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精选9篇)
1.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篇一
总、分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总、分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全面履行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各方的安全责任,预防和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建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期: 天。
开工日期:201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第二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总的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均应纳入各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接受管理。并按照分包合同额向分包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收取规定如下:
劳务分包合同额在500万以下的,收取2万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500万~2000万的,收取6万的安全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2000万-5000万的,收取8万的安全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5000万-1亿的,收取12万的安全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1亿~2亿万的,收取15万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额在2亿以上的,收取20万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以上安全生产保证金在第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若在施工期内未发生重大违章行为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总包方在收到分包方的安全保证金返还申请手续后14天内将该保证金无息退回给分包方。
第三条 总、分包方在施工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
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教育其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及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点》(建四华南字〔2004〕1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划、布置、管理。要求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双优工地)”和中建总公司CI创金奖的项目部,如因联营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原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由劳务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主要责任;如因上述原因致使该项目不能达到安全、文明施工 样板工地及总公司CI创金奖,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协调,遵守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总包单位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包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为:
(1)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火灾、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挖孔桩)、高支模等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轻伤负伤率控制在1.4%以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100%,争创本地区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工地CI形象创总公司CI创金奖。
(2)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率100%。
第五条 分包方应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应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直接责任人和防火责任人,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确保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的落实。被任命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效证件上岗。对总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分包单位应按要求时间整改完毕。
第六条 分包方的所有进场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核发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各证件的复印件应存在总包方处备查。
第七条 分包方应确保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 生产费用的投入按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执行;总费用不得减少。
第八条
1、分包单位自带和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或使用前,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验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坚决不能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及逾期报废产品(塔吊不得超过12年、施工电梯不得超过8年)。
2、施工现场所使用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经有关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
第九条 分包方采购进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主要材料,须对其合格证、准用证、检测报告进行验收检查,并在进场前提交总包方。对材质要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十条 分包单位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总包单位报告,接受总包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每月定期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少于2小时,要求教育内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分包单位有人员调整时,应将调整后情况书面告知总包方,并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分包方需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及时与所用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并支出相应的工资金额。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分包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施工内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总包单位,经审核后,严格按其要求实施。
第十二条 分包方必须服从国家、地方政府和总包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和各种专项检查,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火灾、大型机械设备、外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所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考核和奖罚按《中建四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建四华南字〔2008〕6号)执行。
第十三条 分包方必须有指定的消防责任人,到总包办理明火动用手续和责任现场的监护。未办理手续的明火作业属违法施工,总包方视情况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率达100%;
第十五条 分包方不得损坏总包现场投入的安全、消防设施等物品,否则应进行赔偿,屡次发生损坏总包设施的将对其处罚。
第十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分包责任出现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记录(含网上公布),给本企业本工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每次扣分包队 50000元罚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
中建四局华南分公司(签章)
代表:
日期
:分包方:代表: 日期:
2.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篇二
工程名称: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常州市境内工程桥梁施工一标
工程地址:益民桥、横岸桥、粮庄桥
安 全 管 理 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总包、与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2.人员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3.总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配设各自专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5.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7.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总包单位责任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积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到位;
5.凡由总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劳务分包单位人员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三.分包单位责任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规定其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合总包日常管理,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有劳务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由其法人签字确认。
2.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进场人员名单等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其发放劳动报酬时必须实人实名签字。
3.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6.班组(队)自备的各类施工机具,应确保安全可靠有效。
7.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8.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0.教育好本班组(队)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防护到位。
13.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2.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将严厉处罚,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等或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并处理善后工作。
15.严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务。
16.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劳动关系终止时结束。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负责人: 项目部(章)
时 间:
劳务分包负责人:
3.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将所承包的的模板工程分包与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以下条款: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工期。
二.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中有关的模板工程项目.三.计量方式:包括不同结构项目,按图施工,以实际完成数量按模板展开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四.计价方式:以综合单价计价:(1)/平方米;综合单价包含内容有:
1.从模板及顶架的下料、制作、搬运、安装等一系列所需工序,直至监理及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2.浇筑过程中自备所需的铁钉、铁锤、手套等有关的辅助材料和其他小型工具。
3.用完模板起钉、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的单价包括劳动保险金在内。
5.对拉螺杆(包括止水螺杆)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保管。
6.现场水电、消防等施工单位所需的零星木作工料制作。
(2)现场若发生计日工,每个工日综合价:25元
五.工程数量:约120000平方米。
六.工期:总工期450天,分部项目工期以项目部进度计划为准。
七.质量要求:优良。
八.付款方式:
1.现场设职工食堂,由甲方统一管理,伙食费由甲方垫付,在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工人进场后一个月内费用自理。
2.按进度付款,甲方在7天内按项目部核准的当月完成的工作量60%支付工程款。
3.每月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提前上报项目部,由现场施工、预算员核准后报准总施工审批拨付。
4.主体工程完成后,付至该项工程款的80%,余下20%工程款待主体工程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全部付清。
5.为了保证工程款发放到位,乙方负责人必须将所有工人工资列表,在甲方的监督下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所有工人,并将签名发放后的工资表交一份甲方留档。
九.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商,制订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指导和协调各施工班组的施工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甲方负责及时解决各班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需要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出现图纸变更和特殊技术方案的决定,及时通知各班组。
(3).甲方提供住所、水、电等设施给乙方。
(4).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主要施工工具,包括斗车、锯木机、手轮机、冲击钻等,其他小型工具乙方自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具乙方必须签收保管,用完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5).提供施工图和其他技术资料,做好技术交底,提出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并派员落实执行。
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是乙方的全权代表,必须常驻现场,负责全面管理乙方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等事务,必须与乙方工人签订劳务协议,教育工人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熟练技工,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需要,若因乙方管理不善或人员不够、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工程进度落后、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并按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工程返工或其他整改措施,除所有工料费由乙方自负外,甲方有权追加罚款。
(4).乙方必须按图施工,若出现图纸变更或技术方案的改变,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及时修改,若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乙方自费返工,情况严重者处以罚款。
(5).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教育工人节约用水用电,各班组装专用水电表,由项目部统一登记,统一管理,按月结算,甲方根据乙方用电用水情况控制用量,超过用量由各班组自负。
(6).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治安管理条例和工地规章制度,严禁打架、偷窃、赌博等违法行为,如果乙方人员发生违法违章行为,甲方按工地条例进行处罚外,情节严重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有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劳务证等有关手续,并提交一份给甲方备案,进场后必须办理暂住手续。
(8).乙方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施工,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出现重大安全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自理,5000元以上甲方补助一半,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施工前制定详细技术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露筋、蜂窝、麻面、结构变形、错位等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自费整改至合格
为止,损失材料费由乙方负责。出现二次以上质量问题,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造成其他工种窝工由乙方负责并加重处罚。
(10).乙方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合理安排下料计划,教育工人爱惜材料,取材必须合理,若随便浪费材料,经现场发现,每次罚款1000元。
(11).浇筑砼过程中必须派专人值班,控制墙柱定位,支架安全、结构尺寸准确,发现胀模、支架移位等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教育工人与各班组友好配合,工作中出现问题协商解决,解决不了乙方负责人报项目部解决,不准打架、斗殴,闹矛盾,否则追究乙方责任,并对打架双方各处以500元罚款。
十.违约责任
1.若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失误造成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2.若因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或配备技术力量满足不了施工需要,工人技术水平低劣,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或进度落后,甲方有权随时勒令退场,或另外安排施工队伍进场,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相应费用。
3.若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调换工人进退场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做出整改措施。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每延期一天,罚款一万元,乙方不得有异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4.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生产需要,甲方现同意将(项目名称)中的(劳务分包工程名称)按劳务分包方式委托乙方负责的(班组名称)施工。为使本工种工程能保证优质、高速及安全文明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劳务分包采用整个工程项目人工费和少量辅助材料包干方式,包人工费、包辅材、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劳保用品(强制性采购)进行承包施工(承包范围见附件1)。属于承包范围内的工作,甲方不再给予计时工签证,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补价差;但因图纸变更或甲方同意的返工,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劳务分包合同为实物工作量单价包干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或增减工程量,包干单价不作调整。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及乙方代表的劳务工集体为完成指定工作量所必须采购的辅助材料、工具设备、保险费用、劳动工资以及可能发生的加班工资;劳动工资必须随本合同约定的实物工作量结算方法进行同步结算并及时发放。
二、结算方法
1、本劳务分包合同按成品包干单价(价格清单见附件2)和现场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其中承包范围外的借用工单价按每工日工资40元计算;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退场,无论任何原因,甲方对乙方的实物工程量的结算仅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给予确认;
2、本劳务分包工程按月进行中间结算。在次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劳资员(或商务经理)提交经施工员确认形象进度、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的当月《劳务分包工程实物工程量结算书》(一式两份)。劳资员(或商务经理)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图纸、合同和现场完成核量核价;
3、本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申报本劳务分包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所谓的验收限定以甲方同业主间的施工合同约定 1的中间验收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为准;甲方指定人员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劳务分包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的审核;
4、上述结算书在甲方指定人员核定后的三日内由乙方签字认可并报甲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否则,视为无效。
三、付款方式
1、对于本劳务分包合同,甲方按月支付实物工作量结算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尾工工程的保留金在本合同竣工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在甲乙双方办理每月结算手续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上《劳务分包工程劳动工资表》,其中劳动工资表必须经过表列人员共同会签;
2、甲方指定劳资或财务人员审阅乙方的付款申请和《劳务分包工程劳动工资表》并核查①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材料管理的所有奖励和罚款数额以及②以劳务分包合同的付款条件及结算文书为基础的应付/应扣款金额后报甲方负责人审批;
3、财务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办理付款,其中①劳动工资必须在甲方财务人员监督下(必要时)直接发放到劳务工手中(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款签署、工资表由财务部门存根备查)②劳动工资总额不得超出以劳务分包合同的付款条件及结算文书为基础的应付/应扣款金额(如乙方编制的当月劳动工资总额超出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限额,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在本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全面结束并完成本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后,甲乙双方办理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所有奖励和罚款数额以及往来帐款的核定,乙方清结其所属班组劳务工劳动工资(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工资表)并向甲方上缴工作牌或工作卡后,甲乙双方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各月安全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尾工工程保留金的还返手续。
四、适用标准
本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适用标准包括①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和验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见附件3)和②工序、技术、材料、合同、劳资等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法(属于指导性标准,见附件4)以及③甲方围绕上述标准推行的奖罚措施及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见附件5)。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乙方劳务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⑵、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提供必备的机具(若遗失或损毁者照价赔偿)。一般手工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⑶、甲方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⑷、甲方为乙方工人提供食堂就餐和临时宿舍居住。乙方工人可在甲方医务室就医(医药费自理)。如乙方或乙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纠纷,甲方对应收取乙方相关人员每人每月80元的水电费、住宿费、搭伙管理费给予免收。
⑸、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并负责申报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2、乙方责任
⑴、乙方如成立法人单位,须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等有效证件交甲方进行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作为协议附件。
⑵、乙方应与被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办理有关人员劳务用工手续、劳务暂住证和劳动保险或安全生产保险,特别强调乙方及所有工人在进场三天内必须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和人身意外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或工人自负、得益由付款人享受,手续可由甲方代扣代买统一办理)。
⑶、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的劳务人员进行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劳务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并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乙方按规定将劳务人员登记造册,并为劳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其个人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务工人员登记表(附照片);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外出务工许可证(含技术等级)<原件>;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⑤、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操作证(复印件);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具备“上岗证”。
⑷、乙方必须健全管理班子,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乙方必须保证劳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单方面调整人员。保证按期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任务,并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征得甲方劳资组与项目经理部同意可将队伍进行适当调整,并向甲方出具书面调整安排意见。
⑸、乙方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说明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它工具,如发生损坏,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赔偿。
⑹、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务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⑺、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计划生育、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六、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颁发的其它有关规定;
2、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双方应由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
责人)做好交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查。
3、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
伤亡事故定性后,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属乙方责任,由乙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处理,甲方不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应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必须分摊20%的罚款额;
⑵、属甲乙双方责任,由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处理,费用承担按各自的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必须分摊10%的罚款额;
⑶、属甲方或第三方责任,按法律程序裁定;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不分摊罚款额。
七、变更和违约
1、变更程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补充)劳动协议。变更协议文本或补充协议条款必须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时,应由双方协商小、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2、违约责任
⑴、甲方违约
①、由于甲方安排任务不及时或因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窝工超出3天时,超出部分按实际发生窝工数向乙方劳务工支付生活补贴,标准为_10元/人·天(停工、窝工记录应由双方现场负责人洽商签署,作为付款凭据)。
②、由于本工程的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窝工,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签证索赔工作;在签证索赔得到有效确认后,甲方和乙方根据停窝工签证中的人工费总额按60%:40%的比例分成。
③、甲方任务不足时或确实需裁减人员,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协议。
④、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⑵、乙方违约
①、乙方人员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进场,在双方再次商定的时间内仍未进场,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经济索赔或终止协议书;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劳务工人,并因此对工期造成影响时,甲方除有权拒付尚未支付的劳务费及终止协议外,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②、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调整,乙方如不调整,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直至终止协议。
③、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劳务费中予以扣回;因工期延误必然引起损失,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由甲方所属项目部进行充分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协议调整委员会(小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件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条款
2、双方会签现场管理规定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作指令等
5、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会议纪要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送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指定代表人签定后生效;协议期满,办理有关结算后即终止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5.长期施工劳务分包合作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双方各项分包工程中的劳务用工行为,培育外协劳务队伍,建立长期稳固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双方的责任、权力、义务等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分包方式 乙方分包甲方的工程,甲方以包质量、包安全、包税、包工(部分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乙方具备承包的各种资质,主要工种人员要有上岗证书,各种证件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虚假资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二、分包范围、价款 以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具体分包合同为准,分包工程范围、价格、要求,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具体按每次的分包协议内容或承诺执行。
三、结算方式 按每次约定的分包单价×工作量计算乙方的分包金额,在每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至85%。期间乙方可借支生活费,余额在每年的春节前结清,但在此前,乙方必须对其分包的工程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彻底修善合格后付给。
四、质量验收标准
1、在施工中应按国家现行颁布的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标准操作,制作有样品的按样品执行,业主或总包方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严格按要求施工,乙方必须保证其承包的工程符合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同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并执行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经相关质检部门统一验收。
2、在施工中经甲方公司相关人员及相关质检部门检验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工期不予顺延。若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未予修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外,乙方应据实赔偿。
五、工程安全
1、乙方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范、条例执行,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2、乙方应加强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对于安全严管重罚的规定。
3、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若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如果甲方因此导致任何赔偿或损失,均可向乙方追偿,甲方可从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仍可要求乙方承担。
4、乙方办理劳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完成劳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保险手续)。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纠纷、损失、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和盗取现场材料及设备设施等实施处罚,并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力。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全防护按安全文明工地规范实施和操作。
5、做好技术交底,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6、做好安全交底,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7、甲方尽力协助乙方做好与业主及相关方面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乙方在施工现场水电的正常使用,保证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物资、资源,并承担因工程报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经甲方同意的必要的招待应酬费用。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施工现场出现的人身伤害及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如果甲方因此导致任何赔偿或损失,均可向乙方追偿,甲方可从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仍可要求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自行解决食宿水电材料工具等事项,并安排足够人员进场施工,乙方从业人员要遵守甲方管理及规章制度,不得违背劳动用工规定。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及费用由乙方负完责任,若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及工期,并给甲方造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索赔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合格。未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4、材料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每天下班前进行现场清理,做到现场干净、整洁,工完场清。
5、乙方领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租赁材料必须先办理领用手续再领用,费用按甲方规定收取,工程完后即时归还,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6、乙方负责民工的全面管理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7、乙方每次分包甲方工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捼不做,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索赔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有权单方清退乙方并解除劳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无权向甲方主张未支付的工程款。
3、工程移交使用后,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并按每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累计计算;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业主索赔等损失)。
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含甲方未按时办理结算手续、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拒绝交付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乙方拒不退场或延期退场,按每逾期一天
元承担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乙方同意对本工程价款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不以未付工程款等为理由要求将该工程折价、拍卖优先受偿的权利。
6、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竣工资料的,每延期一日,应按
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7、因甲方设计变更和其他责任造成停工、窝工的,由乙方自行调剂,乙方不收取停窝工费。
8、合同约定的各违约金及罚款可在甲方对乙方进行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9、此协议是甲乙双方长期合作的准则与基石,对任何由甲方分包给乙方的分包工程合同均具有法律资金效力。
八、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月**日
6.劳务分包协议书范本 篇六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核算管理,进一部完善和落实内部承包责任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工作内容: 分项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劳务作业操作全过程,具体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2、工作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计划结束工作日期:。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结构“ 杯”(金杯)。
4、施工资料
甲方应在工作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修改、会审资料 套。
5、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5.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责任;
(2)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及清洁责任。5.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进行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负责与总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乙方义务
6.1对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确保有效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总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
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并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6.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6.9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安排的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程师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5%的违约金。
6.10除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安全施工与检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保险
9.1甲方负责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9.2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3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材料、设备供应
10.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5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0.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劳务报酬
11.1地下部分:单价为: 元/立方米(按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11.2地上部分:。
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论各项费用市场价格如何发生变化,以上单价结算时均不调整。
1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2.1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2.2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3、变更
1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快速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3.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变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签证事宜。
13.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14、施工配合、验收
14.1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4.2乙方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5、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详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16、违约
16.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主体结构封顶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8000元的违约金。
16.2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值的10%违约金。
16.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6.4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责任, 乙方应予以提醒, 甲方应在乙方提醒后7日内履行责任或给予解释。否则, 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16.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17、争议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的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终止协议;(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1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并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19、不可抗力
19.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双方的人员伤亡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l、协议解除
21.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
2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21.3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3、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至协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24、补充条款
24.1协议单价包括的范围及内容
24.1.1工程中所有混凝土的搅拌、浇筑、落手清、养护、成品半成品保护、蜂窝麻面及剔凿后表面的清理、修复等涉及混凝土的所有工作;后浇带、膨胀带及施工缝的留置和处理;工程用料、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搬运、领、退、安全防护、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等场区清理,直至主体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窝工、停工、工期顺延、降效、等所增加的全部费用;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搅拌机、磨光机、空压机、污水(潜水)泵、砼振捣棒、平板震动器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2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少数体积量不大的构件采用现场搅拌。包括砼的阶段用量计划,每次砼浇筑计划,现场砼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泵管拆移及清洗;搭拆临时马道、安放留槽、补模板缝隙、浇水湿润模板、检查垫块;砼的抹平、收面、遮盖、保温、养护,以及测温、配合做砼试验等全部操作过程(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24.1.3 施工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场内)、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发包人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雨季楼内积水的清扫。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4乙方后勤保障、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乙方宿舍床单统、被罩、枕巾统一,作业人员须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统一。甲方一并采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中扣除。
24.1.5需配置足够的测量工做好测量工作;每台塔吊配置一至二名信号指挥工(需持证上岗)负责吊运指挥工作。
24.1.6由于施工场地限制或迎接检查要求,施工中如要迁移生产、生活临设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4.1.7创建“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所做施工内容的人工费。
24.1.8乙方视现场实际情况派若干现场巡守人员负责协助甲方现场的保安工作,负责现场材料及机械的看管工作。24.2质量要求
24.2.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达到结构长城杯(金杯),当月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如确认乙方的施工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4.2.2乙方必须建立技术资料制度,对甲方来文进行认真的整理和归档,尤其是涉及到工程变更、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通知或文件一定要高度重视,准确及时地传达和落实。同时做好工程质量自检纪录。
24.3材料机具供应
24.3.1本工程由乙方自备的用具为:锤子、水平尺、刮尺、木抹子、铁板、线坠、直尺、卷尺等。
24.3.2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为操作工人配齐劳务保护用品及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劳动防护用具。
24.3.3乙方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编制出材料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乙方所提报的材料计划必须数量、型号准确。如因此导致甲方供应材料超供或欠供的,由甲方核定该材料超供部分数量,对超供部分材料乙方负责承担甲方采购费及资金占有利息(贷或存);如因此导致甲方供应材料欠供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导致工程延期、机械闲置、工人窝工等现象由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4.3.4甲方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管理,向乙方提供的水泥、砂子、石子,乙方不得以材料不够为由多领,如发生超额领用,超额领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甲方进行处罚,按规定从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具体办法为:
砼:乙方应负责安排人员24小时控制并协调砼的整个卸料及浇筑过程,避免浪费。如造成砼浪费,其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按本施工年度北京市造价信息中最高价格×超料量×1.1的计算方法,从结算款中扣除。超料量的确定:施工图计算用量-钢筋占砼的体积量-砼小票量。
24.3.5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废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将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全部交还甲方并办理退库手续。24.3.6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乙方应遵守和执行承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24.3.7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成品和半成品材料,合理配料、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如果需用甲方的材料制作施工和生活用具,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如发现有人为损坏机械设备、丢弃和浪费材料现象的,视情节轻重,甲方给予乙方相应或加倍的处罚。
24.4安全文明施工
24.4.1甲方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设置实名制管理,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到乙方安全员。督促检查乙方执行情况,乙方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应及时同每一名进场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交乙方存档备查,乙方对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要求填写施工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工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籍贯、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岗位技能证书编号及等级),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每月定期核实乙方现场的所有人员是
否与乙方上报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一致,并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技能证)。如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变动率必须小于5%),乙方必须随时变更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并将变更后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报送甲方。如发现乙方实际施工作业人员与提供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不符时,将对乙方进行罚款1000元/人。
24.4.2甲方不定期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相关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文明联合检查,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评定,对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定、达不到优良标准、整改不力的,每次按500~2000元从人工费中扣除,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将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到清除出场。
24.4.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系帽带,每人每次罚50元;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穿拖鞋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500元;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500元;施工现场吸烟,每个烟头罚款500~1000元。24.4.4乙方参与施工的工人确保100%为合同工人,且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乙方组织队伍进场后,三天内将施工人员一寸照片二张、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办理工作证和安全教育档案资料。乙方的工人须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方可参加施工。
24.4.5乙方内部发生打架斗殴的,甲方对乙方进行2000~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治安机关处理。
24.4.6乙方如发生群殴事件的,甲方对乙方处以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乙方一切后果自理。
24.4.7乙方如与上级机关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及周边居民发生冲突并造成不良后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24.4.8如乙方的施工不能满足甲方 “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4.4.9 乙方按甲方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制度,协助做好职工教育档案,认真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24.4.10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如有发生, 一切的责任、有关的罚款和所有的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24.4.11乙方须保证春耕、秋收、春节期间的施工人员,以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并不因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24.5工程结算及付款
24.5.1进度付款:每次(月或年底)付款前,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甲方供应的材料、周转料具、机械、设备进行盘点,确认完好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1)±0.000完成后甲方开始按照乙方现场实际人员(砼工)数量按照500元/月·人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2)2007年底(2008年春节)前拨付至已完人工费的80~85%。24.5.2若乙方未能完成甲方进度的要求,则工程款不予拨付,待达到进度计划的要求后一并支付。
24.5.3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项后,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施工工人工资的优先支付,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及时将工人工资发放表、用工合同(变动部分)、劳务人员名单等报项目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24.5.4主体工程结算:工程结构封顶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目标后7天内乙方报结算,甲方在一个月审核完毕,结算确认后一个月付至结算值的95%,留5%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付24.5.5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不得到甲方任何办公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得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乙方承担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或上访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代扣,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凭有关票据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24.5.6在工程保修期范围内,由乙方施工的内容,在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因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延迟维修而引起的发包人索赔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维修,甲方将自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向乙方索赔。
24.5.7工人保险费由甲方代缴,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暂住人口费、治安和环境卫生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4.6一旦签订协议,若因乙方的人员数量、机具、施工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另行组织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清。乙方不再缴纳营业税, 但个人所得税必须由乙方自负。
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
24.7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后,如果乙方在进度、人员、施工配合等方面不能满足后续工程的施工要求,则甲方按照主体结构部分乙方结算值的10%扣罚乙方,作为后续工程的施工补偿。
24.8在施工管理及协议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违反相关规范、规章、规定的行为,在甲方提出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款。
25、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总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7.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 篇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协议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协议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告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 如甲方需设计变更或增减预算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出具变更单,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增减相应的工程款。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材料和工费损失及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协议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6.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 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 元。
(3)工程结束付 元。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 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中安全问题乙方自检,自负责任,乙方对自己的人员自行约束,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防火:由于乙方施工不慎造成火灾,由乙方负全责,并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9.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协议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协议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约定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工程保修期 年,保修范围:双方约定的乙方所施工项目,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金为全工程款的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12.2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协议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外部关系(城管、消防、规划、等)由甲方协调
(6)装饰施工工程付款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8.水电安装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篇八
工程总承包公司名称:【简称甲方】
项目现场负责人:【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负责人:【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山东恒沣膜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厂房及职工公寓(简称)
工程地点:周村秀强门业东侧;淄博天浩织染有限公司北侧
建筑面积:综合厂房8066m²;职工公寓:2979.53m²
1.2工程承包范围:
分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公寓宿舍建建筑面积、施工图内合约所属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不包括资料、预结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室内给水预留、洞口封堵距室外墙皮1.5m处;洁具安装,交工 不包括:消防系统及其设备预留安装;图纸变更;订购供水机械设备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自制设施制作。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室内排水预留、洞口封堵;距室外墙皮1.5m处及洁具安装交工不包括:雨水管网;订购供水机械设备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
贴、涂刷;自制设施制作。
(3)室内照明插座线路安装;
工作范围 : 现有图纸室内照明系统预留、安装。及消防强电管线预留穿绳
不包括:后期变更及增加;主电缆入内主箱压、烫、做、接;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消防强电管线穿线、焊、接。
(4)室内照明灯具、插座、开关、电箱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范围内低压部分数量
不包括: 配电室内高低压设备设施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消防点位、警示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工作范围: 楼内外防雷、接地、等电位。
不包括: 距室外墙皮1.5m以外;配电室等电位、高压进户接地、低压接地
(6)采暖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
1、综合厂房全部;职工公寓预留采暖主管至分水器
不包括:自制散热器等非成品制作;室内地暖;距室外墙皮1.5m以外管线
(7)弱电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室内网络、电话、电视的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及管内穿绳工作,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工作;
不包括:消防弱电;点位安装;主微机室安装;弱电桥架制作安装;安防系统。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小型机械工具及所用耗材如切割片、钻头、电锤头、电磨头、电镐头、石材切割片等易耗材料。不包括焊条、胶水、钉子、铁丝、汽油或液化气等非机械耗品)
1.3合同工期:
进场日期:2011-11-8
工程工期为: 2011至
1.4质量等级:合格
1.5合同工作范围内价款:
1.5.1 综合厂房单价:47元/m2(建筑面积)职工公寓单价:65元/m2(建筑面积)
1.5.2 综合厂房合同价款:¥万元;职工公寓¥万元
第二条:图纸
进场当天,发包人应提供图纸壹套(未含竣工图)
第三条:甲方安装驻工地代表
3.1甲方安装驻工地代表姓名:
3.2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与业主协调;及时提供业主及监理确认签发完毕变更单或图纸。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协调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临水供水至主干管,临电供电至三级电箱;(楼层或其他,隔层或是每层);
4.2提供乙方人员食宿场地;水电免费
4.3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手续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5保证春节前、夏收前、秋收前乙方工人工资能及时发放;
4.6及时反馈业主及有关方面下达的洽商、变更、签证等施工有关资料。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5.2职责: 按照甲方的工期总控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在一周内根据所负责项目图纸提出设备材料计划,6.2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6.3按照甲方代表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与其他分包人进行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甲方指令进行复核及确认。
6.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
6.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必须向甲方上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7.1 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依据
7.2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一层封顶支付9%,二层封顶支付8%,三层封顶支付7%;四层封顶支付7%;给排水管线安装完毕付15%,电气穿线烫锡完毕装完成支付15%,弱电穿绳安装完成支付10%;防雷安装调试完毕支付14%;临水通水,临电试电完毕支付6%。工程进行中甲方要赋予乙方正常成生活、耗材借支费用。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安装工程款总额的6%;剩余3%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按照业主与总包方的合同约定年。
以上支付节点均按实际完成面积支付。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业主、甲方确认的可以顺延工期:
8.1.1遇有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时;
8.1.2不可抗力;
8.1.3非乙方施工项目对工期造成影响时;
8.1.4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8.2严格按甲方工程部进度计划施工,如完不成时,如乙方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如因业主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后十五天内,乙方不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零工费用;如超过十五天甲方给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实时零工费用。
第九条、质量预验收:
9.2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9.3业主、甲方供应材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引起返工延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业主、甲方承担。并给与乙方相应费用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在工程施工中,依照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印刷、复印的各种通知、任命、证书、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均以对方负责人签字为准,必注明相应价格或人工费用,如无签字,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如因甲方所供材料不及时,工期顺延。
10.3施工中音像资料图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甲方负责乙方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及提供相应安全措施工具
10.5工人零工按现时工价均值180元/每人工日计费
10.6
10.7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和违约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提交本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3.2本合同规定结算付清尾款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合同及附件,补充的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月日
合同定立地点:工程现场
本合同双立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项目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劳务分包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9.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篇九
劳务分包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深圳合田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印刷/ 6
劳务分包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深圳合田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其从项目承包方(公司)承包的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以 统一单价计量 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各自经济责任关系,确保工程能保质保量如期竣工,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施工工具及耗材(如切割机、切割片、铲、锤、镐等)、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成品保护等。
5、人工费用合出的金额为准。审定单价为双方确认的人工费报价,人工费用单价为一次性包定(其中已包含赶工费、加班费、误工费等费用),结算根据经验收合格的实际工作量和双方确认的工价表结算。对《园建绿化施工项目劳务分包统一工价表》(见附件一)中未有的项目,报甲方核定单价,现场办理人工费签证。
6、工日开工,日竣工。日历天(以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
7、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非工程承包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或由于劳务分包队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维修,人工费不予签证增加。人工费含:材料成品保护费、暂住人口费、安全保险、文明施工、差旅交通等所有工人开支发生的费用。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负责施工材料的清点、卸货、场内转运(100米之内)、保管及防损等。
② 自行管理施工人员宿舍工人员宿舍卫生、餐饮及安全事宜。
③ 领用甲方施工设施、设备(如斗车、人字梯、安全帽等)应在退场时向甲方如数归还。如不能如数归还,甲方将从乙方人工费中如实扣除。
④ 乙方负责边角料的整理、堆放;负责施工垃圾清理、搬运至工地指定位置,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时一次性的清洁。
⑤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甲方委托之工程承包方)统一购买。
第二条 关于付款及结算的约定
甲方将按工程进度支付人工费,实行与进度、质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人工费用。
1、确定工作量。乙方按项目承包方要求施工,须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作量并经项目承包方验收审核后,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2、根据确定的工作量,结合实际需要双方协商付款比例及方式,保证农民工的利益。
3、若乙方中途退场须经项目承包方项目部对乙方施工项目初检合格,凭项目部签发的同意工人《退场意见书》(见附件五)方可退场,并作为办理人工费结算的依据。
4、若乙方的进度款不能按要求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乙方负责人必须自行补齐发放,否则一切劳资纠纷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进度款能按要求足额发放,剩余进度款部份,由甲方按班组实际情况支付。
5、工程完工经双方及建设单位共同竣工验收初审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给工程承包方项目部初审,初审完成后报工程承包方总部复审。复审完成后,据以办理人工费结算手续。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书,并向乙方进行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2、按工程进度提供所需的材料、配件、半成品。
3、对安装质量、安全消防、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方面工作,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5、提供施工人员现场宿舍、办公室、库房的搭设材料及水电配套。
6、按合同及时支付人工费。
7、统一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乙方指定(身份证:算,并附乙方三分之二人员签名指纹《委托书》(见附件三)。
2、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递交一份《劳务分包队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四),详细登记施工人员的详细情况。
3、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施工范围变更的要求,并自备小型施工机具、耗材及日常生活
用品等。
4、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并服从工程承包方(公司)项目部的工作指导及配合其完成协议内的相关工作,维护甲方形象,如遇业主、监理、工程承包方项目部、甲方人员检查指导工作,须礼貌对待。对严重违反施工纪律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退出施工现场,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不低于每人 100元/次的罚金,罚金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乙方负责清退出场人员的一切费用。
5、施工队伍的管理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指导乙方按公司及工程承包方项目部相关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综合管理。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技术、质量、安全等问题,且须常驻工地,每月离开工地时间累计不多于五天,确需离开工地,须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每违反一人次,处以不低于每人100元/次的罚金,直至解除协议。
6、乙方各专业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施工人员数量。为确保施工进度,必要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增加人力,不得以任何借口不遵照甲方要求。否则,甲方可灵活处理,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不得向相关各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7、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及项目部做好现场管理工作,认真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努力创造条件,保证工程按总体施工方案如期完成。
8、乙方负责所有领用材料的清点、卸货、分层摆放和安全保护。如发生材料被盗或其他损伤所造成损失概由乙方自负。乙方并有义务做好已完工工程项目成品的保护措施。
9、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须身体健康,且须具有与其工作相应的能力及其资格上岗证,特殊工种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或认可的资格证书。
10、乙方须将其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经项目部确认并将其资格证(特殊工种)、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或项目部备案留底。若乙方施工人员有增减情形,须在3天内把相关信息经项目部确认后报送甲方(或项目部)。进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并领取工作卡,每人需交纳50元的押金,工程竣工或中途退场须全部退回,如遗失或损坏中途补办工作卡收取20元工本费,退场不交回工作卡者将扣除其押金。
11、乙方需严格按图施工,遵照甲方制定各项操作规程,若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12、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涉及区域的施工现场,完成甲方安排的与施工有关的工作。
13、乙方应协助工程承包方项目部完成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4、为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有稳定的施工队伍和完善的管理组织力量。甲方及工程承包方项目部有权在施工中随时检查,发现乙方的施工进度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达不到要求,甲方及工程承包方项目部有权利终止乙方在现场的一切施工活动,勒令退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工程竣工以建设单位颁发正式竣工报告为准。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或工程承包方项目部、建设单位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由工程承包方(深圳市文科园艺实业有限公司)完成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部分工作,视同甲方完成。
2、施工队进入现场后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书》(见附件
二),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
3、如工程承包方(深圳市文科园艺实业有限公司)将个别单项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材料供应商,乙方不得有异议,此单项工程的人工费从合同价暂定总额中扣除。
4、乙方各专业应有一定比例的长期在本施工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保证各工序施工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辞退不符合要求的工人。
5、乙方各专业必要时应保证组织安排两班人员,24小时进行施工,以保证能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6、乙方在实施生产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材料损耗。例如地面铺装材料及辅助材料最大损耗率不超过2%,如因乙方原因超出规定损耗率,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7、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须持证的专业工种,乙方保证相关的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上岗(如电焊工和电工等)。
8、乙方在施工前须认真熟悉图纸和工艺,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若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标准,乙方必须即刻无偿返工,并对返工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若两次返工仍未达成标准,甲方可酌情予以处罚。
9、乙方的施工安排应严格遵照甲方的总体施工安排,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进度要求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劳务用工规定,出现工伤及经济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
11、乙方负责其下属施工人员的暂住手续,并保证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如有提供住所的)住所的安全、卫生与治安,如发生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1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应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附件一:《园建绿化施工项目劳务分包统一工价表》
附件二:《施工安全协议书》
附件三:《委托书》
附件四:《劳务分包队人员登记表》
附件五:《退场意见书》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或按手印后生效,本协议(不包括附件)共 陆 页,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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