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2024-07-24

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精选8篇)

1.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篇一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周秀艳

(兖矿集团济东新村,山东济宁 272072)

摘 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该文重点阐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政策变化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如何利用新的税收政策改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

关键词 所得税 税收筹划方法 中小企业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 纳税负担的低位选择。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 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 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选出合适的纳税方法,从而使本 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而采取的行为。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1.1 纳税筹划对企业的意义

(1)纳税筹划有利于普及税法及增强企业的纳税 意识,纳税筹划主要是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 理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主要是利用税收法规、政策中 存在的缺陷、漏洞、不足。因此纳税人必须熟悉国家税 收法律法规,才能保证筹划方案的非违法性和有效性。

(2)纳税筹划有利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水平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 益,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纳税 筹划的重要性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也促使中小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3)纳税筹划有利于中小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 化目标。新税法规定了许多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通 过纳税筹划减少现金的流出量以达到现金流量不变的 前提下增加净流量的目的,还可以通过延迟现金流出 时间从而利用货币的价值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 现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1.2 纳税筹划对市场经济的意义

(1)有利于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企业进行 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政策的指引和调节,有 利于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市场经济主体按照国家法 律和立法意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得税收利益的 过程就是纳税筹划。可见,纳税筹划与税收调节效应 往往是共存的现象,是信号发出与反馈的统一。

(2)改变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企业纳税筹划一 般会使企业达到节约或延缓税款支出的目的。这样,在一定时期内待分配的国民收入份额相应增加,而政 府所分得的份额相应减少。

2新所得税税法的主要变化

2.1 引入了“居民”、“非居民”概念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是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国(地区)法律成 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二条第三款 规定,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 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 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2企业所得税税率发生显著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旧税法相比,最显著的变化 就是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据测算在实施 新税法以前,内资企业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 业实际税负为13%左右,通过“两法”合并可以解决内 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均的严重问题,保证内外资企业纳税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2.3 统一了税前扣除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税额时扣除。

(1)统一了工资的扣除标准。取消了对内资企业 计税工资的限制,规定可以按企业和单位实际发放的 工资予以据实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工资扣除标 准后,内资企业员工的工资将会有所增加,从而扩大内 需,使中国的消费市场得以壮大。

(2)统一了捐赠的扣除办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第 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它与旧的所得税法有两个明显的变化: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扣除额度,从3%提高到12%,扣除依据 从“应纳税所得额”,改为“利润总额”。

(3)统一并提高了研发费用的扣除标准。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而以前规定为可抵扣实际发生额的50%。此扣除标准的调整,有利于资企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有利于提高内资企业的科技竞争力,促进其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

2.4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方面,有了较大的变化,旧的税收体系采取了区域优惠为主的方式。这种单一的优惠方式,缺乏扩张性激励效果,在带动产业升级上作用有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现行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从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建立了新型税收优惠体制。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从总体上看,对大多数企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企业的发展如能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众多的中小企业需要重新定位自己,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来进行纳税筹划。

3.1 利用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筹划

新税法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外资企业可利用好这一政策,选择纳税身份,达到节税的目的。

3.2利用所得税率进行筹划

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小企业可以考虑调整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使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适用20%的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考虑调整企业的产品范围、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使其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低税率。

3.3充分利用“税前扣除”进行筹划

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行新税法后,内资企业的人工成本可以像外资企业一样全额在所得税前抵扣,对于那些人工成本超出计税水平的内资企业,也可以通过纳税筹划,找到一个由于税率变化少缴所得税和不能税前抵扣多缴所得税的平衡点,通过合理发放年终奖达到合理避税的目标。

3.4 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

新税法将统一实行2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名义税率由33%降低到25%,内资企业总体税负降低,但一些外资企业可能由于原来可以享受24%或15%的低税率优惠,从而其法定名义税率分别上升了1%和10%。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注意事项

4.1 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应该从整体考虑

由于经济生活的复杂性,经济活动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交叉重复,而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纳税筹划应该从整体来考虑。

(1)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应该用全面的眼光正确衡量税负水平。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时,还应注意税收和非税收因素,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

(2)纳税人应该将筹划方案放到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纳税筹划是为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服务的,而不是企业的最终目标。纳税筹划方案应该着眼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3)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应该具有长远眼光。有的纳税筹划方案可能会使纳税人某一时期的税负减轻,但却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因此,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4.2 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注意防范风险

纳税筹划经常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这就意味着纳税筹划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因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充分考虑风险并防范风险。结束语

纳税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因此,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时,一定要分清合理避税与偷逃税款的界限,充分把握新所得税法的精神进行纳税筹划,通过适当地安排经营活动、合理的财务协调和有机的会计处理,来达到纳税筹划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金晓彤.经营理财与风险防范实务[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

2oo7

[2]谈多娇.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J].财政与税务,2006

万方数据

2.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篇二

按31号文件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税法上的销售收入,除会计上确认的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之外,会计核算上计入“预收账款”的预售房款也应确认为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且与此相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也可以按规定在当期予以扣除了,同时该部分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也成为企业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期间费用(以下简称“三项费用”)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但实务中,鉴于开发企业的这种特殊的收入确认方式,在保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表间勾稽关系的前提下,如何在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的格式基础上准确填报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预计计税毛利额并完整体现未完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作为三项费用的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成为困扰开发企业甚至税务机关的一个问题。

一、实务中的几种填报方法

(一)在附表三的第52行填列

1.开发企业将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直接填列入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项目的“调增金额”一栏。

2.以后年度会计核算上将“预收账款”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且同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将以前年度填列入“调增金额”、本年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收账款”的金额、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确定的预计利润额填列入“调减金额”一栏。

这种方法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申报表填报方法,同时也是在实务中绝大多数企业使用的方法。

(二)作为销售收入直接填报

1.开发企业将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和完工产品销售收入一并直接填列入申报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的“销售货物”一栏;

2.根据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毛利率,倒算出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成本,与完工产品的销售成本一并填列入申报表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销售货物”一栏;

3.以后年度会计核算上将“预收账款”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且同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在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中调减(或用负数填列,下同)以前年度确认的未完工产品的“销售货物”收入和“销售货物”成本金额,

(三)按视同销售收入填报

1.开发企业将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填列入申报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中的“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一栏;

2.根据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毛利率,倒算出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成本,填列入申报表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中的“视同销售成本——其他视同销售成本”一栏;

3.以后年度会计核算上将“预收账款”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且同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在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中调减以前年度确认的未完工产品的“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其他视同销售成本”的金额。

(四)作销售收入填报的同时也作为调整项目填列

1.开发企业将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和完工产品销售收入一并直接填列入申报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的“销售货物”一栏;

2.按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金额确定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成本,与完工产品的销售成本一并填列入申报表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的“销售货物”一栏;

3.将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填列入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52行“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项目的“调增金额”一栏;

4.以后年度会计核算上将“预收账款”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且同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将以前年度填列入“调增金额”、本年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收账款”的金额、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确定的预计利润额填列入“调减金额”一栏。

二、几种填报方法的优缺点分析

(一)方法一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中关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二是企业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的预计毛利额及时地计入了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三是申报表主表中的“利润总额”一栏填列的金额与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金额相符。

缺点:存在三项费用的扣除限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中关于《收入明细表》的填报说明明确规定:本表的“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作为三项费用“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并且许多税务机关已将该表的勾稽关系固化在了征管软件中。如果直接将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的预计利润在申报表附表三中填列,则无法作为三项费用的扣除限额的计算依据,对新办开发企业取得第一笔会计销售收入之前的业务招待费(因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税前扣除影响较大。如果征管软件未固化表际之间的勾稽关系,则开发企业还可能通过在不同年度间人为调整销售收入来解决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这一实际问题。

(二)方法二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可使企业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的预计毛利额及时地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可作为计算三项费用的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符合申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

缺点:一是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申报表的填制说明;二是申报表主表中的“利润总额”一栏填制的金额与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不相符,破坏了纳税申报表与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对比关系。

(三)方法三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可使企业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的预计毛利额及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可作为计算三项费用的扣除基数,符合申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三是申报表主表中的“利润总额”一栏填列的金额与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金额相符。

缺点:一是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申报表的填制说明;二是将预售收入作为视同销售处理,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的概念不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31号文件第7条也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因此,将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作为视同销售收入处理,稍显牵强。

(四)方法四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一定程度上执行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二是企业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的预计毛利额及时地计入了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三是申报表主表中的“利润总额”一栏填列的金额与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金额相符;四是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可作为计算三项费用的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符合申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

缺点: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合计)”和“营业成本(合计)”填制的金额与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相符,破坏了纳税申报表与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对比关系。

三、填报建议

以上四种方法各有利弊,均可运用于填报实务,但笔者颇倾向于使用方法四。

在方法四中,将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同时确认为未完工产品成本,一方面能够体现税法与会计对收入与成本的确认与处理上的差异,另一方面,也最大程度地符合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配比原则、真实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因为未完工产品在申报销售收入时,其成本尚是不可确定的,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倒算其销售成本,也是不真实的成本。相对而言,其销售收入却是真实、确定的金额,以其作为成本计量,有合理的确定性。所以,在方法四中,虽然有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合计)”和“营业成本(合计)”填制的金额与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相符的缺点,但其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兼顾税法的其他各项规定并能保证申报表主表中的“利润总额”一栏填列的金额与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金额相符,没有破坏纳税申报表与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对比关系。

3.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篇三

摘 要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或者至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通过对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利用税法给出的对自己企业有利的可能选择或者优惠政策,从中找到合适的纳税方法,最大限度地延缓或减轻本身税负,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

关键词 纳税筹划 风险防范 合理避税 企业成本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方法

1.合理选择分公司与子公司

企业在计划投资时,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他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纳税,而子公司只有税后利润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来说,如果新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能盈利,从母公司集团整体税负利益考虑,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分公司并没有区别,但如新设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此时设立子公司就可能更为有利,因为在与母公司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够减轻母公司的税收负担。

2.利用产业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1)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旧企业所得税法仅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的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产业优惠政策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把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纳入了产业优惠体系。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这里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3.运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

(1)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

①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②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③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④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即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4.合理选择融资方式筹划

我国较小型企业都需要进行相适应的融资活动,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权益方式融资,二是负债方式融资。

二、纳税筹划在所得税领域的注意事项和筹划建议

1.在日常经营中注重税收筹划。学好、用好税法,严格按税法办事,以避免涉税处理上产生不应有的损失,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细微的筹划应随时贯穿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当中。企业日常账务处理的好坏,影响到涉税计算的正确与否。比如企业接受了不规范的发票或者接受了不正当的发票,或者在正规发票的种类上未取得自己所需的发票,对企业来讲都是不利的。

2.以重大决策筹划为重点。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要分别比较所选不同方案的相关税收政策,力求采用投资成本最优方案。如企业拟投资设立一高新技术企业,就要考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和合作伙伴。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融资,税法对不同的融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如税法规定向一个关联企业的融资超过注册资本50%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税前列支等,这就需要选择融资渠道、数额。在进行重大分配决策时,投资者对企业享有收益权,企业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要兼顾对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种方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和重要。因此,企业应该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放弃偷税的违法行为和避税的不道德行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适合自己实际的节税方法,尽可能地分析一切可能妨碍筹划目标得以实现的因素,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事前安排,使纳税筹划真正发挥其作用,真正在市场经济中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保证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隋玉明,王雪玲.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08).

4.企业薪酬设计与所得税筹划 篇四

一、企业薪酬与设计概述

1.什么是企业薪酬?

2.企业薪酬有哪些形式?

3.为什么要进行薪酬设计?

4.现代企业薪酬战略管理是什么?

5.薪酬设计应当的什么样的程序?

二、薪酬与税收,鱼和熊掌能否兼得?

1.企业薪酬设计对个人与企业纳税会产生什么影响?

2.企业与个人纳税对企业薪酬设计有什么影响?

3.企业薪酬设计与所得税规划能否有效协调?

4.企业薪酬设计与所得税规划协调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三、设计企业薪酬时如何才能实现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目标?

1.企业职工薪酬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职工薪酬在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3.企业薪酬的会计处理与税法扣除如何协调?

4.如何对职工借款利息设计,确保职工与企业双赢?

5.如何让商业保险既能使职工收益,也能使企业获利?

6.多发工资可以使企业的税后收益不降反增?

7.本年计提来年发放的工资该如何选择扣除?

8.代个人负担税款,好事是不是都能得到好报?

9.临死也抱佛脚能否让职工与企业利益最大?

10.提前发放工资,把不能弥补的亏损无限制弥补

四、设计企业薪酬时如何才能防范与化解个人的收益损失?

1.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哪些?

2.如何设计好工资薪金形式让职工获益?

3.数月工资一起发放如何才能少缴个税?

4.如何设计好年薪才能使员工更加安心?

5.提成工资设计得好,员工个税就可以少缴?

6.工资薪金也能变成企业费用?员工与企业纳税都变少?

7.如此设计奖金,企业不得利,员工还吃亏

8.年终奖金设计得好,企业不损失,员工多进账

9.不给工资给租金,个税少缴不是一点点

10.工资福利化,设计不当双方都不干

11.通讯费、交通费,补贴事儿小,纳税事儿大

12.发放实物福利还可以继续筹划吗?

13.个人借款,如此筹划,税务局也肯干?

14.一次性辞职补偿,思路好但是我不干!

15.特定人员的工资薪金设计好就是有钱赚

16.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算作奖励很合算!

5.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思考 篇五

【内容摘要: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是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税务机关通过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从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等方面,对比、分析、评价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对比、分析、评价结

果进行管理服务的工作。纳税评估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加强纳税评估工作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

监控能力,有利于提高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利于税收管理员职能的全面发挥,有利于税务机关做好内部管理。本文针对当前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八个方面的建议。】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部分涉税信息一般来源于纳税人的申报,但实际上却存在着失真、虚假等现象。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数据质量不高,资料不全,相关信息不足,表现为财务不健全、数据不准确,使指标的可信度下降,以此为计算

的评估指标,参考价值不高,也使评估的质量难以提高。

隐瞒销售收入。部分企业隐瞒销售收入或不及时确认收入。一些企业通过销售挂往来的办法,既不申报销售

收入,也不结转相应成本,人为地推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边角料销售未确认收入。

在税前扣除项目上做文章。一是成本多结转,会计在使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材料成本时计算失误,导致多结转

生产成本。二是工资多计提。一些企业通过虚列职工人数加大工资提取数,以达到降低利润的目的。多计提工资

仅靠账面无法发现,必须到企业实地核查,结合企业的生产规模、机械设备,深入到企业车间询问职工用工状况和

工资水平,最终确认企业合理的计税工资。三是预提费用多计提。企业预提职工保险费未上缴,在账面中预提了

此费用,而称因职工不理解政策拒绝缴纳,此费用一直挂账。四是无形资产多摊销。企业购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年末多摊销无形资产,根据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在土地使用年限内平均分摊,根据合同注明该土地使用年限,每年平均分摊。五是管理费用中招待费超标列支。虽然每个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作调整,但仅局限于管理

费用中的招待费,而企业销售人员和厂长经理出差期间开支的招待费都在经营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中全额列支,并未进行纳税调整,需要从企业的凭证中去收集整理。六是白条列支各类费用现象普遍,有接受以前过期作废发

票的,有接受假票的,有直接以自制白条入账的。

(二)评估所需信息资料来源不够广泛。纳税评估工作离不开数据资料的搜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中要

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会计资料,不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类、经营核算类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价

格类以及关联企业情况等相关信息,因此,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只有掌握上述各类信息并进行处理、测算、比

对以及综合分析后,才能对企业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对报表和

税负等面上问题有的虽有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审核效率低,而且审核误差大。

(三)对纳税评估执法方式认识不一致,评估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相当一些单位认为的纳税评估仅是一种案

头的税务审计,不能实地进行评估,对疑点问题的确认也可由检查环节代替,评估工作人员没有执法专用证件,执法力度明显不足,效果得不到有效保证,评估工作开展困难比较大。

(四)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缺乏有效配合。工作中与其他环节的联系、联动常常出现一些问题,纳

税评估的中心监控地位不能得到体现。

(五)评估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

的政治业务素质,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但是,目前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无法充

分有效的利用我们已经占有的涉税信息,使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浅层次上,评估工作的监督作用没有

充分发挥。

(六)纳税评估指标很难确定。现行的纳税评估参数是确定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

种假设,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只要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

大小,企业产品类型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很难准确确定申报

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

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结果和开展方向。

二、产生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主要原因

分析存在问题其成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规定有时不完全一致。会计制度和税收

政策的目的不同,两者对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的确认与计量也不尽相同。所以,《所得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也就是说,企业按照会计核算原则计算的税前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与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同一时期应纳税所得额之间有时会存在差异。正是由于这一差异,导致了汇算清缴结果的偏

差。二是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重征管、轻评估。自1995年国、地税分设以来,企业所得税一直由地税局负责征

管,从2002年1月份以后新办企业所得税又由国税负责征管,税务部门往往是企业申报多少就确认多少,申报质

量较低,对企业所得税缺乏严格认真的评估。直到2005年3月11日,国税总局以国税发〔2005〕43号文件出台的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才真正对纳税评估的指导思想、法律(职能)定位、操作规范和考核标准等一

系列基础问题作出了理论的总结和统一的规定,纳税评估工作才有了依据。

三、发达国家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对我们的启示

国外凭借信息化手段,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和税务审计制度,为纳税人普遍接受。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开展纳

税评估和实行税务审计,是我国与国际先进税收管理方法接轨的必然选择。

新加坡是推行纳税评估制度较为规范的国家,其纳税评估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纳税评估分工较细。税务处

理部门负责发放评税表,处理各种邮件、文件和管理档案;纳税人服务部对个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公司服

务部对法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往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税务调查

部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二是重视纳税人的自查自纠,在评税工作中,都要先给纳税人一个主动坦白的机会。

三是评税管理主要依托计算机系统进行。

在美国,因为税收征管实现了现代化,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上,税务机关的重点力量放在税务审计上,税

务审计人员约占税务机关人员一半以上。纳税人申报后,税务部门必须严格审核纳税人申报的每份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的报税资料输入电脑后,电脑会自动进行审核比较。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计算错误或申报不

实者,税务部门会书面通知报税人,要求改正或选为审计对象。审计选案主要集中在信息处理中心,税务审计对

象确定的基本程序是,根据税务部门事先确定的计分标准,由电脑公正地评分,然后根据评分高低加以确定。通

常是收入越高、扣除项目越多、错漏越多者、分数就越高,成为审计对象的可能性就越大。联邦税务局每年通过

审计查补仍然在三百亿美元以上。如加州特许税务委员会通过信件催报审查纳税一项收入达三十亿美元。由于税

务机关专业化的优质高效地开展税务审计工作,税务审计的威慑力较大,极大地遏制了偷逃税。

英国也是纳税评估制度推行较好的国家。英国各税种的税收征管一般都需要经过纳税申报、估税、税款缴纳

和税务检查等程序,估税是税收征管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如果税务局认为纳税人在某一时期的税收申报不完全,则可以对其少缴的税款部分签发评税单;如果稽查员发现纳税人有利润未被估税,或者纳税人获得了无资格享受

的减免,可以对纳税人的这些应课税所得签发补缴估税单。

日本的税务审计由专职税务人员负责,审计主要分为办公室审计和实地审计两大类。当公司把纳税申报表送

来时,马上交给审计员进行办公室审计,审计员首先检查申报表中所列各项是否正确。这时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

同样行业、同样规模的公司进行比较,并考虑其过去的记载和其他已掌握的资料等,审计按公司及行业的类别进

行。实地审计即研究公司账簿保存、会计记录保存、商品库存的实际状况,对账簿进行详细的检查,它是在办公

室审计结果表明自核税额不太确定时,进一步采取的审计程序。

德国的税务审计人员是高级税务官员,是经严格挑选出来的,不是任何人都可到企业从事税务审计,审计人

员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3-4年的工作经验,要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税务审计对象是按照计

算机打分选户进行的,对每个行业的税收负担率、盈利率进行调查测算,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等信息资料输入计

算机,通过比较后生成被查对象清册,然后根据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征税通知书以及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

分析,最终确定实地检查户数,按照派工制的形式将检查任务分配给检查人员,明确其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审计

人员在审计前必须熟悉被审计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通过资料信息的分析寻找企业偷税的疑点。如果

企业不提供会计核算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在足够证据的前提下,审计人员可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税款估算并补

税。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要把审计出来的问题逐一与企业明确。企业如果对审计情况有异议可申辩,达到双方

意见一致为止。如果双方意见争论不休分歧较大,则由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出面会谈,在双方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

下,审计人员拟写审计报告,征税部门核发“征税通知书”,对补税金额一般处以20% ——30% 的罚款。

税务审计制度的实行,为发达国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给我们加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

了借鉴依据。一是纳税评估工作是一种宏观性管理工作,所适应的范围是全体纳税人,并根据纳税人的大致特点

进行分类,以保证评估效果。二是开展纳税评估要借助于信息化手段。纳税评估所需要的涉税信息量非常巨大,依靠手工手段往往会事倍功半,效率低下。三是纳税评估要有细致准确的指标体系。案头审计分析纳税疑点,首

先依靠的是分类细致,数值准确的指标体系,减少人为因素。四是纳税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丰富的工作经验。五是纳税评估要与税务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评估与检查双管齐下才能保证把案情查深查透。六是开展

纳税评估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评估所需要的信息采集面和绝对数量能够反映出纳税人动态的、全部的情况。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几点建议

建议将纳税评估固有特性与实际相结合,依据目前的税收环境状况和自身的实际条件,分别从专业和日常两

个角度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一)实行分类评估管理,拓展评估监控面,实现对纳税人的整体综合评定。实行分类评估管理。对大型企

业集团或重点税源,依靠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和企业的会计电算化和电子报税,逐步实现税企联网,利用税

收评估软件对企业的生产销售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的控制;对中小企业实行行业税收监控管理,通过行业税收评估

指标体系的建立和统计分析,对纳税情况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确定评估对象进行评定处理;对个体工商业户,可采取事前测定评估方法即计算机定额管理系统管理,将个体业户的平均经营水平和销售水平,用保本推算或实

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得出一个定期内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较为合理的应纳税定额。

(二)简化工作程序,规范评估运作。简化工作程序和文书数量,提高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要本着“简化、实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工作程序和文书,增强评估方法的可操作性,以免评估工作流于形式。

规范评估运作。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方法,加强对评估工作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明确评估工作中征收、管理、稽查的相互协作关系,使各环节、各项工作互相紧密衔接,保证评估管理操作行为规范运行。

(三)将“税收管理员”制度与纳税评估制度相结合。依托税收管理员,注重平时相关涉税资料收集整理、做好记录和案头工作,建立和完善评估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积累机制。税务机关通过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

被评估方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管理员在负责企业税收征缴的同时,负

责相应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可以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四)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加强评估所需信息的电子

转换能力,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重视信息的管理和应用,集中人力、物力、技术,改变

信息处理各自为战的分散局面,实现信息处理的集中加工与广泛共享,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

(五)优化配置,合理配备评估人员。选择一批懂税收、通法律、会财务,精通计算机应用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评估工作,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合理搭配人员,达到资源的最优组合。

(六)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估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要加强对评估人员的培训力度,对评估

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知识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学习,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切实提高培

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培养出一批能胜任评估工作的“专家”,和一支富有战斗力的评估队伍。

(七)建立激励创新机制。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培养评估人员爱岗敬业精神,鼓励评估人员在评估业务方面

积极进行探索、开拓。实施能级管理,根据干部专业等级和工作实绩,择优上岗,并实行业务能级与待遇、职务

挂钩,在干部队伍中形成立足岗位、系统学习、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

(八)开展纳税信誉评价,实行等级管理。纳税评估为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提供全面的信息来源,我们应

有效利用评估结果,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标准进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在此基础上对纳税人提供差

异化的纳税服务,对高等级的纳税人为他们提供最佳纳税服务,同时对信誉等级低的纳税人加强培训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办税能力。对有意偷税的移送稽查,加大稽查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处理,形成良好的体制激励,营

6.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篇六

学 号:

系 别:

经 济 学 系 专 业:

会 计 学 年 级:

指导教师:

2009 年X月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引言………………………………………………………………………………………… 2 1纳税筹划概述………………………………………………………………………………2  1.1 纳税筹划的特点…………………………………………………………………… 2 1.2纳税筹划与避税的区别………………………………………………………………2 1.3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 3 1.4 纳税筹划的条件 …………………………………………………………………… 3 2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理论分析……………………………………………………………4 2.1 企业所得税概述 ……………………………………………………………………4 2.2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空间……………………………………………………………4 2.3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技术 ………………………………………………………… 5 3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7 3.1纳税筹划的概念界定不明确…………………………………………………………7 3.2税收制度不够完善,税收执法随意性大……………………………………………7 3.3 没有考虑筹划风险………………………………………………………………… 7 3.4没有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考虑纳税筹划问题……………………………………7 4 完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措施…………………………………………………………7 4.1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7 4.2 营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法制环境………………………………………………8 4.3 加强纳税筹划风险控制 …………………………………………………………… 8 4.4 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 ………………………………………………………… 8 结束语 ……………………………………………………………………………………… 8 参考文献…………………………………………………………………………………9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摘要: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运用纳税筹划技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使企业利润获得最大化的合法行为。作为合法前提下的一种企业理财行为,纳税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税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以企业所得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结合纳税筹划的相关理论,运用丰富的实例,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进行系统的研究。

关键词: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

筹划空间;

筹划技术 The Research Of Tax Planning On Corporate Income Tax Abstract: Tax planning also known as Ratepaying design , is a kind of legal acts that taxpayers in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law, according to the Government's tax policy orientation, use of Ratepaying design technicals, through the arrangements prior to the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activities to reduce the tax burden as much as possible, so that corporate profits were Maximize.As a legitimate subject of a corporate financial management, tax planning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vital interests of enterprises.Corporate income tax revenue in the enterprise occupies an important position, the paper with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as a separate tax, tax planning with the relevant theory, the use of the abundant examples of tax planning for corporate income tax systems.Keywords:Tax Planning;

Corporate income tax;

Space planning;

Technical planning 引言 纳税筹划在西方国家家户喻晓,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作为维护企业自身利益的合法手段,纳税筹划几乎被西方所有国家所利用,它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在我国,纳税筹划经过与偷漏税相分离、与避税相区别两阶段,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了解和运用,企业的纳税筹划欲望在不断增强,企业纳税筹划意识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理论的欠缺及实践经验的匮乏,纳税筹划在我国的应用不够广泛。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进行探讨。纳税筹划概述 1.1 纳税筹划的特点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在我国尚无统一的定义,可以这样概括,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使之达到少缴税或 者不缴税的目的王兆高.税收筹划[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4.。有人说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但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可见,只要存在经济活动,纳税筹划就免不了。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知道纳税筹划的五个特征:

⑴合法性。体现在两个层次,其一:纳税筹划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法律是处理征纳关系的依据,纳税筹划是以税法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精细比较后做出的纳税优化选择;

其二:纳税筹划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是税法和税收政策予以保护的对象王淑萍.谈偷税、避税与税收筹划[J].中国农业会计,2001,(4):13-14.。

⑵超前性。税收筹划是在对将来事项所做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人是在企业经济行为发生后才有纳税义务的,具有滞后性,而纳税筹划是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经营活动发生之前进行规划,在众多的方案中选择税负最少的方案。

⑶综合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税收筹划方案在理论上使企业的税负减少了,但结果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的范畴,它的目标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即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必须具有长远性、综合性,不能仅着眼于眼前个别税负的减少,应注重整体税负。所以企业在进行决策时,不仅要考虑纳税因素,还要考虑其他多种因素,趋利避害,综合考虑,达到总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⑷目的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法律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减少成本,从而增加收益。具有两层意思:一是要选择低税负,低税负就意味着低成本,高资本回收率;

二是推迟纳税时间,取得延迟纳税的时间收益。

⑸风险性。纳税筹划是事先的安排,涉及较多不确定的因素,往往税收筹划方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同时预期的效果也只是一个估计的利益,不是绝对,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立足现实,把握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尽量选择成功率较大的方案,降低风险。

1.2 纳税筹划与避税的区别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巧妙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而纳税筹划则包括:采用合法的手段,应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轻税负目的的节税筹划;

非违法应用税法的漏洞或缺陷来规避减轻税负的避税筹划;

采用纯经济手段,利用价格的调整和变动,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转嫁筹划。因此避税仅仅是纳税筹划的一个方面。但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税法中加入了反避税条款的内容,并逐步加大反避税力度,这是因为避税的非违法性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而从经济角度,避税与偷税、骗税的行为一样,导致财政收入减少。那么钻税法的漏洞,能不能成为税收筹划的手段,从两方面来看,一是税法本身存在漏洞,这是在所难免,二是国家可根据企业的避税行为来完善法制,相对来说,纳税筹划有助于发现漏洞。国家不应否定避税,应该不断完善法规、法制,填补漏洞,而纳税人也不能把避税当作主要的纳税筹划手段,它只是我国纳税筹划的学习与探索阶段,在2000年之后,我国进入了以节税筹划为主要手段的纳税筹划阶段。

1.3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⑴合法性原则 纳税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是区别纳税筹划与偷逃税的本质与关键所在。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是税收立法的基本宗旨。任何一方违反均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纳税筹划方案应以不违法为前提。纳税筹划从形式到本质上都应符合合法性原则。形 式上表现为任何企业都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设置账簿,根据有效的凭证记账、算账,在 取得经济效益后依法申报纳税,及时缴纳税款,此外不能与工商、金融、财务及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相矛盾;

实质上表现在纳税筹划方案在实质上合法或不违法,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的税收导向政策,对税收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不违法是指纳税人熟知税法,利用税法上的漏洞,做出减少税负的安排,这种做法虽然不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但是有助于国家完善法制,并且促使纳税人将精力放在合法节税上。

⑵经济原则 经济原则包括效益性原则及稳健原则,遵循经济原则是为了判断结果是否使企业获得最大化的利润。效益原则又称成本效益原则,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筹划活动后给企业带来的纯经济收益,纳税筹划最主要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使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它所取得效益的大小往往与税法、执法环境、公司状况等有关,即筹划成本,如果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方案是合理的,因此是否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就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时,还要考虑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即稳健性原则。纳税人的节税收益越大,风险也越大,各种节税方法都有一定的风险,企业即要考虑短期效益,也要考虑长期效益,例如有的税收筹划方案立足于长远规划,但是在这段时间内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取消,企业预期的目标难以实现,原来筹划的结果可能相去甚远,因此企业在进行筹划时要尽量使风险最小,在收益与风险间进行平衡,选择稳健的方案。

⑶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是指纳税筹划要综合考虑各种要素对税收的影响,即要考虑时间因素,又要考虑内外环境因素,脱离具体条件讨论纳税方案是没有意义的。企业的经营是多元化的,我们即可以通过改变公司性质、经营规模、地域等来改变税收,也可以根据现有的经营模式选择合适的方法来减少税收,因此只有全面系统地了解各种因素,才能找到最优的方案。另外,系统性原则还表现在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应以整体利益为重,而不是个别税负的减少。因此应通盘考虑筹划对不同税种引起的变化,使企业整体税负减少。

⑷节约便利原则 纳税筹划可以使纳税人获得利益,但无论由自己筹划还是请筹划专家,都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筹划时应尽量考虑降低成本,这就是纳税筹划的节约原则。此外纳税人可选择的节税措施和技术有很多种,税收筹划中方案的选择应越简单越好,容易操作,这就是纳税筹划的便利原则计金标.税收筹划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1-12.。

1.4 纳税筹划的条件 ⑴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 纳税人进行的纳税筹划是以合法为前提的,选择少缴或免缴税款的行为,因而必须对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有深刻的了解和研究,全面了解做为纳税人所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纳税条件、征税范围、征税时间及不同条件下不同的税率,时刻注意税法内容的改变或修正。除对税法有熟悉掌握,能灵活运用外,还要具备与之相关的工商、财务、投资、会计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分辨出偷漏税与节税的区别,节税与避税的区别,从而确定自己纳税筹划合法与违法的临界点。

⑵了解国家政策精神 掌握国家政策精神是纳税人在进行筹划前的准备工作,纳税人应积极与税务机关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对于需要筹划的业务,应详细了解与之有关的税收规定,灵活应用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⑶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 进行筹划的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才能承担筹划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的机会效益,若 企业经营规模小缴纳税种单一,对其进行筹划可能会反而增加费用而达不到效果,而一个集团公司,下属几个分公司,经营多种产品,要缴纳多种税种,税负大,就应该考虑对其进行筹划。从某种意义上说,组织结构简单,税种单一,缺乏筹划空间,筹划发生的费用大于收益,就应考虑放弃筹划。

⑷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情况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了解企业的基本状况:(1)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其税务待遇也不同,了解组织形式,可以针对不同组织形式提出相应的纳税筹划方案;

(2)企业主要的经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特点:不同的经营业务和生产特点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税率;

(3)财务情况:纳税筹划的目标要与财务管理目标一致,只有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才能制定出有效的方案;

(4)企业的投资意向:国家制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可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确定投资方向、投资规模。(5)企业的纳税情况:了解企业以前和现在的纳税情况,尤其是纳税申报与缴纳税款,对企业制定将来的纳税筹划有借鉴作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理论分析 2.1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企业所得税具有以下特点:(1)纳税人采用独立经济核算制度,所谓独立经济核算,是指企业或者组织自主从事经济活动,并独立地、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

(2)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它是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支出后的净所得额;

(3)税率复杂,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标准税率为25%,另外还有优惠税率,如20%、15%、10%、0%。

2.2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空间 我国的税收制度有28个税种,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一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一切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单位都必须交纳所得税,因此由企业所得税本身的性质所决定,企业所得税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另外不同税种的税负弹性不同,税负弹性大的,纳税筹划的空间大。所谓税负弹性是指某一税种的税负伸缩性的大小。税负弹性的大小取决于两方面:其一是税源大的,税负弹性大,;

其二取决于构成税种的要素,包括税基、税率、扣除项目和税收优惠。因此企业所得税的各要素都存在筹划空间。

⑴税基 税基即应纳税所得额,它是指纳税人每一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个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包括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关键,也是企业纳税筹划的核心,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筹划就是对收入总额及扣除项目的筹划。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扣除项目主要有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工资、利息支出、公益捐赠等。纳税人通过一定的合法渠道调整会计核算,以达到压缩收入总额、推迟收入确认时间,确认时间越晚,就会越晚交纳税款,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是大部分企业都希望尽快确认收入,提高资金使用率,因此收入的筹划受到很多限制,大多数企业重点对扣除项目进行筹划,例如,广告费用,纳税人每一发生的广告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收入的2%的,可据实扣除;

超出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结转。企业还可对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等其他扣除项目进行税基纳税筹划。

⑵税率 在我国,为了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政府制定了不同地区税率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起,两税合并后,政府的引资优惠仍在延续,按旧规定,只有在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的税收优惠,而新税法则扩大了优惠范围。另外对企业投资西部地区,以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也将实施优惠。同时,还扩大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非居民”纳税者实行20%的优惠税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企业设立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企业设立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就可以充分利用这种税率差异来节税。

⑶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特定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纳税人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给予减征或免征的一种照顾和鼓励措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选择地区投资优惠进行筹划,选择优惠进行筹划,选择投资项目进行筹划,安排待业人员进行筹划,运用再投资退税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杜颜榕.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企业管理,2005,(12):56-57.。这些优惠政策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企业可根据这些政策改变自己的投资意向、产业结构企业组织形式、地域分布等来进行节税筹划。

2.3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技术 纳税筹划技术是指不违法地、合理地使纳税人缴纳尽量少的税款的知识和技巧方卫平.税收筹划理论初探[J].上海会计,1999,(4):31-33.。由于税法中各种特殊条款、优惠措施及其他规定差别的大量存在,从而客观上造成拥有相同性质征税对象的纳税人税负存在高低差异,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节税,选择有利于自己税收的筹划技术,最终达到节税的目的。以下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技术进行简要概述。

⑴减免税技术 减免税是指国家为了照顾国民经济中某些特殊情况,运用税收调节职能,对某些征税对象给予的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鼓励或照顾措施。作为纳税人,顺应国家的立法精神,合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进行适当的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税收负担。如对于一些鼓励投资的项目,可以不分内外资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的项目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除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此外为鼓励企业研究技术转让,加大技术交流,新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加大了鼓励力度。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00 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某外资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拟在太阳能发电和煤炭发电中选择一种,企业预计于2008年4月建成投产。企业预测的有关获利情况如表2-1所示。

表2-1 某企业获利情况预测 单位:万元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获利 120 230 310 300 410 分析:⑴该企业从事太阳能发电产业,因为太阳能发电产业属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该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08-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额为(310 + 300 + 410)× 25% × 50% = 127.5万元 ⑵该企业从事室内装潢,因为装潢不属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该该外商投资企业不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08-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额为:

(120 + 230 + 310 + 300 + 410)× 25% = 342.5万元 结果表明选择国家鼓励投资的项目进行投资使得该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减轻。

⑵扣除技术 企业的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税法和会计处理方法确认,而且当两者冲突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处理,因此筹划的空间很小,在收入总额确定的前提下,为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增加 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使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减少。例如,利用不同方式的折扣进行纳税筹划。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通常会采用折扣的方式进行促销,折扣基本方式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发行商业折扣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若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

现金折扣一般在“财务费用”中核算,因此,企业在实行折扣促销时,应根据税法规定及自身的条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折扣,以降低税负。

某商品批发企业,12月1日采用折扣销售方式销售一批货物。价款为40万元,折扣率为5%,开具的发票上未分别予以注明,而是将折扣额另开具红字发票。由于商品销路很好,12月7日又销售一批相同货物。价款与折扣率同前,不同的是,企业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予以注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12月份应缴纳所得税。

分析:对第一笔销售,税法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其折扣额不能抵减销售收入;

对第二笔销售,由于符合税法的相应规定,所以,折扣额可以抵减。

这样销售收入=400 000 + 400 000 ×(1 – 5%)= 780 000元 应纳所得税额=780 000 × 25% = 195 000元 如果第二笔销售额与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因此不能低扣,则 销售收入=400 000 + 400 000 = 800 000元 应纳所得税额=800 000 × 25% = 200 000元 结果说明抵扣后企业所得税负减轻5 000元。

⑶抵免技术 税收抵免是指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税收抵免额,包括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抵免和作为税收优惠或奖励的税收抵免。避免双重征税是指对企业来源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规定了可以实行税收抵免。而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抵免是指对纳税人符合国家鼓励性政策的投入项目允许按投入额的多少抵免部分或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比如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其设备投资额的 10% 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

⑷延期纳税技术 延期纳税技术是指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取得相对收益的纳税筹划技术,它可使纳税人无偿使用这笔款项,可以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再投资,将来可以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比如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利用预缴所得税进行筹划的思路是:如果企业预计今年的效益比上一好,则可选择按上一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反之,则按实际数预缴。我们知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计算的,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而确定的,由于调整是在每年预缴完所得税之后,年终45日内进行,多退少补。因此企业可以利用预缴税款增加可流动的资金而又不违法。

某企业每月平均实现利润12 000元,每月都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超费用开支6 000元。如果企业每月按所得额实际数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法定税率25%计算,每月申报并缴纳所得税(12 000 + 6 000)× 25% = 4 500元。如果每月按12 000元申报,只需要申报纳税12 000 × 25% = 3 000元,然后等到终了后四个月的最后一天缴纳,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这样在企业一年的大部分经营期间里,就可拥有更多的流动资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3.1 纳税筹划的概念界定不明确 纳税筹划在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还未形成系统的理论,缺乏实践经验。许多人对它不了解,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和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就是造假账,使税负降低。甚至一些人将纳税筹划与偷税逃税联系在一起,打着纳税筹划合法的旗帜实则偷税逃税。纳税筹划采用的是合法手段,并逐渐从以避税筹划为主的阶段转向节税筹划为主,它与偷漏税有着本质区别。纳税人在获得利润时应按照规定申报纳税,按时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规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有些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创办初期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总人数的60%,经审核后获得税收优惠,然后将这些人员遣散,这种行为违反了规定,属于偷税,不能算纳税筹划。

3.2 税收制度不够完善,税收执法随意性大 税收制度不够完善表现在:一是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众多,缺乏一个母法《税收基本法》作为统领;

二税收立法缺乏规范性,现行税法对于各税种的立法主要是采取制定“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方式,由于税收立法缺乏可预见性,使得很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具体操作方法,在“暂行条例”中找不到依据,形成本末倒置的局面孙迎芬.论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问题与完善[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2006,(1):84-87.。而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税收执法的随意性,税务机关拥有过大的税法解释权,随意曲解税法,滥用征税方式,使得征税双方的法律关系异化,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的协调空间变大,纳税人不再依法纳税,而是通过搞好关系来减轻税负,这种情况阻碍纳税筹划的运用。

3.3 没有考虑筹划风险 很多企业在纳税筹划时没有综合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导致纳税筹划的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纳税筹划是一种事先安排,涉及较多不确定的因素,其成功率并不是百分百,它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成本,但是企业忽略了这些,他们只看到收益的可观性,却不知风险是无处不在的。首先是法律风险,法律随时都有可能变动;

其次是纳税人的主观性风险,纳税人的选择决定了筹划的方案,也间接放弃了其他方案的机会效益;

最后是条件性风险,企业在进行筹划时是基于某些条件进行的,当条件发生变化,企业的税收政策没有随之改变,就会导致失败。

3.4 没有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考虑纳税筹划问题 税务机关是纳税人的指导者和约束者,他们的关系是以法律为依据。但是为什么经常有企业触犯法律?原因在于他们在进行筹划时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没有考虑国家政府的立法精神和意图,认为纳税筹划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没有深入了解税法、政府政策的时候制定了符合自己企业目标的方案,付诸执行,当触犯到法律时,才醒悟过来。其实政府和企业是双赢的两面,政策是为了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利用政策是为了节减税负,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两者互不冲突,所以企业筹划时应首先将政府因素考虑进去,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在政策发生变化时及时获得消息,改变策略。完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措施 4.1 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 企业必须认识到纳税筹划是依法纳税的重要内容,不仅要符合税法的规定,还要符合税法的立法意图,正视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及避税的区别。随着纳税筹划的法律环境越来越好,纳税人应主动剔除对纳税筹划认知的片面性,全面熟悉掌握纳税筹划基本概念、技术、方法、法律规范等,既不要过分地依赖于纳税筹划,也不要将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混在一起。此外企业应综合考虑,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准确把握经营的业务过程和环节,概括国家的政策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从而享受国家的政策优惠。

4.2 营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法制环境 完善企业所得税税收制度。税法作为贯彻国家权利的杠杆,它体现着国家的立法精神,推动和 引导企业改变经营模式,整体上推动经济发展。由于税法本身存在难以克服的纰漏,这些纰漏在当前可能为企业提供纳税筹划空间,但是利用法律漏洞进行纳税筹划与国家的立法精神背离。因此国家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税收制度,确定立法的权威性,才能避免这种现象,并体现纳税筹划真正的内涵。所以从根本上讲,营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法制环境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

4.3 加强纳税筹划风险控制 防范纳税筹划风险,应该采取标本兼治的策略,从刚开始方案的设计到执行应全面考虑。首先准确把握法律的变化及政府的政策导向,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是依据税法中的规定,因此对法律的掌握情况决定了筹划的结果,其次提高纳税人和筹划人员的素质,纳税人是企业的决策者,起着关键性作用,方案选择的好坏直接导致结果的好坏。筹划是一种高层次的理财行为,只有企业到达一定的规模才需要进行纳税筹划,因此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对企业的情况相当了解,对经济前景有一定的预测能力。最后,保持纳税筹划方案适度的灵活性。由于外在条件的不断变化,方案随时都有可能与实际情况相背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在法律环境、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调整企业的重心,对纳税筹划方案重新评审,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适应实际情况武荣春、王贞奇.浅议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J].河北企业,2007,(4):

8-9.。只有严格加强纳税筹划风险的控制,才能及时采取措施,趋利避害。

4.4 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 在法律边缘进行纳税筹划,一不注意,就会变成偷税、漏税,这就要求筹划人员深刻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但有时筹划人员认为合法的做法,税收征管人员不那样认为,因此必须加强与税务机关联系,接受税务机关的建议和指导,准确把握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事实上,如果税务机关不认同筹划方案,那么方案就失去它的价值,甚至会导致企业做出违法行为。

结束语 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该结合国情对其加以引导和规范,使之推动经济发展。企业所得税是我国所得税类的主要税种,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根据税法和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其进行筹划,由企业所得税本身的特点决定,企业所得税存在很大的筹划空间,可以对税基、税率、税额进行筹划。结合企业本身的特点及外界环境,从多种方案中选择价值最大,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方案。纳税筹划是一种高层次的理财行为,筹它要求筹划者整体素质较高,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变化,了解法制动态,具备财务会计知识。如此企业才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强经济实力。

参考文献:

[1]王兆高.税收筹划[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4.[2]王淑萍.谈偷税、避税与税收筹划[J].中国农业会计,2001,(4):13-14.[3]盖 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4-15.[4]徐丹、倪晶月.纳税筹划及应注意的问题[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7,(1):43-43.[5]赵燕.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上海会计,2007,(2):50-50.[6]计金标.税收筹划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1-12.[7]杜颜榕.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企业管理,2005,(12):56-57.[8]方卫平.税收筹划理论初探[J].上海会计,1999,(4):31-33.[9]孙迎芬.论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问题与完善[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2006,(1):84-87.[10]赵希海.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论坛,2007,(3):99-100.[11]武荣春、王贞奇.浅议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J].河北企业,2007,(4):

7.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篇七

1.1纳税筹划的内涵界定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以及投资、筹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1.2纳税筹划的特征

1.2.1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

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是纳税筹划的本质特点,也是区别于避税、偷逃税行为的基本标志。所谓合法性是指纳税筹划在不违反国家的税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顺应国家的立法意图,在已制定的备选纳税方案中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纳税方案,从而降低纳税,达到企业的财务目标。

1.2.2纳税筹划具有超前性

超前性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对纳税义务的策划与安排。企业应尽的纳税义务对于每项经营活动来说具有滞后性,这在客观上提供了事先做出纳税筹划的可能性,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款已经确定而去“谋求”少缴税款,则不能认为是纳税筹划。

1.2.3纳税筹划具有目的性

目的性是指纳税人为了取得税务筹划的税收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选择低税负,和滞延纳税时间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

1.2.4纳税筹划具有动态性

动态性是指税收政策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会经常发生变化,因此,纳税筹划也就具有动态性。纳税人应随时关注国家税收法规的变动,进行纳税筹划的应变调整。

2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2.1纳税筹划工作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我国的中小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起步较晚,人们缺乏对它的全面了解,因而存在一些误区。一是认为纳税筹划工作只是企业内部的事,与税务部门无关,没有及时了解税务部门推出的优惠政策;二是认为纳税筹划就是避税,觉得二者都是减少纳税,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不会触犯到国家的法律法规;三是认为纳税筹划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

2.2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

目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税收筹划活动很难进行。一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没有严格按照工作规章程序来执行。 对于中小企业的投资决策没有经过严格的筛选,也没有通过财务人员的必要预算,更没有进行税收筹划,一般直接由领导自己决定。二是权力和责任不明确,导致企业纳税筹划业务管理不当。会计工作人员觉得自己的责任就是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工作,交的税多或少,由税务机关决定;至于税收成本多少和相关决策是老板自己的事情,与会计人员无关,而老板认为涉税事务应该由会计部门来管。因此,造成了企业的纳税筹划没人管没人做的境况。三是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中小企业的内部会计政策没有严格按照企业规定的规章程序执行,存在账目错误较多、账实不符、私设小金库、没有原始凭证等现象,不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工作无法进行。

2.3企业在生产经营时往往忽略纳税筹划的作用

中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在生产经营时,纳税人通常只看重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财务分析核算、利润指标的实现,没有把纳税筹划纳入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企业实际经营与纳税筹划分离。

3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对策

3.1正确认识纳税筹划

就广大中小企业来说,要想正确了解纳税筹划,就要对纳税筹划的定义、特征、目的等有非常详尽的认识。国家之所以推出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其目的是想得到纳税人通过纳税筹划来积极回应。只有企业能够很好地回应,才能使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得以发挥,政府相关单位降低税务稽查频率,提高行政效率,从而降低征税成本。对于纳税筹划和避税来说,二者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纳税筹划是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主动性安排,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得出的最佳方案,从而降低纳税成本。而避税是利用税收法规漏洞进行的不正常安排,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违背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近期来看,会使税收收入减少,但从长远看,纳税筹划会使企业生产经营更加科学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式精细,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收入和利润不断提高。 从全局看,它会使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3.2规范会计核算和完善企业会计制度

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做到依法纳税,依法纳税的前提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

完善企业会计制度。一是规范会计核算流程,建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凭证、报表并正确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二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监督制约机制,例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三是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例如:在财务收支中弄虚作假,如做假账、隐瞒收入、转移公司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使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全面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这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

3.3生产经营时基本的纳税筹划方法

3.3.1利用起征点的纳税筹划

在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为了减轻中小企业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中国政府在着力落实好定向减税政策的同时,大力实施普遍性降费。财政部、国税局最新公布,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例:某从事餐馆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餐馆每月经营收入大约为2.5万元,按调整前2万元起征点计算,每月需缴纳营业税= (2.5-2)*25%=0.125万元。起征点调整为3万元后,就不用再交了,一年可以节省0.125*12=1.5万元。

3.3.2利用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进一步采取减税降费措施。在之前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3.3降低税率的纳税筹划

税率式纳税筹划是利用税率的高低差异,通过制定纳税筹划来减少纳税的节税的方法。

3.3.3.1选择低税率行业投资和纳税

我国现行税制中,中小企业纳税人在不同行业的税收负担差别较大,作为纳税人顺应和利用政府的税收政策,进行适当的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税收负担。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比正常少缴10%,以及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乡村的推广站、林业站、福利生产企业等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和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2年,减半征收3年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3.3.3.2选择低税率地区投资和纳税

国家运用最广泛的是仅针对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中小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节税意义。为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国务院对西部12个省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给纳税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和利用的机会。

3.3.4减少税基的纳税筹划

税基是计税的基础,税基的减少可以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由于收入总额的弹性比较小,故纳税筹划降低税基,是在会计处理遵守会计各项制度和准则的前提下,增大成本支出和费用。

3.3.4.1筹资方式选择纳税筹划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也日益发达,企业的筹资渠道也越来越多。

例:光明企业利用10年时间积累100万元,用这100万元购买设备,进行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盈利20万元,适用税率为25%,该厂盈利后每年平均纳税:20*25%=5万元,10年为50万元。如果企业向银行贷款,可提前10年进行投资。假如每年平均盈利仍为20万元,企业利息年支付5万元,扣除利润, 每年纳税:15*25%=3.75万元,10年为37.5万元,贷款节约了5037.5=12.5万元,因而贷款使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减轻了。

3.3.4.1存货计价纳税筹划

中小企业的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一些有关存货计价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存货计价自主选择、相对稳定的原则,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员在会计年度的初期根据经济运行的状况作出判断,制定对节税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

3.3.4.2折旧计价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实际上是将固定资产的价值以特定费用的形式通过产品的价值或其他形式收回的一种手段。正确地使用加速折旧法计算和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折旧金额的大小还直接影响成本的大小,从而影响所缴税金。

摘要: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是为了降低纳税成本。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成熟,纳税筹划技术在企业中逐渐得到实际运用。从本质上说,纳税筹划是符合税法精神的,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及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本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分析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设计方案。

8.我国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篇八

【摘 要】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完善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以其绝对的数量优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在提升国家实力、促进人民就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影响与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由于存在规模小、融资渠道狭窄、管理水平低下等原因,难以抵御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冲击。2008年初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旧版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条例相比较,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合理的修改和细化。目前,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最主要研究的就是其所得税纳税筹划这一部分,中小企业本身也为了自身可以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对新版所得税的出台给与了积极的关注。在本文中对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进行了详细的概述,也对中小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在最后对中小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所得税;会计核算;避税

一、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概述

1.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含义和原则

(1)纳税筹划的含义

以法律规定作为基础,在允许的范围内凭借其赋予的权利,通过正当的手段对企业的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活动进行事前的干涉与规划,在合理范围内做到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或者递延所得税款的一项筹划活动叫做纳税筹划。对其更深层次的含义是指:

①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

纳税人涉及的纳税事物存在于各项涉及税款计算缴纳的业务中,例如在经营业务、投资业务、融资业务、理财业务等各项业务。在同一项业务中,纳税人通过运用税收法律与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合理的减少企业应负担的税款,减轻企业缴税的压力。在纳税筹划中更是清楚的界定了:纳税人中作为税款缴纳的一方是“筹划”的主体。

②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作为被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法人(企业)合理的运用法律法规使得自身获得更多、更大的利益是非常正当的权利。纳税人必须要无偿的对自己获得的经济利益进行纳税,那么纳税筹划作为一项自身应该拥有的经济权利是被法律所维护的。

③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

活动的综合性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为纳税人做财务筹划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纳税筹划师,纳税筹划师的目标就是让纳税人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因为,纳税人在进行经营业务、投资业务、融资业务、理财业务等各项业务过程中,应缴纳的税种不是唯一的,应缴纳的税种中也是相互关联的,所以,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把应缴纳的不同的税种统一规划,使其应缴纳税款总额降到最低。

(2)简述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①谋求企业长远发展的原则

只有多种纳税方案结合在一起进行优化、选择,才能使纳税筹划收获更好的效果,如果只是以负担最低的应缴纳款额作为目标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利益受损。用整体的利益来换取纳税的负担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儿,那么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的一种长期性的决策,就要做到可以使企业长期发展下去,追求企业的从长远利益而不是眼前的。

②维护主体的合法利益

权利和义务是相伴而生的,任何市场经济主体拥有权利就要承担义务,同时承担义务也就有必然拥有权利,纳税人也不例外。企业一方面承担着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有合法权利。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是不能对应该缴纳的税款想办法偷、逃,但是对于不应该缴纳的税款企业是完全有理由拒绝的。所以说纳税筹划师帮助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③风险规避原则

在纳税筹划过程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项活动。在纳税筹划的前期,纳税筹划师会把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充分、全面的分析,筹划的方案都是以趋利避害为原则。在纳税筹划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市场大环境以及企业内外部的环境变化,纳税筹划师要随时的关注相关的信息,及时、准确的采取措施,为企业规避风险的同时确保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2.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和风险分析

税收筹划因其操作都是游走在税法的边缘,就会遭遇来自各方、各种类型的风险。税收筹划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最终筹划方案的失败,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筹划风险。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规避风险作为最主要的目标,认真的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及时、合理的采取可行的措施,尽量的减少并且预防遭受风险的机率,避免无意识的偷、漏税,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1)现状

①会计核算水平低下。由于税收筹划对于筹划者的综合性与专业性要求都比较高,要求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必须要对税法、经济法等相关的知识熟练的掌握并应用在实际工作中,还要求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具备高水准的财务预测以及财务分析能力,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大部分都存在会计信息失真、合算不健全、财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低等问题,这些因素直接的导致中小企业难以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②工作重要性被管理层忽视。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对于偷、漏税的概念认识的很肤浅,对于触犯法律的严重性不以为然,直接导致中小企业难以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③缺乏合理的方案。我国的中小企业中的一部分是在做着所谓的税收筹划的工作,但是大都是不具有独立性的,都是一味的模仿其他企业的成功案例,并没有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以及特点,也没有结合变动着的外部环境因素,这些被忽略了的因素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企业中会导致税收筹划有很大的差异性,大大的增加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2)风险

①变化着的税收政策。伴随着不断的变化着的市场经济,我国的各项经济政策以及结构都在不断的调整着,那么就导致税收政策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在不断的更改着,那么,由于我国税收政策的不定期性以及时效性的存在,在没有及时关注的情况下就会导致企业纳税筹划遭受很多风险。

②行政执法不规范。纳税筹划与偷、逃税都是为了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减少企业负担的税款,但其在本质上的区别在于操作的合法与否。我国税务行政执法部门在确定企业操作行为是否合理、合法的时候,由于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就会导致企业税收筹划以失败告终,这也是一种税收筹划可能遭受的来自执法部门的风险。

二、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1.对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这个概念引入我国的时间比较短,中小企业大多没有健全的会计制度,没有成熟的会计决策方案,对于纳税筹划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中小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决策者思想不够先进,他们的墨守成规导致其对于纳税筹划的概念认识产生了误区,认为只要是通过一定的手段的到当地政府与税务机关的许可,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就不会存在任何的风险,那么由于无知纳税人就等同于放弃了自身本该享有的一项权利,致使企业在未来将会受到极大的经济损失。

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很多管理者常常把纳税筹划、合理避税与偷、逃税的概念混为一谈,对于纳税筹划含义的理解有很大的误区。纳税筹划与合理避税都属于合法行为,本质上的区别在于,纳税筹划运用的是税法中各项优惠政策,合理避税是运用税法中存在的各种漏洞,但是偷、逃税是违反法律额行为。以下是纳税筹划与合理避税以及偷、逃税的详细比较:

(1)纳税筹划与合理避税的比较

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灵活”的运用税法规定中存在的漏洞以及空白达到获利目的的行为叫做合理避税。纳税筹划与合理避税的区别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他们的范围不同,合理避税的范围要比纳税筹划广泛,合理避税包括所有的为了减少缴纳税款负担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另一方面是他们的深层的目的不同,纳税筹划更多的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不是肤浅的一味为了减少缴纳税款额,税收筹划的更有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2)纳税筹划与偷、逃税的比较

从字面意思来讲就可以看出,偷、逃都是贬义词。纳税人有意识的情况下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把实际已经发生的一些应税经济业务利得不完全上报税务部门的行为叫做偷税。纳税人在有意识的情况下违反法律规定,把实际已经发生的一些应税经济业务利得完全不上报税务部门的行为叫做逃税。纳税筹划与偷税逃税的差异在于:一是本质上差别,偷税是违法行为,纳税筹划是不违法的;二是发生的时间有差别。偷、逃税都是属于财务人员对其的“事后控制”,在应缴纳税款额已经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一种行为。纳税筹划是属于财务人员对其的“事前控制”,在应纳税款额没有确定下来之前,通过采取一些列合理的办法,减少应纳税款额的一种行为。

2.企业对纳税筹划的风险认识不到位

纳税筹划在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纳税人只是一味的为了增加自身的经济利益,减少自身的纳税负担,在纳税过程中普遍的存在忽略纳税风险的现象,要知道,纳税筹划是一种通过计划来提出的一种决策,那么计划本身就是存在风险的。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不稳定性。二是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三是纳税人本身对于纳税政策的不理解。中小企业中的相关税务方面的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下,对于很多税收政策的新旧交替研究的深入,无法运用的实际的工作当中,更有甚者对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敏感,无法达到本岗位的要求。所以,往往会把细节、小方面忽略,出现的问题无法弥补导致纳税筹划以失败告终。

3.会计人员片面看重税负,缺乏整体设计

我国的中小企业一般规模小,经营的业务也比较单一,业务量也相对较少,财务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也参差不齐。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对于纳税筹划的关注只停留在减少应缴纳税额上,减少应缴纳税额虽然是作为纳税筹划的直接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的管理者不能只是一味的减少应缴纳税额而对企业的整体经营置之不顾。要使纳税筹划方案的前期调研、中期出台以及后期实施,必须都是要企业付出一定的成本的,这里的成本主要是包括设计、机会、管理、风险这几项内容。在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后,如果纳税人获得的经济利益比纳税筹划付出的成本高,那么该项实施的纳税筹划方案就是失败的方案。那么,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减少应缴纳税额的程度,还要考虑纳税筹划产生的相关的一些成本。

三、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纳税筹划的内部环境建设

(1)确立法制导向, 制定纳税筹划法制规范

纳税筹划虽然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内容,但是在进行纳税筹划所得到的结果却是有着深远影响的,这不仅会影响到纳税人的利益,而且会影响到整个国家与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制定规范的纳税筹划相关法律,防范因纳税筹划产生的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持税收征收的秩序。在制定纳税筹划法制规范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法律对于纳税筹划的影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参照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纳税筹划行业(或执业)内部控制的基本规范(或指引)》。

(2)提高征纳双方素质

在纳税筹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征纳双方的能力、素质。纳税筹划是一个企业重要的经济活动,因涉及到切实的资金流入及流出,对企业的现金流量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需要企业的财务人员拥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以及充分的实践经验。这主要是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对于纳税人而言,应当具有充分的财务管理经验,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将税收总量看作一个整体,从宏观上把握税收筹划的方法,而非从单个税种的角度出发,要熟悉财会、税务的各种政策, 对于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能够运用到企业自身的经济行为中;二是对于税收机关而言,应当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与服务意识,对于纳税人提出的异议要依照法律进行解释,要更新观念, 变管理为服务, 尊重纳税人的权利, 改变横冲直撞的做法, 依法治税, 不要依权治税。

(3)加强财务目标对纳税筹划的约束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而影响这一目标的因素之一就是纳税支出。纳税支出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的大小,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在保证自身的资金安全的同时,能够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进行税收方面的筹划是企业追求的一项经济实惠的目标。然而,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并非是将纳税筹划作为公司的唯一目标甚至是主要目标,也就是说,在前期进行经营活动时,企业所做出的经营决策并不是节税的,甚至是冒着加重税负的风险,此时,纳税筹划就会变得比较被动,因此,应当加强财务目标对于纳税筹划的约束,将纳税筹划的因素考虑到企业的财务目标中去,才会使公司受益。

(4)讲求成本效益原则

纳税筹划涉及的内容几乎涵盖所有的经济领域,受到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企业的规模、所处行业、管理方式、领导人的能力等都会影响到纳税筹划的方式方法。在制定纳税筹划的方式时,应当充分考虑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所投入的成本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如果节税方案复杂,纳税筹划付出的人力物力增加,节税目标压力增大,那么所投入的成本必然增加,但效果会相对理想;反之,节税方案比较简单,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少,成本相应的降低,但是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严重的话会影响到公司整体的利益与风险。因此,成本效益原则是企业应到考虑的问题,将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既不影响纳税筹划目标,又不增加企业投入的成本,是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充分考虑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将对企业的纳税筹划起到风向标的作用。对于所得税这一税种来说,最新的政策将会模糊区域观念,而将重点放在行业政策上。具体来讲有以下两点。

(1)对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是税后利润的20%,相对于一般企业的25%有一定的优惠。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该企业从事的国家非限定和禁止的行业;对行业的资产、人数,所得额都进行一定的限制,如果是工业类企业,总资产不能大于3000万元,总员工不得大于1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超过30万元;如果是其他类型的企业,总资产不得大于1000万元,总员工不得超过8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于工业企业相同。

(2)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一部分可以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比如企业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项目所得;企业从事国家予以政策指出的公共基础设置建设获取的项目所得;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技术转让获取的收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如该企业为在中国设立机构的,按10%计征所得税。除此之外,企业发生的下列研发费用支出以及安置残障人士的指出,可以实行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发生的为研制新产品、工艺、技术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发生费用的50%加计扣除;在安置残障人员等项目上可以按其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因此,企业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可以尽量选择上述项目进行投入。对于成立很久的企业来说,可以选择进行研制新项目,安置残疾人,选择国家鼓励的安置就业人员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扣除金额,在总纳税不变的情况下,达到减征所得税的目的。

3.利用节税技巧在账务处理中进行纳税筹划

(1)对于所得税允许扣除的费用项目尽量做到足额列支。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宣传发生的广告费指出以及捐赠支出等。比如业务招待费是发生额的60%但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部分,这种情况看就是尽量做到充分抵扣业务招待费;为宣传公司产品及形象的广告费指出不应当超过当年收入的15%;捐赠支出指的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这部分是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20%。因此,在所得税纳税筹划方面,应当充分考虑扣除费用的上限,尽量做到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抵扣,才能使得应当缴纳的所得税减少。

(2)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进行费用增加。某些企业通过待摊费用的调节来增加摊销额,从而减少公司利润。具体来讲,企业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将待摊费用类账户的数额不按照具体规定的分摊到各个费用账户中去,使得摊销额加大,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加大,从而降低了公司利润,起到了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种方式对于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而言是一种常见的节税方式,能起到缓解融资困难的作用。

(3)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这种方式是一种增加成本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发出存货的计价方式有很多,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等是当前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每一种计价方法将会对企业的成本产生不同的影响。当前的所得税法中并没有对存货计价的方式进行严格控制,这为企业提供的一定的节税空间,在选择存货计价方式上有了更灵活的考虑,能够为企业开展纳税筹划,降低所得税税负,从而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提供帮助。

(4)其他方式。除了上述三种纳税筹划方式,还有很多筹划方式可供选择。比如在适当的时机选择合理的成本费用核算方式;合理选择成本分摊的方式方法,将不同年份的成本费用考虑到其中;提高公司员工的工资水平与福利待遇;适时地增加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确认收入时考虑支出水平和集团整体指标,在完成指标的同时能够做到降低应税收入的目的;加强公司员工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加强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学习,提高公司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依法纳税的观念,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考虑纳税筹划的方式。总的来说,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各项运行机制的不断健全,在尊重法律、依照法律的基础上,充分结合现有的企业状况,通过有效合理的财务分析,得出最佳的纳税筹划方式,而不是照搬照抄其他的成功案例,盲目效仿其他企业的方式方法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会使得企业的纳税筹划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Z].2007.

[2]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3]成康康 .2012年第7期中旬期刊(第55-57页)[J].总第486期

[4]尤敏.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09(6)

[5]黄凤羽. 税收筹划策略、方法与案例[M].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7.

[6]刘蓉. 公司战略管理与税收策略研究[M]. 北京: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5.

[7]吕淑莹 关于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J]有色金属设计第38卷(3)2011,9

[8]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M] 北京: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

[9] 银祥军 中小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 会计之友(下旬刊)2008-11-25

[10]Wolfgang Schon. tax and Corpprate Governance[M]. SpringerVerlag Berlin Heidelberg, 2008:31-61.

上一篇:高一同学必读:高一学生谈如何学好化学下一篇:中班优秀主题《小猫刷牙》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