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共10篇)
1.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篇一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考核评比办法
1.0 检查考评目的
通过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组对物业管理处服务过程的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确保所有的服务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促使物业管理处认真履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而改善中铁大厦形象。
2.0 检查考评范围
覆盖物业管理处所有岗位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服务工作。
3.0 检查考评方法
3.1 质量检查考评共分为两级:一级检查考评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组的季检考评(一般季末进行);二级检查考评为物业管理处的自我检查考评(物业自检的范围、责任、相关要求、存在问题的处理等由物业管理处自定)。
3.2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组季检实施计划抽样检查考评。
3.3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组的季检采用资料查核、现场验证打分、询问用户等方法进行。
4.0 检查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的标准依据《一级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标准》、结合中铁大厦实际制定。该标准基本满足中铁大厦各住户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检查考评工作应执行该标准(见<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
5.0季检及其相关的评定方法
5.1 组织形式:
检查考评组由集团公司机关有关部室派员<三至五人,一般从公司办公室、工会工作部、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抽员>组成,也可由其他部门轮流担任。检查考评工作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考评组成员对物业服务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查考评组组长负责季检工作的组织、沟通及编写总报告等工作。
5.2 责权
5.2.1 检查考评组有权按检查考评计划对相关范围进行检查考评,依据检查记录发放整改通知单。
5.2.2 检查考评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物业公司填写《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并予以验证。
5.2.3 检查考评组有责任向物业管理处阐明不符合要求项的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5.2.4 检查考评组有责任对物业管理处的自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5.2.5 检查考评组有责任向有关部门(含租户)通报检查考评结果。5.2.6 检查考评组成员有责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敷衍了事。
5.3 检查考评方式
5.3.1 季检采用计划性检查考评和日常的随机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3.2各项目检查考评人在检查考评前应确定检查考评测试点 5.4 检查考评内容
5.4.1考评组检查考评须依据《评分标准》所列内容,临时决定当季测试点的具体内容。如无特殊,各季度测试的内容不应雷同。每次测试内容不得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处。
5.5 检查考评结果的评定
5.5.1 物业管理处服务质量的综合评定
5.5.1.1 根据《评分标准》所列标准要求和评分细则,对物业管理处当季服务质量评定级别分为:
优秀(90分<含>以上)
合格(70分<含>以上)
不合格(70分<不含>以下)
严重不合格(60分含以下)5.5.2.2 评定标准:
见《评分标准》 5.5.3 评定程序
5.5.3.1检查考评组将检查考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物业管理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定。
5.5.3.2 检查考评组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合议的方式对检查考评汇总的检查考评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分标准》填写分值。
5.5.3.3 检查考评组组长在季检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物业管理处考评得分情况发放到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主任签字认可,同时送达检查考评组成员手中。
5.5.3.4 物业管理处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须在收到“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情况”后两个工作日内与考评组组长进行沟通,如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方提出申诉。
5.6 季检的相关规定
5.6.1 检查考评组在实施对物业管理处服务工作检查考评之前,须依据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检查考评计划测试表》,并按计划进行检查考评。
5.6.2 在检查考评过程中,如发现不属于检查考评计划内的问题时,作为整改项。
5.6.3 如整改项较多,检查考评组应在下个季度计划中调整检查考评重点。
5.6.4 同一项目(检查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符合要求项,或出现不符合要求项,检查考评组应要求物业管理处填写《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
5.6.5 同一项目(检查点)连续三次被评定为不符合要求项,物业管理处服务质量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5.6.6 检查考评组应对检查考评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及时与物业管理处进行沟通;物业管理处主任如对检查考评结果无异议,应签名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季检中存在的整改项、不符合要求项、严重不符合要求项。
5.7 季检评定结果的处理
5.7.1考评组每季末根据当月检查情况,对物业管理处全面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物业管理处上级主管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季综合评分达到优秀(90分<含>以上)者,提出表扬,季综合评分达不到合格分值(70分<含>以上)者,提出黄牌警告。
5.7.2 凡一年内3个季度综合评分达到优秀(90分以上)时,物业公司可享受不参加招投标直接续签服务合同一年的优惠。凡当季综合评分在90分(不含)以下时,当季物业管理费扣减1%;连续两个季度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下(或两次验收“不合格” <70分以下>、一次严重不合格<60分以下>)时,当季物业管理费扣减3%,并不再续签服务合同。
6.0 相关记录
6.1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6.2 《检查考评计划测试表》 6.3 《检查考评结果评定表》
2.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拓展园区服务空间,细化服务项目,增源节流,在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优化职能,朝着双赢共同发展的方向努力,进一步减少亏损,逐步实现自主经营,现制定2018年度*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坚持自评,群众。上级主管部门测评和公司内部评价体系决定相结合,客观地对员工工作公正合理的考评。
2、统筹兼顾原则。在绩效考核标准中把工作中能量化的尽量做标准量化,主观考核注重扩大考核调研及测评范围,兼顾主客观评价,使考核结果符合实际。
3、综合考评原则。防止简单的以分定级,突出量化考核结果,求考核结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二、考核内容
(一)物质文明方面(80分)
1、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此项占工资50分,在上面的成本上减少80%为满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上下浮一分。
2、管理完善,设备完好,安全运行无差错。此项占10分,公司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培养员工的安全操作习惯,精心爱护机器设备,做好维护和检修工作,如管理不善造成锅炉不能正常运行或出现安全事故、锅炉设备如设备建筑损毁丢失,除追究相关责任人外,另由管委会集体决定扣分数量,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
3、供暖正常,住房室温合格,维修及时,群众满意,此项占10分,供暖必须达到合格温度,在整个采暖期要均衡供暖,确保群众满意,维修抢修必须及时周到,不能影响群众的保温。如出现群众投诉事件,经管委会调查认定失职,每次按情节严重确定扣分数量。
4、供暖收费率,公司必须组织好取暖费的收取工作,划分责任区,指标落实到人,要实现收费率100%,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须以书面形式审批,并向管委会备案,此项占10分,每少收一个百分点,扣五分,不足部分从公司员工工资中扣除。
(二)精神文明文明考核办法(20分)
1、公司必须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及时将上级精神传送给全体员工,培养员工的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此项占10分,如出现员工违法乱纪,上访闹事,每次扣五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公司管理人员责任。
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考勤管理,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请假,服从上级管理,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严肃组织纪律。此项占10分,如因组织不力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每次扣两分,情节严重的由管委会研究处理办法。
3、奖惩措施
年底,管委会将组织公司和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公司进行考核评定,对于降低成本方面,公司将给予重奖,在规定的80%外,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公司将按节约额的20%做为奖金发放给公司,由公司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报管委会批准发放。
4、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要高度重视,把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要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公司要对各项目标要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效果和完成时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要切实开创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新局面。公司要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超前意识,创新意识,高标准制定目标,高起点实施目标,高效率完成目标,要满怀发展激情推进目标落实,进一步提升目标绩效考评的水平。
3.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篇三
(试行)
为抓住成品油市场发展机遇,加快网点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加油站建设、改造任务,特制定网点建设(加油站新建、重建、迁建)、改造、维修项目考核方案:
考核范围:分公司本级、县公司加油站新建、重建、迁建项目。
被考核部门:基建部、相关县公司、相关部门 考核内容:
一、网点建设(加油站新建、重建、迁建)
(一)、本级网点建设
根据本级新建、重建、迁建项目的具体实施步骤和部门工作职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分阶段考核。(第一阶段:初步设计申报至项目开工;第二阶段:项目开工至加油站质监站预验收;第三阶段:质监站预验收至加油站投营。)
第一阶段
1、初步设计申报、审批。自发展部移交规划方案审批意见起,通过环评报批、地质勘查报告审查等手续办理,具备初步设计申报条件,在 50天内取得住建委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40天内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继招标文件备案后,45天内完成招投标事宜,确定项目承建单位;在48天内办妥施工许可证。该阶段合计手续办理时间183天,按期完成奖励5000元,若逾期,超过半个月扣1500元,超过一个月及以上扣3000元。
第二阶段
从项目开工至质监站预验收,合计 180天。按期完成奖励10000元,若逾期,超过半个月扣5000元,超过一个月及以上扣7000元。
第三阶段
1、自质监站预验收,在28天内取得安监局竣工验收意见书,包括消防电气检测、防雷检测、消防验收审批、安监局“三同时”验收报批等手续。
2、从取得安监局验收意见书至组织召开联合验收会议,并取得规划、防雷、环保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移交发展部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合计手续办理时间28天。
3、先后有责任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发展部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32天,安全部办理化危险品经营许可证7天,办公室办理加油站工商营业执照10天,财务部办理税务登记证5天,证照齐全后加油站顺利营业。合计证照办理时间54天。
该阶段合计手续办理时间110天,按期完成奖励5000元,若逾期,超过半个月扣除1500元,超过一个月及以上扣除3000元。公司根据证照办理时间进度,对相关部门进行酌情奖罚。
(二)、县公司加油站新建、重建、迁建项目由县公司负责当地政府机构手续申报,项目整体的施工监管、协调;由分公司基建部配合县公司落实文本编制、施工图纸设计审查、投标清单委托编制及审核,开工手续协助办理及施工过程技术、质量控制。
考核内容、奖罚额度与上述本级加油站新建、重建、迁建项目执行标准一致,奖罚比例:县公司占80%,分公司基建部占20%。
(三)、其他
1、每个加油站建设项目由分公司经理室与被考核部门签订考核任务书,作为最终考核奖罚依据。每个阶段结束以后,一个月内进行考核兑现。
2、公司基建部对每一个项目建立台帐,落实工作计划并记录各部门之间工作传递情况,为本考核办法提供直接依据。由基建部、相关县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各责任人贡献大小并结合日常考核情况进行人员奖罚分配。
3、若加油站新建、重建、迁建项目在手续办理及实际施工中确实存在造成延期的特殊情况,由责任部门递交延期报告,经理室认可后酌情予以调整。
二、网点改造
1、项目申报
各县公司(本级零售)每年8月底前,确定来年计划上报分公司,经基建、安全、零管、非油审核后报经理市审批后再与省公司对接后。确定后的项目,非特殊情况,该年不允许再申请计划外的项目。
2、项目实施
项目采取属地管理,项目批复下来后,由县公司(本级零售)按《温州分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项目。施工前务必先签订合同!严格遵守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监督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涉及停业改造的,必须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工程如不能按期完工,延期在5天内的,不作处罚,但需作出说明,延期完工超过5天以上的(改造金额≤30万,扣100元; 30万≤改造金额<50万元,扣200元;50万≤改造金额<100万元,扣300元;100万≤改造金额<200万元,扣500元。未涉及停业改造的,也抓紧改造工期,延期在10天内的,不作处罚,但需作出说明,延期完工超过10天以上的,由经理根据情况酌情扣罚。
作好有关施工台帐的登统和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对项目资料不全的扣100元。认真履行现场监督职责,平均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3天,对主体工程关健部位和隐蔽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台帐。现场监督不到位的,每少一次扣50元,对主体工程关健部位和隐蔽工程监督不到位的,出现重大偏差的,每出现一次扣300元,造成损失的加重处罚。
3、项目结算
项目完工后,由县公司(本级零售)按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签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使签证权利。自施工单位送达决算书之日,7天内完成决算的初核工作,上报基建部初审核。如不能按期完成的,扣100元以上的处罚。
工程按期完工或提前完工,综合评价合格的,在报请经理室同意的情况下,给予奖励(具体的标准主要是以改造决算后的额度来定,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
三、网点(油库)维修
1、项目申报
各县公司(本级零售)每年12月底前,上报来年维修需求,经基建部审核后再统筹安排维修计划。各县公司(本级零售)根据维修计划再通过ERP申请预算确认。突发维修需求直接通过ERP系统申报预算确认。
2、项目实施
小型维修项目采取属地管理,预算批复下来后,由县公司(本级零售)按《温州分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项目。预算超过10000元的维修项目,在施工前务必先签订合同!预算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在合同中开始申报合同流程。合同如不能按期申报,延期在3天内的,不作处罚,但需作出说明,延期超过3天以上的扣50元;延期10天,扣100元。
严格遵守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监督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小型维修项目一般不涉及停业改造的,如果切实需要请向零管 基建 安全部门申请确认工期和停业时间,必须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工程如不能按期完工,延期在3天内的,不作处罚,但需作出说明,延期完工超过3天以上的扣100元; 3天以上的,扣200元;10天以上扣500元。未涉及停业改造的,也抓紧改造工期,延期在5天内的,不作处罚,但需作出说明,延期完工超过5天以上的,由经理根据情况酌情扣罚。
作好有关施工台帐的登统和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对项目资料不全的扣100元。认真履行现场监督职责,平均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3天,对主体工程关健部位和隐蔽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台帐。现场监督不到位的,每少一次扣50元,对主体工程关健部位和隐蔽工程监督不到位的,出现重大偏差的,每出现一次扣200元,造成损失的加重处罚。
3、项目结算
项目完工后,由县公司(本级零售)按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签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使签证权利。自施工单位送达决算书之日,7天内完成决算的初核工作,上报基建部初审核。如不能按期完成的,扣100元以上的处罚。
4.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篇四
为了加强对XXXX居民小区安全防范及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规范安防措施及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根据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对物业公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设置
考核项目共分七项,第一项为基本要求(20分);第二项为三防建设(24分);第三项为发案情况;第四项为房屋管理(9分);第五项为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0分);第六项为协助维护公共秩序(6分);第七项为保洁服务(21分)。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各居民小区。
三、考核办法
实行月检查通报制,对各居民小区物业的管理及治安防范情况,以实地检查、走访居民的方式进行计分考核,85分以上发绿色表扬牌,65-85分发黄色警示牌,65分以下发红色改进牌。
四、内容与标准
(一)基本要求(20分)1.营业资质齐全(5分)
物业公司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营业证照。对于各类证照不全的扣2-5分,并督促其补办各类证件。
2.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分)
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对未签订服务合同的扣2分,并督促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等制度(5分)
物业公司要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等制度。对没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的扣2分,对没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档案的扣1分,对没有健全财务管理档案的扣2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完善、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4.服务人员统一着装(3分)
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没有统一着装的扣1-3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
5.24小时服务电话(2分)
物业公司应对业主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满足业主的需求。对不能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的扣1分,对能提供服务但服务态度差的扣1分,并要求物业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6.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按合同规定公布收支情况(2分)
物业公司应向小区居民公示有关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未进行公示的扣1分,对乱收费的扣1分,并要求物业公司进
行公示相关项目及合理收费。
(二)三防建设(24分)1.人防建设(8分)
物业公司根据小区规模大小在小区内配备相应数量的内保人员或正规保安人员(300户以下的居民小区配备4-8名,300户至800户的居民小区配备6-10名,8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配备10名以上)。对未配备的扣6-8分,未按照小区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内保人员或正规保安人员的扣3-5分,并督促物业公司配备相应数量的内保人员或正规的保安人员。
2.技防建设(8分)
物业公司应给小区安装高清监控设施,争取全面覆盖。对没有配备高清监控设施的扣8分,对覆盖面不全及个别监控损毁、模糊不清的扣2-4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增补、更换监控设施。
3.物防建设(8分)物业公司应给小区安装门禁、防护栏、围墙等相应的防护设施。对未安装扣7-8分,对安装的门禁、防护栏、围墙等设施有损毁的,根据损毁程度扣2-4分,并督促物业公司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及增设或加固门禁、防护栏、围墙等设施。
(三)案件考评
物业公司要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治安防控能力,预
防、减少犯罪。对零发案小区奖励10分,对刑事案件发案一起扣5分,对治安案件法案一起扣2分,物业公司要组建巡逻队,开展夜间巡逻工作。
(四)房屋管理(9分)
1.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3分)物业公司要对居民楼及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和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对没有进行维修、检修、养护的扣3分,对进行维修、检修、养护但无记录的扣1-3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以及做好检修、保养记录。
2.巡查记录(3分)
物业公司要对小区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没有开展巡查工作的扣3分,对开展巡查工作但无巡查记录的扣1-3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巡查及记录工作。
3.小区主出入口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有路标,各栋、单元(门)、户和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3分)
物业公司要在小区出入口摆放小区平面示意图、在主要路口设置路标、各栋、单元(门)、户和设施场地设置和摆放明显标志。对没有摆放、设置主要路标和明显标志的扣3分,对摆放、设置主要路标和明显标志不清楚或损毁的扣1-3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增设或更换。
(五)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0分)
1.建立公用设施设备档案,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3分)
物业公司要对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建立档案,并做好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对没有建立相应档案的扣3分,对档案不健全或无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的扣1-3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建立健全档案且将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存档保存。
2.定期组织巡查有巡查记录(3分)
物业公司要对小区定期组织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没有定期组织巡查的扣3分,对没有巡查记录的扣1分,物业公司组建巡逻队,加强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工作。
3.消防设施完好(5分)
物业公司要为小区提供良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技能的培训。对无消防设施的扣5分,对消防设施损毁、消防通道不畅通、工作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扣1-3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安装消防设施,维修消防设施,清理消防通道,宣传消防知识并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
4.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车位交通标志齐全规范(3分)
物业公司要确保小区道路的平整,并在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车位设立规范齐全的交通标志。对道路不平整,相关位置的交通标志不规范、不齐全的扣1-3分,物业公司应维护道路,增设并规范交通标志。
5.路灯照明设施完好(3分)
物业公司要在居民小区内安装完好的路灯照明设施。对未安装路灯照明设施的扣3分,对路灯照明设施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扣1-3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安装或维修。
6.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3分)
物业公司要整改小区内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的扣1-3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消除隐患。
(六)协助维护公共秩序(6分)1.车辆管理(3分)
物业公司已承包小区停车场,就应承担看管车辆的责任。对只收费,不尽义务的扣除3分,并监督物业公司进行人员调整。
2.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后有报告(3分)
物业公司要制定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在事发后要及时报告。对一些突发事件没有应急预案及控制事态蔓延的措施,在事后不能及时报告的扣1-3分,物业公司要重视突发事件的应急及报告。
(七)保洁服务(21分)
1.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楼道卫生(15分)物业公司要对小区内的卫生及时、频繁地清扫。对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楼道卫生出现的脏、乱、差现象扣5-10分,并督促物业公司对有关环卫人员进行辞退而且要督促物业公司做好上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2.对下水、污水、化粪池异常时清理记录(3分)物业公司要对小区内的下水、污水、化粪池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做好清理记录。对异常情况没有及时清理或清理后没有清理记录的扣1-3分,并监督物业公司做好清理及清理记录工作。
3.消毒和灭虫除害记录(3分)
物业公司对小区要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并做好消毒、灭虫除害记录。对未定期进行消毒、灭虫除害或没有消毒、灭虫除害记录的扣1-3分,并要求物业公司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五、结果运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通过考核,每月获得绿色表扬牌前两名的物业公司挂牌由考核组邀请XXXX综合治理部门的领导予以揭牌张挂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宣传表扬;对在每月的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下发《XXXX物业
小区整改通知书》,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考核组。经2次整改,仍验收不合格的,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或者降低其资质。对连续2个月获得黄牌、连续3个月获得红牌的居民小区,考核组直接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或者降低其资质。
本办法解释权归
5.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考核办法 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海安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系统运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凡在本县注册和在本县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列入诚信服务考核,并建立信用档案。
二、考核目的
以依法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赢得市场的基本条件之一,推动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在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选择信用分值高的企业,促进社会信誉度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逐步将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不强、诚信度不高、业主满意度低的物业企业,退出物业市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主要为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合同履约、信访处理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情况,检查结果将记录到信用档案。四、一票否决项目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物业负责人2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物业管理活动。
3.业主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事件。
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
5.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单方面强行退出。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五、结果运用
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考核建立信用档案,是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更好的按照合同约定规范服务,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城管局每年将对信用档案进行汇总、排名,对诚信服务、信用度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表彰,优先申报先进单位和优先参与项目招投标;对排名靠后,信用度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不予资质升级和最佳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暂不出具南通市物业企业信用调查等证明。
1.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分总分值中,信用分值应不低于20%。投标单位中最高信用分值的单位可得满分,低于最高分值的予以扣分,具体计算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先进集体、最佳物业服务企业等活动中,信用分值应不低于30%。申报参加先进集体和最佳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信用分值排名评定。
3.连续三年信用分值排在前3名,优先申报南通市和县“物业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所服务的物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创优。
4.上信用分值排在后3名且一次单项扣分值超过20分(含20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连续两年信用分值排在后5名的,县城管局将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抄报县相关部门、各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一年内取消其参加物业项目投标和应聘资格,同时报资质颁发部门对其资质进行复核。
5.连续三年信用分值排在后3名或经县城管局责令整改后仍不到位的,建议资质颁发部门吊销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6.县城管局每年年底将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情况报市房管局,并于次年年初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6.物业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篇六
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碧物业集团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及时、高效处理业主投诉及报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坚持以“急业主所急,想业主所想,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为服务宗旨。
第三条 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必须达到“一个结果、两种标准”。“一个结果”即业主满意的结果;“两种标准”即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处理结果让业主满意;非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处理过程让业主感动直至满意。
第二章
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组织管理
第四条 客户服务中心为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的实施;物业分公司为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的监管部门,负责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的监管工作;物业集团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区业主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工作。
第五条 物业分公司设立客服监察热线及总经理信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将客服监察热线号码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公示于各楼宇大堂,并将“总经理信箱”设臵在客户服务中心门口。
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给予物业分公司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物业集团考核。
第六条 客户服务中心须设立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接待前台,并设立具备录音功能的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给予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物业分公司考核。
第七条 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建立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管理台帐 1(详见附件一),并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记录。
未按规定建立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管理台帐的,给予客户服务中心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台帐记录有缺项、错项、漏项的,每项扣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物业分公司考核。
第三章 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程序
第八条 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热线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来电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接听。
未按规定保障热线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的,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200元。客户服务中心考核。
第九条 接到业主报修后,客服前台一分钟内登记台帐并发《维修调度单》(详见附件二)。工程维修部接到指令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业主在《维修调度单》上签认到场时间。
第一次违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第二次违反的,给予开除处分。客户服务中心考核。
第十条 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开始施工,维修结束前不得撤离现场。经业主书面同意并与业主约定下次维修时间后,维修人员方可提前撤离,业主同意意见须附于《维修调度单》背面,作为免于考核的书面证明。
第一次违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第二次违反的,给予开除处分。客户服务中心考核。
第十一条 上门维修服务人员,须按照《上门维修服务规范》(详见附件三)相关要求执行。
违反《上门维修服务规范》相关要求的,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100元。客户服务中心考核。
第十二条 因不能克服技术难题而未能确定处理措施的,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一天内以专题报告形式报地区地产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解决。
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理。物业分公司考核。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物业分公司负责人呈请地区地产公司主管领导签发《投诉处理整改令》(详见附件四):
1、物业分公司客服监察热线、总经理信箱等接到的重大投诉;
2、客户服务中心接到的重大投诉;
3、同一业主因同一问题多次(含2次以上)向公司的投诉;
4、三户以上业主因同一问题集体到公司上访的投诉;
5、涉及法律纠纷或法律诉讼及有可能影响公司形象的重大投诉等。
相关责任部门接到整改令后,须在2个小时内拟定整改措施、整改节点计划,书面回复相关职能部门,并按整改令时限完成整改。
未按规定完成呈报工作的,给予物业分公司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相关责任部门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物业集团考核。
第十四条 下发整改令的维修整改完成后,责任部门须在业主签字确认后30分钟内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客户服务中心验证,客户服务中心须在验证完毕后2小时内回访业主,回访结果报物业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结案。
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分。物业分公司考核。
其他投诉处理完毕后,责任部门须在业主签字确认后30分钟内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须在2小时内回访业主,回访结果报物业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结案。
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200元。物业分公司考核。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问题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投诉一 3 次,扣罚该员工200元,发生与业主争执等恶劣情况的,给予开除处分。客户服务中心考核。
第四章 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须每日对当天业主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台帐审核签字。
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每次扣罚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200元。物业分公司考核。
第十七条 物业分公司设臵品质考核专员,每周对客户服务中心投诉处理与维修服务情况抽检不少于一次,抽检单次不少于60%,抽检结果报物业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物业集团客服监察中心备案。
未按规定完成抽查工作的,每次扣罚物业分公司负责人500元。物业集团考核。
第十八条 物业集团客服监察中心每月抽查全国30%的项目,每个项目抽查内容比例不少于30%,抽查结果报物业集团分管领导审核。
未按规定完成抽查工作的,每次扣罚客服监察中心负责人500元。物业集团考核管理中心考核。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 由于处理不善,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给予物业分公司负责人降三级工资以上的处分。物业集团考核。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金碧物业集团负责解释。
7.物业公司绩效考核 篇七
第一条 为加大管理力度,提升公司后勤服务水平,更好的落实管理责任与措施,加强和规范对物业服务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使公司物业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创建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大厦和配送中心物业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安全防范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管理、工程设备管理、卫生保洁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及其他日常后勤服务管理。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三条 公司委托第三方物业公司为大厦、物流园区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需根据合同约定为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统筹监督管理与考核。
第四条 公司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牵头对物业管理公司开展考核工作,负责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具体负责大厦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防范、环境卫生、大厦日常管理等方面发生的故障或问题,对物业管理中重大突发性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妥善做好相关处理,确保物业管理稳步、有序、规范开展。
第五条 安全保卫处对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安全防范及设备设施维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管理。
第六条 配送中心具体负责本部门各项物业管理工作。
第七条 相关管理部门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协调,并就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按照服务合同约定为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进行管理、监督及考核。
第八条 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各物业管理工作分管部门需指定负责人每天对当日物业管理状况进行了解与跟进;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情况抽查或巡查;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当月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物业公司协商沟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与问题点,制定举措,并要求限期整改完善,确保人员、物力调度到位,保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九条 坚持落实物业管理沟通协商制度,各物业管理工作分管部门积极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沟通,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跟踪落实情况是否到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物业管理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 公司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并根据物业公司管理工作情况对物业公司进行奖惩。
第三章 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考核方式
第十一条 考核根据物业管辖区域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大厦物业管理考核;各子公司、配送中心由综合办(部)组织对本部门物业进行管理考核。
第十三条 办公室联合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基础,结合上级领导检查考核情况,依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求,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与 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物业费用结算及物业服务采购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对物业管理单位实施奖惩兑现。
第十四条 考核由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相关部门根据物业考核内容组织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专项检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抽查或巡查,填写并保存《物业服务监督日常考核记录表》,每月巡查面需覆盖所有物业服务项目。日常考核记录将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及时反馈给物业相关岗位责任人,并跟踪整改落实。
(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第三个月份的30日前完成。每季度由相关部门汇总当季度对物业服务监督日常考核情况,填写《物业服务监督季度考核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份的20日前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根据季度考核情况在每季度结算物业费用时,对物业公司进行奖惩。
(三)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物业服务使用部门满意度调查形式进行。每年12月上旬,由公司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不少于50%员工对物业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填写《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满意情况调查表》,并做好数据统计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公司办公室。如果满意度低于85%,将在第四季度考核中扣减100分,如果满意度低于70%,将在第四季度考核中扣减200分,如满意度低于60%,则在第四季度中扣减300分。员工满意度将作为物业招标与合同签订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 考核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满分为1000分。如全年考核评定等级皆为优秀,公司将予以物业公司奖励;季度考核评定等级为“良好”以上,不予扣减;如季度考核连续两个季度或以上仅为“合格”等级,则从第二个季度开始扣当季度物业服务费用1‰;如季度考核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扣减当季度物业服务费用5‰。如当年有两个季度或以上考核评定等级为不合格,则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章 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考核内容
第十六条 安全防范管理
(一)物业公司需按照安全保卫处要求及相关安全制度规范保障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有各类基础档案。
(二)物业工作人员要熟悉工作流程,能够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懂得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
(三)物业人员需要维持管理区域内安全及公共秩序,管理区域秩序井然,物业方根据管理区域特点与具体情况有具体处理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四)物业执勤人员每天按要求负责区域安全值班工作,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各重要区域、部位,对夜间和假
日出入管辖区域的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可疑情况需及时向办公室及安全保卫处报告。
(五)物业需确保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并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
第十七条 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一)物业服务公司需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及公司工程与设备设施管理规定,配备专业工程人员,设施设备维修人员须根据持证上岗,确保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处于安全、良好运行状态。
(二)物业符合资质的工程人员负责掌握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需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中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的具体规定对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问题或故障及时处理整改;负责维护机电设备运行数据,掌握能耗规律。做好节能管理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三)物业服务公司需指定专人对设施设备建立独立档案,并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按计划落实维护保养工作,有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和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设备维修保养情况。
(四)物业公司工程人员需做好管理区域内一般性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完成管理区域内业主提出的零星维修工作,并做好记录与反馈。
(五)物业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高低压房、风机房、值班室过道电柜的定期检查与保养工作,做到电柜无灰尘、无害、无松脱现象;负责高低压电房、变压器、水泵房及个动力照明电柜的
正常供水、供电;负责给排水、空调机组的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负责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与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关操作、维保和检测登记。做好各变压器、高压设备、绝缘劳保工具的定期检测工作。
(六)物业公司需由专人负责监控、通信广播、音响和智能化系统的安全使用;定时对水、电及相关设施进行巡查,并做好运行记录,如发生故障和隐患及时处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七)物业服务人员协助配合业主确保大厦内各项会议期间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各项会议的顺利进行。
(八)协助对物流园区内的物流相关设备进行维修和养护。
(九)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设施合同资料、验收证明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八条 服务人员配备管理
物业服务管理公司需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明确各岗位职能职责。
第十九条 日常管理
(一)物业公司需指定管理人员负责健全和维护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工作台帐完备,有详尽的记录。
(二)所有物业工作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
(三)物业工作人员需挂牌持证上岗,并保存有每天值班、巡查记录。物业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要认真负责,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得看书报、不得玩手机、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做到不缺勤、不脱岗、不睡岗。
(四)值班、执勤人员爱岗敬业,建立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来访客人联络登记工作,按要求做好人、物、车辆出入管控工作,并登记记录要清楚,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
(五)前台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报刊信件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包裹等要及时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六)物业服务中心要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随时接受投诉,以监督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七)公司有接待会议和重大活动时,物业公司要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八)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条 卫生保洁管理
(一)物业需做好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各楼层电梯厅、走道、管线、楼梯、卫生间等共用区域清洁卫生。
(二)物业保洁人员做好室内外果皮箱和垃圾桶的清洁工作,以及各楼层垃圾清运。保持管理区域内各楼层栏杆、墙面、门、窗台无污迹、无灰尘。楼内的窗户玻璃明净光洁,无灰尘、污迹、斑点。
(三)物业保洁人员需保持管理区域内卫生间应保持整洁无杂物、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无卫生死角。
(四)物业需定期做好管理区域地下停车场、天面、水池、等部位的清洁及其明暗沟的疏通清理工作,按季节定期灭杀蚊子、苍蝇等害虫,垃圾箱、卫生间要经常消毒,做到无滋生源。
(五)物业对总部办公大厦、物流园区范围内道路、绿化带等公用设施设备的外表清洁工作,建筑外墙面定期保洁,无污迹、无乱悬挂、无乱张贴。
第二十一条 绿化养护管理
(一)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合同要求负责公司大厦、配送中心的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
(二)绿化花工需对花草树木定期施肥、浇水、防病治虫、中耕除草和培土,并及时修枝整型,补栽补种,确保管辖内绿化卫生清洁无杂物、烟头,绿化带物杂草、黄叶,楼层、会议室花草摆放均匀、整齐,生长良好,枝叶覆盖均匀。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到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对象满意度
每年采用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征求公司员工的意见,员工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应在85%以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8.物业公司月度考核细则 篇八
奖 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 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9.某某物业公司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篇九
一、目的为了公司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物业有限公司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的安全责任考核。
2、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公司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公司安全责任人实现安全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等。安全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安全管理考核情况;
(9)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
1、安全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
3、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4、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六 奖惩办法
1、安全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负责任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应与被考核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领导审阅。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取消当安全奖励资格,并对负责人进行
通报批评。
4、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通报批评。
七、安全责任制考核项考核标准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次扣当月安全奖;
2、出现一人次轻伤事故扣当月奖金及半年安全奖;
3、出现一人次重伤事故扣半年奖金及全年安全奖,并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4、出现重伤以上事故,按照《事故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岗位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器具,查出不会使用或未穿戴的罚款20元;
6、岗位人员应正确熟练运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处理事故险情。查出对事故处理预案不能正确运用扣当月奖金;
7、安全台帐不健全、记录不规范扣相关人当月奖金;
8、安全活动日发现缺少活动次数扣相关人当月奖金。
八、记录
1、安全目标考核记录
2、安全职责考核记录
九、评审修订
10.企业管理执行力考核办法 篇十
为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提升管理人员工作贯彻能力,统一公司管理体系,推进公司管理水平向新的台阶迈进,特制订本办法。
一、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作执行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类计划、专项工作、管理类要求、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需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的工作及会议召开的情况。
2.企业管理部是执行力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力的考核;
3.监审部是工作执行力的督查部门,对工作任务部门进行督察督办;
4.各职能部门是各工作事项的安排、督导、考核部门,部门负责人是工作事项的具体管理者;
5.各基层区队、施工单位是工作任务的执行单位,部门负责人人是各工作事项的具体执行者,保证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对各职能部门安排不到位、配合不积极、瞎指挥者有权进行考核。
6.公司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流程化管理,统一公司制度建设,防止乱发文件,不按标准制定各类检查牌板、宣传展板、喷绘、条幅等。
二、要求
1.各责任单位接到工作任务后,应在当日内进行任务分解,任务分解要细化到责任人,完成时间要确定具体完成时间;并于每天调度会上通报该工作完成情况;
2.对期限较长的连续性工作任务应每周一调度会上通报上周任务完成情况,直至该项工作完成为止;
3.执行力考核结果必须出具考核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并于当日公示。
4.管理体系类文件的下发,牌板、展板等的制作,必须经企业管理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下发及制作。
三、考核:
1.执行部门或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在调度会上通报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执行部门100-200元/项次,相关职能部门同等执行;
2.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工作执行力的落实与跟踪,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完成,未按时完成的考核职能部门200-500元/项次;对多次催促仍未完成的考核职能部门500-2000元/项次,配合单位减半执行;
3.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与跟踪,对未按时完成的考核基层区队200-500元/项次,配合单位减半执行;
4.对工作安排后既不能按时完成,又不与相关上级沟通,消极怠慢,互相推委等现象,除要求继续完成工作外,另考核执行部门500-2000 元/项次,配合单位减半执行;
5.凡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不知情,弄虚作假,虚报谎报者,考核责任部门汇报人200-500元/次;
6.对考核结果未及时公示或者未公示,考核责任部门100-500元/次项;
7.对于乱发文件,不按流程发放管理类文件、不按精细化管理标准手册或未经企业管理部相关人员审核通过者下发管理类文件、制作各类检查牌板、宣传用品者,考核责任部门100-500元/项次,造成资金或其他资源过度浪费者加倍考核;
8.对以上情形者,因未按时完成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加倍考核,最高可按规定的5倍执行,造成重大损失者,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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