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管理细则

2024-11-28

扬尘治理管理细则(精选9篇)

1.扬尘治理管理细则 篇一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

为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4〕8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扩大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5〕6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京建发〔2014〕10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自2015年5月1日起(以入场登记受理之日为准),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可以办理直接发包手续的新建(含有土石方施工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建设地点涉及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怀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施工、监理项目,应当按照《办法》及京建法〔2015〕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入场阶段

市、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项目入场时,应当提示建设单位应按照《办法》及京建法〔2015〕6号文相关要求,在开工前及时办理开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的有关手续,并在编制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时增加相应内容。

三、招标阶段

1.《应用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B废标条件” B1.17修改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的总费用单独列项,或其报价低于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2.《应用文本》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义务”“2.8 其他义务”修订为:

(5)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

1)关于扬尘治理义务

a.发包人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开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总费用作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一次性存入银行专用存款账户内。发包人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应取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b.发包人负责治理扬尘的整体组织工作,负责制定治理扬尘的质量和总目标,并对工程扬尘治理的决策、实施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总体控制治理情况,进行中间检查验收等。

c.发包人对承包人治理情况进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并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扬尘治理费用;承包人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改进并保留索赔权利。

d.发包人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承包人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2)。

3.《应用文本》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承包人”“4.1.10其他义务” 修订为:

(2)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

1)关于扬尘治理义务

a.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产生的扬尘控制在相关指标范围内。确保工地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车辆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洒水压尘、垃圾分类密闭存放,并保证渣土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b.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使得施工现场及周围无扬尘污染。

2)

4.《应用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7.计量与支付”“17.2 预付款”“17.2.1预付款(1)预付款额度”增加:

1)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为环境保护费与文明施工费合计金额。

2)关于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进一步约定:

a.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完成安全监督手续后,发包人应支付扬尘治理专项资金额度。

b.(基础工程完成后主体结构施工前/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施工现场相关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发包人应支付扬尘治理专项资金额度。

c.(房建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配套市政工程施工前/完成工程总量的80%时),施工现场相关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发包人应支付扬尘治理专项资金额度。

5.《应用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投标报价说明”“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的总费用应单独列项,且该费用不得低于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具体计算依据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京建〔2014〕101号)执行。后续条款号相应顺延。

6.《应用文本》“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函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后增加“其中: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的总费用RMB¥:

元”

四、合同订立阶段

1.建设单位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的总费用,且该费用不得低于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同时,还应明确约定该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

2.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在合同中也应明确扬尘治理标准和责任人,并约定相应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该费用应当满足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的要求。

3.建设单位应当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支付节点,会同发包人和施工单位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时验收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审查、签认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必要时应责令其暂停施工。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2.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篇二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编制:

审批:

2017年11月

为了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绵阳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绵阳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绵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和其他相关规定,切实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公司部为主体,各项目职能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二、工作内容

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三级教育、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部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副经理为执行组长,总工担任副组长,各部班组负责人为组员。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项目部管理的同时,将扬尘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及工地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5、突出重点。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施工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

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6、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项目部日常行政管理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3.扬尘治理管理细则 篇三

一、联合执法卡点要确保做到卡住渣土和散体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城通道及引起扬尘主要道路、路段,减少建筑渣土及散体材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

二、联合执法卡点的执法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文明执法,确保安全;根据全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全市扬尘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确实做到减少建筑散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污染,减少建筑散料运输对道路的损坏;

三、联合执法卡点要根据实际情况用反光锥筒等设备设置检查区或待检区停放拦停车辆,确保执法工作安全、有序;

四、警示标志、检查标志要放置合理,让过往车辆明确知道前方为扬尘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卡点,明确前方卡点有执法人员检查车辆,明确要减速通过;

五、车辆经引导指挥进入待检区后,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有违反交警、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行为,各部门要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经检查或处罚后依法放行或查扣;

4.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篇四

第一章 编制依据„„„„„„„„„„„„„„„„„„„„„„2 第二章 工程概况„„„„„„„„„„„„„„„„„„„„„„3 第三章 扬尘的主要类型„„„„„„„„„„„„„„„„„„„5

1、土壤风沙尘„„„„„„„„„„„„„„„„„„„„„„„ 4

2、道路扬尘„„„„„„„„„„„„„„„„„„„„„„„„ 4

3、施工扬尘„„„„„„„„„„„„„„„„„„„„„„„„ 5

4、堆场扬尘„„„„„„„„„„„„„„„„„„„„„„„„ 5 第四章 扬尘防治技术措施„„„„„„„„„„„„„„„„„„6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6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6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8 第五章 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9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 10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11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12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 12

2、工程施工前检查„„„„„„„„„„„„„„„„„„„„„ 12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3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4

1、工程施工前预控„„„„„„„„„„„„„„„„„„„„„ 14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5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1 监理规划。

1.2 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1.3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建设监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等。1.4山东省、滨州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及地方标准。1.5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1.6 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DGJ08-121-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5、《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GB 6921)

6、国家、省、市有关的建设工程规范、规定及地方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13、《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滨州高新区书香府邸住宅小区2#、3#楼 建筑地点:滨州高新区高十一路以西,新四路以南

本工程东西长41.80m,南北宽15.90m,室内外高差0.20m,建筑物高度53.93m(自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板顶)总建筑面积:19436.53㎡

2#楼9525.31㎡,地下一层为522.10㎡,地上一层为578.53㎡,二至十八层每层492.22㎡(阳台按一半考虑),出屋面楼梯间及电梯机房为56.94㎡

3#楼9911.22㎡,地下一层为539.60㎡,地上一层为601.45㎡,二至十八层每层512.56㎡(阳台按一半考虑),出屋面楼梯间及电梯机房为55.02㎡ 设计标高:±0.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11.250m 基础形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管桩及墙下桩基础 建筑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建筑层数:1层私下储藏室+1层地上储藏室+17层住宅+出屋面电梯间及机房设备间 防火设计建筑分类:一类

建筑耐火等级:地下为一级,地上为二级 防水等级:地下室、屋面防水等级均为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七度; 抗震等级:三级 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滨州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滨州高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同丰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滨州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

扬尘的主要类型

1、土壤风沙尘

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农田、裸露山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除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外,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不但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有时甚至会波及华南的部分城市,已成为春季的重要源类。

2、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邻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

②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和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

③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

④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 ⑤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

⑥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

⑦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

⑧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4、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工业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第四章

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土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1)道路两侧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注意消灭裸露地面,如树坑、草皮稀疏等,减少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尘源。

(2)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硬化,或定期施洒粉尘抑制剂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

(3)禁止随意开挖,尽量避免道路开挖。应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施工期限。道路两侧的施工行为,亦须减少填挖土方,缩短工期,同时承担施工点附近路段的保洁和清洗责任。

(4)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撤或泄漏。出入施工工地的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车轮及车身。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1工程建设阶段

(1)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 5 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工程建设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5)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 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 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 植被绿化; ④ 定期洒水;

⑤ 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 ⑥定期喷洒抑尘剂。

(6)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 闭车斗。

(7)工程建设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8)工程建设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9)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10)若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则必须提出替代防治措施,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2.2 工程装饰阶段

(1)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施工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施工期间,一般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4)施工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堆积(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形成的扬尘。堆场扬尘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1)采取密闭存储措施。这主要针对原料堆,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风蚀作用。

(2)堆场露天装卸作业,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3)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物料堆,必要时进行喷淋。

(4)临时性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高于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的围挡;应当定期洒水、喷洒稳定剂。

第五章

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1、建立和健全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网络。

2、土方开挖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4、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围档应从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围档。

5、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坚实平稳不扬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7、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8、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完成清运。

9、工程存在降水时,会产生大量的泥浆,在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设置专用的沉淀池及有序排放泥浆水的沟、槽。建筑废水必须做到二级 9 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池应经常清污,以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0、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应当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不污染环境。

11、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12、施工单位应监督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1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4、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保持干净,出场时尾部放料口应收到位。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

争取确保市级文明工地。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1、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必须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2、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月报和安全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3、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

(1)工程开工前,列出该工程扬尘污染源的清单,及预控措施等。(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4)在首次监理工作例会上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2、工程施工前检查:(1)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员岗位证的持证情况。(2)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

(3)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施工机械是否持有安全年检证,并对其进行核对。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以口头和书面资料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遇到下列情况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而擅自使用时。(3)擅自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5)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施工前预控:

(1)全面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大决策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掌握。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安排工作,落实责任。

(2)设专职安全监理员

目前,人们对施工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作业,毫无疑问将带来一定的噪音、粉尘、甚至污水排放等,势必给施工沿线(包括施工人员本身)带来影响,以往类似工程中,传统的监理监管模式,由于监管安全文明 13 的监理员往往要兼管负责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往往带来很大的约束,工作力度大打折扣。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将在该工程中落实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该监理员经过安全培训,又熟悉监理业务,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对口工作,因此容易发现一些工程施工时安全隐患,便于加大该方面工作力度,以取得更好的监理实效。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将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作为监理督促、约束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 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除做好以上几点工作,监理过程中,将从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几方面控制,强调施工前预控,重点抓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重视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完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批复的《施工方案》实施。

(5)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

(6)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检查土方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装运过程中的保洁工作。(2)检查出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出料口是否放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处的管理情况及外运情况。(4)检查施工便道的保洁情况。(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排水情况。

5.扬尘治理方案 篇五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2年冬季以来,我省多地连续遭遇雾霾天气,给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施工扬尘是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之一,治理施工扬尘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对于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十分重要,各各建设单位、施工的单位、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职责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要做到工作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一)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施工扬尘具体措施,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拨付。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照的土方、运渣车辆进行土方开挖和渣土运输。

(二)施工企业对本单位施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三)监理企业应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要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落实保障措施,强化扬尘治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突出抓好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做到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现场围挡与大门。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安全、牢固、美观、亮化的要求。鼓励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施工现场大门口应美观规范,设立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不破损、不污染,正立面要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内容的条幅。

(二)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土方必须进行覆盖,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绿化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三)场内绿化。大型公建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裸露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并作为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的一项必备条件。

(四)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底盘和车轮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县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

(五)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六)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围挡应连续设置且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不得低于1.8米。施工现场围挡由设置单位进行维护,保持围挡完整、清洁、美化、无破损。围挡应做美化处理,喷涂安全、文明施工标语,禁止张贴、涂写垃圾广告。大门口处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经清洗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道路污染。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设置专人定期洒水,防止扬尘。现场要设置临时或移动式厕所,并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

(七)装修工程。施工装修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凡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等物料、脚手架拆除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大量扬尘污染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八)拆除工程。临街主要道路和生活区拆除房屋必须进行2.5 m以上封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应当设置密目网,实施封闭拆除。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水源和洒水设施,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以抑减扬尘。确因喷淋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产生安全隐患的须经企业聘请拆除施工专家审查同意,可采取其它降尘措施。房屋拆除中的旧料、废砖、渣土、杂物等必须集中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档外堆放,并采取洒水、密封或遮盖等措施,做到及时清运。风力达4级及以上时,应停止拆除施工。房屋拆除完工的待建工地应及时移交建设方,暂不移交或暂不建设的空旷场地应设置砖砌围墙,并进行简易绿化,或者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防止风吹产生扬尘。

(九)施工废水排放和噪音治理。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严禁污水未经处理溢流到临街路面或直接排入城县管网。施工现场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防护棚内操作。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进行振捣、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施工作业,中、高考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四、完善扬尘治理的应急措施

各建设单位、施工的单位应制定治理建筑施工扬尘应急预案,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一旦遇到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要及时通知,要求本企业内承建的在建工程停止现场从事土方施工作业。当预测有可能出现沙尘、雾霾天气时,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防范准备工作。应急方案启动后,施工企业应对施工现场土方、裸露地面进行洒水、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并停止所有土方作业和建筑渣土运输。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底前)。各建设单位、施工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切实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实处。

具体实施方案于2013年5月3日前上报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办。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3年5月1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项目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我局将扬尘治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不定期对本辖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企业承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县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单位、施工的单位、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本企业承建项目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脏乱差或者扬尘严重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施工现场,一律停工整改,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实效。

(二)保障资金投入。施工企业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擅自挪用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扬尘治理监理计划 篇六

1.1 项目名称:联发·乾景广场35#-39#楼、50#-53#楼、55#-63#楼及地下室工程

1.2 建设地点:桂林市站前路北侧春江路西侧 1.3 建设单位:联发集团桂林联盛置业有限公司 1.4 设计单位: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1.5 施工单位: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 项目结构及建筑功能要求:

1.6.1建设规模:为地上17层,地下1层,总高度53.9m。总建筑面积约90678.52平方米。

1.6.2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1.6.3抗震设防烈度:六度;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 1.6.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1.6.5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1.6.6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1.6.7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

二、扬尘治理的范围

2.1 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2 现场硬地坪施工; 2.3 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2.4 混凝土使用; 2.5 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2.6 砂浆的使用; 2.7 建筑垃圾处理; 2.8 生活垃圾处理;

2.9 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2.10 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2.11 木工房管理;

2.12 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三、扬尘治理监理的内容

3.1 建立扬尘治理工作小组及人员任命,日常检查现场小组人员到岗,履岗,定期考核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

6.1.5 室内、楼层内施工时同样要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对楼层内、室内的建筑垃圾应当采用袋装的方式清运,便于运输和控制扬尘,严禁将垃圾从楼层上向下倾倒。

6.2 技术管理:

6.2.1 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场地,应硬化处理,施工道路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厚度在10厘米以上。

6.2.2 木制品加工时应在库房内进行,并及时将木屑清扫在密封容器内或袋内,破碎混凝土、切割大理石和砖块,模板周转清理等作业时应采用湿用业。

6.2.3 脚手架、平台等部位设施上的垃圾严禁用翻竹笆、吹尘等方法来清除垃圾,应当先洒水后清理、拆除脚手架、平台等设施时应当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

6.2.4 脚手架等部位使用的密目网原则上三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如果密目网上的积尘严重时应及时清理。

6.3 设施管理:

6.3.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定人对沉淀池、沟槽进行清理,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沟现象,杜绝随意排放。

6.3.2 泥浆排放必须做到三级沉淀排放,达到沉淀要求后才能排 放到市政管网。

6.3.3 现场的材料堆放应采取防尘措施(覆盖密目网、洒水等)。

6.3.4 对特别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堆放在密闭的库房内,装卸时做到轻放、轻装、轻卸。

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发·乾景项目监理部

7.扬尘治理费用台账 篇七

一、已投入费用1、2、3、防尘网:80卷*50元/卷=4000元

整理土方、砂(配合扬尘治理)人工费和机械费:2000元 工地公共部分分摊:10000元

小计:16000元整。

二、拟投入费用1、2、3、4、防尘网:100卷*220元/卷=22000元

库房(暂按4个):400㎡*200元/㎡=80000元 地面硬化:800㎡*50元/㎡=40000元 工地公共部分分摊:10000元

小计152000元整。

三、后续持续投入1、2、3、人工:约20000元

(材料、机械)维护:约10000元 分摊:约40000元

小计:70000元整。总计:17.5万元整。

8.扬尘治理办法 篇八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改善“两个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优化城市生活环境,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冀建城[2013]6号)及《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沧建[2013]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我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各子公司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有效的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由于施工对市民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调度,按职责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对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及措施的落实,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

2、分公司对其所属项目工程的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分公司必须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组织机构,编制分公司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并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检查监督办法,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正确使用,禁止克扣挪用文明施工措施费。

3、项目部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扬尘治理工作管理制度。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的维护工作。

三、扬尘治理措施

分公司要对扬尘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抓好裸露土方的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的存放遮盖、扬尘治理的宣传等重点环节的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的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治理,标本兼治。具体如下:

1、施工现场围挡。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沿工程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美观,外立面采用标语、自身广告、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比例不得低于20%。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净高不小于4米。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无破损,正立面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内容的标语。

2、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办公室、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地区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大型公建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裸露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建筑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

3、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毗邻城镇规划主干道的项目,大门出入口处须设置车辆冲洗设备,严禁将施工现场的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用覆盖措施避免撒漏。市区工程及各县(市、区)创建安全工地的项目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设施。

4、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挂设定型化标牌,堆放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

5、装修工程。施工装修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严禁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6、市区工程项目。市区开工项目,都要按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组织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一卡通”门禁系统,实行人车分流。完善视频监控系统,根据施工现场的自身情况设施监控摄像机,塔机顶部应该安装具有防水、防尘、云台控制功能,光学变焦20倍以上的室外球型摄像头,并实现对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视频信息实时传输。工地出入口处应加装摄像头,对进出工地的建筑垃圾及土石方进行实时监控。

7、市政工程。市区主要道路两侧、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围挡应连续设置且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施工不得低于1.8米。施工现场围挡需实时进行维护,保持围挡完整、清洁美观。

8、在提交集团生产安全部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包含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方案须由项目技术经理编制,经由子公司技术经理审核,最终交集团公司总工审批。各级审查人员对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

四、扬尘治理应急措施

集团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制订治理建筑施工扬尘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工程当地的气象信息,一旦遇到4级以上大风天气,所在区域在建工程要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当预测有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土方、裸露地面进行洒水、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并停止所有土方作业和建筑渣土运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各子公司要积极组织对其辖范围内建筑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认真落实扬尘治理的各项保障措施。对施工现场脏乱差或者扬尘严重的工程项目,要一律责令进行停工整顿。治理情况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2、抓好源头管控。加强对项目部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的教育,提高管理及施工人员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集团公司需严格工程备案前的专项方案的审批工作,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放在主要位置,做到无方案坚决不施工。

3、保障资金投入。项目部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的费用优先予以保证,确保专款专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需随时组织现场检查,监督措施费用的使用。

4、严格制度考核及奖惩。集团公司将对各分公司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组织专项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分公司将在月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评分。

六、工作安排

1、动员及任务部署阶段(时间节点)。集团公司集中进行《大元建业集团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大元建业集团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考核制度》进行宣传部署。各分公司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依照两文件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2、集中整治、检查阶段(时间节点)。各项目部对工程现场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分公司工程部要将扬尘治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管辖项目进行定期的检查。集团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控,并对项目进行抽查。

9.扬尘治理 篇九

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纬七西路

(建华路-经八路)工程施工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包头市新都市区纬七西路(建华路~经八路)污水、雨水、给水、道路及人行道绿化硬化工程,预计造价19336853.96元。本工程位于210国道以西,建华路以东,110国道以南,哈屯高勒路以北,新都市区纬七西路(建华路~经八路)工程,起点为建华路路边,终点至经八路,道路设计长度1465.835m,修建长度为1465.835m,车行道宽度18m,道路修建面积29012.9㎡。污水管线修建长度1556.6m,管径为D500~D700预应力钢筋砼Ⅱ级管。雨水管线修建长度1483m,管径为D800普通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管。道路两侧硬化各铺3.3m宽人行便道,硬化面积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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