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监护人保证书

2024-12-24

社区矫正监护人保证书(精选10篇)

1.社区矫正监护人保证书 篇一

我在社区服刑期间,保证做到:

一、按时到司法所和派出所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服刑人员守则》。

三、自觉接受司法所派出所的考察、监督;服从街道(村、居委会)的监督;服从监护人的管理和教育。

四、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组织的教育和矫正。

五、积极参加社区矫正组织开展的活动。

六、积极参加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矫正组织的学习,按照要求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七、按时与监护人员见面,按时司法所报到并汇报思想状况。

八、严格遵守请、销假,迁居等制度。

社区服刑人员的态度: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2.2016社区矫正人员保证书 篇二

社区矫正人员保证书

监护人(保证人)姓名,性别,单位,收入来源,系社区矫正人员 的。现住址:,联系电话:。

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后住在,联系电话:。

我作为社区矫正人员 的监护人(保证人),郑重承诺对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履行以下帮教义务:

1、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照顾或帮助。

2、教育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监督,督促其及时向社区矫正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会客等情况;离开西安市区,及时报请社区矫正机关批准。

3、协助社区矫正机关加强对其监管、帮教,若发现有违法犯罪苗头及时制止并向社区矫正机关报告。

4、经常对其进行法制教育,社情、国情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生活观,保证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考验期内,不致再危害社会,不重新违法、犯罪。监护人(保证人):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保证书

本人因 欲去(何地方及单位名称)(从事什么工作),现特向司-法-部门请假,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外出期间,本人保证: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公共场所的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

2、保证每周向 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书面汇报一次,结束及时到 司法所销假;

3.社区矫正保证人承诺书 篇三

矫正对象

性别 出生年月

身 份 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矫正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保证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 庭 住 址 身 份 证 与被保证人关系

联系电话 担 保 期 限

本人郑重承诺:我志愿担任矫正对象 在矫正期间的担保人,为明确责任,恪守承诺,特作如下保证:

一、保证自已身份、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的真实性,保证自己思想正派、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

二、保证督促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一切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三、保证督促被保证人按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

四、保证督促被保证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五、保证督促被保证人接受手机GPS定位监管,做到人不离机,机不离人,离开建桥或者迁居时,应当先向所在地司法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六、保证督促被保证人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七、在担保期间,本人一定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及乡镇司法所对被保证人的矫正工作,尽职尽责。

八、在被担保人矫正期间,凡出现被担保人脱离监管、重新犯罪,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依法本人追究刑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司法所、矫正对象、保证人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保证人:

被保证人:

年 月 日

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审核意见:

4.上海外国语大学 监护人保证书 篇四

学生姓名Student’s na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姓名Guardian’s na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学生关系Relation to the studen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必须是学生父母在中国的委托人,委托人需由父母确认以下信息:Guardian must be someone in China who has been entrusted by the student’s parent(s)through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我指定上述人员为我的子/女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期间监护人。

I hereby designate the above-mentioned person as guardian of my kid during his/her studies at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学生父母签字Signature of the student’s parent(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个人信息Guardian’s personal information:

国籍Nationality: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Passport/ID Numb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Employ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Positio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Home 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E-mail: ________________手机Mobile: 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承诺Guardian’s commitment:

法律上,我对该学生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期间发生的所有情况负责。我承诺督促该学生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督促该学生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期间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如果该学生无力支付有关费用,则由我负责与学校结清费用。对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意外或事故,由我负责处理。

I am legally liable for every situation during the student’s studies at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It is my duty to urge the student to observe the laws and decrees of China as well as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y, and to make timely payments for all school fees.If ever the student is not capable of making the payments, I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a timely payment on his/her behalf.Should the student have any accidents or incidents, I have the liability to take care of it.监护人签字Signature of Guardia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学校保留对保证人进行调查的权利

5.社区矫正监护人保证书 篇五

【中文摘要】社区矫正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刑罚的主要执行方式,但在我国却是个新兴事物,处于起步阶段。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我国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本文选择这一现实热点议题,旨在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两个视角对国外和我国的社区矫正作一介绍与论述,运用比较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等方法,渐进地对社区矫正制度予以描述和分析,并重点通过对济南市试点的实务研究,总结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探索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想与建议。本文除结语部分以外,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为社区矫正的属性和作用,从社区矫正的定义入手,首先论述了国内外关于社区矫正的定义内容,并对这些定义内容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并阐述了社区矫正的特征以及重点分析了社区矫正的作用。第二章是我国社区矫正的引入和嬗变,笔者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产生、发展进行了分析概括,并对社区矫正制度引入我国的过程和发展进行了全面汇总。第三章是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分析,将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归纳为六个方面:

矫正主体的权责不一致、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制度适用范围较小、矫正工作常常流于形式化、矫正组织网络不健全、社区矫正的认同度较低。第四章是社区矫正的改进对策,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四点: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扩大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制度、提高矫正管理措施的科学性。

【英文摘要】Community Correction sentence in th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has become a major means of implementation, but in our country, it was a new thing, at the initial stage.Community Corrections Correction with imprisonment penalty corresponding to means of implementation, is to meet the

conditions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 offenders placed in the community, by special state organs and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in social groups, and community volunteers with the assistance of the decision, ruling or decision within the time limit set, correct the criminal mind and behavior habits, and promote their successful return to society the

implementation of activities of non-custodial sentence.July 2003,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Ministry of Justice jointly issued the “pilot project on community correction notice,” Community

Corrections in China began experimental work.This choice of

this real hot topic, aimed at the theoretical level and

practical level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oth foreign and China as an introduction to community corrections and discussion of the use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theory with practice and other methods, progressively be described on,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and analysis, and focus on practical pilot study in Jinan City, summed up the ongoing work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 experience and problems, explore to reform and improve the idea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 and suggestions, In addition to some conclusion other than this article, divided into four sections.The first chapter is the properties and role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 starting from the definition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 first discusses the definition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content on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s, and the content of these definitions are summarized and analyzed, and describ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 and analyzed a community correction role.The second chapter is the introduction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and Change, the author of the emergence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of broad,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process and development of a comprehensive summary.The third chapter is a problem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will present the problems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 summarized into six aspects:correct inconsistent with the main power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e quality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 is not high,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 for a smaller range, corrected work is often a mere formality, correct

organizational network is not perfect, low degree of

recognition of Community Correction.The fourth chapter is the improvement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strategies on how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and improve our community corrections system, put forward their views and suggestions, including four points:the main building to strengthen law enforcement

community corrections, community corrections expansion of the scope and improve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to improve the scientific nature of corrective management measures.【关键词】社区矫正 问题 对策

【英文关键词】Community CorrectionsProblemStrategy

【目录】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8-9ABSTRACT9-10绪论11-13论文摘要1 社区矫正的属

1.2 社区矫正性和作用13-221.1 社区矫正的定义1

3的特征13-17

414-1

515-161.2.1 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1.2.2 社区矫正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与广泛性1.2.3 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特定类型的罪犯1.2.4 社区矫正的地点是在社区中16-171.2.5

1.3 社区矫正的过程是对犯罪人的控制、教育、改造与帮助17

社区矫正的作用17-20

17-191.3.1 具有明显的社会价值19-201.3.2 具有突出的效益价值1.4 社区矫正的意义20-222 我国社区矫正的引入与嬗变22-26

3.1 矫正主体的权责不一致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26-33

26-283.2 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283.3 社区矫正制度适用范围较小28-29

29-313.4 社区矫正工作常常流于形式化3.6 社区3.5 社区矫正组织网络不健全31-32

32-334 社区矫正的改进对策矫正的认同度较低

33-414.1 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建设33-364.1.1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33-34

络34-35

35-364.1.2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4.1.3 增加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利4.2 扩大社区矫正适用范围36-374.3 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制度37-39

39-41

44-45

6.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制度 篇六

1、社区矫正人员有劳动能力的,必须参加社区服务,每月参加服务时间宽管级处遇的,不少于8小时;普管级处遇的,不少于10小时;严管级处遇的,不少于12小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先请假。

2、被要求参加社区服务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社区服务,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督。

3、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间要注意自身劳动安全,同时不得对他人造成危险和危害。

4、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区服务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劳动任务,司法所组织安排,并由司法所和被委托单位共同考核评价。

5、社区服务考核结果载入社区矫正人员个人档案,是评优的重要依据。

7.社区矫正简报 篇七

6月5日,新城街道司法所结合信访办、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定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并将新城街道敬老院做为一个公益劳动点,落实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不得少于10小时。

社区矫正对象还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单独接受谈话或询问。谈话时邀请其亲属参加,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参加。对各类型的矫正对象分别采用不同的矫正措施。例如:对于对社区矫正存在抵触心理,拒不接受矫正的人员,运用“棒子和胡萝卜”的矫正方法,就是一方面对拒不接受矫正的矫正对象要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告之其不遵守矫正规定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也要了解其不接受矫正的原因,对症下药,尽力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司法所还拟邀请卫生院、中心学校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精神方面的测试、教育和治疗,提出矫正建议。司法所矫正责任人还定期到矫正对象居住地了解情况并记入其矫正档案。司法所对没有自谋职业能力的,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议,提供培训机会和就业指导。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司法所如实向乡民政办提供有关情况,经民政部门审核,适当给以照顾。

8.社区矫正半年小结 篇八

紫霞社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一人,我们社区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如通过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的教育等,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尊,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一、是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二、组织矫正对象参加一定的公益劳动。通过组织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使他们认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改掉不良恶习,认罪服法,回报社会。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

三、对他们进行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心理教育和劳动教育等。

通过这些教育,使矫正对象提高对所犯罪行为的认识,认罪服法,接受矫正组织的教育矫正,矫正他的不良心理的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在思想上、素质上、行为习惯和道德习惯上都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人格的重新社会化,顺利的回归社会。

紫霞社区

9.社区矫正工作论文 篇九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规定,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这在继刑

法修正案八以后,再一次在国家立法层面上,肯定了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一大亮点是扩大了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增加了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社区矫正适用范围的扩大,对于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而言,不仅仅是责任,更是挑战。如何克服实践中的困难,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应积极思考的问题。

一、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数量比愈来愈大。截止2012年6月底,沙市区在册的社矫人员共有**名,累计接收**人。去年同期是在册人数**人,累计接收**人。目前沙市区司法局下辖10个司法所,从事社矫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共有15名,这与去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然而社矫人员与社矫工作人员的比例上升。

(二)社区矫正的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以及即将实施的刑诉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包括四种类型:管制;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假释。对社矫人员的教育,是社区矫正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与成功率。由于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和行为上的偏差,而矫正教育方式的大众化、统一化,使得部分罪犯在学习教育过程中产生抵触心理,存在不服管、不报告、不请假即外出,甚至成为脱管人员的现象,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即使有心学习,也常常因为教育内容不符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而放弃学习。目前,仍然采取的是比较单一的、传统的教育模式,针对性不强。

(三)对社矫人员的帮助工作如何落到实处。目前,在册的社矫人员中,有**人处于无业状态,大约占总人数的30%,46岁至60岁之间的人员有**人。家庭困难、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大约占总人数的20%。低保、社保、专项的慰问款等,能带来一定的帮助,然而,却是杯水车薪,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如何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借助过渡性安置实体,使得帮扶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是我们在工作中要摸索出来的道路。

二、对社矫工作的几点设想

(一)属地原则为主,指定原则为辅。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按照规定,社矫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一个司法所对其进行日常的管理,并未严格规定是在社矫人员的居住地的司法所进行报到。尽管在实际工作中的通常做法均是由居住地的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但是这并不排除可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县级司法局指定居住地以外的司法所负责管理,因为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比如:监狱警察与犯人的管理,是按照4比1的比例来配备警力的,而我们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应改变一贯坚持的属地原则,如果采取指定原则,就可以缓解前述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数量比愈来愈大的问题。在沙市辖区内,在册社矫人员,城区街办社区矫正人员最多的司法所,胜利司法所**人,解放司法所**人;基层乡镇社区矫正人员最多的司法所,关沮镇司法所*人,锣场镇司法所*人。社矫人员人数两极化比较严重。出于科学安排,可以将部分具备特定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指定到居住地以外的司法所,进行均衡化管理。

特定条件是指要具备相邻关系,且转移管理不致发生其他不良影响。相邻关系是指社矫人员居住地临近拟指定司法所的辖区,便于管理。在此基础上,要考虑到转移管理的后果,某些情况下不适合转移管理,如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居住在拟指定的司法所,易发生冲突等。

属地原则为主,指定原则为辅,既能平衡社矫人员与社矫工作人员的数量比两极化,也能充分利用目前现有的司法干警的警力资源,对于目前无法扩充警力的现实状况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个性化原则的教育方式。通过与社矫人员的交流,了解其个人情况,制订社矫人员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社矫人员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正工作中,应做到“以人为本,因人施矫”。一是根据社矫人员的服罪态度,确定管理的级别。在第一次宣告工作中,对每个社矫人

员的服刑态度有了初步认识,一般在开始的时候定为普管。二是针对社矫人员的具体犯罪情况及刑罚种类不同,加强相关法律知识,落实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如对犯交通肇事罪,进行交通法规学习;对犯故意伤害罪,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的学习。同时,因刑罚种类不同,遵守的规定有所不同,必须在矫正措施中予以明确,严格遵守。三是根据社矫人员身体素质的不

同,在管理措施上区别对待。年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尤其保外就医的,可以适当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集体活动,平时以采用电话汇报,进行个别教育为主。四是对属于在校学生的社矫人员,为不影响学业,同时也为减少负面影响,在管理上还是以学校教育为主,社区矫正组织进行协助。五是对每个社矫人员落实相应的帮教人员。在帮教人员的落实上,要有利于帮助、教育改造社矫人员,防止产生反面作用。六是在矫正方案的制定中应找准社矫人员的心理症结、心理障碍,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正,对症下药。此外,在实施矫正个案时,应注重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适时调整,确保矫正实效。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建设过渡性安置实体。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与效果是为了让社矫人员能修复社会关系,顺利回归社会。不少社矫人员重新返回社区后,因为种种原因成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的“三无”矫正人员。目前,主要是依靠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各种途径,甚至通过个人关系为矫正对象解决低保、住所和就业问题。这种方式不仅不能全面解决矫正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且给社矫工作人员增加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因此,对社矫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门技术、手艺,增加其就业的可能性,是社矫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10.社区矫正监护人保证书 篇十

本人保证在“十一”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和大规模群体事件。

二、不进行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

三、未经批准,不私自离开监控活动范围,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报司法所批准后再外出。若因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若发生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及时报告司法所。

保证人:

****年**月**日

社区服刑人员“十一”期间遵纪守法保证书

本人保证在“十一”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和大规模群体事件。

二、不进行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

三、未经批准,不私自离开监控活动范围,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报司法所批准后再外出。若因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若发生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及时报告司法所。

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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