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计院规章制度

2025-02-06

电力设计院规章制度(精选8篇)

1.电力设计院规章制度 篇一

电力抢修规章制度

1.电力事故抢修规章制度 2.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章制度 3.供电所事故抢修管理规章制度 4.电力抢修班工作标准及规章制度

1、电力事故抢修规章制度

1、公布电力事故抢修电话。

2、当值班员接到电力事故抢修电话或通知,立即通知供电所所长,由所长按照电力紧急抢修流程图,填写好电力紧急抢修工作单,安排有关抢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抢修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

3、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报告班长后,由班长安排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找线路、设备事故点和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长。

4、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要执行供电服务承诺的时限(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城区45分钟,农村90分钟,特殊边远山区适当延长。

5、处理事故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抢修可不办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要按规定进行验电、挂接地线,按现场指挥人员和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指挥进行处理工作,严禁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维护事故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

7、突发事故而造成停电,当用户查询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8、做好处理事故具体记录。

2、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向全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各界对用电可靠率的追求,真正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各项承诺,减少客户停电时间,为客户提供24小时优质快捷的服务。特制定逊克县电业局电力故障报修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

各供电所(局)设立24小时专职值班人员,负责对客户报修的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二、业务受理

1、正常工作时间由客户服务中心或各供电所受理报修电话。

2、非正常工作时间由调度接听报修电话。

3、接到不属抢修范围内容的客户报修电话或其他人员接到客户请求报修电话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接到故障报告电话或接待来人报告故障时必须问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和联系电话或联系人姓名,从而便于确定抢修组织规模、工具、设备与器材。

5、接报后,应在《故障报修记录簿》记录备查,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6、组织抢修

1)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抢修范围,如果属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力量处理故障,不得延误,当力量不足时可上级部门申请抽调临时力量。如果不是处理范围,应立即通知相应的部门。

2)如接到群众报告的高压线路故障,应直接报告当值调度员。

7、交通与通讯工具配置

交通工具由故障发生所在的供电所(局)负责安排。特殊情况下可安排社会车辆,确保抢修人员快速行动,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参与故障维修或事故抢修的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于及时与客户或单位联系。

8、记录

接到报修后,应填写《故障报修记录簿》,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处理完毕后请报修客户在《修理票》上签字,返回交给值班员存档。

9、值班纪律

必须有人坚守岗位(局组织活动时应留人值班),铃响5声之内必须摘机。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不得脱岗。

10、抢修纪律

1)为客户抢修电气设备故障,必须按规程进行。

2)在可以满足安全用电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但应向客户书面交待安全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结束。

3)应当收费的项目必须按标准收费,严格保护企业利益(为孤寡老人、伤残人抢修故障免费权属局)不受损害。

4)严格遵守服务纪律,不得收受客户礼品和礼金,不得故意刁难客户。

11、违纪处理

1)电话铃响5声之内未摘机通话的,作过失一次处罚,扣50元奖金。超过1分钟无人摘机扣200元。

2)接报后不安排抢修,又不报告相关部门作待岗处理。

3)因离岗影响正常安排超过15分钟的扣100元。超过半个小时的作待岗处理。

4)因饮酒造成延误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待岗。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的受话人、责任人一律待岗。

6)抢修中推诿塞职、检修质量达不到规定、违反安全规程或违反服务纪律等按有关规定处理。

7)以上规定中如有未尽事宜,以本局相关规定为准。

3、供电所事故抢修管理规章制度

一、所里成立以所长为组长、以安全员为副组长、以配网运检班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应急抢修小组”,实行统一指挥。

二、配网运检专责等相关人员发现事故情况必须及时向所里汇报,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和破坏事故现场私自处理。

三、成立事故抢修小组由所长统一指挥,配网运检人员应加强线路巡视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线路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四、事故抢修,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8895598)。

五、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抢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面积扩大。

六、按照供用电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对接到的应急抢修任务进行抢修、无法及时处理的事故,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并积极配合事故抢修。

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时,在7天前向社会公告停电区域和停电起止时间,特殊重要客户特别通知,临时处理供电设施故障停电时,及时通知客户。

八、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公司和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

九、事故抢修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抢修应急电话后,应尽快赶到抢修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统一指挥实施。

4、电力抢修班工作标准及规章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受理供电区域内电力紧急服务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或供电局有关部门。

(2)供电所要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配备抢修队伍、通信和交通工具以及足够的备品、备件和抢修工器具,满足电力紧急服务的需要。

(3)供电所与县供电企业客户服务中心、电力调度部门通过办公电话及传真或数字语音信息支持系统保持联系,要保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

(4)供电所接到工作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达客户现场时间按区域及交通条件,在服务承诺时间内及时为客户服务。

(5)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6)配电抢修人员在电力抢修过程中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防止顾此失彼。

(7)配电抢修人员日常工作中要作好事故预想,制定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要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二、工作内容要求与办法

(1)事故抢修必须按规程要求认真操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及时为客户进行服务。

(2)按服务承诺条款为客户服务。

(3)完成所长交办的一切任务

2.电力设计院规章制度 篇二

电力市场主要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对于什么是电力市场?可能不存在统一的定义。从字面上说, 电力市场就是电力行业走市场化道路。然而由此往往会引发出众多的疑问, 如为什么要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怎样建立适合于电力行业的市场机制等等。归结起来, 人们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电力市场无非就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经济效率, 是一种市场化改革的过程。具体涉及到放松监管、重建监管、组织重构、公平开放与监管改革四个方面。

电力市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市场, 在市场特性上, 包括以下几点:

1、电力市场不能自由进出。

由于电力企业在进出电力市场时将发生成本, 有些资源一旦被投入电力生产, 那么就再也不能将它们用于其它方面, 因而都变成了沉没成本。

2、电网具有自然垄断性。

电力行业的输、配电环节具有自然垄断性, 在一个区域由一家电网企业负责经营更经济。如果市场不能自由进出或自由程度受到限制, 那么需要对电网企业进行监管;反之, 则可以在电网经营环节引入竞争, 建立商业性的输、配电网。

3、电力投资具有团性。

所谓团性指由于生产要素的不可分割性, 例如电网只具有有限的电压等级, 在升级时, 它的容量变化是跳跃而不是连续的……由此导致在进行电力投资时很难恰好实现供应与需求的对应, 其中以输电团性的影响最为重大。

4、电力安全是共用品。

电力安全是电力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与其它网络相比, 电网显得十分脆弱, 电网一旦发生故障或越限运行, 受到影响的不只是电网使用者。当然, 电力安全不只是局限于电网安全, 它囊括了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问题, 许多电力设备会因为故障而发生损害。此外, 由于传播速度非常快, 当电网某一处出现安全问题时, 其会迅速遍及到更大的区域。

5、电力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

电能无法经济地大量储存, 几乎所有的电能都只能在需要时才会被产出, 并且生产与使用必须时刻保持平衡。如果一天中不同时段的需求发生变化, 出力也必须随之发生变化。

二、电力市场的制度化解析

当前的电力市场研究一般是从微观经济学角度进行的, 即在确定的组织与制度结构下研究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由于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将新制度经济学应用于电力市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1、制度规定了电力市场的竞争规则。

市场赋予了人们自由决策的机会, 但这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毫无约束。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经济活动必须讲求效率, 竞争必须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不能是一种消极的消耗。为此, 需要建立一系列规章或制度, 规范人们的行为, 使市场竞争尽量带来高效率。

2、制度影响着电力市场竞争的效率。

市场能解决一切问题, 除了它自己。合理的市场机制可以提高经济效率, 然而它并不会自动出现, 至少市场本身难以给出答案。制度只能由市场主体根据主客观需要进行设计与调整, 然后通过实践进行优胜劣汰。

在电力市场中, 如果采用了不同的制度, 那么它可能带来不一样的经济效率, 产生不相同的交易费用。所以, 如果电力市场中的制度选择不当, 市场的最终效率肯定会受到影响。

三、电力市场的制度组成

电力市场几乎具备了会导致市场失灵的所有因素, 同时, 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这要求人们在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时需要谨慎行事, 尽量避免或减少市场失灵的发生, 实现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从市场竞争的实现及其效率的角度对制度进行的考察。

1、产权安排。

为了引入市场竞争, 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电力市场改革中的产权制度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产权的安排或界定规则的变化, 二是产权的交易。其中, 产权初始安排是对产权界定规则的调整, 同时也是对产权结构与市场结构的直接改变。产权界定规则是其中最关键的部分, 它规定了产权到底归谁所有;产权并不是一经界定就再也不变化, 人们会在市场上进行产权交易, 目的是为了优化产权的配置, 也就是资源的配置。

2、交易促进。

目前在许多国家的电力市场中均引入了金融性工具, 并采用双结算机制, 在结算时综合考虑金融性工具与实际运行结果。从节约信息费用的角度看, 集中形式的电力交易机构也可以认为是一种交易促进机制。

3、风险配置。

电力市场的资金流非常密集, 投资者面临着相当大的风险, 而市场成员在交易时也不得不考虑可能的价格风险, 此外, 电力系统还发生故障也是一种重要的风险。为了控制以上的种种风险, 出现了许多风险管理工具。

4、集中优化。

集中优化是分散决策机制的必要补充。在电力市场中, 由于网络可靠性与计量结算技术约束等, 它比其它商品市场更注重发挥集中优化的作用。电力市场集中优化主要为三类, 以现货市场为代表的集中协调, 以辅助服务为代表的集中购买决策和以市场力问题为代表的集中干预。

综上, 市场机制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电力市场的发展呼唤着有效的电力市场机制的建立。在电力市场制中, 制度既规定了市场成员的竞争规则, 又影响着市场竞争的最终效率。

摘要:20世纪80年代至今, 电力市场理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在许多方面都实现重大突破。鉴于目前电力市场的组织结构及制度上研究的缺乏, 本文试图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展开探讨。

关键词:电力市场,制度,新制度经济学

参考文献

[1]、尼古拉·阿克塞拉.《经济学政策原理:价值与技术》,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3.浅析电力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关键词:电力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8-0043-0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县级电力企业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运行涉及很多程序,每个环节都独立存在,各自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为提高整体效益,就必须将每一部分联系起来,即规章制度。相关数据表明,许多企业之所以能够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来自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顺应企业发展战略和需要而对人力、财力、物力等进行最佳组合的一系列约束条件。晋江电力公司作为福建省大型县供电企业,自2007年股份制改革以来,以创一流为载体,狠抓标准化建设,建立起一套符合经营管理、电网发展的标准制度体系,涵盖技术、管理、工作三大体系,为企业发展奠定扎实的管理基础。总结多年的实践,深感规章制度建设对电力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直接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电力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特点和重要性

1.1 特点

①约束性。电力企业的管理工作十分复杂,为避免出现管理混乱,需要制定一定的行为准则让全体人员共同遵守,即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内容主要是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以及不该做什么等,通过对员工的约束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行。如有违背,则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②规范性。每个人的水平都有很大差异,如果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做每一项工作,很难达到统一,在管理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势必会影响管理水平。规章制度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将员工的行为规范化,从而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③权威性。规章制度是全体人员都应遵守的,并非任何成员都可以制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是领导层或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并经过法定程序认可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④系统性。对电力企业而言,规章制度是经过对整体的认真考虑才制定的一套比较严密而且完整的一套程序,其内容或递进,或补充,整体是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对企业各方面的规定,促进企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1.2 重要性

①顶层设计。多数企业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电力企业同样如此,这就要求必须按制度办事,对企业内部的各个方面进行统一规划,保证企业的稳定性,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电网事业的发展,电力企业规模扩大,数量增长,技术革新,经营管理的难度有所加大,必须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许多知名企业都逐渐走上了“法制”的轨道,通过规章制度使企业得以更好地运作。规章制度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和电力企业发展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企业越是成功,其规章制度越是科学完善,而且能够落实,反之,规章制度也促进了企业的成功。

②基础保障。电力企业的管理包括大大小小每一个环节,作为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是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管理遵循的一个标准,否则,各项活动难以开展,员工行为无法规范,引起管理上的混乱,很难实现经济效益。

③激励作用。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行为进行了统一规范,员工从中可以明确获知自己的权责义务,然后对自身的能力进行预测,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规章制度的制定其实就带有一定的竞争意义,给员工施加压力,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自己。

2 规章制度章存在的问题

①制定上的不足。通过多年系统内单位的交流与学习,我们发现,很多电力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都有盲目性,缺乏实际的调差,在还未全面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时就盲目制定,或是照搬其他企业的经验,还有很多制定的过于笼统,与实际不符。规章制度是给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关系着企业的效益,必须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得到多数员工的认可才能延续下去。还有部分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没有重点,或没有涉及到关键问题,有些制定者水平较低,常出现重复现象,甚至会前后矛盾,加上审查机关的疏忽,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缺乏权威性和系统性,很容易引起管理混乱。

②执行时的不足。规章制度的制定固然重要,但关键在于执行落实,发挥其实际作用,实现企业的良性管理。因涉及诸多方面,在执行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如宣传力度不够,员工不配合,不少人认为制度是某个部门遵守的,与自己无关,这是错误的想法,规章制度是针对整个企业而设立的,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

3 做好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方法

3.1 制定原则

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有很多要求限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规章制度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因不同的电力企业在人员组织、经营战略、企业文化等方面有差异性,制度也不可能完全一样,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其次是民主原则,规章制度根据员工的水平和素质而定,必须得到员工的认可,才有可能执行落实。因此,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实现民主化,多倾听员工的意见;此外,内容要详细,语言要简洁,规章制度涉及电力企业的各个方面,比较繁琐,为增强其实用性,制度内容务必要详细清晰,使全体员工明确各自的权责义务。因内容太多,为方便实行,语言一定要简洁易懂,若太专业或过于艰涩,会妨碍理解。最后,要注重制度发布后的宣贯。

3.2 全面执行

首先,领导者应做好带头作用,他们是企业的领头人,决定着企业发展的大方向,负责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及工作方法的确定,坚决执行制度,才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奇特员工。中层管理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也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树立典范。其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考试、会议、教育等多种方式,使员工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积极将其投入实践。

3.3 执规检查

规章制度的管理有其规律性,必须严格执行PDCA的闭环管理机制。在实践中,晋江电力公司不断探索规章制度执规检查方式,有效实现规章制度管理的持续提升。首先,建立规章制度受控体系,做到每一份制度有人监控、有人管理,明确责任归口。其次,建立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执规检查的机制,由企业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分专业抽检的形式,随机抽取若干份制度,以制度的有效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为审查重点,开展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反复检验与审查,实现以制度为线索,自上而下,全流程访谈、诊断,既检查基层制度掌握与执行情况,又综合诊断制度可执行性,推进专业管理的提升。

4 结 语

随着用电量的骤增以及用电客户对电力企业越来越高的要求,县级电力企业面临着很大的管理压力,为加强企业管理,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以此为依据对企业内部不断优化,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孟静.县级电力企业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企业文化,2011,(27).

4.电力调度制度 篇四

一、严格执行“手拉手”调度员交接班制度,如交班人拒绝执行交接班制度或者接班人在接班时发现调度卫生脏、乱,不进行签字和接班。并向安技室负责人汇报,否则责任自负。

二、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有处理结果和记录(时间、地点、数据、故障类型、原因过程)。对处理的重点问题需进行详细交待,具体要做到(五交清)。

1、交清当班生产维修任务完成情况。

2、交清本班安全生产维修情况及各类事故隐患,重点环节部位的变化情况。

3、交清正在处理或待处理工作的详细内容。

4、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命令执行情况。

5、交清下一班生产维修计划数据。

三、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员的情况说明并在交接本上签字,仔细查阅调度工作日志,切实做到交清接好,不清不接,责任分明。值班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在段长和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工作,负责当班的生产、维修、调度指挥工作,组织各段生产维修环节,完成当班生产维修任务。

2、随时了解掌握本段生产维修情况,对存在影响生产维修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底子清、情况明,回答准确。

3、认真执行请示和汇报工作制度,对于上级指示要上答下传:下边情况及时上报,做到及时传递,快速传达。

4、对有碍安全生产维修问题及设备运行状况,做到记录准确、落实清楚、主动调度;对延续问题,班班落实记载,做到问题处理不完记录不间断,保持调度记录连续性。

5、熟练掌握调度传真和录音电话的使用方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安技室负责人汇报。

6、做好正常或紧急“天窗”接触网停送电下令指挥工作,认真填写“天窗作业记录表”,下令时使用录音电话,不得省略下令指挥的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天窗”和其它停送电作业顺利进行,对停送电指挥中出现任何过失责任问题,要作出严肃处理。

7、当班记录要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分析恰当,各种通知要迅速落实并有记载。

供电电力调度岗位职责

一、职能标准: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命令,加强调度责任心,充分发挥调度指挥和协调作用,完善调度的工作汇报,请示制度,坚守岗位,杜绝脱岗。

二、工作标准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填写各种日志和通话记录,字迹清楚,语言表达精炼。

2、落实各项施工计划天窗作业,掌握进度和检修内容。

3、值班实行24小时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者调班,必须经过段长和技术主管的同意。

4、规范工作用语,下达命令要有编号、时间、地点。

5、涉及双方或三方的突发事件,要协调好工作关系。

6、汇报工作要逐级上报,特殊情况可以直接上报公司领导,如若延误工作,追究其责任。

三、办公室面貌:

1、坚持每日一次卫生清洁。

2、值班调度员不能在当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技室调度培训记录

培训地点:

安技室

培训时间: 2017年8月24日

至2017年8月31日

培训方法:

培训目的:

1、熟悉电力调度相关制度;

2、对制度入心入脑,坚持安全作业,做好交接班工作;

3、准确、及时的做好上传下达各类命令。

培训完毕后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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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力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目 录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标准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奖罚制度

7、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9、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0、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1、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2、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3、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5、生活健康监督管理制度

16、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

17、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

1.1 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权力机构;

1.2 审定公司的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施工(生产)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1.3 审批重伤及以上的事故报告书,对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公司领导的安全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2.1.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1.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1.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2 公司其他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公司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3.1 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2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4.1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4.1.1 建立、健全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 组织实施公司、分公司或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3 保证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4 督促、检查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 施工单位其他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施工单位其他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本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的安全职责

5.1 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负责人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2 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班组人员安全职责 6.1 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6.1.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6.1.2 负责组织学习与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规程和措施,并向本班组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6.1.3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现场安全检查及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6.1.4 根据本队(班)人员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工作中督促和检查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工器具,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1.5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队(班)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6.1.6 负责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凡不能解决的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采取措施。6.1.7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6.2 施工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

6.2.1 负责本队(班)安全技术工作。协助队(班)长组织本队(班)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安全施工措施。

6.2.2 做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6.2.3 协助队(班)长进行本队(班)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6.2.4 参加本队(班)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调查分析。6.3 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6.3.1 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6.3.2 正确佩戴使用、维护和保管好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6.3.3 特种作业及特殊工艺作业必须取证上岗。

7.3.4 工作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3.5 接受安全施工(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施工(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施工(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3.6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3.7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7.3.8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安全教育

1.1 公司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公司全员得到应有的安全教育,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2 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领导和技术、安监部门负责人由上级主管单位年初组织每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扩考试。

1.3 公司新任命的中层领导应由安全监察部安排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及考试。

1.4 公司每年组织由总工程师负责,人事劳动部及安全监察部配合,组织一次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

1.5 新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安全规程、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及考试。对不适宜笔试人员可采用宣讲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纲,本人签字的办法。三级安全教育

2.1 新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任务,并建立三级教育卡。2.2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2.2.1 公司级: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典型案例、公司安全施工的情况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及一般安全防护知识。由人事劳动部负责。

2.2.2 分公司(项目部)级: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作范围内危险场所,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以及安全要求和环境健康、文明施工要求。由专职安全员负责。

2.2.3 班组级:本班组、本工种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和危险场所,有关安全施工注意事项,施工范围内所使用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由施工队长负责。

2.3 临时招用的当地民工在作业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特种作业及其他安全教育培训

3.1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2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

3.3 对换岗、息岗和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重新组织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4 公司职业培训应设安全技术专业课程。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检查形式及要求

1.1 安全检查分为季度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阶段性安全检查和一般性检查等方式进行。1.2 公司每年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

1.3 项目部(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1.4 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1.5 公司及有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项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重大、特殊、危险作业实行过程监控。

1.6 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施工队定期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并做好检查记录。

1.7 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检查由经理带队,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施工队安全检查由施工队长带队。2 检查内容及要求

2.1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及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将环境保护、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以及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思想——查安全生产意识状况,检查发生事故和各种不安全现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工作管理台帐,项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查文明施工情况;

查反事故处理——查是否按要求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并执行;发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2.2 检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受检单位下达“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

2.3 受检单位在接到“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后,在限期内应安排进行整改,并将具体整改措施填写在“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记录上(一式两份)。

2.4 检查部门对受检单位进行复查时,应就“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进行复查、消案,结论栏内签名,作出结论,并将记录一份交检查单位留存、消案。

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措施

1.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1.2 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1.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4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5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写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的危险源、主要危险源,以及有可能带来的危害和污染,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减少环境污染,主要是指:

1.5.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5.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加以控制。2.5.3 针对所采用的有损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5.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1.5.5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1.5.6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5.7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2 安全施工作业票

2.1 电网工程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2.2 施工队长安排工作任务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派熟识施工工艺流程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工作任务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确定作业组施工人员。

2.3 施工队长负责填写各作业组作业票,并选择及补充完善作业票上的注意事项。

2.4 作业票一般由施工队长负责签发,特殊情况施工队长可以指定本队的副队长、技术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审查及签发。

2.5 施工队技术员和安全员在作业票签发前审查各作业组的作业票,并对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并签名予以确认。

2.6 作业组施工负责人接到施工任务和作业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并对补充事项的正确性负责。

2.7 作业组施工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宣读作业票,进行“三交”和“三查”,施工人员了解掌握作业票内容后,在作业票中的“现场交底人员签到栏”中亲笔签名认可(注:“三交”:指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指查衣着、查“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查精神状态)。

2.8 施工负责人在同一工作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工作;一天工作先后涉及多个工作任务时,可以由同一施工负责人负责,但应按工作开展顺序使用对应工序的作业票。

2.9 作业票所列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施工人员不变时,最多可连续使用五天,经“三交”及“三查”的施工人员签名一次即可;作业票到期,或主要施工内容与作业票的工序不符,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作业票随之终结。

2.10 使用作业票出现下列情形按违章论处:施工现场无作业票;审查、签发不符合规定,有关人员签名不齐;安全注意事项栏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并打“√”;现场情况变化后无补充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未在开工前宣读作业票;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三交”及“三查”和施工人员未亲笔在作业票上签字等行为。

2.11 作业票使用过程应妥善保管,注意保持作业票的完整性。2.12 进行特殊项目施工时,可使用空白票(留空的作业票),由施工队长按作业票填写要求自行填写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程序、时间和调查处理权限

1.1 发生事故必须进行事故调查统计分析。调查分析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禁隐瞒事故。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1.2 记录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施工队长报告,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及处理并登记。

1.3 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施工队长报告,由施工队长向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报告,并由项目经理组织调查及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至公司安全监察部。

1.4 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以最快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当地劳动部门。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调查及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公司或当地劳动部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同时报送上级安监部门。

1.5 一般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1.5.1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明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以及当地区的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24小时)并送报告书。

1.5.2 一般死亡事故由公司经理组织调查及处理,并配合政府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组安监人员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上级单位或劳动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和部门。

1.5.3 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事故单位的上级领导或政府部门组织调查及处理,公司经理组织本单位相关部室人员做好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45日内报送省电网公司或省级劳动部门批复。同时应报送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1.6 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1.7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或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

1.8 其他事故调查处理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事故责任认定

2.1 公司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2.2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2.3事故责任的一般认定:

2.3.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

2.3.2 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

2.3.2.1 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2.3.2.2 在直接责任中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3.2.3 对事故发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

2.3.2.4 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2.3.3 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

2.3.3.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企业行政正职负主要责任。

a.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b.无视安监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c.安监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d.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2.3.3.2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有关领导者负主要责任;

a.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 b.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交底就施工,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c.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重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

d.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员负主要责任。e.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负重要责任。

f.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员负主要责任;

g.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由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 h.违反分包单位承包工程项目范围的规定,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由招用部门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i.由于安监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安监部门负责人负重要责任。j.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3.3.3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

a.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

c.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d.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3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事故报表的报送程序

4.1 项目部、分公司发生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随安全月报当月前报公司安全管理部。4.2 公司报送省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使用“电建安A表”。月报表在次月5日报出,年报表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4.3 公司的各级领导必须对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4 交通、火灾事故按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公司安监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安全奖惩制度 公司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项目部(分公司)以与公司签订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责任书、个人以与项目部(分公司)签订的个人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责任书为奖惩依据。对于安全方面有凸出贡献者,具备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批准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 3.1 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3.2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者。

3.3 在安全健康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者。4 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或玩忽职守者给予以下惩罚: 4.1 造成人身轻伤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伤)处罚200元。

4.2 造成人身重伤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伤)处罚1000元,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4.3 造成群伤事故处罚1500元,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予以息岗。4.4 造成死亡事故,处罚2000元,息岗或免职或开除厂籍留厂察。

4.5 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罚500-1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1500-3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罚3000-5000元,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予息岗;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5000-10000元,行政记大过,并予以息岗。

4.6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者予以息岗(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裁定为准)。有人身死亡或群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机械设备(含火灾、交通)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并取消下一轮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资格。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安全目标计划;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评比、计划、安排安全工作。各单位、各级定级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他人主持。公司安监部门定期召开由分公司、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由安监部负责人主持。3 分公司(项目部)送电每月召开一次、变电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技术员或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趋势。施工队(班)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日,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专职安全员应参加或检查活动情况。施工队(班)每天坚持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列队安全讲话,做好“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工作,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班后会总结讲评当天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6 各类安全工作例会应邀请同级技术人员负责人参加。各类安全工作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有参加人员签字,并立卷存档。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3 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4 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8 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10 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11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12 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由安全管理部统一管理和发放,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购置,特殊情况需报安全监察部同意后方能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必须同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检验报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安全监察部提出试验计划,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委托有关单位调试所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有书面报告。工程开工前十天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类别、数量计划,安监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配足借用。5 使用部门可将借用的用品用具采取押金租用形式交由个人保管或使用(办法自定)。使用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租用和配给的用品用具归还安监部,无正当理由损坏或丢失按原值或酌价赔偿。用品用具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8 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和检验:

A、安全帽:原则规定新品使用周期2年,帽壳破裂或缺件(帽衬、下鄂带、后箍等)不允许再使用。使用时分色,参观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及安全员(白色)、管理人员(红色)、施工人员(蓝色)、劳务用工(黄色)。公司员工安全帽由个人保管,可以坏换新,遗失赔偿后领取。

B、安全网:平网和立网、密目网不允许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检查。严重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脱落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C、安全绳(带):不得移作他用,使用时要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断股损伤或金属配件变形锈蚀,断裂不允许使用。

D、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杆有无破损是否缺件,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严禁使用,每年做一次试验。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部分内容与规定 1.1 防火组织机构

1.1.1 公司和所属单位均应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工作,小组负责人由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担任。公司公安科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1.1.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低于15%,并保证各施工队有一名义务消防队员。1.1.3 适时地搞好灭火演习,以提高灭火能力。1.2 防火安全教育

1.2.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消防法规的教育,学习有关防火规定。

1.2.2 在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交防火安全措施,防火教育要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同时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2.3 凡有参观的人员、访问的客人等,也应进行防火宣传,告诫遵守防火规定和我们的规章制度。1.3 防火安全规定

1.3.1 参加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一级防火区。不准动火的地方和不准吸烟的地方决不准动火、决不准吸烟。

1.3.2 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要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职责明确。在山区施工人员要编成小组明确防火负责人,要明确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1.3.3 在施工的工作面范围内要清除和禁止存放可燃物。

1.3.4 在山区、林区开挖基础或组立杆塔,有人员工作的地方,必须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相应的灭火器材。

1.3.5 进入山区、林区运输的机动车辆,车上配备有效、灵活的灭火器。进入山区林木、杂草多的地方,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1.3.6 机动车辆由于天气寒冷、熄火时间长,打不着车时,禁止用火烤。

1.3.7 在山区、林区放炮开挖基础时,必须使用电雷管,如有的地方不能使用电雷管,需使用火雷管时,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报请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并采用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使用。1.3.8 各单位需要用油罐临时储存油料的,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且报请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立临时油罐。

1.3.9 灭火器材必须设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对器材要定期保养和检修。注意铅封、提环不要碰坏,装卸时不得摔碰,注意防潮保证灭火器材的有效使用。防止丢失。1.3.10 施工队住宿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1.3.11防火的其他要求参照《消防法》和国家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

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购置

机械、工器具的采购应选择有质量保证体系、有生产许可证的供货方产品,并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2 验收

2.1 机械设备验收按物资管理办法执行,噪声和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2.2 工器具验收除表面检查外,受力工器具按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额定负荷的1.25倍通过性拉力试验,经试验合格并标识后才发给施工单位使用。2.3 计量器具经过检定合格,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3 使用与维护

3.1 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1.1 操作或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熟悉机械、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3.1.2 使用前应对机械、工器具进行检查和必要的保养工作; 3.1.3 使用时严格按照该机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1.4 保养、维修、调整等作业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源)后进行; 3.1.5 使用后应做好清洁保养、防雨防潮以及回归保管等工作。

3.1.6 各种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有关规定执行。

3.1.7 机械在使用时,如有指定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案、机械性能和使用要求,事先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指挥信号,正确指挥。对违反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造成事故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1.8 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能擅离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1.9 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备。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3.1.10 每台机械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洁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该机的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3.1.11 机械使用的各种燃料、润滑油料、能源、替换设备配件、消耗材料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3.1.12 实行租赁管理的企业,应在租赁管理规定中规定租赁各方对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3.1.13 加强对工器具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工器具及时分离识别,按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3.1.14 工器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裂纹、变形,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合乎规定。工器具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工具标定的安全许可负荷使用,不能以小代大,必须符合施工生产工艺要求。对钢丝绳的管理,应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3.1.15 机械、工器具仓库应做好保管、周转和维修保养工作。对机械、工器具应有进出库制度、记录、台帐齐全。库内应按新机械、完好机械和待修机械分别排放整齐;机械库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要清洁卫生,有防火设施,并有足够照明。

3.1.16 施工现场在用机械停机位置应高于地面,保证机械不致土埋水淹;凡不能集中使用和保管的机械,应做到上盖下垫,防止风吹雨淋、土埋水淹使机械损坏和配件丢失。

3.1.17 施工现场各种机械的电源箱必须安全有效,接地线必须牢固可靠,各种电气开关上的保险必须符合要求。3.1.18 施工现场较长时间不用的机械,不能退还公司机具库的,应停放在现场设置的停机场或停机库中,均应明确保管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3.1.19 各种轮胎机械以及机动车辆,长期封存停用的,必须充足气压,必要时采取架空垫起,防止轮胎损坏并拆掉电瓶。各种长期停用机械必须断开电源,锁好电源、电气箱,放净油箱内的油料,重要附属装置或配件应拆下另外存放保管。4 检查监督

4.1公司工程部、物资部每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大检查,各施工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检查。机械数量较多的可分期分批进行,但对每台机械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查出的各种缺陷应即时整改。

4.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2.1落实机械管理责任制情况;

4.2.2机械的各种行程限位装置(或压力、温度、转速等限止装置); 4.2.3机械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罩、壳等; 4.2.4防飞溅的挡板或罩、盖等;

4.2.5紧固件的紧固情况,调整部件的调整情况;

4.2.6电源箱、电气绝缘、保险、接地、继电保护及其他电气保护装置情况,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 4.2.7防腐保护情况;该机特性应有的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4.2.8工程部有权不定时对机械、工器具使用进行安全检查、监督。5 事故处理

机械发生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及奖惩

1.1 公司每年应组织一次车队全体职工参加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此项工作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工程部配合。

1.2 对新入队的驾驶员,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交通及施工安全教育,了解本企业施工情况和道路运输特点,掌握一般安全知识(施工安全、起重及机械安全等),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1.3 特种车辆驾驶员及驻班的货车驾驶员,必须选择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持有相关证件三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同时,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2 交通安全的一般规定

2.1 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2.2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灯、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2.3 汽车在起步、调头、倒车、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行)。

2.4 进入公司大院内,各单位生产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车速限制在10㎞/h以内。不准随意鸣号,不准乱停放。

2.5 机动车载物,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

2.6 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四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过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二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2.7 大型货运汽车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三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过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一米。2.8 载重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点五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一米。

2.9 载重量不满一千公斤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后三轮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五十厘米。2.10 严禁超限装运(超长、超宽、超高),特殊情况需运输应事先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2.11 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不准载人。但拖拉机挂车和设有安全保险或乘车装置的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可以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一至五人。

2.12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核定人数,并应先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准乘人。

2.13 货车进入高速公路时,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它任何部位不准载人。2.14 货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才能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和保险杠严禁站人,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2.15 机动车辆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熄火挂档。

2.16 凡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公司大院内停放。

2.17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2.18 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3 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3.1 一般平直道路行车

3.1.1 保持适当的行车间距,避免追尾撞车事故发生。

3.1.2 控制好车速,在可见距离范围内,遇到情况随时能把车停住,以防万一。3.1.3 遵守右侧通行规则。

3.1.4 注意观察其它车辆行人动态,设法避免在混合交通道路上发生冲突点和交织点。3.2 会车

3.2.1 会车时,保持适当的侧向距离。

3.2.2 会车时,前方有障碍物的车辆必须主动让无障碍物的车辆先行,避免争道行驶。

3.2.3 会车时,如遇有超越的车辆,应主动让车,使对方通过,防止形成会车和超越车构成三角形式。

3.2.4 在山地转弯处会车,必须严格遵守右侧通行的规则。

3.2.5 在泥泞、光滑路面上会车时,应降低车速且严禁使用制动、猛打方向、猛加油、猛减速等易造成侧滑的操作。

3.2.6 在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会车,要减慢车速,开小灯行驶,主动注意避让;夜间会车,在距对方150米时,要变远光灯为近光灯,当距离50米左右时,要互闭大灯而用小灯,不准用防雾灯;在会车中,目光要避开光亮,而应移向黑暗处,避免会车造成目眩现象。3.2.7 尽量避免在陡坡上会车,一旦会车时,下坡车要给上坡车让路。3.2.8 拖带挂车的汽车会车时,应加大侧向间距,尽量避开转弯时会车。3.3 超车

3.3.1 做好超车准备,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前车示意允许后超越,被超越车发现超车信号,应主动靠右,适当减速,做到安全礼让。

3.3.2 掌握好超车距离,不要给被超越车感到突然。3.3.3 避免迎面来车时交会超车。

3.3.4 严禁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避免形成双重超车。3.3.5 在干线上行驶,左侧有支线时不能超车,右侧道路会合点处也不能超车。3.4 坡道行车

3.4.1 认真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保持制动器、转向装置、轮胎等完好的技术状态。3.4.2 控制好车速,特别要掌握好下坡行驶速度。3.4.3 注意防止溜车。

3.4.4 汽车行驶在光滑路面的坡道时,应加大行车间距。3.4.5 汽车上坡时,前边有车应该适当延长车距。

3.4.6 通过傍山险路时,要特别注意观察,尽量靠近峭壁一侧行车,要注意车上人员、物质、蓬杆等不要与山石、树木刮碰,如遇到会车,尽量靠近峭壁一侧相会,以免临近山谷边沿,容易发生危险。4 交通事故的预防

4.1 违章是事故的前因,事故是违章的后果。4.2 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完好率。

4.2.1 车队严格监督车辆完好情况和安全运行情况。4.2.2 完善车辆使用、保养、修理等规章制度。

4.2.3 严格车辆检查制度,除定期组织检查外,平时应坚持出车前检查。

4.2.4 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培训学习,提高驾驶员审验工作质量,使审验达到预期目的。5 交通事故的处理 5.1 交通事故的定性

一般交通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人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的群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3万元的事故。

5.1.2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人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群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事故。

5.1.3 特大交通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6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群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5.2 交通事故的上报

5.2.1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5.2.2 当事人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后,必须及时向队里报告,并同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车队汇报。(在交通警察部门结案后,上报裁定资料)

5.2.3 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者传真快速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车队报告,次日上报事故的简单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或者车辆受损等情况)。在交通事故结案后15天内上报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有关资料。5.2.4 发生交通事故,车队必须立即派人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调查处理。

发生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公司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派人协助事故调。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线路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 施工驻地

1.1.1临建和租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项目部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施工队至少设有食堂、卫生间、设备、材料、工器具堆放场(库房)。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1.1.2 项目部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施工队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

1.1.3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项目部主要包括工程简介;组织机构图;QEO 体系方针、目标、工程横道图、工程进度表,线路路径图、晴雨表、安全记录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管理人员照片;安全纪律牌,宣传栏和学习园地;事故应急电话号码(防火、防盗、医院等)设在明显处。施工队主要包括人员组织,主要人员职责,工程进度表,晴雨表,安全记录牌。应急电话号设在明显处。

1.1.4 驻地应有明显标志,布置一定数量的彩旗,安全标语和各类警示牌齐全,消防设施齐备,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通畅,排水排污畅通,设有废料分类回收桶,厨房、宿舍应清洁卫生,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着工作服、帽。用电符合安规要求。

1.1.5 材料站(库房)设备、材料、工器具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露天堆放时防晒、防雨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实物与台帐相符,领用手续完备,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应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识,防止混用。设仓库管理制度及火警盗警号码在明显处。

1.2施工准备阶段

1.2.1 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1.2.2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1.2.3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1.2.4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1.3 施工阶段

1.3.1 所有工序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作业,并进行试点,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3.2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作业票(附施工平面图,工器具检查表)每天班前交底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

1.3.3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佩戴上岗证,安全监护人应有明显标志,特殊环境作业人员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措施。

1.3.4 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其工作区域封闭材料使用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或铜质立杆,挂牌施工,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3.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砂石、水泥、塔材,紧固件等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必要的隔离措施,并有标识,施工通道畅通,废弃物不得乱堆,做到一手清。

1.3.6 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使用后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设备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1.3.7 降基、修整边坡、土石方开挖,弃土必须制定有效的施工措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田好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损坏周边建筑物、电力设施。爆破作业按规定制定警戒区,各路口设专人警戒,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1.3.8 基础浇制平台牢固,拆除后的模板、脚手管、扣件等应及时做好修理、清洁、防腐工作,并按规格及规定堆放整齐,基坑回填应注意对砼基础的保护。

1.3.9 运输装卸材料时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材料的锌层、避免占染泥土,上塔作业前应清理干净鞋底的泥土。

1.3.10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绳)。1.3.11 组立杆塔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起吊塔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吊点和用作地锚点的部位应有保护措施。

1.3.12 组立杆塔时,分工明确,无声有序,指挥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明显标识。1.3.13 特殊、重要跨越架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1.3.14 牵张场布置合理,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工具房和指挥台,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有序,通讯良好,分工明确,展放导线有保护措施,接地良好,重要地点有专人监护。

1.3.15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1.4试运阶段

1.4.1 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应符合设计要求,整齐美观。

1.4.2 保护帽表面平整,美观,回填土无沉陷,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1.4.3 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齐全、正确、醒目。1.4.4 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2 变电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 施工驻地

2.1.1 租用和临建项目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宿舍(含临用工宿舍)、食堂、卫生间、分类垃圾箱。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2.1.2 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摄象机、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等。

2.1.3 项目部办公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主要有工程横道(网络)图,晴雨表、QEO体系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图,主要管理人员职责,项目部人员照片,学习园地、安全记录牌、事故应急电话(明显处)。

2.1.4 项目部驻地(含民工宿舍)标识明显,布置一定的彩旗,消防设施齐全,有条件可绿化。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浓厚,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排污达标,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生活用电符合安全要求,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餐桌应干净且要消毒,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工作服、帽,卫生间无异味。

2.1.5 施工现场宜实行封闭管理,进站路口处设置工地牌楼,变电站的入口处或显眼位置张贴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电话等。2.2 施工准备阶段

2.2.1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司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2.2.2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2.2.3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2.2.4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库房、材料堆放区、设备堆放区、加工棚、弃土堆放场、垃圾(废旧物)堆放场、临时厕所、吸烟室、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有标示牌。

2.2.5 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管线敷设整齐,施工电源可采用明架或暗敷,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房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统一专人管理。2.2.6 进站公路原则上要求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砼路面的浇筑,若确因进站公路工程量较大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正式开工前修通时,必须修筑临时进站公路。临时公路宽度不得小于4米,路基牢实,碾压平整,转弯半径及坡度应满足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2.2.7 站内公路在平场后应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路基和路面施工,暂不进行路面施工应作硬化处理,确保站内道路畅通,并有限速标志。2.2.8 新建变电工程,应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围墙施工。2.2.9 扩建变电工程,开工前必须用绳网设立临时围栏,将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隔离,指明施工通道,并有明确的警示标志。2.3 施工阶段

2.3.1 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3.2 各工序及重大、特殊、危险施工应事先制定施工措施及方案,按规定审批后,进行交底并严格执行。

2.3.3 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一切作业必须有安全作业票。

2.3.4 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用具,安全监护人有明显标志。2.3.5 施工电源箱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回路标识清楚,并有专人管理和上锁,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器具应有可靠的接地。

2.3.6 施工机具应挂操作牌,明确责任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整理清洁工作面,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软线应 用便携式卷线盘或橡胶缆线,工作结束后及时收回。

2.3.7 施工现场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垃圾清理入垃圾箱或废料堆放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做到无建筑垃圾、无废料、无废物、无焊条头、无烟头。

2.3.8 现场尤其是易燃易爆库房、油务区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布置在明显处,方便取用,禁止在现场流动吸烟,只许在专门设定的吸烟室和经允许的工具房,办公室吸烟。

2.3.9 所有孔洞、沟道、临边必须设置临时性盖板或围栏,标以色标或警示,明确临时通道。

2.3.10 现场施工道路保持平整、畅通、清洁。应有专人维护清扫,及时铲除砼路面上的泥土,晴天应洒水防尘,道路上禁止堆放设备器材,以保持路面完好畅通。

2.3.11 露天堆放的重要设备、材料、工器具、防晒、防雨、防污染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严格领用手续。

2.3.12 作业区内的土建材料只允许堆放当天使用的物料,未使用完的材料必须转运到材料堆放区,电气设备可分批转运到安装地点,但应在三天内将转运设备吊装完毕。2.3.13 设备开箱后,包装板应集中整齐堆放,不能遍地开花或有朝天钉。

2.3.14 基础和沟道开挖,土石方原则上不得堆积在坑旁或沟道上,应及时运至堆场,需要回填时,再运回。

2.3.15 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板,过道、作业面等处脚手板应满铺并绑扎牢固,经检查合格,并挂牌标明允许的最大荷载,使用期限及责任人,工作完后应及时拆除。

2.3.16 模板、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拆除时,禁止向下抛掷,拆除后应及时运回堆放场,堆放场的管理人员应及时作好修理、清洁、防腐工作,并按规格堆放整齐。

2.3.17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美观,支架、吊架上的电缆必须捆扎牢固,两端及转弯处应挂电缆牌,电缆牌字迹清晰,绑扎牢固,电缆空盘及时清理运走。

2.3.18 二次接线应做到正确、紧固、整齐、美观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每天应将作业面废料、杂物清理干净。

2.3.19 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禁止在设备、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保持设备和建筑物的表面清洁,严禁直接在道路及砼路面上搅拌砼,注意砼基础和制品的边角保护,充油设备安装调试、机油务区,应有防油污染措施,扩建工程不得随意破坏站内绿化。

2.3.20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2.4启动阶段

2.4.1 站内场地平整、清洁、无剩余材料,废渣、杂物及施工机具、施工临时电源线、投运场内的临建设施应拆除。

2.4.2 站内道路清洁、畅通、无积水、公路道牙完整。2.4.3 电缆沟内应清洁、无积水、盖板平整、齐全。2.4.4 主控楼、户内配电装置内应清洁卫生,所有孔洞封堵完毕。

2.4.5 设备的漆面应完好、无尘土,充油设备无渗漏,设备表面无油渍。2.4.6 建筑物门窗完好,无积尘,无污渍,栏杆、扶梯齐全、牢固美观。2.4.7 站内照明、设备照明齐备、正常。3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3.1 废水及废弃物管理规定

3.1.1施工项目部临时污水排放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1.2长期排放含泥沙的污水管道,应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定期清理。3.1.3 不得将食物包装袋、食物残渣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

3.1.4 对责任区域(生产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按废弃物的性质分类设置临时存放区,注意可回收类废弃物的存放利用,防止浪费和再污染。

3.1.5 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单独存放在密闭容器内加以标识,对于废旧电池还要与其它有毒有害废弃物尽量分开密闭存放,联系环保部门处理。

3.1.6 废弃物应覆盖严实,需外运的,由有准运证的单位承担。清运单位必须提供废弃物收购、接纳的资质证明,并签订《废弃物协议书》。

3.1.7 对于有毒有害废水及废弃物的运输、处置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

3.1.8 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弃物,由经理工作部委托相关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置;其它产生废水废弃物的单位或部门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行处置。3.1.9 紧急情况的准备及处理

3.1.9.1 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发生遗洒时,及时清理

3.1.9.2 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特别是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执行。3.2 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3.2.1 施工现场一般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淋水降尘等措施;铲运土方作业生产扬尘时应在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降尘措施。

3.2.2 材料运输产生扬尘的控制措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至30公分,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装载水泥应采取覆盖措施。

3.2.3 特殊工艺扬尘的控制措施:地基处理、塔吊基础、砌筑、抹灰等需使用石灰粉时,其堆放场地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大风时不宜拌制作业,确需时应采取良好的围挡措施。

3.2.4 搅拌站扬尘的控制措施:现场设置搅拌站的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应有喷淋设施,搅拌站材料库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

3.2.5 现场垃圾站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及时清理。

3.2.6 变电站安装工程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车辆出入时车轮污染产生扬尘的采取控制措施,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设沉淀池或其它控制措施,达到降尘至扬尘排放标准即可。3.2.7 线路工程扬尘控制措施:

土方阶段扬尘控制措施与4.3.1.1、4.3.1.3和4.3.1.4要求相同。3.3 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3.1 噪声控制措施

3.3.1.2 土建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2.1 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 3.3.1.2.2 打桩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

2)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3.3.1.2.3 组建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切割模板、切害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3.3.1.2.4 装修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使用电锤、电锯时,及时在各零件间注油。3.3.1.3 变电工程部分控制噪声措施

变电工程主要是对变电站特定施工场所,并且大多变电站均居于社区人口密集不多的地方,作业场所均在变电站围墙之内。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上岗操作能力,熟练安装作业,正确使用工器具进行作业。

3.3.1.4 线路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4.1 线路工程施工均在野外作业,而且施工地点随工程施工进度移动,施工现场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土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机械操作,有效控制噪声超值运作。3.3.1.4.2 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

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开工前检验机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线路土方开挖进行的放炮,根据爆破规定处理。

3.3.1.4.3 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4.4 架线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持证的操作人员按要求正确操作机械,机械保持正常运转。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各部门应在办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区域明显处悬挂安全标语或彩旗,悬挂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标识。各施工单位和生产场所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区划分。工作场所、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安全标识;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5 安全设施实施标准化。安全设施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制作,项目部领用,部分设施可由项目部自行制作。

生活健康监督管理制度

1生活区,应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导,垃圾收集于有箱的垃圾内,并且定期清理。2 生活区的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损坏或有危险的则应该立即修理。3 生活区根据需要,设置浴池、食堂、厕所等,经常保持完好和清洁卫生。浴池内,应设置淋浴,浴池要每班换水,禁止患难与共有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人员严禁入池。5 厕所应该设在工作场所附近,男、女厕所应该分开,厕所要有防蝇设备,没有下水道的厕所,便坑必须加盖。水源,贮水池和水管等都应该妥善管理,保证饮水不受污染。7 生活区的食堂必须由当地卫生和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事炊事工作或者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持证上岗。9 注意保持食堂及驻地的环境清洁卫生,定期作消毒处理。10 严禁购买、使用过期或者不合格食品。11 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队食堂进行卫生检查。12 饮食应科学搭配,保证员工的营养。13 严禁饮用不明水质的水和采食野果。

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加点。确实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加点的,要做好后勤保障措施,给予加班补贴,并在合适的时机给予轮休或换休。不得安排身体或精神状况不佳的人员加班加点。4 加班加点工作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夜间加班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并严格管理临时电源。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5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6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各级工会、妇联组织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6.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 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塔山脱硫项目部

201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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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6 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7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制度........................................................9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11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4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5 脚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17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20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22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4 安全检查制度...............................................................27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9 安全考核制度...............................................................3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5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7 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8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3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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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随着脱硫安装工作的逐步展开,为了加强项目部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各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全面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决定成立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织人员名单 主 任:吴建军 副主任:彭希红 张增国

委员:夏立 杨国栋 程明明 张海燕

二、安委会职责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行业、企业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立安全文明施工方针、目标,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保证员工生命安全。保证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文件》在本项目工程中的正常运行,使安全监督与本工程技术有机结合,大力推行安全管理科学技术进步,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4 监督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执行。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经验,监督、检查外协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按照督促“三定“(定项目、定责任人、定时间)原则整改。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维护,以及对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督促具体内容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落实。9 集体讨论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及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决定。10 接受监理、甲方、企业主管上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的监督检查。

三、日常管理

安委会下设安全组工作日常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安排如下: 组长: 张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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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肖彩艳、卢高平及各专业负责人

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本工程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会决定,同时保证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文件》在项目部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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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度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是具有否决性的重要指标,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必须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根据目前机构的设置情况,本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的原则,项目公司特制定本职责。项目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

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经允许来访的上级领导,参观考察人员,综合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向上述人员介绍施工场地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提供必需的安全进场用品。并由接待部门派专人陪同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项目安全保卫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所属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每周的安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工作。项目安全保卫部综合运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网络、广播、板报、实物、图片、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势进行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项目部和所属各单位要按各自的职责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五、记录管理 培训记录由各主办单位保存。2 考试成绩统一由安保部登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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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目的

安全工作例会是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分析、总结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精神、推广、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布置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二级单位及外协单位。

三、职责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安保部组织,综合办公室下达通知,经理主持。2 项目部安全例会由安保部组织并下达通知,主任主持。各单位和外协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各专业安全员组织,由各单位和外协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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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外包单位和临时工有合格的资质进入施工现场,规范他们的作业行为,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参加建设的外包单位和临时用工。

三、职责 项目部对公司进行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结果进行核实。2 项目安保部对现场外包项目进行外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3 项目综合部对临时用工进行考核,安保部进行监督。

四、细则 外包单位管理:

1)进入本项目部的外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合同,合同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按电力行业的规定交纳安全风险和治安管理抵押金。2)各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都必须接受项目安保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

3)各外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到项目安保部登记,建立个人安全档案。同时项目部监督外包单位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未成年者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已经安排上岗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4)工程开工前,外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提前到安保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以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到安保部备案。

5)工程部对所有外包项目都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6)外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项目安保部对其进行监督。

7)外包单位所承接的各专业公司的施工任务,由各专业公司进行指导,分析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制定控制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导书。

8)外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档案,30人以上的队伍配备专责安全员。

9)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五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责任心要强,熟悉本专业技术,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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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上的学历并接受过安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10)资质审查的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证书;

经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特殊工种的培训考试及上岗证等);

安全施工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备 安全施工的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作业文件及考核办法。2 临时用工管理:

1)项目部因工程需要聘用临时用工的时,应与项目部综合办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并到项目安保部登记,建立个人安全档案。

2)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工要接受身体检查,不适应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

3)各专业公司聘用的临时用工,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五、记录管理 项目部发包的外委工程的外包单位资质由计划经营部和安保部双重保管。2 临时用工的注册、登记由综合部和安保部双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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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交底工作,保证编制、审查、批准、执行、检查等方面的控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正确性,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内部承包单位及外协单位的各个施工项目。

三、职责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由各二级单位和外协单位按项目级别、重要程度由专责工程师、班组技术员编制,施工经理批准。安全措施的交底由各单位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进行。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与审查。

四、细则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2 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各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分包技术员交底后实施。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程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施工经理批准,由分包技术员或专业专责工程师交底,同时报监理承包商审批后方可执行。

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油库,雷管、炸药,剧毒药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房等。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重要转动机械试运。

3)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进入高压带电区域、电厂运行区,氢气站,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分析危险点和危险源,特别是重大的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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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出控制措施,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具体安全保证措施。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5)提出重大危险及紧急情况下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预案。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细则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工程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8 对施工过程进行绩效监督和检查。

五、记录管理

1各单位组织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记录由本单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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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现场必须采用安全施工作业票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特殊作业、非正常作业进行规定,以保证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

三、职责 作业票由项目总工或者授权其它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作业票的填写人由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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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相关专业的专职工程师应监督外协单位按标准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前,外协单位安全作业票编制人员应亲临现场交底并监督施工,相关专业公司派专人现场监督执行落实情况。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涉及多个专业工程处、多个作业班组均应由编制单位专职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员参加。5 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任何人不能擅自更改措施和方案,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送施工技术、安保部门审查,由技术员交底后实施。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直接由专责工程师报审,送施工技术、安保部门审查(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卸、安装、负荷试验的作业票还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项目施工经理审批。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需重新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二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表格(见附表),填报时一式两份,施工班组、安保部门各一份,是多个班组施工,可视情况增加数份。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

监护人不能离开现场。

七、消号管理 施工作业票操作完毕后,报有关管理部门,在最后一栏位置盖“已执行”印章。2 操作负责人和监护人必须在施工作业票上签名,简要说明任务完成情况。3 因故不能执行施工作业票的任务时,应在施工作业票上加盖“作废”字样,并报有关管理部门。

八、记录及管理 各作业单位对作业票的联单统一保管,形成文本记录。作业单位、操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名单和监护人员名单在文本上签名。已消号施工作业票统一反馈到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存档保管,保存期限与工程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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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 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5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7 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8 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9 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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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编制本细则就是要充分发挥小型气、电动机工具在安全施工中的作用,从性能、操作人员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因质量原因、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现场所有使用小型气、电动机工具的人员和单位。

三、职责 小型气、电动机工具谁用谁保管。小型气、电动机工具由专业公司建档领用和维修档案。小型气、电动机工具的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安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4 各二级单位和外包单位的安全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细则 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各种机具都应由专人进行维护,并应随机挂安全操作牌。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栏,转运部分应保持润滑。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6 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负荷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7 电动的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电动或风动的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或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上或其他不稳定的方式使用电动或风动的机具。连接电动机械及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电动机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当休息、下班或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

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风动工具的风管应与供气的金属管连接牢固,并在工作前通气吹洗;吹洗时排气口不得对着人。风动工具工作前,必须将附件牢靠地接装在套口中,严防在工作时飞出。14 风锤、风镐、风枪等冲击性风动工具必须在置于工作状态后方可通气、使用。15 风动工具使用时,风管附近不得站人。风管不得弯成锐角;风管遭受挤压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17 更换工具附件必须待余气排尽后方可进行。18 严禁用氧气作为风动工具的气源。

五、记录管理 小型气、电动机工具领用记录 2 小型气、电动机工具维修记录 小型气、电动机工具购置、保管登记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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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

l 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整改。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细则 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编和钢制脚手板: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扳、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特殊脚手架禁止钢、木杆件混用;普通脚手架在混用时,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批准。3 脚手架搭设所用的材料和搭设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4 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过安全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所有的脚手架必须挂牌使用,注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6 借用他人的脚手架时,必须得到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7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制做吊挂式钢筋脚手架及爬梯时,制作图纸必须经主管专业工程师或施工经理批准。钢筋的材料为A3钢,弯曲半径必须大于三倍的钢筋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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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必须大于55cm。每次使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时,施工单位负责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许用载荷的重力试验。架子工在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等搭设脚手架时,负责对钢筋的焊接、弯曲部分做 100%的外观检查和敲击检查。

10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11在有脚手架的地方浇制地坪或粉刷墙壁时,施工人员必须对与脚手架的连接部分进行保护: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在己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 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竹、木杆件和尼龙软梯,绑扎时须用 棕绳或竹蓖,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和铁丝等金属材料。砌墙用脚手架必须用连墙杆或加#8铁丝与墙体连接,水平距离5米、垂直距离 3.5米设一处拉接点。拆除时将拉丝剪除干净,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应小于20cm,当大于20cm时,每隔一层必须用脚手板隔离。脚手板与横杆的连接,必须用退火后的双股#8铁丝绑扎两端,严禁有探头板;钢管式吊架吊杆的上下两端必须有防脱扣件;钢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须用退火的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固定处缠绕两用,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钢筋吊架、钢筋爬梯严禁倒置使用。钢管与钢管的连接应用专用扣件,特殊情况不能用扣件时,在连接处必须加木块或胶皮。砌墙、浇筑、步道、过桥、周转平台等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必须按规定铺满,跨距应小于*5米;粉刷、油漆、保温、安装用脚手架上的脚手板严禁少于两块,跨距应小于二.8米;所有脚手架的临空面必须加栏杆和挡脚板。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时,从

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在搭设脚手架时,严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撑部件。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先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分类摆放整齐,当天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阻塞通道;对当天拆除不完的脚手架,必须在醒目处挂置“禁止攀登”的标志。未经检查验收签证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五、记录管理 脚手架验收牌由搭设单位填写制作,并悬挂在脚手架上。2 脚手架检查记录、材料登记台帐由搭设单位填写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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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管理,避免因用电导致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所有供、用电布置和施工作业项目。

三、职责 项目部综合办负责对外联系电工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取证工作。2 各外包单位对电工作业人员资质报项目部保部审查,并进行存档。所有临时电源、施工用电的安装与维护由电控公司负责,安保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细则 用电设施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采用三相五线并符合安全用电有关规程规定。施工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相应制定试验、运行、使用、维护、检查等管理制度。3 所有生活和施工用电设施要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并在总平面施工图中用线段标明,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以防护。架空线路的路径合理选择,应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5 低压架空线路不得采用裸线;因特殊原因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特定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触电的措施。8 在金属容器、管道、坑井、沟道、潮湿场所等容易引起触电的地方,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采用低压电源。所有生活和施工用电设施要求布局合理,有防水、防火、防触电的措施,并配备漏电保护和短路保护。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11 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离地面抬高10cm2,不得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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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开关柜或配电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13 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标明责任人,加锁并设警告标志。14 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5 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运行维护合格证。3)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五、记录管理 电工作业人员资质台帐记录,由各外包单位和项目安保部双重管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操作票记录,由各外包单位和项目安保部双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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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使消防设施处于完备的状态,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和相关方。

三、职责 各外协单位制定本区域消防设施的措施和方案。2 项目安保部负责消防常识的培训工作。3 项目安保部负责对消防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四、细则 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划分责任区域,项目部对其责任区域的消防保卫工作负责,公共部分和交叉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由项目部从各单位抽调力量统一管理。2 各外协单位的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应接受电厂的统一管理,同时也应接受地方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均应建立消防、保卫组织和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消防保卫工作。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均应在其责任区域配置充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的保卫人员对现场消防、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存在的问题的单位应制定措施,及时予以整改。项目部与施工现场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医院应建立直线联系,争取应急救护时间,以减少和降低损失。入冬之前,对消防器具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8 冬季对取暖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消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9 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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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应成立消防管理领导机构,制定、落实防火责任制,组建义务消防队,全面负责其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3)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4)组织消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和救护常识。

5)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管理,对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更换情况登记造册。

6)当火灾事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坚持确保重点和及时扑救的原则,积极开展扑救工作。必要时成立火灾扑救临时指挥部,统一指挥。

7)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义务消防队直接听从临时指挥部的命令,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8)消防队到达现场投入扑救时,临时指挥部应安排人员到必经路口给消防车指引目标。

9)疏散消防通道,保证车辆正常通行,维护正常扑救细则。10)指挥部合理安排对被围困的人员和受火势威胁的人员疏散和转移。

11)医务人员应根据火场燃烧性质,指导义务消防队员采用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后投入灭火战斗。对伤员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伤势严重的送医院治疗。

12)灭火结束应严密监视火场防止复燃,划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为正确调查处理火灾事故保留证据。

五、记录管理 培训记录组织培训的单位填写并保存。2 消防设施布置记录由项目安保部填写并保存。3 检查记录由消防设施的责任单位填报安保部。4 设备安置记录由项目安保部填写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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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厂内车辆行驶,防止发生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公司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和公司内部的叉车、铲车、吊车驾驶员。

三、责任者

保卫科 车队 安全科 销售科 设备科 物资供应科

四、工作程序 1 管理组织

1)厂区交通管理实行“谁有车谁管理”的原则。

2)车队负责建立车辆保养维修制度,严格车辆质量检查,定期进行大修和保养,杜绝失检和漏修,做好车辆检验等工作。3)厂区交通、交通事故管理由保卫科负责。

4)各种车辆所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制定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细则。5)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验审制度,验审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6)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经验审合格颁发验审证后方可行驶。2 信号与标志

1)厂区通行路、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禁止各种车辆停放。2)厂区限制通行道和管制路应设明显的警告路标。

3)道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强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4)厂区交通道路要有足够的照明。3 交通线路

1)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有下水道,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油类、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2)公司的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①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② 限制路:允许装有阻火器和消除静电装置的安全车辆通行,其车辆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行。

③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专用的通道线路,禁止其它车辆停留。3)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由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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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

4)道路两侧堆放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外,堆放要牢固;凡交通两侧栽种花草树木,距路边不得小于1米;跨越道路拉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5)履带车未采取扩路措施不得在水泥路和柏油路上行驶。4 车辆驾驶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由企管科审定,经安全技术科考核发给厂内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2)厂区交通机动车辆驾驶员,应按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业训练和市级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特殊作业驾驶证方可驾驶。3)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4)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外行驶。5 车辆装载

机动车装载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准超过行车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3)装载化学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装载物品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后端不准超车身1米),超宽(车箱两侧不准超车身10公分)、超高(从地面起不准超4米)、超重(允许载重量)。6 厂区内禁止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行驶。7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有序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界区内,门卫必须问清情况,有单位接待的必须用电话联系,并由接待单位人员领进,否则不能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

2)外来单位的车辆(除政府有关部门、公司购进货物和产品销售车辆外)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允许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

3)厂内外委公司的车辆,必须经保卫科和安全技术科核实,有关公司领导批准后,加盖两单位公章办理通行证(其它情况车辆参照此条执行),门卫方可允许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

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界区前,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安全技术科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发放外来人员进出证,安全技术科进行人员登记存档,门卫方可允许进入。对未按该条款执行的部门(科室)负责人处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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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外来施工人员在公司界区内的安全管理,在签订外协协议时,必须有分清安全责任的条款,违者处罚100元。

6)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公司厂区,违反者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门卫人员责任,同时处罚值班人100元。

7)外来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包装、装车等操作,听从厂内人员指挥,服从相关规定。8)凡违反本办法任何一条,按以上规定处罚,造成后果的按责任事故逐级追究处理。

五、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保卫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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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2)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1)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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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1)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2)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3)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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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建立管理所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我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3 我所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我所应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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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单位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我单位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局有关部门报告。

我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经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方案,并及时报送局有关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我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局。

我所组织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本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我所安全生产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我单位应及时向局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局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我所安全生产小组应当每季度总结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七、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

出现重大隐患,我单位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八、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安全生产小组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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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九、我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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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表彰、奖励在施工中遵章守纪、避免或消除了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惩处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违纪、造成了人身、设备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是整个工程最高安全管理及奖惩机构,重大的安全奖惩决定必须经过安委会集体讨论,安委会主任根据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施工(工作)的表现,有直接的奖励和惩处权,包括精神和经济的奖惩。项目安保部、外协单位安全员是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组织机构的组成部分,有进行安全管理和考核的责任,有一般的奖励和惩处权。各外协单位同样承担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的管理、考核与奖惩的责任。

四、奖励内容与形式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或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上,具有开拓精神,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现场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 6)其它安全管理突出表现行为的。

五、安全奖励形式

发放一次性奖金、奖品、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季度红旗。

1)对职工的奖励由各单位申报,由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考核;对专业公司、科室的奖励采取由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安保部及分管领导共同推荐的办法; 2)申报或推荐奖励须填写安全立功奖励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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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奖励在1000元以内的由安保部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安保部考核,经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支付,其它形式的奖励细则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奖励不搞一刀切,平均分配,对连续实现安全目标,安全难度大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点倾斜,以体现重奖的原则。

六、奖罚的内容与形式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惩罚: 1)根据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负有事故责任的; 2)未按规定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

3)擅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标志、脚手架的; 4)酒后上岗、违章指挥、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干扰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 5)违反用电、高空作业、交叉作业、起重作业规定的; 6)违反防火防爆、消防管理、压力容器和危险作业规定的; 7)擅自摆弄、操作非本岗位的机具、车辆的; 8)违反工器具、机械、车辆安全使用规定的; 9)擅自把亲友、外来人员、小孩带入施工现场的;

10)其它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岗位安全工作规定、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2 处罚形式:

处罚形式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罚款。作罚款处理时由安监部门、各基层单位负责实施。

1)对负有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要按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统计管理要求执行。

2)对违章人员的处罚作罚款处理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对屡次违章人员或违章性质恶劣的人员可加重处罚。对在工作中有碍安全行为,如酒后上岗、未戴安全帽进现场等应立即停止工作,责令其离开现场。

3)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屡教不改的违章人员,实行违章下岗,由各单位安监、教育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对发现违章作业不纠正、不制止者,特别是班组长应与违章者等同对待,给予处罚。5)对违章的个人或集体作罚款处理时,应填写罚款单,给被罚款个人或集体回执。

七、管理要求 项目部与专业公司,在签订经济责任制合同及分配过程中,必须要明确安全奖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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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条款。安全考核要根据各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对于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安全考核要及时进行,记入安全管理台帐。安全奖惩的就兑现,要在分配中单独列出,便于进行考查和评比。对于在安全管理中,纪律不严、组织不力,经常发生和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单位个人要给予重罚,处罚的内容按项目部《强制性处罚规定》执行。凡参与本公司工程建设的外协单位,均属在本安全奖惩的考核之中。6 附:《施工现场强制性处罚规定》

八、记录管理 安全奖励通知单由项目安保部部开具,由项目安保部和受奖励单位通时保存; 2 事故、违章罚款通知单由项目安保部和接受处罚单位同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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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及专业技术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以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提高特殊工种的操作技能,杜绝无证上岗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

三、职责 各单位根据国家及行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或复审)的培训规定,组织培训。2 各单位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管理要求,到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特殊工种证件,并将证件交项目安保部备案。3 各单位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四、细则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用人单位必须对其进行适应性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安保部门将根据教培中心提供的特殊工种档案,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特殊工种证或证件过期的,任何人不得安排上岗工作,否则按指挥性违章论处,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4 特殊工种的范围:

电工作业: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工、气焊工。起重作业:起重司机及起重指挥人员。

起重操作作业:卷扬机、行车、电梯、龙门吊、塔吊、履带吊和汽车吊等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

现场机动车辆驾驶:拖拉机、翻斗车、铲车、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履带吊和没有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驾驶证而需在厂内驾驶货车、泵车、检搅拌车、汽车吊等行驶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架子工。

五、记录管理

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特殊工种建档登记台帐由项目综合部和安保部双重管理。2 特殊工种体检记录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并报项目安保部备案。3 特殊工种安全考试成绩记录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并报项目安保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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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管理,以确保施工环境安全和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 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对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发放。2 各外包单位对领取和使用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3 各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环护。项目安保部负责对危险品的购置、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

四、细则 各外包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处置危险废弃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接受项目安保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各外包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处置危险废弃物品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对各个环节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对各种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实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施工用特殊物品,如放射源、有毒物品、化学物品必须设专人、专柜分类保管,并制定严格的存放和领用制度。保管和使用人员必须掌握各种药品的性能,无关人员严禁动用。施工工程中如必须使用危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环保措施。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轮换和适当安排作息时间,施工中必须保持两人和两人以上同时作业,必须设安全监护人。根据工程进展,若需进行废液排放,应制定排放方案,报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确保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严禁未经处理任意排放。

五、记录管理 危险品购置与发放记录由物资部门填写并保存。2 危险品使用记录由各使用单位填写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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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是施工现场保证员工作业安全的重要设施。为了使防护设施和标志起到严肃有效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的施工作业场所,生产班组、生活区及所有施工人员。

三、职责 各外协单位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前向安保部提报安全设施计划,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安保部经项目部批准后,选定2~3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厂统一选购。3 本企业能够自行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等,由安保部指定各专业公司制作。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的管理,按照项目部定置的管理区域,由各专业公司负责,安保部进行监督。

四、细则 项目部要通过工程的安全设施补助费和投标的专项费用,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及时到位。各专业公司按照公司内模大纲承担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满足安全作业的要求。2 安保部组织设计,并做好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3 各单位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布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要满足《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的要求,对于孔洞盖板、防护栏杆、脚手架平台统一编号,明确责任人,定期维护。现场所有安全设施和标志严禁随意拆除,如作业需要拆除时,由各专业公司填报拆除清单,经安保部同意,并采取监护和临时保护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6 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 3)安全速差自控器; 4)手扶水平安全绳; 5)漏电保护器;

6)滑线安全网(含钢丝绳、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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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标志;

8)绝缘手套、隔热防火板。7 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支架; 2)安全围栏; 3)孔洞盖板; 4)废料垃圾通道 5)低压配电盘防护罩; 6)电焊机集装箱; 7)定点吸烟室,水冲厕所;

五、记录管理 安保部进行采购发放记录。2 各单位进行领用安装记录。3 安保部进行质量、性能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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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完善医疗救护措施,保持与各方通讯联络畅通,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及外协单位。

三、职责 项目部施工经理负责批准应急计划。安保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应急与响应计划的实施。3 安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火灾应急计划。各外协单位制定本专业施工过程中的应急计划。

四、工作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 1)项目部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经理

副组长:施工经理

成 员:安保部门、工程部门、综合部门。2)事故易发生单位成立应急小组,并落实应急措施。3)应急电话 火警:119 报警服务:110 交通肇事:122 急救中心:120 安保部:0516-83425953 项目经理办公室:0516-83425951 4)各外协单位根据生产过程,确定潜在的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并相应制定应急响应计划,经相关单位/部门行政责任人审核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到安保部备案,填写《应急计划明细表》。

5)各单位根据应急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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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单位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应急物资。

7)各单位应针对演习时不会出现新风险的应急计划进行定期演习。8)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启动应急与响应控制程序。应急计划针对潜在事故紧急情况和职业健康危害与环境因素的可能是: 1)火灾事故。2)交通事故。3)大型起重机械事故。4)高空坠落。5)物体打击。6)脚手架倒塌。

7)压力容器及工地其他设施突然失控。8)中毒、职业病等。9)化学品泄露、扩散。10)水污染。应急计划的内容要求: 1)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2)关键人员名单。3)应急服务部门。

4)内、外部的联系(如电话、手机等)。5)指明危险物质性质和恶劣环境危害。

6)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的应急措施。7)规定培训要求。4 应急与响应演习:

1)基层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活动和组织全员进行一次有关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并填写应急分队活动记录表。2)安保部检查、指导基层落实情况及效果验证。5 应急响应的基本要求:

1)在工程建设整个施工期内,包括仅仅采取应急行动的时期(如暴风雪天),只要现场有人工作,必须安排至少一名监护人员值班。

2)项目部将针对潜在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计划,尽一切可能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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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单位与施工现场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医院建立直线联系,争取应急救护时间,以减少和降低损失。6 人身事故的救护:

1)项目部必须配备应急救护车辆,并合理调配,必要时安排救护车到作业区附近待命。只要现场有人施工就必须留有一辆车作为紧急情况下的备用,并确保车况良好。2)各施工单位在任何时候都应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通道的畅通。

3)各外协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心肺复苏和一般救护知识和消防常识的培训。4)应采用对讲机、电话、手机、呼机等现代化的通讯联系方式,确保以最快的途径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5)各外协单位必须与距离施工现场最近的大医院建立联系。

6)发生事故时,按本单位联络方式及应预案运行施行,通知安保部或项目分公司、义务消防队采取合理的应急和环境控制措施,并按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和报警。

7)施工现场发生人员、机械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不论严重程度如何,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工地值班领导、直接领导或主管领导,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对伤亡人员的抢救、事故现场的环境控制和保护,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及污染扩大,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安保部门进行环境检测和事故处理,评估损失的大小及对环境的危害程度。

8)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项目部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1)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

2)配备应急器具及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对应急器具每半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五、记录管理 培训记录由各外协单位填写并保存。应急演习记录由组织演习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并保存。3 通讯联络记录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编写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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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的员工卫生管理工作。

三、定义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四、机构设置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三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监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五、职责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2 安监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确定我局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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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3 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 各单位(各部门、代管我局)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安监部根据我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2 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七、职业防护(防毒、防触电、防辐射)管理制度; 1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2 职业防护(防毒、防触电、防辐射)1)预防措施

①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辐射、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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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毒、防触电、防辐射规划,并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④进入有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护知识教育,掌握危险点、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生产工程中的控制

①生产工作中,应采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②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③对可能发生漏电的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④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⑤防电、防辐射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⑥对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⑦要认真做好防毒、防触电、防辐射工作,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⑧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⑨为接触电、毒、辐射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⑩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3)职业卫生管理

①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②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③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监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④对接触毒、辐射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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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⑥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⑦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⑧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八、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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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统计、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实事求是的确定事故责任,使广大员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从而达到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企业,经济利益,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所属各单位及外协单位在施工现场、生活场所及道路交通所发生的一切事故。

三、职责 项目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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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3)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

5)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2 机械设备事故

按原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381号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四个规定的通知《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认定。

五、事故的报告细则、时间和调查处理权限: 1 人身事故

1)记录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在事故发生后一天内调查处理完毕。事故登记表经专业工程处主任(经理)审批后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送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备案。

2)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作基本了解后向专业工地主任(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报告,并按照“逐纪上报”的原则在12小时内报告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处理意见经项目安保部门同意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结案。轻伤事故由专业公司经理主持调查,组织专工、专职安全员,与事故有关的班组长和有关人员开分析会,必要时项目分公司安保部门可派员参加。

7.论电力全员营销工作制度的设立 篇七

供电营销, 就是在变化的电力需求和市场环境中, 为满足消费者需要, 实现供电企业目标的商务活动和管理过程。界定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的基本内涵, 首先要全面深刻认识电力商品本身特性和营销特点;电力作为商品, 即具有其他商品的一般属性, 可以买卖、交换并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同时又具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不可储存性、价格稳定性、消费群体的广泛性和多样性、绿色的环保能源及具有赊销性和产品的易失性。

依据电力商品本身特性和供电营销的定义, 我们可以对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作如下描述, 即在一个供电组织中, 按照市场的要求, 建立以营销为中心的对所有生产、产品和服务过程所进行的一种全员关注、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组织管理活动。对概念的理解必须把握四性:一是实质性, 就是结合供电企业实际,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 以客户为中心的全员营销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全员性, 就是要全员关注电力营销, 全员参与电力营销, 全员对电力营销负责;三是全过程性, 就是对所有生产、产品和服务过程的各环节, 实行为营销服务, 为下道工序服务的管理;四是目的性, 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

二、客观必然性

建立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就是要在全员中树立以营销为中心的思想, 确立全员营销观念具有其客观必然性。

1. 从“以市场为导向”现代营销发展的趋势来看, 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是市场营销活动的目的, 只有实现这一目标, 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因此, 必须确立全员营销的观念。

2. 从电力企业改革的趋势来看, 这一阶段改革的目的主要体现三方面:一是为满足客户需要, 提供高效优质的电能, 降低电价水平, 减轻客户负担, 使客户得到满意的服务;二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的电力企业进行公司制改组, 培育电力市场竞争主体和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三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建立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 打破垄断, 鼓励竞争, 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因此, 必须确立全员营销的观念。

3. 从电力产品和销售市场的特点来看, 这些特点容易导致电力经营者忽视或者畏惧市场的培育和发掘, 因此在供电企业中确立全员营销观念, 增强全员市场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框架体制

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是供电企业按照市场的要求建立的, 以营销为中心对所有生产、产品和服务过程所进行的一种全员关注、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组织管理活动过程。其框架包括以下内容:

1. 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必须是一种责任机制。即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的全员营销管理工作机制。

2. 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应靠两项制度作为保证。一是全员营销培训制度, 包括各类人员的营销知识培训制度、营销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制度、新上岗员工营销知识培训制度;二是全员营销责任制度, 包括各岗位营销工作职责范围及考核办法。

3. 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必须以量化指标为考核依据。一是销售量指标即售电量指标;二是损失量指标即线损率指标;三是服务量指标即服务满意度指标。

4. 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必须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全员服务意识即优质服务、真诚永远, 为下道工序服务就是为客户服务;二是全员获利意识即企业的发展、员工的回报来源于企业更多的盈利;三是全员经营意识即我们都处在市场中、每人都是卖电商;四是全员责任意识即全员履行营销义务、全员承担营销职责、全过程实行经营管理。

5. 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要引入五种策略。一是市场开发策略, 即在开发电力市场中要重视电力市场细分和一定时期目标市场的选定工作;二是消费满足策略, 即在电力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配送、抄收、维护到服务等环节中要重视满足消费者需求;三是质量满意策略, 即在电力生产供应中要重视电力产品频率、电压、可靠性等质量特征指标的优化, 重视服务水平的提高;四是技术支持策略, 即在电力技术改造中要重视技术含量的提升, 要确立今天的技术含量就是明天的市场容量的观念;五是品牌形象策略, 即在电力销售服务中要重视通过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来获得电力消费者的青睐。

四、构建措施

建立电力全员营销的基本构建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 施行全员化的营销教育培训, 建立学习型企业, 对员工进行终生教育, 应本着“按需施教”、“急用为先”的原则, 有针对性、实用性及适度的超前性。培训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 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不合格继续接受培训教育。通过营销管理强化培训, 可迅速提高营业管理人员的政策、业务、技术水平。

2. 施行全过程的营销职责范围, 建立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 必须着手建章立制, 建立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配送、抄收、维护到服务各环节的营销管理制度和办法, 建立一切为了保销、一切为了多销、一切为了促销的经营管理机制。

3. 施行商业化的营销运作模式, 建立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的根本目的, 是为了促进供电企业适应市场化的要求, 推进供电企业的商业化运营。为此, 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借鉴、移植、嫁接市场中成功的商业化营销运作经验。

4. 施行多元化的营销考核方式, 电力全员营销工作机制的约束力在于对责任人实行有效地考核, 针对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作环节可以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和方法。

5. 施行品牌化的营销发展战略,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要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必须努力创建自己的品牌。就供电企业而言, 必须注重企业安全形象、产品品质形象、公认服务形象、员工素质形象、公关关系形象、整体社会形象、文明建设形象、法制意识形象等的建设。

8.电力设计院规章制度 篇八

关键字:安全体系 制度管理 风险防范 电力企业信息化

DOI:10.3969/j.issn.1672-8289.2010.09.024

1 前言

随着电力企业Intranet 与Internet 的互联, 电力企业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问题日益尖锐。网络信息安全是一个涉及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技术的边缘性综合学科。一般意义上,网络安全是指信息安全和控制安全两部分。国际标准化组织把信息安全定义为“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和可靠性”;控制安全则指身份认证、不可否认性、授权和访问控制。

2电力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安全意识淡薄是网络安全的瓶颈

目前,在网络安全问题上还存在不少认知盲区和制约因素。网络是新生事物,许多人一接触就忙着用于学习、工作和娱乐等,对网络信息的安全性无暇顾及,安全意识相当淡薄,对网络信息不安全的事实认识不足。总体上看,网络信息安全处于被动的封堵漏洞状态,从上到下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形成主动防范、积极应对的全民意识,更无法从根本上提高网络监测、防护、响应、恢复和抗击能力。

2.2 运行管理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制约了安全防范的力度

运行管理是过程管理,是实现全网安全动态管理的关键。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计划和管理手段等最终都会在运行管理机制上体现出来。就目前的运行管理机制来看,有以下几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1)网络安全管理方面人才匮乏

网络安全装置、服务器、PC机等不同种类配置不断出新的发展。信息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人才无论是数量还是水平,都无法适应企业信息安全形势的需要。

(2)安全措施不到位

互联网复杂多变,网络用户对此缺乏足够认识,未进入安全就绪状态就急于操作,结果导致敏感数据暴露,使系统遭受风险。操作系统配置不当或者不进行同步升级厂商发布的补丁等都有可能存在入侵者可利用的缺陷,而造成无法发现和及时查堵安全漏洞。原因是管理者未充分意识到网络不安全的风险所在,未引起重视。

(3)缺乏综合性的解决方案

由于大多数用户缺乏综合性的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稍有安全意识的用户越来越依赖“银弹”方案(如防火墙和加密技术),使这些用户也就此产生了虚假的安全感,渐渐丧失警惕。其解决方案应是一整套综合性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包括风险评估和漏洞检测、入侵检测、防火墙和虚拟专用网、防病毒和内容过滤、企业管理等方面内容。

2.3 缺乏制度化的防范机制

不少单位没有从管理制度上建立相应的安全防范机制,在整个运行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和应对保护制度。不完善的制度滋长了网络管理者和内部人士自身的违法行为。

3 当前电力网络安全的主要技术手段

3.1 现行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

一般来讲,当今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功能主要体现在5个层面上:a.网络b.系统c.用户d.应用程序e.数据。在以上的各个层面上,每个层面都应该有不同的技术来达到相应的安全保护,如表1所示。

表1 不同安全层面上所对应的安全保护技术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上将承载着大量的企业生产和经营的重要数据。因此,保障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为了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在实际应用中通常采用的安全技术有如下几种。

(1)防病毒技术

计算机病毒实际上就是一种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传染和侵害计算机系统的功能程序。病毒经过系统穿透或违反授权攻击成功后,攻击者通常要在系统中植入木马或逻辑炸弹等程序,为以后攻击系统、网络提供方便条件。病毒在网上的传播极其迅速, 且危害性极大。并且在多任务、多用户、多线程的网络系统工作环境下,病毒的传播具有相当的随机性, 从而大大增加了网络防杀病毒的难度。要求做到对整个网络要集中进行病毒防范、统一管理, 防病毒产品的升级要做到无需人工干预, 在预定时间自动从网站下载最新的升级文件,并自动分发到局域网中所有安装防病毒软件的机器上。

(2)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在内部网和外部网之间实施安全防范的系统,是由一个或一组网络设备组成。防火墙技术是一种用来加强网络之间访问控制,防止外部网络用户以非法手段通过外部网络进入内部网络,访问内部网络资源,保护内部网络操作环境的特殊网络互联设备。它对两个或多个网络之间传输的数据包如链接方式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来实施检查,以决定网络之间的通信是否被允许,并监视网络运行状态。

图1 防火墙逻辑位置示意图

(3)入侵检测技术

入侵检测(Intrusion Detection)是对入侵行为的发觉,是防火墙的合理补充,帮助系统对付网络攻击,扩展了系统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包括安全审计、监视、进攻识别和响应),提高了信息安全基础结构的完整性。它从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分析这些信息,看看网络中是否有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遭到袭击的迹象。入侵检测被认为是防火墙之后的第二道安全闸门,在不影响网络性能的情况下能对网络进行监测,从而提供对内部攻击、外部攻击和误操作的实施保护。Dennying于1987年提出了一个通用的入侵检测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通用的入侵检测模型

(4)风险评估技术

风险评估(Vulnerability Assessment)是网络安全防御中的一项重要技术,运用系统的方法,根据各种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管理机制以及结合所产生的客观效果,对网络系统做出是否安全的结论。其原理是根据已知的安全漏洞知识库,对目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检查。目标可以是工作站、服务器、交换机、数据库应用等各种对象。然后根据扫描结果向系统管理员提供周密可靠的安全性分析报告,为提高网络安全整体水平产生重要依据。网络漏洞扫描系统就是这一技术的实现,它包括了网络模拟攻击,漏洞检测,报告服务进程,提取对象信息,以及评测风险,提供安全建议和改进措施等功能,帮助用户控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最大可能的消除安全隐患。

风险评估技术基本上也可分为基于主机的和基于网络的两种,前者主要关注软件所在主机上面的风险漏洞,而后者则是通过网络远程探测其它主机的安全风险漏洞。然而风险评估只是一种辅助手段,真正的安全防护工作还是依靠防火墙和入侵检测来完成。

(5)虚拟局域网(VLAN)技术

基于ATM 和以太网交换技术发展起来的VLAN 技术, 把传统的基于广播的局域网技术发展为面向连接的技术, 从而赋予了网管系统限制虚拟网外的网络节点与网内的通信, 防止了基于网络的监听入侵。例如可以把企业内联网的数据服务器、电子邮件服务器等单独划分为一个VLAN 1, 把企业的外联网划分为另一个VLAN 2。控制VLAN 1 和VLAN 2 间的单向信息流向: VLAN 1 可以访问VLAN 2 相关信息;VLAN 2 不能访问VLAN 1 的信息。这样就保证了企业内部重要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和利用。

(6)虚拟专用网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技术

虚拟专用网络是企业网在因特网等公用网络上的延伸,通过一个私用的通道来创建一个安全的私有连接。虚拟专用网络通过安全的数据通道将远程用户、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等与公司的企业网连接起来,构成一个扩展的公司企业网。VLAN 用来在局域网内实施安全防范技术, 而VPN 则专用于企业内部网与Internet 的安全互联。VPN 不是一个独立的物理网络, 他只是逻辑上的专用网, 属于公网的一部分, 是在一定的通信协议基础上,通过Internet 在远程客户机与企业内网之间, 建立一条秘密的、多协议的虚拟专线, 所以称之为虚拟专用网。

除了以上介绍的几种网络安全技术之外,还有一些被广泛应用的安全技术,如身份验证、存取控制、安全协议等等。网络信息安全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与网络系统的复杂度、运行的位置和层次都有很大的关系,因而一个完整的网络安全体系仅靠单一的技术是难以奏效的。在实际应用中,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各种安全技术的优点,才能形成一个由具有分布性的多种安全技术构成的网络安全系统。

4电力网络安全的防范机制

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除了采用上述的技术手段外,还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与防范机制。因为诸多不安全因素恰恰反映在组织管理等方面。良好的管理有助于增强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只有切实提高网络意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网络信息的整体安全性。

(1)网络与信息安全需要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真正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运作,就必须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在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融入输变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思想,就像管“电网”一样管理“信息网络”,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建立用户权限管理制度、口令保密制度、密码和密钥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病毒防范制度、网络设备管理流程、设备运行规程、网络安全防护策略、访问控制、授权管理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管理制度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就要严格执行。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保证制度的落实。

(2)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四个关键系统,即安全决策指挥系统、安全管理技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和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实行企业行政正职负责制,明确主管领导职权、部门职责和用户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使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职能以及安全监督人员职责。

(3)应用“统一的策略管理”思想实现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目标。“统一”,就是要提高各项安全技术和措施的协同作战能力;策略,就是为发布、管理和保护信息资源而制定的一组规程、制度和措施的综合,企业内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的规则。电力企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规定各部门和用户要遵守的规范及应负的责任,使得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有一套可切实执行的依据。

>用户的统一管理:实现员工档案、访问资源的权限的统一管理。

>资源的统一配置管理:文件系统、网络设备(防火墙、认证系统、入侵检测、漏洞扫描),Intranet、Internet网络资源的统一配置管理。

>管理策略的一致性:防火墙规则的制定、Internet访问控制的管理,内部信息资源的管理应体现一致性。只有管理政策一致,才能避免出现遗漏。

(4)强化企业内部人员安全培训

信息安全培訓是实施信息安全的基础,根据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提供的调查结果显示,现实的威胁主要为信息泄露和内部人员犯罪,而非病毒和外来黑客引起。据公安部最新统计,70%的泄密犯罪来自于内部;计算机应用单位80%未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58%无严格的管理制度。

要实现“企业安全”就必须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从而强化从高层到基础员工的安全意识,最终提升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的“机率”。安全培训计划可阶段性地进行,根据企业性质与人员的职责、业务不同,可以将安全培训分成三个不同的层次,即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培训的对象包括所有员工,培训的内容主要角色与责任、政策与程序;旨在强化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责任;第二层次为中级培训,对象包括高层领导、(非)技术管理人员、系统所有者、合同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与法律人员。教育及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核心知识、风险管理、资源需求与合同需求等,旨在强化人员的安全能力与安全意识。第三层次为高级安全培训,对象包括信息安全人员、系统管理人员,内容主要包括操作/应用系统、协议、安全工具、技术控制、风险评估、安全计划和认证与评估,旨在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

5.结束语

综合上述几方面的论述,企业必须充分重视和了解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威胁所在,制定保障网络安全的应对措施,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使网络信息得以安全运行。由于网络信息安全的多样性和互连性,单一的信息技术往往解决不了信息安全问题,必须综合运用各种高科技手段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多级安全措施才能保证整个信息体系的安全。要做到全面的网络安全,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包括系统自身的硬件和软件安全,也包括完善的网络管理制度以及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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