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发票管理专员职责

2024-12-13

财务发票管理专员职责(精选6篇)

1.财务发票管理专员职责 篇一

1、按教育公司统一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学校全盘财务工作管理;

2、编制学校运营预算,监督预算使用,定期向校长反映学校经营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学校财务收入、费用、成本等日常管理工作,按学校会计制度正确编制凭证和财务报表;

4、定期计算学校运营状况,编制各种会计报告、管理往来帐的清理工作;

5、配团及教育公司数据统计及内控检查、审计检查等工作;

6、审核学校经营业务付款单据以及付款办理二级批复;

7、与银行、税务、等对外专业口的经办与协调。

8、协助学校后勤部门进行采购业务的招投标、定标、合同签署、采购验收等相关工作;

9、固定资产、学校经营物资不定期进行盘点监督管理,并形成盘点报告向学校汇报。

2.财务发票管理专员职责 篇二

一、财务与会计职责之间的区别

(一) 财务与会计二者本质不同

财务是指现代企业以资金运动的形式来反映的企业经营活动, 其中包括企业资金的投入、占用、耗费和收入等多项分配资金的运动的过程, 财务的目标是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处理好企业与各方面的货币关系。而会计则是以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标准, 其目标是为了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记录、计算和分析, 并且加以考核, 会计是有效地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 会计作为一个经济系统有利于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 财务与会计的对象不同

财务与会计体现着企业资金运动的两个方面, 表面看起来是一致的, 实际其管理对象就有显著不同。财务管理主要是对于企业的资金运动质的一方面, 就是资金本身的运动以及资金本身体现的货币关系, 例如企业安排资金的日常收支、组织资金的筹集及调配和实现财务监督控制等多个方面。而会计的对象主要侧重于企业资金运动量的一方面, 会计主要体现了经纪业务上的货币数量的变动, 会计的计量单位主要是货币, 其结果是对于资金运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计量和报告。

(三) 财务与会计二者的职能不同

企业财务主要侧重于管理职能, 企业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效益, 然而其实现途径即处理好货币关系, 企业财务在企业资金运动中充当质的方面, 根据企业的经营需要筹集资金, 理性的分配资产收益, 以实现资金的最大化效益。而会计在资金运动中主要充当量的一方面, 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与此同时要对外提供企业会计信息的经济信息系统, 在企业中实现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合理的运用管理会计的方法和技术, 有效的管理企业的资金运功情况。

(四) 财务与会计二者的方法不同

企业的财务管理方法主要是指有效地组织管理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 财务活动指制度、预测、计划和检查等方面, 财务管理办法要与企业的财务活动相适应。会计方法主要是由核算、分析和检查三个方面组成, 主要运用复式记账原理会计基础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编制完整的会计账簿, 对企业的资金动向进行全面详细的会计记录, 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五) 财务与会计二者在企业中的作用方式不同

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是对货币资金的收支、调度和分配进行实施管理, 在事前、事中或是事后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进行控制。会计则是对于企业的资金运动结果进行监督与核算, 为企业外部利益关系者和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信息需求。

二、财务与会计职责分离的重要性

企业的财务与会计职责分离在市场经济下显得尤为重要, 这是由于企业现代制度的确立要求企业最终所有权、企业的法人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三权分离, 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 只有企业的财务与会计职责分离才能实现这种产权的划分。事实上财务管理的作用对象是经理班子, 然而会计是对经理班子和董事会同时负责, 通过编制财务报告的形式对经营管理权起约束作用, 同时又对内对外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供给企业的董事会进行决策, 会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要对外公开, 以供股东和投资者了解企业发展状况, 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机构要分设, 职责要进行分离。

并且现代企业建立了新的制度, 使其进入了一个更广阔的市场, 这就对于企业会计人员树立新型的企业经营和效益观念有了更高的要求, 及时对企业的业务进行事后反应。再这样一个大环境里,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就变得更为复杂, , 财务管理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而企业财务与会计职责分离刻不容缓。

同时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出现了以股份制和企业集团为代表的新的组织形式, 投资主体日渐多元化, 因此只有将企业的财务与会计职责分离才能满足社会各方面对于企业的会计信息需求, 包括会计的核算和监督, 同时加强管理企业财务, 使得企业的资金运筹工作更加高效, 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管理者的自身素质, 因而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知识过硬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对企业的经济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产权、全责分离和科学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财务管理要求内部管理机构加强控制, 而会计属于业务管理部门, 企业内部体现出一定的牵制性, 财务管理同时会受到会计和内部审计等部门的监控, 然而如果财务与会计职责不分离将不能有效的实施自我监督, 因而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企业财务和会计职责必须分离, 只有这样才会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财务与会计二者职责分离的模式

现代企业的高效运行要求其财务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离, 会计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客观需要以及现代企业对于货币信息需要而建立的经济管理工作, 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实现企业的经济核算与监督, 提供各项经济决策充分可靠的信息支持。相比之下, 财务的主要职能是对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规划与控制, 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实现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 财务与会计体现出的两种不同职能要求其机构必须分制, 职责必须分离, 例如凡是涉及货币收支方面的业务应由财务部门负责, 而涉及到企业的信息处理及核算考核等方面应该由会计部门进行负责。

现代企业的财务与会计职责进行分离后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同时二者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 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最重要一点要明确会计职责, 会计工作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同时财务人员的任职要履行任免原则, 企业所有者的文书避免任职企业的会计工作, 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工资要有保障才能起到积极作用, 体现出其职责的重要性。对于触碰到法律界限的会计工作人员要给予严惩, 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结语

企业的财务与会计职责进行分离并不是各自完全独立, 而是要建立有效地沟通渠道, 及时进行信息交流, 掌握企业宏观和微观的资金动向, 财务管理部门决策基础为会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而会计工作又要以财务部门的管理作为参考, 二者积极配合, 共同为企业发挥作用。因此企业的财务与会计机构应该分开建立, 并且密切配合, 两个部门共同隶属于企业的最高管理层, 各自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 以此来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杨胜雄, 财务与会计职责分离探讨[J].财务与会计, 1996, (2) .

[2]刘自成, 浅谈企业财务与会计职责分离、机构分设[J].山西财经学院学报, 1997, (10) .

3.财务发票管理专员职责 篇三

会计造假问题由来已久。自2000年全球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公司破产案以来,会计诚信危机已成为世界性的、重要的社会问题。美国世通公司高达38亿美元的财务欺诈案、施乐公司的财务虚报案,更使得公众与投资者对会计诚信的信任度跌至冰点,对股市的投资信心大大受挫。而后,意大利帕玛拉特公司的会计丑闻再一次震惊世人,公司CFO索尔达托竟是这宗丑闻的始作俑者,他和老板坦齐串通一气欺骗投资者。在我国,从“农凯”系到“德隆”系,从棱光实业到ST达曼,这一系列给投资者带来数亿元甚至上百亿元损失的事件表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已成为财经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调查得知,这一系列的财务丑闻都跟企业的财务总监(CFO)密切相关。

一、上市公司造假成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造假的动机及内在条件

1.保护上市主体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将被作为ST 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暂停上市,实施特别转让处理。上市公司一旦戴上ST、PT的帽子,则意味着该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诸多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在资本市场上无法与其他上市公司拥有同等的权利,尤其是丧失了再融资的权利;上市公司一旦退市,意味着一种稀缺资源的白白浪费。所以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保留其上市主体资格常常采取多种方法粉饰报表,力求“扭亏为盈”,防止退市。

2.上市公司资金的需求

资金短缺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困境,而从资本市场和信用市场融资和再融资是解决其困境的极好办法。为了筹措资金,一些经营业绩欠佳的企业采用了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方式或采用高评资产的途径来增加资产和净资产的方法,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包装”,以期获得有关方面批准其上市。而上市后,为了获取配股和增发新股的政策,又在经营业绩上大作文章,提高发行和配股价格,以求再次募集到低成本的资金。

3.勾结、操纵流通市场股价

股票价格的升降直接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往往通过虚假的会计信息,与庄家、股评机构联手对公司的股票进行炒作,从而抬高股价,从中牟利。

4.大股东独揽公司大权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流通股过于分散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内部人或控股股东大权独揽,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公司运作实质上呈现为关键人控制。关键人往往利用其地位优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通过抬高新股发行价格、转移利润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

5.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个人利益驱使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是企业高管人员政绩的体现,同时也与高管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如工资、奖金等密切相关,这就使得管理人员利用自身拥有的“信息不对称”优势,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等行为,直接增加其个人利益。

(二)会计造假的外部环境

1.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善

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国家监督、市场和社会监督等。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制体系尚不健全,证监会力量薄弱,在监管的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查处力度上都亟待改进和加强。同时,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欠缺,加之社会媒体以及证券专业人士缺乏相应的勇气揭露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以及法制建设相对于经济建设的明显滞后,使得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力度比较薄弱。

2.会计准则、制度不够完善

会计准则、制度在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在指导实际工作中,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专业理解,这客观上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目标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在会计造假中的角色

现代企业中的财务总监,正在逐步实现角色的转变。他们已渐渐走出会计与控制,从传统的“账房先生”转变为企业的战略伙伴,他们花在日常财务会计工作处理和管理部门内员工上的时间将越来越少,而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如何使企业战略转化成切实可行的具体财务政策上来,并且更注重处理好与企业内部经营者以及企业外部投资者的关系,更加关注企业战略目标的达成和企业价值增值的实现。

作为管理者,财务总监在会计造假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管理层作为会计信息的控制者,对会计信息失真负有最大的责任,公司的造假初衷也往往源于管理层的要求。按照国外流行的观点——缔约观,投资者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管理层接受投资者委托负责企业的经营,努力为股东创造财富,并以会计信息的形式向股东报告经营状况与履行责任的情况。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往往决定管理层报酬的高低、股东的信心等,如果管理层为了粉饰公司的不良财务信息,且违背道德的成本趋于零时,其选择造假就很自然了。

财务总监作为虚假财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同时又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二道防线,在道德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两难境地下,能否守住道德底线,往往是虚假会计信息流向外界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因此,财务总监的选择就变得非常有意义。

我国上市公司虽然设置了财务总监,国有企业和其他一些企业当中设置了总会计师,承担了与美国CFO相类似的职责,但其职能却有很大区别。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中传统的管理流程仍占据主导地位,一般来说,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占据决策的主导地位,财务部门的职能基本不被重视,往往处于从属地位;另一方面由于部分财务总监自身素质偏低,还不足以担当“战略家”的角色。正如近日普华永道在对亚太区400名CFO调查之后,对外界宣称的:“在中国,除了一些著名跨国公司外,大多数中国企业的财务职能仍停留在传统的记账阶段,CFO更像是账房先生。”在这种情形下,财务总监迫于来自高层的压力,只能按照管理层的意图做好“账房先生”,在利益与道德的博奕中,往往很难守住自身的道德底线,从而卷入造假之中。

三、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如何避免会计造假

要使上市公司摆脱会计信息造假的局面,财务总监的作用不可或缺。而一名合格的财务总监必须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才能起到遏制造假的作用。

(一)要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从“账房先生”向战略家转型

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研究,一个合格的CFO,他不仅应具有战略眼光,而且是高明的领航员和敏锐的分析家;他不仅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温和的指导者,还应是实施经理和监督官;他不仅要擅长风险管理,还应该为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并作为评价其业绩的重要标准;他应该善于资本运作,并对会计、税务和管理咨询极为擅长。要做到这一切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他的一切工作都应该向董事会负责,并取得董事会的支持。也就是说,一名合格的CFO应该具备相当的知识和能力,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定公司财务战略中,用自己的知识及战略眼光为老板出谋划策,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而不必用作假来饮鸩止渴。因此,合格的财务总监需要熟练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包括微观与宏观经济学知识、会计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要了解企业各方面的全盘知识,还能根据企业策略,设计和规划经营、管理策略,并对集团经营产生直接影响,或能对本部门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又是经理决策的参谋与助手。

(二)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4.财务专员的具体职责 篇四

1. 负责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及时办理转账业务等;

2. 按照每天编制的现金、银行及转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帐;

3. 负责公司业务相关的收费及支付、报销等工作;

4. 按时编制、上报税务及财务报表;

5. 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普通发票,负责往来帐款的催促;

6. 审核报销凭证内容、金额,协助办理每月税务事宜。

任职要求:

1. 大专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

2.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会计、出纳经验者优先;

3. 熟悉掌握计算机及账务专业软件;

5.财务专员工作的基本职责 篇五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财务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在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

掌管公司财务状况,即时掌控项目盈利和资金变动情况,做好资金规划及分配工作,促进公司资金流的高效利用;

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并及时制定或改进公司财务管理方案;

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负责财务部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和团队建设;

完成上级主管临时交接的其他相关事项。

[任职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背景者或具备财务,会计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熟悉各项财税法律法规及政策;

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

熟练运用ERP及相关财务办公软件;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6.财务发票管理专员职责 篇六

一、传统职责作用下防范纳税风险的局限性

1. 经营过程产生纳税义务。

企业的纳税义务是如何产生的, 是企业的经营过程产生纳税义务, 还是财务人员的账务处理产生纳税义务?认清以上问题, 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 是防范纳税风险的关键。

从税收法律关系来看,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 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税收法律事件是不以税收法律关系权力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件, 税收法律行为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在正常意志支配下进行的活动。可以看出, 税收法律事实决定着企业的纳税义务, 财务人员的作用是把已经产生的纳税义务正确计算和缴纳。财务人员防范纳税风险必须管好产生纳税义务的经营环节, 账务处理无法改变企业的纳税义务。

2. 账务处理改变纳税义务的特例。

账务处理改变纳税义务的唯一特例体现在印花税方面。资金类账户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户记载的金额之和作为计税依据, 税率是万分之五。对于同样一笔经济义务, 企业接受捐赠的一台机器设备, 价值100万元,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增加资本公积, 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增加营业外收入。由于资本公积的变动, 前者应多缴纳印花税500元, 而后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但这种影响对企业来说是微乎其微的。另外, 我国将在2013年开始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 届时对于这笔业务企业将增加营业外收入, 账务处理将不再影响纳税义务。

3. 账务处理隐瞒纳税义务的风险。

目前, 部分企业会通过账务处理来改变企业的纳税义务, 具体的方法是隐瞒收入和账外经营。但如前所述, 既然是经营过程产生纳税义务, 那么单纯通过账务处理来改变纳税义务必然会带来风险。税务机关对隐瞒收入的查找主要通过同行业的税负对比与存货的账实核查进行。在隐瞒收入的情况下, 因为没有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而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 增值税的税负就会低于同行业的正常水平;同时由于账上没有作销售处理, 就无法结转销售成本, 造成存货的账多实少, 通过盘点库存可以发现企业的纳税风险。税务机关对隐瞒生产规模的查找主要是分析企业投入产出规模, 通常关注企业的水费、电费、人工费、运输费、机物料消耗等。虽然企业隐瞒了生产规模, 但这些费用通常无法隐瞒, 就会造成企业的单位消耗带来的产出低于同行业的正常水平。

二、财务人员纳税风险防范的理念变更

1. 与企业经营人员的有效沟通。

账务处理改变不了纳税义务, 企业的纳税义务是由企业的经营活动决定的, 进行具体经营活动的销售人员、采购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缺乏税法的相关知识, 通常认为企业的经营实质一样, 企业的纳税负担就一样。但实际上企业的经营实质一样, 纳税负担也可能不一样。这就需要财务人员树立与经营人员进行良好沟通的理念, 利用税法知识帮助经营人员树立纳税意识, 把纳税义务作为进行经营决策的重要指标。

由于经营人员不考虑纳税风险, 因此在决策时会造成财务人员与经营人员的目标不一致。要有效防范纳税风险就必须取得企业决策者的支持, 只有决策者认识到纳税产生的根源, 具有防范纳税风险的意识, 支持财务人员参与经营决策, 财务人员才能真正做好纳税工作。

2. 正确对待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上, 本文以此为例进行说明。

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必然长期存在, 这是由我国发展水平和企业的诚信现状决定的。例如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会计上列入“销售费用”账户, 而税法上规定,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收入15%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 超过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如果税法不作此项规定, 在企业目前的诚信状况下, 企业必然会多列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国家的税收将无法得到保障。在企业所得税上,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必然存在, 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树立账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法分离的理念。具体要求是:在日常的账务处理中, 遵循相应的会计制度, 按照会计账面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 年度终了, 在纳税申报表上将会计利润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调整成应纳税所得额, 并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

我国中小企业将于2013年开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该准则在制定中体现了这样一种思想:在企业所得税上,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不可避免, 这样的差异要求财务人员必须进行调整。同时坚持以税收为导向的原则, 最大限度地消除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减少小企业在计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 减少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计征成本, 提高征管效率。例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税法中有关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对于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 确认投资收益, 不再冲减投资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后续支出的处理与税法规定一致。

《小企业会计准则》虽然缩小了会计与所得税法的差异, 但由于会计与所得税法的目标不一致, 因此并不能消除所有差异。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正确认识差异, 进行准确的纳税调整, 同时要树立正确的纳税调整理念, 既不要通过随意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调节利润, 也不要为了避免纳税调整而丧失纳税筹划带来的税收利益。

3. 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纳税风险防范中仍然具有一定的作用。在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上, 会计和所得税法取消了残值率的比例规定, 需要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率。在折旧年限上, 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是最低折旧年限, 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如果企业处于税收优惠期、亏损弥补期, 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利益, 但延长折旧年限的程度需要财务人员的合理判断。对于租入房屋的改建支出, 改建的定义是“改变房屋建筑物的结构, 延长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如果符合改建支出, 应当在租赁期间摊销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如果不符合改建支出, 则可以一次计入当期费用。但对于是否符合改建支出税法并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 需要财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

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 强化了有关资产项目、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纳税调整过程等信息披露的要求, 但需要职业判断的空间依然存在, 需要财务人员在纳税风险防范中重视职业判断, 提高职业判断的能力。

三、财务人员纳税风险防范职责作用的制度构建

1. 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税法中存在着一些争议问题, 争议源于税法规定的不确定性, 财务人员要防范纳税风险, 必须加强对经营过程的管理, 需要财务人员加强制度的建设。例如对于存货的损失, 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处理:增值税法规定,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存货丢失、被盗、霉烂变质的损失需要转出进项税额;所得税法规定, 存货经营中的正常损失可以只进行清单申报, 而不需要进行专项申报。

其中的关键是对于“管理不善”没有明确的定义, 正常损失税务机关也没有标准值, 造成了税务机关和企业的争议。对于这样的问题, 财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和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共同制定原材料采购损失、生产中的废品损失、库存中的存货损失等相关制度, 用制度防范纳税风险, 同时要阐述制度制定的合理性。

2. 制度构建的具体环节。

财务人员对制度的建设, 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基础财务制度的建设, 二是加强对企业合同的管理。

在基础财务制度的建设上, 财务人员应重点加强涉及税收争议问题的财务制度建设,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分类标准的确定、存货合理损失的界定、通讯及交通补助标准、差旅费补助标准等方面。

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 会计与所得税法都强调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同时必须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出租等, 但对于一些修理用的工具、备件, 虽然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 为了简化核算, 也应该作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在所得税上的税收待遇不同, 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必须通过计提折旧分次计入当期费用。哪些属于修理用的工具、备件, 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需要财务人员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进行制度建设。

对于交通、通讯补助, 企业所得税法上只要是合理的标准都允许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法上, 允许扣除一定的公务费用标准, 标准之外的应并入到工资总额中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具体的标准如何界定, 税法没有明确, 造成了税法中的争议问题。在当地政府没有出台明确标准之前, 财务人员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标准, 用制度防范风险, 并阐述制度制定的合理性。另外, 差旅费补助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允许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是免税收入, 但补助的标准税法没有明确规定, 需要财务人员依靠制定建设制定企业合理的标准。

在合同的管理上, 财务人员需要把税收成本考虑到合同的制定中, 合同的制定不同, 企业的纳税义务就不同。例如, 企业收到销货款但并没有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就必须有相应的合同证明企业的纳税义务并没有产生, 因为在预收货款方式下, 企业发出货物时才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 预收货款合同成为企业纳税风险防范的重要依据。企业发出货物但并没有缴纳增值税, 就必须有相应的赊销合同作为依据, 因为在赊销合同规定的发货时间不产生纳税义务, 而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产生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 财务人员被赋予了防范纳税风险的新职责, 而在其传统的职责作用下依靠账务处理无法改变企业的纳税义务。只有认识到纳税产生的根源, 通过对经营过程的管理才能有效防范纳税风险, 建立防范纳税风险的新理念, 重视对企业的基础制度建设, 管理好企业合同, 这样才能真正防范企业的纳税风险, 提高企业的竞争地位。

摘要:本文从纳税义务产生的根源出发, 分析了账务处理与纳税义务之间的关系, 探讨了财务人员的理念变更对企业纳税义务的影响及财务人员在制度建设中新的职责作用。

关键词:纳税风险,职责作用,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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