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2024-12-14

政府事务工作计划(共11篇)(共11篇)

1.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篇一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法治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今年召开2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系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落地落实。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所有参加人员成绩均达到90分以上。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退役军人事务发展需要,邀请市局领导和专家来县局召开法治讲座,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聘请山东亚联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王亚同志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作用。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送政策上门等活动,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依法管理、办理退役军人事务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通过举办政策法规学习、宣讲、咨询等活动,进一步增进退役军人对安置优抚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与掌握,积极引导退役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三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我局专门组织学习了《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需进行的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流程及环节,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了解。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四是落实依法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严格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签发等程序进行管理,每月月末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业务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将梳理情况汇总给县政府办。2020我局起草规范性文件1份。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对过期行政执法证件及时清理。六是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推动依法治理。建立局领导班子带头接待和牵手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制度,深入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和矛盾摸底排查工作,采取符合政策的落实到位、不符合政策的解释到位、确有困难的帮扶到位,力争矛盾化解成效。全年累计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一线基层开展牵手退役军人活动40余次,带头接待退役军人反映问题200余人次,针对泗水民意、热线咨询和网上诉求等问题,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或落实退役军人合法待遇。同比去年,群体信访事件明显减少,实现了零进京上访,退役军人群体整体更加稳定。

(三)推动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中央和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泗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全年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组织管理、政策文件、公示公告、财政预算决算、建议提案、重点民生领域等信息40余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0年,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法,在泗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完成公示制度相关要求,公开本系统权力事项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对属于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公示制度存在矛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对公开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无法完成,特别是权力事项清单中有很大一部分涉密,上级部门管控,不能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办理。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自局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同样,镇街村居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提高精细化服务保障能力。根据县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服务提升,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进行维护更新,服务和流程等条件再优化,制定“最多跑一次”服务流程,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布。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镇街村居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讲话。严格执行公务员参加普法学法培训制度。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工作实绩考评的内容,明确各责任科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托政府网站,全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四)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综合素质。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单位设立宣传墙、宣传窗,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政策进夜市、法制宣传月等,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印制法治宣传手册,发放到镇街村居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深入各镇街服务站对贯彻落实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泗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16日

2.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篇二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现状

非政府组织是指活跃在社会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具有一定公共性质, 同时也具有一定公共职能并且独立于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之外的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固定的组织规模, 其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功能也千差万别。然而, 从整体上看, 这些非政府组织都具有非政府性质、非营利性质、公益性质、志愿性质等共同特征属性。[1]非政府性质主要体现在其与政府机构不同的是, 它没有明显的上下级体制、不是由政府或国家提供资金而建立, 更不会出现权利垄断的现象。非营利性质主要是说非政府组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产生和运作的, 当然在组织运作过程中也就不存在利润、分红等营利机制, 其所拥有的资产不能以任何理由被个人所占有。公益性则主要体现在这些组织既依赖于社会, 同时也服务于社会, 它们在吸收社会公益资源的基础上来为社会提供各种各样公共产品。志愿性质是指非政府组织的相关参与者都是自愿参加、自主奉献的, 没有外力强制其参与, 志愿者是非政府组织主要的人力资源。

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得到真正的发展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 市场经济体制之间占据了主要地位, 给了其一定的发展机会, 逐渐形成了初步的非政府组织体系。上世纪末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自身的力量向前发展与逐渐成熟, 减轻对政府的过度依赖, 我国制定了“小政府, 大社会”的发展政策方向, 于是充分体现这一目标的非政府组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并且经过长期的探索与不断的完善, 逐步实现了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孤立状态向联盟状态、由无序散漫向组织有序等的转变。[2]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也逐渐扩大, 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目前, 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途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监督与介入

政府在公共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往往由于信息的有限而不能照顾到社会的各个阶层, 对决策的公正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非政府组织广泛接触社会的各个基层, 因此可以充当政府和民众的桥梁, 传达双方的信息, 充分参与监督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2.示范与引导

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核心宗旨就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其资金的使用以及组织的运作情况是完全公开和透明的, 通过这种公正无私精神的示范, 引导政府正确的公共管理模式, 调动民众的为公益事业做贡献的热情。[3]

3.实施与推进

非政府组织不仅仅通过监督与介入, 其在公共事务管理中作用, 很重要的一种方式就是公共项目的直接实施和推进, 如扶贫、救灾、环保等。这类非政府组织包括福利院、基金会以及环保协会等。

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1.有利于社会民主与社会平等的实现

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有利于实现社会民主平等,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非政府组织虽然不是直接制定国家法律、社会制度的主体单位, 但是其在政策制度与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当中的建议是不能忽略的, 他们对政策的推动作用以及他们所提出的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 代表了社会各界和各个阶层的根本利益, 更有助于发挥决策制定的合理性和民主性。

(2) 对于政府官员为了谋取一己之利而进行走私、假冒、乱收费等损害人民利益的现象, 非政府组织通过评议对这些相关人员进行一定的检举和监督, 能够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从而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平等。[4]

(3)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社会急剧转型, 同时也出现了发展极不平衡的现象, 社会的不同群体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差异。具备公益性质和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能够有效改善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 从而给予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注, 帮助政府及时纠正其在管理中的角色偏差, 使社会结构沿着正常轨迹发展。

2.有利于增强市场公平信用体制的有效性

与由国家或中央政府引导和协调的计划经济不同,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市场通常是在产品或服务的需求和供给的相互作用下进行自我组织的, 这种经济体制需要成熟的约束规则和完善的协调手段, 以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收入分配的公正。

近年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深入, 人们对利益的认识也逐渐增强, 公平合理性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和认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立的初期, 我国公民的经济道德观念尚不成熟, 很多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能抵制住诱惑而做出违反规则的行为, 而政府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不能有效地对这种现象进行管制, 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谋取私利而滥用职权, 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5]非政府组织能够发挥管理者的角色作用对市场中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加强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稳定发展, 促进市场公平信用体制的完善。

3.有利于社会道德文化与精神文明的建设

增进公益服务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非政府组织的重要职能。非政府组织能够与各个社会基层成员进行直接的沟通与交流, 同时也能接触到制定政策的政府层面, 在成为政府与社会群众相互了解的桥梁的基础上, 其自身的奉献精神、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等优秀的精神道德品质也能够深深的感染其他个人或组织, 在无形当中成为他们的行为典范。由于社会公众道德的培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也是一件长期探索和潜移默化的工作, 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力量是不能完成的, 非政府组织以其独特的优势有助于优秀社会共识和良好公共道德的形成, 促进社会道德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4.有利于缓解公共物资的紧缺, 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公共物品物资是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条件基础, 非政府组织作为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角色之一, 可以在政府财政紧张、物资贫乏时提供必要的支援。[6]同时, 具有不同功能的非政府组织种类繁多, 它们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也就具有多样化的特点, 能够满足人们各种各样的需求, 大大提高了社会的整体服务和福利水平。

非政府组织如何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

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公共事物管理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对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来说都是非常有意义的。然而, 非政府组织虽然在近些年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发展速度也较快, 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 其规模、资金运转、社会影响力等各方面尚不成熟, 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因此, 必须努力改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环境, 为其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1.加强政府在制度层面的支持, 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制度条件

长期以来, 在非政府组织的建立及其在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上, 我国政府都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干涉。过度干涉对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发挥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因此, 从制度层面加强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对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的步伐, 可通过避免对非政府组织多头审批、重复审批的现象, 减少对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干预;通过减免非政府组织税收的措施, 减轻非政府组织用于公共事务管理的财政资金负担。[7]此外, 由于个人和企业的捐赠是非政府组织筹集资金的重要来源, 因此政府还应完善捐赠制度, 消除免税歧视, 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捐赠热情, 刺激其捐赠行为, 为非政府组织的资金筹措提供制度上的支持。

2.培养社会公众的慈善精神, 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社会条件

由于非政府组织没有强制力, 也没有稳定收入和盈利来源, 社会公众的慈善精神是非政府组织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公众具有公德心和慈善精神, 才有可能通过非政府组织向社会公益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因此, 注重培养社会公众的慈善精神, 可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提供社会条件。为了加强社会公众慈善精神和奉献意识的培养, 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学校、企业、社区、家庭进行宣传和教育, 呼吁人们对公共事业的关注;非政府组织还应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设立更加便捷的捐赠渠道, 简化捐赠程序。

3.完善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 为其发展提供组织条件

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 发挥作用的效率和质量不仅仅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 与其自身的建设也是密切相关的。以慈善的名义私吞善款、贪污和诈骗, 大大影响了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中的公信力。[8]因此, 非政府组织必须完善其各项资源的管理制度, 加强政府、媒体、行业内的监督力度和约束作用, 共同抵制非政府组织本质精神的恶劣行为。同时, 还应通过良好的自我营销方式提升自身形象、完善自身建设, 为其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提供有效的组织条件。

结论

目前, 我国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政治和经济体制也都正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已成为衡量国家和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但是从整体上看仍然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为了更好地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应协调和支持多方工作共同努力来完成非政府组织的建设工作, 为我国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和科技文化不断进步, 大量的社会公共事务加大了政府的工作负担。非政府组织因其特殊优势在处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 在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 我国非政府组织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为了更好地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应改善发展环境, 协调和支持多方工作共同努力完成非政府组织的建设工作。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公共事务管理,作用,改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田兰, 曾明华.对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实践探索——以公共社区管理为基点[J].行政与法, 2006 (5) :60-61.

[2]魏滢.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及其改进措施[J].商品与质量, 2010 (8) :7-8.

[3]汪志强.我国非政府组织:检视、批评与超越[J].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6 (2) :191-196.

[4]唐秋伟, 郭彩霞.转型期我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调控中的功能分析[J].市场论坛, 2006 (4) :1-2.

[5]蔡雪路, 李诗云, 罗静.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J].法制与经济, 2014 (7) :85-87.

[6]王鹏亮, 刘爱莲.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结构转型中的作用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 2005 (12X) :133-134.

[7]杨正喜, 唐鸣.论我国NGO (非政府组织) 发展面临的法律障碍及解决途径[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3) :88-92.

3.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篇三

关键词:政府法律事务;基本概念;管理;处理策略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但是我国在政府法律事务的系统研究和概念界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就目前而言,我国各地政府的法律界定主要包括总结概括式、顾问混同式以及罗列式这三种。要想有效保证政府法律事务的顺利实施,必须要对其工作宗旨加以及时总结,创新政府法律管理的体制,强化其整体权利的约束,保障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政府法律事务概述

1.概念

政府法律事务主要指的是相关政府组织机构制度、法律程序、行政范围、职权和地位的制定。从政府法律角度的内容而言,其实质就是我国相关法律和宪法对政府职权的制度化、具体化和法律化加以明确规定。即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政府可以对社会公民和国家的法律事务进行整治与管理,确保政府内部事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2.作用和行政

对于政府法律事务的作用而言,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以相关法律和宪法的规定为依据,对自身行政管理职能进行积极履行,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合理性以及合法性。这样才能使政府法律事务有理可循、有法可依,并且利用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执法等工作实现政府法律事务的法制化。此外,政府法律事务作为行政职能机构,其是国家在重大决策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参谋机构,因此政府法律事务应承担法律顾问的要求,对政府的法律行政论断进行科学合理地引导。

3.范围和原则

政府行政事务的范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是政府诉讼事务类,其包括诉讼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济调解与各类民事活动等。二是政府合同事务类,政府采用对法律服务加以购买的方式,以中标者服务的质量为依据支付费用,即通过合同方式,由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三是政府规定和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内容。此外,政府法律事务包括便民原则、政府自主决定原则、高效原则以及合法原则。其中便民原则是指政府对法律事务进行管理,促进办事效率的提升,为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政府自主决定原则指在不违背法律和宪法前提下,政府能够对本辖区法律事务进行自主决定;高效原则是指政府法律事务在符合依法行政的条件下,有效体现出效能和效率;合法原则要求政府能够在法律和宪法的基础上评价、处理和管理法律事务。

二、政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要点

政府管理的成败对社会运行的效率性和秩序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政府法律事务,必须要开展全方位的领导工作,从公民生活、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挥控制和组织领导。政府可以在法律事务的引导作用下,有效管理经济事务、社会事务和政治事务。随着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发展,政府管理工作在发展的过程中,其管理强度和管理模式需要不断创新,从而促进政府处理机制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法律事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政府应对传统的管制模式加以突破,将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安全稳定作为政府法律事务管理的宗旨,以此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实现国家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三、政府法律事务的处理策略要点

对政府法律事务的处理策略要点进行研究,其主要是为了对法律事务的类别加以掌握,从而实现政府法律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由于法律事务的不同,其采取的处理策略也不尽相同,如在处理政府合同法律事务时,应对其效果和结果加以重视,确保效果的明显性、结果的合法性。而在处理政府诉讼法律事务时,对于存在问题的败诉案件,可以采取有效的替代性方案,使其具有灵活性,做到两害权衡取其轻。在对其它类法律事务进行处理时,必须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策略,保证其不违法的底线。

为了保证政府法律事务的顺利执行,必须要对法律事务的运作加以监督,对依法行政进行全面推进,促进行政效能的提升,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此外,政府法务处理机制应对当前职业理念进行分析和创新,以政治经济形势为依据进行管理工作,坚持由人民执政的理念,强化法务行政的透明度,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心。这样才能实现法务制度的创新,将政府的专业性和有效强制性作用加以发挥,体现政府法务处理机制的执行力度和管理职能。

四、结束语

4.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篇四

2009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城乡统筹,灾后重建,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面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风,为推动我市科学重建、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党建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教育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响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制定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广范宣传和动员,具体做法为四抓: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相关内容,记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抓好调查研究。我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灾后重建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老同志,老党员,服务对象等方式,认真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6篇;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规定了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开展工作,结合活动开展认真做好联系镇村工作,调剂出部分办公桌椅送到桂花镇利济村,以支持该村的村级活动室建设;四是抓好分析检查。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我局通过广范征求意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自我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找准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推进发展,促进和谐、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

1、继续深化领导班子“四好”活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进一步加强中心组学习,全年中心组学习13次,并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参加,为我局中心组学习作要求提建议;利用班子季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时机,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城乡统筹、扩大内需、试验区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讲实干、建功业,保持和发扬先进性。坚持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认真牵头做好全市基层政权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具体的实践,总结运用抗震救灾经验,发扬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开展“推动发展强、服务群众强、凝聚人心强、促进和谐强”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同时,把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作为广大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熔炉,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坚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抵制一切违规行为,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经受住党和政府的考验,进一步增强了党性,充分彰显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3、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继续深化规范化支部建设,建立健全了党内生活制度。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今年由党组书记、局长唐奎同志亲自备课讲了《干部职工要在解放思想中有所作为》和《弘扬延安精神》,使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为了工作,工作离不开学习”的思想,做到了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按要求推行了党务政务公开,强化了党内监督,发扬了党内民主;加强党费交缴管理工作,做到严格按《党章》规定,按时按标准交缴党费,并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4、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式下组织发展工作。今年我局紧紧结合灾后重建工作,认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到龙门山镇、小鱼洞镇大楠村、桂花镇三圣村、利济村,白鹿镇白鹿村实地考察调研,在开展活动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激励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在党员发展中,我们严格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和有效地落实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现有2名预备党员将按期转正,已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

5、大力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把保障党员权利贯穿到党内民主建设各个环节,坚持党务公开,完善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选举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激发了党组织和党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灾后重建、社会和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在日常工作中,局党组负责人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带头垂范,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恪尽职守,敢抓敢干,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思想上牢固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堤坝”,提高反腐拒变的意识和能力;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管理监督,即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管理监督,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由领导班子以局党组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从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严肃财经纪律,在财务收支管理,财务领报手续上,严格实行局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副局长和纪检监察科科长“三支笔”的会签制度;坚持请审计部门对我局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明纪律,“5.12”地震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负责牵头全市市直机政权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因中期项目调整和用地原因我市市级机关政权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正在开展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中央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结合灾后政权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权限,强化审批管理和事前监督,坚决制止违规使用中央补助资金,违规新建项目。认真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机关

1、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今年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通过召开座谈会,以会代训和召开专题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和内涵,加强党员干部的心理建康教育,以个别谈话和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广泛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完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我局今年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班子团结,同事互助互励,形成了政通人和、公平正义、充满生机、清正廉洁、服务优质的和谐机关氛围。

2、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我局一直坚持“以活动添活力、以活力促工作”的理念,以合唱团为着力点,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以党支部为载体,积极组织和开展机关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机关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7月23日,机关事务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来到援建龙门山镇的空军某部,并成功举办一场较大型慰问演出,浓浓鱼水情感染着现场每一个人;7月31日,邀请福建援建全体复转军人和各指挥部负责人在行政中心举办了“庆八一晚宴”,以表达对福建援建全体工作人员感激之情,同时向全体复转军人祝以节日的问候;9月25日,在祖国华诞60周年及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邀福建援建者在行政中心举办了以“团圆、感恩、祝福”为主题的《共迎双节闽彭联谊晚会》,以此表达对福建援建者的感恩之情。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和打造清爽彭州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增强先进文化在机关文化中的渗透力、感染力,提升机关文化品质,为构建和谐机关提供更加有效的文化引领。

二、党建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开展“支部手拉手、党员心连心”活动

今年,我局党支部与桂花镇三圣村党支部结成“支部手拉手,党员心连心”帮扶对子,为协助三圣村党支部做好加快灾后重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局党支部年初根据我局党支部自身优势,特点,结合三圣村基本情况,制定了帮扶计划,并按计划有序开展工作。为帮助该村搞好灾后重建工作,我局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1万元支持该村搞好村级建设;为加强与三圣村党支部的联系与沟通,局党支部确定一名机关干部作为帮扶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做到了每周驻村工作不少于1天,今年该同志共到三圣村联系工作30余次,目前三圣村的灾后重建工作走在桂花镇20个村2个社区前列,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好评;全局12名党员干部分别与桂花镇三圣村12名贫困老党员建立 “一对一” 帮扶对子,为加强联系,我们制作了帮扶联系卡,将卡发到被帮扶贫困老党员手中,并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到这些贫困党员家中走访慰问,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物资;党组书记、局长唐奎同志与退伍老志愿军人龙少庆结成帮扶对子后,多次到他家中“拉家常”了解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七.一”期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与桂花镇三圣村党支部在桂花镇三圣村召开了庆“七.一”联谊会,两个支部共有70余名党员参加座谈会,会上两个支部“手拉手、心连心”畅所欲言,相互交流。

(二)联系实际,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为切实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开展了局机关结对帮扶工作和局班子成员包村住村工作,我局多次深入到结对帮扶村小渔洞镇大楠村调研,深入了解该村灾后重建工作,并制定了具体帮扶计划;继续做好白鹿镇白鹿村后续帮扶工作,监督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全体职工捐助部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捐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局班子成员分别多次到自已联系村了解调查村级情况,会同村支两委共商发展大计,为该村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同时我局还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分别支持天彭镇花龙社区、繁江南路社区、安澜社区各1万元,并在“七一”、“中秋”等节日期间慰问村(社区)支两委和老党员、老干部;党组书记、局长唐奎同志协助花龙社区在工业开发区收回土地款100.00万元,并与企业衔接协调解决花龙社区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刚同志协助安澜社区维修3、4、5、7、8社主水沟;还挤出部分办公经费分别支持了隆丰镇3万元和九尺镇1万元用于灾后重建,支持天彭镇金彭西路社区3000.00用于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还为龙门山镇办公楼投入15万元的维修资金,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好评。

(三)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活动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充分发挥我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让机关干部主动参与,积极融入社区、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选派了财务科的嘉泽琳同志和办公室的赖晓琴同志为“党员志愿者”义务劝导员,定期上街进行宣传、文明劝导;制定了每周五大扫除制度和责任区域文明劝导和宣传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并利用劝导员上街文明劝导的机会共发放文明宣传资料200余份;为了将环境综合治理与“支部手拉手”村对结起来,11月30日,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到桂花镇三圣村,制作了宣传标语,将其悬挂在三圣村主要干道上,为此正式拉开了机关党员干部进村社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序幕,并结合当前甲流感疫情状况,当天在三圣村人员集中的“幺店子”,村级活动室等处发放预防甲流感的药方100余份,深受当地村民的好评。

(四)落实措施,继续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

局党组十分重视理论学习,认真制定了学习计划,落实了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和考勤、考核制度,从而保证了各项学习任务完成,中心组组长由唐奎同志担任,负责主持中心组学习;分管副局长负责确定学习内容和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办公室负责把学习时间、学习内容、重点讨论等问题通知到每一个成员,以便做好学习准备,保证学习的质量和效果,结合管理局工作面广、事多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形式灵活多样,保证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中心组学习还制定了严格的学习纪律,建立了考勤和考核制度,要求中心组成员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一年来,党组中心组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共彭州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领导在各种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等重要篇目,专题开展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取得明显学习成效。全年共计集中学习13次,撰写调研文章6篇。

(五)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

为全面提升后勤保障服务水平,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反复修定,完善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岗位职责,做到靠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加强管理局网站建设,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将我局的职位职责、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进行及时公开。三是强化首问责任制,我局设立了首问责任室和首问责任岗,进一步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主动接受大家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讨论会,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

(六)继续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反腐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为认真做好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了此项工作,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认真开展好 “十个一”和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五有”的要求。结合廉政文化建设进机关活动的开展,我局干部职工时刻都能听到廉政的钟声,保持清醒的头脑,有力地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2009年,我局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还存在有不足。201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将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创新方法,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党员的党性意识;二是继续深化“创优争先”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廉政建设;三是继续深化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机关党支部与村党支部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工作。五是继续做好以党建促重建工作,结合灾后重建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5.江心乡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机关作息制度,执行每天上、下午实时签到。

2、依据签到情况,党政综合办公室按月统计、汇总,满勤者给予每月60元的考勤奖。

3、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让人代签。凡发现代签的,一次扣除代签者及被代签者各10元,直至扣完当月考勤奖,并通报批评。

4、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元,当月超过4次者扣清当月考勤奖。

5、旷工每日扣50元,旷工连续达到7天或一年累计达15天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以下待岗处理类同)。第二次再出现类似情况的,报上级组织和人事部门备案,由乡政府与旷工者解除劳动关系。

6、病假者无医院证明的,每天扣10元;有医院证明的,每天扣5元;病假者只从考勤奖中扣除,扣完为止。事假者每天扣除20元,扣完当月考勤奖后,从工资中再扣。

7、病假、事假者一律使用书面请假。所有工作人员一天之内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2天)由乡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条交党政综合办公室保存,请假回来应及时销假。凡未写请假条、未经批准行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8、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含临时集中)和集中学习日作为检查机关工作人员出勤的重要依据。无故迟到、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9、乡党政班子成员如属到市、县开会、培训,要有上级文字通知或有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并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如所分管工作确需向县直有关部门汇报或下村安排工作,要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凡未经乡主要领导批准或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乡其他工作人员如需到县直有关部门汇报或下村安排工作的,要经乡党政分管领导批准并向所在办公室主任报告,由乡党政分管领导告知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注明事由。凡未经乡党政分管领导同意或领导虽同意,但未告知党政综合办公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责任由党政分管领导承担。

10、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打毛线、接送小孩、买菜等,一经发现取消当事者一个月考勤奖。

11、党政领导值班人员将不定期查岗,发现工作时间不在岗,又无请假手续者,视为无故旷工人员。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乡机关值班表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做好电话记录及处理突发事件,每晚值班人员必须签到,由带班领导负责监督考勤。

2、值班人员需按值班时间按时参加值班,如有事不能当班,应向带班领导请假调剂人员顶班。

3、带班领导应指派当天值班人员中的一人午间值班。每天的值班人员应完善交接班手续。

4、值班人员每晚值班费10元,节假日每天值班费20元。

5、无故不值班,一次扣除20元,两次扣除当月值班费。

6、值班期内无故不值班,若发生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责任。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上午为集中学习日(节假日顺延),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2、学习内容由党委学习秘书负责安排。

3、集中学习建立点名考勤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要联系实际,个人学习要有笔记。

5、个人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情况年终通过考勤、检查与岗位目标考核挂钩。

四、来人招待制度

1、县以上部门或外商来人接待经乡分管领导在就餐通知单上签字同意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经乡分管机关领导同意,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开具就餐通知单后,方可在饭店就餐。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2、村及乡办单位来人办事误餐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采取在机关食堂签名就餐的办法处理。

3、来人接待实行对口陪同,其他人员不予参加。

4、来人接待就餐由经办人在就餐附件上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乡长审批。

5、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食堂就餐一律采取签名的办法。分工包村干部下村指导工作一般不要在村就餐,如确需就餐的,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下村工作期间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如违规一次批评,两次通报,三次待岗。

6、接待用烟酒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购置入库,经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后方可使用。

五、用车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和外出工作,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2、政府来人、外出确需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派车单上签字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

六、文书制度

1、党委、政府收发文件,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收发,其他人不得擅自拆收,以免泄密和遗失。

2、来文一律先由党政办登记,并呈送主要领导阅示,严禁私自截留文件,或未经登记直接向主要领导传送。阅办文件后应及时交回党政办公室归档,其他人不予存档。

3、严格发文手续。凡党委、政府发文拟稿一律使用发文稿纸,由拟办人拟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后,呈党政主要领导签发。文件行文,文书要按行文规则严格把关。

4、各类重要会议发言、汇报材料,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未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安排党政综合办公室草拟发言、汇报材料。部门总结性上报材料按工作职责,由各部门分别撰写。

5、文字材料的打印,必须经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各办公室电脑必须服从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优先打印公务材料,未经党政综合办公室同意在外打印、复印一律自费;党委、政府材料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校对,各办公室材料自行校对。

七、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1、政府各部门办公用品采购一律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办公用品,拟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报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安排人员采购。

3、所有采购的物品要登记入库,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由使用人在物品领取登记表中签字领取。

4、政府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关。

八、卫生制度

1、各办公室卫生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清理打扫。

2、政府大楼的卫生,包括:机关大院、会议室、接待室、主要领导办公室、楼道由清洁工负责打扫。

3、机关食堂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打扫。

4、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九、分级管理制度

1、机关人员工作坚持分工不分家,全乡一盘棋的原则,服从组织分配。

2、党委、政府各部门要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真抓实干,多出成效。

3、各办公室负责人、组长对本组人员工作不力者有建议除名权,经党委会研究可调动一次,二次调动待岗一个月,三次调动长期待岗。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结果。”

十、财务管理制度

1、乡政府预算内外财务严格执行乡长“一支笔”审批。未经乡长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到财务上调款、报销,否则出纳有权拒付。

2、乡所有部门财务纳入乡财务统一管理,分门别类,禁止私开帐户、私设小金库,违者视同违反财经纪律。

3、乡机关各类报销凭证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证明、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入帐。

4、报销的票据一律使用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且印章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5、各项支出严禁先斩后奏,必须事先由经办人向分管领导和乡长报告,超过1000元,由乡主要领导商定,5000元以上开支项目要报请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6、机关干部参加医疗保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6.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篇六

2020 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展开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

根据通知要求,对比《法治政府建设实行纲领(201512020)》和《***县法治政府建设实行方案(2016—2020 年)》,自查情况以下:

1、基本情况 (1)全面依法实行政府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领导小组,在拥军优抚安置创业股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权责事项 22 项,其中行政确认 1 项、行政处罚 3 项、行政给付 10 项、其他行政权利 8 项。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制定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其中包括了,议事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共 25 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进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 3 项制度;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或行政决定时,严格履行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事项及措施作出法制审核。

(3)健全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发挥拥军优抚、关爱帮扶、安置创业、法律支援等作用,组织展开涉军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9 年成立自今,在辖区内未产生过行政诉讼件,所触及的信访件均逐一做到有回音、有答复,矛盾化解率 100%。

(4)加强政务人员法制宣扬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宣扬教育,举行法治宣扬和廉政教育讲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渐扩大至“谁服务谁普法“,实现普法的常态化、规

范化和制度化。利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广西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和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2019 年全局有执法证人员 4 人,2020 年已报名并审核通过 5 人,争取年终全局具有执法证率 100%。

2、存在问题 ?

(1)法治观念还不够强。我局为 2019 年新成立部门,虽然自部门成立以来都在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但执法人员大多是从其他单位转调新到我局的,他们的法治观念和思想认识良莠不齐,认为退役军人部门主要是服务退役军人的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并且缺少专门的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方面法制审核和指点没有得到保障。

(2)执法队伍亟待加强。目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共有 4 人,执法人员缺口大。随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项工作的趋于完善,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情势的需要,且我局执法人员中很大 1 部份为军转安置人员,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更少。另外,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等,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3)普法活动有待进 1 步深入,活动情势有待进 1 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 1 步加强。由于惯性思惟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展开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期变化,普法活动展开没有新举措、新亮点。同时,存在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3、下 1 步工作计划 下 1 步,我局将在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

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情势展开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2)不断推动推动普法工作。进 1 步落实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普法计划。充分利用辖区律师资源,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提升大众法律意识。

(3)进 1 步完善部门决策机制。力求进 1 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稳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4)进 1 步深入推动政务公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然、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大众关注热门问题的信息公然,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利网上公然透明运行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7.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篇七

【关键词】人民银行 法律事务 思考

一、法律事务工作管理体制的现状

1998年,为适应人民银行法制工作的实际需要,总行决定在分行、营管部和省会中支设立副处级的法律事务办公室(挂靠于办公室),在各市中心支行配备专兼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总行条法司——分行(省会中支)法律办——地市中支办公室组成的法律事务工作管理体制,全面推动了基层金融法制工作的开展。

2003年,总行作出在分行(营业管理部)单独设立法律事务处的决定,进一步发挥了基层央行法律事务部门的作用。实践表明,分行以及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作为人民银行管理层集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在管理辖区的法律事务中发挥着指导、监督、协调的积极作用,对保障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各级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诸多原因,法律事务工作机构的设置并不彻底,在地市级中心支行并没有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而是成立了挂靠办公室的法律事务办公室,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法律办主任。由此形成了总行条法司——分行或省会中支法律处——中心支行法律办(挂靠办公室)的法律事务工作体制。应该说,这种工作体制对于促进人民银行的金融法制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经济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加强,金融法制工作在人民银行整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但是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法律事务工作体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法律事务工作的需要。

二、当前基层人民银行法律事务工作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

目前,在地市中心支行一级都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法制机构往往挂靠在办公室,法律事务工作只是办公室综合材料、政务信息、文电运转、督察督办、会议服务等相当庞杂工作的一部分。法律事务工作与办公室其他任何一项工作都不同,法律事务工作本身既包括法律报表、总结的报送、金融普法宣传、执法监督检查等常规性工作,又包括实务性较强的法律顾问、法律诉讼工作,还包括研究性较强的金融法制调研工作。基层行在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的情况下,一般仅有一个人员负责法律事务同时还要承担其他工作。应该说,分支行法制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置情况与分支行法律事务工作应承担的重要职责与繁重任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二)缺乏专业人才

当前各地(州、市)中心支行法律事务部门挂靠在办公室,法律事务人员为专职或兼职,由于缺乏专业的培训,法律素质得不到提高,在处理一般性法律事务还可以应付,但在遇到涉诉案件时,法律事务人员无力承担案件的直接应诉工作,需向社会法律中介机构求援,这既增加了人民银行经济上的负担,又不利于人民银行的保密工作。部分中支的法律事务部门还无力承担法律顾问、法制调研等法律事务工作。

(三)工作不够专一

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身处全行办公枢纽部门,除了要承担法律事务工作外,一般还要承担很多政务工作如政务信息、公文审核、会议服务等,较多的工作精力都牵扯到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中,投入到法律事务上的精力有限,只能疲于应付,无暇作深度的学习和思考,履职存在一定的难度,仅仅局限于法律事务报表、总结报送、普法宣传等常规性法律事务工作,对要求较高的金融法制调研则力不从心,从而导致法律事务难以深入开展,金融法制工作创新难以突破。

三、对策建议

(一)争取设立内部相对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

针对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现实情况,人民银行应加强法律事务组织机构建设,为法律事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在目前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不太现实的情况下,可以尝试通过变通的做法,争取设立内部相对独立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不受办公室其他政务工作的影响。具体的设想是,有条件的中支可以在办公室配备一名副主任兼任法律办主任,负责法律事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下属一名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法律事务工作;规模较小的中支可在办公室设立法律事务岗,严格工作分工,由一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法律事务工作,而不承担办公室其他政务工作,以便于致力于法律事务工作。

(二)加强在职法制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招录法律工作人员的门槛

一方面是加大现有在职法制干部的在职培训力度,鼓励参加法律自学考试以及国家司法考试,争取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其法律专业素质和水平;一方面建议在每年招录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时,将是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作为一个优先考虑的因素。通过培训和引进两个途径,提高法制干部的法律专业水平,使之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同时,更好地肩负起法律顾问、法律诉讼、法制调研的工作,促进法治央行建设和金融法制工作的创新。

(三)在目前与办公室合署办公的情况下,力争设立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8.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篇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的通知

(内政发〔2007〕7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我区属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处理好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对于保持边疆地区稳定,促进我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2〕39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职责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牧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影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内蒙古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各兼职单位职责如下: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协调编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将“三少”民族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子规划单列;在编制计划时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予以重点倾斜。研究提出并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特别是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授课学生就业、少数民族特困群体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解决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制定全区民族教育发展规划,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分担机制。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研究制定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科技发展规划;加大对民族地区的科技投入力度。在实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科普工作,科技人才和科技干部的培训、培养,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重点倾斜。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科技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自治区公安厅: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层公安队伍建设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配合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与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管理好更改民族成份工作。

自治区民政厅:从扶贫济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予以倾斜;在殡葬工作中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进行涉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的工作中应广泛征求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

自治区财政厅: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有利于地区间财力横向平衡的机制,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财政专项资金和增扩财源项目;对于国家安排的用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各项资金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对蒙古文报刊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图书出版、广播影视给予补贴;协调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困难。

自治区人事厅: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制定和编制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和规划;制定特殊政策,拓宽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授课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在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录用、选拔国家公务员和聘用工作人员及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各种考试中提供蒙古文试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蒙汉兼通人员;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研究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办法、发展规划过程中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给予倾斜;在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中对少数民族职工给予照顾;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开发和就业;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解决民族地区在土地和矿产等资源开发保护方面存在的特殊问题;在开发利用土地和矿产等资源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利益。

自治区建设厅:指导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做好各具民族特色的城市规划、城镇规划等工作;在城市规划开发过程中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优先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其他市政设施的建设。

自治区交通厅: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帮助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公路建设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自治区水利厅: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水利建设,优先安排水利建设项目;优先帮助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畜饮水困难。

自治区农牧业厅:研究制定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牧业生产和农牧业科技发展政策;协调和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在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少数民族生产方式变革、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予以优先重点扶持。

自治区商务厅:研究、协调、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贸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支持边境地区发展边境贸易;保障少数民族对特需商品需求的供给。

自治区林业厅:协调和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涉林工作;推进林业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优先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安排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自治区文化厅: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推动少数民族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在安排文化事业经费时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给予适当倾斜;解决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自治区卫生厅:积极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和控制,改善少数民族农牧民的医疗条件;解决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医疗卫生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有关税收政策措施。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研究拟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环境保护规划,自治区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以及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时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研究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规,传播民族知识,报道民族工作重要新闻;办好蒙古语广播电视;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参与查处影视作品中违反党的民族政策和伤害民族感情内容的事件。

自治区体育局:研究制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才;与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做好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参加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的组织工作。

自治区统计局: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加强对新闻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违反党的民族政策和伤害民族感情内容的事件,依法查处违背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出版物和出版单位;优先重点扶持蒙古语言文字出版单位;研究解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事业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自治区旅游局:指导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研究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优先扶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旅游业发展;解决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涉及民族工作部门的外事活动进行指导;支持边境旗县(市、区)处理好外事工作,并为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创造条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三少”民族自治旗加强法制建设。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积极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的发展;支持以蒙古语言文字为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内蒙古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对民族贸易、民族用品生产企业在税收上给予适当减免、照顾,扶持民贸企业的发展。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协调各商业银行落实对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民族贸易和民族地区专项扶贫贷款的指标;在贷款规模及筹措资金等方面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给予特殊照顾;贯彻落实国家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实行的技改贴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优惠利率等政策。

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

包满达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满达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包锐锋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纪检组长

王新乐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郝勇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常军政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顺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布仁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孔燕燕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学军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姜革锋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冯国华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纪大才 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曹文仲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德顺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明锐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乌兰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向东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石玉山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赵春涛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郭厚诚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周耀亭 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

布仁巴雅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云大平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杜古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王毅 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丁才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兰惠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叶殿祥 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额尔德尼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一)各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要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及时了解民族工作情况,对民族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兼职委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听取兼职委员单位对做好民族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研究并协调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会议情况和所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书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今后,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报请自治区领导批准。

9.社会事务工作计划 篇九

1、继续推进全市13个婚姻登记机关(市本级1个,县区12个)规范化建设,发挥信息系统在婚姻登记工作的作用。

2、5月底前完成婚姻登记学习资料编印工作,6月举行一期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交流会

3、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等宣传工作。

二、收养登记工作

1、3月底前编印收养登记业务学习资料,4月举办一期收养登记业务培训。

2、年内实现全市12个收养登记机关统一使用“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3、会同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3月底前明确涉华侨和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的分工和相关工作流程。

三、殡葬管理工作

1、《市殡葬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草案)》要在3月底牵头完成起草和上报工作。

2、大力推进“市殡仪馆殡仪服务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做好各项手续申办工作。

3、在3—4月份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确保“清明节”祭扫高峰期殡葬殡仪服务正常开展。

4、7月完成殡葬管理学习手册编印工作,8月进行一次全市殡葬管理业务培训。

四、救助管理工作

1、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

10.政府事务工作计划 篇十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简称学生工作)是高校众多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块,一般来说,很难给学生工作下一个准确的定义,通常是把与学生有关的资助、贷款、就业、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共青团工作统称为学生工作。我对学生工作的看法就像葛兆光在其《中国思想史》中对思想史的看法一样,是一个内核清晰边界模糊的概念。

所谓“内核清晰”是指学生工作的领域集中在与学生有关的工作方面,简单说学生工作就是为学生而生的,所以学生工作的内核就是学生,这是非常清晰的也是易于达成普遍共识的;所谓“边界模糊”是指学生工作没有一成不变的工作领域,这从国内通行的“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口号可见一斑,这三个一切实在是太模糊了按此行事,学生工作就像水天相接烟波浩渺的大海,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准确地说出“一切”的内涵。

赴英国里汀大学的培训让我对高校学生工作有了更深的体会。

30年:学生工怍翻天覆地

学生工作受社会发展的影响非常大,仅仅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高校的学生工作就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这种变化从学生工作部门的设置情况即可见一斑。

改革开放之初,高校学生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当时人事处设有学生科,具体负责与学生有关的各项工作。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高校才设有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通常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做法,学工部(处)内部一般是设置两科一室,即教育科、管理科和学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到了21世纪,为了应对1999年高校扩招形成的就业高峰,从2003年开始,高校就业工作在教育部明确要求“三定”即定岗定编定经费的情况下,得以从学工部(处)分离出来。2006年,由于大学生资助贷款工作任务量的急剧增加,在国家成立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情况下,高校资助贷款工作得以从学工部(处)分离出来。这种变化是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的必然结果,因为相对于传统的学生工作来说,学生工作的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职能弱化了,一些职能转化了,一些职能只有得到强化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

形势的发展要求学生工作走向专业化,不再是教育管理就业资助一大堆工作放在一个锅里乱炖。这种专业化的发展方向是与国际接轨的,大方向是非常正确的,就像小平同志评价改革开放,实践表明路子走对了,关键的问题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当前国内高校的学生工作专业化的框架已经基本搭起来了,体制改革与制度设计的任务已经基本结束,下一步的重点是要走内涵发展道路,进一步提高学生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个普遍问题:偏见

在学生工作专业化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许多人都对学生工作部门心存偏见,这些问题在没来里汀之前我认为是全国性的普遍性问题,当我了解了里汀大学的学生工作之后,我认为这是世界性的普遍性问题。

里汀大学的学生工作部部长向我们介绍,即使是在里汀大学,仍然有很多教师和学生对学生工作部门心存偏见,认为这些部门没有干什么,可有可无。但是部长先生也不无幽默地说,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也可能证明我们工作做得非常好,因为大家在没有意识到我们存在的时候,我们已经把各项服务做得非常完美,这说明我们提供服务的水平高。这就像医生给病人打针,医术高的在谈笑之间就把针打完了,医术低的即便把静脉扎烂了也没成功。实际上学生工作做得怎么样,我们的服务对象感受最深,也最有评价的权利。

只是可惜,在英国也和在中国一样,学生只有在有事的时候才来到学生工作部门造访,对于学生来说,他希望你永远在线,24小时开机,因为他认为这是你的职责所在。而当学生工作部门把还款通知书邮给学生的时候,有些学生则是毫无反映。这些问题是普天下学生工作者遇到的极具共性的问题。正是有这样的文化心理存在,学生工作专业化之路非常曲折。在中国的具体表现就是学生工作经常处在“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发展周期律之中。

专业化的部门与队伍

专业化的工作必须有专业化的部门作支撑,必须有专业化的队伍作保障,而具备这两条是非常难的。

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规律,凡是多事之秋,学生工作一般会受到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经费都会得到相应的保障;凡是天下太平承平日久之时,学生工作都会被看作可有可无。学生工作的特点是多数时候无法用正效应来评估工作成效,只能用没有负效应来证明工作成绩。既然如此,很多高校的学生工作都曾经在工作的高峰时期被釜底抽薪跌入谷底,然后又积十数年之功方可恢复元气。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严重地影响了中国高校学生工作的专业化进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动辄裁撤机构,何谈专业化进程?

英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专业化程度非常之高,里汀大学的成功经验可以作为中国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化发展的样板。学生事务部下设14个处,分别是住宿处、就业指导处、心理及咨询服务处、考试办公室、学部办公室、国际事务处、学生信息集成系统发展与支撑处、学生事务部办公室、招生与学校联络处、学生注册办公室、学生财务支持办公室、残疾人事务办公室、扩大高等教育参与办公室和音乐处。学生事务部共有工作人员150余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80余人。

学生事务部部长做报告时讲到,各个部门都在向他提出增加工作人员的报告,他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证明业务量在扩展,专业化程度在提高。比如职业咨询中心,目前有工作人员25人,计划要增加到30人。他们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总数是1.2万多人,每届毕业生总数是2900人左右。就业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中国与应届毕业生1:500的师生比来配备,他们只能配备6个人,那他们的工作就没法开展。学生事务部下设各个处室负责人先后给我们做报告,每次报告结束时,我们可以提问,有时我们的问题稍微超出一点他们工作的界限,他们就会非常诚实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他们越是这样,我们越觉得分工细化,工作专业化程度高。

终极服务目标:简单、自然、通畅

专业化的工作必须以实效性作为工作的终极目标。实际上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英国,实效性都应该成为工作的终极目标。里汀大学学生事务服务追求简单、自然、通畅的工作目标。

学生事务部部长在给我们做讲座时,我们问他,贵校学生工作是否有总的指导思想或工作理念,他说没有。但是他们有一个工作的具体目标,那就是简单、自然、通畅。简单到什么程度呢?就是要把学生当做客户,让学生得到学生事务服务就像到图书馆借一本书一样;自然到什么程度呢?就是要把学生事务服务融入到教与学的过程之中,融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之中,时刻在为學生做着服务,但学生却感受不到我们的存在;通畅到什么程度呢?与学生相关的一切事务都可以在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大楼里解决,学生不用东奔西跑就可以得到各种服务。

11.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 篇十一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审查,防范风险,服务基层要坚持法律审查的独立性,继续做好对合同的审查工作,加大对临摊的监管核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平时管理相对薄弱的业务和环节的法律审查及指导,如有必要做好法律意见书,并督促落实。对公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新问题、新业务、及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及法律审查等方式,为经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业务合同管理,提高经营合规水平加强对合同文本实施工作的指导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不断提升合同质量。按照租赁管理等要求,对合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要把合同的检查作为日常例行工作,并持之以恒,力求关口前移、消除隐患。

四、改进诉讼管理,提高诉讼效益继续加强诉讼论证,提高诉讼效益,杜绝无效益诉讼。继续强化案件管理,全力推进未执结案件的执行,为清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力求胜诉案件执行收回等工作有所突破。改进诉讼管理,要对企业经营,特别是合同案件发生条件及其管理中风险预警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处理办法,为完善合同管理、做好预警反应、及时中止风险提供法律服务。

五、做好自律监管工作,切实防范法律事务工作风险按照法律事务工作自律监管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对各公司各部室及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好检查,对各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做好自查。

六、关注业务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工作要在往年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调研水平,为领导决策和规范业务操作提供法律支持。加强调研的主动性,多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单位在业务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扎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严密论证,揭示风险隐患,提出可行性建议。注重对业务经营中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识别风险、提示风险和提出对策。

八、从法律角度出发,加强专业技术学习,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督促各基层单位法治企、依法行政,从而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的高度,切实重视法律工作;加强对公司经营中法律工作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经营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与法律事务有关人员求真务实、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对经营管理的支持保障功能。

·2010-2011学第一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秋季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2011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011年春季小学安全工作计划·2011年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计划·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011学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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