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乱工作简报

2024-09-19

三乱工作简报(共10篇)

1.三乱工作简报 篇一

提升师德

铸造形象

——长宁县实验小学召开治理“三乱”专题工作会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为契机,长宁县实验小学对教师们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治理教育“三乱”(即: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工作。

2014年9月15日下午,长宁县实验小学组织全体老师召开了“提升师德

铸造形象”的专题大会。会上,张翔宇校长给全校教师再次领学了长宁县教育局治理“三乱”有关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长宁县实验小学治理“三乱”的决定》,还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治理“三乱”责任书》,学校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考核、聘用、晋级、奖励的重要内容。最后,张校长语重心长的告诫教师们:务必认清当前形势,不要让蝇头小利玷污了灵魂;不要让欲望控制了理智;积极行动起来,坚决禁止“三乱”行为。号召老师们做一个: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的好老师!

群众路线没有休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校将把它与治理教育“三乱”工作同步,力争实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这个宗旨。

2.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篇二

“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市《~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xxxx”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四、组织领导

3.治理教育“三乱”的工作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的先进性作用,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执政为民。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下发的有关治理教育“三乱”指示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教育系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依法纠正、查处教育“三乱”等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学校的监督管理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为创设良好教育环境,打造我校先进形象而努力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完善我校内部治理“三乱”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2、树立一批治理“三乱”工作的正面典型,及时推广。

3、从严查处“三乱”的反面典型,震慑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4、力争社会满意率达90%以上,保持在区教育系统纠风治乱工作中的领先地位。

三、组织机构

为使治理教育“三乱”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顺利进行,我校成立治理教育“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此项工作。治理教育“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晗

副组长:刘玉龙

王太义

组员:孟庆岭

陈祖恩

乔金山

袁燕

王国兴

张延涛

乔永琴

马俊杰

四、治理内容

依据市、县、乡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的具体情况治理内容如下:

1、认真实行“一次性收费”两公开制度,“收费通知单”、“收费公示板”使用率达到100%;坚决治理自行确定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干预学生对自选项目的选择以及在一次性收费以外的收费现象。

2、坚决治理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收入和私设小金库及违规截留学生代收代支的剩余款。

3、坚决治理教师违反规定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要求和强求学生及家长搞捐资、捐物等赞助活动。

4、坚决治理教师擅自开办“特长班”、“尖子班”或巧立名目办班向学生收费现象以及组织学生大面积补课。

5、坚决治理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接受社会办学单位或家长的聘请对中小学生进行补课或为他人提供学生。

6、坚决治理学校强行向学生提供饮食服务收取相关费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凡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给予责任教师行政记过外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延缓教师职务评聘三年,在五年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违纪两次的取消教师资格。追究其主管人员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免去其领导职务,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令其将所收取费用如数返还给学生家长。

五、治理方式

为保证治理教育“三乱”工作取得实效,真正遏止教育“三乱”问题,我校将采取科学、客观、有效的治理方式进行。

1、明查暗访相结合。教育“三乱”现象是顽症,因此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通过对学生、家长的调查,了解“三乱”情况,特别对热点问题、投诉举报多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从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采取“纠建并举、堵导结合”的办法。一手抓检查,一手搞调研,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治理“三乱”对策,争取从根本上遏制“三乱”的发生。

3、专项检查为主、常规检查为辅。把教育“三乱”的治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除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外,要对各项责任人进行不定期的常规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避免检查工作的一拥而上和检查后的死灰复燃。

六、具体措施

1、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要把思想统一到治理教育“三乱”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上,把治理教育“三乱”作为新学期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领导包班的承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形成网络。

2、实行责任追究,加大查外力度。建立“治乱”承包责任制。学校领导包班级,实行承包连带责任制。如在国家、省、市、区检查中查出违纪问题,相关领导将受到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继续全面实施校务(政务)公开,要做到措施具体可行、设施齐全、形式多样。群众的满意率高,校务公开(政务)公开率要达到100%。学校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查处率达到100%,无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

治理教育“三乱”的工作方案

XX学校

4.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结汇报 篇四

2005年,我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纳入部门和行业目标管理,从而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反弹的力度,今年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问题,保持和巩固了我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确保公路畅通无阻,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其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了全面实现我区所有公路无“三乱”的总体目标,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各部门都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工作上形成了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交通部门牵头,区纠风办组织协调,公安、林业等部门积极参与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牵头部门把协调组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具体业务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管理及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使各项任务的落实有了组织保障,形成了部门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常年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抓的工作机制,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由于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因此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案件,较好地完成了我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任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治理公路“三乱”,必须抓好源头,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保证执法人员行为符合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真正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交通、公安等部门和单位针对上路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了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在抓好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的同时,各单位都把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把国家收取的各种费用的标准向广大群众公布,使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管理措施,健全各项制度,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加强宣传和巡查,确保我区公路实现基本无“三乱”。年初其他区(县)多起公路“三乱”事件被通报后,我们引以为鉴,坚持“思想上不能松动,工作上不减力度,政策上不开口子”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个单位在显著位置公布治理公路“三乱”投诉电话,在重要道路和各执法机构发放治理公路“三乱”宣传资料。二是加强巡查,针对公路“三乱”问题较易发生的死角进行暗访。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从今年年初,由区纠风办组织、交通局牵头对我区所属的各责任单位及上路执法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未发现不规范执法行为,上路执法人员能够做到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使用执法文书规范,避免了因不文明执法而产生的口角和纠纷。各单位也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本单位的工作程序、执法行为、工作方法进行规范管理,保证了不出现“三乱”问题,使我区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已向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迈进。

5.三乱工作简报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力度,实现我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目标,根据《××省××年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水上“三乱”责任制度,规范上路下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遵章守纪,自觉抵制“三乱”歪风,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公路、水上“三乱”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建立预防和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公路水上交通畅通,为我县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年的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成果,严防反弹。二是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力量要加强,进一步完善集中检查制度。三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源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现场查办案件。四是通过努力,使我县公路水上现实无“三乱”现象。

三、工作任务

以规范收费站点和执法人员上路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一是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检查站点,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对新设检查站点要充分论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在全县继续抓好省道和白云库区的“三乱”治理工作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清理县、乡道设置的检查站点上,严格规范有权上路部门的检查、收费行为,加强对省、县、乡道“三乱”现象反弹较严重的重点路段的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各自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年全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1、通过重点整治,把公路上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卡)全部撤销,已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检查站的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坚决遏制非法上路下水检查。

2、通过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规范交通、公安、林业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在公路和水上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确保水陆运输安全畅通,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3、通过对××库区水上船舶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和收费行为,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为游客的休闲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41号文件要求,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力度,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继续严格落实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站,谁监管”及“谁的人,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三)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七个严禁”规定。要抓好“七个严禁”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指标,按以收定支、以罚定支;严禁无权上路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严禁执法部门聘请人员,雇用人员、临时人员上路执法和协助执法;严禁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越权设站收费、检查,严禁省人民政府已宣布撤销的收费站继续收费,严禁检查站为其他部门搭车收费;严禁上路乱查、乱扣、乱收、乱罚,罚而不纠,罚而不处;严禁收费罚款单位与个人分成,公款私存,贪污、挪用罚没款;严禁徇私枉法,执法人员私了道路交通事故。

(四)正确处理治理公路“三乱”与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关系。超限超载严重危害公路、危害行车安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治理公路“三乱”现象同时符合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的要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通告的要求精神,做到“依法行政,强化管理,科学检测,卸载放行。”

(五)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完善查处公路、水上“三乱”案件备案制度。按照《××省公路水上基本无“三乱”考核标准》的要求,要坚持每月对本辖区内的公路、河段的监控和检查。对易于发生“三乱”行为的地段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易于发生“三乱”行为的部门和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力度,常敲警钟,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6.固原分局治理三乱近期工作情况 篇六

固原分局治理三乱近期工作情况

受气候影响,进入冬季以来,公路安全通行能力降低。尤其近期雪灾造成堵道严重,固原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蹲点,部门负责人值班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应急救援,维护通行秩序,保障机制到位;二是重点路段、重点站点,制定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巡查,发现故障车辆、抛锚车辆,用清障车或装载机拖走,及时报告信息,避免堵道发生或村民乘机拖车收费,保障措施到位;三是抽调30名路政人员,配合蒿店、六盘山等收费站协查绿色通道运输车辆,分流处理超限车,维护通行秩序。成立2个应急救援队伍,确定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人员保障到位;四是设立60万元应急保畅专项资金,储备防滑砂942方,储备融雪剂40吨,调配清障车2辆,装载机4辆,清雪车3辆,加强急弯陡坡路段通行能力。五是加强信息报告,及时发布天气、路况信息,层层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和公路畅通情况。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督察,发现信息不畅、公路堵塞、群众意见大的事件,逐级追究责任。

7.三乱工作简报 篇七

为了集中解决公路“三乱”问题,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整治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公路“三乱”清理整治小组根据县作风整顿活动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公路“三乱”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召集监察、公安、交警、运管等单位召开了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公路“三乱”清理整治工作,并成立了办公室,抽组5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还制定了公路“三乱”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2、广泛征求意见。为了搞好公路“三乱”清理整治工作,规范收费项目,接受社会监督,县交通、公安、交警、运管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6条。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公路“三乱”清理整治工作整改方案,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进行了剖析,分析了根源,使存在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3、彻底清理整顿。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合并部分涉及向机动车辆收费罚款项目撤消调整部分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监测站(点)的通知》精神,对交通、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涉及向机动车辆收费和罚款的项目进行了清理,并严格执行《甘

肃省保留合并降低收费标准涉及向机动车辆收费和罚款项目》规定,对设在公路上的检查站、收费站进行了清理。目前,我县境内共有检查站3处,即312国道陕、甘交界处凤口段设立的公安交警检查站、公路运输检查点,泾川公路段在312线飞云段设立的临时超限运输检查点;县交通局对县乡公路实行巡回路政检查,没有设立检查站点;县交警队收费项目共3项,即车辆牌照费、行驶证工本费、登记证书工本费;县运管所收费项目共4项,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线路营运牌工本费、智能卡(IC卡)式道路运输许可证费。全县公路检查收费站点设置基本合理,设置手续齐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执法文书、票据填写符合要求,各项收费均符合文件规定,没有发现超范围、越职责检查、收费、罚款和搭车收费的问题。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县公安局、交警队、运管所针对个别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服务态度蛮横、随意拦车检查罚款等各种有损于交通部门形象的问题,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队列队形训练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文明服务标准,基本达到了执法程序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五不准”等职业道德,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抵御诱惑的能力和水平,使全体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5、加强路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路政管理法规,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保障了道路安全畅通。县交通路政大队健全完善了《路政票据管理制度》、《路政档案管理制度》、《路政人员廉政制度》、《路政管理统计制度》、《考核奖罚制度》、《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减少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服务水平和质量。

公路“三乱”清理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

县委作风整顿办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尚不规范,群众还不是十分满意;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经常性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单位认为公路“三乱”已经治理了多年,产生了松懈、厌倦的情绪。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有清醒的认识,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放松治理力度,要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抓实抓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做得更好。

泾川县交通运输局

8.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上的讲话 篇八

今天,把大家召集到这里召开全县二00八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其目的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纠风办有关治理公路“三乱”通知精神,全面规范涉路部门及执法人员工作行为,巩固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刚才,纠风办乃林同志宣读了市纠风办关于严防我市公路“三乱”反弹的通知、新宇同志就我县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做了细致、周密的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近期,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以及中国公路网等十多家网站在互联网上报道了陕西省部分市、县公路“三乱”现象,存在交警乱罚款及罚款不开票等问题比较突出。《网络报》记者深入绥德、米脂等县实地查访,也发现存在着公路“三乱”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省上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了专门的批示、指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就说明,在我省、我市公路“三乱”的问题比较严重,形势较为严峻,各涉路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为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国、省、市县纠风办有关治理公路“三乱”通知精神,坚持依法办事,执法为民,全力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

二、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近期,省纠风办将对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仅是媒体曝光,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县公路基本无“三乱”县区资格的取消,并将进行责任追究。各涉路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我剖析,自找差距,发现问题及时弥补,坚决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按照市纠风办的通知要求,县纠风办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按照 “三查”的要求,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的办法,对各涉路部门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因此,各涉路部门会后立即行动,主动工作,干好每一项工作,管好每一位工作人员,打好主动仗,树立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涉路部门一定要按照国、省、市纠风办的工作要求办事,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禁止公路“三乱”问题在我县发生,对那些顶风违纪搞公路“三乱”的人和事坚决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今天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极其重要,关系到各涉路部门的工作利益,关系到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可谓意义深远,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分析利害关系,树立必胜的坚定信念,努力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9.三乱工作简报 篇九

治理公路“三乱”是一项关系政府形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综合工作。近几年,朔州交警支队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治理关口前移,狠抓教育预防。多年来,支队结合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狠抓了民警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每年分三批次在全市交警中开设《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交通警察执法工作纪律》、《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以及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省厅交管局路面执勤执法“七不准”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班,规定凡经考试不合格的,正式民警不发放执法资格证,协勤民警不发放协勤资格证,一律不准上路执勤执法。

二是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精心组织整改。针对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隐蔽测速、协勤民警上路执法、罚没款同收入挂钩、票据填写不规范、执法过程态度蛮横、形象不佳、驾驶人考试不公等热点问题,支队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征求意见会、聘请监督员、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等途径,积极搜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对全市所有测速点进行重新标定,并全部设置了警告标志牌;严禁协勤民警单独上路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严禁下达罚款指标,或将罚没款收入与民警奖金挂钩;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不扣、不罚,并保证绿色道路畅通;对外埠车辆一般违法行为实行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三不”承诺;驾驶人考试考官实行抽签制度,监督员跟进,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在警容风纪上,支队还严格要求所有上路执勤执法民警要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保持警容严整,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违,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全力打造“阳光警务”。支队坚持实行在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执法承诺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了内外结合,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同时,支队将公安交警执勤执法规范,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收费标准、执法办案流程、工作纪律、监督办法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公示,开展了“争做阳光警察、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了广大群众特别是驾驶人的知情权,有效推进了公安交警执勤执法行为的规范开展。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分析全市公安交警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现状,适时抽调政工、秩序、法制等部门,通过明察暗访,采取白天与夜间检查、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跟踪检查与现场督察相结合的形式,对“三乱”易发多发路段、卡口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督察。对易发多发问题的路段、中队,支队统一安排,定期实行队领导带岗、替岗,路勤民警轮岗等办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

五是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交警部门作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主要责任部门,多年来始终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识不降,力度不减。每年支队和大队、大队与中队、中队与民警都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大队大队长为辖区治理公路“三乱”的第一责任人,规定凡发生“三乱”问题的,对所在大队年底考核进行一票否决。工作中基层民警如发生“三乱”行为,严格追究中队负责人和当事民警的责任,同时对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这项措施坚持多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警共同做好执勤执法及治理公路“三乱”的自觉性,有效杜绝了公路“三乱”问题的反弹。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市因执法不规范、违反“五条禁令”、“三乱”问题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民警有16人,其中严重警告1人、记大过处分7人、记过处分4人、撤职4人,清退协管员7人。

总之,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整顿和治理,朔州公安交警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形势逐年好转,投诉大幅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涌现出了怀仁大队、应县大队治理公路“三乱”先进集体,涌现出了一批以管义跃、张全富为代表的阳光警察。吕梁岚县、阳泉盂县“11.21”事件曝光后,11月21日晚,支队紧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11.21”全省公安交警紧急视频会精神,重点认真学习了黄明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24日上午,支队参加了全市公安机关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通报了吕梁岚县、阳泉盂县“11.21”事件经过及处理情况,传达学习了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副部长黄明、省委书记袁纯清、省长王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了11月23日下午市委王茂设书记主持召开的治理公路“三乱”会议精神和李锦书记对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提出的五项要求。

二、当前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大队近年来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发展较快,但经费缺口较大,许多县区协勤人员工资尚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各大队仍依靠罚没款维持正常工作运转,加大了对罚没款的依赖性,一定程度为多收多罚、乱收乱罚提供了条件。

二是正式民警短缺,协勤人员占大多数。协勤人员临时思想严重,纪律观念较差,工资偏低,管理难度大,给公安交警规范执勤执法和管理带来了难度。

三是部分大队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治理公路“三乱”问题认识不够,不能做到“零容忍”,在处理民警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上怕暴露问题,心慈手软,避重就轻,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民警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

三、下一步治理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全体民警观看中央电视台“11.21”事件视频,将全市公安交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主要批示精神上来,认真检讨,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对“三乱”问题实行零容忍,充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检查单位内部治理公路“三乱”的规定是否落实,公安交警执勤执法规范是否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是否落实等,对查摆出的问题,决不放过,深刻剖析原因,逐条加以整改。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支队和大队、大队与中队、中队与民警都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凡发生“三乱”问题的,对所在大队年底考核进行一票否决,对当事民警、中队负责人、大队分管领导、大队长进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一些严处重罚的条款规定,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

四是开展开门评警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深入走访群众等形式,对执法认可度、管理满意度进行测评,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评议和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规范执法的公开承诺,将公路执勤执法规范、违法行为查处规范、处罚依据等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是严格执行禁令规定。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省公安厅交管局“七不准”,不准乱罚款、不准双向拦车、不准定点检查、不准逢车必拦、不准罚态度款、不准重复罚款,对外商、外资企业车辆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10.兴华学校制止三乱工作方案 篇十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特制定学校制止“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教育形象,让学校成为一片真正的净土。努力为下一代创建一个和谐、平安的教育教学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评估,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是纠风治乱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校长与局长签订责任状,教师与校长签订责任状。

3、坚决制止教师举办收费补习班或给社会办班提供学苗和场地,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4、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保健用品等。

5、加强监督,加大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督查力度。学校设立“校长接待日”,每月最后一周周四做为校长接待日,对群众举报、家长来信、来访等进行接待处理,对违反 “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6、常规管理工作:

(1)各种会议上进行宣讲教育:学校月工作会议集中宣讲教育;中层校务会上宣讲教育;年组民主管理会上相互教育。

(2)召开座谈会进行教育落实调查等工作。包括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3)家长大会上进行宣传教育,传达学校的要求与措施,同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取得家长们的监督与配合。定期、不定期地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与之沟通、反馈信息。

(4)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聘请社会上的有关人士为学校行风监督员,共同治理“三乱”现象构建和谐社会。

(5)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师家里进行实地抽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处理办法:

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如下相关处分:

1、给予点名通报批评、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等(党员要受到党内相关处分)。

2、个人和年组的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

3、取消绩效工资(1-12个月);

4、学校“教师考核”按末位处理;

5、职称低聘一级、三年内取消晋级资格;

6、调离原工作岗位;

7、开除公职。

注:

1、此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此方案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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