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表

2024-11-26

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表(精选4篇)

1.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表 篇一

现行的高校资助主要包括“奖、助、勤、困、减”等五个方面, 其中, 助学贷款的金额相对较大, 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意义也较为重大, 2007年8月, 国家出台了“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学生正常在校期间, 助学贷款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这对于因贫困而不能安心地读书的学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 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起步时间较晚, 发展的时间也不长, 相对于日益扩大的贫困生的需求而言, 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

1. 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问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申请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 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 高校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认定机制。一般学校的做法是先由学生提出个人申请, 出具贫困证明, 然后再结合他们的家庭经济现状以及班级同学对他们平时的表现来确定贫困生, 而对于他们真实的家庭生活情况, 一般很难了解透彻。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不健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 最短不低于6年, 最长不超过14年。对于刚刚踏上社会的大学生来说, 这个期限有些偏短, 很多发达国家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都比较长。在生活中, 住房、生活支出占了很大比重, 而刚毕业的学生工资不会太高, 可能出现不能按时还款的现象, 从而增加了违约率的上升。另外, 在贷款额度上, 当前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是每学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而一些艺术类院校的学生光学费就要6800, 再加上住宿费和平时生活费等, 助学贷款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所需。第三, 贷款比例问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高校的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都有着限制。学校在审核申请人条件时, 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所占比例, 那学校就不得不从申请人中进行筛选, 这可能使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无法获得贷款。

3.学生心理贫困, 缺乏诚信和还贷意识。如今的贫困生, 有些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 从而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同时, 在我国社会信用意识不强, 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 助学贷款无疑给银行带来了很高的违约风险。对学生来说, 他们对法律条例认识比较模糊, 有的学生甚至有反正毕业之后找不到我, 从而逃避还贷的思想。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贫困生得以顺利完成学业的最重要、最可靠的保障。面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除了依靠政府和银行之外, 学校能做的也有很多。

1.完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实际的贷款认定工作中, 应该严格审批学生的申请材料, 以家庭经济状况能否申请贷款为主要条件, 确保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恶意骗贷的情况, 及早加以制止并加强教育, 必要时可以纳入其信用记录, 从而让真正需要的学生有款可贷。建立并且及时更新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 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2. 配合国家、银行, 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由于银行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时间较短, 缺乏经验, 存在着种种顾虑, 例如怕学生不能及时还贷, 从而产生死账坏账等。为此, 学校应积极协调配合, 化解银行的顾虑:严格审查贷款学生的相关情况和信息, 确保出现问题能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针对学生和家长对贷款政策理解不透的问题, 学校也要做好解释工作, 把繁杂的手续和条文以简便易行的方法告诉学生、家长, 耐心解答他们所遇到的问题,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履行对贷款学生监督和督促的职能, 加强学生的还贷教育, 降低银行风险, 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 很多贷款的信息都通过网络进行建档, 高校也及时告知学生做好网上的更新工作, 敦促他们遵守与银行和学校签署相关协议, 认真工作, 按时还贷。

3. 加强心理引导和诚信教育。

高校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些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有一定的自卑倾向, 不愿与人交流, 老师应当观察发现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所在, 及时进行教育, 把一些不良倾向扼杀在摇篮中。其次, 高校应开设专门的心理辅导课程, 为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团体心理辅导, 解决他们的心理困惑和矛盾, 进而端正他们的思想, 引导贫困生乐观豁达的面对生活, 勇敢自信地面对人生, 真正从心理上脱贫。同时在校园文化教育上加强诚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多种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让他们了解到诚信的重要性和由此产生的影响。对于即将毕业的贷款学生更应提醒他们及时还贷, 通知他们通过网络做好毕业生贷款的确认工作, 并发放还贷指南, 让他们清楚地了解到何时还贷及如何还贷的问题, 把贷款违约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意义也越来越大。我国助学贷款发展的时间不长, 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我们应该借鉴其他国家一些先进的经验,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继续完善助学贷款的制度, 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让助学贷款这一政策能够帮助更多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罗小林.新形势下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研究.华中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6

[2]突破助学贷款发展瓶颈.经济导刊.2006

2.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表 篇二

【关键词】高校  生源地助学贷款  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12C-0006-02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的过程中,高校事实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高校是连接学生与经办银行的中介人,在贷前,高校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者;在贷中,高校是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贷后,高校是还贷催缴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如何进一步强化高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中的职能意识,促进高校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控制和管理,是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对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认识不足。由于生源地贷款是在学生户籍所在地申请受理的,对于申请材料的审核以及风险控制主要由当地的资助中心和银行完成,高校由此认为跟自己关系不大。但是在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过程中,贷前的审核和风险控制尤为关键,因为对申请者的资格及条件的审核,特别是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信用记录,直接关系着高校贷后的管理工作的开展。比如,由于对申请者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的控制不到位,高校在日后催缴工作中必须面对过高的贷款违约率,无形中增加催缴的难度。贷款回收的质量关系到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持续发展,关系到高校能否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也影响到高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工作考核第三十五条规定: “高校生源地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考核以贷款金额违约率为基础,根据违约率对各高校生源地贷款限额实行差别化管理,对违约率低的高校,贷款限额不受限制,对违约率高的高校,严格控制贷款限额增长;特别严重的高校,将暂缓在该高校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因此,提高高校的风险意识,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与信贷风险可控性管理,将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

(二)高校对学生开展的诚信教育成效不大。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项青年工程,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年学生的一种人性化关怀,目的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拥有平等的高等教育权利,使学生得以通过学习和训练掌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进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并改变家庭经济状况的政策性资助措施。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中,贫困的相对性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各地消费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存在很大的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和量化指标,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实现“应贷尽贷”、可持续发展,学生的诚信品质显得尤为重要。在目前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个人信用意识淡薄的情况下,贷款学生不讲诚信甚至恶意逃债,一方面增加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道德风险,推高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另一方面也给高校日后催缴工作带来更多的困难。与其他的助学贷款类型相比,高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运行中既不用提供风险补偿金,也不必找银行协调借款,在成本上似乎成为局外人。因此,许多高校忽视了对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在国家助学贷款相配套的诚信教育方面、开展诚信评价管理方面以及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惩罚工作管理方面,措施相对较少、工作力度不强,没有形成以学习诚信评价管理、生活诚信评价管理等全方位的诚信评价标准系统,可操作性的量化指标缺失。虽然开展过相关的教育,但教育没有系统化、制度化、常规化,没有上升到足够的高度,不能贯穿于学生综合能力素质培养的全过程,也没有纳入日常教育管理中,教育的成效不大。

(三)贷后追偿工作难度较大。由于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分散、流动性强、工资水平低,就业空间和状况不理想,群体性的“蚁族”、“漂族”现象日益增多。在大学毕业生数量每年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毕业生离校即待业的现象逐年增加,增加了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的风险性,无形中也加大了高校追偿工作的难度。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根源于对学生未来的收入预期和偿还能力的信任。如果贷款学生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就没有还贷的资金来源,助学贷款本息的回收就难以兑现。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在贷款追偿上无法有效控制学生的还款,不能很好地制约学生的违约行为,贷后追偿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国家层面上与助学贷款方面相关的法律较为缺乏,对政府、银行、高校、贷款学生在贷款中相应的权利和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高校在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上缺乏必要的法律依靠,寄希望于通过各种政策来实施与约束,依靠国家职能部门来强力推进,这些政策措施对于学生违约行为所能起的制约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二、高校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严格贷前审查和合同管理。高校只有建立健全政府、银行、贷款学生的信息沟通制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反馈各类信息,建立健全贷款学生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库,增加信息传递效率,才能广泛、深入地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可借鉴江苏省探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预申请”制度:先将贷款申请学生划分为不同类型,分为在校生和参加高考学生(即高中毕业生)两种类型,实行分类审核,严格贷前审查。高校参与审核在校生的贷款资格,而参加高考学生由所在高中组织根据贫困生的有关认定办法,通过民主评议予以确定。通过实行预申请制度,严格贷前审查,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对信贷风险的控制,使生源地助学贷款真正做到应贷尽贷。

(二)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强化学生诚信教育。随着时代的变迁,多种消极因素冲击着大学生的诚信“底线”,社会上存在的失信违约现象,淡化了大学生的诚信观念,强化了学生恶意逃债的心理,造成贷后追偿的困难。高校要把诚信教育提高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战场,以校园活动为载体,激发和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建立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在校表现、学生贷款资料、学生就业信息在内的学生信用档案,把学生诚信价值观的培养融入日常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学生在校期间,高校要在为学生出具申请贷款证明、签订贷款协议和还款协议、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贷款知识讲解活动,向学生解读合同条款,明确还款义务,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作用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可通过学生社团、院系、年级、班级多层次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把教育活动做到普及化、经常化和多样化。endprint

(三)完善贷后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工作。首先,完善机构,建立责任制。高校要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组建专业的贷款管理机构,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领导、管理。落实校级、系级的责任人机制,明确院系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责任人,将工作落实到个人,充分调动校级、院系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贷后管理工作效率。其次,建立多方联动催收机制。高校要在贷款学生毕业后,把学生贷款及还款情况纳入学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提出具体跟踪管理措施和要求,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通过短信、电话、QQ、家访等方式,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前的还款提醒工作;密切注意贷款贫困学生动向,与贷款贫困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沟通,及时收集贷款贫困学生个人的变动信息,及时跟银行沟通和反馈。同时,加强对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实行监督与惩罚,把国家助学贷款的还贷信息及时录入个人征信体系,更新、完善个人征信系统信息,从而减少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风险,保证助学贷款的顺利回收。最后,优化考核奖惩机制。一是定期通报。高校要加强对院系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定期通报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量化情况,特别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对毕业生违约情况特别严重的院系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定期考核。制定合理的考核量化指标,每学期组织对各院系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现工作有序、考核有章、奖罚分明、监督有力,进一步推进考核激励机制规范化、科学化,以考核促进工作开展。

(四)加强就业指导,促进学生积极就业,提高学生的还款能力。在目前严峻的就业竞争环境下,高校要以创新的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贷款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努力创造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引导学生就业,为确保贷款学生还款提供可能。首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就业观教育。高校探索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帮助贷款学生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全面评价自己的择业能力,从而合理定位自己的就业期望值。引导贷款学生结合社会的客观形势、自己的就业期望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条件做出合理的职业定位和工作选择。其次,重视对贷款学生的就业技能培训。高校除了对贷款学生进行全面的就业指导,还要结合贷款学生的实际情况展开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强化贷款学生的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尤其要为择业有困难的贷款学生配备就业指导老师,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的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开展就业技巧培训活动,使贷款学生增加对面试程序的了解,从而提升就业的自信心,提高就业的成功率。最后,加强贷款学生的心理辅导。贷款学生是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应根据学生资助工作本身的特点,重视贷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创新工作方法,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对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及时进行约谈和疏导,开展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贷款学生解决思想和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使他们思想上想得通,行动上有所作为,意识上自强不息,责任上有新的认识,保证贷款学生毕业后有经济能力偿还贷款,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莫云仙.促进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的思考[J].广西教育,2013(7)

[2]孙涛.国家助学贷款中的政府干预[J].教育科学,2012(8)

[3]陈忠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制度的创新与实践[J].江苏教育,2013(5)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2013ZZ032)

3.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篇三

我校系专业___级学生(学号_____),学制____年。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尚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励志奖学金,同意该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我校收费标准:学费___元/年,住宿费___元/年。

如贵社准予贷款,请将贷款回执寄给我校学工部。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邮政编码:065000联系电话:0316-2083787

联系人:刘宝

户名: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河北廊坊分行光明道支行

开户行行号:403146000010

账号:***002

特此证明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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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回执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你校_________同学(学号______________)的家庭已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_______元。请贵校将该生近期学习、奖惩及学籍变动告知我社。

地址: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4.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表 篇四

1 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1999年实施以来已修订多次, 经历了从开始启动到大范围停贷再到重新启动的曲折过程。2004年6月8日, 国务院转发了由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 新政策试图在政策和市场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切入点, 以实现在银行、学生、高校之间的互赢。2004年9月, 针对国家助学贷款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有四项调整, 一是调整了贴息方式, 即学生在校期间全部由国家贴息;二是延长了还款期限, 即由毕业后4年变为6年;三是贷款银行获得15%的风险补偿金, 该补偿金由国家、高校各承担50%;四是对贷款银行实行招标。新政策比旧政策有重大进步, 但从实施一年来的实践情况看, 新政策的预期效果并没有充分实现, 全国公办1714所普通高校中, 有240多所仍未启动这一政策。教育部的调查显示, 自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至2006年6月底, 全国申请贷款人数211.1万人, 银行审批人数154.3万人;申请贷款金额171.8亿元, 银行审批金额131.7亿元。至2005年8月, 全国高校有贫困生约405万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贫困生调查报告》2006年) , 若按人均6000元计, 年贷款需求240亿。新机制助学贷款实行两年, 平均每年实际发放助学贷款65.55亿元, 难以满足助学贷款的社会需求。国家助学贷款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不断进行探索。

2 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难以推进的原因

2.1 高校与银行很难分辨真假贫困生

目前, 在我国高等院校开办的助学贷款基本作法是:大学生本人提出助学贷款的申请;学校与当地商业银行联系为本校贫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并初步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基本条件;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只需出示身份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贫困证明便可得到相当于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的无担保信用贷款, 同时享受国家财政贴息。贷款可在大学生毕业后6年内还清;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免征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

高校学生来自四面八方, 学校很难掌握全部学生的家庭条件、收入状况, 虽然高校设立了专门部门或组织专门人员来审查贫困学生的贷款申请, 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但由于银行和高校都无法到生源地进行调查, 只能凭相关证明文件来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对于贫困生的鉴别存在误差, 这将导致真贫困的学生得不到贷款、假贫困生混水摸鱼, 既浪费了有限的贷款资源, 又违背了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初衷。

2.2 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

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以来, 大部分学生毕业后去向不定, 流动性大, 这就为银行、学校与毕业生的联系增加了困难。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对其进行诚信等相关教育, 但在学生毕业后很难再有其他办法保证贷款学生按期还款。贷款以后能否归还和何时归还, 完全靠贷款学生个人的信用。

学生毕业后受违约行为的从众心理以及“个人利益至上”的商业意识如“我为国家所做的贡献远超过这么点钱”、“国家这么大, 不会在乎这点钱”等的影响, 会出现“能不还就不还”或“能少还就少还”的状况。建立全国性的个人征信系统无疑将是有效的社会制约措施, 但这一系统现在尚未健全。即使个人征信系统建立健全之后也只能做到不诚信者在银行贷不到款。有效的方式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令违约者不能从私人处借到钱、在民企里找不到工作、在社会上被人瞧不起。在伦理道德、社会舆论、奖惩制度基础上有效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体系。

2.3 贷款风险大、成本高, 使助学贷款政策在某些地区搁浅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 学生贷款的拖欠率一般都很高。过高的拖欠率会使政府与银行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 阻碍学生贷款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甚至遭遇停贷。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才几年, 对学生贷款的管理及风险防范缺乏经验, 虽然大规模的还款期还没到来, 但从最近媒体上披露的信息来看, 还贷情况并不理想。另外, 助学贷款金额小, 数量多, 成本高, 收益低, 再加上贷后跟踪和管理的成本及难度[1], 银行有得不偿失的感觉。

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 即使在国家提供风险补偿的条件下, 当地银行也不愿意向在校贫困生发放贷款。这些地方的高校大部分为市属高校, 毕业生就业率和工资收入相对较低, 使贷款风险加大, 所以这些地区成为了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盲区。

2.4 各部门对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国家助学贷款从内容上看是政策性贷款, 定性却是商业性贷款。银行方面是在强大的政策压力下发放贷款, 对于学生违约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惩罚机制。在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 银行不愿意发放助学贷款, 这是助学贷款的真正“瓶颈”。世界银行专家阿尔布雷特和齐得曼指出, “如果学生贷款拖欠率高于25%, 那么实施学生贷款计划是不明智的, 实施助学金计划或许更有效。”[2]从高校角度讲, 学校不仅要对国家助学贷款支付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作担保, 还要对开展助学贷款业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这与高校的基本任务不相符。

3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比较优势

3.1 贷款发放环节少, 方便快捷

目前, 学籍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需要学生准备的资料繁琐, 审核材料牵涉部门多, 其中仅高校内部就要经过辅导员、院系、学生处等多个部门, 一笔贷款申请下来需要加盖几十个“公章”。家住农村, 特别是某些偏远地区的学生, 把申请材料邮寄回家, 然后找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如果交通不便利或当地职能部门办事效率不高, 贷款从申请到发放需要几个月时间。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直接面对贫困学生, 省去了教育部门、高校内部等众多环节, 手续简便, 费用少, 不仅提高了效率, 而且降低了成本, 十分有利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难问题。

3.2 承贷主体多元化, 有利于控制贷款风险

农村信用社遍布城乡各地, 与辖区的千家万户有着存贷款业务联系, 这样同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就有了较大的网点优势。而且这种基层信贷社通过多年的调查, 已经建立起了一套科学、完整的农户经济信息档案, 对贫困生的家庭情况、收入、信誉等情况较为了解, 便于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前调查、审查及收贷收息等相关业务工作。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不像其他贷款由使用人申请贷款, 而是家长或家庭成员, 最多的承贷主体是学生父亲或母亲, 连带还款责任则由家庭其他成员及学生本人承担。学生及其家长由于受所在地政府、村委会等部门的管理, 以及来自周围群众的舆论监督等方面的约束, 还贷意识和还贷积极性会明显增强, 有助于培养贷款学生的信用观念。同时也解决了银行与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难的问题, 大学毕业生不论在哪里工作, 他都会同亲人联系, 回报家庭, 尽力承担起还贷责任。

3.3 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利于解决贫困学生心理失衡的问题

贫困学生多数来自农村, 他们突然“空降”到繁华大都市, 来到富裕同学占80%的校园, 这种强烈反差使不少贫困生出现了“心理失衡”的现象。“心理失衡”往往使贫困生过度自尊、孤独自锁, 从而导致社会交往能力发展受阻, 使贫困生在学习、就业和工作能力表现上处于劣势。贫困学生如在入学前能获得助学贷款, 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稳定自身情绪。入学后再依靠大多数高校已经建立起的“奖、贷、勤、助、补”一系列帮困助学体系的救助, 就会更加容易顺利的完成学业。

在生源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能够将学生本人、学生家庭、高校、银行 (或农村信用社) 、政府五大参与者紧紧联系在一起, 明确责任权利, 调动积极性。学生与家庭作为贷款的最大受益方, 能够享受贷款, 实现上大学的心愿, 自然积极主动。高校既解决了贫困生拖欠学费的难题, 又避免了求银行发放贷款的被动局面, 这样就可以将贷款工作重点转向搞好助学贷款宣传与咨询服务、为申贷学生出具真实有效的学籍证明与学习费用证明、加强对学生的信用教育和及时统计上报本校学生在各地的贷款情况等, 还可以将精力集中于培养学生和科研等主要任务上来, 降低了不必要的投入和风险。对农村信用社来讲, 抓住机遇使助学贷款成为一项新的业务增长点, 在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 大力开展助学贷款业务, 既支持了本地学生上大学, 又获得了稳定的收入, 今后的职责则成为优化服务, 完善措施, 落实责任, 加大贷款回收力度。对政府来讲, 找到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切入点, 探索出了一条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路子, 解决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其主要责任是在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保证贴息资金及时到位的同时, 协助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 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 加强宏观管理与监控, 协调运转。

摘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但新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明显, 多方面因素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步履维艰。根据我国国情, 生源地助学贷款有相对优势, 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既落实了助学贷款政策, 又规避了银行风险, 调动助学贷款各方面参与者的积极性。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困境,生源地助学贷款,现状

参考文献

[1]司晓悦, 王超敏.全面推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对策分析[J].理论界, 2007 (1) :238.

[2]司晓悦, 王超敏.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创新——全面推行生源地贷款[J].中国高教研究, 2006 (11) :61-62.

[3]杨锋, 刘冬梅.国家助学贷款由入学地改为生源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南都学坛, 2005 (3) :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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