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共12篇)(共12篇)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篇一
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措施
摘要:近些年来,非煤矿山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国家因此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以此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水平。非煤矿山指开采金属矿石等矿山和尾矿库,与煤矿山相比较,非煤矿区不存在瓦斯爆炸事故,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但是在实际非煤矿山的开采中,还是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造成煤矿事故接连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水平,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本文主要对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措施进行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非煤矿区;安全监管水平;措施
现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而解决非煤矿山事故问题的重点在于预防,就需要不断提升其中的安全监管水平。非煤矿山是指对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石油化工原料等材料进行开采,但是一般位于矿山和尾矿库中,经常使用三种开采方法对矿石进行开采,即:空场;充填;崩落。本文将针对非煤矿山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提出安全监管水平的解决措施,以此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率,提升非煤矿山开采的安全性。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存在的问题
非煤矿山存在安全隐患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安全监管水平水平低,安全生产意识不高及安全监管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率越来越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
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是煤矿工作开展的保障,如果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就会存在安全隐患,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发展造成影响。其主要体现为三方面的内容,即:非煤矿山企业不能够执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流程,容易出现错误指挥、错误操作的现象[1];资金利用不合理,造成设备更新较慢,工作环境较差,生产安全没有保障;容易出现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的情况,不按照相关规程进行规范的开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非煤矿山企业技术落后,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较差
科学技术的更新速度较快,新技术的出现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工作和保障安全,但是由于大部分非煤矿山的开采投资较小,就没有相应的生产和开采技术,导致其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进行非煤矿山开采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2],安全意识较差,在工作中经常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三)非煤矿山企业制度不完善
非煤矿山企业的制度是企业以及工作人员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如果制度不完善,就会造成开采处于一个无序的过程,容易出现胡乱开采或者胡乱挖掘的现象[3],不利于非煤矿山企业的发展,同时还会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也存在生产技术的影响,没有先进生产技术的保障,无法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制度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四)企业内部安全监管部门设置不完善
监管部门是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工作顺利的开展,但是由于我国存在的非煤矿山数量较多及规模普遍不大,致使企业内部监管部门的设置和实际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工作不相适应,对开采的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因为没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从而安全生产事故率得不到有效降低。
二、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措施
为了有效降低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率,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提出了以下四方面的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责任的落实
为了解决非煤矿山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制度并实施安全的生产制度,确保生产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是非煤矿山发展的前提和重点,明确其中的责任,即将责任层层落实,在非煤矿山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其能够认真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督促其他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开展工作。
(二)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非煤矿山企业是进行矿石开采的企业,开采矿石是为了获取经济效益,为了确保开采过程顺利,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4],就需要制定合适的管理制度,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即对非煤矿山地区进行统一管理,合理开采,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生产,确保生产有序进行,从而避免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经济效益。
(三)规范有序的开采,规避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开采工作的重点不只是进行矿石的开采,还需要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及时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将规避安全隐患的工作和开采矿石的工作提升到同一高度,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管的力度,降低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风险和事故率
减少安全事故,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最根本的就是实施监管措施,对非煤矿山企业工作的各个流程进行监管,设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增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技能,避免非煤矿山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比如:设备落后存在的问题;技术更新的问题等。以此增强非煤矿山企业工作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完善其中的安全监管水平,降低非煤矿山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从而促进非煤矿企业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浩燃,陈绍清,刘光才等.非煤矿山监管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15(z1):41-44.[2]郭忠林,郑志琴.依托科学技术,提高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J].铜业工程,2010,(1):13-15.[3]邹延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政策研究――以河南省信阳市为例[D].华中师范大学,2010.[4]刘晓峰,赵目良,关守军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探索与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13).作者简介:高金丽(1981-),女 籍贯:云南陆良,本科,单位:陆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称:中级,研究方向:矿山安全技术。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篇二
科研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市密云县巨各庄镇, 基地建设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承担, 占地244亩, 由中央财政安排投资5.28亿元, 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 (2011-2015) 》重点建设项目。杨元元副局长首先检查了非煤矿山安全科研实验基地的试运行情况, 与现场实验的科研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并详细了解了相关实验室的实验功能。随后听取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吴宗之关于国家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和非煤矿山安全科研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的汇报, 并到基建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
杨元元副局长对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进展情况给予充分的肯定, 同时对基地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优化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杨元元副局长指出,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要在分析近年来国内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基础上, 进一步优化实验项目设计, 提高科研基地室外和大型原位试验能力, 要抓紧推进, 全力建成一个对中国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促进作用的实验基地。杨元元副局长要求,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就要超前谋划, 做好基地运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培养工作, 做好设备选型和使用等准备工作, 要根据不同实验项目的特点和安全风险, 在设计阶段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规划设计工作。
杨元元副局长同时强调, 当前科研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还比较多, 希望规划科技司等相关司局、单位要大力支持, 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 确保基地如期建设完成并尽早发挥作用。
3.福鼎非煤矿山6项措施强化监管 篇三
1、抓整合促规模开采。我市原有各类小矿山,特别是小采石场存在一证多家开采或一个开采面多证开采的现象严重,业主往往投资10多万元,雇用10余人围绕着一、两台粉碎机进行开采加工,投入严重不足,根本无法达到规模和规范开采。同时,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技术水平低下,安全隐患严重。不是分阶段自上而下开采,台阶高度有的竟达80多米,坡面角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绝大多数为底部掏采,爆破员违规施爆,掏洞爆破或炸出伞檐,经常造成坍塌和滑坡事故。针对以上情况,我市安监、国土、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紧密联合,对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场进行整合,指导企业采取股分、合伙方式,做到一个开采面、一家一证,扩大了规模,增加了安全投入,淘汰、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矿山、小采石场,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2、积极抓好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做到相关人员100%持证上岗,从而提高了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3、对新建矿山、采石场从源头上加强监管,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坚持做到统一规划、科学布点、合理开采。对拟建矿山、采石场的资源储备、矿址选择、矿区范围、矿体结构、地质安全和开采年限等进行初步勘察和论证,坚决杜绝由村与业主协商确定采石场的开采点现象;
(2)规定投资规模起点;
(3)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的“三同时”汇定,开采规划设计的安全设施要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投产前须经过安全验收;
(4)采矿权获得后,业主要按规定付清征地及赔偿费用,以减少村乱收费现象,降低矿山、采石场的开采和生产成本。
4、对整合保留的矿山、采石场进行100%安全评估,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矿山企业实施分类指导,使其安全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素质明显改观,防御能力明显增加,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起着重要作用。
5、引导各类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矿山企业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迈进。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篇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明电〔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1年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龙头锰矿违规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辆混装硝铵炸药和电雷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3人下落不明;同日,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云南晨东鸣工贸有限公司采石场在停产期间清理作业现场时,发生边坡坍塌事故,死亡4人。
上述两起较大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和非煤矿山企业仍然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违规违章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与监督,有效预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管理。地下矿山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提升和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严防坠罐和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要重点加强高陡边坡的安全管理,严禁不分台阶的“一面墙”开采和掏
底崩落开采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开采方式。要加强对下游有重要设施和人员集聚的尾矿库的安全巡查,完善库区排洪排渗系统,防止尾矿库溃坝。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尤其要强化现场管理。同时,要强化“打非治违”,狠反“三违”现象。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尤其是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各类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行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处于受控状态,杜绝流入非法渠道。要继续推广专业爆破队伍一体化服务方式,使中小型非煤矿山做到民用爆炸物品“零储存”,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一律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停产后恢复生产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地下矿山未对提升、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五、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节假日安全值守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制定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安全保障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将预案中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预案,科学、有力、有效施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扩大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篇五
这次会议是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安监局长会议和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2009年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全力做好 “安全生产年
”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我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局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要求集中精力把会议开好。下面,我就2008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任务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2008年安全监管工作成绩显著。
2008年,全市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这一中心任务,围绕打好“五个战役”,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着力抓好采空区治理、尾矿库整治、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确保了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08年,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建材行业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冶金行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行业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5人,连续多年无重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去年,我们主要做了下以几项工作。
(一)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换证工作进展顺利。去年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集中复审换证年,各县(市)区安监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根据省局制定下发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把关,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了对重点矿山的审查。各地将延期换证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群众进行隐患举报的,进行严格审查。二是对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对提升设备没有经过检测,没有实行机械通风以及风速、风质、风量没有进行检测或经检测不符合规程要求,采空区没有监控和治理措施,不予办理延期手续。三是严把直接延期的条件,五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予办理直接延期手续,缺一不可。四是严格许可证的发放、注销、吊销、撤销等程序,加强对发证程序和档案的管理。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发放时,我们邀请有关专家,深入企业,全面查阅有关资料,认真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发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了现场管理,提高了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二)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为切实抓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督控制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局党组的统一要求,3月上旬,我们将节后恢复生产检查、省政府隐患排查“五个战役”活动和“两会”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三项工作相结合,聘请相关方面专家对30余家井下矿山和10余家冶金、有色企业进行了有重点的“拉网式”大检查,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40份,排查出隐患97条,由专家进行了现场的讲评,并帮助企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治制度、方案、措施,全部隐患都得到了及时的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4月中旬,国务院下发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通知》后,省市两级领导非常重视,都做了重要的批示,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冶金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通知》(济安监函字[2008]49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我们聘请矿山、冶金方面的专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查记录、查现场等形式,深入每个地下矿山和冶金有色企业的现场,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0余份,排查出隐患109条,监督、督促企业不断加大整改整治的力度和进度,所有隐患都得到了有效整改。5月下旬,根据省局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汛期前的水害防治工作,我们配合省局检查组对我市6家地质条件复杂矿井及受水患威胁矿井进行了一次诊断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在8月上旬,为确保安全“奥运”,根据上级要求,市局立即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奥运”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紧急通知》(济安办发[2008]24号),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我们根据全市冶金、有色行业的特点,结合省政府“第三战役”工作要求和安排,聘请专家,深入冶金、有色行业的重点企业,逐个岗位、逐个部位、逐项制度、逐个细节的进行检查,帮助督促企业排查隐患和不足,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5份,排查出隐患120余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98%的隐患都得到了有效整改,所有危险源全部处在有效监控中。由于措施得当,监管得力,从而有效的保证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提
升了企业的本质安全。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去年以来,我们根据所监管行业的特点,扭住重点难点不放松,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此类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管力度,结合省政府“五个战役”工作安排,有针对性的强化对所属重点行业的检查次数,帮助督促企业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切实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制定完善危险源监控
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别是山西临汾“
8、7尾矿库溃坝事故”发生后,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明电[2008]35号电报精神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认真吸取临汾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确保我市范围内的尾矿库、灰渣库安全运行,市局聘请有关尾矿库专家对我市辖区内的济南钢城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黄台发电厂、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华电章丘发电厂等四家企业的尾矿库、灰渣库进行了全面检查。这次大检查活动以现场检查为重点,在听取企业汇报的基础上详细查阅了灰渣库技术档案建设、安全检查记录、水位变化和坝体位移监测、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等安全管理资料。共发现问题和隐患近20余条,下达了4份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完毕。为确保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得以整改,我们根据检查情况汇总专家意见下发了《关于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济安监发[2008]58号),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剖析,并提出了16条合理化建议。平阴、章丘、市中安监局要求辖区内的相关尾矿库、灰渣库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监控措施和值班、带班制度,规定期限整改隐患,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病库现场的管理,从而确保了尾矿库、灰渣库的安全运行。
(四)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在07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基础上(截止2007年年底我市已有108家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07家,铸造企业家),为确保08全市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和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省局要求,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冶金、建材行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重新规划了今年的工作目标,为此,我们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市非煤矿山、冶金、有色、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安全标准化的工作情况,对08年的标准化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平阴县、长清区安监局、济钢集团总公司、山东山水水泥集团、平阴铝业根据国家和省局制订下发的非煤矿山、水泥和电解铝等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管理办法,普遍加大了工作力度,精心选择典型,及时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督促,严格考核验收,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08全市共有5家冶金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钢厂、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炼钢厂、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铁厂、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有1家涉铝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肥矿集团平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有4家水泥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济南创新水泥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山东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有84家非煤矿山达到三级标准化。通过强化安全监管和安全标准化推广工作的有机结合,企业进一步提高了主体责任意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资金的投入、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等各方面基础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从而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实现由治标向治本的转变。
(五)石油天然气企业监管扎实有效。一是认真开展对输油气管道违法占压物的清理工作。对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进行清理,是国家总局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工作涉及的部门多、难度大、责任重。在市安委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历城区安监局和章丘市安监局做了大量工作,深入现场,摸清底数,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和配合,对省级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的2处违章占压物的现实状况积极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在取得当地政府支持的情况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成立了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分别投入了490余万元和460余万元资金,经过紧张施工,现2处违章占压隐患治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认真开展石油企业安全检查。济阳县、商河县安监局,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的要求,会同石油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对辖区内的油气集输联合站场、钻井等场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并消除了一些现场及管理方面的隐患和问题,促进了石油企业安全生产。
总结08年的工作,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进展顺利,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在过去的一年里,各级安监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同志们,都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我代表市安监局对大家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对市安监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8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2008年,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和建材及相关联系行业连续发生事故10起,造成12人死亡。特别是12月22日,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发生坍塌事故,造成 3人死亡,6人受伤,这些事故的发生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二是我市非煤矿山数量偏多、规模较小、经营粗放、安全基础比较薄弱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三是各矿山企业在采掘、机电、通风、防治水、防灭火、图纸资料、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及现场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四是冶金、有色、水泥建材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还不够深入。五是部分安监部门和企业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区)安监局对标准化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部分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存在“标准化工作无所谓,达标不达标一个样”的错误认识。我们工作人员带领专家到一个露天采石厂进行三级标准化审查,询问矿长,他不清楚我们是来做什么的,对标准化工作更是“一问三不知”;还有的水泥企业,总是强调企业的困难,不舍得安全投入,影响了全市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六是还有一处省局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济钢10万立方米煤气柜的安全隐患)没有彻底整改完毕。
二、乘势而上,锐意进取,扎实做好09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市作为十一运会主办城市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2009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 “安全生产年”这个工作中心与重点,全面的展开工作。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总抓手,通过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加强企业基础工作,推广科技兴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监督检查,实现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源头管理。抓好源头管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今年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严格发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控制新上小型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回头看”活动,对已发证的矿山企业,对照发证标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确保发证程序和标准符合规定,进一步提高发证质量。对于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延期换证的,严格审查生产规模,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予受理。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推广资源整合,促进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和机械化生产,继续关闭一批规模小、条件差的矿山。二是全面开展设备检测检验。加快地下矿山重点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加大地下开采矿山提升运输、通风防尘、电气设备、防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的安全投入,重点治理地下矿山水患,全面推进科技进步。三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查制度,对于新建、扩建及资源整合后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及时组织专家,认真做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四是继续完善重点乡镇(办事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专业协会的建设,直接面向矿山企业,融管理、服务、咨询等为一体,科学、合理、充分的配足专业技术人员,从现场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到督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实行一条龙服务,切实担负起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咨询、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生产活动,是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我们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非煤矿山方面,对取得采矿许可证,没有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就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施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并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发现没有办理采矿许可手续而进行施工及生产的,及时移交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在明确“打非”职责的基础上,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行为的合力。冶金、建材、有色等行业,凡《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以来,投入生产或施工的建设项目,没有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的,责令停止生产和施工,限期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二是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抓手,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以防止透水淹井和大面积冒顶事故为重点,尾矿库以下游存在人员的四等以上尾矿库以及病险库为重点,采石场以爆破和边坡管理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真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分级负责管理。拟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检查、筛选的方式,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对各级确定的重大隐患下达整改指令,跟踪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强化执法监察活动。各级安监部门监察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近年来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做好攻坚工作。一是围绕“安全生产年”和省政府提出的“春夏秋冬四个战役”活动开展好隐患治理工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门有针对性的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抓好“汛期”、“全运会”、“黄金周”等政治敏感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继续深化尾矿库专项整治。针对去年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抓好督办工作。对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仍在使用的尾矿库,一律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办理的,提请政府坚决予以关闭。根据国家局的要求,所有三级以上尾矿库都要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在汛期到来之前,各级要组织专家对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度汛。三是继续开展地下矿山通风专项整治。所有地下开采矿山,必须实行机械通风,要重点完善风门、风窗等配套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科学合理。对于没有形成通风系统的作业地点,必须安装局部通风机。对作业地点的风量、风质等要定期检测,确保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四是开展冶金、建材、有色等行业高温窑炉和煤气的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加强对高温金属液体吊装、运输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高温灼烫事故。督促企业开展对煤气生产、管道运输及使用环节的整治,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要求,开展设备检测检验,配足配齐一氧化碳气体报警器,强化职工培训,完善作业规程,加强现场管理。五是加快省局挂牌督办的济钢10万立方米煤气柜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进一步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标准化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根据国家总局的部署,对非煤矿山采取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方法。在大型矿山,全面实施2007年颁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选择2家单位进行试点;对于中小型非煤矿山,以贯彻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设意见为抓手,按照“开采正规、系统完善、工艺达标、作业规范”的要求,加强整改提升。对于中小型非煤矿山,继续按照2005年国家局颁布的标准,开展达标活动,争取年底前全部达标,对于已达标的三级标准化非煤矿山企业要继续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强化软、硬件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市局将根据情况选择安全基础条件好的企业晋级二级标准化达标活动。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凡是在2010年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冶金、水泥、有色等行业,继续扩大试点,力争使全部的冶金、水泥、有色企业达标。
(五)继续深化非煤矿山整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继续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2009年专项整治重点矿种以伴生煤粘土矿、粘土矿、铁矿、采石场为重点;重点区域以章丘市的地下矿山和采石场为重点,长清区、历城区的采石场和铁矿为重点,平阴县的采石场为重点。工作重点:一方面以遏制事故多发为出发点,开展小型采石场现场整治和管理攻坚活动。一是对自下而上、掏底崩落等开采方法和工艺以及台阶高度和坡度不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立即停产整顿。二是规范饰面石材矿山开采。对不符合规程要求开采的,要全面进行整顿。三是加强现场管理。爆破或装岩前,必须对边坡、爆破安全距离以及浮石和伞檐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符合安全规程后方可作业。爆破作业现场要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四是加强露天采石场安全基础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现场采掘施工图、剖面图等图纸资料和安全档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责任制、隐患整治、教育培训、防护用品配置、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要岗位重要人员持证上岗等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增强抗灾能力和本质安全程度。五是加大对办公场所、重点场所地面建设的投入,彻底改变采石场脏、乱、差的面貌,将企业建成环境优美的绿色矿山。
另一方面以完善地下开采矿山生产条件为出发点,开展完善通风、提升、排水系统等攻坚活动。一是年底前地下非煤矿山都要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完成通风系统检测检验。对存在瓦斯、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伴生煤矿井,要求全面实施瓦斯等有害气体实时在线监测,实现对瓦斯危害的可靠预防预警。二是加快地下开采矿山提升系统的更新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提人绞车后备保护器的配装使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是做好防治水工作。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水文地质资料复杂,矿区范围内有古井、老空区,受地表水或地下水威胁以及排水系统不完善或排水能力不足的矿山,要认真做好矿井水害定期排查治理、超前探放水工作,加强矿山防治水技术管理和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完善井下排水系统,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对水文地质复杂矿山排水系统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检测。四是以科技助推安全标准化工作,以安全标准化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矿山企业要以增强安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新的战略基点,大力提升企业安全装备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建设本质安全型矿山。
(六)抓好重点环节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是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事故损失的重要一环。今年汛期前,所有地下开采矿山都要按照省局要求开展一次以停产撤人为主要内容的预案演练活动,这次活动要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完善通讯系统。井下所有人员作业地点,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通讯设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现场人员能及时报告,井上有关救援指令能迅速传达到作业地点。二是加强职工培训。督促企业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作业地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使一线职工真正了解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预防措施,真正掌握险情发生后的避灾路线和施救援措施。各个地下矿山都要把撤人演练活动的计划和方案报到市局来,届时,市局将赴有关企业,对开展撤人演练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分析演练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指导演练活动深入开展。其他相关行业,要以防止高温灼烫和煤气中毒事故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演练活动,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建立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是减少同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索建立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一是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及时下达重大事故整改指令,督促各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二是对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各县(市)区都要召开分析评议会议,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原因的分析、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采取的防范措施等进行讨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对近几年发生的较大事故,从类型、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研究制定相关措施。针对近几年水泥企业在清仓过程中连续发生较大事故,制定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检查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全面开展水泥企业清仓作业安全检查活动,对全市所有水泥企业的成品和半成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其它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有针对性的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监管工作。二是抓好铸造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有针对性的做好冶金、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的“三同时”工作。四是做好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6.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篇六
安监总管一〔2017〕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一要重点整治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行为,对未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罚;对整改无望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二要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线索和案件移交机制。三要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整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专项行动,对习惯性违章、盲从性违章等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导致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的严厉追究责任。
二、着力整治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一要摸清尾矿库“头顶库”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指导尾矿库企业选择隐患治理、升级改造、闭库及销库、尾矿综合利用和搬迁下游居民等方式开展综合治理,做到“一库一册”和“一库一策”;要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地下矿山采空区规模和分布状况,建立采空区基础档案,督促指导地下矿山企业选择充填法、崩落法、封闭法、搬迁居民等方式开展采空区综合治理。二要采取措施加快尾矿库“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进度,积极推进生产运行的“头顶库”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推动建立“头顶库”预警和应急救援联防联动机制,2017年底前要全面消除“头顶库”中的病库,进一步提升“头顶库”安全保障能力。三要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及时消除采空区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生产过程形成的采空区,严防产生新的采空区事故隐患,2017年底前要消除大面积连片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下方的采空区事故隐患。四要加大保护生命工程实施力度,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足额配套落实相应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设计方案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三、着力整治六类事故隐患。一要针对防范中毒窒息事故,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对未按照要求配备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二要针对防范火灾事故,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发生事故后严禁盲目施救,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上限处罚。三要针对防范透水事故,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等水害防治制度;在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四要针对防范坠罐跑车事故,加强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严格按规定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乘载人数30人及以上的提升罐笼必须将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提升用钢丝绳除外)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报告报送安全监管部门。五要针对防范冒顶片帮事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要严格按照设计开采,及时处理采空区,确保矿房、矿柱参数符合要求。六要针对防范边坡坍塌事故,严格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并确保道路上山,严禁“一面墙”开采;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必须进行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四、着力推动矿山整合技改和整顿升级。一要积极主动提请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减少非煤矿山数量,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二要联合有关部门,对缺乏技术、人才、资金及无能力整改隐患的矿山,以及受采空区、水害威胁严重的矿山,要依法予以关闭淘汰,对资源接近枯竭的老旧矿山,鼓励其关闭退出。三要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合理配置矿业权,严防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大矿小开,以及一个采矿证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等无序开采。四要推动扩大金属非金属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矿种范围,进一步提高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五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仍在使用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落后设备设施的企业要立即停产,限期整改,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落后任务。
五、着力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依法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停产停建矿山工作程序,全面掌握停产停建矿山状况,严格执行停产停建非煤矿山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制度。二是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要将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计划,督促企业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停产停建期间所有不封闭井口必须安排专人值守,对停止运营的尾矿库,要强化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三是停产停建期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延期的,必须依法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或接到举报企业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四是加强对复产复工矿山的安全检查,严把复产复工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对复工复产无望和扭亏无望的矿山,要引导企业主动关闭退出。
六、着力加大对与煤共(伴)生矿山的监督检查力度。一要积极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以非煤矿山企业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资源的矿山,超层越界盗采煤炭资源的矿山,以及将煤矿企业改头换面为非煤矿山企业逃避煤矿整顿关闭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二要加大对与煤共(伴)生矿山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上限处罚,对经整改仍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要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三要严格与煤共(伴)生矿山的准入门槛,对开采矿种中有煤炭资源,但达不到当地煤矿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安全许可。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检查和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水平,持续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作出新的贡献。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每季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并每半年进行总结通报。
7.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篇七
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从2007年1月1日起, 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制度;2008年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08) 对安全生产费用的处理作出的新规定, 下发了《关于做好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报工作的通知》;2009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安全费用会计处理作了修改;财企[2012]16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制定并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二、安全生产费用政策变化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1) 2008年前的会计处理
(1) 非煤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时, 按照原矿石产量和计提标准直接计入当期生产成本, 计提时直接影响到当期的损益。
(2) 使用安全费用时, 形成固定资产的, 一次性全额计提累计折旧以后使用时不再计提折旧, 并冲减长期应付款;形成费用的, 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
(2)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2008) 》中的具体要求的会计处理
(1) 非煤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时, 按照原矿成本和计提的标准在权益类科目“盈余公积”中反映, 不计入成本科目, 计入“利润分配”科目。
(2) 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费用, 每年应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来影响当期的损益。
(3)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文的规定
(1) 非煤矿山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 按照原矿石成本产量和计提标准,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同时在权益类科目“专项储备”科目反映。
(2) 非煤矿山企业使用安全费用时, 属于资本性支出的, 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 形成固定资产的冲减专项储备, 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项固定资产以后不再计提折旧。
三、安全生产费用政策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最新核算规定是将提取的安全费用从成本中列支改为“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使企业的负债减少, 净值产增加, 更能真实的反映企业账面资产, 更科学地反映当期的安全费用、维简费支出对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解决了原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结余过大而带来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费用政策变化对会计利润的影响
原会计处理方法规定, 安全费用计提可全额计入成本, 而新会计处理方法规定, 只能够根据实际使用计入成本, 降低了计提额度调整的随意性:其次原处理方法中固定资产入账时, 需一次性将累计折旧全额计提, 今后使用时不在计提, 而新处理方法规定固定资产将按年限计提, 对应科目“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处理方法与企业正常构建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计提方法完全一致, 且计提数与当其收益相匹配。显而易见, 该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大大降低了企业当期调控利润的空间。但, 跨期间调整利润的主动性仍旧存在。
五、安全生产费用政策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原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新办法删除了[2004]119号文第七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规定, 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 应当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 第一条规定处理, 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所收益性支出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当计入有关资本成本, 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可在税前扣除。因此会产生处理变更后产生了“应纳税所得额”与“所得税费用”差额, 从而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 企业实际的所得税与会计变更前相同。
六、安全生产费用政策变化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
财企[2012]16号文明确规定:非煤矿山安全费的提取办法是, 露天开采每吨矿石提取标准2元/吨, 地下矿石开采提取标准4元/吨;新增了尾矿库按入库量计提安全费用, 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矿渣按1.0元计提, 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矿渣按照1.5元计提, 且闭库尾矿库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年提取标准为5万元, 库容100万吨以下的尾矿库年提取标准为3万元。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不好, 金属行业市场低迷, 产品价格偏低, 企业回款困难, 应收账款回收率明显偏低, 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的变化对安全资金的投入产生很大的压力。
七、安全生成费用会计核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建议
鉴于安全费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非煤矿山企业发挥了关键作用,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保证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 使安全生产的核算与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完善和改进。
1. 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办法给予补充规定, 出台规范文件, 要
求企业按照规定计提安全生产储备费用, 进一步出台相关会计规范, 明确规定其他与安全生产无关的费用不得挤占计提的安全生产专项储备, 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足够的资金。
2. 同时出台与新办法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明确在执行新的核算办
法时, 允许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大于实际支出的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在税收政策导向上, 鼓励企业按照标准计提安全费用, 使其在产量下降或效益不佳时, 能够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或者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设备允许采用加速折旧等办法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3. 非煤矿山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建立专户管理, 按照最新
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资金, 年度余额结转下月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支部分按正常成本渠道列支。
4.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 并按规定使用, 在年度财务报告中, 公司应当披露安全费用计提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s) ,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8.[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s) ,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8.
8.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篇八
今年来,翔安区非煤矿山企业不断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进一步加大了安全技术投入:先后投入5000余万元,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施,逐步采取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改善了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
采石场老板苏梅福告诉笔者,今年矿区所有采石场的卸料斗都进行了设备改进,将卸料斗加大、加宽,增加了钢板护栏的高度,防止石头倾卸到卸料斗时喷出,大大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
不仅是设备的更新改造,截至目前,矿区企业已经投入1600余万元,新增加8台挖掘机,5台装载车,大规模维修更新场内运输车辆,从挖掘、破碎到运输全部由机械代替,切实降低作业时的机械故障率,降低了工人们的作业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不用炸药 采石如切豆腐
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的同时,今年翔安区非煤矿山企业还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传统的开山采石都要用到黑火药,然而,翔安区内厝镇鸿山村小光山的采石场引进了大型湿式切石机,不用火药也可采石作业。
日前,笔者来到位于翔安区内厝镇鸿山村的山采石场,只见在水平的采石作业面上横卧着两条铁轨,一台切石机横卧在铁轨上,直径近两米的圆盘锯飞速旋转,在铁轨的引导下,十几分钟内,圆盘锯便将近百米的石头像切豆腐一样切成一条一条的。而在已经切开的石头上,几名工人拿着铁锥将石条敲成一块一块的,工人开着铲车就直接将石头运走。在现场,记者并没有看到传统采石作业炸石用的黑火药,工人也只有七八个。
据苏梅福介绍,这套采石设备是他今年新购进的,包括圆盘锯、轨道、变压器、空压器和铲车等。使用这套设备后,一条生产线原来需要10多个工人,如今只要2个工人辅助操作即可采石,省时又省力,最大程度上降低了操作者的劳动强度。“除此之外,切石机采石还存在着许多优点。”苏梅福介绍,一个是安全性高,切石机露天生产作业,不需雷管炸药,保证了场地和人员的安全。其次是污染少。采石机采用湿式作业,水流从锯板边喷出后直达锯盘和料石,如快刀切豆腐,料石无破碎,且石渣少,粉尘少,无烟雾。传统石材开采法历经爆破,产生大量烟雾粉尘及石渣,造成环境污染。第三就是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切石机直接在矿体岩石中锯切,成品率达90%以上,而传统的采石法使用热切割结合炸药爆破,成品率只有30%-50%。不仅如此,开采的石材质量也高,切石机不用爆破,料石不受振动破坏,石材的整体质量大大提高。
今年以来,小光山六家非煤矿山企业逐步推行“零炸药”机械化作业的安全管理新模式,投入1000余万元购置8台大型切石机械,切实提高了机械化开采水平。
矿区进场道路变化大
笔者还看到,绕过村庄进入矿区的道路在春节前已经硬化完毕,有效地解决了之前非煤矿山矿区道路未经规划,比较混乱,负荷重、扬尘污染严重、矿区车辆行车不够安全等问题,还村民一个出行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矿山进场道路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就是改造得更安全、更合理、更科学。”本次主要整改了部分矿山道路坡度过陡,临崖、临水高落差地段设置了防护挡墙,汽车运输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还做了弯道的预留路段,使运输行驶更安全。
“我要安全”强化安全意识
今年翔安区多家企业共投入了100多万元购买劳保用品:企业每个月必发口罩、手套、胶鞋等劳保用品,要求所有现场作业的矿工必须穿戴安全帽、手套、胶鞋、口罩等相关劳保用品,并及时对没有穿戴的矿工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企业狠抓矿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建设。聘请矿山安全管理专家授课,切实落实三级培训,加强新员工培训、复工开工培训、场内作业专项培训等。一企业安全员说,就连在吃饭的时候也要强调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目的就是要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切实提高矿工们的安全意识。”
据了解,翔安区安监局还将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工艺推广使用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推进企业生产安全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化安全水平,确保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9.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九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监管,全力促进生产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与各非煤矿山(非煤矿山包括各类采石场、采沙场和取土场)企业、作业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责任及要求
1、严格按照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方案施工,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严格设计实施爆破作业(无峒室爆破作业)。
2、尾矿库按资质单位设计建筑施工,且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完备,不超库容,证书齐全,不超设计排放,坝下居民搬迁到位。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投入足额的安全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定岗、定员、定职责,并做好监督落实。聘请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露天不少于40小时。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以包代管,工人全部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
4、落实使用民爆物品的各个环节、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购买、领用、发放等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运输、仓储设施建设、严格入、出库检查登记与储存、保管、看护制度,储存仓库、人防、犬防、技防措施到位。健全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民用爆破器材丢失、被盗。
5、特种设备受检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7、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完成情况、事故处理、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逐个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报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各一份。
玉津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10.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 篇十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9日省、州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检查有关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
xxx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公司矿区的安全稳定,于6月10日xxx带领安全检查小组对矿区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使公司在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中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会议中的安排和部署,公司领导小组在矿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炸药库、水井湾、榨房沟、锌点、选厂、尾渣堆放场、钻井队等重点进行了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排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在遇到不能现场排除隐患的,则由公司领导组对该管辖负责人下达整改责任书,严格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对整改后的隐患部位仍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责令从新整改。
三、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以李鑫董事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组
长:x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
四、安全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已进行了现场整改,情况如下:
1、榨房沟拦砂坝坝堤稳固,无崩塌、溃坝现象。
2、尾渣堆放场坝堤稳固,无泄漏、崩塌、滑坡、溃坝现象。
3、锌点矿区拦砂坝无泄漏、溃坝现象。
4、玉皇庙滑坡体监测无异动,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无演练。
5、榨房沟上方通乡油路堆积很多浮土,易形成局部泥石流,可能造成下方百姓遭受损失,现目前无法治理。
6、对白水河流域可能形成堰塞湖,公司已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县经信局形成网络互动。做到实时监测,及时上报。
通过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责令限期整改,复查,并对整改的隐患进行自评,如仍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要求,再整改,直至符合为止,以确保安全无隐患。
QQ:329135471
晓梅
x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篇十一
生态补偿机制是根据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 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 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的环境经济政策。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都明确提出, 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是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 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 将成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 继“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八项环境基本制度外的又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2007年, 国家批准山西省成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省份, 为确保煤炭开采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 推出了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开展了煤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实施以来, 已批准实施了近300个煤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这对于山西省煤炭资源城市转型有重要意义[1,2,3]。同时, 山西不仅仅是煤炭资源大省, 非煤矿产资源也极为丰富, 多种非煤矿产资源的储量及开采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然而, 山西作为非煤矿产资源丰富的省份, 在非煤矿产资源大量开发的同时, 没有形成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 非煤矿山开采的生态环保欠账日益累积, 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 健全和完善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对保障山西省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有重要意义。
1 矿山生态补偿机制
1.1 非煤矿产资源现状
山西是中国的重要能源基地, 矿产资源丰富, 种类繁多且分布范围广, 从品种到储量在全国都占重要地位。目前已发现矿产105种, 已利用的矿产67种, 矿点及矿化点达3 000余处[4]。其中, 铝、耐火粘土、铁矾土、沸石及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储量居全国之首, 镁盐、芒硝、金红石、钾长石等储量位列全国前列, 铁矿资源储量占全国的4.61%, 位居第四。
山西省矿产资源储量丰富, 还体现出在全省分布相对集中的特点, 其中, 占全省90%以上的铁矿资源储量分布在五台山和吕梁山区, 石膏均分布在北纬38°以南的太原—襄汾和潞城一带, 占全省95%以上的铜矿储量集中分布在中条山区, 芒硝、镁盐和盐矿全部分布在运城盐湖, 锰、石墨、银、沸石等矿产分布在晋北阳高、灵丘、大同、浑源一带。
1.2 非煤矿山生态补偿设计体系
为健全和完善山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 加快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 保障山西省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恢复, 研究提出了非煤矿山生态补偿从规划编制———方案确定———行政审批———工程设计———验收管理等一整套制度体系。规划编制要求市县两级政府主导开展全行政范围内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 同时, 各矿山企业应制定本企业矿山治理恢复方案, 在方案中应明确治理工程、资金渠道等任务, 在此基础上, 环保、财政、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开展积极有效的监督管理, 确保工程建设成效和治理效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应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结算制, 并以此为依据作为管理部门工程验收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同时, 借鉴山西省煤炭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形式, 非煤矿山生态补偿采用征缴保证金的形式, 以矿产种类及开采规模、矿山生态环境背景、开采形式等确定保证金征缴额度, 并加强保证金使用与评估管理。非煤矿山生态补偿机制一整套设计体系见图1。
1.3 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1.3.1 保证金征收
非煤矿山生态补偿体现可借鉴煤炭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 采用征缴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形式, 然而, 与煤炭矿山不同的是, 非煤矿山保证金征缴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矿产种类、矿山面积、单位面积保证金缴存量、开采方式、自然生态环境背景、采矿权时限等因素。
保证金提取金额按照下面公式计算:
年保证金提取金额=矿区面积×单位矿区面积保证金缴存标准×面积系数×矿山开采方式影响系数×矿山生态环境综合系数×调整系数;
总保证金提取金额=年保证金提取金额×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调整系数是指矿区开采范围处于环境敏感区地带, 如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保护范围内。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依据矿山生态环境背景现状确定, 由环境质量指标、生态功能指标和地质环境指标3个指标加权计算得出。
1.3.2 保证金监管
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是遏制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制度保障, 它不仅可以为山西省非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和有利的政策支持, 对非煤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也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保证金的监管为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具体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a) 强化保证金计提监管。将采矿权、排污权管理与保证金提取工作相结合, 可促使非煤矿山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同时各级环保、国土、工商、税务及银行等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于未按时足额提取保证金、不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的非煤矿山企业给予通报或其它相应的制裁, 从而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 为保证金的提取提供一定的保障作用;
b) 强化保证金账户监管。将保证金列为用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专项资金, 实行专款专用, 可促使企业任何部门及个人都自觉维护保证金的使用权。同时各级财政、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工作,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确保资金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指导和检查。
1.4 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及管理
1.4.1 工程建设与监管
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和成效的要求, 编制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科学确定治理任务, 明确治理资金来源, 确定治理绩效。以方案为根本, 认真组织实施矿山生态恢复各项治理工程, 并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结算制, 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应由环保、国土和财政的管理部门组成监管队伍, 实行属地管理, 不定期对工程实施进展、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成效等进行监督, 对于实施不力的应要求定期整改, 抓紧落实。在工程建设任务完毕后, 还应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工程进行全面考核和验收, 提出验收意见, 并要求矿山企业建立长久稳定运行机制和资金保障, 确保工程效益长久发挥。
1.4.2 验收管理
验收的工程项目内容主要是企业已编制完成并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的各项治理任务, 主要包括四方面的验收内容:
a) 生态恢复、污染防治所采取的治理工程;
b) 建成或配备的设备、装置的改造、更新、运行;
c) 环境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d) 各项生态保护设施的建设。
针对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政策 (法规、政策、机制) 与运行管理机制方面的需求, 通过立法保护、加强监管、支付督查等方法进一步对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进行监督管理, 从而发挥、强化和补偿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程的总体性和协同性效益。具体表现为:a) 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组织实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下发验收合格通知书 (函) , 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及附相关验收意见和会议纪要;b)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通知矿山企业, 按专家验收意见继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逾期不治理或治理后验收仍不合格的, 交由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实施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 治理费用从矿山企业存储的保证金中直接支出, 资金不足部分由矿山企业承担。
2 结语
山西省非煤矿产资源丰富, 优势矿种铝土矿、铁矿、铜矿等在国民经济、工农业生产和外贸出口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转型先行先试试点省份, 开展非煤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是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切实需要, 是促进山西省地方矿业的健康发展, 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种全会中提出的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任务[5]。从非煤矿山生态补偿制度体系设计, 保证金的征缴, 以及治理任务的开展与监管等方面论述了非煤矿山生态补偿体现的内容, 期望为管理部门开展非煤矿山生态补偿制度体系建设提供技术依据及政策建议。
摘要:提出了山西省非煤矿山生态环境补偿一整套机制体制建设内容, 提出沿用保证金的形式开展生态补偿任务, 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政策建议, 期望为管理部门尽快开展非煤矿山生态补偿提供依据。
关键词:山西省,非煤矿山,生态补偿,保证金
参考文献
[1]蔡齐.从山西改革试点看我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立法完善[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 2007.
[2]程琳琳, 胡振琪, 宋蕾.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J].中国矿业, 2007, 16 (4) :11-14.
[3]蒋正举, 刘金平, 张晓慧, 等.煤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J].中国矿业, 2010, 19 (12) :50-53.
[4]赵宏宝.山西铝土矿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D].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2004.
1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篇十二
工作总结
为了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们从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在强化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条件上加强,在监管人员职责、分工上细化,在加大事前监管查处力度上狠下功夫,在强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上下大力气,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
一、矿山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非煤矿山企业49家,其中采石场1家,砖厂48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家。采石场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
二、全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制定监察计划,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为了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矿山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安排部署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花精力。一是制定计划,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安全监察计划表,明确了监察内容、时间、每个矿山企业全年的监察次数、任务和要求。二是改进监察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了四个明确:明确矿山安全监管科室,明确了矿山监管负责人、责任人,明确了乡镇矿山监管联系人,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责任,明确了每个监管人员到矿山检查的内容,将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证件、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机构设立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和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提升设备、开采方式、装卸方式等检查内容和任务一一进行了合理分工,为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行政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我们把严格矿山安全监察作为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的一种有效载体,以监察促提高,以监察促规范。一是加强复工检查和事前监察。组织监察执法人员深入到矿山企业,对照制定的《矿山安全检查表》及法律法规、规程逐条、逐项进行检查,逐条下达检查结论。检查时,实行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名签收制,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对可不下达整改指令书的,我们在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矿山企业反馈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并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备案。复工期间,共检查矿山49家,查出隐患500处,下达整改指令书35份,98℅的隐患得到整改。复工前,所有企业都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自查,各镇安办负责人组织进行了初步验收;合格后,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国土、各镇安办等进行检查验收、复查,报市政府、安委会领导批复复工。二是加强过程监察。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且已下达整改指令书的矿山企业,对照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逐条进行复查,下达复查意见书35份。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没有整改到位或没有整改的,我们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对事故隐患进行拍照,对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制作询问笔录等。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我们主要以教育为主;对无证、无照开采、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我们及时立案,及时下达行政处罚文书,严肃进行查处。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止矿山安全事故。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严格实行“三铁”,即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绝不手软,毫不留情,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提请政府关闭。4月份组织区安监、公安、国土、工商、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对8家证件不齐、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非煤矿山进行了专项治理。
(四)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市安监局要求,结合我市矿山实际,我们采取多媒体教学的方式,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到我局学习培训。
(五)强化主体促达标,夯实基础降事故。为了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减少和控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突出创建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在创建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中,我们要求做到三个一律。一是今年所有取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达到市级标准。二是对在建的、已审批待建的矿山企业一律按照安全标准化矿山进行建设。三是对拒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矿山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律进行严肃查处。通过创建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减少和控制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以“诚信守法,强化管理,防范事故,安全发展”为主题,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印制了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49余份,督促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
(六)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全面查改事故隐患。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区的安排和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矿山行业共查出事故隐患535处,整改531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矿山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建全、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不到位,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三违”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是少数矿山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生产设备老化,安全防护设施比较缺乏,安全生产条件较差。
三是新改扩建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超期,不及时申请竣工验收的现象还存在。
四是少数企业对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不到位,排查隐患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五是砖瓦粘土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已过期,按照国家的要求,对砖瓦粘土行业安全生产不再许可,而国土部门仍然在核发采矿许可证,存在许可不一致的问题。
三、建议
(一)转变安全监管模式。应改变安全监管模式,不能将查处工作只停留在死亡事故上,而要加大重伤事故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只要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都必须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二)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机制。在矿山安全生产执法上,仅靠安全监管部门力量不够,只有真正建立由公安、工商、国土资源、质监、供电、监察、工会等部门整体联动的机制,才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才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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