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自治调查问卷(12篇)
1.社区居民自治调查问卷 篇一
街道(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需求调查问卷
您好:
感谢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与合作,为了更好的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
相关服务,想向您了解一些情况,请您配合我们填写问卷,我们对您个人的调查结果严格保密,感谢您的参与和配合!
社区名称:_______
调 查 员:_______
填表时请您在相应的选项上画圈,或在空格处填写相应的文字。
调查表填写日期:年月日
一、调查对象及其配偶基本信息
1.您的年龄:
1:18-29岁2:30-39岁3:40-49岁4:50岁以上
2.您的性别:
1:男2:女
3.您的学历:
1:小学及以下2:初中3:高中/中专4:大专/大学5:硕士及以上
4.您的户口性质:
1:本市户籍人口2:流动人口3:其他
5.您的职业:
1:工人2:农民3:教师4:行政干部/公务员/企、事业职员
5:医务人员6:科技工作者7:个体/经商8:家务/待业人员9:其他
6.配偶的年龄:(此项未婚者不填写)
1:18-29岁2:30-39岁3:40-49岁4:50岁以上
(没有选择“6”者跳过第7--10项,继续填写第11项)
7.配偶的学历:
1:小学及以下2:初中3:高中/中专4:大专/大学5:硕士及以上
8.配偶的户口性质:
1:本市户籍人口2:流动人口3:其他
9.配偶职业:
1:工人2:农民3:教师4:行政干部/公务员/企、事业职员
5:医务人员6:科技工作者7:个体/经商8:家务/待业人员9:其他
10.您和您的配偶的兴趣、爱好有哪些?
1:书画2:舞蹈3:唱歌4:手工5:球类运动6:扑克、麻将
11.您和您的配偶有哪些特长?
二、关于社区工作
12.您希望获得哪些方面的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可多选)
1:青春期知识、青春期的教育2:新婚期知识
3:优生优育知识4:避孕节育知识
5:更年期知识6:男性健康知识
7:预防艾滋病知识8:心理健康知识
9:实用生活生产技术10:其他
13.您希望通过以下哪种形式得到社居委的宣传服务呢?(可多选)
1:参加健康讲座(“社区健康生育快乐园”)
2:接收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页、宣传光盘
3:社区计生工作者入户走访
4:参加计生部门开展的其他宣传活动
5: 面对面咨询6:阅读有关书籍
7:观看影像资料8:其他
14.目前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宣传服务内容能否满足您的需要?
1:能满足2:基本能满足3:不能满足
15.您是否愿意参加地区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
1:愿意2:不愿意3:无所谓
16.您认为你居住地社居委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如何?
1:好2:较好3:一般4:很差
17.您觉得多长时间接受一次社居委的服务比较合适?
1:半年一次2:三个月一次3:两个月一次4:一个月一次5:根据需要不定期培训
18.您听说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吗?
1:听说过,知道内容2:听说过,但不知道内容3:没听说过
19.您所了解的避孕措施有哪些?(可多选)
1:口服避孕药2:宫内节育器(放环)
3:注射避孕针4:紧急避孕药
5:安全期6:哺乳期
7:女性输卵管结扎8:女性皮下埋植
9:女性用阴道避孕隔膜10:女性输卵管药物粘堵
11:男用避孕套12:体外排精
13:男性输精管结扎14:男性可复性栓塞
20.您目前能否方便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避孕药具?(如选择“不能”请跳过第21、22项,继续填写第23项)
1:能2:不能
21.您通过何种途径获得避孕药具?
1:计生人员送药具上门2:到社区/计生卫生服务站免费领取3:到药具零售点购买4:其他
22.您知道在庐阳区的哪些地方可以领到免费的避孕药具?(可多选)1:区计生服务中心2:社区居委会
3:社区卫生中心(站)4:街道服务大厅
5:规范市场6:社区单位
7:有妇科门诊的医院8:自助发放机
23.您愿意参加社居委组织的哪个兴趣活动班?
1:书画轩2:活力运动3:健康棋牌4:激情高歌5:其他
24、您愿意成为社区义工吗?愿意发挥自己的特长组织社区活动吗?
1:愿意2:不愿意3:无所谓
四、流动人口其他服务
24.您是否知道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对象?
1:知道2:知道一点3:不知道
25.您是否知道流入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1:知道2:知道一点3:不知道
26.您是否知道流入人口孕环检对象每季度的孕检可以在居住地社居委免费参加检查,并由社居委发送孕检通报回您的户籍地计生部门吗? 1:知道2:知道一点3:不知道
27.您每季度的孕环检检查是回户籍地还是在现居住的社居委进行?------------
28.您对社居委的服务管理工作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再次感谢您的参与,如想进一步了解计生工作相关政策与服务,请到社居委或街道计生办咨询。
2.社区居民自治调查问卷 篇二
关键词:国际旅游岛,社区,居民自治
2010年1月4日,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 确定了要在2020年将海南岛建设成为一个世界一流的、充满热带风情的旅游度假圣地。而要想实现这一目标, 仅仅依靠海南岛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是不够的, 还需要提升海南岛居民的整体文化素养和城市品牌形象, 社区居民自治就是提升城市软实力的有力手段。因此研究政府——社区管理机构——居民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找出社区居民自治问题的关键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就成为打造民主化社区, 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1三亚市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的现状
三亚市作为全国没有设区的三个地级市之一 (其他二个分别是广东省的中山市和东莞市) 。共设有2个虚拟管理区 (河东管理区、河西管理区) , 辖6个镇 (海棠湾镇、吉阳镇、凤凰镇、崖城镇、天涯镇、育才镇) , 境内有5个国有农场:国营南田农场、国营南新农场、国营南岛农场、国营立才农场、国营南滨农场。辖区内共有42个社区, 91个村庄。
三亚市是中国最南端的城市, 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的起步教晚, 起点也比较低,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在三亚基本处在空白状态。直到今天三亚市发展成为海南省的第二大城市, 还存在着社区基础设施缺乏, 社会管理薄弱, 社区服务资源缺乏等问题。另外三亚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大量游客对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也形成了很大的压力。
2三亚市社区居民自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亚市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的新兴旅游城市, 受到自身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 使得三亚市在社区居民自治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社区组织管理体制责任划分尚未明确, 管理层级过多
三亚市的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实行的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 两级政府指的是市政府和区政府;三级管理指区政府、街道办和社区三个层级。在这种模式下, 对于政府来说, 政府的职能增加, 政务增多, 市政府、区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未划分明确。对于街道办与社区居委会来说, 社区居委会作为街道办的下属机构, 同时接受市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办的三头领导。这种多头领导体制容易造成四个机构之间决策混乱, 并易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状况。最后对于社区的居民来说, 社区居委会理论上是社区自治组织, 但是实际上居民委员会的行政色彩大过了它的自治色彩, 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行政工作,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具有编制, 这使得居民更愿意把居委会当成政府的“形象代言人”, 而不是自身利益的维护者。
2.2社区内非营利性组织数量较少, 自下而上的居民民主参与渠道缺乏
社区内非正式组织包括志愿者组织、社区学校、再就业服务中心、妇女权益维护组织等。非营利性组织的兴起和壮大一方面为社区居委会分担了大量的工作, 另一方面也为居民提供了他们所急需的多种多样的服务。但是三亚市的非营利性组织还只是处在初步的发展阶段, 非营利性使得这些组织都遭遇到了资金的瓶颈, 需要政府在财政上的大力支持。而资金来源的依赖性也使得非营利性组织在参与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 更容易受到政府行政权力的干预, 导致发展领域局限在体育、咨询、教育等方面。这不仅不利于它们自身能力的提高, 也无益于社区自治的发展。
此外, 社区中居民自下而上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渠道缺乏, 导致只有不到20%的居民以从居委会获得更多的社区资源为目的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其他大部分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意愿都不高。这导致三亚市的社区居民中二元分化的现象非常严重, 一方面是对社区资源有所要求的小部分居民, 这些居民多为失业者、离退休职工等, 他们在自己的空闲时间较多的情况下可以抽出足够的时间去参与社区的卫生、安保、文体娱乐活动, 也可以以打临工的形式为社区居委会分担工作。作为回报, 社区居委会通过发放失业救济金、低保等方式来为这些居民增进个人收益。另一方面, 是小区大部分居民由于日常生活当中更多的是和物业管理公司发生利益诉求关系, 社区居委会提供不了他们想要的资源。所以这些居民只要居委会没有对他们现有的社区生活造成影响的话, 他们对于居委会的活动与工作都漠不关心, 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2.3社区中的候鸟式居民给社区管理带来新的难题
三亚作为中国唯一的一个热带海滨城市, 吸引了许多大陆居民来此买房置业, 但是这些人当中很大一部分人都只在冬季来临时才会到三亚居住。所以三亚市一到冬季, 房屋空置率就会大幅的下降, 这些候鸟式的居民给社区的管理机构带来了不小的问题。比如说社区人口的登记与管理, 每到10月份三亚的许多社区就要开始重新统计区内的常住人口。此外由于邻里之间相处的时间较短, 导致三亚许多社区居民对自己的邻居毫不熟悉。调查显示, 在丹州小区超过60%的居民不知道住在自己对门的邻居的姓名。生疏的邻里关系一方面使得社区成员之间缺乏互助互利、团结友爱的氛围, 也使居委会在传达政策精神, 组织活动的时候缺乏与居民的有效沟通渠道, 只能依靠公示板来完成信息的传递。而对于这些候鸟式居民来说, 三亚只是家庭的一个度假地或过冬地。他们对于所属社区并没有产生归属感, 所以不愿意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三亚市社区民主化建设完善的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许多地方都探索出了适合于自己的社区发展道路。全国各地相继涌现出了诸如“沈阳模式”、“上海模式”、“北京模式”等成功的案例。秉着存精去伪的原则, 作者认为要想实现城市社区环境的整体优化和良性发展, 加快社区的民主化建设的进程, 提高社区管理的居民参与度。需要做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3.1政府通过分权, 赋予社区的管理机构更多的自治权
要实现“小政府, 大社会”这个目标, 需要政府、居委会与社会组织共同的努力。对于区政府来说, 当务之急就是学会放权, 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自治组织进行有目标、有计划的培育, 在社区自治机构成长到合适的阶段后将属于自己的权力下放一部分给社区。同时政府还要进行行政职能上的改革, 从领导、管理社区工作变为给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对于街道办来说, 街道办同样需要将主动权交到居委会的手上。以三亚来说, 由于社区居民的职业、生活方式、收入等方面的差距, 使得社区与社区之间也出现了很大的差异。比如有丹州小区这样中产阶级居多的中档小区, 也有如凤凰岛、时代海岸之类的以高收入家庭为主的高档小区, 同时也有以渔民为主、海鲜饮食业从业人员为辅的红沙小区。这些小区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得居委会必须要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这需要让居委会有相应的权限, 发挥足够的主观能动性来满足不同阶层的居民所产生的不同的需求。
3.2政府加大对于社区非营利性组织的支持力度
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但是政府在扶植非营利性组织发展的时候还要学会适时的“放手”。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来加快社区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 比如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来引导社会资源流向非营利性组织, 增加非营利性组织的数量。通过财政倾斜, 鼓励银行提供低息贷款等方式来解决非营利性组织的资金瓶颈问题, 提高非营利性组织的服务质量, 让非营利性组织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另一个方面, 政府在管理非营利性组织的过程当中也要注意权力的约束, 不能管得过宽过死, 给予这些组织充分的发展空间。
3.3社区居委会采取各种积极措施来提高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
传统的社区管理当中, 居民作为被管理的对象, 对于社区事务既没有参与的意愿, 也没有参与的权限。到了现在, 想要成功的打造民主化社区, 就必须要提高公民的民主参与度。比如可以建立社区管理的服务网站, 将小区管理中涉及要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在网站上向居民进行公示, 收集居民的合理意见。还可以在居民中招募志愿者, 对这些志愿者进行培训, 然后让他们在社区中策划组织一些文体娱乐活动、健康卫生活动、青少年寒暑假活动等, 有兴趣的居民可以自愿参加。这样既可以提高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 又能够加强社区的人文氛围和团结合作精神, 可谓是一举两得。此外, 组建有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协商组织, 让这个协商组织与居委会一起制定、修改和探讨与社区管理相关的政策和规范, 也不失为一个提高居民参与意识的好方法。
3.4社区居委会为候鸟式居民参与自治铺平道路
针对候鸟式居民居住时间短、参与社区自治的动机不足的情况, 居委会可以通过为这些候鸟式居民提供他们所急需的资源与服务的方式来增强他们的参与意愿。比如, 许多候鸟式居民来到三亚都会想要出去游玩, 居委会可以为这些居民提供旅游咨询, 交通路线讲解、旅游安全讲座等方式来获取他们的支持。另外, 对于居住时间短造成的邻里关系生疏的情况, 居委会也可以通过举办社区趣味运动会、文艺晚会、健身活动等方式来加强居民的团体精神, 为居民的沟通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当这些候鸟式居民对社区产生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的时候, 他们就会愿意参与到社区自治建设中去了。
参考文献
[1]马建钊.海南三亚回族社区的经济变迁[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 1998, (7) .
[2]詹长智.“十五”期间海南城乡社区建设研究[J].新东方, 2000, (11) .
3.社区居民自治调查问卷 篇三
关键词:社区自治,参与意愿,城市居民,Logistic模型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6)12-0056-62收稿日期:2016-07-08
1 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和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创新社会治理成为我国进行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经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城市社区担负着创新社会治理实践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任。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深化,在赋予了城市居民经济自主权的同时也激发了其房屋产权意识,为城市基层实行群众性自治打下了基础。然而社区建设的快速推进并没有带动城市社区自治工作的发展,“单位制”的逐步解体赋予了社会治理一些传统特征,城市居民正处于“单位人”到“社区人”转变的过渡阶段,极度缺乏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导致居民社区自治观念和参与意识的缺失。城市居民参与社区自治仅仅停留在政策文本或者名存实亡的社区基本组织的“口号”之中。
学术界对城市居民参与社区自治进行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社区自治参与现状、原因和提升路径等方面。例如,郑军认为社区职能定位不明晰、管理系统不健全以及社区自治法律不健全,导致目前我国社区自治建设发展缓慢、居民自治参与意识较低;李建斌、李寒从体制变迁的角度出发,发现城市社区组织的“准行政化”自治以及低社会关联度是造成社区自治参与不足的主要原因,破除困境需要削弱社区自治的政府构建性,提高社区的共同行动能力,培育居民的社区自治意识。以上研究多为逻辑分析和理论总结,少有基于心理层面考察城市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态度及其影响因素。然而,城市居民才是社区自治的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对他们的参与意愿和背后因由进行深入探究,有利于调动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积极性、改善社区自治现状。因此,本文基于对武汉市百步亭社区部分居民的实地调查,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不同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及其影响机理,为推动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提供政策启示和建议。
2 数据来源与基本统计分析
本文深入武汉市百步亭社区进行实地调研。作为全国文明社区,百步亭社区可以看作中国和谐社会的缩影,展现出良好的城市社区风貌。此外,百步亭社区积极探索公共事务治理的有效途径,在社区居民自治与社会组织协同治理上有一定经验,以百步亭社区为样本,可以确保研究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同时也具有启示意义。本次调研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最终发放问卷200份,实际回收193份,其中有效问卷186份。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百步亭社区居民对社区自治的参与意愿及相关影响因素。
3 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的一般性描述
从统计结果来看,绝大多数社区居民不愿意参与到社区自治中,这一比例达到了69.9%。通过调查与交谈发现,居民们对于社区自治的界定存在意见分歧,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社区自治就是社区居民共同评选出小区负责人进行日常事务管理;二是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共同打造良好的小区居民环境和人文环境;三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对居委会的日常运转进行监督;还有少数居民不清楚社区自治及其具体内容,大部分居民表示不知道社区自治的参与渠道。
具体到各变量方面,女性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高于男性居民,占比为68.4%;51岁及以上社区居民参与意愿整体强于其他年龄段,达到了83.5%;从婚姻状况来看,未婚居民不愿意参与社区自治的比例高于已婚居民,占比为74%;从受教育程度来看,社区居民学历越高,社区自治参与度越低。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最低,这一群体中愿意参与社区自治的仅为14.1%;从工资水平来看,月收入在4001元以上的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最低,占比为23.1%;从社区居住年限来看,居住时间越长,愿意参与社区自治的比例就越高;在参与过社区基层组织的群体中,倾向于参与社区自治的占比为72%。
4 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的理论假设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发现,城市居民是否愿意参与社区自治受到了其自身有关的多方面因素影响。本文首先对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理论分析,然后运用相关数据对主要影响因素进行计量分析与检验。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的理论影响因素如图1所示。
4.1 年龄因素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
数据分析发现,居民的社区自治参与意愿随着年龄的增长趋于增强。其原因在于低年龄层的社区居民忙于学业、工作,正处于个人事业发展的上升期,无暇顾及到社区公共事务,对于社区组织的活动也尽量避免,内心对于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都较低。中年社区居民的职业类型和收入水平都趋于稳定,较之年轻居民对生活的关注度有所提高,但是他们正处于事业发展的黄金期,对于社区活动的兴趣度较低,倾向于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当中。高年龄层居民多为退休人员,日常活动范围多在社区周围,社区环境、氛围直接关系到自己的生活品质,因此他们愿意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来建设社区;此外,部分居民在退休后需要重新寻找生活寄托,有很大可能会选择参与社区基层组织充实自己。
4.2 性别差异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
调查发现,女性居民相较于男性居民更为积极地投入社区自治,究其原因,一方面男性作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工作繁忙程度高于女性居民,分配时间参加社区组织较为困难;另一方面,在大多数社区居民的已有认知中,社区自治需要向全体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且常常会涉及到处理家庭纠纷,而女性居民更擅长和热衷于处理这类事务。
4.3 受教育程度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
居民受教育程度与其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呈负相关,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就越低,反之,越倾向于参与社区自治活动。参与社区自治活动的居民往往是学历水平较低的下岗职工或者待业人员这些弱势群体,他们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量较大,也更加渴望通过参与社区工作来获取少量的生活补贴和满足一定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
4.4 婚姻状况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
本次调研发现,已婚居民愿意参与社区自治的比例高于未婚群体。未婚居民大多处于低年龄层,工作之余的闲暇时间常用来参加社交活动来消除孤独感和焦虑感,而社区生活的存在感往往较低。已婚居民则倾注更多时间在家庭,陪伴家人参加社区集体活动的几率也较高,社区建设对已婚群体较为重要,因此他们投入精力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也更为强烈。
4.5 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
根据统计结果,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与其月收入水平成负相关,低收入群体中愿意参与社区自治的比例高于高收入群体。社区基层组织对于低收入家庭常给予物质的援助和精神上的鼓励,低收入居民有较高的共同社区意识和社区归属感,对社区的关注度也远远高于高收入群体。因此,低收入居民也愿意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回馈社区。
4.6 参与经历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
参加过社区基本组织的居民对于社区自治有较为强烈的参与意愿。有过社区基层组织参加经历的社区居民对社区发展和建设都会保持持续、强烈的关注,他们熟悉社区运作,对于社区公共事务抱有较高的热情,社区自治参与意愿极高。没有参与经历的居民往往缺乏社区关怀意识,自觉参与社区活动和公共事务的程度也较低。
4.7 居住年限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
统计结果显示,居民在社区内居住年限越长,其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越高。居住年限较长的居民见证了社区的发展和建设,出于强烈的社区共同意识和社区归属感,愿意对社区倾注感情和精力来服务社区,使其取得更好的发展。居住年限较短的居民可能还处于对社区结构和环境的适应、熟悉阶段,对于社区事务尚不熟悉,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也较低。
5 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的实证研究及基本结论
本文研究多个因素对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的影响,而“参与意愿”为二元数据(binary data),因此运用SPSS软件建立二元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以证实上述因素是否对城市居民社区自治的参与意愿产生影响,并进一步比较各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
其中,因变量W代表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f1 - f7为自变量,以此代表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收入水平、参与经历和居住年限7个影响因素;β0为常数项,β1 - β7为7个自变量的回归系数。
模型采用强迫引入法引入变量,统计结果如表1、表2所示。对模型系数进行综合检验发现,f 2=23.537,=0.001<0.01。以α=0.05为标准,显然自变量f1 - f7与因变量W所构建的二元Logistic回归方程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而模型中性别变量和受教育程度变量的P值均大于0.05,表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与居民的性别和受教育程度无显著性关系,年龄变量、婚姻状况变量、收入水平变量、参与经历变量和居住年限变量的P值均小于0.05,可被认定为对居民的社区自治参与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见表2)。
回归分析结果与变量理论假设稍有差异,大部分理论预期符合实证结果。第一,表1对年龄因素、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和居住年限的影响方向预估正确,年龄变量和居住年限变量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成正相关,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成负相关。第二,性别因素和受教育程度对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没有显著性相关关系,经过深入思考和原因探究可从以下角度解释:当前社会双职工家庭较为普遍,夫妻双方都要通过工作分担家庭负担,而且女性在工作之余还会承担更多的家庭事务,因此性别对于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的影响正在逐渐降低;随着基础教育普及工作和大学生扩招政策的推进,我国公民的受教育程度正在普遍提高,受教育程度对于居民就业的影响已经不再占据决定性地位,因此受教育程度对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没有太大影响。第三,表2的输出结果中列出了各有效变量的回归系数B,可用于评价各影响因素对城市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愿的影响程度大小,从高到低依次为:参与经历、居住年限、婚姻状况、年龄和收入水平。
总的来看,我国城市居民对社区自治的参与意愿较低,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有过基层组织参与经验、有长期固定居住场所、工作和家庭都比较稳定的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比较强烈。同时也暴露出目前我国存在社区自治功能丧失、社会居民流动性强和城市居民社区归属感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对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推进以及和谐社会的发展带来阻力。
6 政策建议
6.1 完善社区自治法律法规,完成政府社区治理的职能转变
修改、完善现有社区自治法律,着眼于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意义的法规政策,重视社会管理与经济的协同发展,健全我国自治法律体系,用有章可循的法律法规来明确界定社区多元管理主体的职能定位和权利范围,约束社区基层组织的自治行为。与此同时,理顺社区管理中政府与社区的共存关系,明确社区组织和政府的职能定位,建立新型的社区自治模式和社区基层组织架构。政府应发挥宏观调控的“舵手”作用,改变传统治理模式中的行政主导地位,将治理权利归还给社区,避免“全能政府”和“单位制社区”的出现,阻碍社区自治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城市居民参与社区自治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财政环境,提供制度建设和指导帮助。
6.2 培育多元社区治理主体,拓宽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渠道
2016年中央城市城市工作会议提出推广街区制住宅,增强街区活力和城市开放度,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基本单位,有必要在进行科学的城市规划后重新整合划定片区,扩大社区组织的管辖范围来培育多元的治理主体,容纳更多的社区治理参与人员和中介组织,构建新型的社区管理组织结构体系,拓宽社区居民的参与渠道,提高社区自治的参与度、质量和效率。例如“沈阳模式”:构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分别行使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决策权、执行权、议事权和领导权,各层组织运行对社区居民有较大的需求量,自然会想方设法吸收居民参与到社区自治中,使更多居民拥有参与社区自治的经历,提高他们对社区的关注度,重视推动居民之间的传达效应。此外,培育专业性较强的综合社区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实用性较强的公共服务,有助于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社区健康平稳的发展和社会基层的安全稳定。
6.3 积极推广社区自治理念,增强居民社区共同感和自治意识
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区自治的发展,离不开作为自治主体的社区居民理念的转化,应该积极形成“社区主人翁”意识,而非觉得自己居住时间较短或仅是租住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同时,社区组织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是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社区自治宣传推广,例如通过建立业主微信群、社区微信公众号或者社区网站推送社区自治理念、社区新鲜事等内容来拉近居民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距离,增强社区的凝聚力,为居民营造出一种强烈的社区关怀意识。
二是建立社区内部的激励机制,落实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形成,密切关注有需要的居民为他们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公共服务。此外还可以设置社区自治参与奖励机制,对于社区自治参与积极居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来激发大家的参与兴趣。
三是定期开展有特色的、能够真正吸引居民的社区集体活动,如百步亭社区的“万家宴团年饭”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居民之间的开放度和包容度,增进邻里感情,还可以提升居民的社区认同感,从而积极参与到社区自治中来服务他人,回馈社区。
参考文献:
1.郑军.我国社区自治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理论界.2008.06
2.李建斌 李寒.转型期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参与不足:困境与突破.江西社会科学.2005.06
3.李蓉蓉.城市居民社区政治效能感与社区自治.中国行政管理.2013.03
4.黄德林 陈永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意愿及影响机理研究——基于武汉市、厦门市、沧州市的实证调查.中国软科学.2014.03
5.向德平 申可君.社区自治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重构.甘肃社会科学.2013.02
6.叶敏 奚建武.发达地区城市社区自治: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基于上海市D区经验的探讨.地方治理研究.2017.03
7.陈家喜.反思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基于合作治理的理论视角.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1
8.张平 隋永强.一核多元:元治理视域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5.05
9.齐芳.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社区管理创新探析.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
10.陈颐.社会管理创新和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江海学刊.2012.02
作者简介:
胡宝文,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为电子政务、智慧城市。
4.社区居民环保意识调查问卷表 篇四
您好!
为让更多的人共同来关注我们身边的环保,我们正在进行一项社区居民环保意识的调查活动。这次活动旨在了解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现况,以便今后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环保工作。您真实的想法对我们这次活动至关重要,请您按您真实的想法填写答案。非常感谢您真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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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环境日是每年的那一天?
A、3月22日;B、5月27日;C、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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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三废”包括有:
A、废水、废渣、废气;B、废物、废料、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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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的“植树节”是每年的那一天?
A、3月12日;B、3月23日;C、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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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认为您的环保意识:
A、非常好B、比较好C、可以D、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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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了解周围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您认为:
A、非常必要B、有必要C、不必要D、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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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市场上禁止使用方便饭盒,一次性筷子,您的反应如何?
A.十分赞同,积极配合;B.无所谓,让用则用,不让用则不用;
C、不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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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看见水流不止的水管您将:
A、立即关掉;B、观望他人;C、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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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您使用一次性食品包装时,是否想到白色污染?
A、是;B、否;C、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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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您认为个人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A、非常大B、比较大C、一般D、几乎没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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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您认为环保工作是谁的事?
A、每一个人;B、政府;C、环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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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您对您身边的环境评价怎样?
A、良好;B、一般;C、差;D、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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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当您发现有损于环境保护的现象发生时,您的态度是:
A、积极制止;B、观望;C、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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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下列那些垃圾有回收利用的价值:
A、易拉罐;B、鸡蛋皮;C、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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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于力所能及的环保事业捐款,您会:
A、积极主动捐 B、勉强捐C、不捐D、反对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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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你在购物时偏好带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吗?
A、只购买带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B、价格合适会优先考虑
C、不知道什么是绿色环保标志 D、有无绿色环保标志不是重要因素
5.社区居民自治调查问卷 篇五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调查问卷 您的姓名:性别:A、男B、女
您的现有文化程度是:A、不识字或识字很少B、小学C、初中D、高中/职高/中专E、大学及以上 您现在的职业是:A、机关单位 B、企事业单位 C、个体 D、农业 E、服务业G、交通运输H、学生
1、过去一年中,您及家人去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吗?
A、从未去过; B、去过(1-2次); C、去过(3-10次); D、去过(10次以上)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为您及您的家人建立了健康档案?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3、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时为您或您的家人进行过免费健康检查吗?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4、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立健康档案的服务评价怎样?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D、无法评价
5、您获得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6、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过健康知识讲座?
A、参加过;B没参加过;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7、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健康教育服务评价怎样?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D、无法评价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过流感、手足口病等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健康体检并进行自我保健指导吗?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10、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服务评价怎样?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D、无法评价
1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本社区35岁以上第一次前来就诊的患者免费测量血压吗?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1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入户随访,并进行用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吗?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免费体检(包括测量血压、血糖等)吗?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14、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评价怎样?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D、无法评价
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对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并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1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的孕产妇保健工作评价怎样?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D、无法评价
1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为新生儿童提供进行随访并进行健康指导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18、据您了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为新生儿童建立了保健手册?
A、有;B、没有;C、不知道有该项服务
19、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儿童保健工作评价怎样?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D、无法评价
20、你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提供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评价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D、无法评价
6.论社区居民自治 篇六
社区居民自治是近几年的新名词,它是建立在社区、自治含义基础上的一个综合性概念,涉及到社区居民自治的主体、客体、目标几个构成要素。在建国后,社区居民自治就先于村民自治出现了,但经历了初步形成、非正常发展、制度化、功能实施的曲折发展过程。社区居民自治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有其实践的客观必然性。它既是发展基层民主、进行国家社会治理的客观必要,又有学理上、历史上、经济上、政治上、法律上和实践上的条件作为基础和保证。组织架构是任何一种实体运行的首要条件。社区居民自治以居民会议作为决策层,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执行层,以社区内的有名望的积极分子作为共建层,建立了议行分设的组织体制。实践上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保证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实现。但社区居民自治在实践中,出现了制约发展的关键和瓶颈问题。一方面社区居民参与不充分,影响了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另一方面,居委会没有独立的财政权,实践上沦为政府的“腿”。如何扩大居民参与、建立独立财务,这是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应该充分关注的事情。此外,社区居民自治还存在着困境,即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居委会与政府、党及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问题。现行体制下应该通过政府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来让渡社区居民自治的空间,通过转变党的领导方式、扩大党的社区参与来保证社区居民自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扩大社区群众组织参与来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民主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实情况下,我国民主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都还不雄厚,这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要走渐进式发展道路。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转轨,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已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不可逆转的潮流。
20世纪 90年代以来 ,社区建设在全国一些大城市蓬勃兴起。以实现社区居民自治为载体的城市基层民主建设 ,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居民自治作为一种新生的基层民主模式 ,其实观途径还有待于社区工作者的进一步探索、实践。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初步探讨。
一、建立良性的社区自治运行机制 ,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关键长期以来 ,居委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较为浓厚 ,其工作内容大多是被动地执行上级指派的行政任务。这种行政化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使居委会组织成了政府的“腿”,居民成了居委会完成行政任务的简单工作对象 ,居委会组织与居民之间存在较大的隔阂 ,居民自治实际上难以实现。从行政化向居民依法自治转变 ,就是要使居委会组织由政府的“腿”,变成社区居民的“头”,变革其管理和运行机制 ,使之具有更多的民主性和自治性 ,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治。
7.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社区 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街道关于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创建相关精神,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群众公共参与、公共治理和自我服务的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大力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社区发展实践中,改善发展环境,积极主动服务居民,为完成街道“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工作任务,促进社区创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把***社区打造成幸福宜居、和谐文明的优秀社区。
二、总体思路
以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为抓手,以扁平化管理为载体,全力提升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居民创造安定、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实施。
1、动员部署:组织党员群众召开动员大会,使社区上下充分认识“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争创活动的目标和意义。
2、座谈讨论:分别组织党员、群众、中老年、新市民等不同人群召开各类座谈交流会,围绕“何谓居民自治”、“如何居民自治”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明确本次创建的目的和意义。
3、制定目标任务:通过调查问卷、群众讨论的方式,了解居民的需求和目标,严格对照街道相关文件精神,查找不足,明确职责,根据本社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开展活动,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充分利用本次创建活动,对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现有的各类协会、自组织进行梳理。
明确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层中心架构,将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全部编入“党员义务突击队”、“党员应急小分队”、“治安志愿者小分队”三支队伍,并民主推荐小分队队长,鼓励三支队伍自发组织各类活动,服务社区居民,促进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建设,统筹社区建设和居民需求,助推和谐社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区各项事务的健康发展。
明确“***义工站”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总队,统一部署原有的红袖标志愿队、巾帼志愿队、夕阳红志愿队等志愿队伍,协调开展关怀弱势群体、帮困困难家庭等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治安巡逻、邻里互助等社区管理和服务。
统筹社区秧歌队、锣鼓队、莲厢队等文艺团队,建立社区文艺团体联席制度,由社区分工人员、文艺团队骨干共同管理,鼓励文艺爱好者自发开展文艺活动,举办文体晚会。
结合学习型社区建设和一团干一项目建设,筹建“***”,为青少年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结合各类丰富青少年活动,共同创造和谐、温暖的团体氛围。
2、丰富活动,强化自己教育。
广泛开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科普教育、文体培训,利用各节日开展相关活动,丰富社区居民沟通交流和共同进步,提高居民基本素质,建设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
3、创新社区工作机制,加强自我管理
完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的三方协调会议制度。通过协调会议,解决三方在日常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制订完善社区各组织的职责及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利用***花苑QQ群、***新生代2个QQ群进行网上办公,听取、处理居民的呼声,传达社区工作有关信息。充分运用***办公热线,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4、扎实推进扁平化管理,分流社区事务
服务大厅结合扁平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对受理的各项事务根据实际分配给各个自组织,鼓励骨干参与到社区建设中,社区对他们的需求给予大力支持,并根据取得的成果,在居民代表大会中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是社区干部深入居民楼道进行观察调研,一方面听取居民的意见,一方面挖掘骨干分子。了解居民对社区要不要自治、社区如何自治等内容进行调查。社区根据居民意见实行自治,确保社区自治获得居民的大力支持,迈出自治第一步。
二是挖掘人力资源。充分吸收能力高、责任心强的离退休人员,参与到社区的自治组织中来,发挥他们的作用。结合各条线相关创建内容和上级部门要求,成立各类自组织,为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三是集思广益。在原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居民座谈、论证和考察,确定社区各类建设方案,制定相关规定,并对管理方案进行公示。涉及所有社区建设项目,均由居民代表进行监督。每年,向居民公示财务支出明细,让大家了解收取的费用使用情况。
五是科学管理,实现高度自治。积极探讨和研究居民自治建设,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本着为居民热心服务的理念,带领大家齐心协力,不负众望,做好工作。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执行情况,听取居民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争创一个环境清洁、人际和谐、平安乐业的小区,真正实现小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8.社区居民自治调查问卷 篇八
(草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是全体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对本社区所有组织和个人均有约束力,全体居民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社区居民自治。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妇联、工会、青年团和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共同参与。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
2、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每月专题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
3、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配齐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与其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落实待遇。
4、根据社区工作需要落实计划生育“四级”管理网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5、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
6、组织好社区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无业、个体、下岗等人员的健康检查服务活动。
7、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8、教育党员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
9、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定期进行考核评比,落实奖惩。
10、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公开栏、举报箱,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五条 社区计生管理员职责
1、当好社区的参谋助手,协助社区居委会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目标。
2、搞好宣传教育,普及育龄人群“五期教育”,搞好宣传发动,搞好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生殖保健情况,建好管好各类计生台帐。
4、准确、及时地申报、审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做好各项计划生育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
5、做好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登记、发放工作。
6、组织好本社区已婚育龄妇女康检对象的健康检查及“三生”服务工作。帮助群众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随访服务工作。
7、做好流入、流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按规定及时为流出育龄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8、支持、协助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好各类活动。
第六条 楼院长职责
1、负责对本楼院育龄妇女进行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组织本楼院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健康检查服务活动。
3、掌握本楼院的出生、新婚、死亡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人员名单。
4、掌握本楼院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反映本楼院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门栋长职责
1、掌握本门栋的人员分布情况,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并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确保本楼栋内各项计划生育目标的落实。
2、及时向楼院长反映本楼栋的流入、流出、死亡、出生人员的情况变动信息。
3、为本门栋育龄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第八条 社区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参与本社区有关计划生育内容的会议,发挥协会监 督职能。
2、在辖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中起带头作用。
3、社区建立会员小组,会员建立联系户,形成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小组。
4、参与计划生育宣传培训活动。
第三章 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按时参加社区组织的人口学校的学习、培训。
第十条
符合一、二孩生育政策的要及时办理生育证申报、审批手续,领取生育证。
第十一条
按政策申请生育指标,做到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后,十五日内向社区进行申报。
第十二条
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享受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十三条
育龄人员应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第十四条
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政策内怀孕后,需要终止妊娠的,应向社区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第十五条 因务工、经商、探亲或其他原因外出30天以上者,需向社区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应与社区签订《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外出期间应随时将自己的现居住地地址及联系方式告知社区,每三个月向社区提供一次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第十六条
当家中有暂住15天以上的育龄人员时,应及时向社区汇报流入育龄人员的婚育情况,并督促流入育龄人员及时办理、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第十七条
对外租赁房屋时,需与社区签订出租房屋计划生育合同书,提供租房者的计划生育证明。
第十八条
不得收留、包庇、窝藏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第四章 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
第十九条
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使育龄人员及时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二十条
管理无业已婚育龄妇女要参加社区每年3 月、9月为其提供避孕节育健康检查服务。
第二十一条
管理在职职工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要将工作单位的《计划生育接管证明》回执单交于社区。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
第二十三条
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办事处批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二十四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六章 处 罚
第二十五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因领导不力,不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原因完不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需向居民代表大会检讨,直至由居民大会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给予罢免,或报请上级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人口统计中每出现一人次新婚错报、孕情 漏报或错报、出生错报、出生瞒报或漏报的、计生管理员当年不得评为社区及计生部门的先进个人。
第二十七条
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已婚育龄妇女,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对政策外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给予警告,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逾期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第二十九条
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生育证妊娠的,给予警告,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第三十条
有违反现象的居民户,取消其评先受奖资格,不优先考虑其享受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9.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总结 篇九
社区计生协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大力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管理办法》,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组织和引导会员参与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等工作,在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居民自治以及帮扶群众发展经济等方面,发挥了协会“三个自我”和协会的组织作用以及会员的带头作用,进一步促进了计生协会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换届以来,社区计生协会继续着重抓好组织整顿提高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计生协会各项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认真检查和了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开展服务活动,增强协会凝聚力。
1、认真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今年采取各种形式,组织会员开展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决定》活动,设立咨询服务点1个,出版板报2期,宣传活动6次,印发宣传资料1千余份,举办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就业知识培训讲座6期。
2、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学习文件、参观、研讨,认清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觉进行“三改变三树立”,即改变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旧观念,树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观念、改变单纯依赖行政管理的旧观念,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多方面功能,树立综合治理的新观念;改变群众是计生工作“受控对象”的旧观念,树立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观念。
10.社区居民自治调查问卷 篇十
【内容提要】中国现代城市治理模式正在进行新的构建。其中日益发展的社区公民自治--包括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则是现代治理模式的奠基石。当然这块奠基石仍处于打造之中,而转换政府职能、完善公民自治制度则是打造这块基石的铁锤和錾子。
【关键词】社会转型;治理模式;政府职能;居民自治
【作者简介】周鸿陵,男,北京新民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时浩,男,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城市工作处副处长
【中图分类号】D6;D62【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1-5574(2002)04-0082-04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下发后,社区建设在中国方兴未艾,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也开始引起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能从中国社会转型、中国治理模式转换的角度来讨论社区建设,或许能开辟更多的研究和实践空间。
一、中国社会转型与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近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重大社会事件都和中国社会转型有重大关联,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事件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必然反应。对任何社会现象的研究,不从中国社会转型这个角度分析,都无法找到满意的解答。至于如何理解社会转型,不同时期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理解。近年来将社会转型定义为社会整体形态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即“社会”现代化的过程,是众多学者比较一致的看法。在这里社会整体形态包括社会结构、社会运行机制以及价值观念等方面的转换。
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异,也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不同的解释。如有人指出:传统社会是农业社会,现代社会是工业-信息社会;传统社会是封闭型社会,现代社会是开放型社会;传统社会是匮乏型社会,现代社会是发达型社会等等。近年来一些学者从社会主体开始研究,认为传统社会中的人处于臣民状态,现代社会的人处于公民状态。因此他们称传统社会为臣民社会,现代社会为公民社会。在臣民社会状态下,政治是整个社会的核心,经济和社会只是政治附属;在公民社会状态下,公民的经济和社会自由得到保证,政府权力来自于公民的同意,经济发展来自于公民通过市场进行推动,社会不再是政府的附属而是公民自我管理自我组织的载体,整个社会处良性互动状态。以此为基本结论,中国社会转型的实质就是从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转型在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以来,其速度不断加快,中国社会形态已深刻地改变了。1978年以前,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则处于政治领域的严格控制之下,几乎没什么自主性。政治领域垄断了整个社会的权力,整个社会高度政治化。这在文革期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社会领域也不
例外,政治控制直指家庭生活和个人的内心世界。“中国有7亿人,只允许有一个思想”是当时的最真切的写照。
1978年之后,这种状态开始解构,社会的各个领域开始逐步明晰化。在政治领域,公民当家作主得到一定的体现,公民对政府的决策开始发挥作用,“权力来自于人民”逐步落到了实处。政府无限膨胀的权力开始受到限制,政府开始对公民的各项权利包括个人隐私进行保护,政府逐步在把属于社会的事务交给社会,公民自治在农村和城市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机构开始出现。政府对市场和资源配置干预在逐渐弱化,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在经济领域内市场主体以营利为目标,其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私人物品。在社会领域内个人、家庭、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是主体,其社会功能是提供非垄断公共物品[1](P31、P35)。
中国社会转型还没有完全完成,但其趋势是在加快。最近中国社科院社会学家陆学艺也指出,在21世纪头20年内中国将完成社会转型。因此,在今天讨论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更具有现实性。
二、社区居民自治:中国社会转型的产物
具有现代意义的城市社区建设是在9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加速开始萌生的。为推动这一进程,民政部曾于1999年开始在全国选择了26个国家级实验区进行探索。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文件后,社区建设开始在全国展开。社区建设在最初并没有固定的模式,曾产生行政主导社区建设的模式。随着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以沈阳、武汉为代表的居民自治主导的社区建设模式,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
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在关于“十五”计划建议中指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加强社区民主建设”。这是中央对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的肯定。改革开放前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城市社会由一个个企业事业单位构成。国家通过单位管理社会,并事实上覆盖着社会。在这种情形下,主流城市社会成员大都属于单位人。在当时所谓的居民委员会,其管理的对象只是少数缺乏就业能力的“社会闲杂人员”,城市社会主流成员仍然在“单位”管理之下。经济改革之后,国家对企事业的垄断式管理被打破,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促使政企、政事、政社分开,传统的单位制开始解体。与此相适应,社会成员由依附于单位的“单位人”变成自由式的“市场人”和“社会人”,城市社区有了属于社区的主体[2]。
改革开放不但为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准备了人力资源,而且提供了自治的内容。随着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政府和企事业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剥离出来交给了社会。社区内的公共事物逐步增加,社区成员包括驻社区单位需要社区为其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共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这些准公共事物经费来源,虽然在目前大部分仍由政府提供,维护管理只能由社区组织来实施。这些就构成了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同时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公民独立意识开始提高,公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公民在社区建设中权力意识在迅速提高。社区管理成员的产生方式由过去街道办事处的委任,改为由社区成员选举。社区管理机构开始进行自主管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扩大民主、居民自治”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文件指出,“在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沈阳、武汉、福州等城市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认定了社区居委会的一定的权利。如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办事处确定社区居委会有8项自治权利,即民主选举权、财务自主权、财产自主权、事务初审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权、依法协管权、不合理摊派拒绝权、民主监督权[3]。
三、寻找新的治理模式
社会转型,不能只“转”不“型”,“转”意味着对旧社会形态的破除和改革,“型”意味着对新社会形态的重新整合。100多年来中国一直处于“转”多于“型”的过程中。首先在19世纪遭遇到来自西方的冲击,进入20世纪后,中国经历了一场从革命到改革的大变革[4](P245、P249),先后以三次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完整了国家整合,形成了市场格局,开始了民主化进程[5]。但我们必须清楚革命和改革只是手段,革命和改革都是为确定新的秩序开辟道路。在9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社会效应减弱,人们对稳定对秩序的渴望成为社会的主要诉求。
在社会转型进入整合社会形态阶段时,最重要的是重视治理模式的重塑。这是巩固改革成果稳定社会的需要。毕竟治理更具有稳定性、中性、程序性,一位知名学者指出治理“更注重方式,而相对缺少意识形态上的关怀和争论”[6](P55、P56)。抛开意识形态方面的激情澎湃,回归现实生活中的保守单调,为中国人民寻找一个可预期、可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
治理模式由社会形式决定[7],但社会形态并不自动产生治理模式,而是需要人们主动地把握时机进行构建。治理模式是在一个时期根据一定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形成的。它包括治理的主体和治理的方式两个重要方面。在传统社会形态下,由于国家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其治理主体呈单一性、排他性、不可选择性,其治理方式呈单向性。整个治理模式表现为百分之百的刚性,整个社会依赖统治者的暴力统治和对权力资源的垄断来支撑,整个社会只能在“?quot;和”乱“之中循环。在现代社会形态下,国家和社会处于明确的分工合作的状态,形成合作共治的局面。政府的产生源于公民的同意,政府的公共决策反映的是公民意志,社会和国家良性互动,政府和社会共同为公民提供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其治理模式具有多元性、双向性。
社区建设中形成的沈阳模式,即以社区居民自治为主导的模式是现代新的治理模式的典范。沈阳模式的特点是建立以居住地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纽带,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的,以社区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手段,有党和政府领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区域文明小社会,形成共居一地、共同管理、共保平安、共建文明、共求发展的社会化自治管理的运行机制[8]。这些特点基本体现了现代社会形态下的新型治理模式。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是多重的,但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理由忽视其在探索
新型治理模式中的积极作用。社区是社会层次中最小的完整单元,是整个社会运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社区居民自治就是中国治理模式的奠基石。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毕竟中国社会仍处于转型之中,中国现代治理模式的成熟仍有赖于政府和社会的积极努力。其中政府转换职能,将社会事务真正交给社区办理,完善社区自治制度,才能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结构。参考文献
[1]康晓光:《权利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徐勇:《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自治》,2000年,未刊稿。
[3]吕济民:《有了社区自主权,当家就能做了主》,《社区》2001年12月。
[4]王海光:《从革命到改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周鸿陵:《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1999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资料汇编》。
[6]智贤:《GOVERNANCE:现代”治道"新概念》,《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三联书
店1995年版。
[7]徐勇:《论治理转型与竞争一合作主义》,2000年,未刊稿。
11.社区居民自治调查问卷 篇十一
益民街道地处合肥市老城区,辖区内的居民小区多为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或是建于八九十年代的纯居民小区,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一些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改制,对职工宿舍区的管理逐渐弱化,部分小区环境较差,特别是纯居民小区成了无物业管理、无保安门卫、无业主委员会的“三无”小区,区域内设施老化陈旧,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如何加强对这些小区的服务和管理,切实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成为街道社区工作的新课题。07年以来,街道探索和实践了社区信息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目前,这一模式不仅有效整合了社区工作者力量,增强了社区工作的互动性、融合性,而且逐步显示出了它在采集、反馈、处置经济、党建、计划生育、市容环境、矛盾排查、社会事务等方面信息的快捷高效。
为进一步在完善管理网格、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益民街道积极探索通过整合楼院长队伍、建立健全楼院长上岗公示、信息反馈、工作例会、学习培训、考评激励等各项机制,对社区信息网格化管理模式进行拓展和延伸。于2010年12月相继出台了《益民街道楼院长管理制度》、《楼院长工作职责》,在各社区原有楼院长队伍的基础上,选配了一批综合素质较好、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楼院长,通过反馈居民住户相关信息、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收集传递社情民意,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楼院长在社区居民自治中的积极作用。这标志着益民街道社区楼院长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也标志着社区居民自治将会迈上一个新台阶。
12.XX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成都市民文明公约》,本着居民自治精神,按照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原则,根据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沙河源街道泉水社区居民公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志愿服务
志愿组织自愿入 公益事业都来做 重点服务老年人 残疾优抚和特困
二、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场所禁喧哗 抽烟要到吸烟区 口痰不能随地吐 垃圾扔到指定点 杂物不要到处堆 脏水倾倒排水沟 大便小便要入厕 养成卫生好习惯 公共场所不乱画 牛皮广告不乱贴 绿化植树要积极 公共花草多爱惜 清除四害经常搞 犬只不能随意放 生活环境变整洁 环境优美幸福在
三、社会治安
遵纪守法要自觉 违法犯罪应抵制 邪教组织入不得 公共秩序要维护 斗殴滋事决不做 侮辱诽谤决不干 造谣惑众要追责 搬弄是非惹人厌 赌博吸毒要远离 社会治安靠大家
四、消防安全
安全防范意识高 防火防盗很重要 消防设施器材有 消防安全家喻晓 安全隐患及时报 人财救助才及时
五、公共设施维护与公益事业 公共财产要爱护 公共设施不能损 公共秩序要维护 大家家园大家守 公益活动踊跃做 共创文明你我他
六、民风民俗与移风易俗
民风民俗需尊重 新风新貌新气象 旧风陋习要摒弃 按规按矩搞宾葬 文明祭祀悼亲人 封建迷信远离它
七、邻里关系
文明公约要遵守 礼貌待人不能少 语言行为都文明 养成文明好习惯 守望相助互体谅 互助友爱邻里睦 高声喧哗不能有 噪声扰民决不现 左邻右舍一家亲 和谐美好大家园
八、两性平等与婚姻家庭
男女平等相互尊 信任体谅和谦让
关爱勉励加安慰 男女相处很简单 敬、爱、信、勉 助、让、谅、慰 夫妻相处八字经 字字蕴含情理真 尊老爱幼反家暴 家庭和睦万事兴
九、公共道德
热爱祖国热爱党 社会主义人民爱 文明礼貌和卫生 秩序道德都要讲 心灵语言都要美 行为环境同样美 五讲四美三热爱 项项不落记心上
十、非法集资
高额利息诱死你 亿万资财囊中敛 辛苦半生血汗钱 非法集资害死人
十一、未成年人少年儿童是花朵 未成年人保护法 粗暴教育行不通 社会上下齐呵护
十二、维稳
残言谣言切莫信 不明事理就起哄 遏制好奇少祸端
十三、坝坝舞
坝坝跳舞健身体 音量调至标准内 居住小区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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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社区居民自治章程08-30
金华里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自查报告12-09
居民自治工作调查报告10-05
居民社区环境08-17
社区居民代表发言10-29
居民消费水平调查问卷07-05
社区居民优秀事迹范文08-27
社区居民调研报告11-10
两河口社区居民公约06-20