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索(共14篇)
1.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索 篇一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也日益显著,国家对于行政单位核算的要求逐渐提高。随着经济市场竞争日益剧烈,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种集会计核算、监督和服务于一体的财政管理形式应运而生。本文对会计集中核算制推行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对策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很多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都有了来源于财政拨款以外的预算外收入,而且比重还将越来越大,传统的分散设置账户的资金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加强预算监管和治理腐败工作的需要,也不能为国库管理制度的深入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必须从根本上予以纠正和解决,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对会计集中核算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必要性
(一)会计集中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趋势
会计集中核算的使用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存在的一些弊端,保证政府的作用从导向型向调整型转变,促进市场经济的协调稳步发展。此外,会计集中核算的应用在政府职能的变换上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使政府从经济竞争的核心中脱离出来,从而有利于在后续国民经济发展中对市场进行有效地引导和调控。
(二)会计集中核算与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协调配合,实现了事业单位收支的有效管理
随着财政改革的发展,一系列新的财物管理措施被逐渐提出,比如采用综合核算手段对内外财物进行集中统计、国库集中支付以及政府采购等。会计集中核算的出现为这些新措施的实施与发展提供了发展平台,打牢了新措施的实施基础,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平衡的控制具有较好的监控效应。
(三)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核算中心为财政部门提供了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基础资料,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有序性和计划性,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
(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运用会计电算化网络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大为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及其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三、会计集中核算制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核算中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会计核算中心虽然已经问世并开展工作,但是,相应的配套法规却没有及时出台,核算中心在开展工作时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导致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组织形式上没有合法的地位,法律职责也不是非常明确,在这种背景下,设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往往难以树立其权威,更不利于发其核算中心的作用,没有足够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就导致核算中心无法发挥出就应有的预期职能。
(二)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负责多个单位账,采取大厅式的工作模式,使会计人员与会计主体分离,从而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
(三)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的单一性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监管了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会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收费收入直接上缴国库,而单位则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等会计档案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
(四)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相脱节
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会计核算中心只对各单位账目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而对于财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管理,仍然由单位进行。因此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账目容易存在登记不实、账目不明或者财务资产流失等问题,最终导致单位固定资产与核算中心账目不符的现象。另外,会计核算部门对单位固定资产后续控制不到位,也会引导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产生。
四、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完善对策
(一)健全预算监督机制
在部门预算方面要加强控制,保证部门所有财政资金均能够统一的反映在预算当中。进行部门预算时,还应该对单位和部门的各项资金进行统筹考虑,运用综合预算的形式进行编制,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应该包括预算内外的全部资金。一定要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制定出定员、定额标准,使预算管理改革的有效性得以体现。各单位可以提前编制预算,适当延长预算的编制时间,尽量使预算能够细化到各个部门,甚至各个项目。另外,外部环境的好坏对会计集中核算质量影响也较大,所以,财政部门要对单位预算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其中包括预算的编制、预算下达、资金的拨发和资金的使用,甚至到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
(二)制定符合实际的开支标准
?F行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存在着重大的差距,对于核算中心来说,要在现有经费开支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和坚持规定的制度,正确处理好现实开支报销和经费开支标准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是经济单位经营的具体形式。企业的经营方式有多种多样,但是企业经营品种越为单一,经营范围越狭窄,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大。
(三)加快会计核算中心职能转变,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会计核算中心应该改变核算模式,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核算中心视作单纯记账机构的观念,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做到: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使服务与监督并存,寓监督于服务中。
五、结论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推行,不仅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也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集中核算还提高了会计的监督职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克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违规或违法现象。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应该尽快发现其中的不足,并对不足进行本质分析,从而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参考文献:
[1]齐永新.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研究[J].财经界,2010(4)
[2]郑庆光.刍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对策[J].财经界,2011(12)
[3]邓天林.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2002(1)
2.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索 篇二
1 贺兰县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效
1.1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规范会计集中核算
几年以来, 中心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核算中心业务考核办法》、《票据档案管理制度》、考勤、培训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完善了首问负责、AB岗位、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制及廉洁自律规定等, 充实了《报账员工作规范》, 完善了业务流程及各岗位工作规程, 并采取工作任务量化的形式进行业务考核, 形成了核算中心工作环环相扣、严密高效的“互动链”, 这些规章制度确保了会计集中核算和核算单位行为有规可依, 有章可循, 也为核算中心业务工作规范运作, 照章办事, 实现廉洁、高效、文明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2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提升会计服务质量
中心严格按照财政和会计法律法规要求, 全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一是抓内控机制。坚持强化内部职责分工, 落实内部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制度, 做到审核、记账、资金拨付相分离, 并交叉复核;坚持每季度业务考核, 认真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定期开展业务探讨, 业务交流, 对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完善。二是抓源头规范。举办报账员培训班4期, 由中心总会计师讲解相关法规政策, 进一步规范报账业务, 并要求各核算单位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往来款项辅助账、工程款备查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每月定期与中心核对银行存款;积极督促核算单位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防止呆死账发生。三是抓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心严把会计档案归档关。按时将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全部整理成册, 列出清单, 移交给预算单位自行保管, 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安全无损;档案利用率不断提高, 一年为财政、审计、纪检、地税等部门提供档案服务数十余次。四是当好理财参谋。高质量地完成每年决算报表的编报工作;每月为各单位提供详实的财务报表, 定期为核算单位做好财务分析服务, 使部门领导和报账员及时掌握了单位一般性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来龙去脉及结余情况, 当好理财参谋;召开报账员座谈会, 尤其是对新纳入中心集中核算的乡镇、学校, 耐心解释政策, 答疑解惑, 加强沟通了解, 配合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1.3 加强财务审核监督, 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中心始终坚持“为政府当好家, 为单位理好财”的工作宗旨, 并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核程序, 对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实施全过程监督, 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 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严把报账“受理关”。对单位报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进行全面监督审核, 从原始凭证把关入手做好源头监管, 对不合规、不完整、应补充和更正的凭证予以退回, 要求纠正和补充后再报账, 并向报账员做好业务辅导工作。二是严把报账“政策关”。对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支出事项坚持不予受理;对不允许发放的津补贴一律不予核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坚决杜绝单位坐收坐支现象发生;严格按有关法规审核涉税的支出凭证, 要求单位的各种支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有效发票报账;按照有关厉行节约的文件规定, 中心将核算单位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重点支出执行数据整理出来, 在报账时随时比照, 以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支付1万元以上的工程款, 必须附相关的工程决算审查结果;对符合国有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必须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对报毁、报损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履行合理手续, 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三是严把会计“监督关”。中心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 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 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坚决拒付, 并对单位做好解释工作。
1.4 深化财政改革, 搞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全县69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正轨, 并且运行良好, 实现了核算单位申请计划和支付资金网络化, 不仅大大提高预算单位的支出支付效率, 而且大大提高财政的资金调度能力和使用效益。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财政统发工资的平台、公务卡信息也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 核算中心的综合业务能力不断增强。
1.5 注重业务培训实效, 提高业务能力
一是中心按照年初培训计划, 利用早晨集中学习时间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二是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探讨与财经法规的学习, 鼓励职工接受再教育,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提升学历层次, 增加知识储备。三是邀请宁夏金碟财务软件公司工程师讲解财务软件应用方面的知识。四是邀请宁夏会计培训学校资深讲师以《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业务培训。五是组织乡镇及教育口的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一系列业务培训, 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及财务管理能力, 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和依法理财水平。
1.6 转变工作方法, 由管理向服务职能转变
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核算单位的沟通与联系, 从年初开始中心负责人与核算会计组成调研小组, 从繁忙的业务中走出去, 经常主动走访各核算单位, “一对一”地耐心解释财经法律法规及核算业务要求, 取得他们对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针对部分单位, 尤其是新纳入集中核算的乡镇、学校等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召开座谈会与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面对面的交流, 结合单位业务特点, 共同探讨更有针对性的核算方法, 进一步促进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三是中心编印了财务政策法规书籍300册, 保证各单位报账员和财务人员人手一册, 方便了报账员了解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规范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四是以百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改善了工作环境, 规范了服务用语, 提高服务质量, 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实现了人性化管理与理性化服务。
2 会计集中核算在运行过程中呈现出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统一。部分单位的领导财务管理知识欠缺, 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尤其是新纳入集中核算的乡镇, 还没适应集中核算管理, 有不满情绪, 报怨程序复杂, 效率低。部分领导存在着本位思想主义, 对会计集中核算认识还不到位。认为设立核算中心只是专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单位拥有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 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这些认识对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健康发展都存在着制约作用, 尤其有些单位在某些账务无法报账时, 采取行政、领导干预等手段, 影响着会计核算的独立性和正常运作。
二是单位报账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会计集中核算后, 单位只设报账员, 取消了出纳和会计岗位。有些单位认为报账员不需要太专业的知识, 因此把原财会人员调离岗位, 而把一些不熟悉财务的人员安排到报账员岗位, 有的还是兼职的, 因此给中心和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困难。实行集中核算后, 核算中心根据支出票据登记单位固定资产, 而资产仍由各单位保管、使用, 资产的增减完全由单位报账员控制, 核算中心未参与管理, 很容易造成账实不符, 资产流失, 如某部门办公大楼已竣工使用多年, 至今未登记固定资产;某部门小汽车早已更换, 账面上却一直登记有原来的旧车。因此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定期与核算单位对账, 做到账账相符, 账实相符, 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安全完整。
3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
3.1 严格履行依法监管职责, 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 严把关口, 注重日常审核监管, 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 切实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会计核算中心专项资金支付流程》;加强与财政有关科室配合, 强化部门预算执行控制和信息反馈, 增强预算约束力,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纪委等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等政策规定。
3.2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为了使财会人员和单位报账员准确掌握财经法规, 熟悉业务流程, 提高工作能力。中心计划举办4期财会人员培训班, 做好财会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以此达到加强财务管理的目的。
3.3 完善内外监控制度, 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 使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 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核算单位,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 要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做到入账时有验收, 领用时有登记, 保管账与实物一致;严格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3.4 积极做好公务卡信息管理工作
按照区财政厅的要求, 我县将全面推行公务卡管理, 公务卡原则上要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机衔接, 中心将负责集中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信息管理工作。
3.5 强化优质服务, 致力构建和谐单位, 巩固文明单位成果
3.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索 篇三
会计核算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会计集中核算的质量直接对政府的决策问题有影响。为了让行政事业单位的运作环境不断完善,需要加强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职能,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政府财政的使用效率,加强对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使事业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受到公众、媒体和各部门的肯定。但是会计集中核算的管理模式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所以及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对监督腐败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一、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核算中心无明确的法律地位。虽然会计核算中心已经得到运用,但是相关的法律政策还没有进行实施,在核算工作中,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能够依靠,使得会计集中核算在法律上没有合法的位置,同时其法律职责也很模糊,在该形式下,确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反而对其发展有一定的限制,同时不具有强烈的权威性,使其无法发挥自身职能。
在《会计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单位的负责人要明确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会计核算中心需要严格的审查财务活动。但是,当出现信息错误、遗漏,或者出现贪污、腐败的现象时,具体的责任承担人没有进行明确的确定,无形中增加了会计岗位的风险。
会计集中核算的缺乏监督管理力度。在会计集中核算的新型模式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一般是采用大厅式的作业方式,进行财务核算的人员有独立的工作区域,在进行报账前,会计人员无法对资金的用途、所花资金的数额以及经济业务方面进行了解,这就出现了会计人员和实际工作脱节的现象。另外,一名核算人员通常会服务于几个单位,所以无法对每个单位的实际财务细节有一定的掌握,从而出现盲点和误区。只有当管理单位到核算中心进行报账,相关的会计人员才能实行其监督职能,在这种监督模式下,其时效性没有得到很好的展现。
(三)没有设立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
在集中核算的模式下,预算单位以及部门还是拥有对资金的支配权力,但是资金的审批工作还是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比准。如果核算中心仅仅拥有支配权,而不能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那么核算中心的职能就不能够得到最大的发挥。在实际情况中,许多单位对于经费开支的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出现开支和现实的情况不符合,所以给执行任务带来了阻碍,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不能得到合理的控制。有些单位甚至自立名目,向领导、员工发放福利。核算中心对于该不良现象无法进行确定,这是一个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采购机制的不完善。从理论而言,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对物品实行统一采购制度,这是有效管理公共支出的措施,但是,目前许多单位的采购规模仍然很小,涉及范围不大,旨在汽车、空调等商品上有所涉及。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在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中比较随意,进行采购任务时带有主观性,是许多项目都不能进行统一的采购,还是需要采用分散采购的方式。该现象很难将资金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核算中心的职能发挥受到限制,仍然会出现贪污、浪费的不良现象。
二、解决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措施
明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法律地位。要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有法可依,必须按照新《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28期2013年第4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核算中心的法律政策,不断创新其管理模式,充分肯定会计集中核算的合法性,让会计核算的工作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同时,在其运行的过程当中,还需要不断改革其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结构,明确核算单位的监督力量和资金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将核算职能会转变为管理职能。在核算中心内,会计的主要负责的是支付资金以及会计的核算工作,该中心就只是充当一个记账的机构,无法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进行负责。所以,核算中心要不断加强对预算结果的控制,在资金支付前就进行管理,明确资金的走向,决定是否进行支付,以及用何种方式进行支付,杜绝在资金支付过后,在对其合理性和去向进行核实。将核算中心的核算职能转化为管理职能,使资金的使用率得到提升,从而提高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价值。
制定合理的开支标准。在目前许多单位的资金问题中,最为显著的是开支的标准和单位实际的支出有出入,对核算中心而言,要处理好开支的预算和开支标准之间的问题,第一,如果资金的开支有超出的部分,并且不进行报销,那么就会对事业单位的正常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第二,既不能违反财务的管理制度,逃避监管的责任,对开支的用途采取不过问的态度,只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就能够对其开支进行报销,那么就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势头。在制定开支的标准过程中,既不能丢失了核算中心存在的价值,同时还要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第三,核算中心还应该对政府制定的开支标准进行监督,考虑到各种复杂的开支情况,让实际的开支能够和标准相适应。
完善采购的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事业单位应该对其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规定,对其入账口径进行统一的管理,促进其审批制度的完善,并严格规范预算单位的资产核算工作,让固定资产的保管制度更加健全,验收入账,对领用情况进行严格等级,保证账目和物品的完全统一,使责任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想要实现统一的采购制度,就应该不断扩大采购的规模,为核算中心的监管工作提供便利。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单位内部的控制,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预防单位的财务风险,认真做好每一项开支的审核工作,不断的规范内部审计、预算收支等各个方面。另外,核算中心也要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对预算单位反馈真实、合理的会计信息,各单位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保证核算中心的顺利运行。
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其财政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实现集中收付以及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应该转变其传统观念,积极的配合单位财政部的工作,保证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得到顺利的开展,同时推行大宗物品的采购模式。不断提升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服务水平,将集中收付工作落到实处。据有关调查表明,近年来,有许多事业单位都出现了报假账的问题。针对这类现象,事业单位应该不断提高其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优化财务部门的内部结构,调整不合理的运行模式,对职工进行专业的职能培训,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并大力宣传财经类的法规政策,让学生进行专题学习,从而对其日后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对于在单位内部出现的不良行为,应该进行严厉的处罚,以儆效尤,同时对表现优异,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从而激励其他员工更好的服务于单位,鼓励员工不断学习,为其他同事树立良好的形象。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不仅可以优化预算管理的方法,同时还能够转变其传统的处理方式,根据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需求,合理的分配单位的财政资金,将部门预算工作进行细分,为政府集中收付打下良好的基础,促进预算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独立运行,全面推进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其完善的财政核算体制,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4.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索 篇四
务操作模式的探讨
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两种业务操作模式的探讨
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透明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均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主要有流水作业制和二人岗组制两种业务操作模式。合川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于XX年开始启动实施,当时采用了流水作业制业务操作模式,XX年4月份,通过对业务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实行了二人岗组制。下面就两种核算业务操作模式作如下探讨:
一、两者的工作内容
流水作业制
是指根据会计核算业务时间先后操作顺序,实行流水线作业,每一条作业流水线设置审核会计、主管会计、记帐会计三个业务岗位,共同完成整个报账业务操作过程。其中审核会计主要负责报帐票据的审核及会计凭证的录入,主管会计主要负责对审核会计录入凭证和报帐票据的复核、会计制度和财政政策的掌握,记帐会计主要负责会计凭证及会计报 表的生成、会计档案资料的整理及装订。
二人岗组制
是指由二人组成一个岗组,即一个岗组设主办会计和复核会计两个岗位,且两个岗位相互兼任、相互复核。由主办会计对所核算的单位从帐套建立、科目设置、票据审核、凭证录入、凭证及会计报表生成、档案整理装订等工作任务,除复核环节以外,全部包干作业,基本独立完成整个核算业务操作过程。
二、两者的优点
流水作业制
1、符合财务内控制度的要求。
流水线作业,多岗位复核,有利于加强会计监督,规避审核疏漏,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特别是能够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集体监督的作用,符合财务内控制度的要求。
2、能够保证会计核算整体质量。
流水作业制是将业务操作全过程分解为多个岗位,对关键岗位侧重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因此同一类别岗位人员相对固定。部分职工多年从事同类岗位,已经熟悉和掌握了该岗位的工作要求、业务特点,工作起来能够驾熟就轻,会计核算整体质量能够得到保证。同时,部分业务骨干能够在关键岗位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优势,做到扬长避短,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人岗组制
1、能够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人岗组制工作职责明确,核算范围包干,工作内容固定,业务操作比较独立,能够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职工摒弃推诿、拖延的依赖思想,加强业务学习,独立开展工作,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2、能够提升会计核算整体工作效能。
由于二人岗组制简化了报帐环节,加大了会计人员的授权力度,能够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报帐速度,促进会计中心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升。
3、能够提高报帐单位办事效率。
二人岗组制主要由主办会计单人完成整个报帐业务操作过程,方便报帐单位与会计中心工作人员之间“一对一”进行工作衔接和业务沟通,能够提高报帐单位办事效率。
三、两者的不足
流水作业制
1、部门内部工作效能受到制约。
流水作业制是按照业务操作流程设置岗位,一笔业务要求多个岗位来完成,因此业务操作环节较多,影响了报帐速度,降低了办事效率。同时,流水线作业,需要各岗位的协调配合与联动,对业务能力和坚守岗位较差的工作人员,会产生等、靠的依赖思想,发生推诿、扯皮的工作矛盾,影响 部门内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影响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升。
流水作业制是根据各岗位的业务特点、不同工作要求来确定岗位人员的,由于不同岗位之间业务技术要求区别较大,不便于同一类别岗位轮动,导致部分会计人员长期从事同类岗位,致使部分职工满足于工作现状,不能熟悉整个会计核算业务,影响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人岗组制
1、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质量整体下降。
二人岗组制要求会计人员对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财经政策、核算软件等业务都要全面熟悉和掌握,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要求较高。由于会计工作专业业务水平要求较高,需要一定的会计工作经历和会计业务处理经验,因此,由于会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原因,会导致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的下降。
2、弱化了会计监督。
二人岗组制可能存在同一岗组二个主办会计同时报账不能互相兼顾和对报账票据复核环节走形式等问题,会影响同一岗组会计人员之间的工作配合和互相监督,导致报账复核环节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规避审核疏漏、及时制止违规报帐的情况发生,客观上弱化了会计监督。
上述两种会计集中核算业务操作模式,各有特色,互相补充,可以根据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进行比较选用。合川区会计委派中心于XX年4月通过实行二人岗组制业务运行机制改革以来,中心主办会计一致认为,工作任务减轻了,报账效率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为了充分发挥二人岗组制业务操作模式的优势,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提高会计核算业务工作水平和整体工作质量,建议通过加强内部业务检查考核和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以进一步促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罗 天 明
5.二级法人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浅析 篇五
二级法人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浅析
作者:王雪云
来源:《财会通讯》2011年第03期
二级法人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指企业对其下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二级法人资格的单位,取消其会计部门,设立单独的会计核算中心,所有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的一种会计工作方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可强化对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运行方式
(1)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二级法人单位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前,会计人员隶属于二级法人单位,工资、奖金、评先评优受到单位负责人控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隶属于一级法人单位,在人事、工资关系上脱离了二级法人单位,在工作上只接受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的领导,使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从客观上强化了会计人员执行财会制度的坚定性,有利于发挥会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
(2)会计核算形式发生变化。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职能和资金管理转到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在形式上发生变化,而各二级法人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即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及资产管理仍由原单位负责。
(3)实行分别开户,分户核算。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二级法人单位依然是单独的银行账户。独立的会计核算,取消了单位原有的会计和出纳,仅设一名报账会计,各单位发生的各类开支,在完成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统一由报账会计到核算中心报账。
(4)会计档案集中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核算单位的会计凭证、账本等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负责保管。
(5)会计业务处理公开,知情范围扩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笔会计业务处理,需经核算单位的经办人、证明人和部门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再由报账会计将原始凭证报核算中心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后,出纳付款,记账会计记账,复核会计复核,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公开、透明。
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的决策职能被减弱。会计的职能除了核算、监督外,还有决策的功能,现在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仅仅停留在票据真假审查、资金支付、制证、编制报表、会计档案的保管上。记账会计要负责几个二级法人单位的账,业务量大,且置身于二级法人单位外部,不熟悉二级法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就不能根据所在单位客观经济情况研究财务行为和经济现象,无法及时为二级单位负责人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2)财务工作重视局部的、暂时的合理性,忽视了全面的权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级法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会计集中核算在实际工作中,执行标准与实际操作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报账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比较典型的是从事施工或监理等行业的二级法人单位,由于这些单位许多项目处在比较偏远的农村或山区,部分项目战线较长,标段多,跨多个行政区,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往往难以得到正规的、符合报销条件的发票,而核算中心依照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又不予以报销,这样会引发核算中心与二级法人单位的许多矛盾,导致二级法人单位对核算中心工作的不满和抱怨,影响二级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工作的积极性。
(3)会计责任不好落实。《会计法》强调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二级法人单位原有的会计岗位和会计核算职能。造成会计主体不负责会计核算业务,而负责会计核算的核算中心不是会计主体。对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出现的违法会计行为,是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还是由单位负责,是以一方为主还是共同负责都没有明确规定。由于职责不明,给追究会计责任会造成一定困难。虽然在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初期,二级法人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会签订协议书,但不可能将所有的重要事项都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当工作中出现责任交叉或模糊不清时,二级法人单位和核算中心会相互推诿,不利于工作开展。
(4)二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管理难以开展。会计核算职能和资金管理权转到核算中心,与会计主体相分离。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相脱节,容易造成二级法人单位既不见钱,也没有会计,没有人为资金的管理、使用提供合理化建议,没有人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营活动分析。
(5)会计核算和财产物资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产物资仍留在二级法人单位,当财产发生变动时,不能及时反映在账册上,容易造成账实不符。
(6)报账效率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前,个人与单位的正常业务往来,可以直接在单位财务室办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二级法人单位的财务工作都集中在核算中心,同样一笔业务,首先由报账人交给报账会计,再由报账会计到核算中心报账,由于核算中心涉及的二级单位较多,容易延长报账的时间。
会计集中核算的完善对策
(1)强化与核算单位的沟通,当好核算单位的参谋和助手。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工作不能仅停留在记账上,还应强化与核算单位的有效沟通,深入了解和掌握二级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及时对单位经济效益情况或重大的会计事项进行分析评价,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决策依据,当好核算单位参谋和助手。
(2)提高服务质量,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在工作中,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应本着优质服务的原则积极配合各单位认真做好财务工作。把握好原始凭证的报销尺度,了解各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正确处理好执行标准与实际操作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规章制
度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报销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保证二级法人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
(3)落实会计责任。建立会计责任制,可由会计核算中心的主任和各二级法人单位负责人签订会计责任书,明确各二级法人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会计核算中心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会计核算、监督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实行严格的签字制度,当出现违法的会计行为,二级法人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共同承担会计责任。另外,二级法人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还应就运行过程中暴露的主要问题及时签订更为细化和完善的补充协议。
(4)及时反馈资金信息,提高二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工作上,核算中心应根据各项财经法规及制度,认真做好各二级法人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计算二级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同时核算中心要主动向二级法人单位反馈资金信息,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提醒二级单位组织清收,减少资金的不合理占用。在资金到账时,及时告知二级法人单位,并在月度终了编制货币收支统计明细表,使单位负责人能及时掌握单位现金流向,从而调整资金的使用计划,保证资金的科学调度与合理使用。
6.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索 篇六
西北工业学校 赵望菊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化,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很好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改革的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实际调查,我们认为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关键词: 会计核算 问题危害 对策 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事业单位是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同为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均以款项的实际收到或者付出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均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化,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很好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改革的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实际调查,我们认为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危害: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面:
1、账务处理不及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重申
请和使用资金,轻会计资料的收集与账务处理,导致资金虽已使用,但相对应的会计核算工作长期得不到处理。有的单位账务处理集中在年底进行,记账凭证日期集中在11月或12月,所附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发生及签报日期与记账日期不匹配,未做到日清月结,违背了行政、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
2、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不完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原始资料不齐全,不能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全貌。
3、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未按照经济业务发生进行序时登记,而是在年终采取分类登记的方法,表现为一本凭证一个支出类型,多笔同类经济业务,只做一张记账凭证,未做到经济业务按照序时、逐笔登记的原则。
4、账、表不一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上已在决算中列支的资金,有的记入上账、有的记入下账(集中表现在上下衔接的月份),造成账、表不一致。
5、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个别单位同类记账凭证连续装订,相对应的原始凭证也连续装订。
6、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划分不清。部分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只做费用支出,未登记固定资产。直接导致单位资产“家底不清”。
二、制度建设和内控机制方面
(一)内控意识相对薄弱内控意识是内控环境中的关键内容,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有效实施的基础性保证。有的单位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内控意识淡薄,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认为内控制度是财务部门的事,有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把关。单位的会计人员扮演“付款员”的角色,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有的单位只注重制度的制定,忽略了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导致内控制度的制定走过场,内部控制仅仅为“印在纸上,挂在墙上”应付财政检查及审计部门审计的装饰品,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全面,没有覆盖到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各个岗位及业务环节,个别单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职务由一个人担任,有的单位即使岗位分开设置,但在实际工作上并没有严格执行,导致少数单位出纳挪用贪污公款长期未被发现。单位固定资产长期处于无专人管理状态,管账不管物、管物不管账的现象严重,损坏和丢失现象时有发生。
(三)监督约束弱化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无内审机构或形同虚设,对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不能起到监督作用,内部控制失效。同时财政管理部门重资金分配,轻资金使用的监督,忽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具体表现:
1、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实行岗位分设,会计、出纳岗位由一人兼任;有的单位无银行存款日记账
和现金日记账(主要表现在由一人兼任会计、出纳岗位的预算单位)。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会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3、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无规范的财务单位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也未严格执行,突出表现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三、财务制度执行方面
1、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支出票据所列项目与本单位业务不相关,有的原始凭证未注明事由,个别单位个别记账凭证数字与所附原始凭证数字有差异,个别票据无经手人,只有领导签名等。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占经费支出比重较大,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会议招待费、公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占费用支出比例偏大。
3、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大额提现,超库存限额提取现金,超结算起点(1000元)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现象。
4、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还存在“白条”进账现象。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加强会计业务学习,适应当前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做到单位财务工作和财政部门的有效对接。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意识,会计核算工作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对账、定期完整的向开户银行索取原始凭证,对直接支付业务应定期向开户银行索取“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书”做为直接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
二、制度建设和内控机制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定期对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形成一个在内部控制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相对完整、有章可循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首先进行分工控制,对单位内各部门定岗定职,明确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的有效分离,互相牵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其次实行业务流程控制,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及报销程序。对每一笔经济业务所产生的票据,必须进行严格的把关,规范单位财务审批程序和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现金管理,根据本单位3—5天日常经费开支需要,向开户银行申请库存现金限额,并依据开户银行批准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使用现金,坚决杜绝大额提现和将本单位现金以个人名义存放的现象。
3、对超结算起点(1000元)的经济事项,应采取转账结
算的结算方式。
4、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一审、二帮、三促”的作用。由于内审部门对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情况比较了解,应建立定期的内控制度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内控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改进措施,帮助有关控制部门逐步加强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使内部会计控制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财务制度执行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报销票据要严把审核关,对支出票据所列项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杜绝“白条”进账等不合理票据,支出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应注明事由,经手人签字,领导签名。
2、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招待费占经费支出比重。具体到单位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减少宾馆会议室,尽量用单位会议室,简化会议形式;加强对考察和差旅费的管理,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其次,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再次,控制好公务接待费,严格“三单”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3、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堵绝滞留、截留、挪用现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
用”。
4、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让所有的费用都合理的支出,让所有的费用都在阳光下支出。
7.完善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 篇七
一、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1.会计责任主体不明, 导致会计核算中心和事业单位之间在财务管理上出现问题时, 相互推诿, 责任不清。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在空间上、经济活动上的脱离, 它只能通过事业单位提供的票据、凭证等进行会计核算, 无法对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核算内容的完整性负责。而以往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事业单位, 由于不再承担核算职责, 也不愿承担会计责任。因此, 当出现虚假会计信息或遗漏核算事项时, 就会出现二者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
2.会计信息失真。
一是原来各单位领导与会计对本单位的收支情况可谓“了如指掌”, 集中核算后, 如果报账员不登记辅助账, 仅凭核算中心每月提供的一份固定报表, 很难掌握单位收支有关情况。二是支出不真实。一方面对大额的支付款项, 一般由报账员先向中心报销后汇给报销人, 这样一是不及时, 二是容易出差错;另一方面小额报销款项由报账员用备用金支付, 如果核算中心发现单据不合法予以退回, 势必造成已支付的单据不能及时入账, 给报账员追回款项造成困难。三是资产账实不符。会计核算中心只负责资产的财务核算和提供报表, 不与单位进行账物核对, 造成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出现盲区:一方面财务核算过于笼统, 账面上反映不出实物资产的类别;另一方面, 大多数事业单位没有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造成资产购置、受赠、置换、报废等而不进行账务处理、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单位往来资金长期挂账, 无人定期核对清理, 容易产生呆账、死账等。
3.集中核算内容不完整、核算方法不规范。
主要体现在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核算上。对各事业单位收取的预算外收入没有设置相应明细的应缴科目核算, 只有在资金实际缴存后,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凭上缴资金凭证, 在财政专户资金中集中反映上述各种情况。由于事业单位没有账, 大多数事业单位也没有建立各类资金台账, 造成预算外资金收、缴、存情况无账可查的现状。另外, 对一个单位的各项专项资金只在一个账户里反映, 没有进行明细核算, 看不出各类专项资金的各自拨入、拨出和结余情况, 不利于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监督拨付、使用。
4.内部控制面临问题。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初衷是为了对单位的收支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但事实上这种监管职责很难实现。首先是撤销单位会计岗位, 设立单位报账员, 减少了一位单位经济业务重要“知情人” (会计或出纳) , 内部控制少了重要环节。 而会计核算中心的一个会计要负责多个单位的会计核算, 整天忙于报账记账的具体事务, 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财务进核算中心后, 原来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已不适应, 需要重新制订, 新制度如何服从于核算中心的制度, 也有待解决。
5.缺乏可行的、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
由于现行的经费开支标准远远落后于实际, 给会计人员的实际操作带来困难。在报账业务的审核中, 会计核算中心把关较为困难, 灵活性与原则性的尺度较难把握, 势必造成与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各单位执行不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 或者没有按经费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以及个别事业单位自立名目发放福利、奖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就经常会产生某一支出项目单位请求支付与核算中心拒绝支付的矛盾, 这也是摆在核算中心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6.资产及物流管理不能满足单位要求。
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 财务管理的重点只是现金流和费用支出领域, 而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 部分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重心转变为市场经营, 要在市场上竞争领先, 这就需要全面完善的内控管理, 而集中核算后会计控制监督的范围有限, 不能满足单位管理的要求。如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 核算中心只管购买记录, 而是否充足利用、是否取得预期收益、是否存在价值减损都不得而知。
7.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集中核算将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进行了集中, 而对实物、资产、合同等需要反映的经济事项分散在单位, 造成会计管理职能难以深入, 虽然强化了会计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 但弱化了会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会计活动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撤销会计机构, 取消会计岗位, 等于取消了财政工作的基础, 给财政的会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而各地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情况来看, 都普遍存在着核算中心的明细科目分类过粗, 以致单位无法了解本单位财务活动的真实情况, 如果不加强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 又将造成新的腐败之源。
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建议
1.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有机融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 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 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解决了国库、会计中心以及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 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这样将有利于单位对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 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实现收入税收化, 支出预算化, 账户国库化, 了解全面化, 核算完整化。
2.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加快实行事业单位科学预算的进度。
要进一步推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 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 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 延长预算编制时间, 细化预算各个项目, 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事业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财政部门要对各事业单位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并追踪问效, 切实强化预算管理, 为会计集中核算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3.加快会计中心职能转变, 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 然而, 会计中心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 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 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 会计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 如何支付, 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 管理有依据。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 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 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 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4.完善内外监控制度, 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 使会计中心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 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做到入账时有验收, 领用时有登记, 保管账与实物一致, 并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5.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 有据实登记会计台账, 定期与会计中心核对, 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 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财政部门及各事业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 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 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 通过一系列制度, 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 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 爱岗敬业, 坚持准则, 客观公正, 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6.健全完善会计规章制度。
财政部门要继续不断地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 健全机构内控制度, 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应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 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但不免除会计中心监督不力的责任。
8.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索 篇八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对策
会计集中核算已运行十多年,它为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纵深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基础的资料,促使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同时为政府采购的纵深发展提供了空间,凡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单位违规的,中心将予以拒绝办理;凡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中心也不予报销。中心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从运作机制上也有效的遏制了许多单位的违规行为。但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结合本人在这十多年的审核和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如何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个人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对于2003年进入集中核算之前的帐务存在的问题,很多单位没有进行清理,进入中心后,由于种种原因更加难以清理。首先是往来帐混乱:(1)个别单位的工程预付款及代垫工程各项费用均从基本户中支付,没有设立基建帐户单独核算,房屋资产完工验收,与财务脱节,未按规定进行资产价值结转,长期挂在往来帐中。(2)一些预付款项在业务结束时没有及时清理,差旅费借款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销(甚至出差人员早已调离工作单位),长期挂帐;少数单位还存在同一往来单位多头挂帐现象(同一科目和不同科目下同时设置同一子目录核算)。其次是固定资产、家俱用俱等资产,很多单位存在帐实不符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支付的工程款和代垫的各项基建费用长期挂在往来帐中不及时结转。如某单位办公大楼已经处于使用状态十多年,但固定资产帐上却没有该办公大楼的资产价值。二是一些本应该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在支付款项时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直接从费用中列支。三是已经破损废弃的资产,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手续报批下帐。单位只注重资产需求,不注重效益管理;资产的验收、保管、维修维护,违章处罚不严;资产入帐、销帐不及时,造成资产帐实不符。
2.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偏低。许多单位的财务人员都是兼职,有的甚至连从事财务工作的资格证书都没有,这些单位的财务人员许多都是由领导安排,非自己所愿从事该工作,有的还身兼数职,所以对该业务的学习积极性不够高,依赖性强,认为有中心的会计会负责,自己只要不把钱搞错就行,所以,虽然中心每年都对报帐会计进行了业务培训,但收效不大。
3.预、决算的编制不够科学、细致、全面,通常都是单独由财务部门采用传统方法编制,许多单位甚至都是临时聘请外单位的财务人员根据报表等相关数据进行拼凑,缺少相关的技术模型分析及项目管理研究。
二、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个人的建议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的预算、资产、收支、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等实行全面的管理。
(1)对预算,由财务结合各业务部门采用科学的方法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预算,使所有预算执行主体都知道自己的目标,应如何去完成,预算完成与否如何与自身利益挂钩,从而起到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作用。
(2)对资产建立日常管理和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帐实核对管理措施;
(3)对债权债务,可以从几个方面分析采取相应的办法:一是预付的基建款和代垫各项费用,可以进行核实、归集,报经领导班子审批报进行调整,转入固定资产帐中。二是对于职工个人欠款,可以进行电话或当面核实,该收回的督促限时收回。三是对代垫的各项费用(水电费、五险一金等),应及时进行收回。四是对于预付或由上级单位统一代购业务的各种款项,在业务完毕后及时核对清理余款,特别是多头挂帐的单位,应专门派人进行核对确认,对由于各种原因经确认后确实无法收回,并超过规定年限的呆帐,死帐,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报批下帐。
(4)对于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同时办理竣工决算;实际已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从相关帐户中归集,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2.建立健全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的配备,推选热爱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来从事财务岗位工作。
9.浅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 篇九
[摘 要]我国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存在诸多不利之处,需进一步深入财政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文章通过分析现行收付实现制的弊端,根据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出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在我国会计核算中,核算基础主要有两种,即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但近年来,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改革措施的实施,直接触及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基础问题,是继续采用收付实现制还是采用权责发生制,现就此浅谈一下。
一、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弊端
1.无法对复杂多样的新业务进行正确的处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存在采购环节与付款环节相分离的现象,出现了货物已到,发票账单未到、款未付的业务,也出现了货款已一次性支付,但货物尚未到达的业务。在收付实现制下,行政事业单位对未支付货款,但已收到的物资,不登记入账,对仅支付部分款项的物资,也只能按拨款单据中的实际支付金额确认和计量,显然不能对采购业务进行确切地反映。
2.引发不同年度间收支规模的波动。收付实现制下,记录收入、费用的时间是以款项的收到或付出的时间为准,而不考虑收支项目的匹配性。现实是,无论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都存在着并非每年都发生的费用如固定资产修理费,在修理费发生的年份,支出规模较大,其余年份则没有或发生数额较少的支出,造成各年度的支出规模不一。
3.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会计信息,不可比性较大。一是纵向不可比。收付实现制是按当期实际收入数和支出数分别确认和计量的,一些应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项目,由于在本期发生,便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数,从而导致前后会计期间信息的不可比。二是横向不可比。收付实现制是以资金是否实际付出作为确认支出和费用的标准,而不核算资本的损耗。另外,虽然目前大多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有些事业单位已采用权责发生制,如医院。两种会计核算基础所反映的会计信息质量必然不同,也使得各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4.不能客观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结余。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当年的结余就是当年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差额,据此结余可能会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实现当年的收支平衡,可能人为决定当年的收入数或支出数,以达到收支平衡的目的,使财务信息缺乏可靠性和一致性。这种收支平衡的背后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等虚假平衡现象。二是虽然单位账面反映的结余较大,但同时却存在着大量的预算已安排,却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而暂时未能支出的项目,使得年度结余失真。
二、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1.能准确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对跨年度的应付款项,以及拖欠的费用能得到如实反映,更好的加强财务管理。能如实反映单位的业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对于应收未收的收入,应拨入实际未拨入的款 项以及应支未支的费用全部登记入账予以反映,这样形成的单位结余将更准确。另外,对于调整上年结余的情况能得到及时的反映,不用单纯的冲减本年收入。
3.能全面反映单位的资金运动全貌。收付实现制核算的是现金的实际收付,所反映出来的会计信息仅是现金的实际流动,而不能反映整个财政资金的真实客观性。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和财政资金运动全貌。
三、关于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几点建议
1.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在改革会计核算基础时,均通过制订相应的法律措施作为保证,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对改革成败至关重要。现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的主要有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制还不健全,并且其中的一些规定与权责发生制是相悖的。因此,相关部门必须组织人员制定修改相关法律,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使权责发生制的改革有法可依,这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前提。
2.采取符合国情的改革方式。在我国现阶段,全面推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条件还不具备,不能采取“一步到位”式的方式地将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由收付实现制直接转为权责发生制,而应结合我国的现实条件,采取“逐步扩展”式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先对部分收支、资产、负债科目采用权责发生制,然后再逐步扩展到其他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10.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索 篇十
一、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招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附件一般为会议召开文件、会议签到表及会议费用清单。
四、住宿费:本科目在会计核算上未单独反映,一般在会议费、差旅费科目中列支。
11.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思考及完善 篇十一
会计集中核算中的问题剖析
会计集中核算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认识上的错误。会计集中核算后一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打杂、跑跑腿,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销后,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地位不予肯定,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2、模式上的缺陷。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会计中心整天忙于报账记账,无暇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3、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做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等会计档案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
4、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跟踪调查流于形式,使得会计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形成了专项资金的“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对他们监督的政策变化,跟踪重点无法知晓,这样会计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方法措施
1、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融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解决了国库、会计中心以及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容置疑的,这样将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核算完整化。
2、构建新型的财政稽查机制,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新型的财政稽查部门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违法乱纪行为档案,提高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可以对经费支出的内容及时进行分析,找到相对比重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特殊专项经费跟踪调查,实地实时监督;也可以通过上下年度之间的纵向比较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横向比较,查找经费支出的不合理成分,分析原因,加以纠正;还可以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的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将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和管理建议等会计信息及时反馈给各部门。提高财务的透明度,让群众来监督,让社会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强实行部门科学预算项进度。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把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4、会计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会计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个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5、各统管单位切实重视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统管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应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因此要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的保证。
6、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7、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对象和法律主体。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订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法规部门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与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财政部门也要继续不断的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机构内控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应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但不免除会计中心监督不力的责任。
1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探讨 篇十二
1.1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 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 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从而大大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1.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 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 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 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 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 杜绝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 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
1.3加强会计监督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 进行统一会计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 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 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红灯。
1.4促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
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 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 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 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 保证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而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 资金直达供应商, 可减少中间环节, 杜绝回扣等问题, 加快资金周转, 既保证专款专用, 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所有银行账户, 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 不得进入会计中心支出户, 实现了收缴与罚缴分离。
2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剖析
2.1认识上的错位
会计集中核算后一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 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 集中核算后, 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亦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中心的制约和监督, 产生抵触情绪, 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后, 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打杂、跑跑腿, 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 报账会计随意任命, 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 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地位不予肯定, 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2.2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 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 大厅式的工作模式, 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 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 单位报账时, 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判断, 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 票据合法有效, 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 都必须报销。会计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 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2.3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
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财务支出, 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 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 单位自己建立台账, 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 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 支出等会计档案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 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会计中心目前只具备核算功能, 而财产清查由单位实施, 特别是固定资产, 会计中心只核算一级总账科目, 明细账仍由单位报账会计登记, 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如实登记, 账实不符, 家底不清, 账外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经费使用部门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 而忽略资产的管理, 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 而会计中心只核算不清查, 必然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2.4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陷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 专项经费拨人时, 有些单位混淆不清, 会计中心又不得了解, 造成单位挤占挪用, 专项经费核算失真。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 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 跟踪问效流于形式, 使会计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会计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 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 对财政部门的业务, 监督的政策变化, 跟踪重点无法知晓, 这样会计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中心, 以为“一统就灵”, 放松了财政监管, 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3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设想
3.1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
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 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 可简化办事程序, 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 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 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 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同时解决了国库、会计中心以及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 是勿庸置疑的, 这样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 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3.2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
新型的财政稽查部门通过加强财政监督, 可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立违法乱纪行为档案, 提高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可对经费支出的内容及时进行分析, 找到相对比重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并对特殊专项经费跟踪调查;实地实时监督可提高财务的透明度, 让群众与社会监督, 形成监督合力,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财政部门引入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机制不仅可查清账目, 而且可提出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的具体建议。
3.3加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
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 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 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 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 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 延长预算编制时间, 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 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可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 便于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执行。财政部门可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并追踪问效, 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3.4进一步转变会计中心职能
目前会计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 然而, 如果将会计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 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 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 强化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 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 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
3.5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 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 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财政部门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 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 提高报账会计的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 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 保证报账会计以诚信为本, 爱岗敬业, 坚持准则, 客观公正, 充分发挥其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3.6完善固定资产监控制度
财政部门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 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 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会计集中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 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做到入账时有验收, 领用时有登记, 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3.7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 因而《会计在修定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法规部门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 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 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 规范会计行为,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
13.会计集中核算的调查思考 篇十三
一、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效
1、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统一的帐户,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全面掌握了单位的资金流向。在支出时,由核算中心负责审核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并按资金的不同来源和支出内容按统一的口径办理资金结报,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改变了过去单位会计在核算时随意或有意改变收入截留、转移收入、改变资金用途、任意使用会计科目的现象,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领导决算提供较高的参考价值。
2、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对单位的支出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找到了一个监督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改变了单位过去财务的暗箱操作为现在的阳光作业。由于单位的每一次支出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的严格审核,不合规定的票据不予受理,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对那些超范围,超标准,变相搞福利的违纪、违规支出坚决予以拒付。这种“单位用钱,财政管理”的方式,不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对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待遇攀比,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3、强化了财政支出的监督,提高了理财水平。集中支付、统一核算拓展了财政管理职能。财政对预算资金的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管理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特别是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集中核算前,由财政拨给单位后,由单位自行安排使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效益如何只有在事后监督检查时了解,因此,对于一些移用、挪用、乱支现象,即是被查出,但总因既成事实,无从处理。集中核算后,中心对单位各专项支出按照支出项目内容分别核算,并对支出内容与项目是否相符进行审核,有效地监督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解决了财政监督与管理上的“缺位”、“滞后”问题,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有效地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乱支滥用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适应范围不广。会计集中核算是将原分散于单位的会计核算集中由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所以它适应的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它只适用于单位比较集中,业务来往比较单纯的行政机关。对少数所属机构分散,资金来源渠道多,流动量大,项目资金比较复杂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单独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就难以做到,如学校、林业、水利、交通等事业经费。
2、资金管理和核算不全面。由于各单位的业务情况不同,往来款项错综复杂,五花百门,所以对往来款很难做到纳入集中核算,因此,少数单位存在侥幸心里,在往来款中,混杂着很多隐性收入,有的单位甚至将上级补助资金,也隐蔽在往来款中核算,逃避了预算外资金管理。
3、会计主体问题。目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大部分是财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没有法人资格,也不是会计主体,其职能无非是集中替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中介代理机构的行为,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预算编制、理财机制仍是单位。这不但与“会计法”相违背,而且给工作带来许多弊端。如部分单位领导和报账员不愿得罪人,没有很好把关,把矛盾转移给核心中心,将一些明知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也送核算中心结报。
4、资金使用效率仍然不高。会计集中核算后,在国库资金的拨付上仍没有脱离原状,无非是把原来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改拨到核算中心,原来沉淀在单位的资金现沉淀在核算中心,据了解,我县纳入集中的54个行政事业单位,正常性沉淀在中心的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而国库则起不到拓宽调度的作用,这与财政部实行国库单一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目的。不相符的,偏离了改革方向。
5、费用开支的审核难把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目前费用开支标准比较混乱,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有之,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之,地方各自制定的也有之,到底哪些可以执行,哪些不可以执行,核算中心难以把握。另外,现行有些开支标准又太低,不符合实际,有些合理的支出又没有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各单位支出结报的标准很不统一,核算中心难以掌握。
14.电费集中核算的探索和研究 篇十四
一、立项背景
课题的提出背景:
随着电力市场不断的改革变化,供电企业的组织架构、工作模式、业务流程也在不停地进行调整。长期以来,大多数供电所虽然实行专业化管理,但对农村低压用户抄、核、收采取的是分片管理模式:即一名农电工不仅负责抄表,同时要负责电费核算和电费回收等工作。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农电营销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管理要求。在电费营销管理工作中,电费核算发行是整个电费流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它能影响用户的电费是否正确,用户电费能否及时回收。其电费的正确与否,不仅会影响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增收,还会影响供电企业多年以来树立的良好社会形象。因此,如何做好电费核算工作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怎样把好电费核算的最后一关,成为我局电费管理工作的重点。为实现电费抄、核、收分离,达到对全局电费抄核收全过程的监管和控制,我局于2012年4月组建地市级电费核算中心,并随即将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和大方分局两个县级子公司集中上来,实现该两个局的电费集中核算。由于都是刚接收,子公司为与地区局接轨,组织架构、工作模式、业务流程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在这种基层单位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做好电费核算工作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电费集中核算是目前电力行业的一种新型电费处理方式,它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对电费进行数据集中复核和处理,减少了环节,降低电费成本流失,提高了电费回收的效率,促进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电费核算中心的建立将为进一步提升局营销管理水平,全面推行“规范化、专业化、精益化、信息化”农电管理模式,对全局电费抄、核、收的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这种新的管理模式,将会改变传统的、分散式的抄核收管理模式,为今后的电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下坚实基础。该运营模式,对供电企业带来的效益是不可估量的。本课题将对电费核算中心的组建及运作效果进行总结,并对运营中产生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以达到更好的企业管理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电费复核操作方面
1、统一细化电费复核规则的意义
我局的用电营销系统是近几年才建设的新系统,该系统具备自动复核的功能,为电费集中复核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在总结复核人员多年电力营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每个分(县)局的具体情况,核算中心详细制定了电费复核规则和操作流程,实现了电费的自动化复核,大大降低了复核人员的工作量,减少了电费差错率,同时,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也起到强有力的监督作用。
2、电费复核详细内容及规则:
2.1.1 居民及低压非居民用户应收电费核算:(1)用户用电量大于100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
(2)用户用电量或者电费的异动率超出±3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3)本月用电量为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
(4)新户、换表户、连续多月未抄表户、电价发生变更户提出工作异常单;
2.1.2 非大工业专变用户应收电费核算
(1)用户用电量或者电费的异动率超出±3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2)变损电量、电费从有到无、从无到有,异动量超出±3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
(3)力调电费从有到无、从无到有,异动量超出±3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
(4)新户、换表户、连续多月未抄表户、电价发生变更户提出工作异常单;
2.1.3 大工业用户应收电费核算
(1)用户用电量或者电费的异动率超出±3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2)变损电量、电费从有到无、从无到有,异动量超出±3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3)力调电费从有到无、从无到有,异动量超出±30%的提出工作异常单;
(4)基本电费发生变化根据业扩变更流程进行核算,无业扩变更流程提出工作异常单。
(5)新户、换表户、连续多月未抄表户、电价发生变更户提出工作异常单; 2.1.4 实收电费核算
(1)每日核查用电营销系统生成日报,进行确认
(2)对收费员当日收费明细进行核对,包括现金、支票、汇票、银电联网、自助缴费终端等多种缴费方式收取的电费与营销系统进行核对
(3)每月与财务进行实收对账,按系统生成实收报表逐一核对实收细项,达到营财数据一体化。
2、电费复核流程化(附流程图)2.2.1 应收电费复核流程
(1)在抄表员抄回当月数据并录入系统后,根据系统流程状态进行电费计算。
(2)抄表员对计算后的电费进行复核,在营销系统提出发行申请。(3)电费核算员根据抄表员申请对电费结果按复核规则进行复核,对异常情况提交异常申请单,并上传异常附件返回到抄表员处。(4)抄表员根据返回提交异常附件再次进行电费核对,有错误用户或需发行电费的反馈异常单进行修改。(5)电费确认无误后进行应收整理,本月抄表流程结束。
贵州电网毕节供电局阶段抄表准备抄表核算业务流程 编号:Q/BJW 3 0714-2011/L1抄表核算市场营销部电费发行开始核算员抄表册管理、新增、更新(01)抄表器管理、分配(02)电费核算(18)正常发行电费(19)生成抄表计划(03)毕节供电局各分(县)局否是市场营销部抄表员领用抄表器、分配台区(04)表计状况是否正常(07)否是表计抄录(11)完成抄表(12)当月抄表任务是否完成(14)是专变、专线电费清单送达(20)下装客户信息(05)表计异常原因判断(08)向班长反映情况(09)上装系统(13)电量复核是否正常(15)否按计划路线到达抄表现场(06)异常原因核实(16)修正或更正(17)异常结束抄表班班长表计异常原因判断(10)表计损坏进入表计更换流程违章用电、窃电交由用电检查班处理
2.2.2实收电费核算流程
(1)收费员每天将收取电费金额登记在账簿上,并将存入银行的电费回执单送到实收电费核算员处进行勾帐。
(2)收费员根据系统每日生成的收费日报和电费回执单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日报确认。
(3)实收对账员将银行回执单按收取时间编制电费收取明细表,上交财务对账。
(4)每月1号凌晨,所有收费方式结束收费后,实收核算员生成上月应实收明细表,提交财务人员,财务系统对上月所有收费明细进行核对,以保证实收数据的真实有效。
三、主要成果
1、使抄、核、收工作转向独立运作状态
电费核算中心成立以来已运行了半年时间,这半年中,核算中心陆续接收了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与大方分局的电费核算工作,核算人员克服基层人员年龄分化大,文化层次差异大、工作方式差异大等问题,在工作中与抄表收费人员积极协商沟通,尽量寻找基层人员容易接受的方式,将抄表、核算、收费的工作业务方式分成独立运行但在工作质量上又相互联系的工作方式,抄表人员减少了原来即抄表又核算的工作量,给抄表人员更多的时间提升抄表质量。
2、降低营销数据差错率,大力提升数据质量
核算中心成立以来,在人员极少的情况下,每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核算工作,截止2012年10月,核算中心共完成电费发行工作4824册,除当月未抄表册外,月发行率达到100%,在电费核算期间,核算人员对电费异常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对发生异常变更的用户及时提交业务异常申请单,需要处理的用户需分(县)局分管领导签字才予处理,因工作责任心造成的问题严格按照《毕节供电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提出考核意见。仅2012年4月至10月,核算中处理城区分局异常流程申请单592条,大方分局处理异常流程申请单268条,在核算中心人员的努力下,供电所抄表人员的工作能力大大提高,许多以前不会操作计算机的抄表人员因业务规范处理提升了自己的业务技能,抄表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差错率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15个百分点。同时,收费窗口人员也提升了工作责任心,以前经常犯的系统操作性错误也慢慢杜绝了,并学会了一些简单的业务处理技能,大大节省了与财务对账时间,使全局报表上报工作取得及时高效的效果。
3、促进各分(县)局营销工作相关部门工作的协调配合,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电费未集中核算以前,营销系统中业扩申请、装表、用检、抄表等各部门工作只是按照自己的业务流程推进,经常发生业务超时现象。用户电费发生问题亟需解决时,各部门对需处理的电费问题相互推诿,致使用户经常往返于各部门之间,怨言较大,影响供电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电费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在处理电费过程中,能经常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相关班组,并帮助查清问题来源,告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核算中心对出现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遇到系统问题及时与信通中心系统管理员联系,以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各部门明白问题出处后,解决问题的态度明显得到了改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也有了大幅提升。
4、与财务紧密联系,保证电费及时有效的回收
财务部门是电费回收的主要管理部门,核算中心未成立以前,财务主管电费对账工作人员每月需与各分县局分开对账。随着客户服务工作的开展,用户缴纳电费的方式越来越多,从最初的坐收缴费到各家银行代收,发展到现在的自助缴费、网上银行缴费、POS机缴费、充值卡缴费等多种方式,财务对账数据量及对账方式也越来越复杂,每月财务人员需花费大量时间清理数据。核算中心成立以后,财务在营销系统和财务系统及电费第三方代收之间的问题直接通过核算中心协调解决,同时,核算中心要求收费人员按照财务要求日清月结,每日与核算人员对账,避免现金滞留,很大程度上规避了电费风险,极大提高了电费回收效率。
5、与营销稽查中心建立新的运营模式
2012年4月,地区局电费核算中心与稽查中心同时成立,两个部门在工作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012年贵州首次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同时,今年也是局数据质量提升年,局降本增效的任务繁重,作为该几项工作的重点部门,核算中心除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质量外,经常与稽查中心联手,对各分县局阶梯电价执行情况、大客户电价执行情况等数据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到稽查中心下发整改通知,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同时,稽查中心发现问题也积极与核算中心联系,分析问题原因,提出稽查方案,以达到预期目标。两个中心的联合工作,对提升局营销指标任务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也是营销工作中一个新的工作模式,对营销电费管理工作有着重大意义。
五、电费集中核算取得的实效及其重大意义
核算中心成立后的工作内容,不仅仅是在电费数据核算上的规范管理,还包括了对全局电量、电费、电价的管理。尤其对各分县局在阶梯电价、丰枯电价、非普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力率调整电费、基本电费等重要电价项目的收取上进行严格监管,杜绝不收、乱收等现象发生。核算中心在对大方分局及城区分局短短几个月的集中核算工作过程中,以及与稽查中心多次合作对各分县局检查中,通过系统查询、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清理出未执行大工业电价用户18家,未严格按照力率调整电费执行标准用户10家,下发变损未计算用户异常单8张,核查阶梯电价执行不规范用户249户,各分县局根据清理情况进行整改,增收基本电费及其他电费5万元以上,为企业减少了经济损失,实现了核算工作的真正意义。
核算是电费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算集中管理在营销管理中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尤其核算中心与稽查、业扩等其它部门的配合工作,带来的实效是显而易见的。该运行模式不仅使用于毕节供电局,也适用于整个南方电网,它使抄核收数据管理从原来的被动管理变为自我管理,从被动检查改变为自我检查,实现了营销管理体制的创新,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五、电费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1、欠缺经验积累
电费集中核算的运行模式目前在南方电网虽然已有使用的供电局,但都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核算集中,毕节供电局作为第一家将应收、实收集中管理的单位,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一切经验都需要在工作实践中慢慢积累,在这期间会出现许多问题。核算中心不仅仅是数据意义上的集中,还有电费管理上的集中,如何找到一个更高效、省时、省力的运行方式,将是电费核算中心以后面对的重要问题。
2、人员严重欠缺
电费核算中心目前有工作人员5名,目前肩负城区分局、大方分局两个直管局的电费核算工作,同时,也承担着毕节供电局7家分县局的电量电价电费监管工作,仅4月成立至今,核算中心已核算用户月平均数达到12万户左右,实收核算每月核对日报量将近600条,除核算工作外,核算人员还承担各种电费报表的上报工作,在电费复核高峰期,报表人员经常不能参与电费核算工作,电费复核人员的工作负荷量很大。2013年电费核算中心计划拟再接收2家分县局的电费核算工作,就目前的工作人员情况是远远不能承受的。
四、结束语
电费集中核算的实现,为建立完善营销管理集约高效的一体化组织模式,压缩中间业务环节,实现营销管理集中化、资源最优化、信息共享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电费集中核算作为一个新出现的管理模式,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总结。我们相信,在局领导的大力帮助下,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在核算中心所有人员的不断努力下,电费核算工作会不断取得好的成绩,为毕节供电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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