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共14篇)
1.富源县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 篇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煤炭铁精粉经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从事煤炭、铁精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税收管理实行县(市、区)局长负责制。
二、从事煤炭经营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一并提供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其复印件由税务机关留存。
三、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和实地查验。通过与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等相关人员约谈和实地查验,了解其资金状况、财务核算、购销渠道和经营场地等情况,确认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的真实性,形成书面报告,并由企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约谈和查验工作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同时参加。
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税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实地查验和税务约谈情况进行复审,并经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审批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购销货物、支付运输费用,发票流向和资金流向应当一致。企业购销货物款项、运输费用、租赁费用等应通过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的银行账
户进行结算。拆借资金流入、流出也应通过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的银行账户。企业每月应将加盖开户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留存备查。
五、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购进成品油用于经营的,应将自备(租赁)运输车辆及其他用油设备情况,向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租赁合同(协议)等。自有运输车辆和用油设备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六、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购进成品油,有自备(租赁)储油设施的,应将储油设施情况向税源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财产证明、租赁合同、存放地点、设施容量等。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有自备(租赁)储油设施的,应设臵成品油出入库台账。逐笔顺序登记成品油购进、领用情况,如实记载车辆牌照号、驾驶人姓名、载重吨数、油品数量、运输目的地等信息。日常购进成品油,入库后5日内应将上述信息向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七、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使用自备(租赁)车辆运输货物的,应设臵过桥过路费台账,逐笔顺序登记过桥过路费发生情况。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除符合相关抵扣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八、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要根据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的购销合同,严格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发售数量,经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审批后,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每季度至少巡查巡管一次,并制作核查报告。
十、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应纳入《增值税进销数据监控软件》管理。
十一、税源管理部门每月按以下预警指标进行筛选,指标异常的,及时开展纳税评估。
(一)吨公里油耗及成品油抵扣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
(一)吨公里运费及运费抵扣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
十二、各级国家税务局要强化数据应用,定期对本地区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户数、销售额、成品油抵扣、运输费用抵扣等数据进行分析。省国家税务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市国家税务局、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每季度开展一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对按季筛选出的疑点企业要直接进行纳税评估。
十三、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对存在疑点需要税务检查的,由稽查部门检查并出具结论,经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审批后,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十四、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设臵成品油出入库台账,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五、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通过银行结算,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相关信息备案,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三)提供虚假储油设施和车辆资料等情况,逃避缴纳税款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
2.煤炭企业税收管理及政策分析 篇二
关键词:煤炭企业;税收管理;营改增
0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及相关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原有税收制度存在的弊端对企业影响越来越大,税收制度改革已是必然。为了避免企业的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改革政策,如营改增政策,将原来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降低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可能性。煤炭企业作为缴税大户,应充分利用改革的税收政策,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以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1 营改增税收政策分析
1.1 营改增税收政策
国家结构性减税方针的举措之一是推行营改增政策。传统税收征收方式按行业不同进行营业税征收,同时开征增值税;而“营改增”是在商品流通服务环节进行增值税的征收。税收改革的主要目的在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煤炭企业从事项目较多,例如煤炭勘测、港口码头服务、研发设计服务、货物仓储-运输-物流辅助装卸服务、广告宣传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咨询鉴证服务、认证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等。应税劳务涉及的主要部门包括:设备管理中心、审计处、财务部门、电视台、计量中心、通讯处、供应处、运销处、建设发展部、经营管理部及办理上述业务的其他机关部室。由于煤炭企业运营涉及环节较多,企业管理水平及管理模式落后,改革后的税收政策不仅没有减轻企业的负担,反而加重了煤炭企业的赋税。煤炭企业应做好各项应对措施,以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
1.2 营改增政策对煤炭企业的负面影响
1.2.1 煤炭企业税务筹划难度增加
营改增税收政策理论上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额,但这种理论的实现基础是企业外部市场票据管理规范。我国当前税收环境难以达到以上要求,一方面煤炭企业涉及项目种类较多,交易环节也多,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造成增值税专业发票无法获取,给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造成困难;另一方面,劳务费是煤炭企业成本中重要组成部分,劳务主体为企业员工、外包单位及零散临时工等,劳务费用不能计入进项税,反而计入销项税,这就使在原来3%的税负上增加到8%,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影响煤炭企业的发展。
1.2.2 会计的核算难度增加
改革后的税收种类较多,会计科目复杂性增大,核算方式难度也随之增加;改革后,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剔除增值税后的税后收入,企业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减少,相应的累积折旧同样减少;改革后,对发票的规范性要求严格,若不按规定填写,容易造成错误,影响票据的使用。
1.2.3 煤炭企业资金紧张
煤炭企业资金紧张主要原因是“营改增”使得煤炭企业的经营现金支出加大,企业与相关施工企业的工程资金支付与工程进度极度不符的问题将更加突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如生产流通环节,“营改增”前增值税率为17%,企业可抵扣进项税率,其中汽车运费税率为7%,火车运费部分税率为7%,装卸、中转服务费不能抵扣税;营改增后新增服务、科研、物流等,企业可抵扣进项税率,汽车运费税率11%、火车运费税率11%、装卸、中转服务费税率6%。资源税改革前按原煤销量2.50元/吨征收,改革后按从价税率2%征收,每吨煤炭资源税高达8.5元,严重增加了企业税负。
1.2.4 煤炭勘测成本的变化
煤炭企业在进行煤矿勘测工程劳务分配后,可以要求施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若工程项目中材料耗用较大工程,可要求施工单位将材料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17%税率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企业财务部门在制定生产工程预算和经营考核计划时,应将煤矿勘测成本降低6%以上,进行财务预算时应考虑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对于接受生产成本列支的工程项目设计劳务,企业可向设计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认证抵扣。
1.2.5 劳务结算时段对企业的影响
税改前,企业进行劳务结算时开具营业税发票,若企业以增值税发票滞后结算,劳务提供方将损失6%,与此同时,企业可获得同等比例的回报;税改后,企业进行劳务结算时开具增值税发票,若企业以营业税发票提前结算,劳务提供方将增加收入,而企业则将等比例的损失;企业若不按相关规定结算,将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2 煤炭企业税收管理對策
2.1 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做好税负转嫁工作
资源税改革最终目标是减轻煤炭企业的负担,但由于现阶段煤炭企业经营方式及生产水平限制,致使新的税收政策反而加剧了煤炭企业的税负。在税负提高的情况下,企业可选择的应对方式为自行消化、转嫁给使用者或二者结合的方式,一般第三种方式的实用性更大。若选取第三种方式,更多的自行消化将有助于提高资源开采率。这主要是因为当税负提高而影响煤炭企业发展时,企业只能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消除增加的税负,提高开采效率是最有效的途径。
2.2 企业经营模式改变
2.2.1 煤矿生产科技化
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煤炭生产方面可通过大型自动化机械设备的引进,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及生产效率;利用跳汰法、干法等洗选煤技术,提高煤炭利用率的同时,还能节约运力,从而减少煤炭企业的成本投入,增大企业的经济效益。
2.2.2 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营改增后,企业在进行抵扣应缴纳税款时,税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要求较为严格,若发票不符合相关规定,则会对煤炭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为减少票据规范性对企业的影响,企业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如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经营企业等不具备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资格,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权衡交易价格和税负之间的利弊,选择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合作供应商。
2.3 增加进项税额
增加进项税额可有效减轻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煤炭企业应提高自身的合同谈判能力,在合同签订时尽量争取主动权,将足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让供应商承担,使其能抵扣进项税额,为企业减少经营成本。
2.4 加强纳税筹划研究
营改增税收政策为煤炭企业创造了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企业可从固定资产采购、施工材料采购、无形资产以及纳税人身份等多方面进行税收筹划。例如,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应优先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能对设备或技术进行免费升级服务的供应商,以此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3 结语
营改增税收政策对于煤炭企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应抓住国家政策提供的机遇,积极采取灵活的应对措施,改变粗放型管理模式,规范票据开具程序,慎重选择供应商或合作单位、提高合同谈判能力以及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保障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势头,推动国家的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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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丽峰.营改增对煤炭企业税负及利润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4(22):17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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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建林.“营改增”对煤炭企业的影响[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1):64-64.
3.富源县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 篇三
姜子库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六盘水地方煤炭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关 键 词〕煤炭税收发票
〔作者介绍〕六盘水市国税局
六盘水煤炭储量丰富,素有江南煤都之称,煤质好,易开采。针对煤炭行业的发展变化和非统配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滞后的现状,六盘水国家税务局2005年9月开始,在地方煤炭行业中逐步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经过几个月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地方煤炭的税收增长幅度达30%以上。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笔者就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地方煤炭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以票管税难以实现。在地方煤炭税收征管过程中,国税部门虽然规定了必须持《贵州省乡镇煤炭产品专用发票》和《六盘水市地方煤炭产品准运证》方可出境销售,由于有一部分煤矿税收是委托煤炭主管部门代征,煤炭主管部门代征税款的依据是发票,而部分煤矿销售煤炭不开具发票,还有一些煤炭部门管理人员素质差,发放发票随心所由,不执行国税部门的规定,加之周边地区政府部门设定的煤炭税费与六盘水地区存在差距,低于六盘水市的税费征收率,煤炭业主便采取偷运和使用周边地区发票、税票蒙混过关,造成六盘水市的税收流失。
(二)税源监控不到位。税务部门的税源监控绝大部分是采取以票管税和委托煤炭部门实施监控,由于税务部门本身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国税部门对煤炭行业就地销售给本县区境内焦化厂、经营企业和自产自用的单位,产量、销售、价格等主要计税依计难以掌握,造成税收流失。
(三)纳税申报真实性差。一是由于绝大部分煤矿是委托煤炭管理部门代征税款,而煤炭管理部门计税的依据是发票。在发票的管理上要求不够严格,发票领购、交销不及时,一些纳税人便利用发票使用上的漏洞,结存数不缴税款。二是一些纳税人销售煤炭不开发票或者用运费发票代替增值税发票,使税务机关对计税金额无法掌握,税款难以按实现时间及时划转。
(四)计税价格核定不科学。地方煤炭行业的税款不是按市场价格来计税,而是按政府制定的煤炭保护价格计税,保护价格与现行煤炭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另外,一些代征单位不是按从购货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税,使一些如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管理费等不包含在计税价款内。
(五)生产经营和商业经营相混淆。增值税政策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从事商业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由于经营煤炭的商业经营者从煤矿购买煤炭时未含税,他们在出境时只按4%缴税,使生产经营和商业经营相混淆,造成税款流失。
二、加强地方煤炭行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以综合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为契机,深化建账建制,促进非统配煤炭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业务重组、机构调整后,在理顺现有征管户数的基础上,巩固并逐步完善已建账户的建账质量。
(二)强化分类管理,注重建账实效。按采煤、炼焦、洗选、商业流通进行分类,分行业分类型摸清非统配煤炭行业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非统配煤炭行业建账工作,逐步实现从定额征收到查账征收的过渡,力争使纳税人的税收实际负担率同法定负担率相一致,确保非统配煤炭行业建账后的税收不下滑。同
时要建立健全纳税人进货报验、销货申报、商品盘点及现金、银行存款等账、表、册的管理制度,督促非统配煤炭行业建起账、建真账,提高建账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发票管理,实施以票控税。加强发票管理,充分行使专业化管理部门职能,做好以票管税,以管促建。督促非统配煤炭行业自觉形成开具和收受发票的习惯,为建账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改变非统配煤炭行业无票无账的经营现状,逐步形成一个成熟、规范的自觉使用发票的社会大环境。做到以票管税,以管理促建账。
(四)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煤炭开采经营管理规定:“煤炭开采属个人独资或合伙经营企业,年产量必须在3万吨以上”,现行煤炭行业价格在150—350元之间,按最低产量2万吨、最低价格150元计算,每对煤矿年销售收入都在300万元以上,加之帐务建全,已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必须按规定要求非统配煤矿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使煤矿销项税、进项税、应缴税清楚明了。杜绝因不开发票、境内销售、自产自用等造成的税收流失。
(五)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制度。在煤矿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后,把煤矿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通过报税子系统,能使煤矿及时申报缴税。杜绝发票结转不及时、利用运费发票代替增值税发票、利用周边地区发票、煤炭部门乱发票等造成的税收流失。
(六)推行纳税评估,优化纳税服务。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财政、地税、工商、银行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税务代理的委托代办作用,特别要注重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协税护税作用,为完善建账工作提供一个优良的外部环境。同时应制定符合实情、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建账方法,并将为非统配煤炭行业提供全方位、高水准的服务贯穿建账工作始终。
4.税务所加强煤炭企业的税收管理 篇四
为了更好的掌握七里村税务所辖区内煤矿的经营实际情况,四月份税务所在县煤检办的组织下,会同国税、人事等相关单位和县地税局局长贺建强等领导深入煤矿,对矿区税源进行调查分析,现场进行纳税辅导和税法宣传,基本掌握了四家煤矿现在的经营实际情况。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论证,七里村税务所加强了煤炭税源管理。煤炭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加强税源分析和控管。多层次采集分析数据,依据耗用电量、火工器材、工资成本、原料成本等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实施有效的纳税评估。建立税收预警分析机制,测算分析煤炭行业税负情况,对税负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随时通报税源管理部门。
同时,税源管理部门加大了对煤炭企业的监督指导,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账簿凭证,如实记载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规范收入成本核算,对企业生产报表、销售报表、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比对,核实企业产销量。发现纳税申报异常的煤炭企业实施税务约谈、下户调查、重点检查等措施,遏制企业偷逃税费行为的发生。
七里村税务所还及时向企业通报有关税收信息,开展纳税辅导和税务咨询,扶持、服务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减少资料多头报送和涉税事项的审批环节,相关资料
5.2014年煤炭行业现状与前景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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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9 10:10:18 责任编辑:易拥 来源:前瞻网 作者:何丹
在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和国际油价、天然气价格连续上涨情况下,国内许多公司将目光转向用煤生产天然气的项目,对于解决国内能源供应紧张局面的各种非常规石油和非常规天然气技术路线进行综合比较后判断,煤制天然气是一种技术上完全可行的项目,在国际和国内天然气的高价下,这个项目具有很好的生存能力和盈利能力。
充分利用国内的低热值褐煤、禁采的高硫煤或地处偏远运输成本高的煤炭资源,就地建设煤制天然气项目,进行煤转化天然气是一个很好的煤炭综合利用途径。
煤炭行业持续低迷 收入和利润均下滑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下游需求疲软,煤价不断走低,从国际动力煤现货价来看,价格从2011年的130美元/吨左右下降到2013年底的80美元/吨。进入2014年以来,国际动力煤价格已跌破80美元/吨。
1、原煤产量走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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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原煤产量逐年攀升,但增速不断下滑,2008年我国原煤产量为26.2亿吨,同比增长14.25%,到2012年原煤产量增加为36.5亿吨,同比增长3.69%。2013年全国原煤产量完成37亿吨左右,增速较上年下滑。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20年中国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分析报告》显示,2013-2020年,我国工业总产值将继续稳定增长,预计2013年将达到21.59万亿元,到2020年,将会达到37.00万亿元。
2、煤企经营效益下滑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我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销售收入
32404.73亿元,同比减少3.23%;实现利润总额2369.87亿元,同比减少33.34%;销售利润率比2012年下降约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2013年我国煤炭行业整体经营效益下滑。
3、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少
近年来,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呈现波动变化。2009年,全国煤炭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21亿元,同比增长25.90%。2010年,煤炭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30%,增幅比同期采矿业投资总额增速高5.20个百分点。2012年,煤炭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86亿元,同比增长
7.70%。2013年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有所下降,为5263亿元。
从供需和市场来讲,国内天然气的缺口较大
据《2014-2018年中国煤炭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3-2035年,中国煤炭供需基本平衡,从长期来看不存在供需缺口过大的问题,2015年中国将面临煤炭供需缺口的峰值1.07亿吨,但供需缺口与消费之比也只有3%。未来几年内,我国天然气需求增长将快于煤炭和石油。
未来中国天然气消费的发展趋势,一是需求量大幅增长,二是利用方向将发生变化,消费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环境保护力度的提高,我国天然气消费结构逐渐由化工和工业燃料为主向多元化消费结构转变。煤制天然气将以城市燃气为目标市场,适度发展作为天然气资源的补充。
6.煤炭行业生产管理平台系统 篇六
关键词:煤矿机电 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c)-0204-01
1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煤炭企业在生产管理中,应及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建设,该系统不仅能实现安全管理,还能加快物料管理的效率,对整个煤炭企业的材料进行分类、编码,以及材料入库、入库库存管理,实现材料信息统计,综合管理生产信息。煤炭生产过程中的材料申请管理很重要,工作人员申请领用材料,都要通过系统平台的审批和监督。安全生产系统能加强生产设备管理,例如设备的信息数据统计管理,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掌握设备的实际情况,如注油、换油、更换周期等,这些都能通过设备管理做到精确无误,快速有效。当生产设备发生故障时,技术人员需要找出故障原因,并及时进行维修处理,这些维修和处理过程中的有效数据都能通过信息系统记录下来,如果下次再出现相似的故障,就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及时进行处理,提高了维修效率,也提高了维修的精确度。安全生产系统最重要的功能是可以监控生产过程,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在采煤生产过程中,系统将记录安全事故的各种信息,并为指挥管理人员提供安全事故最全面的资料,并监督安全人员及时处理问题,保证生产的安全性。
1.1 入井人员和车辆定位、跟踪
通过在矿井内、生产工作面中安装跟踪设备,随时监控人员生产情况,并记录所有生产人员的工作信息,让生产管理变得更具体,更全面。通过安装跟踪系统,所有携带射频标签的人员和车辆进入相应地点时,或者通过检测分站,都要接受信息系统的检查跟踪,监测分站会将这些人员的身份信息,工作信息传输到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作好记录,以便更好的监督工作。计算机控制中心收到人员信息后,会及时保存到数据库,方便管理人员随时查阅。通过井下电子地图系统,监控人员可以随时了解井下工作人员的情况;可以显示指定人员和车辆的移动路线;可以对指定人员和车辆进行定位和跟踪。利用这些实时监控跟着系统,我们可以及时查询某一历史时刻的定位信息,让地面工作人员掌握井下作业面的设备、材料、人员等时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有安全问题发生,还能提前预知、通知,保证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1.2 人员无线寻呼
无线呼叫的方式,通过无线呼叫,地面工作人员与地下工作人员能实现实时联系,第一时间掌握工作状态,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综合系统中的计算机设备把呼叫信息收集起来,传递到各处。呼叫的信息会被统一发射到检测平台上,然后在射频标签上高度报警灯显示。工作人员在有情况时可以采取一般呼叫、紧急呼叫、紧急撤离呼叫等方式保证自身安全。而报警灯也有不同的颜色,以便提示发生危险的程度,由于各煤炭企业使用的设备不同,我们就不做赘述,不同的灯光提示,代表有不同的危险,一般分为红灯和黄灯。如果井下工作人员遇到十分危急的情况,可以撕开射频卡上标签,报警信息就会直接显示到地面工作者的操除此之外,系统警报系统还能帮助我们找到失踪人员,当发现人员失踪的问题时,工作人员通过无线呼叫器呼叫,将信息传递到煤矿的每一角度,便于我们发现伤员,及时实现救护。
1.3 考勤统计
生产系统可以记录下井工作人员的入井、升井时间,以及工作人员在各井的停留时间,方便了企业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利用安全生产系统,企业领导者可以及时发现员工的工作状态,发现表现好的员工,也能发现表现差的员工,这样有利于管理者掌握生产情况,并作出工作调整。监督考察统计系统将员工工作情况通过考勤系统显示出来,方便企业领导者查询。
1.4 紧急事件处理
煤炭井下生产的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井下危险事故,地面操作系统可以及时查询井下人员的信息,统计人数,定位生产人员,如果发现紧急事故还能第一时间展开搜救,确保采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如果发生危险事故,系统能在几秒钟之内发出警报,提醒井下工作人员快速撤离,而地面指挥人员也能快速找到井下人员的位置,确定营救方案,实现快速救援,高效救援。有时发生的紧急事故会影响通讯系统,而安全生产系统此时就能为指挥人员提供井下各区域人员的最近历史分布信息,以便快速实施营救。
1.5 系统运行管理
采煤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设备多,技术复杂,加上采煤工作的特殊性,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高校,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平台系统会及时给出提示,方便我们及时修理,修理好后,系统也会给出提示,那我们就可以继续展开工作了。系统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对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对定位器及射频标签电量进行低限监测,提示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
2 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2.1 真实反映作业现场安全以生产状况
有了生产管理系统平台,煤炭生产管理者可以通过多媒体大屏幕对生产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尤其是作业面的情况,包括计划/产量、各类产品销售指标,以及作业面的采煤安全信息,排水、提升、通风机、运输、洗煤厂集控等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等,都能第一时间掌握到。
2.2 安全生产报警防范及联动机制
生产平台系统应该建立独立的预、报警系统平台,把安全监督纳入到生产管理中,实现安全信息的随时公布。如果采煤工作面发生异常,可以用不同的颜色灯和声音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提示,并将安全事故信息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到领导手机上,让其第一时间可以了解安全事故情况,第一时间做出抢险决定。安全事故信息可以通过作业现场的工业电视画面及时切换到大屏幕上进行显示,报警信息结合事故画面,可为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依据,快速实现调度,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目前,我國不少国有煤矿,大型煤矿都在使用该系统,生产综合平台系统的使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并进一步保证了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这对我国煤炭生产来说积极而重要的,因为作为一个用煤大国,提高煤炭生产效率和安全性,是实现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保证。虽然我们有不少煤矿使用了这种设备,但这还远远不够,希望通过不断的努力,一些小型煤矿也能使用该系统,真正改变煤炭的生产模式,提高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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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丙月.煤矿生产调度管理系统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煤矿现代化,2009(3).
[3]张铁岗,汪云甲,李钢.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及其应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1(1).
7.富源县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 篇七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环境保护和减排工作的备受关注,煤炭资源在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其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通过分析陕西省煤炭行业的环境及污染物排放现状,从管理及技术方面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对策,为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和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参考.作 者:李娟 常青 作者单位:李娟(陕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常青(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陕西,西安,710054)
8.电脑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篇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电脑经销行业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防范税收风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从事电脑经销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电脑经销企业是指从事电脑及其零配件经销的增值税纳税人。
第三条分局各科室应根据征管工作实际,充分运用科学管理办法和信息化手段,通过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科学确定行业管理重点,有效降低征纳成本,在提高征管效能的同时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第四条电脑经销企业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条件、程序办理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分局各科室应加强对辖区内电脑经销企业的行业认定管理:
(一)分局各管理科应对电脑经销企业的认定实施动态跟踪。由责任区管理员根据新办综合调查、一般纳税人认定调查和日常巡查的结果进行新增或取消确认,填制业务传递单,报科长和分管局长批准后转一科进行维护;
(二)各管理科责任区管理员在电脑经销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环节中,应重点核查企业账册建立情况,财务核算制度情况,特别是针对库存商品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情况,并应在调查报告中注明。一旦确
定成本核算办法,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成本核算办法,必须在责任区管户员处备案,按规定办理确定手续。
第六条电脑经销企业应建立并完善企业发票管理内控制度:
(一)电脑经销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开具发票;
(二)电脑经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必须真实、具体。开具的购货单位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须与实际销售情况一致。
(三)电脑经销企业一律不得代替其关联企业向购货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七条电脑经销企业应遵循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及时准确核算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对购进货物已入库,而购货发票未到的,必须在当月末做估价入账处理,次月初做红冲处理。
第八条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必须保持会计指标前后各期口径的一致性。
第九条电脑经销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
第十条分局管事员和管户员应认真贯彻分类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行业税收分析和日常管理,提升行业管理专业化水平。
第十一条分局管户员应及时收集和整合各管理科及评估科对电脑经销行业的管理经验,统一公布分析指标、预警标准和分析要求。
各管理科管事员应准确掌控辖区内电脑经销企业税源变化的情况,根据分局要求按季对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案头分析,定期与管户员进行税源变动信息的交换。
(一)管户员除按季进行各系统预警信息的日常税收分析外,应重点加强对评估期内以下指标的行业税收风险分析: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占全部开票销售收入的比例;
2、未开票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
3、每月增值税税负比较,是否存在增值税税负趋同的情况;
4、存货周转率;
(二)管户员应对照企业历史数据和行业同期平均数据,对指标中超过预警指标或超出预警范围的数据进行审核评析,形成《案头分析工作底稿》。根据风险程度分别采取纳税辅导、跟踪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不同的服务管理措施。
(三)管事员应对不同电脑卖场中的关联企业资料进行详细,包括法人、股东、财务人员、经营地址,并与管户员及时进行沟通,对各电脑卖场中的关联企业经营动态、纳税情况进行密切关注。
第十二条各管理科管户员在电脑经销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应及时核查综合科要求核查的各类信息。同时应结合专题分析结果,按季对电脑经销企业进行巡查。巡查应着重于以下内容:
(一)立足于优化纳税服务,针对纳税人不了解税收政策、纳税意识薄弱的情况,把日常巡查与辅导排险相结合,加强税法政策宣传,做好各类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各管理科责任区管户员在对电脑经销卖场进行巡查过程中应对存货计价方法注意查看核对,防止企业人为调整计价方法;
(三)核实企业库存明细帐的记录是否按照规定,记录是否真实、准确、详尽;对分析疑点大的企业应实地核查库存,并与账面相关数据核对;
(四)随机抽查企业各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
(五)审核分析企业购进货物品种、数量与销售品种、数量是否相匹配。
(六)管户员在进行核查的时候应注意查看不同卖场间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发票串用、虚开的情况。
第十三条分局评估科应根据本办法对电脑经销企业的管理规定和内部税源管理指标及日常巡查内容,开展电脑经销行业评估。
第十四条电脑经销企业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一)电脑经销企业未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有关规定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停止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并暂扣其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IC卡;
(二)电脑经销企业未按规定设置产品或商品明细账的,应按有关规定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处相应的惩治措施。
9.煤炭企业税收筹划 篇九
摘 要 长期以来,煤炭产业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并且一直面临着较重的税务负担,这一现象的存在对我国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限制。税收筹划是帮助煤炭企业在合法范围内通过一定的筹划方式降低自身税务的重要方法。本文对煤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正确构建随州筹划的方法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税收筹划 方法 煤炭企业
税收筹划是指在企业纳税之前,通过一些不违反法律的行为对纳税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以减少缴纳税金额或者达到递延缴纳目的的一种谋划方法。税收筹划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种节约资本的有效手段,可以帮助煤炭企业获得最大化利润,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税收筹划的意义
煤炭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其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战略地位越来越高,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一直都会占据支柱产业的位置。税收筹划作为社会以及经济发展的产物,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租用,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中要保障煤炭企业的发展,必须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可有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2)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纳税的积极性;(3)在保障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以及经营管理水平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二、煤炭企业的税收现状
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改变,煤炭企业对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有了显著提高,筹划策略的水平也逐渐提高,但是调查发现很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以及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导致了税收筹划效果不甚显著。本文对其中存在的一些误区进行了总结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税收筹划认识方面存在的误区
1、对参与税收筹划工作的人员范围认识不清
很多工作人员认为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高的工作,只有那些具有较高经济头脑以及经济学功底的专家才能进行,而忽视了自身在税收筹划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一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税收筹划工作仅仅是财务人员最基本的工作内容之一,财务人员只要具备基本的纳税筹划知识就可以完成税务筹划工作。因此,所有涉及财务工作的人员都有责任积极参与到税收筹划工作中。
2、不了解纳税筹划中存在的规律
很多人认为纳税筹划很难捉摸,没有固定的规律可以寻找,这主要与纳税筹划涉及的内容较多,项目繁杂,容易让人产生只有具有极高专业素质的人才能完成这项工作的错觉。但实际上,纳税筹划的整体思路以及其中涉及的基本原理是很清晰的,只要财务人员掌握了必要的纳税筹划知识方可高效完成。
(二)纳税筹划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说,纳税筹划是一项集专业和综合于一体的工作,其作用是有限的。由于很多财务人员缺乏对纳税筹划的了解,对其存在较高的期望,以至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表现为纳税筹划过程中的盲目性,不了解情况强行实施纳税以及
不顾及总体实施单方面孤立或者片面纳税筹划和忽视其易变性,实施定期筹划等现象。
三、 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
(一)企业建立初期的税收筹划方法
1、加强对企业注册地区的税收筹划策略的研究
为了促进各地区均衡,保障鼓励产业结构的均衡以及经济的发展,在我国部分地区进行公司注册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这对于企业建立初期减少资金消耗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选择地区时要充分考虑所选区域是否适合公司的长期发展,不论是从交通、资源还是人们的消费观念等多个方面都要进行仔细分析。另外,在未来还会涉及到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的建立和选择,因此一定要顾全大局,在充分衡量各方面因素后选择最适合的区域进行公司的初建。
2、企业在经营阶段的税收筹划方法
固定资产在煤炭企业的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大,但是我国目前的税法不允许对固定资产进项税进行抵扣,除此之外,不同资产在折旧计算方法上不同,这导致了很多企业在机械设备更新方面存在更大困难。例如,选择平均折旧方式进行计算,则企业需要交纳的所得税在各时期是均衡的,而当企业选择的是加速折旧方式是企业在建立初期的缴纳税务就相对较少,这样可以延缓纳税期,于保障了初期的流动资金量,企业初期运行过程中的发展具有较大益处。在后期的运行中要企业需要进行设备以及技术的更新,在面临这一问题时,选择恰当的购机时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资金消耗。目前我国税法规定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这一点同样是企业可以有效利用的关键点。
另外,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往往会导致不同的税收结果。而对于不同企业来讲,其自身的特点是决定采用财会核算方法的重要指标。我国会计法贵姓,企业在对自身存货进行核算时必须要按照获取这部分货物时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而在这其中涉及到的计价方法也主要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以及移动平均法等,这些方法会产生不同的企业税收结果。因此,企业在选择计价方式以及会计核算方法是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对自身的存货成本进行合理有效的筹划,以减轻自身纳税总额。
(三)通过对企业的资源整合完成税收筹划
我国对于煤炭企业的发展进行了一些政策扶持,如在对企业的优化重组方面政府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规定,企业在进行优化重组过程中可以适当减少其纳税总额。企业可有充分利用该优惠政策,对自身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优化重组。另外,除了可以有效减少税务之外,对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性煤炭企业以及整个产业链的优化升级。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来说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
总之,对企业的整体税务进行合理筹划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煤炭企业要提高重视,时刻关注国家政策的变更,完成对税收筹划方法的优化,是企业的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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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乔成.煤炭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浅析[J].当代经济,2012,(16):20-21.
10.富源县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 篇十
发布时间: 2007-12-19 0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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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经济中,流通业不仅发挥着引导消费、实现消费的重要作用,而且发挥着指导生产、促进生产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整个经济发展中的先导性产业。一个国家的繁荣,一个城市的繁荣,首先表现在市场和流通的活跃上。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意义重大,十分必要,随着蒙阴县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在税收管理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如对纳税人忽视企业帐证方面真实性要求;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轻普通发票管理,管理机关日常监管和税务稽查没有突出重点,只是以帐论帐,对企业的帐外经营缺乏有效的监管,检查手段落后,税务人员少、工作量大日常监管不能深入进行等等。如何加强对商贸企业的管理,引导商贸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对此进行可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了蒙阴县商贸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一、蒙阴县商贸流通企业的现状
近几年来从蒙阴县看,商贸流通行业户数所占比重个体达到67%、企业达到37%,但实现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05年仅为15.7%(增值税21%企业所得税83.5%),06年为20%(增值税30%所得税70%),07年为16%(增值税20%所得税58%);商贸增值税收入增长幅度也低于商贸流通行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据统计,蒙阴县商贸流通行业增加值2005~2007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6.9%、15.08%、和17..38%,而同期蒙阴县商贸增值税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2%、26%(2006年宏观税负补税)、-2%;从商贸企业增值税税负来看2004年-2006年分别为1.95%、1.18%、1.41%,与全省、全国比较呈下降趋势;从省局预警系统看蒙阴县商贸流通行业疑点指标较多,主要有农产品抵扣比例过高、存货周转率异常、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不领购发票等。
二、商贸流通行业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商品流通方式变化造成税收减少。
市场竞争激烈,商品流通方式变化造成税收减少。一是工业企业采取直销的营销策略,主动参加市场的竞争,减少了商贸环节的销售额。工业企业为扩大其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同时也为减少销售费用、流通环节和经营风险,利用其对产品性能及市场比较熟悉的优势,直接在销售地设分支机构销售其产品,如服装、酒类产品、乳汁品等在本县的代理商,直接参与产品流通;特别是网上购物这一新型直销方式的出现,使得货物流通不再全部依赖商贸环节;二是激烈的竞争促使商贸环节购销差额减少。据2005年2006蒙阴县税源普查资料显示,商贸毛利率从9.3%下降为5.06%;特别是近几年,大型超市凭借先进的管理经验所实行的低价销售的介入,加剧了商贸企业的竞争,促使商贸企业分化,价廉物美的大型超市日益占据商场的主要份额,使原本不是很高的商贸环节的毛利率仍有下降趋势,小企业和个体业户经营困难;部分工业加工企业利用其销售渠道的优势,也开展一些原料、半成品等购销业务,挤占了市场份额。
(二)税制不合理造成增值税管理困难
增值税税制不完善,建筑、饮食、娱乐业等仍实行营业税,造成增值税税收链条中断,存在偷税隐患。以建筑商品为例,建筑业在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货物,但由于该行业征收营
业税,作为建材等物资最终消费者的施工单位,在购进上述货物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发包单位也不需要取得普通发票,造成增值税管理链条中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由于自行开具和运输发票非增值税行业发票的介入,使得增值税链条管理难度加大;此外,受地方财政的干预,各地自行制定的名目繁多的地方财政返还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政策等,影响了商贸企业在不同销售环节和地区的正常定价,诱导商贸企业销售额、利润跨地区间不正常收入转移,其中以企业外设经销机构商贸转移增值税最为明显。此外,增值税购进扣税法有推迟实现税款因素,部分新开业的商贸企业在经营初期税收倒挂或者“零税负”现象严重,一些新开业的大型零售商贸企业在经营初期大量取得进项专用发票,而在经营期间进项税款长期留抵,以进项调节税收,造成无税可收。
(三)商贸流通行业偷税行为隐蔽,侵蚀了增值税税基。
1、厂家各种名义的直补返利等非正常手段严重侵蚀了增值税税基。如一些工商企业跨越中间经销环节通过报销费用、实物奖励、销量提成等方式直接向经销商返利,经营者此部分收入又不入帐或通过发票作为进项税,减少了流通环节税收,较为明显的是汽车、食品、酒类代理等行业,在流通过程中实行平价或低价销售,然后由厂家以实物或者其他形式返利。
2、由于现在银行间竞争激烈,为招揽业务对业户多头开户、大额现金收支现象缺少监控,特别是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有抵触情绪,致使纳税人很多业务往来利用银行卡结算,而现金交易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欺骗性,给商贸环节偷税的查处增加了重重困难。特别是以零售为主的各商贸企业(包括各大超市),位于增值税链条的末端,由于缺乏与税收征管相配套的各种经济行政管理手段,现金销售,多头开户,销售不开发票,开“大头小尾”发票,大量采取“帐外循环”手法进行偷税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3、由于蒙阴县为农产品重要生产地,农产品购销加工企业非常多,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商贸企业身份大肆虚开收购发票进行抵扣,由于现在缺乏有效的控制监控手段,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四)商贸流通行业税收征管存在漏洞。
1、商贸流通行业日常监控难度大、力度小。一是帐证健全是监控工作的重要前提,目前,企业帐证不全,一笔帐处理,作假帐或作两套帐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监控指标还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各商贸企业经营商品品种、商品价格以及经营规模差异较大,再加上融资渠道和营销方式的多样化,使得单一用某一户商贸企业税负、毛利等指标推断其他商贸企业的纳税情况缺乏可信度,再加上不能参照工业企业运用电量、原材料、工人工资、投入产出比等指标进行监控,尤其是应用在增值税纳税评估上,因缺少必要的佐证材料而收效不大,如县城门头差不多的业户由于个人经营方法方式和社交能力的不同,销售额就有十几倍或几十倍的差距。三是由于基层管理员人员少,商贸企业又属中间流通环节,经营货物品类繁多,销售场所与仓储地点往往不在一处,进货渠道往往以上一级批发或直接到厂家或农民手中进货收购为主以及各种灵活代销办法,用传统的征收方式盘存纳税人货物十分困难,也影响企业经营;同时,由于税务稽查部门人员少、检查面低偷逃税企业被查处概率低,偷税成本小,而对检查出的偷漏税行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予以重罚,直接影响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2、征管手段相对滞后。一是征管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目前,税务部门能取得的纳税人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提供的一些比较粗略的资料以及不完全的银行往来信息(取证难度相当大),其真实性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诚实与否,如个别超市、企业只申报开具发票部分,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在此基础上实施税务稽查必然也难以奏效。二是征管手段落后。目前商贸企业管理开始广泛使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越来越多的大型商场,特别是超市收银记录、统计以及进销存等帐务处理已经使用电算化。而税务征收仍实行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到申报服务厅录入计算机申报,事后下企业短时间检查的征收方式,数
字化程度低,与企业管理电算化不相适应。三是征收方式单一,人为化严重。对商贸企业征收的方式有查帐征收、核定征收两种方式,目前,没有严格地划分其适用范围,定额征收较查帐征收征税成本和税收负担要低已是公开的秘密如蒙阴县一大型超市定税额仅为几千元,导致税收大量流失。
3、发票全面开具尚未真正开展。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消费者缺乏购物索取发票的习惯,商贸企业,尤其是从事零售的商贸企业,销售货物习惯于不开发票,或以自制单据或购物小票等内部核算凭据代替发票,开具发票时采取“大头小尾”,纳税人往往利用此手段隐瞒销售收入,造成增值税流失,仅今年蒙阴县税务部门组织的普通发票检查中就发现此类现象近40起,再加上国税部门发票有奖索取规定因奖额低、对奖复杂、对违规行为处罚轻等因素此项制度还没有取得明显效果。
4、为税收服务的技术环节有待提高。多年来一直酝酿的税控加油机、收款机因为技术原因或运用不理想或未全面推行,使日常监控缺乏硬件支持。
三、加强商贸流通行业税收管理的对策
蒙阴县商贸流通企业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较集中地反映了现有增值税存在的税制、税收日常监控、征管信息的获取、共享等深层次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解决商贸增值税的征管问题除健全现行税制外,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征收长效机制,加强发票监控推行全面开票制度不失为好方法。
(一)加强纳税人认定、建帐、核定等基础管理。
1.严格执行、完善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按现行税法规定年销售额和健全帐证的商贸企业都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是,执行此规定时企业有逃避现象,如,批零企业为商品最终消费环节,消费者不需要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推销产品既不开票,也不直接收款,因此,对以上一定规模商贸企业不愿意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因为存在以上所述问题销售额不好确定,税务机关也不便按规定强制其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这个问题各地很普遍。笔者认为,一是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认定规定,加强监控和突击抽查,凡是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和帐证健全的商贸企业都应强制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已具备条件的商贸企业不申请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以法定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绝不姑息迁就。从而使企业为抵扣税款而主动取得专用发票和收购单,从而增加其库存,以利于税务机关监控抽查,使税收链条不再中断。二是保持现有的商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的稳定。一经认定,除非纳税人偷税、关闭、破产,则不应轻易取消,对存在偷逃骗税不良记录的商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取消其进项抵扣权,对新认定的商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认定的初期(半年)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代管监开、预缴税款”,严格进项抵扣其进项发票在货、票、款一致情况下,才能给予抵扣。
2、继续推进小规模纳税人(特别是小规模企业)建帐建证。严格其财务会计核算,尽量实行查帐征收,减少税收流失,而且,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应该做到建帐一户,成功一户,并及时改变征收方式;税务机关要加强税务稽查和日常监控,对查出建假帐的,要严格依法补税和处罚,并公开曝光。
3、完善定期定额户的日常管理。在保持原定额基数的前提下,实行税务机关采用保本费用测算法即以工资、税费、房租、合理利润等作为依据估算出销售额,与同行业业户互评定额相结合的做法,来确定“双定户”本期销售额,做到既公开透明,又相互监督,同时,在调整“双定户”销售额时,税务机关应讲究核定的销售额有升有降,合理又合法。此外,应加强对不足起征点业户的日常动态的监控。
(二)加强超市、加油站等大型商贸企业的税收管理。
目前,蒙阴县很多超市、加油站等大型商贸企业由于地处偏远县城,暂时无条件采用税控机设备,这就需要监控人员要不断的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的企业进销货数据,采取不定时抽查
收款机数额、库存商品、专用发票滞留票的形式进行监控,大力推行发票开奖制度,提高兑奖率和奖金数额,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认真贯彻一般纳税人认定制度,超过标准的一律予以认定;加强商场柜台承包租赁户的征管,通过增强与出租方的信息联系沟通,掌握承包租赁户的开业、经营情况,同时,实行商场统一收银,代收代缴增值税管理办法,把承包租赁户的应纳税额及时、足额解缴入库。
(三)强化税收日常监控,规范各种规章制度。
1、充分利用税收分析预警系统,建立增值税纳税评估的分析指标体系,根据系统提供的诸如平均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存货变动率、应收应付账款周转率、专用发票滞留票等纳税评估所需的各项指标,同时,结合本地统计部门提供的经济指标,乃至全省同行业的财务指标参考资料,并有针对性地选择收集、积累所需的纳税人的各种与纳税相关的,诸如销售情况、货物购人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变动情况等各种当年和历史资料,并对获得的纳税资料进行归类、汇总、相互对照在预警系统中自动进行比较、分析,提高指标指向的准确性,正确选择使用各种案头评估测定办法和实地核查方法,根据已收集掌握的有关企业库存货物、资金变动、发票取得开具、工人工资、业绩考核等资料,通过恰当的运算分析,用指标说话,发现问题,提高纳税评估质量。有条件的可以逐步通过税企联网实现,采取如专用发票滞留票信息核查那样的方法,从源头加以控制,效果明显。
2、完善发票使用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工作应从注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转变到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并重管理上来,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购买货物有权利与义务索取发票,并禁止商贸企业利用各种内部凭据替代发票,对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建立健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如蒙阴县制定的《蒙阴县普通发票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个体业户一律使用定额发票,小规模企业使用大额手工版发票要监管自开,严格按期验旧制度,并将验旧数额及时录入微机,作为调整定额、日常监控的依据等规定,有力的防止了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加强全面开具发票制度宣传,形成消费者购物自觉索取发票的社会氛围;坚持尽快推广使用税控收银机及税控加油机,把纳税人销售收入纳入税务监督之列,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3、强化企业帐证健全,规范纳税行为。如蒙阴县出台了要求企业必须规范帐务核算及相关涉税事宜的办法,对有关的帐本设置填制、库存商品管理、涉税人员的登记、企业的财务管理等管理软件及资料的报送备案、涉税事宜的办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制执行,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4.认真推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税务机关应逐步探讨建立一套较为成熟的企业管理模式,并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及时确定工作岗位和职责,督促其经常下户了解纳税人经营情况,催缴税款,深入企业进行库存商品的监控,掌握纳税人购销的来龙去脉;并加强对非正常损失进项税的管理,使日常入厂检查监控成为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3、加强纳税人纳税信誉评定,并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记录,作为评定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定等次的标准,对高等级企业可以给予免审免查等优惠规定,以鼓励商贸企业遵章纳税,鞭策信誉不佳的企业改变形象,并将其纳入信用评定范围通报给银行或工商地税等部门。
(四)强化稽查功能,突出重点到位。
为了保证各项征管措施到位,促进纳税人健全帐证,依法纳税,强化税务稽查功能十分必要。首先,每年必须开展一次商贸增值税专项检查,以查促管;其次,加强税务稽查的重点应放在连续异常申报户、预警系统预警户,帐证不健全户、申报停歇业户和违章使用发票户,有的放矢安排上述重点纳税户查深查透,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查处,严惩不贷,并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五)健全全社会税收协税护税制度。
1、认真落实税务登记规定和银行开户实名制,建立税银信息联网,达到税务机关能自动查询纳税人开户情况水平,彻底改变当前纳税人多头开户,资金无法跟踪,大量帐外经营无法取证的被动局面,以方便税务机关对涉嫌税务违法的纳税人银行存款动向的查询,增强对纳税人资金流的监控。
2.实行金融制度的配套改革。强化金融对经济运行的监督作用,根本控制资金的“体外”循环、地下交易,建议把纳税人个人的身份证号码或机构统一代码作为与帐号同等重要的检索条件,在电子结算时必需保留上述资料供日后查询,要扩大并完善金融运行的非现金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流量,实现金融对经济运行的监督控制,改变大额现金普遍存在的状况,将企业的经营活动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对偷逃税收行为可以进行有力的控制。
11.建筑行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 篇十一
建筑行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各税务所、县局各股室:
为了加强建筑行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行业的税收管理
1、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项目税源调查,建立健全建筑业税收台帐,掌握项目税源底数。积极开展调查摸底,深入项目现场落实各项数据。采取实地调查、侧面了解、录音录像、多方核实等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摸清辖区内建筑施工项目的总体概况,做到了项目信息“六清”,即施工项目清、施工单位清、管理人员清、工程进度清、拨款情况清、实现税款清。
2、依托综合治税,全方位采集涉税信息。主管地税征收机关加大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巡查力度;税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和登记征收部门的联系,进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各工程项目的征收入库情况。
3、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纳税人和已经签订委托代征代缴税款协议的单位加强纳税评估,督促纳税人和代扣
代缴单位对已代扣税款及时申报缴纳,防止税款被滞留或挪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促进了税收稳定增长。
4、加强重点工程税收的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重点工程税收统计表。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一些行政单位,尤其是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医疗、教育科技及社会团体等单位,面对市场的冲击,都纷纷利用房产、地段、人才、职能优势以联营、租赁、办实体等方式介入营利性经营活动。边类经营性收入,具体如房屋、场地的粗金收入;广播、电视、报纸的广告收入;有线电视的初装费收入;学校的对外办班收入;各类实体上交的承包费管理费收入等等,都应该依法纳税。在这方面,普遍存在混淆应税和非税收入,利用非法凭证收取应税收入的行为之内,对有应税收入的单位,应明确要求其申报。这类收入普遍存在征管难、检查难的问题,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进行户藉管理,了解税收征管的死角。各单位应该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应加强征管,把征收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对全区建筑工程项目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列入目标管理重点考核内容,细化考核项目、标准和要求。对发现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依
法征收管理、跨范围征收、变通政策、漏征漏管或者不按时报送有关报表资料的,将按照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地方税务局
阳城县2011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1、阳城县经济适用住房
2、阳城县西冶水电站
3、阳城大宁铁路延长线
4、阳城芹张线公路改造工程
5、阳城町店配送中心(晋煤宏圣现代煤炭加工综合利用配送中心)
6、阳城芹池配送中心(晋煤宏圣现代煤炭加工综合利用配送中心)
7、阳城垃圾处理
8、阳城县人民医院迁建
9、阳城县润城-北留特色城镇化
10、阳城县甄阳新村城中村改造
11、阳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
12、阳城县滨河西路城中村改造(B区)
13、阳城县蟒河生态旅游综合开发
14、阳城县美韵花园(二期)
15、阳城县南关馨苑商业住宅楼
16、阳城县大型物流园区
17、阳城县建瓷园区生产线
18、阳城县演礼10万吨电力杆塔基地建设
19、阳城县红太阳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高档内墙砖
20、阳城县町店农副产品加工基地
21、阳城县华辰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高级石英板材
22、阳城县晶玉陶瓷厂年产250万套出口日用瓷
23、阳城北输变电(山西电网输变电建设工程)
24、阳城北变电站220千伏接续线
25、阳城煤矸石热点
26、阳城县顺泰煤层气液化
27、阳泰集团顺泰新能源煤矿瓦斯地面抽采治理
28、阳城县舜天达井下瓦斯提纯液化
29、阳城县宇佳商贸城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
30、阳城县析城山旅游区综合开发
31、阳城县风力发电一期
32、阳城县骏马岭隧道
12.煤炭企业税收筹划应用探析 篇十二
【关键词】煤炭企业:税务筹划;经营;投资;所得税
税收筹划指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收政策,在不违反国家法、法规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计划和筹划,从而达到税负最轻或最佳,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的一种经济策划活动。随着中国煤炭开采技术的提高和安全生产难题的逐步解决,矿井生产规模越来越大,矿井建设、生产投资比例也越来越大,因此,有必要对税务筹划在煤炭企业经营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一些探讨。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
税务筹划的意义主要在于其对纳税人熟知税法,更好地利用、遵守税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国家税收法制、法规的不断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减轻税收负担。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达到绝对减少税额负担、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规避税务风险。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进行,这样就有效地规避了税务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三是有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纳税筹划过程,需要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内容进行事先科学安排,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税务筹划在煤炭企业的应用
(1)企业亏损弥补的税务筹划。亏损弥补政策是国家为扶持纳税人更好的发展,从国家政策上帮助纳税人平安渡过困难时期的一项措施,是中国企业所得税中的一项重要优惠措施。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获得最大的节税效益,企业会充分利用亏损弥补政策。企业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但后两种方案较第一种方案多缴了税款。因为都是用税后利润弥补的,所以企业要争取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主要方法有:兼并账面有亏损的企业,将盈补亏,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的选择权,以及费用列支范围和标准的选择权,多列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在允许用税前利润补亏的五年期限到期前继续亏损,可延续补亏。(2)股利分配的税务筹划。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是股利分配的两种主要方式,中国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发放股票股利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现金股利,就必须按规定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发放股票股利对公司也有益:用股票股利来代替现金股利,公司可保有大量的现金,方便公司发展,有利于公司追加投资。另外,公司发放股票股利,能使公司股票的行情保持在一个符合交易需要的范围之内,便于吸引更多的中小投资者。(3)企业应税收入的筹划。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或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在收入确认金额中,经常存在着各种收入的抵免因素,这就给企业在保证收入总体不受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提供了税务筹划的空间,如各种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出口商品销售中的外国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佣金等在实际发生时冲减了销售收入;销售中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相当于抵减了销售收入,这都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地减少了所得税,前者还可减少货物和劳务税的计税依据。(4)固定资产投资的筹划。第一,尽可能调低企业折旧年限,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加大成本会减少利润,可使所得税减少。如果不提折旧,企业的所得税将会增加许多。折旧可以起到减少税负的作用,这种作用称之为“税收挡板”。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包括两大类:一是直线法;一是加速折旧法虽然从固定资产的整个使用期来说,两类不同的折旧方法的折旧总额是不变的,对收益总额也无影响,但是,加速折旧法在最初的年份计提折旧多,冲减了税基,减少了企业应纳所得税,相当于企业在最后的年份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煤炭企业普遍采用平均年限法,因此,企业可参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标准,尽可能地调低企业折旧年限,尽可能少地交纳当年所得税,以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第二,做好在建工程合同、预算、转资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房产税的税基。如年产90万吨煤炭企业,其建筑工程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8%~20%,而建筑工程中的房产投资要占51%~52%,如果企业基建期间合同、预算、结算人员对建筑工程立项要求不细,在建工程转资时财务人员转资工作不仔细,对待摊投资摊销时不加以仔细分析,都会加大房产税的税基,多支出企业的房产税税款。如果合同、预算、财务等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以下细节,即可每年为企业合理节约房产税约30万~40万元。一是建筑工程预、结算时,严格区分房屋、建筑物、设备基础、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给水及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线的敷设工程等,对其中的设备基础,尤其是室内较大型的设备基础(如:矿山主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等)应尽可能地不进入房屋总造价,可将其对应地摊入需安装设备;日常预、结算过程中严禁相关人员为图工作省心、方便,将房屋、设施、必要的设备等都搅在一起以工业区房屋性固定资产入账。二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时,首先对其中可不构成房屋的建筑工程尽可能地分别转资到建筑物、线路、管路及需安装等;其次对待摊支出的摊销应格外地注意分析;土地征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不要误进待摊投资,应将其直接转无形资产等,而不应将其摊入房屋总造价;对地质勘察、探矿许可费用等根据费用性质,将其全部摊入矿井建筑物,而不应将其全部平均摊入转资工程,以致增加部分房产总造价。(5)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一是提高员工工资能增加个人收入,满足其短期利益,但由于工资薪金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从3%~45%七级超额累进工资越高,新增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将会递减。但是,员工工资所得税是以月实际收入为基础来计税的,这就为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如果把员工现金工资转为福利待遇,一样可以满足其消费需求,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例如由企业给个人提供培训机会、企业为员工提供旅游机会、企业提供员工食宿、企业给员工提供福利设施,这样企业就可以在税前扣除相关费用,并抵减企业所得税,增加了员工的实际所得。二是当员工平时工资所得纳税的适用税率与年终奖金纳税适用税率有差异时,可以通过改变发放、支付方式的筹划最大限度地将员工全年大部分的收入控制在一个低税率档次上。总的原则是将收入平均实现,以避开高税率,在月收入适用税率低于年终奖适用税率时,可以将年终奖调入月度工资中。如果月收入适用税率高于年终奖适用税率时,只要不使年终奖的适用税率提高,应尽可能将各种奖金都放入年终奖一起发放,或将月度工资调入年终奖。筹划的核心是,错开临界点。
三、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正视税务筹划的风险性。纳税人要进行税务筹划,一般需要在经济行为发生前作出合理的计划,有着很大的人为主观判断和不确定性因素,同时,税法中某些比较模糊的地方有可能使税务当局与纳税人的理解存在分歧,纳税人认为不违法的行为,税务当局有可能认定为违法行为。因此纳税人在实施税务筹划时,要在合法的政策条件下,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充分考虑税务筹划的风险。(2)关注税收法律的变化。税务筹划是在特定的法律背景下进行的,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原先被认为不违法甚至是合法的行为就有可能转换成违法。企业纳税人要常常关注税法的变动,才能够准确判断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适时对税务筹划进行调整和更改,使税务筹划达到预期效果。
13.富源县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 篇十三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公平税负,减少税源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经营情况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现就物业管理行业有关税收管征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提供以下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包括各类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和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一)提供常规性公共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房屋管理、房屋装修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环境清洁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安全管理、文化娱乐、其它为保证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物业良好的环境而提供服务。
(二)提供针对性专项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提供代办类服务,如代缴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一般的便利性服务,如提供室内清扫、维修、装修、高层楼宇的电梯管理、外墙清洗等服务;其它一定比例住、用户固定需要的服务。
(三)提供委托性特约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代订代送牛奶、书报;送病人就医、喂药、医疗看护;代请钟点工、保姆、家教、家庭护理员,代做家政服务;代接代送儿童入托、入园及上、下学等;代购、代送车、船、机票与物品;代洗车辆;代住户设计小花园,绿化阳台,更换花卉盆景等;代办各类商务及业主、使用人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四)提供经营性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利用区内空地或道路夜间空闲开辟日夜收费停车场;开办维修公司、装修装璜公司、家电、车辆及各类生活用品的维修服务公司、绿化公司、清洁公司等经济实体,开展旅游、健身、商业、餐饮业、娱乐业等经营活动;从事房地产经租、信托、中介、咨询和评估、物业管理咨询等;提供社会性管理与服务;其他多种经营服务项目。
二、征收方式管理
(一)对账证健全,能够真实、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的企业,采用查账征收方式。
(二)对账证基本健全,能准确核算企业各项收入,但难以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实行定期定率征收。采取定期定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最低应税所得率为10%。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引导纳税人建账建证,督促纳税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逐步规范管理。
(三)对账证不健全,无法真实、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或未能按规定如实申报收入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根据企业所承接的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坐落地段、平均入住率、提供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企业资质等级、从业人员数量、经营费用、利润水平等情况测算月最低营业额,并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区别核定。如果是承接多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应逐一核定后汇总累计。采用其它合理方式核定的月营业额不得低于月最低营业额。
1.月最低营业额=月最低成本费用*(1+成本利润率)÷(1-适用税率)
月最低成本费用=日常管理费+月人员工资+设备运行费+ 其它经营费用
2.指标说明:(1)日常管理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2)月人员工资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和保安等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月人员工资比照当年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3)设备运行费主要包括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4)成本利润率:10%。
3.月最低营业额应报各县级局审批,以便在管辖范围内进行平衡。
三、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和适用税目的确定
(一)企业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费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企业已向客户收取但未提供服务而又全额退还客户的收费,在计征营业税时,允许其冲减当期的计税营业额。
(二)企业为客户提供服务时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一切收费,原则上按照“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全额计征营业税;对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具有代收代付性质的收入按照收取收支差额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对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5%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
(三)企业为某些单位(下称收费单位)向客户代收代付的费用,如代收代付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表安装费、水电储蓄存卡、防盗对讲系统费、房租等,若是收费单位直接按实向各客户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给客户,仅由企业代收代付的,可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四)企业收取的具有代收代付性质的收入必须单独核算,单独计税,其用于抵扣营业额的代付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按季度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核验,纳税人不得虚扣或多扣。企业取得除物业管理费以外的收入,应按照收入性质的不同分别核算,分别按其适用的税目计算纳税。不能分别核算的,将从高计算纳税。
(五)企业收取的代管基金和其他营业收入的征税问题依照闽地税政一〔1998〕54号文和国税发[2004]69号文执行。
四、具体征管规定
(一)开展专项清理
1.开展专项清理时间:2006年下半年,具体时间由各县级局安排,以后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2.开展专项清理方法: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属地原则,对片区实行地毯式清理。
3.各县级局应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报送2006物业管理行业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总结。
(二)发票管理
企业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领购发票;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取得收入后,必须向付款方开具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不得以收款收据、自制凭证或其他非法凭证替代,不得混淆使用发票,将高税率的经营项目套用低税率的税目开具发票,在开具发票时均应在“项目栏”填写业务的具体内容。对未按规定开具或取得发票的企业的处罚,按发票管理办法的罚则规定实施。
(三)纳税资料报备管理
1.企业必须在承接所管物业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房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经营资质、物价部门核准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与业主委员会或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所承接管理物业小区的住宅、店面、写字楼和车库车位面积等相关资料。
2.企业必须在每月进行纳税申报时,随同报送《物业管理企业分项目收入明细表》(附件1)、《发票领用存情况月报表》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抵扣明细表》(附件2)。纳税人未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纳税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通知改正仍不改正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实行查账征收方式或定期定率征收方式的企业应在每季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季度《物业管理企业季度项目经营情况台账》(附件3)以及用于抵扣的水电费等发票原件。对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税收管理员应认真严格做好扣除项目发票的审核工作,在《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抵扣明细表》审核签名,并在发票原件背后加盖统一的“已抵扣”章,已抵扣的发票不得再次重复抵扣。实行核定月最低营业额的企业应在每月后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物业管理企业成本费用列支情况表》(附件4)、《物业管理企业月份项目经营情况台账》(附件5)以及用于抵扣的水电费等发票原件,税收管理员应认真严格做好月核定营业额的比对审核工作。
(四)台账管理
1.企业必须根据不同服务项目分别设置《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情况台账》,用于登记核算各服务项目的收入、纳税和发票开具情况,并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经营台账。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报送的各项涉税资料应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并逐户建立《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情况台账底册》,按月核对服务项目的开具发票与申报收入情况,并结合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做好票表比对、账表核对工作,避免企业漏缴或少缴应纳税费。
(五)纳税评估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经营台账、纳税人报送的有关资料、税务机关专项清理结果、从有关物业主管部门取得的资料、及其它有关信息线索对物业行业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每年对每户物业纳税人至少开展一次纳税评估。(附件6:物业管理行业常见涉税问题)
(六)委托代征
1.各县级局可通过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征等方式,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房屋装饰装修、出租单位或个人应纳税收的征收管理,具体委托代征办法由各县级局自行制定。
2.各级地税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代征单位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代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年检查不得少于二次。
(七)协税护税
为加强税源监控,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取得同级房管部门或其它有权部门的支持、协助,及时了解掌握物业管理经营的有关情况。
(八)档案管理
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应作为日常征管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五、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资料,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给予处罚。
(二)纳税人隐瞒应税收入、虚扣或多扣营业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可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各县级局可按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14.富源县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 篇十四
前几年,煤炭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与主要的工业原料,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不过,受环保与经济下行影响,我国煤炭黄金发展的十年已经过去。2013年以后,煤炭市场开始下行,产能问题突出。到2015年直至现在,煤炭产能过剩情况正持续恶化。
2000到2013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年均增加2.18亿吨,年均增长率为8.8%。其中,2013年煤炭市场消费量达到峰值,为42.2亿吨,随后2014年煤炭消费量出现首次下滑,降幅达8.8%。煤炭消费量逐年下降的同时,煤企库存量却逐年高涨,到2015年末,全社会存煤已持续48个月超过3亿吨,煤炭企业存煤1.01亿吨,比年初增加1443万吨,增长16.7%。
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下,煤价持续下降。到2015年末,中国煤炭价格指数为125.7个点,比2015年初下降了12.7个点,降幅达9.2%。其中,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为370元/吨,比2015年初下降了155元/吨,同比下降29.5%,这一价格已跌至12年前的水平。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3年以来,政策便有意识的指导煤炭减产,虽然煤炭产量从2013年的39.7亿吨下降至2015年的36.8亿吨,但全国规模以上的煤炭企业经营并未有好转,实现利润逐年下降的情形让人担忧。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的《2016-2021年中国煤炭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2011年以来,规模以上煤企实现利润逐年下跌,其中2015年规模以上煤企实现利润440.8亿元,同比2014年下降800多亿元,煤炭行业困境依旧。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市场供需失衡、煤炭发展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约束是造成当前煤炭深陷困境的主要因素。
其中,市场环节主要有两方面因素影响:其一,经济下行、经济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变化、生态环境约束等因素限制了煤炭市场。以能源与生态环境调整为例,相关调查显示,烧煤对雾霾天气的贡献超过了6成,因此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取代煤炭成为新的能源战略,这就“夺去”了部分原有的煤炭市场。
结构不合理方面,我国煤炭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生产集中度低、人均效率低、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煤炭的安全生产、洁净生产、深度加工仍旧面临诸多问题。
体制机制束缚主要表现在行业管理弱化、企业管理粗放、税费负担较重、社会职能分离难、落后煤炭(衰老报废煤矿)退出机制不完善等方面。
政策扶持 煤炭脱困自救方向清晰 我国已经出台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这一文件提出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
在脱困目标上,新政提出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年至5年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脱困具体任务上,新政提出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促进行业调整转型;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9方面任务。
山东、山西两地已经对上述《意见》做出回应,未来将有更多省份回应并落实国家去产能政策。煤炭过剩产能有效化解、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并且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前景值得期待。
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在政策指导下,煤炭行业以降成本、去产能和补短板为原则的自救之路清晰,煤炭电商与煤化工将成为自救的重要手段。
煤炭电商
煤炭电商是行业去产能的“利器”,它能降低煤企以及煤炭贸易商的成本,并快速提高销量,助力煤企较为轻松的消化过剩产能。
转型煤炭电商节约了交易成本,拓宽了煤炭营销渠道,并且破解了煤炭大宗物资现货交易的难题,能重新焕发煤炭行业的生命力。事实上,2012年之后,我国煤炭电商平台数量不断增长,这也反映出出煤企对煤炭电商的重视度。
煤企转型煤炭电商,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链核心企业资源为依托,实现全供应链的业务,服务上寻求创新将是煤炭电商拥有长久生命力的关键。
为此,煤企需要在交易服务方面,扩大煤炭交易服务网络的覆盖面,进一步贴近用户、贴近市场、延伸服务;在信息服务方面,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煤炭质量标准的推广和应用,力求建立统一的、科学的煤炭质量标准;物流服务方面,整合物流信息和资源,降低煤炭物流成本,减少库存,提高煤炭物流标准化程度;3 金融服务方面,提升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煤化工
与工业烧煤相比,煤化工产品更为环保,符合清洁能源的发展要求。同时,煤化工产品也具有更高的附加值。以上两大优势能助力煤企快速实现产业优化与升级。
从行业发展周期来看,在2003、2004年以来,我国煤化工出现了过热的现象,行业的利润有所下降,同时产能在短期内并没有很大的变化,这使的行业内一些产品出现过剩现象。但由于我国的资源状况是富煤、缺油、少气,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国家对于能源安全的重视,煤化工在我国的景气度逐渐上升。
随着煤化工投资重启,这一领域有望在2016年走出低迷困境,迎来较好发展态势。本文作者:李佩娟(前瞻网资深产业研究员、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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