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11篇)
1.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一
海林市卫生局文件
海卫发[2007]8号
关于下发《卫生局2007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卫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海林市2007年卫生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林市卫生局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
卫生局2007年卫生工作要点
2007年是加快发展卫生事业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围绕着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大发展,快发展为指针,实事求是的开创新思路,今年卫生工作指导思想是: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会议,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为中心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强化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完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体系为重点,以市场监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强力推进,全面完成所定目标。卫生工作要点:
一、医政工作
★强化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更新管理理念,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加快医院发展,启动“医疗规范安全年”活动,完善建立规范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全面实行医疗质量量化管理,突出抓好首诊负责制、会诊制度、转诊制度,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提高护理水平,推广医院星级服务理念,积极开展环境上档次,服务上星级,管理上水平的工作目标,加强“三基”培训,提高整体护理素质,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充分发挥护理作用,提高整体护理水平。
★加强检验科室质量管理,完善供应室建设,认真执行检验室质量标准,提高检验符合率。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合理搭建人才梯队,制定培训计划,加
强学科带头人建设,开展新技术,探索新领域,加强在职培训,主要以全科为主,业务考核从严把关,提高急诊急救能力。★筹划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启动工作,制定方案规划,做好启动的前置工作,争得政府同意后全面启动,同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站所。逐步形成规模。
★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完善绿色通道,增强医疗救治能力。加快急救中心建设,充分利用政府投入,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与院内急救功能建设,完善急救“三级”网络建设,同时,做好基层的急诊急救基本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抓好转运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协调发挥出整体急救应急能力。
★扎实有效地开展支农工作。巩固去年支农成果,对口支援帮扶对子不变,主要工作抓落实,各单位要把支农当做主要工作来抓;做好“常下乡,常在乡,下得去,蹲得住”真正发挥支农作用,利用三年时间使被帮扶对象在基础设施,功能建设,人才培训上有大的改观,达到预期目的。
★加大医疗市场清理、整顿、监管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整顿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依法行政管理,杜绝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诊疗活动。认真执行《医疗广告管理条例》打击非法广告宣传。加强医疗广告审批工作。
★加大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力度,增加医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加强广大群众维权意识和医疗事故防范。
★强化中医专科建设,走中西结合路子,开展中西特色专科建设。
二、防病工作
★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麻疹等疾病防治措施,加强人禽流感、流脑等防控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的报告与管理。
★加强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维持并提高规划疫苗接种率,确保接种安全,不发生接种事故,加强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防控,维护无脊灰状态。
★强化布病等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碘缺乏病和氟中毒防治;加强慢病防治工作,实施慢病危险因素干预和健康管理,进一步扩大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病的干预效果。
★完善卫生应急机制,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省级“艾滋病示范区”项目工作,有序开展艾滋病宣传和健康干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人群中效果显著。★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关注和维护学生健康。
三、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步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深化稽查工作。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培养卫生监督员骨干,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卫生监督数据库,强化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规范和检测设备运用的学习,建立健全各项现场检测器管理制度,提高执法技术能力。
★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化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原料索证管理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群体监督覆盖面。
★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有重点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市、乡二级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乡镇设助理卫生监督员,承担各乡镇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安全。★深入开展各项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各阶段工作要求适时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公共卫生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能。
四、农村卫生
★全力推进农村社区卫生,不断深入和发展探索新的管理形式,扩展服务内容,发挥职能优势,真正达到功能建设和服务目的。每个乡镇上半年完成2-3个点,逐步推广实施,年末实施率80%以上。逐步开展环境卫生、家庭卫生、个人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在新农村建设如发挥作用。★切实抓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工作,按着《海林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力争到2010年全部完成。
2.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二
各市经信委 ( 青岛市发改委) 、节能办:
为做好2016 年全省节能工作, 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省政府节能办牵头制订了《2016 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2016 年2 月1 日
2016 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
2016 年, 全省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经信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适应和引领节能新常态, 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 以绿色发展为主线, 做好节能“加减法”, 着重抓好工业绿动力和能效提升、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三大板块, 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节能管理体系、企业节能管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和完善政策等四个支撑, 树立节能新常态、由点到面抓纲带目、动起来走出去、积极作为不乱作为、紧跟部署加压提速五个观念, 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努力打造新形势下节能工作的新优势、新作为、新局面, 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一、加强节能目标考核
1. 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根据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各市和重点企业“十三五”及2016 年节能目标任务。
2. 实施节能目标考核。迎接国家对我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对各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兑现考核奖惩。筹备召开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 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典型。
3. 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用电情况和高耗能行业能耗数据分析, 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4. 制定出台“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出台节约能源、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等3 个“十三五”规划, 指导“十三五”工作开展。
二、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5. 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总结推广淄博市示范经验, 加快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应用, 形成年600 万吨煤粉加工能力, 改造燃煤锅炉4000 蒸吨以上。推进新能源集热系统在工业领域应用, 建成100 个太阳能集热系统示范项目, 形成9000 吨/天的热水生产能力。深化合同能源管理推广, 实施项目100 个, 年节能16 万吨标准煤以上。
6. 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组织重点用电企业对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升级改造, 推广高效配电变压器2250 万千伏安, 高效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2 个百分点, 达到20% , 年节约标准煤21万吨。
7. 实施爱心阳光工程。支持学校、医院、养老院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 创建一批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
8. 加快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产品。推广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加快低温余热利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等推广应用, 形成100 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电机, 做好节能电机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9. 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实国家和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确定太阳能热水器、电机、家电、变压器等产品的领跑者企业名单, 公布能源管理水平最好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 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名单, 树立20 个左右的节能低碳标杆, 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修改强制性地方节能标准, 支持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能效领跑者指标和标准制定。
10. 抓好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落实国家能效标识相关政策, 鼓励终端能效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加强节能产品认证, 力争新增节能认证证书800张。调整扩充我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补充清单, 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1. 抓好工业节能。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 组织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强制能源审计工作。加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在重点行业建设20个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推进重点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配合工信部做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试点。探索建立省千家企业主要耗能设备数据库;逐步建立全省能耗限额企业 ( 产品) 数据库。
12. 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 设计标准, 继续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 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100 米以下住宅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 供热企业、产权单位等为主体, 合同能源管理和PPP为模式的改造机制。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3. 优化交通运输用能结构。鼓励发展高档、环保、高效低耗新能源客运车辆, 支持引导城市公交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客车。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20% 、30% 、70% 、100% 。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和物流企业LNG加气站建设, 推动国省道沿线、港区范围和道路运输客货运枢纽LNG加气站建设, 为LNG运输工具的推广应用提供基础条件。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杜绝超标准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14. 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实行节能目标责任管理, 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2% 以上。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 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开展节能改造。调研出台《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以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为重点, 大力推进新技术新产品节能。
15. 建立节能降耗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山东省重点企业节能基础管理评级办法》, 在重点企业特别是高耗能企业中率先实施,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彰显社会责任, 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四、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
16. 推进绿色融资。落实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印发的《能效信贷指引》,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 优化金融服务, 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支持。
17. 加快节能投资基金运作。发挥省级节能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吸收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引进先进节能技术和理念, 建立多元化节能投入机制。
18. 强化价格调控。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和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
五、实施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19. 实施试点示范工程。打造和培育30 家节能环保产业基地、100 家示范企业、10 个节能环保服务平台和5 个示范县。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力争实现产值6100 亿元。
20. 召开银企对接会。联合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召开节能环保重点项目银企对接会。邀请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和重点企业参加, 发布推介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 搭建银企交流平台, 帮助节能环保企业解决融资需求。
21. 召开技术交流会。在重点领域组织召开专业性、针对性强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对接会, 激发节能环保市场潜力。
22. 完善标准统计体系。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标准、评估和技术服务体系, 定期发布节能环保市场需求和推广目录。完善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体系, 组织企业认真填报节能环保产业统计报表。
六、实施循环经济引领计划
23. 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督促各部门按照进度开展《关于建立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制度体系的工作方案》的后续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重点加强县域循环经济发展, 深化示范试点工作, 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和先进链接技术的征集。
24. 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现场经验交流会, 重点推广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制定循环经济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城市 ( 县) 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山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三年计划的通知》要求, 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目标。
25. 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推进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 ( 市) 和“城市矿产”示范园区创建。
26. 深化资源综合利用。抓好氧化铝赤泥、碱渣、黄金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利用。组织10 家水泥、电力和钢铁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协同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试点, 推进绿色转型。支持距京津冀较近的东营、滨州、德州、聊城等市建设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园区。规范废钢铁、废旧轮胎、再生铅、再生铝等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有关行业准入公告。推荐企业 ( 产品) 列入国家以旧换再推广目录, 推动全省再制造产业发展。
七、推行清洁生产
27. 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推行方案, 力争到2016 年底, 全省重点技改企业中295 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378 个。
28. 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实施《山东省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 组织实施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
29. 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实施《山东省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计划》, 提升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4 大领域的煤炭利用效率。
30. 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鼓励试点企业在绿色发展意识、生态设计能力、管理制度建设、清洁生产水平、产品开发和品牌影响等方面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成为引领行业绿色发展的典范。
八、推动依法节能
31. 推进执法中心下移。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为抓手, 开展能评项目、能耗限额、能状报告、能耗设备、能管岗位等重点监察, 督促市、县依法查处节能违法行为。
32.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会同住建、交通运输、机关事务管理、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会同环保、安监部门开展全省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新上项目、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违法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企业, 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节能降耗水平。
33. 完善法规标准。加快推进《山东省节能监察条例》出台; 推进相关节能标准制 ( 修) 订工作; 建立全省节能执法重大疑难问题合议制度; 探索建立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人员登记制度。
九、加大节能宣传
34.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做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继续举办节能减排知识竞赛、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35. 开展专项宣传行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节能宣传工作方案, 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项行动, 宣传报道一批节能、循环经济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典型, 营造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3.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三
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药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江西省卫生系统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卫生系统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的第三年。2011年全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不断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卫生工作者宗旨意识和文明素质,为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一)广泛开展颂党恩、“爱国歌曲大家唱”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这一主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加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坚定信念,树立信心。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传唱一批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歌曲,在卫生系统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
(二)认真开展“加强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效能”主题实践活动。根据省文明委部署,今年在全省窗口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加强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效能”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发展提升年活动等工作要求,围绕强化全心全意为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着力加强人文医学教育和新型医学伦理教育,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医疗服务价值观。要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创建“医疗质量示范科室”等工作,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医疗卫生人
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要把人文关怀贯穿医疗卫生服务全过程,大力倡导文明行医,诚信服务,努力培养诚实、守信、科学、严谨、文明、规范的良好作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加强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挖掘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召开表彰会、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形成学习、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继续深入开展向文化年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坚定信念,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改革创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工作者。
(四)认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医改五项任务要求,围绕推进卫生能力建设工程,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广泛开展义诊、卫生下乡、卫生进社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把服务、技术、关爱送给基层群众,积极帮助基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广泛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和青年团员志愿服务行动,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提高人民群众收益率。
二、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卫生行业文明形象
(五)扎实推进“鄱阳湖生态文明示范村”帮建、共驻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按照省文明办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帮建人员、资金和措施,认真做好与余江县黄家村文明示范村帮建工作,加快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捐赠一批科普书籍和文体器械,组织开展义诊咨询等志愿活动,努力提高当地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养成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帮建村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做好与南昌市梢瓜池社区共驻共建文明社区工作,充分利用援建的宣传栏,大力宣传防病知识,开展废旧电池回收等活动。
(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深化医改、落实卫生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惠民利民上下功夫,做到有目
标、有任务、有安排、有经费保障,工作有人抓、有督查、有落实。省厅拟在上半年对全省卫生系统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一次调研督导,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提高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整体水平。同时,认真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第八届省直文明单位创评、推荐工作。
(七)深化“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竞标答辩等考评办法,探索创建活动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厅直卫生系统青年岗位能手评比活动,丰富文明创建活动内涵。
三、关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八)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健康教育机构要重视青少年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采用心理咨询、印发健康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青少年健康知识,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防病知识水平。
(九)认真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集体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督查力度,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校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健康安全。
(十)认真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落实未成年人预防保健任务。加强对未成年人免疫规划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以学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预报预警机制,做好手足口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卫生工作和单位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同步安排部署,同步考核检查,不断提升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二)推进创新创优。围绕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机制和载体、提升卫生工作者职业道德素养等内容,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总结和交流文明创建经验。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搭建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实现文明创建在线互看互学、共建共享,推进文明创建管理信息化。
4.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四
中共大英县卫生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大英县卫生局委员会2010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总支、支部:
现将《县卫生局党委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卫生 党委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大英县卫生局党委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印
(共印6份,其余网上发)
中共大英县卫生局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县卫生局党委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工作为重点,围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大英“新型工业县、优秀旅游城”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大力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 强保证。
一、开展好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基层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从2009年12月下旬开始,2010年1月底结束。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好活动的各项任务。
(一)抓好学习,坚定信念。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要求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在搞好自身医疗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交流,合理安排自学时间,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县、县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坚定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科学发展的信念。
(二)认真研究,落实方案。把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整改问题的关键环节。以学习调研中查找到的问题、分析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4 提出的思路和措施为依据,对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重点确定以下具体整改事项:加强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的建设,加快医院发展,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制度,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享有优质医疗服务;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卫生网络的整体功能;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责任到人头,整改见实效。为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医疗单位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对每一项整改事项,要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分管领导,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坚实基础。认真执行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 5 病贵”的问题上见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整改落实中得到实惠。
2.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要把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的首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自学与研讨相结合,充分发挥总支(支部)理论中心组的带动作用。各级党组织要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法,整合学习资源,落实学习制度,总结学习经验,加强学习检查与交流,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的不断深入。
二、围绕医改抓党建
3.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今年卫生工作的一件大事,举世瞩目,必须抓实抓好。各级党的组织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教育广大党员和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大胆建言献策,使新医改取得实效,让老百姓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三、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 6 设
4.认真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学习贯彻新《条例》,并按照新《条例》要求抓好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机构,优化基层党组织设臵,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推进各级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
5.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选强配齐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督促和指导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选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继续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党员提高素质。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加大在优秀青年中培养发展党员的力度。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大力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7.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把激励有突出贡 7 献的党员,关怀老党员和长期在特殊、艰苦条件下工作的党员,帮扶困难党员作为各级党组织应尽的职责,把为党员办实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进党员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教育和引导党员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8.开展在民营医院中建立党组织工作。要根据县委统一要求抓好民营医院建立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在民营医院的核心、领导和保驾护航作用。
9.继续开展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加强与社区党组织互帮互助,结对共建。组织党员深入社区开展宣传、义诊、服务等工作,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四、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0.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第十七届中央 8 纪委第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开展李安邦案件警示教育,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开展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督促党员及领导干部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
11.深入推动《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大英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委发„2008‟22号)要求,继续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方面的工作。
12.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商业贿赂、违反组织人事制度、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13.加强全县医疗卫生系统的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 9 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全县卫生系统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能力提升。继续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评议等各项活动,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全县卫生改革和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五、大力加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群众工作 1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应对经济发展严峻形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干部群众战胜困难的信心。针对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和感召力。加强和改进舆论信息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维护卫生系统和谐稳定。
15.广泛开展医院文化建设活动。结合卫生行业实际,重点在“五一”、“五四”、“5.12”开展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活动,各单位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把 10 庆祝活动与自身的特色品牌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机关文化、医院文化结合起来,体现示范性、导向性,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民主和谐的生动局面。
16.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机关文明礼仪、环境和秩序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深入开展“树立文明诚信品牌,创建和谐发展医院”活动。鼓励卫生系统各单位积极创建较高层次的文明单位,坚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创评活动。
17.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单位规章开展工作。共青团工作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的原则,抓住机遇,找准定位,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开展“青春献礼”主题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大英县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妇女工作积极参加“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要 11 组织开展妇女健康普查和义诊活动,让广大妇女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六、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8.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研究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的建设,努力探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有效途径。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卫生系统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协同发展的新思路,在把握卫生党建工作规律,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和方法创新。并在与卫生中心工作结合上下功夫。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围绕中心,发挥作用”为题开展党建课题研究,每个单位都要撰写一篇论文。
19.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岗位交流等多种途径,着力提高党务干部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结构合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各单位党组织要关心和爱护党务干部的成长,支持党务 12 干部积极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0.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对制度落实情况局党委要定期检查监督。(1)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主要内容: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措施;听取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保证行政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及党员奖惩等工作,对支部的活动作出安排。
(2)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听取党员行政负责人对一段时期主 13 要工作的通报,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3)党小组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讨论党员的奖惩以及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小组会,有事应事先请假并征得党小组长同意。
(4)党课
5.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五
渝建发〔2013〕25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
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为主线,以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为重点,以合同履约评价为抓手,以推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为创新,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标准定额,完善计价依据
1.贯彻实施国家新规范。按照国家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09版《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开展新规范的宣贯。
2.完成《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岩石隧道)编制任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编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部署和要求,按计划完成下达给重庆市的编制任务。
3.颁发实施《重庆市建筑节能计价定额》。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和建筑节能减排计价的需要,加快出台节能计价定额。
4.启动2014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工作。为适应建筑市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合理反映建筑产品价格,全面启动2014年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编制工作。
5.建立定额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劳务价格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定额人工费基价,解决人工费成本增长的问题,指导承发包双方合理计取工程项目人工费,保障生产工人的合法权益。
6.修订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取及使用情况专题调研,调整费用计算方法和标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投入。
7.确定工程档案费用计取标准。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工程档案费用计取内容、方式和标准。
(二)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诚信建设
8.构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服务水平、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评比,开展诚信评价定级工作。
9.深入开展合同履约监管。推行合同履约网络监管,进一步规范评价程序,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充分发挥实时监控和拖欠预警的动态监管作用,提升合同履约评价效能,促进施工企业诚信守约。
10.推行农民工工资卡。逐步建立和推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防范用工单位或个人克扣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或携款潜逃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创新清欠工作思路。针对清欠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预警防范、信息研判、风险评估,改进清欠方式,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
(三)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12.加强对公租房等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监管。继续做好公租房项目定点跟踪管理,积极参与造价审查和结算服务工作。
13.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对人材机生产要素价格及建筑产品价格的市场动态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建设市场主体提供服务。
14.开展住宅产业化成本分析调研。对住宅产业化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助推住宅产业化发展。
15.规范造价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造价咨询解释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保障定额解释和合同经济纠纷调解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服务质量。
16.出台《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采集与发布标准》。规范工程造价信息数据采集方式及技术经济指标指数发布标准,建立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数据采集和发布体系。
17.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人员资格监管。严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地入渝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准入和清出管理,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8.配合修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计费标准。为指导市场合理计费,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配合物价管理部门深入调研,合理确定计费标准。
6.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六
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题,牢牢把握在深化医改中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西省扶持和发展中医药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陕西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开创我省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十二五”规划
《陕西省扶持和发展中医药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保障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调,争取支持,细化实化县级中医医院全额预算管理、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的相关政策,尽快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省上将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总结、推广各地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各级在贯彻《实施意见》过程中,要认真抓好中医药“十二五”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做好任务分解,细化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项目安排,争取扶持政策。抓好重大项目,做好预算编制,加快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省中医医院建设步伐。按照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标准,加快省中医医院基础设施等建设。力争年底完成住院综合楼主体建设。按照重点学科建设标准,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等方面,着力加快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步伐。以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为平台,加大优势病种的研究力度,对已开展的肾病、肝病、中风病等优势病种进行评估和总结,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增强辐射能力。加强医院国家和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承担专科建设任务的科室今年要取得实质性成效,要在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优化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推动学术技术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取得成效。
(二)加快省级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依据省级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任务和目标,加强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药临床能力、重点学科、师资队伍及教学设施等建设,承担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医师培养、中医临床骨干进修等任务。年底前,科教病房楼实现竣工,肝病治疗中心楼投入使用。
(三)启动省级中医药临床技术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制定省级中医药临床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标准和遴选方案,在全省遴选符合条件的市级中医医院进行建设。每个基地选择2-3个优势病种,以提高诊疗水平为核心,建立优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着力推进优势学科、专科和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发挥区域性诊疗技术推广指导作用。
(四)重点抓好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县级医院建设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都要高度重视。县级中医医院要主动谋求发展,及早做好发展规划、前期建设准备,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省上建立重点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储备库,对地方积极性高,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安排。加强对中、省已建项目的督导检查,视各地项目完成情况安排后续项目。
三、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一)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认真贯彻《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中医医院特色优势为着力点,积极参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省中医管理局与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联系点,全面推动我省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各地要依照《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陕西省深化公立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意见》,落实中医医院体制编制、补偿机制、分配制度、人才引进等政策,并在建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落实扶持民间中医药工作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三级中医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简化就医手续,方便群众就医。
(二)推动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积极参与省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制定,落实鼓励配制和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相关政策。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和中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基层中药人员业务能力,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药。
(三)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的作用。抓好西安市未央区、新城区国家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的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结试点经验,明确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完善相关政策。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有关中医药内容的实施,落实中央预防保健服务考核内容,推进和规范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评估和健康干预等服务。开展老年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探索。
(四)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目前乃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设区市,今年至少申报1个农村和1个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确保全省平衡发展,不留死角;加大力度,树立典型,年底完成西安市、宝鸡市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抓好17个已确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省、县两级)管理和督导工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临床带教能力、适宜技术筛选评价能力和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业务指导能力建设。同时,各地要按照基地建设方案,积极组织申报新的县级推广基地,建立本地区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在国家县级中医药技术推广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形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
(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级中医医院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落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开展全省各级公立中医医院医疗价格调研,提出适合鼓励中医药发展、体现中医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中医特色的服务项目及价格建议。
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一)推进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开展第二届陕西省名中医评选活动。从条件建设、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传承团队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抓好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及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改善名(老)中医工作环境,以工作室为平台,挖掘、整理、继承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完成全国第四批、省级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出师考核及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启动新一轮国家、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为50位名(老)中医选配100名继承人。
(二)继续开展基层中医人才培训。加大县级中医医院人才建设力度,为县级中医医院培训3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4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抓好订单定向中医类医学生免费培养及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将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技术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紧密结合,切实提高临床医师的中医药服务水平。举办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经典研修班,为全国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育人选。
(四)实施“西学中”工程。全省所有中医医院的西医临床医师都要接受“西学中”培训,掌握中医药的基本理论和常用技能,年内实现市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西学中”的全覆盖。各市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当地优质师资,组织辖区内县级中医医院西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省上给予适当补助。鼓励综合医院开展“西学中”培训。
(五)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按照建设标准,着力抓好中、省在建重点学科的中期评估及督导、检查工作。各学科要切实提高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水平,增强学科竞争力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学术交流、文化建设、产业发展为一体的综合集成平台。做好新一轮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
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紧扣“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指导思想,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建设目标,切实做好国家临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和省级重点专科基础条件、基础管理、临床能力、特色优势、人员队伍和科学研究六大方面的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制定和优化,切实打造全省知名的中医专科。各市、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大本辖区或本单位重点专科的建设力度,在投入上、政策上、人员配备上要给予一定的倾斜,做好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专科培育工作,国家、省、市共建,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重点突出的专科群。
(二)开展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在巩固中医医院管理年成果的基础上,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上半年要完成三级中医医院的申报评审工作。新一轮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原则要坚持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功能,健全综合服务能力,评审标准主要分为中医药服务功能和综合服务能力两方面,三级中医医院评审采取省上评估综合服务能力指标、国家评估中医药服务功能指标相结合和确定医院等级的方式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由省上组织开展。各中医医院要按照等级评审的标准,积极进行院内自评,要切实抓好医院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和综合服务能力两方面建设,申报三级中医医院的单位要做好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评审标准督促做好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加快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所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加大中医诊疗技术应用,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带动全省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做好我省9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的管理工作,鼓励培育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申报建设国家和省级示范单位。
(三)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今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与省残联的沟通协调,以中、省两级“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为基础,开展残疾人康复诊疗中心项目建设,通过共同投入,共同建设,逐步扩大中医康复诊疗中心和治未病项目的覆盖面,提高全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功能。各级中医医院要整合院内的中医药预防保健资源,设置独立的中医综合治疗区域,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都要有一个治未病和康复诊疗中心,发挥好中医药预防保健的优势和作用。
(四)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抓好西安市传染病医院等8个国家级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临床研究基地的建设,继续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工作机制,健全中医药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网络和临床科研体系同步机制。各地要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和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中医药基本功扎实、临床经验丰富、掌握应急救治和传染病防控技能的专业技术队伍。
(五)着力提升中医药人员业务技能。适时组织全省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病历规范书写、中医护理操作技术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六、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加强中医药科技管理,完善科研平台建设。实行中医药科研课题全程管理,做好2011局级科研课题的日常管理并完成中期检查评估,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国家级科研课题进行检查督导,认真做好省级和国家级中医药科技项目、成果培育和奖励申报工作。加强省级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加大重点研究室、中医药实验室、行业专项等科研平台的管理力度,以科研平台为示范,带动各级中医医院临床科研规范建设。
七、加强中医医政管理
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特殊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规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参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管理办法》,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工作。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广告监测,加强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查处。
八、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抓好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加快建设药王山孙思邈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办好第二届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鼓励多形式传承中医药文化,弘扬《大医精诚》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发挥中医医疗机构窗口示范作用。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努力扩大宣传的受益面。各地和各中医医疗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利用集会等社会活动,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义诊巡诊活动,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定期开展中医药科普巡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宣传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信息报送。紧扣医改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陕西中医药工作影响力。
(三)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继续组织省级名老中医深入基层义诊、巡诊,为群众送医药、送服务。
九、加强中医药队伍自身建设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服务型机关、和谐团队活动。广泛开展“三问三解”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医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基层全面推进中医医院改革,帮助基层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7.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七
2012年03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公安厅(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业厅(局)、林业厅(局):
现将《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
根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
一、扎实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要求,在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坚决撤销违规设置、收费期满和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解决,并适时向社会反馈,接受群众监督。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地区和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大力加强对公路站(点)的管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的规定,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在公路上设置检查、收费、治超等站,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组织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收费等站(点)。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站、植物检疫站,要对设站依据、执法内容、收费标准、设站期限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类依法设置的公路站(点),要规范检查程序和技术措施,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建立执纪执法长效机制
加强对涉路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继续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检测和通行效率。集中清理和规范公路限速标识管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推行罚缴分离,落实源头监管、责任倒查等工作制度,坚决纠正人情执法、随意处罚、只罚不纠等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要求,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重视对网络、媒体和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办理。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设置站(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以罚代管、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检查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把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奖金与罚没收入挂钩。对反复发生或者发生严重公路“三乱”的地区和单位要在全国通报批评,对出现严重“三乱”的地区和单位,要严格问责,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主题词:纠风
公路
工作
要点
通知
------------------
抄送: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2年3月15日印发
8.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八
交公路发[2006]76号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国集中开展治超工作的第三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以下简称“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全国治超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经研究,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一日
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
从2006年起,全国治超工作将由“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逐步转入“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新阶段。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工作要点如下:
一、继续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落实经费,强化督导检查,把治超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治超工作机构不变、经费不减、力度更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超办要充分发挥组织者、协调者和实施者的角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组织与服务工作,确保治超工作深入推进。
2.加强沟通,进一步确保联动治理。各地区和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联合、地区联动,进一步形成全国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特别是相邻的省、市、县(区)和治超检测站点之间,要建立联系机制,定期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超机构要按照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治超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
3.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地要对路面执法、车辆生产与改装、车辆牌证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等工作,加强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强化对各基层责任单位和治超站点的监管,及时查处一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在治超执法工作中,要继续执行治超“五不准”规定和“十条禁令”等有关纪律,坚持依法治超,切实规范行为。
4.深入宣传,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治超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随着治超工作深入开展,要及时调整宣传重点,继续保持舆论声势,在坚持现有宣传方式的同时,还可通过制作专题片、举办成果展等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5.总结考核,及时进行表彰。全国治超办将制定治超工作总结考核办法,对各地三年集中治超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考核,同时对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对本地治超工作及时进行总结、考核和表彰,形成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的良性运作机制。
二、依法治超,加强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6.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7.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各地可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处设置相应的称重检测装置,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进行检测,并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工作,凭检测单准许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凡经检测确定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8.突出重点,延伸治理范围。加大对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的治理和处罚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治超工作。全国治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分批公布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作为各地路面执法工作的重点。同时,假冒军队、武警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地区,要积极协调军警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以及偷逃国家相关税费等违法行为。
9.全面推进对超载车辆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要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对违法超载运输驾驶人实行记分,大力推进异地交通违法记分信息的转递工作,对记分超过规定的驾驶人依法予以扣留驾驶证、组织学习和考试。
10.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各级公安机关要适当增加治超检测站点的警力,负责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治安秩序,对容易出现聚众闯卡、拒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带车绕行的重点地区,要加强巡逻,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对阻碍执法管理、对执法人员实施人身侵犯、破坏治超站点设施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治超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生产、改装及牌证管理
11.彻底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05年底前公布的在用“大吨小标”车型,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完成“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2006年,除两轴车、罐装车、改装车以及破产、被兼并企业生产的货车外,发展改革委不再公布“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表。对2005年4月1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办发30号文件规定,发展改革委要在公告中撤销相应的车型,车辆生产厂家库存的“大吨小标”车辆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已经销售的,要负责召回或履约接受退货,赔偿购车人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工商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研究制定有关整顿车辆非法改装企业的管理措施及办法,继续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整治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逐步遏制和杜绝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把车辆改装关。同时,为彻底消除现有车辆存在的非法改装现象,从2006年起,各地工商、公安、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可在治超检测站点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活动,配备必要的装备,对发现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拦板、加钢板以及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要强制车辆恢复原状。
13.规范车辆生产管理。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按照国办发3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告管理,并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和整合,同时加强对汽车生产和改装企业的管理,严把车辆生产关。此外,还应尽快制定出台规范有关汽车生产及改装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从生产环节杜绝“大吨小标”以及不符合GB1589-2004和GB7258-2004国家标准的车辆。质检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车辆,要按照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的有关规定,责令汽车厂家召回。
14.加强车辆牌证管理。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国办发30号文件要求,在车辆注册登记环节要严格把关,对与《公告》公布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85-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等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和核发车辆牌证,并将违法生产企业及车辆情况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四、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
15.加强运输装载源头管理。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等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对货主和站场故意放纵车辆超限超载的,要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位于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以各种名义建立起来的货物分装场,也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货源的,要予以整顿或者关闭。2006年,全国治超办将在装载源头管理成效突出的地区组织召开示范工作现场会,以进一步推动源头管理。
16.加强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目前仍然“大吨小标”以及其他不符合GB1589-2004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不得准许其进入运输市场。同时,交通部要商有关部门分批发布《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并出台配套的经济措施,引导货车向多轴化、大型化方向发展,推广厢式货运车辆。
17.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各治超检查站点要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抄报的信息记录,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要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停业学习培训,并重新考试;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要向社会予以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8.制定治超长效机制的有关意见。全国治超办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国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相关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健全治超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强化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各地也要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19.制定《公路保护条例》,完善治超法律法规体系。要加快《公路保护条例》的起草制定工作,促进全国治超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同时,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法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法律法规体系。
20.加快全国治超监控网络建设。以北京至山西大同市方向的公路通道及其沿线的治超检测站为试点,加快治超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力争2006年建成一批标识统一、设施完备、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的治超检测站点,真正建立起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还要加强治超检测站点的管理,结合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要在治超检测站点装备统一的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称重预检系统,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21.从实际出发,开展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在实施货车计重收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确保突出治理效果的前提下,开展收费公路计重收费,通过经济手段,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非法利润。同时,要正确处理好计重收费与治超执法的关系,确保计重收费与治超执法工作互相促进,互动互补,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全路网监控。
9.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九
遂宁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二00九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属中学:
现将《二00九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遂宁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60份)
二00九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市教育年度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继续以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深化课程改革,加强管理,加大对高中教育的督导、视导力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幼儿教育、特殊教育。
1、巩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全市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74%。入园人数达到57000人以上。其中:船山(含三园区)16300人,安居8040人,射洪14500人,蓬溪 10650人,大英7780人。
2、继续推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大的乡镇要创造条件建立中心幼儿园,继续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分等定级工作。开展创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新纲要”精神,开展市、县、乡三级教研工作,重点开展好“园本教研”活动,改变幼儿园小学化教学倾向。各省级示范园要继续指导乡镇中心园工作。
4、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在校学生达到1900人以上。其中船山区400人、射洪县780人、大英县220人、安居区260人、蓬溪县300人。
5、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的规范管理。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特殊教育教学常规的基本要求”,指导特教学校的规范管理;落实保障措施,争取更多的特教专项经费,完善学校设备设施建设,船山、安居应以政府的名义出台发展特殊教育的文件,并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开展中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努力提高特教学校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活动。特殊教育要向学前延伸、向职业教育拓展。
(二)义务阶段教育及“扫盲”。
6、巩固 “两基”成果,不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确保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5%以上。完善“普九”、扫盲资料,做好迎“国检”的相关准备工作。抓好市直属中学和三园区的“两基”工作。
7、以创建“义务教育示范乡镇”为载体,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程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年力争创建4个“义务教育示范乡镇”。船山区、大英县要做好创建省级“义务教育示范县”工作。
8、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和完善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切实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召开全市初中素质教
育现场会,总结、推广我市初中阶段素质教育成果。
9、完善学校校点布局调整,加大对市城区新建和改扩建学校的督促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及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大班额。
10、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办法。
11、完成义务教育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建设、录入工作,确保2009年秋季开校后投入使用。
12、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
(三)高中教育。
13、适度调整普通高中校点布局,控制发展规模,引导普通高中学校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控制在20000人以内。
14、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川教[2007]68号),积极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中升学考试办法。努力完成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校的落实工作,其比例达到招生总数的35%。规范高中学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
15、继续抓好高中会考和高中新学籍管理工作。
16、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准备工作。
17、努力抓好高中毕业班工作。加大对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和部分市级示范高中的督查、视导力度,抓好后期的复习管理工作,狠抓可上面,突击薄弱学科,打好总体战,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重点抓好特优生的培养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努力确保完成2009年的高考目标任务。继续完善对高中教育质量的考核、评估、奖惩办法。
(四)德育工作。
18、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9、加强德育教育研究,不断改进德育工作手段,充实德育内容,切实增强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教育教学全过程育人的要求,将德育有机地融入学科教学中;召开全市德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20、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加强学生国情教育,开展好德育教育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校园拒绝邪教”、“十个一”、“宣传《禁毒法》校园拒绝毒品”、“青少年维权”、法制宣传教育等德育教育系列活动。
21、完善“留守学生之家”的建设,切实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关爱工作,为留守学生快乐留守创造条件。继续做
好全市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结对帮扶工作,关心、关爱贫困留守学生和孤残儿童。
22、做好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工作。
23、加强共青团、少先队队伍建设,抓好学校团队工作。
24、抓好市教育局关工委工作。配合相关关爱团体,做好“十个一”和市直关工委宣讲团的专题宣讲及家庭教育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科(股)自身建设
10.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十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 年,全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按照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将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各个股室部门以及具体工作人员。抓好责任督查和考核,区卫生局将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抓好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追究领导和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例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齐抓共管。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切实可行 的实施意见。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向下属单位长期借用小汽车等问题。
(二)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重申并落实好以下规定:(1)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2)治理违规组织建房和违规住房等问题。(3)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认真查处领导干部招商引资中的违规违纪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并安排部署、督查和考核。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问责制。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强化监督监管,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对各项卫生政策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情况、国家项目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监管。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抓好自查和督查。
四、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强化效能监察
(一)加强机关效能监督。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通过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的问题,切实解决工作作风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能力,提升卫生部门社会形象。
(二)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行政审批“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以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对卫生行政审批和卫生执法的监管,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加强源头防腐,扎实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今年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在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控制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以预警机制建设和权力监控机制建设为重点,在点上深化、面上推广。要以预防和控制为核心,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
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市里出台的《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建立廉政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建立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执导意见》等文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试点单位,探索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实现从源头上治理。
六、坚持纠建并举,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的检查监督根据省和市纪委统一安排,今年要在学习借鉴×市“一日清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医疗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对收费的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要落实行之有效的服务行为规范,坚持实行用药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落实和执行好卫生部已推出的临床路径,避免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年内要与市纠风办配合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通报批评。
(二)全面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监督。今年要把医德考评作为纠风重点工作之一,加大工作力度准备年内召开现场会,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医德考评工作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考评落实到实处,通过抓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弘扬正气。
(三)继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要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制定下发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按照分级
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评议工作。要拓宽评议渠道,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行风热线等监督作用,通过暗访、跟踪调查反馈等各种方式征求意见,有针对性的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强化职工教育。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全体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教育,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通过《×××日报》对 2009 年评选出的全市“白求恩式”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在全系统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行业氛围。
七、加强信访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11.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篇十一
关于印发《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
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局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对照要求,制定对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局2009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服务、调结构、保增长、促发展,以实干的精神、苦干的作风、巧干的理念、能干的形象,全力推进口岸和港口发展新跨越。
二、主要目标
港口生产:确保完成货物吞吐量8000万吨,力争完成9000万吨;确保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6万标箱,力争完成30万标箱;确保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1000万吨,力争完成1100万吨。
港口建设:完成建设投资4.5亿元,新开工和续建码头7个。
港口安全: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年港口作业事故控制在市下达指标范围内。
口岸开放:完成对外开放泊位2个。
作风建设: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不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不发生重大涉外事件。
三、重点工作
1.加快港口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港口项目建设责任制,确保“项目、资金、人员、责任、时限”五落实。切实加强港口重点工程的组织领导。重点抓好大港四期集装箱泊位、二重集团镇江出海口基地码头、扬中港区兴隆作业区一期工程码头、扬中夹江飞达码头、高资港区联合水泥码头、建华管桩码头等工程的建设;加快定易洲锚地、高资海轮锚地、板沙圩锚地、高资河进港航道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扬中夹江航道建设的前期工作。
2.完善港口发展规划。启动“十二五”港口建设规划编制。上半年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年内完成“十二五”建设规划的初稿,提出“十二五”镇江口岸和港口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建设规模、建设重点和实施步骤。进一步完善港口总体规划,完成《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的审批和《高桥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
3.保持港口运营稳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组织港口企业、代理单位、查验机关走访客户、举行镇江港及相关业务推介会,积极组织有效货源。着力建设大港港区铁矿石、龙门港区钢铁、谏壁港区粮食及产成品三个物流交易市场,构筑港口物流平台。做强做大港口物流服务业,引导本市货代和船代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树立品牌效应。积极推进港口、航运、货代、货主之间的合作,建立互为门户与基点的服务体系,进行物流对接、服务对接,共同经营“海进江”和“江出海”的物流通道,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合力共度难关。
4.促进集装箱运输发展。推进集装箱运输向长江中上游地区拓展,加强镇江港区位优势和服务功能的宣传推介,吸引长江中上游港航企业与镇江港建立合资合作机制,开辟集装箱运输航线。推进集装箱运输向内河港口拓展,利用京杭运河苏南段“四改三” 和苏北段“三改二”的机遇,积极开辟南北运河的集装箱航线,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集并运输。建立全市辖区内集装箱进出港区的陆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打造集装箱通关查验的“绿色通道”,提高集装箱运输和通关效率。建立政府集装箱发展激励机制,对为镇江港服务的集装箱运输企业、为镇江港新开辟集装箱航线的船公司、为镇江港集装箱发展作出贡献的代理企业等单位实施奖励,促进集装箱运输发展。
5.强化港口生产安全。抓好源头治理。全面推行港口安全生产和平安创建目标管理,严格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可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审批,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作业标准,研究探索重点货种港口安全作业规范流程。抓好重点整治。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抓好过程控制。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强化人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抓好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逐级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预案的实用性演练检验。
6.推进口岸开放管理。做好镇江口岸开放范围的划定工作,完成大港三期、镇江奇美油仓二期码头对外开放,做好扬中兴隆港、中储粮、二重集团镇江基地码头对外开放的准备和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增加口岸检查机关人员编制的相关工作,缓解镇江口岸查验机关监管任务重与人员紧张的突出矛盾。加强镇江口岸开放码头的管理和考核,积极协调和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做好电子口岸推广应用的协调工作,做好与江苏电子口岸对接的准备。
7.提升港口管理水平。行业管理标准化,建立完善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经营、港口安全、港口统计等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行政管理规范化,重点要规范机关工作秩序、执法工作秩序和考评工作程序。系统管理集约化,整合行政资源、政策资源、信息资源,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整合优化条块工作环节,逐步建立纵向指导有力、横向协作紧密、上下沟通快捷的口岸协作机制。日常管理动态化,继续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监管、港口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规范港建费征收、港口行政执法检查、推进港口节能减排、港口普查等专项活动,建立港口管理的长效机制。
8.建立港口安保体系。深入开展“平安港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平安港口”创建范围,继续探索创建的有效形式和途径,积极发挥两级创建领导小组的作用,督促指导各港口企业做好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偷渡走私行为、无病虫疫情入境、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四无”目标。强化港口安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落实《全港保安计划》,落实各级港口安保工作责任,组织开展保安演习和保安训练,开展以静态核验、动态核验和岗位核验相结合的《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验,不断提升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水平和层次。
9.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港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好《江苏省港口条例》。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开展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切实落实港口行政许可规范,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规则,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加大事前许可和事后监管力度,开展港口规划执行、岸线使用、建设、经营及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港。
10.优化港口发展环境。积极研究加快镇江港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口岸各项政策。做好外轮临时停靠、“一船一议”靠泊的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服务好港口生产;做好港口项目的招商引资、前期推进和跟进服务工作,服务好项目建设;建立企业联系走访制度,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评比,扎扎实实为企业办实事,服务好企业生产经营。
1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加快推进干部交流,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制度,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分析查找制约镇江港口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与突出问题,制定应对措施,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学习培训,逐步建立一支能满足快速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求真务实的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和服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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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11-27
关于印发本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06-10
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印发《江西省2011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08-21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08-07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农发〔2011〕289号10-02
关于印发《2011年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定稿09-30
关于印发《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11-25
关于印发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07-23
【工商】关于印发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11-11
关于印发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的通知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