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合伙协议

2024-09-19

果园合伙协议(共10篇)

1.果园合伙协议 篇一

苗木合伙协议 苗圃合作合伙协议样本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义务、权利、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缴纳乙方应收费用、维护乙方信誉和利益、每季度向乙方提交一份合理化建议及当地供求信息的义务。

2、如乙方需在甲方所在地种植苗木,甲方应无偿提供土地并与之诚实合作。

3、甲方的各类优良苗木品种每年3月须理一份清单,将各品种规格、最低价格、总数量等寄给乙方,供乙方协销时参与。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并达成协议后,为甲方提供必要的设施保障。

2、协议期内,乙方许可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和商标,以及共享市场信息的乙方和生产指导、苗木协植。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不得打着乙方的招牌干违纪之事,未经乙方许可。

2、不得汇露乙方商业的、技术性的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形象和利益。

3、如违反以上原则,轻则警告,重则通过法律手段索赔。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将甲方的育苗场所视为乙方的试验示范基地。

2、乙方承接的苗木加工需转给甲方完成的,甲方不得推辞,加工所得报酬乙方只从中收取10%的管理费。

3、乙方开展的各类活动通知甲方参加的,甲方应积极参加。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并对甲方种植的苗木进行维护,提供技术指导。

2、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有及时告知的义务,并为甲方保密。

(三)乙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有大量的苗木出现问题时,如技术力量不足,甲方可要求乙方协

助技术指导,乙方不得推辞(材料费用另议)。

三、付款方式:签定本协议时,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技术使用、培训、注册等费用共4600元整。需其它物品按各自的标价给付。甲方每年需向乙方续交技术费用、管理等费用3200元,直到协议终止。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另有约定外),均应向守约方按本协议的额定10%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的履行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协调解决,协议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备注中注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篇二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 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伙合同”),共同设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名义认缴份额”)。

上述甲方认缴资金组成如下: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甲方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乙方实际认缴份额”);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合同:

一、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实际认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二、认缴份额的转让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合同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合同,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2.乙方和/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和/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其他合伙人权利

1.除上述投资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伙企业的一切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伙企业事项、信息等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人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六、保密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5.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6.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有限合伙企业合伙的协议书 篇三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的协议书1

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________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_______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_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甲方_建筑工程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签字)

乙方_装修设计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签字)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地址: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兼传真:__________电话兼传真: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的协议书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议一致,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或项目:工程承包,主要经营地:_______

二、合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三方散伙时止,合伙协议书。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甲方与丙方的出资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资总额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占_______%,乙方出资占_______%,丙方出资占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亏分担比例:本合伙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及分担。

六、经营管理:合伙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参与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务重大事项的决定应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本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合伙人请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协议书《合伙协议书》。

八、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九、财务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结算一次盈亏,并实际分配,经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违约责任:各合伙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擅自处理合伙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交_______法院管辖诉讼。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适宜进行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个持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的协议书3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年,即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甲方与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快递合作协议:

一、甲方须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派送快递并积极完成快递服务。

二、乙方提前将所需配送的货物、地址、时间等信息填写完毕并将货物包装好,甲方根据配送信息进行配送。

三、甲方须按乙方的要求,确保所配送的货物完整,及提供配送信息的真实。

四、甲方进行配送,收件人无法联系时,且快件派送________次不在派送,并将信息告之乙方。如需再次派送按另一件收费。

五、违约事项。甲方为乙方配送的具体接件地点和时间根据乙方的信息要求为准,如有违约导致乙方客户投诉,甲方将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进行赔偿及承担相应责任。

六、甲方对乙方所需配送的货物丢失或损坏,则由甲方按照货物的价格进行全额赔偿(如遇客户签收后发现货物丢失或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运费详细价格由双方另行约定。

八、运费结算。合作期间,结算时间均为每月月底,甲方将发货单或其它有效单据交予乙方,双方核对无误后结算运费,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甲方其运费。

九、特殊情况下甲方无法及时将货物发出时,及时征求乙方意见,如甲方未及时处理而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十、本协议自签订后即可生效,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20__年__月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20__年__月__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的协议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号码:;

2.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3.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4.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5.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1: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3.有限合伙人2: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权,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权的表决办法,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具体执行人有一票否决权。(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当普通合伙人不在场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普通合伙人授权委派事务执行人同意”决定。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除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的协议书5

姓名___,性别_,年龄_,联系电话______

姓名___,性别_,年龄_,联系电话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淘宝网店销售以及市集销售而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所有适宜销售的产品(含淘宝店铺销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经营项目及范围需四位合伙人全票通过方可操作执行。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暂定为两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如果合作愉快需要顺延,由四位合伙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帐户情况等

1、各合伙人以1:1:1:1的方式进行出资

合伙人___以电脑(固定资产)方式出资;记人民币3000元。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7000元。

合伙人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万元。

合伙人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万元。

合伙人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万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折旧。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人民币)。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同年收益及开支情况进行清算。

4、设立存取款联名户口,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账户。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1:1:1:1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各合伙人的投资形式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等;②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定权;③拓展业务,选择适合项目;④其他;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对外开展业务,强化合作事业推广;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果园合伙协议 篇四

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进行经营活动,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公司(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在经营期限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伙经营。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1)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2)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交齐,由合伙事务执行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划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合伙事务执行人、合伙事务执行及合伙事务分工

1、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金额为 万元内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5)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 账户上流转,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个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2、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会计账簿。

3、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3)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8)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第七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水、电、气费用)、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利润的分配将以出资为依据,按合伙人所占出资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④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退伙是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事项之外,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企业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或不足清偿债务时,合伙人由于承担清偿责任超过应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应承担的部分;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维护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利益;(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其业务获得利益的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要求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 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的职工工资及其他合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5、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全体合伙人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捺印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5.四方合伙协议 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丁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人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丁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出资经营朝天门连锁火锅店(以下简称“火锅店”)。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_____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占出资额的四分之一;

2.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占出资额的四分之一; 3.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占出资额的四分之一; 4.丁方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占出资额的四分之一。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经营的火锅店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前足额统一存入下列指定账户:开户行:___

____账号:___

____。

逾期不存或未足额存入的出资人,其在补足出资之前,不享有出资人的权利,且逾期30日之内,须对应交未交金额数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向其他出资人支付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出资人造成的损失;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该出资人放弃合伙,其他足额出资人有权要求其退伙。第五条 合伙资金管理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__

___同志为四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暂时管理四方合伙人资金。

火锅店筹备成立期间及火锅店经营期间,所有财务支出必须由四人共同监督管理,如有不明支出,或不合理支出,经四人表决。如果出现不能形成表决,或者不能召开合伙人会议等情况,则认为存在不明支出或不合理支出的合伙人,有权在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之后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但是,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火锅店正常经营活动的措施。

火锅店筹备及经营期间,单项开支在 元以上以及其他合伙人认为足以影响火锅店筹备及经营事项的决策性开支需经共同讨论一致同意后进行支配。

第六条 财务、会计

接受委托进行财务资金管理的合伙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火锅店的财产、会计制度。

接受委托进行财务资金管理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他合伙人提出的要求,对相关财务事项进行说明。第八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火锅店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3.火锅店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第八条 债务承担

1.火锅店债务由火锅店财产偿还。

2.火锅店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3.火锅店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火锅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火锅店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九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同志执行合伙火锅店事务。第十条 执行人的职责

火锅店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火锅店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火锅店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火锅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火锅店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火锅店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火锅店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火锅店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占三方之二以上出资的合伙人表决通过,任何人不允许弃权,必须表态。如有合伙人拒绝表态,则视为对有关事项的同意。第十一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火锅店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表决同意则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第十二条 合伙事务的决定

火锅店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分火锅店不动产; 2.改变火锅店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火锅店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火锅店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火锅店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火锅店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火锅店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其他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的有关事项。第十三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火锅店相竞争的业务; 2.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火锅店进行交易;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火锅店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火锅店,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情形。

第十五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火锅店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第十六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火锅店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第十七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火锅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火锅店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火锅店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合伙关系的解散

合伙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火锅店解散的其他原因。第十九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2.合伙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伙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火锅店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火锅店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火锅店共有财产偿还,火锅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火锅店注销登记。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转让人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火锅店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其他合伙人可按其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本合伙协议而导致火锅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除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外,还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每人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火锅店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合伙人各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第二十二条 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二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丁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手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手印):

6.合伙合作协议[定稿] 篇六

2007-10-8

合作协议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人,为公司共同发展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

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来共同发展公司。

投资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

姓名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宗旨 :

为公司共同的目标努力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打造一支卓越团队,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全体投资人共同打造卓越团队品牌,以此为根据地,展开一系列的经营活动,经营范

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投资人死

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投资人不愿维持合作关系;(3)全体投资人一致同

意提前终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1.投资人____________(姓名)合作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出总出资人民币的60%

2.投资人____________(姓名)合作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出总出资人民币的40%

3.公司合作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投

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有风险,风险共担。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提出后备基金(总利润15%)后的纯利润.每季度纯利润的85%,按出

资比例分配。2.投资人持有公司总股份的60 %的分配权利.3.投资人持有公司总股份的40 %的分配权利;

4.其他投资人分配:在去除后备基金以及总公司股份后按100%的额度分配如下:

5.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每季度分配一次.6.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季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季度终止前的一个星期公布。

7.投资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投资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8.债务承担:合作债务(指从合作开始的日期计算所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为据,按比例承担。投资人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合作债务,投资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10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投资人。

9.投资人有权在每月 5至10日查阅公司帐簿,主管财会的投资人不得拒绝。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合伙负责人是团队的核心人物,其他合伙人必须为核心人物的中心人物来指导工作。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七条投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投资: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撤资: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撤资;②不得在公司合作不利时撤资;③撤资需提前 两个 月告知其他投资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④撤资后以撤资时的公司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投资人同意而自行撤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接纳新的投资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4.投资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撤资,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三条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作经营连续在六个月以上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投资人在表决中对合作经营投不信任票。

5.撤资时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进行清算。

6.出资的转让:原则上不允许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投资者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者,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投资人经营与公司项目竞争的业务。

3. 投资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4. 投资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5. 投资人撤资时按撤资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撤资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6.如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投资人决定除名。

一、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企业内部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企业内部书面许可,任何合作人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企业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企业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时;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③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归第一投资方支配;④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

投 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违约责任

1.不得在公司合作不利时撤资或在合作期间撤资,公司将不给予退股金;还要赔偿公

司的一切损失,赔偿损失不低人民币5000元;

2.在合作期间要听从核心人的指挥;

3.在合作期间合作伙伴的资源共享;

4.在合作的过程中发现合伙人不忠诚或在企业内部自造矛盾时,合伙负责人在三沟通无效,合伙负责人有权让违约方退出合作,公司将不给退任何股金。

7.合伙协议书 篇七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丁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原则,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现甲、乙、丙、丁四方就合伙经营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项目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址:。

第二条 合伙期限:

2.1本合伙期限为年,自2014年月日起,至201 年月日止。

2.2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延展合伙期限。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3.1甲方以现金出资万,乙方以现金出资万,丙方以现金出资万,本合伙共出资万元。

3.2各方资金应于2014年月底以前出资到位。

3.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4.1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盈余,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5.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

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5.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

伙;3)退伙需提前2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

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

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5.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合伙出资时,其他合伙人有首先受

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

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事务议事原则和合伙事务执行:

6.1合伙事务议事以合伙人多数通过为准,并制定有关日常工作、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2合伙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3)丙方负责:。

4)丁方负责:。

第七条禁止行为:

7.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

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7.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或者再加入其它合伙。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8.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8.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

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

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承担。

第九条 纠份的解决:

9.1如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

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其他

10.1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丙方(签字、捺印):丁方(签字、捺印)

8.公司合伙协议 篇八

合作协议书

方:

(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方:

(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工作分配

1.分配:甲方主要负责公司业务推广,技术支持,公司整体管理等,乙方主要负责公司日常安排,财务出纳,实体业务管理等。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不能按比例承担债务,就由另一方出资承担,出资方按当时银行一年定期利息向欠资方收取利息,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企业合伙首任负责人由

担任,任期为

年(月),期满可协议轮换决定,为首任合伙监督人。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

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

失。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到期后,四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

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9.合伙承包协议 篇九

合伙承包协议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承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份额为依据,均分。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据,均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合伙承包协议范本2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_______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__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1、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2、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至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______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10.葛氏家具合伙协议 篇十

甲方:吴必桂

乙方:吴树庆

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伙开一家葛氏家具店,总投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甲方出资柒拾万元整占投资的百分之柒拾的股份,乙方出资参拾万元整占投资的百分之叁拾的股份。

二、合伙双方应本着合法经营,共同管理,风险共担,诚信经营的原则共同经营,盈利按投资股份分红。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此合同有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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