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粮食工作要点

2025-01-16

全区粮食工作要点(共9篇)

1.全区粮食工作要点 篇一

昨日,我区召开商务(粮食)工作会议,总结商务工作,表彰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各项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祥富、副区长罗林锋、区政协副主席姜国法出席会议。

会上,罗林锋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区商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他指出,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区商务系统克难攻坚,在圆满完成了G20杭州峰会服务保障任务的同时,有力推动了全区商务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于新一年的工作,罗林锋要求,要在搞活流通促进消费上出新招、有亮点,不断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扩大社会居民消费,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要在扩大开放稳定增长上出快招、做贡献,努力提升外贸综合竞争力,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开创外经合作新局面;要在保障民生提升环境上出实招、做样板,强化供应保障,加强行业管理,优化发展环境;要在优化作风打造铁军上出狠招、作表率,抓好工作落实,优化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

2.2009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篇二

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爱国卫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驻地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2009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 爱国卫生 工作要点 通知 抄 送: 市爱卫会,区爱卫生会各成员单位

河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20日印发

2009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一创六建”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目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卫生防病工作的落实。继续贯彻全国农村爱国卫生会议精神,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改水改厕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镇、村)活动为载体,以健康教育为基础,以除害防病为手段,努力提高城乡卫生水平,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扎实做好农村改水改厕,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努力抓好水质监测工作,力争全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 5%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2—3个百分点。

(一)农村改厕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改厕工作现场交流会精神,推广典型改厕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认真实施中央补助我区农村改厕项目,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保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等重点单位卫生厕所的改造建设,使其尽快达到无害化厕所要求。加强已建成的卫生厕所管理,做好2009年改厕项目考核评估的迎查准备工作。争取2009年全区农村改厕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二)农村改水工作。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点建设,认真完成中央补助地方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工作,规范监测网点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长效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保证农民饮用卫生安全水。

(三)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要继续以村容整洁为突破口,以农村改水改厕为切入点,以清除土堆、粪堆、草堆、垃圾污物,畜禽实行圈养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

二、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城乡卫生水平

(一)认真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新下发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参与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要巩固提高省级卫生县城的创建成果,要认真做好迎接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区爱卫会将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县城。

(二)继续抓好创建卫先进单位、乡镇、村、户活动。要按照区爱卫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组织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原则上至少要创建成1-2个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乡镇,3-5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3—5个市级卫生村(居),同时

要大力开展农村卫生户评比表彰活动。4月底前申报名单,8月底前上报有关材料,9—1 0月份区爱卫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评审,l l月份迎接省爱卫会检查考核。

(三)认真组织好爱国卫生月活动。以迎全运为契机,大力开展“清洁城乡,保护健康,构建和谐大临沂、新临沂”为主题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在全区掀起全民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以优异成绩迎接全省城市卫生大检查。

三、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积极做好防病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及全市灭鼠工作会议和爱国卫生月活动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灭鼠实施方案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以厕所改造、垃圾粪便处理、河道水面治理、农贸市场及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建设等为重点,彻底清理、整治环境,铲除孳生地,降低“四害”密度。加强除“四害”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除“四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切实做好“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防病能力,切实把工作重点从关注病人健康转移到更加关注健康人的健康上来

继续巩固好健康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使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健康心理逐步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针对季节变化、传染病流行特点及不同人群状况,结合卫生宣传日活动,广泛开展相关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病水平,引导

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落实防病要求,加大自身健康投入,不断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水平。

五、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创新

3.2015年全区残疾人工作要点 篇三

2015年,区残联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残联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区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为总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任务,千方百计为残疾人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立足残疾人工作实际,自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区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残疾人工作中,打牢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基础。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一岗双责,认真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次责的要求,细

化分解任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实施办法。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把反“四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多形式的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廉洁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促进残疾人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

三、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

(一)基本生活保障。以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在抓好残疾人普遍享受普惠性民生保障政策的同时,推动残疾人特惠政策的制定落实。推动落实成年未婚贫困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落实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将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就业年龄段二级以上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继续落实好政府为重度困难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和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金政策。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联合保险公司,为外出参加教育培训和就业的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探索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新途径,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

(二)就业扶贫。大力推进城镇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完善城镇残疾人就业各项制度,规范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管理。继续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大对就业扶贫基地、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就业扶贫基地的绩效评

估。今年内至少培育扶持3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5名以上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机制,完善征收方式,强化征收手段,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在2014年的基础上增长5%。落实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创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推动将农村有扶贫潜力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实施“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程”、“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致富奔小康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康复服务。抓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政策的落实,探索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制度和残疾筛查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积极完善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提高民办康复机构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康复机构多元化发展。不断提高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加快社区康复站点规范化建设,为残疾人就近接受康复服务创造条件。位于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楼四楼阳光医院已经第一季度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省残联部署,落实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实施辅助器具进家庭活动,探索建立筛查-评估-适配-康复训练-回访的辅具工作模式,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个人移动类、生活辅助类辅助器具。

(四)教育培训。支持针对残疾人学历提升的网络教育,出台《滨城区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办法》,建立和完善残疾学生及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救助制度。积极开展扶残助学活

动,对新入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一次性救助2000元;积极协调市技术学院,开展特教招生10人;继续依托滨城区高级技工学校培训学员30人;免费为200名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同时继续走“以创业带动就业”特色路子,扶持20名残疾人开展自主创业。

四、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提高残联组织服务能力

(一)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干事(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聘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专职委员工作津贴基本保障制度,全面开展网上系统学习和能力培训工作。加强我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建立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机制,配合做好下一级残联班子成员的选拔配备和年终考核工作。加强残疾人干部选拔配备工作,逐步建立优秀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深入推进爱心同行—百千万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积极培育助残志愿者组织,大力培训专职、专业、志愿者队伍,不断丰富志愿助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加强残疾人理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

(二)圆满完成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任务。围绕提高入户调查率、降低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逐人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按照专项调查工作手册调查数据处理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工作,逐级考核验收,逐层落实残工委、残联主要

负责人“双签字”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的动态更新机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将数据运用好。

(三)加强建章立制。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规范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与监管责任,抓好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无障碍等重点服务项目的绩效分析和跟踪考核,推进资金监管、项目运作的制度化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抓好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等工作,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一)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推动抓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贯彻落实,配合人大、政协做好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强化残疾人维权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把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和法律助残志愿者阳光行动、维权服务热线、法律援助活动月、信访维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和信访工作。注意网络舆情在残疾人利益诉求中的重要作用,分析残疾人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深层次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加强残联系统信访干部培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小组和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完善制度,加强配合,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无障碍建设质

量和水平。积极做好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发放和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严格规范二代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工作,提高办证效率。

(二)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及各级媒体的支持,贯彻“抓典型,抓亮点,抓深度,抓效果”的要求,围绕残疾人事业重要政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节点,组织举办好“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一批残疾人自强典型、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残疾人工作者典型和受益残疾人典型,弘扬扶残助残主旋律、凝聚自强自立正能量,引导全社会更多的人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工作。逐步建立残疾人事业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关注和发现残疾人舆情动态并积极应对。

4.全区粮食工作要点 篇四

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战略和“四有两责”,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监管理念,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中心任务,以“食安岱岳”建设为引领,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抓手,坚持源头监管、全程监管、风险监管、依法监管、综合监管、创新监管、智慧监管,大力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基层建设,狠抓责任落实

(一)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食药所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强化快检设备配备,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区镇两级监管执法联动,推进行刑衔接,完善区域合作、线索通报、案件联合督办、重大案件督办、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机制。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核内容和形式,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强化综合协调,推进示范创建

(三)突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抓好创建工作。启

动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力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围绕创建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克服一切困难,确保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成功。继续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食安泰安”品牌引领行动,实施分级、分类、分业态创建,打造“品牌方阵”,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四)进一步加强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能。立足于食安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方面职责定位,主动协调、大胆协调、善于协调,促进各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借鉴省市局及其他市县经验做法,完善食安办联席会议、重大事项督办等制度,搭建行刑衔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督办、重大问题联合会商等联动机制平台。

三、加强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

(五)加强系统法治建设。认真做好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面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组织开展系统“七五”普法工作。

(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动态调整审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

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承接省市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继续推动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联合通报和惩戒机制。

四、着眼于源头严防,落实食品生产监管措施

(七)强化日常监管。推进建立食品生产分层监管工作制度。突出重点问题和高风险企业,强化飞行检查,完善通报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监管现场检查体系。推进食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调整完善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采取许可审查、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等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执法人员按照第三方查找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最大程度降低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食品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动报告制度、自查制度以及责任约谈等制度,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水平。

(八)坚持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问题管理,及时组织开展风险信息会商研判,修订完善《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和问题清单》,落实防范措施。突出食品生产重点主体、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三大方面的风险,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整顿。今年要抓好乳制品、饮用水、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白酒、调味品、食用油等传统食品以及茶叶等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的整治,分区域、分行业规范治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

(九)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在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

用油等行业以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电子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在其它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记录制度,全面建立纸质追溯体系。引导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良好行为规范或建立HACCP管理体系认证,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食品流通监管

(十)强化经营行为监管。科学制定年度日常监管计划,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积极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差异化监管。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指导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强化自检和市场准入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

(十一)开展进口食品和畜禽水产品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无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进口食品,以及标称进口食品却无产地、无保质期、无厂名厂址、无中文标识或无合格中文标识的产品。加强畜禽水产品专项治理。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对不建立查验记录制度、不使用“一票通”等销售凭证的销售者进行重点监督,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准入等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随意添加禁用药物及化合物的行为。

(十二)开展示范农贸市场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

作。试点推行示范农贸市场引领管理升级工作。在全区选择 2个市场(泰城共选择5个)为示范试点,按照有样板可看、有制度可学、有经验可鉴的“三有”标准,创建自律型示范市场。扎实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严格实施肉菜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等措施,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全面提升肉菜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农商互联”、“农超共建”,优化肉菜供应链条,减少肉菜流通环节。

六、聚焦重点难点,加强餐饮服务食品监管

(十三)加强日常监管。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全面实施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三化”监管模式,提高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增加A、B级数量。巩固和完善餐饮环节“一票通”规范管理,加强小饭桌、鲜奶吧、网上订餐等业态监管。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及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电子网络信用体系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遵章守法。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机制。

(十四)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提升小餐饮和露天餐饮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旅游沿线、景区及周边地区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和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十五)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大中专院校及高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推行学校食堂米面肉等大宗食品集中采

购制度,加强中央厨房及集体配送餐饮单位监管,完善“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继续推进餐饮品牌创建、“明厨亮灶”工程、清洁厨房建设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

七、从严监管,净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

(十六)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督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加大对不合格产品打击力度,提高监管靶向性和执法效能。

(十七)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专项整治,加大对无证销售保健食品和涉嫌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开展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店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规范购进和使用化妆品行为,加大对不合格化妆品的查处力度。

(十八)开展示范创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店创建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八、风险严控,加强药品生产监管

(十九)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检验、监测协同机制,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加强基本药物、高风险品种、高风险企业监管。

(二十)加强药包材和特殊药品监管。认真落实《山东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开展药包材监督——

抽验,强化高风险药包材监管,排查风险隐患。加强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监管,严控麻黄碱等特殊药品原料药的购用量,跟踪核查相关药品的销售流向,发现隐患,及时处置,严防发生流弊。

九、多措并举,治理整顿药品市场秩序

(二十一)加强药品经营使用日常监管。严格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自查内审,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定期收集汇总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药品抽验、行政处罚等数据,确定涉药单位安全等级,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二十二)开展药品流通使用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药品零售连锁管理专项整治。督促连锁总部加强对门店的统一管理,引导实施“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等,促进药品零售行业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中药饮片流通质量专项治理。借助快速鉴别设备和抽验技术手段,依托药品流通使用安全专家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题调研,规范涉药单位采购管理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行为。

(二十三)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全

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药店”评选工作,加强对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检查指导,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年度“示范药房”评选活动,引导全区药品流通行业规范化发展。

十、规范提升,抓好医疗器械监管

(二十四)开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年”活动。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通过示范引领、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医疗器械二类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单位创建活动,确定一到两家规范企业为样板,以点带面,共同提高,确保年底前所有生产企业达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督促二、三类经营企业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十五)加强高风险产品监管。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及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程序和频次,规范检查行为和记录,实现日常检查规范化、程序化、痕迹化。强化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坚持抽样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提高抽验的靶向性,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力度。

(二十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引导参与体验的消费者理性消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巩固2016年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成果,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渠道溯源、产品抽检、不良事件监测等手段——

进行检查,加强在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

十一、发挥“利剑”作用,全面提升稽查执法能力

(二十七)严惩重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对不法分子出重拳、严处重罚,坚持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完善稽查协作、行刑衔接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广拓案源,深挖线索,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

(二十八)加强稽查执法办案能力建设。主动争取配备完善交通工具、取证、快速检测等必要的执法装备,选优配强稽查执法队伍。组织内部选拔,积极参加全市第六届食品药品稽查技能竞赛,提升稽查人员稽查办案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办案程序,严肃执法纪律,提高办案质量。

(二十九)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提高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畅通投诉举报受理、回复渠道,进一步提升投诉举报人对处置工作的满意度。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投诉举报应奖尽奖。

十二、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水平

(三十)加强抽检快检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快检、企业自检与第三方检测的辅助补充作用,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区、乡抽检快检能力。突出问题导向,改进抽检快检方式,增大抽检覆盖面,避免抽检重复交叉和空白盲区。加强抽检快检结果运用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及时全面公开抽检

结果和核查处置情况。

(三十一)加强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加强一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监测网络的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监测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积极开展药物滥用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积极参加课题研究,组织业务技术专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挖掘风险信号,及时发现问题,防控风险。扎实做好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拓展监测信息来源,全面提升报告数量和质量。

(三十二)推进“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系统的对接和应用。开发利用好“食药执法终端”,抓好推广应用,切实提升全系统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十三)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舆情信息处置模板,提升处置工作规范化。加大舆情管控力度,积极防控和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舆情事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组建危机应对智库,提供决策咨询。完善应急案例库,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队伍实战水平。

十三、坚持齐抓共管,推进社会共治

(三十四)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宣传理念,以“公众视角”改进宣传工作,增强服务功能,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加大对监管先进人物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报道——

力度,调动公众参与监督,提升社会共治水平。整合优势资源,发挥主流媒体、自媒体、新媒体特点,围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食安岱岳”建设,策划特色主题活动,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打造宣传品牌。

(三十五)推进多元共治。充分发挥企业、消费者、社会和部门联动作用,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内部吹哨人等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动专家深度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十六)推进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标准化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抽检检验、核查处置、行政处罚等各类监管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四、持续改进作风,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三十七)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忠诚可靠、执法如山、敢于担当、求实创新、严守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走在前列、当排头兵的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三十八)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监管技能大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能力。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新,实施项目化管理。

(三十九)坚持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五型机关”、“五化五星”基层党组织创建。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强化执纪监督。

(四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等计生药械的监督检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为“打造泰城新区、建设幸福岱岳”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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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5.全区粮食工作要点 篇五

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支撑和保障服务。

一、加大人才开发服务力度,增创人才工作新优势

1.在人才工作理念上求创新。围绕“后发崛起”,打造符合相城实际、富有相城特色的人才工作品牌;围绕转型升级,确立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双高”人才共同开发的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借力人才中介等社会资源,实现人才开发社会化;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纵深化,实现人才、科技等优势资源共享;强化企业人才开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通过优化政策导向,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2.构筑人才政策上求突破。紧扣建设高铁新城、苏相合作区的战略机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善人才政策,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全方位、多举措,富有相城特色,涵盖各类人才的引才、育才、留才、用才政策体系,构建人才政策比较优势。全年力争新增大专以上各类人才7000人以上,其中海外人才45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

3.构建人才平台上求拓展。在稳步扩大全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点总量的同时,着力提升其运行质量,深化博士后工作内涵。2014年,要新增博士后工作站点6个以上,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10名以上;全力推进江苏省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集聚更多博士后科研成果在相城转化。加快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力争将苏州潘阳留创园建成省级留创园,集聚更多留学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高质量举办2014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相城分会场活动,集聚更多优秀产业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以相城区与苏州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为契机,全面深化、细化与苏大在人才培养、引进、科技服务等全方位的合作,努力形成与苏大紧密合作的新品牌。推进阳澄湖文创园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为优秀毕业生创业发展提供平台。创建区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企业内评价试点单位10家以上。

4.提升人才服务上求优化。深入一线调研,加强我区重点载体以及行业、企业需求信息采集,掌握实际人才需求,完善人才、项目需求信息库,提高工作效能。改版升级相城人才网,优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各板块人才优租房建设,加强考核,不断完善人才优租房配套功能。依托省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探索为相城企业提供博士后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和课题攻关等产学研合作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二、提升人事服务水平,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规范有序

5.持续夯实公务员队伍建设基础。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因地制宜地制定培训计划,着重抓好中层干部知识更新培训,配合做好新进公务员和新提拔副科领导干部相关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公务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决策、行政协调和工作创新能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办法,探索量化考核模式,强化考核督查,充分发挥考核效用。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加大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6.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人事制度,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社会化、个人收入绩效化、公共服务政府化,事业建设市场化、运营管理法制化的体制机制,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将区内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纳入信息化运行系统。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贯彻《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立足岗位特点,力争公开招聘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科学、有效、有序。同时,把好公益性岗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入口关,完善相关配套的人事管理制度。

7.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政策规定,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各镇(街道、区)机关实施规定津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认真做好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按照全区统一标准,规范和完善工资台账。同时,针对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定补、临补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进行核对,确保发放补助落实到位。

8.稳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军转安置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接收档案审查,制定科学合理的安置计划。组织好考试考核工作,根据“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实行积分考核,并按规定程序做好积分选岗工作。建立军转干部报到制,办好有关移交手续,及时组织岗前适应性培训和任职前培训。全力维护企业军转干

部稳定局面,畅通沟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各项解困资金,及时兑现各类人员生活补贴补助,做好弱势人员关爱和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三、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9.强化“双维护”监管服务。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监督等形式切实维护劳

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查处等措施,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加强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行政指导,通过编发劳动管理、工伤案例、仲裁案例等方面的指导手册,为企业在用工管理各环节提供指导服务。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劳资纠纷,针对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依法行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10.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切实遵守案件受理审核制度,严把案件受理关,进一步规范受理窗口接待工作。推进精细化办案,狠抓仲裁案件质量,着力把握立案、开庭、调解、裁决、结案各个重要环节,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明确法律适用依据及裁审尺度,做好裁诉对接。对于疑难或有重大影响的集体案件,最大化发挥工会、企业协会或行业协会与仲裁部门“三方机制”联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力度,提升化解效率。

11.完善保障工资支付机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行各类型企业分级监管制,通过联合督查和公开处置,建立完善工资拖欠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劳动用工各类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掌握每家建筑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推动各版块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综合利用工资调查、特殊工时审批、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退还、集体合同审核、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单位申报等方式,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全面构建工资支付保障体系。

12.广泛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主动为基层“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通过主动上门送法,普及人社政策法规知识,贴近实际答疑释惑,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积极开展区镇村三级从业人员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从业资格能力测试。着力提升普法效果,推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惠民创业富民

13.全面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巩固两个充分就业三年工程的成果,以提升就业服务效能为目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区镇两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区、镇、村三级共享,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探索建立就业失业信息监测体系,加快就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逐步推进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公共就业项目服务外包,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政企合作。

14.大力推进创业创新活动。鼓励和扶持创业,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创业促进转型、创业促进富民、创业促进发展的作用。突出创业载体亮点,发挥示范型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着重加强对创业实体的后续扶持,提升孵化效果,新建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1个;举办第二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发现和扶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为区内有意愿创业的青年搭建展示平台;大力推进创业培训工作,因地制宜开设GYB、SYB、IYB培训班,年内完成各类创业培训不少于400人;择优推介创业项目,逐步建立项目采集、评估、发布制度,充实我区的创业项目库;加强对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调动市民的创业积极性,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15.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调查登记和动态管理工作,对毕业后未实现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跟踪管理和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新建青年见习基地10个以上,提供就业岗位5万个;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桥梁;积极实施就业援助服务,有效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素质和求职技能;努力推动青年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接受专业培训,实现从“学生”到“职业人”的快速转变。2014年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30个,重点帮扶城乡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确保本区户籍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16.持续加强职业培训绩效管理。采取就业再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两手抓的方式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就业再就业培训主要开展短平快、社会急需的培训项目,技能培训借助省、市管理模式,采用“获证奖补”的办法给予政府补贴。通过制定全区职业培训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和技能竞赛绩效和规划化管理。

五、深化并轨,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

17.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积极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强制征缴力度,着力巩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认真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征地保养金等各项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政策,积极实施城乡一体的居民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保待遇,被征地农民征地保养金、城保养老金提高10%。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强化工伤保险工作,有效应对工伤认定权限下放后的行政诉讼问题。研究各类人群待遇水平之间的合理平衡关系,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项保险待遇。

18.着力提升社保业务经办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巩固社保并轨成效,社保业务要在服务平台、经办流程、业务水平、人员素质、作风形象等方面与市区接轨。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经办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全面推进区、镇、村三级平台建设,按照方便、快捷、便民的目标,业务下移、服务下沉,统一业务经办和行为规范,全力为城乡参保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社保公共服务。切实转变服务方式,不断完善窗口服务,减少办事环节,提升经办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19.扎实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完善城乡一体的老年居民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置换城保退休人员、征地保养第四年龄段人员、城乡居保人员三类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并为该部分人员提供均等化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充分依托三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将退管服务延伸到镇、村(社区),实现社会保险服务、社区日常管理以及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的全程动态管理,丰富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内涵。

20.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强化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加强非现场监督体系的建设,全面使用全省统一的监管软件,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评估、监督预警、监督分析、监控查询、信息比对和数据校验。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基金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强化基金监管的实效性。

六、依法行政,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21.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督检查等职责和权限,严格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特别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政务公开,坚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指导服务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22.全力做好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对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控,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关口前移,排查问题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提出解决措施,确保解决在初发阶段。妥善处理各类渠道所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重要交办案件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办结报告。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案件,可以举行听证,对符合立案仲裁处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依法处理。注重发挥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做到上访对象不出单位,劳资纠纷就地解决。

23.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人社系统服务水平。完善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服务平台、人才网、就业管理分析系统、物资管理平台、台账平台、在线学习的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同时,积极应用苏州市金保工程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流程衔接,做到所有应公开的法规、政策,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全部公开,能网上办理的全部实行网上办理,提升人社系统信息化处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24.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思想理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其树立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世界观和良好的荣辱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深入开展机关党建服务品牌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人社工作的能力。

6.青岛粮食局2018年工作要点 篇六

2018年,市粮食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为中心,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面推进粮食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粮食应急供应“三大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性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一、全面深化粮食安全“三大体系”建设

(一)全面推进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确保粮食数量安全。适应青岛城市发展新定位和人口数量新变化,科学确定粮食储备规模,适时调整成品粮油规模。推进粮库升级改造,完善现有仓储设施能力,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应用储粮新技术,探索用隔热新材料代替传统建材,生物技术代替化学熏蒸。深入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一规定两守则”),提高储粮管理水平。按照“粮仓标准化、储粮科学化、操作规范化、管理智能化、队伍专业化、经营多元化”要求,深化“立标杆、树典型”活动,在全市建成设施完善、规模适当、品种齐全、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储粮科学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各区市粮食局(办)、调控储备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

(二)全面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严格执行《青岛市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规程》《青岛市粮食局粮食质量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粮食质量监管水平。推进粮食监测检验体系建设,发挥市检测中心作用,完成莱西、平度、胶州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任务,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做到监管关口前移。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政策性粮食和收购点粮食监测不低于300批次,入市前检测和放心粮油监测不低于6000批次。对全市95个收购点、储粮粮监测点进行质量监测,对300余家放心粮油店进行质量监测,在全市建成机构成网络、检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各区市粮食局(办)、监督检查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三)全面推进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保粮食供应安全。协调粮食应急加工、储运、供应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结合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国有粮食储备库、应急加工企业、军供网点等,加快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建设。加强粮油应急加工、应急配送企业管理,加强动态化调整。完善粮情检测预警系统,组织粮食应急保供演练,提高粮食应急能力和实战水平,在全市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各区市粮食局(办)、产业发展处、调控储备处、监督检查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二、认真做好粮食购销工作

积极应对小麦最低收购价下调等政策调整影响,科学研判粮食产购形势,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守“种粮卖得出”底线。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探索优质优价机制,鼓励骨干企业采取联营合作、订单收购等方式,扩大优质粮收储,促进农民种好粮、卖好粮,提高种粮收益。加强粮食购销工作,全年实现粮食购销总量199万吨。(各区市粮食局(办)、调控储备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

三、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一)推动粮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抓好粮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粮食企业探索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开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丰富产品种类,加速提档升级。推行粮食“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带动主产区粮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升综合粮油批发市场水平,发展粮食电子商务。开展“互联网+粮食”行动,鼓励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主食厨房、农商直供等商业模式。(各区市粮食局(办)、产业发展处)

(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落实扶持政策。指导企业积极研究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建设有关政策,帮助企业争取落实优惠政策,降低生产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认定一批省级重点支持的龙头企业,围绕优质粮油区域公共品牌打造、中国好粮油生产经营等内容,支持发展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粮油加工企业,抓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各区市粮食局(办)、产业发展处)

(三)加快推进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加快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生产、分类收储和交易机制,巩固产粮大县15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形成服务能力56万吨的基础上再增10万吨。加强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打造一批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推选一批中国好粮油食品,建设一批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推进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投资114万,建设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4000个。(各区市粮食局(办)、产业发展处、调控储备处、监督检查处)

四、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管

(一)全面压实粮食流通监管责任。落实政策性粮食执法主体、承储企业、地方政府、粮食等行政部门的责任,严格承担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做到监管到位。扎牢执法监督网络,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相结合,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干部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严明执法纪律,落实执法责任,深入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各区市粮食局(办)、监督检查处)

(二)推进“人防、群防、技防、法防”“四防”创新。加强人防力量,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执法能力。发挥群防作用,做好“12325”监管热线工作,积极应对热线开通后投诉举报可能增加的新情况,完善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机制,提高案件查办能力。提升技防水平,持续推进“双随机”监管,加大粮食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多途径开展信用综合评价,逐步建立分类监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大法防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公示、案件查处移送报备等制度,完善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各区市粮食局(办)、监督检查处)

(三)严格抓好专项监督检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储粮安全“大清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常态化,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大清查,进一步查明真实底数,消除风险隐患。严格组织粮食出库专项检查,确保进入市场的粮食安全。认真组织夏粮收购、秋粮收购、入库粮食质量、执行粮食流通统计等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和种粮农民利益。(各区市粮食局(办)、监督检查处、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五、全力抓好军粮供应保障

(一)建设国家级军粮综合应急保障。落实党中央军民融合发展要求,在青岛建设国家级军粮综合应急保障基地(国防动员中心)。投资7000万元,建设军地应急保障指挥中心、军地融合教育基地、军供业务服务中心、仓储设施、配送能力设备等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军供后勤保障能力。(产业发展处、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二)提高军粮供应保障能力。坚持军粮统筹,加强质量监管,落实“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搞好优质服务,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完成军粮供应任务,确保部队满意率达到100%。坚持军粮供应、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成品粮储备、应急保障“五位一体”发展新格局,做大强军供企业。(各区市粮食局(办)、产业发展处、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三)加强军供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军供规范化管理“星级”军供站创建活动,做好“星级”军供站规范化管理复查工作,举办“粮油科技进军营”活动,开展军供应急保障演练,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各区市粮食局(办)、产业发展处、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六、积极落实粮食改革创新举措

(一)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健康中国战略,落实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抓好粮食行业产业创新、产销联动、转型升级工作,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解决粮食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解决市场化形势下农民卖粮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各区市粮食局(办)、产业发展处、调控储备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大粮食、大流通、大市场的观念,加快推进职能转变,认真履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行业职责。根据市政府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要求,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转变监管模式,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各区市粮食局(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调控储备处、产业发展处、监督检查处)

(三)创新粮食工作机制。创新粮食轮换机制,由计划性轮换办法调整为弹性轮换办法,适应市场行情,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储粮安全。创新产销合作机制,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平台,开展粮食贸易“请进来、走出去”活动,加大合作力度,做大做强粮食产业。(各区市粮食局(办)、调控储备处、产业发展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

七、全面落实粮食工作保障措施

(一)深入抓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抓住粮食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机遇,用好考核信息化系统,坚持过程化管理,抓好指标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补短板、提质量,扎实抓好考核各项工作,确保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市粮食局(办)、组织人事处、调控储备处、产业发展处、监督检查处、办公室)

(二)推进人才兴粮。全面落实粮食系统人才建设意见,实施人才创新工程,强化干部动态管理,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组织人事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三)抓好项目储备和建设管理。按照国家粮食局提出的“四大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加强与企业的衔接和政策指导,积极谋划一批粮食行业发展需要的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各区市粮食局(办)、财务处、调控储备处、产业发展处、监督检查处)

(四)抓好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落实粮食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构建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各区市粮食局(办)、调控储备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五)加强学习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粮食储藏、粮食质量监管、军量供应、财务管理、党的建设等专题培训。加大学习培训考评力度,采取考试、座谈交流等形式检验培训效果,提高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执行能力。(各区市粮食局(办)、组织人事处、调控储备处、产业发展处、监督检查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六)加强粮食宣传。围绕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中心任务抓好新闻宣传,突出重点,主动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继续深化爱粮节粮宣传活动,办好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各区市粮食局(办)、组织人事处、调控储备处、产业发展处、监督检查处、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八、深入推进粮食行业全面从严治党

(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粮食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进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纪检工作新机制。围绕储备粮管理、粮食质量监管、粮食行政执法、项目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点,健全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二)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紧扣粮食工作实际,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聚焦粮食流通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找准问题症结、解决路径,总结典型经验和发展规律。超前谋划深化粮食改革、产业转型发展等问题,做好政策储备,争取工作主动。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粮食流通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办公室、青岛第一粮库、青岛第二粮库、青岛第三粮库、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7.全区粮食工作要点 篇七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基层、基础和基本功建设,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建设西部经济发

展高地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实化责任,夯实根基

(一)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协调配合、责权明确、行为规范、奖惩严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化到岗、落实到人,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严格奖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始终把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全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督查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企业自身更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起应尽的社会义务,自觉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尤其是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要带好头、做好表率,其它单位也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确保一方平安。

(三)强化责任追究和督办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安生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巡查督办制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措施不给力、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和失职、渎职行为等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查处瞒报事故行为。

二、排查隐患,加强防控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督促企业深入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搞好预案演练。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能整改的建立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保持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坚决纠正违规违章现象,落实仓储设施维修改造方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维修改造、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使用,做到“危仓不加固不准收粮,老库不达标不准储粮”。

(三)建立健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各地、各单位要采用突击检查、交叉检查和回头检查等方式检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力求检查实效。

三、抓住重点,严格监管

(一)防火。加强企业电气设备、线路老化、油气管线防火改造,加大对外租设施、文化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商场、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以及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消防器材完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加强职工应急消防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消防演练,做好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应急值守,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二)防汛。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建立预警机制,落实防汛责任制,抓好防汛检查,疏通排洪管网和沟渠,防范城市内涝,治理泥石流和滑坡扇区,落实防汛减灾措施,做好安全度汛物资、人员、预案救援演练和应急值守等各方面准备,地处病险水库和容易遭受水毁区域的粮库,充分利用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异地搬迁重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设施设备。开展设施设备作业培训和用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各类仓储设施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和使用要求,切实消除设备带病作业和违规操作的现象。粮库禁止超设计容量、超设计标高装粮,禁止包装仓直接装散粮,加强对作业现场管理,及时清理粉尘,杜绝私拉乱设电线的现象,防止粉尘爆炸、烘干机烘房垮塌和烟道残留物燃烧事故发生。

(四)储粮化学药剂和熏蒸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药剂室要严格执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制度,杜绝药剂与器材混装,企业熏蒸、处理过期药剂和残留药渣要履行备案手续,加强熏蒸浓度监测和作业管理,熏蒸期间现场设立安全警戒线和配备监督人员,进仓至少要有两名佩戴合格防毒面具的技术人员同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全区粮食工作要点 篇八

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4月9日

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区纪委四届二次全会暨全区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大整顿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树立北湖教育良好形象,建设教育强区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监督措施,确保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系统政令畅通。

2、加强对《北湖区建设教育强区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教育项目配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严明作风纪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4、开展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教育重大活动和项目的监督,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5、继续深入实施“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

2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着力清理利用截留、挪用、套取的财政性资金和收费、办学所得资金以及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6、深化对招生、办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学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培训学校、培训班。

7、继续深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配合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大突出问题排查和处理力度。

8、进一步强化对教育经费、职称评审、物资采购等的监督。

三、加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9、大力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转变作风走基层,规范办学树形象”的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精神不振、政令不畅、纪律不严、工作不实、创新不力、正气不足、为政不廉”等问题。

10、大力加强学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深入教学一线、服务师生员工”的主题活动,弘扬新风正气,着力解决一批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

11、认真组织开展“三公”专项治理。在全系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奢侈浪费之风。

四、加强专项治理,切实整治教育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12、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重点规范择校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3、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力度,由教育、纠风牵头组织治理办成员单位,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314、加强教育信访工作。按照“三一两解”(一张笑脸、一张凳子、一杯热茶,解决问题或解释问题)要求,认真受理群众来访。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重复举报和越级上访。

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处力度。

五、坚持标本兼治,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6、加强廉政教育。开展以新修订颁布的《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行政监察法》为重点的党纪国法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继续培育一批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先进单位。

17、加强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度公开和实施的监督。认真贯彻党风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对重点部门的专项效能监察和对重要岗位的监督。

18、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原则,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9.全区粮食工作要点 篇九

核心提示:国家粮食局领导批准《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检〔2012〕43号

【发布日期】 2012-02-2

4【生效日期】

【效力】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已经国家粮食局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的战略决策,按照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中心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一、搞好粮油库存检查,夯实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

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重点清查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库存;同时,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粮食库存情况。通过检查,推动粮食库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为加大检查力度,国家粮食局委托6个省(区)的省级和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央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一并进行检查。

继续做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巩固2011年全国油脂库存检查工作成果,摸清油脂库存底数,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油脂库存管理规范化和检查工作常态化。

二、抓好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确保粮食购销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执行主体是否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审核验收单

位对入库粮食质量把关是否严格。严肃查处收购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及“转圈粮”等违规行为,督促有关企业严把验收入库关。及时开展对中央储备粮补库、企业执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的检查,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不走样。

加强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加大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力度,确保竞价销售的粮食按照交易规则和政策要求及时出库。督促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及实际存储库点严格遵守销售出库规定。严肃查处销售出库中设置障碍阻挠拖延出库、额外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加强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食及时供应到位。

三、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定期核查和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定期核查,严格粮食收购准入门槛。开展粮食收购活动检查,加大对粮食经纪人粮食收购活动的检查力度,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开展粮食经营者报送粮食经营数据和履行最低库存量等义务情况的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检查粮食经营者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的及时性,以及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加大对拒报统计报表和不真实提供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检查指导粮食经营者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保证粮食市场稳定。

加强对《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网点、运输条件、供应网点,以及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开展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和粮食质量标准,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档案和诚信评价体系。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各市、县全面启动信息档案建设工作,加快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力争2012年底前,80%以上的县级粮食部门将辖区内的粮油经营企业,按照一户一档建立信息档案,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档案管理的电子化。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启动粮食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调研工作。

四、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认真受理举报。主动接受领导机关、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监督。采取设置专门电话和信箱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关注网络等媒体舆情,认真做好案件举报和意见投诉的受理工作,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建立案件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排除对立情绪,增强相互理解,实现查教查纠结合。坚持惩防并举,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加强管理、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和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及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出库和库存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案件给予重点查处。对涉粮案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探索发案规律,总结办案经验,用于指导案件查处工作。加强案件督办、催办,将案件查处作为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的重

要内容,必要时对案件办理不及时、不认真的进行通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做到案件及时查结,避免久拖不结。

五、加强体系建设,夯实监督检查工作基础

继续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职能,健全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认真分析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的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市、县体系建设的督促指导。加强检查执法车辆及检查工具配备。

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和考核,认真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带动和促进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组织做好第二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申报、评审和确认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抓好执法资格培训和执法实务培训。进一步促进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洞察力。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维护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的良好形象。

建立粮食监督检查人才库。以历年参加全国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业务骨干为基础,按统一的标准,分专业方向,采取基层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方式,建立国家和省两级监督检查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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