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题

2025-01-12

社保题(精选7篇)

1.社保附件1:《社保缴纳告知书》 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使乙方老有所养,病有所依,甲方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为了避免经济纠纷,保障双方利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对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就社会保险缴纳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予以告知:

1、甲方按照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规定为乙方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

甲方和乙方应承担的保险费用)。

2、乙方应承担保险费用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规定提前代

缴。费用数额由甲方从乙方月工资中逐月扣回。

3、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甲方即不再承担乙方社会保险费代缴义

务。跨月代缴产生差额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月工资中全额扣回。

4、乙方如不能退还所欠甲方代缴社保费用,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

款的权力。

5、乙方社会保险缴纳办理材料需于试用期第25日前提供至公司人力部,所提供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所需材料项目见(附件1)。

6、因逾期或未能提供相关有效材料和手续而造成社保缴纳延迟的损失和责

任由乙方本人自行全权承担。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

2附件1:

1、本人在原单位办理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复印件1份;

2、本人在原单位办理的社保卡号、医保卡号;

3、本人户口证明:户口本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适用于社保

首次办理者);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白底1寸彩照2张。

甲方:乙

2.社保题 篇二

目前我国要求的是全民参保,在企业上班的人可以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保,那么对于自由职业人或者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缴纳社保,自己想交社保,又不知道怎么缴纳的人群怎么办呢?别着急西安搜才人力帮您完全解读。

一般个人能交的社保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纳

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人员,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两张彩色免冠照片,在我中心“档案托管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区”建立社保参保档案。然后,在二楼导办台领取、填写《新增养老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档案托管合同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我中心“社保缴费和医保关系转入、新建服务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养老保险金。根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以陕西省上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七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按20%比例缴纳当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档次由参保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一经选定,内无法变更。缴纳时间为缴费标准公布后至当年12月底,一次缴纳全年。根据有关政策规定,6月后缴纳当养老保险金,将按月加收利息,并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不需缴纳滞纳金。如缴费标准公布于6月以后,加收利息时间按照省社保局通知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

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购买城居医疗保险,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户口管辖的社区居委会或者社保所缴费登记,即可购买。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村委会会通知你什么时候交,会统一办理。如何你是个体户参保,可以

3.社保题 篇三

不少小伙伴了解完4050社保补贴政策之后发现自己的父母满足申请条件,下面简历表格小编就来为大家说明一下4050社保怎么办理,快来了解一下4050社保补贴申请书吧~

关键词:4050社保怎么办理,4050社保补贴申请书

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②《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③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④2008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⑤《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⑥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以下是4050社保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人缴纳当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以上就是关于4050社保怎么办理,4050社保补贴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啦,需要帮父母申请的小伙伴可以对照上文准备好相应材料以便办理~

4.社保题 篇四

活动期间,我分局积极开展各类政策宣传活动,对“12333”电话咨询服务、“诊疗一卡通”应用等作了大力宣传,加强广大参保人对社保卡“诊疗一卡通”应用和社保政策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强化新社保卡的宣传力度,提高新社保卡激活效率。同时多次举办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讲会,加强新莞人在读子女参保的积极性。为着力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开展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活动中累计派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

分局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日”、“社保大讲堂”等便民服务活动,先后走进东富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等镇内6家大中型企业开展“社保大讲堂”宣讲活动,围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社保覆盖率等社保政策和各种热点问题,向企业管理者、社保经办员和员工代表等进行宣传解释,为企业员工解疑答惑,引导推进企业全员足额参保。

5.社保题 篇五

1、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 办理社保流程(细节)

社保增加先要签订劳动合同,准备招收人员花名册、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和已经签好的劳动合同到社保局(行政中心)办理人员招收备案;减少带上解除花名册、劳动合同(一份)、解除表(两份),到社保局(新签合同在行政中心,2012年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在兴庆区政务大厅)办理人员解除备案。

2、带上劳动合同和备案登记证明到银川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主要有:

(1)脱产人员办理社保手续的办理:

三楼办理:

A、新参保员工在左边办理参保登记:先要号,办新增; B、新增或离职员工在右边办理养老失业保险的增加或减少,需要提供增加或减少人员招收或解除合同备案花名册(复印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申请表(两份)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减少申请表(两份);

四楼办理:

C、医疗增加或减少在四楼右边(第一柜台)办理,需要提供备案花名册(复印件,不分农业和非农业)、医疗增加或减少申请表、招收或解除备案登记表;

(2)农民工办理社保手续在四楼:(人员多要带电子版)

工伤增加或减少在四楼左边(第一柜台)办理,需要提供招收或解除备案花名册(复印件)和工伤增加或减少申请表。特别说明:

养老和失业为同一张表,即宁夏回族自治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

医疗、工伤、生育也为同一张表,即银川市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职工增加(减少)申报表。

单位拷贝社保花名册在四楼左边第一个房间,拷贝工伤花名册的先到四楼左边(第一柜台)开具证明,拷贝医疗花名册的先到四楼右边(第一柜台)开具证明,然后再去拷贝。

二、社保转移的办理

1、转入的办理

带缴费凭证(去原参保的社保局开)到市社保局三楼转移科办理。

如果是市内转,交完缴费凭证后,到一楼打员工本人的社保单子(要带上合同和身份证原件),然后到三楼按照新增办理;

如果是市外转,先交缴费凭证,工作人员会开具办理转移函,再邮寄到员工开缴费凭证的社保局,等两月后再到社保中心查询是否转移过来。

2、转出的办理(待续)

三、职工工伤认定的办理

1、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供伤亡事故速报表; 2、30日内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只要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疾病诊断证明书、受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写明时间、地点、原因、受伤程度等)、旁证材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填写须用中性笔)

3、报销医疗费

工伤认定后,带上工伤认定书、门诊医疗费单、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三份)到时医保中心(鼓楼旁边)一楼6-7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确认待遇报销(等候医保中心通知)后,一周内到市医保中心工伤可领取支付凭证。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程序

为规范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国务院、劳社部和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一、政策规范及操作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2、《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

3、《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部第3号令)

4、《关于转发(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劳险字(1999)123号)

5、《关于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宁社险字(1999)25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社险字(1995)49号)

7、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

8、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社会保险登记对象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的对象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使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谋职业、非工薪收入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的对象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登记的对象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合同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单位及其职工。

4、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登记的对象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三、社会保险登记经办程序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或住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商登记执照信息、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参加险种及参加日期;所属分支机构信息、参保个人的基本情况信息及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险登记应注意的问题:

1、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一般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当相关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该单位缴费登记地。

(一)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1、申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缴费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费单位及其符合参保条件职工应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领取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除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外,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参保职工花名册

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工种、户口类别、用工形式。(4)职工工资(收入)发放表(5)对首次参保职工应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申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须提供以下主要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参保职工花名册、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户口类别、用工形式(4)职工工资(收入)发放表(5)自由职业者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书

(6)首次参保应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参保缴费单位新增职工,应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自谋职业、非工薪收入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首次参保时间计算缴费年限,不得以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2、审核

(1)社会保险部门受理用人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时应查阅填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登记要求,对用人单位所出示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

(2)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3)参保缴费人员在参加社会保险之前,按规定应予确认的连续工龄、军龄等按政策规定视同为缴费年限,社会保险部门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根据本人档案予以审定,作为以后本人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依据。

(4)在业务受理中如遇疑难问题报局保险登记协调小组解决。

3、建档

社会保险部门依据核定用人单位或缴费个人填报的各种信息为其建立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档案,并以此为依据建立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库。

4、发证(1)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以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应该立即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缴费单位妥善保管。

(2)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同其他企业一样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由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查登记。此类人员不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向原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变更项目包括:单位名称、住所(法人单位)或住址(非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1、申请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1)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变更登记的其他资料。

2、审核

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受理审核参保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和有关资料。

3、建档

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应依据《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为参保缴费单位如实登记业务档案,并以此为依据建立更改数据库信息资料。

4、发证

(1)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以及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应该立即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新本,收回旧本。(2)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同其他企业一样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提供变更后相关证件和资料,由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查并进行变更登记。

(3)缴费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由本人提供变更登记的内容莉理由,并填报《缴费个人重要信息申请变更登记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变更登记的相关资料。

(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1、申请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受理参保缴费单位的注销登记书面申请,由注销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2)提供工商注销或有关机关批准注销的相关证明材料(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注销登记的其他资料。

2、审核

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对参保缴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稽核清算,对费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进行核实,茬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书面通知申报注销单位,如单位发生欠费的应当缴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3、注销

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注销社会保险终止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将终止信息资料归档。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使用和社会保险年检(一)《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使用

1、《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和法律要件,也是缴费单位向职工证明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单位在办理招聘和辞退职工手续时应当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持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缴费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只需办理一次《社会保险登记》。

3、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丢失后,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4、《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涂改和损毁。(二)社会保险年检

《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制度和换证制度。验证应与工商行政及有关部门验证(照)工作相结合,与社会保险一年一度缴费基数调整时间相一致。

1、参保缴费单位应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年检时间,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提交各种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登记部门领取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

2、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受理参保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查阅填报表格是否符合年检要求,并就有关内容与计算机数据对比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参保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变化情况、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及违规处理情况。若有欠费或违规问题的,参保缴费单位应补缴或接受处罚后,方可办理验证或换证的后续工作。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检验、验照贴花时,必须出具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发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凭证。

3、社会保险登记部门为通过年检的参保缴费单位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4、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在年检后,应及时进行参保缴费单位登记档案的重新整理工作。

五、罚则

1、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9号令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缴费单位按申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3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6.社保题 篇六

作为潍坊市自由职业者是可以自己交社保的,只要你交满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20XX年潍坊市个人补交社保流程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潍坊市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税证明。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造假,难辨真伪。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造假。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20XX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20XX年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3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20XX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20XX年潍坊市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XX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XX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 19XX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XX年10月出生,他从19XX年1月--19XX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XX年10月出生(20XX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XX年12月D20XX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XX年12月D19XX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XX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XX年1月D 20XX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目前,很多失业人员都知道,离职后可以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但是,社保个人怎么缴费?这个问题难住了他们,在此,小编就跟大伙儿讲讲社保个人缴费的知识。

首先,个人交社保一般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尚不能办理。具体险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其次,各地的社保个人缴费办理手续是不一样的,以太原为例,在太原市六城区,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个体经济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临时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人员,都可在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手续。在年龄上,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以养老保险为例,办理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红底照片两张、解除劳动合同书、从所居住社区办理的就业失业证等。据悉,我省太原市以外的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办理机构和手续类似。

最后,为大家介绍社保个人缴费标准相关知识。

以南京为例,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标准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525.6元,上限为3240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

(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

(三)失业保险月缴费额为52元。

7.社保题 篇七

何泰昕

随着气温转凉,一个月的轮岗培训也接近尾声了,现在想来有收获也有不舍。在大家开始轮岗的时候,我被分到了一个全新的单位,一个未知却又熟悉的单位,山西省社保局。作为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在上学期间和社保打过无数次交道,但是在社保局工作,这还是第一次,所以我格外珍惜这次机会。

山西省社保局坐落于迎泽大街和青年路交叉口,虽然位置不是很醒目,但是第一次去留给我的初印象是:繁忙,排着长队的“客户”和像上了发条一样的“柜员”。就这样,我开始了为期四周的轮岗培训生活。从开始简单的业务,如社保证明的开具和盖章,对在职人员库内的信息修改做核查,打印退休人员具体信息表等工作到后来审核退休审批表、核算待遇。由易到难,由简到繁,我明白了熟能生巧的真正内涵。慢慢的,褪去了起初的不适应和新鲜感,虽然变的平淡了许多,却多了满足感和成就感。因为接触的业务多了就越发熟练,懂得更多,能帮师傅分担的也更多了。现在细细想来,这一个月领悟到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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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工作

看着大家办理业务,虽然我批不了退休算不了待遇,但是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也学到了一些业务领域的知识。比如办业务的具体流程,审批退休时对于档案的要求,算待遇时考虑的视同缴费年限,修改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日期需要参考的资料等等。曾经出现在书本里和文件里的规定和术语就这样生动地呈现在我面前。通过接触各种单位、接收各类人员,我这枚业务小白对于评定也略懂一二了。通过不断地积累,从简单地打印缴费证明和退休人员参保证明,到审批在职和退休人员信息修改、在职死亡账户继承、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审核、账户继承和人员修改的审批,再到审核批准人员转出、做退休待遇表,我都可以娴熟而准确地完成,理解了什么叫做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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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态度

如果说在银行看到排队办业务的长龙,等号区的座无虚席,这是习以为常,那么在社保局第一次见到拉着拉杆箱来办业务的专管员着实惊呆了我。直到越来越多的拉杆箱出现在我面前,我才知道原来“拉杆箱业务”早已成为惯例。我所处的的科室是综合业务处,在编十来号人,但由于退休审批业务量大、工作重,所以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调配到其他区域专门负责预约办理退休手续。所以我和李处长就成了二楼的常驻办事员。李处长的工作态度让我对于窗口人员大为改观,也让我对于本职工作有了更深刻地理解。在综合业务处的所有业务中,最复杂的就是批退休了,其次是待遇核算。往往一做就是一上午,一坐也是一上午。我们的上班时间是早八点,大批量工作基本九点以后才会到达,李处会专门腾出八点到九点这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批退休,虽然自己更加辛苦,但却减少了专管员的等待时间,减轻了其他人员的工作负担。这种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着实打动了我,让我对“干一行,干好一行”有了更深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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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纪律和规则

社保局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上午八点开始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晚上六点。我每天到单位都会发现大部分领导已经到岗,开始了工作前的准备工作,甚至有些窗口都开始了业务办理工作,很少见到迟到的现象。起初让我诧异的是所有的科长、处长都在办理业务,相当于在做窗口工作,不像个“领导的样子”。这让我对于领导一词有了新的领悟,领导不就是引领和指导么,我们的办公人员不管是什么职务,对于单位的专管员来讲,不就恰恰是在起引领和指导的作用么。后来在与领导闲聊中,也说起过这个问题,为什么需要让领导者完成琐碎的业务工作,而没有做到人尽其才呢?现阶段我们的系统指令欠缺,没有把规则制度化,如果把诸如退休默认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信息做成程序编在系统内,那就会大幅度减轻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量,让规定变为公式,同时做到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岂不一举多得?作为办理业务的双方,都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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