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委托合同

2024-06-29

商业物业委托合同(10篇)

1.商业物业委托合同 篇一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2.物业委托合同 篇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

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

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

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

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

集、清运、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

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

___年__月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

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

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

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

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

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

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3.物业委托合同房版 篇三

委托方:渭南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受托方:渭南城投立通物业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财富大厦物业服务代管事宜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财富大厦A座

物业类型: 商用、行政办公楼 物业位置: 渭南市车雷大街与仓程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筑面积: 42172.66㎡ 第二条 本合同相关名词的含义

1.物业:是指财富大厦的各类房屋建筑及与之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

2.物业服务区域:是指渭南市车雷大街与仓程路交汇处西南角财富大厦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场所。

3.大楼共用部位:是指大楼承重结构部位、户内外墙体面、天井、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设备间等。

4.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 统、通风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车库管理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

5.物业使用人:是指实际使用物业的单位及部门。6.管理用房:是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库房等。7.合同所称的大、中修是指房屋、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在同类结构新建造价25%-20%以下的维修项目。

8.日常消耗品:是指清洁用品、会务用品、维修用品。9.固定资产:是指乙方为开展服务购置的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的商品。

第二章 委托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办公楼的维修、养护及办公楼的日常管理。包括楼外散水、楼顶、楼内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会议室、卫生间、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以及相关的行人道、行车道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办公楼管辖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日常管理。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通风自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及其他共用设施等。(见附件一)

3.保洁服务。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环境的清洁保洁,包括大楼屋顶、幕墙、外墙面;楼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约定清洁的会议室、接待室,地下停车场、公共卫生间以及相关的行人道、行车道及其它公共部位的清洁保洁,负责室内石材的结 晶。

4.秩序维护及消防服务。包括办公区域的秩序维护、消防的管理。负责大厦安全及监控系统的秩序管理,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消防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5.地下及地面(含非机动车)停车场服务。负责车辆进出、停放的秩序及安全防范工作。

6.会议室有偿服务。负责会议室内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在甲方的统一调配安排下,做好会议室的布置、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及迎送、接待、礼仪等;根据甲方要求,承担一定场合的迎送、接待、礼仪、横幅、鲜花等有偿服务。

7.内庭院绿化、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与竣工验收资料、建立住用户档案和管理台账。

9.根据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需求提供相应有偿服务。包括:入室保洁、家具翻新、地毯清洗,代收普通邮件,代订一般性报刊、杂志等。

10.配合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展文化、体育、展览等活动。11.乙方负责节日装饰并承担其费用。

12.乙方承担3F、4F员工/自助餐厅及1F大厅大屏公共电视接收系统费用及其它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3F、4F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公共电视接收系统费用及其它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由甲方承担。

13.为抵御意外不幸,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健全制度、完善服务,避免因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管理纠 纷和经济赔偿,要求物业公司办理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服务目标:乙方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中的标准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标准操作管理,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

详见附件一、二。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 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至 二零一九 年六月三十日。本合同条款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正式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的构成: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5.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6.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7.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法定税费; 11.其他费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收取

1.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下物业服务费:

(1)物业服务费8元/m·月;

(2)水费5.5元/吨,电费1.3元/度;(3)电梯费1.1元/m·月;

(4)空调费用8元/ m·月,采暖费用8元/ m·月;(5)租用车位:车位服务费60元/月(6)已购车位:车位服务费60元/月

以上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收取后向相应的收取管理部门缴纳本项目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车位的买卖和租赁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收取,所有车辆在甲方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停放,由乙方实施车位停放管理服务。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地上建筑物总面积为基数,关于入住率,按政策规定:入住率达70%及以上甲方不负担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不足70%的甲方应按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70%支付给物业。本合同约定,空置房屋双方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安排执行,不得有异议。

3.乙方负责供电及照明系统、供水系统、日常保洁的耗材的购买,质保期内其他设施设备维护单项、购置、维修在500元以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5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超500元费

2用维修项目,事前专题报告,审批后实施,特殊情况先口头报告,经同意后实施。(前期物业服务设施设备在总包质保范围内)。

4.本物业服务费中不含特约代办服务产生的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另行结算。

5.乙方账户:

开户行:浦发银行渭南分行 户名:渭南城投立通物业有限公司 账号:***07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盈余或亏损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其他费用:

1.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项目,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根据需要乙方单独提报计划,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修缮,或由房屋产权业主共同承担。

2.乙方可向业主提供有偿特约服务,按事先公布的有偿特约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3.工程质保期内非人为破坏的维修项目及材料由甲方负责,具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实施。

第十条 车辆管理

车位买卖及租赁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收取,所有车辆在甲方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并由乙方实施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 三四层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使用管理 1.乙方按甲方要求可承接三、四层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有偿接待服务; 2.乙方须在甲方处备案;

3.费用由甲方收取,乙方有义务督促使用人缴纳使用管理费; 4.每年末甲方向乙方支付会议室使用费年总收入的20%的服务费。

第六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及其它管理规定。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交付乙方管理的物业达到设计和使用验收标准的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工程保修的责任和义务。

3.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物业服务用房、工程技术资料,并在乙方服务期满且未获续约时予以收回。

4.协助乙方约束进驻大楼的工作人员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5.按照服务标准(见附件二),甲方每周负责检查一次,发现达不到标准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每年进行考核评定,年检累计达不到标准五次以上的处罚1万元,造成管理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选聘新物业。

6.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政策法规规定,属于甲方应遵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履行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服务标准和相关方 案,不得转包、分包本合同项目(需要特殊资质的须经甲方同意和备案),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责任转给第三方。

2.承接本物业时,负责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承接查验。

3.依据本合同委托服务事项,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4.发生安全事故,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做好救助工作。

5.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泄露秘密。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根据甲方对岗位要求自主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决定薪酬。

7.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向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甲方未及时采纳或拒绝采纳的,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8.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商议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记载有关变更事项。合同终止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0.做好公共财产、固定资产的看护管理。

11.政策法规规定,乙方应遵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因乙方管理不善及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及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网络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非因乙方管理失误导致的失窃、失密等其他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补充协议仍未规定的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在大厦运管中所购置的一切固定资产,物业 仅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必须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及功能性,不归入乙方资产折旧范围,服务期满时,必须完整移交给甲方或新承接物业。第十九条 对合同履行当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可申请渭南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取得一致时,可向当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不以法定代表人改变而改变。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国家大的政策调整、地震、战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提前进场,熟悉掌握情况,介入大楼的查验、设施设备调试,接受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 乙方承担其聘用的本物业服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疾病等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配备的物业管理用房,详见附件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继续履行无异议,双方续签合同,如有异议则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柒 份。双方各执_叁_份,壹 份由监事会登记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行政方面:

集团公司领导的信件、报刊办理及分发(密件除外)

二、秩序维护、消防管理: 1.秩序维护部的组织建设;2.门岗(形象岗);3.巡逻岗;4.突发事件应急反应;5.车辆秩序管理;6.消防安全管理; 7.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工程巡检; 2.油漆粉刷; 3.给水设施; 4.排水设施;

5.供配电系统(含照明、景观灯管理); 6.避雷接地系统; 7.电梯运行与管理;

;8.中央空调运行与保养;

9.道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运行; 10.安防及消防系统; 11.中控与楼控系统。12.燃气系统

13.电视音响、会议系统。14.停车场系统。15.楼宇智能化系统。

四、清洁环境管理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屋面、外墙面、幕墙、各休息厅、大厅、楼梯、过道、地下停车场及广场等公共场所保洁;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 3.公共卫生间保洁;4.会议室及健身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保洁管理;5.停车场保洁;6.室外道路及人行道的保洁;7.标识、宣传牌及信报箱保洁;8.楼梯、楼道、连廊、灯具及空调出风口保洁;9.室外栏杆及石材表面保洁;10.垃圾桶、果皮箱保洁;11.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会议服务(有偿)1.会议室卫生保洁;

2.根据办会单位的需求,提供相关有偿服务。3.提供茶水服务; 4.提供正常的音响保障。

附件二: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有具体工作标准,有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3.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规范标准服务用语。

4.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

5.实行每天接待服务,受理甲方报修、投诉、求助,有效投诉办结率90%以上。

6.每半年征询一次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7.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客户资料基本齐全,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二、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外墙面、幕墙、天台)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现象,涂料墙面定期粉刷;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标志牌、景观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0%以上;房屋零修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工程合格率95%以上。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房屋使用单位不得另行安装空调,乙方要协助甲方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私自安装空调现象,及时告知甲方。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制度和装修管理协议;有对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登记、巡查记录;对私改乱拆管线、损坏房屋结构和他人利益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6.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有楼号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有运行、巡查记录;有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

2.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可随时启用。

4.设备主管或设备员每周2-3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并有巡视日志(如供水、供电、供热、监控系统及电梯等)。

5.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30分钟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确保维修及时,维修质量合格。对投诉处理结果应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0%以上。

6.庭院灯、楼道灯、围墙灯、喷泉灯、车库灯、指示灯等完好率95%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7.道路、停车场平整;护栏、围墙完好无损。

8.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9.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10.化粪池每二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疏通2次,滤油池每月清淘一次,并留影像资料。

11.定期检查、保养给排水管道并及时清理雨、污水井。12.上门服务应文明礼貌,做到工完料清场净。

13.在接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房屋使用单位。

四、公共秩序维护

1.出入口24小时值班,8小时立岗,重点区位每三小时巡查一次,有巡查记录。

2.主监控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守,各监控室摄、录像资料电脑存档保留。

3.进出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4.对搬出大件物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5.对进出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对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登记。

6.对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7.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有处理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应随时启用。

五、保洁服务

(一)公共场所、主次干道(不少于以下频次)1.硬化地面2次/天清扫。2.主次干道2次/天清扫。

3.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1次/周擦拭。4.水池、沟、渠、沙井1次/周清理。

(二)房屋内公共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1次/天拖扫。2.高层电梯厅(白天)2次/天拖扫。3.公共活动场所4次/天清扫。4.楼道玻璃1次/周擦拭。

5.高层大堂、会议室(有条件的参照下列标准执行)。石料地面 2次/天全面拖洗。木地板地面 1次/天全面拖洗。地砖地面 2次/天全面拖洗。地毯地面 2次/天全面吸尘。6.扶手、开关面板1次/1天全面擦拭。

7.消防栓、过道门、踢角线1次/1天全面擦拭。8.公共卫生间应无异味、无污物外渗等现象。9.电梯轿厢1次/天全面清洁、消毒,养护1次/周。10.室外不锈钢扶手、护栏、柱灯、音响、花钵(盆)、灯罩、灯具、停车场(库)出入口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每天不定时巡查,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

11.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12.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

13.外墙面 1次/年,幕墙 1-2次/年。

(三)垃圾的处理与收集 1.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4.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孽生。

(四)定期灭虫除害。

六、会议服务

(一)会议准备工作

1.每日上班前,按行为规范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要求精神饱满的上岗。

2.办会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会议申请单。

3.根据会议申请单上的会议召开日期及会议需求,会议服务人员提前一天填写会议接口单。会前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发送到使用单位,得到使用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4.会议服务人员会前1小时进入会场,迅速查看音响设备、空调设备等是否正常,会议桌椅是否整洁、干净。

5.先进行茶水服务,再按座次及人员数量将纸杯摆放整齐,如参会人员自带茶杯将剩余纸杯及时收回。

6.遇有会议要上果盘应提前30分钟摆放在指定位置。7.遇有会议要上方巾或消毒纸巾时,待与会人员到来逐一送上。

8.遇有重要会议需要守侯服务时,会议服务人员应在会议室门外呈标准站姿等待与会人员到来及守侯服务。

(二)会议进行中的服务标准

1.倒水服务标准

(1)右手持壶,左手持杯;

(2)倒水时,距座位一步避免烫伤参会人员;

(3)遇倒水时杯盖敞开,倒完水杯子仍按敞开方式放回原 位;

(4)倒水间隔按前一次倒水后与会人员饮水情况灵活掌握,每15分钟倒一次;

(5)会议服务人员在进行会议服务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2.会议服务其他要求

(1)遇重要会议接待,按会议申请单上开始及结束时间,会议服务人员提前10分钟到门外迎、送参会人员。

(2)为各会议室准备干净方巾,遇桌面水渍及时清理。3.守侯服务标准:

(1)要以标准姿势站立:头正微收下颌,嘴微闭,面容平和自然;上身挺直,挺腰收腹提臀;双肩放松,双手自然交叉放于小腹处,两手弧口相交,右手搭在左手上;双腿立直,脚跟相靠脚尖张大60°角。

(2)严禁依靠墙壁;

(3)不得在会场外交头接耳或喧哗;(4)不得远离会场;

(5)遇会议时间较长的大型会议(会议时间超过1小时),会议服务人员每半小时轮流守侯在会场外。4.进出会议室的注意事项

(1)在会议室外轻声叩门三声,在不影响会议进行情况下方可进入会场。

(2)会议服务人员在会场内走动脚步要轻,严禁发出“踢踏”声。

(3)会议服务人员退出会议室时开关门声要轻,不影响会议进行。

(三)会议结束服务标准 1.每次会议结束后,清点会议消耗品数量,检查会议室设施设备有无损坏丢失。

2.及时进行会后清洁工作。

3.整理完毕后关闭音响设备、照明灯后锁门。

(四)保密制度

1.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会议主办方任何资料。

2.不得向非本次会议服务人员透露会议的相关内容。3.做好保密工作。各种资料、文件应及时存档,以免有关资料泄露。

附件三:

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情况

1.配置物业办公用房为二楼原休息区改造房,面积184.85㎡,地下室办公用房43.68㎡。

4.物业小区保安服务委托合同 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专业保安服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区域:

第二条、委托服务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2、委托人员数量,共2人。人员分布入口24小时门卫岗1人、园区24小时巡视岗共1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2、甲方有权审核并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服务标准。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并完善保安服务工作,并接受乙方对关于安全防范、消防隐患等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甲方保卫部负责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发现工作表现不称职的队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屡教不改者,按照甲方《员工手册处罚条例》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5、依据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

务工作时的过失(脱岗、串岗、睡岗)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有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乙方保安人员工作内容、岗位、时间的权利,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7、小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应协助乙方会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妥善解决。

8、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桌椅等。

9、甲方负责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卫职责。

10、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外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安服务的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岗)服务、巡逻及其他因甲方管理面积增加需委托给乙方的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类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5、乙方应当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执勤方案要求能达到甲方满意的保安服务人员质量和数量。

6、乙方保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标准、各项福利待遇、社会

保险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及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7、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5日内予以更换合格人员。

8、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人员,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第五条、人员要求

1、乙方保安人员年龄须在50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胖瘦适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要求。

2、乙方需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统一工服、工鞋等,并随季节更替变换工服。

3、乙方保安人员应具备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安人员任职条件及合法手续。

4、乙方保安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个人品行端正,无治安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5、甲、乙双方对保安人员进行月度考勤统计,如发生对保安人员服务行为的投诉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给予相应处罚并更换人员。

6、乙方应经常检查乙方保安人员的文明执勤、礼貌用语,注重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和安全,尽心尽责做好小区的卫士。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派人员的花名册、籍贯、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六条、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安服务费为2900 元/人/月,年费用合计为34800元。

2、支付方式:甲方依据保安月度服务表的月度统计情况,在次月10日前以支票形式或现金支付保安服务费,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第七条、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视为未提供相应的保安人员。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时,5日内予以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用。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遇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属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签订的,应提前 30 日提出书面意见,如单方提出不再继续签订的,应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附则

1、甲、乙双方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本合同外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企业信息。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5.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五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安阳锦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安阳市机关事务物业发展中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色维也纳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金色维也纳小区”位于安阳市文昌大道与武夷大街交叉口东南角,规划用地4.07公顷,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住宅套数1091户,底层商业约20户,高层住宅8幢,地下车位340个,电梯38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质量保证期限后的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质量保证期限后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质量保证期限后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公共用路灯、沟渠、第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规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解决: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移交物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7、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的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8、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和质保期内的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运行正常;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维护经常化,维修及时;

4、公共环境:定时清扫公共区域垃圾,日产日清;

5、绿化:养护花草树木,定时修剪,各类植物长势良好,保持完美的绿化景观;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车辆停放有序;

7、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巡逻、门卫值班制度;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物业管理方案»。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智能化运行费

1、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高层建筑 元/月*平方米(接管前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核算经双方商定或招投标价格收取);电梯运行费 0.35 元/月*平方米。(电梯保修期内免收运行维护费;电梯电费、保洁费由入住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摊收取);

2、智能化运行维护费质保期限满后开始收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年结合管理成本协商后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调整;

4、业主应于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缴纳其物业管理服务费,报改造、更新计划,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基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按«安阳市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可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给对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与补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甲方向乙方移交物业时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安排接管时间并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限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签合同。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商定后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6.学校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乙方管理甲方的校园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校园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二、工作内容

(a)安保工作

(2)绿化工作

(3)清洁工作

(四)水电,门窗,桌椅,办公椅,小维修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委托费用

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委托管理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查乙方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对乙方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免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的管理用房、水、电、乙方工作所需的工具和材料,以及临时休息座位;

(4)协调处理合同生效前遗留的管理问题;

(5)负责收集整理校园物业管理所需的资料,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复印件交付给乙方;

(6)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乙方工作人员的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乙方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协助乙方进行宣传工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工作内容,制定各项管理措施、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标准,独立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

(2)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

(3)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我校服务的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提供福利待遇。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常德市最低工资标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6)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7)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及时落实整改要求;

(8)每学期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每学期期末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

(10)乙方对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电故障)导致相关工作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果乙方因甲方违反本合同而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问题。逾期不解决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管理费无需支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补充规定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7.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办公楼) 篇七

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物业类型:办公楼 3.坐落位置:

委托服务期限:物业服务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服务内容与质量 1.保洁工作:

(1)清理楼外水泥地面、绿化带、台阶等楼外卫生,保证楼外卫生的干净整洁;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并保持楼外卫生区域的干净保洁。(冬季全体人员清理楼外积雪)

(2)日常对办公楼内的卫生进行清拖,保证楼内卫生的干净整洁。每日至少清拖一次,并保持楼内卫生的干净整洁。(楼内卫生包括:一楼大厅、楼道过道、楼梯过道、楼梯扶手、大门、公共座椅。)2.保安工作:

(1)严格按照保安工作规定按时上下班,并做好相关的安保检查登记工作。

(2)合理使用各种安检设备,并做好设备的交接工作。(3)冬季下雪后积极清理院内的积雪。3.绿化工作:

(1)及时做好院内的浇灌、除虫、打药、施肥、割草、修枝等工作。(2)对绿化管道的维修、保养、更换。4.维修工作:

(1)及时做到对院内楼房的水电暖的维修,并在跑水、爆管、漏电等特殊情况下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2)固定专业的维修人员,并对做好相关手续的备案。(物业公司予以的推荐信、公安开取的犯罪证明、本人的身份信息。)

三、服务费用:

由于地区特性,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和绿化人员人数由甲方确定,人员的招聘录用、解聘、管理等由乙方负责,并于甲方备案,费用由甲方支付;以下人员如后期需要增加或减少以实际情况为标准。具体岗位如下:(人数*月份*月工资)

1.保洁员: * * = 2.保安员: * * = 3.绿化工: * * = 4.管理人员: * * = 5.楼内维修根据物业服务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如甲方无法提供维修材料,可委托乙方带为购买,并提供购买材料的票据(发票),维修后需找甲方确认签字,方便后期对维修费用的结算。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四、付费方式:

1、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每月物业管理发票后支付乙方每月的保洁、保安、绿化和管理人员的工资。

2、维修根据维修有偿服务标准进行收费,并于每季度与甲方核对维修清单,确认各项维修无误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予以结算。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提供相应的安防设施设备,并根据安保形势要求增添相应的设施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反馈物业管理合同中的各项管理情况,如未达到合同服务要求有权督导乙方限时整改。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各项维修,保证乙方能及时的处理各项维修。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的管理服务要求进行管理服务。

2、乙方在出现需要维修时及时到达现场,并对需维修地方进行维修。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迎接各项检查和节庆活动。

4、乙方有义务提供维修的实际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时完整的移交给甲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双方可上诉乌恰县人民法院。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8.的物业委托服务合同范本 篇八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代理委托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代理委托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宜

委托内容:甲方现委托乙方为“ ”(以下简称“该物业”)独家之代理,进行租赁推广工作。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约定事宜

2.1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该物业之代理,将充分运用自身的信息网络,运用适当、有效的方法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联络适合该物业的客户。

(2)安排、陪同乙方之客户参观视察该物业,并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客户的公司背景和租赁要求。

(3)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维护甲方利益。

2.2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提供有关物业的资料给乙方,包括物业的业权资料,图纸,设备及材料说明,租赁合同等资料。

(2)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在租赁推广上的工作,包括安排带领乙方介绍的客户看房及解答有关物业的工程、技术问题等。

(3)有关租赁意向书、协议书及合同之条款的修改、变更,甲方拥有最终的解释权和决定权。

(4)甲方必须保证并提出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该项目出租的合法性

(5)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空置情况。

三、物业的租赁代理费用

3.1 代理费的定义

A:成交定义以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为准。

B: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以 实际成交月租金(含税)的100 %为代理佣金;

3.2 代理费的支付: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在收到客户首期租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代理费汇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3甲方如无故未能按时将该费用支付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该费用的万分之五。

3.4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所介绍的经双方确认后(附看房确认记录)的第三方(求租方)与甲方完成租赁交易的,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5 如乙方介绍的客户在签署租赁意向书并支付首期押金/定金后,在正式入住该物业前,违反意向书中等任何约定或要求退租,则甲方在没收其有关押金/定金,支付所没收押金/定金的30%作为对乙方工作的补偿。此条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实施。

四、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五、保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透露本合同的内容。

六、通知:合同的任何一方所发出的通知,应为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指定的送达地址。

(1) 甲方:

(2) 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诚信原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商议解决。若商议不成,则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9.物业销售委托代理合同-标准版 篇九

甲方:

乙方:北京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就乙方代理客户XXX或其关联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或其为投资及入股甲方或收购本项目而单独成立的商业机构(以下简称“客户”)投资及入股甲方或购买由甲方投资开发的位于XX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署本代理协议:

一、甲方义务:

1、按乙方要求完整、真实地提供甲方公司资料及甲方投资本项目的证明文件,提供本项目规划、工程、债权及抵押状况、租赁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2、及时客观地会知乙方本项目销售条件和进度,3、为乙方及客户考察本项目提供便利;

4、对乙方为促成甲方销售本项目而对客户所做工作予以认可;

5、根据本代理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如合同在甲方与客户签署后终止,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示文件说明合同终止的原因,否则甲方仍需要按照本代理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严格保密责任,不得将资料作与履行本代理协议无关的用途;

2、乙方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本项目环境及情况,组织各方之间的会谈;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该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三、乙方佣金及支付

甲方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和客户就甲方公司或本项目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增资扩股协议、合资协议、合作开发协议、融资贷款协议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类似效力协议(在本代理协议中统称为“合同”),则甲方需按以下方式计付乙方佣金。

(一)佣金计算方式:

甲方需按甲方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和客户签署的合同中确定的交易总额的百分之贰(2%)计付乙方佣金。交易总额包括客户通过任何途径和以任何方式支付给甲方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或债权人的与合同有关之全部款项(在本代理协议中统称为“交易总额”)。

(二)佣金支付方式:

北京高力国际-代理协议 11、甲方以甲方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或债权人实际收到每笔交易总额相关款项后以本条前款规定的佣金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2、佣金在甲方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或债权人收到客户的每笔交易相关款项后15天内按收款比例由甲方支付予乙方,在甲方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或债权人收到客户付款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交易总额的70%时甲方应付清乙方全部佣金。

3、佣金的支付形式为人民币电汇或不超过7天兑现之支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约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佣金,如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除按第三条约定补足佣金外,还须按照逾期付款的天数以每日未付款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已签署的合同终止,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相等于交易总额的1%作为代理佣金。

3.因客户原因导致已签署的合同终止,同时在甲方取得客户违约金或没收客户诚意金、定金或订金(以下统称“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等于违约金的30%作为代理佣金。

五、委托期限:

本代理协议在双方均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十四个月。在本代理协议有效期内,如客户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甲方应按本代理协议约定条件支付乙方全额佣金。

六、本代理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30日仍不能解决的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代理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订后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07年5月日2007年5月日

10.物业服务管理委托合同 篇十

甲方:绥化物资城综合楼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绥化福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绥化市物资城综合楼小区委托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物业基本情况:

楼房名称:绥化市物资城综合楼小区 物业类型:商住式多层楼 位置:绥化市中直北路物资城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7624.31㎡;楼房栋数:一栋七层。

一、委托物业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服务及清雪,如有个别房盖漏水或墙皮脱落如超过物业维修范围,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共用部分)、公用照明、监控、化粪池、门卫、供水设备的维修不超过千元的由物业负责,如更新改造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冬季扫雪。

4、维护公共秩序(门卫)。

5、甲方提供各业主的住房面积花名册。

二、保洁服务

1、楼道每周拖洗二次,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随时清扫,保持清洁。

2、楼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两次,破损玻璃随时更换,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张贴悬挂广告。

3、冬季下雪及时清扫,堆放在适当位置,随时清扫夏季楼区内积水。

4、马葫芦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时发现堵塞,随时清疏,单元楼内下水道由业户自行承担。

三、供水时间

1、供水时间从每日早至晚,物业管理期间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保证全体业主的生产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时间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完成,每次清洗过程要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

四、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养护

1、公用设施(含院内所有公共部位的声控灯座、灯头、灯泡、公用部位的门窗及玻璃拉手、门窗叉等)的养护修复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2、门灯、楼道灯完好率达95%,若损失,修复时间不超过2日内。

3、设备房要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现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

五、院内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入口24小时不间断,设人值班,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经常巡查。

2、院内禁止存放机动车辆,自行车存放不收费用,平常保持车棚整洁。

3、门卫对进出小区负责查看。

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管理服务收费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户每年二次供水电费:120元/年/户。

3、清运垃圾费:50元/年/户。以上各项收费如政府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无故拖欠应缴纳费用的业户加收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日递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传力度,并协助收缴管理费用。

2、全体业主要积极主动交纳各项费用,业主委员会有责任协助物业公司对个别不交纳各项费用的业户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此小区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个办公地点。

七、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得到大多数业户的认可,可续签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1)甲方可以解除乙方为其服务。(2)乙方有权弃管。

2、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有未经事宜,如新发生的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是遗留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进行补充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务项目如遇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章): 2012年 月 日篇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观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小区公共安全、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一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3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依法起诉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 年 月 日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向乙方移交;合同期满时负责取回。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协助催交;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议通过后由乙方领取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严格按合同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清退有损居民健康的租用户(如油漆户、高噪声户、高污染户等)。12 3 4 5 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7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米;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本物业管理服务取暖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篇三: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金碧花园 物业类型:商住

座落位置:茂名市西粤南路88号大院 总占地面积:12737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同照明、天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施、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杂物房、停车场。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第十条 交通与怬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管理规约(见附件2)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措施。

第十六条 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双方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如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管理规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规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及其配套管理用房。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负责督促开发商对本物业所属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保质期内的返修及其费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及配套房屋与设备。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及其他隐蔽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3)配电房、泵房及其设备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物业管理所必其他资料。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制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不听劝告的,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5、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和保修、维养计划。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 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4、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执行茂名市物价局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茂名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茂价【2012】347号)的附件《茂名市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三级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确保以下人员配置:

设服务站站长1名,综合服务人员1名,维修工1名,保安领班3名,保安员7名,卫生绿化工3名。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时,必须着重落实好以下工作:

1、保安员每天按时做好4个时段的站岗服务。

2、在上下班车辆进出高峰时段,或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时,保安员应站在小区出入口旁打开道闸方便业主车辆进出。

3、西门岗被告全天侯值勤;南门岗值勤时间每天7:00时至24:00时。

4、原则上每天7:00时至24:00时保证有3名保安值勤。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其他费用和有关约定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分摊费用的开始计算收取时间

1、开发商公布交房日之前购房者,物业管理服务费从开发商公布交房日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收取。

2、开发商公布交房日之后购房者,物业管理服务费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日的次月1日开始收取。

3、因为主原因(未装修、未入住、未出租或外出等)造成的空置房屋、写字楼、商铺、杂物房、车位、车库等,其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分摊费用必须缴纳。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以下相同)按其建筑面积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以下相同)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多层、高层住宅:0.85元/平方米月。

2、杂物房物业:10元/间月

3、生活垃圾处理费:11元/户 月(按茂府办【2012】113号执行)。

4、商业及办公物业收费价格延续茂名润昌房增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与茂名华达石化物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的单价执行(即:一层商业及办公物业:1.00元/平方米月;二层商业办公物业0.8元/平方米月)。第二十六条 停车管理服务费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小汽车私家专用车位(自购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30元/个月。

2、摩托车私家专用车位(自购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5元/个月。

3、自行车私家专用车位(自购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 元/月。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和收费:

1、住宅小区公共、共用水费、电费:

(1)小区公共水费、电费分摊(地下停车场除外)由全体业主按户分摊。

(2)公共水费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绿化用水、清洁用水、设备运转耗水、消防用耗水及其他公共区域发生的用水、耗水费用。公共用电包括但不了限于小区内差额电量(公共部分的变损、线损、表损的用电损耗);消防水泵用电、公共医院照明、小区外立面照明、路灯等用电;消防系统、保安系统及通风系统设备设施用电,清洁用电及其他办公区域发生的用电、耗电费用。

(2)小区地下车库的公用水电由业主按车位分摊,汽车位分摊系数为1,摩托车位分摊系数0.5。(3)小区住宅电梯运行费用和梯间大堂、消防楼梯、楼道等照明用电由该电装业主按户分摊。(4)小区消防水池清洗用水消耗费用,由全体业主按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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