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业厂房审批流程(共10篇)(共10篇)
1.新建工业厂房审批流程 篇一
新建加气站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加气站建设的前期手续:
建设单位需要取得相关报告和证件,才可以开始建设加气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应提前编写,为项目立项做准备);
2、立项批文备案证或核准证(发改委);
3、建设用地批准书;(立项前置手续)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立项前置手续);
4、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立项前置手续);
5、规划红线,地形图(规划局,应提前购买,为图纸设计做准备);
6、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项目在报发改委立项后可进行地质勘查,取得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
8、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9、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审图机构);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
1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支队);
12、环境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环境保护局);
13、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
一、选址
(1)建设单位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2)主管部门、建设、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有的城市需要,有的城市不需要,按当地具体手续流程为准)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如果为租赁土地,则出具双方土地租赁合同)
二、立项
1、建设单位向当地产业产管部门(发改委)提出建站申请;
2、提供相应资料:
(1)《河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3)项目单位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4)对发改委的请示一份
(5)按当地发改委要求准备相应资料(6)资料准备完成后报当地发改委进行审批
(7)审批通过后取得项目备案证(核准证),立项手续办理完毕。
三、报建
1、设计、规划手续
(1)、建设单位需找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报建项目进行设计(一般资质为乙级及以上)。初步设计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水、电、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按设计院要求提供资料为准)。同时向规划局提出申报申请。
(2)、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设计总平图,平、立、剖面单体图设完成后,与规划局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一起交至规划局,等待审批;
(3)、规划局初步审查通过后,对该项目进行总平图公示,公示应找公示单位辅助完成,将公示图片及结果交至规划局继续办理手续。同时可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图纸定稿后,可提前找相关资质审图机构对图纸进行审查,为消防报批做准备。
(4)公示结果及规划局要求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至规划局,审核完成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手续办理结束。
2、消防(消防支队)
将审图机构盖章的全套图纸以及消防要求提供好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等待审批,审批完成后取得消防审查意见书,手续办理完毕。
3、环评(环保局)
找相关资质的环评公司对建设项目编写环评报告,建设单位将环评报告及环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起申报,审批完成后,取得环评审核意见,环保手续办理结束。
4、气象局
将完整的图纸递交气象局取得防雷静电审核意见书
5、建设(建设局)
(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一般不要走招标手续)
(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3)在建设办理合同鉴证;
(4)按建设局要求准备材料,进行审批,取得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4)组织施工。
第二部分:验收
1、建设局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规划取得规划验收意见书;
3、消防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局取得环评验收
5、加气站压力管道、加气机、及加气站设备取得相关检测、验收报告。
6、完成以上验收后,申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7、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充装许可证。
8、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9、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增建加气站手续流程
以加油站为依托,罩棚站房共用,只需上一套加气设备,手续相对简单。
一、项目核准(报发改委审批)按发改委要求准备材料;
二、规划选址意见;(无需向规划申报手续,只需提供相关资料,说明增建情况,无土建部分)
三、报消防取得审核、验收意见(工艺图纸也需要走审图)
四、报燃气办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气瓶使用登记证
六、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充装许可证
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八、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九、取得环评验收意见
2.新建厂房手续办理流程 篇二
一、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取得拟建用地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立项申请)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总费用等。取得立项批复后即进入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
二、工作准备工作:
工程准备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完成标志。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间要完成的工作有
1、地质勘察(为建筑设计提供数据)。费用为300-600元/孔(依据工程数量和地块的地质而定)。
2、地质勘测报告审查
3、施工图设计
4、消防申报、审查
5、安评、环评
6、图纸审查,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备案
7、取得规划许可证
8、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签定,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9、去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
10、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原件)
该阶段的详细办事流程在新建厂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有提供。
三、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
1、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测绘报告),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2、正式用水申请
3、施工用电申请、正式用电的申请(设计、审批、施工、调试、验收)。
4、天然气的使用申请。
5、各单体建筑及总平的施工(含土建、消防、净化、工艺管道、电气、暖通、绿化等)。
四、工程的验收
前提条件是承建方履行完工程合同。总的如下
1、正式供电(供电局提前完成配电验收)、供水。
2、测绘局完成规划验收。
3、办公楼、生活楼、厂房施工完成。
4、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
5、消防大队完成消防验收。
6、质检站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7、报当地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8、试生产三个月内报当地市政府环保局进行环保验收。
3.广东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 篇三
时间:2010-04-27 20:24来源:unknown
2009年07月16日
广东省新建加油站的报批步伐
声请新建加油站,按下面所开列步伐办理相干手续:
(一)声请单元(企业、小我私人)向本地县(市、区)经委提交处理以下资料:
一、新建加油站声请陈诉;
2、拟建加油站地块20年以上施用权的有用证件;
经县(市、区)经委核实后报地市级经委审查,切合加油站布点规划的,地市级经委报信声请单元填写“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表”,由地市级经委报省经贸委报批。
高速马路骨干线新建加油站的,声请单元直接向省经贸委提交处理以下资料:
一、高速马路沿线的加油站总体布点规划;
2、新建加油站声请陈诉;
三、已领有20年以上的地盘施用权的有用证件;
4、新建制品油加油站申请报告表;
五、省交通主管部分的定见。
省经贸委按照该路段加油站需求环境兼顾报批。
(二)声请单元凭省经贸委果核准文件和省设置设备摆设厅核准发给的设置设备摆设项目规划选址定见书到本地有关部分办理以动手续:
一、规划、设置设备摆设、公安救火、环保部分的设置设备摆设允许定见;
2、工商行政办理部分办理加油站名称的预先登记手续;
上面所说的手续办理完结,声请单元必需在一年内动工设置设备摆设已声请的加油站。
(三)加油站竣工后,声请单元凭本地规划、设置设备摆设、公安救火、环保、质量技监等本能性能部分的验收证实到地市级经委办理复核手续。复核赞成的,由地市级经委报省经贸委核准发给制品油零售谋划核准证书。
(四)声请单元凭省经贸委核准发给的制品油零售谋划核准证书办理加油站的业务执照和征税收入工作登记证。
(五)严禁私自建项目报批步伐设与申请报告内部实质意义不一致的加油站。
第四章 加油站的基本前提
第八条 加油站必需具备以下基本前提:
(一)经省经贸委核准,并依法登记注册。
(二)具备不变的制品油供应渠道,与具备谋划资历的制品油成批出售谋划企业签订了供油和谈。
(三)切合《小规模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预设规范》(GB50156-92)和有关技能规范的要求。
(四)切合国度和省公安救火、环保等方面的办理划定。
(五)谋划举措措施取患上质量技监部分颁布的计量包管体系明确承认合格证。
(六)切合征税收入工作机关的税控要求。
(七)财务轨制和其它办理轨制健全。
4.新建工业厂房审批流程 篇四
1、流域水电规划
2、开展项目核准的前期工作。
3、项目核准。
4、初步设计报告。(权限在省上的项目放在核准前,不在省上的放在核准后)
5、工程招标。
6、质量监督。
7、开工许可。
8、工程验收。
9、电网建设。
10、建后管理。
二、水电站建设的审批权限?
电源开发权包括勘察设计权及开发建设权。勘察设计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对特定电源项目开展勘察设计的权利,包括完成一定投入后经审定的前期工作成果和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开发建设权是指依法取得并按照审定的工程技术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特定电源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和获取电能的权利。
流域综合规划实行分级管理。流域面积
500平方公里以上或跨设区市的河流综合规划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编
制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后报省政府审批。(福建规定)省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和水利部门转报省审批。州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市(州)政府批准;县管河流由县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县政府批准(四川规定)。
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小于
2.5万千瓦且符合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无综合利用要求且不需要省协调外部条件的,由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或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大于2.5万千瓦(含2.5万千瓦)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四川规定)
各市(州)有不同的规定:绝大部分是电站装机0.5万千瓦以下由县上相关部批,但凉山州是0.25万千瓦以上由州上审批。
25万千瓦以上由国家发改委批,100万千瓦以上的由国务院批。任何水电站开发项目必须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水电站开发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不能开工建设。
三、要获得流域规划的审批需作哪些工作?
(一)、流域规划的送审
流域规划的编制及送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
权限的发改委评审和审批;另一种是由县上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权限的发改委评审和审批。这两种情况规划的批复都是批给县发改局(根据批复及开发权限)。
(二)、开发权的取得与流域规划?
有的在开发权取得之前相关部门已完成了流域规划,此时流域规划的费用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补付;另一种就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作流域规划。
(三)、得到流域规划的批复需作哪些工作?
1、开展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的请示与批复
由企业或县水利局向发改部申请作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由有审批权限的发改部门审批。待批复后,开始作流域规划。
2、水电站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到有权限的发改部门办理“流域规划同意书”。要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3、水电站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水电站建设业主在取得水资源开发许可批复后,应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综合规划或流域管理机构办理“防洪规划同意书”。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建设业主在办理好上述“两个同意书”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按规定权限报相应
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组意见及经审定的报告书等材料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渔业资源影响论证的审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有权限的水利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水利部门完成《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的批复。
6、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1)、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发改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发改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2)、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林业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林业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3)、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游局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游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4)、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环保护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环保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规划单位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书》,有权限的审批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批复。
7、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批
将电站的坝址、厂址的位置和界限报有审批权限的水利部门(一般情况)、建设局(厅)审批(有遗产保护区的实验区)。
8、流域规划报告的审批
(1)、规划单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流域规划报告书》
(2)由发改部门、水利部门向有审批权限的相应部门打《流域水能资源的请示》,有权限的部门组织专家对《流域规划报告》进行审查并出据《流域规划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
5.报销审批流程 篇五
报财务经理审签,最后由总经理审签,再到财务部报销。
2、借款审批流程:①正式借款:借款人首先持由财务部提供的借
款单,填写相关借款人、借款理由、金额。由部门经理审签,再由财务部经理审签,最后由总经理审签,再到财务部支取。②临时借款:采取电子软件审批手续,部门经理登陆今目标(网络办公软件),以部门负责人的身份提出申请,填写相关借款人、借款理由、金额。由财务部审签,由财务部经理审签,最后由总经理审签,付款人把审签结果转抄财务出纳。财务出纳见电子审批单,付款。
6.员工辞职审批流程 篇六
员工辞职审批流程
一、员工辞职需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部门主管审批。
二、部门主管同意辞职申请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三、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辞职面谈,调查辞职原因,并根据部门主管处
理意见,提出处理方案。
四、将处理方案报副总经理审批。
五、超出审批权限的要报总经理审批。
■ 审批权限:
1、一线员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好相关手续,方可离职。
2、办公室以上人员需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好相关手续,方可离
职。
六、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及相关部门核实工作时间、工资数额、扣缴明细及是否有借据。
七、财务核实确定后,须经辞职申请人签字确认。
八、申请人签字确认无误后,由财务部将辞职单转交人事部存档。
九、未经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或未填写辞职单,擅自离职的按旷工
处理。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员工辞职申请单
江苏甲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7.采购审批流程 篇七
一、目标及运用范围
为有效控制公司物资采购过程,规范采购管控流程,提高采购审批效率。
二、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因生产经营由办公室采购的设备设施、原辅材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物资。
三、职责范围
1、采购办负责公司生产机物料
物资的采购;
2、生产用原辅材料由生产部和技术部根据生产所需分别提出采购申请;
3、设备类物资由生产管理部提出采购申请;
4、劳保类物资和消防器材、办公用品由公司办统一计划;
5、技术质检部门和仓库负责对所采购的物资检验和签收;
6、财务部负责对采购部门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四、采购审批流程
车间填写请购单——主任审批签字——分类主管部门签字——分管副总(总工)审批——采购办评估核价——行政副总或总经理签批采购
1、为避免重复采购,首先由各车间材料员根据车间主任或主管的要求和生产需要,核查仓库库存情况后,制作采购计划单并均在计划单上签字;
2、由车间计划员将采购计划单递交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审批签字,根据物资分类报送生产管理部或生产研发部;
3、生产设备方面所需采购物资由分管生产副总签字后递交采购办;原棉、浆料、机物料由技术部总工负责、签字后递交采购办:采购单一产品在5000元以上的需报卢总审批签字;
4、采购员与技术部人员应做到多方比较,询价后报主管领导审签。
五、采购计划
1、非定点采购或临时采购:需供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商品单价1万元以上、合同金额为2万元以上的,报卢总和胡总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2、定点采购:每三个月对固定供货商进行一次价格、质量、服务评估,要求供货方根据市场调整价格,制定出新的报价单加盖公章后执行采购。累计2万元以下报分管副总签字即可。
3、开发新的采购渠道,开拓新的供货市场,开发新的供应商。采购办每月开一次总结会,做好主题汇报。
六、质量检验
1、原棉、浆料、机物料、包料(编织袋、塑料带)质量由生产技术部总工负责,做好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生产技术部对原棉质量要严格把关,24小时内做出质检报告书,36小时送交财务编定付款方式和计划;
3、对于调换产品或所采购物资出现品质问题或不符合生产需求的缺斤少两、有瑕疵的,由总工负责技术把关,具体细节工作谁采购谁负责,最后报行政副总审核处理。
七、付款手续
1、设备、原料、辅料、外购半成品(包括工程维修、外出加工)由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报姚总行政副总审阅,采购物资价值5000元以上报胡总、卢总审批;
2、运输费用报销:经办人——部门主管——分管副总——总经理;
3、借款报销:有关部门人员因公借支,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10000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8.市建委-前期审批流程 篇八
计行政审批流程及操作规程
一、审批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设及概算所需的文件报送市城建委,由市城建委组织进行技术评审,在评审意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不包括技术专业性评审时间、市政府审批时间)。主要包括报送、预审、初审、评审、批复等环节。
(一)报送
项目建设单位将所需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城建委行政审批收件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窗口收、发件工作。收件时窗口工作人员应核实资料是否齐全,建设项目名称是否一致,盖章是否齐全等。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报送单位,并发放《不受理通知书》,由报送单位按照要求补充完善后另行报送。
(二)预审
收件后市城建委先行组织评审机构进行预审,拟出评审提纲,复杂项目组织召开审查小组会加以解决。
(三)初审
预审结束后由市城建委组织评审机构进行初审,如初审认为项目设计深度不足、设计文件存在较大缺陷需要修改、建设单位报审资料不全(如缺环评、缺征地拆迁资料等),不能满足提出正式审查意见时,评审机构可发出初步审查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补充资料或修改设计。
(四)评审
评审机构评审后认为设计文件合理、可行,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齐全,由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
(五)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项目审查:
1.项目受理后,报送单位承诺的补齐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补齐,影响到项目评审的;
2.设计文件与规划不符,或技术方案存在较大缺陷需要重新设计或编制; 3.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初审意见不反馈且无正式情况说明或解释,或者拒绝答复初审意见的,或多次修改仍存在明显技术问题。
项目终止时,由市城建委向建设单位发出《项目终止审查通知书》,《项目终止审查通知书》中应说明终止审查的原因。
(六)批复
评审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意见后,市城建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二、报送要求
(一)项目建议书
报送单位报送项目建议书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送单位申报建设项目审查的请示报告; 2.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含匡算)6套;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需要提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送单位确认的征地拆迁费用及有关说明原件1份(项目建议书中已包含可不再另提供); 6.报送单位关于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见原件1份(项目建议书中已包含可不再另提供); 7.环保主管部门确认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审查需要的其它资料。
(二)可研报告
报送单位报送可研报告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送单位申报建设项目审查的请示报告; 2.申请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6份;
4.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项目建议书审查阶段已提供可不再另提供)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报送单位确认的征地拆迁费用及图表和有关说明原件1份; 9.报送单位关于建设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10.审查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初步设计
报送单位报送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送单位申报建设项目审查的请示报告; 2.申请表;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 4.初步设计文件6套、概算书4套;
5.报送单位确认的征地拆迁费用及相关图表和说明原件1份,建设用地范围内标有建筑(构筑)物的1∶500平面图电子光盘1份;
6.修建性规划原件1份、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阶段已提供可不再另提供)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5000万元以下项目为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8.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审查需要的其它资料。
上述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所有文件应有相应单位公章。
三、审查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审查内容有: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是否合理; 3.投资匡算是否完整准确; 4.建设资金是否能落实;
5.投资效益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6.编制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环保和规划土地的要求; 7.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二)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的主要审查内容有: 1.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是否合理; 3.投资估算是否完整准确; 4.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5.投资效益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6.环境保护的可行性;
7.建设工期安排、项目组织是否合理;
8.编制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环保和规划土地的要求;
9.是否符合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的要求、投资估算是否超过(低于)投资匡算的正负30%; 10.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的主要审查内容有: 1.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2.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的要求; 4.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的内容要求;概算是否超过(或低于)批准的投资估算的10%; 5.主要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6.工程概算是否完整准确,采用指标是否合适;
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中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8.编制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9.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四、办理审批事项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表格样式 办理审批事项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表格样式附后: 1.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申请表; 2.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申请表; 3.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4.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资料收件单; 5.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资料收件单; 6.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资料收件单; 7.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审查受理通知书; 8.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
9.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 篇九
一、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
建设用地申报分单独选址和城市分批次两种类型进行申报 1.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
第一步:初审
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初审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步:专项审查 权属、地类、面积的审查 土地利用规划审查 供地情况审查 压矿情况审查 地质灾害情况审查 违法用地的审查 信访情况审查 政策法规审查
补充耕地和征用土地情况审查 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步:会审
召开会审会,集体研究申报建设用地的情况。第四步:报国务院 要件齐全,会审会通过的材料,从接到用地申报起4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务院。
第五步:批复
国务院批复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并下发。2.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
第一步:初审
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初审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步:专项审查 权属、地类、面积的审查 土地利用规划审查 供地情况审查 压矿情况审查 地质灾害情况审查 违法用地的审查 信访情况审查 政策法规审查
补充耕地和征用土地情况审查
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步:会审
召开会审会,集体研究申报建设用地的情况。第四步:报国务院 要件齐全,会审会通过的材料,从接到用地申报起4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务院。
第五步:通知缴费
国务院批复后,根据批准用地面积及缴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第六步:批复
收到符合要求的缴款回执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并下发给申报单位。
二、建设用地审批申报材料目录
1.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申报材料目录
一. 文字材料
1.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它立项批准文件 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它设计立项批准文件 8.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9.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 图件材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2.拟占用土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补充耕地位置图)3.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
注:已完成补充耕地的,加附补充耕地验收文件;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有关资料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未报部备案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申报材料目录
一.文字材料
1、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
4、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根据国土资发[2003]383号文规定,须填写土地证号,即必须完成发证工作后方能申请用地)
5、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占用耕地必须先补后占,补充耕地方案每项内容都要填写,尤其须填写补充耕地位置(行政区域,到县区级)、耕地开垦费的收费标准及缴纳总经费。补充耕地面积应为本批次补充耕地面积。
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核算及准备情况说明(须说明新增建设用地中不同征收等别的市辖区名称、面积、等别及标准,并分别计算出应缴费的总金额和中央及省级金额。)
7、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具体要求:
1、简述征地情况;
2、说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合法性;
3、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4、地方政府对补偿安置工作的其他说明及对安置情况作出保证和承诺。)
8、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中,须填写拟开发地块编号、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和开发用途。对于综合性开发大宗用地除填写有关合计数据外,还须填写具体项目的开发用途。
9、市局关于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开发用途的说明,具体要求:(1)涉及房地产开发用地须对其用地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作出说明。
住宅分为:经济适用房(须有投资计划)、拆迁安置房(须说明拆迁项目情况)、农民住房、普通商品房(须说明本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利用情况及该批次申请用地的必要性)、高档商品房(别墅、公寓)属于限制用地。
(2)涉及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用地须明确项目名称及面积。不涉及具体项目的按以下规划用途划分: 公共建筑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广场、公共绿地等;基础设施包括:交通、供电水气热设施、邮电通讯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
涉及教育项目用地面积较大的须说明用地单位的基本情况及项目的有关情况。其他项目用地面积较大的,都须对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涉及道路、广场用地、高尔夫球场用地,分别按有关文件执行(见备注1)
(3)涉及工业用地须明确项目名称及面积。无具体项目的按以下分类说明规划用途:
工业分为:化工、机械制造、冶金、原材料、电子、食品加工、生物制药、轻工等。
工业用地须明确工业项目名称及面积,确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中部分行业用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见备注2)。
(4)涉及各类开发区用地的,须提供开发区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并对已批准开发区用地的利用情况以及新报开发区用地中具体建设项目或规划用途作出说明。
(5)特殊用地类:军事、外事、保安等;仓储类:仓储。
二.图件材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须按国土资发[2001]255号文要求,拟用地范围的勘测定界和地类、面积的确定,以《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规定为准,其中农用地中的“其它农用地”和“可调整”地类须勘测统计到三级类,其余地类到二级类即可)
2、拟占用土地须在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相关部分复印图,加盖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印章或规划审核章)
10.ICP审批流程 篇十
Icp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等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必须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国家对经营性网站实行ICP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网站实行备案制度。更多专业详情可咨询【汉唐信通】 Icp审批资格
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金达壹佰万及以上)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等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非经营性icp备案审批资格(1)办理备案手续的书面申请;(2)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3)网站的网址和服务项目;
(4)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icp审批流程 1.书写申请材料;
2.提交单位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3.审批通过领取证书。icp审批材料
icp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由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不少于5个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职称复印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4、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法人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
5、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附个人股东的身份证和股东的工商执照和章程复印件)。
6、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的保障能力及服务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
10、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经营许可证由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Icp审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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