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悲惨世界》有感700字(11篇)
1.读《悲惨世界》有感700字 篇一
《一问一世界》,用这个书名,真是绝。杨澜二十年的采访生涯,一字概况一“问”,问成了十年世人瞩目的《杨澜访谈录》,访谈了许多杰出的人物,让我们更好地、更认真地认识了这世界。“世有疑问,必须发问”。
书中,杨澜叙述了自己访谈的经过,从一个个影响世界的人物身上揭示历史的真相,心灵的真实,认识了世界。以下这段话一直感动着我: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如来。再渺少的个体也能折射出宇宙的大义。作为一个以提问为生的人,我祈望以一个个问题打开一个个世界,它可能是地理的,可能是行业的,可能是心灵的……”看看照片,再看看这几行字,想去深入了解这个如此精致女人的精彩人生。
作为访谈节目的主持人,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不断的提问,但是提问最难免会问到令对方尴尬的问题,比如说,她在采访美国前任总统克林顿前,导演和制片人都说,杨小姐你一定要问问他莱温斯基的事情。杨澜感到这个问题会让她为难,即使是一位离任的总统也应该得到尊重,怎么去问人家这种难堪的问题?为了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她做足了功课。
了解到克林顿离任以后建立了克林顿图书馆,并在图书馆里设立展厅,展示了莱温斯基时间的始末。于是,杨澜就大胆地问克林顿:“通常总统们在自己的图书馆里都会布置那些让自己感到非常骄傲的历史,您为什要设计这样一个展示呢?克林顿不愧是个有涵养的政治家,他直面这个问题,谈及他意在告诉后人每个党派之争的恶性发展。杨澜又问到:”您在自传里说过,在莱温斯基事件初期您一直是过着双重生活,什么时候才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呢?克林顿毫不回避的说:“因为我从小生活在一个父母离异、充满暴力的家庭里,我觉得别人不会理解我,我只有自己来处理自己的麻烦,所以我一开始拒绝任何人进入我的空间。但是我最终决定把真相告诉我的妻子,我突然觉得我的痛苦解脱了,可以面对任何人了。”
杨澜真的善问,也最能找到人性的真实。读这本书认识真的世界,寻找真正的成功,才是正道。
2.读《悲惨世界》有感700字 篇二
世界上的生物太多,以至于每一刻都充斥着喧闹,我了解的只是他们的姓名,此刻的模样,其他一切,在他们的世界里。
初读时,我并不懂东君,就像徐三白本不懂洪素手那样。我透过这堆美妙的文字注视着这些人物,蓦然间恍然,却又不知是什么。
他们仍视我为陌生人,原因是我并未将他们当成知心朋友。
每个人都需要独处,此时不需要人理睬;若始终待在角落,必然是和这个世界相隔得过于遥远。整日陷在古琴中的洪素手便是后者。
徐三白和她太遥远了,虽然只隔着一道朦胧的玄幻的纱,只有在心思醉时无顾忌地撩开轻纱有意无意地瞥见那女子的内心,懵懂一些,才能与她对话。
而小瞿和她,第一次相遇便仿佛投机,再者后来他帮助了她,她心里是感激,是爱。而生死阻断了他们彼此牵着的手。人人都说,生死已是最遥远的距离,但他们之间很奇妙。小瞿竟以蜘蛛侠的身份还活在洪素手心中,那对她来说,是个触手可及的信仰。他们之间很近,只是她活在蜘蛛侠的世界里,未必不会有伤。
所以有时,天天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其实彼此的隔阂像座山;已经分离的人们,却还依依不舍,依然存在于彼此心中。
醉或醒
徐三白这个人,初见他,觉得他挺迷糊,不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去顾及别人,仿佛一个失忆的人,用琴声悼念过往。但后来发觉,他也是个会沦陷的人,因为太不懂而毫无防备地落入现实之网。看见他在洪素手对峙唐老板时插话误事的模样,或许别人觉得徐三白是个势利而世故的人,但我并不觉得。
我还是想用我此刻单纯的大脑去单纯地将他也看成一个单纯的人。
对于徐三白来说,他习惯远远地将不平坦看成平坦,觉得时间能淡去一切。的确,有时可以,有时却只是暂时的止痛药。他仍是消极的。
不知是听谁说的,生命中只要清醒一瞬间便已足够。人们习惯朝朝暮暮醉生梦死,早上去憎恨阳光,晚上将黑夜当成光芒,卷入那泛着酒味的星辰里,有的只是散掉的记忆和被雨水蹭破的身体。
现实看上去是安稳的,每个人心里的怪物又都在挣扎,他们早就厌倦了。却自欺欺人,嘲笑着自己的乐观。
醉不只来自于酒里,我承认我是醉的,是醉在了生活里。而徐三白,他既醉于现实,也醉于洪素手的琴声。他是被涂上了一层现实的灰,其实拍一拍就能抖去,但他习惯了,习惯戴上消极者的面具。
我是个对宗教挺有感觉的人,我始终坚信的一点是,佛陀也不是清醒的。如果醒了,就是看得过于透了,而不是看透,更不是一种悟的状态。
佛陀是不醉不醒的。
徐三白自然不是佛陀,他只是习惯醉生梦死地窒息着,而他的醒,已是深夜。
本心
我本以为顾樵先生是个所谓“超脱之人”,但越了解他,越发看到他的世故和发自灵魂的遗憾。他看到了渐渐从徐三白身上失去的本心和自己早就丢弃的初心,他对徐三白沉重地提到,却也发现了最可怕的一点。
实际上,正如我现在思考本心一样,我与顾樵先生都明白本心的模样,像是泛黄的梦,知道它在生命中极其重要,却也像明知故犯一样,丢弃了它。
他的遗憾,是为了死而准备的,因为只有下辈子,才能找回它。
我们都想守住,却还是脱不了宿命弄丢了它。
故事中的唐书记,只等死了之后才寻回了一颗至真至纯的本心。
小说就是小说,只有小说中的洪素手才可以刻画出如此传奇的形象,现实中的本心,已经无从挖掘。
树影斑驳了我的书桌,我还是忘了我来这个世界的目的。
放眼望去,现实的世界里有太多太多的“唐老板”。
重生
难得在秋日看到枫叶。
朝着半山腰走去,不规则的石阶零散地堆砌着,成了山路。山脚下是一片清凉,在晚秋的冷风中显得更为凄凉。
走了大半路程,突然发觉了什么,原本一直注意脚下石头的我恍然抬头,只见一片红枫从我右边的枝头落下,和满地枯叶挨在一起。顺着红枫的视线里,又隐隐察觉到了光,在左眼的余光一角捕捉到了。我忽然想起这故事的结局,像是无言地等待梦醒。
我想这故事当中,所有人都变了,只是变的角度不同罢了。徐三白从那个原本不理解洪素手的迷糊的人,在听了洪素手最终的一曲后而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所在——他活得没有信仰,没有故事。其实之前徐三白在洪素手琴声中的醉,只不过是他的懵懂,他并不知琴声中有什么,或是洪素手自己也没有弹出自己的内心至深。洪素手还逗留在她古琴的世界里。
有人说,结局是洪素手自杀了。我并不认为真相是怎样重要的,我只是看到了她从古琴的世界里挣脱出来,去迎接充满生命与爱的世界。她将她的泪洒干了,想拥抱什么。
在她的告别曲中,顾樵先生流下了眼泪,因为他听到的是生命在喘息;徐三白终于“听”醒了,他那破碎的价值观正被重新搭筑。
包括故去的唐书记和活在蜘蛛侠身体里的小瞿,他们所有,都在噙着泪儿寻找着另一个世界。
3.读《匆匆》有感700字 篇三
姚安县思源实验小学五年级
饶恩榕
指导教师:戴玉芳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读完朱自清先生的《匆匆》,我思绪万千。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时间很宝贵,失去的时间便再也回不来了,所以,请您珍惜时间,不要因为你的懒惰和磨蹭而错失美好的年华。
你问我是否浪费过时间?当然有,我举个例子吧:每周三的下午,我都要参加学校的美术特色课。一次,由于王老师拖堂,我匆匆忙忙来到美术教室时,已经上课了。我心想:都已经迟到那么久了,老师讲什么我都跟不上了。所以我便磨磨蹭蹭地把材料拿出来,心思也没有放在课堂上。等我慢悠悠地把材料都拿出来时,老师都已经结束了,同学们都开始画画了。那堂课我画得一塌糊涂。课上完后,我就特别沮丧和后悔,心想:我应该先听课,听完课再拿材料,不应该磨磨蹭蹭而把学习的最佳时间浪费了。
读完《匆匆》,也让我明白:浪费时间的人,时间也一定不会善待他。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在一次升学考试中落榜,他很后悔在考试前不珍惜时间复习功课,整天和朋友们一起玩耍。于是,他在家里天天懊悔着说:“上帝呀,能在给我一次学习的机会吗?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努力认真地学习,不再浪费时间。”这时,时光老人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了他一次重返时光的机会,并告诫他,一定要珍惜时间。可这个年轻人重返时光后,仍然不努力学习,结果还是落榜了,他又再次哀求,而时光老人再也没出现。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不珍惜时间,即便再给你重来的机会也改变不了失败的结果,更何况,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
高尔基曾说:“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它从不多给谁一分,勤劳者能留下串串果实,懒惰者只有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时间犹如河水,只去不回。
评语:
优点:你的文章也让老师反思了生活中浪费时间的行为,实属不应该,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
不足:事例的表达重心不够突出文章的中心。
4.读《活着》有感700字 篇四
福贵的一生堪称悲惨。少时嗜赌如命,败光家财,气死父亲,为重病的母亲买药却途中被抓壮丁,家中还有一个贤惠的妻子,一女一子。几番辗转,终于回家后,母亲早已病逝,女儿也因病失语。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次降临,福贵的儿子、女儿、妻子、外孙相继死去,终余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看到福贵在这种苦难的巨大打击下,我想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吧。或许我们惧怕苦难,厌恶苦难,但不论我们愿意与否,它仍会来访。
认为苦难对灵性的生活大有裨益,他们愿意像耶稣一样经历苦难,愿意背着十字架前进,他们以苦难为甘甜,遇到打击依旧乐观,认为是上帝的磨练和恩赐。也有人认为人生就是该好好享受,无视更憎恶痛苦。所以一遭遇苦难,就唉声叹气,厌恶一切,包括自己,他万分懊恼,会这样想:为什么当初我要那样做,若是这样的话就会怎样云云。他们不愿正视痛苦,一味埋怨,又将在陷入悲剧的漩涡。更有甚者,抛弃生命,踏上黄泉路。
记得富贵曾经的战友,春生在中被批斗得奄奄一息,他在死前向福贵诀别。福贵劝他,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了呢!福贵不懂大道理,但是他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活着不容易但仍要坚持。
我一直在想,在接二连三的打击下是什么支撑着福贵活着的念头,一次次灾难为何没有将他击倒。是坚强的心?是不死的信念?又或者是其他?又一次纵观全文,现在想来,活着仅仅是活着本身罢了。余华似乎在向我们传达着消极的思想,在末文福贵与老牛在夕阳下相随而行似乎也在这样昭示:人与牛不过一样只是活着罢了。然而,只是当当活着的话,这样的福贵与当下如陀螺旋转般麻木机械的重复生活着的人又有何不同呢?只是福贵遭受的苦难大于常人所以才带给我震撼吗?是余华煽情的功底深厚的缘故吗?我细细地寻着答案,于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这样告诉我:“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是了,我想这就是我要寻找的答案了。
一个人活在世上,必定要经历这样的课题:自己活着为了什么?若我们刻意回避这个话题而不去思考的话,我们必将迷惘的活着。一些志存高远的人把爱国、崇高、成功、立业当成活着的目的。他们认为“高尚”的目标更能顺理成章的成为活着的理由。然而我们真的明白那些所谓的主义吗?国之本,为人也。我们才是国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的主义只会让我们在舍本逐末的漩涡不断盘旋罢了。
而福贵这个年轻为阔少爷,中年耕田至老的人也许一生都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然而他却在苦难的接二连三打击下,仍承受下来。这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这看上去被苦难压着喘不过气的人,却仍然乐观。
我们可以把高官厚禄当作成功,可以把身价百万当作成功,可以把扬名立万当作成功,然而,我们唯一不认可的成功——家庭的和睦。而当家庭的完整也成了福贵遥不可及的奢望时,福贵仍然活着。他是想像曾经的祖辈那样小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而光复家产吗?不,在我看来,活着只是活着罢了,我们一生中有很多羁绊,它可以是金钱,可以是事业,可以是爱情、可以是亲情,但绝不会是自己。即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理由,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去度完人生,这不就是最简单最率性的原因吗?我想福贵晚年一定很快乐,即使他早年遭受巨大的打击,即使他爱的家人一一逝去,他仍然乐观的和着老牛一起迈向夕阳的尽头。这一定也是他所喜欢的活着的方式,在所剩无多的岁月里,在自家的田里,和着自己的老牛一起耕田,一起老去……
5.读《三体》有感700字 篇五
这套书主要讲的是拥有三颗无规律运行的太阳的三体人在无数次文明的毁灭与重生后得知地球的存在后准备进攻地球,在三体人准备侵略地球的这段时间里,人类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利用三体人思维透明的致命缺陷,制订了“面壁计划”,精选出4位“面壁者”,希望以此展开对三体人的反击。而地球三体组织选出了3位“破壁人”,准备对面壁者进行反击行动。罗辑是最后一位没有被破壁的面壁者。在冬眠了2个世纪后,他终于知道了宇宙文明的真理,最终保卫了地球。
书中还介绍了两条宇宙文明公理:1、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2、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通过这两条公理,作者得出了一个惊人的推理:只要宇宙中的一个文明得知了另一个文明的存在,就必须消灭它,不然,自己就会灭亡!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个推理令我非常震撼。虽然这个道理和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关系,但还是使我感受很深:日常生活中,考虑问题一定要多方面考虑,甚至往最坏的方面去想,因为这样,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用怕了。
这本书还含有许多科学知识,让我学到了很多。如物质不同维度之间的关系等等。我还有一些不懂的名词,我是上网去查明白的,如:阈值、强互作用力。
6.读呼啸山庄有感700字 篇六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丽·勃朗特,师从译序我了解到这位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诗人与小说家仅仅度过了三十个春秋便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而《呼啸山庄》是她唯一的一部小说,但只是这一部书就奠定了她在英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的地位。而至于为何评论家都要将《简·爱》与《呼啸山庄》放在一起作比较。也许是因为两书中对“爱”的描述大相径庭,而更是因为两本书都出自勃朗特姐妹之手。一对姐妹所处的教育环境一致,写出的文章风格却几乎完全不同。在1847年她们姐妹的小说出版之时,只有《简·爱》获得了成功,而《呼啸山庄》并没有被当时的读者所理解。就连夏洛蒂(《简·爱》的作者)也无法理解艾米丽的思想。而正是这种不同成就了这对姐妹在世界文坛上一齐大放异彩,相映成辉。
以上是我对文章作者一些粗浅的见解,毕竟小说是读者内心的写照,结合作者的生平往往能更好的融入到书中。而在抒发我个人对于该书内容的见解之前,我不得不先提一下该书的题目。“呼啸山庄”一词出自著名翻译家杨苡老先生之手。这“呼啸”一词译的甚是恰当,作为书中主要的场景呼啸山庄一词在行文中甚是多见,而相较另一种译法“咆哮山庄”,“呼啸”一词更能将读者带入到山庄中的人与事,爱与恨中。
说完了我对于“呼啸”一词的钟爱,再来谈谈我对全文结构的见解。全书的行文思路与叙事顺序都如此独特,从一位管家向另一位房客的叙述中,既有当时人的感受,又有好似旁观者的见解,就是在这样谈话似的场合下几乎完成了几乎整本书的内容,其中夹杂着,倒叙,插叙,顺序各种记叙手法。全书的结构看似那样复杂,可读来却更有感触,就好像神来之笔,艾米丽信手拈来地将读者带入到呼啸山庄中,让读者感觉自己就好像是洛克·伍德,身临其境地去感受那说不清道不明的爱与恨。
《呼啸山庄》被称作是一本“奇特的书”。鄙人不才在粗读一遍之后,无法真正参悟其中最令人称奇的部分,也就只能谈论一些自己的浅见,先不说内容,除了前面提到的结构外,文章中几处逻辑关系的处理也颇有奇趣。在老恩肖先生带回希刺克厉夫这个弃儿后,为何他就要将其当做亲生儿子看待,甚至更优于自己的儿女。这实是有些不合常理。还有一处,在凯瑟琳向艾伦阐述自己是否愿意答应林惇的求婚是,说道“嫁给希刺克厉夫就会降低我的身份。”而希刺克厉夫恰好听到此处便离家出走了,试问他为何不接着听下去,听到她讲完再走呢?而紧接着凯瑟琳所表达出的那令鬼神动容的对希刺克厉夫的情感也无法使他留下来吗?此处希刺克厉夫的离开也许是为了故事发展的需要,可此处毕竟有些欠妥当。以上只是小生个人的一些浅见,而且这两处未免对全书的逻辑以及情节的发展。
说了这么多结构,逻辑,还有对于作者的介绍,下面着重要讲的是晚生对于全书内容的见解。晚学窃以为全书所围绕的中心便是爱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那我就以爱与复仇两个方面来抒发我对于全书的见解。
先从爱入手说起。这本被誉为“最奇特的小说”,晚学以为它奇就奇在对爱的描绘上。在全书伊始希刺克厉夫对于凯瑟琳的爱慕与好感在儿时就已开始,而这份爱在凯瑟琳死后也未能结束,这种爱一直萦绕在他心中,支配着他,后来的掘墓与最后追随者凯瑟琳的灵魂死去,这种.种,后学都以为是因爱而生。而他所爱的凯瑟琳,她所表达的爱也是十分复杂。她将希刺克厉夫看成是自己,把她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比作是恒久不变的岩石,永远永远地把他放在心里。她嫁给林惇为的就是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并且把他放置在辛德雷(凯瑟琳的哥哥)无权过问的地位。而当希刺克厉夫来到画眉田庄,与林惇发生争执之时,凯瑟琳终于看到了林惇的伪善。而先前对于希刺克厉夫扭曲的一厢情愿的爱,在那时便击垮了她的内心。
而书中除了着重描写的两个主角的爱,还有几位人物的爱也是不能忽视的。辛德雷·恩肖作为恩肖家的长子,凯瑟琳的兄长,他受到的是英国长子的教育,自命不凡,对凯瑟琳也并不友好,对希刺克厉夫可以说是打压。关于我对他的看法在后文中会有详细的论述。就是这位长子,在他的妻子死后便一蹶不振,在书中第八章有这么一句话,“辛德雷·恩肖,至于他自己,变得绝望了,他的悲哀是属于哭不出来的那种。”他对他妻子的爱或许太过深沉,以至于他一直沉浸在爱人死去的悲痛中直到自己死去。
还值得一提的是小凯瑟琳对她表弟希刺克厉夫·林惇的“爱”,至于为什么我要打引号,我觉得她们之间的情感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爱,他们之间的书信交流也并不真的是传情,多少含有希刺克厉夫的指示在内,并且他们情感的出发点是小凯瑟琳对于小林惇的同情。
7.读《狼王梦》有感700字 篇七
作家沈石溪用细腻的文笔将狼的心理、神态、动作,以及动物的生态环境都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身临其境。同时,通过对狼和狼群的人格化描写,作品映射了人类世界中人们对梦想的追求。
这是一部关于“家族梦想”和“个人梦想”的作品。母狼紫岚的“狼王梦”就是典型的家族梦想,从她的丈夫一直延续到她的孩子再到孩子的孩子。紫岚为了实现家族之梦,一路披荆斩棘,奋斗不止。为了整个黑桑家族的荣誉,她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死而无憾。但是家族梦想一定就是家族成员的个人梦想吗?当家族梦想与个人梦想发生冲突时,孰轻孰重?比如,有些经商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子承父业,将来肩挑家族重任,管理家族企业,于是在孩子填报高考志愿时,希望孩子能选择金融贸易或企业管理。但是孩子却有着对艺术的天赋异禀,喜好画画弹琴,决意走艺术之路。这个时候,应该如何选择?让我们再回到《狼王梦》,双毛的体魄、性格和能力都先天不足,他一直生活在两位哥哥光环的阴影之下,从不被重视从不被认可,他最大的梦想只是想成为一只普普通通的小狼。但当母亲绝望之际将实现“狼王梦”的重任放在他身上时,表面上似乎成功了,但最终“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决斗的关键时刻懦弱自卑的本性暴露无遗,最后惨败于洛戛之手。
母狼紫岚的做法正确吗?家族梦想一定高于个人梦想吗?如果家族梦想和个人梦想正好一致时,个体在实现个人梦想的同时也正在完成家族的光荣使命,正如大儿子黑仔和二儿子蓝魂儿。但是当两者不一致时,如果选择家族梦想,那是从大局出发,为家族的共同理想而奋斗;如果选择个人梦想,那是对独特个体生命的尊重。两种选择都没有错,无可厚非。但是为了家族梦想而扭曲个体的性格和品质,违背良心和意愿强行为之拼搏,这是我不赞同的,例如小儿子双毛。母狼没有征求他的个人意愿,一味独断专行地把他塑造成双毛自己都不愿意接受的狼王角色,最终魂归西天。我觉得,母狼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8.读《活着》有感精选700字 篇八
这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浮躁,在我身上也有很明显,我有时候也在想想,怎样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是身旁的环境,似乎总是让人很难平静,一会说这个发财了,一会那个说要买车了,一会听说某某又买房了。生活中似乎都离不开这些东西。女孩子也似乎对这些东西越来越感兴趣。所以天天总是想着怎么买车,怎么买房。但是,欲速则不达,人如果想前进,就必须先让自己安静下来,因为安静才能思考,才能进步。
话题又回到《活着》这本书上面来,主人翁富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人生中的苦难都历尽,经历从富贵子弟到贫困的农民的大喜大落,最后身旁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富贵依然能坚强的活着,富贵的人生轨迹可以做以下概述:富贵子弟,整天吃喝嫖赌——赌博把家产全部输光——全家人搬到茅草房居住——父亲意外死去——妻子被老丈人拉回城里,剩下他跟母亲与女儿——妻子回来后生了个儿子有庆——富贵被国民党拉去当兵——与家人分开几年,战场上活了下来——女儿因为没钱治病而变成聋哑——儿子因为为县长献血,被医院护士把血抽干而死亡——妻子重病不起——女儿嫁人后,因为引产,保留住了儿子——女儿也离他而去——最后妻子也因为生病离他而去——女婿打工事故死亡——剩下他的儿子跟富贵生活——最后因为急着吃几个豆子而死亡——剩下了富贵一个人。
富贵最后说了一句话:他们都走了,都是我亲手埋的,到时候我走的时候,就没什么好牵过的了。
9.读小丑鸭有感700字 篇九
在牡丹眼中,玫瑰的香让人销魂断肠;在玫瑰的脑海里,康乃馨的香可以慰抚心伤,康乃馨说:“腊梅的香让人意志坚强”。腊梅却说:“菊花的香可以使人神清气爽”;菊花又说:“莲花的香让人不禁吟诵: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莲花却认为:牡丹的香人不畏艰难。
如果只看见别人得天独厚的优势,却忽略了自己身上所散发的光彩光芒,那是多么让人遗憾啊!因此我想说:做你自己吧。
《丑小鸭》-这篇文章是令我最为感动的一篇文章,文章生动地记叙了一只“丑小鸭”在艰难困苦中挣扎,历尽磨难,最终成为美丽的白天的故事。
赞扬了“丑小鸭”坚强勇敢,不懈追求的精神,同时告诉我们:即使身处逆境,只要不懈努力,勇敢追求,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那只最后从蛋壳里爬出来的小鸭是多么丑陋,它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不仅在鸭群中是如此,连在鸡群中也是这样。”
与我小时候相比,我和“丑小鸭”的经历很像:那是我贪玩,一不小心,摔倒了,鼻子被尖石划破了,甚至留下了永恒的伤痕……
窗外,细雨纷飞,失望的心流浪在八月灰暗的天空上,十年寒窗,一朝梦醒,却已是物是人非,我问自己:我是否真的已失败我何以为我?
是的,我像貌并不出众,可我勇于面对。少了与同龄人相互攀比的资本,我却有更多的时间去观察周围的世界;少了物质上的满足,我却有另一种方式陶醉于西域的大漠风沙,留恋于三月江南的杏花,出身的贫寒,并不是我自卑的根源,头脑的空虚与青春的虚耗才是最真正的悲哀。
是的,在茫茫的人海中,我并不出众,但我一直在努力。梦醉来了,心中活着,只要心活着,便有梦的延续与重圆。我没有过人的天资,在通往金字塔顶的途中,我甘愿做那只慢性的蜗牛。没有青山的伟岸,我却有平原的开阔;少了大海的波澜,却多了小溪的娟秀。我以袭击的方式努力,并不在乎最终的收获。
是的,尽管现在我不被人重视,我却始终充满激情。我也曾梦中乘舟横绝千山,可现实总是无奈,可一切并不能浇灭心中向上的火焰。那只是黎明之前的黑暗,成功彼岸附近的**。我相信天道酬勤,有志者事竟成。
是的,在别人眼中,我是无足轻重的存在,可在我心中,世间却因我而多了一份精彩。我迷恋于海面上的千帆竞逐,那撑帆的舵手,变多了一个喝彩。
10.读《男生日记》有感700字 篇十
我在爸爸的劝说下,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我乘着幻想的云彩,走进了吴缅的生活,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我一边津津有味地读着故事,一边细细地品味着吴缅的特点。当我读到吴缅不坐飞机去西藏,而是跟军队走危险的川线,我觉得吴缅是敢于冒险的.。当我读到吴缅自己去买饼干,自己去参加乐团考试时,我体会到什么是自立和坚强。当我读到,吴缅的萨克斯吹得那么好时,我不免有点羡慕他,我的长笛要能吹这样该多好。
我觉得作者杨红樱写这本书是为了展现现代青少年的快乐和烦恼;是为了告诉家长,不要束缚孩子,不要一切事情都让家长包办,要给孩子一片自由的天空;是为了告诉家长,要带自己的孩子去“飞”到世界的名胜古迹,要让孩子全面发展。
带着对吴缅的崇拜,今年暑假我开始了行万里路活动。我和爸爸先去了南京。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当我看到日本人杀害了三十万中国人时,我的心如刀绞。那一具具横七竖八的尸体,那一副副苍白的面孔,那躺在水面上的血肉模糊的尸体,让我的心在哭泣,在愤慨。
黄山的奇松怪石,让我惊叹大自然的神奇。那松树昂首挺胸地站立在悬崖峭壁上。它们挺拔着身躯,犹如边疆建设者。那一座座山峰奇石是多麽形象逼真。有“手机石”、“猴子观海”和“妙笔生花”。“手机石”是一个像小灵通手机一样的石头,一根长长的石柱犹如手机天线。暑假的旅行使我领略了大自然的神奇,学到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11.读《凡人往事》有感700字 篇十一
文/王建华
老同学的父亲,已83岁高龄,身患重病,仍不忘少年时的作家梦,希望实现这一愿望。我听到这一消息被老人的执着打动了,于是期待尽早能读到老人的作品。
《天竺山杂志》登出了老人第一期作品,老人将自己的作品定名为《凡人往事》。从此,我每期所读的文字,已经忘记了他是文学作品,而是一位慈祥的父亲,给我讲述他的一生,确实平凡,但很感人。
儿时的倔强叛逆,寄养在二妗子家时的各种捣蛋、恶作剧毫无掩饰,写的那样自然,一个顽皮的儿童跃入眼帘,真实可爱。求学道路的不易,与懵懂少年对学习机会的不珍惜,形成鲜明对照,虽然不爱老师所教的内容,但却没有放弃读书,从小开始的读书爱好,成为一生的习惯,从而萌生了写作的冲动,且坚持终生,虽至耄耋之年,仍初心不改。《大,我有话想对你说》《我工作了》两篇是对父兄的愧疚、感激、怀念。最为感动的是读到《爱你一生不后悔》,很多片段都让我泪流满面。全文没有海枯石烂的誓言,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只有生活的无奈,多舛的命运,不幸遭遇。然而,这一切都成了两位老人情感的粘合剂,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狄老是一个有担当的人。一个人照顾了子女和患病的妻子,没有抱怨,只有对老伴的深情怀念和感激,对老伴因遭遇不测不幸离世的深深不舍,感人至深。最后一篇,是老人对自己孙辈的嘱托。至此,我才真正明白了,老人写下这些文字的初衷,老人是用这种方式给后人留下一些念想,更是对子孙的教诲。这是老人的智慧。
老人的故事讲完了,但老人蕴含在故事里的人生道理却会在他的子孙和读到这些文章的人中间流传。起初感动于老同学孝敬老父亲的拳拳之心,甘于不辞辛苦为老人完成这一生的心愿。我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同学会发现,不是实现了老人的心愿,而是老人给自己留下了宝贵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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