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2024-07-22

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12篇)

1.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篇一

篇一: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山东万事孔子酒业

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山东万事孔子酒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89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极具发展潜力的大型优质白酒生产企业,目前公司共有员工140余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62人,有300余座窖池,年产优质原酒1500吨,年灌装优质白酒800万瓶,是我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高档芝麻香原酒和浓香型多粮原酒生产基地,也是国家重点白酒出口企业。

万事孔子酒采用千年古方结合现代工艺精心酿制,产品博采浓、清、酱香之长,纳入许多现代科技成分,所产基酒既有清香型白酒的清净典雅,又有浓香型白酒的绵柔丰满,并具有酱香型白酒的幽雅细腻,综合感官具有极为浓烈的焙炒芝麻的复合香气。山东万事孔子酒业有限公司在芝麻香型白酒的研发生产中,首先对原有窖池进行了大胆改革,采用了砖窖泥底。砖的成分为中性硅酸盐,其微孔吸附大量的有机物,其中有部分微生物栖息,有益于在发酵过程中形成幽雅细腻的风格。由此,所产基酒芝麻香味较好。其次是选择原料种类及其配比,传统的芝麻香原料配比是以高粱为主体,配以适量的小麦、麸皮等,要想生产出独特优质的芝麻香酒,必须严格选择原料、科学改进原料配比,促使美拉德反应的一系列产物增加。公司通过优选方案,将芝麻香原料中高粱、小麦、大米、麸皮、玉米的配比进行了科学调整,产出的芝麻香基酒焦香味更加突出,酒体特别净爽,口感协调。再次是选用糖化发酵剂,科学配比河内白曲、复合生香酵母、细菌麸曲、高温大曲、中温大曲的比份,充分发挥利用微生物的多样性及复杂性。四是体现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工艺特点可归纳为清蒸续米查、泥底砖窖、大麸结合、多微共酵、四高一长(高温制曲、高温堆积、高温发酵、高温流酒、长期窖存)。生产的万事孔子芝麻香型白酒富含阿魏酸、香草醛、香草酸、吡嗪类化合物、酚类化合物等多种健康活性因子。有关资料表明:阿魏酸等酚类物质均为优良的自由基清除剂、具有抗氧化、清除活性自由基、抗肿瘤、阻断致癌物的形成,抑制机体内的代谢转化、提高机体的免疫力、抗菌、抗病毒等功能。这些酚类物质不仅使酒体放香幽雅,而且赋予它消除自由基的功能。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吡嗪类化合物在万事孔子芝麻香杂环化合物中种类及含量最多,尤其是四甲基吡嗪(川芎嗪),高达6923.4ug/l,四甲基吡嗪具有扩张血管、改善人体微循环及抑制血小板集聚等作用。再加上长达三年的古法窖藏熟化,使万事孔子芝麻香酒香味更浓正口感更厚重,这就奠定了万事孔子芝麻香酒作为原生态、健康、高端白酒的基础。

山东万事孔子酒业多年来致力于酿酒产业的发展创新,目前已具有年产优质原酒1500吨的酿造能力和年灌装优质白酒800万瓶的生产能力,先后开发生产了芝麻香、浓香和兼香型三大类型40余种产品,不但畅销国内20多个省区,而且出口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产品以稳定的质量,古朴典雅的包装和厚重的儒家文化底蕴,先后荣获“中国著名品牌”、“中国儒家文化传承第一名酒”、“人民大会堂宴会指定用酒”等荣誉称号,2011年荣获世界孔子协会“世界孔子文化传播奖”,并被世界孔子协会确定为全球400余所孔子学院文化专用酒。今后两年,山东万事孔子酒业有限公司将发挥优势、抓住契机,在稳定扩大占领国内中高端白酒消费市场的前提下,加大优质出口白酒生产。2013年三月份,国家糖酒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会长王博在加拿大就万事孔子酒出口情况接受加拿大多元文化电视台环球新闻独家专访,并亲自牵线搭桥,签订了万事孔子酒在美国、加拿大100家沃尔玛超市的销售合同,年合同标的达2.028亿美元。按照出口需要,公司要在三年内,增建1000个酿酒窖池,使原酒酿造能力达到3000吨以上,增建原酒储存库10000平方米,使原酒储存能力达到万吨以上,增容六条现代化白酒灌装生产线,年灌装能力达到2000万瓶;同时,以公司丰厚的儒家文化底蕴为根本,以万事孔子酒业生产基地为核心,建成一座包含酿酒、品尝、观摩、研讨、收藏、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孔子文化产业园,成为菏泽市乃至全省最具特点的大型旅游文化胜地。到202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12亿元,实现年利税1.5亿元。篇二:公司经营情况汇报 路桥公司2002经营情况汇报

路桥公司现有职工2115人,其中市场化用工417人。公司下设11个机关管理部室、10个分公司和4个辅助生产单位。公司注册资金为1.98亿元,年施工生产能力(综合产值)可达6.5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是道路桥梁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资质已经达到: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公路路基、路面、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002年,在管理局、建设集团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管理局“1678”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成本效益年”活动,抓经营管理,抓市场开拓,积极谋求企业发展。通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我们克服了生产任务量不足、资金周转紧张等诸多不利因素,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经营现状及经营成果预测

(一)目前经营状况 1、2002年公司承担的经营业绩责任合同指标(1)实现目标利润1872万元;(2)上交资产收益1495万元;(3)对外创收13865万元;(4)上缴上级管理费160万元;(5)计提折旧2248万元。

2、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证上述指标的顺利完成,年初,我们在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科学进行保本点测算的基础上,确定2002年市场开发目标5亿元;工程施工收入目标3.5亿元,其中:油田内部2亿元,外部1.5亿元;其它营业收入1093万元,其中:管理局拨款725万元,其它业务收入368万元。制定了公司《2002年改革与管理工作总体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开发、财务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等十项配套管理办法,并积极推进各项管理办法的落实,使公司各项工作向程序化、规范化管理迈进。截至9月25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1)承揽到油田内、外部工程项目58项,其中:油田内部项目47项,油田外部项目11项。工作量5.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6%,其中,跨年部分约2.2亿元。(2)完成建安工作量2.7亿元(不含设备费39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7%,为去年同期的101%;其中油田内部14188万元,为年计划的71%;油田外部12812万元,为公司年计划的85%。

(3)实现经营收入2814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8%。其中其他业务收入75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205%。(4)成本支出29203.4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52万元,累计支出29355.4万元。其中: ——上级管理费为0; ——上交资产收益为0;

——计提折旧1809.3万元,完成合同指标的80%。(5)累计盈余为-1206.4万元。

(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预测

从目前经营状况分析,由于油田内部活源缺口较大,尽管已经得到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努力落实了1.4亿元,但是距计划目标仍差6000多万元,并且施工项目零散,施工组织费用增加,利润减少。外部市场开发情况虽然不错,跟踪的数十个项目,相继中标7项,产值3.3亿元,但由于充实人力物力,加上市场跟踪、降价竞标、设备调运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获利空间也相对很小。所以,油田内部活源不充足的问题,制约着公司经营业绩责任指标的完成。对此,我们路桥公司领导班子有决心,也有信心带领路桥公司两千多名职工,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成本效益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办法,认真算好每一笔帐,节约用好每一分钱,多创产值,提高效益,努力完成公司承担的经营业绩责任指标:

(1)预计全年完成工程产值3.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1%。其中油田内部1.5亿元,为年计划的75%,油田外部1.7亿元,为年计划的113%,完成经营业绩责任指标的123%。

(2)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1%。其中工程产值3.2亿元;其他业务收入1000万元。

(3)预计可完成公司经营业绩责任指标:上交上级管理费160万元;上交资产收益1495万元;计提折旧2248万元,并力争实现盈余。(年初,管理局财务资产部核定的利润指标为37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管理局年初核定的离退休拨款725万元一直未拨付,所以公司预测的全年经营总收入3.3亿元不包括该笔拨款收入,年终将直接冲减公司上交资产收益指标725万元,实际应上缴资产收益为770万元。

1-9月份公司成本支出中发生的上级管理费和上交资产收益均为0,如果考虑这两项成本支出930万元(管理费160 万元,资产收益770万元),则1-9月份实际亏损额为2136.4万元。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目前已实现营业收入28149万元,即10-12月份将实现营业收入4851万元,如果要保证全面完成公司经营业绩责任合同指标(上交管理费160 万元、资产收益770万元,实现净利润377万元),则10-12月份成本支出要控制在2337.6万元以内。

(三)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1、工作量落实方面

年初,公司财务预算工作量3.5亿元,其中内部2亿元,外部1.5亿元。目前已落实89%,并且内、外部比例失衡,主要效益来源的内部工程只落实预算的75%;外部市场虽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工程收益率相对较低,影响公司的创效能力。

2、关联交易方面一是市场占有率低。尽管我们得到了上级领导的支持和管理局基建系统领导的大力协调,加之关联交易条款的约定,但是目前的市场占有率也只达到60%左右。即便是管理局投资的道路工程,如八百垧综合治理工程,也未能很好执行专业分工,水泥混凝土路面5万平方米,只落实给我们1.5万平方米,特别是把大部分任务落实给了那些能力不够的个体挂靠队伍,工程后期无法完工,还要来找我们的队伍去帮忙,对此,我们有些无法理解;二是投标中人为降低费率标准,让利基数不合理,合同条款不规范,工程结算中更改结算标准、定额标准,并且手续繁琐,时间滞后。三是超投资或概算部分的调增工作程序不畅,往往活干了,但结算不回来。四是在效能监察中,对于道路工程个别区段厚度小于设计厚度但在国家质量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之内的,仍按测量最小值与设计值之差扣减工作量,有悖于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法》的要求。

3、生产组织方面

油田内部施工项目计划下达晚,图纸到位不及时,加之征地、动迁等因素的制约,导致项目施工无法正常运行,整体开工时间比去年推迟了一个半月至两个月,错过了道路施工的黄金季节,进入雨季施工时,难度大、投入多,增大了工程成本;路面摊铺机等大型专业设备和高级技术人员短缺,在参与高等级路桥工程投标和施工中,也影响施工生产组织运行。

4、资金周转方面 截至目前,应收账款余额25833万元。其中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4813万元,三年以上存货268万元,不良资产729万元,总计5810万元;工程款挂帐17083万元,营运资金缺口8000万元,严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能力。同时,部分外部项目投资不到位;内部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在项目竣工时拨付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70%的工程进度款,但很少项目能够达到70%的比例。垫资施工和贷款施工,全年增加利息支出约1000多万元。

5、固定成本支出过高

二、由于稳定工作而增加的成本支出情况

今年3月份以来,公司从大局出发,一直把稳定工作当作重点,积极做好有利于稳定的各项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们在防止和劝阻各类上访活动方面不惜体力、不计报酬,全面落实管理局稳定工作各项部署,共劝阻和防止各类上访人员2000多人次。我们还按照局里的统一要求,及时成立了“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服务中心”,更有效和具体地保证了稳定工作的开展。当然,由此也给企业带来的严重经济损失,尽管我们以“做好工作、厉行节约”为原则,但由于稳定工作增加的费用支出达604万元。

1、新增市场化用工417人,组织招工费用以及用工人

员的工资、奖金、误餐、劳保、保险等各项费用达493万元;(按半年计算)

2、为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落实“十一条”,共计支出

56万元,其中主要包括:成立服务中心费用12万元,房罐补贴、人员办公、车辆使用等费用44万元;

3、为防止和劝阻各类上访活动,公司派出警力140天、2220人次,出警值勤车辆390台次,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各项费用达44万元。

4、为防止“法轮功”份子破坏有线电视网络,我们在四个区域,配置了92人实施监控,并相应配备了部分必要的监控设备和器具,费用支出11万元。

三、合同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制度规定。同时,我们结合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按照庆局发[2001]118号文件《大庆石油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严格把住“审查、签订、履约”三关,实现合同全过篇三:2011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汇报

2011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汇报 2011年以来,煤电公司在集团公司党政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煤电公司工作会议上提出 “抓开拓,创精品,建系统,谋发展,强管理,保安全”的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安全煤电、效益煤电、和谐煤电”这一目标,从提升企业执行力入手,精心组织生产, 强化基础管理,层层分解指标,细化责任主体。实现了安全无事故、管理上水平、效益开门红。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1年财务经营指标分解情况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编制2011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瑞平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根据2011年的各单位的生产实际、市场行情、产品结构、煤炭质量等情况,编制了2011的财务预算,对集团公司下达的2011年主要财务经营指标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不同的班组和部门,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

1、营业收入:母公司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38,900.00万元,其中:原煤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8,900.00万元,电力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0,000万元。

2、利润:全年预计实现利润24,339.00万元,其中:原煤预计实现利润22,339万元(按集团公司下达的281.04元/吨成本指标测算),电力预计实现利润2,000万元;

3、预计原煤单位成本:310元/吨(集团公司下达的281.04元/吨成本指标预计难以完成);

4、产量:原煤计划225万吨,其中:黄庄矿130万吨(已组煤40万吨),王庄矿95万吨。

二、生产经营情况及分析

1、产量:

(1)原煤产量:

1-2月份生产原煤37.50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少生产原煤3.50万吨,与计划产量持平;一季度预计生产原煤56.50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少生产原煤3.50万吨,比计划多生产0.25万吨。

(2)发电量:1-2月份发电24,147.65万kwh,与去年同期相比少发电8,405.65万kwh,比计划多发电4,147.65万kwh;一季度预计发电34,147.65万kwh,与去年同期相比少发电17,824.25万kwh,比计划多发电4,147.65万kwh。

(3)熟料产量:1-2月份生产熟料29.63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多生产29.63万吨,比计划多生产0.63万吨;一季度预计生产熟料44.45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多生产44.45万吨,比计划多生产0.45万吨。

2、销量:

(1)原煤销量:

1-2月份销售原煤26.85万吨(其中黄庄矿销售原煤12.21万吨,王庄矿销售原煤10.62万吨,运营站销售原煤3.23万吨),一季度预计销售原煤40.28万吨(其中黄庄矿预计销售原煤18.32万吨,王庄矿预计销售原煤15.93万吨,运营站预计销售原煤4.85万吨)。(2)售电量:1-2月份售电22,194.44万kwh,一季度预计售电33,291.66万kwh。(3)熟料销量:1-2月份销售熟料29.31万吨,一季度预计销售熟料43.97万吨。

3、售价:

(1)原煤售价:

1-2月份原煤平均售价561.34元/吨(其中黄庄矿原煤平均售价646.34元/吨,王庄矿原煤平均售价533.23元/吨,运营站原煤平均售价311.06元/吨),一季度预计原煤平均售价562.60元/吨(其中黄庄矿原煤平均售价647.36元/吨,王庄矿原煤平均售价534.23元/吨,运营专原煤平均售价311.06元/吨)。(2)上网电价:1-2月份上网电价0.317033元/kwh,一季度预计上网电价0.317033元/kwh。(3)熟料售价:1-2月份熟料平均售价275.64元/吨,一季度预计熟料平均售价275.64元/吨。

4、营业收入:全公司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221.88万元,其中原煤实现营业收入17,691.97万元(黄庄矿8,408.42万元,王庄矿5,662.67万元,运营站3,620.88万元),电厂实现营业收入7,452.09万元,水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77.82万元;一季度预计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32.82万元,其中原煤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6,537.96万元(黄庄矿12,612.63万元,王庄矿8,494.01万元,运营站5,431.32万元),电厂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1,178.14万元,水泥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2,116.73万元。

5、总进尺

1-2月份完成进尺2,916米(其中黄庄矿1,572米,王庄矿1,344米);一季度预计完成进尺4,374米(其中黄庄矿2,358米,王庄矿2,016米)。

6、成本情况:

煤炭板块1-2月份原煤成本324.22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3.87元/吨,与计划相比增加43.18元/吨;一季度预计原煤成本320.16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3.55元/吨,与计划相比增加39.12元/吨;电厂1-2月份电力单位成本0.3320元/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0.019元/度,与计划相比增加0.012元/度;一季度预计电力单位成本0.3269元/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0.00861元/度,与计划相比增加0.0069元/度;水泥公司1-2月份熟料单位成本290.47元/吨,与计划相比增加10.47元/吨;一季度预计熟料单位成本289.46元/吨,与计划相比增加9.46元/吨。

原煤成本超支的主要原因为:原煤产量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安全投入增加,加大了采区接替投入。

7、利润实现情况

全公司1-2月实现利润3,691.24万元,其中原煤实现利润4,100.29万元(黄庄矿3,800.69万元,王庄矿2,850.95万元,运营站-337.84万元,管理公司-2,213.51万元),电厂实现利润1.44万元,水泥公司亏损410.50万元;一季度预计全公司实现利润5,536.86万元,其中原煤预计实现利润6,150.44万元(黄庄矿5,701.04万元,王庄矿4,276.43万元,运营站-230.00万元,管理公司-3,597.03万元),电厂预计实现利润21.60万元,水泥公司预计亏损635.18万元。

三、生产经营指标的考核办法及落实情况

煤电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辅助指标等考核办法,制订了煤电公司2011年全年预算目标,下发了煤电公司

[2011]01号文《关于下达“煤电公司二0一一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以及煤电公司[2011]44号文《关于印发“瑞平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将各项支出进行细化分类,跟踪分析。根据煤电公司发展要求及发展布局,结合各单位生产实际及发展潜能,将财务经营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同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进行闭合分解,压力层层传递,细化责任,严格管理,节能降耗,实现集约化经营发展,自上而下形成一套完整的预算指标管理体系。为保证预算执行效果,一方面瑞平公司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内容,使考核要素更加合理,另一方面各单位充分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指标考核办法,及时调整各月的计划指标,健全奖罚及激励约束机制,全力实现煤电公司整体目标。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受产能和价格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下降。一是受资源赋存条件影响,2011年张村矿已组煤产量下降近50%,对原煤综合售价影响较大,仅此一项预计影响利润1亿多元。

2.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篇二

我国企业的出口方式主要包括生产企业自营 (或委托) 出口与外贸出口两种方式。从2002年元月起, 生产企业自营 (或委托) 出口自产货物, 除有其他规定外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 , 一律实行“免、抵、退”的退税办法, 而外贸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 即在货物出口之后按采购货物取得发票上所列不含税金额与退税税率的乘积计算出口退税, 征、退税额之差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因为两种出口方式计算出口退税的方法不一致, 导致企业在不同出口方式下应退的税款及应缴纳的税款有区别, 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测算, 选择税负低、出口退税多的方式开展出口业务。

自营出口是指企业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自己生产, 自己报关, 自己收汇, 自己办理出口退税的的出口方式。委托出口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包括外贸企业和其它出口企业, 受其他单位的委托, 代理办理出口业务的出口方式。受托企业仅收取手续费, 其他业务事项由委托单位办理, 如出口收汇、出口退税等。如委托方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则按“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 如委托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则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且不能退税。若委托方是除生产企业外的其它企业, 则出口退税按外贸出口的方式办理, 其应退税款根据该货物的实际采购成本 (不含税) 和相关退税率计算确定。也就是说若委托方是生产企业时, 可以将自营出口方式与委托出口方式视为同一种方式进行相关的研究。

外贸出口是指外贸企业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作为中间商从其他企业购买货物后再销往境外的出口方式。外贸企业赚取买卖差价, 自己收汇, 自己办理出口退税。我国刚开始改革开放时, 外贸出口曾经是我国最主要的出口方式, 目前仍然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二、生产企业自营 (或委托) 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是指企业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抵”是指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所含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在货物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并对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办理退税或留待下期抵扣, 但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当期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后, 其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不能在进项中抵扣。“退”是指企业在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情况下, 其折合成人民币的出口额与退税率的乘积可办理退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免、抵、退”税计算方式如下:

第一, 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具体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这样理解, 如无免税进口料件, 则“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出口产品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间的差额, 此差额为国家要求出口企业所负担的成本, 要从当期进项税额或上期末留抵税额中扣除。如有免税进口料件, 由于此料件是免税进口的, 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 所以也就不存在要从进项税额或上期留抵税额中扣除了。如果本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则差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如果企业当期没有免税进口的料件, 则“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不用计算。

第二, 免抵退税额计算。具体为: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计算公式可以这样理解, 出口产品享有免征增值税政策, 并将出口产品所含的国内已缴的增值税予以退税, 但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是属于免税进口的, 所以此部分不能予以退税, 要从“免抵退税额”中扣减出来。如果本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 则差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如果企业当期没有免税进口的料件, 则“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当免抵退税额<0时, 当期应退税额=0, 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负数。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目的在于和“期末留抵税额”进行比较, 当期超过“免抵退税额”的“期末留抵税额”可以继续在下期参与“应退税额”计算和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所列数额。

第三, 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计算。根据以上公式计算结果, 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此为“免抵退”中“退”部分, 即出口企业所耗用的原材料对应进项税额未抵顶完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予以退税。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另外, 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相关规定, 当期免抵税额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基数, 企业应该分别按规定的税 (费) 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先征后退”的计算办法, 即对其在国内采购货物成本与退税税率的乘积退税, 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

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后出口, 按取得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或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与征收税率的乘积计算应退税额。

四、生产企业不同出口方式的税务筹划

作为生产企业, 可以选择采取自营 (委托) 出口方式或者将产品销售给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外贸企业, 再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业务的方式。两种方式下, 哪种方式可以获得较高的企业收益呢?以下就通过建立数理模型的方式来进行分析。

模型假设:A公司某年计划出口自产产品, 销售金额为Y美元 (FOB价, 不含运费、保险费等) , 当期人民币对美元的外汇牌价为H, , 当期从国内采购的原料不含税金额为X1元, 当期进口的原料金额为X2 (CIF价, 含运费、保险费等) 元, 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A公司增值税征税率为17%, 出口退税率为t, 进口料件的关税税率为t’。长江公司为A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A公司可以选择自营出口或通过长江公司出口两种不同的方式, 如选择长江公司出口, 则A公司先把货物以不含税价格X3元销售给长江公司, 长江公司再以Y美元报关出口该批货物。因为出口金额Y美元为不含税的出口价, 则通常情况下, X1+X2

方案一:自营出口。假设A公司自营出口所需进口的料件, 在料件进口时采用加工贸易方式, 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及关税, 产品出口时办理核销手续。则:

A公司当期应纳税额T1=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方案二:通过长江公司出口, 由长江公司办理出口退税。如果A公司通过长江公司出口, 其进口料件必须采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 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及关税, 而采取方案一出口则可采取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

长江公司当期应退增值税=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X3×t

A公司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X2+X2×t′) ×17%

A公司产品销售给长江公司后应纳增值税=X3×17%-X1×17%- (X2+X2×t′) ×17%

则A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X3×17%-X1×17%

因此, A、长江公司两关联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合计为T2=X3×17%-X1×17%-X3×t。

则:T1-T2= (YH-X2) (17%-t) -X1×17%- (X3×17%-X1×17%-X3×t) = (YH-X2-X3) (17%-t) 。根据以上列式可知, A公司可以通过选择出口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当t=17%, 即当出口货物退税率与征税率同为17%的情况下, T1=T2, 此时, A公司自营出口或通过长江公司出口, 两种方式应纳增值税是相同的。

当t<17%, 即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的情况下, A公司自营出口或通过长江公司出口应缴纳的增值税是不同的。下面分两种情况来做分析, 由以上列式可知:

第一, 当X2=0时, 即A公司当期所用材料中完全没有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则:T1-T2= (YH-X3) (17%-t) 。

通常情况下, X3应小于YH, 所以T1-T2>0, 即T1>T2, 由此可知, 当产品出口价格YH大于销售给长江公司的货物价格X3时, A公司通过关联外贸公司B出口产品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 增加企业利润。以下举例分析。

例一:A公司对2012年某月经营情况作如下预计:国内购进原材料4000万元,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680万元, 其他生产成本为2000万元, 产品出口销售价格为9000万元, 产品征税率为17%, 出口退税率为13%。无上期留抵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方案一:A公司自营出口该批产品。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9000× (17%-13%) =360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0- (680-360) -0=-320万元, 即实际应缴税款为0, 期末留抵税额为32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9000×13%=1170万元

由于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320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170-320=850万元

当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850×7%=59.5万元

当期应纳教育费附加=850×3%=25.5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9000-4000-2000-360-59.5-25.5=2555万元

方案二:A公司设立关联外贸公司长江公司, 先将该批产品以8000万元 (不含税价) 销售给A公司, A公司再以9000万元出口。

A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8000×17%-680=680万元

A公司当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80×7%=47.6万元

A公司当期应纳教育费附加=680×3%=20.4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8000-4000-2000-47.6-20.4=1932万元

A公司当期应退增值税=8000×13%=1040万元

A公司当期征、退税差额=8000× (17%-13%) =320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9000-8000-320=680万元

A公司利润合计=1932+680=2612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 方案二比方案一多退增值税720万元 (1040-320) , 多交增值税680万元, 减少税负40万元 (720-680) , 多实现经营利润57万元 (2612-2555) 。

通过例一的计算可以验证出, 当产品的征税率大于退税率时, 生产企业通过关联外贸企业出口较自营出口可以降低企业税负, 增加企业经营利润。其原因是两种出口方式下的征退税差额的计算基数不同, 自营出口方式为离岸价收入, 而外贸公司出口方式为货物的不含税采购成本。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 在货物的最终出口价格YH一定的情况下, 生产企业通过关联外贸企业出口可以获得一定的税务筹划空间, 因为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给外贸企业时, 销售价格在产品生产成本与外销收入的区间内越低, 则产品出口的征退税差额也就越低, 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营利润。可以通过下例进行论证。

例二:沿用例一资料, 若A公司以7000万元 (不含税价) 的价格销售给A公司, A公司再以9000万元的价格出口。

A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7000×17%-680=510万元

A公司当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10×7%=35.7万元

A公司当期应纳教育费附加=510×3%=15.3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7000-4000-2000-35.7-15.3=949万元

A公司当期应退增值税=7000×13%=910万元

A公司当期征、退税差额=7000× (17%-13%) =280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9000-7000-280=1720万元

A、A公司利润合计=949+1720=2669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 若销售价格降至7000万元, 则可以比例四的方案二少交增值税170万元 (680-510) , 少退增值税130万元 (1040-910) , 减少税负40万元 (170-130) , 多实现经营利润57万元 (2669-2612) 。

第二, 当X2>0时, 即A公司所用料件中含有采用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料件, 此时, T1-T2= (YH-X2-X3) (17%-t) 。

根据上式, 当YH>X2+X3时, T1>T2, 在此条件下, A公司可以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采购及通过关联外贸企业出口, 降低增值税税负。但是在此情况下, 还应考虑缴纳进口关税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如缴纳的进口关税小于降低的增值税税负, 便可增加企业经营利润。然后再通过调整销售价格X3进行税务筹划, 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

根据上式, 当YH

A公司经营利润=YH-[X1+X2+ (YH-X2) (17%-t) ]=YH× (t+83%) - (X1+X2) +X2 (17%-t) 。

由上式可以看出, 在产品所用材料 (X1+X2) 为一个确定金额时, 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材料X2占的比重越大, A公司经营利润越大。可以通过下例进行论证。

例三:A公司预计2012年某月出口900万元的货物, 当期无国内销售, 当期进口材料到岸价到岸价为500万元, 从国内采购材料金额为200万元 (不含税价) , 增值税征税率为17%, 出口退税率为13%, 无上期留抵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本例中, 如销售给外贸公司再出口, 通常情况下, X3>X2=500万元, 所以X2+X3>YH, 根据前面得出的结论, 此时, A公司通过自营出口有利于降低增值税税负。

假设A公司通过关联外贸公司长江公司出口, 假设A将该批货物以800万元 (不含税价) 销售给长江公司, 长江公司最终以900万元的价格出口, 由此可知:

长江两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800× (17%-13%) -200×17%=-2万元

若A公司采取自营出口的方式, 则:A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900-500) (17%-13%) -200×17%=-18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结果表明, A公司自营出口较通过关联外贸公司出口增值税留底税额多16万元 (18-2) , 即A公司自营出口较为有利。如再增加考虑通过外贸公司出口需缴纳进口关税增加企业成本, A公司采用自营出口方式将更加有利。

在当前案例条件下, A公司自营出口的经营利润=900-500-200- (900-500) (17%-13%) =184万元。

再假设A公司在投入料件X1+X2=700万元不变的基础上, 增加投入进口料件的比例, 比如令X1=100万元, X2=600万元, 则A公司自营出口的经营利润=900-600-100- (900-600) (17%-13%) =188万元, 较提高进口料件比例前增加4万元。

参考文献

3.钢管生产企业的出口营销策略分析 篇三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钢管生产企业会通过不断的考察市场、拓展企业出口、完善自身发展来适应我国当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对于现代的企业营销策略,我们必须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与发展方向,利用市场的空荡,借助自身主营业务的资源优势,让企业不仅在整个国内市场及国外市场的强烈竞争中始终能够始终不断的利用发展的营销策略来指引企业的生产、发展、营销局面,为钢管生产企业的未来扩大出口,开发与拓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钢管生产企业;出口;营销策略

一、钢管生产企业出口营销环境分析

1.钢管生产企业的国际出口形势。由于我国与世界皆处于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面对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压力与发展的速度减缓,使得国际的整体需求量不断的萎缩,这样就会这届影响到我国的出口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由于国际的钢管需求量总体降低,这样我国的大部分依靠出口的钢管生产企业的就必须能够通过寻求新的营销策略来不断的扩展自身的经营发展模式,以寻求更快、更好的走出经济危机的压力,扭转出口的形式。

2.钢管出口的营销管理上问题。由于国际市场的情况十分复杂,并加之对于整个大环境经济的发展上不明确,这样就会让我国的钢管生产企业的发展与营销策略在管理上存在较大的风险问题,由于整个企业的营销管理的不健全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让我们面对外部环境与市场的应对时,反应相对较迟缓,在整个市场占有率上始终处于弱势。我们只有通过完善与加强钢管生产企业的营销手段与管理相结合不仅利用促销、折扣等方式来帮助企业抓住市场,而是更应该在激烈的市场上适时的调整自身的营销策略,通过运用新型的科技手段去加强整个营销的全过程,让整个企业的营销发展与管理水平都能够更上一层楼。

二、钢管生产企业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我国的出口企业不断发展着,其中的钢管生产企业的出口量每年倚着翻倍的产量与出口量在增加,这样我国的钢管国际化占有量就在不断的提高,我们需要不断的通过寻求与磨合,让企业的发展能够顺应市场的多元化而发展,通过不断的加大生产力度与钢管的品种,让钢管生产企业能够在出口营销上具有强烈的优势与重大的突破。

1.出口营销组合模式。在我国不断的加大发展钢管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的扩展他们出口营销策略与出口营销体系的有效结合,利用全新的多种定价模式,让全体钢管生产企业的出口营销都能够通过组合的有效方式将自身特色发挥、放大,让企业的经营与销售更加具有发展动力。

2.拓展出口营销渠道。我们的钢管生产企业要不断的丰富自身的销售信息,还要不断的通过扩展企业的销售信息资源来指导整个企业的钢管销售动向。在以前,由于收到信息的不发达,消息的滞后性,导致对于市场的整体把握都是落后于市场的发展速度,在一次次的措施发展的机会。

这样,我们必须设立专门的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等部门,让他们始终能够把握住市场发展的动态与出口国际市场的要求,加大钢管生产企业的出口营销渠道,准确掌握出口市场的情况讯息,针对需求提高生产、服务水平,创最优钢管生产企业,提高企业的出口营销水平。

3.扩大网络营销形式。随着世界网络的发展,现代的经济与网络通过相结合,让企业的发展得到了质的飞跃。通过利用Internet的网络进行营销策略,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还能够扩大企业的服务范围,对于市场的需求量能够在第一时间把握,将最优、质量过硬、成本低廉的钢管商品销往世界各地。

4.让竞争时时存在。以往,我们的企业只是相互的打价格战,而不是看重企业的未来发展与发展态势,这就让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管理相当的盲目。所以,现在的企业不仅是要在价格上做到低廉,更要在质量上以及信誉度上保障最优,将市场的发展与竞争看作是规范着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准绳,让整个钢管企业的竞争是公平的、积极的,不再只是单纯的局限在价格竞争中,让良好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售后服务,良好的企业信誉等都处在相互竞争之中的范围,这样就会利于企业的营销与竞争动力,让企业的出口营销始终保持着积极的、稳定的发展态势。

三、利用其策略的优势发挥出口创汇的积极性

我国的钢管出口企业现在占据着世界第一的水平,随着我国钢管制造设备不断的提升,其钢管营销的正确策略指引,积极的迎合市场扩大钢管生产品种,让我国的钢管生产企业的出口创汇始终能够帮助国家经济的积极发展。

1.劳动力优势。通过充分利用我国的劳动力不仅能够帮助国家解决下岗再就业的问题,还能够帮助我国的西部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让我国的钢管生产企业能够在生产力、价格、附加值上均占有优势。

2.产业链优势。通过我国的钢管产业不仅能够带动起钢材料的价格与生产还能够扩大就业范围,从而带动起相关企业的发展。

3.规模化优势。规模化的优势主要是指,我国的钢管生产企业的行业结构与产业结构都是大中型企业,这样不仅能够在人力使用上做到完备,更能在其使用资源上做到大批量、低成本的完善,这样的优势是我国钢管企业出口的优势与发展的动力。

4.生产专业化优势。我们的钢管生产不仅能够在生产的品质与技术上保证先进性,更能在钢管的生产工艺与生产品种上具有先进性,由于企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积极帮助与配合,让我国的钢管生产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率相对提高,生产成本整体降低,产品质量在国家市场上最优。

4.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篇四

宏观上科学布局。调整农业结构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地方不同的自然资源秉赋、技术水平以及品种优势和发展基础,通过规划和引导,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化生产、加工、销售基地,以形成宏观上科学、合理、高效的农业结构布局。

实施中突出重点。农业结构调整应重点抓好农产品的品种品质、贮运加工、生产的区域规模、销售的市场开拓和出口创汇。同时,也要着力推进以县城、中心镇为重点的农村城市化和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各种联合体形式并举的农村工业化。

重视组织结构的调整。组织结构调整是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成功的必要保障。首先,要依据发展需要和市场经济原则对传统体制下所留下来的各类为农业服务的组织进行分类调整,优重组。其次,要重视培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过产业化、合作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同时也要重视发挥村委会的经济组织职能

5.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篇五

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一、适用范围和报告周期

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安监部门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省有关文件中确定的涉及11种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各级安监部门确定的安全监管等级为红色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其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安监部门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其余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安监部门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二、报告部门

根据属地原则,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县(市、区)安监局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中管企业在江苏的下属企业,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辖市安监局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三、报告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1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首次报告时重点报告: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你认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企业共有多少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是否明晰;是否制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的建立与现有部门、岗位的设置是否对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独立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和从业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何考核和奖惩。

定期报告时重点报告: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和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调整情况,调整后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首次报告时重点报告: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你认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有多少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多少项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督促落实的措施。

定期报告时重点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对“三违”现象的查处情况。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重点报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基数,以及(或半年)实际提取的金额;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工伤保险费用缴纳的实际人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存金额。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重点报告:(或半年)组织召开了几次专题安全生产会议,是否形成会议纪要或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或半年)亲自组织或参加了几次安全生产检查;是否督促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按本单位的规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首次报告时重点报告: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重点危险装置的针对性应急措施;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计划;是否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结束后是否进行总结分析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定期报告时重点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计划;报告期内是否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是否进行总结分析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报告:报告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报告: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隐患定期排查、隐患排查治理档

案、重大隐患报告等制度;企业是否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并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是否按规定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重点报告:本单位有无重大危险源、有几个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落实了哪些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是否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措施;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是否报安监部门备案。

3、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报告:报告期内有无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是否履行相关安全审批手续。本单位是否有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已实现自动控制,尚未实施自动控制的危险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改造情况。

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重点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复训并持证上岗;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条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制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是否做到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培训和考核;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报告:报告期

内收到了哪些上级下发的有关化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作为主要负责人你是如何组织贯彻落实的。

6、定期检测检验情况。重点报告:特种设备、安全设施是否按时进行检测检验和定期校验;有无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专门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台帐。

7、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情况。重点报告:报告期内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次数;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情况;被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报告时间和形式

实行报告的,每年2月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安监部门报告上一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实行半报告的,每年2月、8月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安监部门报告上一报告期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报告内容中,列明首次报告和定期报告内容的,首次报告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次向安监部门报告履职情况的报告内容;定期报告是指首次报告后,每个报告周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履职情况的报告内容,以反映本报告期内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动态情况为主。未列明首次报告和定期报告的,为每次报告履职情况时的报告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报告回执

安监部门收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后,应当出具回执(样式附后),注明接收时间,并加盖公章。

回执单(样式)

你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已收悉。

6.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篇六

1、三查:查设计漏项、查未完工程、查工程质量隐患;

2、四定:对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

3、问题类型分为:设计漏项、工程质量隐患、功能性增项

4、组织及人员:由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参加

5、时间:气密前进行。

7.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纳税筹划 篇七

一、纳税筹划的概述

所谓的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针对自身所做的理财活动, 它在企业中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若企业对此没有很好的规划, 就会间接的削弱财务管理的能力, 就不能再实际中获取最大化的收益。在企业实际运营的过程中, 纳税筹划不但是做好财务管理的重要基础, 还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所以, 企业必须要引起对纳税筹划的重视, 将其放在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首要位置, 只有把纳税筹划工作做好, 才可以切实的帮助企业节减税收费用, 最大化的规划企业收益。

二、自营出口纳税筹划的具体分析

1. 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

按照我国税务总局对有关出口退税的规定, 除去一些比较特殊的出口产品、货物之外, 剩下所有产品都可以享受增值税免、退、抵的政策, 主要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应纳税额的核算:

本期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应当是:用本期内所销售货物产生的销项税额减去本期所产生的进行税额在加上本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最后, 在减去上次的留底余额。而本期不需要抵扣的税额和出口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 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 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此外, 如果当期存在免抵税额, 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 该金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规定的计税范围, 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

2. 退税筹划

采用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由于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在进行出口退税纳税筹划时, 要对“期末留抵税额”引起格外的重视。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购进原材料2000万, 进项税额为340万, 内销销售收入400万, 销项税额68万, 上期无留抵税额。

案例1:若当月以241.94万美元的离岸价直接出口货物5万件, 折合人民币总计1500万元 (汇率按每美元6.2元人民币计算) , 该批货物的退税率为13%。

(1)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 (17%-l3%) =60 (万元)

(2) 当期应纳税额=68- (340-60) -0=-212 (万元)

(3)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500×13%=195 (万元)

(4) 按规定, 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195 (万元)

(5) 当期免抵税额=0 (万元)

(6)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0 (万元)

三、关于退税筹划的几点思考

以目前的国际形势来看, 人民币一直处于增值的趋势, 对外汇率不断地上调, 再加上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 使得我国的通胀问题日益严重, 许多企业由于资金的短缺和利润的降低, 已经面临亏损和破产的状态。作者对2015年国内最新颁布的退税政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为达到企业退税筹划的优化和利润的提升, 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加大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重视纳税筹划

对于出口退税来说, 一般存在以下两种途径, 委托相关机构或者代理进行出口退税以及自行进行出口退税。前者存在许多弊端, 需要支付高额代理费用, 所以很多的小型企业为了能够控制成本, 增加效益就会选择自行出口退税方式, 但是, 一般的情况下, 他们对这一方面的重视往往不够, 相关的工作人员也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 最终问题频发。经过统计发现, 超过85%的小型企业在认知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他们往往在进行自营出口的时候将重点只是放在出口退税申请上, 更多地忽视了退税纳税筹划这一主要因素, 这样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弊端, 使得企业不能及时享受应该享受的税收政策, 无疑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所以, 如果想要彻底的规避此类问题, 让企业能全面的享受最新的国家政策, 在竞争激烈的当今取得发展, 就必须要增强要使出口企业在狭缝中寻找生机, 就必须:加大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重视纳税筹划。

2. 及时把握最新退税政策, 合理调整报税申报时间, 确定相关报税方案

以我国15年7月最新办法的两项退税文件来看, 文件中明确指出, 为了能够保证企业的利益, 在最大程度上的为企业控制投入, 企业在进行退税申请时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适当的调整申报日期, 将原有规定中的产品报关后的3个月内进行申报, 过期作废, 调整为产品报关本年出口的产品可以在次年4月申报期内退税申报。若果按照此项规定执行, 因为对报税的时间做了相应的调整, 所以, 当发生上述2、3个情况的时候, 企业就能够时代那个的将报税日期进行延后, 把本应该这个月进行申报的份额放在次月去申报, 直至报税份额超过免抵退份额。

3. 整合资源, 引进技术人才, 提高产品附加值

在我国, 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来说, 由于他们的产品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 所以使得他们在面向国际市场时就会缺乏竞争的优势。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许多问题, 比如产品自身的价值很低, 产品不存在新意、比较老套等, 再加上目前国内的现状, 行业之间竞争十分激烈, 而且随着国际金融的不断变化, 使得人民币在不断地升值, 越来越多的企业发展受到阻力, 有些严重的, 由于一直处在亏损状态, 时刻有面临倒闭的危险。根据有效的统计发现, 以温州这个以皮革贸易为主的城市来说, 大部分的皮革生产贸易企业都有这种危险, 因为他们本身的利润就非常的低, 一般只占总额的5%, 当皮革销往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时, 如果赶上经济危机, 美元贬值, 那么汇算回来, 企业是出于一个亏损状态的, 以20万元为例, 每次要亏损近两万元人民币。加上物价的增长, 每一阶段企业都会亏损很大一部分资金, 这些钱职能从企业自身解决, 很难分解给各自的供货商, 对于企业来说, 这必然是一道难题。所以如果我们想要解决这种困境, 在大环境下求得生存, 就必须要进行资源整合, 不断引进新型技术和人才, 力争将产品做到最好, 最终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优势, 在国际市场取得更高的产品附加值。

摘要:近几年来, 受欧洲和美国等国家市场需求量的影响, 使得我国人民币的汇率不断处于上升阶段, 降低了企业的盈利空间。也正因如此, 才使得企业纷纷转型, 逐渐的改向自营出口方向发展, 目的是为了尽可能的节减投入成本, 提升盈利范围。我结合实际工作与目前的相关政策, 结合针对自营出口退税纳税筹划进行了分析, 希望可以尽可能的缩减税收, 扩大利润范围, 帮助企业可以在此种情境中脱离出来, 提升在市场中的抗压力。

关键词:出口退税,当期应纳税额,纳税筹划

参考文献

[1]卢妲.出口企业的退税筹划研究[D].辽宁大学, 2015.

[2]吴福琴.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J].当代经济, 2016, (8) :86-87.

[3]周云, 肖树强.生产型企业集团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 2015, (7) :19-20.

[4]徐萍.基于生产型企业的出口退税纳税筹划研究[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5, (16) :331, 368.

[5]徐田强.增值税出口退税纳税筹划研究[J].财会月刊, 2013, (9) :19-20.

8.特殊钢企业生产优化调研报告 篇八

摘 要:本文针对多品种、小批量、工艺流程复杂的特殊钢炼钢生产组织管控过程,探索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来改善现有制约瓶颈,提高生产效率、发挥关键工序产能,实现特钢炼钢生产组织过程的协同优化,实现生产稳定、高效。

关键词:特殊钢;生产组织;协同优化

1 特殊钢生产特点

目前,国内许多特殊钢企业正在进行先进特殊钢生产线建设与完善,通过对特殊钢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系统集成,优化特殊钢生产流程,实现特殊钢生产高品质化、高效化和低成本化。本文在分析了现有特殊钢生产流程的技术特点,以国内某特钢企业为例,在其现有生产组织的问题分析其现有问题,提出其特殊钢生产流程的发展方向。

特殊钢的生产是一个长周期的生产过程,组织模式相对稳定,是质量稳定、应对多样化市场的基础。

其主要生产工序主要包含了如下流程:铁水预处理→初炼炉-(电弧炉,转炉)→精炼炉(LF、 RH、VD/VOD)→连铸(小方坯、大方坯、板坯)、模铸→特种冶炼(电渣、真空电渣、等离子、电子轰击炉等)→棒线材、板材轧机。

根据现场调研分析,整个特钢生产控制重点有两个:

一是工序间过程节点控制;二是实现炉机最优匹配,生产高效。

尤其是其用户决定了产品的质量要求,包括:严格的成分控制、高的洁净度、合理的夹杂物形态、高均质性、最小的宏观低倍缺陷、理想的组织形态和晶粒度、优良的表面质量。

特殊钢具有高品质和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因此特殊钢生产组织的核心,就是解决生产高效和订单多品种、小批量之间的矛盾,其技术特点包括了:

①品种范围宽,规格多;

②生产工艺流程复杂;

③工艺兼容性强,定尺、定重多样化;

④订单零散,不利于组织高效化生产;

⑤客户技术要求多,控制标准多样化。

在钢铁企业中,炼钢不仅是提供个性化产品和实现产品质量的起点,也是按订单组织生产和物流策划的源头,炼钢在钢铁厂内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在特钢生产工艺中,由于炼钢具有铁钢平衡刚性、工序多、高温、连续、快节奏的特点,如何解析炼钢各工序的生产匹配关系,是优化生产工艺和生产组织、简化工序流程的关键,生产流程的计划组织安排尤为重要。

2 企业调研分析

以国内某特殊钢生产企业为调研对象,该公司现拥有以焦化、烧结、高炉炼铁、转炉炼钢、LF及VD炉真空精炼、连铸、连轧、精整为生产工艺的长流程生产线,和以电炉炼钢、LF及VD炉精炼、连铸、连轧、精整为生产工艺的短流程生产线,主要生产装备均具有行业先进水平。

该企业2座转炉+6座精炼炉+4座VD炉+4台连铸+4条轧线的多种工艺路线组合的生产组织方式,可以说国内最多之一,炼钢轧钢不能一一对应,流程十分复杂。因此,炼钢生产计划如何高效组织成为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

根据调研,现有坯型连铸机与轧线的对应关系见表1:

通过对该单位现有的订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内外贸订单均具有以下特点:批量小、品种多、工艺路线复杂、产品覆盖范围广。因此,以订单为核心的特钢炼钢生产组织是由特钢的订单特点所决定的。

作为一家专业化特钢生产企业,主要实行以效订销、以销定产、优化排产、生产高效的组织模式。近几年公司陆续开发了异型钢、退火材、银亮钢等新品种和新工艺。随着产品结构特钢化升级和不断开发新品,工艺越来越复杂;市场需求每况愈下,订单批次逐渐缩小,造成生产组织难度越来越大,对精益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传统批量生产常常存在以下问题:不良品多、搬运多、动作浪费、在制品多、机动率低、 机动性小、交期长、场地大、管理难。结果导致:高成本、低品质、低利润、反应慢、竞争力低、少创新。

从其整个生产流程分析来看,存在以下制约整个企业发展的问题:

一是工序之间不配套:连铸机与轧制线不连续,制约生产高效。

二是订单组合难度大:小批量、多品种、多规格和高质量制约连铸机连浇炉数;频繁更换产品品种和规格,导致转炉实际作业率下降,远低于同类普钢转炉作业率。

三是生产效率低:工序间的不匹配,严重制约了整体生产效率的提升,尤其对于不同钢轧线之间坯材供应匹配不当时,造成生产计划的变更,生产效率不能充分发挥,增加消耗,影响费用成本。

四是发展制约:该特钢企业产品和工艺结构实现了根本性转变,但作为特钢企业,其产品档次和技术装备水平有待提升,现有生产手段和工艺装备不足以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均需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和装备配套。在现有厂区没有进行技术改造的场地布置条件,这是对处于品种结构进军中高端市场优化提升的关键时期的主要制约。

3 发展建议

3.1 引入精益生产的理念。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符合企业自身生产特点的生产组织管控模式。

“一个流”生产 (one piece flow) 是精益生产方式的核心思想之一。从现有生产流程,以铁素的流程为核心,按照“周密计划、监控异常、快速反应、及时调控、流程优化、精准高效”的管控思路,建立从大宗原料平衡、铁前配比、铁钢、坯材、材收货、材入库、材出库七大平衡为基础的“一个流”精益生产管控信息化系统。

通过生产工艺路线的数字化、订单合理组合优化,实现炼钢排产不断优化。炼钢内部流程的优化,重点做好计划产量完成、坯型分配,满足对客户订单的承诺交货日期。铁、钢的生产会出现阶段性的不平衡时,通过动态调整铸铁量的生产组织形式,来达到铁、钢的阶段性平衡。内部从一个流平衡重点监控4台连铸机对应的轧线坯型匹配生产,确保总体坯材平衡。

从炼钢生产计划及运行控制上,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炉机对应、温降最小、拉速决定流量、连浇,追求有序、高效、稳定、低耗的生产组织模式。二是严格推行周计划到日,日生产计划的编制由炼钢调度室排产员负责,根据各工序反馈的设备运行、质量要求、技术协议等各项信息,编制当天生产计划。

3.2 谋划新工艺布局和布置,确保流程最优、成本最低,突出流程的合、分、顺。

3.2.1 合

功能相同或相近的不影响主线的设施合并,减少周转次数、减少周转距离、减少物流干扰;上下游工序在距离上尽量缩短,合并布置,减少物流距离。

3.2.2 分

存在物流干扰的设施分开布置,减少干扰、优化配置、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高效率运行。

3.2.3 顺

物质流顺畅、界面技术无干扰;能量流能级匹配合理、提高效率、减少消耗和浪费;信息流及时、准确、全面。

新的厂区布局要充分考虑上下工艺的匹配,将铁前与炼钢工艺流程匹配更加紧凑,充分体现生产高效,实现企业流程最优、效益最大化。

4 结束语

9.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操作 篇九

(一)出口退税软件操作流程

1、以sa名称,输入所属期,进入出口退税系统

2、进入退税申报向导,选择本企业所属于的企业类型(黑色字体表注)。

3、向导第一步为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所有的明细数据都要先在这里录入,包括进料加工、一般贸易。点击“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就会出现下面的对话框:

4、如果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话,要在“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和“进口料件明细”分别录入:

5、这是“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窗口,这里介绍一下填写步骤:所属期系统自动生成;序号从0001开始往下排,进料登记册号即进料加工手册的编号,这个从手册上找;原币代码即进料是所采用的币别,如美元就是USD,点击小箭头选择进料时所用采用的币别即可;计划出口总值和计划进口总值都可以在手册里找到;复出口商品代码就是出口商品的代码;填上复出口商品代码后,复出口商品名称就会自动生成;手册有效期在手册的封面等页面都可以找到;再就是备注,一般是凭证号。

6、“进口料件明细”窗口基本上和前者差不多,这里需要注意的有几点:

1、进口报关单号,2、进口商品代码,前者填的是出口商品代码,不要弄混了,3、原币到岸价即通常的CIF价或C&F价,4、美元到岸价,这项比较麻烦,要把原币到岸价折算为美元到岸价,如果原币就是美元的话那就不用换算了。所以在做帐的时候要先折算,再在这里填写,保证与增值税申报表数据一致。

7、返回到向导第一步“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倒数第二项是“收齐出口单证录入”,本期要做的单证收齐要在此项录入,当月收齐的除外,这里要注意的有:

1、序号从0001开始往后排,2、单证收齐标志项填BH,即报关单和核销单的第一个字母,填写完毕后,回车,接着填写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出口报关单号为出口报关单上的后9位数字,然后在加上001(如果是一张报关单上只有一笔业务的话),否则按序排,前面的9位数字不变,如527158411001、527158411002等,注意,上述只针对此张报关单而言,别的报关单仍从9+001开始排,别的就是细心一点应该没什么问题。

8、填写完毕后直接回车就OK了,如上

9、“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项,本月出口的所有业务要在这里录入,这里也没什么大问题,只要细心点就行,最好是对照着收入来做,要保证与增值税申报表的数据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原币离岸价而不是到岸价,即FOB价而非CIF或C&F价,10、本期有手册核销,数据录入向导第一步手册核销

11、向导第二步,没有出口免税商品,不用录入

12、向导第五步,数据一致性检查,申报明细数据,如上。

13、点击第六步模拟出具进料免税证明,数据一致即可,如上

14、第七步不用录入数据

15、第八步纳税申报数据采集,录入本月申报增值税数据,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如上

15、向导第九步,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点击增加,系统自动跳出汇总数据,如上

16、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生成汇总数据,具体操作同生成明细数据,注意这里要备份数据,图示如上

17、打出报表,按顺序汇总表、本期出口明细、前期单证齐全明细、进口料进明细、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副表装订成册,单证齐全的两单一票单独装订成册.数据拷到软盘申报到国税,如上

18、下月到国税取回国税已审批的报表及软盘,到向导第十一步,读入税务反馈信息,税务反馈消息处理 OK 系统向导自动跳入完成

10.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常见问题 篇十

问题1:企业在申报时不能录入部分商品代码,无法正常申报,怎么办? 答:该问题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系统中输入商品代码后系统提示该商品代码为非基本商品码。该种情况为该商品代码可能有多种不同的征、退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在该商品代码后增加一位附加码以区分不同的征、退税率。各地退税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要求企业录入不同的附加码。总局附加码有两种:一种附加码是1或2或3。例如:商品代码为0407009990,该商品有附加码1、2、3三种,企业可以根据该商品不同的征退税率选择不同的附加码进行录入;另一种附加码为1或是8。除了是高新技术企业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以选择附加码8外,其他企业均应该选用附加码1。第二种情况;在录入商品代码时系统提示:“无此商品码”。这种情况是由于今年海关使用了部分新的海关代码,而税务部门的商品代码未更新所致。如发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企业使用在软件中与海关报关单中商品代码相近的海关商品码代替,所选用的替代商品码与报关单上商品必须名称和退税率都要相同。例如:今年新的商品代码44103090,在我们的申报软件中无此商品码,我们可以在软件菜单的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选项下使用搜索功能搜索44103100处,我们通过比较可以选手该商品码作为替代商品码在软件中录入。并填写《扩展码填入说明书》企业在进行这样的处理之前要无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这种情况形成的审核疑点,必须填写疑点挑过说明表,并经税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人工挑过。

问题2:上一期的出口货物已经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审核通过,但当期发生退运,应该如何处理?同样,如果上一期出口的,当期发生退运,又要如何处理? 答:对于发生退运的,可以在系统当期出口明细数据中录入一笔负数进行冲减,报关单号输入退运的进口报关单。同理,发生退料的处理方法也一样。

问题3: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转为内销后,已经由海关补税,那么应该在系统中如何处理?

答:海关补税单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相应的进口料值也要在当期扣减(具体方法见问题2),扣减额为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上的海关完税价格。如果对于没有在当期作扣减的,也可以在手册核销时将转内销的金额填入其他调减料件中去。

问题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表20栏当期应退税额数据自动生成,新办企业无法调整为0,怎么办?

答:系统已经提供免抵(不退)的计税计算方法,在申报系统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菜单下对配置信息进行修改,将计税计算方法选项修改为4:免抵(不退),系统就会在生成汇总表时自动计算免抵税额,不计算退税额。满一年后,重新修改系统配置即可。问题5:企业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已经收到,但电子口岸仍没有该笔业务的电子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种情况时,请企业报关员先确定是否在电子口岸将该报关单的电子信息已提交,已提交需要企业与海关联系,可以采用税局发的协查函,由海关重新在电子口岸中输入该条出口报关单的信息。否则如超过六个月时间则视同单证不齐作内销补税处理。

问题6:多份出口发票对应一张报关单和一张核销单时,无法输入多个发票号码,怎么办?

答:遇到这种情况,企业只需要输入一张主要出口发票的号码,金额输入所有相关发票的合计数。具体情况可以在填出口发票与出口报关单时对应关系表中反映出来。

问题7:进口余料复出口(没有退税专用联)如何反映? 答:在进口料件明细录入时以一笔负数冲减该手册进口料件;另外也可在当期手册核销时列入其他调减速料件中去。

问题8:黄联报关单已经齐全,而预审反馈信息中为什么会出现:“无此报关单”? 答:由于新的免抵退税规程规定,企业申报的进出口数据需要同海关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而海关电子数据从海关总署经国家税务总局到各地区国家税务局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海关信息没有到达税局之前,税局没有企业的出口电子信息,所以税局审核时会显示:“无此报关单”,即系统中所指的报关信息不齐,企业只需在:“预审反馈信息处理”中读入税局反馈信息,并将其更新后即可,待税局有了该笔出口电子信息后,自然会参与当月的免抵退计算。

问题9:有国内转厂业务的企业进口料件如何进行转出? 答:对于转厂业务,系统会待虚拟手册核销时根据手册中的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比例自动进行进口料件转出。

问题10:如果当月没有发生业务,能否通过软件打印空表?若能,应如何打印? 答:当月没有发生业务也应进行“免、抵、退”税的申报,具体是先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再自动生成免抵退汇总申报表,然后申报汇总数据及打印汇总表(当月发生数据为空,但有其他数据,所以不是空表),明细表无需打印。

问题11: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如何办理退税业务?

答: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在:“免、抵、退”申报系统中不能直接录入,可用外贸企业申报录入专用税票数据,比照外贸企业对碰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办法对碰信息、审核办理退税。

问题12: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在系统中如何录入?

答: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可在:“免、抵、退”税申报系统中直接录入,但其专用税票的录入与对碰,也比照外贸企业审核专用税票信息办法进行对碰。问题13:没有出口料件是否需要在系统里作手册登记录入?

答:没有进口料件的不需要作手册登记录入,但只要有一笔免税进料发生,则当期必须作虚拟手册登记录入,同时所有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单证都必须录入虚拟的手册号,最后作虚拟手册的核销。

问题14:出口商品的离岸价应当以发票的价格还是关单的价格录入申报系统? 答:关于出口明细数据中的离岸价应当以实际结算价格录入申报系统,可通过对应报关单的出口数量乘以实际结算价格(财务账上出口销售科目贷方发生额反映,借方也需予以参考)确定外币离岸价,以及按照月初规定的汇率计算人民币离岸价录入申报系统。一般来说,出口离岸价应当与账面原币金额、发票开具金额相符。

问题15:手册核销时发生的余料转出如何在系统中处理?

答:由于每一期都需要作虚拟手册的录入,余料转出在系统中无需处理,即免税进料申报明细不要求录入余料转入报关单,也不须在申报系统核销表中录入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即余料转出)。

问题16:预审反馈信息出口无此报关单,为什么?

答:有两种可能:第一,由于企业没有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上进行出口报关单退税数据的确认和交单,致使审核时无报关单信息。请企业在收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时应立即进入电子口岸系统进行提交确认。第二,由于信息数据传递需要时间,导致数据更新不够及时,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

问题1:报表打印出*号。答:出现该类问题原因很多,也有可能无法解决的,具体的解决方法有以下几点:

1、打印机驱动是否为原版;

2、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重装(删除原安装文件夹);

3、在下载打印星号补丁.问题2:企业在进行明细数据录入,录入海关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时,系统显示为“非基本商品”,如何解决?

答:使用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中的筛选功能,将字段含义选为“海关商口码”运算关系统选为“包含”,增加后点确定,得出一些带*号的基本商品,在其中找一个与之征税率相同的商品码替代关单上的商品进行录入,特别注意不能修改海关商品码库(提示:要事先咨询税局是否同意这种替代方式),申报时请填附表《扩展码填入说明表》。

问题3:在安装有旧版本电报系统是电脑中,安装完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新版本)后,系统登陆时,显示与系统资源存在冲突,造成旧版本与新版本均无法进入。

答:建议将两个系统不要装在一台机器上。如果一定须安装在一台电脑上,请注意将两个系统安装在不同的分区或文件夹中,同时一定要做好旧版本系统数据的备份。

问题4:用户名、密码遗忘或需要恢复默认用户情况。答:在申报系统的安装目录下有Pass.cdx、Pass.dbf两个文件,用来存储用户信息和密码信息,如果用户名或密码忘记,系统无法进入时,可在另外一台电脑中安装一个新的申报系统,在新的申报系统中找到上述两个文件,拷贝到原系统覆盖上述两个文件。覆盖后,用户以系统的初始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即可,原申报系统的数据并不会丢失。

问题5:出现不能备份的情况。答:把申报系统所在的文件移到其他目录下,并使用控制面板中的添加删除程序功能将原申报系统删除,再重新安装一个新系统,把原系统中的in-put、fk、out-put文件夹和sysinf.cdx、syscfg.dbf、syscfg.cdx和syscfg.dbf拷贝过来覆盖。

问题6:登陆或操作过程中系统提示内存不够或硬盘空间不够,造成系统无法运行。答:由于操作系统崩溃或突然断电造成系统安装目录下的syscfg.dbf文件损坏,因syscfg.dbf文件是用来存放系统信息的,该文件损坏扣,系统将无法进入,请用备份或新安装系统中的同名文件拷贝过来覆盖即可。

问题7:系统的备份路径不能放在根目录下面。答:因为系统的备份是将tssb.ex所在路径下内容全部复制一份。如果放在根目录下面会将整个硬盘的内容复制,造成极大的混乱。

问题8:正式报表打印是能预览但不能打印。

答:此类问题多半是计算机本身的系统问题,一般与出口退税软件无关,请检查打印机驱动是否原版,或重启动电脑。

11.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篇十一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增值税税负

对于出口企业的增值税退税, 我国制定了两种办法, 即“免、抵、退”法和“先征后退”法, 分别适用于自营或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及收购出口的外贸企业。对于生产企业, “免”是指货物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是指生产企业当月自产货物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 对未抵顶完的税额予以退还。因此, 这一办法的根本出发点, 在于体现公平税负和“征多少, 退多少”的零税率原则。

在“免、抵、退”原则下, 我国制定的计算方法如下: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免抵退税抵减额是指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或来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与退税率乘积) ;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内销进项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然后, 根据当期免抵退税额同当期内销应纳税额的比较, 来确定当期应退税额或应纳税额, 以及下期留抵税额。由此可见, 由于我国增值税的退税率和征收率的差异, 以及免抵退税额的计税依据以离岸价格为基准, 而非以所含原材料、零部件的进项税额为标准, 这将会使得企业可能出现不完全退税, 即存在出口货物增值税税负遗留问题。

例:某新建出口生产企业, 产品全部外销, 假设当期外购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为a, 增值税征收率x;出口产品折合人民币的离岸价格为b, 适用退税率为y。由于免税购进原材料, 在出口退税计算中, 对增值税产生的影响将予以剔除。因此, 为简化计算, 假设免税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为零。根据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则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0- (ax-bx) = (b-a) x, 当期免抵退税额=by。

若b≥a, 则当期销售货物应纳税额≥0。如果by> (b-a) x, 调整不等式即a/b> (x-y) /x, 当期可实现出口退税, 即当出口产品非增值率大于征退税率之差额与征收率的比值时, 可获得出口退税, 退税额=by- (b-a) x, 企业当期增值税税负=ax-[by- (b-a) x]=b (x-y) ;若a/b≤ (x-y) /x, 则企业不但不能获得退税, 还将缴纳当期应纳税款, 缴税额= (b-a) x-by, 企业当期税负=ax+ (b-a) x-by=b (x-y) 。可见两种情况下, 企业税负表达式是一样的。

若b

那么企业存在内销的情况下, 结果又将如何呢?结合上例, 假设企业内销产品价格为c, 增值税征收率同原材料一致为x, 则当期应纳税额=cx- (ax-bx) = (c+b-a) x, 免、抵、退税额=by。

当c+b-a≥0时, 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0。如果by> (c+b-a) x, 即 (a-c) /b> (x-y) /x时, 退税额=by- (c+b-a) x, 企业当期税负=ax-cx-[by- (c+b-a) x]=b (x-y) ;若by< (c+b-a) x时, 仿上例可计算出企业税负=b (x-y) 。

当c+b-a<0时, 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0,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by, 留待下期抵扣税额= (c+b-a) x, 企业当期税负=ax-cx-by;将跨期待抵扣税额影响剔除, 则实际税负=ax+ (c+b-a) x-cx-by=b (x-y) 。

综上分析可见:当征退税率一致时, 企业税负为零, 企业可获得出口货物完全退税;而当两者不一致时, 企业出口货物将不能获得增值税完全退税。由于我国目前对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规定了17%、13%、11%、8%、5%五个档次的退税率, 所以当企业征退税率不一致时, 将承担额外税负, 且征退税率差额越大, 相应承担的税负也越重。另外, 我国将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购进价进行增值税抵顶, 使得产品价格中的 (V+M) 部分, 即除原材料、零部件之外的增值价值计入退税基数, 名义上使得退税数额变大, 但从企业综合税负来看, 无疑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有违公平税负原则。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增值税税负

对于外贸企业,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 (免) 税管理办法》做出如下规定:外贸企业在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 由于其在收购时支付了应纳的增值税税款, 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照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 退还给外贸企业, 即通常所说的“先征后退”。由于我国目前只对部分产品实行征退税率一致, 所以当征退税率不一致时, 所产生的征退税之差将计入外贸企业的生产成本, 从而产生外贸企业的增值税税负问题。

接上例, 假设某外贸企业收购该出口加工企业产品进行外贸出口, 收购价格为d, 增值税税率为x, 当期出口产品价格与生产企业出口价格相同为b, 增值税退税率为y。显然在“先征后退”的退税政策下, 该外贸企业可获得的退税款=dy, 收购环节已缴纳税款=dx, 所以, 该外贸企业货物出口增值税税负=d (x-y) 。由此不难看出, 当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不一致时, 外贸企业将产生增值税税负, 并且征退税率差越大, 税负负担将越重。显然, 这点和生产型出口企业是类似的。

三、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 在我国当前的货物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下, 由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采用的退税计算方式不同, 使得即使在相同条件下, 两者所负担的税负也可能不同。

例:某出口生产企业当期采购原材料、零部件价格100万元, 加工成产品后以离岸价150万全部外销, 并假设某外贸企业从国内采购同样批次产品, 采购价格为120万元, 外销价格与生产企业一致, 假定增值税税率17%, 出口退税率13%。根据公式不难计算出, 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税负=150× (17%-13%) =6 (万元) ;外贸企业的增值税税负=120× (17%-13%) =4.8 (万元) 。显然, 生产型出口企业税负的绝对值要比外贸企业重。

造成两者税负不同的原因, 主要在于出口企业的免、抵、退税额计算以离岸价为依据, 并视同购进价;而外贸企业则直接以收购成本为依据, 计算退税。显然, 在出口离岸价格大于外贸企业收购价格的情况下, 两者的税负差异不可避免。同时, 为了能够更客观地来衡量两类企业的税负差异、消除绝对数额影响, 本文采用了相对指标, 即离岸价格税负率这一指标, 将企业增值税税负绝对数同产品离岸价格的比值, 作为判断标准, 以此来比较企业的税负水平, 具体见下表:

从上表可见, 当征退税率一致时, 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都将获得完全退税, 在此情况下两者税负率相同。但当征退税率不一致时两者的税负水平不同, 由于外贸企业收购产品出口的盈利性需求, 必然使得离岸价格b高于收购价格d, 即生产企业税负的绝对值要大于外贸企业, 税负偏重。但如果从税负率指标来看, 由于d/b<1, d (x-y) /b

从表象来看, 作为我国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计算依据的离岸价格, 大于外贸企业的收购价格, 在相同的出口产品的价格下, 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额大于外贸企业应退税额, 似乎是外贸企业税负偏重。但由于生产企业实际应退税额, 要通过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比较来确定, 所以从税负率指标来看, 生产企业的税负要大于外贸企业。

四、对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方法的改进

思路一: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征多少、退多少”的零税率原则, 保持外贸企业的退税方法不变, 将生产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依据由产品外销价格改为其所含原材料、零部件等非增值部分价格, 即扣除外销价格中所含人工费用、间接费用、必要利润等增值部分。计算公式为: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非增值额 (人民币) ×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 (人民币) ×非增值率×退税率, 如果出口产品包含免税购进原辅材料, 则应将免税的原辅材料价格从全部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中剔除。按此思路, 生产企业的税负绝对额将变为a (x-y) , 税负比率为a (x-y) /b。同先前税负率相比, 企业税负水平降低, 从而有利于生产企业产品出口, 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 外贸企业的计算方法不变, 其税负率仍为d (x-y) /b, 由于增值率的存在, 使得a

思路二:根据公平税负原则, 以及“出口免税, 并退回上一环节增值税”的国际惯例, 保持外贸企业退税方法不变, 并根据外贸企业的税负率水平, 来确定生产企业的税负率, 保持二者一致。具体做法为:计算外贸企业出口产品的进销价格比, 即d/b;调整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计算公式, 即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离岸价格 (人民币) ×d/b×退税率, 其他计算步骤不变。可见在此情况下, 出口企业的税负绝对额=出口离岸价格 (人民币) ×d/b× (x-y) , 税负率=d (x-y) /b, 和外贸企业税负率一致。因此, 这种方法很好地贯彻了公平税负原则, 但缺点是计算复杂, 如果找不到可比的外贸公司, 将无法进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思路三:结合上述两种思路, 对生产企业按照原材料、零部件等非增值额, 计算免抵退税额。根据思路一的分析, 生产企业的税负率为a (x-y) /b。外贸企业的退税依然实行“先征后退”, 征税环节计算办法不变, 以保持税款抵扣的连续性。但在退税时, 使实际退税额=收购成本×[ (a/d) ×y+ (1-a/d) ×x], 其中a/d为产品非增值额同购销价格之比值, y为退税率, x为征收率。假设收购成本为d, 可计算出外贸企业税负绝对额为a (x-y) , 税负率为a (x-y) /b, 同生产企业税负率一致。

因此, 思路三既体现了“出口免征, 并退回上一环节增值税”的国际惯例, 又避免了思路二在找不到可比外贸企业时无法对生产企业进行出口退税计算的情况, 同时也兼顾了两类企业之间的税负公平。其缺点是在办理退税时, 需获得出口产品的非增值额数据, 因而同思路二相比, 略显复杂。

参考文献

12.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篇十二

一、单项选择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应根据()和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

A、出口货物销售价格 B、出口货物到岸价格

C、出口货物离岸价格 D、内销货物和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2、生产企业免退税预审时间为每月的()。

A、1—10日 B、10—20日 C、20—30日 D、15日

3、下列那些类型的企业,其出口货物不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A、外商投资企业出口 B、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C、小规模纳税人 D、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4、下列那些税务机关不是免抵退税的审批机关()A、县级国家税务机关 B、市(地)级国家税务机关 C、省级国家税务机关 D、国家税务总局

5、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内凭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6、生产企业自货物出口之日起超过()未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或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7、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期为每年的()内。

A、1月1日至3月15日 B、1月1日至4月30日 C、1月1日至4月15日 D、1月1日至3月31日

8、根据国税发[2004]64号文第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内,向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A、60日 B、90日 C、三个月 D、180天

9、“免、抵、退”税办法中,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的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其计算公式为:()

A、销项税额=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B、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征税税率)×退税率

C、销项税额=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征税税率

D、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征税税率)×增值税征税税率

10、国税发[2003]139号文规定: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

A、只计算免抵税额,不计算应退税额 B、既不计算免抵税额,也不计算应退税额 C、只计算应退税额

D、既计算免抵税额,也计算应退税额

1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产品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对消费税实行()的办法。

A、先征后退 B、免、抵、退税 C、退还进项 D、免税

12、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A、60日 B、90日 C、三个月 D、180日

13、以下关于计划分配率的公式,哪一个是正确的?()A、计划分配率=计划出口总值/计划进口总值

B、计划分配率=计划出口总值/计划进口总值×100% C、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

D、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14、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主要有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和()等。

A、证券公司 B、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 C、商业银行 D、饮食服务企业

15、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管理办法。

A、先征后退 B、不征不退 C、“免、抵、退”税 D、免税

16、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退税地点()。

A、在代理方所在地退税机关 B、在委托方所在地退税机关

C、由双方协商确定

D、由税务机关确定

17、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申报期为每月的()。A、1-15日 B、1-20日 C、15-30日 D、1-30日

18、生产企业出口自产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等所含的进项税额()。

A、可直接办理退税 B、不予退税

C、可抵顶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抵顶不完的办理退税 D、可按季申报退税

19、国税发[2004]113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到期申报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那么,出口日期是2005年4月20日的报关单,申报期限在()。

A、2005年8月15日前 B、2005年7月15日前 C、2005年7月20日前 D、2005年9月15日前 20、生产企业由于货物发生退运的原因,办理延期申报申请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申请表》、报关单蓝单或白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出口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及()。

A、书面报告 B、《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复印件 C、出口收汇核销单复印件 D、《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复印件

21、“申报系统”的基础数据采集中,“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模块的功能主要是()。

A、对当月出口并当月收齐的单证进行录入 B、对所有收齐的单证进行录入 C、对前期单证不齐本月收齐进行录入 D、对当月出口数据进行录入

22、当月收到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时,发现前期已申报数据的商品代码有误,哪一种修改方法是正确的?()

A、返回到前期已申报的数据中进行修改 B、商品代码的退税率一样,不需要修改

C、在当月作冲减数据处理,重新录入正确的数据 D、做“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时修改

23、采用“实耗法”计算,生产企业当月发生进料加工业务并收齐单证,且单证的信息齐全,那么,该企业当月()出具《免税证明》。

A、一定能 B、不一定能 C、不能 D、不一定不能

2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持国家外贸主管部门及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于批准之日起()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2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办理程序为()

A、登记、开具证明、核销 B、开具证明、核销、登记 C、核销、登记、开具证明 D、登记、核销、开具证明

26、我国于()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A、2000 B、2001 C、2002 D、2003

27、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从第()个月开始可计算当期出口应退税额。

A、1 B、7 C、12、D、13

28、以委托加工方式出口的货物,原材料与加工费的适用退税率为()A、成品的出口退税率 B、加工费的出口退税率

C、原材料的出口退税率 D、分别为原材料、成品出口的退税率

29、所谓出口企业,一般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

A、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B、统一机构代码证 C、一般纳税人证 D、海关代码证

30、如生产性出口企业的财务制度健全,并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骗税问题的,在出口退免税的分类管理中为归为:()

A、类 B、类 C、类 D、类

31、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出口明细时,“出口日期”项应按以下哪个日期录入()

A、记销售账日期 B、报关单的申报日期 C、报关单的出口日期 D、结汇日期

32、在申报系统中,如进料加工业务中A手册登记的出口商品征退税率分别为17%、13%,当期发生进口料件1000元,复出口1200元,实际复出口的产品征退税率均为17%,则系统为当期进口料件出具的免税证明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分别是()A、170元/170元 B、170元/0元 C、130元/40元 D、130元/0元

33、要进行出口退免税的预申报,正确的步骤应是()A、录入数据——检查数据——生成预申报软盘

B、录入数据——检查数据——打印申报表——生成预申报软盘 C、录入数据——打印申报表——生产预申报软盘 D、录入数据——生成预申报软盘

34、在当批申报的预审反馈信息读入系统后,如要对申报数据进行调整,应首先在系统中进行什么操作?()

A、数据一致性检查 B、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C、撤消已申报数据 D、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35、在免抵退税汇总表中,对“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产生的原因正确描述是()

A、由于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造成 B、由于进口料件免税造成 C、由于进口料件存在征退税率差造成 D、由于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造成

36、某企业当期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300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为125万美元,内销1000万元,出口250万美元,假设外汇牌价1美元=8元。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A、0万元 B、40万元 C、130万元 D、170万元

37、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内,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A、5天 B、10天

C、15天

D、30天 3

8、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的保存期为()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39、单证备案的方式有()A、一种 B、两种C、三种D、四种

二、多项选择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方式分为()A、上门申报 B、邮寄申报 C、简易申报 D、电子申报

2、免抵退税预审所需的凭证有()

A、出口发票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B、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和代理协议 C、购销合同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下列那些报表是生产企业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时应报送那些报表()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B、《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免、抵、退” 税(免抵税)申报明细表》 C、《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退税)申报明细表》 D、《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下列那些属于免抵退税的政策审核的范围()A、企业范围的审核 B、出口货物范围的审核 C、计税依据的审核 D、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审核

5、下列那些属于免抵退税的单证审核的范围()A、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审核 B、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审核 C、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审核 D、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审核

6、实行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那些条件()

A、必须是报关出口的货物 B、必须是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C、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D、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7、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下列那些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税()

A、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B、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C、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成员企业的产品 D、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8、实行“免、抵、退”税企业的“进料计算方法”有()。A、实耗法 B、抵扣法 C、耗料法 D、购进法

9、下列哪些企业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A、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B、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

C、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D、生产企业自产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10、出口企业办理延期申报申请的特殊原因一般包括:()A、货物转关、拼柜出口 B、退运 C、报关单和核销单丢失补办

D、关单内容(纸质、电子信息)有误办理更改

11、下列关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的申报要求,正确的是:()A、《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先向海关办理核销,待海关审批完毕后,再向退税部门办理核销

B、《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向海关办理核销之前,应先到退税部门办理相关的核对手续

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后,根据进口料件和出口货物的实际发生情况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D、核销数据生成后,要将各栏次的数据与经海关确认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上对应项目的数据的逻辑关系进行对审,对审无误后进行申报

12、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需装订成册的资料包括:《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与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的报表、原始单证和()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B、《退税申请书》

C、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二)D、出口销售明细帐复印件

13、以下关于“免、抵、退”税预申报的表述正确的是:()A、预申报在完成月度“免、抵、退”税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之后进行 B、预申报可将“免、抵、退”税的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进行审核 C、通过省局国税网站,可进行“免、抵、退”税预申报 D、将反馈疑点修改正确后,可再进行一次预申报

1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按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A、结汇的那一日 B、销售额发生的当天 C、销售额发生的当月1日

D、销售额发生的当月的最后一日

15、以下项目哪些不属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A、出口货物离岸价 B、出口货物运费 C、出口货物保险费 D、出口货物仓贮费用

16、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应提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什么表?()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B、《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C、《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7、以下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表述正确的是()A、免征本企业生产环节增值税

B、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料、零部件等所含的进项税额可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C、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料、零部件等所含的进项税额可直接办理退税 D、企业每月出口应退税金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差额部分可予以退税

18、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是()A、独立核算 B、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具有实际生产能力 D、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19、从2006年1月1日起下列那些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政策()A、煤焦油 B、生皮 C、干革 D、卷烟 20、下列那些单证是属于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的范围()

A、出口货物明细单 B、外贸企业购销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的购货合同 C、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D、出口货物装货单

三、计算题:

1、海岭厂是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5年2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99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为33.83万元,货已人库,上期期末留抵税款为2.8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2万元,销项税额为17.34万元。出口货物198万元。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2、长城电器厂是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5年10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2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为54.4万元,货已人库,上期期末留抵税款为3.4万元。本月内销货物销售额98万元,销项税额为16.66万元。出口货物202万元,其中来料加工贸易复出口货物93万元。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3、计算:某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征税率17%,退税率13%,当期全部进项税额48万元,上月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上月应退税额10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130万美元,内销(不含税)80万元,出口200万美元当期全部收齐单证。假设外汇牌价1美元=8元,“进料加工”手册只有一本,计划分配率为60%。(计税计算方式:免、抵、退)

请按“实耗法”进行计算,回答以下问题:(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A、64万元 B、3.2万元 C、25.6万元 D、22.4万元(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

A、10.8万元 B、20.8万元 C、33.2万元 D、46.4万元(3)当期应退税额为()

A、33.2万元 B、10.8万元 C、10.4万元 D、20.8万元

(4)当期免抵税额为()

A、62万元 B、72.4万元 C、0万元 D、62.4(5)对应退税额、免抵税额作出会计处理,正确的是:()A、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B、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C、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D、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答案:

一、单项选择

1、C

2、A

3、C

4、A

5、C

6、B

7、D

8、B

9、C

10、A

11、D

12、D

13、D

14、B

15、C

16、B

17、A

18、C

19、A 20、D

21、C

22、C

23、B

24、B

25、A

26、C

27、C

28、D

29、A 30、C

31、C

32、C

33、A

34、C

35、B

36、B

37、C

38、C

39、B

二、多项选择

1、ABD

2、ABD

3、ABC

4、ABCD

5、ABCD

6、ABCD

7、ABCD

8、AD

9、AC

10、ABCD

11、BCD

12、CD

13、AD

14、BC

15、BCD

16、BD

17、AB

18、ABC

19、ABC 20、ABCD

三、计算题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98*(17%-13%)=7.92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02*17%-(33.83-7.92)-2.83=-11.7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98*13%=25.74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1.74万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25.74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1.7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5.74-11.74=14万元

2、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所耗进项税转出=54.4*93/300=16.86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2-93)*(17%-15%)=2.18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98*17%-(54.4-16.864-2.18)-3.4=-22.09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09*15%=16.35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2.096万元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6.35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6.35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6.35-16.35=0

3、(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C)

A、64万元 B、3.2万元 C、25.6万元 D、22.4万元(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A)

A、10.8万元 B、20.8万元 C、33.2万元 D、46.4万元(3)当期应退税额为(B)

A、33.2万元 B、10.8万元 C、10.4万元 D、20.8万元

(4)当期免抵税额为(B)

A、62万元 B、72.4万元 C、0万元 D、62.4(5)对应退税额、免抵税额作出会计处理,正确的是:(D)A、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B、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C、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D、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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