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心家访制度

2024-07-08

谈心家访制度(共10篇)

1.谈心家访制度 篇一

2012年家访谈心工作总结

家访谈心工作是开展思想教育和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方法,根据总行要求,我部今年将家访谈心工作作为重点实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培训,提高员工对家访工作的思想认识。

在开展员工家访谈心工作前,我部组织了两期培训教育,向员工说明家访谈心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消除员工的思想顾虑,使他们明白,家访谈心既是思想教育的延伸和补充,也是领导与员工沟通感情、解决问题与诉求的渠道,确保认识到位、思想重视,为家访谈心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通过多种形式落实家访谈心工作

一是对重点风险岗位进行家属走访,熟悉员工家庭状况、生活方式、困难和问题等,把握员工思想动态和日常生活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了解员工日常生活动态和轨迹,防止因生活问题导致员工思想变化进而产生道德风险。

二是以人为本,通过不同层次的家庭联谊活动密切与员工家属的交流,减轻员工工作生活困难,消除心理压力,掌握员工8小时以外真实信息。总部分别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日举办了多次家属联谊活动,邀请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参与,以轻松欢快的方式与家属们联络感情,了解员工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困难,加强员工和家属归属感和荣誉感,取得他们对员工工作的支持,排解思想压力和心理问题,促 进员工身心健康和谐,避免道德风险隐患。

2.谈心制度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局党委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局机关实行“谈心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畅通干部思想交流渠道,使全局干部职工及时感受到局党委的关怀、帮助和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观念、进取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干部职工中形成“同心同德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比奉献”的良好风气。

二、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是严格要求、正面教育;三是热情关心、耐心细致;四是经常及时、注重实效。

三、谈心对象及时间安排

1.班子成员之间谈心:班子成员对业务工作实行询问式交流彼此尊重,有思想障碍运用家常式谈心消除隔阂,遇原则问题采取疏导式教育统一观点,做到思想上坦诚相待,工作中同舟共济,生活里互相关心,不断维护和巩固班子团结。原则上一个月谈心一次。

2.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心:局主要领导与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定期谈心,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半年谈心一次。

3.班子成员与职工谈心:局主要领导与群众不定期谈心,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交流方式,了解群众工作和生活情况,征求群众对班子的意见和对工作的建议。原则上一年谈心一次。

4.职工之间谈心:组织集体谈心活动,通过职工之间的交心谈心,增进了解,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巩固信任,加强团结,促进工作。原则上不定期进行谈心。

四、谈心形式及主要内容

谈话分为任职谈话、日常谈话、提醒谈话等几种形式,主要采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采用集体谈话的方式。

1、任职谈话。中层干部提拔、交流、轮岗等职务发生变动时,一般应当在组织决定任职后一周内同其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组织决定及任职的主要理由;组织对谈话对象的基本评价和群众的反映;新任职岗位的基本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和建议等。

2、日常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够团结协调、干部个人有思想问题、考察考核或民主评议情况需向干部本人反馈、干部受到表彰奖励、干部学习培训和干部本人遇有重大事项或生活上遇到困难、干部本人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反映问题等情况,应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与干部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听取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汇报以及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有关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和干部的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等。

3、提醒谈话。在群众信访举报、民主评议、干部考察考核、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等发现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要及时同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谈话的主要内容:明确指出需要注意或纠正的问题;请干部本人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和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等。

五、谈心要求

谈话人要按照谈话内容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向被谈话对象通报情况,说明问题,提出要求,听取意见,增强谈话效果。谈话对象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谈话,珍惜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教育,认真搞好整改。谈话

中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问题和要求,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处理。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要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后要抓好谈话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把谈话制度落到实处。

六、实施步骤

为确保“谈心活动”取得实效,具体分为几个阶段:

(一)建立制度阶段(3月至4月)。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建立局机关“谈心制度”,严格按制度规章办事。

(二)实施推进阶段(5月至10月)。广泛开展各种谈心活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活动,解决问题,促进和谐;针对谈心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和互查,积极整改,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推进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至12月)。对谈心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队伍建设。

中共沙市区民政局委员会

3.谈心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加强党内民主、体现人文关怀出发,开展经常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在领导干部之间和领导与干部之间建立沟通桥梁,畅通交流渠道,准确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提供帮助和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增强工作活力,激发工作热情,为“打造两个基地、一个中心,实施五大工程,建设四个海南”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正确看待干部的成绩和优点,认真负责的帮助谈心谈话对象找出缺点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

2.坦诚相见原则。谈心谈话者和谈心谈话对象要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谈心谈话者要善于倾听,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对象要端正态度,如实反映自身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

4.党员接待谈心制度 篇四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使党员群众能够有话向党说、有事找党帮、遇事有人管、倾诉有人听,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增进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党组织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闪光言行考评、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定期组织和接待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推动活动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党总支委员之间、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五、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每季度都要普遍组织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党总支书记和委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党员、群众,主动开展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要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5.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关心爱护员工,了解员工的思想情绪,不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党支委和员工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增强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制定员工干部谈心制度如下:

一、谈心的范围

1、党支部成员之间;

2、党支部成员与员工之间;

3、站长、副站长、见习站长之间;

4、站长、副站长、见习站长与员工之间。

二、谈心的原则和基本内容

1、开展谈心活动要突出“四风”问题,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存在着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通过相互交心,坚定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谈心活动要紧密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党的建设、综治工作等多方面的主题。通过谈心,统一认识,协调工作,明确任务,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开展谈心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襟怀坦白,坦诚相待,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矛盾,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4、开展谈心活动要注意把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措施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谈心,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有效地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谈心的具体分工

1、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全年与场站其他领导干部谈心至少1次;

2、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结合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进行。

3、班子成员和每个员工每年谈心不少于1次;

4、主要负责人与每个员工每年谈心至少1次。

四、谈心的要求和基本方式

1、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谈心和谈话:干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时;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干部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通报情况、反馈意见时;干部主动要求谈心时。

2、谈心是领导干部之间的平等交流,重点应在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下功夫。

3、领导干部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要力求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4、要讲究谈话的艺术,和风细雨,注重效果,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主动、真实地反映自身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虚心接受谈话中提出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打算和改进措施。

5、谈心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使问题积累、矛盾扩大。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积极予以采纳,在谈话中要求作出书面回复的事项应尽快回复。

6、一般情况下,谈心采取个别谈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7、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干部职工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话要求,努力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五、谈心制度的落实

6.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信息中心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达到风正心齐气顺,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目的意义 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制度,是发扬我党关心爱护干部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谈心交心,有利于促进中心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互相提醒、拉拉袖子、增进团结,进而了解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等,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队伍,为推进信息中心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情感保障。

第二条 交流内容 谈心交心的内容主要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及遇到突发事件等,敞开心扉、沟通思想、交流情况。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谈心交心或教育帮助: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意见分歧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遇到较重疾病时;

(九)婚恋出现变故时;

(十)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第三条

交流方式 谈心交心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个别谈心与集体谈心相结合的方式。领导与下属谈心要关心和了解下属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增强谈心交心的针对性、有效性,真正做到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中心支委会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由中心党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负责谈心交心;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心交心;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党支部确定谈心交心者。中心所有谈心交心双方均为平等交流。

第四条

交流次数 党支部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负责人定期谈心交心,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中心其他干部职工及时谈心交心。

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2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交心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第五条

交流记录 建立谈心交心档案。每次谈心交心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中心支部将加强对谈心交心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科室也要对谈心交心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交心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7.教师结对帮扶、谈心制度 篇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会议精神及县委、政府和教育局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关爱留守儿童,真正做到“服务儿童、服务家长、服务社会”,落实人本理念,为校内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提供教育保障,使教职工在实际行动中充分发挥光和热,有效解 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结对帮扶、谈心的对象。

以留守儿童为帮扶、谈心对象,特别是学习较差、性格缺陷、心理障碍、行为偏极、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安全隐患较严重的留守儿童。

二、结对帮扶、谈心的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谈心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即:每一名教职工至少有一名留守儿童作为结对帮扶、谈心的对象;教职工每月至少与帮扶、谈心的对象谈心一次;教职工每学期至少上门看望留守儿童一次;教职工每年至少给留守儿童送温暖一次。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教职工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谈心活动,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三、结对帮扶、谈心工作的内容。

1、宣传《义务教育法》等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法律意识,教育留守儿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对心理上有障碍的留守儿童,责任教师要经常与其交流、沟通,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其进行“四自三远离(自尊、自立、自律、自强,远离不良嗜好、远离不法场所、远离不轨人群)”的教育,并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3、对留守儿童中的学困生,责任教师要优先辅导,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4、对留守儿童中的贫困生,学校优先照顾,对他们“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责任教师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5、学校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定期举行主题班会、班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结对教师定期走访,与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交流后,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四、结对帮扶、谈心的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的学习成绩、居住地域等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语数教师联系一班。主要由各班语数教师对该班留守儿童实施帮扶、谈心工作。

2、非语数教师联系一片。主要由非语数教师对居住地相对集中的留守儿童实施帮扶、谈心工作。

3、结合学科教学。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结合本学科教学的特点,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教育。

五、结对帮扶、谈心的要求。

1、高度重视结对帮扶、谈心工作,明确自身责任,特别是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关爱留守儿童,使其健康、快乐地成长。

2、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以诚待人、以情感人、服务育人。针对留守儿童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方法,有的放矢,因人而异,使其改正不良的思想、行为习惯,养成良好、高尚的品质。

3、认真执行帮扶、谈心制度,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儿童负责、对家长负责的态度开展活动。与留守儿童谈心,要先根据留守儿童的不同特点确定谈心主题,并做好谈心记录。

六、结对帮扶、谈心工作的督促与评价。

8.领导干部、党员谈心制度 篇八

一、目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党员实践宗旨意识的重要体现。为更好地联系群众,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强合力,服务群众,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三门峡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对联系单位、分管的车间、科室领导和工作人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

三、谈心活动的原则

(一)真诚原则。通过围绕人生、信念相互坦诚地谈心交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务实原则。谈心活动要围绕本职工作,通过谈心统一认识,协调工作,了解体贴群众生活,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热情原则。谈心要主动、热情,以诚相待,不回避矛盾和问题,要讲真话、讲实话,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具体要求

(一)矿党政一把手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与党总支成员每半年至少谈心一次。

(二)班子成员之间及对分管的科室、车间负责人要主动谈心。

(三)发现问题或特殊情况及时谈:

1、党员、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

2、干部工作变动、职务升降;

3、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

4、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

5、家庭发生特殊情况;

6、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反馈意见等。

9.谈心谈话制度六个必谈 篇九

谈心谈话制度六个必谈

“对症施治提前谈,发现苗头马上谈”。日前,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出台的《关于加强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这种抓早抓小的廉政谈话方式,进一步绷紧全区党员干部纪律之弦。

严明纪律“六必谈”,以“治未病”的方式抓早抓小

廉政谈心谈话如何谈,才能既准确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又体现关心爱护干部的组织初衷?《意见》给出了示范性的参考:

党员“政治生日”必谈。在党员过“政治生日”时,采用“党员汇报+党组织评价”的方式进行谈心谈话,筑牢思想防线并记入《党员“政治生日”廉政谈话记录表》。思想“有波动”必谈。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谈心谈话,警示提醒。工作“有变动”必谈。在干部因各类原因调整岗位或退休时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工作“变动”,纪律“不动”。班子“有异动”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出现工作思路、认识不同,或在重大决策前需要统一思想的,定期不定期地在领导班子正副职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群众“有反映”必谈。群众对个别干部有负面议论或评价,党组织领导或者委托专人及时谈心谈话,既防微杜渐,也帮干部澄清问题。干部“廉情家访”必谈。在“廉情家访”活动中,必须与干部家属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帮助和解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提醒家属加强日常监督

提醒。

区委书记“坐阵”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此次《意见》出台的另一“亮点”,是再次明确了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仅《意见》以区委名义下发,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及区属国有企业党委中形成震慑,市委常委、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区委书记黄强也将上阵“挂帅”,亲自与区委常委会成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谈心谈话,强调党委“主体责任”。

《意见》明确规定建立一层谈一层的层层谈话制度,做到机关普通党员和村(居)书记(主任)谈话“全覆盖”。同时,特别规定各级纪检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与相关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海沧区委表示:“如何正确理解中央纪委多次强调的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相比于以雷霆万钧之势惩处腐败,以治未病的心态慎初慎小也应当成为当前执纪监督的重中之重。这正是海沧出台《关于加强谈心谈话工作意见》的意义所在。”

谈心谈话制度六个必谈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坚持“五必谈”,即工作变动必谈、情绪波动必谈、职务任免必谈、工作失误必谈、发生违纪必谈。

做到“三必访”,即生活困难必访、家庭矛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

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谈心谈话制度六个必谈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10.交心谈心制度 篇十

第一条: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经过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关心爱护党员,切实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促进党内外和谐,现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XXXXX公司。

第三条:目的。

(一)沟通思想。经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提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经过谈心谈话,发现不足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善和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起到党组织核心作用。

(三)理解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坚持...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类别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类型。谈心谈话包括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

第五条: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经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履行党组织主体职责。

第六条: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经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第七条: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经过指派专人同党员进行个别思想交流,促进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的沟通交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从而增进党内和谐。

第八条: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密切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合作,理解群众监督,提高党员的党性和党组织先进性。

第三章:谈心谈话资料

第九条:通报党内重大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本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景。

第十条:听取和收集党员对党组织、谈话人和其他党员的要求、意见和提议,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景。

第十一条:反馈谈话对象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指明努力的方向。

第十二条:了解党员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景,异常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忙或支持的。

第十三条: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四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当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组织应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

(一)当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面临较大困难和挫折时;

(二)当发现党员有较突出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苗头时;

(三)当党员之间出现不团结时;

(四)当党员受到上级组织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时;

(五)当党员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

(六)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

(七)出现其他需要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的事项时。

第十六条:当出现以下情景,党员之间应及时谈心谈话:

(一)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要及时告诫提醒,坚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二)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要帮忙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进取改善。

(三)工作生活困难的,要帮忙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工作生活中出现矛盾摩擦的,要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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