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2024-08-14

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共9篇)

1.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篇一

安全隐患排查建档监控制度

思源实验学校

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对学校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整改计划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依照规定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要对排查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确认。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建档监控督办;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但短期内难以消除的,要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是学校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安全管理部门主任是责任人,督促有关的隐患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学校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有关责任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或台帐整理归档管理。具体排查建档制度如下:

一、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由学生保卫科干事专人保管,校办档案室留底。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分为学校安全计划、总结;校舍安全;教育技术装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宿舍楼安全;门卫安全;综治安全;消防安全;学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等资料。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学校各类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安全检查记载,学校安全工作简报,学校安全工作考评记载。安全教育资料及记载,安全工作会记载。

三、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各种资料,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四、安全工作档案不得外借,不得涂改。查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篇二

为加强矿井隐患的排查治理,根据公司有关隐患排查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1、组织领导

组长:张茂珂胡方建

成员:魏凤金韩典春王正龙胡珍李靖

苏长征喻学刚韩典春刘顺华

2、隐患的排查:

安全隐患的排查由队长和技术员负责本单位工作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在当月二十二日前将本单位下月隐患排查结果和本月隐患治理情况分别以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安监处。并将上月所排查的治理进展程度和是否完成,逐条总结清楚,没有完成的要转入下月继续治理。下月隐患排查情况按照隐患危害程度和急缓排序,严格按照统一表格填写清楚。

3、隐患的治理:

对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改认真执行“三不推”、“五落实”的原则,能在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需要下班落实的汇报值班领导,需要其他单位解决的上报上级领导协调。每月区务会重点落实隐患排查出的问题。

4、考核和验收:

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得借故拖延,对排查出的隐患制订严细的隐患治理计划和详细的整改措施,限期治理。由领导小组组长带头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上级部门。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长周期,制定本制度如下:

1、根据上级安全法规、行业标准,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标准、规范,并有效的进行监督和执行。

2、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每月由三大员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群监员、青安岗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查岗,检查覆盖率保证达到100%。

3、各类检查均采取谁牵头组织谁负责落实办法,明确主题、检查周期、检查标准、检查方式以及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并到期复查验收。

4、各类监督检查活动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四定”原则落实处理,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隐患不消除不生产。

5、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和上级领导检查时的陪检工作,跟班干部要向检查人员自述现场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

3.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决定》、《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鸡西市煤矿“一通三防”安全责任事故行政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鸡西市煤矿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和事故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做到事故超前预防,减少煤矿事故发,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鸡西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制定监狱煤矿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一、重大安全隐患的界定

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的界定根据《鸡西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行界定。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隐患排查实行三级排查制度,即煤矿企业当班安全管理人员对井上、下各生产环节和作业地点进行全面排查,驻矿安全监督员对所派驻矿井上、下安全隐患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矿井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矿井必须每天进行一次排查。各级排查工作要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上一

级汇报。检查不认真、监察不到位、营私舞弊、有查无管未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处一百元至五百元罚款。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煤矿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考核办在考核中未发现该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处考核办主任及下各级监察人员一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跟踪

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按隐患整改“四落实”的原则,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整改措施,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整改工作由驻矿安全监督员现场监督落实、整改。重大安全隐患验收实行验收单制度,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必须签字。整改后由煤矿矿(井)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联合验收,上报验收申请及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开工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跟踪问效,必须经考核办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逾期未改正,安检科监督落实、跟踪问题,四、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考核

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实行由上到下逐级监督考核。

1、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矿考核办监督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监督驻矿安全监督员、驻矿安全监督员监督煤矿。未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工作不负责,对煤矿企业和

责任人按以上第二条进行处罚。

2、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考核办监督各施工队组、施工队长监督矿井跟踪问效责任人、包保矿井跟踪问效责任人监督驻矿安全监督员、驻矿安全监督员监督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消除、未及时跟踪问效,对煤矿责任人按以上第三条进行处罚。

五、停产整顿矿井监督

停产整顿和限期整改的矿井在停产整顿期间,各级监察人员必须认真监督落实。停产整顿和限期整改的矿井未进行停产整顿或未按时整改,隐患依然存在或未经验收擅自开工生产或未履行行开工手续,根据《鸡西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处煤矿企业二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对企业管理人员处壹仟元至贰仟元罚款,处包保矿井跟踪问效责任人、驻矿安全监督员五百元至壹仟元罚款。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四

一、隐患排查制度

公司行政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四

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七

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八

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行政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不能整改的交公司)。

七、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进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再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2、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向上级汇报,需要紧急处理的,应根据情况处理;

3、各部门经理接到汇报后,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处理,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要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4、各部门经理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经理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经理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10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公司检查考核;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3、对暂不能消险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报告领导或总工程师,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事故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公司事故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五、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事故隐患档案可直接通过安全主任办理借阅手续。

2、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 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 注意安全,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六、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事故隐患档案资料;

2、当某些事故隐患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某某公司科技重工有限公司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五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第一条、职责权限

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二条、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2、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 3、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

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

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

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

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定义

3.1

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

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人以上死亡,或者

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 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人以上

人以下死亡,或者

以上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以上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

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人以上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

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

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

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

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

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

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

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

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

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

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工作要点

5.1

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

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

周不少于

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

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

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

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

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

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3)

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4)

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5)

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6)

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

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7)

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8)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9)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

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5.3

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班组、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

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 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

日前和下一年 月

日前向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

。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

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

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申报,由县(市、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

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

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4)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

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

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

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评审意见

()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竣工验收报告

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

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四的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

6.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篇六

一、整改责任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

二、整改要求:

(一)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人靠上抓整改,工会组织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四)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操作,下达停止工作。整改合格后安全领导小组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作业。

三、整改资金的筹措

整改资金原则上由安全经费列支,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隐患进行评比、分析、研究,形成结论 安全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复查、评估、分析等费用,由存在隐患的单位支付。

四、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五、考核和奖惩

对隐患整改实行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作为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记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六、效果评价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篇七

为了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根据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此制度,以推动地湖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建立隐患排查机构

1、加强领导,成立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由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安全科牵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

2、制定安全隐患检查管理制度。由安全科负责存档。

二、隐患排查程序

1、职工上班首先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班前会,带班领导在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把上班汇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问题遗留情况及本班治理方案详细交代清楚。

2、当班下井班长必须在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本班组整改不了的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现场隐患,现场治理。

4、班末对所有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未治理的隐患移交下班,同时向值班室汇报,便于值班安排下班的工作,现场与下班人员交接班,由下班班长进行安全确认后签字。

5、项目部带班领导下井对逐岗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统计、现场治理,治理完验收注销。遗留隐患写清移交下班,同时向值班室汇报,下班安排治理,上井作记录、上《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6、建井队每天把三班隐患排查进行汇总,内容包括本队能处理有期限解决的和本队不能处理需项目部协调解决的问题。填《区队隐患排查治理日报表》上交安全科。

7、安全科将隐患进行归纳整理,上报主管领导批示。

8、主管领导批示后,一式四份,送主管领导、安全经理、整改负责人三份,安全科留一份存档。

9、安全经理按照规定完成时间,进行验收签字。

10、各部门所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表格、管理制度由项目负责人把关。

11、建立项目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在安全科和调度室建立登记台帐。注明领导入井和升井时间,对发现的问题安排处理意见。

12、每月组织三至四次安全隐患自检自查。

13、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专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有关领导、部门、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的内容、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安全科要及时报建设方安全部门。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1、各专业必须对每周的隐患排查治理表存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2、各部门、各专业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科,安全科要登记建挡,并按要求向建设方安全部门书面汇报。

3、安全科每月3日以前把当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报建设方安全部门,同时把上月隐患治理情况报告建设方安全部门。

4、各部门、各专业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通知安全科,安全科接到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5、跟班安监员在隐患治理完成后要及时向安全科科长汇报。

6、使用特殊生产工艺时,各部门、各专业必须及时向安全科和建设方通报情况。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办法

1、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措施、手段来促使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必须亲自安排、布置、检查、验收、考核、奖罚。

2、各区队必须建立区队、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上报安全科,区队存档。班组机构原则上以班长为组长,副班长、验收员、生产骨干为成员。班组机构有变动的向安全科报送。

3、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必须安排有责任心、素质高的人员进行填写,比如班长或副班长、验收员。

4、对班组漏查的隐患,由区队进行处罚,每条不低于50元/人。对区队漏查的隐患,由安全科追究责任进行处罚,处罚延伸到班组,每条罚款对责任者不低于100元/人。

5、对安全科漏查漏报的安全隐患,对责任者不少于100元/人罚款。

6、四项措施不齐全的罚部门正职100元。

7、班前会没安排、没记录安全隐患内容的,发现一次罚正职和带班领导各100元。

8、各专业要求必须有各专业组长签字,不按期、不按规定报的罚责任人200元。

9、对平时发现的安全隐患、特殊生产工艺没有及时通报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制定治理方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的责任。

10、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所报的隐患排查治理计划进行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11、安全科要把每月的安全办公会议纪要、每周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存档备案。

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篇八

一、项目部负责对本单位在建的施工工程和各施工队的施工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二、项目部所辖各施工队,负责对各自所施工的现场基坑开挖、各类机械、器具使用、脚手架的搭设、临时用电、临时仓库、易燃易爆气瓶的使用和存放及防汛、防冻、防滑、防风、防火、防中毒等生产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治理。

三、项目部积极配合,参与业主工程管理部、安全环境部、监理单位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隐患排查活动,对项目部的施工工程中所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负责整改和督办。

四、项目部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和甲方安全环境部下达的专项隐患排查存在问题整改“五定表”要有记录,建立台帐,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

五、项目部各施工队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要按“五定”的原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一些当时不能及时整改解决的要定出整改方案和应急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六、各类检查情况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要按规定期限报项目部后,由项目部上报甲方安全环境部。

9.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篇九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7第16号),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制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具体领导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科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事故隐患分级排查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车间排查、公司排查三级。

2、分级排查的内容和要求 1)班组排查(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反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一般事故隐患。

(2)排查的要求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2)车间排查(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现的缺陷、异常现象及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等一般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车间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填写事故隐患整改表,按照隐患整改表的要求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公司排查(1)排查的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区域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征兆等重大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公司分部门、分专业组成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并适时开展工作。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3、班组、车间、公司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建立记录,公司安全科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过程的有功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具体按照公司内职工考核奖励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1、公司安全科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2、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还必须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3、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事故隐患的治理和评估

1、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整改。班组、车间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自己能够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自己不能够整改的,应书面报告至上一级部门。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由公司安全科对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臵、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公司安全科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对于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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