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方案

2024-10-26

律师尽职调查方案(精选10篇)

1.律师尽职调查方案 篇一

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XXXXXXX有限公司

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晋岳尽查【2012】第003号

致XXXXXXXX社:

第一部分 导言

一、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

有关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根据XXXXXXXX社的委托,给予XXXXXXXX社提交给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临民初字第XXXXX号、XXXXX2号民事裁定书,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临民初字第XXXX号、XXXX号民事判决书而无法执行的情况下,而展开的有关经营状况方面的律师尽职调查。

二、简称与定义

从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是指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关于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和“本律师”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及本次律师尽职调查的律师。

“工商登记资料”是指登记于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的资料。

“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登记于山西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XXXXXXXXXXXXXX “贵社”是指XXXXXXXXXXX社。

本报告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阅读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第一部分。

三、尽职调查方法与限制 本次调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2、与XXXXXXXX社有关人员的会见与交谈。

3、实地访看。

4、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查询。

5、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信息。

6、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四、本报告基于下列假设

1、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是的,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其原件是一致的。

2、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中均有相关当

事方的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3、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4、所有XXXXXXXXXX社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为真实、可靠的。

5、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接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止到2012年9月14日XXXXXXXXXX社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按照贵社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或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会发生变化。

五、本报告的法律依据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截止到报告日所适用的有效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六、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附件和特别声明四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与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从二十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

XXXXXXXXXX社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资料和文本。

第二部分 正文

一、XX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XX公司的设立

XX公司设立于2007年4月11日,核准日期为2009年9月11日,注册资本为1430.0万元人民币,出资形式为货币。

1.2、XX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比例为80%,出资时间2007年4月11日,XX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20%,出资时间2007年4月11日。

1.3、XX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

XX公司设立时的出资,由XXXX信誉审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了XX信誉设验【2007】004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书,山西XXXXXX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陈XX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1.4、对XX公司设立时的评价

经本所律师审查,XXX公司设立时资格、方式、条件等均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文件规定,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未发现设立时的瑕疵。

2、XX公司的股权演变 2.1、XX公司的股权转让

2008年4月7日,XXX公司通过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

意吸收史XX为新股东,同时XX公司将其拥有的在XX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史XX,从而史XX拥有XX公司80%的股权。至此,XX公司的股东变为史XX和陈XX,而XX公司却退出了XX公司。

2.2、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形成决议,并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备案。公司章程也因此进行修改。本次股权转让未发现事实上和法律上的虚假和瑕疵,应为合法有效,其章程修改案加盖了公司的印签,但未发现有股东签字,也没有发现有通过章程修改的股东会决议,其章程修改案真伪无法判定。

3.1、XX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

依据尽职律师2012年9月5日的实地勘察和贵社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贵社相关人员的陈述,XX公司现今已人散屋空,至调查日前多时,已无任何经营迹象,原法定注册地空无一人,亦无任何物品,而工商登记资料同时显示XX公司从2008年3月至本报告日,在工商登记机关未有年检记录,由此可逻辑的推断,XX公司已无任何经营活动,不存在合法的法人行为,与法人相关的有关资质已经不能合法的拥有。

3.2、对XX公司的经营状况评价与印象

实际勘察表明XX公司已经解散,无员工、无公司存续的客观特征,无管理人员无公司存在的法律特征,现场亦无表

明属于XX公司的财产,同时登记机关显示,从2008年至今未经年检,亦表明该公司在法律上不能合法存续。本所律师认为XX公司已经事实上和法律上不具有一个社会民事主体的基本条件,律师印象为XX公司已经荒芜。

二、XXXX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XXXX公司的设立

XXXX公司设立于1999年7月2日,核准日期为2011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1.2、XXXX公司的股权结构

XX地区XXX(集团)XX化工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0%。

李XX出资6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60% 王XX出资1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黄XX出资1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1.3、XXXX公司出资时验资

XXXX公司设立时验资是由XXXXXXX分行XX北街分理处出具的一份银行征询函,以及XX分理处向XXXXXX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在该处存款壹佰万元的证明,同时有该处的进账单,未发现各方股东各自出资的有关单证,同时发现XXXXXX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为X地信审事验字(7999)第XX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记载:山西XXXXXX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1日已

经收到各股东投入的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但各股东详细出资来源等未有明确文件记载。

1.4、对XXXX公司设立的法律评价

经本所律师审查,XXXX公司设立时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审查所占有资料律师无法做出判断,但已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来看,工商登记机关的审查就法律意义上而言应当时不存在疏忽,行政审查当为法律必然之审查。

2、XXXX公司的股权演变

2.1、2003年3月15日XXXX公司召开全体股东会,会议通过出资人李XX原股份为296万元,出资比例为89.98%,变更为李XX1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25.12%。李XX258万元,出资比例为64.82%。该内容显示于2003年3月15日的章程修正案,签字股东为李XX、李XX、黄XX、王XX。同日,李XX与李XX签有股东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李XX转让给李XX258万元,占李XX所持出资比例的其中的64.82%。

2004年2月8日,变更登记申请事项表显示,XXXX公司注册资本变为500万元,股东分别为李XX、李XX、黄XX、王XX,是由XXXX公司2004年2月16日章程修正案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500万元人民币,增加部分为102万元人民币,其中,李XX增加出资102万,而黄XX由原出资10万变为340万,而王XX出资30万却无记录。2004年2月19日,山西XXXX会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XXX变验字【2004】第11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载明:李XX个人增资1020000元人民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2004年2月16日,王XX将在XXXX的股权7.54%全部转让给黄XX,王XX退出了XXXX公司。

2007年变更登记申请表显示,XX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李XX和李XX变更为李XX、李XX、黄XX。

2007年1月20日,XX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山西XXXXX有限公司” 变更为“山西XXXXXX有限公司”,新增出资为李XX和黄XX各自以货币的形式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由X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XXXX信变验【2007】017号验资报告,确认已实际出资且足额认缴,同时指出,前次增资至10000000元时,是由XXXX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6年5月12日出具了XX振兴变验【2006】第0069号验资报告。

至此,XXXX公司经几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资本达到5000万元民人币,每次增资均为货币。

2.2、对股权转让的法律评价

XXXX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频繁,且每次公司这样的公司行为均有章程修正案、协议和验资报告,且均通过了当地的工商登记,依法给予确认变更之行为,对此虚假或瑕疵本所

律师认为无法做出判断,只能提示的是未发现其有股东会决议,且原始股东XXXX(集团)XX化工有限公司却不知以何种法律文件为据从XXXX公司的股东中消失。

2.3、XXXX公司的当前经营状况

根据本所律师2012年9月5日实地勘察和XXXXXX社提供的资料及其相关人员的陈述,XXXX公司的董事长李XX已经失踪,公司已空无一人,无任何公司经营存续的迹象,且有为数众多的债权人追索债务,公司无任何移动物臵于其活动场所,工商登记资料显示2011年至今XXXX公司未经工商年检。

3.1对XXXX公司经营状况的与法律评价与印象。XXXX公司已无任何经营活动,公司已是一个空空如也的壳子,员工散尽,债权人追索无门,无有可供搬移的物品,该公司在事实和法律上在报告之日显示荒败和无法承担社会民事法律责任之颓象。律师印象为:该公司已经结束了任何公司应当具有的生命体征。

三、XXX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1.1、XXX公司的设立

XXX公司设立于2007年12月22日,核准日期为2011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

1.2、股权结构

XXXX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0%,出资

方式为货币。

李X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0%,出资形式为货币。

1.3、出资时验资

XXX公司于2007年设立时,其出资是由山西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的验资,出具的验资报告为XXXX设验字【2007】第128号验资报告,该报告显示,XXXX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0%,李X出资为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0%,双方均为货币出资。

1.4、对XXX公司设立时的评价

经本所律师审查,XXX公司设立时,其资格、条件、方式等均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故此,本所律师无法做出其设立时存有瑕疵的判断。

2.1、股权转让演变

2008年4月7日,XXXX公司和李XXX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XX所持的XX的全部股权全部转让给李XXX,但未载明对价款的数额,同时,陈XX和李X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李X将其持有的XXXX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陈XX,但未载明转让对价款的数额,同日出具了章程修正案,并于2008年4月7日填具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010年8月16日陈XX与李XXX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陈XX将所持的XX的200万元人民币出资股权转让给李XXX,但未载明对价款,同日李X将所持的1300万元的XXX的出资转让给黄XX,但未载明对价款,同时,章程修正案拟就而出资总额却变为了1500万元人民币,所增加的300万出资未见有任何法律性文件。

2.2、对股权演变的法律评价

XXX公司设立时间不长,但股权转让演变频繁上演,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都有协议和章程修正案,但均被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对此本所律师无法做股权转让虚假的评价,但转让时无股东会决议和转让价款尤显相关法律文件内容不够详尽,相关信息量不充分,增加300万元出资无验资报告不知是资料提供不全或是有其他提供资料时疏忽原因,对此部分律师认为是有违法定程序的。

3.1、当前XXX经营状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勘查和依据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贵社有关人员的陈述,同时工商登记资料显示2011年至今XXX公司未进行年检,XXX公司当前已不存任何经营活动,员工已经散尽,管理人员已经不知去向,公司无有任何物品留存于现场,XXX公司在实体已经消失了!

3.2、对经营状况的律师评价与印象

XXX公司已经消亡,无有任何经营活动,亦无任何物品 封存,员工散尽,已无任何法人应有的特征表明XXX的实际存在。

四、X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1.1、X公司的设立

X公司设立于2002年12月13日,核准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为1550万元人民币。

1.2、X公司的股权结构

史XX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6.45% 李XX出资为1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6.45% XXXX公司出资13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87.1% 1.3、X公司设立时的验资

X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是由山西XXXX审计事务有限公司进行的验资,出具的验资报告为晋X信审验字【2002】第16号,载明:史XX出资6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60%,史X出资4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40%,出资形式为货币。

1.4、对X公司设立时的法律评价

X公司设立时的有关文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事由出现,且已经登记机关登记应为合法有效。

2、股权转让的演变

2.1、2007年1月25日,X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由李XX将其股权转让给XXXX公司,同时,李XX与XXXX公司达成协议,李XX所持的X公司的800万元的股权一次性转让给XXXX公司,但未载明对价款,在章程修正案中,股东和股权结构为:

XXXX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0% 史XX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李XX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同日填具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但在提供的资料中未发现有股东会记录表和李XX及李XX是如何成为X的股东及相关的股东身份及出资的法律文件,此后,如何注册资本从1000万增加为1550万元人民币,提供资料缺失。

2.2、对股权演变的法律评价

就提供的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在股权演变的过程中,法律文件式的资料是不完整的,有重要的缺失,由于提供和调查的资料不完整,本所律师认为无法做出相关的法律评价。

3、当前的经营状况

根据实际勘察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人员的陈述,X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无任何经营活动,亦无任何可察看的财产,X公司无经营活动。

3.1、对X公司经营状况的法律评价和律师印象 X公司从2010年至今未予年检,当前无任何经营活动,X公司名存实亡,无有公司的实际特质存在于调查人员眼前,印象为X公司已不复存在。就相对应的X公司的社会责任而论,在法律上和事实未发现有承担该种责任的可能性。

第三部分 附件(附后)第四部分 特别声明

本报告基于贵社的委托,由本所律师依据调查结果及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及XXXXXXXXXX社提供相关文件及实际情况拟就并出具,本报告谨供贵社审阅,未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作证、说明、与题述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谨致

商祺!

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

律 师:

二0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2.律师事务所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篇二

在此期间本所律师对贵司现有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部门手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ISO9000文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与公司高层、中层、基层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了访谈,合计共27人次,其中高层2人次,中层5人次,基层管理人员及员工20人次。同时对物业部、工程部、保安部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保安部员工一起对公司管理的某某商业大厦楼宇进行了实地巡查。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按照管理律师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在对贵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后,现向贵司出具如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在出具本报告之前,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仅对《管理律师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负责,并以贵司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所尽职调查中所了解到的情况为依据,发表意见。

2. 本报告为阶段性工作报告,其中所涉及的情况和意见均不是本次管理律师项目的最终结论,在经过贵司进一步认可或修改后方可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依据。

3. 本报告仅供贵司为本次管理律师项目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作为其他任何用途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传抄和外传。

一、组织结构设置

(一)基本情况

贵司在经营管理层设有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下设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业部、工程部、保安部和品质部,其中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工程部,副总经理分管物业部、保安部和品质部,而原有的组织结构框架图中所提及的拓展部,在事实上并没有运转。

(二)分析

1. 贵司的组织结构设置总体上采取了职能型组织结构的方式。其中,人力资源部(实为综合部)、财务部和品质部是以独立的职能部门来设置的,但行政和综合职能并未在组织结构上体现出来。

2. 按普通中小型物业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规则来看,通常做法为物业部下面分设工程、保安和环境三个职能机构,而贵司则是把物业(不是一般意义的物业部,主要功能是客户服务中心)、工程、保安三个职能机构提升到了独立部门的位置,使这三个原本相互关联的职能机构变成了三个独立的部门,加之贵司人事关系复杂,导致了现在物业部、工程部、保安部三足鼎立的局面,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也容易产生职能冲突和丢失现象。

3. 目前贵司的物业部、工程部、保安部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自分管一部分,无形中加大了三个职能部门之间的隔阂。三个职能机构如果不能统一管理,必然会给经营管理和服务带来断层和混乱。

4. 从贵司现在的管理结构来看,无论是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还是品质部都无法介入物业部、工程部和保安部这三个职能机构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导致职能机构之间不能很好的配合与对接,公司也不能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

(三)管理律师建议

由于贵司目前尚不能对部门机构的设置进行大的调整,因此在不改变现有的组织结构设置的情况下,增加综合部或品质部对物业部、工程部和保安部三大职能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且上述三大职能机构统一由一个高层领导分管,在便于贵司统一协调和管理的同时,打破其三足鼎立的格局。

二、部门设置

(一)人力资源部

1. 基本情况

(1)人力资源部承担的职能除人力资源管理外,还承担着采购、行政、后勤等综合部门或办公室的职能。

(2)目前人力资源部虽然承担了一些综合职能,但从贵司整体来看,综合职能丢失的现象十分严重。如考勤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管理、文书管理、档案管理、会议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等职能。同时人员配备不够,行政、后勤等岗位缺失。

2. 分析

(1)虽然物业管理企业的通常做法为单独设立人力资源部,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如果单独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必然要有独立的行政部或综合部,否则就可能导致综合管理职能的丢失或散落。

(2)对中小企业来说,行政部或综合部除了履行行政、人事、后勤等职能外,还承担着对职能机构的制约和监督、法务和合同审查、财务前置审查等职能,但现在的人力资源部远远无法达到上述的职能要求。

(3)对中小企业来说,行政部或综合部还要承担对其它部门进行考勤和考核的职能,综合部门的综合职能弱,则对其他部门的监督监管就会弱,必然导致公司监督管理职能的弱化。

(4)普遍反映的问题:工作繁琐,人员配备不够;设计的工资结构不合理,工资缺乏透明度,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有部分制度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相关专业人员招聘难度较大;对老员工的工龄清零等严重伤害了老员工的感情和积极性。

3. 管理律师建议

(1)将人力资源部更名为综合部或行政人力资源部,以增强其综合职能。

(2)把其它部门中与行政、人事、后勤职能相关且不能由其他部门独立行使的职能划归综合部,如合同管理、考勤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管理、文书管理、档案管理、会议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财产保险管理等职能。

(3)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规范劳动合同、工资制度、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等。

(4)强化考勤考核的职能,提高奖罚力度。

(5)老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因为眼前的利益伤害老员工的感情是得不偿失的事。对于司龄满三年、五年、十年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并且保证工资和福利待遇随司龄的增长而不断增加。

(6)考虑到贵司的历史情况,考勤考核职能也可由品质部行使。

(二)财务部

1. 基本情况

(1)财务部承担的职能主要是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同时还负责费用支出和报销的审核以及仓库管理。

(2)财务部工作人员分三个工作场地办公,其中出纳在负一楼的客户服务中心办公,仓管在负二楼的仓库办公。

2. 分析

(1)财务部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职能职责的清晰,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作惯例进行运转和管理。

(2)出纳实际上承担了一般收银员的职责,在现金管理和收银工作经常有冲突。

(3)应强化财务部的财务监督作用,减少与其它职能部门的交叉性职能,减少对非财务活动的直接管理。

(4)财务部的工作专业性强,规范性高,需要时间和空间的保障,让专业的人员做专业的事。

3. 管理律师建议

(1)在条件成熟时,将财务部的费用支出和报销的前置审核权交由综合部行使,以保障财务部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空间,同时增强综合部门的综合职能。

(2)仓库管理交由综合部或物业部管理,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财务部给予财务审计和监督。

(三)品质部

1. 基本情况

品质部是专门为实行ISO9000而设立的部门,负责ISO9000系统的改进和完善。但长期以来,品质部受其人员数量的限制,而无法更多的展开工作。

2. 分析

(1)作为ISO9000系统中必须设立的部门,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2)强化品质部的职能,可以根据需要让其承担更多的监督管理职能。

3. 管理律师建议

(1)在综合部承担对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职能有难度的情况下,可以让品质部承担此职能。

(2)以品质部为中心,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并通过联合巡查制度启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面考核。

(3)联合巡查制度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由职能机构派员与品质部、综合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巡查小组,每天对各部门及大楼进行联合巡查;二是由公司高层牵头,与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巡查团,每周进行一次联合巡查。联合巡查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四)物业部

1. 基本情况

(1)物业部承担的职能主要是客户服务,包括业主接待工作及迁入迁出、装修等相关服务手续;处理业主日常报修投诉;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收缴;业主档案、装修档案、客户档案等物业文书档案的整理、保管;清洁绿化和消杀。

(2)目前物业部采取的是一班制,周末轮值的工作方式,夜间无人值班。

2. 分析

(1)一般意义上的`物业部是一个大概念,包括了客户服务、工程维护、保安、环境等职能,但从贵司物业部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其所承担的并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物业部的职能,而仅仅只履行了客户服务中心的职能。

(2)由于管理人员对物业部机构认识上和设计上的偏差与误解,把客户服务中心与当物业部等同了,因此也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

(3)普遍反映的问题:工作很繁杂,人手不够;与工程部配合不到位,不同部门、班组之间相互不理解。

3. 管理律师建议

(1)将物业部更名为客户服务中心或业主服务部。

(2)把工程部的维修班划入物业部管理,以便于客户服务的职能合并,更好更便捷地为客户服务。

(3)物业部和维修班的工作实行两班轮班值班制,以确保对客户的服务质量。

(五)工程部

1. 基本情况

(1)工程部承担的职能主要是工程保障及维修,包括大楼建筑物、高低压配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空调供冷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机械停车系统、通讯及信息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等大楼基础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的管理、维修、保养以及外委工作。

(2)目前工程部分为运行班和维修班,其中运行班主要负责大楼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外委检修,维修班负责日常维修,其中空调工既负责运行同时也要负责维修。

(3)工程部维修班采取的也是一班制的工作方式,夜间无人值班。

2. 分析

(1)从现行的情况来看,运行班维护的是大楼的基础设施、设备,基本不直接面对客户;而维修班主要是面对客户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承担客户服务的职能。

(2)由于部门内、外的地位和利益分配的不平稳,工程部工作人员的意见和情绪都较大。

(3)普遍反映的问题:工资平均且偏低,不公平;库存配件和物料品种不齐,采购速度慢,影响维修班工作效率。

3. 管理律师建议

(1)鉴于工程工作的特殊性与大楼基础设施和设备的重要性,建议将运行班独立管理,把维修班划归物业部管理,同时将工程部更名为工程保障部或设备部,以便于统一协调和管理。

(2)加大对工程部的投入,储备必要的技术人才,合理设置技术人员的薪酬。

(六)保安部

1. 基本情况

(1)保安部承担的职能主要是治安、内保和消防,包括大楼所辖范围的安全保卫,停车场的车辆管理,物业出租房屋人员的登记与管理,消防管理和设备监控,火灾事故的应急疏散和灭火等工作。

(2)目前保安部采用全天候三班制的工作方式,保证每时每刻都有保安员在岗。

2. 分析

(1)保安部的管理相对比较规范,采取半军事化管理,较好地履行了保安部的职能职责,对大厦的管理功不可没。

(2)保安部股东人数较少,内部关系比较单纯,内讧和内耗对部门和职能管理及员工的管理影响较少。

(3)保安部的工作比较辛苦,工作人员文化素质低,人员流动性较大且需自行解决三餐问题,导致不能形成一支十分稳定而有战斗力的保安队伍。

(4)普遍反映的问题:工资不透明,补工资不及时;人员编制不足,维修班和物业部门配合不到位,维修员和物业员都是一班制,没有值班制度,导致对业主的服务有空缺。

3. 管理律师建议

(1)加强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保安部工作人员在生活和工作上的关心,及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并给予充分的尊重。

(2)对于司龄满三年、五年、十年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并且保证工资和福利待遇随司龄的增长而不断增加(同样适用于其它部门的员工)。

(3)对于在治安管理中见义勇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工作长期无差错等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予特别奖励。因公负伤者,除由公司承担全部医药费外,还应根据情况给予特别奖励。

三、总体评价

(一)基本情况

1. 贵司曾制定过很多的规章制度,但皆因执行力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施行。

2. 贵司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都认同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但普遍担心执行的力度问题,认为如果公司高层和大股东没决心,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如果股东不带头执行,任何规章制度都不会有生命力。

(二)分析

贵司改制以来,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集中表现在:

1. 作为一个市场竞争中的公司,应该本着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活动,而贵司目前的状况却是股东利益至上,而且是小股东的眼前利益至上。如此,必然严重伤害所有股东和普通员工的长远利益和工作积极性。

2. 作为一个股份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应该由其所持有的股份决定,而目前贵司却存在着一种病态发展趋势,即股东对股东的权利产生错误认识,将股东身份视为一种在公司拥有特权的象征。如此,贵司就很难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也很难做出可持续性发展的决策。这种权力分配机制的错位、畸形,对贵司的长远发展是致命的。

3. 作为一个现代企业,其发展的动力在于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相分离,有钱的人出钱,有力的人出力,让一流的人才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贵司的现状却是,股东成为了一种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重要的部门和岗位都成为股东之间利益和权力争夺的焦点,其最终的结果就会导致如武大郎开店一般远离甚至拒绝优秀的人才和员工。

4. 作为一个服务型企业,必须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和经营管理模式。而贵司的现状却是由部门或个人偏好、兴趣甚至心情来决定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速度、效率和质量。长此以往,无异于自毁前程。

5. 贵司改制五年来,所有的股东都处于一个适应做股东、学习做股东、学习做管理的过程,为此贵司和股东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市场不等人,竞争不等人,公司不可能等所有的人都学会了做股东和做管理后再来谈发展。

(三)管理律师建议

1. 从战略发展层面上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立足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在未来三到五年的时间消化因改制过程中和改制后形成的矛盾,让公司逐步进入一个民营企业正常的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2. 建立股东员工的退出机制,在充分保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鼓励个人股东不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真正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并加以制度化。

3. 吸收优秀的员工和技术人才进入管理层,并聘请职业的经理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4. 从明确部门和岗位的职能、职责开始,全面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考核,让制度管人、让制度管事。

3.律师尽职调查方案 篇三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全套工商登记资料;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

4.公司组织结构图和股权结构图;

5.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二、企业资产财务状况

6.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8.公司目前所拥有的房产和土地权属证书;

9.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商标证书、专利证书;

10.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所具备的各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书、登记证书、批准证书;

11.公司历史上和当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其他资料

12.公司介绍(包括产销情况、市场地位、产品特色、企业优势等);

13.公司对外签定的重大合同(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投资合同、租赁合同、施工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14.近三年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记录及重要决议;

15.其他重要资料;

四、备注

16.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

17.全套工商资料可以由公司派人到工商局查询复印。除每年年检报告外,其余都应该复印下来;

18.公司提供的资料必须是最新的、有效的资料;

4.关于律师的尽职调查报告格式 篇四

根据××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检资料,其目前合法存续;但其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资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让其100%股权后,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剩余的×××万元出资的义务,否则××公司的存续将存在法律障碍。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设立时的三位股东制定的;根据到目前为止××公司提供的资料,××年××月××日,由于二期出资××万元的到位,××公司股东会对章程第7条进行过修改;此后于××年××月××日,由于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会对章程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该公司设有股东会、执行董事一名和监事一名。

2.3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经理一名。其中,×××为执行董事,×××为公司监事,×××为公司经理。

(三)××公司的生产设备和知识产权

3.1 ××公司的生产设备

根据××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书》, ××公司的生产设备的评估价值为××元人民币。

3.2 ××公司的知识产权

根据××公司的陈述,其目前未拥有任何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也未提出任何商标、专利申请。

本所律师未得到任何有关××公司《企业保密协议》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产

4.1土地使用权

4.1.1土地租赁

根据bb与cc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书》, cc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的××亩土地租赁给bb的全资子公司使用,期限为,租金为××万元,全年租金上限为×××万元。

4.1.2土地租赁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bb与cc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的承租土地的主体为bb的全资子公司,而××公司并非bb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应获得cc有限公司对此种情况的书面确认。此外,cc有限公司将其无建筑物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没有法律依据,其合法性存在疑问。

4.2房屋所有权

4.2.1房屋状况

根据××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报字[2006]第××号《评估报告书》, ××公司共拥有房屋建筑物××幢,建筑面积××平方米;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项;评估价值为××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的陈述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所有房产均未办理《房地产权证》。

4.2.2房屋状况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其办理权证存在法律障碍。

(五)××公司的业务

5.1 ××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

5.2 ××公司持有的许可证和证书

5.2.1有关生产经营的许可证

经本所律师审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化学品生产企业核定证明材料》,证明其生产的××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5.2.2有关的环保验收

5.并购中的律师尽职调查注意事项 篇五

随着我国《证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等法规的出台,企业间的并购风潮方兴未艾,但由于我国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旧体制依然留下许多残余,而我国又没有一套与国际上接轨的、可以通行的法规制度,从许多现行企业并购的案例来看,其中存在的法律缺陷较多,究其原因之一,是缺乏律师参与其中的尽职调查。那么,律师在企业并购中,应进行那些并购尽职调查呢?根据我们对现有法律的了解和实务经验,我们认为,律师参与企业的并购尽职调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目标公司的组织和产权结构进行调查

所谓目标公司是指拟被并购的企业,包括所有制类型、公司的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或其它直接或间接拥有某种利益的组织机构。

对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的调查,应包括以下范围的信息资料:

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文件及补充条款、规章制度和补充文件。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记录、股东名单和已签发的股票数量、未售出的股票数量、股票转让记录、相关的股东、或第三人签署的有关选举、股票的处置或收购的协议、所有的与股东沟通的季度、或其它定期的报告、从事经营业务的范围、经营范围内经营声誉及纳税证明、有关包括所有股东权益的反收购措施的所有文件。有关业务合并、资产处置或收购(不管是否完成)的所有协议、有关目标公司被卖方出售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协议、与收购协议有关的协议和有关收购、证券方面的所有文件。

二、对附属法律文件的调查

所谓附属法律文件是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在并购前夕与有关公司、人员所订立的各项契约。调查清这些文件,对于了解目标公司的或有事务十分有益。这些附属法律文件主要有:

目标公司所有附属机构(包括不上市的股票持有人、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中持有超过5%资本金股票的人员)以及所有公司和其附属机构、合作公司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所有公司与上述所列单位和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不管这些文件现在是否生效)、有关分担税务责任的协议、保障协议、租赁协议、保证书、咨询、管理和其他服务协议、关于设施和功能共享协议、购买和销售合同、许可证协议。

三、对目标公司债务和或有义务的调查

所谓债务和或有义务主要是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结构在并购前对外所发生的债务以及可能发生的义务。这些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所欠债务清单。

2、证明借钱、借物等的债务性文件以及与债权人协商的补充性文件或放弃债权文件。

3、所有的证券交易文件、信用凭单、抵押文件、信托书、保证书、分期付款购货合同、资金拆借协议、信用证、有条件的赔偿义务文件和其他涉及到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收购问题、其他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有全部或部分责任等的有关文件。

4、涉及由目标公司、附属机构以及它们的经营管理者、董事、主要股东进行贷款的文件。

5、由目标公司或附属机构签发的企业债券和信用证文件。

6、与借款者沟通或给予借款者的报告文件,包括所有的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独立的会计师递交给借款者的相关文件。

四、对地方政府规定的调查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加之我国法律规定相对的原则性,因此各地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往往制定了较多的地方行政规章,这些规章对于并购企业而言往往难于了解,为此需要进行调查,这对于并购后的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地方政府规定的调查主要包括二类内容,第一是地方政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普遍规定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第二是地方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特殊政策如:签发给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各类许可证明的复印件。所有递交给政府管理机构沟通的报告和文件的复印件。有关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违反政府法规而收到的报告、通知、函等有关文件。

五、对税务政策的调查

这类调查应包括:

1、由目标公司制作的或关于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关税收返还的文件,最新的税务当局的审计报告和税务代理机构的审查报告和其他相关的函件。

2、有关涉及税务事项与税务当局的争议情况的最终结论或相关材料。

3、关于销售税、使用税、增值税等评估、审计文件。

4、有关增值税的安排、计算和支付、以及罚金或罚息的文件。

5、有关涉及目标公司的企业间交易以及离开企业集团后企业间可清算的帐户信息。

6、有关目标公司涉及到企业间分配和义务的信息。

六、对目标公司财务数据的调查

财务数据是一个企业优良与否的标志。但是,一个企业在经营中出于各种原因,其财务数据往往可以作出不同的处理,所以有些企业的财务数据并不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为此有必要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作必要的调查。这些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所有就目标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向证券管理当局递交的文件。

2、所有审计或未审计过的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独立会计师对这些报表所出的报告。

3、所有来自审计师对目标公司管理建议和报告以及目标公司与审计师之间往来的函件。

4、内部预算和项目准备情况的文件,包括描述这些预算和项目的备忘录。

5、资产总量和可接受审查的帐目。

6、销售、经营收入和土地使用权。

7、销售、货物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的详细情况。

8、形式上的项目和可能发生责任的平衡表。

9、外汇汇率调整的详细情况。

10、各类储备的详细情况。

11、过去5年主要经营和帐目变化的审查。

12、采纳新的会计准则对原有会计准则的影响。

13、目标公司审计师的姓名、地址和联络方式。

七、对目标公司已有管理和人才资源的调查

目标公司已有的管理和人才资源是并购企业应十分重视的一项调查,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其核心是人才与管理。为此,在这方面应调查的信息资料需包括以下范围: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现有主要人才的个人档案。

2、聘用合同资料

3、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有关员工福利规定的文件。

4、保守目标公司机密、知识产权转让、竞业禁止条款的协议。

5、经营管理者和关键人员以及他们的年薪和待遇情况。

6、所有的选择权和股票增值权的价格细目表。

7、员工利益计划,如(1)退休金(2)股票选择和增值权(3)奖金(4)利益分享(5)分期补贴(6)权利参与(7)退休(8)人身保险(9)丧失劳动能力补助(10)储蓄(11)离职、保险、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

八、对法律纠纷情况调查

诉讼或仲裁对企业而言,不论是作原告或是被告,往往都是出于无奈。就诉讼而言,对企业来说就意味着对企业经营的威胁。这是并购企业必须考虑的重要事项之一。在这方面,律师应作的调查范围为:

1、列出正在进行的、或已受到威胁的诉讼、仲裁或政府调查(包括国内或国外)情况清单,包括当事人、损害赔偿情况、诉讼类型、保险金额、保险公司的态度等。

2、所有的诉讼、仲裁、政府调查的有关文件。

3、列出所有由法院、仲裁委员会、政府机构作出的、对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命令、禁令、执行令的清单。

4、由律师写给审计师的有关诉讼和其他法律纠纷的函件。

5、所有提出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函件。

6、所有有关受到威胁的政府调查或宣称目标公司违法的函件。

7、是否存在被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情况。

九、对资产情况的调查

对目标公司资产的调查主要包括: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合法拥有或租赁拥有的不动产,指明每一幅不动产的所有权、方位、使用情况,如系租赁拥有,列出租赁期限、续签条件、租赁义务等情况。

2、上述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保险情况。

3、出租或承租的履行情况

4、所有有关不动产的评估报告。5存货的细目表、6设备使用状况、7、有关有形资产收购或处置的有效协议。

十、对目标公司经营状态的调查

主要对目标公司近三年经营状态的调查,主要包括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对外签订的所有协议,包括合资协议、战略联盟协议、合伙协议、管理协议、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等。

2、一定时期内所有的已购资产的供货商的情况清单。

3、主要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的复印件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的说明。

4、所有的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分拨、委托、代理、代表协议复印件以及独立销售商或分拨商的名单。

5、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产品的消费者的清单。

6、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说明材料。

7、目标公司在国内或地区内主要竞争者的名单。

8、目标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格式,包括但不限于订购单、售货单、分配表格等。

9、一定时期内对外作出的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10、有关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和广告品的拷贝。

十一、对目标公司保险情况调查

这里所指的保险是指一个企业的所参与的广义保险,不仅指一个企业参与的财产保险,还包括其所参与的产品责任等保险。这不仅可以反映一个目标公司的财产保险意识,还可以反映其产品在市场中的单位。因此,律师在这方面应调查的范围是:

目标公司所参与的所有的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保险种如:(1)一般责任保险(2)产品责任保险(3)火险或其他灾害险(4)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5)雇员的人身保险 此外,还有目标公司参与保险的有关上述保险险种是否充分合适的报告和函件,以及在这种保险单下权利的保留、拒绝赔偿的报告和函件。

十二、实质性协议

1、有关实质性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情况,影响或合理地认为会影响目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有关情况。

2、其他一些上述事项中尚未列出的实质性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第三方同意才能履行的协议

(2)作为计划中的交易活动的结果可能导致违约的协议

(3)以任何方法在目标公司和其他实际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签署的限制竞争和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十三、对环境问题的调查

环境问题主要是指目标公司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在这方面主要调查:

1、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过去或现在面临的环境问题的内部报告。

2、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根据国家、省或当地政府环境部门或授权机构对产品影响环境所作的陈述或报告的复印件。

3、针对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有关环境问题作出的通报、投诉、诉讼或其他相类似文件。

十四、对市场开拓和价格问题的调查

目标公司是否有并购的价值?并购后是否能达到并购的期望值?衡量的标准之一是:目标公司的市场开庭和价格程度。在这方面,律师应帮助并购公司进行如下内容的调查。

1、来自消费者或竞争者关于价格问题的投诉信或法律控告文件。

2、为开发和实施市场开拓计划或战略而

准备的业务计划、销售预测、价格政策、价格趋势等文件。

3、有关访问和征求消费者、供应商或分拨商意见的报告。

4、来自销售代理商的竞争性价格或竞争性信息的情况。

5、公开的或不公开的价格清单。

6、涉及价格或促销计划交易的通告。

7、足以表明销售和购买的标准条款和有关条件的文件。

8、有关价格浮动的政策,如打折、合作性广告等。

十五、有关知识产权的调查

知识就是生产力。对企业而言这里的知识主要是指一个企业所拥有的技术能力,它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和消化、运用技术的能力。在这方面,律师的调查主要包括:

1、所有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拥有或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

2、一种非法律的技术性评估和特殊知识构成的并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知识性集成,如被采纳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涉及特殊技术开发的作者、提供者、独立承包商、雇员的名单清单和有关雇佣开发协议文件。

4、列出非专利保护的专有产品的清单,这些专有产品之所以不申请专利是为了保证它的专有性秘密。

5、所有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证明、省的注册证明和国外注册证明。

6、足以证明下列情况的所有文件:

(1)正在向有关知识产权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的文件

(2)正处在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反对或撤销程序中的文件

(3)需要向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文件

(4)申请撤销、反对、重新审查已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件

(5)国内或国外拒绝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7、其他影响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

8、所有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秘密、雇佣发明转让、或其他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作为当事人并对其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第三者的专有信息或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

十六、对目标公司的其他调查

1、所有送交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董事会的有关非法支付或有疑问活动的报告,包括支付给政府官员的情况。

2、由投资银行、工程公司、管理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集体机构对目标公司或其经营活动所作的近期分析,如市场调研、信用报告和其他类型的报告。

3、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业务、经营或产品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管理、市场开拓、销售或类似的报告。

4、所有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对外发布的新闻报道。

5、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它们的产品、服务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报道和介绍手册。

6、任何根据你的判断对并购者来说是重要的、需要披露的涉及到目标公司的业务的财务情况的信息和文件。

6.医院尽职调查工作方案和报告 篇六

一、医院改制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

1、核实资产

2、审计财务报表

3、掌握医院组织、人员结构和分工

4、掌握医院业务和管理现况

5、诊断医院存在主要问题

6、了解医院管理团队和员工对改制的态度

7、汇编医院目前管理制度

8、分析医院市场竞争环境

9、初步规划医院总体发展思路和医院土地使用

二、改制尽职调查安排:

1、起草及修改改制尽职调查工作

2、明确尽职调查人员和各小组人员分工

3、尽职调查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安排

4、医院尽职调查

5、相关部门和商业机构的调研

6、起草及修改尽职调查报告(草案)

7、提出尽职调查报告(讨论稿)

8、尽职调查人员复查相关内容、明确后期工作

9、提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清单

10、完成尽职调查,医院外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总结。

三、尽职调查地点和对象:

1、医院:

2、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卫生、民政、工商、税务、财政、国资委、土地、人事、劳动、组织部、统计等部委办局机关部门

3、其他有必要调查的商业机构和人员:主要债权人、保险公司、设计院、供水、供电、同行业医院、供应商、社区、退休管理人员、代表性病人、医院各层面员工、典型合作伙伴等

四、尽职调查人员和报告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人员:

3、外聘顾问中介:

4、尽职调查报告撰写人:

五、医院尽职调查报告

(一)、医院简介:

1、医院建院历史

2、现有在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人员。

3、开放病床张数

4、医疗医技科室和专业病区。

5、年门急诊量人次,出院病人人次,医院年业务收入。

6、资产负债率

7、医院帐面总资产(不含土地),8、负债:

银行贷款,政府间贷款,欠购药、购卫生材料、购器械款,职工集资等,9、资产负债率

10、医院的主体建筑:门诊楼和病房楼情况!

(二)、医院规模、科室及人员情况

1、床位及科室设置:

2、人员结构:现在在册职工人,在岗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副高级积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医疗骨干技术人员来源等

3、医疗设备:

4、行政职能科室:

5、分院和门诊部简介:

(三)、近年来业务收入和盈亏情况

1、年医院业务总收入和增长幅度

2、财政月补贴额

3、年支出总额

4、收支相抵约是否有赤字。

(四)、医院资产财务情况:

1、应收帐款

2、存 货

3、应付帐款

4、固定资产

(1)土地(2)、房屋建筑物:(a)办公楼;(b)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医技大楼;(c)配电房、仓库、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后勤用房;(d)医院员工宿舍

(3)医院设备:了解设备帐面资产,从投资回报的角度判断设备重置价格。

5、债权债务、担保抵押及诉讼情况

(1).担保和抵押:(2)债务:(3)、债权:(4)、诉讼清单

六、对医院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判断: 1.医院属于市医疗市场的第几梯队?

2.医院所处区域是老城区,还是城市的发展方向上? 3.医院所获荣誉和党政各级政府领导关心医院的发展情况? 4.医院的行业市场定位是否准确,专科是否突出,市场成长空间?

5.医院营销模式是否有自己独特方式,专家推广及业务推广相结合效果?

6.医院是否有高规格的专家顾问委员会? 7.医院技术及骨干在同行业中的口啤?

8.国家公共卫生政策变化是否有利于该行业及医院发展? 9.医院合作伙伴?,技术开发方向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 10.医院固定资产?占地面积?有无扩建的空间?

11.医院与卫生局等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和政策等渠道关系是否正常?

12、医院主要竞争对手的判断。

七、尽职调查工作报告的相关附件:

1、医院近三年及尽职调查前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 金流量表:

2、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3、医院规划图、总平面图、科室楼层分布:

4、医院五年发展规划:

5、医院在建项目清单:

6、医院债权、债务清单:

7、医院资产清单:

8、医院主要设备一览表:

9、医院员工清册:

10、医院业务科室和管理组织机构一览表:

11、市和区域医疗市场调研报告:

12、医院主要业务成果和医院荣誉:

13、医院文宣资料汇编:

14、医院改制的主要问题:

15、医院改制工作程序;

16、医院上年工作总结和本年工作计划安排;

17、医院近三年职代会议案和会议纪要等文件。

并购交易中的尽职调查和 IPO 中的尽职调查有没有什么区别?

一、IPO尽调

IPO尽调中,拟上市公司是被尽调方,实施尽调的主体是券商和 律师,会计师在出报告前的审计本身就是一个调查过程。决定公司能否IPO的是什么呢?IPO大体说来条件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能否持续盈利;第二方面是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第三方面是过去经营是否合法合规。

第一方面是最核心的内容,考核公司是否过去真实盈利(在现有审核体制下),并且是否在未来预期持续盈利。不能盈利会带来很多衍生问题,尤其是财务的真实性问题,财务造假对于券商律师会计师都是巨大的业务风险。财务的真实性落实到最底层通常是由会计师核验的,但是从商业实质上进行判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途径。

第二方面是否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即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五个方面独立,除了业务独立问题外,其余四个独立问题都很好解决,只是一个程序性事宜为主的规范过程;业务独立有时候并不好解决,比如对于下游客户的重大依赖可能成为IPO难以逾越的障碍。

第三方面是报告期间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过去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是否持续到报告期,包括喜闻乐见的重大出资不实(从这个角度看,法定资本制改为授权资本制是大好事)、环保、税务、非法集资问题等等„„

另外还有各种涉及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的点,都需要认真核查,可能一个董事任职资格的问题就会成为致使IPO失败的“杀手”。

二、并购尽调

并购尽调弄清楚两方面:第一方面是交易是否划算;第二方面是 交易是否安全。

影响交易是否划算的点包括:

1、业务实质情况如何(会体现在业务、财务数据上);

2、业务预期前景如何;

3、并购后业务是否产生协同效应;

4、预期的交易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影响交易是否安全包括:

1、财务真实性;

2、资金交易过程中流转是否安全;

3、业务和交易是否有法律风险;

4、是否存在或有负债等问题;

5、并购后人的问题会不会成为大问题,包括管理团队、企业文化融合等。

7.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篇七

1、公司注册登记文件

(1)公司章程(投资协议、意向书、备忘录)

(2)营业执照、行业批件(含资质证书)

(3)三年内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审计室提供)

(4)二年内媒体公开披露信息(自查)

(5)分支机构分布一览表

(6)控股参股公司及持股比例一览表(自查自制+对方提供)

(7)公司历史沿革资料(自查)

(8)股东名册及持股比例(自查+对方提供)

(9)出资证明及验资报告(自查)

(10)公司组织结构图(对方提供)

(11)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自查+对方提供)

2、投资/融资

(1)重大对外投资合同(联营、并购、承包经营、投资协议,含境外投资)

(2)限制股东权利的合同/协议(如股权转让受限、表决权受限、回购安排、委托投资、股权托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

(3)全部借贷文件(借贷合同、担保抵押合同),其他重大欠款(如股东贷款、公司拆

借等)文件;

(4)重要子公司的上述文件

(5)全部融资租赁文件(如有)

(6)股票、债券发行(增发)文件(自查、询问)

3、诉讼(对方提供)

(1)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调查处罚案件

(2)潜在诉讼、仲裁或行政调查处罚案件(有现实威胁者)

(3)合格律师对上述事项的法律意见或评估报告

(4)限制公司某项未来活动的合同或判决裁定(如有)

(5)重要子公司的上述文件

4、重大合同(未履行完毕者)(对方提供)

(1)重大采购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房地产销售合同

(2)包销协议(如有)、进出口合同(格式文本)

(3)保险合同及未决理赔事项

(4)限制公司竞争的合同/协议(如独家许可合同/协议,市场瓜分协议)

(5)与政府达成的合同/协议(如重组上市、政府采购、就业、治安、完税等协议性安排)

(6)公司证券(股权、股票、债券)买卖协议(如有)

(7)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权利证书及许可合同

(8)公司与公司股东及高管人员之间的商务合同/协议(如有)

(9)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商务合同/协议(如有)

(10)租赁合同

(11)公用事业许可使用协议

(12)加工承揽协议

(13)对外担保合同

(14)其它重大合同(50万元以上者),如广告、咨询、代理等

5、土地房屋及设备设施(自查+对方提供)

(1)土地使用证及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并且列清单)

(2)房产证及转让合同(并且列清单)

(3)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列清单)

(4)重大设备设施产权证明(合同/发票/进口报关单和固定资产清单、在建工程清单)

6、环保(询问+对方提供)

(1)环保专家提供的环保调查评估报告

(2)环保工程设施投资额及设施清单

(3)政府环保要求

(4)环保备付准备金(如有)

7、劳动人事(对方提供)

(1)高管人员聘用协议

(2)现有管理团队、在职职工、临时工、离退休人员名单

(3)管理层现有福利待遇安排

(4)员工现有福利待遇安排

(5)未决劳动人事争议及潜在争议

(6)企业社保状态

8、税务(对方提供)

(1)三年内完税凭证

(2)公司税收待遇证明文件(含优惠待遇和差别待遇)

(3)税务登记证

9、其他

(1)公司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情况(观察、询问)

(2)公司法制化建设(观察、询问)

(3)公司国际化情况(观察、询问)

(4)公司营销组织结构模式(提供)

(5)公司设备老化情况(观察、询问)

8.尽职调查报告 篇八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账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概述

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咨询公司尽职调查提纲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

2、公司历史沿革;

3、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5、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6、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主要单位情况介绍;

7、公司员工状况,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结构、岗位分布结构和技术职称分布结构;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9、公司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公司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公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计划情况。

二、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现在建立的组织管理结构;

2、公司章程;

3、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4、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情况、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

5、公司和上述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

6、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7、公司附属公司(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

8、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内资金河谷业务往来情况;

9、公司与上述全资附属公司(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

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

10、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介绍。

三、供应

1、公司在业务中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及其他辅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上述原材料主要供应商的情况,公司有无与有关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若有,请说明合同的主要条款;

3、请列出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总采购中所占的比例;

4、公司主要外协厂商名单及基本情况,外协部件明细,外协模具明细及分布情况,各外协件价格及供货周期,外协厂商资质认证情况;

5、公司有无进口原材料,若有,该进口原材料的比重,国家对进口该原材料有无政策上的限制;

6、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交易的结算方式、有无信用交易;

7、公司对主要能源的消耗情况。

四、业务和产品

1、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描述,各业务在整个业务收入中的重要性;

2、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的该行业背景资料;

3、该业务的发展前景;

4、主要业务近年来增长情况,包括销量、收入、市场份额、销售价格走势,各类产品在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中各自的比重;

5、公司产品系列,产品零部件构成细分及明细;

6、公司产品结构,分类介绍公司目前所生产主要产品情况和近年来销售情况;产品需求状况;

7、上述产品的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功能和用途、应用的主要技术、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竞争力等情况;针对的特定消费群体;

8、公司是否有专利产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护措施;

9、公司产品使用何种商标进行销售,上述商标是否为公司注册独家使用;

10、上述产品所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

11、公司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增强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将采取那些措施;

12、公司新产品开发情况;

五、销售

1、简述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市场开拓及销售网络的建立历程;

2、公司主要客户有哪些,并介绍主要客户的有关情况,主要客户在公司销售总额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户的地域分布状况;

3、公司产品国内主要销售地域,销售管理及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4、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外销主要国家和地区分布结构及比例;

5、公司是否有长期固定价格销售合同;

6、公司扩大销售的主要措施和营销手段;

7、销售人员的结构情况,包括人数、学历、工作经验、分工等;

8、公司对销售人员的主要激励措施;

9、公司的广告策略如何,广告的主要媒体及在每一媒体上广告费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总支出数额及增长情况,广告费用总支出占公司费用总支出的比例;

10、请列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主要竞争对手主要资料,公司和主要竞争对手在国内外市场上各自所占的市场比例;

11、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哪些售后服务,具体怎样安排;

12、公司的赊销期限一般多长,赊销部分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多大;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坏帐,每年实际坏帐金额占应收帐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赊销客户的情况及信誉;

13、公司是否拥有进出口权,若无,公司主要委托那家外贸公司代理,该外贸公司主要情况介绍;

14、我国加入WTO后,对公司产品有哪些影响;

六、研究与开发

1、请详细介绍公司研究所的情况,包括成立的时间,研究开发实力、已经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主要研究设备、研究开发手段、研究开发程序、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结构等情况;

2、公司技术开发人员的结构,工程师和主要技术开发人员的简历;

3、与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开发机构名单及合作开发情况;合作单位主要情况介绍;

4、公司目前自主拥有的主要专利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情况,包括名称、用途、应用情况,获奖情况;

5、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6、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及新产品有哪些;

7、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周期,8、未来计划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七、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经营设施

1、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包括主要设备名称、原值、净值、数量、使用及折旧情况、技术先进程度;

2、按生产经营用途、辅助生产经营用途、非生产经营用途、办公用途、运输用途和其他用途分类,固定资产分布情况;

3、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等物业设施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原值、净值、折旧情况以及取得方式;

4、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名称、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进展情况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门的许可;

5、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土地的性质、面积、市场价格、取得方式和当时购买价格(租赁价格);

八、公司财务

1、公司收入、利润来源及构成;

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3、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5、公司主要支出的构成情况;

6、公司前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资产负债比率等财务指标;

7、公司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8、对公司未来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有哪些。

9、公司目前执行的各种税率情况;

九、主要债权和债务

1、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债权,该债权形成的原因;

2、公司目前主要的银行贷款,该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贷款;

3、公司对关联人(股东、员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况;

4、公司对主要股东和其他公司及企业的借款进行担保及低抵押情况;

十、投资项目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可行性、立项情况、用途、投资总额、计划开工日期、项目背景资料、投资回收期、财务收益率,达产后每年销售收入和盈利情况;

2、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技术先进程度,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和对整个公司发展的影响;

3、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主要投资项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项目情况介绍。

十一、其他

1、公司现在所使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先进程度、成熟程度、特点、性能和优势;

2、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经营优势、管理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

3、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涉及有法律诉讼,如有,对公司影响如何;

十二.行业背景资料

1、请介绍近年来行业发展的情况;

2、国家对该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管理措施,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

3、该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并介绍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年生产能力、年实际产量、年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市场分额、在国内市场地位;

4、国外该行业的发展情况;

5、国家现行相关政策对该行业的影响;

9.尽职调查[推荐] 篇九

1.(二)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做好

(二)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做好法律评估境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通常会进行经济、法律与技术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在这三方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制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分析报告,以进行投资的初步决策。其中,法律尽职调查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境外投资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因项目而异,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作不同的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境外投资法律尽职调查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可以深入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法律与政策、了解拟投资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法律与政策;了解被投资主体或合作伙伴的经营状况及法律状况,对被投资主体或合作伙伴进行法律评估;为下一步选择投资方式、设计交易结构提供基础;为了解项目的审批程序与流程提供基础。

10.对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篇十

刘瑞峰

一、关于债权资料的审核

详细掌握债权资料是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提基础,尽管对于执业经历比较丰富的律师,尤其是曾经或正在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来讲,债权资料的审核(或审查)相对非常简单。众所周知的是,此类相对简单的辅助性工作绝大部分由律师助理、法律秘书来完成,作为律师,对个案基本资料的详尽分析研究主要建立在助理、秘书的辅助工作基础之上。而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项目较多,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处置的特点,工作量较大;另一方面助理、秘书工作经验相对较少,对某些债权资料的重要性可能认识不够,容易造成遗漏或疏忽,从而带来风险。因此,债权资料的审核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不良资产债权资料一般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类及催收类资料

诸如借款、保证、抵/质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协议、承债协议、催收通知等。主要通过审查借款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利率/利息计算标准、借款用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方式、保证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抵押物是否登记等。实践中,由于部分不良贷款为贷新还旧,有的借款合同明确用途为贷新还旧,有的却并未载明(或仅在借款凭证上载明贷新还旧),后者,则应注意保证人是否另行签署保证人声明,表明对贷新还旧的明知,或是否为旧贷的保证人(旧合同);有的实际借款期限即借款凭证载明的借款期限和借款合同不一致,影响对诉讼时效期间的分析;有的抵押物未办理登记,或抵押物登记证和抵押合同不一致,影响是否享有抵押权。

第二,债务人信息资料及银行内部管理资料

诸如营业执照、章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通过审查获取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便于下一步工商登记调查;获取借款人和保证人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母子公司,是否影响担保效力;获取评估/审计报告中债务人财产信息,便于下一步财产登记调查。

诸如贷前审查报告、债务人贷前提供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担保核对函、贷后管理报告等。通过审查获取贷款是否为展期,是否为贷新还旧,担保人是否明知,担保人权力机构是否通过决议提供担保,便于分析担保效力。第三,诉讼类法律文书资料

有些不良资产项目原债权银行已提起诉讼,或未审结,或已审结,或已进入执行阶段,或系通过诉讼中断时效(裁定)。对于拟再次起诉或未审结或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应注意审查诉讼时效期间、财产保全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防止出现疏漏,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对于已审结进入执行阶段的,则需审查执行中是否查封、冻结财产及期限,是否有财产变现裁定,是否中止或终结执行,以便下一步的财产调查、恢复执行,同时也避免对已变现财产重复调查。

二、关于债务人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

应该说,对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是律师业务最基本的技能之一,但是不同类别的案件所需求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也不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有严格的一系列程序,对债务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也要求尽量完善,以便选择处置方案。而对于律师,充分详尽的企业工商资料可能在案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企业工商资料中所可能存在法律责任的若干项目应当予以重视。工商登记资料调查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企业股东及所持股份比例,包括设立、变更等资料,了解企业的股本结构,因为很多企业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股东予以注销。根据以往的司法解释,被吊销企业的股东应承担清算责任,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则判决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未清算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若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则可能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被注销企业的股东(未清算)则可能承担承债责任。

第二,企业设立时、增资时的验资报告等资料,审查企业股东出资是否实际出资,当然对于货币出资,只要验资形式上符合规定,则一般只能认定为出资到位;但如果出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专利等方式的,尽管验资机构出具符合形式要件的验资报告,也不能代表出资已到位,尚需要审查相关权利的转让手续是否办理,若未办理,则应当属于出资不实,责任股东应在出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企业改制之相关批准文件、产权转让合同等资料,有一部分企业偿债意愿很差,企图逃避金融债务,政府相关部门也可能考虑企业经营及职工因素,或甩包袱的观念,纵容甚至支持企业进行各种五花八门方式的改制。因此,细致审查企业改制文件,是确定改制企业民事责任,防止改制企业逃避债务的必要步骤。

第四,可能存在的企业评估、审计报告及分支机构、对外投资等资料。此类资料对债务人的责任承担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是,对于了解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资产线索却是必不可少的,可能存在的企业房地产权利证书、分支机构、子公司名称至少会为企业资产调查提供部分相对明确的目标,节省调查成本和时间。

三、关于债务人房地产情况的调查

鉴于大部分不良资产项目的债务企业处于经营不佳状态,其货币资金动向相对极其隐秘,开立基本账户基本不用,而房地产作为其主要固定资产相对不便隐匿、转移。因此,对债务人房地产的调查,是目前最直接、最便利的查找债务人资产的方式,相对于设备、股权等其他资产,房地产也比较易于变现。房地产调查主要应包括:

第一,房地产权属,具体为证号、座落、面积、建成年代、用途、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等;第二,房地产抵押,具体为他项权证号、抵押权人、设置抵押日期、抵押担保金额,房产、地产是否同时或分别设置抵押等;第三,房地产查封,具体为查封法院、法律文书、涉案当事人、涉案金额、查封范围、查封期限、是否有轮候查封等。鉴于某些地方房产、地产为同一机关,而某些地方则分别管理,因此,上述事项须根据情况不同进行调查;鉴于房地产相关部门档案管理可能不规范,有些企业变更名称后,房地产档案未办理变更,因此,在进行调查时,注意企业旧名称与现名称应一并查询,避免遗漏。

另外,由于对企业房地产调查完毕后,应尽可能的现场察看,一方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了解企业房地产使用现状。实践中,部分企业可能将房地产对外出租获取租金收益,也可能部分房产或闲置或已拆除,实际情况和登记档案并不一致。

四、关于调查报告(法律意见)的出具

各资产管理公司对调查报告都有不同的格式文本,对报告的内容也有不同的要求,但其目的是一致的,即债务人是否负有民事责任,是否具有偿债能力,何种方式处置债权最为有利。因此,调查报告内容不外乎债权情况、债务人情况、债务人资产情况、债务人法律责任、法律意见。

而律师的法律意见重点则在于根据债权情况分析债务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债务人是否具有偿债能力,并结合司法实践出具参考性意见。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收债权时不可能对每一个项目都作全面了解,对于客观调查情况,调查报告应务必详尽,尽可能的将所有能够落实清楚的事项清晰阐述,以使委托人能够审阅时能够一目了然。

衡量律师专业知识水平的主要环节在于法律责任的分析,尽管资产管理公司案件有专门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对于其他金融案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对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运用,却不是孤立的,是建立在对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基础法律法规上的。

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掌握、正确理解和适用,应该起始于债权资料审核阶段,贯穿于整个法律服务的过程之中。如诉讼时效问题、保证期间问题、债权转让问题、保证或抵押效力问题、出资是否到位问题、注/吊销责任主体民事责任问题、抵押权及抵押物处置问题、财产保全问题、保全物(房地产、股权、到期债权等)执行问题、追加/变更被执行人问题、破产问题等。

尽管资产管理公司人员长期从事不良资产处置,部分人员来自于银行法律部门,但其大部分人员并非专门法务人员。因此,对于上述法律责任的分析,法律依据应当予以合理综合充分引用,严谨、详细。根据债务人法律责任和偿债能力,尚需要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客观情况(如司法保护、地方保护因素),出具可行性意见,以供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参考。

法律尽职调查仅仅是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小小环节,但笔者认为这一小环节是其它法律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这个坚实的基础上,诉讼、执行或债权转股权、债务重组、转让等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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