面上统一协调办理。五是要秉承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建议、提案办理要紧扣代表、委员们关心的问题,不能避实就虚或避重就轻。对一些目前仍难以解决的建议、提案,要耐心地如实说明,以实事求是的作风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程东红要求,办公厅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为各部门、各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做好服务工作,尤其是要力求信息服务准确全面、及时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做好今年“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3.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认真、准确地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以监督和改进政府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建设服务,在总结两年试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一、人大代表建议是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政协委员提案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他们参政、议政的法定形式。办理建议、提案是我国健全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摆正国家主人和人民公仆的关系,正确处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与发扬民主,接受监督,做好政府工作的关系,自觉尊重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真心实意地为代表、委员服务。

二、人大代表建议,是指在人代大会期间,代表用书面形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和经人代大会主席团确定改作建议处理的代表议案,以及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领导同志座谈,对政府工作提出的需要书面答复的建议。

三、政协提案,是指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对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经所属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以组

织名义提请政府(部门)办理的建议、意见和批评。

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归口处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涉及重大方针政策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答复代表或委员。属于一般性的业务工作问题,由业务主管部门或下一级政府处理,直接答复代表或委员。

五、各承办部门在人代大会、政协会议闭幕后,主要领导要及时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对收到的建议和提案提出处理原则和要求,拟订办理计划。对重要的问题,领导必须亲自动手,走访代表、委员,调查研究,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办理。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取得谅解。在办理中,要组织1—2次检查,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全部办完后,举行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总结工作。

六、各承办部门(单位)的办理工作必须有一位领导分管,由办公室负责抓总,指定专人具体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并列入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对收到的建议、提案,应逐件编号、分类、登记,提出拟办意见,经领导审示后,及时转办,急事急办。总的要求,所有建议、提案,务必在当年10月底前办理完毕。承办10件以下的单位,要求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办结的,经上级交办部门同意,可适当延期,并向建议、提案人说明情况,但最迟不得超过11月底。

七、对涉及几个部门的建议、提案,主办部门要主动与会办部门协同处理,并履行会办手续。会办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处理,保证办理质量。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会办的,应在收到后10天内,说明理由,退回主办(或交办)部门重新转办,不要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八、承办部门(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后,要及时答复代表或委员。凡由政府部门形成文件的问题,应与文件下达同步答复。答复行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建议、提案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必须有针对性的逐一答复。

(二)答复要以事实说话,入情入理,文字简洁明了,用语谦逊。

(三)有几位代表或委员附议的,答复件必须逐一分送每一署名的代表或委员。

(四)多件同一内容的建议或提案,可以统一答复,分送每一署名的代表或委员。

(五)答复件须由本部门(单位)办公室把关,经主管领导审签,报省政府办公厅审阅同意后(一般应在10天内审阅完毕退回),由本部门以“提”字编号行文盖章答复代表或委员。同时分别抄报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各三份,抄送代表或委员所在的市(地)人大或政协(工委)办公室一份。

(六)答复件要按规定格式拟文、编号、打印、盖章。发文时给每件建议、提案的领衔人随寄《征询意见表》,征求对办理结果的意

见,以求沟通情况,改进工作。对答复不满意的,必须重新研究答复。

(七)答复件底稿,连同建议、提案原件和有关办理材料,每年要装订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九、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由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并行文答复代表或委员,同时分别报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全国政协办公厅各三份。如需交由下一级政府或主管业务部门办理的,办理结果须报省政府办公厅处理并行文答复。

十、承办部门承办建议、提案在10件以上或承办件数少而办理质量较好的,在办理完毕后,即写出办理工作总结报告,报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十一、省政府办公厅是处理建议、提案的总归口部门,其职责除了第八条第五项和第九条规定的以外,还应承担:

(一)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向有关承办部门准确分转人大、政协交办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

(二)参加并组织承办部门,在人代大会和政协委员全体会议期间,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分类登记工作或当场处理答复。

(三)督促、检查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

(四)协助、配合承办部门对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必要时,可组织综合性调查研究,或由领导出面采取专访、约见、座谈等形式直接与代表、委员见面,进行民主协商,提出处理方案,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研究处理。

(五)向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提案委员会报告办

理工作情况。

(六)总结、评选、表彰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七)走访代表、委员,征求对承办部门的意见。

十二、本规则从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可参照本规则执行。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处理征询意见表格式

浙政办提〔1991〕 号

对省 届人大 次会议杭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

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一九九一年 月 日

抄报:

抄送:

联系单位: 电话:

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件应写明“地区”编号。如杭州,即写杭某

号;议案改作建议的答复只写议案编号。

浙政办提〔1991〕 号

对省政协 届第 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

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一九九一年 月 日

抄报:

抄送:

联系单位: 电话:

4.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镇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简称建议)和镇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保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建议、提案在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政府系统办理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人大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政协委员提案是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及各部门联系群众、洞察民情、征求意见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保证。

二、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镇政府及所属各部门的一项政务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推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构建服务型政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途径,认真负责地、真心实意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镇人大代表建议,是指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

及闭会期间,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和经镇人代会主席团确定由代表议案改作的建议。镇政协委员提案,是指在镇政协会议期间及平时,委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经镇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需答复的建议和意见。

四、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承办单位应建立办理工作制度,一把手应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有领导分管这项工作,指定专门科室总负责,落实专人具体经办。对重要的问题,主要领导应当亲自处理。要把好交办、督查、协调和审核关,将工作落到实处。

五、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确保质量,尽力使代表、委员满意,使人民群众满意。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承办单位应当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对能够解决的,应抓紧落实;对难度较大的,应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向代表或委员解释清楚。

六、办理工作务必准确、准时,在规定时限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承办单位自正式签收办理件后,即应着手开展办理工作,逐件登记、分类,研究部署办理答复工作的意见和任务。整个办理工作一般为三个月,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答复阶段,期限为两个月,各承办单位应按规定

程序,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但急件应急办。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期限为一个月,由交办部门会同各承办单位对办理件进行逐件检查,重点根据答复质量和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满意程度,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或重新办理。对办理难度较大,不能如期答复的,由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交办部门同意,可延长一定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建议、提案的答复,内容应具体、明确,不得敷衍了事。

政府系统承办单位接到承办件后,认为其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可在收到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办部门提出意见,由交办部门重新研究、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之间不得自行转交。经交办部门审核,认定转办理由不足的,原承办单位不得再作推诿。

七、对内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承办件,由交办部门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主动联系,会办单位应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在一个月内提出有关的办理意见,并出具书面协办意见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协办单位意见作为附件一并寄发);需要分别办理的,由有关单位分别答复代表或委员。

八、承办建议、提案,要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办理件应以直接承办单位的名义答复,不能以下属单位或机构的名义答复。答复要有针对性,对提出的每一问题必须逐一说明,要凭事实说话,入情入理,表达准确,文字简洁,词语谦逊。行文要按规定的公文格式拟稿、审核、签发、编号、缮印、用章。答复件及建议、提案原件等办理材料,每年要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答复件须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对重点或重要的承办件,须报经镇政府分管领导审阅签发后,由承办单位行文盖章,直接答复代表或委员。联名提的,应分别一一寄送;多件同一内容的,可以统一答复,然后分别寄送。所有答复件均应同时抄送镇政府办公室和镇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或镇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各两份,并抄送建议、提案涉及部门;在镇(街道)的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改作建议的办复件还应抄送代表所在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处)。征询意见表由镇人大和镇政协专门机构分别寄送代表或委员。

九、承办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和委员的联系,面商率必须达到100%。在办理过程中,应积极登门走访代表和委员,或通过电话与他们取得联系,也可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现场检查、现场办公等,直接与代表、委员见面,介绍情况,认真听取具体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同时,要注意加强与镇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以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帮助。对镇人大常委会、镇政协组织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办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热情接待,积极协作,单位负责人应

如实向代表和委员汇报办理情况,认真听取和采纳意见。

十、承办单位对交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理工作后,应向镇人大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和镇政协委会办公室分别报告办理工作情况。

承办单位对已答复代表、委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应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解决或需要延迟解决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并报镇政府办公室。

十一、镇政府办公室是全镇政府系统承办镇人大代表建议、镇政协委员提案的总归口部门。组织召开交办会议,负责对政府所属各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综合,必要时,可组织综合性调查研究。对重要的建议、提案处理方案,报请镇政府常务会议或镇长办公会议研究。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向镇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工作情况。

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要确立政府整体观念,代表政府尽职尽责地做好办理工作。对涉及重大方针政策问题或虽属本部门但确实超越本部门权限范围的问题,应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或方案,请示镇政府分管领导直至报请镇政府常务会议或镇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再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或委员。

十二、办理工作列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承办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奖惩考核办法,各

级各部门要对承办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对办理不力的单位要给予批评。对因办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承办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提建议和提案的代表或委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予以处理。

十三、对上级人大委员会、政协委员会所交办的建议、提案,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十四、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则与本规则不符的,以本规则为准。

5.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五

2007年以来,我委共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5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代表满意率达100%。这些议案、建议主要涉及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方面的内容,这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对我县工业经济的关心,也反映了他们对搭造工业发展平台,发展工业经济的迫切愿望和心声。对此,我委高度重视,把办理议案、建议作为促进全委工作的强大动力,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开展工作努力的方向,认真负责地梳理、调研、落实每一件建议,推动工业经济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根据县人大安排,现将本届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今年,我委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件,分别是第55号建议《关于要求将双桥镇列为乡镇工业集中区》(办复类别:A类)、第56号建议《关于新建寿县城南工业集聚区》(办复类别:A类)、第57号建议《关于在堰口镇设立县级工业集中区》(办复类别:A类),现已全部办结。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我委在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高了办理人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推进剂。同 时对办理工作实行了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参与办理,做到每件建议逐一落实到职能股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是精心安排,认真调研。对寿春、双桥、堰口等乡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设立工业集聚区问题,我委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梳理,安排人员到相关乡镇进行走访和调研,形成了初步解决方案,提交委党组研究后,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县领导的指示精神,安排委分管负责人和专人进行答复函的起草工作。答复函起草完毕后,委党组又召开了会议,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在与人大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答复函,安排专人将答复函送交每位代表手中。

目前,县委、县政府已决定把寿春镇、双桥部分地区建设成为县工业园区九龙、双桥拓展区。现已完成实地航拍,正在进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堰口、刘岗工业集中区已被纳入2010-2011年工业集中区考评,因工作力度较大,被授予积极创办工业集中区鼓励奖,获得了70万元奖励。下一,将根据县工业集中区领导组考核结果,批准纳入乡镇工业集中区管理。

二、2007年至2010年办理工作回顾。

2010年,我委办理代表议案建议2件,分别是第10号 建议《加强大顺镇工业集聚区建设》(办复类别:A类)、第3号议案《关于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合理布局、规模发展》(办复类别:A类)。2份议案建议均已办复完毕。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后,我委牵头组织县国土局、住建局、招商局等单位负责人,开展了为期10天的乡镇工业集中区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产业基础较好的安丰镇、大顺镇等12个乡镇,并根据调研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寿县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考评细则》2份文件,批准在安丰、大顺等8个乡镇设立特色乡镇工业集中区。8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已完成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并获得县政府批准,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引进工作正有序推进。今年6月份,县委、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工业集中区进行了考核,并已发文兑现奖励8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委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复工作,但与代表的要求与期望,仍然还有较大差距。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调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交流与沟通,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复工作,确保使每个代表都获得满意答复。

6.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六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肖仲伟

2008年9月2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去年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在去年的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围绕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向政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其中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88件。

一、关于议案的办理情况

在市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上,由邱云观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议案被立为一号议案。为了认真办理这个议案,我们积极行动,扎实工作,努力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一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住房是事关民生的大问题。党的十七大要求“健全廉租 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到“住有所居”。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应该说,我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一号议案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作为政府,认真办好该项议案,建立健全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和谐吴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政府十分重视,徐明书记、温祥华代市长就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多次听取了汇报。今年以来市政府也数次就此召开由相关部门和各镇(开发区)参加的会议,在思想上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达成高度统一,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按照市政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把住房保障工作迅速落到实处。

(二)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各项政策

为将议案办理工作抓好抓实,推动“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市政府组建了由市建设局牵头的工作班子,会同市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民政局、物价局等部门,组织参观了昆山等周边县市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切合我市实际的两步走方案:一是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560元以下、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稳步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建造600套、45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在一季度完成了•吴江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吴江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两个政策文件讨论稿,并在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5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吴江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吴政发„2008‟80号),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周密部署认真贯彻廉租住房制度

市政府•关于印发吴江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吴政发„2008‟80号)出台后,立即着手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住房保障工作网络,成立吴江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和各镇分管镇长担任组员,确定市建设局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市民政局为收入审核机构,各镇、吴江经济开发区等相应明确了建设管理服务所为镇一级职能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的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二是大力宣传政策,在依托一报两台对•办法‣进行解读的同时,还要求各镇职能机构依托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居委会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认真制定审批表、公示样表等全套工作表单,印刷了2000份审批表向各镇发放;四是召开了由各镇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培训会议,培训指导各镇学习文件、明确受理审批流程、学习软件操作;五是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吴江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吴房保办„2008‟1号),明确了2008年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计划。7月21日,各镇建管所开始了廉租住房第一轮申请受理工作。目前,第一轮申请初审已经结束,进入复审阶段。

8月份,市政府召集各镇职能部门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交流了各地廉租住房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受理审核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商讨,并再次发动各职能机构组织第二轮申报工作,明确了三方面的要求: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二要加快工作进度;三要真正把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会议以后,各 镇职能部门积极行动,再次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截止目前,已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户数近200户。

(四)积极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期工程计划开工600套、45000平方米,明确由城投公司负责建设,规划定点和施工图设计已基本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完成50%,基本完成施工现场通水通电,计划10月份开工。

(五)下一步的设想和措施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落实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大廉租住房的宣传力度,做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二是以全力推进动迁为突破口,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由松陵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靠前指挥,全力推进动迁工作,确保第四季度完成基础工程的设计及招标等工作,及早开工经济适用住房,并争取10月份下发•吴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11月份正式启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程序,以确保在年内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500户的目标。

市政府将围绕这项议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优化方案,精心组织,同时,我们非常希望继续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以及各位人大代表的批评和建议,监督和支持我们实施好这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

二、关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今年市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8件。为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今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 4 政府于3月7日专门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将全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在内的各相关部门和镇(区)办理,并明确了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建议办理工作任务。截止6月底,全部建议已办理完毕。根据目前反馈的情况看,满意的72件占81.8%,基本满意的16件占18.2%。总结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人大代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切合吴江实际的建议,这些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高度重视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政府部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最佳切入点。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当时的徐明市长和现在的温祥华代市长多次过问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指示要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常务副市长吴炜同志在交办会议上,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既要认真答复,更要严格落实,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在接到办理任务后,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 5 办理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建议内容,详细制定办理计划,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有条不紊地开展办理工作。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强化工作责任制,保证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各承办单位的“一把手”不仅仅是挂名组长,而是对每个建议亲自阅件批示、亲自布置、亲自协调,对难点建议亲自参与办理,及时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矛盾。二是强调主办单位责任制。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协商,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都很好地承担起主办、协办的责任。主办单位主动牵头,积极发挥主办作用,协办单位自觉配合,认真提供协办情况,确保建议办理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今年,对于情况比较复杂、内容涉及面较广、办理落实难度较大、需要在宏观层面来考虑并解决问题的12件建议直接由市政府办公室办理,占建议总数的13%以上,是历年来市政府办公室直接办理建议件数最多的一次。这些建议经专题会议讨论分解后,由各相关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办理,包括前期调研、文稿起草、与代表见面等均直接参与,市政府各分管领导也亲自过问,对各建议的办理提出具体要求,对每一件建议的答复稿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秘书长都进行审核。可以说“一把手”负责制增强了办理工作力度,主办单位责任制减少了部门间的推诿扯皮,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而市政府领导的亲自过问,促进了一些疑难建议及时得到落实解决。例 6 如:关于加强夜排挡管理,改善市容环境的建议每年都有,群众的呼声也很高,同时这也是一个棘手的老大难问题。今年华卫良代表又提出了此方面的建议。从现实的角度看,市民确实也有这种需求,单纯靠堵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市政府对此相当重视,温祥华代市长亲自过问此事,要求尽快落实专门的夜排挡场地,同时加强管理,坚持堵疏结合,解决问题。目前,选址工作已经完成,地点定在老汽车站北边广场,现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规划面积8000㎡,设计摊位120个以上。多年以来的老大难问题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代表提出的建议也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二)改进方式,提高办理质量

人大建议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愿望的重要途径。虽然人大换届后有许多新代表,但总体上人大代表的建议质量和水平都在不断提高,这也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有的建议内容涉及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有的建议内容带有前瞻性、综合性、长期性的特点,难以在短时期内明确答复并需长期不懈的努力,也有的建议涉及到财力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可能不能马上解决等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和新要求,我们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今年,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克服应付思想 7 和任务观点,把办理建议过程作为推进和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契机,作为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的实际行动,强化落实率,提高解决率。目前,88件建议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凡是政府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绝大多数已得到解决,部分也在落实之中,其余也已列入今后工作的重点予以考虑。例如:接到吕荣林代表“关于常用药品在我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价销售的建议”后,市政府相当重视,将试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卫生、财政等部门作专题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吴江市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暂行办法‣,对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居民,即持有吴江市民卡的参保人员到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病人,给予药品目录内的100种常用药品政府补贴的优惠价格,通过政府补贴零售限价的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让利5%,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种常用药品比零售价低20%,让利于民,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政府就此安排专项财政补贴预算500万元。代表对此表示满意,群众也得到了实惠。

二是不断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各承办单位不断改进办理方法,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实行开门办理、现场办理,通过走访、座谈、邀请视察等,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在办前、办中、办后经常与代表沟通交流,确保“见面率”达到100%,有些建议办理的见面次数3次以上,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摸透代表提出建 8 议的初衷,努力把办理工作做细、做好、做到位。同时,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进入现场解决问题,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找准问题的症结,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形成切合实际的办理方案,取得实实在在的办理效果。例如:针对王平代表“关于明确社区工作职责,提高人员待遇”的建议,市民政局非常重视,首先是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体制改革,理顺政府机关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逐步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其次,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到各地进行调查研究,到外地学习考察,并多次协商,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提出了•关于增加社区建设经费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2008年社区经费补助的通知‣,对全市211名社区专职人员的财政补贴标准从每年2.75万元/人提高到4万元/人,其中人头经费2.8万元,办公活动经费1.2万元,市镇两级财政增加经费支出130多万元,改善了社区经费紧张的局面,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对此,代表表示满意。

三是规范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在3月初的交办会议上,除了市领导强调工作要求外,市政府办公室把有关答复的格式和相关要求等继续印发给各承办单位,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必须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有关办理规定执行,该走的程序必须走完,该做的工作必须做到,不能怕麻烦、图省事。针对办理过程中,个别单位办理格式不符合规范的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及时纠正,要求有关单位重新予以 9 答复,保证办理工作严谨规范。

(三)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建议办理过程中,在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协调和督办力度。一是规范管理。安排专人对承办的建议按单位部门进行仔细的分类造册,对部分承办单位调整的建议及时进行登记,为跟踪督办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加强催办。做到定期了解情况,随时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的办理情况,既保证办理质量,又督促办理进度,确保各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三是加大协调。对于承办单位遇到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安排专人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商量解决的办法。对有多个部门共同承办而在承办过程中有不同意见或想法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尽量取得各承办部门的一致意见,确保建议及时办理。特别是对今年一次办理不满意的1件建议案,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召集承办的3个部门与代表面对面座谈,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取得初步共识,并要求主办单位进行二次办理,代表表示基本满意。四是严格督办。为跟踪督查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市政府办公室除了全面了解掌握各承办单位完成进度、格式内容等方面的情况外,还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联系,征求意见,同时,专门召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积极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在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办理落实工作“回头看”,带着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对市城 10 管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民政局、劳动社保局和文广局等9个单位进行检查督办,推动建议办理后的落实工作。

7.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七

区人力社保局五个“强化”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直以来,双桥区人力社保局始终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安排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高效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督办,以期达到良好的办理效果。

一是强化思想,提高认识。区人力社保局始终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民心工程的具体体现,作为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重要渠道。切实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让群众满意,让代表认同,让领导放心。二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人大代表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办法和措施,精心制定办理方案,形成了“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整体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大力推行调研办理、现场办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事前联系,事中座谈,事后反馈。四是强化重点,狠抓落实。对重点建议、提案实行重点办理,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通过办理重点建议、提案,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在办理过程中,牢固树立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始终贯穿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建议案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把人大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五是强化规范,加强督查。局领导班子始终要求各部门不断规范办理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登记交办、催办督办、回复审核、立卷归档等制度,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8.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篇八

X年,X区按照“积极办理代表建议、认真采纳建设性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注重实效,扎实抓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各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X区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共X件(主办X件、承办X件、分办X件、汇办X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X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做到按时办结率X%、答复率X%、满意率X%。

同时,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将其中X件可公开的主办件(或承办件、分办件)的建议答复原文在“X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开。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分工,完善办理机制。X年X月X日,X区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区承办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协调,对每一件建议都要分解落实,做到定领导、定科室、定要求、定时限,以过硬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抓好办理工作,抓出实效,取信于民。

交办会后,各分管区领导,分别召集承办单位,就今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专题研究会进行推进落实,要求各承办单位不断深化单位领导、责任科室、承办人员的“三级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办理责任,严格办理程序,严守办理时限,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办理实效,确保代表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注重沟通衔接,务求办理实效。

为充分吸纳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切实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工作成果,X区积极加强与领衔代表的沟通联络,并深化与其他承办单位的沟通衔接。

一方面,加强区督查室、区承办单位与市人大代表的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交流、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了解人大代表的本意、问题背景和办理要求,与代表共同研究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把沟通协调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

另一方面,加强各承办单位之间,特别是主办单位与汇办单位之间的对接。X区作为主办单位的X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有X件,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履行主办责任,发挥统筹、谋划作用,积极主动联系汇办单位,并充分吸纳汇办单位的合理化意见。X区作为汇办单位的有X件,根据职责分工,X区认真研究建议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并与主办单位联系协商,按照要求及时反馈汇办意见。

(三)加强督查督办,压实办理力度。

X区指定区督查室专人负责跟进,制发专项通知,制定办理方案,扎实推进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制定办理方案。

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各承办单位以需求、问题为导向,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专门制定办理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建议反映的问题。

二是明确办理责任。

专门下发《关于做好X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从程序、内容、格式上规范办理工作,并要求各承办单位依照代表建议事项类别领办代表建议,结合自身职能落实承办单位责任,使建议办理整项工作有人统筹、细项工作有人负责、办理工作有人跟踪。

三是把握办理进度。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办理规定和要求,以对人大代表负责、对X区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每一项代表建议落实好、办理好。把好代表建议办理时间关、责任关、反馈关,切实做到认真办理不找借口、解决问题不遗余力,实时把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X年X区主办、承办、分办和汇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有X件,主要涵盖城市建设、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水污染治理、社会治理、X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这集中反映了人大代表心系群众和民生问题,关注当前热点、难点工作。

X区强化执行、认真办理,对能解决的具体问题尽快解决,对涉及上级事权暂时无法彻底解决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对带有方向性、探索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借鉴吸收。办理工作成效可圈可点,有关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完善督办考核、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行联合办理、上门走访等各种办理方式,着力创新办理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对建议办理工作实施全程跟踪,做到问题不解决督查不停止,既重答复更重落实,必要时对办理工作不力的承办单位实施督查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

通过举办讲座、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大力提高全区建议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沟通水平,全面提升X区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以优秀的业务素质保障办理效果。

9.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九

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9件(主、合办60件,会办79件),政协提案92件(主、合办45件,会办47件);

两项合计:主、合办105件,会办126件。目前,除2件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在办理期限内外,其余代表建议和提案均已按期办结。

从我局的办理结果来看:主、合办的且需要书面答复的47件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有40件,占比85.1%;

“正在解决”的有1件,占比2.1%;

“计划解决”的有3件,占比6.4%;

“留作参考”的有3件,占比6.4%。主、合办的45件政协提案中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有40件,占比88.9%,“留作参考”的有2件,占比4.4%;

“列入计划拟解决”的3件,占比6.7%。从代表或委员的反馈情况来看,截至目前,没有不满意件。现将我局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办理工作机制

我局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做好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坚持局长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纳入民政工作整体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加强督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按时完成。他在“两会”办理有关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各承办处室加大办理力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并对每一件答复意见进行了审核、签发。分管副局长李勇经常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了解办理进度,研究指导具体工作,要求办理人员认真处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不得有丝毫懈怠,尽力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代表、委员满意。

二、积极沟通协调,主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

代表和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都是在广泛调研,精心准备后提出的,大多数都是政府亟待解决的、具有前瞻视角的意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有关规定,为办理好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我局领导重点办理了8件办理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和政协委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的提高。

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牵头办理了由市侨联提出的0591号提案“关于对完善**智慧健康养老的建议”,及共青团、青联界提出的0374号“关于建立困境儿童综合保护机制的建议”,并于5月27日、28日先后带队上门走访。在市侨联,朱勤皓局长介绍了**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在“智慧养老”方面的探索实践。同时,针对市侨联提出的“关于对完善**智慧健康养老的建议”,从加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标准或指标、积极有序推进居家型智慧健康养老模式、探索“以折扣替代补贴”方式购买第三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模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回应。在与团市委、市青联的交流中,朱勤皓局长就民政部门在加强困境儿童保障方面的工作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作了介绍。并针对共青团界、青联界提出的“关于建立困境儿童综合保护机制的建议”,围绕建立困境儿童保护综合反映平台、完善困境儿童综合保护中的“发现强制报告”“应急处置”和“帮扶干预”机制、建立困境儿童综合保护中的“监测预防”“研判转介”和“督查追责”机制等方面予以了答复。朱勤皓局长表示市民政局要继续加强与团市委、市青联的合作,从制度建设、队伍保障、行动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做好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让困境儿童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其他分管领导也牵头办理,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如蒋蕊副局长带队上门走访了民革**市委、九三学社**市委、民进**市委,对0150号提案“关于推进本市保基本养老床位轮候与跨区调剂政策的建议”、0164号提案“关于加快本市康养服务产业发展的建议”、0212号“关于优化本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机制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梅哲副局长走访了市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就0504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的建议”给予了答复。由于局领导当面向代表、委员们汇报办理情况,交流沟通相关意见建议,使办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一是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办理有效落实。在研究办理中,充分研究、吸收、落实合理化建议,边办理、边采纳、边推动、边落实,尽可能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如,认真听取采纳代表委员关于推进居室适老化改造的意见建议,在部分街镇试点开展面向老年人家庭的居室环境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与舒适性。截至10月底,全市已有550余户老年人家庭通过适老化改造平台提出申请,130多户完成入户评估和改造方案设计,近30户完成改造。又如:共青团、青联界提出的0374号“关于建立困境儿童综合保护机制的建议”,围绕“建立困境儿童综合保护机制”开展充分调研,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针对性政策建议,与本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中实际情况非常契合。结合提案建议,4月30日,我局联合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将通过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和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和教育救助等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困境儿童的保障。同时,将通过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强化安全保护机制、增进日常关爱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二是认真吸纳意见,及时回应疫情防控相关建议提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陆续收到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建议提案2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件(主、合办13件,会办1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合办1件,会办1件)。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反映了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真知灼见。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在做好社区疫情群防群控、严密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及时予以回应,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履行公开职责,深化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代表委员重点关注、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市政协重点督办、本局领导重点牵头办理的代表建议和提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主、合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书面答复中,信息公开属性均为“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率达100%。

四、认真细致,做好建议提案梳理与跟踪办理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认真做好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梳理与跟踪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责任处室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梳理与跟踪办理工作。我局各承办处室充分认识梳理与跟踪办理的重要性,对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因各项政策的出台,部分代表建议和提案有了重大变化和重要进展的,及时告知代表和委员目前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对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和二次会议建议,办理结果为“列入计划拟解决”的市政协十三届一次和二次会议提案进行梳理与跟踪。经梳理,涉及重点件1件,已作再次书面答复,办理结果由“列入计划拟解决”调整为“解决或采纳”,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全文”;

其余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和公开属性没有变化。

此外,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还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做好蒋卓庆主任重点办理“长护险”相关建议、沙海林副主任重点办理“养老服务”相关建议、彭沉雷副市长重点督办“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相关建议提案等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办理建议提案的同时,提升民政工作水平。此外,还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协“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建议”课题调研、“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协商会、“适老化改造”专题考察等调研工作。12月,我局还将全力配合做好政协委员年末视察活动。

代表建议、提案凝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反映了市民群众的真切愿望。通过办理工作,我们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新时代民政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特此报告。

市民政局

10.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单位:

在乡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乡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对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10件意见建议。为认真做好今年乡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的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全乡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对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高度,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切实提高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面统筹安排办理工作,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员具体承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标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创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分门别类交办、落实责任、研究办理、答复代表”的工作流程,层层落实责任,级级严格把关,件件保证质量,并按照规范的文本格式答复代表,确保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对意见建议进行答复的一案一复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对两家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意见建议,主办单位要主动和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协办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办理意见,形成统一综合意见后,由主办单位负责行文答复代表。答复代表的复文由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三)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狠抓落实上,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办理工作要与乡党委、乡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沟通情况,准确掌握意见建议的意图,取得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和办理工作质量。

三、强化督查,严格时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

(一)加大督查力度。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会同乡人大对办理工作开展联合督查和重点督查,适时组织代表参加联合督查,推进难点热点意见建议的办理。对围绕乡党委、乡政府中心工作,关系全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关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作风、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实

施动态督查和跟踪督查,力促问题及时解决。

(二)强化媒体监督。在今年的办理过程中,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意见建议办理成效,扩大知晓面,提高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办理效果,促进办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严格办理时限。所有意见建议须在2012年10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到及早部署,尽快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

四、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各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复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

(二)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件后,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

(三)承办单位办理复文要标注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四)对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负责并答复人大代表,同时,抄送协办单位。

(五)各承办单位必须对人大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进行办理,并在一个月内重新答复人大代表,决不能按第一次内容进行答

复。答复件一式三份,一份直接交乡人大代表,一份报乡人大主席团,一份抄乡党政办公室。

(六)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一人一事一答复”的原则,逐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严禁“打包答复”。

附件:1.****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任务分解表

2.*****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件

格式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11.交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篇十一

根据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现向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作我院办理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情况

和平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共收到区人大转来的代表建议6件,现已办结4件、办复2件。

1、李雅萍代表针对我院审结的和平区北站街道办事处与沈阳正大房屋开发公司回迁安置纠纷一案,提出的“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议。此案经我院和民初字第2073号判决:要求沈阳正大房屋开发公司在原动迁范围内安置居委会办公用房二处,总建筑面积39.5平方米,设施齐备并一次性给付原告北站街道办事处补偿四万三千八百元,判决于11月20日生效。李雅萍代表建议要求我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我院对此建议非常重视,派专人对这一情况做了调查,并及时与代表沟通解释。具体情况如下:对于该判决的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李雅萍代表所反映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为法人,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6个月,即北站办事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来我院申请执行,该案方可进入执行程序。按法律规定民事案件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掌握在当事人手中,现因北站办事处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未来我院申请执行,已丧失了通过司法机关解决问题,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只能通过双方协商等方式促使对方履行判决。

2、张道立代表提出“关于李康英诉砂山街道办事处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申请再审”的建议。我院对此建议非常重视,经调查具体情况是:我院对李康英诉砂山街道办事处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判决后,李康英于20初申请执行生效的判决,要求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道办事处给付欠款。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砂山街道办事处经济能力有限,自当年5月起,每月给付一部分欠款(3000、5000元不等)。到2000年10月,砂山街道办事处以原判决认定欠款数额不公为由向我院申诉要求再审。

和平区砂山街道办事处提出的再审申诉未能进入再审程序的理由:一是我院于2000年10月10日向二审法院作了书面再审请示,6月6日二审法院作出(2000)沈经监字第91号函,答复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决,不宜提出再审,应维持原判”。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三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一般不予受理。

因此我院无法启动再审程序。但考虑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经我院审判人员的耐心调解工作,此案至2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康英放弃一部分赔偿金,余款由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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