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现场管理(精选10篇)
1.工装现场管理 篇一
工装、模具管理与制造程序
1.目的:
对工装、模具整个寿命周期进行管理,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工装、模具整个寿命周期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负责工装、模具的采购工作,及工装、模具的制造管
理。
3.2自制的工装、模具,由技术部负责设计。工装、模具主管部门负责制作。
3.3生产部是工装、模具主管部门,负责生产工装、模具的维护、维修、保养、贮存及日常管理工作。
3.3 公司决策层负责工装、模具寿命周期的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及重大问题的处理及决策。
4工作程序:
4.1工装、模具的采购:
4.1.1购置申请:
a、新开发工装、模具由技术部工程师提交购置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b、复制工装、模具由工装、模具的使用部门或主管部门根据生产情况及新产品开发提出工装、模具购置申请,报公司决策层批 1
准后由总工程师负责采购。
4.1.2工装、模具厂家选定:
a、总工程师负责工装、模具制造厂家的选择(具体参照《供方
选择和评价控制程序》执行),由质量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装、模具制造厂家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后交管理者代表批准,工艺装备工程师将该制造厂家列入《合格工装、模具制造厂家名单》。
b、总工程师从工装、模具制作的技术、质量及价格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定制造厂家(若顾客提供了经批准的工装、模具制造厂家名单,则从顾客提供名单中选择),并形成报告,说明选择的理由,由总经理批准。
4.1.3购置:审批通过后,由总工程师组织与工装、模具制造厂家
商定技术协议及商务合同,以上协议及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按合同支付货款。
4.1.4外购工装、模具的验收:工装模具的验收包括新模具制造及
模具大修(换芯、整套换叶片)工装、模具制造厂家制作完成后,由技术部工艺装备工程师将制作厂家提供的样件,按图纸、工艺要求送生产现场进行试加工,并跟踪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待样件加工完毕后,交质量部对工件进行全面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报总工程师审批,由总工程师与总经理协商后,提出模具修改方案,由总工程师将模具检验结果及修改方案传递给模具制造厂家。模具制造厂家
按方案修改模具后,再次送不少于20件的合格样品,由技术部负责送生产现场再次加工成合格品,由质检部对照修改方案验证。其一,新模具送客户验证;其二,重制模具,本公司验证。
4.1.5试生产及交付:
客户验证(或本公司验证)合格后,由总工程师与总经理批准,技术部填写模具验证合格报告,通知生产部。模具制造厂家需小批试制,验证模具的可靠性及合格率,由压铸车间工程师现场验收,并填写《工装、模具验收单》,双方签字后接收。模具制造厂家将《模具验收单》与发票一起交我公司结算。
4.2自制工装模具的验收:
公司自制的工装、模具,由工装、模具的使用部门或新产品项目小组提出制作申请,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技术部工艺装备工程师设计,由生产部负责采购制作材料。制作材料进厂后,工装、模具主管部门根据设计图纸负责制作。制作完成后,交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在生产现场对工装、模具进行使用并试加工产品,技术部人员进行跟踪,质量部对加工工件进行全面验证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使用。
4.3工装、模具的正式投产
4.3.1工装、模具的日常点检、维护与保养:生产车间负责日常点
检,由操作者进行;工装、模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定
期检修。
4.3.2工装、模具维修:工装、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由
操作者通知当班班长,班长填写《工装、模具维修通知单》,交工装、模具维修车间,维修车间主任根据维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工作完毕确认合格后,由使用部门进行试加工,将工件送质量部进行全面验证,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但短期内应加大送检频次。
4.3.3对于需要由模具制造厂维修的模具,按照4.3.2的程序,由
压铸车间工程师在《工装、模具维修通知单》上详细填写维修内容、更换配件项目,通知单要求一式两份,一份连同模具一起送模具制造厂,模具制造厂根据《工装、模具维修通知单》上的内容维修,若为收费项目,则发票与《工装、模具维修通知单》一同送达本公司。另一份由压铸车间记入模具台账。
4.3.4工装模具的标示:
对本公司所有的模具,各使用单位必须做好标示,并建立
台账,标示内容包括模具型号、制造厂家及日期、容杯直径、厚度、适用设备等主要参数,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必须随时跟踪模具使用情况并在模具台账上记录模具使用寿命。
4.4工装、模具的报废:由工装、模具主管部门根据生产模次和
工装、模具实际使用情况提出申请,经技术部、质量部批
准,报公司决策层批准后由工装、模具主管部门办理工装、模具的报废。
4.5顾客提供的工装、模具的管理参照《顾客财产控制程序》执
行。
5报告和记录
6编制:
QR090302《工装、模具验收单》 QR090304《工装、模具维修通知单》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和管理。审核:批准:
2.工装管理规定 篇二
一、制定目的
随着公司事业的规模化发展,员工人数迅速增加,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良好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特对工装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有负责工装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手续办理等职责。
2.人力资源部有负责对入职满一个月的员工及时提供名单报行政部制作的职责。
3.各部门负责人有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本部门员工着装是否符合公司规范的职责,并有配合行政部检查的义务。
4.行政部有义务和责任对当月的工装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每年年底对当年工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5.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修改及完善。
四、相关说明
1.行政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工装管理工作。
2.工作服的面料、颜色、样式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无权随意更改。
3.批量制作时行政部需与承制商签订相关协议,呈报领导批准。
五、内容
1.种类
(1)后台工装(后台行政及店长、领班)
(2)前台工装(员工)
2.配发数量
工装分为:夏装和秋冬装两种,每种工装配发数量如下:(1)后台工装:
夏装:男员工短袖衬衣2件,长裤2条;女员工短袖衬衣2件,长裤1条,一步裙1条。
秋冬装:长袖衬衣2件,西服上衣1件,长裤2条,领带1条(女性为丝巾1条)(2)员工工装
夏装:男员工短袖衬衣2件,长裤2条;女员工短袖衬衣2件,长裤1条,一步裙1条。
秋冬装:长袖衬衣2件,西服上衣1件,长裤2条,领带一条(女性为丝巾1条)
六、工装制作
1.工装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
2.规格:工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也可根据市场情况购买。行政部协助承制商填写《工装制作尺寸统计表》。
3.更换工装款式及新进人员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提供人员名单以协作单形式报行政部制作,行政部接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4.换季时,夏装在5月份、秋冬装在10月份,行政部应提前1个月出具已配发有换季工装的人员名单,填写《换季工装统计名单》呈领导批准后制作。
5.工装每两年更新一次,由行政部负责统计使用工装两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6.新入职员工服装制作应以四套以上起制作,以减少制作成本。
7.员工配发的工装丢失损坏的,在交纳工装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七、工装领用
1.工装制作完毕后,工装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手续后通知各部门相关人员领用。
2.领用时需填写《工装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用工装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各项数量等。
3.员工领用工装后,行政部应及时让领用人试穿工装,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行政部应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四个工作日完成。
4.领用工装完毕后,将《工装领用登记表》复印件同报销单一起按财务部手续办理剩余款项核销,原始领用单存档。
5.新入职员工领用工装
(1)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工装,可根据公司工装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2)人力资源部对入职满一个月的员工提供名单交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制作需配发的工装。
(3)行政部按程序办理领用工装手续。
八、备用工装管理
1.行政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每套每季男女工装各备6套(大中小各两套)。
2.行政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在当季工装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工装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九、着工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现行着装要求:
(1)秋冬季工装:男员工秋冬春季服装为套装西服,颜色按行政部批准颜色,内置白衬衣,着配发制式领带,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秋冬春季服装为套装西服,颜色按行政部批准颜色,内置白色衬衣,扎制式的丝巾。
(2)夏季工装:男员工着配发的短袖衬衣和长裤,系配发的制式领带,着黑色皮鞋;女员工夏装着配发的短袖衬衣和裙子(或长裤),着黑色或深色皮鞋。
3.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凉拖和旅游鞋,或不穿袜子。
4.着工装时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带位置为胸前左上。
5.工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6.着工装严禁挽袖及卷裤腿,着西装时应系上两个扣,严禁上衣敞开,夏季工装着上衣时,男员工衬衣下摆应扎于腰带内,女员工不宜化浓妆,佩戴过多的首饰,裙装最好配过膝长袜,男员工应勤理发、勤剃胡须。
7.着工装时,上衣外兜不得放多余物品,特别是衬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着装形象。
8.除休息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装,在下班期间或娱乐场所员工不得着公司工装。
9.员工在参加体力劳动时,可视情况不穿工装。
十、员工着装检查
1.检查分为平时检查和定期检查,平时检查由行政部随时检查,定期检查为绩效考核小组隔周检查一次。
2.检查时,检查人当时记录检查出现的问题,并由当事人在《员工着装规范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对检查记录做出汇总(定期和平时检查的综合),于周一公布检查结果。
4.检查标准如下(检查以成长的方式进行,按人每次计算,每次成长5元):
(1)未按规定未穿工装者成长2次。(2)没系领带或丝巾者成长1次。(3)衣服不系扣子敞怀者成长1次。(4)衣服破损、有污渍、掉扣者成长1次。(5)卷袖、挽裤腿者成长1次。(6)衬衣未扎进裤腰者成长1次。
(7)公司正式场合(会议、发布会等)未穿工装者成长4次。
(8)未佩戴工作牌者成长1次。
(9)成长由监督处罚人当场收取交行政部每月汇总,所收取成长金额用于公司的员工福利性支出。
十一、工装折旧
1.由公司统一制作工装,工装的制作费用为公司承担一半,员工承担一半。
2.员工承担部分在工装下发之日起上交公司财务部。
3.员工离职时,夏款工作服未到一年的、冬款工作服未到两年的,从工资中扣除公司承担部分费用。发放夏款工作服满一年、冬款工作服满两年的,不在扣除公司承担部分费用。不收回工装。
4.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夏款工作服满一年、冬款工作服满两年者,公司将对员工自行承担的工作服费用予以全部核销,费用从期满的次月工资中发放。
5.新入职员工在实习满一个月后公司按规定给予制作工装。
十二、违规处罚
1.人力资源部对新进人员名单及换季时间没按规定时间提供人员名单的处以30元罚款,提供名单不详或有漏报的,处以20元的罚款。
2.行政部未按期完成工装制作,处以责任人50元罚款,制作数量不符,按套计算处以责任人20元/罚款。
3.工装换季时,行政部没有及时制作已有换季服装人员名单时,处以责任人50元罚款。
4.行政部发放服装没有进行登记或登记内容不全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5.行政部未保留或保留不全制作和领用原始记录的,处以责任人100元罚款。
6.没有按流程办理领用手续的,处以责任人20元罚款。
7.备用工装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除按成本价赔偿外,另处以责任人每套30元罚款。
8.行政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着装规范的,被绩效考核小组查出,处以部门负责人50元罚款。
9.检查没有记录或记录不详者,处以部门负责人30元罚款。
10.工装管理责任人不在岗时,部门负责人及时安排其他人员执行本规定,如遇特殊原因没安排检查而出现问题,对部门责任处以30元罚款。
十三、附则
3.工装管理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人事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 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 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在离职时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 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 损坏或破漏: 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 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3. 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4. 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5. 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6. 工服清洗标准:
1) 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装/裙装至少2天清洗一次;
2) 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整理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7. 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8. 试用期员工应自行添置工装相近的服装;
9. 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的,将在考评记录中备注。着装不合格者经指正后仍不改正者的,将予以警告、记过直至取消上岗资格的处分;
10.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天气情况统一通知。
四、工服报损、折损管理规定
1、员工工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工服在使用期限内,确因工装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严重破损,影响着装效果、整体形象的,其个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要补做工服,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工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工服。
4、对折旧、替换以及员工离职回收后的工服由部门汇总后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进行处理;
1) 对折旧年限已到以及破损严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将进行报废处理;
2) 对保存较为完好,成色较新的工服则由新入职员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据工服折旧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旧
1、工服丢失或发生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时,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旧赔偿: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的100%赔偿;
2、工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工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40%赔偿;
4、工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不用赔偿。
六、工服监督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一次罚款30元。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10元。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及执行;
统领娱乐行政人事部
4.工装模具管理办法 篇四
1.目的对工装、模具、夹具、刀具(简称工装模具)的设计、制造、验收、维护保管进行控制,以满足产品制造质量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工装模具管理。
3.相关部门
技术工艺部、生产部、质检部、物流部、采购部
4、职责
4.1 技术工艺部负责工装模具的设计和验证。
4.2 物流部负责对工装模具按重要度进行分类,并由专人进行工装模具的统一标识。
4.3 技术工艺部负责编制工装模具制造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确定内制或外协加工。
4.4 采购部负责外协或外购工装模具的采购,工艺负责其技术衔接。
4.5物流部负责对工装模具进行管理,提出维修计划。
4.6 各使用部门负责对领用工装模具的使用、保管、维护及保养。
5、工装模具编号与管理:
5.1 编号管理:
5.1.1由技术工艺部指定专人进行编号管理,所有新设计的工装模具在加工前,必须将图纸递交专人进行编号并反映在工模具设
计图上,同时将签署齐全的原件存档于专职管理处。
5.1.2工模具的实物上应按图上指明的位置安装标牌。
6、管理流程:
6.1工装模具的需求计划及设计
6.1.1技术人员根据工艺或现场备件要求等需要工装模具设计制造时,首先应在《工装模具管理台帐》上查询是否有对应用途的现成设计,如有则不需另行设计。反之,需全新设计。设计人员根据提出要求进行设计,并编写工装、模具的明细表。设计完后提交部长以上审核,交专人进行编码确认,对应录入登记并将书面图纸和电子文档分类存档。
6.1.2售后和质检等其它的工装模具由需求部门提需求计划,技术工艺部审批。
6.1.3工装模具设计图样的更改按《文件、资料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6.2工装模具的制造
6.2.1使用部门向技术工艺部提交工装模具需求计划。
6.2.2对于新设计的工装模具或使用中磨损、更换和新增的工装模具由使用部门申请,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生产部或采购部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安排工装、模具的制作。
6.3、工装模具的检查验收:工装、模具制作完成后,由质检部门负责检验,工艺部、生产部、质检部、设计制作厂家一同进行验证,并填写《工艺装备验证报告》。
6.3.1工装、模具验收合格后交付物流部,物流部应将其入工装库并进行编号、建档,登记到《工装、工具台帐》。
6.3.2工装、模具投入生产使用时应办理出库手续,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
6.3.3工装、模具用毕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后,连同末件或末件检验报告单办理入库。
6.4、工装模具领用和管理
6.4.1各部门领用的工装模具须作好标识,归类上架。为方便操作人员快速识别工装模具用途,可以采用在定置处制作统一的‘工装模具标识卡’,注明工装模具的项目名称编号、模具名称编、模具配件、数量、自制或外协、外协厂家、使用工段以及适用产品、零件号或规格等内容。
6.4.2 质检和生产作业者应在当批产品生产前的首件检查时以制件尺寸确认工装模具的质量状况,由质检进行首件检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判定,若检查不合格及时报生产部维修。
6.4.3 各部门及小组按《工装模具维护保养规定》对领用的工 装模具进行维护和保养,对到期的工装模具进行检查及更换,并作好记录及状态标识,模具管理人员督促执行,并按实际填写《维修记录》。
6.4.4外协厂家需要工装模具样板时,由采购人员办理出库手续,出入库时应检查好是否完好。
7.工装模具的维护保养管理
7.1使用人员必须掌握工装模具的结构、安全操作知识、维护保养知识,达到使用好、养修好、管理好。
7.2工装管理员经常到生产现场了解使用情况及养护质量,及时发现隐患,制止错误操作,指导养护维修,并对错误操作和养护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处罚意见。
7.3工装模具的检修:常用的按使用频率检修,不常用的定时检修。检修前,须提出检修计划,准备好检修所需工具配件,以缩短检修时间。
7.4发生问题应及时维修,由模具管理人员填写《工装设施维修记录》。
7.5工装模具的报废:对无修复、使用价值的工装模具,由生产部填写《工装、工具报废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废,物流部在台帐上注明,并负责尽快撤出现场。
VICTALL威奥轨道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工装模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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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增加公司的美誉度,现对公司员工工装统一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
适用范围是瑞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装的定做
1、由公司统一安排购买或定做统一款式和颜色,由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名单及数量,签字确认后上交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汇总,经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安排执行。
2、工装的款式根据其岗位工作性质而定。第四条、发放原则
1、工装原则上每两年更换一次,特殊岗位可以酌情考虑。
2、工装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原价从个人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集团人事行政部统一补发工装。
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工装,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工装的,工装的使用期限从领用之日算起。
4、领用工装当月下发工资时,从领用人工资中扣除所领用工装费用,公司开据相应收款收据。自工装领用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所扣相应工装费用于期满当月工资下发时凭收据返还员工。
5、如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自领用工装日起不满一年的员工,公司按工作时间返还相应比例的工装费用,工装归个人所有。(返还金额=领用工装金额÷365×领工装日至离职日天数)
第五条、着装标准
售后车间技术工人着公司统一制作的比亚迪形象制服,除售后车间技术工人,其他岗位着公司统一制作的西装。
1、春季、秋季
除技术工人以外,其他员工上身穿长袖衬衫,下身穿西裤,男员工系领带。
2、夏季
除技术工人以外,其他员工上身穿短袖衬衫,男员工下身穿西裤,系领带,女员工下身穿齐膝短裙(或西裤)。
3、冬季
除技术工人以外,其他员工穿西服,内配长袖衬衫,男员工需系领带。
4、因服务环境变化或夏季、冬季气温超出正常,以公司临时着装规定为标准。
5、因季节变化更换工装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第六条、着装要求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穿工装,其余时间不做要求。外出商务活动、大型集会、集团会议或有关活动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着装。
2、员工工装必须穿着平整、干净、领、袖扣扣好,不得挽起衣袖或裤脚,特殊岗位可以酌情处理。
3、技术工人穿深色鞋即可,其他员工须穿黑色皮鞋,须保持鞋面清洁;公司无特殊规定,不允许穿拖鞋或凉鞋。
4、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装的款式、颜色。第七条、处罚条例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装,否则每次罚款30元;
6.工装模具管理岗位职责 篇六
1、负责相关物品申请和入库:工装、模具、检具等履历卡账目清晰,保管妥善、整洁整齐;
2、负责工装模具室相关物品登记:借出物品做好登记,物品归还时,检查物品完好状态,做好日常清洁和保养后,登记销账;如有异常情况,需报告工段长及部门经理;
3、工装、模具、检具或其他生产物资发生损坏、报废、数量不足等
情况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协助维修、报废及申请;
4、配合班组提前为开班生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做好班组/工段的工艺文件(图纸、彩图等资料)的保管:做好日
常借还登记,发现破损或遗失,立即上报申请换发或补发;
6、遵守工装室管理的规定,负责工装模具室的5S工作:工装、模
具、检具及量具等摆放有序、标识清晰;
7、配合做好计量器具、检具等的检定工作:提前做好检定物品清单、维护保养清单等,检定完毕验收后入账入库;
8、至少每半年大盘点一次,提交盘点情况报表,对帐、卡、物不一
致的情况写出说明;
9、人手紧张或工作需要时,协助领料开单;
7.供应商工装管理协议 篇七
甲方: 联伟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伟公司”)乙方: 重庆市王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力公司”)
为了加强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装的有效管控,保障乙方及时有效的交出合格的产品,同时达到互帮互助,友好合作的目的,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工装转出
1、甲方经过与乙方商谈后确定将工装提供给乙方使用,由乙方前往甲方负责工装转运。工装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向乙方出具工装放行单,同时甲方工装管理员要备案以便查阅。
3、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等相关技术资料,乙方工装使用人员必须具备工装检测或操作技能下方可进行使用,首次使用必须在甲方技术人员指导之下按工艺资料进行。
4、工装转运到乙方后,由乙方首次使用前对工装进行自主检查,记录下所发现的工装质量问题点,以照片,文字的形式形成书面报告,即《工装验收记录表》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的形式发给STA备案,模具问题点由联伟负责整改。在此后发生的工装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工装转出后,联伟不再为供应商提供任何备件,供应商自行储备工装备件。
5、工装在转入乙方后需要进行试模封样。甲方指导乙方进行试模,封样,参数固化。乙方根据固化参数编制作业指导书进行量产。
二、押金的收取
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作为押金,以确保乙方对甲方工装的有效管理,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按比例对押金进行扣除: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装严重损坏或遗失,扣除押金总额的20%。
2、乙方私自将甲方提供的工装及原材料委外加工,扣除押金总金额的30%。
3、因乙方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经济纠纷造成甲方工装和原材料无法顺利转产或交付受到影响,扣除押金总额的30%。双方终止合作,待工装和原材料交接完成后,甲方无息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三、工装保养
1、乙方在工装使用的过程中,操作工人必须对模具进行日常维护和点检,并填写好《模具检查表》;模具钳工必须按照《联伟委外模具保养频次》规定的频次进行模具保养,保养内容需按照《模具保养记录表》中项目进行保养,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好《模具保养频次表》存档备案。检具维护必须按照《检具日常保养点检表》中项目进行保养,并按实际情况填写好《检具日常保养点检表》及《检具问题点记录及追踪表》并存档备案。
2、乙方在进行工装保养过程中,乙方自行储备易损备件(冲头、冲头固定座、镶套、氮气弹簧、普通弹簧、夹持、S面、定位销、销子防丢链、脚轮、锁紧把手,保护壳等等)并有义务自行更换,乙方需要根据工装易损件建立《易损备件台账》,监控备件数量,保证生产。部分专用备件加工需要技术图纸支撑时,甲方给予技术支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装检查
1、甲方将不定时对乙方的工装保养频次、保养过程、保养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视情况处以1000元/项及以上的罚款。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工装检查记录表格,填写工装保养清单以备查阅。
3、乙方以文档的形式记录在模具保养过程中发现的模具损坏问题,备案以备甲方STA检查,并且及时向甲方STA汇报。
4、甲方将不定时对乙方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工装严重损坏乙方又隐瞒不报的,根据损坏情况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
五、工装维修
1、乙方在保养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不良需要维修时,必须填写工装维修单,工装验证单以备案。
2、工装维修时涉及冲头更换,毛刺修理,弹簧更换;夹持、销子防丢链、脚轮、锁紧把手,保护壳等小问题可以不向甲方报告,但是涉及到镶块更换,导柱,导套更换,斜楔更换、模具结构改变及模具外形尺寸发生变化;基准销、基准面、辅助测量基准块、检测销更换,及支承座、检测孔、断面规的变型移位、表处理、及型面本体修改等结构或尺寸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必须向甲方汇报,经过甲方评审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在对工装进行维修时,必须按照正规程序进行,不得作出损坏工装强度、降低使用寿命的手段进行维修,甲方一旦发现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4、当工装维修周期较长时,乙方应当生产好足够的库存,同时,甲方会主动配合乙方准备适当的原材料保证修模时间。
六、产品精度提升的工装整改
1、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状态以最近一次封样精度为准。在后期的生产过程中,产品精度发生了偏移或客户提出需对精度进行调整而要求整改的,乙方有义务进行精度提升。
2、在产品精度整改过程中,由乙方主导进行,如果在整改过程中遇到困难需要甲方支持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七、产品设变的模具整改
1、当主机厂要求产品设变时,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产品设变整改。
2、工装设变由乙方主导,工装维修方案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整改过程当中遇到困难没有把握时,及时向甲方汇报,双方共同出具整改方案并且实施。
八、突发情况的处理
1、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核对原材料是否与技术资料规定的材质,尺寸相符合。如果发现材质以及尺寸变更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向甲方反馈。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精度与样件不符合,经过自行模具调试仍然不合格的,应该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且停止生产,防止更多的不良品产生。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因操作不当导致工装被损坏而使生产无法进行时,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经过自行短暂维修仍然无法修复时,与甲方合议采取临时紧急措施,保证产品及时交付。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损坏,需要更换设备生产,特别是拉延,整形类模具,必须向甲方汇报,经过甲方评审同意后方可进行生产。
九、工装结构优化的处理
1、乙方在维修,保养工装过程中,发现工装结构可以优化整改的,涉及到加工工装,更换工装部件的,应该先向甲方汇报情况,由甲方进行评估,确定可行了之后方可进行优化整改。
2、在生产过程中,甲方会对部分零件进行材料尺寸进行调整,乙方应当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3、在涉及到模具加工,需要模具图纸作为技术支撑时,甲方会将有用部分图纸传递给乙方,由乙方主导进行模具优化改善。
4、乙方在结合自身设备生产时,需要对工装结构进行更改,必须向甲方进行汇报,经过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但是工装归还时必须对工装恢复原状,保证工装功能的正常实施。
十、互帮合作部分
1、乙方在工装保养方面有不清楚,需要甲方技术支持时,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工装保养,维修学习的机会。
2、乙方在工装维修,保养过程中体系文件有不完善的地方,可以向甲方请求体系支持,以保障工装维修,保养程序的正常进行。
3、乙方在质量整改,技术难关攻克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支援,寻求甲方的技术支持。
十一、工装收回
当双方外协合同终止后,甲方将对工装进行清点并且收回。乙方在甲方收回前需要对工装进行全面检查,保养,并将问题记录转发给甲方。由于乙方单方面造成工装损坏需要维修时,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从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双方业务终止为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联伟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日期:
8.工装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八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工装的使用、保养、更换、维修工作等内容。1.2本制度适用于西铸公司各工装使用单位及管理人员对工装维护保养管理。
2、岗前准备
2.1.1根据当班生产产品和使用设备结构,检查必须品,包括调整工装及正常生产所涉及到的工具是否到位。
2.1.2检查班次标志、生产日期或包次号是否与当班年、月、日相符。
2.1.3检查模板或芯盒及配套件、紧固件、定位销、套是否齐全、完好。
2.1.4检查模板或芯盒合模定位销、套磨损情况。
2.1.5检查相近似的工装是否与当班生产产品所需求的零件号、名称、复模号一致,防止混淆。
2.1.6对水平芯盒上下板试合,查其吻合性是否符合要求。
3、工装的安装及调整
3.1清除模板、芯盒本体、各配套件工作面与非工作面、安装基面的浮灰、积砂锈蚀、油污(垢)。
3.2安装调整芯盒时,切断电源,先将芯盒镶挂于固定板上,调整芯盒位置,均匀紧固各螺栓,然后安装顶芯杆,调整芯盒开合。要求调整到:
3.2.1开合自如,无错边现象,芯盒复位必须准确无误。
3.2.2芯盒复位后顶芯杆端面允许高出芯腔表面0.2-0.5mm或平齐,不得低于表面。
3.2.3芯盒分盒面间隙应不大于0.2mm.4、工装的日检、巡检
4.1工装模具、芯盒使用前必须进行点检,由当班班组长进行,其方法可依靠目视及利用测量工具进行。
4.2调整工在生产的中间过程中要进行巡检。
4.3点、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向车间、工装模具管理员反映,确保不影响生产。
5、工装、模具芯盒的合理使用及维修
5.1芯盒在制芯前,必须按工艺要求加热到规定温度,要防止温度过高而损坏芯子质量。
5.2工装在造型和制芯中,当发生塌箱或芯盒型腔粘砂时,应用低于工装本体硬度的工具如铜、铝、竹板等清除,然后用气枪吹掉,禁止用坚硬工具除砂,以免损伤工装。
5.3生产过程中,清除芯盒型腔内粘砂、污垢,修磨时应切断电源,待清除干净后,合模送电加热制芯。
5.4生产过程中,如遇局部起型困难,操作者不得随意修锤、打磨,经查明原因,确与工装有关,必须及时上报车间或工艺人员调整处理。
5.5工装在造型或制芯过程中,操作者不得随意取消或更改通气针、浇口棒、顶芯杆等,以保证工装技术状态的完好性。
5.6工装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停机,防止事态扩大,保持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查明原因,经现场处理正常后继续生产。
5.7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因工艺问题出现掉砂、气孔、进浆等由各信息来源及时上报车间领导及工艺部门,由工艺部门下发工装更改通知单,安排后防车间进行修改。
5.8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因非正常因素损坏如碰伤、换字刻伤等非工艺因素造成工装不能正常使用,由各信息来源及时上报车间及工装管理人员,填写工装非正常损坏通知单(详参照工装非正常损坏管理制度),安排后防车间进行修改。
5.9造型或制芯终止后,应清除模板残余浮砂及其它配件积砂,并在工作面喷脱型剂,干后脱模待用。
5.10凡送入库、检查、修理及现场存放的工装,必须按要求放置,环线模具要用木制垫块支撑放置,KOYO线模具要求全部上架放置,严禁直接放置地面(除部分安装有支撑腿模具),以防擦伤、损坏。使用单位再更换模具过程中必须运用周转小车进行换模,周转小车始终保持待换模具。
6、工装的现场保养规定
6.1工装保养主要由使用单位的生产操作工负责保养,由模具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保养是否到位。6.2工装的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6.2.1日常保养周期:每次更换工装保养。
6.2.2定期保养周期:每季度定期对工装保养。
6.3工装的定期保养一般利用节、假日停产检修期间开展,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按保养标准进行。
6.4保养工作完成后,首先由各使用单位自检,然后由工装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纳入考评。
7、工装现场保养标准
7.1模具
7.1.1使用单位使用完工装后必须清除模板工作表面积砂、杂物和污垢等。
7.1.2模板与模板框及砂箱的结合面必须清除干净,不允许有积砂。
7.1.3检查模板、模型浇注系统、试块、活块、松模器的固定螺钉“封皮”是否脱落,模型表面是否有磕碰伤、松模器及试块是否松动、脱落、定位销是否凸起或凹陷,发现异常立即向车间或有关部门通知更改。
7.1.4清除模样图号、序号及日期牌的字码、号码表面黏敷的积砂和污垢,保持清晰准确。
7.1.5保养后表面喷涂脱模剂,防止其锈蚀;工装摆放必须统一摆放指定区域并保证做到平稳、整齐、美观。
7.2芯盒
7.2.1清除芯腔结合面及芯盒销、套上的积砂和污垢、芯腔内表面的结壳层等。
7.2.2检查各部位紧固件是否牢固和缺损,检查排气系统是否畅通、排气塞与芯腔底面是否平整,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模修工修复或更换。
7.2.3清除芯盒定位销、套和芯盒结合面的排气槽、道、塞的垫砂杂物和污垢,保持干净畅通。
7.2.4检查芯盒镶块、定位块、活块等是否松动或位移,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模修工或相关部门处理。
7.2.5清除干净后在芯腔表面及射口处喷涂分型剂。
8、工装的入库管理
8.1工装定置管理
8.1.1外模要同一上架,摆放整齐,做到一模一位。
8.1.2外模摆放间隔合适,减少碰损。
8.1.3暂不使用的芯盒集中摆放,注明品名、编号。
8.1.4模具、芯盒作到按类摆放(厂家或编号),并作到模具芯盒对应摆放,便于领用。
8.2工装的标识
8.2.1填写工装档案、编号、登记分类。
8.2.2所有工装经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库房。
8.3工装的收发
8.3.1工装领用要建立领用台帐,记录领用人、领用时间、工装状态等内容。
8.3.2领用的工装,必须有质控部签发的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8.3.3更换工装时,要把工装上的杂物清理干净,做好保护措施,交回库房保管。
8.3.4所有使用过的工装,均由使用单位送还,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反之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修复,修复合格后方可入库。
9、报废工装的处理
9.1经质检员判定,对部分复制模进行封存处理。
9.机加工设备工装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识别并提供和维护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要的设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及其工装模具等。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批准设备报废和调拨。
3.2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审批设备维修计划,审核设备更新改造、报废、调拨。3.3 生产部负责编制生产设备的维修计划,并负责生产设备的购入、验收、安装、调试等管理,作好设备台帐及设备资料档案管理,组织实施设备维修计划及日常维护工作。
3.4 车间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作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程序
4.1 设备的识别
公司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设备包括: a.生产用设备
b.生产用工装夹具
c.运输用设备(如车辆、输送线)4.2 设备的提供:
a.生产部根据生产设备现状和企业生产的需要,编制设备需求计划,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落实采购。b.设备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落实采购。4.3 设施的验收
a.设备购入后,生产部会同使用部门,现场开箱验收,根据装箱逐一清点专用工具及附件,随机文件交技术开发部文件管理员保管。b.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生产部负责与供方协商解决。4.4 设备安装、调试
4.4.1 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并保存相应调试记录,内容可包括:
a.制造厂出厂检验的精度标准,设备技术规范等有关内容; b.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操纵传动部分的灵活性; c.电气控制设施的状况; d.液动装置; e.设备外观;
f.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
4.4.2 安装调试合格后,生产部办理设备安装移交手续,填写《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经参加验收人员会签后,正式移交给使用部门。
4.5 固定资产管理
4.5.1 生产设备及非生产性设备由生产部统一负责编号,用铭牌对设施加以标识,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5.2 各部门使用的生产设备,由部门设备负责人和机械员抓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4.5.3 财务部必须相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备台帐,做好设备的折旧、报废、新增等业务记录。
4.5.4 由于工艺调整要求,公司内部进行设备调动,由生产供应供应处提出申请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4.5.5 对于闲置不用的设备须进行封存,在生产需要时启封,由所在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生产供应处审定后才能执行。
4.6 设备的报废
4.6.1 凡列入固定资产的生产设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a.超过使用年限,经预期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低且不能改装利用的陈旧设备;
b.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且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c.因事故或其它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失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6.2 设备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生产部、技术开发部等有关部门鉴定,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作出处理。
4.6.3 设备经批准报废后,由生产部会同财务部进行报废设备的处理,处理后的残值,用于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
4.7 设备维护保养
4.7.1 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均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并填写“设备日保养记录表”;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4.7.2 设备投入使用时,由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编写设备操作规范,下发到各操作岗位遵照执行。(若设备操作较简单时,可不另行编写)
4.7.3 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每月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或清洗或清洗油线、油毡、滤油器,调整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并填写《设备一级保养报表》,每月底交生产部,由生产部按生产设备一级保养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抽查。
4.7.4 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进行,由生产部列入检修计划,对设施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保持良好,并填写《设备二级保养及项修完工验收单》。
4.8 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由车间负责人填写《设备故障维修通知单》,通知生产部派维修工修理,在维修过程中,操作工应协助维修工排除故障。4.9 设备事故
4.9.1 一旦发生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4.9.2 发生事故所在部门必须认真分析,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由生产部签署处理意见后,送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4.9.3 有关修理记录,事故分析记录,交生产供应处归档。4.10 设备完好状态的标识
对于设备的完好状态须用标签注明,具体分完好和修理两种标识。必要时,各部门可根据部门特点,特定相应补充管理规定,在本部门实施。4.11 设备备件管理
必要时,可对设备根据其重要性和金额大小进行分级管理,如关键设备、重要设备和一般设备,并在设备台帐中注明。
4.11.1 对于关键设备的关键备件和易损件,应制定安全库存量,保证备件仓库存有安全库存的备件,针对一般备件且易于购买(附近商店易购),可以不设安全库存量。
4.11.2 备件在仓库内的管理参照“仓库管理制度”。
4.11.3 对关键设备的备件耗用进行统计分析当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提供依据。
4.12 工模具管理
工模具作为设备的组成部分,连同设备一同购入,共验收、登帐,可用设备管理执行。
4.12.1 工模具管理在对公司使用的工模具进行编号登记台帐。
4.12.2 模具验收可以通过试模后检测样品的形式来进行,并保存试模报告。4.12.3 工模具在库内摆放整齐,注意安全,并作防锈处理。
4.12.4 针对模具应建立模具管理卡,登记模具使用条件,模具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4.12.5 必要时,模具实行领用登记制度,模具进出库时,应同样品同时进出,进库应随最新加工样品,出库应随最近加工样品,以作末件比较使用。
4.12.6 工模具在操作现场应摆放整齐,并放置在固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4.12.7 工模具报废同设备报废程序处理。
5.质量记录 设备台帐
设备日保养记录表 设备故障维修通知单 车间一级保养报表 设备报废申请单
设备二级保养及项修完工验收单 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10.工装、工具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工装、工具管理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提高工装、工具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
第二条:保障工装、工具的正常供应、使用,降低工装、工具消耗费用,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促进公司的发展是工装、工具管理的方向。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建立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的工装、工具管理组织机构(见附表)。
第四条:公司工装、工具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设备科是公司工装、工具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工装、工具的全面管理和管控单位通用工装、工具的订购工作,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装、工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备科职责
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工装、工具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定等全面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制度,并且负责制定公司工装、工具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工装、工具管理工作目标。
4、负责合理调剂公司各单位的工具使用。
5、负责开展工装、工具新技术应用工作。
6、负责组织通用工装、工具价格的比值比价招标工作,制定本公司通用工装、工具价格手册。
7、负责汇编公司工装、工具的、月份需求计划。
8、负责通用工装、工具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和供应。第六条:公司各单位职责
1、负责编制通用工装、工具计划,并按时上报设备科。
2、建立工装、工具台帐,保管卡片、个人领用工具卡片。
3、负责本单位专用工装、工具的设计、采购、验收、入库。
4、负责组织本单位量具、工装等的周期鉴定工作。
5、负责检查本单位工装、工具现场使用情况。
6、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工装、工具管理制度。
7、准确及时完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工装、工具的分级管理
第七条:工装、工具分级管理的原则与划分
(一)按照股权比例、管理权限、组织特性、地域关系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关系的关联度,将成员单位的工装、工具管理层级分为管控、监管和指导三类,分别设定不同层级单位的工装、工具管理责任,建立管理关系,为实行集团化工装、工具管理模式奠定基础。
(二)工装、工具管理分级的划分
1、管控类:***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及公司总部所属职能部门。
2、监管类:***分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3、指导类:****公司。
第四章 工装、工具业务管理程序
第八条:专用工装设计
1、使用单位工艺部门根据过程策划,提出工艺装备设计任务书,经审批后进行统一编号并组织设计;
2、工装图纸设计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工艺审查和标准化审查。
第九条:工装、工具的制造与订货
1、通用工具、工装的订货详见《通用工具、工装订购管理办法》
2、生产单位的专用工装,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承制或委托制造、订购;
3、公司各职能部门使用的专用工装,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实施;
第十条:工装、工具的验收、入库:
1、首批订货的专用工装和重复订货的大型、精密工装,由各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填写“工艺装备验证书”,并保存。
2、专用工装的验收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完成,参加人员包括工艺人员、检验人员、工装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工装制造单位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的工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由采购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3、专用工装的入库由保管员负责检查合格证、工装外观、数量及附件,确认无误后签字入库,不符者由订货人员负责协调解决。
4、通用量具、仪表、力矩搬手等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或集团公司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粘贴合格证入库,不合格品由订货人员负责返厂退换。
5、其它通用工装、工具只作外观和数量检查,合格后入库,不合格品由订货人员负责返厂退换。
6、合格品入库由订货人员开据验收单一式四份,保管员签收。第十一条:工装、工具的保管:
1、使用单位凭工装“缴库单”和“鉴定合格证”或“验收单”办理入库并建立台帐,并将“缴库单”和“鉴定合格证”或“验收单”保存完好。
2、使用单位对工装的防护按《工艺装备状态控制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工装完好。
3、操作者借用工装时,保管员先检查附件的完整情况和鉴定有效期限,合格的工装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工装、工具借出归还时,保管员应检查外观质量及附件的完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5、库内工装、工具必须做到帐、物、卡相符。
6、工装、工具入库后应做到四号定位(排、架、层、位)、五五化摆放,整齐美观,存取方便。
7、库内工装、工具妥善保管,不得生锈、损坏、缺件。第十二条:工装、工具的鉴定:
(一)工装的鉴定
1、使用单位负责对在用工装进行周期鉴定,工装的周期鉴定按《工艺装备周期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2、对需鉴定的工装应建立“工艺装备周期鉴定计划台帐”和“工装周期鉴定履历卡片”,并且保存完好。
3、工装鉴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4、工装鉴定人员按工装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对工装进行鉴定,并做好相应记录。
5、鉴定合格的工装须粘贴合格标识,鉴定不合格的工装须进行隔离,并下达修理通知。
6、对于模具类工装,采用末件验证的方式来鉴定。由使用单位的检验人员、工艺技术人员通过对前一批次生产产品的末件进行检验,如末件合格,则说明模具合格;末件不合格,则说明模具不合格。
7、经验证合格的模具,填写“模具合格传票”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模具合格传票”保存完好,经验证不合格的模具或模型,须进行隔离,并下达修理通知。
(二)量具的鉴定
1、量具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鉴定,并贴合格标签。
2、外购量具到货后三个月内发现不合格由订货人员负责解决,三个月以上发现不合格品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3、使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量具鉴定。
4、现场使用的量具必须在鉴定有效期内,禁止超期使用,一经发现,设备科有权停止使用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工装、工具的修理、报废:
1、对于经鉴定不合格的工装、工具,由使用单位组织修理;
2、修理后的工装、工具须重新进行鉴定;
3、对于经修理无法恢复合格状态的工装、工具,由使用单位办理报废手续。
4、使用单位填报的报废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和报废工装、工具于每月28日~30日交设备科审核,废品由设备科统一交到一机集团公司废品回收科处理。
第十四条:工装、工具的盘点:
1、工装、工具的盘点分为过半盘点和年终盘点,由使用单位组织进行。
2、盘点工作必须认真核对帐物,盘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一并上报设备科。
3、盘点表经设备科审核后返使用单位一份,使用单位按盘点表更正帐本。设备科将盘点表汇总后报公司财务审计部和一机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
4、通用工具盘点盈亏不应超出标准,如超出标准,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应做出处理决定再上报。具体标准如下:
钻头类 千分之三 车刀类 千分之五 磨具磨料 千分之五 硬质合金 千分之五 五金工具 千分之五 其它各类 为零 第十五条:工具丢失的处理:
工具丢失由使用单位开据丢失(报废)单交设备科审核,并将赔款交财务审计部后,使用单位方可消帐。赔付标准如下:
1、家庭适用工具:按原价扣40%~100%;领用不足一年扣100%;领用不足二年扣80%;领用不足三年扣60%;领用三年以上扣40%。
扣款项目:射钉器、扳钳类工具、组锉、木工锯、改锥、木工斧、剪刀类、钢卷尺、钢锯架、热风枪、热熔枪、玻璃刀、磁力钻、手虎钳、电工刀、电烙铁、万用表、电笔、盘秤等。
2、贵重工具丢失按原价扣30%~100%;领用不足一年扣100%;领用不足二年扣70%;领用不足三年扣50%;领用三年以上扣30%。
扣款范围:各种表类、各种卡尺、高度尺、深度尺、角度尺、千分尺、块规、各种机床附件、风电动工具、吊链、千斤顶、工具箱等。
3、其它各类工具丢失,按原价扣20%~100%;领用不足一年扣100%;领用不足二年扣60%;领用不足三年扣40%;领用三年以上扣20%。
4、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工具严重损坏,视情节扣10%~50%。
5、工具被盗(指发生被盗案件),由所在单位工具主管部门领导、主管(厂、部级)领导和公司保卫干事签字,视情节扣款处理。
6、离退休人员丢失工具按原价20%扣款。
7、金刚石丢失或损坏,由使用单位责任者写出书面材料,所在车间主任和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经设备科主管领导审批后按原价 5~10%扣款。
8、所有刀具类丢失,由各单位工具主管领导决定酌情按原价5~10%扣款,签字后,由设备科生产准备科办理扣款手续。
9、丢失工具扣款金额按最新价格计价。
10、各单位凡丢失工具必须按规定填写“工具丢失(毁坏)报废单”,并核查注明领用日期。
第十六条:职工的调动:
1、职工本人所借工装、工具如数交还。
2、职工本人所借工装、工具如果报废,按报废程序办理手续。
3、职工本人所借工装、工具如果丢失,按丢失程序办理手续,报设备科,经核准后,到财务审计部交款。
4、只有按上述情况办理后,方能在调令上签字,否则其后果由签字者承担。
第十七条:工装、工具的现场使用管理:
1、操作者按工艺规程和技术要求正确使用工装、工具;
2、操作者在使用工装、工具过程中,要做好工装、工具的日常维护,如清理油污和切屑,合理搬运,防止磕碰、锈蚀等损伤;
3、鉴定周期内的工装、工具,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本单位工具计划员组织鉴定或修理;
4、工装、工具使用完毕后操作者应清理干净,保证工装、工具附件齐全,及时返还库房。
5、现场使用的工装标识齐全,符合现场和安全管理要求。
6、工具箱、工位器具等摆放整齐。
7、手持风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否则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使用。
第十八条:工装、工具分级管理工作布置、检查指导与考核
根据各单位所属不同类别,设备科按照公司要求分别布置工装、工具管理工作,对包头本部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异地单位完成情况检查采取异地单位上报完成情况和定期赴异地单位检查指导方式,按照检查结果落实考核。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九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于违反制度规定,影响公司生产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工装、工具业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处罚(见附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第二十二条:附加说明
(一)本制度由设备科提出。
(二)本制度由设备科编写。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附录:工装、工具业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1、工装、工具计划及月领用计划,按要求日期上报,违规一次扣减50元。
2、工装、工具订货计划,每季上报一次,未上报扣减100元;未按时上报扣减50元。
3、计划表和盘点表封皮采用统一格式,按规格要求填写清楚,必须有计划员编制、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方能生效,每发现一条不合格扣减50元。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盘点,每天扣减100元;各单位在次月5日前把上月工具统计报表报设备科生产准备科,违规一次扣减50元。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采购通用工具,发现一项违规现象扣减300元。
5、临时急项,不得超过月领用计划的20%,超出计划扣减100元。
6、每月28日~31日期间进行业务检查,库房无人或主管计划员无故缺席每人扣减50元。
7、库区卫生及工具摆放不符合要求,每一项扣减20元;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如违章一项扣减20元。
8、帐、物、卡不相符,每发现一处扣减20元。
9、风、电动工具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并填写安全检测记录,不进行检测,每台扣减200元;不符合要求每项扣减50元。
10、风、电动工具必须有编号,以便管理;没有编号每项扣减 50元。
11、抽查各种量具、封存的要有封存手续,现场流动的必须在鉴定日期内,发现超期或手续不全者每项扣减50元。
12、工装、工具需返修的必须填写返修单,没有填写就下修,发现一项扣减50元。
13、现场抽查工装、工具使用情况,发现违反操作规程每一项扣减10-50元。
14、现场抽查工装、吊索具用前安全检查记录,发现不合格每一项扣减100元。
15、抽查工装的各种软件,如填写不符合质量认证要求,每一项扣减50元。
16、工具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填写验收单,注明单价、规格、数量,并签字,保管员复查数量和表面质量,认可后签字即可。领用单由领用人和保管员签字即可,没有按要求填写每一项扣减50元。
17、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科生产准备科审核,加盖设备科专用章后方可消帐;遗失单注明价格、领用日期,报设备科生产准备科,审核,赔款,款项交财务部后加盖财务章,方可消帐。不按规定每一项扣减50元。
18、报废的工具、工装,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处理,由设备科生产准备科统一处理,违者每一项扣减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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