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2024-10-28

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精选9篇)

1.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篇一

张 掖 市 实 验 中 学

班主任及班级常规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20分)

1.与班主任有关的会议(4分)

班主任必须按时参加各类班主任工作会议。凡请假扣1分;迟到或早退扣0.5分;无故缺席扣2分;班主任因病假、事假不能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依《张掖实验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相关规定。

2.升旗仪式、早操、课间操和集会(4分)

班主任必须参加每天的课间操、升旗仪式,并进行学生管理,缺勤一次扣1分。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组织各项劳动时,必须和学生在一起,严格管理,不按要求做的扣1分。

3.安全工作(4分)

班主任每周必须到宿舍楼2次,并做好检查情况的登记。缺一次扣1分。

学生离校期间,教室门窗没关锁好的,除要求班主任及时到校关锁门窗外,另扣班级2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不报而又不及时解决的有一例扣2分;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班主任该月的部分或全部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

4.协调关系(2分)

班主任每周必须按要求家访2次以上,形式可以通过家访、电访、或请家长到学校来。家访后要填写家访记录表备查,无特殊情况每少一次扣0.5分。不能协调各类关系,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每例扣1分。

5.班会课、班委会(4分)

班主任必须认真上好每周的班会课,加强常规教育、总结布置一周工作;每月要有主题教育课1次,不按要求开展或召开的一次扣2分。班会课要有教案、记录。

班主任应健全班级学生自主管理队伍,每月必须召开2次班委会,加强对班级干部的培养,要求有会议记录。少开一次扣1分。

6.资料上交(2分)

能及时上交政教处要求的各类计划、总结或其他材料,迟交者或敷衍应付者一次扣1分,不交者一次扣2分。

二、班级常规管理(80分)

班主任必须加强班级学生管理,严格要求,精心指导,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设优良的班集体。

(一)纪律(20分)

1.上课或各种活动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缺勤每人次扣1分。

2.各种集会秩序不好,扣班级3分。

3.带手机到学校者,每人次扣2分。

4.学生不经请假私自出校门每人次扣2分。

5.喝酒、抽烟、参与赌博每人次扣5分,看不健康刊物每人次扣3分。

6.学生上网吧,每人次扣5分;翻越校墙,每人次扣5分。

7.男女生交往行为不捡,每人次扣5分。

8.学生顶撞老师,不服从管理,每人次扣3分。

9.打架每人次扣2分,参与打群架扣3分,围观者每人次扣1分,私藏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园者,每人次扣5分。

10.教室、走廊追逐打闹每人次扣2分;扎堆起哄每次扣3分;室内拍球、搞娱乐健身活动每人次扣1分;

(二)文明礼仪(20分)

1.不穿校服、改制校服或在校服上乱涂乱画、不佩戴校牌每人次扣2分;着装不整洁每人次扣1分。

2.染发、烫发、发式不符合标准发型要求每人次扣2分。

3.化浓妆、佩戴首饰、染指甲等,每人次扣1分

4.语言不文明每人次扣1分。

5.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每人次扣2分。

6.公共场所乱贴、乱涂、乱画每人次扣2分。

7.损坏公物每人次扣5分,并双倍赔偿,情节恶劣者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8.践踏草坪、攀折花木每人次扣2分

9.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每人次扣2分。

10.走路吃零食每人次扣2分;教室内吃零食每人次扣3分。

(三)卫生(15分)

1.每天早晨及下午上课前做卫生二次,凡教室或清洁区域没打扫的,每次扣3分;打扫不彻底每次扣1分。

2.环境、楼道卫生区域要做好全天候维护工作,值日生不到位扣1分;在校园内乱丢纸屑、瓜皮果壳的每人次扣3分;向楼下乱扔杂物扣5分。

3.每周五的第七节课各班必须进行卫生大扫除,没打扫的扣4分;打扫不彻底扣2分。

(四)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10分)

1.早操、课间操集合速度缓慢,队伍混乱,无体育委员组织一次扣1分,出操每缺1人扣1分。

2.眼保健操没做扣2分,不认真扣1分。

3.课间操不做一次扣5分,做操不认真一次扣2分;每缺1人扣1分。

(五)宿舍管理(15分)

(1)不按要求摆放床架、储物柜等生活用品扣2分。

(2)门前、室内堆放垃圾、有积水,一处扣1分。

(3)物品(鞋子、牙具、暖壶、脸盆)摆放不整齐,一项扣1分。

(4)不叠被子,每床扣3分。

(5)被套、床单、枕巾不干净,每床扣2分。

(6)门窗玻璃不擦扣2分,不干净扣1分。

(7)室内乱挂衣物等扣2分。

(8)窗帘打结不自然下垂扣2分、不整洁的扣1分。

(9)室内张贴不健康的字画扣2分。

(10)室内存放违禁物品、私藏管制刀具、点蜡烛扣5分

(11)室内有烟头、酒瓶等杂物,扣2分。

(12)从窗户往外扔东西、泼水扣10分。

(13)晚午休大声喧哗吵闹扣5分。

(14)午晚休搞娱乐活动等扣3分。

(15)不按时进宿舍楼门每人次扣1分;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5分。

三、当月加分项

(1)在升国旗大会上受到表扬的班级,每表扬1次加1分。

(2)当月获“文明宿舍”称号的,给该宿舍学生所在班级按每人次加0.2分。

(3)在校外做好人好事被反馈,或收到表扬信者,每人次加2分;拾金不昧,酌情加1-3分;引起社会良好效应的加5分。

(4)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视工作量大小加1-2分。

(5)值周班级依据值周情况,酌情加1-3分。

(6)其它情况的加分,由政教处研究决定。

四、当月扣分项

(1)对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不配合、不服从,扣2分;或完成不认真,扣1分。

(2)有向家长索要财物、向学生乱收费等行为,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另扣10分。

(3)受到通报批评者,扣3分。

(4)学生受到校纪处分的。警告处分每人次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6分,记过处分每人次扣7分,记大过处分每人次扣8分,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扣9分,开除学籍每人次扣10分。

五、学期加分项

(1)班级召开主题班会观摩课或德育示范课按效果加分,市级加5分,校级加3分,效果差不加分。

(2)班集体参赛获奖。班集体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获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校级加4分,校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校级以上奖不分等次,校级没有评等级或单项奖按二等奖计算,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

以最高奖统计。校运动会按团体总分计算,不算单项奖,团体总分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5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至八名得1分。(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3)班级学生个人参赛获奖。学生个人参加各种德育实践活动,校级以上加0.5分,校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校级以上奖不分等次,校级没有评等级或单项奖按二等奖计算,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加分按人次计算)

(4)德育科研。班主任撰写德育论文发表在刊物上,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校级加4分;参加德育论文评比获奖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校级加2分,校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8分。校级以上奖不分等次,校级没有评等级或单项奖按二等奖计算,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以上发表或获奖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科研部门、教育学会等主办的,或是教育局、学校组织的竞赛为准,并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德育活动经验交流,市级加3分,校级加2分。

(5)公物管理评价。由总务处或公寓管理委员会提供考核结果。“好”加5分,“中”加3分,“差”不加分。

六、学期扣分项

(1)控流工作。学期巩固率在在98%以下,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其它扣分事项,由政教处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2.教学常规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篇二

2010-1-26 学校教学常规检查由教导处组织,评委由各部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分中二职称组和非中二职称组两组进行。评委交叉回避,每学期一次,考核结果存档,作为今后评优评模,聘任教师的依据。

考核项目:备课(30分)、讲课(30分)、批改(24分)、考勤(16分)。备 课:按数量15分、质量15分两项进行评定

(一)数量要求:按发津贴表授课节数(包括补课),每节课一个教案。数量分=安实备节数除以应备节数*15分。

(二)质量要求:每节教案的具体要求如下:

1、格式:教案首页要有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计划(3分),用钢笔或圆珠笔写清总第几课时及授课周次。

2、内容:

(1)有教学目标(包括)

A教学知识点B能力训练点C学科思想和方法渗透D德育渗透点(2)有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重在解决办法)(3)教法方法教具

(4)教学过程(步骤):重点,难点的学习和目标完成过程(师生互动过程)

(5)总结和扩展(6)布置作业(7)板书设计

(8)课后记(主要是本课的得失和感受记录,今后应注意使得教案要体现“主体参与”,“激发兴趣”,“及时反馈”,“激励评价”的十六字原则)

3、质量分的评定:按以上9项分优秀12分,良好10分,一般8分,差6分四等进行评定 讲课(30分)要求:

1、教学目标:A:目标依据:目标明确,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B:知识目标:具体,准确、合理。C:能力目标:利于检查,便于操作。D:思想目标:切合教材内容,不空洞。

2、教学过程

教材处理:A:重点突出。B:抓住了关键,突破了难点。C:新旧知识衔接合理,过度自然。

教学内容:A:结合教学内容,有机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B:知识教学具有基础性,可接受性,实用性,综合性。C:注重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和创造能力,自学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A:正确处理主导与主体的关系,主体参与教学原则运用得好。B:群体活动,小组讨论,个人自学能协调和谐。C:注重指导方法学习,培养学习习惯。D:合理运用了现代化教学手段。

教学技能:A:普通话准确,流利,语言生动精练,逻辑性强,教态自然大方。

B:板书工整,书写规范,绘图准确,设计合理,布局美观。C: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能控制整个教学过程。教学效果:A:能完成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

B:学生能积极参与学习活动,每个同学各有所得,人人受益。(高中)C:大容量,快节奏,高效益,较好地实现了分层优化。(初补,高补)

3、评分方法:

学生评课为主,校教研组听课评分为辅。

学生评课以部组织,教务处协助,每学期一至二次(其中考试后)每班抽取12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评定项目以讲课中五大项内容打分,详见学生评课表。

五、批改:(24分)其中数量14分,质量10分

(一)数量:

1、要求每二节课有一次书面作业,每次批改15本。高补、初补班每次批改10本。

2、评定办法:实批次数/(实授节数/2)*14

3、批改次数以注明的批改时间计算

4、作业本数以实际在校人数的80%计,每缺一本扣0.5分,无作业或无批改者记零分。

(二)质量:

1、要求作业量适中,批改时间间隔符合实际。

2、除教师批改外,可采用学生互相批改,小组批改等方式。

3、作业质量从批改态度、学生反应、教学反馈、矫正重做、讲评指导、正确率、教改特色等方面分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差4分打分。

六、考勤(16分):评分办法:按教导处制订的《教学互督检查实施细则》规定:一学期无迟到早退现象者,期末考核加3分,旷课一切扣1分,旷自习一切扣0.5分,上课、上自习迟到、早退每累计三次扣1分。

七、其它

1、作业、教案评分由教导处组织评委,每种教案、作业由10名评委同时打分,取平均分。

2、多次代课的教师,教案分=各种教案得分和以代课次数。作业分=各种作业分和除以代课次数。

3.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篇三

为了科学全面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督促和指导教师日常教学工作,加大教学工作日常指导检查力度,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做为教师岗位竞聘中的日常量化得分的依据,特制定教学工作日常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在我校任教的所有科目任课教师,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研究型学习指导、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科技活动共计17科。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日常教学工作得分满分为900分,共分十二大方面。学期末统计教师总得分后转化为25分(即得分乘以25/900)

1、教学纪律100分;(评估组日常记载统计)

2、教案书写100分;(查教案和每日查课)

3、作业布置批改100分;(定期查学生作业教辅及批改记录)

4、课后辅导100分;(查教师辅导记录调查学生核实)

5、教学任务的完成质量100分;(查教案并问卷调查了解学生日常备课是否认真、授课讲解是否细致、有无删减教学内容、有无落课、有无完不成教学任务、是否照顾全体等)

6、教师小考月考期末考100分;(查教师的小考试卷月考卷期末卷的出题批改讲解)

7、听评课50分;(查听课笔记与班务日记)

8、个人学习50分;(有实效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

9、个人教研50分;(讲教研课、集体备课、一助一活动)

10、个人教科研及基本功训练50分;(随时检查记录)

11、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50分;(随时检查记录)

12、个人材料的完成50分;(随时检查记录)

说明: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估得分由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小组听课后综合评估另行计入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得分,日常教学工作中不再重复进行听课;学生评议、教师互评、校委会评议得分另行计入教师民主评议得分,日常考核中也不再计入;教学成绩得分依据考核办法另行计入教师教学成绩得分,日常考核中也不再计入。

三、具体考核办法:

1、由学校的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小组进行要求、指导、检查、评定。评估小组组长为白晶莹,副组长为蔡佳铭、陈永举,组员为钟振鹏、崔国华、许仁华。

2、每学期由教导处召集组织对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的十项内容依据每项的检查细则表册按照标准进行检查评分,每周或每2周或每月或随机检查。为避免2人或多人检查同一项时尺度不一易产生不公平现象,每次检查由评估组全体成员一起检查某一项一起打分,或者由某一名或几名成员单独检查某一项分工完成检查,使每一项工作的检查能有同一性。

3、每次检查结束后公示检查结果,如果教师有异议可以进行查询,均无异议后,教师签写同意检查结果后留存。

4、期末时进行成绩汇总换算成满分25分分值。

四、分项考核细则及检查措施:

(一)教学纪律100分;

1、无教案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使用应付教案(由校委会评议认定)授课每发现一次扣2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扣5分,拒不整改的扣10分。每周评估组随机抽查一到两次。

2、教师私自串课每次扣2分,私自给个别学生停课每次扣2分,给全班学生停课每节扣5分。每日查课对照课表查《班务日记》每周由值周领导到教研组巡视有无给学生停课现象。

3、上课期间私自让学生脱离课堂开展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的每次扣5分(女生特殊情况除外),因脱离任课教师监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由该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每日查课。

4、教师上课无故脱离课堂一次扣2分,因教师无故脱离课堂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每日查课。

5、教师无故空课或拒不给学生上课,每空一节扣5分。每日查课查《班务日记》,每天了解学生。

6、教师上课不签课每空一节扣1分,签课不认真不实每一节扣2分,任课教师对缺课学生不知情或不予过问并且不及时上报,每发现一次扣2分。因为教师不及时过问上报缺勤(含逃课早退)学生,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教师承担相应责任。每日查课,查《班务日记》。

7、教师上课经常压堂经提醒教育不改或改的不明显的扣责任教师5分直至改正为止。每月搞一次学生调查问卷或学生代表座谈会。

8、教师占用学生眼保健操上课考试教育学生的一次扣1分;占用升旗时间或间操时间一次扣2分;占用学校班团会上课一次扣2分(学校因为管理需要统一占用除外)每日检查每月调查学生。

9、教师上课迟到一次扣2分。(学校因开会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致使教师迟到的除外)查《班务日记》调查学生,每日观察,及时提醒。

10、课间教师辅导批评学生用时过长致使学生上课迟到每次扣责任教师1分。占用学生上课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扣2分。(学校处理学生除外)查《班务日记》了解学生。

11、教师未经申请并班上课每次扣2分。查《班务日记》调查学生。

12、教师未经上课教师允许私自进入班级一次扣责任教师1分,进入班级找学生批评学生影响教师上课一次扣责任教师2分。(学校正常值周等检查除外)了解教师和学生。

13、学生在上课期间(含复习考试练习课上晚自习)有闲聊、睡觉、打闹、传纸条等影响学习行为的,教师不制止不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上课期间学生桌面无相关学科教科书或做其他学科作业,每发现一人扣5分。每天查课,每月问卷调查学生。

14、上课、开会、监考、教研期间携带手机并同时使其处于开通状态,每发现一次扣1分,接打手机(含接发信息)每发现一次扣

2分。以上所列两种现象如发现两次及以上,加倍扣分。评估组进行不定期抽查。

15、上课期间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2分,两次以上,每次扣5分。每日查课了解学生。

16、酒后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次数增加扣分加倍。每日查课了解学生。

17、以坐姿上课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次数增加扣分加倍。监考、看学生上自习除外。每日查课。

18、教师在教研听课、评课、集体学习、监考、阅卷、值周等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认真、不到岗或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0分。阅卷中故意给他人压分加分给自己改分调分扣10--20分。评估组检查反映,教师举报。

19、学期中教师无故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没讲完课)视未完成教学内容的多少扣5—20分,(因为提前放假上级允许的除外),教学任务未能按进度及时完成,在期末突击赶进度的扣5分。教师授课拖拉进度过慢影响了教学任务的完成会影响后继教学内容的完成质量,经提醒不改的扣5分,教师授课进度过快致使学生学习质量差影响大部分学生的消化吸收经提醒不改的扣5分。评估组检查反映。20、作业批改不达标率高(经常不按要求布置批改作业,批改次数少)且屡教不改扣5分,突击布置突击批改少批多记记虚假批改记录的发现一次扣5分。私自订教辅用书查实后讲书款按原价退还学生并视情节扣5—20分。评估组检查反映。

21、月听课作虚假听课笔记,突击听课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评估组检查反映。

22、教师在教育学生中有脏话、侮辱性、歧视性等不合师德规范的语言,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视影响程度扣2—5分。调查了解学生。

23、教师有长期歧视学生孤立学生不公平对待学生或往家撵学生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责任教师5分。调查了解学生。

24、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10分。调查了解学生。

25、教师请假后未能及时告知相关领导造成空课空班每次扣5分。每日查课。

26、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当中饮酒过量或严重违纪给学校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扣5分。社会学校反映评估组认定。

27、教师私自占用他人课上课的每次扣5分。私自给他人课的给课者扣5分,上课者扣2分。每日查课。

28、备课不认真、上课应付、照本宣科,发现一次扣2分,应讲课教师不讲课看着学生上自习发现一次扣2分。每日查课抽查听课。

29、应由教师批改作业或教辅(试卷)让学生自己批或帮助批改的每次扣5分,经劝阻不改的扣10分。评估组检查调查了解学生。

检查方式:评估组随时检查,每位教师一学期共有100分,每月公布从100分中扣分后得分,不取平均值,学期末从100分中扣出各次扣分后得分即为教师的教学纪律得分。

(二)教案书写:100分;

1、篇数分分值30分。要求教师新课写详案(特殊情况除外),包括活动课和作文课;复习课写简案应配有复习教辅或试卷;考试课应在教案上标明考试时间并配有写清日期相符合的试卷或教辅习题;应提前1课时备课;按照课标要求备课写教案,不能并课写教案(把2课时的内容写成1课时)。每缺一课时教案扣5分,每次教辅备课不细教师未提前做题扣2分,每节考试课缺试卷扣2分,试卷教师未做细扣2分,未提前一课时备课扣2分。

2、教案详略20分。很详细得18—20分,较详得15—17分,较简略得12—14,过简12分以下。

3、教案设计30分。既有教学内容又有教学活动二者结合紧密可操作性强设计合理得24--30分,二者结合不够紧密操作性不强设计一般得18—23分,只有一方面内容设计不够合理得1--17分。

4、教案环节20分。环节齐全合理得20分,平均每缺一个环节扣2分。每本教案上都要有“三表”即课程表,进度表,成绩表(成绩以等级评价呈现),每缺一表扣5分,成绩不以等级呈现扣5分。每次检查教学反思普遍不具体缺少实效扣2分—5分,普遍体现不出二次备课扣2分,无远程教育资源使用内容扣2分。

检查方式:评估组每二周检查一次。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100分

1、布置与批改要求:

① 作业次数:作业布置要及时每节课后都要布置作业。语文、数学、外语每周批改5次,物理、化学每周批改3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批改2次,任教两个年级的教师每周一个年级批改1次作业。音乐、美术、研究型学习指导、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每个年级每两周留1次书面作业。

② 鼓励教师教辅全批全改,如果批改量过大,可以选择性批改,但每次批改量不能过小,应该留取难度较大不宜布置作业的集中讲解,家庭作业批改不能用学生代替老师完成(课堂完成的练习可以由学生互批)

③ 批改时教师应该签写日期给予等级性评语最好加上指导意见。④ 及时记好批改记录以便及时辅导讲解。

2、检查细则:

① 收齐率20分。取任教班级作业收齐率的平均值乘以20分,为收齐率等分。② 批改率20分。取任教班级作业批改率的平均值乘以20分,为批改完成率得分。

③ 批改量30分。记录每次检查时间段教师批改日期作业类别合计为作业批改量与应批作业量对比,完成或超出得30分,不足每缺少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④ 批改记录10分。教师及时详细记录批改情况与批改作业相符得10分,记录不及时扣2分,不细致扣2分,无批改记录不得分。⑤ 布置与批改质量20分。作业布置量合理得5分,批改及时得5分,批改细致得5分,有批有改得5分。检查方式:评估组每二周检查一次。

(四)课后辅导:100分;

1、课后辅导要求:要求教师及时主动的课后辅导并且记好辅导记录,学校安排的早读课及第八节辅导课均为辅导课可以不写教案,但要求写辅导记录。除此之外,鼓励教师在自习课、缺勤课、课间、早读前等时间进行个别或集体辅导,要求教师都要及时记好辅导记录。记录辅导时间地点内容辅导原因方式效果。

2、检查标准及得分:

① 辅导量50分。统计每月教师辅导课课时量及课余辅导次数,很多得45—50分,较多得40—44分,一般得30---39分,较少得0---29分。

② 辅导质量30分。学生有疑难辅导及时效果好得30分,良好20分,一般10分,较差10分以下。③ 辅导记录20分。记录及时细致有指导性和实用性20分,一般15分,较差10分以下。

检查方式:评估组每月检查《辅导记录》向学生调查问卷,每月公布学期取平均值。

(五)教学任务的完成:100分

1、执行进度:20分。适中语数外前后相差在2课时以内其余学科相差在1课时以内得20分;期末检查之前的每月每次检查前后相差超出规定课时1课时扣2分。(因为学校统一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影响教学进度的除外)

2、教学任务完成情况40分。期末检查教师按照进度匀速完成教学任务没有突击赶进度没有滞后现象得40分;突击赶进度扣5分,教学滞后5分提醒后不调整扣5分;没讲完课每差一课时扣5分,扣完40分为止;按照课标要求课内活动课未开展每缺一节扣5分,扣完40分为止;按照课标要求口语交际作文课综合实践课等应开展而未开展的每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40分为止。

3、教学任务完成质量40分。每月召开学生会议或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上课认真、讲解细致清楚明白、面向全体学生、教学内容无遗漏、接受效果好40分,良好30分,一般20分,较差20分以下。

检查方式:评估组每月检查,向学生调查问卷,每月从进度总分20分中累计扣分,最后剩余分即为进度得分不取平均值;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期末一次检查为准;教学任务完成质量取每月评估的平均值。

(六)教师出题考务阅卷:100分。

1、月考出题:20分。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出题,应交试题说明、双向细目表、试题、答案,每缺一项材料扣2分,上交不及时扣1分,每一项材料不合格扣2分,试题题量过小扣1--5分,试题有错误扣1--5分,不及时纠正核对扣2分。

2、月考期末监考:20分。每次考场布置不合要求扣5分,监考不到岗扣5分;监考不认真、不严格、不作为、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谈笑、接打手机、阅卷、读书、打盹等扣5分;空岗扣5分;收卷不认真试卷有颠倒缺失等现象扣5分;私自串监考扣5分;

3、月考期末阅卷:20分。未按规定时间阅完试卷扣5分;阅卷不认真有错误或有遗漏扣5分;阅卷不按要求流水、串批扣5分;登分不认真不准确不亲自登由学生登分未按要求批改等扣5分;质量分析不认真或不详实扣5分;不交质量分析扣10分。

4、小考40分。除月考期末考外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都要进行至少3次小考,检查小考次数是否全部批改登分考试时监考是否严格是否同时考试有效避免漏题完成最好的36--40分,较好30--35分,一般24—29分,较差0—23分。检查方式:评估组每月检查小考,一学期统计小考情况按总分40分评分;每次月考及期末考试总分按60分计算,检查教师出题监考阅卷情况考试后向学生调查问卷,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即扣分,几次考试扣分累计不取平均数。比如:某位教师在三次考试监考中都不空岗则从20分中扣去15分最后的5分监考分。

(七)教师听课评课:50分。

1、节数20分。教师应有计划听课,每月至少完成4节听课,每缺少1节扣5分,多听课节不加分。

2、评课30分。授课过程记录精当详实10分,眉评10分,总评10分。每项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不合格4分以下。

3、核实。听课虚假不实,每节扣20分,扣完50分为止。检查方式:评估组每月检查听课笔记并和《班务日记》对照期末取检查总和的月平均值。

(八)教师学习:50分。

1、次数20分。每月业务学习3次政治学习1次,共4次,每缺少1次扣5分,多学习不加分。

2、内容及体会30分。学习内容实用10分;学习记录详实10分;体会深刻10分。每项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不合格4分以下。

检查方式:评估组每月检查学习笔记和学习现场查看,学期末取检查总和的月平均值。

(九)教师教研:50分。

1、上教研课20分。备课不认真扣2分;上交材料不及时不详实扣2分;不及时不主动扣2分;教研课不按要求使用多媒体或有其他不合要求做法扣2分;不上教研课不得分。

2、听评教研课20分。每缺少一次听组内教研课或全校公开课观摩课扣2分,每缺少一次评课材料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3、集体备课及一助一活动10分。检查材料和调查了解。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及以下。检查方式:评估组学期末检查教研材料调查了解。

(十)教师教科研及基本功训练50分。

1、教科研25分。材料10分,开展质量15分。每缺一份材料扣2分,每少开展一次活动扣5分,扣完25分为止。

2、基本功训练25分。材料10分,开展质量15分,每少开展一次活动扣5分,扣完25分为止。

检查方式:评估组平时与学期末检查教研基本功训练材料调查了解。

(十一)教师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50分。

教师拒不接受学校合理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如安排教研代班代课劳动阅卷正常分入学生等)每次扣10分,教师完成任务应付,质量差每次扣5分。每学期共50分,扣完50分为止。

检查方式:评估组平时检查了解,学期末汇总。

(十二)教师个人材料的完成50分。

1、除了以上各项十一项中应交材料外的每份材料包括: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周反思、月心得、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应交的其他材料及临时要求上交的各类材料。

2、上交不及时扣1分,内容不认真或不具体或不合格扣2分,不交扣5分。

4.班级常规量化管理细则 篇四

总则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力度,促使每一位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促使良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道德素养的养成,创设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使班级成为学校中优秀的班集体,特制订本细则规范每一位同学的日常行为:

第一章说明

1、操行起始分为100分,每周总结一次,至学期结束,70分以下为不及格。

2、班干部、组长、卫生小组成员徇私舞弊,不认真工作,造成工作出现问题,一经查实扣5分。

3、一次扣分或加分超过10分的须向班长和班主任报告,经同意方可执行。

4、每天进行量化,每周发放量化表一次交家长签字,每月汇总量化分数一次,量化成绩不及格且行为表现确实不佳者,罚劳动一周且抄课文,并写出书面反思,家长签字。连续两周量化成绩不及格,严重警告且抄需要背诵的内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劳动两周。纪律分扣20分以上警告一次,连续两周扣除20分以上严肃处理。

第二章 实施细则

一.扣分细则

(一)纪律

1、大型集会、集体活动迟到、说笑打闹的扣5分;

2、上课、自习、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3分:无故旷课和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节扣5分(含课间操、自习班会)。并交班主任严肃处理。

课间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的每人次扣5分并提出严重警告。有纪律委员负责监督检查。

3、上课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不能迅速安静的,每人次扣2分,由各科课代表负责记录并通报值日班长记录。

4、上课随便串位者扣5分。上课讲话,课上借东西,做小动作,睡觉,或做其它与课堂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任课老师反应表现差的同学,每次扣5分。

课堂纪律差,影响教师正常教学秩序的,扣10分。再次违纪者通知家长到校,和违纪学生一起做检讨。加罚劳动一周。

上课时不专心听讲,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5分;上课期间看非本堂课书籍或者上课时睡觉者,每人扣10分.5、入校不佩戴校徽,不穿校服(含在校期间),每次扣5分。留长发、怪发、佩戴饰物、穿奇装异服等不和要求(要求双背带)扣5分。由值日班长负责检查。

6、带零食、有色饮料进入学校和教室的,扣5分并予以严厉处罚。

7、无礼取闹、顶撞班干部,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班干部以权谋私,“当老好人”,每次扣5分。由全班同学监督。

8、不尊重老师,对老师没有礼貌,顶撞任课教师的扣5分,并做严肃处理。

9、故意破坏公物者,每人扣10分并加倍处罚。污言秽语、辱骂他人者,每次扣5分。

(二)学习

1、上课不认真听讲,不能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的,每次扣3分。

2、在指定时间内未能交上作业者每人次扣5分,在教室抄作业扣5分,让他人抄作业扣10分。

不按任课老师要求完成作业的视为作业不合格,每人次扣3分。

3、学习不认真,成绩没有进步者每科扣5分,以各科任老师的评价为主。

4、组长、课代表、班干部作业方面违反班级规定的,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立即免职、加重处罚并要做书面检讨。

(三)卫生

1、教室、保洁区值日生值日迟到的,每次扣2分;打扫不清洁的(含不及时),每次扣5分,无故未打扫的每次扣5分,劳动或打扫清洁不认真者每次扣1分,由卫生委员负责。

2、个人周围时常保持清洁,不允许有杂物、碎纸片、胶带纸等。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5分,查不出责任人扣座位人5分。连续三次扣分的,加罚劳动卫生一周并作书面检讨。有卫生检查员、卫生委员负责并报值日班长记录。

3、衣冠不整,不干净者扣5分;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扣值日生2分。

4、学校检查卫生扣班级量化分的,相关责任人扣双倍分并严厉处罚。

5、在教室、楼道、卫生区乱仍果皮,粉笔头,碎纸,杂物,随地吐痰的扣5分,依据情节轻重罚值日。

6、值日不彻底造成严重后果的值日生罚扫一周。

7、其它违反中学生守则的视具体情况作扣分处理。

二、加分细则: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表现突出者每科加5分。以各科任老师的评价为主。(对外开课举手双倍加分)

2、学习(生活)上帮带他人进步明显者加10分;乐于助人、帮助他人克服困难者加5分。

3、做有利于班集体进步(或增强班级荣誉)之事者加5分;提出有利于班级各方面进步的合理化建议者加5分。

4、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加5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为班级争光的加10分

5、每学期作业质量好,无缺交、迟交、抄袭行为发生,加10分。

6、各学科单元测试成绩满分的,每次加5分,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优异的,每次加10分。

7、班级、卫生包洁区劳动时服从组长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好,由组长提名、卫生委员监督报班主任批准加5分。

8、学校通报表扬、其它表现突出的同学视具体情况作加分奖励。

第三章补充说明

1、本条例仅适合本班使用。如个别条例与学校规定不一致之处,最后按学校规定处理。

2、由班长负责将每周量化成绩及管理情况做班级通报。

3、本班量化成绩将作为期中、期末学生考评(如三好学生、模范团员、优秀班干部、进步奖、学习奖、撰写学生评语)的一个重要依据。

4、本条例执行由各负责人具体执行,由值日纪检人员、班主任监督执行。

5、扣分的每周班会公布一次,加分的每月公布一次,扣分和加分相抵,累计扣到10分者通知家长,扣到20分者上报学校。

5.教学六认真及常规考核实施细则 篇五

“教学六认真”及常规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县教育督导整改意见书及常规管理文件精神、学校工作评估意见,重新调整“六认真”权重,“教学六认真”常规工作总积分调整为70分,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修订出“教学六认真”常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一、检查人员 教导处牵头

二、检查办法

1、每学月不定时、不通知进行检查,及时公布结果。

2、教导处统一对全辅导区教师的“教学六认真”检查后向学校行政汇报检查情况,每学月不少于二次,完成该项指标为满分,扣分累加直至总分扣完为止。期末在总积分中累计扣分。

三、具体要求

(一)、备课(14分)

1、要求书写工整、规范、安排得当。各学科按备课时备课,且详略得当,所有学科必须备课后上课,要超前备课。检查时,凡缺一课时教案扣3分;教案不完善、过于简单、敷衍一课扣2分,不按时交教案视为未备课处理。

2、备课必须体现基本要求,具备基本环节,内容充实,富有特色。应充分体现教改理念,尽量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方法不当扣2分

3、期末教案交教导处统一保存。

(二)、作业批改(30分)

1、学生作业封面、封底应完好无损,书写规范。反之扣2分。

2、批改作业不及时、不认真、不准确。作业批改中出现知识性错误,一次扣3分。

3、语文每学月不低于16次(含练习册)、数学不低于18次(含练习册),少一次扣4分,语数练习册未全批全改或出现知识性错误,一次扣3分。

4、在作业批改中,杜绝打大“√”现象。(每次扣5分)

5、作文要有修改的痕迹,如有:尾批、旁批、错别字修改、句子的理顺等。反之,一次扣3分。批语多用激励性语言,不能只是有天期、打个等级。作文少一次扣4分。

6、不准学生改作业。发现一次扣5分。

(三)、考试(8分)

1、单元考试应与教学进度同步,不得将试卷集中到期末处理。每进行完一个单元的教学后,未及时组织进行单元考试,以抽看试卷为准,少一次扣5分。

2、考试认真监考、认真阅卷,不得学生改试卷,发现一次扣5分。

3、阅卷后,教师未将成绩登记在学生成绩册上。少一次扣1分。

(四)、上课(8分)

1、无准备上课或准备不充分如:课堂结构不合理,思路凌乱,出现知识错误,课堂内容与教案不同步等否则扣5分。

2、教师语言不规范、准确、生动,未使用普通话,一次扣5分。

3、板书不规范工整,条理不清晰,凌乱无章。(扣5分)

4、上课期间严禁到教室外吹牛、闲谈,打电话等,违者扣3分。

5、酒后上课一次扣5分。

6、无特殊情况坐着上课一次扣2分(特殊情况向学校说明)。

7、上课教师举止不端庄,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等),发现一次扣3分。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痕,家长反映强烈的扣10分。

9、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一次扣双方各4分。

10、提前下课作旷课处理,(按考勤意见实施)同时扣5分。

11、上课时,由于教师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轻则一次扣上课教师10分,重则交学校行政处理,交负相关的责任。

12、上课未带备课本,发现一次扣5分。

13、体育课雨天在室内进行,晴天在操场进行,未按要求扣3分。

①必须清点人数,②体操,③教师必须和学生一起活动,少一个环节扣3分)。

(五)、实验(1分)按大纲要求完成实验

(六)、辅导(6分)①建立辅导日志

②加强过程管理,一、二年级辅导三天,三、四年级辅导四天,五、六年级辅导六天(数学科应有两天)

③日志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上课教师填写,行政抽查、核实。

④少辅导一次扣3分(公、事假、开会除外)

(七)、其它(4分)

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笔记、安全教案、家访记载、课改资料及各种资料随时抽查,若未完成则扣4分。

6.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篇六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全面系统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课程标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教学常规考核方案。

一、教学计划(4分)

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书育 人的职责。深入学习《课程标准》、研究教材,认真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要体现学生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上期成绩统计,教材分析及学情分析,教学进度计划及实施,培“优”助“困”计划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计划不切实扣0.5分。

二、备课。(8分)

严格按课程标准规定课时备课,精心设计每一节课,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积极性,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课堂上实现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培养学生自主探究意识、科学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实施有效教学,教学中有效渗透德育及法制教育,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达成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严格按《修文县小学学段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中备课相关要求进行,教学内容缺环节的每缺一项扣0.5分,教案与教学内容不符或备课量不足,缺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备课与进度不同步按备课量不足计算。

三、课堂教学(35分)

1、教学目标:依据课程标准、学段特点和学生已有的认知经验确定三维目标。教学过程中体现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并可检,注重实效。教师“一言堂”讲授时间超过20分钟的按教学设计不合理扣1分,将学生赶出教室的扣2分。(5分)。

2、教材处理: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已有经验,活用教材,充分挖掘教材中的创新因素。教学要求深浅适度,重点难点突出。(5分)。

3、教学过程:教学环节合理、有层次,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教学策略的选择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过程。情境创设自然、合理,注重师生互动,善于启发、引导,方法灵活多样。活动设计有利于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教学。注意分层次教学,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能用激励性、发展性评价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的参与、指导适当,有教学机智;内容讲授和学法指导易被学生接受(10分)。

4、学生发展: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学生参与面广,参与度高,课堂气氛活跃,表现出强烈的求知欲。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积极解决问题;敢于质疑、积极合作、主动探究。在学习过程中有效参与,多数学生能够围绕学习任务相互交流(5分)。

5、教学效果: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学生获得新知,在学 会学习和解决问题方面形成一些基本策略和能力。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相应的发展(7分)。

6、教师素养:普通话规范、教学语言精准、表现力强,教态亲切自然。有扎实的本学科基础知识,能把握课程标准,能有效地整合与应用教学资源。板书工整、设计合理。教学技能娴熟,教具、方式等选用得当,应用适时适度(3分)。

四、作业(8分)

1、认真批改作业,作业中的错题要及时指出。教师批改作业的语言文字要规范、端正、清楚、正确。作文批改除得分或等级外还应有中肯的评语。各科作业次数按《修文县小学学段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完成相关作业次数,作文次数不足,缺1次扣1分。

2、作业批改及时无积压,课堂作业做到当日完成当日批改,学生作文当周作文次周批完。学生作业严禁学生代批。作业由学生代批每次扣2分,作业次数不足,缺1次扣1分。

3、合理、适量布置作业,作业与备课对口、与进度同步,巩固而不重复,形式多样,少而精,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4、学生作业整理有序,数量齐全。作业本不整洁、格式不规范扣0.5分。

五、学生辅导(4分)

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注重培“优”助“困”,适时记录学生成长情况。了解、熟悉每个学生,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主动和家长交流、沟通,并有相应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六、学生评价(4分)

每学期教师要根据《小箐乡中心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评价和课程学习评价两项内容,评价要公正、客观,资料规范。根据资料完善情况酌情扣分。

七、总结(3分)

每学期结束后教师要对任教学科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应包括取得的成绩、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每一项扣0.5分。

八、论文、读书笔记(2分)

每学期至少写出一篇1000字以上的专业理论读书笔记及一篇教学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不按时完成扣2分。

九、其它(2分)

每学期承担一节教学公开课或示范课,校级1分,乡级1.5分,县级2分。

十、教学质量(30分)

1、担任统考科目教师,以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为依据,凡本人所任科目平均分成绩达到县平均分给满分30分,每差一分扣0.1分,依此类推,若上多科则按各学科平均得分计算,(例,张三,三年级语文达县平均分得30分,三年级数学差县平均分2分,应扣0.2分,三年级数学得29.8分,最后本人该学期教学质量得分为29.9分。)

2、担任非统考科目的教师若该学科本学期县进行质量监测,则以质量监测成绩为准进行计算,如未进行质量监测,则按1——9项实得分率进行计算,如张三:1—9项得68分,则教学质量按比例得分则为29.14分。(70:68=30:?)

此方案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修文县小箐乡中心小学

7.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篇七

为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纪律方面

1、迟到情况

(1)早午上学时间:凡早7:40和午间13:20以后入校的均视为迟到,每人次减0.1分。

(2)课间时间:以各节课铃声为准,预备铃响后仍滞留在教学楼门外和正式铃响后仍未进入本班的学生均是迟到,每人次减0.1分。

2、开关灯情况

各班由具体人负责开关灯,除阴天特殊情况除外,不及时关灯的班级,每次减0.2分。一周内重复出现不关灯现象的班级减0.5分。晚放学后不及时关灯的一次减0.5分。

3、开关门窗方面

取暖期间不准开窗户(通气窗除外),每开一次减0.2分。放学时,教室窗户以及对应走廊和水房内的窗户无论任何季节必须关上,否则每次减0.2分。班级放学时必须锁上,没锁门每次减0.2分。

4、间操情况

不得无故旷操,如有病不能上操的学生,要经班主任同意方可留在班级,否则少一人次减0.1分;集合做到快、静、齐,否则每次减0.1-0.5分;做操时不认真、不用力、不到位、不听口令、每人次减0.1分;各班无领操员的,每次减0.1分;上操时不穿校服的每人次减0.1分;带回时有学生打闹喧哗的每次减0.5分。

5、升旗情况

要保证人数,少一人次减0.2分。做到统一穿校服,未穿校服的学生,每人次减0.1分,升旗如有打闹、说话现象的每次减0.2分;不按顺序带回班级的每次减0.5分。

6、违纪情况

(1)凡是在楼内玩球、踢毽子、打扑克、下棋的,除没收外,每人次减0.1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2)在楼内大声喧哗、骂人、说脏话、吹口哨、追逐打闹、的学生,一经发现每人次减0.2分。

(3)在教学楼内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及扔口香糖每人次减0.1分,并令其清除。特别是从楼上往下扔杂物、泼水的班级一经发现每次给班级减0.2分。

(4)乱扔、投掷粉笔头的学生每人次减0.2分。

(5)向墙面上拍球、踢脚印子以及乱涂乱画、乱刻每人次减0.2分,并要及时修补。

(6)学生校内吸烟每人次减0.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7)参与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来我校挑衅滋事的每人次减1分,并视其情节进行停课检查,找家长到校并给予学生纪律处分。

(8)上体育课、体活课回教学楼的每人次减0.1分。

(9)弄虚作假或态度蛮横不服从管理的每人次减0.5分,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9)上课和自习期间无正当理由出教室的每人次减0.1分。(10)公物:凡损坏门窗、玻璃、桌椅、黑板、电源开关、摄像头、取暖设施、消防设施、自来水管道、灯具、教学用具和其他教学设施的,修补或按原价加倍赔偿,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同时给所在的班级减0.5分。

(11)仪表:穿拖鞋、配戴手饰、染发、留怪发型、穿不适合学生身份的服装到校的,每人次减0.2分。

7、第一节课前未按要求进行阳光感言的班级每次减0.2分。

二、卫生方面

1、楼外分担区

(1)地面

水泥地面上有杂物和有明显尘土覆盖。操场土地有大块石块、果皮、废纸、各种食品塑料包装袋等杂物的,每项每次减0.1分。

(2)花池

树墙下、花池内有大块石块、果皮、废纸、各种食品塑料包装袋等杂物的,树枝上有悬挂物、附着物的每次减0.1分。

2、楼内教室外

(3)走廊地面

地面不干净,水磨石地面无本色,有泥土、污渍、泡泡糖和其他任何杂物的每次减0.2 分;墙根墙角、两个班级交界处、相邻教工办公室对应的走廊责任范围以及暖气管道下面的地段清扫不彻底的每次减0.2分。

(4)楼梯(包括台阶、护栏、梯脚线、梯围)

楼梯无本色,有尘土、污渍、痰迹、泡泡糖粘贴物、果核和其他杂物的每次减0.2分。

(5)墙面

有尘土、泥点、脚印、球印、粘贴物、刻画痕迹的每次减0.2分。

(6)走廊内侧玻璃

内侧玻璃有尘土、污印、泥点的每块减0.1分。

(7)窗台(包括夹缝)

有尘土、杂物的每次减0.2分。

(8)水房

水房内有堆积物、有积水、污泥、池槽内有杂物、淤泥,池壁和墙围子瓷砖不干净,有污迹、脚印、泥灰点等每次减0.2分;水房内侧玻璃、窗台及夹缝、暖气片不干净、有尘土、污渍、杂 物的每次减0.2分;晚间放学时不关窗户的每次减0.1分;不及时关闭水龙头的每次减0.2分。

3、教室内

(9)前后门

门框上有尘土,门面上有粘贴物、污迹、有悬挂物的每次减0.2分;玻璃不干净,有尘土,污点,有悬挂物遮挡的每次减0.2分,班牌不端正有损坏的每次减0.2分并及时修复。

(10)垃圾

不及时倒垃圾的,不按指定地点清倒垃圾的,每次减0.2分。

(11)工具摆放

扫除工具摆放不整齐的每次减0.1分。

(12)黑板

黑板没擦净、黑板槽内有粉尘、粉笔头的每次减0.1分。

(13)讲桌

桌面上有尘土、粉尘、杂物,教学用具摆放不整齐,每次减0.1分。

(14)学生桌椅

桌椅摆放不整齐的每次减0.5分。

(15)地面

地面不干净,水磨石地面无本色,有泥土、污渍、泡泡糖和其他任何杂物的每次减0.2 分;墙根墙角、两个班级交界处、相邻教工办公室对应的走廊责任范围以及暖气管道下面的地段清扫不彻底的每次减0.2分。注意的是讲桌和学生桌椅下。

(16)墙面

有尘土、泥点、脚印、球印、粘贴物、刻画痕迹的每次减0.2分。

(17)教室内侧玻璃

内侧玻璃有尘土、污印、泥点的每块减0.1分。

(18)窗台

不能摆放(除花盆)任何物品,有尘土、杂物的每次减0.2分。

(19)暖气片

暖气片及夹缝、背面有存放物品,有尘土、废纸等杂物的,每次减0.1分。

(20)冬季扫雪

冬季不及时清扫分担区积雪的每次减0。5分,清扫不彻底的减0。2分。

三、大课间活动方面

1、进场:以班级为单位进场,要求下课铃响后立即到做操位置站队,要求做到快、静齐,女男各一列,男左女右。

2、整队:进场后,统一听广播口令指挥,要求各班队伍整齐。

3、做操:要求动作正确,协调有力,节奏感强,动作整齐划一。

4、退场各班按统一规定的退场路线和先后顺序退场。

5、评分:每次广播操评分满分为10分。其中进场、做操质量、纪律、退场各占2分、4分、2分、2分。

6、评分细则:

(1)进场:队伍没有全员到位,迟到扣0.5分/人。

(3)退场:没有按先后顺序退场的有一人违反扣0.2分,大面积扣完2分。

(5)动作标准整齐:做操动作不正确协调,没有根据音乐节奏做操的扣0.2分/人。

(6)纪律:做操时讲话、嬉闹及做其它与课间操无关的事情扣0.2分/人。

四、大型活动方面(2)队列:要求队伍整齐,站不到位扣0.2分/人。

(4)积极参与:做操要求全员参与,不做操扣0.5分/人。

1、在学校各项大型活动中,因表现突出、为班级争得荣誉的学生,除在每学期的班级管理量化考评中班级集体加0.1分/人外,学生个人在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终得分的基础上加0.5分/人;

2、代表学校参加市中学生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三队两组比赛等各种大型赛事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除在每学期的班级管理量化考评中班级集体加0.2/人分外,学生个人在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终得分的基础上加1分/人;

3、代表学校参加省各种大型赛事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除在每学期的班级管理量化考评中班级集体加0.3分/人外,学生个人在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终得分的基础上加2分/人。

4、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各种大型赛事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除在每学期的班级管理量化考评中班级集体加0.5分/人外,学生个人在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终得分的基础上加3分/人。

五、减分情况说明

凡是因违反学校纪律、卫生、两操要求而受到减分处理的,除减掉个人违反考核项目要求的分数外,班级集体在每学期的班级管理量化考评中,按照“班级捆绑式评价”的减分原则统一减分。其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个人减0.1分/人,班级集体减0.1分/人;受到警告处分的学生个人减0.2分/人,班级集体减0.2分/人。

8.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篇八

(试行—修订版)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同学们羡慕的班级体,争取让每位同学都成为一个受大家欢迎的文明学生,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希望大家认真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每月每位学生分配积分为60分,获得奖励加分,违反纪律扣分。

第二条 积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第三条 月总积分将作为各种评先、评优、选拔团员和德育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加分细则

纪律:

第四条 上课认真听讲,与老师配合,受到表扬的加2分(班长)

学习:

第五条 单元测验考试前十名(或任课老师特别表扬者)加5分(课代表统计报学习委员)

第六条 一月内作业无迟交、全交者加5分(学习委员)

第七条 各项技能,通级过关,加5分(学习委员)

出勤:

第八条 全月全勤,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月底加5分(班长统计)

第九条 写数码字一张,加3-5分;写五区字根一张,加2分(班主任评分,班长记载)

清洁卫生:(生活委员)

第十条 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达到要求,每人加1-5分;不称职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

第十一条 周末大扫除,根据完成情况加3-5分

其他:

第十二条 竞赛获奖依据奖项等级加分(文娱委员)

市级以上竞赛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其他,加15分

区 级竞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其他,加10分

校 级竞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其他,加5分

第十三条 参加校、班黑板报的出编者,加5分(每次不超过6人,人数过多,加分酌情分配),编写特别好的,受到上级表扬的加8-10分(宣传委员)

第十四条 积极为集体和学校做好事,受到上级和学校表扬者,依据实际情形,加1-5分(班长)

第十五条 为班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者加3分(班长)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在班级活动中承担任务,根据效果酌情加1-5分(文娱委员)

第十七条 学校大会被点名表扬,根据情况酌情加分(班长)

第三章:减分细则

纪律:

第十八条 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老师上课,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顶撞老师拒不接受批评者,扣5分;严重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班长)

第十九条 上课接、打手机,扣5分(班长)

第二十条 学校集会,违反纪律要求,两操不认真,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3-5分(体育委员)

学习:

第二十一条 作业未能按时交,一门次扣2分;一周达三门次未能按时交者,限期补齐作业,并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p5”五遍,通知家长,拒不整改者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习委员)

出勤:

第二十二条 上学迟到、早退扣5分,课间无故迟到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并罚抄“学生纪律管理处理规定p40”10遍;旷课达七节,通知并约见家长到校。(班长)

第二十三条 周一朝会,两操无故缺席扣5分;(体育委员)

第二十四条 无故迟到、早退达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班长)

清洁卫生:(生活委员)

第二十五条 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不能按时完成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并罚做一周第二十六条 “一平方米卫生责任包干区”出现垃圾,经提醒不能及时清除者,扣2分

第二十七条 周末大扫除无故缺席者,扣5分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按规定要求穿校服,未穿校服者,扣3分;未穿完整者,扣2分。(体育委员)

第二十九条 仪容、仪表不合学校管理规定者,扣3分;烫发、染发,扣10分;以上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经提醒仍不改过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通知家长到校协助其改过。(班长)

第三十条 参于打架、斗殴,在校内吸烟、喝酒者,扣50分,并交由学校学生处处分,通知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改过。(班长)

第三十一条 如出现其他有损班级或学校利益和荣誉事件,据实际情形扣5-20分。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通知其家长到校。(班长)

注:

① 一月结束班干部工作据其工作成绩评加职责分。

班委(0-20),课代表(0-8),小组长(0-8),清洁组长(0-5)(老师评,班长记)

② 班委会干部违纪二倍扣分

③ 一月内班干部重复违纪者,一律撤消其职务

④ 一月内连续三次相同原因扣分者,责令反省,并通知家长。

⑤ 每月积分班级前十名,班费奖励。

⑥ 每月积分60分以下者,与家长联系,齐抓共管。

⑦ 每月积分0分以下者,通知家长到校。

9.社团量化考核细则 篇九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发展,充分调动各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社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我校学生社团向着高层次、高格调、高品位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学生社团评比考核细则。

考核以量化形式进行,各社团基准分为250分。

一、基本要求

(一)活动开展方面

1、每学期开展12次常规活动;(60分)

2、每次大型活动或开展校际活动事先有活动方案,认真执行,活动后有书面总结;(10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内制定出工作计划,并填写社团活动计划,学期末有全面的学期工作总结;(15分)

4、每次活动(包括讲座、会议等)均有完整记录;(10分)

5、社团能够在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地点招 收新会员,社团在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社团及社员注册工作;(10分)

(二)制度贯彻方面

1、按时出席社联召开的例会或临时会议;(10分)

2、严格履行社团换届程序;(10)

(1)社团能够在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内换届;(5分)(2)社团换届时干部经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合法;(5分)

3、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每月报表、社团成员登记表等;(10分)

4、社团设备有严格使用制度且贯彻好;(10分)

5、定期到社联确认会员资格(会员证的办理及注册、变更)。

(1)社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联合会制定的会员费标准收缴会员费。(5分)

(2)社团收取的会员费全部用于本社团的发展建设和活动支出、符合社联财务。(5分)

(3)社团需要向校团委及有关部门申请经费、寻求社会赞助、向会员增收会费的,必须先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并取得同意。

8、社团有明确的章程,且不与《社团联合会章程》相背离,社团干部能严格按本社团章程办事;(10分)

(1)社团制定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5分)

(2)社团会员能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献计献策;(5分)

9、社团支持单位与履行支持义务;(10分)(1)社团有明确的支持单位;(5分)(2)支持单位能够认真履行支持义务;(5分)

10、社团会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10分)(1)社团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了个人档案;(5分)(2)社团会员档案有专人管理,档案记录详实;(5分)

11、社团认真完成联合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10分)

12、社团活动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10分)

(三)宣传工作方面

1、每次活动用海报或宣传板等形式宣传;(10分)

2、每学期向校级报刊、广播站发表两篇宣传本协会工作或活动的稿件;(10分)

二、奖惩部分

(一)关社团负责人职责的规定

1、凡由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社团负责人会议,迟到者、无故派人代替参加社联会议每人每次扣3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凡在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者,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并责令负责人作书面检讨。凡在一学期内无故缺席达四次者,作自动退职处理。(迟到、请假或早退三次,按缺席一次处理)。

2、社团的月报表填写弄虚作假,一经证实,视情况而定每次扣该社团总分的5—10分。

3、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本学期的活动总结、活动计划和大型活动计划、总结上交社团联合会的,每次扣10分。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联合会要求报送材料的社团每缓报一天扣2分。

(二)关于经费问题的规定

5、凡社团开展活动,自行解决活动经费问题的,每次奖10分。

6、凡造假帐以私吞社团经费的,一旦证实,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取消其干部资格,由校团委给予处分,扣该社团总分10分。

7、凡属正当收费(经校团委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比例送交社团联合会的,每次扣10分。

8、凡发现某社团未经社团联合会同意而擅自向校团委及有关部门申请经费、对外拉取赞助、向社员增收会费的,每次扣1分。

9、凡发现社团有向社员乱收费现象的,一经查实,除责令将金额如数退还给社员外,并要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及扣除该社团总分10分。

(三)关于社团管理方面的规定

10、凡经社联合会审批而进行的对外活动,视成效而定,每次奖5—10分。

11、在一定时间内,凡举行有意义且面向全校学生的学术讲座,视成效而定,每次奖5—10分。

12、各社团之间能密切配合交流工作,或相互之间能进行竞赛活动的,每次奖5分。(加满15分止)

13、各社团每届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未经社团联合会同意而直接指定,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承认,并责令该社团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扣该社团总分15分,情节严重者就地免职。

14、凡未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审批,而擅自举办非常规活动的社团,每次扣该社团总分的10分。

15、未经社团联合会批准而擅自进行对外交流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16、社团每被会员投诉一次并经查实扣3分,查实后依据其他条款处理。

(四)关于配合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的规定

17、凡能遵守社团管理条例,能积极服从校团委、社联工作的社团,每月视情况成效,奖5—8分。

18、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10分。

19、主动承办社联或校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全院性活动,一次加10分; 20、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协会名义参加国家、省、市级竞赛,获国家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鼓励奖加15分;获省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鼓励奖加10分;获市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鼓励奖加5分。

(五)活动开展

21、社团活动的数量

(1)社团活动丰富多彩5分/次。

(2)有一定影响的活动5分/次(加满15为止)

22、社团活动的效果

(1)社团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5分;(2)社团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5分;

(3)社团活动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10分。

23、在校级报刊、广播站发表一篇宣传本协会工作或活动的稿件得5分,在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上发表一篇得10分,在其它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将酌情加分(5—10分)

注:“精品社团”“优秀社团”“特色社团”名额分配如下:

精品社团:1-2名,优秀社团:3名。特色社团:5名

共青团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

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OO六年十二月

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宣传管理办法

总则: 一.各社团所张贴的海报必须贴在社团的宣传栏内.二.社团张贴的例会、常规活动的海报保留期限为一天,与此相应的通知同时在社团联合会网站上发布.三.各社团应通知会员在社团例会、活动前后到社团联合会网站上查看相关通知.四.凡是社团所开展的活动应在海报张贴前发布到社团联合会网站.五.每个社团在一星期内至少要在社团联合会网站上对所属板块进行一到两次更新.六.社团的各种宣传形式的海报落款单位要注明社团联合会和社团名称.七.各社团有权对保留时间过期的海报进行撕除.八.各社团应让会员积极参加到社团联合会网站内容的评论互动中,为社团发展提出建议.九.各社团宣传部应积极与社团管理中心宣传组进行联系,能更有效快捷地为社团的各种活动进行宣传.十.为方便广大师生了解社团活动,社团的宣传工作要以网络、海报综合进行,并在海报上注明社联网址.附则:

一.本宣传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二.本宣传管理办法自2007年10月25日起开始生效.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2007年10月25日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活动校园宣传管理条例

玉师院团字[2006]25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活动校园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持良好的校容校貌,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一、适用范围

凡是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或附着物上悬挂、张贴各类用途的标语、条幅、彩喷、海报等展挂类宣传实物,均在本条例管理范围之内。

二、总体要求

1、各类宣传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相关要求。

2、各类悬挂物、张贴物要材质良好、环保,外观整洁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有助于烘托校园文化氛围。

3、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开展的活动相吻合,严禁含糊其辞、夸大宣传。

4、禁止以学生活动为名进行纯商业或商业色彩过浓的宣传。

三、室外展挂类宣传实物管理要求

1、在室外公共场所举办的学生活动必须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项目申报表》及《玉溪师范学院学生校内素质拓展活动审批表》(见附件,相关表格可到玉师青年网下载中心下载),经校团委审批后方可举行。

2、学生活动的开展尽量避免使用音箱等大型音响设备,如有大型学生活动需使用大型音响设备,须向校团委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要考虑音量,学生上课时间不能播放,以免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3、各院(系)学生组织和社团在校园内开展有关学生活动需悬挂条幅和张贴海报,必须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学生校内素质拓展活动审批表》,经校团委审批后方可悬挂。

4、各单位要各尽其责,对宣传品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在校园内所做的宣传(尤其是条幅、彩喷和海报)要保持其整洁、美观。

四、校外单位赞助学生活动的宣传管理要求

1、对于校外单位赞助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认真策划活动方案,尤其要有详细的书面宣传计划,宣传时间、宣传地点、宣传方式、宣传品规格(尺寸)、宣传内容必须经校团委批准。

2、较大型的室外宣传,报批时要提交实施方案(包括安全预案);

3、宣传的内容要避免纯商业化,要将企业宣传与高校育人功能有机结合起来。

五、校级大型学生活动的宣传管理要求

学校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如各类节日庆典等)由学校负责拟定标语口号或宣传方案,并安排有关单位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张贴或布展。此类活动视为已经审批。

六、附则

本条例自2006年10月25日起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请各学生社团参照执行!!

共青团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会员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系,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社团会员的招收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招新工作应由校团委社团部、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并报校团委批准。任何学生社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招收会员。

第三条:学生社团招新工作由校团委社团部统一安排,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第四条:个别学生社团有特殊情况需在统一时间、地点以外纳新,按社团招新审批程序办理。

第五条: 社团招新审批程序:宣传动员、登记考核、缴费注册。

第六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本校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规和校纪校规。

3、承认学生社团章程,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服从组织的领导,履行社团成员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各级学生社团按照相应规定标准收取会费,如有特殊情况加收或减免,必须事先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学生社团在招新工作结束后,应制作社团新会员名册,并报校团委社团部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会员管理

第九条:各级学生社团入会手续:

1、经本人申请入会,由各学生社团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考核录取并建立档案;

2、各学生社团制作社团新会员名册,报校团委社团部;

3、校团委社团部统计全校新会员情况,进行通报并确定存档;

第十条:各级学生社团的会员每学期注册一次。时间由校团委社团部统一安排,由各学生社团具体落实,超出注册期一个月的不予注册,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会员应予注销:

会员无故不参加社团会议、社团活动连续3次或一学期累计达到活动次数的1/3及其以上者,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经所在学生社团申请,社团联合会应注销该会员。

会员请假次数连续达到5次或一学期累计达到活动次数的1/2及其以上者,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经所在学生社团申请,社团联合会应注销该会员。

学年内受校极校规处分的,所在学生社团可以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申请注销该会员,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应办理会员注销手续。

其他经社团理事会讨论后认为需要注销会员的情况,所在社团可以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出申请,社团联合会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将作出是否注册会员的决定。

第三章: 学生社团会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会员应参加相应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会员可以优先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的校级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会员可以向学生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会员可以借阅学生社团各种书刊、资料;

第十七条:会员有权知悉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状况;

第十八条:会员有权向社团部反映社团内的各种不良现象;

第十九条:会员享有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章:学生社团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条:会员应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纪律,执行学生社团决议;

第二十一条: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及时完成社团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二条:会员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任务;

第五章: 会员退会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但需事先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报社团联合会备案;在社团内担任副部长以上职务的会员申请退会的,应当报校团委社团部或相应直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会员出现下列情况,应作退会处理:

1、会员自愿退会,经劝说无效后允许退会,并履行相应退会手续;

2、会员严重违反社团有关规定,经社团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校团委社团部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强制其退会;

3、出现其他应退会的情况:如毕业等原因。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会员退会的,社团相应人员应配合社团联合会及时做好会员的注销工作,社团联合会应在社团内及时公布会员退会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玉溪师范学院社团会员管理办法》自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具体由玉溪师范学院团委社团部、社团联合会负责执行。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其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学生为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和生活,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本校学生自愿组织起来,依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社团的成立旨在创新和深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传承和培育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服务学生的就业创业,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第四条 社团的成员,应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不包括外籍学生和短期进修生、自考生、成人脱产班学生),坚持志愿加入的原则,并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五条 社团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

第六条 我校社团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公益服务型社团。

第七条 我校社团分为校、院两级社团。校级社团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动,院级社团原则上只能面向本学院开展活动。根据社团性质,我校社团分为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兴趣爱好型、公益服务型等四类,各类社团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

第八条 我校社团采取二级管理模式,学校团委成立社团部(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社团部负责对校级社团的管理和对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及其同性质组织)、院级社团的监督指导。各学院设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及其同性质组织),管理本学院学生社团。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第九条 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活动的基本素质,且未受校纪校规处分;

2、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4、完成制定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社团会员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5、有指导单位的书面意见。第十条 申请成立新社团的程序:

1、向社团部提交申请材料。

2、社团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议通过即向申请人发放《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申请表》,未通过则退回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3、审议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批准后登记注册,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登记表》、《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发放社团会员证,并在当年的社团注册中下文公布。

4、自登记之日起,该社团成为社团联合会的正式会员,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接受社团部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一条 申请成立新社团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社团章程;

3、指导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4、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5、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所在学院意见;

6、社团的发展计划;

7、社团的财务制度和经费来源。第十二条 社团的名称:

1、社团必须有能体现社团宗旨的名称,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等不适宜的名称。

2、校级社团名称为“玉溪师范学院XX协会(社、俱乐部)”,院级社团名称“玉溪师范学院XX学院XX协会(社、俱乐部)”。

第十三条 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社团可刻制规定形式的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但禁止刻任何公章,社团图章不得为圆形。

第十四条 考虑到我校社团的规模,同级的重复性社团原则上不予批准成立。

第十五条 对未经批准而以社团名义擅自开展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六条 社团必须按时注册,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注册的社团以自行解散论处。

第十七条 社团出现以下情况,将启动强制注销程序:

1、注册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

2、组织机构不完整的;

3、严重违反宗旨、章程开展活动经劝告不改正或长期不开展活动的;

4、严重违反社团财务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5、长期不执行社团部决议的。第十八条 强制注销的程序:

1、社团部成立工作小组审核情况;

2、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交审核报告,由主席团进行审议;

3、由社团部将审议结果上报校团委;

4、校团委审议,若批准审议结果,则张榜公布。

第十九条 凡自行解散或被取消资格的社团自公布之日起,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第三章 社团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条 社团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社团日常事务,社团负责人须从本社团会员中选举产生,并征求负责人所在学院意见,报社团部备案。社团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本社团正式注册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纪校规;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5、对本社团工作熟悉,责任心强,具备开展工作的能力。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1、曾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注销的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尚未有良好表现的。

第二十二条 社团负责人每届任期一年,表现突出者可连任。在任职期间,受党团等纪律处分、工作表现不好、学习成绩差者,指导单位可建议该社团免除其职务。第二十三条 各社团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社团换届工作须提前两周向社团部提出申请,严格按照程序在指导单位和社团部的监督下进行。换届情况应及时报社团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社团部应定期召开学院社联(指导中心、社团部)和校级社团负责人会议,通报学校社团工作情况,提出对社团工作的要求,研究社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五条 各社团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研究社团发展规划,通报社团工作计划、活动安排,了解会员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社团每年进行一次招收新会员,时间、地点,招收新会员的名额由学校和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及其同性质组织)商议而定,并及时报社团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社团在每年十二月向团委社团部办理注册手续。社团注册时,必须上交本年度的工作总结、所开展活动的原始资料、财务报告、下一年的工作计划、社团干部名单、社团成员名单等资料。

第二十八条 每个社团需配备一名以上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要求政治素质高,热心学生工作,有一定专长、特长。指导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符合建立共青团组织条件的社团,可在校团委或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建立共青团组织。

第四章 社团的活动管理 第三十条 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校纪校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社团活动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活动结束后在一周内向社团部上交简要总结(包括图片)。

第三十一条 项目申报每学期开展一次,院级社团活动可直接向指导单位申请,也可向社团部申请为立项活动,校级社团活动必须向社团部申请,学生社团开展大型社团活动须提前两周向社团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二条 社团开展以下活动必须得到社团部的批准: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有涉外因素的活动;

3、须筹集经费的活动;

4、规模较大的群众性集会活动;

5、社团举办各类培训、学习班;

6、其他比较重要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对社团开展宣传活动的相关规定:

1、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向指导单位申报,报团委社团部备案。批准后,张贴在指定地点,不得在建筑物的门、窗和树木及电线杆上张贴。

2、张贴物必须内容真实,符合宗旨,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须署明社团名称。

3、社团创办刊物,须根据学校自办刊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三十四条 社团进行对外联系,须经指导单位批准后才能进行。社团进行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真实署名,强调学生社团身份,不得借用其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五章 社团的财务制度

第三十五条 社团经费由指导单位适当拨给,经指导单位同意批准后,可接受正当的社会赞助。社团经指导单位同意,报经社团部批准,可适当收取会费。

第三十六条 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未经批准,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活动。

第三十七条 社团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活动,使用时必须坚持先申请,后使用和节约、合理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三十八条 社团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社团财务制度,做到帐目清楚。社团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指导单位汇报,并向社团成员公开。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社团经费管理。

第三十九条 社团经费由指导单位统一规划和管理。指导单位必须对各类社团经费进行监管。

第四十条 社团部对全校社团经费收取、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监督,定期听取各社团的财务汇报。对不遵守财务制度的社团,将责令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社团的考核 第四十一条 社团考核评比每年度举行一次,一般在每年十二月份进行,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部具体负责。

第四十二条 校级社团负责人及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及其同性质组织)负责人纳入社团部考核范围。校级社团负责人及各社联负责人考核结果需经社团部核准。考核系统由社团部、指导单位、会员(会员单位)共同组成,各占适当比例。

第四十三条 社团部干部干事奖惩情况经校团委核实,按与其同级组织的统一标准给予处理。

第四十四条 社团考核的主要内容:

1、社团年度计划;

2、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3、会员的评价;

4、社团经费收支情况。

第四十五条 被评为优秀社团等荣誉的社团,将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院级社团,经本社团申请,校团委批准,在满足《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升降制度》的前提下,方可晋升为校级社团。

第四十六条 根据社团考核情况,凡不合格社团取消包括本年度优秀社团干部在内的一切评比资格,并视具体情况,做出通报批评、限期整顿、降级等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玉溪师范学院所有学生社团及二级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及其同性质组织)。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团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九日

社团联合会章程(试行)

第一条 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在共青团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全校学生社团自愿结合的联合组织,是学校以及社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合法学生社团及其利益的总代表。

第二条 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教育方针,探索、实践课外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

(三)代表玉溪师范学院所有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权利,做好学校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支持和参与学校各项改革,配合学校维护校园稳定,协助学校建设良性发展的校园民主和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三条 社团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四条 社团联合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社团的密切联系,依靠社团开展工作。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社团及社团成员服务。第五条 社团联合会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学生社团作为活动主体的独立性。社团联合会必须经常向社团通报情况,听取社团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社团要及时向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第六条 玉溪师范学院的各类社团组织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

第二章 会员单位

第七条 在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各类社团、协会、俱乐部为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八条 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团联合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社团联合会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团联合会给予维护。

(五)在会议和社团刊物上,参加关于社团工作的讨论。

(六)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第九条 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社团联合会决议,参加社团联合会活动。

(三)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团工作任务。

(四)维护社团联合会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五)维护社团联合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章 社团代表大会

第十条 玉溪师范学院社团代表大会是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第十一条 玉溪师范学院社团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社团联合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委员的同意,可提前或推迟举行。社团代表大会应当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第十二条 社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三条 参加玉溪师范学院社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按会员单位注册会员数比例分配至各会员单位,由各会员单位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第十四条 社团代表大会的任务:

(一)审议和批准上届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制订、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社团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是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由社团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社团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委员由社团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职责:

(一)在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社团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社团代表大会;

(三)选举产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选举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四)审议和批准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五章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第十八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中心、部门是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社团联合会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第十九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全委会负责。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主席助理若干名。‘

第二十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社团代表大会和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社团联合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批准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第二十一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主持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具体职责:

(一)负责协调统筹社团联合会与学校、校级社团、院系级社团的关系。

(二)对各校级社团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社团整体利益的社团或社团活动予以制止、进行调查,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讨论予以处理,提名不合格的社团负责人,交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讨论予以撤换。

(三)有权审批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经费申请,有权审批社团代管基金的申请,监督各社团财务运作,统一划拨经费。

(四)召集社团联合会全体委员会议、各校级社团负责人及各院系级社团负责人会议。

(五)经校团委批准,有权签发有关社团联的各项制度、文件。

(六)提名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干部人员,提名不称职的干部交主席团讨论撤换。

第二十二条 副主席、主席助理职责。副主席、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职权,在主席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主席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度述职制度。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可连任,如有缺额,则在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第二十四条 社团联合会设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聘请校团委老师担任,秘书长负责与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代表校团委对社团联工作进行领导。副秘书长由主席团成员兼任,协助秘书长、主席开展工作,牵头落实社团联合会综合性、常务性的工作,管理社团联合会的经费和财产,牵头组织社团联合会有关社团晋级、年检、精品社团评比、社团联席会议等综合性工作。

第六章 组织纪律

第二十五条 社联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布置传达学校关于社团工作的精神和任务,部署安排阶段性的社团工作,交流反馈有关社团工作的信息。社联委员会委员必须遵守社联章程和条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长期不遵守有关章程、条例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经社联委员会内部表决多数通过,社联有权做出处理。第二十六条 社联主席团下属各部门成员以及有关会员单位必须遵守社联主席团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长期不履行有关规章制度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社联主席团有权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有权免除其职务,并通报其所在院系。

第二十七条 社联主席团成员如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联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并报团委和有关院系备案。第二十八条 社联主席团成员因故被免职或辞职后,由委员会从社联会员单位或主席团下属部门中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新的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九条 社联主席团下属部门成员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社联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

第三十条 社联委员会、主席团及其它需要表决的会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制。表决方式由主席团根据会议需要决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该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重大决议的表决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一般性决议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社团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凡之前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一切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涉及具体工作事项,根据章程,社团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OO四年十月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广大社团和会员的正当权益。防止管理混乱,收费混乱,损害广大会员利益现象的发生,特制定《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公开、合理、经济、有效。

分则

第一章:经费来源

第三条:经费来源原则:以自筹为主,给予适当资助

各社团可经校团委社团部批准后,通过合法渠道筹集资金,但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学校社团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拨款和奖励。

第四条:经费来源: <一>校主管部门的拨款

1、校主管部门的行政拨款或奖励

学校鼓励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活跃校园气氛,陶冶师生文化情操,有针对性地给予部分社团适当的行政拨款或奖励。

2、申请素质拓展项目的立项基金

为正确有效地引导校园文化的发展方向,校团委社团部将协同素质拓展中心对重大的活动采取立项的形式。各社团可根据社团专长和自身能力,申请相应的基金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获得数额不等的资金支持。对于申请校主管部门行政拨款或申请校团委社团部的立项基金的社团,必须制定详细、有效、可行的活动策划书(必须包括经费详细预算),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相关活动。活动结束后,社团整理好活动费用清单,以及发票或收据,凭有效发票获得拨款。有关部门可视情况,事先给予部分拨款。

<二>企事业单位的友情赞助

各社团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正当渠道得到社会募集资金。相应合作伙伴资料(包括名称、赞助金额和用途、合作期限等)交由学生会对外联络中心备案.对赞助商要求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团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宣传地点等),交校团委社团部审批报送学生会宣传信息中心,并经校保卫科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宣传材料和物品,并追究社团和个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三>适当地收取会费

学生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规定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

收费前,必须详细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校团委社团部审批同意,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标准:收费只能以年度为单位收取,每人每学年会费不能超过20元。如社团确有特殊原因需超过20元,需经校团委社团部审批后方可收取。

收费必须用社团联合会的统一收据;收费期间校团委社团部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均视为违纪行为,会员有权拒绝交纳会费,并向校团委社团部投诉。<四>办理培训班收取费用

学生社团在办理培训班时,可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收费前,必须详细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校团委社团部审批同意,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标准:收费只能以培训班整体活动为单位收取,培训班所收取的费用可根据具体情况(如培训时间、类别、场所)而定,但最高不得超过50元/每人。如社团确有特殊原因需超过50元,需经校团委审批后方可收取。

收费必须用社团联合会的统一收据;收费期间校团委社团部将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均视为违纪行为,会员有权拒绝交纳培训费,并向校团委社团部投诉。

第五条:学生社团收费申请

任何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向学生对象,包括会员、培训班学员等收取费用必须认真详细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内容包括收费形式(会费、培训班费用)、收费应用项目(相关使用列表)、经费预算。如是培训班费用,则还必须上交培训班详细计划书。对于未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未经校团委社团部或校团委同意就擅自违规收费的社团,一经发现,将马上勒令停止收费行为,退还已收取费用,并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统一收据

校团委社团部将严格审核社团所填写的《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批准后发给社团收费收据。社团一律凭此收据收取费用。收费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缴存根,校团委社团部将以此检查社团的收费情况,并予以监督。收费情况作为年终的考评项目之一。社团必须在每月结束时将费用收支情况上报校团委社团部。

如社团有隐瞒、虚报等行为,将追究社团和有关人员责任,并没收不良费用。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经费使用

第七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培训费等费用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存在的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玉溪师范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和社团宗旨的有关要求使用,合理支出。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非法侵占和使用社团的财产和资金。第八条: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有前期的资金预算和后期的经费结算;社团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必须有资金预、决算。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必须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收付资金,负责社团活动的经费预、决算。同时设立统一的帐册,记录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条: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发票和收据管理,详细记录社团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资金存放安全。社团负责人应加以监督,做到断绝隐患。

第十一条:经费使用前,必须先交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每年社团负责人换届选举时,原社团负责人须向社团会员大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清单,经大会审核通过后,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赞助费用管理:

1、有赞助的活动该社团负责人须向校团委社团部反映,并与社团挂靠单位老师进行商讨。

2、各社团不得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性经营活动。

3、赞助费原则上用于被赞助的活动,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若用剩余,余下部分并入该社团日常费用。

4、对于联系到赞助商的工作人员,社团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备案。

5、赞助活动后,被赞助社团应开列详细财务清单向挂靠单位或指导老师汇报,并报交校团委社团部备案。

6、赞助单位有权向被赞助社团质询赞助费用使用情况。第十四条:财务报销和预借款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报销时每张发票都必须由本人写明用途并签字,经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后,到社团联合会报销。如有虚报,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各社团必须在每学期结束时对该学期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校团委社团部上报,并向会员通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十六条:校团委社团部有权随时对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在每期结束时本中心组织人员对社团进行财务检查,如发现问题的必须及时解决。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十七条:违反经费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第十八条:违反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的社团,相关部门有权责令相关人员说明情况;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责令社团停止一切活动,进行整改,甚至解散;对于违反法律的,通过学校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违规处理具体处罚:

一、对违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内部批评,校级通报批评等,并勒令开除出社团;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对违规社团,将视情节轻重,对社团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集体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对于社团违规收费、违规使用经费等情况,将责令当事人清理相关费用,视情况退还所收取经费。不良经费,校团委社团部将予以没收。

四、对经处理的各种形式的违规行为,将视为案例,针对不触犯相应违规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个社团,引以为戒。对各种违规现象进行处罚,校团委社团部拥有绝对的执行权利。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讨论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具体由玉溪师范学院团委社团部负责执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工作,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团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促进校园文明建设的作用,根据《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参照《玉溪师范学院奖惩条例》和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章和文件,结合我校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社团奖励

为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社团做为学生活动的主要阵地的作用,校团委社团部、社团联合会将在每学年末,对本学年内在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并授予“精品社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会员”等称号,个人荣誉记入团员档案。

第一条:优秀社团干部的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对本社团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好社团活动,工作成绩显著。

3、工作谦虚谨慎,能团结本社团会员,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认真贯彻执行社团的规章制度及党组织和团委、社团联合会的决议精神。

5、积极参与学院社团的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6、学习上刻苦努力,无补考现象,无违纪行为。

7、社团状况发展良好,有一定工作业绩,社团成员评价良好。

8、带领社团成员取得佳绩,社团被评为“精品社团”、“优秀社团”的负责人将优先推荐。

第二条:优秀社团会员的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对本社团工作积极配合,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从活动中有所学、有所积累。

3、服从社团干部的安排,能团结其他社团会员,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能认真执行社团的规章制度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决议。

5、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为社团发展积极荐言献策。

6、学习上刻苦努力,无补考现象,无违纪行为。

7、社团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其他社团成员评价良好。

第三条:“精品”“优秀”社团评比条件

1、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玉溪师范学院社团管理条例》等,服从党组织和我校团委的领导。

2、有明确的章程,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方式。

3、社团活动必须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促进和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有利于鼓励和帮助大学生与社会的接触。

4、必须建立健全的帐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社团财务运行良好。

5、按时按质开展该社团的常规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配合学校开展有影响、有特色的活动。

6、对社团的会议、活动应有相关的文字记录,相关材料应及时上报备案。每学期开始有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落实,期末有总结。

7、一年内社团干部无违纪处分。

第四条:除上述条件外,在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表彰和鼓励。

二.社团惩处

为了严肃纪律,加强社团自身的建设,净化社团组织,保障社团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活动的正常开展,将对违纪的社团及相关人员进行处分。

第五条:有下例违纪情况之一者社团联合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社团活动由于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勒令解散。并向全校通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未经社团联合会批准而擅自组织活动的社团,给予警告处分。

3、财务管理混乱的社团将给予勒令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

4、不开展活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发展方向不正确的社团,应暂停一切活动,勒令整改;已造成不良影响,无法维持社团正常运作的视情节追加处分直至勒令解散,同性质社团视情节勒令合并。

5、各社团负责人,应对该社团所做事情负相关责任,因其工作失职,导致不良影响的,将对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警告乃至撤换负责人。

6、各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者,应停职反省;严重违法乱纪者,将撤消其在社团内所任职务,并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7、对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的会员,应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直至取消会员资格。

第六条:《玉溪师范学院社团奖惩规定》自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由校团委社团部,社团联合会负责实施。

玉溪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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