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习大讨论成果报告

2024-11-08

大学习大讨论成果报告(共11篇)(共11篇)

1.大学习大讨论成果报告 篇一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大学习、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

为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面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9月14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了“大学习、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龙海做了重要指示。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洪流主持。

按照我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院党组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从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广泛征求群众及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提交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了归纳和梳理,制定了整改措施,有步骤、有计划的分步解决。在此基础上,重新组织每位党员认真学习了各级领导关于大学习、大讨论的讲话精神,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深刻摆查自身在思想观念、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营造了良好氛围。

民主生活会上,每名党组成员按照要求,以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

1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为学习内容。着重围绕四个方面的认识进行专题剖析:一是对检察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认识;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三是对检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的认识;四是对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认识。在对以上专题进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大家积极主动、踊跃发言,实事求是的总结自己在思想观念、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了敢于自我揭短,不避嫌、不遮丑。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大家各抒己见,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团结的意愿出发,出于公心,实事求是进行了严肃认真、积极健康的相互批评,真正使生活会开出了正气、开出了团结、开出了干劲,充分体现了每名党组成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大家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二是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够。三是对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四是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的行为监督不够有力。五是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方面力度不够,尤其是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不多,与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要求相差较远,在惩治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中,检察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对于查摆出的问题,党组感到应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核心,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二是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党组工作的始终。三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行动中。四是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意识,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最后,检察长刘龙海就此次民主生活会作了点评。他说,这个会开的很好很成功,从大家的汇报以及发言可以看出,方案下发后,大家认认真真地组织了学习,掌握了方案的精神实质和要求,大家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职能进行了深入的查摆剖析,会议准备充分,内容丰富,气氛浓厚,问题查找比较准确,整改措施针对性强。就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检察长刘龙海要求:

1、要进一步清理思想。各部门和每位干警要进一步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剖析是否真正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特别是对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是否有比较清醒地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2、要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各部门要根据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检查为民办实事的落实情况。要认真对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结合平时工作中反映的情况,进一步排查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发生的新变化。年底前,各部门及每位干警要向院政治处上报查摆整改专题报告。

3、从人民群众希望的地方做起。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出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改进工作的措施,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措施。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各部门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努力从机制上预防问题的发生。同时,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08年9月20日

2.大学习大讨论成果报告 篇二

由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谭九生副教授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大学场域中教师权利救济研究” (课题批准号:EIA090402) , 日前通过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结题鉴定, 现将成果报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内容

该课题从行政法律关系视角研究大学教师的权利救济。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大学教师权利体系的构建, 在分析我国现有的大学教师权利类型划分的基础上, 系统构建我国大学教师权利体系, 这是研究大学教师权利救济的前提基础;二是大学教师的申诉制度, 包括校内申诉与校外申诉制度, 这是从行政救济范畴研究大学教师的权利救济问题;三是大学教师的司法救济制度, 该课题主要是从学术自由权维度研究大学教师的司法救济问题。

(二) 研究方法

该课题主要采用了三种研究方法:一是比较研究方法。只有用比较的视野才能辨清事物本身的问题和不足。该研究分别选取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相关资料, 对教师申诉权利救济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分析与比较借鉴, 以此来寻找“他山之石”。二是规范研究方法。在进行分析之前首先确定相应的准则, 如大学教师权利体系的构建、教师申诉制度、大学教师学术自由权的法理基础等, 然后再依据这些准则来分析判断研究对象目前所处的状态是否符合这些准则, 如有不符合则建议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进行调整。三是案例分析法。通过案例研究, 探索教育法规实施中的经验教训, 可以促进我国教育法规的完善和发展。该课题在对各种救济制度进行分析时, 借助了一系列相关的案例, 为认识和深入探讨教师权利的救济机制提供了新的视角。

二、研究结论与对策

大学教师是集研究者、教育者、知识分子三种社会角色于一身的主体。权利应是合法的利益。大学教师权利, 是指大学教师的合法利益。大学教师既是公民, 也是从事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 所以, 大学教师既享有国家公民的权利, 也具有专业人员的权利。

(一) 大学教师权利体系构建方面

学界已有的研究是从教师身份、权利属性两大维度来构建大学教师权利体系。以教师身份为标准的分类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将教师定位于两种身份:社会公民和专业人员;第二种模式是在第一种模式的身份中加入了“人”的身份;第三种模式中, 教师除了公民和专业人员的身份外, 还具有公务员的身份。以权利属性进行分类可将大学教师权利分为“公权”和“私权”、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等。

该课题研究认为, 从教师身份维度看, 大学教师具有“人”“公民”“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三种身份。从教师与国家、大学的关系方面, 形成了教师与国家、大学的四种地位:被动地位、主动地位、消极地位、积极地位。由于被动地位主要强调大学教师的义务, 而“人”的身份问题则属于自然法范围, 在此对这二者不予讨论。从大学教师的“两种身份”与“三种地位”这两大维度构建大学教师权利体系, 权利体系主要包括消极地位的自由权、积极地位的请求权和主动地位的参与权三大方面。消极地位的自由权可分为公民身份的自由权 (包括生存发展权、人身自由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教育文化权利等) 和专业人员的自由权 (主要包括教学自由与学术自由两种权利) 。积极地位的请求权可分为公民的请求救济权 (主要有行政诉讼权、行政申诉权、行政复议权和请求仲裁权) 和专业人员的请求权 (包括获取报酬待遇权、进修培训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奖励权等权利) 。主动地位的参与权可分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权 (主要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和专业人员的参与权 (最主要是民主管理权和指导评价权) 。具体如表2-1所示。

(二) 大学教师申诉制度方面的权利

申诉作为救济教师权利的制度, 性质上属于行政救济, 包括校内申诉与校外申诉两个方面。

大学教师校内申诉制度是指当教师对学校及学校有关管理部门侵犯其权利或对其作出的决定不服时, 向校内教师申诉机构提出申诉, 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制度。它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独立性;二是属于行政申诉范畴, 在教师申诉内容、程序、范围和条件等的设定上应该是非诉讼性质的;三是属于专门权利救济制度, 是针对教师这部分专业人群而设计。大学教师校内申诉制度具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监督高校依法行政和保障高校和谐稳定的功能。

目前我国大学校内申诉制度还存在实体内容不明确、程序规范不健全以及申诉后的救济渠道未拓展等三大方面的不足, 因此, 应从这几方面来完善我国高校校内申诉制度。教师校内申诉制度的实体内容不明确主要表现在对申诉主体、申诉受理部门和申诉范围的设定模糊不清。要明确教师校内申诉制度的实体内容, 一是明确申诉主体, 界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二是明确申诉受理部门。大学要设置专门受理教师校内申诉的职能部门, 并合理安排部门成员和结构。三是厘清申诉范围, 规定具体而有重点的申诉范围。大学教师校内申诉制度的程序规范不健全主要表现为申诉适用的复核程序形同虚设和适用的程序制度缺乏。要健全教师校内申诉制度的程序规范, 一是明确申诉适用的复核程序, 二是引入听证制度, 建立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回避制度等其他程序制度。教师校内申诉后的救济渠道未拓展, 主要表现在大学教师校内申诉制度与司法救济渠道衔接不畅。应系统拓展教师校内申诉后的其他救济渠道, 建立起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衔接制度。

校外申诉制度方面, 首先, 要建立无偏私的教师申诉机构。无偏私的教师申诉机构应当包含三要素:一是不得对申诉裁决结果享有个人利益, 二是不得对申诉当事人存在偏见, 三是调查与裁决职能相分离。我国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设立独立的教师申诉委员会, 为确保教师申诉委员会无偏私, 要求人员组成“去行政官僚化”, 应符合多元社会的结构, 同时建立回避制度和申诉机构内部职能分离制度。其次, 为确保申诉裁决的公正性以及切实维护大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听证制度。为了平衡听证制度中公平与效率、成本与收益的矛盾冲突, 教师申诉程序中的听证制度应当包括五项内容:听证应当及时;听证通知所提供的信息应当充足;听证主持人应当是中立且专业的;申诉人的法律代理权;听证笔录。最后, 为防止申诉机构裁决权的恣意专断, 增强申诉决定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我国大学教师校外申诉程序中应当设置说明理由制度, 该制度应当包括三项内容:事实依据、规则依据以及逻辑推理过程。

(三) 司法救济制度方面:以学术自由权为视角

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包括研究自由与讲学自由两项内容。消极意义上的学术自由权是指大学教师从事教学与研究时, 不受内外的限制和干预;积极意义上的学术自由权是指大学教师所拥有可以从事讲学、研究学习等方面的自由。国家公权依然是学术自由潜在的最大威胁, 大学内部自治行政权亦已异化成教师实现其学术自由权的现实障碍。救济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救济教师学术自由权是现代大学发挥其功能的基础, 没有学术自由则无法追求科学真理, 民主社会的构建与良善运行离不开学术自由。

大学自治是否可以成为阻却司法介入自治大学的正当性理由呢?答案是否定的, 大学自治并不能排除司法救济教师的学术自由权。一方面, 大学自治作为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 其目的在于确保某些学术自由权的存在。相对于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而言, 大学自治仅仅起着补强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规范效力的作用, 实处于学术自由的从属地位。若此, 则大学以自治为抗辩司法救济大学教师学术自由权之理由, 违背了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二者“源”与“流”的关系。另一方面, 作为制度性保障的大学自治, 其功能是防止国家公权力对大学学术自由权的侵害, 作为大学教师基本权利的学术自由, 除了具有消极防御国家公权侵害的功能之外, 还具有要求国家提供保护义务之积极功能, 这就是基本权利的程序保障作用, 司法救济之程序就是最重要的程序保障。

既然司法救济大学教师学术自由权是可欲且可行的, 那么, 我国又当如何设计具体的司法制度, 在充分保障教师学术自由权的同时, 又不至于侵害了大学自治权呢?

首先, 拓宽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该条款没有明示针对大学侵害教师学术自由权的行为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法院受案范围之列举性规定, 是以“人身权”或“财产权”为立法标准, 而教师学术自由权既非人身权也非财产权, 更重要的是大学不是行政机关, 也很难将大学视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大学则无法成为适格的被告。因此, 从我国目前的制度设计来看, 教师学术自由权一旦被自治的大学所侵害, 则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得以救济。这与现代国家人人都应当享有无漏洞、公平且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之法治理念不相符, 也不利于大学功能的发挥以及追求真理的公益之诉求。故此, 在大学滥用其自治行政权而侵害了教师的学术自由时, 理应疏通司法审查之途径, 其方法有二:一是修改《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明确规定学校侵犯教师合法权益时, 教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是拓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一方面, 将大学侵害教师学术自由权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另一方面, 明确规定只要是“履行公共治理职能的机构”都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具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社会自治行政主体 (大学属于此类) 三种, 以改变我国现有的行政诉讼被告范围过于狭窄, 而不利于救济相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局面。

其次, 将校内申诉作为司法审查的前置程序。疏通司法救济之途径, 虽然有利于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但毕竟司法权属于国家公权力, 也存在着滥用而侵犯大学自治权的可能性。故此, 为了体现对大学自治的尊重, 应当明确“校内申诉”是司法审查的前置程序。在穷尽校内申诉程序的情况下, 教师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这样可缩小和澄清学术自由权案件的争论点及提供关于这些争论点的额外信息与见解, 有利于法院的最终裁决。更进一步来说, 如果大学被鼓励解决自身问题, 内部责任与控制就能够得到加强, 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大学内部学术秩序。遗憾的是, 我国《教师法》仅对校外申诉, 即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却没有对“校内申诉”程序作出规定, 虽然2003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 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但是, 迄今为止绝大部分大学并没有建立相关的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已建立相关制度的大学也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因此, 为了平衡大学自治权与教师学术自由权互为表里的复杂关系, 设置科学、合理的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作为司法审查前置程序有其必要性。为此, 以公正、独立、有效作为制度设计之标准, 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在实体内容方面应当明确:申诉条件、申诉范围以及受理申诉的机构。在程序方面必须符合最低程度的正当程序之要求:申诉机构及其组成人员的无偏私、大学教师得到公平听证的机会以及说明理由制度。

最后, 合理界定司法审查的限度。法官仅仅是法律专家, 对高深学问实体问题的裁判非其所长, 故此, 在充分考虑法官们自身的能力以及救济大学教师合法权益的情况下, 法院审查大学是否侵犯教师学术自由权的行为时, 应该有所限制, 并不能对所有事项和所有过程进行审查, 不能以自己的判断完全取代大学的判断, 这是司法审查的限度。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两项。

第一, 应是程序审查而非实体审查。学术问题历来就是大学自治的内容之一, 若赋予法院可以对学术实体问题进行裁判, 既非法官专长也侵害了大学自治权。出于对大学自治权的尊重以及对专业性、裁量性问题的回避, 法院在审查大学是否侵害教师学术自由权的行为时, 仅作程序性审查而非实体性审查。因为程序审查大体不会涉及国家司法权与大学自治权之间的权限争议, 更不会对大学自治权构成实质性的威胁和侵犯, 况且程序公正是任何社会所公认的最低法治限度。问题是法院审查大学限制教师学术自由行为时应当适用何种程序性标准?鉴于我国目前并无真正的学术自由判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研究认为应当适用“正当程序”标准, 因为这是一种“最低限度公正”的程序要素, 具体包括:程序无偏私地对待当事人, 在行使权力可能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不利影响时必须提供某种形式的表达意见和为自己利益辩护的机会, 以及说明理由。而对大学是否侵犯了教师学术自由权的实体判断, 由于涉及到专业判断问题, 法官在学术专业判断方面的能力是有缺陷的, 应当尊重专家的专业判断而非法官的判断, 有关学术自由的实体内容包括:研究主题、内容、方法之选择, 参与研究者之选定、研究计划执行之决定, 研究成果是否对外发表等研究自由;教学理论与方法、教材之选择、表达方式以及辅助教材与活动方式之决定等讲学自由。前述研究自由与讲学自由的实体内容由大学决定, 法院不可作实体审查。

3.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篇三

解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全党同志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的大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于3月份开展了“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此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做出的正确决策,是“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新时期公安巡警队伍,当前,我们正处在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把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瞄准奥运会安全保卫任务对巡警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的新挑战的关键时期,如何抓住契机,克服种种困难和挑战,以此来求生存、谋发展、赢地位、树形象,争当排头兵,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攻破的一个难题。我们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巡警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推动巡警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发展,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好奥运安保的攻坚仗,并切实做好“三基”决胜之年的各项工作,大力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和实战能力,充分发挥巡警队伍在“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才能突破“瓶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首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党的十七大提出新世纪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任务做出重大部署,而且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许多新的突破。要理解好、贯彻好十七大精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把思想认识转变到与十七大要求相适应的状况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紧密团结在以主席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实现新世纪的宏伟目标。如果我们的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的阶段上,就会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脱离,就难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难以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就跟不上发展的形势,就承担不了领导赋予的重任。

其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用创新精神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当前,运用马克思主义于中国实践,最根本、最紧要的任务就是运用创新的理论即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回答和解决在创新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从而达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统一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历史一再证明,有碍于思想解放、思想统一的问题首要的是理论问题。一些人之所以有这样那样思想上的迷惘、认识上的迷雾,其深层根源在于理论上的不清醒,即不能用创新精神对待创新理论,不能以创新理论

回答和阐释影响和制约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重大理论问题。

第三,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始终坚持创新的理论知识。用创新的理论掌握群众,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增强寓事于理、以事明理的说服力,需要提高激浊扬清、祛邪扶正的战斗力,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地直面和解决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同时,也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以不断丰富创新的理论。把科学发展观要求贯穿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从而在实践中解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问题,解决实践的理论指导问题,解决理论的创新发展问题。在发展的实践中发展创新的理论,以发展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发展,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统一论的真谛,也是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和根本原则。

根据此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安排和要求,结合分局的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我清醒熟悉到自己与当前形势要求、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面临解放思想的任务更重。随着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实施,我们还要面临着相当多的新法规、新政策,这些工作都是全新的,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学习,我认为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深入查找公安特警政治工作存在的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才能适应新要求,提出新举措,推

动政治工作实现新突破;才能优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措施,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巡警队伍。当前影响思想解放的主要因素:一是“怕”,不敢解放。怕出毛病,怕犯错误,怕上级责怪,怕同级嘲笑,怕下级疑惑,归根到底是怕承担风险和责任。二是“懒”,不想解放。认为解放思想是上级的事,对自己来说总感到老路子好走,老框框好用,老办法好使。三是“庸”,不会解放。不知道从哪里着手,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主要是缺乏对新知识、新情况的深入理解和掌握,思想不够敏锐,思路不够开阔,思考不够深入。实践表明,解放思想仍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为公安特警事业的长远发展打牢思想基础。

二、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推动政治工作思想解放的不断深入。为巡警队伍快速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公安政治工作作为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深入开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为此,需要我们领导干部在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氛围上下功夫,使上上下下有想“放”的决心、敢“放”的勇气、会“放”的本领,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对事业、对民警负责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并本着多支持、慎批评,多干事、少争议的原则,鼓励基层单位和民警勇于实践,打消顾虑。同时,在用足用好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基本精神的前提下,从操作层面力求新的突破;制定放开放活可能出现负面效应的应对措施,趋利避害,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并在放开放活中创立和完善新的规范,使各

项工作既充满活力,又有序进行。特别是奥运安保期间,我们将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分局组织开展的主题大讨论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民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党员意识、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奥运安保体、技能训练比武活动、迎奥运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以“我为奥运做贡献”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开展 “迎奥运、保安全、树形象”人民警察风采礼仪大赛等一系列抓思想、抓培训、抓形象活动,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各项工作。

三、树立四种观念,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一)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准确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树立为基层、为一线服务理想信念,始终把民警放在心上,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政治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全局的思想,深入实施惠警工程,坚决维护好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使广大民警始终以旺盛的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任务工作之中,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

(二)是树立讲政治、顾大局、抓大事的观念。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把确保各项工作安全万无一失放在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奥运安保前,对民警队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摸底分析,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跟上工作,并认真落实谈心、家访等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规定,严格内部教育管理各项措施,同时,通过明查暗访、现场督察等形式,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工作制度、工作纪律落

实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值班备勤、情况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和警用车辆、枪支弹药、警用装备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队伍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责任事故,保证任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树立实事求是的观念。讲实话,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踏踏实实管好自身分管工作,注重调查研究,敢于坚持真理。

四是树立高标准、高水平的观念。我们要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注意克服工作中的安于现状,低水平、低标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参照物低,不和先进比、和强的比,专门和自己比,和不如自己的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迁就凑合,得过且过。任何一个人、一件事,如果低标准,往往看不到差距;如果坚持高标准,再好也能找到差距、找到问题。看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看不到问题是最大的问题。这种不求高水平,只求过得去的消极思想,只能阻碍工作的发展。

4.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心得 篇四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推进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机遇。在2008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在与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对政法战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了新要求。为了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认识和行动,中央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按照省、市司法系统《关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学习和摘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我认为,在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

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胡锦涛

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的讲话,精辟分析了政

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职

责任务和特殊重要性,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和重点工作,深刻揭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问题,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

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进一步阐述

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

统一全体政法干警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是推动政法工作创

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对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

史意义。

二、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

精神

(一)要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

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要进一步领会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性质和职

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

效的法治环境;

(三)要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

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

(四)要进一步领会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通过学习,结合自身的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自我提高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强化政治意识,要深刻领会关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意义,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强化学习意识:作为刚刚参加工作的人员,我必须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发挥好自身的特长,才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为了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我要自觉地向实践学习,自觉了解和总结实践,从实践中获得真知,并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

5.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 篇五

通过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学校工作会议精神,我认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大战略措施,是一项广泛性、深层次的党内思想解放运动,是一次党的肌体自我修复、自我完善的创新过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通过这次的学习己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不仅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而且很好的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个人的综合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现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工作中,自己虽然参加了专业上的培训和学习,但是还有很大的不足,工作时紧时松,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在理论学习上心浮气躁,认为太空洞,学习只限于一般性地读书看报,只是念一念,听一听,方法简单,组织学习时就学一学,要求学什么就学习什么,很少主动学习其它理论知识。

(二)工作作风上有差距。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意识还不够强,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但落实的不够彻底。对待工作有时只满足于认真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任务,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不够,常常求稳怕乱。由于自己思想不够解放,就谈不上敢想、敢试、敢闯、敢冒,缺乏知难而上、排难而进的工作态度和果敢精神。

(三)平时只顾忙着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太注意周围发生的事情,对于自己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事不够热心、不够主动,同事之间交流不够。

(四)自身建设上有差距。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但有时也有随大流的思想。平时基本做到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法乱纪的问题。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以上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造成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说到底还是自己学的不深,探索的不积极。通过学习,谈心交流和同志们的帮助查出的我自身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为我及时敲响了警钟,我所要正视差距、审视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自我、提高自我,让自己进一步增强责任感。

二、根源剖析

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的理论素养,促进了各项工作,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以上问题,分析根源,主要自己由于长期工作在一线,所以在自己的思想上形成一种思维定势,认为与学习没有多大的关系,学习理论没多大用处,关键要靠实践锻炼。基于这样的认识,对理论学习就放得松,对工作抓得紧,自己干工作常常凭老经验、老办法。通过学习,确实对我启发很大,使我有了深刻的认识,没有理论作指导,是一种盲目的行动。特别是面对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进行深入的理论学习,就无法弄清原因,因此就缺乏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办法,失去了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日常生活中,忽视了自我改造和党性锻炼。在生活中,不能主动接受大家的监督,很少诚恳地征求同志们对自己的批评意见。通过学习自已认识到,如果不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加强自我约束,在思想上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必需,势必影响工作,影响团结,影响进步。

我深感由于各种复杂问题和矛盾的出现,自身在这方面仍做得不够,反映在工作上,有时不能很好地了解实情,解决亟待解决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出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的表现。

三、努力方向

通过这次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讨论活动,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提高自己。自觉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不断补充自己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长自己的才干,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提高自己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服务,大胆创新。及时发现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找出改进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宗旨观念,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承认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多征求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以获得更多的批评帮助,达到改正错误、共同提高的目的。

6.大学习大讨论成果报告 篇六

一、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经济分析。该课题从河北省10所骨干院校的考试风纪调查入手, 发放考试相关调查问卷, 收集所需数据, 并基于学生的理性假设 (即行为目的在于个人利益最大化) , 采用博弈论方法、成本收益方法以及多元回归方法, 剖析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根源, 探究调查问卷及经济分析所折射出的我国考试制度方面的欠缺, 进而比较、借鉴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芬兰等国家大学的教学和考试理念以及我国历史上考试制度及作弊防范措施。第二部分着重进行构建绿色考试制度研究。基于增加学习收益, 增加考试作弊成本视角, 提出构建我国绿色考试制度的“疏堵并重”的双重目标:即“强化考试管理为堵, 改进教学模式、提升教学水平为疏”。围绕素质优先的教学内容、互动探索式的教学模式, 提出全过程考核、在线考试等多元化的考核形式, 从学生不能作弊、不想作弊、不用作弊、不敢作弊四个视角, 全面论述了我国绿色考试制度体系的合理构想。

(二) 研究方法

研究采取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 问卷调查法

该研究历时6年, 在河北省内10所骨干院校, 发放20000份有关考试的调查问卷 (内含21个类别、72个指标) , 收集学生对学生考试作弊的态度、作弊经历、作弊动机、学校考务管理及作弊处罚态度等方面相关数据, 并深入剖析调查问卷折射出的我国考试制度方面的欠缺。

2. 成本收益函数多元回归法

借鉴犯罪经济学原理, 构建考试成本收益函数, 将作弊影响因素内生化。结合问卷所收集的数据, 利用EVIEWS 5统计软件对考试作弊成本及学习收益函数进行回归分析, 确定出影响考试作弊各种制度因素的危害程度。经济分析结果表明:当努力学习收益小而考试作弊成本低时, 考试作弊将成为行为主体的理性选择。

3. 比较借鉴法

比较、借鉴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芬兰等国家大学的教学和考试理念以及我国历史上考试制度及作弊防范措施, 为构建我国绿色考试制度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经验。

4. 文献查阅法

研究查阅了35篇硕博学位论文, 21篇历史考试制度典籍, 期刊论文79篇。文献查阅为本文提供了理论的创新空间, 也为相关对策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二、研究结论与对策

(一) 调查问卷结果及经济分析

表2-1的调查结果表明:第一, 大部分学生都很重视考试成绩。在我国现行的教育模式下, 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表现的关键指标, 它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奖学金、评优、入党、提干、推研、就业和心理满足。大学生普遍认为考试不及格是很丢人的事情, 53.6%的学生认为考试成绩越高越好, 不管是用什么手段得到的分数, 说明“唯分数至上”的观点在学生中间是很普遍的;同时, 只有23.9%的学生认为作弊是关乎个人道德的事情。因此, 看到别人作弊时有65.1%的学生不会去检举, 在考试中拒绝帮助他人也会被认为是不讲义气 (41.6%) , 这些都说明当代学生的价值观是有待引导的。

第二, 存在考试投机心理的学生主要是平常没认真学习的, 害怕考试挂科, 但是也有部分学生学习不错, 但其他人作弊让他心理失衡而效仿。

第三, 对教师或课程设置等不满意, 从而影响了学习兴趣, 只好依靠作弊来获得学分。

第四, 调查数据还反映出当代大学生作弊的一些新特征。以往作弊是成绩差的、不努力的、准备不充分的学生, 现在成绩优秀的学生也出于种种目的开始作弊, 也就是说除了“60分万岁”的考试过关因素外, 作弊还有其他的动机, 从现有文本资料分析, 作弊学生除了担心自己考试不及格, 拿不到学位证书而作弊外, 还存在为了拿高分、评优、评奖而作弊。还有一些大学生因为看到别人因考试作弊获得了优异分数和种种利益, 于是产生心理不平衡感、不公平感, 从而作出考试作弊的行为。问卷调查还发现, 教学内容、教学模式、考试内容与考试制度对考试作弊有一定影响。

(二) 调查问卷及经济分析中折射出的考试制度欠缺

第一, 应试型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考试制度对学生的作弊成因有着较大影响, 该课题组调查了河北省10所大学的教学情况, 发现尽管各院校都在高调宣扬着素质教育, 但仍在继续坚持着应试考核的老一套, 围绕着考试而开展教学活动, 根据考试的需要来决定教学内容和形式。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教师教学管理松懈以及教材质量欠佳;教学过程学生处于被动角色等现象是当前高校教育中较为普遍的问题。

(单位:%)

第二, 僵化的考试模式。当前我国高校普遍采用期末一次考试并且采用统一的一套试卷。这种做法一是限制了教师根据所教学生的特点进行题目设计, 二是试卷设计没有给学生留出足够的空间发挥其潜能, 使学生的创造性受到很大限制。没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也不能很好地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一考定成败”, 导致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考试过关, 而不注重自身创新意识的养成和创新能力的发展。

第三, 考试监惩力度不足。当前考场纪律不尽严格, 监考教师考虑到一旦学生作弊被抓会影响到其学位的获得及将来的就业, 或经不住学生痛哭流涕求情, 或怕学生打击报复等, 对作弊态度较为纵容, 通过采用口头警告等方式, 很少记录在案, 上报部门处理。还有的教师干脆对作弊行为睁一眼闭一眼, 没有很好地维持考场纪律和考试的严肃性, 对作弊学生的惩戒力度不足。

(三) 构建绿色考试制度对策建议

我国高校的考试制度正面临着教育界及社会的质疑, 高校考试制度的改革呼声日益强烈。构建绿色考试制度, 培养新型人才, 是实现国家高等教育教学目标的重要内容。“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通过对我国大学教育考试制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教育考试制度比较, 借鉴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芬兰等国家大学的教学和考试理念, 剖析我国历史上考试制度及作弊防范措施, 从中发现差距, 在借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 基于增加学习收益, 增加考试作弊成本视角, 创造性的提出构建我国绿色考试制度的“疏堵并重”的双重目标:即“强化考试管理为堵, 改进教学模式, 提升教学水平为疏”。围绕素质优先的教学内容、互动探索式的教学模式、提出全过程考核、在线考试等多元化的考核形式, 从学生不能作弊、不想作弊、不用作弊、不敢作弊四个视角全面论述了我国绿色考试制度体系的合理构想。构建我国普通高校的绿色考试制度, 以利于创新能力人才的培养, 即高校应在保证考试制度可靠、有效、公正、实用的基础上, 辅以考试形式的灵活多样化, 将有助于培养综合型高素质人才, 使高校学生将来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时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社会。

作为高校教育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高校课程考试不是抽象孤立存在的, 而是与一定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相一致的, 是具体课程教学活动有机体的一部分, 通过考试来检查和促进课程目标系统实现。构建绿色考试制度的核心问题则是涵盖教什么、如何教、考什么、如何考的整体性问题。要改革“应试教育模式”, 确立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教学目标;要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 改革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和过于呆板的教育教学制度, 树立科学的考试观;考试目标与教学目标有机结合, 合理确定各种教学目标的权重, 建立科学命题制;应该根据课程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难度、考试题型, 采取更加灵活的评分办法, 建立科学评分制。建立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考试制度并非易事, 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应试教育中, 对教学效果的评价比较直接, 也容易规范, 透明度、公平性都较高。但是在创造教育中如何合理公正地测试、评价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却相当困难。这是因为创造力本身就具有多样性、多维性、多质性等特征。因此, 我们不应对传统考试制度全面否定, 而应对现行考试加以改革, 以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以下将从学生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用作弊、不敢作弊四个视角加以说明。

1. 让学生不想作弊

转变学生自身对考试的看法, 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在国内的高校, 考试结果直接表现为分数, 目前仍然是考核学生优与劣的最基本指标之一, 同时绝大多数高校还普遍实行着一门课程成绩不合格就不能评奖、评优、入党等所谓的“一票否决制”。从个人理性出发, 经权衡得失, 综合比较, 导致平时学习不努力, 成绩差的学生想作弊, 就是平时学习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 也想通过作弊谋得高分。他们没有将考试看成是对自己知识掌握情况的一种定期性检查, 而是为考试而考试。

2. 让学生不用作弊

改革以考试定成绩、以成绩评学生的评价体系, 寓评于教, 寓评于学。10所院校都是采用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 即平时成绩 (包括出勤率和课堂回答问题等形式) 占比30%, 期末成绩占比70%。绝大部分院校的基础课采用固定题库抽题的方式, 统一出题, 有题型和题量等方面的要求, 考试题目类型包括选择、填空、判断改错、计算、简答和论述题等形式。通常满分为100分。而专业课由任课老师出题, 其中专业必修课程采用闭卷笔试, 在期末考试周进行, 考场纪律严格。闭卷考试的内容多为知识记忆类, 占比50%以上, 甚至有些试卷高达90%, 部分试卷包括综合分析判断类的题目形式。专业选修课程的考察形式比较灵活, 由任课老师自选, 可以是期末小论文, 也可以是闭卷 (或者开卷) 考试。约有20%的理工科类高校在此基础上, 添加了对上机操作和动手实验的考核。80%以上的师生认为当前我国高校考核评价方法过于倚重知识记忆, 对未来工作和学习没有太大的帮助, 纯粹是为了考试而考试。因为未来学生的工作情景和工作内容不确定, 学生们普遍存在着“学习无用论”的观点, 先应付考试, 将来用到的时候再重新学习。以上调查虽只在河北省内10所骨干院校进行, 但足以说明我国高校目前的考试制度存在亟待改进的问题,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高校所培养的不是优秀的考生, 而是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灵活多样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才是激起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重要因素。树立素质优先的考试目标, 与时俱进的教学内容, 采用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上课的收益来自于知识的习得和精神的愉悦。提升教师的教学艺术, 提高学生上课精神上的满意指数。所用教材限定于近三年内出版物, 学科设置具有的时代感。这样学生认为所学有用, 自然会提升学习兴趣。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取舍上, 应结合社会实际需求, 以有利于大学生拓展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创造教与学互动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 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 让学生爱上上课、爱上学习, 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才是根本之道。我们不妨借鉴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一些先进国家的经验, 突出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使学生明确综合能力的内涵和价值, 包括学习能力、操作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个人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等等。学校不仅仅是通过将来毕业时的一纸成绩单来判定学生的优劣, 尤其是评奖评优搞推荐的时候不要只看数字成绩单, 这样学生就不会只看重成绩, 考试作弊也就没有了必要。同时, 从教学制度安排上可以尝试建立弹性学制或学分制, 不必规定统一的学习年限和时间, 不必设定整齐划一的课程安排, 让学生自主安排学习或工作的时间, 甚至自主选择专业;只要学生最终按照整体要求完成了既定的学分, 就可以顺利毕业。

3. 让学生不能作弊

考试方法与考试内容的改革并举, 改革考试形式和方法是有效遏制、杜绝考试作弊行为的又一重要措施。考试方式应多样化, 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不同, 可采用口试、课程设计、模拟操作以及开卷等方式开展考核工作, 也可以实行教考分离, 或将考试分散在平时的学习中, 增加平时实践实验环节的考核比重等, 力争达到多角度、多形式、多方法的综合评价, 有利于学生创造性、创新能力的提高。在考试内容上可以加大理解应用题型的分量, 尽量减少以记忆性为主的题型, 让学生没法作弊。当前“一卷定终身”的方式, 只会导致学生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考试过关, 而不注重自身创新意识的养成和创新能力的发展。所以对学生的评价应以人的个性发展和培养创新意识为本质, 要采用全过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根据教学目标灵活应用。建立科学试题库, 推行在线考试等多元化考核方式。

4. 让学生不敢作弊

规范考试制度, 严肃考风考纪, 加大惩罚力度。通过外部环境的压力迫使大学生不得不放弃考试作弊行为的过程, 是杜绝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外部因素。在这个进路中, 学校要扮演主导角色, 起主要推动作用, 完善并严格执行大学生考试的规章等强制性制度, 加强监考力度并配以科学的处罚措施等, 都是可行的具体举措。然而, 我们必须明白:惩罚不是目的, 而是手段;惩罚不是制裁过去, 而是面向未来。

7.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 篇七

一、解放思想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

实践是解放思想的基础,实践活动具有永恒前进性。相对于实践发展,我们的思想观念往往具有相对稳定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实践的发展变化,及时转变和更新观念,否则,曾经正确的思想、方法也会变成僵化的东西,造成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相脱节。

二、解放思想是解决突出思想问题的迫切需要。

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财富。没有观念的更新,就不会有发展的突破;没有观念的超越,就不会有发展的跨越;没有观念的领先,就不会有发展的率先。一些陈旧的观念禁锢着我们的思维,束缚着我们的手脚,制约着我们的发展。必须通过持续不断的解放思想,坚决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束缚,营造主动为民服务、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的良好氛围。首先要树立开拓精神。其次要培育创新精神。最后要营造创优精神。

三、解放思想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只有在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才能为民办好应有的事情。

(二)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关键,是看我们是否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摆正自己的位置,虚心向群众学习,加强个人修养,树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的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是做好工作的前提。

8.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事迹材料 篇八

一、树立服务型司法形象 助力

经济社会发展

**法院认真领会“四个注重”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主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积极作为。坚持解决纠纷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新司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法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转变职能,把握服务大局,把服务第一要务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公正服务、高效服务、人性化服务的司法理念,提高广大干警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肩负起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为党委中心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使命。

第二强化审判职能,优化发展环境。近年来**法院牢固树立为全县大局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 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公开、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院以“营造一流的软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强化审判,优化治安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在提升司法保障水平的同时,彰显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用,为实现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第三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在审判涉及企业发展案件中,该院着重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挥商事审判职能,确保及时、公正处理涉及经济发展的商事纠纷案件,平等保护不同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做到中立公平,不偏不倚,保护平等竞争。二是坚持依法办案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加快办案节奏,对涉及企业建设与合同交易的民事案件、对涉及投资商的各类案件要及时立案,限期审结。三是加大对债务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做到快审理快结案,促进金融资金迅速回笼,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尽量慎用强制性手段,避免机械办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尽最大可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合同类等商事案件82件,结案标的200余万元; 其中审理企业破产案件3件,涉及职工200余人,无一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

二、践行司法为民,全力保障民生。

今年以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凸显为民宗旨,牢固树立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思想,坚持做到“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第一思想上重视于民。全院上下努力强化“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观念,加强司法为民理念学习,通过班子带头学、小组安排学、深入自学的方式,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之事大于天”的道理,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真正做到“心中装着人民”。

第二态度上善待于民。该院要求广大干警要有甘当公仆的胸怀,要懂得法院行使职责的根本目的就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要有助民为乐的热情,要把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和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当事人;要有服务司法的素养,做到稳重谦逊,对待当事人有耐心,能包容,要以较高的素养最大程度上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要求各庭、室、队切实履行好“一把椅子让座,一声你好问候,一杯热水暖心,一句再见送行”的“四个一”服务承诺,建立起深厚的警民鱼水情,真正做到“感情系着人民”。

第三司法上公正于民。**法院要求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司法公正的信念,注重培养自身公道正派的性格,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已任,把握住司法公正的灵魂和主题;注重锻炼自身嫉恶如仇的正气,在司法过程中,要坚持真理,惩恶扬善,在压力面前、在人情困扰面前、在物质引诱面前,要保持气节,锻炼和提高自己;注重加强自身的业务建设,要加强学习,向书本上学、向业务尖子学、向实践学,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注重对审判经验的总结,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确保司法的效率与公正,做到“司法服务人民”。

三、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法院坚持把依法打击犯罪与案结事了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根据本辖区不同时期的突出矛盾,有针对性开展了审判活动,解决了大量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

献。

第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审理打击力度。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刑事审判中充分体现了对严重刑事犯

罪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态势。坚持快审快判,提高办案速度和效率。通过公开审判,全力推进“平安**”创建。

今年来,**法院共接收刑事案件42件,审结38件,旁听群众500多人(次),扩大了“严打”的社会效果。8月18日,**法院依法对齐立森、王国胜等16名涉嫌聚众斗殴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审判,加大了对刑事犯罪的震慑力度,极大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坚持惩罚罪犯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事审判政策,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又注意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推进刑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的规范化,一是做到工作制度规范。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从实体和程序上把宽严相济的政策,通过工作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并落实。二是做到宽严标准规范。制定了“五宽五严”标准:对情节较轻的刑事犯罪从宽,对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从严;对过失犯罪从宽,对罪过较重的犯罪从严;对少年犯罪从宽,对成年惯犯从严;对一时冲动的激情型初犯从宽,对横行社会的流氓滋扰犯罪从严;对熟人之间犯罪从宽,对流窜犯罪从严;对有悔过表现的从宽,对顽固不化的从严。通过全面衡量从宽与从严情节,正确把握宽严尺度,确保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

第三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一是在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依法运用刑罚手段努力遏制犯罪上升势头的过程中,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做好缓刑犯、刑释人员回访和帮教工作,进一步争取他们的理解,减少对立情绪,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通过公开开庭的方式和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促使他们自觉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三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积极排查,积极疏导。在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和告诉、申诉等工作中,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四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强化四项措施,促进社会和谐

第一推进审判公开。该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审判”。按照逐步推进、规范运行的思路,依法扩大公开审判范围,坚持做到立案公开、审理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拍卖委托程序公开,提高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其他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

第二狠抓办案质量。构建了以“六率”(“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文书合格率、审限合法率)为内容的案件质量评价模式,对各庭办结的案件和裁判文书,实行不定期抽查、定期评查,重点解决庭审过程和案卷质量的不规范问题。加强案例指导,对有代表性的典型疑难案例进行集中整理、集中评析、加强交流,切实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强化立案、审判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实行立案、纪检、信访等部门职能联动,防范司法腐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加强信访调解工作。**法院本着对申诉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全院干警提出了“对待上访群众热情接待,了解问题认真负责,解决问题跟踪到底”的具体要求,选配专门人员负责接访,把调解率和服判息诉率纳入干警考核内容。对一些上访老户主动预约,对反映强烈、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变“上访”为“下访”,使信访工作更加贴近民众。坚持“积极疏导、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调解方针,从法、理、情多方面入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构建科学、严谨、长效的诉讼调解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并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达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调解工作目标。

9.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111 篇九

——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心得

余中华

在全省法院开展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大讨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具体行动。通过学习,触动很大,备感压力,本人对于这次法院机关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活动,实现审判观念和法院各项工作的转变和变革充满信心,下面浅谈几点学习后的体会和认识:

一、要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旗帜、紧跟旗帜、捍卫旗帜。

法院干警必须努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自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道路、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使命,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忠实的建设者、捍卫者。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而奋斗。法院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履行新时期法院机关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以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出发点、落脚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正确的发展观、稳定观、政绩观,坚持民生是最大警务的理念,把民生观念贯穿于法院审判及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使法院工作的成效更多的体现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上。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基本方针,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机关的首要任务。当前,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仍很多,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危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在这一形势下,法院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圆满完成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光荣任务,必须认真领会和坚决贯彻十七大报告精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机关的首要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要切实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要切实加强干警的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和人民性教育,努力做到党员姓党、法院姓法、干警姓民,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通过这次法院机关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审判、执行等方面问题。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认识和加强法院审判工作,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业务能力,促进审判规范,最大限度确保执行公正。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法院机关职能作用,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解决好“来自谁、为了谁、服务谁”和如何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坚持以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一切法院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着力民生、着力民心,把人民群众最急迫解决的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把法院工作成效更多更好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坚决克服工作中“冷、横、硬、推”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社会安保工作做出贡献。

法院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权意识、政治意识,把学习的收获、认识的成果转化为理论自觉和政治觉悟,面对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和意识形态的噪音杂音做到心明眼亮、站稳脚跟,切实打牢高举旗帜的思想基础。技术室作为法院机关的综合部门,肩负着网络建设、通讯建设及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等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看似琐碎,如我们处理不好,将会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所以我们的网络建设、通讯建设及对外委托工作要又好又快的向前推进。

10.基层民警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 篇十

通过近段时间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自己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不仅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而且个人的综合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可谓受益匪浅。自参加这一活动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作为一名基层普通民警在学习、讨论中应该怎么做?如何才能更好地搞好这次学习、讨论?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我感到作为一名基层民警主要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学习:一是要围绕主题重点学。“大学习、大讨论”涉及到五大方面的学习内容,内容很多,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好、学精这些内容?首先就要抓住“振精神、树形象,强素质、促发展”这个主题。这好比是在茫茫大海中航行的船只,有了灯塔的指引才不会迷失方向。主题明确了,思路也就开阔了。将五个方面的学习内容拿过来,对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对自己的薄弱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常用的东西进行重点学;对一些不懂不会的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些。比如,在信息化应用方面如果掌握的不够好,就要重点进行学习,力争尽快掌握。另外,在学习中要善于分析和思考问题,要带着问题有重点的去学,对一些可以一笔带过的内容要一笔带过,对一些需要浓墨渲染的一定要不惜笔墨,做到重点突出,学有所获。二是要积极主动自觉学。学习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态度,更是我们成长进步的不竭动力。作为基层单位的民警直接与群众打交道,日常工作较繁杂也很繁重,除工作时间外,还要兼顾家庭,用于学习的时间很少,如果学习不积极主动,学习不自觉,结果是什么东西也学不到,那么“大学习、大讨论”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和套话。所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认真对照学习讨论查不足、寻差距,要善于发现问题,要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从而以高昂的士气、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学习讨论中。在学习讨论中,除积极参加市局、分局组织的专题教育和本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讨论外,还要认真搞好个人自学,认真做好笔记,及时搞好消化吸收。要坚持每天学一点、消化一点、提高一点,通过日积月累,达到丰富知识,提高自身的目的。三是要联系实际干中学。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在于提高。再好的理论也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学习到的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和信息化应用等知识与日常的服务群众、办理案件、基础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把理论上的东西具体化,灵活用于实践。在日常工作中不懂、不会的东西,要善于从理论学习中找到答案。理论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学习是学习的最佳途径之一,可谓周期短、收益快,要善于从实际工作中进行摸索和总结,找到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把现实中的东西与理论上学到的东西进行对照、比较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就能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

11.大学习大讨论 大实践实施方案 篇十一

我县自2007年启动教育质量建设系列年活动以来,广阳一中围绕质量建设中心,狠抓教育教学管理,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学校教学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课堂教学改革推进较为缓慢,制约着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实教学常规,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切实解决好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县教育局 “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广阳一中立足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精细化为导向,以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为重点,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强化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保障,借鉴名校教学改革经验,立足实际,大胆尝试,强化实践,全面落实新课程理念,优化课堂教学策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学习讨论内容

1、推荐的学习篇目

(1)县基础教研室2013年10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细则(试行)》(含新授、实验、复习、评讲四种课型教学要求)(2)县教体局2013年12月编印的《课堂改革文萃》(3)西峡县基础教研室编辑出版的《课堂教学的革命》

(4)中国教育报2010-2013系列文章《蔡林森在永威》

(一)至

(十三)(5)广阳一中2013年10月制定的《广阳一中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6)广阳一中2013年10月制定的《广阳一中教学管理制度》(7)广阳一中2013年10月制定的《广阳一中集体备课实施方案》

(8)广阳一中2013年10月制定的《广阳一中赛课方案》

2、讨论的主要问题

(1)认真学习全国成功经验,反思我们的课堂与他们的课堂有什么不同?哪一个更能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哪些经验更值得我们去借鉴尝试?

(2)什么样的课堂是高效课堂?学生需要什么样的课堂?学校需要什么样的课堂?

(3)我们今天的课堂缺什么?最大的问题是什么?课堂改革的方向在哪儿?进一步思考“我在哪儿?我要去哪儿?应该怎么走?”(4)唤醒学生主体意识的课堂有哪些特点?我们的课堂在唤醒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学生思维素质和正能量传递上差距在哪?应该怎么办?

(5)今天的学生为什么讨厌课堂学习?如何让学生讨厌的课堂变成学生激情展示的舞台,让学生找到成功、自信?

(6)教学常规管理管什么?应该怎么管?如何围绕高效课堂,落实常规管理?

三、活动安排

“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从2014年元月开始,至2014年8月份结束,分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14年元月上旬)

元月8日我校将按照县教体局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县教体局“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教育和引导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活动广泛扎实进行。

2、学习讨论(元月中旬至三月上旬)

(1)狠抓学习培训。元月中旬至二月底,我校将有计划地充分利用教师业务学习、例会、备课组活动等时间,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研究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确保全体教师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人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记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

(2)扎实组织讨论。三月上旬,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大讨论活动。一要注意结合实际,增强针对性,防止空对空。全体教师要在县教体局统一布置的讨论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本班实际,力求贴近校情、教情、学情,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讨论解决什么问题。二要撰写学习体会或理论探讨文章,把学习活动引向深

入。通过深入讨论,真正使全体教师政治思想水平有新进步,业务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全体教师要联系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在全体会、教研会上开展心得体会交流活动。

3、探索实践(三月中旬至六月中旬)

六月,学校要加强巩固、推广使用学习讨论活动取得的成果,运用学习讨论的成果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狠抓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一要搞好示范引领。从4月份开始,借县教体局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之东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我校也要搞好本校示范引领,发挥好本校课改标兵或骨干教师的带动作用。二要做到务实求效。要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下真功、出实招解决教育管理与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边学习、边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真正做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我校实际与外地经验相结合,掀起学习、研讨、探索、实践高效课堂的热潮,实现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4、成果展示(六月下旬至七月中旬)

六月下旬至七月,集中开展优秀心得体会评选交流、教育管理及学科教学论文评选、优质课评选和演讲比赛等各项成果展示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让全体教师感受 “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带来的新变化。

5、考核总结(七月下旬至八月)

七月下旬至八月,配合上级对学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

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主要看学习讨论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工作是否扎实;看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是否得到提高;看学校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是否得到提高,教学管理精细化程度如何,课堂教学改革进展如何;看是否推动了教育教学工作,教育质量是否得到提高,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如何。检查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

四、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余海生担任,成员由何保林、白志忠、李善虎、赵学增等同志组成,全程负责安排部署、落实推进我校学习讨论活动。

2、增强认识,转变观念。“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是教育局决定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是夯实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全体同志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做新课改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创新者。全体教师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突出学生的主体性,着力解决课堂教学中实际存在着的种种问题,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要效益。

3、突出重点,联系实际。本次“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的重点是教学常规管理和课堂教学改革,教务处要带头参与“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突出构建高效课堂这一核心,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常规管理工作,明确思路,找准定位,坚定信心,加压鼓劲,务实求效,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

4、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全体教师要把此次“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作为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大比武的重要平台,利用活动检验自身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学校将以“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广阳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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