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门诊承包合同(精选8篇)
1.口腔门诊承包合同 篇一
口腔科承包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承包医院口腔科给乙方经营,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一、承包标的
1.1 甲方系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整形美容业务的专业合法机构,机构内设口腔科,乙方现向甲方承包口腔科;
1.2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
口腔科租给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利益,同时应缴纳承包金并承担合约期的一切债务、债权。1.3 承包医疗地点在一楼甲方现有口腔科区域,面积约为80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缴纳方式
2.1 总体原则:乙方承包期间,每月需向医院上缴管理费伍仟元,其中口腔科总营业额的15%(药品费用除外)作为承包租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总金额不得低于贰拾万元(不足贰拾万元将从押金中扣除)。
2.2 承包金说明:承包金包含甲方整形美容机构的管理费(含每月上缴管理费伍任元),品牌使用费和维系口腔科正常持续经营的医院内部资源及医院外联资源使用费,根据协议描述甲方应承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3 承包金补充说明:种植牙、因单体消费高,加工成本较高,甲方应当协议租金:10%的总营业作为租金,部分要求退费处理的客户,所产生的费用不算进承包金。2.4 承包金缴纳方式:按月缴纳,甲方从当月乙方营业额中扣除。
甲方应该积极支持乙方经营,做好供电、供水、消毒、排污及后勤保障工作(不包括提供宿舍、费用乙方自理),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2.5 乙方需自理费用:水电费、口腔科员工食住费(或按时结算)、电话费、服装费、口腔科员工工资及福利、口腔科广告费、税收、领取材料(如易耗品)及用品。
2.6 承包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包金不得减免、缓缴。缓缴费用按全部缓缴金额每天0.5%标准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甲方不得单方面变相加收承包费用。
2.7 乙方同时享有甲方执行的会员制度,甲方外联关系客户需要优惠或者免费治疗时,乙方需要积极配合冶疗,冶疗所涉及加工成本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不恶意免费赠送。
三、资产现状移交 3.1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勘查,已经对牙科经营场所的相关资产现状及存在的质量瑕疵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现状接收并承包此后的经济投入及一切经济责任。
3.2 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将牙科经营场所现有的相关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确认无误后形成书面的《资产移交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交由乙方承包期合理经营使用(具体细节见附件:资产移交清单)。乙方应对营业场所及相关资产进行定期的保养与维护。因乙方失误造成设备或资产损坏、提前报废的,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如因正当使用导致的耗损、报废等设备自然折旧除外。
四、承包经营投入
4.1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伍万元整,满一年后另支付伍万元整,共计拾万元整。合同期满一年后无违约时无自退款。
4.2 因市场竞争及业务开展需要,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强制需要,需要添置、更新设备由乙方及时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4.3 承包期满后合约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设备搬走,对于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严重损害其价值的设备、设施,乙方需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才可移动。
五、甲方承诺及配合义务
5.1 甲方承诺在承包期间为乙方提供具备合法牙科经营条件的营业用房不低于80平方米,其它科室均不再开展口腔科诊疗事宜,甲方如遇口腔科患者均交由乙方接诊、治疗(口腔颌面外科正颌手术除外)
5.2 甲方同意乙方院内制作宣传栏或设备X展架等必要的宣传物料,但不能影响医院的整体环境,应由甲方统一安排。
5.3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广告审、物价申请、新闻发布和媒体宣传等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广告必须按甲方统一的LOGO标识对外宣传。
5.4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门诊发票、住院发票(除甲方免税期外,开具发票的税点由乙方承担、提供银行刷卡服务,刷卡手续费为)
5.5 乙方经营期间,因市场需要,需扩大规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甲方应尽可能的提供相应的支持。
六、诊疗业务基本规范及款项结算
6.1 口腔科承包经营期间,开展诊疗过程中应同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等科室一样执行医院统一挂号、药房收费、乙方病需所需要的药品应从药房出,治部由甲方护士执行,费用归甲方代收。
6.2 口腔科从业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有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并承担工资、奖金、福利及各种社会保险等费用,并应及时与各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出现乙方员工因劳动纠纷引起的仲裁或诉讼,全部仲裁和诉讼费用及赔偿或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和有相当知名度的专家组成的口腔科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专家会诊,确保口腔科的高水平诊断、冶疗与医疗质量。
6.4 乙方采购材料,必须在具备三证的正规公司采购,并向甲方提供三证的备案、发票及销售物价的批文。
6.5承包经营期间,所有的费用均由甲方收银台代收,结算的日期为次月的15日前。为保障乙方现金流,甲方应该及时、足额的为乙方结算,如出现拖欠乙方的结算款则按每日0.5%的违约金支付乙方。6.6 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需要,乙方需要提前结算部分款项时,甲方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支持,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签字同意后才可去财务领取。
6.7 乙方指定
为结算人员。全权办理款项结算及收款事宜。
七、承包经营相关事宜
7.1乙方应该就现有口腔科已批准可执行的诊疗范围内依法营业,如需扩大、变更诊疗范围,乙方应该负责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并承担费用。
7.2承包期内,乙方拟定办储值卡等先行收取预付款的经营模式,应当事先报经甲方书面同意,经双方商定具体监管细则方可执行。
7.3乙方应遵守、守法经营,承包经营期间如行政或执法部门因口腔科经营违法等事由进行各种处罚,由乙方承担,对医院品牌造成的影响者应负责赔偿。
7.4如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含医疗行为结束后合理时间内)发生的医疗差错、纠纷、事故等由甲方出面调解,其经济赔偿和甲方出面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及上级主管部门来院专项检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5乙方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卫生、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守法、尊章经营。
7.6乙方每月投入广告宣传费用不少于3-5万元。
八、监督管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期内的医疗技术、医疗质量、服务质量、药品质量及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家督指导,并随时进行检查。检查不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管理规范的,甲方有权下达书面调改通知书,乙方拒不整改或未及时采取有利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
九、重大事件处理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内,如乙方原因导致可能引发诉讼、重大纠纷、媒体曝光或其他事故,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甲方,甲方需积极配合处理,甲方可以指示乙方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指示。乙方应负责积极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关责任,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的更变、解除
10.1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10.2 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㈠乙方拖欠甲方承包金或其他应付费用超过10天的;
㈡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出租或出让本协议下口腔承包经营权,或将本协议项下口腔科给他人承包经营。
10.3 甲方在每个月指定结算日未能及时为乙方结算日未能及时为乙方结算且拖欠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10.4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权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0.5 如甲乙双方有任何变动需提前告知对方,双方再进行协商处理。
十一、土地征用、拆迁
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如政府要求征用(收储)或拆迁甲方经营场所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地点变更导致甲方与第三方的房租等费用改变,双方另行协商承包费用。如因甲方地点变更导致乙方经营歇业,双方按揭业时间顺延合约时间。如甲方装修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营业,期间甲方不能收取乙方承包金。
十二、合同期满(终止)的移交
12.1 乙方承包经营期满,甲方可以与乙方合法经营口腔科,确保乙方所占比例大于甲方,具体合作方式和投资比例由双方协商决定。
12.2 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在移交是乙方负责全面清偿完毕。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13.2 甲方如有违反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其他
14.1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约甲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2.口腔门诊承包合同 篇二
一、承包经营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
(一) 承包经营合同的概念
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采取由发包方将特定的财产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交给承包方、承包方上交利润或承包金给发包方的形式, 由此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 发包方指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对方经营管理的一方, 承包方指占有对方财产及由此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一方。
发包方将财产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这是构成承包经营合同的一个方面, 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静态分离;承包方利用承包财产进行经营活动, 完成各项承包任务并获得盈利, 这是构成承包经营合同的又一个方面, 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动态分离;伴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切实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 同时有权享有承包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在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构成承包经营合同的第三个方面, 三者的结合, 便形成了承包经营合同。
(二) 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存在着特殊的关系。例如, 在国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中, 一方面, 国家同承包方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另一方面, “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 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市场经济的法律要求。因此, 合同的各方当事人, 不论其经济实力和所有制性质如何, 不论其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也不论其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1]作为所有权的主体, 国家同企业一样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它们之间存在着平等的民事关系。在签订、履行承包经营合同的过程中, 国家同企业的地位是平等的, 双方同样要坚持自愿原则, 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 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职能, 两种职能应适当分开, [2]在研究承包经营合同主体时, 应着重关注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关系。
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应为发包方的总体财产。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 是指在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应为发包方的总体财产, 理由是:承包经营本质上是一种营业, 是作为活动的营业和作为组织的营业的统一体。作为组织的营业是集合多数的物和权利的一定的有机组织体, 其中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 积极财产包括物、权利和商业秘密、企业声誉、地理位置等;消极财产包括营业上的各种债务。[3]承包经营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 是以发包方的营业财产 (总体财产) 为基础的。
承包经营合同是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法律确认书。《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承包经营责任制, 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 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 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 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承包经营责任制通过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使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 并获得了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成为增强企业活力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又称承包经营合同的成立, 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使各方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承包经营合同因条款繁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 为了能够通过文字凭据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也为了在纠纷发生时有据可查, 合理地分配当事人的责任, 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即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22条规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 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依照《合同法》第二章的规定, 应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一) 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要约
在承包经营合同中, 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即要约人须对成立合同所必需的各主要条款都提出自己的意思, 受要约人通过要约不但能明白地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愿, 而且还能知道未来订立的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 如果要约人发出的条款不足以成立, 则不构成要约。同时要约的意思表示还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即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 在法律或者要约规定的期限内, 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其要约。
承包经营合同中, 要约送达须到达受要约人才生效。由于要约的送达方式不同, 其到达的方式也不同:采用直接方式发出要约的, 记载要约的文件交给受要约人即为到达;采用普通邮寄方式送达的, 以受要约人收到要约文件或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的信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 电文进入收件人的指定的系统的时间或者在未指定接收信息的系统情况下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作为要约到达的时间。如果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 则要约不生效。
承包经营合同的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承包经营合同的要约失去其效力: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 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后, 对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无法律约束力。要约失效后, 若要约人还想与承诺人订立合同, 只能重新发出新的要约。
《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一般应当采取公开招标办法通过竞争确定企业经营者或者经营集团。也可以按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确定企业经营者。”《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13条规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企业所有者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营者, 不具备条件的, 也可以采取招聘、推荐等方式选用经营者。”从以上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看出, 公开招标是我国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签订的主要方式。
实行公开招标, 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第一, 组织招标委员会。《暂行条例》第28条规定:“由发包方组织有承包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 对投标者进行全面评审, 公开答辩, 择优选定。”第二, 拟定招标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成立后, 应对发包方的企业财产进行测算、评估, 根据发包方要达到的经济目的, 拟定招标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第三, 投标。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 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确定投标方案, 填写投标书进行投标竞选。第四, 开标。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在公证人员的主持或监督下, 开启投标书, 宣布投标人名称和报出的承包指标。第五, 初评和公开答辩。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应对所有的投标人及其方案进行初评, 筛选掉不符合投标要求和投标方案相差悬殊的投标人, 确定中标候选人。然后组织中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 回答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及职工的提问, 展开公平竞争。第六, 评标和确定中标人。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应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方案和在公开答辩中的表现进行评定, 择优确定中标人。最后, 主管部门考核。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一些重要的企业, 招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 还要报经主管部门及上级党组织考核后通过的, 才是最后的中标人, 成为企业经营者。
(二) 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如承包标的、数量和质量、承包金及其交纳期限和方式等作出实质性变更, 则为新要约, 不构成承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 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该承诺有效, 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 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以招标投标的方式缔约,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在学术界存在着二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 招标投标活动中, 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 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4]第二种观点认为, 招标投标签订的书面合同, 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合同书是合同关系成立的有效证据。笔者认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中标通知书到达投标人时, 应当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因为我国对承诺的生效采到达主义, 而《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15条规定, 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因此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和有关文件只是发出要约邀请, 而投标人投标则是一种要约行为。根据《合同法》中对要约性质的认定, 一旦投标人将其投标书送达招标人处, 该项要约便已实际生效。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撤销其要约, 否则, 对因其过失造成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然, 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
一方在投标以后, 另一方接受其投标, 但并非投标的内容都自然转化为合同条款, 在中标以后, 双方还应当继续协商, 签订正式的合同条款。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投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经常会改变投标书的内容, 在此情况下, 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应当由正式的合同来确定。
参考文献
[1]郭明瑞, 房绍坤.新合同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8.
[2]屈茂辉.中国国有资产法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23.
[3]王保树.中国商事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61.
3.农村承包合同如何签? 篇三
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引导合同当事人签好合同,这是预防纠纷、有效解决纠纷的首要措施。当事人在签订农村承包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包方是村集体经济成员或者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放弃承包时,可以由其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发包方案包括项目及发包方式、指标、期限等,制定方案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经组织成员或大多数村民同意,报乡镇政府备案。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的承包合同无效。
二、承包经营项目名称、数量与质量。承包经营项目,即通常所称的标的,承包标的一般为自然的或者不可移动的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合同中应对其自然状况表述清楚。
三、承包的经营期限。土地承包合同期限30年不变,荒山、荒沟、荒地等治理及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可以更长,但最长不超过50年。
四、承包项目的质量等级评价。
五、收益分配方案。合同应当规定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缴纳的承包费用,农副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以及上交的时间、方式。
六、承包指标调整的条件和方式。双方应预见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减产、减收情况,或遇国家政策、税收、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收益受到较大影响时,应当协商调整承包指标的方法。
七、违约责任。为了严格履行农村承包合同,防止纠纷发生,当事人应当在承包经营合同中具体约定违约行为的条件、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4.承包合同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 篇四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以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为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晚餐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夜宵为人民币______元,供给乙方办理伙食。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用膳人数通知乙方饭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协议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协议。
四、甲方责任
1.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电费。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4.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增加收费项目。
5.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4.根据食堂工 ???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食堂管理。
5.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六、乙方责任
1.按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7.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将依所规处罚。
9.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方便甲方服务人员。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限
1.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协议,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变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八、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乙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4.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5.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7.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5.房屋建筑承包合同范本合同 篇五
甲方:(发包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
甲方在南丁庄村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130平方米,由乙方总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二、承建项目
乙方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240mm墙体、地梁和圈梁用φ12螺纹钢筋4根、箍筋@200mm、内、外墙水泥砂浆抹面、房前面墙粘贴普通瓷砖、地面铺设普通地瓷砖每块5-6元(600*600)、屋面板上做100mm的煤渣拍平,面层做40-50mm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及面层。
地基3:7石灰土两层、每层150mm,砖基础620mm三层、500mm三层、370mm三层、240mm墙体,布线主电源线为6m2、插座4m2、灯线2.5m2铜芯线,厕所、厨房内墙粘贴普通内墙砖(20元/m2),门窗价格为150元/m2)。
屋面板在±0.000以上3.000米上板
三、承包价格
价格为每平方米捌佰贰拾元。
四、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付工程款的%;
2、基础工程至±0.000付工程款的%;
3、上屋面板付工程款的%;
4、工程完成后验收合格付清总工程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施工。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及水电、机械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6.【必备】承包合同 篇六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 篇1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土方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本工程基础土方的开挖、运弃、回填。
包挖、包运和包回填,自带机械,不得转包他人。
开挖土方××元/m3,运输土方××元/m3,回填土方××元/m3。
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月××日开始施工,在××天内完成土方的挖、运;在××天内完成基础回填。
1、基槽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1、按时完成奖励××元;因劳力不足或机械损坏等影响工期而不能按时完成扣款××元。
2、质量经有关部门检查后受表扬的奖励××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给予罚款××元。
3、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与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4、因地下设施未能及时排除而引起窝工,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补贴费每天××元。
5、严禁出现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经济指标每超过1‰,均按比例倒扣工资1%。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的工程款,余款在××个月内全部付清。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返悔。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班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项目章) (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双方在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照执行。
二、结构形式:地下室现浇屋顶,一层底商,二层以上砖混。
三、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围计算。
四、承包范围:按图纸上的要求及甲方技术交底。
五、工程工资:地下室及一楼底商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元/平方米。
六、付款方式:每上一层板付总价%,每粉刷一层付元,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进行实际测量,然后按实际所作的面积乘以造价为工程总造价,按工程总价2%留保质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保质金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建筑标准,节约原材料,如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原材料、破坏及浪费,应承担责任。
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图纸一份及技术交底,及时保证水电路三通,保证建筑材料按时到位为乙方做好准备(建筑材料不能远离施工现场50米以外),甲方负责工人住宿、就餐、场地的安排。
2、乙方负责施工中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工具,包括铁钉、铁丝。
3、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设备大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因外界到工地闹事或其它纠纷累计超过8小时,由甲方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工资。
2、合同未尽事宜,补充规定应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不含内外墙涂料、一楼立面外墙瓷砖,保证粉刷质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乙方:
丙房:
甲方(房东)与乙方就位于室房屋签署房屋包租合同,合同约定包租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整/月。现丙方与乙方协定合租203室,就住主卧,租住次卧。经乙、丙双方平等、互惠协议,就位于 次卧与丙房包租次卧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并共同准守。条款如下:
1、次卧包租期为,从20xx年7月1号至20xx年6月30日。
2、次卧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整/月。先付后租,租金支付壹季度为一期。第二季开始应提前15天支付给乙。具体支付时间为每一季第一个月的15日。
3、在合租期间水、电、有线电视、燃气、卫生费用由乙丙双方共同承担。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乙方。
4、合租期间丙方不能改变次卧及公共空间房屋结构。
5、合同签订后丙方支付给乙电气设备、水、电押金人民币(大写)整,待合同终止时,丙方结清所有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及燃气费及确定电气设备后,乙方把电气设备、水、电押金退还给丙方。
6、合租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特殊情况最少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肆佰元整。
7、房屋内设施、设备情况为:彩电一台、热水器一台、空调一台、冰箱一台、床一张、脱排油烟机、燃气灶。20xx年6月份水、电、燃气费用由乙、丙共同承担。
8、本合同一式二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乙丙双方签字后生效、
9、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6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承包合同 篇4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是位于天津市蓟县官庄镇联合村一队三层楼房,拟将正在建设装修中的农家院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农家院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租赁期限:由于房屋没有完工,在签订协议之日还不能算时间,到完工时开始算时间,甲乙双方计划20xx年4月1日前完工,具体时间以甲方支付房屋时计算(最晚不能超过20xx年4月1日)。
2、交付租金方式:租金为8万元/年X8年=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乙方按照工程进度向甲方分期分批交付租金,具体支付金额按甲方为乙方出具的收款条为准,承租期五年的承包费在20xx年底须全部结清(肆拾万元)
3、甲方在乙方营业前,配套设施必须全配上电视、热水器、床铺、床单(2套)、冰柜、水窖、点歌机、音响设备无线上网,乒乓球、台球、自动4台等娱乐设施,空调必须在20xx年6月1日前安装配齐,厨房和饭厅的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及配套设施,在使用期间造成设施损坏,乙方负责全部费用修理或更换,例如:空调、电视、热水器、地面瓷砖损坏。
5、此房屋不能转租,只限路常明、崔杉杉使用。
6、如遇搬迁或不可抗力情况下(因房屋手续问题造成房屋被有关部门拆除)甲乙双方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的剩余房租。如甲方违约提前收回该农家院的经营管理权,或改租他人,除退还乙方的剩余房租,还要赔偿乙方的违约金(五年租金的百分之三百)。
7、在乙方经营五年合同到期后,如乙方还想续约,甲方的年租金还能超过10万元/年,且乙方享有优先权利继续租赁该农家院。
8、在合同到期终止之日,任何物品乙方必须还原所有电器,必须能正常运转,甲方购买和置办的任何物品乙方不能带走。
9、该农家院营业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用水问题,用电问题(电费由乙方负责)和营业资格问题(营业执照)农家院营业期间与村里邻里发生纠纷或矛盾,甲方应积极给予调解,农家院营业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10、农家院租赁合同期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法律程序解决。
备注: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上简称乙方)
经甲方同意将位于 树木种植工作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 树木种植要求:
①种植树名: ;
②种植前要将种植范围内的的杂草、杂树清除干净;
③挖树坑要求:长 宽
④树坑间距:直 , 横 ;
⑤施肥要求:每棵树要投放 后,再将泥土翻平;
⑥种树时,树头的胶纸必须撕掉,否则罚款 元/棵;
⑦树种植后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树种死亡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及时补种,补种的树木不另计人工费:
a. 属双方非故意原因造成树种死亡;
b. 自然原因造成树木死亡;
c. 由于其他人为原因或非相关物体原因造成树种有所损伤但找不到肇事者且无法追究责任。
(1) 种植树木人工:按人民币 元/棵结算,此价包括以上所列事项。
(2)付款方式:按种植进度 %付款,种植工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内付清。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搞好防火、治安等工作,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四、若本合同其中条款与实际情况矛盾并有欠合理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修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 矿山发包给乙方开采经营,具体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十年,从 至 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一年 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础上增加 元,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承包金。
1、合同签订后,将矿山交付于乙方开采,保证承包范围内的矿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矿山的车辆通行道路,保证乙方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3、按规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经营过程中,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
5、负责期满后收回的矿山的复垦治理。
1、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在承包范围内开采、经营。
2、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非法干预。
3、保证生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在承包期内若转包他人的应报甲方备案。
5、合同期满未开采的矿山交付于甲方。
六、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1、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总额的20%赔偿对方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金的按日万分之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依照《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的有关 执行,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同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承包合同 篇7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建筑工地木工承包合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模板人工费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包工按平米包干,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以开发
商面积为准。(不含模板方料、支撑,其它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自备工具、材料(电锯、电刨子、小电箱、白线、墨汁、水平尺、安全帽、雨衣,机械维修费用自理)。
3。承包内容:
乙方所承担承包工程内的所有木工包工(木制作安装及水暖洞口吊模)和宿舍搭建的木工活,室外附属工程,待工程完成时,负责把钉子起完,木材放整齐。自焊楔余子,负责装卸模板、方料返库。
4。管理内容:
①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②无论任何班组如有工人偷、盗工地材料,罚款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每次罚款贰仟元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③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至
年 年
月 月
日开工 日竣工
工程序,否则扣除乙方工程款,合同范本《建筑工地木工承包合同》。现浇砼时,由于制模、涨模的问题出现漏掉混泥土 ,由乙方立即组织清理并加以利用,否则甲方请人处理,乙方出费用。
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发现跑模、胀模、爆模要凿混泥土由乙方负责处理,否则甲方派人乙方出费用。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乙方在工程上发生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所发生事故费用全部乙方承担。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六、材料管理: 1。执行材料消耗定额。
2。限额领料,乙方必须指派专人领料,不得随意锯方料,模板,否则照伍倍材料价格赔偿。
3。超出限额消耗材料,用料不合理,材料丢失浪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原价伍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龋
4。模板全部新材料进常 七、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乙方人员上班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的材料运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并入库,堆放整齐,文明施工。
3。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无条件加班,加班费用由乙方负责。押金RMB5000。00元,按收据为准,基础完工返回乙方。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竣工验收后,如乙方达不到验收标准,扣罚承包费用的20%。 3。对不按工地要求和违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种窝工损失,由造成者(乙方)负责。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者,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费2%。 5。若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窝工、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6。必须不必影响其他工种施工时间和总工程进度,否则乙方出其他工种误工费用,在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十、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严禁方料模板等建筑材料随意乱抛,乱扔,必须通过升降机上下运输,保工地上整洁,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和费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承包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2。甲方中途辞退乙方或乙方中途不干,本合同随之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合同 篇8甲方:xxx县xxx林场
乙方:
甲方将xxx作业区的.668、720、721小班(小地名:xxx)共3个小班的天然林改造采伐作业任务承包给乙方,设计面积141亩,消耗蓄积392立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指定采伐区域内的天然低质林改造采伐作业工程,一次性交清木材款10.5万元整(大写:壹拾万零伍千元整)。
二、乙方在采伐作业过程中自行解决占地、占道等事宜,甲方概不负责。
三、甲、乙双方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形成业务往来关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安全作业,出现任何工伤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指定的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作业图纸和现场指定),不得超界采伐,否则按盗伐论处。
2、乙方在采伐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害或采伐任何甲方未规定采伐的林木,否则按盗伐论处。
3、乙方采伐过程中,伐根与地面相平,采伐后枝杈堆放合理,必须有利于甲方更新造林,否则甲方不予以验收。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有义务加强采伐工人的防火意识,禁止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发生。
乙方在20xx年10月20日开工,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伐作业,否则按违约处理。
1、作业边界按甲方的施工方案所示边界,不得超边界作业,不得毁坏或采伐天然林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乙方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工程所涉及的工商、税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修好房子,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整栋房屋实行全包工程:按630元/每平米(包括基础部分)执行,费税各负各的。
1、砖混结构三层,层次高第一层3.4米,二、三层3.2米,全现浇。
2、客厅、地面60×60全瓷防滑地板砖,厨房、厕所地面30×30全瓷防滑地板砖,墙面厨房全贴:厕所1.8米,颜色由甲方定,楼梯扶手为不锈钢,地面为水泥沙浆面。楼顶面为女儿墙。
3、内墙及天棚为普通抹灰,“888”仿盗。
4、外墙面:为水泥沙浆搓沙。
5、门窗:乙方只负责室内木门,其它由甲方负责;窗:全部为铝合金。
6、水电:乙方负责表内的材料、安装、包括灯具,不含客厅大灯。
7、卫生设备:乙方只负责蹲式大便器的材料和安装,其它卫生洁具可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
1、乙方必须负责安全。
2、必须使用合格材料。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建议和要求。
工程总造价约为30万元。
按每完成一层付 元,二层付 元,三层付 元,留质保金2%。
工期为20x年6月30日内全部完成施工工程。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施工期间因单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3、工程支付使用因施工问题出现严重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开裂、漏水等)。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
甲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间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10甲方:化德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 (公厕委托管理人)
为加强对城区公厕清洁卫生及设施维护工作的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特签订以下委托管理协议。
一、甲方将公厕委托乙方管理,每座公厕每年的管理费用为: 元,共 座,全年管理费用为 元大写:。
二、乙方委托管理期间,必须服从甲方日常监督管理与检查处罚,若违反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收回委托管理权,并直接解除委托管理协议。
三、乙方委托管理公厕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按照下列要求,搞好公厕每天清洁卫生的保洁管理:坚持每天早晚对厕所进行彻底清理一次,并做到随脏随保洁;厕所卫生管理须达到无烟头纸屑、无痰迹便垢、无泥沙积水、无蛆蝇臭气、无蛛网积尘、无粪便外溢的“六无”标准,地面蹲位净、公厕环境净的“六净”标准。凡乙方管理不到位,经甲方检查处罚3次公厕卫生不达标扣分者,甲方有权收回委托管理权,直接解除本协议,同时扣除乙方当月管理费用,并作为罚款处理。
四、公厕的一切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证各种设施正常使用,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公厕粪便堵塞外溢,甲方可配合乙方检查疏通;公厕因设施损坏、管理不善或防护设施不健全,造成人员损伤或出现各种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管理费用按月结算,检查中发现一处,卫生不合格或出现问题的,扣除管理费200元,出现10处以上(包括10处)问题的扣除全月费用。
六、乙方如发生伤、病、残或其它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到期自然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公厕管理承包人)签字盖章:
7.口腔门诊承包合同 篇七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律性质的评价分析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两种观点,即行政合同说和民事合同说。
(一)行政合同说
由于承包土地为村集体所有,法律又授权村委会为发包方,并以国家管理为目的,所以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认定为行政合同是有一定道理的。而且通过签订行政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还同时获得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因此随着土地承包合同相关制度的建立,行政合同管理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
(二)民事合同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地位平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固定了主体双方彼此之间基于承包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功能并非为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目标,所以从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原则以及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来看,都应该算是一种民事合同。
(三)新型合同应区别分类
作为一种新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能归入合同法中的任何一类,所以应该直接立法进行规制,与此同时,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也应当区别分析,集体与村民签订的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属于行政合同,集体与村民双方经过协商、个人有选择权和自主经营权的,以及集体与非内部成员之间签订的合同,应属于民事合同。
(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行政性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其行政性逐渐弱化,民事性越发突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实行物权保护,对其他形式承包的土地实行债权保护。”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于民事权利。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除了民事权利、义务外,发包方还享有一定的行政性权力,承包方也应承担相应行政性义务。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定位
在合同的主体、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权利的救济方式等方面,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存在着根本的区别。
(一)合同缺少行政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一般是农村集体。根据我国《宪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集体不属于我国的一级行政机关。而行政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包括行政主体,但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非行政主体,因此不符合行政合同关于主体资格的规定。
(二)行政主体当尊重民事权利
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性,目前法律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认定与其内容不相吻合,甚至产生了“债权说”和“物权说”两种不同结论,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对于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主体来说,为了保证行政的民主化和效益性,它应当遵守普通合同的规则。
(三)法律定位的错位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民事权利,但因为发包方是集体,所以还是具有一定行政性,承包方也承担一定的行政性义务,这是法律在定位上的一种错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符合行政合同的规范意旨。
目前相关法律已明确将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界定为民事纠纷。因此,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救济方式来看,其亦应当定位为民事合同,而不是行政合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的立法完善
(一)应完善立法消除歧义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使农村集体成为名副其实的民事主体。发包方的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问题往往会造成人们的误解,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中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情况比较繁杂,加之随着时代变化,各法律中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并不完全吻合。所以应该以法律语言清楚、准确地传达立法意志,消除歧义。
(二)严格区分私法规范和公法规范
在我国农村社会,一般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但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功能往往左右了土地所有权的民事属性,所以应该将土地所有权管理的公私关系严格区分开来。
(三)将行政事务还给政府
村民委员会应该成为民事主体代表人,这样更有利于集体与村民关系的巩固,可以减轻行政负担。还应该取消合同范本,避免其中含有行政机关行政性法律关系的干扰,恢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民事合同属性,发挥其自有功能。
(四)科学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我国农村社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行政性与民事性的混淆和纠缠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所以要尽快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理清,在立法上严格区分其中的行政法规范和民法规范,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曾存在过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两方面的争议,在具体实践中造成了诸多的弊端。根据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之间关系等方面的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属于民事合同。
8.论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篇八
摘 要 本人是对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探讨。
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经营 合同
一、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股东承包经营公司是指公司或股东作为发包人与承包股东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同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发包者支付一定的承包金,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的一种经营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包经营公司的法律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包股东对承包期间公司的全部债务负有清偿责任,二是承包经营期间所得的全部税后利润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上缴的承包金之外全部归承包股东享有。三是承包股东能否取得承包利润取决于自身的经营能力和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而公司的收益(或说股东的分红)具有确定性。四是发包公司或发包股东事先概括授予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享受为开展承包经营所必需的广泛经营管理权限,公司治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权限受到相应的限制和影响。
二、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争议
如何在公司的治理结构、控制经营权的分配、利润分配和财务制度层面上避免公司制度和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在我国现行法律还未对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在理论上对股东承包经营公司合同的效力大概存在三种不同观点,即无效说,有效说和折中说。
无效说主要是根据公司机构法定的原则,从对传统意义上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违反出发否定承包合同的效力,认为在公司承包中,承包股东以对公司经营承担较大的风险为代价取得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打破了公司法关于内部治理结构的法定安排,从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形同虚设;而有效说主要从股东意思自治的精神出发,认为合同法赋予了股东根据真实意思自由约定权利义务的极大权利,认为法无禁止则有效;折中说却区别对待,认为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条款在没有违反公司法中强行性规则的前提下应认定其有效,反之则无效。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只要没有违反强行法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之间自由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均应认定为有效。
三、从公司自治的角度看承包经营合同
法律来源于生活,法律的运用不仅要合理还要符合时宜,不能背离社会现实。小型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真实意思对公司运营方式所作的自主选择,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我们就没有理由加以否定和排斥。
2005修订通过的新公司法开创了公司自治的新时代,充分鼓励了公司自治的精神。一方面通过增加倡导性和赋权性规则给当时人以更大的经营自由,另一方面通过赋予公司章程更大的自主权来鼓励公司自治,法律允许公司和股东根据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做个性化设计。研究新公司法我们还可以很容易看出:针对不同的公司类型,即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公司法对它们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这是因为二者在设立基础、信用基础上也的确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很明显,相比较而言,应当允许有限公司比股份公司有更大的自治空间。新公司法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
首先,体现在公司章程上,由于有限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投资者人数有限,具有协商沟通的便利和基础。公司法赋予了当时人更多的自由裁量权,让股东自己制定适合的规则,所以公司章程是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的,可以自由规范公司内部关系,这是和股份公司大有区别的,股份公司由于其公司规模的庞大,投资人数的庞大和法律关系的复杂,法律不得不对其公司章程涉入更多的干预,不能允许其采取太多的任意性规范。同样,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新公司法把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安排和内部纠纷处理更多地交由公司,从新《公司法》的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看出,全体股东可以自己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从四十二条可以看出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可以由公司章程或股东自己约定,从四十三条可以看出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也可以由章程自主规定,第五十条还规定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经理等内容。但是股份公司便有所不同,由于其公司治理经营牵涉了太多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结构也复杂庞大,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才能有效运行,因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需要依据公司法规定的大量强制性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具体到实践中,我们从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例中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解决中也可以看出:法院对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问题或者回避或者默认为有效,并没有运用其司法权对承包经营问题进行强制性干预。可见,司法在对公司内部关系问题进行干预时所遵循的原则主要是“内部救济穷尽原则”,也就是说法院也充分尊重公司自治理念,一般情况下,只对纠纷当事人提供程序性的救济,并不对其内部实体的权利义务进行干预,除非在自治失效的情况下,或者有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或严重损害公平的情况下,司法才进行适当干预。因此,在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承包合同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公司承包经营有其存在的正当性。
实践也同时证明:承包经营模式确实又能使一些经济效益差,业绩不佳的小公司得以“重整旗鼓”,甚至“起死回生”,赢取了令发包公司和承包股东均满意的结局。所以,公司内部承包的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广大经营者们只要选择了承包经营这种模式,也要充分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争取使承包经营这一运作模式为有限公司市场带来更蓬勃的生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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