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2024-09-14

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一

中共XXX委员会

XXX人民政府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支部、村民委员会:

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清理工作,是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城镇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总的要求: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完成“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健全机制”的任务,做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电算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确保农业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范围

全镇18个村(居)。

二、明确清理对象

清理各村民委、村民小组属于集体所有的 “三资”情况。

三、核准“三资”基数

(一)农村集体资金。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库存现金、金融机构存款,购买的各种可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农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债务,其中债权是指应收款和内部往来款等;债务是指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一事一议”筹资等。

(二)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农产品、工业产品等库存物资,牲畜(禽)资产,林林资产,不准备在1年(不含1年)变现的股票、债券,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企业等投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村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包括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内容涉及耕地、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镇企业用地等建设用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

五、时间安排

从(2012年2月18日-2月28日)为集中开始时间

(一)准备阶段(2012年2月18日-2月28日)。用20天时间做好清理准备工作。具体任务是:

1.成立镇、村 “三资”清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人员。

2.根据上级精神,借鉴外地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各村(居)制定工作方案。

3、召开工作动员会、开展骨干人员培训。

(二)清理阶段(2012年3月10日-4月10日)。用30天时间全面实施清理工作。具体任务是:

1.认真清理登记(2012年3月11日-4月10日)

① 村组逐一开展。各村清理工作组有计划地开展对本村、村民小组的清理工作。

②掌握登记方法。对资金、资产清理:一是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二是要以物对物、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的管理情况;三是要全面梳理资产租赁协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统计债权债务数额并分析形成原因。对资源性资产:一是以法定统计资料为依据;二是采取实地勘测与清查账务相结合的办法,查明实际数量及权属。所有的“三资”情况,均要逐一填写清理登记情况表,形成清理报告。

2.依法确认,接受群众监督(2012年4月11日-4月25日)各村所有清理情况表,清理报告要分别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7天,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要召开一次村全体干部会议,确认“三资”清理结果。对一时难以明晰界定或权属有争议的问题,可暂列为“待处理问题”。清理结束后,在镇“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指导下,依法妥善处理。

3.建立“三资”台账(2012年4月25日-5月15日)

各村将确认的清理情况表,清理报告等材料,报送镇清理工作小组审核后,镇以村为单位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并将所有资料报送县农委(经管站)备案。

4,完善监管机制。由镇纪委牵头、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各村、组的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岗位职责、民主监督、经济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实施长效的监督管理。

(三)总结阶段(2012年5月15日-20日)。用20天时间完成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具体任务是:

1、各村负责对本村工作开展资料进行完善整理并进行自查自纠,镇负责组织对村检查验收,并完成镇资料整理归档。

2、县农村“三资”清理办负责组织验收,完成抽查核实,审核汇总和工作总结。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工作责任。本次工作由镇“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纪委负责监督,农服中心负责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助。镇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个村确定一名驻村干部负责。村行政负责人亲自抓,村文书、村纪检组长具体办理。各村驻村领导(干部)负责本村业务指导,释疑解答。

(二)开展宣传培训。以镇为单位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采取标语、专栏等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使干部掌握政策,明确方法,把握程序,抓住重点,确保工作做到依法、有序、准确、有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由镇纪委牵头,抽调农业、财政、综合职能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分阶段开展有力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通报。对工作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清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信访稳定责任制工作不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将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追究。

(四)严格工作考核。镇党委、政府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列入对各村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计入政绩综合考评。

2012年2月28日

2.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二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提升xxx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促进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稳定为目标。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情况,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规范“三资”的使用、处置,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清产核资的对象。本次清产核资的对象是:全镇36个行政村及所属自然村。

(二)清产核资的范围。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是:属于上述

— 1 — 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三)清产核资的内容。本次清产核资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清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

2、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规范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

— 2 — 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镇村(组)上下联通的信息化监管体系,积极推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工作步骤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清产核资工作自2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前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纪委牵头,经管站、财政所、审计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成立专职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配合镇工作组做好本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各村成立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级监督组织成员、村会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3、加强舆论宣传。利用会议、公开栏、标语等载体,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政策,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3 — 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开展工作,为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业务培训。对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层层组织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程序,把握重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

(二)清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基准日,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由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全力配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1、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2、清查盘点。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村组干部和群众,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 4 — 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作调整。

3、组织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积极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开公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里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村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8762365,并在各村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5、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

— 5 — 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形成清产核资工作决议,并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6、汇总报批。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组)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xxx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清产核资报告,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镇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30日前将清产核资汇总表汇总后上报区经管局。

(三)登记阶段。6月底前完成。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属的基础上,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三资”管理台账由区负责统一印制,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

(四)完善机制阶段。7月底前完成。重点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1、设立监管机构。依托我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

— 6 — 全部纳入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镇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应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以政府文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的办法,重点完善以收定支的预算制度、标准细化的非生产性开支定额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的“三资”处置及建设工程和大宗商品采购招投标制度、责任明确的追究制度和以纠错除弊为目的审计制度等,从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

3、建立监管网络服务平台。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区(市)乡镇配合实施”的工作原则,建立覆盖村(组),融合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模式,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检查验收阶段。8月底前完成。

1、检查验收。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对村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验收,重点检查检查是否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内容、程序开展工作,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工作目标是否实现。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7 — “三资”底数不清、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限期改正。

2、工作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逐级上报。

四、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事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

(二)做好宣传培训。各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政策,统一思想,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对“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三)加强督查指导。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经常组织成员深入村、社,加强调研指导,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村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清产核资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措

3.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三

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清理工作,是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总的要求: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完成“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健全机制”的任务,做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电算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确保农业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范围

全乡25个村、1个社区。

二、明确清理对象

清理各村属于集体所有的 “三资”情况。

三、核准“三资”基数

(一)农村集体资金。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库存现金、金融机构存款,购买的各种可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农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债务,其中债权是指应收款和内部往来款等;债务是指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一事一议”筹资等。

(二)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农产品、工业产品等库存物资,牲畜(禽)资产,林林资产,不准备在1年(不含1年)变现的股票、债券,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企业等投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村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包括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内容涉及耕地、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乡企业用地等建设用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

五、时间安排

从(2012年5月8日-8月28日)为集中开始时间

(一)准备阶段(2012年5月8日-5月28日)。用20天时间做好清理准备工作。具体任务是:

1.成立乡、村 “三资”清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人员。2.根据上级精神,借鉴外地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各村制定工作方案。

3、召开工作动员会、开展骨干人员培训。

(二)清理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用30天时间全面实施清理工作。具体任务是:

1.认真清理登记(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① 村组逐一开展。各村清理工作组有计划地开展对本村、村民小组的清理工作。

②掌握登记方法。对资金、资产清理:一是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二是要以物对物、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的管理情况;三是要全面梳理资产租赁协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统计债权债务数额并分析形成原因。对资源性资产:一是以法定统计资料为依据;二是采取实地勘测与清查账务相结合的办法,查明实际数量及权属。所有的“三资”情况,均要逐一填写清理登记情况表,形成清理报告。

2.依法确认,接受群众监督(2012年7月1日-7月8日)各村所有清理情况表,清理报告要分别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7天,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要召开一次村全体干部会议,确认“三资”清理结果。对一时难以明晰界定或权属有争议的问题,可暂列为“待处理问题”。清理结束后,在乡“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指导下,依法妥善处理。

3.建立“三资”台账(2012年7月9日-7月15日)各村将确认的清理情况表,清理报告等材料,报送乡清理工作小组审核后,乡以村为单位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并将所有资料报送县农委(经管站)备案。

4,完善监管机制。由乡纪委牵头、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各村、组的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岗位职责、民主监督、经济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实施长效的监督管理。

(三)总结阶段(2012年5月15日-20日)。用20天时间完成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具体任务是:

1、各村负责对本村工作开展资料进行完善整理并进行自查自纠,乡负责组织对村检查验收,并完成乡资料整理归档。

2、县农村“三资”清理办负责组织验收,完成抽查核实,审核汇总和工作总结。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工作责任。本次工作由乡“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纪委负责监督,农经站负责牵头,财政部门协助。乡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具体抓,村行政负责人亲自抓,村会计具体办理。农经站业务指导,释疑解答。

(二)开展宣传培训。以乡为单位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采取标语、专栏等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使干部掌握政策,明确方法,把握程序,抓住重点,确保工作做到依

法、有序、准确、有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由乡纪委牵头,抽调农业、财政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分阶段开展有力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通报。对工作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清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信访稳定责任制工作不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将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追究。

4.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四

清产核资工作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我乡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全乡各村集体“三资”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至5月上旬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三资”清产核资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明确清产核资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乡党委政府于2012年2月28日专题召开了“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对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及时召开了“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宣传动员大会,发动村民积极参与“三资”管理工作,扩大了资产清理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加强领导,组建班子,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乡上成立由乡党委书记陈碧林任组长,政府乡长苏小强、乡人大主席陈军、乡党委副书记冉宋平、副乡长王彦新任副

组长、包瑞玉 毛爱平董俊杰 周虎彦 隆玉龙 严水龙 欧阳焰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与要求,并在各村成立了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含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小组,配合乡工作组做好本村的清产核资工作。乡村两级“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组的成立,为“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此项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组织培训

为了保证 “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就“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工作对象和范围、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等各方面作了具体的安排。同时,乡财政所组织各村“三资”清查核资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市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使工作人员掌握了政策,明确了工作方法,熟悉了工作程序,把握了工作重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密部署、规范程序、全面清查

这次“三资”清产核资具体实施阶段分清理核实、全面登记、价值评估、产权界定、公示确认、审核备案、建立台账、汇总上报8个步骤进行。

1、清理核实。一是清理资金,即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核定。主要是以账面数核对实存数。对库存现金,采取现场盘点,特别注意了是否有“白条”抵库,挪用公款现象。对银行存款,以账面数核对开户“银行对账单”实存数是否相符。对货币资金账实不符的情况,对原因进行了追查。二是清理资产,即对对外投资(牲畜、农具、化肥、籽种折价款)、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对固定资产,以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与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对债券债务,在查阅核对账目、核查“三资”、检查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就集体经济活动有关事项,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核实求证。三是对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进行清理。以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调查资料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查实数量、分布、权属及其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清查核实了已经开发利用的资源性资产。

2、全面登记。清理核实后,我乡“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以村为单位,按照统一制定的《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逐表逐项进行了登记。登记的内容做到了全面、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不遗不漏。

3、价值评估。由各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组和理产小组,对没有纳入账内核算的资产、资源进行了价值评估。

4、产权界定。通过清产核资,对我乡各村的资产和资源的

产权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5、公示确认。对清理核实的结果,由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逐项逐笔在5个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安排了专人,接受群众的质询和意见,并认真做好了记录和解释工作,并且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确认。

6、审核备案。清产核资结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制了《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上报至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备案。

7、建立台账。依据确认审核后的清产核资结果,由乡“乡经管站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了“三资”管理台账。资金管理台帐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管理台帐使用《固定资产登记簿》、《库存物资明细账》等;资源性资产管理台帐使用《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

8、汇总上报。“三资”清产核资全名结束后,乡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制了《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汇总表》,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后,已上报县纪委。

五、清理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村级“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登记不全面。个别村对近年来新打的机井没有及时登记入账。

二是各村债权债务化解较慢。各别村部分债权债务年久,无法查清原因。同时,各别村对清收债务重视不够,对部分固定资产利用率不够,给债权债务化解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是部分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较低。

1、全乡5个村由于寄宿制办学后,原学校校舍闲置,造成资产的浪费。

2、各村各组文

化室,只是开会时用一用,其他时间都闲置,日常利用率不高。

四是对重点工程签订的合同管理不规范。个别村对重点工程签订的合同管理不规范,并没有及时做账务处理。

5.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乡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x省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教育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关于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对我乡各村、组级集体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至xx月底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全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xx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xx个,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开展xx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开展xx个;共清理出集体资产xxxx.xx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xx.xx万元;共清理出集体资源性资产xxxxx.xx亩,其中:农用地xxxxx.xx亩。

二、工作举措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为扎实有序开展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市农经局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会。x月xx日,我乡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农经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听取了简阳市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表的填报及注意事项。乡党委、政府于xx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议,对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时召开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宣传动员大会,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扩大了资产清理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加强领导,组建班子,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与要求,在各村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副主任、村委员、村务监督委员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各组成立了由组长、议事会成员、村民等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配合乡工作组做好本村组的清产核资工作。乡、村、组三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的成立,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此项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组织培训

为了保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简阳市武庙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工作对象和范围、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等各方面作了具体的安排。x月xx日,乡分管领导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启动会,乡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市有关文件,使工作员掌握了具体政策,明确了工作方法,熟悉了工作程序,把握了工作重点,确保全乡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密部署、规范程序、全面清查

这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具体实施阶段分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x个步骤进行。

1、清查和核实同步进行。一是清理资金,即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核定。主要是以账面数核对实存数,对库存现金采取现场盘点,特别注意是否有“白条”抵库挪用公款等现象。对银行存款,以账面数核对开户“银行对账单”实存数是否相符。二是清理资产,即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对固定资产,以会计账簿为依据,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使用情况。清查出未登记入账固定资产合计xxxxxxxx元。三是对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进行清理。以国士资源部门的土地调查资料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查实数量、分布、权属及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清查核实了已经开发利用的资源性资产。

2、全面登记。清理核实后,我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以村组为单位,按照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逐表逐项进行了登记。登记做到了内容全面、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不遗不漏。

3、公示。对清理核实的结果,由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逐项逐笔在各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安排了专人,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相关建议,并认真做好了记录和解释工作,对清产核资公示结果进行了确认。

4、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召开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5、建立台账。依据确认审核后的清产核资结果,以村组为单位建立健全了“三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资源性资产管理台账。

6、审核备案。清产核资结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由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填制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上报至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备案。

7、汇总上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收集全面结束后,乡上汇总上报各村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至市农经局审核备案。

8、纳入平台。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后,在三资监管平台做好了过录表的导入工作,经乡三资办审核后,导出上报农业部系统过录表,再导入农业部系统。

三、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我乡涉及以下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登记不全面。各集体经济未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未将涉及硬化过的公路、堰塘、水渠、蓄水池等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二是各村组债权债务登记不完善。各别村部分债权债务时间年久,无法查清原因及债务人信息。同时,各别村对清收债务重视不够,给债权债务化解造成一定的困难。三是部分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较低,部分固定资产利用率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严格实行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制度。村集体组织将集体所有的资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经营时,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签订承包合同,时刻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界定好集体资产产权和登记工作,在所有权界定中要本着“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界定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全面登记。三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在制度建设中,实行代管资金制度,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核制度,拒绝不合理开支。

6.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六

吉石坝街道:

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武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我社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如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自4月份,街道召开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后,我社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农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干部、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为成员的农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及时制定了《下黄家坝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计划》,全面展开了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确立了工作目标,了解了工作范围,明确了时间节点,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登记。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逐定期审核,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

二、强化宣传培训

重点做到两个到位。一是培训到位。4月16日,街道召开了“农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议,社区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4月20日,我社区召开了“农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了解掌握“三

作小组则严格按照各阶段、各环节的要求,定期对社区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现金等登记情况进行督查,以会计账为依据,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账内账外相结合的方式,将清理出的社区资产资源,逐笔逐项如实登记,确保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规范档案整理,严格按照上级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的要求,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在清查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档案资料,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存放有序、装订成册、方便查找。

今后,我社区将以本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契机,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明晰集体资产权属、加强民主监督、规范社区三资管理,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7.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七

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结束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有关精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层层传达,强化认识

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是顺应农业农村深刻变化、巩固“三农”工作成效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农业基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镇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3月20日下午,**镇及时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扩大会,传达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了清产核资工作初步方案。3月21日上午,又召开了镇村全体干部会议,进一步传达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对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体镇村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二、充分准备,紧密部署

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了《**镇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即准备阶段、清查阶段、资产资源登记阶段、完善制度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加强舆论宣传。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利用明白纸、村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组建专班,强化领导

为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纪委副书记和镇经管站、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民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经管站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督导,确保全镇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

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按照全县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取得实效。

8.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篇八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2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龋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成效

(一)提升了农村“三资”监管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

9.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九

一、组建专班,制定方案

镇委按照市统一要求,迅速组建专班,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鄢池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绪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专班成立后,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镇委在5月12日召开了全镇动员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村干部、部分群众代表、镇机关干部、相关部门干部。镇委书记、三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毕敬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常务副镇长鄢池斌同志作了具体安排,由财管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各村也召开了相应的群众大会进行动员。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据统计,全镇出宣传栏61次,张贴标语682条,广播会23次。

三、扎实摸底,不留死角

按照工作程序,各村专班扎实摸底,依据村会计账面“三资”明细资料,逐一核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登记表,组织专班进行资产、资源评估,通过群众代表签字,上报镇“三资”办公室。

四、反复核实,公示公告

10.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十

按照上级公司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促进集体企业规范管理,制订本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范围

本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属有限责任公司。

二、清产核资的任务

1.全面核实集体企业数量,掌握集体企业基本情况。2.理清集体企业产权关系。3.核实集体企业从业人员状况。

4.全面核实集体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理清重要资产的权属关系、对外投资、担保情况,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5.推进集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6.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完善集体企业管理制度。

三、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遵循参照的法规和规定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2003]第1号)2.《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3.《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4.《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

5.《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财企[2003]233号)6.国资委下发的《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二)和(三)》等相关解答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四、清产核资工作内容

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工作内容如下: 1.建立基本信息库

根据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范围,逐个登记集体企业基本信息,地(市)县各级主办单位建立集体企业信息库。

2.理清产权关系

以地(市)县各级主办单位为登记单元,建立集体企业投资关系框图,逐户登记集体企业资本结构等相关信息,全面核实股东状况。

3.核实从业人员状况

对集体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登记全民职工、集体职工和直接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掌握集体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重点核实集体职工的劳动合同和档案管理情况。

4.账务清理 对企业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5.资产清查

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6.权属界定

权属界定旨在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各单位在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明确、落实各项资产(特别是土地和房产)的权属情况,对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应专题汇总,统一上报。

7.损溢认定

在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各项损溢证明资料按损溢项目逐项进行整理,由各主办单位清产核资办公室对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认定,并经地市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报省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8.准则转换 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集体企业以《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对基准日账面数进行新准则转换工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足额计提减值准备,补提的减值准备作为本次清产核资中产生的“预计损失”。涉及减值准备的重要科目有: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收款项、存货、工程物资、委托贷款等。

9.完善制度

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五、清产核资的时间安排

本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分五个阶段完成:方案制定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培训动员阶段、上报审核备案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0年7月12日)制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报省公司。

成立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产核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资产部;同时,设立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清产核资、人员核实和监察审计等专项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

1.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公司有关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要求;(2).审定公司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3).审议决策公司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重大事项。2.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就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2).负责组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核、分析和总结,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3).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工作组开展工作。3.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各专项工作组(1).清产核资工作组 主要职责: 负责前期专项培训、账务清理、准则转换及损溢认定等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对清产核资相关报表和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

(2).人力资源工作组 主要职责:

负责前期专项培训,对集体企业从业人员核实工作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对相关报表和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

(3).审计工作组 主要职责:

负责前期专项培训,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4).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要职责:

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整体牵头协调,编制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集体企业基本情况相关报表和材料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和上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进行汇总分析,经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审核讨论后,形成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培训动员阶段(预计2010年7月10日前)1.印发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相关单位成立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2.按照省公司统一部署,确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基础工作表、清产核资报表,应用软件,设置运算公式、稽核公式等。

3.组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人员的政策、业务和技术培训。4.地(市)县各级主办单位制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文件,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宣传、动员工作,完成本单位的部署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10日以前)

1.各主办单位和集体企业依据公司总体工作方案和本单位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开展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人员核实等工作。

2.集体企业编报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清产核资报表、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对于主多分开方案中明确由集体企业收购的多经企业,可直接采纳审计和评估结果。

3.集体企业收集整理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备查材料。

4.由内部或中介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上报审核备案阶段(2010年8月25日以前)1.各集体企业将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和预计损失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及处理建议上报主办单位清产核资办公室审核、认定,清产核资办公室将汇总、审核、认定的清产核资结果报本单位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2.地市(县)层面各主办单位将清产核资结果上报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后将清产核资结果上报省公司。

3.地(市)层面各主办单位应当向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清产核资报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9月30日以前)

1.各集体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履行必要程序后进行账务处理。

2.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1.清产核资工作中清查出的资金挂账,应理清挂账原因,对潜亏、潜盈、存货高留低转、应摊未摊费用、应提未提费用等会计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重大前期差错追溯调整,数额较小差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区分盘亏、毁损、报废、盘盈等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重大前期差错及固定资产盘盈调整期初数,其他事项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损失补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为重大前期差错调整期初数;对于特殊的资金挂账、资产损失账务处理应向公司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作专题汇报。

2.各集体企业要按照要求,提供损失认定所需的资料和线索,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要取得合法证据。3.各单位对清出的核销依据不充分的各项资产损失和不良往来挂帐,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查明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核销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资产流失;对损溢的处理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尽量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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