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销售代表合作协议

2024-11-25

房产销售代表合作协议(精选10篇)

1.房产销售代表合作协议 篇一

甲方: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21.00 亩, 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 2.8万 ㎡.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__ 年 10 月 28 日至 20__ 年 4 月 27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 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 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__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__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__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 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 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__ 年 10 月 28 日至 20__ 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2.合作投资房产协议书 篇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就合资投资房产事宜,协商如下条款:

一、标的房屋:

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号楼______单元

______室,房产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元,占总投资比例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元,占总投资比例_______________

三、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房产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房源的搜集,看房,接洽,签约,过户,房屋收验,出租收租,再出售等等相关的房产买卖程序

2)投资房屋获利出售后售价的2%,作为乙方上述经营管理费用

3)乙方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其他孽生收入,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房屋购入后需要过户重新登记产权权属的,视实际操作需要以一方或共同共有人的身份登记房屋权属,各方拥有房屋产权的实际比例以本协议的投资比例为准.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投资房产的经营管理活动,享有全面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必要的时候参与相关的程序,并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4.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房产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房产投资获利出售后,扣除前条约定的经营管理费用,余下的利润及售出前的租金作为共同分享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成房产投资经双方确认认为投资失败,止损售出,则不必扣除管理费用,损失总额由双方按投资比例分担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房产投资获利周期或短或长,为保障收益便于操作,共同投资人房产买入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或撤出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六、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投资额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并承诺在某一方单方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手印后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房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a 篇三

(适用于包括联合竟买土地的合作开发)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适用于包括联合竟买土地的合作开发)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 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 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协议书签订日期:二00×年×月 日

4.家具销售合作协议 篇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基于双方发展的需要,在甲方的邀请下,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互相信任、共同发展、双赢互利的理念,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以甲方的经营方针为主,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乙方参与甲方家具市场的营销与管理。

2.本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乙方自带资金人民币壹十万元作为合作诚意金交与甲方做押金,甲方收款后开出收据交给乙方。在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需将此款在三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范畴:

1.乙方以湖南省永州市的家具市场为主要营销范围,其它市场视情况参与营销。

2.乙方负责永州五千年家具店铺的日常管理与销售,做好售后服务。

3.负责与政府部门、各事、企业单位的人际关系沟通、协调,负责家具工程招标工作。

4.做好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甲方有力地开拓市场。

三、乙方的待遇:

1.在合作期间,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活上的保障。暂定每月由甲方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人民币三千元(¥3000)、基本生活费人民币三千元(¥3000,其中包括乙方的房租、水电、交通、通讯费用),于每月10日前支付。

2.乙方每月享有商场销售总额百分之二的销售提成,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 1的销售提成,即与工资同时支付。

3.乙方享有每单招标工程标的额百分之二的提成,中标签约后支付。工程完结后,乙方享有工程纯利润百分之四十的分红,于支付。

四、工作费用与支出:

1.甲方设立专用账户以提供资金保障,用于乙方开拓市场(包括公关费、差旅费)。并保证账户内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2.乙方在使用账户内款项前须向甲方请示,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有责任做好登记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协商。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5.网络销售合作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网络推广销售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交易网站建设、推广、销售)。

(二)合作方式

1、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企业网上商城。甲方承诺全力配合,提供网站需要的文档资料、工作人员、办公场地进行工作。

2、网上商城建立完毕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

(1)甲方公司的品牌网络推广;

(2)网络销售渠道的策划、建设、装修、陈列、上货,甲方须提供产品详细数据包;

(3)日常管理;

(4)店铺值守(7天×12小时挂号)、销售;

(5)网络销售推广。

(三)收入结算

网站建设过程中(三个月)甲方每月发放元工资给乙方,网站正常上线后,甲方每月薪资的发放方式为:。

佣金计算方式为:月销售回款金额的%。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与服务的详细介绍,价格以及相关资料,并确保产品真实有效。

(三)甲方需变更官方网站内容,承诺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与产品相关的所有手续合法有效。

(五)甲方必须提供网络销售所需场地、机器设备、人员队伍及其他相关设施;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从事有损于甲方无形资产的活动。

(二)乙方承诺对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上。

(三)乙方承诺在互联网上所有活动均以合法方式开展。

(四)因促销或者其它原因,价格调整或者其它影响到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承诺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否则仅乙方让出自己的利润。

第四条违约条款

除非双方达成终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必须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样品、影印件等均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的,负有赔偿义务,但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引起的除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方:乙方: 代理人:

6.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 篇六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乙方)

为了加强化纤绳缆产品开发及业务的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在互惠互利相互平等合作的情况下,达成缆绳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如下:

一、聘用乙方 经理 职务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营销制度进行业务销售工作。

三、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及签订销售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非甲方产品。

四、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及养老、医疗、住房等待遇, 不报销差旅费,自负盈亏。

五、业务运作及业务分成:

⑴乙方在销售时需签订合同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经甲方确认没有风险的情况下,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按合同签订的内容及条款履行。

⑵甲方与乙方结算方式,普通缆绳按照原材料每吨加3500元加工费,超值部分扣除按国家规定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剩余归乙方。

⑶高分子聚乙烯绳缆业务费结算方法,甲方按照原材料价:加15000元/吨,加胶水款,向乙方收取,超额部分甲方提取45%(包括各种税收)后归乙方。

⑷没有签订销售合同的单位、或者甲方认为有风险的单位,必须款到

发货或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购买,做到钱货两清,否则甲方有权不供货。

五、军工及开发的新产品

⑴甲乙双方开发的新产品销售所有权必须归甲、乙方所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转移给他人生产或销售。

⑵开发的利益共享,风险共同承担,所有费用共同负担。

⑶甲方收取绳缆加工费15000元/吨,扣除各项成本增值部分,按国家税务相关规定交缴税费,剩余部分各得50%

六、本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期限8年,2012年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七、违约责任及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

⑴乙方在取得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条款交货时间进行生产交货。

⑵甲乙双方必须保守双方合作期限内的商业秘密。

⑶违反上述协议条款的均按违约处理。

⑷甲乙双方如违约发生利益纷争,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宝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7.房地产销售合作协议 篇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销售运营内江市“********”房地产项目,项目位于:内江市市区,商业楼盘5.6.7三栋,总面积:

第二条 合作方式:甲、乙、丙、丁四方以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内江市“*******”房地产签订相关协议共同销售、运营该项目,具体分工如下:

1、甲方负责引入平台,捐赠款项的接收、发放,营销策划,产品的说明及培训、银行的对接。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的投入、销售及营销团队建立。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丙方负责合同的签订,代理费用的催收和划拨给相关方,开发商的协调,项目招商工作的开展(引入第三方公司,如未引入第三方公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成立公司,费用按比例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作期限:本项目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四方共同经营该项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项目收取的代理费用分配(100%):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合计%,剩余%由推荐人。收益到账后2日内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将收益款分配。

第五条 项目的保证金为 万元,该费用按收益的5%作为缴纳保证金方的收益,如前三方按比例缴纳保证金,即设5%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 上述佣金开发商该付、未付或丁方收到佣金,或指定的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未按前述比例划拨给关联方,丁方应承担1‰/天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 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8.个人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八

乙方:

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订购苹果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总额

苹果个体重量在250克以上一级(依农业部当前标准)________kg____元________整点货款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质量要求

1、品质优良,色泽红润,新鲜,熟度为九成。

2、表面干净,无病、虫、害,无腐烂、伤果、冻果、畸形。

3、个头大小均匀,直径大于或等于8cm。

三、包装要求

统装,每20千克为一箱,个体用白色泡沫网袋包装。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货物作好包装。

四、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五、交货方法

乙方在甲方仓库,当面过称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解决。

六、交货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货。

七、付款办法

在合同签定当天即____月____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定金____万元,在提货当天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____万元,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其余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或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若乙方提前定货,需向甲方,按照预定货量总金额的____%的预交定金,为乙方存放苹果期限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2、甲方按照乙方的定货数量妥善保证货源,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

3、甲方为乙方提供可靠物流服务,物流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特殊约定

乙方负责将苹果运输至交货点,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输途中如发生苹果损伤由乙方负责。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针对具体严重程度,乙方可延迟一周交货。

十、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至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他损失。

2、若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期内提货,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剩余款项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万分之____作为罚息。

5、甲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后,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甲方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6、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其他一切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甲方有权结束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苹果转售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其实际损失,偿付甲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包装完毕送货,至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其实际损失,并偿付甲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5、乙方交售苹果时,规格、质量、保鲜等没有达到农业部当前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6、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苹果购销合同。苹果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十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2、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十四、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合同签订完成后即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9.药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九

为了更好满足顾客的需求,在合情、合理、合法地经营,增加更多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保健堂的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经营一楼(国医馆)二楼全层(养生馆)主要于休闲养生保健为主: 电能循经通络疗法药物苗药熏蒸疗法 五行梅花灸疗法 群罐排毒疗法 风湿关节 经络全息刮痧疗法 经络独穴、双穴调理法经络洗髓功调理法全身推拿理疗保健 内功点穴理疗法 背部经络宫廷熏蒸 心灵减压治疗调理 龙派传人整脊理疗泥疗 中医全身经络调理针灸火罐刮痧放血足手面疗去痘、斑、点穴减肥疗法慢性病调理等

二、合作权力与义务: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公司的统一收费和监督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守则及服 务标准;依法开展保健养生的业务;甲方负责人有权检查、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甲方协助乙方 的项目开展经营、协助做好广告宣传工作;并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可以再有同类型的产品及项目 出现;确保乙方的利益经营。

2)、甲方负责提供营业场地、房租、水、电费及现有设备配套实施;甲方在一层国医馆内原有 科室(6 室 1 厅)及原有的设备和床位(详见移交表)提供给乙方使用,缺少的医疗设备由乙方 自行负责,根据乙方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内自行安排装修设置,如有整体大的装修改进;并 经甲方协商同意才可以进行整体装修。

3)、乙方投资 200 万元装修工程款,把二楼全层进行整体装修;由于装修费用较高;二楼养生 ;一楼保健堂国医馆营业额按 3:7 分成(甲方占3, 馆营业额按 2:8 分成(甲方占 2,乙方占 8) 乙方占 7);保健堂国医馆、养生馆由乙方统一运作。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营业所需的产 品、设备、机器、人员工资开支、技术操作、室内装修、广告宣传、户外招牌、墙上广告、人员 的吃住、生活用品)等一切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带来的技术工作人员,均由乙方开支自 行管理,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其它连带责任。

4)、乙方从开始经营之日起 XX 年 月 日至 XX 年 月 日为装修期间免一切费用;第 2 个月(XX 年 月 日至 XX 年 月 日)试业期间免分成的;第 个月起 XX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按营业额税前(药费成本除外)《见附件价目表》国医馆按 30、养生馆按 20 提交给甲方作为管理、房租、水电费等开支。

5)、1、甲方担保乙方能正常经营,如果乙方在正常经营中遇到相关政府部门干涉不许经营时; 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费,包括装修、遣散工人等及其它的费用。 2、如果能重新营业乙方把(甲方赔偿的乙方装修全部费用退还给甲方,遣散费除外)还是 交给乙方经营。

6)、在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名义进行其他违法业务活动 也不得以甲 方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不得有影响甲方名誉和利益以及欺诈的言行。

7)、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按照国医馆、养生馆的规章制度,统一收费、严格执行、并服从公 司工作人员管理。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是否有违法相关的项目和营业内容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如 有发生医疗事故,由乙方自己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调)。

三、利润分配:

乙方不得私自设立药房,如有病人需要开处方;须到甲方旗舰店购买中药。其它收入属于甲、 乙双方拥有,为了方便管理,甲方收费处有(医疗保险 ic 卡、pos 机和银联卡),每月结算时, 双方凭票据核对后,甲方将收入按分成结算给乙方,月结月清,每月 日前结算。按照甲方的财 务规定三联单进行结算;注:(如客人需要开发票,由甲方提供)乙方在(穴位保健外加用中药 及辅助治疗物品不在营业额分成之内,要另计算成本费价)《见附件价目表》;

四 合作经营期间下列情况可以退出:

(1)有正当理由并经双方同意的可以退出 (2)有违反双方协议约定的;(3)有违法行为的 (4)有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的(5)如自行退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五、合作期满或终止合作关系的事项: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必须双方负责代表参与清算账目清晰后是乙方的设备、财产可以搬走, 但要公司放行条。未经协商不得擅自处理室内设备、设施和共同财产。

六、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双方沟通和商讨解决,并根据协商结果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XX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止 双方同意终止经营时经双方 同意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一式两份,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XX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10.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就甲方代理的汽车品牌在乙方经营的店内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

甲方保证提供在乙方经营的汽车销售店内销售的产品与乙方经营品牌不重复,汽车品牌为众泰汽车。

第二条 合作方式:

乙方提供经营场地给甲方销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汽车品牌,销售场地及服务场所约㎡。

第三条 售后服务:

1、甲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2、若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将另行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四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订约人,各自独立核算,独立经营。

2、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合伙关系。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销售的产品的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侵权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方不得未经乙方授权就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汽车销售行为,并对其在乙方店内销售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一概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当妥善处理甲方顾客异议及纠纷,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客户在乙方店内闹事影响乙方正常营业或者有损乙方店面形象及商业信誉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4、乙方组织宣传及营销推广等市场活动需要甲方支持的,甲方应当配合乙方。

5、甲方应当配备专门的销售人员及收费人员,并承担相关人员的工资相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各类宣传及营销推广等市场活动。

3、乙方应当为甲方的相关工作提供便利。

第七条 费用及财务相关

1、甲方在乙方场地内每销售一台车辆,销售收入扣除其进货价后的余额为销售所得,销售所得甲方乙方各占50%,甲方授权销售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返点(授权销售的出货价为基数,按单台车辆计算),甲方也应当将返点的50%支付费乙方,上述费用按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未按时结算和支付乙方的,应当按照未支付金额以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支付延迟赔偿金。

2、甲乙双方各自因己方销售行为产生的税费等,财务上各自独立核算、互不相关。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

4、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或协议一方无法控制范围的情况,致使直接影响该协议的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需因此负责,但双方应就协议的履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解决方案时,应提交到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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