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林镇中心小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2024-09-30

槐林镇中心小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精选3篇)

1.槐林镇中心小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篇一

朝阳中心小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查报告

李大军

各位代表:

我受学校工会的委托,向参加本次教代会的全体代表作提案审查报告。

代表们,你们受全体教职工的委托,本着为科教兴国战略目标和学校远景规划,为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跨世纪合格人才的愿望,以主人翁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大会提出了各种提案。本届大会先后共收到了代表提案共5件,提出的意见共12条。这些提案,按部门、类型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属于上级有关部门的1、加大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备,优化教育环境。

二、属于学校行政、工会方面的1、师资调配问题:

(1)建议加强薄弱学科建设,合理调配师资水平,做到学科“一把尺”;

(2)鼓励教师1~6年跟班上大循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教育教学问题:

(1)多组织教师外出观摩、学习,特别是要加强教师外出学习观摩的机会,以获取先进的教学、管理方法;

(2)加大教师的教育理念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3)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大对教育教学的投入,提高班主任,对教师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比赛应加大扶持力度,对获奖教师予以嘉奖;

(5)期末测试要严抓考风,做到公平公正。

3、绩效工资发放问题:

(1)绩效工资发放应体现重奖轻罚;

(2)对教学目标奖的设置(及格率95%、良好率75%、优秀率45%)中,低段较容易达到,而高段语文可能会难些;

(3)每个月应给教师1—2天机动假,课务自行安排。

4、其它:

(1)学生课间用餐时,学校应当给予用餐场所,因为学生在走廊或教室用餐即不卫生又不雅观。

各位代表,以上各项提案,已经提请提案小组审查过了,今后,我们会按照各项提案归属部门,转告给有关部门,争取得到解决,如果暂不能解决的,也会有个说法。

代表们,当前形势大好,我国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改革步伐加快,教育成果显著。代表们以上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是我校教育事业在改革浪潮中所面临的困难在各方面的表现。我相信是能克服的。为此,我们要乘科教兴国的东风振奋精神,乐于奉献,转变观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迎接新课程实施给教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议做出新的贡献。

2.槐林镇中心小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篇二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教职工在50人以下的学校可召开教职工大会,50人以上的学校可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确良1/4到1/3,其分配要体现教师为主,代表产生后,编成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议员由筹备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表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至9人,主持召开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教师五认真工作考核办法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讨论教职工住房分配,调整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宜,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参与民主管理。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的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

十、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和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庞光镇中心学校

2012年9月

庞光镇中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渭桥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三

为保障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监督学校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事项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六、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依法行事,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开展工作。

八、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九、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十、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十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作为特缴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十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行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

十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四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开一次代表会议。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十五、学校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开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支部批准。

(四)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十六、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十七、违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十八、本制度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2005年1月1日执行。

休宁县渭桥中心小学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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