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装修合同

2024-08-01

公建装修合同(9篇)

1.公建装修合同 篇一

商业公建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受托方(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资质等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证书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物业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物业类型:公建

坐落位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

2、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雨、雪、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

1、收费标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甲方应于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纳,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0.3%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所得收益部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乙方计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为物业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补充物业服务费用不足;

(2)在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盈亏持平的基础上,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

(3)按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乙方不承担车辆保险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第八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地面停车场实际运营

情况,在报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批准后可适时调整车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第九条 甲方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其筹集、管理与使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问题上,甲方同意服从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作出的决定。

第十一条 乙方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维修资金利息不敷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将委托乙方使用维修资金本金或向业主筹集。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大会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3、遵守《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规定,不乱堆杂物,乱弃垃圾,高空抛物,随意践踏绿化用地,乱涂乱画,不随意悬挂宣传牌、广告牌;

4、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甲方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甲方应对物业维修相关工作提供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如因此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7、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工作计划、费用预算;

2、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4、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费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超过6个月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7、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及日常维修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8、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明示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0、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3、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止、在管理区域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业主委员会请求协助管理、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依法处理、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1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15、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出本物业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甲方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内(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任何损害;

10、由于供暖公司进水温度不达标造成的室内温度低于大连市规定标准;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达到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

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附件二: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主管经理: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主管经理:

经办人:

2.公建装修合同 篇二

《办法》指出, 示范项目应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商场、宾馆饭店、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等公共建筑, 实施改造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在节能改造过程中, 对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后, 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目标的项目可申报示范项目。

据了解, 重庆市鼓励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 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 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 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3.探路“公建民营”养老模式 篇三

金融街铜光胡同,位于北京西南二环以内,在这块寸土寸金的地界上,一幢精致的三层楼内却运营着一处老龄公寓。与传统养老院不同的是,金融街老龄公寓一方面享受着政府提供的硬件和各项政策优惠,另一方面社会力量成为了该公寓的运营主体。

目前国内的养老院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弊端也颇多;民营养老院则受制于高昂的成本,在温饱线徘徊。

2013年底,公立和民营的力量合二为一终于成为现实。民政部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

在此背景下,2014年,金融街老龄公寓应运而生。公寓由金融街街道办事处兴建,儆堂集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运营,属于典型的“公建民营”性质。

据介绍,公寓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目前,公寓共有床位102张,并且按自理、半自理及非自理严格划分区域。自理老人每月的费用在4000元左右,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费用则为5500元左右,对比业内同等情况,公寓的收费较为合理。

公寓的房租、水电燃气费等均由街道承担,开业初期的硬件设施及装修也一并由街道负责。运营方需要承担的则是人工成本以及设备设施的维护及修理费用。目前收支基本平衡。

“公建民营”试点铺开

近一年来,北京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试点应运而生。

2015年10月21日,北京首家大型“公建民营”养老院——北京一福寿山福海养老服务中心开业运营,主要接收对象为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和市内其他社会老年人两大类,其中失能或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优先。据了解,该院最低床位费为1900元/月,餐饮、护理费大约在4000元/月至5000元/月左右。

北京一福寿山福海养老服务中心坐落于北京大兴区庞各庄镇,占地面积28381平米,建筑面积33035平米,设置养老床位648张,其中完全失能区202张床位,失智区174张床位,高龄半失能区272张床位,护养型床位达100%。按照“医养结合”模式,内设二级老年康复医院,医疗床位40张,医疗资源还将辐射至邻近乡镇。此外,在老人居住区域也设立小型医疗室。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在2015年8月做客“市民对话一把手”访谈节目时介绍道,推动公办养老院民营化的直接原因是,公办养老机构机制死、运营不灵活,“已经走入死胡同”。部分市中心的养老院“一床难求”,有的甚至“排一万多人”;但与此同时,部分郊区的乡镇养老院则有大量床位空置,导致整体的入住率仅达60%左右。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属公办公营养老院在去年选择试点进行民营改革,全市215家公办养老院除保留一部分专门服务特定养老对象外,其他的都将逐步实现民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据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改革后的公办养老院将优先接收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以及失独家庭中的失能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空余床位再接收社会上其他高龄、失能老人。公办养老院的收费将按成本核算,对不同服务对象分类收取。

《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人包括“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和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同时,该办法也提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申请服务”。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主要是对失独家庭给予养老上的优待。

所谓“公建民营”,是指政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但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运营权交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的运营模式。

据介绍,实施“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可由所有权方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作为运营方;也可在所有权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采取品牌机构连锁运营的方式,直接选择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作为运营方,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益。

“未来公办养老机构将以上述四类人作为服务对象。”李红兵说,这一改革主要为了解决公办养老机构的排队问题。“政府应该是做最难做的事,政府的钱要用来解决最难解决的问题”。

《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同时规定,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后同样承担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以合同方式,约定不少于20%的床位用于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其他空余床位可接收其他失能或高龄老人。失能或高龄的社会老年人申请养老机构将主要按照属地划分,“就是按照户籍所在区县进行申请,接收完京籍老年人之后还有空余床位,这些养老机构可以接收非京籍老年人。”

根据民政部门的测算,北京全市需要由政府兜底供养的四类保障对象总共在2万人左右,而公办养老机构将可为这类人群提供至少4万张床位。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将不再需要排队轮候。

“公建民营”的契机与隐忧

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方面,政府一方已经铺好路、架好桥,而社会资本一方要做的就是如何有效合理地进行运营。金融街老龄公寓在运营层面着实下了不少功夫,除了对常住于此的老人进行细致入微的照护之外,公寓方面还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针对的正是每周需要1-2天短期照护的老人。

“公建民营”模式解决了养老行业普遍存在的两大难题。有分析认为,该模式大大促进了民营资本进入养老市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起到督促和考评作用,运营方必须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在养老服务上,从而形成市场层面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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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模式也着实存在不少隐忧。尽管被定性为公益属性,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目前仍存在着个别收费过高的现象,并且也没有完全履行政府方面提出的供养责任。此外,作为老城区内的养老机构,也面临城市功能核心区由于城市发展较早、人口密集、空间狭小等因素所带来的巨大挑战。

郊区的一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也没那么“红火”。

位于怀柔城区的“满怀柔情”是北京最早一批公办养老机构中实现“公建民营”的区级养老院,共7层、188张床位。2013年8月,艾志东通过公开竞标入选成为满怀柔情负责人。

满怀柔情养老院从一层大厅的中国红色福寿墙到供老人娱乐使用的三角钢琴,从每层都设有的多功能厅活动室到可同时容纳160人就餐的老年餐厅,显然,艾志东力争把养老院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做到精益求精。但即使如此,两年来入住的老人仅有20余人,入住率不足20%。

对此,艾志东分析,首先,民办养老机构是市场定价,比如满怀柔情养老院的平均收费标准是每位老人每月约4000元,但据统计,北京退休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为3500多元,硬件设施好、护理贴心专业的机构价格与老人的购买能力之间存在着客观矛盾。

其次,长期以来老人们对于公办养老机构信任度相对较高。

艾志东说,政府提出养老机构民营化,初衷是为了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而且目前对民营养老院在用地、建设等硬件方面确实有不少支持政策,但公办与民营的养老机构双轨制,使得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种种不平等。

对于如何解决民办养老院的困境,民营养老院负责人张先生表示,目前大多数民营养老院都是租地或租房修建起来的,经营者手中不掌握产权证就无法贷款融资,最终大都只能以其他产业的收入来支持养老院运营,这样十分不利于养老院的长期持续发展。“希望政府能对民营养老院给予一定的融资政策,如通过租赁抵押或小额贷款等方式使民办养老院资金良性运转起来”。

也有许多老人担心,养老的运营交给市场以后,价格就会水涨船高,中低收入家庭难以负担。因为此前有报道称,“公建民营”过程中,一些民营机构收取高额费用。公办养老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为三无老人、五保老人提供兜底保证。在“公建民营”过程中,如何不被看做是“甩包袱”、如何保证其“不走形”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政府在选定民营机构过程中,如何做到公平公正,而不是将公建民营视为牟利的机会?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副会长方嘉柯认为这事关公建民营改革不违背初衷的关键,政府在招标过程中,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大多数地方政府还是会选取条件好、能提供优质服务的民营机构来运营。

“公建民营”路漫漫

2016年9月6日,民政部、发改委联合发文,要求开展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扩大“公建民营”范围;丰富“公建民营”实施方式;发挥“公建民营”机构作用;提升“公建民营”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监督管理;完善“公建民营”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

政府办养老院应该承担对真正需要的老人的兜底作用。而乡镇养老院虽是公办,但各方面条件较差,服务能力不足,他们主要进行“公建民营”的体制改革。

养老事业“公建民营”的改革思路,同时解决了两大难题。首先“公建民营”将民营养老机构最为头疼的购房租地成本一揽子兜底。这也是第一批试点的一大变化,不再对进行民营的公建养老机构收取租金,改为留存风险保证金和管理发展资金,也就是说将养老机构的盈利转化为继续支持养老机构的改善和发展。

但在此过程中,如果回到养老事业由政府包干的计划经济模式,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效率低下、服务意识和水平差等一系列弊端。从政府职能定位来看,政府要从养老市场中退出来,应该更多地在政策、金融、管理、标准、评估方面来支持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公建民营”模式无形中降低了社会力量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如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已由政府投资建好,社会经营者的前期投入不必太大;机构的相关经营手续政府已经办妥或者可以协助办理,社会经营者的运营成本大大降低。改制后,养老服务机构在经营上相对独立,由过去依赖政府转向依靠市场,从而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对于办好“公建民营”养老院,还需要根据各地不同环境,探索相应的运行模式,促使负责经营的民营养老机构加大竞争力度,提升自身的专业服务质量,从而达到优胜劣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目标,让公平与效率得以双赢。此外,有专家表示,在商业性方面,民营机构要依靠优质服务提高入住率,并且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养老院提供社会化的配套服务,减少其运营成本,适当增加其利润。

纵然公办养老机构向“公建民营”的华丽转身,一系列设计精良、保障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一套实现无缝对接的检查监督机制,对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制度达到设计者的预期效果至关重要,但现在的情况仍是,火车开出去了,轨道还没铺好。

在“公建民营”运行过程中,收费标准问题仍需论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朱恒鹏认为,收费、盈利及补贴等细节问题都应该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否则“公建民营”还会延续目前公平性差、服务对象出现偏差、可操作性差等问题。

“公建民营是个顺势而生的好政策,关键是如何将其做好。”央视评论员王志安认为,“公建民营”过程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公开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评估环节建设,确保“公建民营”公平公正。

4.公建装修合同 篇四

XXXX年X月XX日,甲方签订的《XXX住宅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XXXXX设计方案》含“温馨提示”、“备注”内容是由乙方事先拟定的,未充分考虑甲方的设计装修要求和意见。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充分沟通,特拟定如下补充协议。此协议如与甲方单方拟定的合同冲突,以此补充协议为主。具体如下:

一、本合同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乙方不得以以下理由压减装修或增加装修费用。甲方在总装修费用不减、没有开始施工的情况下,可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

1、测量尺寸与实际尺寸不符。

2、少报、漏报施工项目。

3、实际长度、面积超过报价包含的长度、面积。

二、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设备,如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涂料、卫浴等等,必须与«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中材质、品牌、尺寸、颜色等约定相符,并且材料实物上要有相应的品牌商标和防伪标识。如甲方要求,需要提供真实正品进货单据等。并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通知甲方验收、签字才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更换,并且按材料、设备价款补偿给甲方。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按时交付材料、设备。必须马上通知甲方,并且免费升级为同品牌更高级别材料、设备。(金额差价1000元内)。品牌、款式、颜色由甲方选定。不得再次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定制家具(衣柜、鞋柜)所使用的板材上必须有品牌的商标合格证、条形码、激光防伪以及生产线流水号,并且真实有效。材质、型号、制作工艺符合《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甲方验收签字后才可以加工制作。否则甲方有权退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装修材料安装前通知甲方验收,未经验收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免费拆除前期已完工项目。乙方以电话和短信通知甲方进行材料或工序验收应至少提前24小时。

六、工程质量验收,所有工程需分段验收签字才可进行后续工程。

1、隐蔽工程验收。(水电工程)甲方必须能看到所有水电管道,不能封闭后验收,否则乙方反攻重新施工。并且赔偿误工费用。

2、饰面工程验收。(墙面、瓷砖)

3、定制家具完工。

4、竣工验收。

七、甲方需要购买的材料包括:拖把池、全房开关面板和插座、空开、弱电箱、浴室挂件6件套、小五金、三角阀、全房灯具。乙方免费安装以上甲方购买的材料。

八、对于甲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至少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预留甲方购买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如甲方对施工人员工艺不满意,有权对其改正。如施工人员故意为难、刁难、不听劝告,乙方无条件立即更换施工人员。

十、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装修标准工序和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如自行改变、删减装修工序和尺寸,需无条件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装修中造成已完工项目(以及甲方供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恢复原状。

十二、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十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提出意见造成的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并且乙方应及时修补,不得拖延或停工。

十四、装修期间,如有其他装修项目(如封阳台、铺设地板或其他),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派人监督施工,保证施工正确无误,不存在隐患。如不派人监督或监督无效,后期出现任何施工质量导致的问题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免费维修。

十五、工程签订开工合同之日,支付工程款的10%。

工程进度过半时,支付工程款的40%。

工程结束后,甲方预留总工程款的10%作为竣工验收合格款。

十六、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三年,主材保修期为两年,电路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十七、如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有乙方全额赔偿,并且免费维修。维修期间的施工要求和装修合同要求一样。

十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起执行,至保修期期满结束。

十九、如果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之规定,应按照《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注意事项:

1、签装修合同之日,仔细阅读合同的温馨提示和备注之类,并且需否定不合理条款。

2、合同金额的算法会非常复杂,如果有耐心在签合同之日仔细算下会发现差价很大。

3、签合同之前应先选好材料样式,要求装修公司提供《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里面包括所有主材和辅材的品牌、型号。并且视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每人一份保留。(一定在签合同当天同时签订,因为合同签字后装修公司经常以材料无货或者其他理由偷换材料)

4、如装修完工后出现阳台渗水等问题,装修公司很有可能推责到封阳台或开发商,最后答应维修,等破坏现场无法判定责任后在收取维修费用。所以遇到此类问题事先书面协议免费维修。如装饰公司不愿意可联系当地装修协会人上门判定责任出具书面报告后找装修公司。

5、所有合同乙方一定要签字盖公章,合同两份。甲乙双份每人保留一份。

6、装修公司、装修经理、装修监理基本是蛇鼠一窝。装修就等于和地痞流氓打交道。所以一开始合同一定要签好。法律是唯一的武器。

5.家庭装修合同 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详见施工图)。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工程款70%)

开工前三天

支付 元

第二次(工程款25%)

工程完成3/

4支付 元

第三次(工程款 5%)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注:工程完成3/4指-------泥工完毕,木工完成80%,油漆进场。

(2)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预付款 元,大写:

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认可,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3、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覆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当地有关建设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如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

第十四:合同附件

1、家装工程预算书

2、家装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工程变更单

4、隐蔽工程验收单、各工组工程验收单、材料进场验收单、竣工验收单

5、竣工结算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

住址: 公司地址:

6.装修承包合同 篇六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

3、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表: 付款时间 :合同签定后

第一次付款:金额 : 大写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 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其余款 : 元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 %。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 %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除)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电 话: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7.既有公建节能改造融资方式研究 篇七

改造资金作为既有公建节能改造工作中的关键因素, 当前情况不容乐观。一方面节能改造资金总需求量大, 公建的改造成本大约在75-200元/㎡, 因此全国公建的改造资金总量至少3562.5亿元;二是改造资金来源缺乏, 节能改造是一种高度分散的二次投资行为, 政府虽然进行部分财政补贴, 但相对于庞大的需求资金, 只是杯水车薪。节能潜力评价体系缺失, 改造的经济效益回收期长, 加上公建业主节能意识薄弱, 造成其进行节能改造的自主意愿不强, 改造资金自然也难以落实。能源服务公司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规模小, 技术单一, 信誉度低, 融资能力弱。

既有公建节能改造工作涉及多方主体, 包括公建业主、政府、能源服务公司 (国外ESCo、国内EMCo) 、金融机构、施工单位及科研单位等。各主体行为描述见表1。其中与改造融资相关的主要为公建业主、政府、能源服务公司和金融机构, 下面将对这几个主体在公建节能改造融资方式中的角色进行研究。

一、公建业主融资方式多样性

公建依据其功能类型分为办公建筑 (政府办公建筑、写字楼等) 、商业建筑 (商场等) 、旅游建筑 (宾馆、酒店等) 、科教文卫建筑 (学校、医院、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 (邮电建筑等) 以及交通建筑 (机场、车站等) 。

在国外, 政府机关大楼带头接受能源服务公司 (ESCo) 的服务, 此举有着多重意义:政府在节能工作上起示范作用;节省财政开支, 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解决了节能改造资金来源问题;改善政府机构室内工作条件;推动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等等。国内目前面临的问题则是能源服务公司发展不完善, 能源服务公司只提供技术, 设备和资金相对匮乏, 因此政府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资金还需由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进行财政支持。政府机关建筑若在此方面尝试国外的模式, 也不失为一个良策。

国家对商业化公建的节能改造采取自愿的方式, 对于那些节能潜力可观的大型公建而言, 节能改造资金采用自筹和金融信贷按一定比例结合的方式, 如一幢2万㎡的商用公建, 年单位面积平均电耗150kWh/ (㎡·a) , 假设节能潜力有30%, 节能改造费用为200元/㎡, 那么总改造费用400万元, 改造后年节能量为90万kWh, 如果该公建自筹资金与金融信贷资金的比例为3:7, 那么信贷资金的静态偿还期为3.1年, 总投资静态回收期仅4.5年。不难看出, 规模越大、节能越明显的公建, 其改造投资回收期越短, 往往这一类公建自身的资金流也更丰富, 融资能力更强。

对于一般公建而言, 较小的建筑规模和能耗相对较低的设备模式 (如分体空调) 决定了此类建筑节能潜力不如大型公建, 但可以花费较少成本达到很好的节能效果, 浙江省某办公大楼是一栋六层框架结构的办公建筑, 总建筑面积3593㎡, 2007年底至2008年初对该大楼的外墙、外窗进行了保温改造, 并增加了活动百叶外遮阳措施, 2009年底将大楼内老化的T8荧光灯管更换为能效更高的T5荧光灯, 单位面积改造成本140元, 实际节能量达20%。因此改造成本不高的情况下, 可采用自筹与政府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形式获得改造资金。若本身有翻新或重新装修打算的, 可根据建筑的节能潜力, 结合翻新一并进行节能改造工作, 可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机制中, 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市场的竞争促使业主进行节能改造, 加强节能管理, 降低能耗, 但由于融资市场自身的缺陷, 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市场失灵”现象, 导致改造的各方主体在融资方面遇到众多障碍, 因此政府应在节能改造融资机制中发挥主导作用。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 2020年前, 国家将在既有建筑改造上投入至少1.5万亿元。笔者认为政府对既有公建节能改造投融资方面的支持应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既有公建节能改造专项资金;二是通过政策性银行向能源服务企业提供贷款;三是对能源服务企业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公建业主进行税收优惠。

(1) 建立既有公建节能改造专项资金该资金包括两方面:一是节能改造公益资金, 用于制定相关经济激励政策、标准法规、技术规范, 建立节能潜力评估体系, 研究开发节能改造新技术, 对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行补贴等;二是节能改造信贷担保资金, 用于节能改造资金信贷贴息, 为公建业主和ESCo提供信贷担保, 拓宽他们的信贷渠道。

专项资金筹集渠道包括政府财政支出;往年累计下来的墙改基金在不影响墙改工作的情况下, 拨付一定比例作专项资金用;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可部分用于支持既有公建节能改造工作;通过收取电力附加费筹集资金;争取国债项目的支持。

(2) 通过政策性银行向能源服务企业提供贷款建立政策性银行, 是政府干预金融市场、弥补市场缺陷、矫正市场失效的重要手段。现有的能源服务公司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 按市场化运作的商业银行虽然近两年有向中小企业倾斜的举动, 但难免会“嫌贫爱富”, 如果政府强制性干预, 势必违背市场运作规则, 此时现有政策性银行应该承担起中小企业信贷的责任,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国家有必要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

(3) 加快建立既有公建节能改造经济激励政策对实行节能改造的商业公建及能源服务公司进行税收优惠, 加快能源服务公司设备的折旧等。无论是借鉴国外经验, 还是依据中国国情, 经济激励政策已经筹划了多年, 但至今仍未落到实处, 因此政府应尽快改变这种政策滞后的现状。

三、能源服务公司 (ESCo) 自身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 (E M C) 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推崇和发展最快的新型节能运营管理机制, 它通过专业的能源服务公司 (ESCo) 以商业经营方式帮助用户实施节能改造, 并管理用户的能源系统, 分享节能效益。国外ESCo有担保节能效益型 (GS) 和分享节能效益型 (SS) 两类3, 其对应的融资方式如图2、3, GS适用于节能服务市场发展完善的地区, 由于SS模式下, ESCo需同时承担合同执行风险和信贷风险, 经营负担过重, 不利于ESCo的长期发展, 因此它适用于节能服务市场发展的初始阶段。

国内的能源服务公司 (EMCo) 正在从SS模式向GS模式转变, 上世纪90年代末政府相关部门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 在北京、辽宁、山东建立了3家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 在有充足资金支持的情况下, 这3家公司目前运营较好, 但在随后建立的能源服务公司则没有这么幸运, 融资成了阻碍它们发展的最大障碍, 国内EMCo通过银行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有4:一是目前银行尚没有与“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模式相配套的贷款品种;二是节能服务企业都为小企业, 注册资本较小、财务制度不规范等特点使其在银行贷款审核过程中信用评级较低, 银行势必以提高担保要求等措施来弥补, 自身担保资源有限以及得不到外部担保就制约了融资的进行;三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操作存在较大风险, 系统整合能力弱、项目周期长、后续资金得不到保证等不确定因素多。

笔者认为, 出于企业融资能力考虑, 国内的EMCo起步阶段不适合建立独立的能源服务公司, 建立附属于设备供应商或者电力公司的能源服务公司更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 因为初期被附属的这些企业往往可以给予资金支撑或者进行贷款担保, 等发展到一定规模, 市场较为成熟时, 可向担保节能效益型与租赁型相结合的融资模式转变, 具体如图4。同时企业自身应该改变技术单一的现状, 向系统化、多样化节能技术转变。

四、结论与展望

既有公建节能改造项目的融资是一项多方协调的工作, 政府、公建业主、能源服务公司以及金融机构缺一不可。虽然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欧美国家发展成熟, 但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 应根据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阶段设定配套措施。当前的公建节能改造工作仍以政府为主导, 再逐步实现市场化;公建业主需增强节能意识, 改变传统观念, 接受节能改造中的长期投资模式;能源服务公司则要加强自身的技术水平, 提高融资能力, 方能在市场中有利可图;金融机构一方面增加对合同能源管理双方的贷款力度, 另一方面通过参与此项工作可进一步了解节能改造信息, 为贷款提供依据。

摘要:我国既有公建节能改造工作亟待开展, 但融资却成为该项工作的最大障碍。本文从公建业主、政府以及能源服务公司三个角度分别研究最适合的融资方式, 得出公建节能改造融资是一项多方参与的工作, 需各主体共同协作, 建立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融资方式。

关键词:既有公建,节能改造,融资方式,ESCo

参考文献

[1]、薛志峰公共建筑节能[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10:3-8

[2]、孙立, 戎向阳, 余南阳等成都市办公建筑能耗调查与分析[J].制冷与空调, 2009.23 (6) :94-98

[3]、Esin Okay, Nesrin Okay et.Views on Turkey’s impending ESCo market:Is it promising-[J].Energy Policy, 2008.36 (6) :1821-1825

8.装修合同书 篇八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世博南苑小区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98 平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四、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限: 天(此项仅作为基础施工周期)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六、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图纸。双方应当对有关的设计方案、图纸予以

收确认。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变更,应将具体变更项目说明以书面形式提前5天通知乙方,如不通知,对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仅提供甲方委托的施工项目图纸设计,其他图纸设计仅供甲方参考

不作为施工依据。

三、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并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及技术跟踪。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开工 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为施工期间提供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在施工期间,若出现停水、停电超过半日(按1天计算),则工期进行顺延。

四、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场前甲方应自行到物业交纳装修押金(该费用未在工程预算中计入)。

六、甲方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七、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地面满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配电箱、管道设等。

5.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八、凡必须涉及以上第“七”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等。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 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配电箱、管道设施等。

2.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材料供应

三、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预算表》所约定的材料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二、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则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付给乙方违约金合同金额1‰每天。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施工过程中,应有乙方采购而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补给乙方,若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凡砂灰墙面(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玻璃纤维布或薄的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要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变更

一、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甲方变更工程与乙方商定后,变更项目费用即时支付于乙方。

二、合同签订后,若甲方需要删减项目,或变更项目造成工程造价价格低的,甲方应承担删减工程造价的20%减项费用,但合同总造价不得低于叁万元,同时相应报价的管理费不予减少。

三、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设计师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单设计师出图后方可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私下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且乙方视为甲方放弃保修权利。

四、根据国家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位移、拆除配电箱等项目。请甲方与有关部门及其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解决。

第七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质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养

一、材料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各阶段验收(包括对隐蔽部分作业双方签字的确认),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中填写工程验收单。

2.竣工验收。乙方应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收到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以乙方有两人以上的验收签字为据),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单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程验收七日内甲方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甲方未结清工程决算价款,超过两个月(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起)或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五、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24个月。

六、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的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内。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甘肃三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例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签订合同之日

第二次

瓷砖铺贴完成

第三次

竣工验收

二、甲方支付工程款,必须到乙方财务部门或店面负责人处支付,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出具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收据,该收据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唯一证明。乙方不委托其他任何个人收取甲方应支付的工程款。如甲方为了自身的方便,委托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代交工程款的,均属于甲方与该工作人员的个人委托关系,且因甲方与该工作人员委托关系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方要求开具正式统一发票,须向乙方交纳工程造价税金。(甲方需要发票必须在签订合同时由甲方先提出)

四、若装修房屋为二次及以上改造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吊顶拆除、墙体改造等),甲方应一次性支出此项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标准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收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0.1‰的违约金,工期顺延。

四、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顺延。

五、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将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如接收方拒绝签收通知的,发生通知方可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拒绝方承担: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或变更工程款,经协商,在三日之内无结果。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自行变更工程或和乙方施工队私下交易,隐瞒乙方。

3.甲方提供劣质、不符合规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或在施工限定时间内不及时提供材料或设备到现场。

4.同场其他非乙方施工队伍未予以配合,甲方不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

(1)甲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中的材料。

(2)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3)如双方同意复工,则责任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并按停工时间、合同工期自动顺延。

(4)如乙方无任何理由自行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索赔停工期间损失。

六、关于工程款项支付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或赠送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礼品等):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赠送项;赠送项目不计入合同约定装修工程量内。若甲方未完成全部工程款支付,赠送项乙方有保留权。

2.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变更产生的增项,所产生的费用须在签定增项工程单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未完成全部工程款支付,除第八条第四项外,乙方有权利追回优惠金额,同时有权追回其他已安装赠送项目。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需签订书面协议,所有的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项目以预算书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为准,竣工后进行决算。

三、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有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

四、如施工项目中有房屋墙面改造时,乙方提出方案后,双方无异议,甲方需协调有关改造事项。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物业或其他部门干涉,需甲方沟通解决。乙方按照施工合同中所涉及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如遇到城建、物业等部门要求停工、拆除等要求时,其产生的各项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节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关于合同中有用语的说明:

1.本合同中“竣工”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以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2.本合同中“验收合格”是指:承包方、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乙方已有证据证明发包方已经要回装修钥匙或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增加项目需由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业主)(盖章)乙方:(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9.工程装修合同 篇九

工程装修合同 1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 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甲方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三、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四、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五、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六、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 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4、发包方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签订合同前甲方要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专用章。

5、工程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6、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结束须进行验收,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7、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8、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期。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

10、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内容可向天津市家居商会咨询。

粘贴印花税票处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住宅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以上工程造价中是否包含隐蔽工程(水电项目):

□a.包含水电项目□b.不含水电项目

隐蔽工程(水电项目)款:本合同隐蔽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报价单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4)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包含隐蔽工程)。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定,并告知乙方。

4.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水电工程施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5.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对现有房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允许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5.7水电工应持有岗位证书。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四)、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见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三)、《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____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装修合同 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双方友好协商,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日开工,于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

2、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

4、工程竣工后,甲方进驻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第3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专人为乙方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按照清单报价计算为准、如有增项按双方约定另行计算。(未计入部分另行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 4

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___天,甲方付乙方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___天,支付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___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合同留存

本合同___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 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

1、4工程资料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带给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四川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带给: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带给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带给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带给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务必贴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带给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带给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务必涉及4、6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资料。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职责。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透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带给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资料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资料进行带给。

(1)应当由甲方带给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带给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带给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务必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带给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带给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职责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状况。

8、3因乙方职责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决定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职责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四川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xx);

(2)<四川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职责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职责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职责由职责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职责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职责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务必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务必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职责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职责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能够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职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职责;主办单位承担职责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 6

委托方(甲方)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

住所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企业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所在地址:xxx

证书编号: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xxx。

2.居室规格xxx室xxx厅。

3.施工面积xxx室xxx平方米,xxx厅xxx平方米,厨房xxx平方米,卫生间xxx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xxx。

6.开工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7.竣工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8.施工总价xxx元(附工程预算书)。其中:材料款xxx元;人工费xxx元;其他费用xxx元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xx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xxx。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xxx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xxx%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xxx%。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xxx。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xxx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xxx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xxx%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本合同正本x份,甲乙方各执x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月x日 xx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xxx 签订地点:xxx

工程装修合同 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_________________装饰工程预算单)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4、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竣工,

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

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

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

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装饰施工协议书】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结算: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 8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三、工程期限:

四、承包方式:总承包/转包/分包

五、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___元正(不含税)。

乙方安装人员进场前,甲方须预付工程款额的30%(即_____元正),工程调试完毕,甲方必须在一个星期内验收,否则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费50%(即_____元正)工

六、其他有关费用的支付及商定事项:

七、工程自竣工验收开始使用时计___月为该工程保修期。在保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手续(如土地的征用和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或占用道路施工许可证。其他应在施工前予以准备或必需的手续,亦应由甲方负责办理。水、电费有甲方承担。

2、

3、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应派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在乙方施工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加强防火、防盗工作及安全施工,保证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对竣工后的工程按合同的规定期限进行验收。

5、对安装施工期间出现的安装施工行为本身或由此引起的事件

以外的争议进行处理,协助乙方履行第9条第5款的约定。

九、乙方的责任:

1、

2、保证施工质量,在保修期内应无偿修理出现质量问题或甲方发现的不符合同约定的工程部分。

3、乙方承包的本工程项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关资料和设备不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

4、乙方负责施工工程中的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施工工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应对工程按原设计标准与质量要求进行

十一、在履行过程中,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要求中止工程所导致的窝工、

十二、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以及因在施工期间合理化建议未采纳而导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非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而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责任的,应视为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的行为造成工程延误或损失的,应当赔偿有关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八条第1、第2、第3、第5、第6款约定而导致乙方施工延误或停工的,每天的违约金以总工程款的1%计算,按延误或停工的天数累计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乙方延误工期,每天的违约金以工程总额的1%计算,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十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包括因本合同而增订的清单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

帐号:______

工程装修合同 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单以外零星施工项目的费用另计)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报价书内容包括二楼室内、走廊装修、一层办事大厅装修、楼梯间装修及装修部分照明、开关、插座等项目。

11.2报价书中约定的材料必须有国家环保认证书,进场后须经甲方验收后使用,否则该批材料不合格处理。

11.3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4保修期为一年。

11.5水电费按决算价的0.5%扣除。

11.6对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坏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7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 10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_________

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_________

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_________

第5条发包人工作

5-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_________份,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_________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试车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_________

9-2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安全生产

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_________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_________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_________

1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_________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工程变更

13-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质量保修

1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合同解除

1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合同终止

20-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工程装修合同 11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平方米。 室 厅卫 阳台 厨。

工程地址:

二、价格

清包工费总计: 元,大写:

其中:

水电工元x平方= 元;

泥工元x平方= 元;

木工 元x平方= 元;

油漆工元x平方= 元;

垃圾清运、材料搬运、敲墙、打孔及其它等费 元 。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32%。

2、木工完成,付 31%。

3、工程竣工,付 32%。

4、保修金 5%,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设计意见,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5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7、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若损坏由乙方承担。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按偷窃论处,并按材料价格5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 天。

七、材料搬运

若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湖州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5、在合同价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应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乙方应按程序施工,不同工种不得同时施工,但必须由工程负责人协调各方。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但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4、因乙方施工人员原因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施工项目清单: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甲方可有适当的增减项目、但不能多(增减项目不增减包工费),具体式样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1、橱房卫生间做防水

2、每道工序结束验收后,再下道工序

3、部分下水改道

4、过道、南北阳台吊顶,客厅、饭厅部分吊顶

5、敲阳台面砖及其它

6、油漆前清除原涂料

7、自行车库做一柜子

8、完工后卫生工作

甲方: 乙 方:

签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工程装修合同 12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装饰工程预算表、家庭装饰工程图纸及说明)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一份(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所用的水、电;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7、负责办理物业手续。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款(加项或减项的费用)随中期款一并结清。

2、原预算内经甲、乙双方签定的项目,如甲方提出减项,若乙方材料未到场,甲方需赔付乙方违约金减项项目造价的10%;若乙方材料已到场未开始做,甲方需赔付乙方违约金减项项目造价的30%;若乙方已开始做,此项目不做减项。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坚持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按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可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可共同验收或由市场质检部门代为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P6016__97)规定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工程进度过半指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次(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延误5天以上,乙方有权撤离工地,由此造成工程延期及其他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处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的地点;如需运出小区外,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教会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 13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费用

清包工费:¥ 大写: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施工第一天预付:¥元

2、施工进度超过元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三、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四、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七、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程装修合同 14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装饰公司):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装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对进行装修装饰的房产拥有合法的装修装饰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或承租权等)。

2、乙方为本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套内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5、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预算及施工图纸)。

6、施工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同意采取下列第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7、合同额暂定:_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8、水电安装、改造增加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9、本工程所有项目管理费为10%,套餐外增项搬运费为5%,具体费用见报价单。

10、施工中,双方如变更设计或增减施工项目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报价以实际工程量另行增减计算。

11、工程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共计_________个工作日。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则以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顺延。

(1)具体的开工日期以装修许可证办理完毕且乙方实际进场施工之日为准;

(2)若施工所在地存在关于周末或节假日不允许施工的规定,工期应顺延。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3、本工程项目原则上不拆动房屋室内原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及消防等安全工作;

5、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6、负责到物业部门办理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7、按时、按量、按质提供自购的装修材料;

8、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办理材料验收、竣工结算。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指派 项目经理_________为乙方施工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和验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指派 作为本合同签署代表,本合同除标下划线空白处外,其余部分不允许手写填加,如因特殊原因需手写填加相应合同条款或合同内容,需经过总经理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所填加内容不视合同组成部分。

项目经理的职责不包括工程款等款项的收取。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2、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说明等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检查和工作记录。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施工质量标准、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等,不扰民,不污染环境,做好防火等安全措施;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3、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天内无故不参加检验的,乙方可自行检验,甲方应对乙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4、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施工变更签证单》,确认新材料的品牌型号及价格。

第五条 工期变更

除了法律规定或是另外有约定,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和设计变更;

2、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场地、施工条件的;

4、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材料、设备或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

5、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6、甲方无故不验收或怠于验收的;

7、其它可顺延的情况。

第六条 工程变更

1、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

2、乙方应根据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制作《施工变更签证单》,并提交甲方。

3、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单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否则视为对乙方所提交《施工变更签证单》的认可。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以国家的相关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按上述第六条的约定签订《施工变更签证单》,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监理、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减施工项目等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中间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故不参加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对乙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5、工程竣工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乙方应于工程完工日的前三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故不参加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对乙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6、甲方付完全部工程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凭保修单实行保修,工程保修日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八条 安全施工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自来水管道畅通、合格,符合正常施工的各项条件。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及加大楼(地)面荷载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生效方能施工。办理审批手续期间,工期顺延。

3、如甲、乙双方签署的《施工预算》中无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项目,发生渗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工期款付款时间表

支付次数款项名称交款时间付款比例付款金额

第一次首期款签订合同当天合同额45%

第二次第二步款铺砖基本完成、木工进场前合同额30%+变更全款 +变更全款

第三次第三步款油漆完成、腻子完工合同额20%+变更全款 +变更全款

第四次尾款硬装部分竣工验收当天合同额5%+变更全款 +变更全款

1、甲方应按约定的付款时间交付工程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支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特别注意: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各期工程款由甲方交到乙方的财务部或转账至乙方财务部指定的银行账号,并以盖有乙方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为交款有效凭证。如甲方直接将工程款交付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现场施工人员的,不视为甲方已按合同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0.03%的违约金。延迟开工或停工超过2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工程施工后,若甲方单方面提出要拆除已施工项目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全部工程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拆除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03%的违约金。(甲方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罚款、对第三方的赔偿等,不在乙方赔偿责任范围内)。

4、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凡因甲方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其它工程项目导致交叉施工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工期应顺延,乙方不再承担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的责任,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不得入住。甲方提前入住(包括搬入家具)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无法验收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并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6、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的约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如工程项目尚未实际开工,乙方有权不退回甲方所缴纳的首期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首付款、预付款等);如工程项目已经实际开工,甲方除需足额支付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外,仍需按合同金额的2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拆除已完工部分的设备设施,甲方还需承担因拆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如一方要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来,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结清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后,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须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通知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中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诉讼的通知),应当按照载明的地址发出。如果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免责声明

本合同订立时,合同中所列有关免责条款、加重一方责任等合同所有条款的内容及含义,乙方已明确向甲方作了充分的提示告知和说明解释,甲方签订本合同即表示其无任何疑问和异议,并表示愿意接受。

第十六条 其它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钥匙 壹 把交乙方项目经理或指定人员保管;

2、合同附件需加盖公司合同章,只有个人签字无加盖印章的不能作为约束双方权力义务的凭证。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 15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天,预计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___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___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_____时至次日上午_____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___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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