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自查自纠(共13篇)
1.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自查自纠 篇一
辛义乡徐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加强中小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普通中小学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教育现状
全校共有10个班,共有学生三百多人。住校生七十多人,从学生生源情况来看,农村学生占80℅以上,大多数来自偏远落后的农村家庭,留守、寄宿、单亲三类学生占全校农村学生35℅以上,他们的家庭主要靠传统农业或外出打临时工维持生存,还有一部分学生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发生重大疾病、单亲家庭等,条件差,生活困难。要真正的抚养一个孩子完整的从小学读到中学毕业不容易,尽管省吃俭用,努力挣钱,避免不了上学的孩子中途辍学的可能。
二、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都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校设立学生资助机构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三位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政教处工作人员任成员,组成了专门的评审工作委员会。学校专门成立学校资助办公室,由主管资助副校长主管,政教处主任为资助办公室主任且具体负责,两名政教干事、一名财务室人员、一名教务室人员具体执行各类资助工作。
2、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
学校为了更好开展资助工作,专门为校资助工作人员配备了资助专项使用的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安排了兼职教师具体负责资助工作,确保了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学校分别建立了《徐村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徐村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徐村中学学生资助发放程序》、《徐村中学社会助学管理》等制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
1、建立了两级认定组织 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认定小组,由各班主任负责把关,做好本班级贫困学生的认定上报工作。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工作小组。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由主管资助工作的副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各项资助工作,设立了资助办公室,政教处主任和两名政教干事及学校财务具体负责和管理全校学生资助的认定发放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
每学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落实新学期各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及时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要求班主任对贫困学生进行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做出动态调整。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贫困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和信息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建立贫困学生档案,使真正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确保贫困学生安心上学。
四、助学金评审发放和管理
每项资助项目开展前,学校都召开班主任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在班级宣传学习,利用学校网站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普通中小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和发放。
1、个人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对享受政策学生的条件、对象、标准公开进行资格排查摸底,做到万无一失。
2、班级评议:严格评审程序。
先由学生如实填好“申请表”“调查表”,按照流程采取自评、互评、老师评、学校评的方法,由全班同学根据申报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评议,拟定学生必须到所在地的居委会、乡政府出具家庭贫困证明。
3、班主任审核,资助办公室复核,资助领导小组审查。
班主任根据申请理由、申报人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及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初次审核。班级评好交资助办公室,经学校资助办公室复核后再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查。认真核实每一个学生的上报材料并通过个别询问学生、召开学生座谈会、家访等方式审核上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要求严格”的工作思路,做到班级到年级到校级等层层落实,逐个把关,真正的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认定工作落实到位。审核结果不低于5天的公示。
五、助学金评审发放和管理
1、公示期内如果有师生反映,经查实确有问题,及时召开资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调整和公示对反映的问题绝不隐瞒,不营私舞弊。
2、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批示。由财务工作人员和负责资助的教师共同发放。受助学生(或家长)签字,照相、建立资助发放档案。我校各类学生资助按照教育局的要求,严格遵循各项程序及要求及时发放和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3、多年来我校的各项学生资助,在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的监督和学校财务的监管中严格按照教育局资助中心的要求,认真、及时、如实的进行了发放,各类资助专款专用,从无拖延、挪用、挤占、截留现象。
六、政策宣传
1、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资助工作透明度。
为了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利用学校网站向家长宣传资助信息和政策,学校公示栏公示等形式,做到让每位学生都能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措施,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送到学生手中。
2、重视对贫困生感恩、励志教育,提高育人效果。
(1)学校在实施资助工作同时,更加重视学生诚信,励志、感恩、勤俭教育。开展社区教育、学习雷锋月活动、慰问残疾学生、孤寡贫困老人,灾区捐款等公益活动,通过这些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希望他们能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培养他们大爱精神。
(2)通过在全校开展一些关于“诚信、感恩、自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讲诚信,懂感恩,会自强,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营造明礼诚信、知恩图报、自强不息、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使学生懂得“饮水思源”。
(3)每学期学校拿出一部分办公经费,开展表彰“十星”学生、“三好学生”“拼搏学生”等活动。树立本学校学习的榜样,并激发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报效祖国中实现人生价值。
七、不断完善贫困生档案创建,多渠道开展资助工作。
近几年来,学校都分类独立建档,纸质材料分类归档,电子材料备份保管,实行动态管理,时时跟踪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变动情况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坚持“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缀学”的信念,千方百计保证每一个学生完成学业。
今后我校将通过不同形式,寻求多种渠道积极开展贫困学生的资助活动,并遵照教育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资助工作完善档案。
辛义乡徐村学校
2018.04
2.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自查自纠 篇二
一、资助情况跟踪调查
(一) 调查方式
笔者的调查基于福建省的实践模式, 根据全省各地市的地理分布情况及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梯次进行地区抽样, 样本范围覆盖福州、宁德、三明、龙岩、泉州、莆田、漳州、南平8个地市。调查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法、文献法、跟踪调查法并结合学生群体深度访谈法进行。调查对象为省属 (占65.9%) 和市属 (占34.1%) 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 (其中受助学生比例占总抽样学生比例的60%~70%) , 抽样的中职学校共30所, 每所30名学生。问卷调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通过对不同学段学生的问卷调查, 了解学生对当前资助政策实效性的看法和评价情况, 主要涉及受助者的经济生活情况、对资助政策的认知程度、资助方式的主观认可度、资助的需求度等。二是了解资助政策的地区适应性情况, 了解省内不同区域资助政策的实施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存在哪些差异。调查问卷首先在泉州地区试点发放100份, 经统计验证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后, 正式发放900份调查问卷, 回收有效问卷878份, 占问卷总数的97.6%, 有效调查对象的学段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二) 调查数据及分析
1. 资助政策的吸引力调查
能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入读中职学校是国家助学金政策是否能增强中职学校吸引力的重要体现。根据《福建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年鉴》, 2006年到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情况如图1所示。在资助政策开始实施的前几个年份, 中职招生数总体维持增长趋势, 但是增量较小, 对学生吸引力的弹性较小。2009年增幅明显加大, 2010年稍有回落, 至2011年招生人数的增长量达到最高值并首次超过高中招生数, 增幅高达50 223人。2011~2014年间又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
笔者认为, 数据的变化与相关资助政策的变革有一定关联。纵观近年资助政策的沿革, 呈现如下特点:第一, 助贫济困的针对性越来越强。自2006年7月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开始全面实施至2007年正式将中职学校资助政策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助学金, 用于资助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县镇非农村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贫困学生。2013年春季学期起, 资助对象调整为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占在校生10%比例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贫困学生以及全日制二年级在校学生。第二, 免学费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 对公办中职学校有正式学籍全日制的三个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开始实施免学费政策 (艺术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 对就读民办中职学校的有正式学籍全日制三个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公办中职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三个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免除学费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 在原有涉农专业及全日制贫困学生免学费的基础上, 进一步将所有有正式学籍的中职一年级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对二年级涉农专业的学生免学费, 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6%的比例免学费;对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 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6%的比例免学费。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 对公办中职学校有正式学籍全日制的三个年级在校生全部免学费。至此, 福建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经数据分析, 免学费资助政策对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具有一定作用, 部分学生在选择就读职业学校时考虑了该政策因素。在被调查的学生中, 有14.8%表示上职业学校是因为能享受到资助及免学费的政策, 这其中有52.2%的学生来自农村, 32.8%的学生来自县级市或县镇, 12.3%的学生来自偏远贫困山区。可见资助政策对农村学生吸引力较大, 对城镇、山区的学生吸引力次之。针对目前全省中职学校农村生源占比较大, 且其中存在相当一部分学生来自低收入经济困难家庭的现状, 资助金发放重点倾向于农村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这对减轻农民负担, 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 发展现代农村经济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实施免学费政策使贫困生选择中职学校的积极性得到鼓励。调查还发现, 资助政策对中职一年级学生, 即初中毕业生的影响力较明显, 这对中职生源的扩大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但是从2011—2014年招生人数下降的态势中可以看出, 资助政策的持续吸引力不足, 大部分学生选择入读中职学校与相关资助政策并无太大关系, 个人学业成绩、兴趣发展倾向才是其选择学校类型的关键考虑因素。
2. 资助方式及资助力度的认可度调查
访谈中, 受助者认为讲究资助方式更能促进资助政策实效性的发挥。目前, 国家助学金资助主要采用办理助学金银行卡的方式, 将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与资助制度挂钩, 实现“中职学生资助卡”一张卡号对应一个学号。受助者充分肯定了使用资助金银行卡的优势, 认为既能保护受助者的隐私, 确保账户安全, 又有利于查询, 方便受助者对助学金的自主支配, 还能有效减少资助金发放的中间环节, 规避操作上的不规范, 有效杜绝部分学校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助学金的现象, 形成了良性循环。
调查中对资助方式表示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总人数达71.2% (如下页图2所示) 。当问及最能激励自己向上完成学业的方式时, 23.5%的人认为是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21.4%的人认为是国家助学金, 22.3%的人想增设国家、省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32.2%的人希望通过顶岗实习和勤工助学的方式获取奖励。数据说明, 在资助金的种类和方式上, 学生希望能有更多样化的选择。但调查中也了解到, 贫困学生的学业能力普遍较低, 大部分学习成绩表现不佳, 主要原因是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 学习基础较为薄弱, 但该群体的学业上进心强, 希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学业现状的意愿较为强烈。
在资助力度方面, 2006年实行对中职学校5%左右特别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800元, 对15%左右的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其中, 对选学种植、养殖专业的每人每年学费减免600元, 生活费补贴400元) 。2007年以后,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升到每人每年1500元。在调查中了解到, 学生月生活消费在500元以下的占37.5%, 500~1 000元的占51.4%, 1000~1500元的占10.5%, 1 500元以上的占0.7%。据进一步数据细分, 省内内陆山区学生月生活消费500元以下的占50%, 500~1 000元的占76%;省内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学生月生活消费500元以下的占26.9%, 500~1 000元的占59.3%, 1 000~1 500元的占12.8%。尽管不同地区的最低生活标准、物价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差异性, 但仍可以看出, 目前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每人每年的1 500元对满足大部分地区受助学生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需求尚有一段距离, 资助力度有待提高。
3. 资助需求类型调查
通过对比贫困生与普通学生的家庭状况, 可以了解现行的贫困生认定方式能否将家庭相对贫困的学生从学生整体中有效区分出来。根据表2的数据, 受助学生属于涉农类的430人, 占49%;属于城市低保家庭的125人, 占14.2%。从父母所从事的职业看, 父亲务农的占45%, 属临时工或下岗工人的占26.3%, 属自由职业者的占12.8%, 属私营企业者的占11.6%;母亲务农的占34.9%, 属临时工或下岗工人的占34.7%, 属自由职业者的占17.5%, 属私营企业者的占11.0%。从家庭类型看, 父母健在的占83.4%, 一方亡故的占5.8%, 父母双亡的占16.0%, 父母离异的占37%, 父母大病或有残疾的占4.8%。从家庭构成看, 独生子女占28.6%, 有一个兄弟姐妹的占47.6%, 有两个兄弟姐妹的占15%, 有三个及以上兄弟姐妹的占8.8%。从以上几组数据可以看出, 受助学生大部分是来自农村务农人家的子弟, 且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倚重于父亲的职业。父母离异的家庭类型及双子女的家庭结构在贫困生中占较大的比例。从住宿费、生活费及其他杂费来源途径的差异看, 贫困生中有10.3%完全由家庭供给, 部分生活费还依靠助学金和勤工俭学解决;靠助学金解决住宿费、杂费的贫困生占29.6%。普通学生中完全靠家里供给的占86%。可见, 现行的贫困生认定方式基本上可以有效地将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区分出来。调查还涉及“在您的班级, 学生中是否存在不该享受助学金的却享受了该政策的”, 97.0%的学生认为“没有”, 1.4%的学生提出“有, 且占用了该享受资助金的学生名额”, 0.7%的学生提出“有, 是一些没见到的学生在我们班报的”, 0.7%的学生提出“有, 一些退学的学生还在享受”。从认定贫困生准确性的主观评价数据来看, 97.0%的学生对资助政策保证经济相对贫困的学生享受到助学金持肯定态度。虽然只有小部分学生 (约占3%) 对认定资格提出质疑, 但仍然可反映出非正当领取资助金现象的存在, 这是不容忽视的, 说明学校在贫困生评定方式和后期监督管理环节上仍存在漏洞。
调查还进一步了解到受助者在获得资助前后其生活状况是否发生了变化以及变化的具体情况。从在校日常消费的差异来看, 贫困生和普通学生两大群体月平均消费总额相差200~300元。其中从消费类型上细分, 月饮食消费相差90~110元, 在人际交往支出和娱乐方面相差60~90元, 在学习培训支出方面相差40元左右。在访谈中, 受助者表示, 领取助学金会考虑优先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参加学习培训 (占55.7%) , 其次用于改善个人日常饮食质量 (占30.4%) , 最后考虑人际交往方面的支出。调查表明, 资助政策使贫困生的生活压力得到一定的缓解, 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但整体状况与普通学生还有一定的差距。调查中还了解到, 国家助学金一般于每年的1月、6月分两次发放, 每次发放750元。因此, 大部分学生不能按月领取资助金, 且由于学生对资助金的使用缺少规划, 往往在发放的当月或次月便已消费一空。由于学校内部能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和机会并不多。多数贫困生缓解自身经济压力的方式则是到学校周边打工。在经济较发达地区, 学生兼职每小时约有7~8元的酬劳。
4. 资助成效及政策惠及度调查
在资助政策效用的主观认可度方面, 大部分受助者认为资助政策对自己有所帮助 (如表3所示) 。当问及国家实行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的意义时, 68.7%的学生认为可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不至于因经济困难辍学;4.8%的学生认为是杯水车薪, 发挥不了太大作用;23.2%的学生怀有感恩意识, 表示要更加努力学习, 提高求学热情;2.6%的学生表示没有感觉。当问及“您如何理解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目的”时, 51.2%的学生认为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18.9%的学生认为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23.1%的学生认为有利于培养人才, 实现教育公平;5.4%的学生表示不清楚。这两组数据表明, 大部分学生对现行资助政策的成效持肯定态度, 能够在主观上认同该政策的重要意义所在。当调查进一步问及“您觉得国家助学金政策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时, 21.6%的学生认为达到了;57.0%的学生认为基本达到了;13.4%的学生认为极少达到;8.0%的学生表示不清楚。可见, 通过资助政策可让大部分受助者有所获益, 但是仍有相当比例的资助需求尚未能得到满足。
在贫困生管理工作方面, 当问及“您所在的班级, 学校或上级部门有没有定期或不定期到班核实受助学生名单”时, 53.2%的学生表示“经常到班内核实受助学生名单”;30.6%的学生表示“偶尔到班级核实受助学生名单”;8.3%的学生表示从来就没有到班级核实过;6.4%的学生表示从没听说过此事。数据说明, 学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动态管理上还较为薄弱。访谈中, 大部分学生表示学校资助部门在学期初登记贫困生名单以后就再也没有在学期中或期末进行过摸底。当调查问及“您或您身边的同学在国家助学金银行卡丢失后, 是如何办理的”时, 63.0%的学生表示到学校资助部门填写申请表, 到银行办理后, 再把申请表上报学校;5.7%的学生表示学校根本不问, 自己处理;52.4%的学生是由家长协助办理的;25.4%的学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数据表明, 学校的后期资助管理工作不够细致, 对特殊情况的应对力有待提高。调查还征求了学生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改善建议, 36.6%的学生认为学校的贫困生审核认定环节需要加强;25.4%的学生希望学校在严防骗取国家财产方面出台更有力的举措;26.8%的学生希望学校在资助育人、促进资助文化建设方面加大力度。
二、影响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实效性的制约因素
我们知道, 任何教育政策都是产生于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对教育发展的特定需要, 是特定社会发展情境的产物, 资助政策也不例外。政策的实效性往往受到政策环境的相宜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运作过程的协调性、政策资源的充足性、贯彻执行力的高低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一) 政策环境的制约性导致政策吸引力有限
调查表明, 现行资助政策对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整体作用较小, 且主要吸引的是低收入人群和初中毕业生, 要吸引更多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存在困难。其原因有两点:第一, 中职教育缺乏吸引力问题由来已久、情况复杂。中职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 发展历程较为曲折, 办学质量参差不齐, 办学条件较为薄弱, 就其内部发展而言, 生源质量、教师质量、教材质量、实训条件都不容乐观;就其外部适应性而言, 中职教育的专业结构跟不上产业调整的需要, 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足, 不能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步伐;就文化环境因素而言, 受“学而优则仕”传统社会文化心理的影响, 大众存在将普高教育与职业教育分别视为培养优秀人才与末等人才的认识误区, 社会对不同类型的人才缺少多元的认识, 普遍对中职毕业生就业前景的认同度不佳;就制度因素而言, 中职教育人才被现行的高考制度、公务员制度、机关单位用人机制等排斥在外;就社会劳动力分工结构而言, 中职毕业生的职业准入门槛较低, 且缺少合理的评价机制, 中职教育所培养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不被社会重视, 其社会价值和社会地位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因此, 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症结与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资助政策系统与外部政策环境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 社会环境、经济文化发展、大众意识等制约着资助政策实施的规模和程度, 影响着资助政策的实效发挥。要从根本上改善中职教育发展现状, 需要集政府、学校、社会、行业、企业、师生等多方合力, 非一系列优厚的资助政策所能解决。第二, 价格因素对学生选择中职学校就学的影响力较小。对农村家庭的学生而言, 随着近年经济社会的发展, 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 对子女教育方面的支付能力也在提高, 经济因素将不再成为学生选择受教育类型考虑的主因。免学费资助政策不再是初中毕业生选择上中职学校还是普通高中的关键因素, 影响学生分流意向和教育选择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学业成绩。上述两大原因决定了国家资助政策对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作用较小, 只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才具有吸引力。
(二) 政策的普惠性降低了资助能效
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是以政府为主体的, 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 覆盖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 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具有较强的普惠性特征, 但对政策的地区适应性考虑不足。资助金额与各地的物价水平、居民日常消费支出水平不成比例, 对不同区域、不同贫困类型的人员比例、需要资助的金额还缺少科学全面的掌控和规划, 由此导致资助政策的地区适应性情况落差大。在经济状况相对落后的地区, 特困家庭和特殊家庭比较多, 贫困生往往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 资金受助面不宽, 分配指标不足。而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 又面临资助受益面过大的问题, 影响了学校、学生、家长对政府的信任度。此外, 资助政策未对贫困生这一政策目标群体做出充分、有效的贫困程度划分。现行的资助政策资助标准较低, 资助方式较为简单, 学生获得资助金的机会主要依据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判定, 与学生平时的学习成绩、思想道德表现、日常行为习惯等没有关联。受助学生的评定方式体现了政策的统一性但却没有体现差异性。因此, “一刀切”的平均主义资助政策, 其普惠性的表面是人人受益、受助公平, 而实质上人人享受到的资助金额相当有限, 资助政策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方面的作用不甚明显, 这必然会损害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生的利益, 降低资助能效的发挥。
(三) 资助组织机制不完善影响资助工作执行效率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 目前资助机构多数采取挂靠形式, 没有独立机构, 没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没有配备专职人员。例如, 福州、泉州、三明三个地区的资助机构挂靠在招生办公室;厦门的资助机构挂靠在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莆田、漳州、南平、宁德四个地区的资助机构挂靠在职教中心或职教教研室;龙岩的资助机构挂靠在电化教育站。而县一级的资助中心挂靠情况则更为复杂, 挂靠的部门有招生办公室、职教中心或教研室、工会或教师进修学校、基金会、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等。即使有的资助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 在人员数量上仍严重不足, 且流动性较大, 远远不能满足资助管理工作的需要。大多数学校的资助工作被划归学生处、学籍科的教师代为管理, 也没有按照比例对专职人员进行配置, 操作人员一般为兼职, 工作量大。资助组织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难以实现精细化和动态化, 这是影响资助工作执行效率的主要原因。
(四) 制度设计欠合理影响政策公平性的发挥
学校在贫困生的认定方式、评价方式上存在缺陷。各地资助管理部门要求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的两个月内上报贫困生人数, 而在这一时段内学校对学生实际情况的掌握还相当有限, 对家长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不甚了解, 对经济困难证明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无法确定。目前, 贫困生的认定依据主要是各地民政部门出示的贫困证明, 但这样的认定方式偏重定性分析, 缺乏统一的标准, 缺少科学、规范的定量分析支撑认定结果。事实上, 只有低保户可以拿到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 贫困生类型中除低保户比较容易认定外, 其他类别的认定相对比较困难。例如,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类型该由哪一级政府部门认定, 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各地暂无统一的要求和标准, 在实际认定中存在困难。甚至有部分家长利用相应的社会关系办理所谓的贫困证明, 这给资助管理工作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影响了资助政策公平性的发挥。
(五) 运作过程的不协调性影响资助金的发放效率
就学校资助工作而言, 资助金申领的步骤、程序较为繁琐, 需要层层审核上报, 资金到位后才予配给。由于上级资助金配套拨付往往不能及时到位, 不少中职学校要到年底才能配齐相应的资金, 因此学校不得不将资助金在每学期期末一次性发放。而按照政策的初衷, 国家助学金应按月发放, 及时用于补助贫困生的生活费用。集中发放的方式使资助金没有真正做到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解决生活困难, 资助金的发放效率没有得到体现, 直接影响到其实效性的发挥。此外, 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 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 由财政部门给学校核拨免学费补助资金。政府财政资金的拨付, 一般于学期初预拨部分资金, 而大部分资金要到年末或次年初才予以拨付, 加上各级财政配套、层级管理等原因, 无法及时拨付给学校, 甚至资金由教育局到学校要拖延近5个月的时间, 严重影响了中职学校的正常运转。
免学费政策还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导致中职生源的不稳定。入学缴费让学生有后顾之忧, 担心中途退学学费不能返还, 无形中尚有一种约束力。而免学费政策实施后, 反而导致中职学生流动性加强, 特别是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对学习持无所谓态度, 甚至不少学生到不同的学校预报名, 在一所学校读不下去了就更换学校, 给中职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造成较大的困扰, 且对中职教育长期发展极为不利。
三、中职学生资助系统发展建议
(一) 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组织机构, 形成长效机制
中职教育国家资助体系的设计涉及多层次、多方面的问题, 既要对基本资助工作制度作出规定, 又要设计制度中的细节, 还要辅以地方教育部门、学校的监管执行体系, 才能形成一个覆盖面广又详细严密的体系。首先, 当务之急是健全专业化资助管理队伍体系, 加强业务培训, 以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各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独立建制, 资助工作归口管理, 至少应配备日常专职工作人员2名, 学生资助中心和工作人员应在编制、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工作经费、交通工具、工作量计算等方面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学校资助工作可建立校长统筹领导, 各部门、处室分工负责, 各年级、班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校长总体负责, 全面领导学生资助工作, 其中国家助学金的组织申报和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应由班主任负责, 核定审核工作由德育处负责, 学生信息的电子注册和管理工作由总务处负责, 要设立资助专账, 资助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由财务室负责。应在校内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 添加必要的办公设施, 工作中必要的经费开支学校应予以积极支持。学校还可组织学生兼职担任资助工作协管员, 协助做好学生信息的动态收集、上报、登记工作。其次, 要健全工作机制, 规范资金管理, 加强对流失学生学籍的监管, 形成顺畅有效的资助反馈机制。严格规范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要健全学籍档案资料, 及时为新注册学籍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加强对重复学籍、流失学生学籍等异常数据的核查, 实时申报本校受助学生信息, 确保各项资料的齐全、真实、规范, 避免助学金漏发、误发现象。要完善助学金评审机制和程序, 强化评审结果的公示制度, 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 鼓励动员全校力量进行监督。
(二) 理顺体制, 改革资金拨付办法, 提高资助金发放效率
针对国家财政资金下拨时间滞后问题, 应改革拨款机制, 简化资金流转的审批手续, 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办法。特别是在免学费补助方面, 要建立中职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各地政府应尽财力可能, 根据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及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 按生均定额拨款, 进一步加大对中职教育的专项财政投入力度, 试行上学期末预拨本学期的资金, 本学期结束时清算助学金的拨付方式。例如, 秋季学期预拨资金可按上年计划招生数、综合实际报到率、期末辍学率进行测算;春季学期以上年期末学生数, 结合春季招生计划及上年春季招生报到率进行测算, 多退少补。每年7月底之前, 资助金由省级统筹下拨, 教育厅根据年初审定的在校学生数, 下拨本学年省级以上财政应承担的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的50%。其中省属学校由省教育厅直接拨付学校, 各设区市属学校由省财政通过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入各设区市财政局金库, 再连同本级财政应承担的部分下拨设区市教育局, 然后拨付有关学校。各县属中职学校由省级拨付, 连同本级财政设立的财政特设专户直接拨付学校, 以确保下一年度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保证中职学校的正常运行、健康发展。此外, 由于非全日制免学费是由当地财政负担, 资金往往不到位, 建议非全日制免学费补助由省财政拨付或至少承担50%。
同时, 要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导向作用, 实施分类指导, 按照经济发展程度和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划分不同的资助标准, 将助学金重点投向欠发达地区, 并重点向经济弱势群体倾斜。各地区可出台资助政策具体实施细则, 制定本区域内中职学生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创造政策落实的微观环境, 根据国家的基本构架, 细化资助制度中一些规定和条款, 以提高各地区配套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 改进贫困生认定方法, 完善资助工作的组织评定和公示程序
学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应严格把关, 做好资助对象和资助范围的核定工作, 把国家助学金发放到最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贫困生认定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首先, 由贫困生在入学后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撰写书面申请, 详细说明各方面的情况, 提供各地方教育部门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学校应特别注意考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资助数据统计应做到及时、准确。其次, 在综合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的基础上, 采用量化考核评定方式, 学生入学一段时间后, 通过课任教师、同班同学、宿舍舍友等充分了解学生家庭人均收入、父母工作状况、家庭所在地经济状况、在校期间生活消费情况、家人身体状况及社会兼职情况等, 结合学生的思想政治、家庭及本人消费情况、遵规守纪、道德礼仪表现、学习成绩、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综合素质表现等因素, 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 科学分析搜集到的各种信息, 根据家庭经济贫困生认定条件中的权重, 将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建立不同等级的困难档案。然后, 根据各年级、班级贫困生指标, 按比例具体分配名额, 确定资助对象。值得一提的是, 学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不仅要确定学生的家庭真实情况, 还要充分了解其个人的衣、食、住、行等月度开支的基本消费过程, 特别是了解学生的消费习惯、通讯工具使用情况、学习办公用品情况, 以及动态变化中的支付能力, 以便及时有效地更新贫困生资源库信息档案, 对可能存在的家庭变故、突发性事件、天灾人祸等做出应急援助反应。再次, 可由班级评选认定工作小组依照两轮评分机制, 先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进行分类认定, 再结合贫困程度评出贫困等级, 明确受助层次。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民主评议, 将确认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公示平台上公示, 方式有福建省学生资助网、学校网站、本校班主任群、助学群共享等。学校应注意加强对贫困生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 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延续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四) 提高政策实施的灵活性, 奖助结合,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助政策的主要对象是低收入家庭和低年级学生, 有一部分学生是真正需要资助的。国家每人每年的助学金标准为1 500元, 具体标准可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1 000~3 000元的范围内确定, 赋予地方或学校自由裁量权。一方面, 学校可根据贫困生的困难程度划分等级, 具体可分为部分享受型、全额享受型及高额享受型几个层次。例如, 特困生可高额享受每人每年资助3 000元, 一般贫困生每人每年资助1 500元, 部分对资助需求相对较小的每人每年资助1 000元。同时, 对接学籍系统, 实行资助网络层级动态管理, 简化申报审批程序, 做到按月及时发放, 甚至在受助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可提前支取资助金。为有效解决资助政策的地区适应性问题, 各地政府可依据实际情况, 确定本区域内家庭经济贫困生享受国家资助金资格的具体比例, 在5%~15%的范围内浮动, 对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地区及学校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另一方面, 应在努力扩大资助面和资助力度的同时, 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由学校而非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奖助学金政策, 实施以奖代补、奖助结合的方式。在贫困生群体中更应该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以奖学的方式助学可以更好地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更便于学校对学生加强管理。可由学校对每人每年1 500元进行统筹支配, 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行为规范、学习刻苦程度、劳动活动参与情况等具体规定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必备条件, 与奖学金结合, 建立奖助学金制度。对违反学校校纪规定、学业动力不足、学习态度不端正、具有不良消费习惯、生活铺张浪费、拒不参加顶岗实习或公益劳动、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格的贫困生应缓发或取消受助资格。此外, 还应扩大助学金的资助渠道, 确立资助资源开放观。目前, 资助政策中大多数资金是通过政府发放, 资助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渐进的投入过程, 需要不断地丰富资助来源, 以满足中职教育贫困生的需要。要鼓励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一起加入到资助队伍中来, 共同建构以国家资助体系为核心、以学校奖助为依托、以社会力量援助为支撑、以学生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协同资助体系。
总之, 从根本上说, 推动中职教育的发展不仅需要国家推行相关资助政策, 加大对中职学校的投入, 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转变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职业教育与普高教育不应是此消彼长争夺生源, 应给予职业教育独立发展的空间, 切实提高中职教育的地位。中职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推进新型工业化道路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中职教育发展要从根本上有所改观, 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准入制度。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 加快建立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严格落实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凸显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优势。二是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确保中职教育的生源质量。义务教育质量的落后直接影响到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生源质量,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及其他经济落后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三是加强中职教育的内涵建设。目前中职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实训实习条件普遍有了一定的改善, 但要从整体上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还应走内涵发展道路, 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抓手, 创新教学方式和专业设置, 紧跟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需要, 加强教材建设, 改善实习实训条件, 真正提高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归根结底, 只有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才是增强中职教育吸引力, 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道, 也才更能体现国家资助政策制定的初衷。
摘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式, 对福建省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实施情况展开调研, 了解学生对当前资助政策实效性的看法、评价以及资助政策地区适应性现状, 在此基础上对影响资助政策实效性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 并提出中职学生资助系统发展与完善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职教育,资助政策,实效性,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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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自查自纠 篇三
关键词学生资助体系;体制方法;发达国家高校;比较研究
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虽然没有统一使用“高校学生资助”这个名称,但各国高校都有实质性的高校学生资助,在加强高校学生资助方面积累许多经验, 方法多样,内容广泛,效果明显,进而受到借鉴和启发。
一、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投入体制比较分析
1.美、法、日高等学校的投入体制
美国是典型的教育分权制国家,实行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州和地方政府的教育经常费拨款、资本性拨款和专项拨款,联邦政府的投入比较少;州政府通过立法拨款、科研拨款和设立奖、贷学金的方式为高等教育提供经费投入;美国高等教育的主要管理者和公立高校的主要办学者并不是联邦政府,而是州政府,通过学费收入、教育捐赠,发行彩票,招收留学生也是经费来源之一;政府投入分级,责任分层,投入主体多样性,经费来源多样性,促成美国以市场控制为主导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方法。
法国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教育预算与财政拨款占教育投资的绝大部分,国民教育部负责分配和管理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投资,高等教育经费绝大部分实行公式拨款制,是世界上教育财政投入最多的国家之一。法国在经费投入领域存在着分权管理、耗资巨大和投入失衡的三个主要特点;中等教育耗资巨大,高等教育投入相对不足;2007年后政府积极推动确立“大学自治法”减轻高校投入机制, 加强高校对企业或者私营投资机构开放的程度,以达到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多样化的目的。
日本教育财政投资实行分级筹措机制,在教育经费的投入上中央和地方政府比较均衡,国立高等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开支。政府将国立高校绝大部分收入与政府财政拨款合并,共同纳入国家预算中,统一下放教育经费。日本中央政府对国立高校优先拨款,并将拨款列入专门的国立学校特别预算,增加校产收入、捐赠收入及自筹资金比率的措施;地方政府是公立大学教育经费的主要投资者,财政拨付权是由官方机构行使的,但具体的经费管理工作是由独立性的机构进行。
2.美、法、日高等学校的投入体制的异同
美国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州和地方政府的教育经常费拨款、资本性拨款和专项拨款。法国国立学校的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而私立高等院校的经费则由地方政府负责。日本高等教育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它实行中央与地方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其教育财政投资也相应地实行分级筹措的模式。
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体系比较分析
“高学费高资助”是当今世界各国发展高等教育的典型方法,美国、法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都采用了这种方式,可以兼顾教育的效率性与公平性。
1.美、法、日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比较
美国高校具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贷款多采用低息或政府贴息的形式贷款,学生家长分担教育成本。美国提供两种贷款,一种是传统型的有固定日程表的学生需要贷款(包括一些就读于私立院校、家庭收入水平不低的学生) 都能得到贷款, 政府对这种贷款给予少量补贴。联邦政府担保所有的学生贷款并负担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以及 “宽限期”的利息。另一种贷款是“免入息审查”, 无需调查学生经济需要背景的贷款。大部分资本和贷款本金是由私人银行提供的,政府也可以通过学院直接贷款给学生,学生也可以按照收入的比例按期还款。
法国原本采用福利教育,助学金资助体系实际执行了一种免费的高等教育政策,但是在上世纪末期,学生资助体系显得越来越难以为继。在法国综合大学中,采取收费制度,但国家直接承担每一个学生的大部分学费,只向学生收取少量注册费,使学生应缴纳的注册费用保持在全世界最低水平,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大学生教育资助方法。
日本学生贷款分为“一般贷款”与“特别贷款”两种无息贷款,一般贷款的金额较少,特别贷款则较多,特别贷款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能力与学生学业成绩则要求十分严格,毕业后本金分期偿还。日本学生服务组织 (JASSO)管理机构根据学生的需求和成绩在校期间免息发放一等和二等奖学金,学生申请贷款可选择由个人或由日本教育交流服务社( JEES)机构提供担保联署担保,学生需每月向其缴纳违约保险金及押金;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负责助学贷款的审批与发放,对于提前还款的,可减少一定还款金额,因此日本助学贷款的回收率约为90%以上,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很高。
2. 美、法、日学生资助体系异同比较
从上述外国资助体系中可以看出,国家设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助学贷款,利息补助由政府财政承担,资助政策灵活,还款政策较人性化, 还款期限与学生毕业后的收入挂钩,学校基本不承担贷款风险,资助体系呈现多元化特征。资助力度与学生家庭收入相联系,而且也考虑了学生毕业后的收入情况。他们都有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和较为严格的惩罚措施。无论是政府担保还是家长担保, 都有一整套防范风险的管理机制。他们资助体系中的 “奖学金”基本上都不是无偿的, 需要学生完成学业后按规定偿还本金。
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方式比较分析
美国采用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校园工读和减免学费五种方式并存的学生资助方法,分为政府财政支持、联邦助学贷款和学生勤工助学。高校通过基本教育助学金增补教育助学金,政府担保学生貨款。联邦政府允许学生通过在校内或校外工作来支付自己的教育开支。建立“按收入比例还贷”等新型还款机制,把单一的“标准分期还贷”方式改为可供学生选择的“逐年递增还贷”、“延长年限还贷”和“按收入比例还贷”的还贷方式,并逐步完善贷款回收机制。
法国高校实施成本补助方案,是对学生资助最慷慨的发达国家,教育成本实际费用较低。学生只缴纳少量注册费用,免收学费可申请助学金,可以享受各种优惠,设施费用减半使用,可以申请用于资助培训、进修等各类奖学金。
日本采取收费加贷学金方法,可以解决学生在求学期间本人暂时的经济困难,以及那些家庭困难贫困学生,同时资助一些毕业后将会获得较高的个人回报从而有能力来偿还贷款的大学生。其具体实施育英基金会建立的育英奖学金制度来实现,是社会公共资金资助方式,最大的利益受惠者是日本大学生。
四、发展趋势与启示
1.高校学生资助的发展趋势
(1)加大贷款制度的改革力度。国家对学生的资助不仅仅是一个财政问题,它更多的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在实行高资助的条件下,进一步加大贷款制度的改革力度,提高贷款利用率。(2)重视教育投入的重要性。把“成本分担”理论放在核心位置上来指导资助方法的改革,充分肯定现行的高等教育收费体制,重视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性,以保障每个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的受教育权,达到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契合。(3)加大担保贷款力度。担保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的趋势,实行担保助学贷款不仅可提高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更能约束贷款学生的行为。(4)在预算拨款领域引入成本和效益保障机制。资金来源是完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在公共资金分配中适当引进竞争机制;在高校、学生等各个层面强化诚信竞争手段,以追求公共资金的强有力的责任制;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允许私人投资兴建高校建筑,设置种类多样基金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对我国高校学生资助的启示
(1)加强立法,规范管理,健全保障機制。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来规范。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中应注意市场手段的调节作用,也必须强调非市场手段 (即政府干预) 的调节作用。引入非政府部门作为实施机构的管理机制,使政策制定者与具体实施者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关系;学生入学前通过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对大学费用以及可获得的资助情况进行基本的概算,规范资助管理,使资助工作有法可依,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建立合理的还款方式和资金回收机制。
(2)树立混合多元的学生资助工作理念。建立“混合资助方法”,体现多元的资助理念,保证“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前提下,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发挥的主导性作用,指导资助方法从“免费”到“收费”的演变,理念互相包容、互相补充、并存互动,保证了公平与效率,促进了大学生资助方法的完善,共同推动着现代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从技术和政治等角度来研究对中国当前的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3)充分发挥各资助主体的职能,拓宽大学生资助渠道。资金来源是完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我国高校资金不足问题始终是我国大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的最大障碍,依靠政府和高校自身资助是远远不够的。政府需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个人等社会各界的捐资助学,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基金,鼓励私人、社会团体、企业进行捐赠捐资,扩大招收海外留学生,利用国内外信贷资金和争取国际教育资助等,建立了一个从政府到社会组织或个人到高校相互联系、良性循环的资助筹资体制,特别是加大地方政府和社会资助的力量;进一步拓宽大学生资助渠道提供支持,实现资助经费来源多样化。
(4)建立资助信息公开机制。国家、地方政府和学校科学合理建立信息管理机制。勤工助学、助学贷款或其他资助方式,均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便于学校统一接受外来资助,预防学生盲目重复申请,同时也可以控制资助的最高限额,便于及时调整资助政策,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的信息公开化;公开资助条件、公布资助结果和资助后的学生追踪信息管理,严惩资助申报或操作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能为学生提供个人接受经济资助的预见性。
(5)创新高校学生资助方式。进一步完善奖、贷、补、助、减“五位一体”的高校学生混合资助制度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改无偿资助为有偿资助。提倡有偿资助,要求受助学生对资助主体进行适当回馈,利于学生建立健康人格和良好心态,促进资助行为的良性循环。改直接资助为间接资助。直接资助的方式可及时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间接资助作为资助行为的有效补充。拿出部分资金建设洗衣房、家政服务社等为学生提供兼职机会;联合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就业实践平台,间接资助方式和高校的资助体系合理融合。转变“救济式”资助方式,强化激励体制。引导学生先贷后补再助学,鼓励学生寻找自我解困的办法,把自助和他助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银校合作、诚信教育等可行性建议。完善校内贷学金制度。学校对贫困生发放一定数量的无息贷学金,双方签订还贷合同,约定还贷期限,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可适当延长还贷期。制订奖励措施,对在校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实施一定比率的贷学金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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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自查自纠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07〕8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 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武银〔2011〕7号),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加强中职学生资助卡管理,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中职学生资助卡申办程序
第二条 中职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中职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中职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按照有关规定,中职卡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原则,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中职卡。目前我市中职卡办理和代发国家助学金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分行。
第三条 每年秋季学期的9至11月份,由各中职学校为受助的新生集中办理中职卡。办卡程序为: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职信息系统)中确定的受助新生信息,由受助新生向中职学校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则应为居民身份证,特殊情况可使用户口簿复印件,但需另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再由学校集中将受助新生的有效证件资料提供给发卡银行,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交由中职学校负责分发给受助学生。中职学校要对学生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中职卡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
因没有户籍或身份证明而无法办理中职卡的受助学生,可根据学生本人家庭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办理。
第四条 中职卡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自开卡之日起3年内享受年费和小额帐户管理费的优惠。优惠期过后,中职卡视同普通借记卡使用,不再具有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功能。在办理和发放中职卡过程中,发卡银行及中职学校、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等都不得收取任何开卡手续(工本)费、管理费。
第三章 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程序
第五条 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后,由中职学校以班为单位集中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第六条 发放中职卡时,由受助学生本人凭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现场签领。任何人不得代领、冒领中职卡,或代签受助学生姓名。第七条 中职卡发放完毕后,中职学校要将中职卡领取签字册(复印件)立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八条 中职学校不得扣压、代管学生的资助卡,不得代取受助学生中职卡中的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的中职卡,中职学校管理机构、班主任和学校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
第四章 中职学生资助卡使用及管理程序
第九条 按照有关规定,中职国家助学金统一通过中职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第十条 中职国家助学金到账后,由发卡银行根据中职学校提供的、经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的受助学生名单,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打入受助学生的中职卡上。
第十一条 各中职学校根据中职信息系统每月上报的受助学生信息,负责将当月流失、异动的受助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发卡银行,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已流失学生的国家助学金。
第十二条 发卡银行在每次发放国家助学金后,要将成功圈存并打入中职卡的有效凭据及发放名单汇总表反馈给相应的中职学校,由各中职学校在校内公示并将原件留存学校财务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 对于因各种原因滞留于中职学校的中职卡,中职学校必须登记造册、附加文字说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滞留期达两个月后,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的审核和监管,杜绝套取、骗取国家助学金情况的发生。要与发卡银行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协商解决中职卡发放和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中职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中职卡办卡的资格审核和使用管理,全面落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工作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卡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中职学校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公示表册、资金发放以及受助学生领卡签字等有关凭证资料分建档备查。第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助学金或扣压、恶意滞留中职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5.学校贫困生资助自查报告 篇五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建立学生资助体系,惠及广大家庭困难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细化工作流程,保障及时发放
为确保贫困生补助发放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校不断强化在信息填报、信息审核和发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认真仔细操作每一个环节步骤,尽最大可能避免误差,保证工作准确。
开学伊始,学校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将贫困生补助的发放政策和流程向班主任和学生作完整的传达,明确告知具体工作细则和流程。在收集学生学籍信息的过程中,我校特别制定统计表,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有学生的户籍性质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将信息与每位学生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正确。并将学生的资助档案并按班级存档,细化管理。审核工作完成后,学校按政策规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欢迎全校师生反映情况。截止目前,全部款项已发至学生手中。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资金管理
6.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篇六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在籍学生共231人。一年级40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元,共退527元;二年级37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5元,共退542.5元;三年级39人,“两免”生11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8人教科书金额3145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2元,共退1154.4元;四年级38人,“两免”生8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0人教科书金额255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5元,共退945元;五年级43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4人教科书金额289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5.5元,共退1207元;六年级34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28人教科书金额238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6元,共退1008元。总计退款5383.9元。
20xx年在籍学生236人,住宿生124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28人,住宿生118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35人,共发放1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18人,住宿生110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615元/人,贫困寄宿生25人,共发放15375元。
20xx年在籍学生140人,住宿生76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75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1125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7.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自查自纠 篇七
一、调查内容
从表1可以看出, 学生对国家发放资助金的意义理解呈多样化。
1.41.7%和37.5%的学生认为国家发放资助金是用来供学习之用和帮助贫困学生减轻负担, 16.1%的学生则直接说明这笔资助金是给父母补贴家用, 另有18.5%的学生认为这是国家对职高的特别赞助, 是为了鼓励职高的发展, 11.9%的学生认为它是自己的一笔生活费, 用来购买所需之品, 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 改善日常的生活。
2.从数据比例上看学生对国家这笔资助金的认识是基本正确或比较正确的, 但也影射出了一些不良倾向, 比如用来买所需品就是MP4、漂亮的衣服、吃大餐等, 虽然数量不大, 但也有一定的代表性, 这种现象不容忽视。
1.从表2、表3可以看出将国家资助金做自己的生活费和由父母替自己保管是目前最主要的支配方式。生活费的具体开支则包括:买名牌衣服和鞋子;做头发;买手机、电脑、MP4、玩具;吃肯德基、零食、大餐;上网, 充手机费;买自己喜欢的东西等, 由此可见资助金多被用于自我享受和娱乐, 所以尽管26%的学生是想要供学习生活之需, 用在该用的地方, 却只有11.9%的学生用来买学习用品, 交学费, 看来学生言行不一, 事实远非我们所期望。而将钱交由父母保管的则是因为父母要求上交 (占总人数4.2%) , 老师要求交给父母 (占4.8%) , 杜绝自己乱花钱 (占25%) , 事实上父母在这里不过充当了一个临时保管员而已。
2.21.4%的学生选择储存起来, 他们或想留着以后用 (占13.9%) , 或因为平时有钱不需动用国家资助金 (占3.6%) 。只有3%的学生会将这笔钱贴补家用, 但令人惊奇的是竟有29.8%的学生认为如此支配这笔钱的原因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补贴家用, 真是不可思议的结果!
3.4.8%学生不知道自己支配的理由, 可见其盲目和随性。11.9%的学生则明确指出是为了满足自己, 如为增加同学间的友谊而大撮一顿;觉得全给父母心不甘所以自己先花掉一些;买平时向父母要却不肯给买或数目较大买不起的东西等。有一位学生因自己有打工的经历知道钱来之不易, 所以认为钱就该用在刀刃上;3位学生 (占1.7%) 则说国家资助金让他们可以不必向父母要钱, 可以学习如何合理花钱。
二、结果分析
1. 学校宣传组织未完全到位。
调查显示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其实并不真正理解国家这笔资助金发放的目的和意义。家长或因部分学生的蓄意隐瞒或只乐于天上掉了一块馅饼给自己的孩子又或家境良好不屑于这笔钱以及学校疏于沟通等原因对国家的资助政策也不甚了解。
2. 学校德育工作未完全到位。
毋庸质疑, 职业学校的生源决定了从一开始学生的德育教育的艰巨性和重要性, 这样的一批学生是极需要学校老师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多种形式来加强思想和品德教育的, 而且这些工作不但要做到平时, 更要在面临重大事件时有的放矢, 重点出击, 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帮助他们正确处理。本文调查中所发现的学生各种错误思想和做法无疑再次显示了学校德育工作的不到位。
3. 学生自身素质修养不到位。
虽然我们强调教育和引导的重要性, 但起决定作用的是内因。职中生是由于多种原因,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就已经成了不良品质和习性的学生, 他们对事物、生活和学习有着一套自己的认知方式, 并且常常我行我素, 不愿或难以接受优秀的品质, 这就造成他们自身的素质和修养普遍低下, 所以调查中显示出的学生不良言行也就不足为怪了。
4. 学校检查监督不到位。
作为学校领导和老师, 他们似乎更多的关注资金发放到位、落实的问题, 而忽略了对资助金支配的检查和监督;钱发到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手里工作就结束了, 至于继续监管, 发现不良倾向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工作就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反正这钱是国家给他们的, 要怎么使用是他们的自由”的态度而漠然视之, 这无形中也助长了学生中的一些不良风气。
三、结论和建议
就我们的抽样调查的结果来看, 学生在对国家发放资助金的认识和具体使用支配上与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还是有一定或比较大的差距。那怎样缩小这种差距从而让这笔资助金真正发挥它的价值和作用呢?笔者认为应抓住“一中心”即国家资助金, “两基本点”即思想和行动, 并以此为契机, 让学生接受一次生动深刻的思想教育, 真正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又可大力宣传职业教育, 让职业教育更好的响应国家的号召为国家培养出一批批更优秀的建设者。
1. 思想上, 让学生和家长深刻认识资助金发放的意义。
笔者认为发放国家资助金应举办一个发放的仪式, 让学生感到学校的重视。学校要在发放的仪式上讲明国家相关政策, 让学生明确资助金发放是国家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重要体现, 也是党和政府对中职生的深切关爱;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制定的《国家资助金管理办法》, 对广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理想前途教育。另外如有条件可请家长一起参加发放仪式, 或以书面形式告知, 让所有家长对此事也一清二楚, 并协同学校一起帮助他们的孩子用好这笔钱, 把孩子培养好。
2. 行动上, 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合理支配资助金。
这里的行动就是学校通过多种丰富生动而有效的教育活动让学生懂得怎样合理支配资助金和一些基本的理财知识。如:黑板报、主题班会、文学社团的征文、小品话剧的排演等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让学生真正广泛参与进来, 并在这些活动中受到教育, 从而指导自己合理支配。
另外, 据笔者的了解, 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并没有配合学校把好关, 他们或者对资助金不闻不问任由孩子处理, 或者借此帮孩子买平时舍不得买的奢侈品 (即便是家境困难者也会“奢侈”一回) , 又或者做一个临时保管员, 孩子要什么 (往往是打着买学习用品、生活费的旗号) 就给钱让他们去买, 却并不关注他们用来做了什么, 所以学校在行动上要联合家长, 与家长达成共识, 这样才能更好地延续学生在学校受到的教育影响。
总之, 国家花大力气发放的资助金我们要力求它用得“实”, 用得“好”。
摘要: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放资助金是促进教育公平, 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及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就我校学生支配国家资助金的状况进行了调查, 经分析后认为由于学校宣传组织、德育工作、检查监督的不到位以及学生自身低下的素质等致使资助金被乱用、浪费现象较严重。故提出建议:思想上, 让学生和家长深刻认识资助金发放的意义;行动上, 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合理支配资助金以切实将其用到实处, 用得恰当。
8.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八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2013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9.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九
一、学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概况
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xx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实行省部共建。学校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现位于沈阳浑南新区,校内设有14个学院,有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校园获国家“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20xx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xx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1个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二级硕士学科点,41个本科专业,是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招生范围
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4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省内有16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一直名列前茅。
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89人,占全校学生数的30。8%。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其中,一般困难等级学生820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困难等级学生154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13.3%,特殊困难等级学生1221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xx。5%。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各项资助政策保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得到一定形式的有效资助,资助覆盖率达到xx%。
二、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资金到位,资助工作有效展开
多年来,学校党委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学校党委书记等学校领导经常走访困难学生定餐窗口、阳光超市等,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见面会、总结交流会等,了解学生资助管理情况,及时指导学校资助管理工作。
学校的资助工作一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分管,由团委具体负责,20xx年学校将资助工作划到学生工作部。在教育部教人[20xx]6号文件下达后,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精神,在原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职责,调整并成立了由学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新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xx年组建了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一专职工作部门,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增拨了工作经费,专门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聘任了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任),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同年,还组织成立了大学生励志服务中心这一学生组织,具体学生勤工助学等服务学生的工作,起到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学校在资助工作的资金划拨投入方面,一直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9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xx]575号)两文件下达后,学校对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梳理,在原有的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的投入,20xx—20xx年总投入544.61万元,落实了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6%的上限规定。
2、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资助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下发了“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资助工作管理文件,并于20xx年汇编成册,保障了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学校还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每年资助工作精神的调整,及时对各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适合学校情况的、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学校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和《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规定,狠抓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在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年中期进行一次认定调整。在认定工作中,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经学生个人提交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小组对结果进行审核,结果无异议将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最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并录入我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在每项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制度,阳光评比、规范管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学校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相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请复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各项资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发放的,如国家、省政府、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等,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性的,如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各类助学金等,按月打入学生就餐卡中,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3、形式丰富,活动多样,针对性强,构建全方位资助工作体系
到20xx年,我校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走过19个年头。学校在国家、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评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成立助学基金、开设订餐窗口、设立勤工俭学岗、开放阳光超市,发放越冬棉衣、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资助形式,保障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确保了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校失学。
学校在做好生活资助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贫困不失志,知恩报学习。每年,学校都组织多场受资助学生与社会爱心人士的见面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矢志不移勤奋学习的感人事迹,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爱心传递的引导。每年六月,学校都举办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号召广大同学以自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学校还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要点,写入工作计划中,并要求辅导员老师要经常到学生中了解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排解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
学校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还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帆计划”培训活动。“扬帆计划”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现在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以“勤、减、补”为辅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4、倾注爱心,扎实工作,成效显著,资助工作获得肯定
10.系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重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系对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6年,我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忻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忻州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困难学生的认定、评审等工作。
一、严格操作程序
1、组建了系学生贫困资助评议小组。我系成立由系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生生活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影响学业。
2、确定“贫困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资助”的范围为我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有低保证、建档立卡户、军烈属或优抚子女。我系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界定一次。
3、我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高校家庭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拨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贫困资助”对象资助条件分配到各班进行民主评议,系贫困资助评议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并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公示无异后,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学校。
二、国家奖助学金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6年秋学校下达我系资助指标共182人,其中国家奖学金1人,每生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2人,每生5000元。国家助学金160人其中特殊困难32人,每生4000元,困难96人,每生3000元,一般困难32人,每生2000元,我系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60人,共计金额480000元。奖助学奖由学院统一发放,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三、我系资助认定、评审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无任何克扣学生助学金情况、无任何收受学生、学生家长礼金、礼品情况。不搞平均分配,不搞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无将奖助学金留作班费、让非受助学生平分奖学金等违规情况;不存在抵扣学费或生活费现象。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奖助学金档案齐全、内容真实。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系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的人数太多,资助名额较少。
2、对于有些同学家庭是否困难以区别界定。
3、助学金发放后,受条件限制,无法对每个学生家庭进行跟踪调查。
4、对待一些特殊困难学生家庭应给予减免学费、多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11.学生资助资金核查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一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体教职工积极宣传、参与、精心开展工作,坚持全程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每一笔资助资金都按时、足额发放到了受资助者手中。现对学生资助工作做如下自查报告:一、基本情况自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以来,我校切实做到及时、全额将经费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无一遗漏。没有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发生。
??(一)困难寄宿生资助情况:2017年春季学期班级数为7个,包含学前班。学生人数为256人,资助困难寄宿生201人,每人500元/生.期,计10.05万元。2016年秋季学期班级数为7个,包含学前班。学生人数为252人,资助困难寄宿生196人,每人500元/生.期,计9.8万元。每次资助经费一到账,我们就立即对照资助名册,履行发放签字手续,由学生家长全额领回。
??(二)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2017年春季免费教科书领取人数为 人,教师用书 册;2016年春季免费教科书领取人数为人,教师用书 册;2016年秋季免费教科书领取人数为 人,教师用书 册;2015年春季免费教科书领取人数为 人,教师用书册;2015年秋季免费教科书领取人数为 人,教师用书 册。
??二、范文网主要做法(一)宣传政策,摸排情况为掌握贫困学生资助的第一手情况,学校要求班主任老师在接任新的班级后,在一周内通过班会、调查、家访等形式,摸清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填写贫困学生调查表,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资助建议,上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校待资助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资助意见并审核,最后将资助名单上报镇、县相关机构。
??为使有限的资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资助的学生手中,我们通过办专栏、写标语,发传单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全方位了解资助政策,熟悉资助申报程序,即家长提出申请、教师调查走访、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名册上报、资金发放、后期监管,从而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贫困生资助、关心贫困学生成长、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领会精神,落实制度1、认真学习并坚决落实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范建立相关档案。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成立龙泉中心小学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资助流程,为资助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我校的助学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精神基础上,制定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资助计划、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经常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
??(三)、严格程序,规范档案按照京山县学生资助工作文件要求,每学年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认真规范建立贫困生档案,规范管理公示原材料,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及电话监督。
??学生资助档案包括:上级相关文件,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学生资助工作网络机构图、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义务教育学校贫困生资助申请表,义务教育学校贫困生资助花名册,受助生费用领取花名册及其他。
??三、存在问题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历来严格按照程序、规则进行操作,以公正、公开、透明为原则,受到了家长、社会的肯定与好评。
??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受经费的制约,学生资助的硬件设备不行,没有专用的电脑、办公室。
??四、整改措施今后的学生资助工作,我们将在坚持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加大教师走访力度,找准学生基本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最需要的学生身边。同时,争取资金,提高学校对资助工作的重视程度,改善资助工作办公条件,使资助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完善。
12.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二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XX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我校从20XX年至20XX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县局要求,我校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周荣幸;副组长:周少乐、陈运全;组员:周荣登、吴冲、黄秀媛、周宽生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三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88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4000元。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28人,开始补助标准是500元/人/年,后来提高补助标准为750元/人/年,我校按学期发放,XX春114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最初按每人每学期25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28500元,XX秋142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费 35500元,加上后来的提标部分的31875元,我校XX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5875元。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201人,春学期补助标准750元/人/年;秋学期提高标准为1000元/人/年;XX春我校183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375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 68625元;XX秋我校201 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1005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式无异议的名单造册,统一由学校财务室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13.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篇十三
根据横教办〔2013〕141号《关于开展2013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3年春秋两期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享受资助的项目
2013年春、秋两期,我校学生享受的国家发放的资助项目共有3个:
1、贫困寄宿生资助项目;
2、南宁市为民办实事资助项目;
3、学前幼儿资助项目。
二、享受资助资金情况(见下表):
三、具体做法
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资助文件精神,切实强化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及晨会广泛宣传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的意义,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勒竹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方案”。
2、组建了“勒竹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根据文件规定进行确定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4、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财政发放后,领取人签字并进行签领公示。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
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五是资助材料不够及时存档。
横县那阳镇勒竹小学 2014年1月20日篇二:关于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山坡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近几年来,国家和区政府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上,为了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山坡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并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名、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经由学校财务室入账、平帐,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五、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每项资助政策下来,我们都组织班主任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努力尽绵薄之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六、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们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江夏区山坡中学资助中心
2011年9月篇三: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一、加强组织系统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主任、财务室主任、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监督。
二、规范工作流程
1、(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三类《申请表》和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低保证明、户籍证明等)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装订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复审;
(3)学生资助工作组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安排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交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将经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班主任审核情况单独告知学生本人,如有学生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最终审核。
(5)由学生资助工作组将全部通过审核学生资助信息导入有关信息库和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6)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7)将学生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和资金发放记录等有关
材料按归档。
四、发放管理情况
审核通过后,请家长和孩子一起到我校领取救助金,并做好签收工作。自开展帮困助学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我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我校已完全按照市教委要求,设立分项明细,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篇四:xx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2013秋)马皮初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政策。我校2013年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对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廖柱旺;副组长:陈炳芳、吴聚勇、潘德荣、覃建富(具体负责);组员:覃辉华、黄超坤、王文林、吴志军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
2、实行宣传公示制度,透明享受补助人的情况
几年来,我校公示工作流程,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利用早操、集会、广播、主题班会和全体师生大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资助政策,并在校内张贴有关文件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学校设有专门的宣传专栏,还将每个学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公示在专栏内,公示举报电话,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根据上级的指示,把五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还开展了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的征文比赛等活动。
3、设有资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办公室设有专门的档案柜存放资料,档案资料齐全,有宣传专栏,专栏里公示有工作流程,宣传专栏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
4、有评议、评审、审核及发放流程
我校设有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小组和审核小组,先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每个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再由评审小组评议再交审核小组确保无误后评审通过,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资金发放流程:学校派专人管理,按要求有序地操作,2013年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没有挪用或事物抵顶等情况,也没有冒领代领错发的现象。建立了资助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5、我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寄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评审小组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评审小组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然后让学生确认补助资金已到位。
6下一步的打算
继续学习好困补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困补发放的流程,掌握好本校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宣传工作更到位,每个学生都拿宣传资料回家让每个家长都知道这个国家政策;独立出一个专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办公室,专人负责。篇五:七里河小学2013-2014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七里河小学2013年—2014年国家学生资助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报 告
一、自查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威教通〔2015〕141 号威宁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检查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督促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我县学生资助政策、切实提高资助政策执行效果,确保各项资助资金能专款专用,现将《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检查清算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5〕107号),我校对2013-2014年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我校享受资助的项目 为幼儿园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两项。2013年资助资金已发放到学生家长的手中。
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资金落实情况
1.政策实施范围
享受资助的项目为幼儿园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两项
2.资金管理情况
我校在小海教育管理中领到资助资金后,及时通知家长签字,拍领取资助资金照片后存档,上交。坚绝不挪用其资金。
(二)资金监管情况
在资金监管方面,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在发放时,校长
作为第一责任人,到现场做发放监督,家长领到资助资金后,必须签字,拍照。并且在公开场所进行。
(三)经费使用效益
我校资助学生数较少,2013年资助学生数为2人,占幼儿人数的2.5%;2014年资助学生数为8人,占幼儿人数的
9.7%。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为2014年为11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的1.9%。
(四)资助育人情况
我校在接到相关文件精神和分配名额后,及时在校会上向各位班主任和其他科任教师宣传文件精神,对农村贫困家庭、因病返贫,农村单亲家庭、孤儿,军属贫困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然后再向各班分解名额。由学生家长提起申请,登记造册,再到所属村民委员会签字确认。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自查中,发现许多家长在对自己的基本情况理解不太熟悉,如家庭经济收入等。虽然有些家庭在表面上属于农村贫困家庭、因病返贫,农村单亲家庭、孤儿,军属贫困家庭,但相对来说的,有很大一部分还比较困难,需要我们再次摸底调查,做到有的放矢。
四、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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