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介绍

2025-01-16

房屋租赁协议介绍(11篇)

1.房屋租赁协议介绍 篇一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以下简称“租赁协议”),现因故需要终止该租赁协议。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终止协议:

一、终止事项

1.1双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终止租赁协议。

二、房屋归还

2.1承租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归还给出租方,同时结清房租、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

三、责任与义务

3.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2出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应保证房屋质量及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4.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因任意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被变更或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其他事项

5.1本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争议解决

6.1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租赁协议介绍 篇二

一、房屋征收搬迁类型与协议搬迁的定义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使用者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这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条例》作了明确的规定,而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只是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了属于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涉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从实践来看,房屋征收搬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条例》出台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条例》),在对房地产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后实施房屋拆迁。2011年《征收条例》施行后,拆迁为征收所取代,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实施征收,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是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对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建设用地使用人的房地产实施评估补偿。三是国有土地上非征收项目和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搬迁。本文所指主要是第三种情形。因此,协议搬迁方式可定义为:为了项目建设需要,对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的房屋和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根据民事自治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给予房地产所有权人合理补偿和安置,实现房屋搬迁的方式。协议搬迁方式所涉及土地权属转移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当前房屋征收搬迁现状与原因分析

我国的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经历了政府拆迁-市场化拆迁-政府征收的转变过程。由于拆迁制度目的是为项目建设需要,与《宪法》和《物权法》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精神相悖,所以出台了《征收条例》。《征收条例》已经施行4年多时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行为作了许多程序性规定,其实施要比拆迁规范严格得多。但由于《征收条例》限定征收的范围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比过去缩小很多,而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包括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对土地的需求并没有减少,因而出现了以民事的方式解决困局而打“擦边球”的现象。

据笔者调查,《征收条例》实施后征收拆迁的主要特点呈现为:房屋征收项目少,一般城市由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只占三分之一左右,有些小城市和县城城区甚至没有征收项目。以盐城市区为例,今年以来实施征收项目(含上年结转)30个,占征收搬迁项目总数的26%。11个县(市、区)有7个没有新的征收项目。协商搬迁比例大,一般城市征地拆迁和协商搬迁占三分之二以上,甚至更多。盐城市区今年前三个季度实施114个征收搬迁项目,其中协商搬迁项目84个、占74%,完成面积占58.6%。搬迁项目矛盾多。《征收条例》实施后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矛盾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是因过去拆迁遗留问题和协议搬迁纠纷引发的信访呈上升势头。有些已经拆迁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遗留问题,仍在不断信访和诉讼之中。协议搬迁项目一般没有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尺度把握上区域之间差异较大,导致被搬迁人诉讼和信访比较多。分析出现当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与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的矛盾。城市要扩张、项目要实施,受制于老城区存量国有土地开发成本高,新征集体土地指标紧、难度大、周期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边用边征”“先用后征”“先租后征”等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土地性质所限无法实施房屋征收,征地手续难到位难以实施征地拆迁,只能采取协议搬迁的方法解决问题。

二是城市扩张的需求与法定征收程序要求严、法律规范不完善的矛盾。城市扩张和更新改造必然要实施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历史原因形成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杂交错的状况,按照房屋征收的程序难以进行,采用协议搬迁方法处理比较简单。城乡结合部、各类园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土地性质一般仍为集体,国家层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尚未出台,现行征地过程中对于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补偿没有顶层的法律规定,在征地过程中一般也不作处理,而是留给用地过程中参照征收处理。最高法2005年曾经有答复,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这也是造成协议搬迁比例大的原因。

三、协议搬迁房屋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思考

协议搬迁方式从法理上分析应当属于民事行为。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签订协议只要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在法律上就应当予以支持。协议搬迁房屋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需要研究。

一是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协议搬迁过程中的角色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协议搬迁方式离不开基层组织的推进,项目建设同样为政府行为,这就导致被搬迁人对将协议搬迁定义为民事行为的不认可。笔者认为,协议搬迁方案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更能体现民事的性质。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可以作为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角色,这样可以规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二是搬迁协议的属性定位和形式要求。利用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破解用地和项目建设难题应当把握好协议的过程和形式。协议搬迁方案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协议的过程应当充分协商,不应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所涉及的诉讼是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的,协议搬迁既然定位为民事行为,就应避免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直接介入;搬迁协议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宜采用征收协议格式,这样能够真正体现其民事性质。

三是被搬迁人的财产等权益保障问题。保障被搬迁对象的实体利益是协议搬迁的核心所在。对于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应当与当地的房屋征收政策和标准一致,既不能压低也不能抬高,压低了当事人利益受损,抬高了会影响其他征收项目的实施。对于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协议搬迁,其补偿标准亦应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办理征地手续的应当这样处理,在办理征地手续前的协议搬迁更应这样处理,以保证集体土地使用人利益不受损害。按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协议搬迁过程中,要给予宅基地使用人合理的安置,确保其居住条件不降低;办理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其他利益也应当得到有效保障。

3.房屋租赁协议 篇三

出租方(甲方):刘行珍

承租方(乙方):

甲方位于渝中区中山二路的住房壹套,双方经协商后达成以下租房协议:

一、房屋地址:渝中区中山二路108号1-2号(邮编:)。

二、房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厕,给排、配电、燃气、电视设备及门窗完好。

三、租房事项:

1、租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时间为一年,月租金按月为450元。

2、租房内属甲方的LG29寸彩电一台,热水器一台,全新燃气灶一台,吊式风扇两台,乙方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另布置于室内的“银海豚”冰箱、三峡洗衣机、缝纫机各一台、高柜三个、低柜四个、沙发二座、床二架、写字桌及餐桌各一张、大小凳共六个。乙方租期内不得遗失,除自然因素外不得人为损坏。此外,乙方按时完成水电、燃气、清洁等费用的缴纳。

3、乙方合法合理地使用房屋,不擅自改造房屋。

4、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首付三个月租金及租房保证金给甲方,其合计金额为:贰仟叁佰伍拾元整(其中壹仟元为租房保证金)。

5、租期内的第二、三、四次租金,均按每三个月为时间段,并提前15天交纳。租期结束,乙方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订立续租合同。

6、乙方若中止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退房时,甲方不退租金。甲方若中止协议,也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在收回房屋时,按实计算房租,退还多收房租给乙方。

7、本协议不论是中止或期满终止,或续签,乙方均应结清水电费、燃气费、电视费、清洁费等。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交租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交甲方,证明身份。

9、合同签订时的水电气计量分别为:水吨,电度,气立方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4.房屋租赁协议 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楼房一栋,位于古丈县太阳城,现将楼一套三室二厅一厕一厨,经协议租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期为壹年,押金为伍佰元,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清洁费/有线电视频道费等),甲方应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即从2014年7月25号至2015年7月25号止。房租壹年伍仟元整(¥5000元)。

二、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三、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如乙方未租满一年,中途退房,必须交清电费,水费,房租费按一年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物业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清洁费/有线电视频道费等有关杂费实际使用费用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租赁期内乙方因需要对出租物业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

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

5、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6、若在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六、违约的处理:

1、甲方的违约处理:

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需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乙方已交押金及剩余租金。

2、乙方违约的处理: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15天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b.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清洁费/有线电视频道费等有关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并可向乙方追收有关费用,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c.租赁期满乙方必须立即腾房,如乙方到期不腾房,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合同的效力及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并认同的基础上签名捺印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内未尽之事项,甲、乙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均同意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出租方:承租方:

签署:签署:

5.房屋租赁协议 篇五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张北县仁爱小区五号楼一单元101室,

二、租赁期限: 12个月,自10月1日到9月30日。

三、房屋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 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如需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时支付,并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查询以上费用交纳情况。

五、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同时支付等同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30天。

六、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七、乙方须保持房屋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电器安全使用,如发生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乙方须给予甲方相应赔偿。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 承租方:

6.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篇六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XX年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备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时以前,必须关闭或调小ktv音乐声音,以免影响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承租区域内活动,严禁到酒店其它区域,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7.房屋租赁居间协议 篇七

承租方(乙方)愿意委托居间方(丙方)以下列条件居间承租出租方(甲方)的房屋。

一、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提供的房屋之承租诚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租赁房屋(简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屋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2.1 类型: 办公楼 ; 2.2 座落: 徐汇 区 路 号 室

2.3 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2.5 随同出租的室内装修状况: ; 2.6 随同出租的附属设施、设备(含家具、电器等):

。2.7 其他。

三、租赁条件:

3.1 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租金包含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 □租赁税);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 个月为壹期支付。

3.2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3 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帐户:

户名: ;

开户银行: ;

帐号:。

3.4 其他费用的支付:该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房屋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由 方承担。

3.5 乙方是否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之租金发票原件: □ 是,则租赁税由 方承担;

□ 否。

3.6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若甲方未能按时缴纳上述税、费的,乙方可以代为缴纳,并 2.4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字()第 号; 有权从租金中等额扣除;若乙方未能按时缴纳上述税、费的,甲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而后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3.7 在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乙方同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3.8 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据租赁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9 若甲方为该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则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实际取得甲方之所有上手承租人(若有)及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意甲方转租该房屋(适用于私有房屋)或甲方已经书面通知该房屋的授权管理单位其将转租该房屋(适用于公有房屋)的相

关书面材料;且丙方已告知甲、乙双方本次交易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任何一次上手租赁期限。

四、在丙方收到意向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不得解除对丙方的委托,亦不得收回意向金。否则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为本协议第3.1款所述一个月的租金。此期间后,如甲方未能与乙方达成交易,乙方有权在两个工作日后至丙方处无息取回意向金。

五、如甲方签订本协议,则乙方同意意向金由甲方签收后转为定金,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待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同意全部定金转为(部分)租赁保证金。若甲方将该房屋之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甲方将购买该房屋的预售合同原件及全额房款发票原件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则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将收取的定金交由丙方保管,或甲方可以从丙方处取回已经由丙方保管的定金或者由定金转化的(部分)租赁保证金。

六、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共同赴丙方处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若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甲、乙双方应当分别按约定各自向丙方支付佣金,且同意丙方可从任何款项中扣收。

七、在本协议约定的租赁交易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形下,甲、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增加、减少或变更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且乙方依据本协议或相关补充协议已经部分履行(包括付款行为等)的,视为增加、减少、更后的“承租人”已经部分履行。乙方与增加、减少、变更的“承租人”关系由其自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签订后,如甲、乙双方中一方或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甲、乙双方合意解除本协议,则违约方(甲方、乙方或者甲方和乙方)或合意解除协议方(甲方和乙方)应按本协议第3.1款约定的月租金的一倍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补偿费,且同意丙方可从任何款项中扣收。

九、若自本协议未实际履行或未完全实际履行六个月内,甲、乙双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有关联的人另行达成该房屋租赁交易的,视为丙方居间成功,甲、乙双方应当分别向丙方支付佣金,数额为本协议第3.1款约定的月租金的一倍。

十、甲、乙、丙三方身份证件所载地址或享有所有权的房地产地址或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十一、甲、乙、丙三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该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居间方郑重告知双方,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下述情形视为进行“群租”而不应进行:将一间房间租给多个自然人或家庭,或者租给一个家庭,但人均承租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将厨房(若有)卫生间(若有)及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为卧室,或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而分割搭建成多间,以按间或床位的形式对外出租。

十三、在签署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均已查阅了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且丙方已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及合理的提示,尽到了良好的告知义务,甲、乙、丙三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十四、其他约定: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经三方签字(章)后即为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8.单位房屋租赁协议 篇八

一、协议双方:

出租方:(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

二、出租房屋位置、间数(或面积)、结构

1、房屋位置:

2、房屋间数:

3、房屋结构:

三、出租房屋期限:

自二零 至 二零 止; 甲方无其他用途时乙方可以续租;

若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但须提前一月通知乙方;

四、租房用途:

五、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年租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付款后用房,并一次付清全年租金。

房租包含乙方每月

度电费,超出部分乙方按市场价格向甲方

元,乙方所租房屋须先

按月缴纳,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拆除电路、电表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

水费免费,但乙方人员需要做到节约用水,随用随关。

六、房屋使用要求:

乙方所租房屋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得转租他人,不得改变原房屋结构,并绝对保证房屋完整及安全,若造成人为损坏等情况,由乙方赔偿。

七、其他相关事宜:

甲乙双方在同一院落办公,要共同确保院内安全,维护双方的利益;乙方在院内的活动要遵守保护站整体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如遇保护站重大接待,乙方应尽量配合甲方的接待活动。

八、因,该房屋需要拆迁、改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未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9.房屋租赁协议单间 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一、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约定: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一年

甲方交纳元整(),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乙方向元押金,如退房时房屋完好无损,如数退还。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标准。

3、租赁期内的水、电、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期满,乙方在完整交房的前提下,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有门、窗、锁等破损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屋顶漏水或裂缝等由甲方负责维修。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转让出租权。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按时缴纳电费,甲方保证乙方的正常居住。

2、租用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赁使用,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出租给乙方。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4、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一切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合同生效两年内,如因拆迁,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且支付乙方___________元赔偿金。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10.房屋租赁协议变更 篇十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县城文化广场北工会楼下给乙方用于经营场地,租金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期满时同等条件乙方优先租赁。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将租金一次性付给甲方,如租赁期满继续租赁,乙方要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甲方视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三、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房屋租赁税以及在租赁屋内从事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暖)水、电乙方根据 需要自行解决,取暖费按工会实收交付工会。

四、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收回房屋。甲方不得中途中止本协议。因城市建 设等不可变更的原因需终止本协议,要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并退还剩余租金,双方终止本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间房屋租赁 元。租赁时间为月日止。 甲方: 乙方:

11.房屋租赁解除协议 篇十一

甲方(出租方):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于2010年6月4日共同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乙方租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年月日,甲方 与 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乙方租用房屋卖给有限公司。现乙方需与 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故提出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

但按照原《房屋租赁合同》中第七条第2款、第七条第5款的要求,甲方尚有如下义务未履行完毕

(1)、租赁期内,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外水、外电正常使用,负责该项目商业裙楼未出租或出售部分房屋的外立面整洁。

(2)甲方交付房屋时,现有观光电梯位置的观光电梯由甲方负责安装到位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外墙的墙体及墙面砖部分,甲方根据原规划方案,于本合同签署后乙方装修前将外墙工程造价费用拔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完成施工。分户墙由甲方负责按分户图纸施工完成。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约定。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中第 条第 款、第 条第 款的约定,由甲方继续履行,直至上述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中所列条款双方遵守,出现违约现象的,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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