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消防安全责任履职报告123

2024-09-21

2022年7月消防安全责任履职报告123

1.2022年7月消防安全责任履职报告123 篇一

消防安全责任履职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对垣曲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的通知》,《关于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单位(场所)将郑重履行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确保员工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制定本单位(场所)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全面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四不二立即”:即:不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不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不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电线的;立即修复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报警系统。

五、每日对本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如查出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方案和期限,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负责人,并落实整改资金。

以上系我单位(场所)做出的保证,一定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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