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24-06-10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精选10篇)

1.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关于组建内蒙古新现代农牧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思路和联合社运作经验,更大限度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引领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发展致富的指导作用,特制定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不断密切与农民的关系为目标,以直接组织和服务农民为根本任务,以完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新时期农村社会化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弘扬“围绕农业、服务农业、联合合作、富民强社”的建社精神,加快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树立农牧业合作社的基层合作组织,编织构建农牧业合作社的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立足土右旗,围绕内蒙古各旗县区域,各乡镇村(街道办事处)种植、养殖、农机、加工、购销、农资、农技(测土施肥、节水灌溉等技术)、农业信息平台等农业产业为重点,联合相关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专家、种养殖科技大户及农牧业科技人员,目标每个行政村不低于一户,由志愿加入联合社的部分成员社共同发起成立内蒙古新现代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地址土右旗明沙淖乡明沙淖村,力争早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申请注册登记工作,促进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健康发展,努力开创为三农服务的新局面。

三、工作步骤

(一)发起阶段(1月20日-3月15日)

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制定宣传提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专业合作社社员充分认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意义和好处。

二是起草联合社《章程》。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明确联合社职责和任务。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成立专门的筹备领导小组,深入各涉农部门、龙头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征求意见。

(二)募集社员社阶段(3月15日-5月31日)

1、募集社员社原则。为确保联合社成员社质量,在募集成员社时,掌握以下原则:遵纪守法,经济实力强,在本行业中有影响力,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建设新农村方面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合作社优先吸收入社。

2、选好主体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能否办好,真正发挥助农增收作用,关键是选好主体社(指牵头成立联合社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选择主体社的原则:在本行业、本产业中居于龙头地位,能在种、养、加等产业方面发挥示范社的作用,合作社社长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募集股金。参照外地经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各成员社共同出资成立,按出资额确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原则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社长由主体社负责人担任。

4、完成联合社布置的推广试验示范任务,按照合作社联合社的要求积极完成任务,并带领其他农牧民加入合作社。

(三)筹备成立联合社阶段(6月1日-6月30日)成立联合社筹备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创立大会筹备事宜。筹备期间,完成联合社社徽设计初样、会议文件起草印刷、会议所需物品证件的订购、会场选址和会务等工作任务,并做好合作社入会的登记注册工作。

四、联合社运作

本联合社由包头市世纪盛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牵头成立,接受农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以建立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以联合、合作为纽带,组织成员社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维护会员权益,在社员中发挥服务、协调、自律、监督作用,进一步密切政府与农民的联系。

1、在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联合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建立农牧业产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服务各类农牧产业企业、合作社及农牧民。

2、做好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的工作,依法维护联合社的权益。

3、做好联合社各专业社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内部设立种植、养殖、农机、加工、购销、农资、农技、金融、信息等管理职能部门。

4、组织开展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提高农牧业种养技术水平,为各专业社提供市场信息和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引导农牧业合作社成员及农民实行标准化生产,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及新成果,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6、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帮助各专业社解决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农民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联合社成员社及广大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8、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运作、管理、发展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我联合社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途径和规律,广泛宣传各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典型经验,努力为各专业合作社服务。

9、制定联合社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自律条例,协调成员社间的关系。

10、“十统一”经营模式:实行统一市场开拓、统一资金协调、统一投入品采购、统一播种计划、统一种肥调剂、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加工、统一品牌打造、统一商品销售、统一灾害保险。

11、希望各农业部门积极支持,欢迎各农牧业合作组织成员踊跃加盟。

发起单位名单附后:

内蒙古新现代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筹备组

2015.1.20

联系人:高兴旺***

2.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赵银海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就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市农林局的有关情况介绍,接着深入到四明山镇、河姆渡镇、临山镇、低塘街道等乡镇(街道),召开了由分管镇长(主任)、农办主任、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部分专业合作社,然后又召开了由市财政(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农办、市农机总站、工商余姚分局、农发行余姚支行、市合作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达国家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它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市场经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发展这种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农村经济组织,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建立了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及组织组成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服务体系,并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二是通过变更登记、新设登记等,依法规范 1

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构成、出资方式和组织机构,规范了专业合作社章程、内部运作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依法制定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农业扶持政策中专专门安排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性扶持资金,并落实上级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四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特别是在产前农资统一配送、产中技术服务、产后销售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素质。

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3家,其中余姚市级示范合作社12家,宁波市级示范合作社1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规范化合作社总数达到52家。共有入股社员2024人,联系带动农户5.5万多户,经营和联接基地面积14.07万亩,基本覆盖了全市特色产业和产品。2007年实现经营服务总收入1.7亿元,实现盈余652万元,其中盈余返还及股金分红总额为360万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品种面积不断扩大,如茶叶经营面积

3.15万亩,占总面积的56.4%;水果2.9万亩,占总面积的22.3%,其中蜜梨0.95万亩,占总面积的44.3%,葡萄0.35万亩,占总面积的29.2%;红枫1.2万亩,占总面积的70.6%;茭白0.7万亩,占总面积的20%。水产养殖1.88万亩,占总面积的45%。由上可知,合作经济在我市经济作物中已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二、主要问题

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来看,虽然在推进农业产

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的过程中发挥了较好作用,但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合作发展的意识还不强。合作社的本质是合作,多数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含义和概念认识不清,对它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明,导致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足、运行不规范和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农民习惯于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缺乏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有些农民尽管参加了专业合作社,但也仅仅把合作社当作一个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而对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等的服务功能和作用缺乏全面了解,契约意识、规则意识比较薄弱,执行章程规定的自觉性较差。调查显示,一些社员当产品好销时,往往自行销售,当产品滞销时,就找合作社解决销路。还有个别合作社的负责人,利用合作社的资源向自己倾斜,不是平等地服务于每一个社员。

2、合作发展的层次还较低。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限于产前的农资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这些环节,所谓统一销售,也大都局限在统一开具销售发票,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做到统购统销、统一口径对外销售,农户基本上是各自为战。如去年在临山葡萄节期间,发生个别种植户用“味香园”的品牌包装劣质葡萄销售的现象,影响了临山葡萄的声誉。在统一合作社内部生产技术标准和技术服务方面,则更加薄弱,直接导致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标准不统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普遍较小,带动力不强,目前每家合作社入股社员平均只有24个,而且基本不跨行政区域。

3、内部运作机制还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市已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比较规范的章程及有关制度文本,并按规定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机构,但从实际运作看,大都流于形式,不少合作社未按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活动正常的估计不到一半,缺乏科学民主的管理与监督机制。

4、扶持政策还未完全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设一章来规定政府了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从我市实践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国务院还未按合作社法的规定出台相应的税收、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给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税收政策方面,目前按暂缓征收操作,不少合作社都反映心里不踏实。在金融方面,我市农发行和有关金融机构,还未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目前只承办对社员个体的金融服务。(2)我市每年安排80万元的财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用在合作社的开办和规范化奖励上,扶持的深度和层次还不够。合作社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在上述方面还存在不足。(3)合作社法还对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以及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作了原则性规定。调查中发现,我市对专业合作社发展急需解决的科技、人才、用电、用地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扶持措施。

三、工作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发展原则。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普法宣传,使广大农民和相关人员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作用、运作形式、各级政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等,提高农民的合作意识,达到相关部门了解,经办机构掌握,农户熟悉的效果。在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前提下,明确合作社发展的原则:一是坚持产业基础。发展合作社必须围绕我市的农业主导产业,要有比较好的产业基础,不能盲目发展;二是严格创办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确保运作规范、带动力强,办一个成一个,讲究质量;三是发挥能人作用。创办专业合作社,必须要有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和为农服务意识强的能人牵头,才能带动专业合作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

生存与发展,实现专业合作社、牵头人和农民“三赢”目标。

2、注重规范运作,提高合作水平。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运作和管理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凝聚力和竞争力之所在,也是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一要规范章程,参照示范性章程,制定并完善具有产业特色的专业合作社章程,明确服务宗旨、成员资格、股权设置、组织机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等;二要建立良好的组织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三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合作社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成员利益保障机制、内部利益二次返利制度和股份分红制度;四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合作社的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五要建立合作社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品牌和市场销售,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2004年5月,市政府曾经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若干意见》,这一政策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的发展,但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需要对扶持扶持政策进行完善。为此,建议市政府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并结合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浙江省和宁波市对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新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包括财政资金扶持、建设项目安排、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和用地、电力供应、技术人

才、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星级评比等方面政策措施,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作出具体的扶持安排,形成一整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

4、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做大做强。一是要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加快土地向合作社社员流转,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建设现代农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要鼓励市域内同一领域的专业合作社,实行横向联合,组建行业联合社和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社,共同开拓市场,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注册商标和农产品标准,实施品牌和标准强社战略,发展品牌农业,严肃查处假冒合作社商标、商号和农产品商标的侵权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实施品牌经营的积极性;四是要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关系,催生演化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新的经营形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等新型农业态,延伸农业产业链,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基地、产业带和产业群。

3.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一、基本情况、合作社各年发展情况。到6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29个,从登记时间上分:2009年登记的10个,占总数的35%,2008年登记的14个,占总数的48%,2009年登记的5个,占总数的17%。最早在工商登记的木兰乡烟草生产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29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3个(白莲4个、烟草2个、果业4个、花生1个、红薯1个、油茶1个),占总数的45%,养殖业方面12个(生猪养殖7个、蜂业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41%,农机服务4个,占总数的14%。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1055.85万元,其中现金994.34万元,实物折款62.79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0.5万元,平均36.40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27名,30人以下组织共19个,占组织总数的65.5%,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3人,赣江源蜂业合作社在08年是曾拥有社员人数为86人,目前成员减少很多。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815名,占成员总数的97.8%,非农民社员17名,调查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1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4.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四

为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建立起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我管

理和发展的档案管理体系,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流通、管理、培训、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各个方面对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3月10日至25日**县档案局档案业务指导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为期近10天关于**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档案工作情况专项调研,笔者现就结合调研情况谈谈**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档案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06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自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设立、注册、登记、合并、清算、分离、民主管理、成员查阅利用合作经济组织法定范围内的档案材料就获得国家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截止2008年12月止,**县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8个(包括农民专业协会)、其中78个经过工商注册重新转登记,占专业合作社总数的80%以上,新组建30个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占专业合作社总数的20%。全县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41050户,年产值达数亿元人民币。主要涉及黄连、辣椒、莼菜、中药材等具有地方持色、优势的农业产品。

**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倍受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市级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多次莅临**视察、指导工作,极大地鼓舞了**人民建设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心和决心。市、县、乡各级职能部门在引导、建立、规范、发展、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村专业合作在社生产、流通、加工、运输、贮藏、营销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档案资料,真实记录、见证了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全过程,有的档案资料还十分珍贵。因此,建立、健全、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档案工作对于促进合作组织内部科学管理、建构经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调查显示、目前**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档案工作已初具雏形,档案意识在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导层中已经产生,有一定(办公场所同室)的档案保管场所,并按内部成员的分工对档案进行了管理,有的还根据财务记账、核算、管理的需要对财务资料按财务的档案要求进行了整理,制定了财务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等。专业合作组织档案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同时也表现出一些问题。

(一)、专业合作组织档案的形成与利用特点,1、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档案不独立单方面存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与相关职能部门虽无隶属、上下级别关系,但工作联系紧密,各级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许可、工商注册、登记、产品质检、认证、命名、纠纷调解、协调、诉讼截决、处罚、表彰、权属界定、财务、信贷、税收、社会保障、生产安全、经济运行管理指导、统计、扶持、服务、工作配合等过程中也将直接形成与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2、有特定的内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除形成以上互为因果、联系的档案以外,在农业产品生产、种植、栽培、加工、运输、贮藏、农产品的销售、经营、生产资料的购买,以及与农业生产技术、工艺、标准执行、业务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也将形成特定内容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性档案资料。

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建立之初档案材料的内容(要件)注入法制元素,重要档案资料收集范围法定,查阅档案资料对成员公开并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权利。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开立登记注册之初、民主管理、成员地位平等、具备相关资料(建立档案的材料)的法制理念,闪现耀眼的档案法制光辉,给今后档案收集范围、促进立档单位应归档材料立卷归档、明确档案收集、保管者的责任,提高档案利用率、规范档案利用行为,向合作组织成员开放非涉密档案查阅、推动政务公开、冲破档案查阅利用封闭的围墙、揭开档案资料的神秘面纱、注入了具体的法定的法制元素,对提升档案行政执法可操作性,有效开展档案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产生深刻的影响。

(二)、档案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

1、财务档案;、2、文书档案;

3、科学技术档案(图纸、图表);

4、照片档案几个方面的应归档文件材料。

(三)、应归档材料的主要具体内容:

1、财务会计档案;有会计帐薄(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帐、现金出纳帐、订本帐、活页帐、辅助帐)。会计凭证,(计帐凭证、原

始凭证、支付凭证及附件)。会计报表(季度报表、报表、会计报告、及其它会计资料)。

2、文书档案;有设立登记申请、重要的会议记录、(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记录、纪要、简报、决议);合作组织设立人一致通过的章程(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的选举表决材料(选举票样、监计票员签名的最后选举结果汇总表),审议其他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的原始记录、纪要、简报、决议;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决议、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决议、通知;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成员账户、成员名册;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合作社内部制定的制度、规定;人员聘用、(录用、入社)除名(退社)处分和本社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表彰材料、重要的通知、上级及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性、政策性通知、规定、规章;提供的认证、认定、批复、证照,(工商注册登记证、营业执照、土地征用、租用、使用、流转、集体土地、林地承包、转让、出让、被征用、占用证明证书);内部审计或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形成的审计报告等;

3、科技档案;包括产品、科研课题、基建项目、设备仪器方面的科技文件材料,(执行国家标准gb/t11822-2000格式,具体收集范围参见其行业标准、结合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际制定收集范围和档案保管期,其具体内容应包括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生产、建设全过程)。

4、照片档案:按gb/t11821-89国家标准收集整理,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档案意识不强;档案意识虽普遍在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始盟芽,但档案意识不强、认识还不到位,无专职的档案工作人员、兼职的档案人员没经过档案基础知识的集中培训学习,缺乏必要的档案知识,不知何为“档案”、对档案收集、整理的范围不明确,保管期限划分不准,执行标准不统一,档案装订达不到规范要求,档案管理处于随意状态,资金投入少、安全保管条件差,应当归档的材料造成损毁、散失的可能性较大、档案资料查找困难。

2、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档案问题的专项档案法规滞后,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档案收集、整理不知执行何种档案格式、标准,档案收集范围不明确、保管期限划分不明确,准确的档案统计数据统计难、档案管理业务部门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十分困难。

3、已经整理的各类档案整理方法、格式不统一,无统一规范的归档文件目录,装订整理不规范,有的金属物未除,档案装具(卷宗袋、盒)质量、标准、规格式样不统一,档案装具质量不高、难以对档案装具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效的质量、标准的监制和经营行为管理。

4、档案管理制度缺失,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按这一规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制定了相应财务资料管理制度,但缺乏统一、规范包括财务资料、财务档案在内的档案管理制度,缺乏将资料形态转化为档案和开展档案统计的制度要求和法规性规定。

5、档案管理体制不适应迅速发展中的档案事业发展需要;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无相对统一、稳定、完善、具体的承载档案业务指导、档案行政执法等职能、职责的内设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行为监管从管理体制上缺位。完成某项日常档案业务工作按部就班,按照每周领导意图临时性安排,其它时间、创造条件想办法完成市、县下达到档案部门并分解到职工个人的档案目标任务和其他综合性工作。档案业务人员没有自我档案业务工作长远计划、日程安排、档案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

6、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缺乏、没有专职档案人员岗位设置;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甘为人梯、淡泊名利、是档案人职业闪光的一面,但面对普通档案人员在待遇底、地位底、档案业务资金投入乏力、档案标准还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立档单位归档随意性大、权责不相称的工作环境、不安心档案职业,放弃或改行他业成为人们择业心理定位,专职档案人员缺乏、兼职的因其主要工作重也不愿意涉足档案这项职业,档案收集、加工整理、管理工作存在较大难题。

7、经费投入不足;档案价值是潜在的价值、不是可以参与市场交换、立即变现的商品、或资产,档案发挥作用有现实和长远作用,长远作用需漫长的时间其价值才得以体现,同时档案工作也是一项需要资金投入的工作、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社虽取得快速发展但与经济发达地区比较,总体弱小、处于大工业生产连条的底端,利润薄、投资大、劳动密集、对土地的依存度高、抗市场风险力不强,技术含量不高,组织结构松散,合作组织之间由于生产规模、注册资金、成员多少差距大等原因,对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悬殊大,档案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档案工作基础参差不齐,10人以下的小合作社建立自身的档案工作存在的困难更大,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更差,档案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必要的办公条件不具备,档案工作常常容易被忽视、被遗忘,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关注、帮助、扶持,指导。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档案工作基础性建设。

8、档案的原始性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以数字化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电脑的普及和应用已深入到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也正改变着几千来、人类手刻、手写文字、图表的方式。传统的展示个性和艺术化、原始的、唯一的手写字迹材料(文件初稿、原始稿)目前已正在消失,被电脑打印机输出的几种固定有限的字体、格式所代替,现有归档材料如果不附作者手写签名的文件处理结果,已很难判定文件拟稿、修改、签发人、责任者及其文件材的形成全过程,档案的原始性、唯一性、真实性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三、对档案工作的需求和建议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护的范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这是法律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通过对农村专业问卷式调查,对档案工作的需求方面,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以下几点需求:

1、要求上级档案部门经常加强档案业务培训。

2、无偿进行档案业务指导、支持。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关方面的帮助、扶持。建议加大档案工作管理力度,提高档案的规范性,提高档案整理质量,和标准化程度,普及档案知识,给予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帮助、支持。

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众群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档案信息资源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档案工作人员的担子和责任越来越重。档案工作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绝不哪一个部门、哪个单位、哪几个人就可以单方面就可以搞好的,需要社会档案意识的普遍提高,需要各行各业各部门的相互支持、配合、参与。丰都县档案业务部门在调研过程中就存在的问题也梳理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建议制定关于农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档案工作办法、整理标准、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范围、保管期限表,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相对统一的档案移交、统计、鉴定、销毁、安全保管、保护、利用程序及规范标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性建设,杜绝归档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提高档案法治的可操作性和档案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

2、完善档案形成机制、在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数字化、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的过程中,关注档案形成过程,制定和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文件材料制作程序、有效措施保护档案材料的原始性、耐久性、真实性、唯一性、不可再生的特殊性,禁止不按规定归档或无纸质载体归档而采取单一电了格式存储档案资料方式。

3、关注现有档案结构;保障立档单位各类档案齐全、完整、安全,对影像档案归档要不仅要有质的要求、也要有量的要求,生产规模大、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立档单位每年应有一卷(盒)以上达到规定、合符标准的照片档案资料,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的立档单位每年应当有10-30张达到规定、合符标准的照片档案资料。对没有条件形成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要帮助其形成,通过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改变照片档案归档随意性、改善现有库存档案结构不合理、现有全宗内影像档案为零的不正常现象,让这一诞生100多年的以光学、化学、机械相结合的摄影技术成果与目前基本普及的数字化摄影作品更多更好地进入档案,入住档案馆(室)。更客观、真实、生动、形象、艺术地再现历史、见证过去、记录现在、描绘未来,填补文书档案单一文字材料记录的局限性。

5.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五

珙县政协农业工作委员会(2013年12月11日)

为全面了解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推动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健康发展,2013年12月5日,珙县政协农业工作委员会组织该委政协委员对珙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视察调研,深入到珙县大自然粮油专业合作社、珙县红欢堂粮油专业合作社、珙县金和花椒专业合作社、珙县苗阳粮油专业合作社原料基地、加工厂房、办公场地进行了实地视察,同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部分成员、乡镇村社干部进行了广泛交流;在座谈会上,听取了珙县供销社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发言。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的现状。

近年来,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发展数量多。至2013年11月,共引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2个,全部完善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中:有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4个,市级示范社16个。社员注册资本达13662.76万元,资产累计达14589.35万元。

(二)产业涉及面广。产业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服务业等行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有效地推进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良性互动:一是特色产业进一步做强做大。蚕桑生产由于有蚕业专业合作社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带动了全县蚕桑产业的发展;全县畜牧业产业在畜牧专业合作社的积极带动下,形成了较强的产业经济;二是优势产业集中发展,区域布局更加优化,重点产业带已成雏形。全县形成了孝儿、恒丰、底洞、下罗、曹营五个蚕桑产业带,下罗、孝儿、玉和、巡场乌骨鸡,上罗岩桂、竹荪,玉和黄金梨、辣椒,沐滩甜苦笋,洛表水果,石碑茶叶,孝儿黑花生,珙泉、恒丰粮油生产加工等一批初具规模的特色产业带村。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特色产业良性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产前统一新品种推广,产中统一技术培训、防病治病等生产环节的服务,产后的市场营销,为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助农增收效果明显。专合社入社成员17669户,带动农户26466户,2012年社员户均增收2100元,带动农户户均增收1080元。

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走在了全市、全省前列,2012年珙县供销社被全省供销系统表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先进集体。

二、发展的历程

2004年9月,珙县供销社改制基本结束。改制后是等待观望,还是创新发展?珙县供销社在思考讨论中形成了共识,选择了创新发展的理念,走有为有位之路,积极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县社职工进村入户,广泛宣传,逐户动员,引导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管理服务职能,县社积极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供销社在改制后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得到了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2006年6月,为了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珙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同珙县供销联社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履行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管理、服务职责,这在全市是第一个。2008年5月,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县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珙府发[2008]33号),明确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细则由县供销社(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制定并负责考核。形成了全县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由县农工委牵头,县供销社(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乡镇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2009年起,县政府将市政府下达珙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任务交由县供销社(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承担。从实践看,由于县供销社(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承担了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任务,履行了对各乡镇政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核打分职责,强化了县供销社的职能职责,提高了供销社的地位,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积极同县人民银行联系并向县政府汇报,2010年10月,制定了《珙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和加强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珙府发〔2010〕13号),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资金保障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运作不规范,制度不完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合同约束、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成员权利义务不明;有些合作社设立登记不规范,有的只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所,不具备开业资格等。

(三)依赖现象十分突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希望政府资金扶助,依赖现象十分严重,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己不想办法,在筹备阶段就要求政府注入启动资金,否则无法启动。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但目前政府受财力所限,财政资金补贴过小,在资金扶持、信息、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扶持和引导力度不够,在补贴对象上,偏重于补贴那些有经济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能够得够政策补贴的只占20%左右,其他80%规模较小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另谋融资渠道。

(四)规模较小,发展不均衡。总体上还存在着经济实力不强,覆盖面较窄,发展不均衡等问题。部分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对产业带动作用差,没有较好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几统一服务(如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五统一:统一饲养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防疫病防治,统一饲料供应,统一产品销售),与市场、龙头企业对接差,难以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

(五)资金缺乏,融资困难。资金问题成为瓶颈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全供销系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金扶持相对较少,能得到项目资金的更是凤毛麟角。因而供销社虽然是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管部门,但资金支持不多。珙县供销社努力通过协调融资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困难。2010年以来,积极牵线搭桥,协调宜宾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珙县农村信用联社承贷,珙县红盛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珙县玉龙黄金梨专业合作社、珙县红欢堂粮油专业合作社、珙县金鼎核桃专业合作社等四个专业合作社获贷款340万元;珙县德窝永春李山地鸡专业合作社获贷款80万元,珙县恒新竹木专业合作社获贷款300万元。但是,部分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贷款意愿强烈,还款意识不强,使用不按相关规定,造成在宜宾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信誉每况愈下,继续贷款十分困难,局面越来越被动。

(六)没有品牌,附加值低。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结合产业特色形成品牌效应,产品附加值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缺乏产品精深加工,无法提升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难以将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传统文化资源优势融合转化为产业优势,导致产品附加值低。

(七)法律意识淡薄,维权困难重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普遍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又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艰难。

(八)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多因素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水平较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完善,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资金扶持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相对还比较弱,合作社在信贷、税收、用地等方面均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成为实施农业项目的重要载体。

四、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深刻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组织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强化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是“由从事同一种或同一类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按照合作制原则管理,围绕成员的生产、营销,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提供各种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这里最核心的是“农民自愿”四个字。组织内首先是农民。体现的就是“三民主义”和“四大自由”:民办、民管、民受益;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当然,在发展初期,由于农民自身的认识和能力水平的限制,还需要农村专业大户、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等等来领头兴办,这是必要的,但成员主要还是农民,成员之间也应当是平等的。其次,要强化组织本身的规范,依法登记是不可缺少的;建立组织的章程和完善组织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是最重要的。特别是结合各类专合社自身的特点,拟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确保成员之间平等和组织发展有序、机构运行稳定的关键和前提。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有不同的产品链条,有不同的生产主体,也有不同程度的市场环境,因此,应当同等注重专合社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的可能就是技术服务、有的可能就是个产品联销、有的可能搞到股份合作。无论它是什么程度,就目前而言,都是我们力主促成的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成员是农民。作为生活在基层的老百姓来讲,他们是最看中实际的。组织的凝聚力,不能说就没有道义上的支撑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利益关系的稳定。因此,发展和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注重组织给其成员带来的实效。当前,在组织发展的门类上,重点还在于有一定区域优势的农产品,而且这种优势不仅仅是村、社范围,也不仅仅是县、乡范围,跳出县、市,甚至在全省、全国都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才具有市场竞争力,比如宜宾茶叶、南溪白鹅、珙县蚕茧,建中香料以及林竹类产品等,围绕这些产品建立一定范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增强他们了解和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在组织发展的区域上,先小后大,根据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分布,先在有突出地位的地方引导其发展,以其示范作用,也就是真正给农民带来好处的实效,来引导推动组织的拓展,直至打破行政辖区、城乡分割、生产分工等界限。在组织发展的实效上,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单一性的。目前重点还在于生产的技术服务和销售的组织联合,让农民的优势农产品产量高、质量好,能够卖个好价钱。产加销的一体化,甚至组织内部规范的股份合作,还有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其要害是利益关系的整合,切不可急功近利、拔苗助长。只有充分调动了专合社内绝大多数成员的积极性,使之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健康推进和发展。

(三)注重联络协调。加强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农业系统相关部门的联络协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建议定期召开专业合作社发展联系会,通报情况,为农业系统相关部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依据。争取领导视察调研,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如2011年12月20日,宜宾市委书记杨冬生率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深入到珙县红欢堂粮油专业合作社调研,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油鼓劲,出谋划策,极大地推动了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四)争取资金支持。

1、财政资金。各级正在逐年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一是鼓励创建各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对各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二是对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县相关部门审核,确是规范成立的,县财政可补助一定的工作经费,以解决开办之初必要办公设施经费;三是加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经费预算,保证必要的管理培训经费。四是捆绑涉农部门项目资金,重点倾斜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作好项目对接,把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项目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对助农增收、对产业发展的带动、提升作用。如:近两年来,县科技部门争取上级资金120万元投入专合社发展。项目资金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的做强做大,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2、金融资金。各级正在逐步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探索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创造条件,争取支持。同时,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贷款用途,按时归还贷款,树立良好信誉,为专业合作社争取金融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五)重视人才培养。通过人才推动,增强发展潜力和水平。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进程,政府通过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开展对农民的培训普及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和风险意识,逐步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状况,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健康发展;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合作事业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教育和学习机制,引导社员加深对合作制度和组织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对合作社的认同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六)狠抓科技投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一是向科技主管部门所申报项目,针对科技部门用足用活政策,组织力量整合项目资源,挖掘项目的创新点。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农业科技项目,由此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创新水平。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培养具有一定农业科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七)重视市场营销。要通过营销平台的搭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畅通产销渠道,构筑流通网络,通过市场营销促进产品生产。2010年发动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纪人牵头成立了珙县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洽谈办公室,2011年成立了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对全县农特产品可免费上网直销。近年来分别组织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到上海、杭州、西安、成都、宜宾参加了5次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签约订单2.08 亿元。专业合作社参加成都农产品迎春大联展等10余次。但是,市场营销还需进一步重视。

(八)加强品牌建设。

在专合社发展和农产品市场拓展中,要积极引导品牌创立、商标注册、产品包装,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近年来,县供销社(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扶持培育了已取得较好效益的品牌如“僰乡花生”、“红欢堂”磕粉、苦竹笋,“老寨土鸡”,“僰皇”腊制品,“珙玉龙”黄金梨,“金鼎核桃”、“福乐山珍”、“蓉山”山鸡,“珍源食品”,“大自然”和“陆汇”面制品,“僰龙”香猪,“僰滋堂”、“僰鹿”梅花鹿产品,“淑容峰”蔬菜,“僰金和”花椒,“僰茗”,“四里坡”等,一批初具规模和影响力的产品品牌将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但是品牌仍显不足,建设仍需加强。

6.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六

基本情况及涉农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

根据县协委员会转交的《正确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交易的经济实质,规范会计核算和税收政策》的提案要求,我局近日组织人员就我县农民专用合作社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海盐特色的现代农业合作经营组织,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经营体系,有力推动了农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经我局征管系统统计,在我局征管系统中有税务登记记录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0户,其中已注销22户,正常开业78户。正常开业的78户按经济类型分:股份合作企业有64户,集体企业有9户,其他形式的有5户。经营项目相当广泛,有搞常规种植、养殖的,也有搞特色种植、养殖的,还有专搞技术、销售等服务的。对所经营的项目从大类分:从事种植业的有33户,养殖业的有24户,农业服务的有16户,农业资产经营管理的有5户(集体企业)。2010年申报有销售收入的有36户,销售收入6712.5万元,其余都为零申报;从经营业绩来看:其中有19户为盈利户,盈利企业实现营业利润122.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226.7万元;17户为亏损户,亏损总额为93.2 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0.05万元,缴纳增值税0.06万元。2011年上半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共申报销售收入4144.8万元,其中盈利企业18户,实现营业利润44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6万元,缴纳增值税0.4万元;有18户出现亏损,亏损总额为46.7万元。

二、现行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方面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05年5月16日下发的《函》之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其销售社员和非社员(不超过社员部分金额)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可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免税农产品可凭取得的普通发票按票面金额13%抵扣。

2、纳税人生产销售农膜、农药、化肥、农机等生产资料,以及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具体的免税产品如下:

⑴农膜;

⑵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 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

⑶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包括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从国家出台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来看,目前国家为促进农业的 发展在税收上完全体现了对农民不征税的精神,对绝大多数农、林、牧、渔产业都不征税,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也采取了税收减免的政策。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考虑到了农产品加工环节缺少抵扣将导致农产品加工行业税负较高的问题,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初级农产品凭农产品收购凭证或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按票面金额的13%抵扣税款。单从税收的角度来讲,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是战略性的,对农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大、范围广,体现了国家让利于民的基本国策。

三、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核算状况

近期我局组织人员对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核算情况进行了调研、了解,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嘉兴市万好蔬菜专业合作社、海盐县秦万芦荟专业合作社、海盐尼松野鸭专业合作社等部分合作社进行实地查看,同时与县农经局进行联系,到农经局了解了相关情况。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有大有小,经营范围很广。有常规农业种植、养殖,也有特种种植、养殖,有相对紧密形,也有的比较松散。从总体上看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一定经营规模,并且各方面比较规范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员生产的农产品销售对象基本固定,从生产到销售基本一一对应,如海盐县秦万芦荟专业合作社,主要种植芦荟,现有社员156户,合作社建立专业的采摘队和运输队,社员种植的芦荟到了可以采摘的时候,合作社会派专业的采摘队进行采摘,并由运输队运往嘉兴市芦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合作社开具发票给公司,资金是由公司支付给合作社,合作社 支付给社员(形成了公司→合作社→社员的模式),象这种模式运行的合作社所销售的产品基本都是合作社社员生产的,但每当市场收购价格抬高时,也有社员不愿意投售给合作社,自己采摘后直接对外销售情况。另一类有一定经营规模,但各方面并不规范,如嘉兴市万好蔬菜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218户,它从生产到销售基本也一一对应,销售对象是浙江万好食品有限公司。这家合作社销售给万好食品有限公司的蔬菜基本上是二种,一种是菜心,另一种是莴笋。菜心是在收购季节由专人向农户进行收购,然后销售给万好食品有限公司,合作社开具发票给公司,收购时也不分社员或非社员。莴笋的生产和销售模式有所不同,在种植前先由合作社和社员签订合同,发放投售卡,确定收购价格,由合作社提供种子,到收购季节社员凭投售卡向合作社投售,合作社销售给万好食品有限公司。这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社员的利益,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由于农业生产受到天气的影响产量每年相差很大,每当丰收年份,产量增大,市场销售价格下降,非社员就千方百计委托社员向合作社投售其生产的莴笋,争取一个好的价格,合作社也只能根据所签订合同的种植面积作适当控制。每当歉收年份,市场收购价格抬高,社员就以各种理由尽可能地向合作社少投售,多余产品以较高价格卖给其他收购者。象这种模式就很难说合作社所销售的产品都是合作社社员生产的。还有一类农业合作社基本不运作,合作社无产品销售。

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丰富我县农产品的品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合作 社在育种选种、产前服务、产中指导、产后销售中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农业的增效、农民的增收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但从税收管理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还有待一步加强,特别是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较为薄弱,财务核算还不够健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财务报表和实际有很大差异的情况普遍存在。从我们调查的初步情况来看,合作社的销售收入财务上所体现的仅限于开具发票的部分,不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基本没有反映。

四、潜在的税收风险和漏洞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它的特殊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基本上都能享受减免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社员和非社员(不超过社员部分金额)生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合作社向非社员收购对外销售只要不超过社员生产的部分也不征收增值税,超过部分则应当纳税。根据这一规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在财务核算上必须把社员生产和非社员生产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就无法证明你对外销的产品都是社员或者说有部分是非社员但没超过50%。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的发票还有它的特殊性,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但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受票方这张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等同功能——抵扣增值税,因此加强对农产品普通发票的管理意义重大,国税机关加强对此类发票的管理必须加强。

五、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生经济体,国税部 门必须按照国家出台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大力支持,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优势,提高我县农业整体发展水平。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政策扶持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核算和发票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合作社发票开具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辅导,控制潜在的税收风险,防止出现利用合作社政策上的特殊性进行虚开发票的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农经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加强对合作社税收政策的辅导,让合作社广大社员和负责人了解税收知识。同时,要加强财务辅导,健全财务制度,辅导合作社准确核算。

2、加强监督检查。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一直是税务机关管理的重点,我局将不断加强对合作社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必须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同时,在执行中要结全所发现的问题开展跟踪调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

3、加强发票管理。鉴于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低扣税款的特殊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票的管理。从发票的领用、开具、保管各个环节规范管理,向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讲清规范使用发票的重要性,辅导其正确用票、规范核算。同时加强对合作社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从原始收购记录、购销合同、过磅记录、资金往来等凭据入手,重点审核发票开具的真实性。

4、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资料的审核,对 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符等情况按规定进行查处。同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的因不需要交税导致税收申报较为随意和财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要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管理,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从健全财务核算着手,保障合作社社员的权利,使国家对农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7.农民合作社组建汇报材料 篇七

尊敬的调研组领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创新,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组建成立以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大力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建设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

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近年来,××乡以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始终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随着××乡农资购销专业合作社和××乡袁亮永林蔬菜专业合作社相继挂牌成立,××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进入健康的良性轨道。在组建方式上,主要是由农村的致富能人、经营大户或各类经纪人牵头组建,基本上是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管理方式上,合作社理事会基本上是名义上、形式上的领导机构,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决策等活动多由合作社理事长,实际上是牵头人定板,社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机会很少;在经营方式上,除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品牌、统一产品销售外,其余的多是对成员生产的农副产品按约定的价格收购,实行集约化、标准化经营的较少。

综合分析××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认为发展机遇很多,前景广阔。一是有较完善的扶持政策。2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二是拥有较丰富的农业资源。全乡已发展种植蚕桑3000多亩;年平均种植冬早蔬菜1.2万亩;生猪存栏18000多头5家养殖专业户;水产养殖专业户10户;七彩山鸡、鸵鸟、野猪等特禽特畜养殖发展较快,这些初具规模的产业,迫切需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壮大。三是有较好的发展基础。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全乡已有××乡农资购销专业合作社和××乡袁亮永林蔬菜专业合作社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了一大批农户,培养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只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策机遇和资源优势,加上政府的正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会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上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真正做到使农民受惠、企业受益,要能够使合作双方在“双盈”的格局中得以发展壮大,逐步形成覆盖全乡的服务体系。

依托农业特色产业的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

近年来,××乡立足“党建领乡、农业立乡、个私兴乡、项目强乡、和谐稳乡、移民新乡,集贸活乡”的发展思路。“稳粮、壮蔗、强烟、扶桑、适菜”是××乡产业发展思路。继甘蔗、蚕桑、香料烟后,冬早蔬菜成为××乡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的后续产业,在产业发展中,群众种植热情高涨,冬早蔬菜生产势头喜人,蔬菜产业成为近年来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依赖于蔬菜产业的发展,20*年底,下甸村芒俄村民小组村民周世林等自发组建了第一个蔬菜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由5位芒俄籍中介人共同出资成立,共投资6万元,一期社员84人,从筹备到组建历时3个月。该合作社今后的建设目标是在3年内建立核心示范基地1500亩,辐射带动下甸村蔬菜种植面积3000亩,通过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使种植结构达到合理规划和优化布局,做到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从而提高××乡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随着郎忠祥等3家冷库在下甸新城自然村的建立,辐射带动了121户526人种植蔬菜,以四季豆、无筋豆为主的蔬菜种植已经初具规模,××乡新城蔬菜专业合作社已被提上议事日程。随着兴茂公司等多家企业和农户申报建盖蔬菜冷库工作的展开,其它村组的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工作正在讨论酝酿中

依托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合作社效益明显

××乡依托独特的热区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在冬季农业开发中把冬早蔬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特色产业来抓,加强引导、强化服务、开拓市场。在种植上因地制宜,采取适宜地块零星种植和优势地块连片种植相结合,同时加强与兴茂公司、李毅辉冷库、刘平冷库、郎忠祥冷库等企业的合作,实现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大大降低了蔬菜产业的市场风险。合作社通过统一采购原料,降低生产成本;统一生产技术,提高蔬菜品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蔬菜平均价,特别是青椒的价格从XX年的0.50元/斤提高到20*年的1.50元/斤。

依托市场机制的产销结合型合作社经营情况较好

××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产销结合型合作社,能够内联农户、外接市场,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了保障,使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合作社按职能实行分工负责制,种植户负责种植,贩销户负责销售,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单家独户卖菜难问题,达到了“卖得出、卖得好”的良好效果。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服务农民为宗旨,按法定程序组建,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生产问题由农民自己解决,产前、展中、产后服务则由合作社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符合××乡农村经济发展实际。

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村组为单位,以规模化经营为基础,按企业行为运作,直接服务农民,可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增加农业效益,是农民参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经营方式和基本组织形式;能够变盲目生产为有计划的按订单或合同生产、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争、变弱势个体为强势群体,可推动××乡农业由分散的自给式耕作模式向联合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模式转变。

有利于农业科技推广和提高农民素质。抓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成员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能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结合经营项目,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时特点,传播新技术、新信息,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的学习兴趣。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平台,能够逐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有利于培养农民参与、合作和民主意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农民都可以根据自已的经济利益要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活动,逐步增强农民的参与合作意识和民主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值得我们重视。

1、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供销企业的经营格局被打破,供销社在区域经济中地位越来越淡化,销售网络处于瘫痪状态,6000多平方米土地资产多年闲置。

2、政府公共财政扶持力度不够。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明确的扶优扶强政策,农产品收购环节的流动资金难以得到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二是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享受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优惠政策。三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品种、新机械的推广缺少扶持政策,全乡种养殖户要求给予政策扶持的愿望非常强烈。

3、合作社内部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几乎成为××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共性。组织机构未切实履行职责,在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民主管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等工作做得不够好,削弱了合作社的凝聚力。有些社员对《合作社章程》内容不怎么了解,参与合作经营积极性不高。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习惯于采用单纯搞村务管理或以企业主的身份管理合作社,在经营上不能依法依法依规去经营,订货或销售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多,习惯于传统的口头允诺。

4、土地流转问题影响规模生产和经营。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大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但由于分田到户进行的土地小规模生产经营,使土地生产经营十分零碎,降低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5、多数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弱,对农户吸引力不强。××乡的合作社大多数处于散小状态,内不联农户、基地,而只是季节性随意收购,外在销售上市场占有份额少,与农户利益关系不密切,实际上类似一般的小贩,更谈不上对农户基地的多项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不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组织农产品生产销售无论在数量和质量及其价格上都无优势可言。

6、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不足。就××乡而言,有特色、有市场前景的农产品不少,但挖掘不够、提炼不够、宣传不够,缺乏品牌打造和市场培育。

四、建议和对策

1、明确供销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位置,树立服务思想观念,搞好农资专业合作社购销经营工作,构建农资商品配送销售网络;盘活6000多平方米土地资产,结合实际,适时组建蚕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

2、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投入,完善相关扶持、激励政策。要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益性事业,建立健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薄弱的乡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投入,努力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项目、新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带动农民、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促进农业发展。对农业开发项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给以优先立项、优先扶持。

3、积极引导,不断促进合作社规范化运行。鉴于××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现状,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依法办社。要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用法律来保护合作社和全体社员的利益,用规章制度来约束社员的行为,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4、加快土地流转,扩大规模种植,形成规模效应。土地流转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品牌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流转,使分散的土地集中流向龙头企业或土地经营承包大户或种植能手,可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有效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县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考核机制来促进土地流转,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并解决目前粗放式耕作方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8.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调研报告 篇八

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速度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数量迅速增长。截止目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共157家,注册资金1.22亿元,入社农户1659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020户。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社4个,县级示范社30个。

(二)覆盖领域广。15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全县7个镇办,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食用菌、中药材等)44家,占28%;林果业(苗木、板栗、猕猴桃等)48家,占30.6%;养殖业(中蜂、土鸡等)46家,占29.3%;渔业(冷水鱼、娃娃鱼等)11家,占7%;农机、植保服务业2家,占1.3%;其他6家,占3.8%。

(三)资源利用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地域资源优势,在带动当地群众致富,特别是在引领贫困户脱贫上发挥了较好作用。如长角坝、岳坝镇依托金水河、椒溪河水域和山林资源优势,成立了冷水鱼、土鸡、中蜂等养殖合作社;陈家坝、石墩河镇依托大户引领和技术优势,发展袋料香菇和猪苓、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其中陈家坝继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当地50户贫困户结对子,吸收贫困户创业扶贫资金购买食用菌袋料,发展袋料食用菌30多万袋,预计今年每户贫困户将实现利润近万元。

(四)专业程度高。全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领办,他们懂技术、善经营、有市场,号召力强。如长兴苍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办人苏沭名是当地苍术种植土专家,被省农业厅认定为高级职业农民,带领全县50余户种植苍术400余亩,年产值达400多万元。德信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托自身优势,产前提供优质鸡苗、产中进行技术指导、产后统一销售产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注册了“绿源德信商标”,通过了无公害认证,建起了全县首个农产品追溯体系。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机制薄弱,运作不够规范。一是管理不严格。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二是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部分合作社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个别合作社甚至是有名无实的“空壳子”。

(二)发展水平不高,合作层次较低。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合作社社员为1659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23%,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1。22亿元,但由于部分社员采取以土地、山林等实物入股,实际可营运的资金较少。三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产前的农资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等简单环节,在产品仓储、运输以及“三品一标”创建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

(三)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一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组的几户、十几户,跨镇、跨县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益不高。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强。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大部分是农民,经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发展的需要;我县耕地资源短缺,合作社启动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不足,无法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部分合作社小富即安,没有发展壮大的强烈愿望。各业务指导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在土地流转、技术指导、项目扶持、信贷扶持等方面支持力度小。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扶持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二要树立典型。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择优扶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积极性。三要正面引导。积极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鼓励种养大户牵头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创办等形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四要强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二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三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要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同质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营、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

(三)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一要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建议县政府出台合作社管理和扶持办法,明确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指导服务体系。要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科技、供销等部门的管理资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指导服务体系,共同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大扶持力度。职能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三要强化带动能力。积极倡导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吸收更多农户入社,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大、特色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带领农民创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9.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九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德文现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找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探讨破解发展瓶颈的办法,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推动农民合作积极组织快速健康发展,近来对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调研,深入到金棚蔬菜专业合作社、金橙专业合作社、斜溪渔业专业合作社、小溪农机专业合作社调研调研组与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导就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发展的思路等进行了座谈和探讨。现将金棚蔬菜合作社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大吉山镇金棚蔬菜合作社的发展概况

合作社成立于2008月6份,是我镇最早成立的合作社,现有社员58人,基地面积1200亩,年产蔬菜400吨。

二、当前合作社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合作社成立最早,问题也最多。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意识淡薄,加入目的不明确。虽然该合作社发展速是很快的。其中的一个原因除受政策扶持刺激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有的农民不明白成立专业合作社的真正意义,扭曲了发展专业合作社是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更好地发挥家庭承包的潜力,促使农民走向市场,增加收入,致富奔小康的目的。部分农民人云亦云,集体感不强。个别合作社负责人凝聚力不够,不按章程运作,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合而不作的现象存在。

2、行政办社色彩浓厚,自我造血功能不强。因为合作社是政府指定由某人牵头,拉几个社员,经工商注册登记就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组建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不符,它尽管客观上为农户办了一些实事,也给农户增加了一定的经济收入,但这种专业合作社缺乏创新动力,自我造血功能不强,靠有限的经营收入及争取一些优惠政策维持生计,难以做强做大。

3、内部管理欠规范,社员利益难以实现最大化。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按章程制度办事,难得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更别说召开社员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专职财会人员,其账目不规范,难以履行会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收支混杂,涉及的个人利益复杂,影响到社员的利益,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久、稳定、健康发展。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模糊,品牌意识淡薄。大部分合作社成员以自身的种殖技术,依据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发展经营,对发展的前进方向模糊不清,品牌意识淡薄,对品牌的作用和意义缺乏认识。因此,做大做强的理念缺乏,导致了合作社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目的不明或缺乏经验而无法占领市场。

5、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带领成员致富能力差。由于合作社的负责人文化程度低管理知识欠缺,无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带领合作社成员致富的能力差。

6、抗风险能力弱。合作社缺资金实力,缺组织运作能力,人员素质整体偏低。不少社员受短期利益驱动,期望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为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一有风浪,极易打消他们的入社热情。主要是依赖政府部门的政策倾斜;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与某一固定客户的关系而组建起来的,驾驭市场能力较低,一旦与该客户关系不好,其社员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金棚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为要促进发展壮大青神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规范化建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一是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纪人的规范化指导工作。二是规范内部运作和管理制度。专业合作社要按照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三是探索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模式。在发展模式上走“农专+基地+农户”的模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扩大产业化规模来壮大发展。

2、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凝聚力。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意义,不间断的对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了解专业合作社的理论知识、农村政策法规、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经济合同、信贷和投资等,引导培养和发展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管理、乐于奉献的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提高带头人带领社员致富的能力,从而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十

自2007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县兴办了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几个层面,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收购业等。现就我局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管理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验

为大力支持合作社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县工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合作社法》和《条例》,切实掌握法律法规的含义和实质,同时,加大宣传,增强农民对发展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开辟合作社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凡是申请办理合作社登记的,工商部门专人跟踪服务,工商所积极协助申请人准备登记资料,工商局对合作社登记优先受理,全部提前在承诺的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照手续;三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合作社登记准入的法律、法规,严格审查,防止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四是登记注册实行零费用。严格执行《合作社法》和《登记条例》,在登记注册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主要问题

(一)合作社经营特色不够突出。一是从饲养业来看,主要是饲养生猪、鸡两个项目;二是从种植业看,主要是蔬菜。

(二)合作社发展规模较小。从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看,57户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2176.825万元,户均38.19万元。最高注册资金500万元,大多注册资金在百万元以下。

(三)合作社发展不够规范。一是办公场所不够规范,环境较差,有的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其目的是为了得到扶持资金。二是账务不够健全,有的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没有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建立成员帐户;三是合作社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没有专人收集、整理、管理档案资料。

(四)合作社监管机制不健全。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监管的手段。没有法则,无法界定,不便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握。二是缺少年度检验制度,不便掌握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成员变化情况、章程修改情况、组织机构变化情况等。三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修改、组织机构调整等事项发生后,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而未备案的如何处理,也没有具体规定。

(五)是农产品品牌意识不强。不重视产品品牌意识,大多农产品没有进行深加工和包装,注册商标闲置不使用。全县注册的农产品商标27件,实际使用的不到7件。

三、发展合作社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开展座谈交流、专业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理论知识、管理水平和实际经营能力。同时,制定考核标准,每年评选若干名合作社示范样板,进行宣传表彰,让广大农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兴办、参与合作社的好处,共同支持和推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关键是资金扶持,县财政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引导信贷资金及社会其它资金参与合作社发展,重点扶持合作社购置相关设备,提高经营服务手段和市场营销水平。

(三)进一步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一是抓合作社的规范。对政府扶持的合作社,要视其情况,逐步体现其自治性和合作性,二是抓民主管理的规范。合作社要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明确组织和成员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突出和加强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加入自愿,退出自由,一人一票,平等互利;三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合作社对内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收益要公平合理分配,通过有效服务、保护价、最低价收购或二次返利等办法,使成员享受到真正的经济实惠,不断增强对农民的吸引力;四是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发挥农民成员主体作用,增加农民成员的发言权。

上一篇:短期培训管理制度下一篇:(no.1)初中语文教学论文 语文教材选编也要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