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精选8篇)
1.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 篇一
ICS73-010 D 01
DZ
DZ/T 0033-2002
代替DZ/T 0033-1992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
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compilation of geological report of solid-mineral exploration/mine-closing
2002-12-17发布 200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 布
DZ/T 0033—2002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5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7 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 A.1 绪论
A.2 区域地质
A.3 矿区(床)地质 A.4 矿体(层)地质 A.5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A.6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A.7 勘查工作及其质量评述 A.8 资源/储量估算
A.9 矿床开发经济意义概略研究 A.10 结论 A.11 附图 A.12 附表 A.13 附件
附录B(规范性附录)运用地质统计学方法估算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中储量估算部分的编写提纲
B.1 资源/储量估算数据、信息可靠性评述 B.2 工业指标 B.3 区域化变量
B.4 变异函数及结构分析
B.5 克里格方法资源/储量估算 B.6 资源/储量估算及误差(精度)B.7 相关附图 B.8 相关附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C.1 第一章 概况
C.2 第二章 矿山地质简述
C.3 第三章 矿山开采和资源利用 C.4 第四章 探采对比
C.5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估 C.6 第五章 结语 C.7 附图 C.8 附表 C.9 附件
前 言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是DZ/T 0033—1992《固体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规定》的修订版。本版与前版技术内容的重要改变如下:
标准名称更改为《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性质、用途、编写准则和要求的内容作了修改。增加了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性质、用途、编写准则和要求的内容。
将前版中附录A、附录B、附录C所分别规定的普查、详查、勘探三个勘查阶段的报告编写提纲合并为一个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提纲内容的修改以勘探报告编写提纲为基础;提纲中删除了矿床技术经济评价部分,增加了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部分。
增加了运用地质统计学方法估算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中储量估算部分的编写提纲。
增加了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DZ/T 0033—1992《固体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国土资源标准化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善德、卫红星、李茵、宾德智、程世洪、倪春晓、张幼勋。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DZ/T 0033—2002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以下简称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2 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以下简称闭坑地质报告)是综合反映矿区(矿井、采区)内的矿山地质、设计、开采及综合利用、探采对比、地质环境变化、矿产资源/储量结算的文字和图表资料,是通过开采对矿区(矿井、采区)的地质和矿产资源/储量的调查研究的总结成果。闭坑地质报告可作为矿区(矿井、采区)闭坑的地质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4.2 地质勘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勘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资料和成果。其编写的基础是:地质勘查工作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有关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已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并经过了综合研究。
4.3 地质勘查工作与项目可行性评价应紧密结合,地质勘查报告中应包括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可行性评价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评价程度为概略研究的,由勘查单位直接编入报告;评价程度为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应在勘查报告中引述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4.4 地质勘查报告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研究分析简明扼要,结论依据可靠。要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资源/储量的估算应采用计算机技术,提倡针对勘查工作的实际和适用条件,采用成熟的并经审定的新估算方法。提倡采用计算机技术编写报告。
4.5 地质勘查工作应按照有关地质勘查规范对各勘查阶段的要求(或勘查合同的约定)部署工作,并取得相应阶段的各项勘查数据资料。本标准所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适用于勘探阶段,在勘查程度达不到勘探阶段的情况下使用该编写提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增减、取舍,但所取得的勘查数据资料及有关文件必须全部进入报告,不应遗漏。5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5.1 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应按照有关规范和勘查设计的要求,由勘查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勘查工作区的工作程度和第一性资料的质量进行野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责成勘查单位在报告编写前解决。未经野外验收,不应进行报告编写。
5.2 在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前,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应结合矿种特点、勘查工作区实际情况以及勘查投资人的具体要求(供矿山建设设计的报告还应听取矿山设计单位意见),以本标准附录A为基础进行增减、取舍,拟定切合实际的报告编写提纲,送勘查投资人批准。批准后的报告提纲在使用中如须作重大变动,应将变动后的提纲送勘查投资人审核同意。
5.3 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根据批准的报告编写提纲组织编写工作,应制定出工作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报告编写按时完成。报告编写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需研究的各类问题,应及时组织讨论,统一认识,将结果准确客观地反映在报告中,但属于学术上的不同观点不需在报告中论述。
5.4 地质勘查报告应由报告正文、附图、附表、附件组成。矿业权人为保守商业秘密或适应政府的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需要,可酌情将正文内容合理分册编写,每册单独装订。地质勘查报告名称统一为××省(市、自治区)××县(市、旗或矿田、煤田)××矿区(矿段、井田)××矿(指矿种名称)××(勘查阶段名称)报告。报告附图的图式、图例、比例尺等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5.6 勘查工作中形成的原始资料,由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立卷归档。地质勘查报告按照政府有关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规定,经初审后送交评审认定,并由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按照评审中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对报告的修改。评审认定后复制的报告,按照政府有关地质资料汇交的规定进行汇交。
5.7 地质勘查报告经评审认定后,应将评审认定文件作为附件附于报告中。6 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6.1 矿井、采区范围内探明的可采储量即将回采完毕,或者虽然尚未采完,但由于开采技术条件的原因,剩余矿石在技术上或经济上已不能回采,需要闭坑时,应编写闭坑地质报告。矿山停办时也应编写闭坑地质报告。
6.2 闭坑地质报告编写所需的资料,应在矿山基建和开采过程中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矿山地质工作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在指导生产过程中,积累客观、真实的资料,并进行综合研究,为报告编写做好准备。
6.3 闭坑地质报告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对比分析简明扼要,结论依据可靠。要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提倡采用计算机技术编写报告。7 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要求
7.1 闭坑地质报告编写前,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应结合具体情况,以本标准附录C为基础进行增减、取舍,制定切合实际的编写提纲,送采矿投资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2 闭坑地质报告由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按照批准的编写提纲组织编写。闭坑地质报告名称统一为××省(市、自治区)××县(市、旗或矿田、煤田)××矿区(矿段、井田)××矿(指闭坑的具体中段、坑口、采场等名称)闭坑地质报告。报告附图的图式、图例、比例尺等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7.3 闭坑地质报告编写完成,按照政府有关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规定初审后,送交评审认定,并由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负责按照评审中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对报告的修改。评审认定后复制的报告,按照政府有关地质资料汇交的规定进行汇交。
7.4 闭坑地质报告经评审认定后,应将评审认定文件作为附件附于报告中。
DZ/T 0033—2002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
A.1 绪论
A.1.1 勘查目的和任务
简述勘查目的和投资人、矿山设计单位对勘查工作的具体要求。A.1.2 勘查工作区位置、交通
说明勘查工作区的区块编号、勘查范围和拐点经纬度、矿区位于所在县级城市的方位、直距、矿区边界和面积,经过矿区或邻近的(现有的或拟建的)铁路、公路、水路等重要交通线以及矿区距最近的车站、码头、机场的里程(直距、运距)。A.1.3 勘查工作区自然地理、经济状况
概述矿区地形地貌的主要特征、类型、绝对高度和相对高度,主要河流的最低侵蚀基准面、丰(枯)水期流量及最高洪水位等。根据有代表性的气象资料,说明矿区的气候特征、气温变化、降雨量、暴雨强度、蒸发量、相对湿度、风力、风向、雷电情况、雨季和冰冻期、冻土层深度等。说明区内的地震烈度,概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情况。
简述区内经济概况,包括燃料、电力、供水水源、建筑材料、工业、农业、牧业、人口等。应说明供水水源地、电网名称、矿区距水源地、电网距离及供水、供电满足程度。A.1.4 以往工作评述
简述矿床的发现,从发现至本次勘查所进行的地质、物探、化探等各项工作,按时间先后简述其工作情况、投入主要工作量、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等,并对其成果质量和勘查、研究程度进行评述。如属已开采的勘查矿区,应阐明矿山生产建设的规模、生产概况、累计采出矿量及已消耗的资源/储量。
A.1.5 本次工作情况
说明工作的起讫年月、简要经过、完成的各项实物工作量(插表)、投入资金总额、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矿床类型及简要地质特征、总计资源/储量、首采区范围、开发前景。按不同的类型列出资源/储量表,并列出其平均品位(按国家规定应保密的矿种不必列出本表)。A.2 区域地质
以l∶50 000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资料(1∶50 000比例尺未做地区,可用l∶200 000比例尺区调资料)为基础,简明扼要地说明矿床在区域构造中的位置,区域内对矿田(床)成因有影响的主要地层及岩浆岩种类、特征及分布、主要构造的特征及分布。A.3 矿区(床)地质
详细说明矿区(床)所在范围内,对成矿作用有影响和对矿体有破坏作用的地层、构造、岩浆活动、变质作用、围岩蚀变;赋矿层位及矿化等特征。A.4 矿体(层)地质 A.4.1 矿体(层)特征
综合叙述矿体(层)的总数目、总厚度、含矿率、空间分布范围、分布规律及相互关系等。分别说明主要工业矿体(层)的赋矿岩石、空间位置、形态、产状、长度、宽度(延深)、厚度、沿走向和倾向的变化规律、连接对比的依据和可靠程度、成矿后断层对矿体连接的影响。矿体(层)多时,小矿体特征可列插表说明。A.4.2 矿石质量
按矿石性质分带(氧化带、混合带、原生带),分别说明矿石的结构、构造、矿物成分、有用矿物的含量、有用矿物的粒度、晶粒形态、嵌布方式、结晶世代、矿物生成顺序和共生关系;说明矿石的化学成分,主要有用组分和伴生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含量、赋存状态和变化规律等。对于以物理机械性能为主要评价指标的矿产,则应对其物理机械性能进行详细论述。
A.4.3 矿石类型和品级
阐述矿体氧化带、混合带、原生带的分布范围。说明矿石的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工业品级种类以及划分的原则和依据。对选冶性能有明显差异的各类矿石,应详细说明其所占比例和空间分布规律。A.4.4 矿体(层)围岩和夹石
说明主要矿体(层)上下盘围岩的种类,近矿围岩的矿物成分、有用、有益和有害组分的大致含量、蚀变情况及其与矿体(层)的接触关系;说明矿体(层)内夹石(层)的岩性种类、分布规律、数量、有用、有益和有害组分的大致含量、夹石(层)对矿体完整性的影响程度。A.4.5 矿床成因及找矿标志
简述矿床成因、成矿控制因素、矿化富集规律和找矿标志,指出矿区远景及找矿方向。A.4.6 矿区(床)内共(伴)生矿产综合评价
对于在勘查主矿体的同时综合勘查的共生矿产、伴生矿产,应进行综合评价,说明其综合勘查的程度、规模、分布规律、矿石质量特征等。A.5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A.5.1 采样种类、方法及其代表性
说明各种类型矿石加工试验样品的采样目的、要求(包括投资人、矿山设计单位对试验种类和数量的要求)、采样种类、采样方法、采样的工程种类及编号、样点的数目,并从矿石类型、样品空间分布、品位等方面评述样品的代表性。A.5.2 试验种类、方法及结果
说明各种类型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种类,采用的加工、选矿方法及试验流程,并叙述所取得的各项试验成果。
A.5.3 矿石工业利用性能评价
根据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结果,做出矿石可选(冶)性能和工业利用性能的评价,说明矿石中有用组分回收利用和有害杂质处理的可能性,提出共(伴)生组分综合利用的途径。
对于矿石类型简单、或属于已开发矿床的深部(或走向)延伸部分矿体的勘查,矿石类型和已开发部分一致或相似,不需进行选冶试验,仅与邻近同类型生产矿山进行矿石类型、结构构造、物质成分等实际资料进行对比的,应对其矿石可选(冶)性、综合回收利用情况进行说明。
A.6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A.6.1 水文地质
A.6.1.1 简述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的位置;矿区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特征;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矿床最低侵蚀基准面和矿井最低排泄面标高。
A.6.1.2 论述矿床开采疏干排水影响范围内各含(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分布、岩溶裂隙发育程度;主要充(含)水层的富水性、导水性、水头高度、水质、水量、水温、补给条件及其与相邻含水层和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程度;构造破碎带、风化裂隙带及岩溶的发育程度、分布、含(导)水性及其对矿床充水的影响;地表水、老窿水对矿床充水的影响程度。
A.6.1.3 预测矿坑涌水量。确定矿床的充水因素及其水文地质边界,建立水文地质模型,选择合理的
计算方法及水文地质参数,计算矿坑第一开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估算矿坑最低开拓水平的涌水量,并对水量可靠性进行评述,推荐作为矿山开采设计的矿坑涌水量。
A.6.1.4 矿区供水水源评价。对矿坑水的排供结合与综合利用的可能性及矿区内可作为供水水源的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的水质、水量进行初步评价。如矿区内不存在可作为供水的水源地,则应指出供水方向,并提出进一步工作的意见。对盐类矿床上、下可能存在的卤水资源也应进行评价。A.6.2 工程地质
A.6.2.1 论述矿体(层)围岩的岩性特征、结构类型、风化蚀变程度、物理力学性质及各种软弱夹层的岩性、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学和水理性质;统计各类岩石的RQD值(岩石质量指标),评述岩体的质量;论述矿床范围内,特别是对矿床开采、工业场地布置有影响的断裂(破碎带)的规模、性质及分布、充填物的性质和胶结程度,坑内开采的矿床应论述矿体及其近矿围岩的节理的规模、产状、充填物的性质、节理密度、各类结构面(层面、节理裂隙面、断裂面、软弱层面)的组合关系,评述岩体的稳定性;论述风化带深度和岩溶发育带的发育深度,矿区内各类不良自然现象及工程地质问题。A.6.2.2 结合矿床(可能)的开拓方案,对矿体及其顶底板岩石的稳固性、露天采场边坡的稳定性以及矿床的工程地质条件做出综合评价,预测可能出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意见。
A.6.3 环境地质
A.6.3.1 阐明矿区及其附近地震活动历史、地震烈度、地形地貌条件及新构造特征,对矿区的稳定性做出评价;评述矿区目前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问题。A.6.3.2 依据各种自然地质作用和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影响程度,评述矿区地质环境质量。
A.6.3.3 对矿床开采中可能引起的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地表沉降和塌陷、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放射性及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等环境地质问题进行预测评价,提出防治意见。
A.6.3.4 煤矿应叙述井内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等方面的基本测试结果,结合井田地质条件和井田内邻近生产矿井的有关资料,分析其变化规律,评述其对未来矿井的建设、生产可能产生的影响。
A.6.3.5 深埋矿床和地温异常矿床,应叙述井田、矿床的地温状况,恒温带深度、温度、地温梯度及变化;高温区的分布范围与分级、地温背景、热源。
A.6.3.6 放射性本底值较高的矿床,应对放射性背景值及其变化规律进行论述,划出对人体有危害的高背景值区。A.7 勘查工作及其质量评述 A.7.1 勘查方法及工程布置
说明勘查类型、勘查手段、方法的选择、勘查工程布置原则、工程间距的确定及依据。对矿体(层)的厚度、矿石品位、矿产资源/储量等进行数值和变化系数的计算,或进行地质统计学方法的分析,说明使用的勘查工程间距对矿体(层)的控制程度,以及所采用的工程间距的合理性。
A.7.2 勘查工程质量评述
说明钻孔结构、岩矿心直径及其合理性;钻孔孔斜和方位角测定所采用的仪器及测量方法和质量评述;孔深校正、岩矿心采取的质量评述;钻孔封孔方法、封孔质量检查及评述;孔口立桩标记及钻探班报表质量、岩矿心管理工作评述;简易水文观测及其质量评述;水文地质孔的止水、抽水试验质量评述;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工作质量评述。
说明槽、井、坑探工程规格、质量,评述其取得的地质效果。
对质量存在问题,但又参与资源/储量估算的工程,应逐一进行质量评述。A.7.3 地形测量、地质勘查工程测量及其质量评述
简述控制测量的等级和实测精度;采用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地形测量的成图方法及质量。简述地质勘查工程的测量方法及质量。A.7.4 地质填图工作及其质量评述
说明矿区地质图和地质剖面的测制方法及其精度。A.7.5 物探、化探工作及其质量评述
简述地面物探、化探的工作方法、工作量、资料处理和地质解释方法、主要成果并做出质量评述。
说明测井的工作方法、工作量、地质解释方法、主要成果并做出质量评述。A.7.6 采样、化验和岩矿鉴定工作及其质量评述
说明光谱分析、全分析、基本分析、组合分析、物相分析等样品的采集方法、规格及其确定的依据;采样工作质量及样品的代表性;采样工作的检查结果。样品加工及K值(缩分系数)选择的依据。
各种化验分析内检、外检情况及质量评述。岩矿鉴定工作质量评述
自然重砂、人工重砂、单矿物、同位素年龄及稳定同位素(包括硫、铅、锶等)组成样、精矿样品等的加工、分析、鉴定工作质量的评述。
水样、岩矿物理力学性质测试样的采样、测试及其质量评述。A.8 资源/储量估算
A.8.1 资源/储量估算的工业指标
说明有关工业指标的文件、文号,引述工业指标的内容。A.8.2 资源/储量估算方法的选择及其依据
从矿体的形态、产状及勘查工程的布置方式等方面论述所选择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的合理性及其依据,并阐述该方法的主要计算公式。A.8.3 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
论述参与资源/储量估算的面积、体积质量(体重)、单工程平均品位、块段平均品位、矿床平均品位、特高品位、矿体平均厚度等参数的测定、计算和处理方法。A.8.4 矿体(层)圈定的原则
说明根据矿床地质特征、成矿控制因素及矿化规律等所确定的矿体圈定和连接、内外推的原则。
A.8.5 资源/储量的分类
根据矿体的勘查控制程度、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评价结果,对勘查工作所获得的资源/储量分类,说明各类型资源/储量的具体划分条件及其在地质空间的分布。A.8.6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说明各种类型资源/储量估算结果、总资源/储量,各类型资源/储量所占矿床总资源/储量的比例。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可用附(插)表说明。A.8.7 资源/储量估算的可靠性
抽取一定数量的块段用其他方法进行验算,根据验算结果来评述资源/储量估算的可靠程度。
A.8.8 共(伴)生矿产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及结果
分别说明各种共(伴)生矿产的取样方法、基本分析或组合样数目,块段平均品位、矿床平均品位的计算方法、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及结果。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可用插表说明。A.8.9 资源/储量估算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A.9 矿床开发经济意义概略研究
A.9.1 论述国内、外资源状况,市场供求、市场价格及产品竞争能力。A.9.2 概述矿床的资源储量、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及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A.9.3 概述供水、供电、交通运输、原料及燃料供应、建筑材料来源及其他外部条件的概况。A.9.4 简要说明未来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及产品方案。
A.9.5 简要说明预计的开采方式、开拓方式、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选矿流程等。A.9.6 论述评价方法的选择及技术经济指标(类似企业的经验指标或扩大指标)的选取。A.9.7 经济效益计算(附有关表格)及敏感性分析。
A.9.8 简要说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保护问题。
A.9.9 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矿床开发有无投资机会、是否需要进一步勘查、是否制定长远规划或工程建设规划。A.10 结论
A.10.1 对矿床勘查控制程度、地质报告资料的完备程度及其质量等做出概括的、结论性的评述。
A.10.2 总结矿床成矿基本规律,做出远景评价。A.10.3 评价开采技术条件和地质环境问题。A.10.4 指出矿床开采的经济效果。
A.10.5 总结地质工作中的主要经验教训及存在问题。A.10.6 提出对今后生产地质勘查和矿山开采的建议。
注:结论之后附照片图版,照片图版也可单独成册。
A.11 附图
A.11.1 勘查工作区交通位置图(也可作报告正文绪论部分的插图)A.11.2 矿区勘查工作程度图(绘出前人历次区调、勘查的范围并注明工作年限和勘查阶段)A.11.3 区域地质图
A.11.4 矿区地形地质图(包括图切地质剖面图、地层综合柱状图、探矿工程分布位置)A.11.5 矿区实际材料图
A.11.6 矿区测量控制点分布图
A.11.7 物探、化探数据图、成果图 A.11.8 采样平面图
A.11.9 含矿地层及矿层对比图
A.11.10 勘探线剖面图(有时可与资源/储量估算剖面图合并)A.11.11 矿体(层)纵剖面图
A.11.12 砂矿和缓倾斜矿体(层)顶底板等高线和矿层等厚线图 A.11.13 矿体(层)水平断面图或中段平面图
A.11.14 构造控制程度图(附主要矿层底板等高线图)A.11.15 资源/储量估算水平投影或垂直纵投影图 A.11.16 钻孔柱状图(全部钻孔)A.11.17 槽探、浅井、坑道工程素描图(全部工程)A.11.18 老硐(窿)分布图和新老坑道联系图 A.11.19 地貌和第四纪地质图 A.11.20 区域水文地质图 A.11.21 矿区水文地质图 A.11.22 矿区工程地质图 A.11.23 矿区环境地质图
A.11.24 井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图 A.11.25 钻孔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 A.11.26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剖面图
A.11.27 地下水、地表水、矿坑水动态与降水量关系曲线图 A.11.28 矿坑涌水量计算图
A.11.29 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地下水等水位(水压)图 A.11.30 矿体直接顶(底)板隔水层等厚线图 A.11.31 工程地质钻孔综合柱状图 A.11.32 岩石强风化带厚度等值线图 A.11.33 中段岩体稳定性预测图
A.11.34 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分区图
A.11.35 外剥离量计算及剥离比等值线图 A.11.36 等温线图 A.12 附表
A.12.1 测量成果表(包括三角点测量成果、各种勘查工程包括勘探线端点测量成果)A.12.2 钻探工程质量一览表、煤层综合成果表、封孔情况一览表
A.12.3 采样及样品分析结果表(全部的基本分析、组合分析、内和外部检查分析、光谱分析、全分析、物相分析、单矿物分析等);岩矿鉴定结果表、重砂分析结果表 A.12.4 煤质化验成果表(可选性、煤岩、一般分析)A.12.5 矿石、岩石物理性能测定结果表;岩石力学试验成果表; A.12.6 各工程、各剖面、各块段的矿体平均品位、平均厚度计算表 A.12.7 矿石体重、湿度测定结果表 A.12.8 资源/储量估算综合表
A.12.9 块段资源/储量表、矿体资源/储量表、矿床总资源/储量表 A.12.10 主要含水层钻孔静止水位一览表 A.12.11 钻孔抽水试验成果汇总表
A.12.12 钻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编录一览表 A.12.13 地下水、地表水、矿坑水动态观测成果表 A.12.14 气象资料综合表
A.12.15 风化带、构造破碎带及含水层厚度统计表 A.12.16 矿坑涌水量计算表
A.12.17 井、泉、生产矿井和老窿调查资料综合表 A.12.18 水质分析成果表
A.12.19 土样分析试验结果汇总表 A.12.20 瓦斯测量结果表 A.12.21 地温测量结果表
A.12.22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资料汇总表 A.13 附件
A.13.1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报告。
A.13.2 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A.13.3 工业指标推荐报告。
A.13.4 有关确定工业指标的文件。
A.13.5 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A.13.6 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对报告中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A.13.7 投资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A.13.8 投资人的委托勘查合同书(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任务书)、委托(预)可行性研究合同书、委托监理合同书。
A.13.9 勘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监理报告。
A.13.10 矿产资源储量主管部门对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文件(本文件在报告评审认定之后补入)。
A.13.11 记录有矿床全部钻孔孔口坐标、测斜资料、样品化验分析数据的软盘或光盘;记录有矿床全部探槽、浅井、坑道工程测量数据和全部样品化验分析数据的软盘或光盘;记录有主要图件的软件光盘。
DZ/T 0033—2002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运用地质统计学方法估算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中
储量估算部分的编写提纲
B.1 资源/储量估算数据、信息可靠性评述 B.1.1 组分样品的正确性 B.1.2 样品的分布
B.1.3 数据库的建立
基础数据库名称、数目及其结构内容。B.2 工业指标 B.3 区域化变量 B.3.1 区域化变量的选择
B.3.2 区域化变量组合样的统计分布特征
对每一区域化变量从均值、估计方差、离散方差方面进行研究,并附区域化变量统计直方图。
B.3.3 区域化变量结论 B.4 变异函数及结构分析
B.4.1 试验变异函数和计算及理论曲线的拟合 B.4.1.1 不同方向的变异函数研究 B.4.1.2 变异函数的确定
B.4.1.3 区域化变量变异函数的理论模型的确定 B.4.2 结构分析
B.4.2.1 区域化变量变异函数的解释及结构特征
B.4.2.2 结构模型验证方法的选择及估值参数(块金效应、基台值、变程)的确定 B.4.2.3 验证结果
B.5 克里格方法资源/储量估算
B.5.1 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选择与确定(面积、厚度、品位、密度)B.5.2 工业指标评述(边际品位及其确定)B.5.3 矿体边界的圈定及边界数学模型 B.5.4 估值三维空间的确定
B.5.5 资源/储量估计资源模型(块状模型、栅格模型等)B.5.6 待估块段和估计邻域的选择 B.6 资源/储量估计及误差(精度)B.6.1 资源/储量估计(结果)B.6.2 方差与误差分析 B.6.3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主要从矿体边界、工业指标、各级品位的矿体分布、特异值等方面进行说明。B.7 相关附图
B.7.1 区域化变量统计分布类型图(直方图、正态分布图、对数正态分布图)B.7.2 沿钻孔孔迹、矿体走向和矿体倾向经验变异函数曲线图
B.7.3 矿体变异函数套合结构模式图
B.7.4 中段克里格估计图
B.7.5 吨位/品位曲线图
B.7.6 方差与误差分布图
B.8 相关附表
B.8.1 计算变异函数的原始数据表
B.8.2 代表性中段或块段克里格估计中间结果表
B.8.3 克里格估值计算结果表
DZ/T 0033—2002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
固体矿产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C.1 第一章
概况
C.1.1 矿山交通位置、自然地理概况、所处区域构造位置简述。
C.1.2 矿山地质勘查简述:历次地质勘查、生产勘探工作的时间、勘查单位、主要工作量、储量估算方法、获得的资源/储量类别和数量、勘查报告评审认定情况。
C.1.3 矿山开采简述:矿山设计时间、设计单位、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生产管理、总采出矿量。
C.1.4 闭坑(停办)原因。C.2 第二章
矿山地质简述
C.2.1 简述矿体地质特征:矿体分布、空间位置、规模、形态、产状等。
C.2.2 简述矿石质量特征:矿石结构构造、矿物成分、化学成分、有用、有益、有害组分含量、矿石类型、品位。划分氧化带、原生带的,应分带叙述。对于以物理机械性能为主要评价指标的,应论述这方面内容。
C.2.3 简述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评述矿床主要充水因素、矿坑排水的主要来源、历年排水变化情况、主要灾害性水害发生原因及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采区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其稳定性、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产生的部位、原因及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地震、地温、放射性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及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C.2.4 简述矿石选冶技术条件。
C.2.5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及其质量评述:生产勘探的方法、网度、生产探矿工程和采矿工程的地质编录、取样、测量、储量估算等工作及其质量。
C.2.6 矿山生产过程中累计探明新增(或减少)资源/储量及其品位情况。C.3 第三章
矿山开采和资源利用
C.3.1 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开采方式、开拓系统、采矿方法、选矿流程、历年采掘工作量、历年采出矿量、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等的述评。
C.3.2 损失矿量(包括正常和非正常损失)、损失率、贫化率,批准非正常损失矿量的机构、批准理由等情况的述评。
C.3.3 工业指标实际运用情况及合理性评述。
C.3.4 资源/储量注销概况。剩余资源/储量及剩余原因的述评。
C.3.5 对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开采、利用情况及矿石加工工艺的评述。C.3.6 通过矿山生产地质工作对地质情况的新认识、新发现,影响矿山开采的主要地质问题。C.4 第四章
探采对比
C.4.1 探采对比:矿体形态变化、厚度变化、顶板及底板位移、品位变化、资源/储量对比(对比条件、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构造变化的对比以及开采技术条件变化的对比。C.4.2 对勘查方法、手段、勘查工程间距、勘探类型及其确定的合理性的评述。C.4.3 对资源/储量估算方法的评述。C.5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估
C.5.1 地下水疏干范围、水位及其恢复程度等情况的评述。C.5.2 采区地质环境变化,包括:采空区矿层顶板冒裂带高度、地面开裂、沉降、山体滑坡、坍塌等变形破坏范围及程度、露天采场及其边坡崩落范围等情况的评述。C.5.3 水体污染及其自净情况的评述。C.5.4 废弃物堆放情况与处理。C.6 第六章
结语
C.6.1 简要评述矿山生产的经济、社会、资源效益。
C.6.2 矿山闭坑资源/储量的核销结论及能否作为闭坑的依据。
C.6.3 剩余资源/储量的处理建议、废矿坑利用建议、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建议。C.7 附图
C.7.1 矿山交通位置图。
C.7.2 矿区地质图(含地层柱状图、剖面图及矿体分布)。C.7.3 矿山总平面布置图。C.7.4 中段平面图。
C.7.5 资源/储量估算图(平面、剖面、投影图)。C.7.6 探采矿体对比图。
C.7.7 矿山闭坑范围及其周边环境地质图。C.7.8 其他图件。C.8 附表
C.8.1 资源/储量总表(包括历次地质勘查、生产勘探的资源/储量增减)。
C.8.2 历年采出矿量、损失(包括正常和非正常损失)矿量、采矿回收率、损失率、贫化率统计表。
C.8.3 探采矿体形态误差对比表。
C.8.4 探采矿体顶板、底板位移误差对比表。C.8.5 探采矿体厚度误差对比表。C.8.6 探采矿体品位误差对比表。
C.8.7 矿体地质勘查资源/储量与采准(或备采)矿量对比及其误差表。C.8.8 历年矿山排水量基本情况表。
C.8.9 矿山主要水害、工程及环境地质危害的基本情况统计表。C.9 附件
C.9.1 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C.9.2 矿山投资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审核意见。
C.9.3 矿产资源储量主管部门对报告的评审认定文件(本文件在报告评审认定之后补入)
2.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 篇二
考试大纲
总则
本专业的考试涉及沉积岩、岩浆岩、变质岩、地层学、古生物学、矿物学、矿床学、找矿勘探、构造地质学、区域构造学、数学地质、煤田地质与勘探、同位素地质学、岩相古地理等方面的必备知识和地勘行业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以及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等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同时也涉及到现行的地质勘查规范、规程的掌握、运用等。
本考试大纲按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规范规程、新技术新方法等四部分编写,四部分权重分别为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30%,规范规程20%,新技术新方法20%,为了便于考试人员的复习,本大纲分别用“掌握”、“熟悉”、“了解”来界定各条目的考试要求。“掌握”是指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熟悉”是指能熟练运用的知识,“了解”是指一般具备的概念知识。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
1、掌握地球的圈层结构、年龄与演化。熟悉地球的物理性质;熟悉组成地壳的主要化学元素。了解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
2、熟悉地貌学及第四纪地质学的基础知识与研究方法;熟悉新构造运动特征。了解各种地貌单元特征与相应堆积物特征;了解地貌图的编制;了解岩相古地理有关知识。
3、了解同位素地质学有关知识;了解同位素地质年龄的测定方法。
4、掌握岩浆岩、变质岩、沉积岩等三大岩的分类、命名、结构、构造特征以及常见的各类岩石的判定。熟悉岩浆作用及岩浆的成分与性质;熟悉沉积岩的成分与形成过程;熟悉变质作用类型;熟悉各类岩石构造组合。了解变质岩的形成及变质作用。
5、掌握矿物的分类及重要矿物特征。熟悉矿物的物理性质。了解矿物的化学成分、内部结构和外形,了解矿物的利用。
6、掌握矿床有关基础的知识;掌握各种成矿作用。熟悉成矿专属性知识。
7、掌握找矿工作的一般规律。熟悉矿床勘探技术手段;熟悉工程体系的布设以及各类勘探工程的施工顺序。
8、熟悉各地质年代的典型古生物特征及分布。了解古生物与环
境关系。
9、掌握构造地质学的基本知识,如褶曲、断裂、节理、劈理等有关知识;掌握现代构造地质学理论;掌握构造地质学的研究方法与技术。熟悉地壳构造运动的基本形式。了解大地构造学说。
10、熟悉现在流行的大地构造学理论,如板块构造,地质力学,槽台学,地洼学等,并能运用相关理论指导找矿;熟悉中国大地构造轮廓。了解中国大地构造演化历史。
11、熟悉伸展构造,推覆构造,走向滑动断层,韧性剪切带,活断层等知识及研究方法。
12、熟悉物化探的基本概念与常用工作方法。了解物化探数据处理及推断解释。
13、熟悉遥感地质的应用。
14、了解湖南省区域地质概况。
第二部分 专业知识
1、掌握区域地质调查的工作方法。熟悉典型地质剖面的地层组合。
2、熟悉岩矿鉴定有关知识,掌握常见的造岩矿物的鉴定。熟悉非透明矿物的鉴定。
3、掌握岩浆岩、变质岩、沉积岩等三大岩的野外产出特征及岩石的演化规律。了解现代岩浆运动、变质理论、沉积理论。
4、掌握岩浆岩、变质岩、沉积岩等三大岩与成矿之间关系的规律。熟悉三大岩的成矿规律以及成矿专属性;熟悉三大岩的找矿标志。
5、掌握矿床(体)的基本概念;掌握矿体的形态产状及与围岩、母岩的关系。熟悉矿产的概念及分类;熟悉矿体变化性质与程度,以及控制矿体变化的因素。了解矿床学及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了解矿床与地质背景相关性,矿产共生性,矿床(体)的分带性,矿产分布的不均一性,矿化的不均一性。
6、掌握矿石的概念和类型;掌握矿石矿物、脉石矿物、夹石、可采厚度、矿石品位与品级、矿石质量等的概念及相互关系;掌握矿石中矿物组份、含量、共生组合及分布特征。熟悉矿石组构及嵌布特征;熟悉矿石中有用与有害组份含量、赋存状态、分布规律。了解矿石物理性质、工艺性质及矿石影响矿床工业价值的因素。
4、掌握元素的共生与综合利用。熟悉不同成矿作用的成矿方式。了解内生成矿作用、外生成矿作用、变质成矿作用、叠生成矿作用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地壳元素丰度与成矿。
5、掌握矿床的成因类型;掌握岩浆矿床、热液矿床、风化矿床、沉积矿床、变质矿床(层控矿床)的概念、特征及主要矿床类型。熟悉主要矿床的工业类型。了解矿床的工业类型的概念和分类。
6、掌握煤田地质学的概念和内容;掌握我国煤炭分类及煤炭质量分级的特点。熟悉含煤地层、成煤环境的特征。了解聚煤规律及我国(尤其是湖南)主要成煤期的特点。
7、掌握成矿规律与成矿预测的概念和内容。熟悉成矿预测的基本理论、预测层次、预测方法。了解地层、构造、岩浆岩、含矿流体、地球化学背景及其与成矿关系;了解成矿系列(统)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成矿模式的概念和内容。
8、掌握矿产勘查的概念、原则和勘查阶段的划分;掌握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矿产勘查的基本工序。熟悉勘查项目确定与论证;熟悉勘查设计的编制与审批;熟悉勘查报告的编制与审批。了解矿产勘查因地制宜原则、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研究的原则、综合评价原则、经济合理的原则;了解矿产勘查阶段划分的目的、意义及原则。
9、掌握矿床勘探类型的概念;掌握勘探类型及划分依据。熟悉影响勘查技术方法选择的主要因素:勘查阶段、成矿条件、矿床特征、自然地理条件;熟悉地质测量法、重砂测量法、地球化学测量法、地球物理测量法、探矿工程法、遥感地质法及其它相关勘查技术手段和相关专业的资料成果在地质找矿中的运用。了解勘查方法的最佳组合及综合应用意义;了解地质观测法、勘查统计法、勘查模型法、技术经济评价法等矿产勘查研究方法。
10、掌握勘探线、勘探网、水平勘探等基本概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灵活运用;掌握勘探工程设计与施工;掌握勘探工程的地质编录(包括钻孔弯曲测量及校正)。熟悉勘探工程总体布置形式。了解类比法、加密法、稀空法、探采资料对比分析法对勘探网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
11、熟悉矿石取样方法,样品的加工,样品的鉴定、分析、测试、试验。了解品位统计分析,品位空间变化分析,元素相关特征分析等。
12、掌握各类地质资料整理以及地质报告的编写;掌握综合地质图件的编制;掌握矿床技术经济评价相关知识。了解与矿山地质有关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知识;了解矿产采、选、冶等加工利用知识。
13、掌握矿产资源/储量概念、分类。熟悉国内外资源/储量分类对比及我国新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套改。熟悉储量单位与工业指标、储量边界线的圈定和储量计算图纸;熟悉储量计算参数的确定与计算;熟悉储量计算方法;熟悉储量误差与精度估算。
14、熟悉矿产经济评价和勘探工作的经济效果。
第三部分 规范规程
1、掌握《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2、掌握《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3、掌握《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
3—2002)。
4、掌握1∶5万、1∶25万区域性地质调查的有关规范规程。
5、熟悉《铀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199—2002)。
6、熟悉《铁、锰、铬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0—2002)。
7、熟悉《钨、锡、汞、锑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1—2002)。
8、熟悉《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2—2002)。
9、熟悉《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3—2002)。
10、熟悉《稀土矿产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4—2002)。
11、熟悉《岩金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5—2002)。
12、熟悉《高岭土、澎润土、耐火粘土矿产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6—2002)。
13、熟悉《玻璃硅质原料、饰面石材、石膏、温石棉、硅灰石、滑石、石墨矿产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7—2002)。
14、熟悉《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8—2002)。
15、熟悉《磷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209—2002)。
16、熟悉《硫铁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210—2002)。
17、熟悉《重晶石、毒重石、萤石、硼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211—2002)。
18、熟悉《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勘探规范》(DZ/T 0212—2002)。
19、熟悉《冶金、化工石灰石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探规范》(DZ/T 0213—2002)。
20、熟悉《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探规范》(DZ/T 0214—2002)。
21、熟悉《煤、泥炭地质勘探规范》(DZ/T 0215—2002)。
22、熟悉《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DZ/T 0216—2002)。
23、熟悉《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 0175—1997)。
24、熟悉《中国煤炭分类》(GB 5751—86)。
25、熟悉《煤炭质量分级》(GB/T 15224.1—94,GB/T 15224.2—94,GB/T 15224.3—94)。
26、熟悉《含煤岩系钻探岩心描述标准》(DT/T 0002.1—91,DT/T 0002.2—91,DT/T 0002.3—1997)。
27、了解《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相关的有关要求。
28、了解《固体矿产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估算技术要求》(DD2002-01)。
29、了解《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技术要求(试行)》(DD2004-04)。
30、了解《固体矿产预查暂行规定》(DD2000-01)。
31、了解《固体矿产普查暂行规定》(DD2000-02)。
32、了解与地质勘查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地质勘查管理工作程序及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 新技术新方法
1、了解本行业的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相关专业与找矿勘探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
2、熟悉计算机技术在地质领域的应用,如地质数据在计算机的存储、信息处理、计算机成图、计算机地质模形分析、计算机成矿环境分析等。
3、了解数理统计在地质调查与矿床勘查的运用;了解聚类分析、回归分析等找矿模型。
4、了解矿产资源GIS评价系统。
主要参考书目:
1、路凤香、桑隆康主编,岩石学,地质出版社,2004.4第二次印刷。(或沉积岩、岩浆岩、变质岩分类的正规出版大学教材)
2、朱志澄主编,构造地质学,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4.2第四次印刷。
3、杜运生、童金南主编,古生物地史学概论,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4.8第三次印刷。
4、肖克炎等编着,矿产资源GIS评价系统,地质出版社,2000.3。
5、龙昱着,矿体定位预测的地质标与方法,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2.7第四次印刷。
6、杨森楠、杨魏然主编,中国区域大地构造学,地质出版社,1985.3第一次印刷。
7、曹伯勋主编,地貌学及第四纪地质学,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3.6第4次印刷。
8、申浩澈编,同位素地质学,长春地质学院,1986.4印刷。
9、侯德义主编,找矿勘探地质学,地质出版社,1984.11第一次印刷。
10、袁见齐等主编,矿床学,地质出版社,1985.5第一次印刷。
11、湖南省地质矿产局,湖南省区域地质志,地质出版社,1988.12第一次印刷。
12、赵鹏大、胡旺亮、李紫金编着,矿床统计预测,地质出版社,1994.6第三次印刷。
13、蒋敬业主编,应用地球化学,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学院,2001.5。
3.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 篇三
关键词:矿产资源;矿产勘查;开发利用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矿产资源是具有战略性地位的重要物资。我国伴随多年的经济发展,现有矿产资源总量与国内日益增长的矿产资源需要量不相匹配,急需勘查与利用新的矿产资源[1]。
1我国矿产资源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国土辽阔,矿产资源丰富,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导致了我国的人均矿产资源储量只有少数几种矿产人均资源储量可达世界人均水平,多数矿种人均资源储量均低于世界人均水平,对我国工业的发展具有不利的影响。同时,我国是稀土矿产资源大国,长期以来更是作为独占90%以上市场规模的供应商为全世界世界提供了珍贵的稀土资源,但实际上我国并没有相关稀土资源的定价权,而且限于国内的诸多因素,一直以来我国稀土资源的价格可谓相当低廉,实质上这完全是国家的重大损失[2]。
2我国矿产资源发展困境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矿产资源种类较为齐全、矿产的自给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但是我国矿产资源分布不均的特点造成了巨大的矿产运输成本,减少了我国矿产资源的竞争力;其次我国近80%的有色矿床中都含有共生元素,矿产开发成本较高,加之国内贫矿多于富矿的客观现实更是导致了如今国内资源匮乏的局面,当前由于国内多年经济的发展的需要,国内的矿产资源已然不能满足国内的需要[3]。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实际上受限于诸多因素,存在矿产资源浪费严重、相关的设备及技术综合利用效率低、相关的宏观法律并没有起到应用的制约与调节作用等问题。例如宏观法律并没有起到应用的制约与调节作用这个问题,我国保护性特定矿种如稀土矿、钨矿等,超额开采、竞相压价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事实上我国早已将稀土矿、钨矿这些矿产资源列为保护性特定矿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些矿种的开采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开采,但现实与之正好相反。
4地质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
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是开发矿产资源当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板块,世界各国都极为重视本国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而我国根据矿产业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地质部门可以进行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并不允许私人或私人企业进行矿产勘查,这主要是出于保护矿产资源、实现我国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的目的。
4.1优选作业单位,严格验收
当前我国地质勘查行业存在着严重的生产力过剩的局面,因此,这对有志于进行地质勘查的企业是十分有利的状况。面对这样的客观现实,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可有效保障企业的利润;其次,由于地质勘查行业本身的特殊性,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定向委托合同,以此保证双方的利益;而且通过事先规定相应的限制条件可有效约束双方的相关行为,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有效审核承包机构的相关资质及其基本情况,确保其可以完成相关的勘查任务。
4.2公平定价
虽然当前地质勘查行业是不折不扣的买方市场,但这并不是相关企业与政府任意压价的理由,地质勘查自身是成本较高的行业之一,当前业内不少专家学者主张将地质工作分为商业性与公益性两个板块,通过采取预算定额作为根据的工程招标及投标报价方式,可有效保障双方利益,并且得到了业内的共识。即使是公益性质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也可通过预算定额的方式进行相关的招标工作。
4.3实现对矿产资源勘查减量化
对于任何国家的矿产资源勘查,钻探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内容,而针对我国本身的矿产资源分布及开采特点,我国矿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难度远超他国。因此,我国实际的勘查矿产资源的过程需要大量用到物探、GPS、RS等现代手段,更必不可少的是需要大量有经验的人员对相关的数据进行分析、统计、量化等,这些因素都是造成我国的矿产资源勘查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因此,为了有效降低矿场资源勘查的成本,可通过如下方式以达到目的:其一,优先勘查国内较为稀缺的矿产资源,通过优先勘查国内较为稀缺的矿产资源可有效缓解该种局面的状况;其次,明确设定矿产资源的勘查范围,内蒙古、山西、新疆、陕西、山东、四川、贵州等省份,这些省份的有些地区交通不便即使发现价值较高的矿产资源也会因相关的运输成本导致相关成本的大幅度提升,因此,矿产勘查人员应综合考虑矿产资源勘查范围。
5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应用的相关措施
事实上,我国对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应用的重要性早已有了明确的认知,本文提出如下的措施以保障国内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应用。
5.1完善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的国家,国内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都是成文法的形式,但是由于国内不少的关于矿产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成形于计划经济时期与如今生产力得到大大提升的社会不相适应,由此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也不在少数,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完善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适应当今生产力得到大大提升的时代。
5.2提高矿物开采企业的准入标准,减少小型矿企的数量
据诸多学者的研究显示,小型矿山由于限于资金、规模、管理等诸多因素,相关的设备与技术综合利用效率低,导致了矿山的矿产资源在开采的过程中遭到了严重浪费,而大型矿产企业大多有充足的资金及技术设备可有效降低在开采过程中对矿产资源的浪费。因此,通过增强行业进入标准可淘汰技术实力过差的小型矿企,有利于整体行业形成竞争的氛围,增强国内矿物开采企业的竞争力。
6结语
总之,重视对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及合理开发利用是有效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更能综合增强我国国力。
参考文献
4.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 篇四
对于矿产的需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大型的产业严重缺少矿产资源,而很多重要的矿产资源又集中于远的地方,开发起来较难。这些都是计划经济的时候提出的,但是按照当前的市场经济状况来分析的话,对于矿产资源保护的实际效益不是很好,各种资源的总量也没有那么的丰富,所以对于矿产的开发和利用,保护和节约就是现在的关键。但是当今的矿产学没有更好的发现其本质,那么这方面的研究就要加强,要看到地质现象背后矿产的本质,有一个新的寻找矿产的理论和方法,这才是当前最需要的。
1.地质找矿方法
1.1地质填图法。地质填图法是运用地质理论和有关方法,全面系统地进行综合性的地质矿产调查和研究,查明工作区内的地层、岩石、构造与矿产的基本地质特征,研究成矿规律和各种找矿信息进行找矿。
1.2砾石找矿法。砾石找矿法是根据矿体露头被风化后所产生的矿砾(或与矿化有关的岩石砾岩),在重力、水流、冰川的搬运下,其散布的范围大于矿床的范围,利用这种原理,沿山坡、水系或冰川活动地带研究和追索矿砾,进而寻找矿床的方法。
1.3重砂找矿方法。重砂找矿方法是以各种疏松沉积物中的自然重砂矿物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实现追索寻找砂矿和原生矿为主要目的的一种地质找矿方法。
2.同位成矿理论
同位成矿的理论被应用至今,已发现多处重要矿产,该理论中阐明重要的、巨型的成矿区带的形成,规模大的矿床特别是超大型巨型矿床的形成,均具有同位成矿的特征。这就是在同一空间范围内、同时代与不同时代、同类型与不同类型、同矿种与相关的不同矿种,均可出现相对稳定的大规模的同位成矿作用,明显地反映出同位成矿的客观规律。因而国内外有色金属矿产,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就集中在上述的重要成矿区带和矿床、矿体中。
同位成矿这是需要有一个相对较稳定的中心的,这里矿热活动集中,不管是不是同一个时期成矿的都是会有着比较稳定的,不会 随机跑掉的活动的中心,这是基础的方面;这个方面相互需要的就是整体的富裕的矿物质的.来源;重要的是有一定范围的流体的运动;有着不同的矿物质的不同的流体会沿着一个方向迁移;在地壳变动中依旧相对的稳定、先后成为岩石和矿通道;有一个适合矿物质形成的条件;更有形成矿以后的各种保存的很好的条件等。只有上面说的这些有利于矿形成的条件最好的配置和协作下才可能出现同位成矿,最终产生重要的矿产。
而同位成矿有自己的特征:成矿集中,而且中心有一样的稳定性和相对的统一范围内;不同的类型分化的明显、范围很大,那么就有可能类似的不同的矿种大范围的矿床共生出产的特点;成矿的岩脉有着自己的演化和不断等特点,这些的特点就是说明整体的自然界是总体的不平衡的状态,而局部处在平衡的一种状态,这是有利于同位成矿的这种成矿的方式的产生的。
3.技术方法研究
3.1对于区域地质研究。分析地质环境。对于工作的区域的地壳的变动和整体地质环境的研究,更要明确的记录相关的地质事情的时期表,从而研究成矿的时候和主要的这个时期的地质事件在时间上的各个时间点的匹配的工作,使用相关的资料来研究探讨成矿时候的地质的实际的环境,找出这样环境下的地质的构造,从而找到地质原因构造与成矿之间的联系。
3.2沿着有利成矿区带找矿,更能够得到好的结果。要对区域的大的断裂和它的地质构造等方面深入的研究,找到这样区域成矿和这样的地质构造之间的关系和不同分布的研究,从而能够找到管制矿田矿床分布的次级断裂的那些构造的形成和发展特征。常出现的情况是:控制矿田、矿床的断裂构造多与控制区域或矿带的深大断裂呈大角度相交产出,并可以一定的间距主席行排列出现,这就是所称的横向矿带规律;同时,在不同构造应力场的条件下,还产出与区域深大断裂带近于平行或斜交的次级断裂构造控制的矿田、矿床成矿带,并也以一定的间距主席行排列产出。因此,沿不同级次与成矿关系密切的断裂追索,对比成矿地质条件,易于取得好的找矿效果。
3.3找矿信息是最直接的依据,尤其是矿化信息应引起重视。要深入研究找矿信息,充分运用好这些信息指导找矿。在找地表矿、半隐伏矿时,遥感地质、化探找矿信息,具有找矿开路的先锋意义,结合其他找矿信息综合研究评价,易于快速收到好的找矿效果。找隐伏矿,进行矿产深部评价时,必须要有相关的物探找矿信息作为依据;要重视所获得的找矿信息反映的剥蚀程度,有的地表信息好但已剥蚀较深找矿前景不大,然而一些情况表明,上部出露的矿种类型已剥蚀深,而深部可出现相同矿种不同类型,或不同期次、不同矿种、不同类型、不同层位的隐伏矿床;要认真研究找矿信息产出特点、空间展布及其分带规律,这对指导主要矿种类型的找矿,寻找共生矿产和相关成矿系列的矿产,确定矿区自然边界与划分矿区矿化不同产出特征的类型等均有重要意义。
圈定矿区自然边界是根据矿化及相关信息产出特点与分带、地质构造特点的差异和深部大岩体(岩基)产出状况等条件予以圈定。在矿区内按矿化产出的特征不同,可分为多中心成矿矿区、主单中心成矿矿区和介于这两者之间主多中心成矿矿区。在注意矿区不同类别的情况下,努力寻找不同成矿中心,特别是其中的主要成矿中心,这对取得找矿突破至关重要。进而要根据主要矿体的自然形态、产状与展布特点,主矿体中矿化富集部位的分布和主要矿化地段、矿点异常与构造、建造等之间的关系,研究地质构造控矿条件及其展布规律,结合有关找矿信息,预测找矿部位和找矿前景。
3.4矿产勘查工作的部署:成矿区带找矿勘查工作。要按照由面到点、点面结合、落实到点的要求进行。也分三个层次工作:一是成矿区带小比例尺矿产地质多信息综合研究,初选出找矿有望的矿点异常,圈定找矿远景区;二是在找矿远景区进行1:5万左右比例的化探、遥感、地质、重、磁等工作,进一步筛选出找矿有望矿点异常,并做好检查评价,圈定找矿靶区;三是在找矿靶区内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选出找矿靶位,对找矿靶位要做好地表系统揭露和大比例尺地、物、化等工作。择优进行深部验证。
4.结论
5.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 篇五
5.1.1 目的任务
矿产地质调查是矿产远景调查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旨在通过对成矿有利地段的实测调查,以及典型矿床、矿(化)点等的系统调查研究,大致查明区内成矿有关地质体的地质构造特征,分析区域成矿地质背景与成矿地质条件,发现新的矿化线索和矿(化)点,为物探和化探异常推断解释、成矿规律研究和找矿靶区圈定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5.1.2 基本要求
5.1.2.1 以新的成矿地质理论为指导,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础,倡导运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调查区矿产地质研究程度。原则上采用数字地质调查技术。
5.1.2.2在预研究工作基础上,综合分析主要矿产成矿地质作用类型及其成矿有利地段,结合工作区地形、地貌、地质和已知矿产展布特点,在成矿有利地段针对成矿有关地质体和地质现象,采取实测方式进行重点调查和研究,其他地段以利用原有资料为主,通过稀疏路线调查,了解区域地质概况。
5.1.2.3 已开展过1:50000区调的地区,在充分收集和利用已有1:50000区调原始资料及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资料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成矿有利地段开展实测精度为1:50000~1:10000的矿产地质调查。未开展过1:50000区调及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地区,实测精度以1:50000比例尺为主,根据资料水平、研究基础、主要矿种等实际情况,可适当灵活掌握,但必须在设计中加以明确。
5.1.2.4 矿产地质调查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地形图为底图,地形图的比例尺大小应与矿产地质调查比例尺精度相匹配。没有相应精度的地形图时,可使用1:25000遥感影像图作为野外手图。
5.1.2.5 充分利用已有的调查与研究成果,在矿产地质调查实际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反映区域成矿地质背景特征的建造构造图,并进一步分析和解剖地质作用(沉积、火山、侵入、变质、构造)与成矿关系,为编制反映成矿地质作用特征的各矿产预测类型相应的地质构造专题底图提供实际资料。
5.1.2.6 地质研究程度:大致查明工作区内成矿有关地质体的岩石类型、分布、形态、产状、物质组成、相互接触关系等基本地质特征,以及成矿有关地质体的形成时代、形成环境和演化规律。
5.1.2.7 矿产研究程度:大致查明含矿层、矿化带、蚀变带的分布范围、形态、产状、矿化类型及控制因素、主要矿产的时空分布特征等。
5.1.3工作内容与要求
5.1.3.1 对成矿有关的沉积岩:在已划分的岩石地层单位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其岩性及岩石组合,大致查明沉积岩层的岩石类型、物质成分、沉积特征、含矿性、接触关系、时空分布变化,建立岩石地层层序,分析其沉积相与沉积环境,研究沉积作用与成矿作用关系。
5.1.3.2 对成矿有关的侵入岩:在已划分侵入体的基础上,大致查明其岩石类型、形态与规模、矿物成分与岩石地球化学特征、结构构造、接触关系、包体与脉岩的规模、产状、组分等,以及成矿有关侵入体内外接触带的交代蚀变、同化混染和分异特征、矿化特征等,圈定接触带、捕虏体或顶盖残留体,测量接触带产状。根据侵入体相互接触关系和同位素年龄资料确定侵入体的侵入时代和侵入顺序,研究其时空分布规律及与围岩和成矿的关系、控矿特征,研究侵入体及岩浆作用与成矿关系。
5.1.3.3 对成矿有关的火山岩:在已划分的岩石地层单位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其岩性(岩相)及岩石组合,大致查明火山岩岩石的岩石类型、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地球化学特征、产状与接触关系、空间分布,以及沉积夹层、火山地层层序等特征,划分火山喷发韵律和喷发旋回,建立火山岩地层层序,确定火山喷发时代,分析火山岩时空分布规律,研究火山作用与区域构造及成矿作用的关系。对与成矿作用密切的火山活动,应圈定火山机构,划分火山岩相,分析研究火山机构、断裂、裂隙对矿液运移和富集的控制作用及与火山作用有关的岩浆期后热液蚀变、矿化特征。
5.1.3.4对成矿有关的变质岩:在已划分的构造-地(岩)层或构造-岩石单位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其岩性及岩石组合,大致查明变质岩石的岩石类型、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及主要变质岩类型的岩石地球化学等特征,恢复原岩及其建造类型。大致查明不同变质岩石类型的空间分布、接触关系及主要控制因素,并建立序次关系。对成矿作用密切的变质岩,应进一步研究其岩石组合、变质变形特征,划分变质相和变质带,研究变质期次、时代及其与成矿作用的关系。
5.1.3.5对成矿有关的第四纪地质体: 在已划分的时代及成因类型基础上,进一步调查其沉积物种类、物质成分、成因类型、接触关系、分布范围及其赋矿等特征,研究第四纪成因类型、地貌与成矿的关系。
5.1.3.6 对成矿有关的构造:大致查明基本构造类型和主要构造的形态、规模、产状、性质、生成序次和组合特征,建立区域构造格架,探讨不同期次构造叠加关系及演化序列。深入研究成矿有关的褶皱、断裂构造或韧性剪切带等构造特征,以及矿体在各类构造中的赋存位置和分布规律,分析构造活动与沉积作用、岩浆作用、变质作用及成矿作用的关系。
5.1.3.7 区域矿产调查:包括典型矿床调查和区域矿产特征调查。
典型矿床调查:根据工作区矿产预测类型的划分结果,选择主要矿产预测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矿床,开展实地调查。典型矿床调查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 ① 成矿地质作用的调查:包括与成矿有关的沉积、火山、侵入岩浆、变质、大型变形构造等成矿地质作用,圈定成矿地质体。
② 成矿构造体系的调查:包括与成矿时空定位有关的沉积构造体系,侵入岩构造体系,火山构造体系,断裂构造体系,褶皱构造体系、叠加-复合构造体系、成矿后构造等。
③ 成矿地质特征的调查:包括矿床成因类型、矿床地质特征,矿石特征,矿化蚀变特征,成矿时代和成矿年龄、成矿期次、成矿物理化学条件等。
④ 找矿标志的调查:根据资料收集和调查情况,补充采集相关样品和数据,研究分析典型矿床的地球化学、地球物理、遥感和自然重砂等特征。
区域矿产特征调查:主要针对除典型矿床之外的其它已知矿床、矿(化)点、采矿遗迹和其它矿化线索的调查,主要了解含矿层、蚀变带、矿化带、矿体、以及成矿有关的含矿岩系、侵入体、接触带、构造带、矿化转石等的种类、规模、形态、空间展布特征、产状等,并采集化学分析样和标本,探讨成矿控制因素和矿床(化)类型。
5.1.4精度要求
5.1.4.1 实测地质剖面
实测地质剖面应选择基岩露头较好、出露相对完整、具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制。实测地质剖面重点部署在成矿有利地段,对成矿有关的地质体、构造带、矿化蚀变带、含矿层、矿体等至少有1~2条实测剖面控制,比例尺大于 1: 5000,一般以 1:2000为宜;其他地质体可部分或全部参照使用已有的实测剖面,必要时可采用比例尺大于1:5000的主干地质路线剖面控制。
测制剖面时,要详细划分岩性和岩石组合,分层描述,系统采集岩矿、古生物、岩石地球化学等样品,必要时对主要成矿地质体应采集同位素测年样品。5.1.4.2 各类地质体的划分
在已有区域填图单位(群、组、段)划分基础上,对与成矿有关的地质体和地质现象,应进一步划分岩性及岩石组合,突出成矿有关的沉积建造、含矿层、标志层、侵入体以及内外接触带、火山喷发旋回和韵律等建造构造的划分,可对已有填图单位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5.1.4.3 地质体标定
野外手图一般采用与相关矿产地质调查比例尺精度相匹配的地形图,也可配合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高精度遥感影像图作为野外用图。
矿产地质调查中只标定在图面上的直径大于2mm的闭合地质体。在图面上宽度大于1mm、长度大于5mm的线状地质体。在图面上长度大于5mm的断层、褶皱构造。对于含矿蚀变构造带、矿化地质体及找矿标志层等,厚度不论大小,均应在图上表示,厚度较小者,可用适当的花纹、符号放大或归并表示。5.1.4.4 调查路线的布置
路线布置应围绕地质找矿,根据工作区地质条件的不同采用穿越法和追索法相结合,对重要成矿地质体、含矿层位、蚀变带、矿(化)带、矿(化)体应尽量沿走向进行追索,并定点控制。路线间距应视工作区具体情况分别对待,不宜机械地按网度布置或无根据地任意放稀。在成矿有利地段,路线间距以能有效控制成矿地质体的空间展布为原则,路线间距应满足相应比例尺的精度要求,视需要可适当加密或放稀。其它地段,路线间距以稀疏的主干地质路线为主,大致了解工作区各类地质体的分布和特征。
观察点以能大致控制各类地质体的特征为原则。重要的地质界线、地质体以及成矿地质体和地质现象都应有足够的观察点控制。点距较大时,中间用GPS测制示踪点,以反映观察精度。
路线间距、观察点距的布置原则及调查路线总长度应在设计书中具体规定。野外地质观察记录格式应统一,点位准确,记录与手图要一致。记录内容应丰富翔实,真实可靠。地质现象观察要求仔细,描述要求准确,除详细描述岩性特征外,对于沉积岩的基本层序、火山岩的相序特征、侵入岩的组构特征、露头显示的构造特征、接触关系、重要含矿建造、矿化蚀变现象等均应有详细描述记录,并有相应照片或素描图。点与点之间的路线亦应有连续观察记录,每条路线应有路线小结。重点穿越路线,重要含矿层位、矿(化)带、矿(化)体、蚀变带的追索路线应有信手剖面。
当发现重要含矿层位、矿化带、矿体(点)、蚀变带时,应采用适当的轻型山地工程予以揭露控制。工程应采用GPS定位。
5.1.5 资料综合整理
6.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 篇六
国土资厅发〔201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审批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提高勘查工作质量,降低勘查投资风险,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现将《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和《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扩大勘查范围、变更勘查矿种),需提交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评审意见书。
二、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应由具备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附件1)的要求编制。
三、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进行评审,出具《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附件2)。
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探矿权申请项目的勘查实施方案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审查,国土资源部审批发证的其他探矿权申请项目的勘查实施方案委托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国土资源部授权审批发证的探矿权申请项目,其勘查实施方案的审查不得委托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中央财政出资的勘查项目,勘查实施方案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四、承担勘查实施方案评审工作的单位受理勘查实施方案评审申请至完成评审,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探矿权人应按照经过认定或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施工。探矿权人需要对勘查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勘查实施方案调整工作量缩减三分之一以上的,探矿权人应重新提交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六、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包括地质、矿产、遥感、物探、化探、探矿工程、水工环、经费预算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资信情况,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
为保证勘查实施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参与勘查实施方案评审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评审全过程监督,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七、探矿权人对勘查实施方案审查有异议的,登记管理机关可提出重审或由登记管理机关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复审。
承担勘查实施方案评审工作的单位未按《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查的,登记管理机关可提出重审或由登记管理机关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复审。经重审或复审认定,承担评审工作的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审查次数累计达到三次,不再委托其承担勘查实施方案评审工作。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按要求组织审查,或没有正当理由拒不评审通过的,探矿权人可向国土资源部反映,国土资源部责令其改正。
八、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配备和技术队伍建设。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依据勘查实施方案对勘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照勘查实施方案施工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探矿权延续申请项目,探矿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提交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件,办理延续申请手续。
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的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要求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标准文本及相关要求另行下发。
十一、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查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铀矿勘查实施方案的审查要符合相关保密规定的要求。
十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管理办法。
十三、本通知自2010年7月1日开始实行。附件1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本大纲主要适用于申请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扩大勘查范围、变更勘查矿种)时固体矿产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实施方案的编制。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应根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及相应矿种的勘查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
水气及地热矿产可参考本大纲进行编制。
一、绪言
(一)基本情况
探矿权申请人基本情况;
勘查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申请探矿权类型(新立、延续、变更)、区块位置(图幅号、拐点坐标)、面积、矿种、勘查(期限)、矿权历次转让情况;
勘查单位及资质情况等。
(二)勘查目的和任务
(三)勘查区地理位置、交通及社会经济状况
二、勘查区以往地质工作程度
勘查区以往地质工作情况、工作程度、地质工作成果、矿产开采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申请延续、变更的项目,须简要介绍自首次登记(受让)探矿权以来地质工作概况,重点反映探矿权人前一勘查期内的工作情况,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地质勘查投入、成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三、勘查区地质情况
(一)区域地质成矿背景
区域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岩、矿产等概况,以及区域物探、化探等地质工作成果。
(二)勘查区地质特征与成矿条件
勘查区内与成矿有关(特别是与勘查主矿种有关)的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围岩蚀变、矿化特征、矿体特征、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加工选冶性能等情况,以及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特征。
四、勘查工作部署
(一)总体工作部署
工作部署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以及矿床勘查类型、工程布置原则和依据。涉及多矿种的,要进行综合勘查。
(二)工作安排
依据总体部署,提出分目标任务、工作量及经费预算,第一的工作安排应详细表述。
五、主要工作方法手段及技术要求
根据工作目的任务要求,分别说明所采用各项工作方法手段(测量、地质测量、槽探、井探、坑探、钻探、物化探、采样和样品测试、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和综合评价等)的基本任务及工作量。
具体的技术质量要求参照相应的勘查规范和技术标准。
六、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的依据、标准、计算方法。参照地质大调查预算标准和编制方法,结合市场及项目所在地区具体情况进行编制,明确各经费,附相应表格。
七、预期成果
预期勘查成果(矿产地、资源量、储量)及相应的勘查报告、图件、附表等。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及人员组成分工
(二)经费保障措施
(三)质量保障措施
(四)安全保障措施
九、其它
(一)附图与附表要求
附图(或插图):勘查区交通位置图、区域地质图、物化探异常图、勘查区地形地质图及工程布置图、主要勘探线剖面图(或设计勘探线剖面图)等。附表(或插表):工作量一览表、经费预算表等。
(二)报送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同时报送纸介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采用Word格式,A4幅面;附表采用Excel格式,附图用MapGis或ArcGis格式,图片用Tif或Jpg格式。
附件2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勘查工作的地质依据审查
勘查目标是否明确,勘查矿种与成矿地质条件是否相符。对新申请项目,勘查区以往地质资料收集是否齐全;是否具备成矿地质条件。对延续、变更申请项目,是否反映探矿权人已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矿体地质特征、工程控制及矿石加工选冶性能等情况。
二、勘查工作的技术合理性审查
勘查工作总体部署是否合理,工作安排是否适当;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技术要求是否明确、技术手段是否可行;多矿种工作区是否设计了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实物工作量投入能否满足勘查阶段的要求;预期成果是否明确,预期提交的地质资料是否符合相应勘查阶段规范要求。
三、勘查工作的经济合理性审查
经费预算是否达到最低勘查投入要求,是否与设计的勘查工作量相符,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省(区、市)有关规定,各种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现有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
四、勘查方案的可操作性审查
7.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 篇七
国土资发〔2010〕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一)凡领取勘查许可证满6个月的勘查项目,必须接受年检。探矿权延续登记、变更登记和保留的,其勘查许可证领取时间连续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未开工的勘查项目,探矿权人提出申请并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缓检。
(二)年检工作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的勘查项目不得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应检勘查项目总数的50%,市级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率不低于总数的10%。
二、组织管理
年检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管理,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省以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年检工作的具体实施。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情况,授权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年检。
三、年检内容
年检工作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勘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二)探矿权人、勘查单位与勘查许可证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三)是否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施工、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
(四)是否按时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应当缴纳的)。
(五)是否按时提交开工报告和报送阶段报告。
(六)受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是否已履行到位。
(七)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年检内容。
四、年检时间和程序
(一)年检工作于每年的10月至12月进行。
(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9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年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三)探矿权人于每年10月底前向县级、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检资料,资料起止时间为上一10月1日至本9月30日。
(四)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勘查项目年检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规定比例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探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并对年检材料签署意见。
(五)市级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勘查项目年检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完成规定比例的实地抽查,并签署复核、年检意见。
(六)国土资源部汇总和通报年检工作情况;根据各地年检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年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五、材料报送
(一)探矿权人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年检资料: 1.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报告(格式见附件1)。
2.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原件和勘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用途)。3.勘查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报表。
4.本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应当缴纳的)缴纳收据复印件。5.本勘查工作总结及相关图纸。6.年检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县级、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勘查项目报告签署意见,将年检工作情况、探矿权人报送的勘查项目年检材料和制作的检查报告光盘上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
(三)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年检工作总结、统计报表(格式见附件2)和部发证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报告”原件,于次年1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年检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年检工作实施情况、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年检结果、问题及建议等。
六、年检结果
(一)年检合格的,做出年检结论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勘查许可证原件上加盖矿产资源勘查年检专用章,并签写检查日期。对于分页装订的矿业权年检报告,应加盖年检机关的骑缝章。
(二)探矿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合格: 1.拒绝接受年检的。
2.提交的年检资料弄虚作假的。3.勘查许可证不合法的。
4.探矿权人、勘查单位与勘查许可证登记事项不符的。5.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
6.未履行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缴纳义务的。7.未提交开工报告、阶段报告的。
8.受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履行到位的。
(三)对年检不合格的,年检机关应当通知探矿权人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通过复查验收的,确定为年检合格。
(四)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年检结果(包括探矿权人名称、勘查项目名称和年检结论等)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要求
(一)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二)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年检工作按照部相关规定执行。
8.地质矿产勘查主要标准规范目录 篇八
为进一步抓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切实整治违反《矿产资源法》的各类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整顿目的通过治理整顿,全面取缔无证采矿、越界采矿、持勘查许可证或已废止的开采许可证进行非法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探矿权人最低勘查投入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圈而不探的现象;规范矿山企业炸材、电力供应管理关系。加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纪人员,进一步推进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二、主要任务
l、全面清理开采矿产资源的各级各类矿山企业,对持证矿山企业和无证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
2、依法取缔、查处无证开采、无证勘查等违法行为。
3、依法从严查处持证开采中的下列违法行为:证照、手续不齐全或不一致;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查处;经停产整顿仍不能达到标准的;机关干部参与办矿行为;违反其它相关规定的。
4、进一步开展原煤、铝土矿、铁矿、石灰岩、页岩等矿产采(探)矿权设置的清理。对设置探矿权的,要重点解决圈占资源问题;对设置采矿权的,加快调整矿山企业占用资源量与实际生产能力不配套的矿区范围,规范、整合国家规划矿区范围的已有中小型矿山。
5、积极探索矿权二级市场管理,规范矿权转让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转让。严禁炒作矿业权,切实维护矿业权市场秩序。
6、严格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登记管理工作,扭转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管理的状况,全面制止和查处越界开采、越界勘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管理。
7、全面清理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重点清理擅自增设审批环节、越权颁证、矿界重叠和批准范围与实际矿区不相符等情况。通过清理,纠正管理机关自身的不当行政行为。
8、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体制。改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征收率和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成立正安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
1、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顿和依法取缔无证采矿的组织领导、检查督促等工作。
2、国土资源局具体牵头狠抓落实,严格依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越界采矿、非法转让、以采代探、圈而不探、开采未经批准矿种等违法行为;严格发证程序和权限;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和依法上缴;加大国土资源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及时将无证矿山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函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加强矿区土地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擅自向无证矿山提供用地行为。
3、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对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认真清理机关干部参与办矿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工作失察的要严肃查处。应追究党纪政纪和法纪责任的,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生产经营的要依法查处,直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矿山企业性质或法人代表发生变更的,应征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防止非法转让行为。
5、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矿山社会洽安的治理整顿,对涉及矿山的黑恶势力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无证采矿的要依法予以打击,性质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炸材管理,严禁向无证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矿山企业供应炸材。
6、供电部门要积极参与治理整顿工作,严禁向无证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矿山企业供电。
7、煤炭部门要严格执行《煤炭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己经关闭的煤矿死灰复燃,严禁非法采煤、私挖盗采等违法行为。对越界开采或破坏性开采煤炭资源的,要依法查处,直至注销或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同时函告国土资源部门。对持证矿山范围内的非法矿井进行清理取缔。
8、经贸、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矿山企业的开采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禁止开采未经批准的矿种、越界开采和破坏性开采。
9、交通、电力、水利、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就地采挖用于公益性事业采石场的管理,做到先备案后开采。异地开采用于公益性事业的采石场,要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10、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将限期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函告工商、国土资源、公安、供电等部门。
四、时间安排
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从2005年4月10日到2005年11月30日结束,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4月10日一5月31日)
l、成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2、召开治理整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治理整顿工作。
3、宣传动员,让广大干部、群众和矿山企业进一步明确治理整顿的目的、重点、要求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充分认识依法办矿、依法采矿的重要性,为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5年6月1日一6月30日)
l、各乡镇要对本区域内已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无证矿山进行清理并登记注册。
2、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管理矿山的基本情况,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对持证矿山和无证矿山登记注册表,清理出应补办手续矿山及应取缔矿山名单。
3、清查己颁发的“两证”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是否属于越权颁发的证件;
(2)是否属于不符合规定程序或规定的资质条件而颁发的证件;
(3)是否属于批准范围与实际开采范围不相符的证件;
(4)是否属于矿权重叠的证件;
(5)是否存在擅自增设审批环节行为;
(6)是否存在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的行为:
(7)矿权是否发生了转让或承包;
(8)是否有越界勘查或开采行为,勘查或开采的矿种是否发生了变化。
(三)整改阶段(2005年7月1日一8月31日)
1、对第二阶段清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若违法行为事实清楚的,要边清边治。对查出的无证采矿、无证勘查、越界采矿、越界勘查、持废止的采矿许可证或无效证件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开采未经批准矿种、圈而不探等违法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2、对清理出来的应补办手续的公益性事业采石场,符合开采条件的,完善有关手续;对于不符合开采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3、对土地使用权人在其依法己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非法采矿或为非法采矿提供土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查处。对于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大用于采矿活动而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的,一律不予审批。
4、在国家规划范围内的已有中小型矿山,资源枯竭的依法关闭;影响规划区整体规模开采布局的,限制扩大生产规模;开采劫模低于规划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或不能纳入统一开发方案的,到期不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5、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对越权颁发证件的、不符合规定程序或规定的资质条件币颁发证件的、批准范围与矿区实际不相符的、矿权重叠的要依法可以注销或纠正。
7、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审批环节,要予以取缔或纠正。
8、矿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就限期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才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函告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应及时依法收回习注销矿山证件,相关部门应立即停止供应炸材和电力。
(四)自查总结阶段(2005年9月1日一10月31日)
1、各乡镇、各部门对治理整改工作进行自查总结,查缺补漏防止反弹,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堪查开发秩序治理成果,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维护正常矿业秩序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及其相关部门,落实到村、组、矿山企业,责任到人。
3、加大巡查力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验收阶段(2005年11月1日一11月30日)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及各乡镇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堪查开发秩序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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