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2024-09-05

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9篇)

1.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一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副科组织员 王世德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势,增强党的阶段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制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却仍然是我们党建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研究探索和实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是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崭新而又现实的课题。

一、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在改革开放政策引导下,我县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更是乘势而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明显,社会贡献突出,但党建工作却相对滞后,特别是不少同志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思路模糊认识不足,行动不力,使得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到现在,党组织设置还很不健全,或者是有党员无组织,或者是有组织无效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鉴于此,我们在调研的基础,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坚持在抓好国有、工轻企业党建工作的同时,加大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力度。先后在全县34个较大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组建了8个支部,将从业的66名党员全部纳入到了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中,还将改制的盐业公司109名党员纳入管理中,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1个,支部7个,有效地增强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具体实施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委主要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专门工作机构,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在民营企业中发展党员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规定》等文件,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原则、工作步骤,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等问题做出了整体规划。

二是夯实基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分类指导建组织。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加强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党组织设置方法。主要采取了四种组建模式:(1)转制模式。(2)独制模式。(3)联制模式。(4)挂靠模式。除已建立的15党组织,还有8个企业正在积极筹备成立党支部的,没有党员的企业则由党委委派工作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即可成立党支部。

二、问题及原因。

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组织设置与企业发展不同步。不少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设置还不够健全、大多数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还没有建立党支部,党组织的覆盖面较小。

二是党员数量与企业规模不同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的数量还比较少,党员队伍的力量仍然十分薄弱。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与员工的比例仅为0.8%,还有不少党员挂靠在街道社区或原单位,不愿意将组织关系迁入非公有制企业。

三是党员素质与企业要求不同步。在非公有制企业进出自由的用工制度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难度较大。有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甚至被单纯的经济、行政手段所代替。再加上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员成份比较复杂,有农民党员、退休职工党员、下岗工党员、复退军人党员等等,素质差异较大,组织观念较弱,心态较为复杂,与企业整体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四是党组织发挥作用与企业管理方式不同步。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作决策、生产经营以及人、财、物等方面的支配权都掌握在企业主手中,党组织不好过问和干预,其政治核心、保证监督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同时,非公有制企业特殊的管理方式、生产模式,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但受到企业生产方式的制约,而且会受到企业党组织地位和职能作用的影响。特别是在领导体制上,有的企业实行兼职化,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制约了保证监督作用的全面发挥;在工作制度上,有的企业党组织不够健全,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在工作内容上,由于职责不明确、重点难把握,有的党组织侧重于企业文化建设,很少行使监督职能,逐步成为企业的一个内设机构。

五是党内生活与企业活动不同步。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是提高党建质量的基础。但在不少企业中,因特殊的生产管理模式,虽然建立了“一课三会”、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但落实起来难度比较大。有的企业党组织没有活动阵地和经费,很少组织党内生活,即使开展活动,内容、形式也比较单调,缺乏实际效果。有的企业党组织特别是联合党支部在党员的教育管理上,除了平时收缴党费外,甚至很少与党员联系,没有充分发挥出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分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和问题,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观念有待更新。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南针、方向盘,加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但目前,不少同志对企业党建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认识还不够高,领悟还不够深,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建工作的进展。

2、党员流动性大。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制度灵活,职工流动性大。经济效益好的情况下,职工一般比较稳定;当经济效益不好的情况下,职工就会出现流动,党员也不例外,导致传统的、静态的、封闭的党员管理体系对此鞭长莫及。

3、党务干部缺乏。党建工作开展的如何,直接取决于党务干部的素质。从目前情况看,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务干部大多数未从事过党务工作,缺乏党建知识,难以高水平、高效率地开展党建工作。即使有的当过党务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对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研究不够,思考不深,难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档次和水平。

4、党建理论指导滞后。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尚处于探讨摸索之中,实践中的许多问题,缺乏可供具体操作的理论支撑,缺乏理性高度的归纳总结,严重影响了整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策和措施。

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既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拓宽了新领域、创造了新机遇,也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挑战。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和研究搞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努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跨上新台阶。

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探索,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力争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导入并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最大资源,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不断拓宽党建覆盖面。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哪里有非公有制企业,哪里有群众,哪里就应该有党员,有党的基层组织。尽管从调查情况看,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不再是难点,但建立健

全党组织仍然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的一个重点。为此,我们当前要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尽快制定整体规划,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确保质量”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特别要把组建工作的重点放在有3名以上党员和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且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的企业,主动做好企业主的思想工作,帮助企业尽快建立党组织。对企业有员工100名以上、党员不足3名的企业,可先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通、各方自愿的原则建立联合支部,并逐步创造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努力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力争使每个企业党组织都有活力。二是坚持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同时还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党组织隶属关系,以促进企业党组织的建设。

三要大力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党的力量。党员是构成基层党组织的细胞,没有党员就没有党的组织和活动。要把发展党员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素质结构和分布结构,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范围。重点对象是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骨干,尤其是经营管理层人员,以提高决策管理层中党员比例。为党组织参与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打好基础;重点范围是员工50名以上、生产经营稳定的无党员企业。同时要扩大视野,积极培养发展企业中的大中专毕业生,为这些单位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打好基础。要建立健全企业党员发展工作责任制。可通过党建工作联系员具体负责联系、物色、培养、发展党员工作,也可通过建立健全群众组织的“推优”制度,广泛物色入党对象,加强教育引导,抓好学习培养,严格实践锻炼,促其健康成长,争取早日发展入党。要积极探索实践,充分考虑到非公有制企业环境的特殊性、员工思想的多维性、动机行为的易变性,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党员标准,遵循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

四要坚持正常的组织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的生命在于活动。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可以而且应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党章》规定,开展经济性活动。在活动的具体要求、内容、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等方面,要注意切合实际,科学合理。要坚持组织生活与党员活动相结合,立足于提高党员素质、着力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组织开展一些工作需要、党员欢迎、业主理解的活动;坚持“业余、多样、灵活、务实”为主,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经济活动与党建活动相结合,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扩大企业党组织的影响,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在党员教育上,要特别注意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以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在党员管理上,要特别注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党员管理的有效性为着力点,建立切合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特点的运行规范,在理顺管理关系、严格管理制度的同时,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将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起来,更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象抓村级党组织建设一样,建立切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长抓不懈。一是要选好配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本着高效、精干、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益提高、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的原则,选择经营管理层中党性强、有威信、有能力的党员担任。同时,为便于党组织独立开展工作,要纠正企业主与党组织负责人一人兼的做法。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尤其要建立企业党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坚持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目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找准党的建

设与生产经营的最佳结合点,真正使党的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三是要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同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把党建工作与培育企业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与支持保证企业主搞好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党组织与企业间“目标同向、作用互补、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关系,保证和促进企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2.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二

1 以抓企业党组织建设为基础, 不断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建党组织, 是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要遵循“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原则, 充分考虑其行业特点、单位规模、党员数量等条件, 采取“成熟一个建立一个, 建立一个巩固一个, 巩固一个带动一批”举措, 对已具备条件组建但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企业, 摸清情况, 及时指导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不足, 暂时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 采取“挂、联、合、靠”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企业, 通过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法, 为党组织建立创造条件。在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同时, 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通过定期开展党的知识学习宣传活动, 启发广大员工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并从中挑选骨干重点培养。对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党员不愿意把组织关系从原单位党组织转出的, 通过思想动员促转、组织联系协转、报销路费助转等办法, 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 以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为重点, 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能不能发挥作用, 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要按照“企业需要、业主支持、党员欢迎、员工拥护”的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思想、组织、政治工作等方面的优势, 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支持和保证业主依法经营和管理;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团结职工群众,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帮助企业用好政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按照“小型、业余、分散、务实”的原则, 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四结合四为主”的工作方法, 即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 以分散活动为主;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 以业余时间为主;必要的会议与小型活动相结合, 以小型活动为主;党务工作者专职与兼职相结合, 以兼职为主。还要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不同工作岗位特点, 广泛开展“一面党员一面旗”、“树先锋形象、做员工楷模”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通过推行党员挂牌上岗、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公开承诺等形式, 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工作积极性, 使党员成为企业的骨干、联系群众的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兵。

3 以加强教育培训为途径, 着力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党员是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础, 党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党组织的影响力大小。因此要把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摆上突出位置。要不断创新学习教育方式, 在讲求实效上下功夫。在培训形式上, 条件具备的地方, 依托党建工作网站, 开辟“党建信息窗”等专栏, 建立党员网上学习学分制度、网上组织生活制度, 通过网络传递信息、指导工作、教育党员、开展知识竞赛, 增强党员教育的互动性和实效性。条件暂不具备的地方, 采取业余学习、短期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提升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在培训内容上, 既要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建理论等内容, 又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不同党员层次需要, 开设非公有制企业政策法规、经营管理、文化建设、人力资源、技术培训等内容。通过教育培训, 引导业主党员在优化企业环境、争创企业品牌、依法照章纳税、创建和谐劳资关系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经营管理党员在开展管理创新、联系职工群众、实行民主管理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专业技术党员在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生产力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企业一线党员在管好党员责任区, 站好党员先锋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 积极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要按照有健全的领导班子, 有完善的工作制度, 有标准的活动阵地, 有丰富的活动载体, 有坚强的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 有出色的工作成效的工作目标, 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促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领导机制。坚持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抓联系点、定期研究交流工作、分片包干指导工作等具体制度。建立专门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 配备落实好专项人员编制。通过领导机构的建立, 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 非公企业党工委具体抓, 宣传、统战、工商、工商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协助抓的新格局。二是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建立重大问题决策参与机制, 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 主要是涉及非公企业发展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 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性问题及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保障机制。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在纳税数额中按一定比例返还, 作为专门的党务经费。建立党建资源共享机制, 对区域内活动场所及设施进行有效整合, 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免费开放。大力推进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充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电教室、阅览室等场所的作用。四是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机制。建立党的知识定期教育制度, 推广党员联系职工制度, 健全工会、共青团“推优”制度, 做好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党内情况向党员通报、重大问题征求党员意见等办法, 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建立经常性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制度, 通过走访、谈心、慰问等方式, 为党员提供有效服务。建立帮扶基金、工伤医疗、权益保障、就业扶持、法律援助、表彰奖励等激励制度, 激励党员发挥模范作用。

摘要:非公企业党建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领域, 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针对性, 成为党建工作者关注的重点。本文结合工作实际, 阐述了非公企业党建的基础、重点、途径和制度保障, 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三

关键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改革

富士康的员工连续跳楼事件、百事中国员工集体维权事件、上海千人员工大罢工,这些事件显示出中国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劳资关系已经出现危机,并且这种危机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当事件发生的时候,这些企业中的工会并未公开露面进行调解,难道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我们的工人阶级已经贵族化了?如果没有,那我们的工会在干什么,它们去了哪里?

一、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

改革的必要性

劳资关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只有在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基础上,我们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资矛盾是破坏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最大因素,所以我们必须正确化解劳资矛盾,平衡稳定劳资关系。近些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劳资矛盾频发,致使劳资关系日益恶化,这不仅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影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工会组织在化解劳资矛盾、平衡劳资双方利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频发的劳资纠纷事件可以反映出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运行出现了问题,我们必须寻求相关措施来引导其合理有序运行。

二、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现存的问题

(一)工会组织组建率较低,发挥作用微弱

2010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工会会员达到2.39亿人,比上一年新增1361.3万人,工会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50.9%和74.7%。但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织的组建率仅达到53.3%,仍有近47%的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虽然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但是这些工会组织调解劳资矛盾的能力低下,发挥的作用微弱。工人的合法权益是要靠相关法律来保障的,需要依靠强有力的工会组织来维护。近些年来,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劳资矛盾已经揭示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发挥的作用十分微弱,并没有真正缓解好劳资双方的矛盾。

(二)工会组织的管理权力受到制约,缺乏独立自主性

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决策权完全被资方掌握,工会组织只是依附在企业之上,工会的运作资金完全由企业承担,工会缺乏独立性,工会的劳动者很难真正参与到企业的协商管理之中。由于这种被排斥在管理权之外的状况,工会组织自身缺乏自主性,所以很难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改革的措施

(一)完善工会组织建设,明确工会为工人服务的宗旨

工会组织必须改革。要提高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覆盖率,依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织的组建率,让广大职工有可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组织。要明确工会组织为工人服务的宗旨,让广大职工有能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组织。首先,要明确工会所站的立场。工会并不是企业和工人的中间人,工会应该明确地站在工人的立场。现在许多工会就站错了立场。当企业与工人之间出现纠纷的时候,工会便出来进行协商,可是它站在哪边呢?首先不讨论它站在哪边这个问题,它出来协商本身就错了,它应该直接站在工人的立场,而不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工会不是企业和工人之间的调解人,可是如今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的身影不知所踪,甚至有的外企根本就没有工会。那么,工人们在工厂劳动期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们应该向谁求助,谁又可以帮助他们?虽然现在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工会,可是并没有给工会行使真正权力的机会,目前工会组织真正发挥作用只体现在丰富职工的生活上,一旦触及到职工的利益问题,便不再积极。

(二)选举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代言人

选举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代言人,让广大职工有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中工会改革的根本问题便是让工人们选择能真正体会工人难处、切实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领导。现在许多工会的领导都是非公有制企业内部自己认定,工会的成员甚至都是企业的领导,工会性质变质了,工会由原来的维护工人利益的组织变成了制约工人的组织,工会的实际作用也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工会领导的选拔要经过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且充分保持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选举结果的合法性,选举结果要进行公示。工会的领导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认定后,要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奋斗目标,真正成为企业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和守护者。建立职工监督机制,让企业职工作为监督的主体,使其具有揭发检举工会领导的权利。如果工会领导不能更好地为员工维护利益,企业职工可以呼吁现任工会领导自行辞职,可以再次进行工会选举,让员工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力。

(三)增强工会的独立自主性

要增强工会的独立自主性,让广大职工有敢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组织。当职工选出能代表自己利益的领导后,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由谁支付,工会领导的工资由谁发放?目前很多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活动经费仍然由企业进行拨付,工会领导也是企业的员工,他们的工资照例由企业发放。“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这便给工会为企业职工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解决这几个问题是增强工会独立自主性的关键。针对这种状况,北京市总工会出台一项改革方案,即工会领导的工资由上级工会发放。这样就切断了非公有制企业对工会领导的经济控制,工会领导便有了很强的话语权。目前,这项改革措施正在进行试点阶段,但是我们似乎已经看到了工会组织改革的希望。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现在应该把这项政策尽快落实并推广到全国。究其根本,还是让企业和工会没有直接的薪酬联系,工会的活动经费也应该参照这个原则进行改革。增强自身的独立性是工会改革的根本出路。工会应该建立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拥有独立自主的话语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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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四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从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来看,还需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定位与功能。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主要是经济工作还是政治工作?从企业性质来看,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理念更趋向于追

求利润最大化,党组织在其中通常没有制度化安排,很难沿用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但是,我们不能因为非公有制企业性质的不同而放弃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积极主动的工作。不能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因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作特殊性,而虚设党的基层组织;不能因为某些企业主的信仰不同,而改变党在这一领域的工作要求。这里的关键是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在非公有制企业政治工作中的“政治”的含义。“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这一论断,明确了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政治工作与企业自身的经济工作之间的一致性:通过营造健康的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和企业伦理,积极推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合理实现。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经济工作中主要关注的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笔者以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经济工作中主要关注的应当是生产关系。因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是辩证统一的,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往往是以促进生产关系协调发展为重点,来促进企业生产力的发展,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总体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而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往往是从考虑企业自身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关注企业生产关系的发展状况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对生产关系的关注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维护企业生存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尤其在劳资关系方面,应当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努力做到分配制度的合理性。二是确保企业在外部的竞争环境中,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做到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利己行为与利他行为的合理调适。三是最大限度地调动生产者、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工作着力点主要是在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还是在职工群众中间?从影响力来说,非公有制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企业主是党员或支部书记,该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一般就会得到重视,党组织在企业内部开展各项工作的认同感就强、影响力就大。党在该企业的工作着力点可以定位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有党的观念,企业管理层中有党的身影,企业职工的利益中有党的温暖。但是,如果企业主不是党员,党组织在企业的工作环境相对复杂,那么工作的难易程度就直接与企业主对党的认同感相关联了。如果企业主的认同感较强,党组织的工作相对主动,那么,企业党组织的工作着力点可以定位在:“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求发展”,把生产和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企业中高层管理骨干,从而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中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如果企业主认同感较弱,党组织开展工作难度较大,那么,企业党组织的工作着力点则可定位在:“工作重心在基层,以工会工作为载体”,采取“业余、小型、多样”的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稳妥而又慎重地推进党建工作。

5.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五

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工作同样不能例外。随着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全面展开,由此而产生的若干法律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一)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法律依据

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有无法律依据?通过对我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我们认为,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具有相当充分的法律依据:

依据之一:宪法.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其中结社自由,就是组建工会的法律依据。组建工会是一种法律上的结社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组建工会是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结社自由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禁止、阻挠和限制。

依据之二:《工会法》。我国《工会法》第2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根据第2条的规定,只要有职工的地方,这些地方的职工就有权自愿结合起来组建“工会”这一群众组织。非公

有制企业是有职工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也就有权组建“工会”这样的群众组织。根据第三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并未限定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范围之内。在中国境内新建的企业,无疑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当然也应受到这一条款的制约。因此,这一规定是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直接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依据之三:《劳动法》。我国《劳动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这一规定表明,凡是与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有权依照《劳动法》第7条的规定参加和组建工会。由此可见,依法参加和组建工会,也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对劳动者的这一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禁止、限制和阻挠。而且,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在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即使是个体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工会。

依据之四:《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个人独资企业法》第6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外资企业法》第13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还设专章在第11章专门规定了工会问题,对外资企业工会工作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4条规定:“合作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在新建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多数都属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范畴。因此,这些法律关于工会问题的规定也是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重要法律依据。

(二)对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相关的法律问题存在的认识误区及其矫正

由于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缺乏了解,特别是对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相关的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在实践中,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性质和地位以及组建程序等问题,都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这些认识误区的存在,阻碍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发展。因此,应当从法律上对所存在的认识误区加以矫正。

1、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性质的认识误区及其矫正

我国《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国工会章程》在总则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这些规定明确了工会的性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性质同样如此。

由于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性质缺乏正确的理解,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实践中,存在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性质认识上的误区,具体表现有二:其一,认为为了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强制性地要求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全部入会,而不管该职工是否自愿;其二,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其中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认为企业是他自己的企业,他有权不准职工在他的企业内建立工会组织,有些甚至对要求建立工会组织的职工加以打击报复。这两种认识都是错误的。

《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上述规定表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首先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所谓自愿结合,就是说,工会的组建应以职工自愿为原则,而不应强迫职工组建或参加工会。对此,《中国工会章程》第2 条进一步明确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在实践中,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建立工会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上级工会帮助建立工会之后,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可以依据《工会法》第3条的规定,参加工会组织。在我国现阶段,企业职工自行组建工会的意识比较淡薄,许多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不知道依法行使组建工会的权利,往往不会自行组建工会,即使在上级工会帮助其组建工会之后,不少职工还不愿意参加到工会组织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职工是否参加工会,不能采取强制性入会的方法,而只能采取劝说和引导的方法,促使其志愿加入工会组织。其次,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依法自愿

组成的群众组织。这种群众组织具有社团性质,是职工依法行使宪法规定的结社权的具体表现。这种权利表现在《工会法》中,就是依法组建或者参加工会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禁止、阻挠和限制。

2、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法律地位的认识误区及其矫正

所谓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其实就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社会角色定位问题。即是说,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应当担当什么样的社会角色问题。我国《工会法》第6条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会的社会角色定位。作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同样应当以此作为其角色定位的依据。

在调研中,有人提出“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应当既是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又是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将二者放在同等地位,也就是所谓的“双维护”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提法是与《工会法》以及《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不相符合的,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法律地位的一个认识误区。作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它应当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其基本的职责。因为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它应当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这是由工会本身的性质所决定了的,是不能改变的。

3、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程序的认识误区及其矫正

我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对组建工会的法律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工会法》第13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中国工会章程》第15条规定:“成立或撤消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这些规定表明,组建工会的法定程序要件有二:一是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二是上一级工会批准。这两个要件也是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时所必须遵守的。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地方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程序问题上存在两个方面的认识误区:其一,认为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其中的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会应当先征求企业老板的意见,求得他们同意,有些甚至认为可以委托企业老板自行组建工会。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工会法》,组建工会是职工的权利,而非企业老板的权利,老板是否同意不是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程序要件。不论老板是否同意,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都有权依法组建或参加工会。那种因为企业老板不同意建立工会就不在该企业建立工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合法的。而那种认为可以委托企业老板自行建立工会的观点,则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委托老板建立工会,实际上是对企业职工组建工会的权利的非法剥夺。其二,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的人选问题上,认为可以由企业老板或者其配偶、子女或者合伙人担任。我们认为这种认识也是违反《工会法》的规定的,因为它与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是不相符合的。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它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主席应当自始至终地维护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而非公有制企业的老板及其配偶、子女或者合伙人,在本质上与企业职工存在雇佣和剥削关系,他们不可能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特别是在与职工利益发生冲突时,更不可能站在职工的立场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企业老板、合伙人属于资产所有者,而不能划入企业劳动者的范畴,不具备会员资格;而企业老板的配偶和子女,一般都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于二老板的地位,他们也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同样不具备会员资格。而作为工会主席,首先必须是工会会员,这是最基本的条件。此外,还必须经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才能产生。未经过选举而担任工会主席,是不合法的主席。即使企业老板或者其配偶、子女和合伙人是经过选举而担任其所在企业的工会主席,那也是不合法的,因为他们首先不具备会员资格,将一个不具备会员资格的人选举为工会主席,这种选举程序本身就是非法的,其结果当然也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们认为,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之后,应当依法从会员或者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工会主席,而不应由企业老板或者其配偶、子女和合伙人担任工会主席。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体现工会的性质,才能真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主要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我国现有的工会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特别是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立法存在较多的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工会法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问题没有作出专门规定。我国1992年《工会法》基本上是按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制立法,其规定多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对非公有制企业规范较少。由此加大了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的难度。因此,应当对工会法加快修改速度,加大修改力度,使之适用新时期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需要。

2、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的收缴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在非公有制企业,拖延或拒绝拨交工会经费的现象比较普遍,而工会组织往往是无可奈何,没有行之有效的收缴措施。因此,应当修改工会法,明确工会经费的强制性和有效性,赋予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的权利。对于那些没有异议的支付令,应当拨交工会经费的非公有制企业如果拒不执行支付令,工会组织应当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法追收滞纳金。

6.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六

一、强化组织保障功能, 为央企综合优势发挥奠定组织基础

组织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引领, 是党的组织保障工作的集中体现, 也是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核心内容。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健全考核监督体系, 加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抓好中心组学习, 倡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交流和思想沟通, 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二是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 抓好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项目公司党组织体系建设, 加强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探讨试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等措施, 营造党内民主氛围, 不断增进党内和谐。三是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引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不断改进和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和载体, 开展好“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员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 开展好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员工更好地投身企业发展, 开展好“四个一流”职工队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和党员保障、融入和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为央企优势的发挥夯实组织基础。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功能, 为央企综合优势发挥奠定思想基础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既是推进合作发展的现实需要, 更是发挥央企优势、加快基地建设的必要要求。一是强化思辨能力培养。加强新理念、新知识、新经验、新表率的宣传教育, 逐步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创新理念和辩证思维能力, 不断提升认识形势、把握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强化优秀作风养成。加强教育, 定期跟踪考核, 促使领导干部严于律己, 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带动职工群众自觉遵循和维护公序良俗, 形成职工队伍的良好风气。三是强化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疏导解决。把加强思想教育同研究解决快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合作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 加强教育疏导, 实现新的突破。努力带动全体干部职工, 将思想统一到合作发展的方向上来, 把力量凝聚到建设项目、回馈股东上来, 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实现企业发展规划、做好共同事业中来, 为发挥央企央企优势, 加快优质能源基地建设奠定坚实的理念共识和思想基础。

三、强化企业文化培育传播功能, 促进央企先进理念优势发挥

混合所有制法律形态下的合作企业, 有自己独特的“融合”型文化, 是央企文化体系、民营企业文化模式、社会投资者文化因素交相融合。一是要升华于情, 融化于心。既要通过亲和人性的形式, 在充分共识的基础上, 开展共同理想、理念和价值观的融合提炼工作;又要在共同文化理念的宣贯上, 采取富有成效的渠道, 让文化理念内化为全体员工为集体荣光迎难而上的激情、勇气和动力。二是要物化于形, 固化于制。适时制定《标识应用规范手册》等企业文化的物化载体, 开展文化识别系统在生产生活环境中的规范应用, 同时要依靠体系和制度, 强化检查指导, 抓好文化宣贯落地, 夯实立企之基。三是要外化于行, 内化为力。要大力弘扬企业文化, 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自觉践行企业文化精神, 将企业理念融入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实践。只有发挥好企业文化的纽带和载体作用, 才有助于秉承央企理念, 不断推进科学发展观在央企鄂尔多斯基地的生动实践。

四、强化廉洁从业监督保证功能, 促进央企规范管理优势发挥

混合所有制企业落实规范管理、监督制约权力、加强反腐倡廉、保证廉洁从业具有特别的重要性、严肃性和挑战性。一要不断规范经营管理流程。对于既有“混合”过程和管理模式的企业, 借助风险管控和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利契机, 进一步围绕科学高效严谨的目标, 优化完善流程, 从制度流程的源头有效遏制腐败滋生。二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查, 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日常作风督查督办, 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整肃工作作风, 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尽责意识和履职能力。三要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廉洁文化教育, 促进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 加强考核检查,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坚持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加强教育、制度、监督惩防体系建设。在央企集中管理模式在控股企业全面复制、央企能源管理平台与项目法人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的基础上, 从流程梳理、运行监督、腐败惩防三个层次入手, 继续推动央企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规范在控股公司的植入和融合, 夯实廉洁从业的管理基础, 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信念, 造就风清气正的建设环境。

五、强化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功能, 促进央企人才积聚优势发挥

央企经过悠久的历史积淀和先天的人才战略优势, 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比其他经济主体更为壮大, 只有发挥好央企品牌吸引人才的品牌效应, 才得以保证各项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一是实施人才保障战略。加快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吗, 开展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培训提升活动, 进一步健全和创新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二是实施人才招引保留战略。探索建立用工精简条件下的薪酬特区, 对紧缺人才实行议价薪酬制度;加强职工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建设技术工人队伍;通过改善福利待遇, 畅通职业规划实现渠道等方式, 吸引、留住人才。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加强干部管理。坚持五湖四海、惟德善用,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 促使管理人员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为央企人才积聚优势的发挥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建设一支能够肩负起亿吨能源基地建设使命的人才干部队伍。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 肩负着前所未有的光荣使命, 必须牢固树立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 立志以坚定不移的事业心和求真务实的执行力, 进一步提升党建党群工作水平, 切实强化混合所有制法律形态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才能保障和促进央企综合优势更为有效的发挥, 把企业的建设搞好, 把和谐的事业办好, 在一方塑造央企品牌、彰显央企典范, 为加快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摘要:在地铁车辆运行过程中, 车门的安全联锁回路常常会发生安全事故, 而且, 车门的安全联锁回路故障具有不易察觉的特点, 因此, 提出一种方案来对车门安全联锁回路故障进行判断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通过介绍车门安全联锁回路的定义, 详细阐释了车门安全联锁回路故障进行判断的有效方法, 可以有效地帮助地铁维修人员及时地查出地铁故障的原因, 及时地排除故障, 方便人们的出行。

7.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七

1.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工作是扩大党和工会组织覆盖面的有效途径。

党和工会组织覆盖面的大小及工作的成效, 直接影响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得以迅速发展, 职工队伍的数量日益庞大, 越来越成为党和工会组织工作的重要领域。如何团结非公企业中的广大职工群众, 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贯彻党的方针路线, 是当前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而在企业中, 工会是广大职工群众维护自己利益的重要组织, 同时, 工会又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 与党的工作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 是党联系工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可以把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具体地落实到企业、职工之中。因此,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 不但能够扩大党和工会组织覆盖面, 巩固党的阶级基础, 而且能够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有利于促进企业组织管理的有效性, 使企业的各项决策能够得到行之有效的执行, 推动企业发展。

2.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工作, 是维护员工和业主双方权益的重要举措。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利益。在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工会建设, 建立联合工会, 有利于促进各种合理制度制订与实施, 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能够比较独立进行, 而避免过于受制于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和企业主个人因素的影响。党组织和工会负责人可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建立企业与广大职工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 从而促进职工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党工组织还可以协调落实相关政策, 帮助企业清理债务,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这样既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又能保障业主的合法权利。

3.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不断深化, 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在不断加速, 职工队伍的数量日益增加, 企业的稳定发展方面不断暴露问题, 员工的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等影响稳定的事件时有发生, 这些矛盾和问题, 如果处理不好将会直接影响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作热情, 影响企业的生产秩序和发展, 而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行党工共建能够有利于协助非公有制企业协调劳动关系, 化解各种矛盾, 容易得到企业主与员工双方的认可, 帮助企业搞好生产经营;同时, 由于受到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盛行, 一部分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被扭曲, 在企业内开展党工共建活动, 可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 通过工会宣扬劳动模范作用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 在广大职工中形成敬业奉献的良好风气,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进而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

二、新时期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的现状

据中央统战部等有关部门调查显示, “中国私营企业中, 中共党员的比例占33.9%。许多人在开办私营企业前就已是党员。”[1]但是在当前情况下, 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迅猛, 而企业的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却并没有同步进行, 呈现出这样的状况:

1. 非公企业对党工共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些非公企业主对当地工作和工会工作认识不清, 思想观念不到位, 认为只要坚持保证企业的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可, 而党务和工会工作是软任务, 没有实质效力, 忽视了党建工会的政治性、群众性。同时一部分非公企业主对企业建立党组织心存疑虑, 认为企业资产是私人占有的, 担心建立党组织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削弱企业主的权利等, 因而对党建工作态度冷漠。另外, 认为党建和工会工作对实际的联系不够紧密, 缺乏吸引力, 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的能力还十分有限, 因而对企业党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 致使不少企业工会干部数量严重不足、干部素质不高、年龄老化等现象普遍存在。

2. 党建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人们的社会思想观念开始发生改变, 一些党务工作者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认为非公有制企业主要以经济赢利为主, 党的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不大, 对自身的工作方向、职责和任务不明确;并且在非公企业中, 职工人员流动速度比较快, 因此, 认为对于非公企业职工不方便进行政治管理, 从而疏于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 对党员教育的活动安排、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上均没有适应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的要求。再者, 企业中的党员存在“雇佣”观念, 有的党员缺乏政治责任感, 觉得自己是受企业主雇佣的, 只顾干活赚钱, 将自己混同于普通员工[2], 导致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淡化、价值观念物化、组织观念弱化, 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滋长, 由此产生了部分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成为“隐形党员”, 因而影响了自身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3. 企业改革发展迫切需要与党建工作实际效果不理想。

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非公有制企业普遍面临由粗放型经营方式向集约型经营方式的转变, 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劳资关系处理日益复杂等问题, 迫切需要党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但是,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 由于党组织不直接拥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指挥权, 直接调控支配的资源非常有限, 活动经费来源、阵地设施建设等方面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企业主, 企业党组织经济地位不明显, 政治优势不突出, 党组织作用发挥得不好, 导致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不强, 尤其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企业依法经营方面比较乏力, 甚至成为企业的招牌或摆设[3]。

三、新时期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的途径探索

1. 加大宣传力度, 坚持党的原则, 充分发挥党和工会的作用, 在非公企业中形成党工共建的共识。

首先, 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引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依法经营, 照章纳税。其次,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 要搞好党员的教育, 发挥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牢固树立政治和责任意识, 通过党组织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有针对性地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团结、联系、带动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优秀人士, 将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到这一领域中。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全面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的建立, 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决策、管理、监督, 始终把职工利益放在首位, 始终坚持“权为职工所用, 情为职工所系, 利为职工所谋”, 激发员工参与工会组织的热情, 使之感受到企业进行党工共建的重要性, 使党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

2. 立足实际, 积极探索党工共建的新模式新方法。

党工共建, 根本在“建”, 关键在“共”。“建”就是构筑有效的活动机制, 把自身建设好。“共”就是党组织与工会组织共同发展。具体落实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共建, 就是党组织充分发挥好工会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稳器”和“调谐器”的作用, 互为补充, 共同把职工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二是组织共建, 就是党组织在重视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 高度重视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加快工会的组建和巩固工作, 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 切实提高工会入会率。三是活动共建[4]。党组织要善于将党建与工会工作相互融合, 通过在企业内部开展一系列活动, 加强党员与职工的互动, 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促进企业发展。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组织共建, 从优秀党员中选拔推荐工会干部, 从优秀工会干部中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通过阵地共建:保障工会活动经费, 把“党员活动室”、“公司党校”与“工会之家”和“员工活动中心”建在一起, 向党员和工会会员一同开放;通过工作共建, 把党组织的关爱贯穿到、体现到基层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 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工共建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和进行模式。当然,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 不同企业、不同地域其党的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情况也不相同, 因此, 非公企业的党工共建具体细节要结合企业实际进行。

3. 建立健全体制和机制, 促进和谐共赢的党工共建组织。

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工作需要健全的制度来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健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各项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 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工作走规范化之路的必然要求。首先, 针对当前社会非公企业组织、管理形式多样化的特点, 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如党委 (总支、支部) 集体领导制度和分工负责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考核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通过严格执纪, 充分发挥制度在党建工作中的教育作用、警示作用、激励作用, 使企业党建工作获得可靠的制度保障。其次, 非公企业的党工共建工作要始终坚持职工、企业、社会共同发展、和谐共赢的指导思想。对非公企业中的各种劳动关系, 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进行协调, 通过构筑工会与企业经营者的协商平台, 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另外, 要以“和谐共赢”的理念, 建立党、工建设的整体联动、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党、工组织的各自优势, 把培育“四有”职工队伍融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 通过党员影响, 带动职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等活动, 促进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通过许昌市非公企业的实践证明, “党建带工建, 工建促党建”的党工共建模式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正确把握党建和工建的关系, 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和工建工作水平, 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同时能够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辽沈晚报, 2005-02-13 (2) .

[2]刘雅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刍议[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5, (3) .

[3]“党工共建”推进小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区域化[EB/OL].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11-12-02.

8.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八

但是, 在实际党建工作中, 许多现实问题也时时困扰着基层党建工作者, 例如, 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共产党员人数较少或没有党员, 有的企业经营不稳定, 有的企业党组织书记素质跟不上或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党组织生活形同虚设, 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应有的作用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党建理论工作者积极予以探究, 有待于基础党的工作者在实践中予以解决。笔者拟以辽宁省喀左蒙古族自治县为例, 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作以浅析。

一、从理论上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应遵循的原则

1、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应力求实现“两个覆盖”

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应力求坚持消除空白点、实现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的目标要求。力求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健全一个、巩固一个。在具体操作层面, 依据企业规模、经营状态、企业人员构成情况党员人数等情况, 可采取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等各种灵活的方式, 进一步扩大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面。对于那些没有党员、规模比较小、经营不稳定的企业, 可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和依托工会和妇联组织开展工作, 力争使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 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

2、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应着重建设好“两个队伍”

作为党组织的带头人, 党组织书记的遴选与培养至关重要, 有了好的带头人,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就有了组织保障。因此要切实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把政治素质高、管理能力强、发挥作用好的优秀党员选派到党组织书记队伍中, 把非公企业主吸收到党员队伍并担任党组织书记, 并采取重点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的培训。

在新形势下, 建立党建监督员、指导员、联络员队伍也十分重要, 应把政治素质较强、熟悉党建业务、懂企业管理经验、综合素质较强的党员干部选派到企业任“党建三员”, 联系指导企业开展党的工作。保证企业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

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充分发挥“两个作用”

鉴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特殊性, 党组织应不断加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有效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和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要通过组织生活,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让党的旗帜在职工心里树立起来, 让群众认可其政治核心作用;党员要发挥带头作用, 引领群众为企业健康反正做贡献。要团结凝聚全体职工群众, 处理好各方面关系,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和企业党组织健康发展。

二、从实践看遵循原则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显著效果

几年来, 特别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 喀左蒙古族自治县在非公有制企业共建立党支部23个, 其中单独建立12个, 联合建立11个, 覆盖了77家非公企业。截至目前,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单独建立了党组织, 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3.3%。同时, 全县非公企业100%选派了党建监督员、联络员、指导员, 使全县80%的非公企业落实了党建工作任务, 建章立制, 完善管理。“党建三员”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 为企业讲解党的相关理论和知识, 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党组织还积极鼓励和培养一线工人、业务骨干加入党组织, 重点培养非公企业主加入党组织。近年来,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共发展党员198名, 为非公企业党组织输入了新鲜血液, 有效增强了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力, 有力促进了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在建设队伍方面, 喀左蒙古族自治县几年来共举行书记培训班6期, 培训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180人, 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喀左蒙古族自治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还紧紧围绕“强素质、做贡献、促发展”这一主题, 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贯穿始终, 以“为企业作贡献、为群众送温暖、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为基本载体, 不断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

9.浅论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九

一、集团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1、是集团深化改革的需要

目前,集团在深化改革上仍然面临着艰巨任务,大部分企业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与市场接轨,管理水平与行业内优秀企业,特别是与市场活力、市场应变力强的民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集团应继续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加速机制和体制的转变,增强活力,提质增效,顺应发展的需要。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不是国企改革的唯一方式,但却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式,也是国企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2、是获取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资源的需要

集团产业依存度单一、系统性风险偏大,产业结构急需调整。集团正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拓展科技信息、金融、医疗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过程中,依靠自身的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人才培养,加上体制机制不活,难以在市场中形成核心优势,从发展的速度和发展质量来看均不理想。在集团转型发展关键时期,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集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可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与具有雄厚资金、核心技术、稳固市场、优秀人才的民营经济开展合作,实现共赢,使集团的发展迈上快车道。

3、是集团资本运作的需要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加快国企股份制改革,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国企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是目前公认的发展观念。如集团现有1家A股上市公司,从行业发展、上市概念、财务状况和市场潜力等各个方面予以综合考虑,集团的生态绿化、科技信息、健康医疗、体育产业都具备在国内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潜力。集团正加快上市源企业的培育,“十三五”期间,集团将力争实现6家企业挂牌上市。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完全的市场运作,企业的活力得到有效发挥,其经营、并购以及作为融资平台,对集团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充分利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契机,促使条件成熟的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向上市公司发展,为集团打造更多的资本运作平台。

二、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路和想法

集团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深化改革是集团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集团正按照天津市制定的《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来制定集团的深化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以出清一批空壳企业、出让一批低效企业、混改一批潜力企业、上市一批优势企业这“四个一批”为主要突破口,特别是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放开搞活的有力抓手。

1、确定混改的企业(谁来混)及混的原则

一是原则上新设企业,除特定目的公司以外,都尽可能实行混合所有制。二是对现有的充分市场化的企业,根据不同产业企业的性质和特点逐步实行混改。三是根据集团发展战略需要,收购民营经济的股权。到“十三五”末集团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达到65%以上。混改原则是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承担区域开发的平台企业、从事基础设施投资的企业承担着重点工程任务且投资周期较长,必须坚持国有或适度开展混合经营,但要保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房地产开发、科技信息投资、金融、健康医疗养老等新兴产业,民营经济比较看好,且有丰富的资源和竞争优势,可以大力开展混合经营。对于集团内不具备竞争优势的市场化程度高的产业,例如酒店、餐饮等城市功能配套服务业,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2、确定混改的对象(与谁混)

一是与民营企业混合。多数民营企业有一定的资源,对市场变化比较敏感,反应较迅速,集团通过寻求与在各产业领域有合作意向的民营企业进行混合,快速获得稀缺资源和资金,迅速打入并占领区域市场。二是与外资企业混合。外资企业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的发展平台、研发能力、品牌影响力等多方面优势,而且其管理体系较为科学,技术力量强,且能够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集团选择合适的外资企业开展混改,有利于培养和提高自身的企业,更好的了解、适应国际市场,引进海外先进技术,为培养凝聚国际竞争力创造条件。三是企业管理层、员工持股。企业管理层、员工持股是企业工作人员利益和企业利益充分结合的一种混合所有形式,体现了对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尊重,可以优化国有企业产权结构;更容易被国有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接受,消除改革阻力;有利于改善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改制企业的平稳过渡;有利于留住核心人才。

3、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如何混)

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有四种实现方式:一是产权转让,国有企业将存量资产的一部分卖给非公有主体;二是增资扩股,引入非公有主体投资到国有企业中;三是新设企业,由国有企业与非公有主体共同投资设立新的企业;四是并购投资,国有企业将资本投入到非公有主体拥有的企业中去。上述几种方式中,产权转让方式已然成熟,对新设企业方式而言,实质障碍不大。增资扩股和并购投资因相关制度依据空缺,再加上往往涉及企业资本运作的商业秘密,对交易对手的选择也更加个性化、专业化。市场化操作有一定难度,还需要在股权公平市场定价机制方面展开有益探索。

三、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体会

国有企业要在引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进行治理结构、人才机制、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机制转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更具活力。只有商业化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与市场经济相容,才能为企业在市场体制中的优胜劣汰和存活发展提供制度框架。根据集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总结的经验,有以下几点体会。

1、控制控股比例

本文认为国有资本在大多数竞争性领域没有必要绝对控股,应考虑相对控股和参股。国企如果绝对控股往往影响了民营资本进入的积极性,而国企相对控股是比较合适的形态,不仅避免了产权单一、一股独大的现象,还有利于企业在资本市场方面的产权评估进场,也摆脱国企在用人机制上的束缚。控股比例有几个重要的节点:持股10%,在董事会中有一个席位;持股1/3,拥有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否决权,在股权结构设置中常常可以看到将持股33%作为一种限定;持股50%,涉及控股与非控股的区别。在混改过程中应结合实际做好持股比例的控制。

2、加强公司治理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不在持股主体的多少,而在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的完善。要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给予非公有资本参与决策的权限,让非公有资本在董事会占据一定席位。国有监管方面,应给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董事会充分放权,例如应该由董事会真正具有对职业经理人的选聘权和薪酬待遇的决定权。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结构,在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将更多的监督权分配给非公有资本、员工和社会公众;在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企业应拥有更多的监督权。

3、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

按照市场化用人机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不仅可以提升公司员工的经营管理水平,还可以实现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并相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实施员工持股是对劳动创造价值的认可,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是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的产权组织形式。未来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实施员工持股将是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4、加强团队建设

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核心是团队建设,多元的股东资本决定了多元的价值取向,与合作伙伴设立发起公司的出发点要保持一致。只有这样,企业的发展才能更加顺畅。团队建设中必须做到决策层与管理层分开,既要照顾股东层的利益,也要兼顾管理层的利益。

5、运用好资本运作平台

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运用好股票市场、产权市场、债券市场等市场平台。股票市场适合于较为成熟的大型国有企业,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平台;产权市场适合于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造,特别是产权转让类和增资扩股类;债券以及包括PE在内的相关市场则可以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股权外的多元化、大体量的投融资工具。除利用债券市场外,还可以利用PE以及银行信贷、信托、基金、租赁等其他各类金融工具和融资手段来解决混合所有制实现所需的资金问题。

6、稳妥规范推进混改

混合所有制改革要稳妥,对政策和主管单位的要求要理解透彻,把改革企业的情况摸清楚,实行一企一策,把已有的经验制度化、流程化,结合监督机制与完善保护国有资产的相关制度流程,保证操作透明、规范,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要强化监管,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按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监督,形成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分类监管、流转顺畅的国资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国企混改面对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政策解读[M].人民出版社,2015.

[2]宋文阁、刘福东:混合所有制的逻辑: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和民企机遇[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4.

[3]齐桂珍:中国所有制理论博弈与演进:1978-2015年从公有制到混合所有制[M].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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