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06-25

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共16篇)

1.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一

金融企业特殊项目如何缴纳印花税

我个人观点:合同法中借款合同定义:借款人向出借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贴现很大一个特征,资金返还,这个贴现合同不具备。

■田俊 祝樱

近日,A商业银行基于企业内部税务风险控制的需要,对本企业印花税纳税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在梳理过程中,遇到以下涉税问题。

票据贴现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A商业银行在自查中对票据贴现合同是否贴花有两种观点。一方认为票据贴现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现款而向贴现机构贴付一定利息所作的票据转让业务,不属于借贷行为,不需要贴花。另一方认为,票据贴现业务是持票人为获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扣除一定利息后收取剩余票款的业务活动,其实质是一种短期借款?,应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条例》明确规定了借款合同需要贴花。如果票据贴现合同符合借款合同特征,则需要缴纳印花税。

票据贴现和发放贷款,都是银行的资产业务,都是为客户融通资金。而印花税纳税义务主要通过税法文件的规定、企业经济业务实质和合同的签订形式进行判断。

首先,从贴现业务的定义理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216号)规定,本办法所称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该通知将票据贴现定义为持票人融通资金的借贷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颁布《贷款通则》第九条将“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并列,同时明确“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该通则也明确了票据贴现是发放贷款的行为。

商业银行执行央行颁发的《全科目上报统计制度》,是将“票据融资”归入“各项贷款”的统计科目中。该统计制度中设置的指标包括:

(一)各项贷款,子项为:1.短期贷款及子项;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3.中长期贷款及子项;4.票据融资;5.各项垫款。

(二)调整项。由上述统计口径可以看出,按央行的全科目上报制度,票据融资业务是作为贷款项目下的一个子项列示,即票据融资属于贷款。

其次,从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方面看,银行会要求贴现人提供贴现申请书、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贷款证(卡)、申请人近期财务报表、未到期合法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有关购销合同或交易证明等资料,并与申请人签订贴现合同。该合同会列明贴现利率、贴现期限、实付贴现金额等内容,体现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可以看出,贴现合同相当于票据质押的借款合同。

再其次,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发放贷款及垫款”项下包括“贴现”二级科目。由此看出,从会计核算口径上,也是将贴现业务归类为发放贷款项目。

最后,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规定来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规定,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等。所以,企业所得税也是将贴现归类于贷款的范围。

在实务操作中,印花税纳税义务的确定更关注于合同实质所载事项的具体判定。从上述各部门出台的文件、统计口径以及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来看,票据贴现均是归类为贷款项目下,作为贷款的一种方式。票据贴现业务发生时签订的贴现合同其本质也属于票据质押的借贷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需要履行印花税纳税义务。

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是否免缴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贴花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缴印花税。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88国税地字第030号)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从该文件规定可以得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企业,根据上述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其他金融组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属于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缴印花税。

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0〕62号)为准。符合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缴印花税;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只有同时符合上述的必要条件,方可作为同业拆借,不缴印花税,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要按借款合同贴花。

2.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二

1 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

成本控制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控制原则;中间控制与适时原则;目标管理和例外管理原则;成本目标风险分担的原则;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一) 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成本管理的目标, 主要在于施工过程中采取成本管理的各种措施, 以达到增加项目收入, 降低项目成本, 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 全面成本控制原则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全面成本管理是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 首先要做好成本控制指标分解, 使每个人指标明确、各司其责。同时成本管理结果必须与成本管理部门的效益挂钩, 与主管人员及部门的责、权、利相结合, 这样才能使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三) 中间控制与适时控制原则

施工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没有固定的模式, 在做好前期计划的同时, 成本控制更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与适时控制, 即动态控制, 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 目标管理与例外管理原则

成本管理目标确定后, 必须设定专门部门对成本目标执行过程进行检查, 实时评价目标和修正目标, 形成成本管理目标的计划、执行、检查、修正PCDA循环。

2 项目成本的预测与计划

施工前, 项目部准备好人、机、料、法、环准备工作:确定施工方案、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机械选定, 并根据业主要求及资金情况, 编制施工计划。然后凭借历史数据和工程经验, 对工程项目未来的施工成本做出科学估计, 编制合理的项目成本计划, 并签订项目成本完成指标责任状, 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3 项目成本的控制

项目成本包括直接费和间接费 (一) 直接费的控制

(一) 直接费的控制

(1) 人工费控制。采取招标办法选择施工班组。人工费的控制方法有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首先依据预算定额、投标文件为依据将项目成本进行目标分解, 推行班组制的工料单价承包模式, 同时明确班组考核办法, 对工期短、人工材料节省的班组进行奖励, 对超过工期、造成浪费的班组进行处罚。

(2) 材料费控制。从量和价两主方面进行管理, 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对材料价格实行市场询价、招投标管理, 材料用量方面主要采用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和有效控制现场施工耗料。

第一, 材料用量控制。目前在项目部执行得较好材料用量控制做法有: (1) 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 以消耗定额为依据, 实行限额发料制度; (2) 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 由公司根据以往项目的实际耗用经验数据, 结合所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 制定材料消耗指标, 按指标进行控制发料; (3) 对于零星材料, 在使用过程中 (如铁钉、22#绑丝等) 根据用量将其折算成费用单价, 承包给作业班组, 由作业人员包干管理使用; (4) 入库管理。首先项目部要建立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对进场材料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 进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 并做好记录。对于不符合计划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接收。在材料的保管中要设定专人管理, 建立完善的材料领发台账, 做到材料分类存放,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同时材料进场后尽量做到一次到位, 减少材料进场二次搬运和损耗。

第二, 材料价格的控制。在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 通过招标选择材料, 并且使材料询价、招标、采购、进场验收各个环节做到双人复检, 各阶段人员分开管理、相互监督。

(3) 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要从正确选择、合理使用、及时保养维修和适时更新的方面加强管理。一般多采用内部租赁为主、外部租赁为辅的形式, 加强机械设备计划管理, 减少闲置, 提高使用效率。

(1) 对自有机械, 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降低大修、经常性修理等, 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同时做到保养记录、保养责任制、润滑图表及操作规程等资料齐全、正确。由公司对机械设备统一组织、调配, 避免不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闲置。

(2) 对于租赁机械, 在保障机械使用安全的前提下, 充分利用社会闲置机械资源, 降低租赁台班价格, 使用中严格控制油料消耗, 加快设备运转来达到控制机械租赁费。

(二) 间接费用的控制与核算

间接费用包括"规费"和"企业管理费"两大项, "企业管理费"主要指建筑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此费用项目多, 管理困难, 容易造成浪费。需要进行严格控制: (1) 对施工间接费的控制, 应责任到部门, 制定包干使用标准。并由财务部门根据包干费用指标, 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 (2) 项目部加强人员培训, 做到一人多能, 减少管理人员数量, 降低管理成本; (3) 制定合理工期, 严格组织施工, 对降低管理成本作用非常明显。

4 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分析与考核

(一) 成本费用分析

成本分析是揭示项目成本变化情况及其变化原因的过程, 为成本考核提供依据。首先对比的预算数据和实际消耗数据在时间和部位上必须同步, 对盈亏关系较大的成本项目 (包括分包费用、钢筋费用、商品混凝土费用、周转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等) 盈亏原因作为分析重点。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对成本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1) "量"差分析。预算用量和实际施工耗用量进行对比, 亏损原因。如果施工实际消耗大, 应查找计划、采购、加工及领用各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因为设计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消耗过大, 应重新审核投标预算, 并可以考虑依据合同向甲方索赔方式进行解决。

(2) 如果量差分析没有问题, 成本表还存在亏损, 则要考虑"价"差问题, 要做价差分析, 计算公式:价差差额=实际消耗量×单位价差。对于价差造成的盈亏, 主要分析市场招标采购价格与预算价格的差距, 如市场涨价原因, 多采取与业主协商方式解决。

(二) 成本考核

根据开工前签订的项目责任状, 严格考核。并遵循如下原则:

(1) 项目预算收入, 应以业主签认的工程结算审定单为准。没有得到业主签认的签证变更, 不得计入预算收入。

(2) 项目成本支出。项目成本必须按实全部计入。施工过程中剩余的材料, 进行作价处理。无法处理的也由项目成本承担, 严禁以账面数额移交, 形成虚盈实亏。对于项目分包工程, 应由结算人员按合同逐一清查, 与财务人员共同核算各分包项目结算金额, 对于超过结算金额付款必须查明原因, 落实责任。

(3) 核对与建设方财务往来款与税金情况, 防止工程款等项目中隐藏问题。

5 结语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现了项目管理的本质特征, 成本管理是项目绩效评价基础, 代表着项目管理的核心, 同时也体现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现况。只有做好项目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才能降低项目成本, 提高企业管理的水平, 在市场竞争中以低价优质中标, 更好地提高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摘要:成本管理是各项管理活动的经济体现, 成本控制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和核心。通过建筑活动, 获得合理利润, 是建筑企业管理的目标之一, 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关键词:建筑企业,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班组制,成本控制

参考文献

3.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三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项目成本 有效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1-173-02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施工企业如何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为中心,提高工程 质量,保证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这是事关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对工程项目在安全、质量、工期保证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工程成本,争 取降低工程成本,才能使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 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尚存许多的不足。

一、主要问题

1. 责权利统筹管理乏力,管理体系存在漏洞。在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体系中项目管理体 系中项目经理享有很高的权力,在成本管理及项目效益方面对施工企业一把手负责,其它业 务部门主管以及部门管理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责任、权力及利益分配相配套的管理体制加以约 束和激励。而现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体制,没有很好地将责、权、利三者结合起来。有些 项目经理部简单地将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归于成本管理主管,没有形成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如某工程项目,因质量问题导致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结果因职责分工不明 确,找不到直接负责人,最终不了了之,使项目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而真正的责任人却逃脱 了应有的惩罚。又如某项目经理部某技术员提出了一个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为项目部节省 了10多万元的支出,此种情况下,如果不进行奖励,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技术发明人的积 极性,不利于项目部更进一步的技术开发,也就不利于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2. “质量成本”管理乏力,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质量成本”分为内部故障成本(如返工 、停工等引起的费用)、外部故障成本(如保修、索赔等引起的费用)、质量预防费用和质 量检验费用等4类。保证质量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但不能因此把质量与成本对立起来。 长期以来,我国施工企业未能充分认识质量和成本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习惯于强调工程质 量,而对工程成本关心不够,造成工程质量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增加了提高工程质量所付 出的质量成本,使经济效益不理想,企业资本积累不足;项目经理部却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 益,而忽视质量,虽然就单项工程而言,利润指数可能很高,但是因质量上不去,可能会增 加因未达到质量标准而付出的额外质量成本,既增加了成本支出,又对企业信誉造成很坏的 不良影响。

3. “工期成本”管理长期忽视,额外成本难以遏制。“工期成本”是指为实现工期目标或 合同工期而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目标是工程项目管理三大主要目标之一, 施工企业能否实现合同工期是取得信誉的重要条件。工程项目都有其特定的工期要求,保证 工期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我国施工企业对工期成本的重视也不够,特别是项目经理部虽 然对工期有明确的要求,但对工期与成本的关系很少进行深入研究,有时会盲目地赶工期要 进度,造成工程成本的额外增加。

4.项目管理人员经济观念不强,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目前,我国的施工项目经理部普遍 存在一种现象,即在项目内部,搞技术的只负责技术和质 量,搞工程的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搞材料的只负责材料的采购及进场点验工作。这 样表面上看来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但项目的成本管理是靠大家来管理、去控制的,项目效 益是靠大家来创造的。如果搞技术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选用 可行、却不经济的方案施工, 必然会保证了质量但增大了成本;如果搞材料的只从产品质量角度出发,采购高强优质高价 材料,即使是材料使用没有一点浪费,成本还是降不下来。

二、相关对策

1. 理顺成本管理体制。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建立规范、统一、 标准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模式和体制。施工项目经理部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相对独 立的经济实体,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主体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的主 体是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队全体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管理主体的核心领 导,这样形成了一个以项 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对成本管理体系中的每个部门、每 个人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要进行明确的界定;赋予相应的权利,以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在责 任支配下完成工作任务后,需要用一定物质奖励去刺激,彻底打破过去那种干好干坏一个样 ,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格局。这样层层落实,逐级负责,使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做到责权利无空 白,无重叠,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杜绝了推倭扯皮,一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项 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便于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便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便于大家共同为项目的成本管理献计献策。

2. 充分加强成本管理。从“工期成本”控制上要效益。如何处理工期与成本的关系,是施 工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 一 个重要课题,即“工期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对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经理部来说,并不是越短 越好,而是需要通过对工期的合理调整来寻求最佳工期点成本,把“工期成本”控制在最低 点。

3. 科学预测项目成本。成本预测是采用科学的方法,结合中标价,根据各项目的施工条件 、机械设备等对项目的成本目标进行科学的预测。一是工、料费用方面的预测。依据施工蓝 图提取材料清单,认真分析各人工费单价及当地市场劳务行情,核定供料费用的支出。二是 按照施工方案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经济、自然地理条件、设备的选择要求、工期的要求等做出 正确的预测。三是辅助工程量的测算。辅助工程量是指工程量清单或设计图纸中没有给予施 工中必不可少的费用。四是临时设施费的预测。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根据工期、人员、设 备的多少来确定临时设施的规模和标准,并按以往施工中包干控制的历史数据来确定目标值 。五是成本失控风险预测。主要对业主单位的信用、资金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所在地的交通、 能源、电力、气候等的预测。

4. 合理编制计划成本。计划成本是为了事先审查支出是否合理和用以控制经常开支的依据 ,是指导成本管理的行动纲领,而成本目标也是通过计划成本来安排落实的。计划成本必须 遵循 以下准则进行编制:第一,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资源,确保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第二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降低成本。第三,改善生产经营管理结构。降低各项管理费用。第四 ,参照以往同类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合理确定成本目标。

5. 根据计划成本合理监控。降低项目成本的方法有多种,概括起来可以从组织、技术、经 济、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来采取措施。采取组织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首先要明确项目经理部 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明确公司、项目经理部之间职权关系的划分。项目经理部是作业管 理班子,是企业法人指定项目经理做他的代理人管理项目的工作班子,项目建成后即行解体 ,所以不是一经济实体,但应对整体利益负责任,应协调好公司与项目部之间责、权、利的 关系。并要明确成本控制者及任务,从而使成本控制有专人负责。

6. 加强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 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的攻与守。攻意味着在合同执行期间密切注意 施工方履行合同的进展效果,以防止被对方索赔。

总而言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主要特征的建筑市场已经形成, 行业市场的竞争突出体现在造价竞争上。施工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在项目施 工中以尽量少的物化消耗和劳动力消耗来降低企业成本,把影响企业成本的各项耗费控制在 计划范围之内。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加强成本管理,才能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 刘文. 对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探讨.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

2. 林锡展. 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管理世界,2006

4.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四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高效项目团队 存在问题 解决方法

一、建筑施工企业组建高效项目团队的必要性

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说,项目施工往往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部一般为一次性的组织机构,按照管理制度和项目的特点设立并随着项目的发生和终止产生和解题,这一特点是的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管理往往具有一次性和多变性的特点,因此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不仅仅依赖于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还必须形成一个高效的项目团队来保证施工的有效完成。

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项目团队是指项目经理及其领导下的项目经理部和各职能部门。项目团队作为项目管理的主体,其建设与管理的优劣程度直接影响着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成本与利润。在相同的条件下,优秀的项目团队不仅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收益而且还会带来良好的信誉,而低效的团队不但会影响到企业的收入,更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形象。

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团队的特点以及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建筑施工项目团队具有团队的一般属性,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性。综合来看,建筑施工项目团队的特点如下:(1)临时性和开放性。临时性是指项目团队是为了完成某一项特定的工程

项目而临时组建的,项目团队的存在时间是由项目是否完成决定的。开放性是指,项目团队的成员构成具有开放性,随着工程项目进度和阶段性的特殊要求会对项目组成员做出调整。(2)团队成员的差异性特征。施工项目团队成员的构成通常来自于不同的

文化层次、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经历和素质,而团队成员所面临的施工项目也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综合性非常强的综合体。

(3)生命周期特征。施工项目团队从组建到解散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成长 和变化的过程,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组建阶段、磨合阶段、规范阶段、成效阶段和解散阶段。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本身特点使得在团队建设过程中往往遇到一些典型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责权限不清。造成项目团队成员职责权限不清的原因是项目组是根

据某个项目的具体要求而组建的,具有临时性,每个项目组里又包含不同分工的项目部门,所以组建团队时企业领导要考虑到了各项目的具体需要。

(2)组织结构不合理;出现项目团队组织结构不合理的原因是项目团队建

设是在项目建设开始阶段进行的,然而施工企业领导对该项目的工作详细内容、具体工作量的认识在某些方面不深刻、在某些方面甚至是空白。

(3)成员能力不达标。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在通常情况下,项目组的

成员大部分是来自企业内部的人员,而项目里的某些工作内容可能是这些员工以前没有从事过的或者缺乏操作经验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高效项目团队的建立

高效项目团队的特征

一个高效的项目团队首先必须具有明确的目标与共同的价值观,项目经理及团队成员对于实施什么样的项目,为什么要实施这样的项目,团队的工作范围有哪些等问题有着共同的认识与一致的理解,对于如何实现项目的目标,包括采取的步骤,以及应遵循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达成共识。其次必须具有清晰的分工与精诚的协作,团队成员分工清晰、权责对等,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项目中的角色、职责及汇报关系,队员强烈地意识到个人和团队的力量,充分了解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最后必须具有融洽的关系及通畅的沟通,团队成员之间高度信任、相互尊重,团队致力于进行开放性的信息交流与沟通,鼓励不同的意见,并允许自由地表达出来。此外还必须有高昂的士气与高效的生产力,团队成员对项目工作有满腔的热情和高度的信心,团队能够认同和利用个人的特长,依靠集体的力量和智慧去制定项目计划、优化项目决策、平衡项目冲突、解决项目问题,结果团队比任何个人更出类拔萃。

2建立高效的项目团队

(1)加强项目团队领导

5.教你如何缴纳建筑业相关营业税 篇五

(三)2014-06-13 南京税收微讯

建筑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小到家里门窗的安装,大到建造高楼大厦,这些都可以被纳入建筑业。宽广的范围也就意味着建筑业应税行为具备一定的复杂性,相关政策规定较多。本期税收专题就常见的建筑业涉税案例为你分析其营业税部分征免规定。

总包价款扣除工程分包款后为营业税应税收入

将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公司来做,这在建筑行业是很普遍的业务往来。南通某建筑公司在南京承接了一个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000万元,其中包含了建筑装修材料1100万元,但不含建设方提供的电梯等设备款项。该建筑公司将项目的一部分业务分包给了南京另一家建筑公司,分包合同上标明分包工程价为500万元。工程结束后,南通的建筑公司前往地税部门申请代开发票。那么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应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南通建筑公司上述项目的应税收入为2000万元,不能扣除材料价款。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南通建筑公司发生了分包业务,扣除分包款500万元后,其应税收入为1500万元,分包方南京建筑公司的营业税应税收入则为500万元。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项目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苏地税规

[2011]12号)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在取得分包单位开具的分包款发票后,方可在计算当期营业额时扣除该笔分包款项。因此,南通建筑公司到地税部门代开建筑业发票前,要先取得分包方南京公司开具的500

万元的分包款发票。有了分包款发票,在计算总包方应税营业额时才能扣除500万元分包款项。

6.退休人员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篇六

2011-06-29 [来源]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问题:退休后单位聘用,支付工资是否与退休金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如果您退休后被企业聘用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在任职取得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再任职取得收入按照“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退休金属于免税所得,不需要和再任职取得收入合并计算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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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7.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缴纳问题探讨 篇七

一、事业单位的收入

由于事业单位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因此在纳税申报时, 事业单位根据其具体性质, 获得收入的渠道也是多种多样的, 总体划分为非应税收入与应税收入两种类型, 在确定非应税收入的同时, 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将具体项目列入到免交事业单位所得税中。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政策及企业所得税政策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 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 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文件中, 有两处提到“事业单位”, 一是明确事业单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需要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事业单位如果涉及“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 可以按照一定方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主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税发[1999]65号) 有关规定执行纳税。对于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 除财政拨款和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 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人其应纳税收入总额, 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三、事业单位所得税处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范围不断扩大, 服务对象、收入来源渠道多元化, 单位支出相对多样复杂, 往往会表现出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管理相关规定与事业单位实际的业务发展方向、会计核算处理等方面的诸多不协调之处。已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方法无法合理的将日常工作中的成本费用等分摊到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中, 尤其是财务人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账务处理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制度理解存在差异, 就给后期账务调整, 税务稽查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 无形中增加了政策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的难度。

同时在政策上, 也存在着盲点和空白, 虽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税发[1999]65号) 文件形式规定了具体的征收管理方法措施, 但具体到受政策扶持、奖励或者减免的相关项目核定等等诸多方面, 都存在着分歧, 许多制度执行起来都存在模糊和模棱两可的情况。

具体到日常的工作中, 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费用列支, 根据我国有关事业单位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应该对与税收相关或者免税收入相关的支出项目进行分别核算。但是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 尤其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虽然单位开展相关事业活动业务形成的收入可以设立相关的项目进行较准确的核算, 但却无法在经营支出中体现出事业单位相关经营活动的成本, 例如人员成本均由财政统一拨款进行支出, 而相关经营业务中却无法体现出因开展此项业务形成相关人员经费, 形成在账面上, 应税支出远远低于实际开展此项业务形成的成本, 最后在所得税缴纳的时候, 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的高利润也就形成了所得税核算上的矛盾, 即使采用分摊比例法, 也难以区分哪些费用是应税支出, 哪些费用是免税支出。

所以, 事业单位的所得税政策在目前阶段还存在不少完善和改进的空间, 特别是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如何明确计算所得税方法的问题, 需要有明确的政策予以明确。

四、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在目前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 收入与支出缺少了明确的对应关系, 事业单位讲财政拨款与经营收入全部纳入预算, 进行统一的收支核算管理, 经营收入的成本和费用无法按实际情况货财务制度惊醒分配, 无法严格区分“应税收支”与“非税收支”, 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中, 应税与非税收支互相占用的现象比比皆是, 导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域缴纳上无法体现真实情况。我就当前较为主流的核算方法或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进行一些分析和比较。

(一) 核定征收法。

核定征收发是指有主管税务机关根基哥哥类型的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来核定纳税人应纳所得额占总收入的比例, 其比例应由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 并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形成一个固定的应税比例, 从而简化税务核算工作, 提高效率。

这种方法解决了不能严格区分“应税收支”与“非税收支”单位的问题, 从而大大简化了所得税征纳手续, 从而在保证税源稳定的前提下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但这种方法无法动态衡量纳税人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成本与费用, 如应税所得额率主要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就会出现在同类型或同领域不同事业单位却才去统一税率的问题, 导致缺乏税收的公平性。而单单为了解决不同单位的差异性问题而对每一家事业单位单独核定一个双方认可的税率, 又会给主管税务单位带来较大的工作量, 在实际工作中可实施性较差, 如何权衡公平性和繁琐化, 是摆在核定征收法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 比例分摊法

根据国税发[1999]65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将核算方法及比例报备主管税务机关, 备案通过后即可执行, 这种方法通过采取比例分摊“应税收支”与“非税收支”的成本与费用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方法的优缺点同样明显, 在提高计算方法简便性的前提下削弱了纳税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三) 其他方法。

1. 以较低的税率全额缴纳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 世界上有些国家对“非营利组织”从事的任何经济活动产生的利润全部征收所得税, 但采取较低的税率。这种方法确保了国家税收蒸饺的, 但却抑制了“非盈利组织”的独立性和发展性, 而我国可以借鉴这种模式在计算事业单位所得税的时候直接将全部收支相抵后计算结余, 之后用较低的税率记性所得税的计算, 从而避免了如何严格区分“应收收支”与“非税收支”的问题。如对比当前25%的企业所得税, 事业单位采取5%-15%甚至更低的税率。这种方法明确了税收比率的界限, 简化了税务核算和征缴工作, 但是对于“非税收支”占全部收入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 特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缺乏准确性和合理性。

2.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忽略纳税人的精英活动产生的收入与支出情况, 如在部分欧洲国家, 在保证所有收入必须用于非营利目的的前提下, 非营利组织的任何商业收入均可免除所得税。基于我国的具体国情考虑, 可以针对不同事业单位应税收支的比例不同, 采用不同的政策。对于主要业务收入均为“非税收支”且收入用于非盈利目的的事业单位, 考虑在政策上予以全部免税。这种方法的缺点同样明显, 政策上的规定容易导致纳税人在获得免税资格后转而将大量资金投入营利领域, 在战友国有资源和政策优势的双重有利条件造成不公平竞争, 并主张了逃税漏水的风气。

对于“应税收支”占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 可以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 剥离相关“应税收支”, 事业单位与子公司分别计税, 可以极大的提高征缴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但这种剥离业务单独运行的方法仅仅对长期且稳定的有“应税收支”的事业单位才具有可行性。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直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如何在现有制度体系下, 高效合理的核算缴纳所得税既是税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需要, 也是相关纳税单位的诉求, 以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由于年代久远, 已经出现了和当今高速发展深化改革的事业单位经济制度无法匹配和衡量的问题, 如何在政策法规上填补这些空白, 让所得税缴纳做到处处有法可依, 在纳税问题上做到清晰高效, 是摆在税收机关和纳税单位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袁建萍.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管理浅析[J].西部财会, 2011, (7) .

[2]崔海琴.事业单位所得税之我见[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2, (4) .

8.企业缴纳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篇八

单位到我中心参加失业保险,先进行单位新开户,开户后每年应审核缴费基数,确定基数后可核定缴费。● 办理事项:企业新开户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征缴科科长分配社保专管员→专管员审核资料→科长复核资料→专管员录入系统

携带资料:

1、单位承办人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以及企业参保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同时填报《批量新参保报盘样式》或《人员批量恢复报盘样式》进行电子拷贝。

※ 若企业有农民合同制人员参保,请携带此人员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参保登记单位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执照号码第七位是“1”的需携带最新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工资额相关资料;(6)税务登记证书和复印件。 办理事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专管员审核缴费基数→科长复核→专管员录入系统

携带资料:

1、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人数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人数一致,则需携带养老保险基数审核资料《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和《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呈报表》原件即可。

2、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人数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人数不一致,则需填写《太原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失业保险人员换基数样式》和《失业月报与养老保险相差人员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携带养老保险基数审核资料《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和《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呈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 办理事项:核定缴费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专管员办理人员增减→承办人核对缴费人数→打印征集单→单位承办人每月1-24日到银行缴费→承办人带银行缴款票据及征集单到财务科开发票→承办人到专管员处缴费分配

携带资料:(办理人员增减)

1、新参保人员: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填报《批量新参保报盘样式》电子版拷贝;提供劳动合同。

2、恢复缴费人员: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填报《人员批量恢复报盘样式》电子版拷贝;提供劳动合同。

3、暂停缴费人员: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填报《人员批量暂停报盘样式》电子版拷贝;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停保人员: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填报《人员批量停保样式》电子版拷贝;退休审批表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增减人员大于5人时需填写电子报盘并拷贝

 办理事项:变更单位或职工信息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专管员核实变更信息→科长初审→主任复审→录入系统

携带资料:

9.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九

仍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外资企业除依照本章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依照中国其他法规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可以看出,场地使用费是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缴纳的使用费。财政部于1997年明确场地使用费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990年我国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1994年、1999年明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

10.金融企业国债投资所得税缴纳探讨 篇十

关键词:金融企业,国债,所得税,利息收入

近年来, 国债由于具有免税价值、流动性强、加权风险系数低以及市场接受度高等优势, 被越来越多的金融企业所接受, 国债投资已成为金融企业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和改善资产结构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法规政策对于国债投资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尽明确, 各地执行差异较大。因此, 在对国债投资业务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 如何准确计算缴纳国债的所得税已成为越来越多的金融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笔者将结合自身工作实践, 对国债投资收益中, 哪些收益可以免征所得税, 哪些收益不能免税, 特别对免税金额如何准确计算的问题进行实例分析。

根据2011年6月22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 国债投资收益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国债利息收入, 另一部分为国债转让收益 (损失) 。国债转让价差收益须缴纳所得税, 而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国债转让价差收益

顾名思义, 国债转让价差收益, 是指扣除了债券交易价格中的应计利息因素后的买卖价格的差额。根据国税2011年第36号文第二条第 (二) 款规定, “国债转让收益 (损失) 须缴纳所得税。国债转让收益 (损失) 即国债的买卖价差收益等于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 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 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照本文第 (一) 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这是债券交易过程中按全价计算的结果。如果合同或者成交单上列有交易净价, 还有一种更为简便的计算方法, 就是以债券卖出的净价减去债券买入的净价, 得到国债转让价差收益。

二、国债利息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短期持有的国债, 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可否免税曾经存在较大争议。2011年6月22日发布的国税第36号文, 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 金融企业短期持有国债期间的应计利息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即转让国债取得的收入中, 未到期兑付的应计利息收入可视为国债利息收入而免征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应计利息”是指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的债券, 在托管系统中每日累计计算的未到期支付的债券利息, 相当于会计处理中的债券应收利息 (或贴现发行债券的应计利息) 。

根据报税期间国债处置方式的不同, 国债利息收入的计算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

(1) 若该只国债是新发行的。免息利息收入等于当年实际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 已计提应收利息 (应计利息) 而未实际的收息当年不作免税处理。

(2) 若该只国债属于续发国债。续发国债, 是指财政部在发行国债时, 由于当期认购额度不足, 而在一段时间 (一般是二至半年) 以后, 再重新发行, 但发行日、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到期日、付息方式等要素仍按之前的发行的国债执行。在2011年以前, 国债一般很少以续发形式发行, 由于在2011年第二、第三季度资金面出现阶段性偏紧的状况, 大量国债才采用了续发的发行方式。

根据国税2011年第36号文第一条第 (三) 款第1点, “企业从发行者 (即财政部) 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 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而续发并持有至到期的国债符合“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的条件, 若按当年实际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计算免税利息收入, 则在购买以前已经存在那一部分应计利息也可免征所得税, 这显然不合理, 也不符合36号文件的精神, 笔者认为出现这一问题, 主要是国税36号文制定之初还未出现以续发形式发行国债的情况。实际上, 续发国债免税利息收入应等于当年实际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减去购入时已含在买价中的应计利息。

例如:甲机构于2011年5月1日分销买入5年期的A国债5亿元, 债券票面年利率是4%, A国债为续发国债, 支付价款中包含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1, 639, 344元, 每年付息二次 (即每年于4月1日和10月1日各付息一次) 。则2011年A国债的利息收入为:

A国债利息收入=500, 000, 000×4%-1, 639, 344=20, 000, 000-1, 639, 344=18, 360, 656元

若按当年实际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计算免税利息收入, 免税利息收入为20, 000, 000, 则两者相差1, 639, 344元, 显然不符合“持有期间国债利息可免征所得税”的精神。

若续发国债的分销合同中没有直接给出已含在买价中的应计利息, 则可按第2点中的公式二计算买价中包含的应计利息。

2. 到期前转让的国债或是向其他投资者购入的国债利息收入

国税2011年第36号文中关于国债利息收入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 (适用年利率÷365) ×持有天数 (简称公式一) 。由于国债存在着一年付几次的以及闰年等情况, 因此笔者认为公式一的计算结果并不准确, 因而国债利息收入公式应变更为: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面值×适用年利率÷每年付息次数×持有天数÷本次付息期间的实际天数 (简称公式二)

公式二中本次付息期间的实际天数等于上次付息日到下次付息日期间的天数。下面举个例子。

例如:甲机构于2011年5月1日分销买入5年期的B国债5亿元, 债券票面年利率是4%。B国债为续发国债, 首次发行日为2011年4月1日, 每年付息二次 (即每年于4月1日和10月1日各付息一次) 。

若按公式二, 则2011年B国债的利息收入为:

B国债利息收入=500, 000, 000×4%/2×153天/1 8 3天+5 0 0, 0 0 0, 0 0 0×4%/2=8, 3 6 0, 6 5 5.7 4+10, 000, 000=18, 360, 655.74元

若按公式一计算, 则2011年A国债的利息收入为:

B国债利息收入=500, 000, 000×4%×153天/3 6 5天+5 0 0, 0 0 0, 0 0 0×4%/2=8, 3 8 3, 5 6 1.6 4+10, 000, 000=18, 383, 561.64元,

两者差额=18, 383, 561.64-18, 360, 655.74=22, 905.90元

在实践中, 使用公式二计算出的结果才准确, 也才能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业务成交单上的应计利息金额保持一致, 若买入与卖出期间没有付息 (若有期间有付息则仍是用公式二计算比较简便) , 则还有一种简便的计算方法, 即用卖出成交单中的应计利息减去买入成交单的应计利息得出当期国债利息收入。

在计算实际持有天数时须注意起息日的确认, 当国债的买入日晚于起息日时, 应从起息日开始计算持有天数。例如:甲机构于2011年5月3日购入B国债, B国债的起息日为2011年4月28日, 则实际持有天数从4月28日开始计算。

总之, 国债投资收益的所得税缴纳虽然情况多样、计算较为复杂, 但只要思路清晰, 运用的方法和公式得当, 相关申报工作即可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杨大楷.国债综合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0.

[2]王国华, 张美中.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 2004.

[3]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投资税务处理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11.房地产企业缴纳营业税问题分析 篇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税法中明确指出了纳税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取得预收账款时必须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收到的预收款金额。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并没有对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预收款计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

目前房地产企业结合实际核算营业税的方法,按预收账款科目当期的发生额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即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终了,对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转入当年销售收入,并将已缴纳的税金转入本年利润,反映在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栏,就是借“本年利润”,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的期末余额里,对此部分计提的税金在编制报表时,笔者认为应并入其他流动资产反映,对此部分已缴纳的税金则反映在应交税费栏,用负数表示。

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中明确: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

12.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十二

为了加强、规范经理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经理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交项目经理审核。

(8)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条、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1、项目经理部财务采取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项目经理监管。

2、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对于发生的业务,应开具对口行业的正规发票,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应由业务经办人到税务局开具税务发票,特殊情况的经项目经理同意后,由财务办理。

4、发票正面必须注明:日期、单位、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收款人,并盖有销货

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5、发标反面必须注明:事项、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或在发票粘贴薄反面注明事由,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报帐手续。

6、大额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须填写《申购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7、职工医疗费用原则上不能报销,工伤除外,具体参照总公司《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8、发票张数多的需用发票粘贴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项目经理签字报销。

9、材料部购买固定资产、大型周转材料,必须向总公司设备物资部打正式的申请报告,经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材料部才能购买,材料设备发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报帐。

10、一切罚款,应该写明具体情况,并有人证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可报销50%,列为间接费用。

11、出租车车票,视具体情况报销。

12、汽车司机的每日出车补贴为5元。每月按30天计。无重大交通事故,年终按每月60元标准发奖励,由行办造册。

13、费用报销的程序是:报销人收集原始单据→会计初步审核同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制凭证→出纳付款或会计制凭证冲帐。

14、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15、报销金额,不能有任何人为涂改,涂改后的报销凭证,不能报销。

16、考虑到职工野外施工的艰苦,职工应承担的所得税从福利费中支出。

17、总公司列转的技术装备费,进入待摊费用中进行核算,分期进入成本。

18、职工生活补贴每人每天10元,由食堂统一用于生活费开支,不再造册发放,此费用列入间接费用,抵扣总公司管理费。

第四条 备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采购人员、驾驶员、对外联系业务人员等可借支备用金;每人借支累计总额具体规定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2万元,总工10000元,办公室主任10000元,驾驶员3000元,部门负责人3000--4000元,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

2、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请→会计审核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出凭证→出纳付款。

3、民工个人,不能直接向财务部借支,必须通过所属施工工区负责人向财务借支。

4、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年底、或离职、工程竣工前报销冲帐,对借款人未及时偿还的借支,财务部门有权扣工资偿还。

5、超过借支总额累计金额的,不能再次借支。

6、备用金使用过程中,1000元以内的经济活动可由项目部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否则不给予报帐。

7、施工队借款必须由工程计划部、质检部、分管领导开具工程量情况说明,交财务扣除借支款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预防不良超支现象发生。

上述相关规定,若遇到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灵活变通处理。

第五条 支票领用管理

1、为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超过现金结算金额和范围的必须使用支票;特殊情况下,使用大金额现金结算,应事先征得财务部门的同意,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现金支付。财务部将拒绝支付一切,未经项目经理审批的,超过结算起点的大额现金。

2、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将下月的用款计划送交财务部门,支票领用人凭借有效的用款计划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领导审批后领用,并同时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支票领用单上应注明所需金额上限,超出上限应通知财务部,否则财务部将通知银行,作废该份支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完全承担。

3、支票存根应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印章,支票存根因故遗失,支票领用人应立即通知财务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4、已用的支票在3天内必须办理有关冲帐手续,对无故拖延冲帐的按支票金额的5‰处以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缴;特殊情况应向财务部说明。

5、未用的支票应在当日(最迟次日)退回财务部门,否则罚款500元;如果丢失支票,领用人必须立即报财务部门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6、出纳开具支票,应填写收款人栏目。

7、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等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差错负全责。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项目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项目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七条 差旅费的报销

1、因为总公司开会、培训等,需出公差,项目部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其余人员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的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项目部职工每季度享受7天探亲假(含往返时间),假期不能累计,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轮休,探亲假为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项目部基本工资同期发放,不再享受效益工资和各种补贴。

探亲差旅费可以报销,车船费可包括往返飞机票和汽车票、火车票,省内不允许报销飞机票。

3、住宿费标准,执行总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5、所有休假、请假出公差者,均需填报《请假条》交行办存档,作为发放工资福利的依据;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第八条 计价单的开具

1、经理部发生的相关工程成本费用支出,收款单位(或个人)凭工程部门开具的《工程计价领款书》到财务部结帐。

2、《工程计价领款书》由计价者根据工程部门相关业务的原始单据,核实计算后开出。财务部审核只对金额正确与否负责,不对原始单据的正确性负责。

3、《工程计价领款书》由相关部门签字以明确责任后。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作为记帐凭据。

4、《工程计价领款书》应每月开一次,手续完善后交财务列帐,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计价领款书》采用总公司统一印制的。

第九条 工资核算

1、职工工资分为标准工资、加班费、效益工资及其他津贴。

2、标准工资按照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工资改革方案》执行。

特别说明,根据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工资改革方案》的精神,岗位工资由项目部岗位负责人享有,重要岗位知识分子补贴是指在岗的而且具有职称的补助,不在岗而具有职称的不在此列。

3、加班费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300%)÷20.92天x加班天数

(2)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200%)÷20.92天x加班天数x一定基数

每月按8天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效益工资的评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来评定,各部门负责人由项目经理评定。

5、每月发放工资,由会计根据行办提供的《职工考勤表》,会同行办一起制定《工资发放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由出纳发放。

6、职工因私事中途请假回家不超过7天(含往返时间),假期超过15天者,只发放基本工资,在此期间的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职工一次请假时间超过30天者,或一年内有3次请假时间超过15天者,项目部只发放基本生活费500元/月,其余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一年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83天(半年)者,取消年终奖、通车奖等的发放。

7、业主奖金的分配办法:业主奖金x总公司管理费x40%的余额在经理部进行分配。分配原则采用职工所存担的风险比例进行。

8、项目部职工各种补贴遵照国家劳动法和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材料、固定资产核算

1、钢材、水泥、砂石料、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购进时,材料部应向财务部提供规定的《材料结算表》,并附过磅磅单,经材料部两人签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2、其他零星材料的采购,由项目部与固定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定点采购,分月结算。零星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和单价,由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电器材料、油料、氧气乙炔、外加剂等。

3、项目部存货(库存商品)的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存货发出时,一律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4、月末已经入库,未取得发票的材料,按暂估价入帐,采用“抽单法”核算。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建立低值易耗品领用台帐,定期盘点,每月一次,达到报废的予以注销。

6、周转材料的摊销,采用“分期摊销法”进行核算。

7、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按照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设备部应及时报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否则后果自负),并上报总公司相应部门。

固定资产行政办公部份,应经行办签认。

8、所有材料,全部由材料部编制《验收单》,财务部以此为依据,登记材料帐。

9、每月25日为材料结帐日,同时材料部向财务部上报《材料领用汇总表》,并附材料领用的详细清单。上述单据,最后经材料部部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财务部以此为依据,进行材料成本核算,并核销材料帐。

10、每月材料部必需与财务部进行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合,帐实相合。对于产生的差异,材料部填报《材料盘点表》,说明情况,并报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

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的摊销、固定资产的折旧,由财务部进行核算并报材料部,材料部依

据财务部提供的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费和办公用品管理

1、经理部的车辆,每月报销一次车辆使用费,跨月费用,不再报销,修车费用,金额使用权限参照备用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附有加盖公章的“修理清单”作为附件。车辆使用费需先由行办主任审核签字。

2、办公用品,只能由行办(或指定的专门人员)定点采购,每月结帐报销一次,并附采购清单,说明结帐时的折扣情况。

3、贵重商品的采购,必须附有详细的“采购清单”,并由行办负责领取登记工作,定期与财务核对实物帐。

第十二条 实施

1、本财务管理办法为试行办法,其未尽事项,由项目部制定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予以补充说明;最终解释权属于经理部财务部。

2、本财务管理办法上报总公司审核、备案。

13.浅析建筑企业项目管理 篇十三

1.1 工程项目实体

任何工程项目都是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所组成, 而工程项目的建设, 则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在工序中创造的。所以, 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包含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和单项工程质量;而单项工程质量又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生产设备本身的质量。

1.2 功能和使用价值

从功能和使用价值上来看, 工程项目质量又体现在适用性、经济性、可靠性、外观质量与环境协调等方面。由于工程项目是根据业主的要求而兴建的, 不同的业主也就有不同的功能要求, 所以工程项目的功能与适用价值的质量是相对于业主的需要而言, 并无一个固定和统一的标准。

1.3 工作质量

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建设者,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要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精心工作, 对决定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所有因素严加控制, 即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和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1998年特大洪灾期间决口的九江长江大堤;1999年4月重庆彩虹桥坍塌;宁波大桥的严重事故;北京西客站的质量问题等, 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同时也带来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究其原因, 这些事故的发生无一例外都与项目管理有关, 都是由于项目管理不善, 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可见, 要保证工程质量, 狠抓项目管理是唯一的有效途径。

2 加强项目管理的基本策略

2.1 人员管理

2.1.1 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

敢于让新同志挑重担, 而对于项目班子中那些经验丰富的工程师, 安排他们到技术性强、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部位上把关, 以老带新促进年轻人发展成熟, 同时发挥老工程师的优势。提高项目凝聚力, 调动员工工作热情。

2.1.2 健全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完善质量管理网络

为了实施项目质量控制,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质保体系, 形成以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 工长、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部质检员组成的质量管理网络, 作为项目经理部控制工程质量的执行人健全质量管理各项制度, 牢固的树立谁施工谁负责质量, 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观念。

2.1.3 开展全员、全方位的教育培训

项目经理部开展全方位教育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涉及ISO9000系列标准、公司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及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文明工地、成本核算和计算机等知识, 随着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进行全方位业务知识教育培训, 并将这教育延伸到分包队伍, 使各个层次的人员都熟悉合同目标的要求, 以满足工程对专业人员素质的要求。

2.2 施工组织管理

2.2.1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为顺利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1) 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开工前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及质量要求、工期等因素制定工程的管理目标, 分别从质量目标和其他质量目标两方面制定。质量目标即质量等级, 其他质量目标分为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本几个方面。

2) 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组织图纸会审并认真审核图纸, 进行质量策划, 制定工程质量计划与工程质量预控措施。对于设计出现的问题或图纸不详的地方尽快与设计部门联系并取得监理的认可, 以便及时解决, 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3) 制定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前首先要制定一个周密的施工方案, 有一个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的施工方案, 将会使整个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制定施工方案时, 必须由项目人员与相关科室部门共同研究, 严格遵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规定、工程质量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在充分研究工程图纸, 吃透设计意图之后进行综合分析之后做出最佳方案。

4) 编制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分析和规定施工工序及工艺顺序, 对特殊工程中影响工序质量的主导因素进行分析, 做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方案, 使施工全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2.2.2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 确保工程质量

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环, 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质量环是指导企业建立质量体系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是影响产品过程或服务质量的相互作用活动的一种理论模式。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环, 分析质量形成的一般规律和阶段内容, 用系统的观念把它们联系起来, 形成项目工程的质量环, 落实质量环各个阶段的质量职能的分配, 并进行质量职能的展开, 组织协调使它们相互依存, 相互作用, 相互促进, 形成有机的活动整体, 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2.3 安全质量管理

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杜绝事故发生, 扎扎实实抓好“预防为主”的安全防护工作。现场管理是创建文明工地的基础性工作, 也是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的重要环节。项目是全面展示企业管理水平的窗口, 而创建文明工地的最终目的即是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我们应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方针, 解决工地文明施工。首先生活区域配套化。工地建食堂、浴室水冲式厕所、存车处、俱乐部等设施。其次项目设专人对后勤生活和现场作业区的清整工作。对于施工区域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存放等分区码放, 而且是成堆、成垛、成捆、成方并挂以标识牌标识。对所存放的工程材料做到按计划部位供料准确, 大型工具的进场和退场及时组织, 以减少现场材料的堆积, 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 为了降低噪音和改善工地环境, 可对施工现场道路全部采用砼路面, 尤其在大门口处更为重要, 避免由于积水或泥泞给过路行人带来不便。

2.4 成本核算管理

2.4.1 建立三级核算体制

建立三级核算体制就是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三级核算体系, 打破企业内部吃大锅饭的局面。各责任单位之间简单的协作关系转化为经济结算关系。促进公司全员的成本管理意识。项目经理部处于全员与社会的接口, 处于企业内部人、财、物的结合部。对外应代理企业履行工程合同, 对企业社会效益负责;对内应对工程成本负责, 对经营结算负责, 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负责。因而, 公司就必须下放权利明确责任, 实现公司、分公司为利润中心, 项目为责任成本中心的目标管理。建立以公司、分公司以宏观调控为主, 项目管理为基础的三级核算管理体制。

2.4.2 立足项目管理, 加强成本核算

施工企业实行全员承包、全方位核算过程中, 必须明确核算的目标及内容。公司严格以项目成本作为核算与考核的依据。项目经理部建立了财会制度统驭下的项目成本核算办法, 在经费的核算中, 公司严格按照定额要求去做, 凡不属于现场的内容决不下转项目承担, 从而把全员成本与上交利润等截然分开。在项目管理过程中, 转变以往只重视核算而不重视管理的观念, 只有把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责任成本结合起来, 才能真正发挥成本人员的职能, 才能推动项目全员的成本意识, 使经营机制更好地运作。

2.4.3 强化成本管理, 落实指标, 奖惩兑现

通过项目管理, 成本控制, 实行以成本的好坏, 承包指标的完成程度对项目进行奖罚, 实行工效挂钩。如在季度、年度, 公司根据各项目的承包指标的落实情况、成本降低率的高低考核项目, 进行奖励。各项目资金的高低完全是自己干出来的, 体现了多干多得。这样不但提高了项目全员的成本意识, 提高了积极性、主动性, 而且避免施工中的浪费, 有效的降低了成本。S

摘要:项目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管理科学, 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筑业而言, 项目管理是根基, 它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 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 并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得到了完善。万里长城的奇迹, 都江堰水力工程的不朽, 都为人类项目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4.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十四

1 营业税

计算方法:营业税应纳税额=收入额* 5%(收入额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举例说明:

(一)某会计咨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由境外某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B公司)在我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中介机构,主要从事会计、审计、税务咨询等业务,10月份,A、B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A公司与境内14家客户签订会计审计业务,所有业务均由A公司专业人员单独完成。本月份取得审计业务收入70万元;

2.境外B公司直接与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常年税务咨询合同,为其提供税收咨询业务。服务方式主要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远程服务,另外,每半年B公司需派专家到企业一次。B公司为此取得咨询收人30万元。

3. 境外B公司和境内A公司共同与某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常年税务咨询合同。合同规定,境内税收政策由A公司负责解答,境外税收政策由B公司负责解答。A、B公司每季度均需派专家到企业一次。合同期限为月至10月份,收费标准为全年一次性支付服务费100万元,其中A公司70万元,B公司 30万元。

(二)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计算A、B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三)解答

1. 国税发[]82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代表机构单独与客户签订合同(包括代表机构以其总机构名义签订的合同,但实际业务由代表机构履行),为客户提供咨询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应全部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代表机构的收入,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A公司应纳营业税=700000×5%=35000(元)

2. 根据国税发[2000]82号文件规定。境外咨询企业单独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咨询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区别情况处理:境外咨询企业向客户提供的咨询业务服务活动全部在境外进行的,其所取得收入在我国不予征税;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应全额在我国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若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境内外,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境内外收入,并就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收入申报纳税。一般情况下,上述咨询业务中,凡以中国境内客户为服务对象的,其划分为中国境内业务收入不应低于总收入的60%。

由于B公司提供的咨询劳务同时发生在境内外,根据劳务发生地原则,应合理划分境内外业务收入,其中境内业务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next]

B公司境内业务收入营业额=300000×60%=180000(元)

B公司应纳营业税=180000×5%=9000(元)

3. 国税发[2000]82号文件规定,境外咨询企业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或代表机构共同与客户签订合同,共同提供咨询业务所取得的收入,首先应按工作量或合同规定等合理的比例,划分境内外企业或机构各自的收入。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或代表机构应就其划分的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凡属境外咨询企业与其境内关联企业或其代表机构共同提供咨询业务,且其服务对象为中国境内客户的,划为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或代表机构收入的比例不应低于该项业务总收入的60%。

在上述业务中,凡境外企业也派人来华参与客户的咨询业务,应再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就该项业务中划为该境外企业的收入部分,以不低于50%为标准,再行确定该境外企业的境内业务收入,并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业务属于境内外咨询企业共同提供咨询劳务,应分别区分境内外收入。由于合同规定的境内收入比例(30%)小于60%,因此,应按60%确定境内A公司收入。

A公司应纳税营业额=1000000×60%=600000(元)

A公司应纳营业税=600000×5%=30000(元)

由于境外B公司也派人来华参与客户的咨询业务,因此,还须根据劳务发生地原则,对B公司合理划分境内外收入,并对境内业务收入征税。

B公司境内业务收入=(1000000-600000)×50%=200000(元)

B公司应纳营业税=200000×5%=10000(元)

综上,A公司应纳营业税合计=35000+30000=65000(元)

B公司应纳营业税合计=9000+10000=19000(元)

2 企业所得税

计算方法:a.企业应交纳所得税=应交纳所得额*33%

b.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业务收入净额

15.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十五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号:国税函[2006]270号

发布日期:2006-3-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617号)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增强物流企业竞争力,现就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凡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跨区域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跨区域机构,不得纳入统一纳税范围,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述物流企业,是指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至少具有从事运输(或运输代理)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能够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三、物流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总部(总机构)向所在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通知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执行。

四、物流企业申请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在申请统一纳税的3月31日以前,向总部所在地省级主管税务局提出统一纳税的申请报告,并附送总部和跨区域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财务核算制度、总部与其跨区域机构的资产关系证明、总部上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跨区域机构名单及所在地等资料。

五、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物流企业(包括总部和跨区域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对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施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总部和跨区域机构的税收管理和监督。

16.建筑企业项目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篇十六

2014年11月21日

湖北省2012—2013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

湖北省2012—2013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名单

湖北省2012—2013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名单

湖北省2012—2013年度优秀钢结构企业名单

湖北省2012—2013年度优秀钢结构企业经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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