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河湖联合执法机制(精选6篇)
1.建立河湖联合执法机制 篇一
县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方案
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对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家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建立全县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动任务目标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提高服务和管理效能,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联动各方职责
(一)县房管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对物业招投标、专项维修资金和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房屋质量安全、装饰装修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1、对物业企业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或未办理退出手续、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未按规定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及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6、制止和查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行为;制止和查处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行为;
7、对开发建设单位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的行为进行查处;
8、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9、联合相关部门调解处理因上述内容引起的矛盾纠纷。
(二)县城管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供暖、供气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1、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开门、开窗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在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以及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物体表面张贴广告、涂写刻画广告性文字、图案以及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影响城镇容貌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占用、破坏绿化用地和设施建造车位或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6、对擅自损坏、修剪、砍伐花草树木或破坏、改变绿化用途、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7、制止和查处擅自拆改供暖、供气管道和设施等危害建筑安全的行为;
8、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9、调解处理因上述内容引起的矛盾纠纷。
(三)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秩序维护人员开展安全防范,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消防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消防、流动人口、车辆停放进行监督管理。
1、对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2、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3、对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严重干扰周围居民及其他业主正常生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对破坏业主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他公私财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停放大型客车、货车和油罐车(危化品车),违规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予以及时拖离和查处;
6、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7、对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涉毒、涉黄、恐吓、盗窃、抢劫、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8、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落实登记备案、保安员考核发证、着装整治等保安监管措施,对违反保安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县规划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工程及各类配套建筑的规划设计及调整变更的监督管理。
1、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工程及各类配套建筑的审查、审批和批后管理;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审批后、竣工规划验收前的建设项目(工程)进行批后跟踪管理;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移交县城市管理局。
(五)县环保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排污、噪声、辐射、环境污染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架设大功率电力设施、大功率发射装置以及安装其他辐射、放射源等造成辐射污染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2、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3、调解处理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六)县物价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工作,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对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低于服务等级要求提供服务并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6、依法受理相关价格举报投诉,查处价格举报案件;
7、对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县市场监管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经营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计量装置的安全运营,对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注册登记审核,按职责分工对其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1、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和电表、水表等各类计量装置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定期对住宅小区内电梯进行技术性安全检查,对超期未检、不按规定维保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修单位超资质或无资质维保、维修行为进行查处;
3、出现电梯损坏、停运、关人、夹人、坠落等事故后,会同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生产厂家、物业服务企业等责任单位对问题原因及责任进行认定;
4、对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电梯维保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接到故障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应急救援措施的行为;对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行为进行查处;
6、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由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卫生计生、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依法监管;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许可审批部门依法监管;
7、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应获审批但未获审批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由相关审批部门依法监督查处;
8、对各类虚假广告,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八)专业经营单位: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直供,其费用的收取应由专业经营单位收取,委托物业公司代管的应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九)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发现小区内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采取劝告、制止措施,劝告、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执法工作。
三、联动工作机制
(一)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房管局负责业务指导,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环保局、物价局、规划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建立物业管理执法快速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职责范围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居民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对居民涉及物业管理的各类举报和投诉,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解决;属于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解决,确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对拒不改正的要向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各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应立即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派员处理;对于涉及多个执法部门的疑难问题,由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三)加强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从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重要性,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夯实工作责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查处理,并将物业管理执法联动工作情况纳入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考核。
2.建立河湖联合执法机制 篇二
1 法律法规的学习是路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建立的前提
当今社会是法治时代, 对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是依法治路的前提,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山东省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 公路管理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 既给公路执法提供了可循之规, 又给路政执法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 只有建立和完善路政执法培训长效机制, 不断增强路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国, 提高准确掌握和运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能力, 才能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政执法, 更好地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建立路政执法人员长效培训机制, 要注重路政法治建设。一是要更加关注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培训启迪执法人员树立与工作任务相一致的观念, 逐步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的培训理念, 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结合实践中所发生的案例, 讲解路政法律知识, 可以邀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对法学理论进行深入的擅述和剖析, 让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并加以运用, 更好的用法律武器保护路产路权。二是要更加关注执法队伍现实的法律需求。可以通过调研、问卷等方式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具体法律的需求, 寻找薄弱环节, 有针对性的确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从而提高培训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三是要更加关注执法人员岗位需求。在制定培训内容时, 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活力, 培训可以针对职称考试或者获取执法证件培训之类的项目, 使每位职工都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价值, 提高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针对法学理论的学习, 培训班要注重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既有行政理论, 又有实践案例。通过分析案例, 不但能使授课内容更加生动、具体, 更加加深对路政执法理论的理解, 而且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对于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 还要坚持三个原则, 首先是长期性原则。只有长期性的培训才能使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二是系统性原则。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应当有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既要面面俱到, 又要突出重点;三是实用性原则。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哪些法律法规条款, 就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2 培养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 促使其树立服务于民的思想定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民群众的出行方式越来越便捷, 旅游、休闲、度假等通过自驾车出行的比例大幅增加, 这就直接导致路政执法的服务对象更加广泛, 而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 对于路政执法的评判标准也越来越高, 除了保证公路通畅的要求外, 在此基础上, 还增加了安全、快速、舒适、便捷等更高层次要求。
建立和完善路政执法培训长效机制, 是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形象的根本途径。路政执法作为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体现着公路行业在社会上的形象, 关系到公路系统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
对于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要注重培养其服务者的思想意识, 推进路政执法观念的变革, 中央提出打造服务型政府, 并全力推广这一执政理念, 而公路路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路政系统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的这一决定, 路政执法要贯彻三个代表的精神, 坚持执政为民, 公路执法权是人民群众赋予的, 一定要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 做到以路政执法权力来惠民、便民,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的出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路政执法人员, 必须要有能力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 把对自身的定位从传统的管理者, 转化到服务者上来, 做到执法为民, 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必须要加强其服务意识, 提高其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这也是路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公路路政执法长效培训机制要重视增强路政执法人员的公仆意识, 不仅使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也使其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产生质的飞跃。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 经济腾飞对公路网络要求越来越严格, 人民群众对提高公路路政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 “以人为本, 以车为本”是对路政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只有建立和完善路政执法培训长效机制, 树立路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 提高路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 才能真正打造让领导放心、让同事信赖、让群众满意的高水平执法队伍, 逐步达到“人、车、路”的和谐统一。
3 重视路政执法方式方法的培训
一是培养路政执法人员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能力。现代科技成果在公路路政执法中的广泛应用, 可以为公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机制, 要与时俱进,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作用。培训机制应当重视并大力推行便民执法和人性化执法。重视政务公开, 通过设立政务大厅、网上办公、设立举报中心等新举措, 及时获取路面信息, 提高工作效率, 探索成立路网运行调度中心, 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使公路路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培训机制还要重视新闻媒体覆盖面大、传播速度快的特点, 着重加强信息化培训, 促使路政服务信息网的建立, 在气候条件不利的情况下, 通过广播、网络等形式, 及时向社会公布路况信息, 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培训机制还要注重引导路政部门对服务内容进行升级, 适时增加信息查询、应急救援、安全保障、交通调度等新的服务项目。充分重视并发挥路政服务热线96660的作用, 及时解决车辆在公路上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要培养路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能力。培训机制要把“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政执法”作为规范公路行政执法行为的根本要求, 路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 就是要改变以往路政人员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 促使路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 通过开展调研等方式不断摸索路政服务的方法和思路, 总结经验和教训, 全面提高路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能力, 作为路政行政执法人员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增强上进心和责任感, 更加努力地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跟得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在保证公路通畅的基础上, 追求安全、快速、舒适、便捷等更高层次要求。
三是培养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当今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形势下, 执法人员的作风建设有着突出重要的地位, 培训机制要重视路政执法人员良好工作作风的培养, 作风能够决定事业的成败, 好的作风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源, 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这种精神力量可以转化为丰硕的物质果实, 作风就是凝聚力, 作风优良的路政执法队伍, 有着极强的凝聚力, 否则就如同一盘散沙, 无法发挥其原有的力量。
3.建立河湖联合执法机制 篇三
根据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环保、海关、质检部门将及时相互通报有关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及涉嫌境外固体废物非法向我国转移等相关信息和情报。
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促进环保、海关、质检三部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率,进一步强化对走私进口固体废物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工信部节能司贯彻落实清洁生产规划
2月24日,节能司在河南开封市召开省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清洁生产工作的处级领导座谈会,贯彻落实《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科技部社发司的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对《规划》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就贯彻落实《规划》提出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清洁生产的内涵和本质,更加关注源头预防和过程削减;二是要紧紧围绕技术进步这一工作主线,推动清洁生产技术优化升级;三是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认真挖掘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内在动力;四是要由以清洁生产审核为主向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应用为主转变,加强清洁生产政策与有关政策的协同配合,建立共同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机制;五是要进一步宣传贯彻《规划》,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将规划任务目标分解到地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抓好规划落实工作。
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目录出台
工信部近期公布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目录》共6大类95项技术,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技术13项,废旧轮胎橡胶技术23项,废旧金属和废玻璃技术18项,废塑料和废纺织品技术18项,建筑和农林废弃物技术11项,废纸张及其他技术12项。
其中,废旧轮胎橡胶技术包括预硫化翻新轮胎装备与技术、高值化旧轮胎环形预硫化翻新成套装备及关键技术、预硫化胎面胶与翻新轮胎技术、工程机械巨型轮胎翻新技术、轮胎翻新无模硫化新工艺和胎面新型材料技术、新型再生胶生产技术、特级塑化橡胶技术、高强无味环保型再生胶技术、分解法生产无臭味再生胶技术、丁基橡胶高温连续再生工艺技术、双动力无轴输送废橡胶连续再生(脱硫)装置及技术、废旧钢丝子午轮胎再生循环利用自动化生产技术、LZ模块集成控制常温法废轮胎精细胶粉生产技术、废胎面胶粉在翻胎胎面胶中的应用技术等。
废塑料和废纺织品技术包括废弃塑料常压裂解燃油设备及技术、废塑料低温裂解油化成套装备及技术、利用焦化工艺规模化处理城市垃圾废塑料技术、纤维—塑料复合板及深加工生产工艺技术、利用废旧塑料制备环保型塑木建材技术、废塑料生产薄钢板防护材料技术、废弃聚酯资源的回收利用技术等。
华东地区地区集聚了以宝钢、沙钢、南钢为代表的数十家钢铁生产加工企业,是我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年消耗废钢2500余万吨。钢产量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华东废钢供求状况是我国废钢行情走势的晴雨表。华东地区的废钢供求状况历来比较紧缺,钢厂间竞争十分激烈。从事废钢回收经营的大小商贸企业队伍庞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较强,这与华东钢铁企业众多有关,另外也与我国现阶段废钢资源不富裕相关联。
从2009年至2011年,废钢仍一直处于紧缺状态。数据显示,2009年华东地区粗钢占比为30.94%,而废钢消耗量占比只有26.86%,与粗钢增长率相比低4.08个百分点;2010年这一数值仍然表现为低2.84个百分点。
目前,华东地区废钢应用基础为2500万吨左右,三年后钢产量将增加2?000余万吨,届时低水平废钢应用也将达3000余万吨(小炼钢、翻砂铸造尚不在考虑范围)。因此,“十二五”期间,华东地区废钢供求状况难以改变紧缺状态。
废钢供求行情与钢铁业景气度紧密相关,也同世界经济走势,世界钢铁生产,我国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相关联,特别与今年的钢产量和钢材畅销程度相关联。
对于2012年一季度废钢行情,多数钢厂不看好。分析认为:市场需求不旺,废钢仍会延续元月份低迷走势。全国两会后或下半年,行情可能好转,并持续至三季度。四季度趋于常态,其间短期行情震荡不可避免。废钢价位的高低,取决于钢材价格走势,同时与生铁、矿石、焦炭等冶金炉料价格相互作用,互相衬托。
(林加冲)
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
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强化政策监管力度,2月24日,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要求银行推进绿色信贷,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
绿色信贷是金融机构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设立能源和环境准入条件,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无序发展的政策措施。
《指引》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一名高管人员及牵头管理部门,配备相应资源,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
在国家支持的绿色产业领域,银监会要求银行要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建立机制和流程,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从组织上确保绿色信贷的顺利实施。
根据银监会介绍,近年来许多银行建立了有效的绿色信贷促进机制和较为完善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通过应收账款抵押、清洁发展机制预期收益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扩大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融资来源,增强节能环保相关企业融资能力。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贷款余额已逾1.9万亿元。其中,工行环境友好及环保合格客户数量及贷款余额占全部境内公司客户数量及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保持在99.9%以上,投向绿色经济领域贷款余额合计达到5900亿元。截至2011年底,国开行环保及节能减排贷款余额6 583亿元,占该行贷款余额的12.7%。
在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方面,《指引》要求银行对对存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银行应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公开绿色信贷战略、政策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
《绿色信贷指引》的发布将对严控“两高一剩”、“落后产能”信贷投放,促进工业节能减排,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作用。
4.建立河湖联合执法机制 篇四
积极推进监管执法到位
“两费”停征后,标志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由“传统收费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创新执法体制机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必然要求。自 年以来,我们按照“树立一个观念、整合两个资源、开展三项改革、实行四个分离、强化五个重点、完善六项机制”的工作思路,建立了“统一指挥、反应快捷、高效协调,有机运转”的州、县、所三级联动执法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执法办案的整体功能,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树立“一个观念”,着力实现职能转型。观念决定行为,思想决定出路。我们以两费停收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观”,积极倡导“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努力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确立了“所所能执法,人人会办案”的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始终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监管作为第一职能,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把民生作为第一取向,把素质作为第一保障,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不
—1— 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信和谐、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秩序,努力实现科学监管促进科学发展,使队伍在履行职能与服从和服务大局中找准位臵,成功地把全系统从监管集贸市场转变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上来,实现了执法办案思想转变,有力推动了全系统行政执法办案工作。
二、整合“两个资源”,着力形成办案整体。执法办案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局将执法办案工作作为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创新执法办案模式,切实改革执法办案体制,整合执法办案资源,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效能。一是整合执法资源,成立经济检查支队。为强化和规范案件查办工作,按照服务与执法办案相分离的原则,州局成立了专门的执法办案机构——经济检查支队,专门负责辖区内一般程序案件的查处,作为案件办理的主力军和全系统案件的“中枢”机关,承担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组织、统一指导执法办案工作的责任,与各县局、工商所(分局)日常巡查管理、服务和案件办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上下联动、所队联动、所所联动的三级联动机制,有效整合了执法办案资源,形成了执法合力。二是整合监管资源,成立“12315”工作机构。为更好地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有机统一,成立了州、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站,承担调度
—2— 指挥各业务科(股)室以及全系统各级执法办案工作,各科室在履行监管职能中发现的案源及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指挥中心统一处臵指派,并协助配合案件查办工作。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做好对口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到“精其所精、长其所长”,实现办案监管双重到位。目前,全州共有12315工作机构53个,形成覆盖州、县、乡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网络。
三、开展“三项改革”,着力推进三级联动。为构建更为科学、合理、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我局对办案机制体制进行改革。一是进行“小局大所”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2002年,以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全系统开展了机构改革工作,按经济区域调整工商所布局,减少工商所数量,全州工商所由85个减少到44个,精减46%,其中设立工商分局15个,工商所29个。同时精简县局机关人员,充实基层工商所(分局),使工商所(分局)平均工作人员由原来的4至5人增加到10人以上,初步达到了“小局大所”的改革目标。并下放监管执法权限,使工商所(分局)查处的案件逐年上升。二是实行“分权适当、主辅结合”的执法办案改革,理顺内部执法体制。按照“监管执法相对分离,办案权限相对集中”的思路,建立了“捆绑式”的执法办案模式,即根据案件性质、违法主体、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等划分经济检查支队和县局及工商所
—3—(分局)的办案权限,由局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科、队、所结为一个统一的办案单位,各科、队、所既可独立办案,也可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作战,在全系统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协作的办案格局。三是进行“协作执法”改革,形成执法合力。高度重视内部与外部协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横向协作和纵向协作两种机制。横向协作,在外部主要是提升工作格局,将打击传销、食品安全监管等重要市场整治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纵向协作,在内部,实行系统内重大特大案件“统一指挥,上下联动,挂牌督办,交叉办案”,做到大要案件集中查处,一般案件分散调查。
四、实行“四个分离”,着力健全保障措施。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着手,加强对关键部位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对案件立案、调查、核审、执行实行“四个分离”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廉洁的问题。一是立案分离,理顺执法介入机制。对工商所(分局)片区监管巡查人员及执法业务科(股)室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或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等案源,经工商所长、执法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同意拟立案查处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保障执法介入的合法有效。二是调查取证分离,提高行政执法成效。相关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经批准立案后,经济检查支队根据相关业务科室的建议,结合执法办案人员的办案方向、执法特长等内容,合理调配执法人员,—4— 共同协商指定案件调查人员,充分发挥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和岗位优势。三是案件核审分离,保障执法程序完备。凡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必须经过法制机构核审(工商所实行法制员初审制度),未经核审不得处罚。案件调查结束后,法制机构对案件事实、搜集到的证据、办案调查程序、案件定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保障执法办案程序完备。四是处罚执行分离,推进依法行政。成立案件评审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批,对全局的执法案件负责统一审核把关,行使行政处罚决定权。
五、强化“五个重点”,着力拓展执法领域。
为进一步开阔监管视野,拓展监管层面,消除执法盲区,强化“五个重点”,切实拓展执法办案领域。一是强化办案领域的纵向延伸。由主要监管个体工商户向全面监管各类市场主体转变;由主要监管传统集贸市场向依法监管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转变;由监管面对面的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向监管远程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的转变。二是强化办案领域的横向扩展。由主要监管低端商品向监管高端商品转变;由主要查处简单、常规违法行为向复杂、新型违法行为转变;由主要监管内陆市场向兼顾边境市场转变。三是强化拓展案件的来源渠道。综合运用日常巡查、12315投诉举报、群众举报、以案带案等多种手段和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保护举报人制度,鼓励同业
—5— 人员和同行企业举报,有选择地深入走访相关重点行业,排查、挖掘、发现有关案源线索。四是强化执法办案的现代化。从2008年以来,全系统已推广应用了“工商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了州、县、所三级联网。该系统依托工商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综合业务系统、12315投诉举报系统等多个系统的数据库信息,将多重业务整合延伸到移动无线终端即智能手机,形成一个实时、动态的查询和监管平台,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执法工具,大大促进了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拓展执法办案空间。五是强化打破执法办案的地域辖区限制。成立联合执法组,从全系统抽调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骨干力量组成执法小组,根据执法办案工作的需要,深入到各县局进行异地交叉执法办案,打破地域辖区限制,形成竞争办案机制。同时建立通报制度,交织一张覆盖全州范围内的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的联合监督网,使监管不留盲点和死角。
六、完善“六项机制”,着力保障执法办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近年来,我局积极构建行政执法指挥体系,不断强化执法办案工作,建立完善了“六项机制”,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确保了查办案件高质量。一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管理,建立案件督办、通报反馈制度。通过对案件线索、立(销)案控管、大要案登记、督办、核查、—6— 通报等全程监控措施,按照“谁过错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执法责任制,具体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形成了责权明确、上下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案源举报机制。在州局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同时,在农村广泛建立了消费维权组织,已建立消协分会102个,消费维权站、12315联络站1033个。依托消费维权体系,在快捷高效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及举报的同时加大办案力度,年均办理此类案件1200余件,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又扩大了案源。三是建立“12315”快速反应机制。对“1231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12315”申诉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在接诉后必须尽快到达事发地,按照“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方针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查处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章行为,加大了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自中心成立两年来,共接到消费者和群众的咨询、申诉(投诉)和举报共57136件(次),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案件22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6.56万元,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和好评。四是建立查办案件回访工作机制。主要由法制、监察机构实施案后回访:一方面检查当事人的整改情况,延伸对企业的罚后监管与服务,宣传法律知识,改进企业管理;另一方面听取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反映,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努力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指
—7— 导的统一,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的统一。五是建立案件考评考核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州局将全年的执法办案工作目标统一考核到各县局,根据各县局的案件查办情况、案件比例构成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案件质量、基础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六是建立执法办案培训制度。以开展执法办案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采取集中授课、个案评析、以会代训、座谈交流、实战培训、实地培训、个案指导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努力培育一批执法办案能手,激发执法办案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执法办案队伍综合素质。
我局通过不断完善三级联动执法办案机制,加强了法制建设,促进了依法行政,形成了可喜的执法办案工作局面。自 年以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连创新高,罚没款连年持续上升,从 年全州 余万元罚没款逐年攀升到 年的 万元,个案罚款也突破了百万元大关。截止 年底,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件,罚没款 万元,无论是在案件数量、罚没数额还是办案领域上,都实现了历史性的新突破。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办案速度上有突破,突出一个“快”字,立案快、调查处理快、结案快。二是在办案质量上有较大突破,积案、销案数量比往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三是在案件种类上有所突破,适用法律法规范围逐渐扩大,所办案件除无照经营外,反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传销、假冒农资、保护野生动物等类型的案件都有不同程度
—8— 的增加。四是在处罚力度上有突破,个案罚没款量罚有度、过罚相当,今年查办的万元案件有较大幅度增长。五是在查找案源上有所突破,除在经常性的市场巡查中发现案源外,开始对大型商场、网上交易等重点交易场所逐步介入,使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今后,我们将以完善三级联动执法办案机制为新起点,按照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和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继续拓宽执法领域、提升办案水平,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努力使我局执法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5.建立河湖联合执法机制 篇五
摘 要: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立业之基,行政执法监督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坚实保障。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三局合一”新的监管体制下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试从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新体制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高度定位和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对策等方面,思考研究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关键词: 市场监管部门 行政执法 监督机制 思考对策
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立业之基,行政执法监督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坚实保障。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的调整、职能合并和人员整合,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三局合一”新的监管体制下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监督体系尚未统一。体制调整后,县区工商、食药监、质监三部门进行合并,成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但新成立 的市场监管部门仍然履行原工商、食药监、质监执法职能,适用三部门各自的法律、法规。整合前,工商、食药监和质监各机构原来的执法模式自成体系,且运行多年,整合成一个单位后,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统一等问题凸现出来。行政执法监督目的在于维护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尚未统一,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难以履行到位
2、监督形式过于单一。以前行政执法监督形式主要是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即通过案件评查等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从主体、证据、定性、适用法律、处罚适当性及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督审查,但是“三合一”后的市场监管部门对行政许可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行为还没有找到可靠有效的监督手段。
3、监督合力难以形成。在行政执法监督合力的形成上,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主要由纪检、督查、人事、法制等多个部门负责,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形成单个部门管事不管人或管人不管事的现状,对于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执法违规问题,往往点到为止,对违规人员的追责不到位。由于无法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从而也使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4、监督公正有所削弱。市场执法监管体制调整后,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由于人、财、物管理权的减弱和消失,对下监督的力度有所削弱。因体制变化,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任务可能会频繁和加重,市场监管部门将承担更多的综合性的工作,越位、错位问题愈加严重。另外,不正当竞争等逐渐成为执法办案的主领域,大多涉及垄断行业、大中型企业,甚至是地方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划归地方管理后,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相关案件的查处愈加困难,易导致监管弱化。
5、监督内容有待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否全面平衡、恰当合理,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监督的成效。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监督重心的确立上存在一些误区:一是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大多数监督机构往往习惯于把监督重心放在执法的实体问题上,而对办案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一般不会做过多的探究。二是重合法性监督,轻合理性监督。监督机构首要关注的往往是执法权的行使是否具有合法性,而对该行为是否合理、公正,则认为这是属于自由裁量权范畴而不必过多监督,或感到不便监督。三是重事后监督,事前和事中监督不够。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主要是事后的审核把关和执法检查考评,而事前的执法决策监督和事中的执法过程监督被忽略,缺乏对执法整体过程的动态监督制度。四是重对事的监督而忽略对人的监督。每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大量执法问题,但被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却寥寥无几。这种重视执法行为的监督而忽视对行为人责任追 究的监督方式,不但不能有效地纠正已发生的执法过错行为,反而使有些行政执法人员产生“监督无效论”的错误认识,助长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行政执法监督法律体系不完备,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相对滞后等因素,也是影响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效果的重要原因,是今后在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同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新体制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高度定位
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是顺应改革的必然举措。经济是社会的基础,市场监管部门与经济生活、市场秩序直接关联,与经营者、消费者市场交易双方休戚相关,是政府推动法治建设的“风向标”“民情站”。可以说,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生命线,市场监管的核心就是“执法”这两个字。针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特点,笔者认为,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法律的遵从度,应当从行政执法的实践入手,将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融入工作实际。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和谐监管等方面虽然都做出了一些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市场监管部门在机构调整、职能重组等改革举措方面总是充当先行者的角色,而法律的修改滞后,市场监督执法实践亟待规范,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加强和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对不足之处应有清醒的认识并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积 极应对。
随着市场监管体制的调整、职能的整合和人员的合并,“三局合一”新的体制下,必然带来行政执法权的相对集中,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达上千,如此众多的行政权力集中在一起,愈加彰显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性。而且,在机构合并之前,工商、食药、质监三个部门的执法都有各自的内设程序,其特殊性相对突出。合并之后,特性必须寓于共性之中。新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求应通过《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律来统一与整合这三个部门的执法行为规范,防止政出多门,做法不一,以整体形象展示在世人面前。
市场监督管理涉及企业准入、市场秩序、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老百姓的衣食住行,都与之相关。改革开放以来,这些领域事故频发。不少事故或多或少与监管执法的缺位与失职有关,也就是牺牲了依法行政而付出的代价。基层执法人员普遍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过程过于简单随意,这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欠缺的表现。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这种速成式的短时间培训,推动了行政执法队伍知识的更新,开阔了思路,对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认识必然有质的提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机制是行为的规范,能否建立和完善新体制下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决定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需应当从领导干部抓起。党的十八大以来,掀起了反腐风暴,各种腐败现象触目惊心。腐败的背后,都有法与纪的缺位,都有逾越法律甚至凌驾法律的现象。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行政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新机制也不置身事外,应当从领导干部抓起。
现今社会,教育相当普及,不少领导干部的文化程度比较高,法律知识也不欠缺,但是,由于规范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有人治的因素,形成“人治”的通道畅通,“法治”的通道不畅,这样产生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个人独断性,领导的行政执法监督思维导向偏移,必然无法以依法行政凝聚团体的共识,无法形成忠于依法行政的法律生态。
市场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行政权力也相对集中,其领导干部执法监督思维的养成,尤为重要。身正影子才不斜,一个单位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敬畏法律,遵从法治,上行下效,这个单位依法行政自然是立竿见影。因此,领导干部应养成行政执法监督的思维,做到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执法人员,上上下下,层层级级,在利益复杂化、社会多元化、体制新改革的新常态下,不断建立和完 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都能严格依法行政。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以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石。作为市场监督管理战线上的一员,笔者认为,在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教育,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的同时,应坚持以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石和标准,始终把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融入市场监督管理各项职能工作中。
一是坚持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服务壮大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深化工商登记制度、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进登记便利化,整合规范原分属工商、食药、质监三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政策红利;积极探索并联审批,集群登记,企业托管登记,让改革更接地气;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油助力。
二是坚持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规范诚信的经营环境。保持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违规违法行为严罚重处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力衔接,做到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创新举措,制订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切实有效的执法监管机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举全局之力抓安全、保安全。
三是坚持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为市场监管执法者,必 须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权益的宗旨,进一步整合12331、12315、12365三个平台,完善接诉处置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将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成集民意反馈、舆情监控、风险预判、消费警示、决策参考五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利用这个平台搭建起政府与老百姓沟通的桥梁。同时,把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社会的“减压阀”。
四是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力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信用监管,扩大信用平台的公众化,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完善监管机制,推行监管“双随机”,随机抽查企业、随机委派执法人员,增强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大公平交易执法,破除行业垄断,打破行业壁垒,为非公经济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创造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聚焦重点领域,确保食品、药品、餐饮和高危行业生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对策
1、牢固树立正确的行政执法监督理念。没有树立正确的行政执法监督观念是行政执法监督效果不佳的最主要因素,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首先应从观念层面入手,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教育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重要性认识,提高执法人员自觉 接受监督的意识。市场监管部门应采用各种方式,有计划的、经常性的对包括部门领导在内的全体干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具体包括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教育培训和考核,及执法业务培训中有监督内容的培训考核。通过培训考核,使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全体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崇尚法律、忠于法律,坚持执法为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着力形成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合力。行政执法监督是全局性的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从全局的高度考虑问题,形成各个监督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统一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要改变以事为主的监督方法,把监督事与监督人紧密结合,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对经督查确实存在执法过错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执法过错责任。可以断言,追究一个“责任人”要比监督多起案件的实际成效明显。对有违法失职行为的监督人员也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使监督者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3、切实维护公正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手段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一方面可以通过实行执法监督函告制度防止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履 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发现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纠正意见,并发出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其及时纠正,必要时可以直接作出纠正的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形式防范系统性、区域性执法风险以及克服地方政府干扰、干预行政执法。如发现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存在普遍性问题或者区域性风险,可以向执法部门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或者行政执法活动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等情形干扰、干预的,可以向执法监督部门报告,执法监督部门应当予以协调,必要时可以采取向地方政府通报情况等方式予以处理。这样通过部门联动,来指导、帮助执法人员减少执法办案阻力;另一方面就是防止和防范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避免出现体制调整过程中执法不力、市场秩序混乱的情形。
4、不断完善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一是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实践中使用频次较高、范围较大、效果较好、比较成熟的制度。一方面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主体合法性,事实是否清楚、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是否经过法制核审,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罚缴有无分离,是否符合案件办理期限要求,案卷的书写、制作、装订是否规范等。另一方面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包 括实施许可主体的合法性,行政许可项目的合法性,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受理核准、告知、履行期限等程序是否合规,案卷书写、制作、装订是否规范等。二是要加大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审查和问责力度。对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案件,即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行政执法案卷必须全部进行评查,以加大问责力度。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能够更好地解决同案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等问题,降低了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风险。
6.建立河湖联合执法机制 篇六
首先,要尊重别人。在思想上要真正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观念,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百”工程,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以应有的人格上的尊重,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应予以应有的理解,通过换位思考,站在管理相对人或者第三者的立场上,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做出客观的评判。其次,要尊重自己。在执法形象上要做到形象端正、严谨的体、不卑不亢。在执法过程中要具备起码的礼节礼貌,发生争执时,要保持良好的风度,时刻注意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尊严,不可逞一时之气,损坏整个城管部门的形象。
再次,公平、公正是执法机关的生命和灵魂,是树立威信的根本的保障。在执法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办人情案、关系案,放任违章行为,说到底就是执法部门公信力的自我贬值。所以要采取一切措施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顶住压力,敢于碰“硬”,通过一系列的强力手段,真正体现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最后,队伍的凝聚力是树立执法威信的内在要求。在城管队伍内部的作风建设上,应着重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形成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一支具有影响力的队伍首先是一支团结向上的队伍,只有发挥出整个城管队伍的整体合力,才能壮大城管的声威、营造城管的气势,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克服各种障碍,取得最大的成就。
城管执法机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从点点滴滴做起,要从每一个执法人员自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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